1、察哈尔右翼后旗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察哈尔右翼后旗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 年年)察哈尔右翼后旗人民政府察哈尔右翼后旗人民政府二二二二三三年年四四月月目目录录总总则则.1 1第一章第一章现状与形势现状与形势.2 2第一节矿产资源概况与开发利用现状.2第二节 上轮规划实施成效.4第三节形势与要求.6第二章第二章指导原则指导原则与规划与规划目标目标.9 9第一节指导思想.9第二节 基本原则.9第三节规划目标.10第第三三章章勘查开发总体布局勘查开发总体布局.1313第一节矿产资源勘查开发调控方向.13第二节 能源资源安全保障布局.13第三节 矿产资源勘查开发规划分区.13第四节 砂石土集中开
2、采区.15第四章第四章矿业结构调整与转型升级矿业结构调整与转型升级.1616第一节合理调控开采总量.16第二节开发利用结构调整.16第三节节约与综合利用.18第五章第五章规划区块划定与监督管理规划区块划定与监督管理.1919第一节勘查规划区块.19第二节勘查开发监督管理.19第六章第六章绿色矿山建设与矿山地质环境绿色矿山建设与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保护.2121第一节绿色矿山建设.21第二节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23第七章第七章规划保障措施规划保障措施.2525附附则则.27271总总则则为统筹察哈尔右翼后旗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和保护活动,走实走好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新路子,助
3、推察哈尔右翼后旗“十四五”期间经济社会持续健康稳定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及配套法律法规、矿产资源规划编制实施办法、内蒙古自治区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 年)、乌兰察布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 年)、察右后旗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 2035 年远景目标纲要等,编制察哈尔右翼后旗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 年)(以下简称规划)。规划是落实国家矿产资源安全战略、加强和改善矿产资源宏观管理的重要手段,是察右后旗依法审批和监督管理矿产资源保护、勘查和开发利用活动的重要依据。涉及与察右后旗矿产资源勘查开发活动的相关行业及区域规划,应与本规划做好
4、衔接。规划适用范围为察右后旗辖区范围内的矿产资源。规划以 2020 年为基期,2021-2025 年为规划期,展望至 2035 年。2第一章第一章现状与形势现状与形势第第一一节节矿产资源概况与开发利用现状矿产资源概况与开发利用现状一、自然地理与社会经济概况一、自然地理与社会经济概况察哈尔右翼后旗(简称察右后旗)位于内蒙古自治区中部、乌兰察布市北部。旗境东与商都县、兴和县接壤;西与察哈尔右翼中旗、四子王旗交界;南与察哈尔右翼前旗、卓资县为邻;北与锡林郭勒盟苏尼特右旗毗连。全旗东西宽约 50 公里,南北长约 80 公里,总面积3910 平方公里。察右后旗辖 8 个苏木乡镇:乌兰哈达苏木、当郎忽洞苏
5、木、锡勒乡、白音察干镇、红格尔图镇、土牧尔台镇、贲红镇、大六号镇。15 个嘎查、70 个村委会、14 个城镇社区、2 个农村社区、667 个自然村,总人口 201871 人。察右后旗位置优越,有航线、铁路线连接内外。208 国道、G55高速公路纵贯南北,S105 省际大通道穿境而过,距天津、曹妃甸、秦皇岛三大港口的距离都不超过 500 公里,交通网络四通八达,是内蒙古东进西出的“桥头堡”,南联北开的交汇点,处于“京津冀”、“呼包鄂”经济圈交汇地。2020 年,察哈尔右翼后旗地区生产总值完成 67.1 亿元,同比增长 2.6%;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 2.6 亿元,同比增长 17.6%;固定资产投
6、资完成 12.6 亿元,同比下降 7.7%;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达到 31901 元和 13665 元,同比增长 0.8%和 9.1%。二二、矿产资源概况矿产资源概况矿产资源较为丰富,分布范围广泛,截止到 2020 年,全旗境内分布 28 种矿产资源,主要有石灰岩、玄武岩、花岗岩、地热、金、石油、铁、长石等多个矿种。上表矿产产地 24 处,按矿产规模划分,大型 2 处,中型 5 处,小型 17 处,大中型矿山占比 29.17%,分布于3二道湾、阿布达尔营等地。按矿产类型划分,金属 4 处,非金属 20处。黑色金属黑色金属以铁为主,分布于宿黑蟆、当郎忽洞苏木、锡勒乡一带,上表矿产地 3 处
7、,均为小型矿山,品位介于 19.2829.94 之间,保有资源量合计 1328.69 万吨。贵金属贵金属以金、银为主,分布于锡勒苏木,上表矿产地 1 处,为小型矿山,金保有储量 200.98 千克。银保有储量 20.8 吨。非金属矿产非金属矿产以水泥用灰岩、电石用灰岩、建筑用大理岩、冶金用石英岩、水泥用凝灰岩、长石、水泥配料用粘土为主。石灰岩为察右后旗的优势矿种,也是察右后旗的矿业生产的支柱产业,主要分布在红格尔图镇二道湾、六道湾一带。具有较高的开采利用价值。矿产品以初级产品加工为主,主要为电石制造、水泥制造及建造用玄武岩碎石。上表矿产地 20 处,大型 2 处,中型 5 处,小型 13 处。
8、保有资源量为 13516.501 万吨。三、开发利用现状开发利用现状(一一)基础地质调查现状基础地质调查现状察右后旗境内的地质调查工作始于 20 世纪 50、60 年代,1957年至 60 年代中期完成 1:100 万区域地质调查,60 年代至 70 年代完成了 1:20 万区域地质调查,80 年代至 90 年代完成 1:20 万区域化探,1:20 万区域重力测量。截至 2020 年底,1:20 万区域地质调查,覆盖面积 372.54km2和 1:20 万区域地球化学,覆盖面积 256.41km2。1:5 万矿产调查已完成红格尔图和十八倾 2 幅,覆盖面积 163.18km2。(二二)矿产资源
9、调查现状矿产资源调查现状截至 2020 年底,全旗在期探矿权 10 个,总面积 96.07 平方千米,4占旗域面积的 2.45%。按矿产类型分,能源矿产 3 个,均为煤矿;金属矿产 5 个,其中金矿 1 个,铁矿 4 个;非金属矿产 2 个,其中大理岩 1 个,石灰岩 1 个。(三三)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现状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现状截至 2020 年底,全旗在期采矿权 24 个,其中大型矿山 2 座,中型矿山 5 座,小型矿山 17 座,大中型矿山占比 29.17%。按开发利用现状分,生产矿山 6 个,停产 16 个,筹建 2 个。按开采方式分,露天开采矿山 21 家,井工开采矿山 3 家。黑色金属黑
10、色金属矿山矿山 3 个,全部为铁矿,全部停产。贵金属矿山贵金属矿山 1 个,为金银矿,停产。非金属矿山非金属矿山 20 个,12 个处于停产状态,2 个处于筹建状态,涉及矿种为水泥用灰岩 4 个,电石用灰岩 1 个,建筑用大理岩 1 个(筹建),建筑用玄武岩 4 个(含一处筹建),水泥用凝灰岩 1 个,长石2 个,粘土 1 个。生产矿山 6 个,其中建筑用玄武岩 2 个,水泥用灰岩 3 个,冶金用石英 1 个。第二节第二节 上轮规划上轮规划实施成效实施成效第三轮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基本完成,矿产资源管理更加科学和规范,有效地促进了矿产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对加强矿产勘查、促进矿山合
11、理布局、矿山节约与综合利用、矿业绿色发展等方面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一、矿产资源勘查效果显著一、矿产资源勘查效果显著基础性地质调查评价成效显著,全旗境内加大地质矿产勘查的力度,重点开展了铁矿的勘查和煤炭资源调查评价,煤炭可采性差,不再进一步勘查;积极的鼓励优质非金属矿产资源和地热资源勘查,取得较好的成果,完成一眼地热探采结合井。5二二、优化矿山规模结构优化矿山规模结构矿山数量逐渐减少,通过保护区退出、矿山闭坑等方式,2015年的 30 个减少到 2020 年 24 个,达到上轮规划预期的 25 个采矿权的目标;矿山布局结构更加合理。24 个矿山中,大中型矿山为 7 个,大中型矿山比例占到 29
12、.17%,远高于上轮规划预期 12%的目标;回采率介于 8595%之间,矿山综合利用水平显著提高,矿山“三率”全部达到开发利用方案设计要求。三三、绿色矿山建设有序推进、绿色矿山建设有序推进通过落实乌兰察布市绿色矿山建设规划,初步实现了政府引导、部门联动、企业主建、第三方评估、社会监督的绿色矿山建设体系。“十三五”期间,我旗有 3 家矿山进入自治区绿色矿山名录。通过示范创建,以建成的绿色矿山为典型,全面推动形成全旗绿色矿山建设新格局。四四、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成效、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成效“十三五”期间,严格执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继续积极推进我旗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工作,基本完成矿山地质环
13、境恢复治理保证金的返还,严格执行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基金制度,矿山企业依法依规设立基金账户,合理计提和规范使用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基金。在期矿山全部编制了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方案,方案编制率 100%,“十三五”期间,总计投入2899.13 万元进行地质环境治理,治理面积13.9455 平方千米,其中在期矿山治理面积 4.7665 平方千米,投入911.95 万元;历史遗留矿山治理面积 9.179 平方千米,投入 1987.18万元,有力的改善了矿区生态环境和居民生活环境。五五、矿产资源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矿产资源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6提高矿业权市场化配置程度,积极推进普通建筑用砂石采矿权“净矿”出让。
14、对矿产资源勘查活动进行集中监管,将在本旗范围内开展勘查活动的单位纳入检查范围,规范随机抽查程序,及时公开检查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实行招、拍、挂方式出让普通建筑用砂石料采矿权,建立矿业权登记制度。严肃查处矿产资源开发中存在的超层越界、违法用地等违法行为,维护正常、有序的矿业开发秩序。开展矿山储量动态年检工作,并对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进行公开公示,矿山“三率”考核及矿业权人勘查开采公示监督形成规范化。专栏专栏 1上轮规划各指标完成情况上轮规划各指标完成情况类别指标名称(单位)十三五规划2020 年完成是否完成矿产资源勘查石灰岩新增资源储量(万吨)200200完成铁矿新增资源储量(万吨)100100
15、完成矿业转型升级与绿色矿山采矿权设置数量(个)2524完成石灰岩矿山最低开采规模(万吨/年)4040完成绿色矿山数量33完成大中型矿山所占比例(%)1229.17完成矿山“三率”水平达标率858595完成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历史遗留问题矿山治理(km2)8.4659.179完成矿区土地复垦面积(km2)3.6644.7665完成生产矿山分期治理验收率(%)100100完成第第三三节节形势与要求形势与要求“十四五”期间是我国开启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是自治区践行生态优先、走绿色发展新路子的关键时期,同时也是察右后旗加快转型升级、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的
16、关键时期,而我旗的矿业发展也必将面临新的挑战和机遇。生态文明建设深入推进,要求矿业走绿色发展之路。生态文明建设深入推进,要求矿业走绿色发展之路。党的“十八大”将生态文明建设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将7“绿色发展”作为五大发展理念之一;党的“十九大”指出建设生态文明社会是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千年大计,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面对我旗露天矿山占比大、小型矿山多、绿色矿山建设推进缓慢等特点,我旗要加强源头治理,大力推进绿色勘查和绿色开发,大力提升生态环境治理成效,努力走好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新路子。国家能源资源安全战略国家能源资源安全战略,加强能源资源勘
17、查开发加强能源资源勘查开发。未来一段时间,我国战略资源保障形势将更为严峻。我旗作为自治区重要的地热、油页岩勘查区,具备良好的找矿条件。规划期内,我旗要加强当郎忽洞苏木、土牧尔台镇、红格尔图镇、乌兰哈达苏木、白音察干镇一带的找矿力度,加强地热、油页岩等矿产勘查,同时加大老矿山深部及外围找矿力度,实现找矿突破,做好重要矿产资源战略接续。同时,统筹好我旗交通、水利、城镇基础建设等项目用料需求,保障我旗及周边建筑用砂石料的有效供给。推动矿业高质量发展推动矿业高质量发展,加强资源高效利用加强资源高效利用。我旗石灰岩矿资源储量丰富,是国家重要的规划矿区,具备资源转化为经济的优势条件。我旗小型矿山占比大、停
18、产矿山较多、矿业综合利用率较低、深加工产品少、企业经济效益不高。规划期间,我旗要加强矿业权整合,推动停产矿山复工复产,加强尾矿、废石的综合利用,加快石灰岩矿产业发展,逐步扩大石灰岩上下游产业链的控制力和影响力,将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带动地方经济高质量发展。加强矿产资源管理改革加强矿产资源管理改革,提升矿业资源管理水平提升矿业资源管理水平。矿产资源管理体制是生态文明制度体系的一项重要内容,在促进矿产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维护所有者权益和保护生态环境等方面发挥了积极有效的作用。但我旗矿产资源管理体制不够完善、监管力度不强、市场配置资8源机制不充分等问题依然存在。规划期间,我旗要强化矿产资源勘查开发
19、监督检查,严格执行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制度,加强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检查力度,加大执法力度,严查超层越界开采、非法占用草原、违法占地、破坏环境等行为。全面推进砂石料采矿权竞争性出让,积极探索“净矿”出让,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提升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9第二章第二章指导原则指导原则与规划与规划目标目标第一节第一节指导思想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新发展理念,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紧密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以推动高质
20、量发展为主题,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坚决打赢三大攻坚战,聚焦落实“两个屏障”、“两个基地”、“一个桥头堡”战略定位。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服务融入新发展格局,加大金、铁、石灰岩等已有矿山深部及外围勘查力度,提高我旗战略资源保障能力;持续推进矿业结构优化调整,强化资源高效利用;加强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全面推进绿色矿山建设。第二节第二节基本原则基本原则坚持需求导向坚持需求导向,提高资源保障能力提高资源保障能力。夯实前期基础地质工作,有序加强老矿山外围及深部勘查,促进矿业经济持续发展,保障国家战略性资源安全,为矿产资源发展长远目标作保障。坚持生态优先坚持生态优先,推进绿色发展推进绿色发展。严格落实国
21、土空间规划的管控要求,认真落实“三线一单”生态环境重点管控单元生态环境管控要求,稳步推进绿色矿山建设。坚持协调发展坚持协调发展,促进资源高效利用促进资源高效利用。合理确定并控制矿产资源开发强度,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充分发挥石灰岩产业基础和资源优势,进一步提升产业规模。以科技创新规范发展为保障以科技创新规范发展为保障。应用并借鉴新的理论方法、技术手段,提高矿产资源勘查能力和找矿成功率,提升矿区生态保护修复水10平和成效,提高矿业固废物资源化利用水平。采用先进工艺技术装备,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效率和水平。坚持依法管矿,推进矿业稳步发展。坚持依法管矿,推进矿业稳步发展。坚持依法管矿和依法行政,改进监管思路
22、,创新监管方式,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监督管理,强化事中事后监管,促进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秩序持续好转,助推矿产资源领域治理能力现代化。第三节第三节规划目标规划目标矿产资源对经济社会发展的保障能力进一步增强,优势重要矿产和清洁能源矿产找矿实现新突破。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结构和布局明显优化,规模化、集约化和综合利用水平不断提高。矿产资源管理水平与服务能力全面提高。形成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布局合理、开发有序、管控有效、保障有力、生态友好的新格局,形成矿产资源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相协调,矿业绿色高质量发展达到新水平。一一、2025 年年规划规划目标目标加大资源勘查力度加大资源勘查力度,提高资源保障能力提
23、高资源保障能力。围绕我旗落实的市级规划重点勘查区,进一步加强石灰岩、地热等矿产资源找矿力度,力争新发现 1 处地热田,新增石灰岩量 200 吨。加快调整矿业结构加快调整矿业结构,提升资源利用效率提升资源利用效率。矿山规模结构进一步优化,规模化程度明显提高,在期矿山总数逐步控制在 15 家以内,大中型矿山比例达到 15%左右。提高新建矿山最低开采规模,除金、地热、矿泉水外原则上不再新建小型及以下矿山。强化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强化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持续加快推进绿色矿山建设持续加快推进绿色矿山建设。加强在期矿山的地质环境治理,加强露天矿山采坑、废石堆、尾矿库等重点区域的治理恢复,督促矿山做到边生产边治理
24、,矿山地质环境做到应治尽治。扎实推进我旗闭坑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作。11严格执行内蒙古自治区绿色矿山名录管理办法,生产矿山按照绿色矿山建设标准改造升级,压实企业主体责任。新建矿山全部按照绿色矿山标准建设。生产矿山要按照绿色矿山建设标准加快改造升级,限期达到绿色矿山建设标准营造全社会共同推进绿色矿山建设新格局。加强勘查开发监督管理加强勘查开发监督管理,提高矿产资源管理能力提高矿产资源管理能力。提高监管队伍自身建设、技术管理能力。规范矿产资源勘查开采活动,建立矿业权人诚信体系。强化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的监督管理,保证矿山地质环境和生态环境得到有效恢复。深化矿产资源管理改革,进一步规范勘查开发秩序
25、,完善矿产资源监督管理制度;全面提高矿产资源管理能力和水平,探索适应改革发展的科技创新,提高地质成果应用和社会服务水平。二、二、2035 年展望年展望优势矿产资源持续供应能力增强,资源供应保障体系更加稳定,矿山产业链条不断加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布局与结构科学合理,资源勘查开发与生态环境建设更加协调。矿业绿色高质量发展新局面基本形成;矿产资源勘查开发与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生态环境保护高度协调融合;矿山规模化、集约化达到更高水平,矿产资源管理能力达到较高层次;矿产资源监督管理制度更加完善。专栏专栏 22021-2025 年主要规划指标年主要规划指标类别指标名称2025 年指标指标属性矿产资源勘查石灰
26、岩新增资源储量(万吨)200预期性新发现地热田(处)1预期性矿产资源合理开发利用与保护矿山总数控制指标(个)15预期性建筑用砂石土矿山数量6预期性普通建筑用石矿开采总量(万立方米)55预期性12期末矿山数(个)6预期性大中型矿山所占比例(%)15预期性绿色矿业发展矿山地质环境应治理率(%)100约束性13第第三三章章勘查开发总体布局勘查开发总体布局严格落实国土空间和“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严格执行产业准入负面清单。落实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线、城镇开发边界线等管控要求;落实自治区最严格的草原生态环境保护制度;落实国家、自治区其他不得开采矿产资源的区域。第一节第一节矿产资源勘查开发
27、矿产资源勘查开发调控调控方向方向重点勘査矿种重点勘査矿种。结合国家、自治区的矿产资源需求,针对察右后旗具有较大找矿潜力的紧缺矿产包括铜、金多金属、石灰岩、油页岩、地热等。加强调查评价和勘查力度,提高我旗矿产资源保障力度。重点开采重点开采石灰岩矿。限制勘查开发限制勘查开发对环境破坏较大的砂金矿产,原则上不再新立此类矿产勘查开发项目,确需新立的,必须通过环境影响评估,征得生态环境部门同意。禁止禁止开采开采超贫磁铁矿、可耕地砖瓦用粘土、河道砂金等对环境影响较大的矿产。专栏专栏 3重点、限制、禁止勘查矿种重点、限制、禁止勘查矿种重点勘查矿种铜、金多金属、石灰岩、油页岩、地热等。重点开采石灰岩矿限制勘查
28、矿种砂金禁止勘查矿种超贫磁铁矿、可耕地砖瓦用粘土、河道砂金第二节第二节 能源资源安全保障布局能源资源安全保障布局察右后旗没有国家规划矿区以及战略性矿产资源保护区第第三三节节 矿产资源勘查开发规划分区矿产资源勘查开发规划分区一、一、重点重点勘勘查查区区落实市级矿产资源重点勘查区3处,面积约1684.95平方千米,矿种以铜、金多金属、石灰岩、油页岩、地热等为主。14专栏专栏 4察右后旗矿产资源重点勘查区察右后旗矿产资源重点勘查区序号名称所在行政区主要矿种面积备注1察右后旗五道湾-马六村铜、金多金属、石灰岩、地热重点勘查区当郎忽洞苏木、土牧尔台镇、红格尔图镇、乌兰哈达苏木铜、金多金属、石灰岩、地热1
29、572.73重点勘查区2察哈尔右翼后旗白音查干镇地热重点勘查区白音察干镇、乌兰哈达苏木地热100.46重点勘查区3察哈尔右翼后旗金坝地油页岩矿重点勘查区土牧尔台镇油页岩11.76重点勘查区重点勘查区内,积极申请国家、自治区财政资金,引导鼓励社会资金投入,落实资金保障,助力资源勘查稳步推进,提高地质工作程度,实现矿产勘查的重大突破。积极开展绿色勘查,探索研究并推广应用无人机航空物探、浅钻、便携式钻机等有利于生态保护的地质找矿新理论、新方法、新技术,勘查工作结束后及时开展治理恢复。二二、重点重点开采区开采区落实市级划定的重点开采区1处,面积约530.4平方千米,矿种以石灰岩、水泥灰岩为主。专栏专栏
30、 5察右后旗矿产资源重点开采区察右后旗矿产资源重点开采区序号名称所在行政区主要矿种面积备注1察右后旗二道湾石灰岩矿重点开采区当郎忽洞苏木、土牧尔台镇、红格尔图镇、乌兰哈达苏木石灰岩、水泥灰岩530.4重点开采区加强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活动的统筹管理。引导鼓励企业利用市场化方式开展资源整合,促进资源规模开采、集约利用和有序开发。提高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水平,鼓励延长产业链,生产高附加值产品。淘汰资源利用水平低、安全和环境问题突出的矿山,促进矿山现代化、15智能化建设。加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生态修复,严格落实矿区生态修复主体责任,加强矿区生态保护与修复,积极开展绿色矿山建设。第第四四节节 砂石土集中开采区
31、砂石土集中开采区落实市规划定的集中开采区2处,面积约42.1平方千米。专栏专栏 5察右后旗矿产资源重点开采区察右后旗矿产资源重点开采区序号名称所在行政区主要矿种面积备注1察右后旗红格尔图普通建筑用碎石集中开采区红格尔图镇、土牧尔台镇建筑用闪长玢岩碎石矿13.79砂石土集中开采区2察右后旗白音察干镇普通建筑用砂矿、碎石集中开采区乌兰哈达苏木、白音察干镇建筑用砂矿、玄武岩矿28.31砂石土集中开采区集中开采区内严格控制采矿权数量,并对开采总量控制指标进行合理分配,将开采指标执行情况将作为矿山企业年度考核依据。坚持“统筹规划、先后有序”的原则按时序开采,确保砂石原料供需动态平衡。集中开采区内设置普通
32、建筑用砂石料矿采用市场方式出让,新建普通建筑用砂石料矿山设计开采规模不得低于中型下限,最低开采年限不少于5年,确保新建矿山的开采技术、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绿色矿山建设等方面在全旗同类矿山企业中处于领先地位。集中开采区内矿山要严格执行 内蒙古自治区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办法有关规定,矿山开发与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程及绿色矿山建设要同步设计、同步审查、同步实施、同步推进,确保开发过程中矿山地质环境和生态环境得到有效恢复。统筹考虑砂石资源分布和市场需求,加快推进砂石产业节约集约化进程,促进矿产开发利用方式由粗放型向集约型加快转变,促进资源开发转型升级。16第四章第四章矿业结构调整与转型升级矿业结构调整与转型
33、升级第一节第一节合理调控开采总量合理调控开采总量保证矿山地质环境持续改善、砂石矿产资源可持续开发利用,对普通建筑用砂石料的开采总量加强管理,普通建筑用石料年产量不超过 55 万立方米。至本轮规划期末,全旗控制在 15 家以内,其中普通建筑用砂石料矿山数量控制在 6 家以内。专栏专栏 6普通建筑用砂石料开采总量及狂鲨数量调控指标普通建筑用砂石料开采总量及狂鲨数量调控指标矿种规划期末矿山数量(个)产量(万立方米)普通建筑用石料655第第二二节节开发利用结构调整开发利用结构调整一、严格执行新建矿山最低开采规模一、严格执行新建矿山最低开采规模严格落实自治区重点矿种矿山最低开采规模标准。控制小规模、低品
34、位矿产开发。按照矿山开采规模与矿床储量规模相适应的原则,严禁大矿小开、一矿多开。新建矿山必须达到最低开采规模标准。已有矿山开采规模与其资源储量规模不适应的,通过技术改造,整合等措施,逐步达到规定标准。除金、地热、矿泉水外原则上不再新建小型及以下矿山。专栏专栏 7新建矿山最低开采规模表新建矿山最低开采规模表序号矿种名称开采规模单位最低开采规模(新建矿山)1铁矿(地下开采/露天开采)矿石:万吨30/602金矿(岩金)(地下开采/露天开采)矿石:万吨/年4/-3水泥用灰岩矿石:万吨/年1004熔剂用灰岩矿石:万吨/年505玻璃用砂矿石:万吨/年106建筑用砂万立方米/年67建筑用石材万立方米/年5二
35、、矿山规模结构优化二、矿山规模结构优化加大矿山整合重组力度,加速推动一个矿体有多个开采主体、开17采规模小、相邻开采相互影响的矿山整合重组,切实提高矿山规模化水平。压缩矿山数量,依法关停破坏性开采、生态破坏严重、拒不履行生态修复等法定职责义务的矿山;淘汰资源粗放利用、技术落后、污染环境的矿山。积极引导小规模矿山通过市场化方式进行整合提升,通过整合重组建成一批大中型矿山,使小型矿山数量大幅减少,到 2025 年底,大中型矿山比例达到 15%左右。三、积极推进矿山技术结构调整三、积极推进矿山技术结构调整加强矿山企业技术结构调整,鼓励企业引进和推广先进的采、选、冶加工工艺和节能设备,淘汰落后的采、选
36、、冶生产工艺和设备,重点支持矿业开发新技术和高附加值产品的研究与开发,提高深加工矿产品的能力和矿企竞争力。四四、推动矿山绿色开发技术、推动矿山绿色开发技术加强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活动的统筹管理。引导鼓励企业利用市场化方式开展资源整合,促进资源规模开采、集约利用和有序开发。引进、推广先进实用的采选方法、技术和加工工艺、设备、技术装备,优化产品结构。提高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水平,鼓励延长产业链,生产高附加值产品。淘汰资源利用水平低、安全和环境问题突出的矿山,促进矿山现代化、智能化建设。加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生态修复,严格落实矿区生态修复主体责任,加强矿区生态保护与修复,积极开展绿色矿山建设。五五、培育优质
37、产品、培育优质产品培育和发展有市场竞争力的矿业企业,鼓励企业根据资源特性、市场需求,调整矿产品生产结构。引导玄武岩等优势非金属资源开发高附加值产品,形成察右后旗新的经济增长点。18第第三三节节节约与综合利用节约与综合利用强化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理念强化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理念。推广矿产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先进适用技术目录的应用,积极综合利用先进技术与先进设备的应用,通过节约与综合利用提质增效。提高矿产资源合理开发利用提高矿产资源合理开发利用“三率三率”水平水平。鼓励和支持矿山企业开发、应用先进适用的采选技术、工艺和设备,不断提高矿产资源采选水平,减少储量消耗和固废排放。新建矿山不得采用国家限制和淘汰
38、的采选技术、工艺和设备,对采选技术指标低下、浪费资源严重的矿山企业进行整改达标。对于“三率”不达标或严重浪费资源、破坏生态环境的矿山,责令限期整改,拒不整改或整改后仍不合格的,依法给予行政处罚,直至吊销采矿许可证。提升矿山固体废弃物的综合利用率提升矿山固体废弃物的综合利用率。继续做好采掘废石和尾矿中有用组分的回收利用,充分回收有价元素。鼓励矿山采掘废石作为建筑石料利用,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实现废弃物减量化、无害化和零排放。采场及矿井涌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生产,实现水资源的循环使用及废水零排放。19第五章第五章规划区块划定与监督管理规划区块划定与监督管理第一节第一节勘查规划区块勘查规划区块一、勘查
39、规划区块一、勘查规划区块落实乌兰察布市勘查规划区 2 个,其中内蒙古自治区察哈尔右翼后旗金坝地油页岩矿勘查规划区块面积 48.6 平方千米,察哈尔右翼后旗大东沟硅藻土矿调查规划区块面积 17.87 平方千米。专栏专栏 8察右后旗勘查规划区块表察右后旗勘查规划区块表序号编号区块名称勘查主矿种数量(个)面积Km2备注1KQ001察哈尔右翼后旗金坝地油页岩矿普查油页岩148.6落实乌兰察布市规划2KQ006察哈尔右翼后旗大东沟硅藻土矿调查硅藻土117.87二、开采规划区块二、开采规划区块由于乌兰察布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中无察右后旗开采规划区,故不设置察右后旗开采规划区块。第第二二节节勘查开发监督管理勘
40、查开发监督管理严格规范采矿权的设置严格规范采矿权的设置。逐步建立和完善开采规划区块的动态管理机制,新设采矿权应符合规划区块,禁止大矿小开、一矿多开,严禁将完整开采规划区块人为分割。普通建筑用砂石料采矿权,达到普查及以上程度可直接采用市场方式出让,积极推进砂石料矿产“净矿”出让。严格执行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全面落实国土空间管控要求,严格遵守国家、自治区和地方草原保护相关条例,严格矿业权人的开采准入条件。探索勘查新模式探索勘查新模式,推进绿色勘查推进绿色勘查。在满足地质勘查目的的前提下,推广以浅钻代替槽探工程、以便携式钻机代替传统钻机等绿色勘查新方法,探索一基多孔、无人机航空物
41、探等新技术,实施环保型泥浆循20环使用并回收等新工艺,最大程度地避免或降低生态环境的负面影响。规范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工作规范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工作。全面推行矿山储量动态管理和矿产资源基础统计制度,按照“谁编制,谁报送,谁负责”的原则,落实编制责任,对未按要求报送或报送资料不符合要求的矿山,按相关规定依法处理。矿山在办理采矿权延续、转让、变更时,应当提供符合相关规定要求的矿产资源储量报告。加强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监督管理加强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监督管理。全面落实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制度,按照“双随机,一公开”要求,对采矿权人公示信息进行抽查,重点核查法定义务履行情况和有无违法行为。重点加强地质勘查单位开
42、展勘查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情况,财政出资的地质调查项目履约情况,遵守地质勘查市场秩序、公平竞争、诚实守信情况等的检查监督。切实加强对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各个环节的监管,加强矿山建设前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的审查、矿山开采过程中开发利用及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情况的监督,完善矿山闭坑管理的薄弱环节,加大执法力度,杜绝私采乱挖现象,严厉查处不按设计开采和治理环境的矿山企业,确保矿山地质环境和生态环境得到有效恢复。完善采矿权退出制度完善采矿权退出制度。采矿权人在采矿许可证有效期内或者有效期届满,停办、关闭矿山的,应自决定停办或关闭矿山之日起 30 日内,向登记管理部门申请办理采矿许可证注销登记手续。对采矿许
43、可证有效期届满前未按要求申请延续登记的,由负责出让登记的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纳入已自行废止矿业权名单向社会公告。研究探索已有小型矿山的整合和退出机制。21第六章第六章绿色矿山建设与矿山地质环境绿色矿山建设与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保护第一节第一节绿色矿山建设绿色矿山建设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将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导向贯穿于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全过程,全力推进绿色矿山建设,积极开展矿山绿色勘查工作,引领和带动矿业绿色发展、高质量发展,形成节约高效、环境友好、矿地和谐、矿区环境生态化的绿色矿业发展新模式。将绿色矿山建设作为一项重要任务纳入工作计划,积极引导企
44、业按照绿色矿山发展模式建设和经营矿山。各矿山要严格按照绿色矿山建设规划和绿色矿山评估标准对矿山进行改造升级,积极完成绿色矿山建设。停产矿山要按照停产不停治的原则,有计划的进行改造升级,达到绿色矿山建设标准并完成评估,进入自治区或国家绿色矿山名录。一、严格新建矿山准入标准一、严格新建矿山准入标准新建矿山严格按照绿色矿山建设规范要求和相关标准执行。新立采矿权出让合同中明确开发方式、资源利用、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与土地复垦等相关要求及违约责任。对未履行出让合同中绿色矿山建设任务的,按规定追究违约责任。二、推动生产矿山达标建设二、推动生产矿山达标建设落实绿色矿山建设责任主体,鼓励企业利用先进采矿技术和
45、开采方式进行开采,全面推进生产矿山的绿色矿山建设。一、新建矿山新建矿山按照绿色矿山建设标准进行建设和开发利用资源,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整合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并将绿色矿山建设标准纳入到整合后的方案中,统一编制,统一22审查、统一实施。严禁采用国家限制类或淘汰类采矿、冶选加工、综合利用技术,确保新建矿山绿色开发。二、生产矿山生产矿山落实绿色矿山建设的主体责任,按照绿色矿山建设规划及标准要求,加快推进企业升级改造,推进尾矿和废石综合利用,督促企业达到国家和自治区规定的“三率”指标要求。按照“谁破坏、谁复垦”的原则,加大“边开采、边治理”力度。加强安全生产,努力提高安全生产管
46、理水平。积极引进新科技、新技术、新设备和有利于生态保护的方式进行资源开发利用。三、政策支持三、政策支持鼓励全旗矿山企业争创绿色矿山,落实国家、自治区及乌兰察布市对绿色矿山企业的支持政策。四、强化绿色矿山建设监督管理四、强化绿色矿山建设监督管理建立部门联动机制。建立部门联动机制。按照“矿山企业自主建设,政府部门协同监管,社会公众参与监督”的总体要求,建立健全绿色矿山建设长效机制。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密切协作、形成合力、认真做好绿色矿山建设工作的指导、协调和日常监督管理,引导企业按照绿色矿山建设标准进行建设经营。压实矿山企业主体责任。企业应当树立绿色发展理念,严格执行矿山开发利用、生态修复、环境保
47、护、水土保持、安全生产等方案,规范矿山管理,推进科技创新,落实资源高效利用、节能减排、保护环境等措施,积极建设绿色矿山。执行绿色矿山名录管理制度执行绿色矿山名录管理制度。拟申请纳入绿色矿山名录的矿山企业完成绿色矿山建设任务后,向察右后旗自然资源局提交自评报告,由自然资源局会同同级生态环境、工业和信息化部门,按照“公平、23公正、公开”的原则,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绿色矿山评估。评估合格后,由乌兰察布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在相关媒体上进行公示,公示无异的,纳入自治区绿色矿山名录,向社会公告,接受监督。严格执行动态监管制度。严格执行动态监管制度。对绿色矿山实行动态监管,按照“双随机、一
48、公开”方式对纳入绿色矿山名录的采矿权人进行检查并向社会公告。旗自然资源局年度抽查比例不得低于 20%,对于检查中不合格的采矿权人,要求在规定的整改期内进行整改,对整改仍不合格的,按程序申请移出绿色矿山名录。第二节第二节矿山地质环境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保护与治理治理坚持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环境保护并重的原则,实施矿产开发与环境保护相协调的战略,实现矿产资源开发与矿山生态环境保护协调发展,提高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效率,避免和减少矿区生态环境损毁和污染。落实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基金制度,明确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和矿山土地复垦责任机制,推动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作。一、新建(在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一、新建(在建)
49、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加强新建矿山准入管理,坚持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并重的原则,严格执行矿山地质环境准入制度。采矿权人须依相关规定提交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报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审查公示备案,并建立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账户,开展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遵循矿山建设与环境建设“三同时”制度,做到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设施建设要与矿山建设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二、生产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二、生产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24生产矿山要严格执行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管理办法,按照“谁破坏、谁复垦、谁治理、谁受益”的原则,严格落实矿山企业地质环境治理和绿色矿山建设的主体责任。
50、制定年度治理计划,分阶段、按计划完成各阶段治理工作。采矿权人变更矿山开采方式、矿区范围或变更生产规模,均应重新编制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加大“边开采、边治理”力度,做到应治尽治。加强矿山环境监测、加快监测基础设施建设,建立健全监测系统,切实提高矿山环境治理成效。三、闭坑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三、闭坑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严格矿山闭坑管理,在矿山停办、关闭或者闭坑前,采矿权人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工作,并经自然资源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对治理恢复情况进行审查验收,达到验收标准,出具验收合格书。四四、强化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监督管理、强化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监督管理加强对企业矿山
51、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的监督检查。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管理按照“双随机、一公开”方式,由自然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组织专家对随机抽中的矿山企业,开展实地检查,检查结果向社会公告。对于未按要求履行治理修复义务的矿山企业,责令限期整改,并列入矿业权人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名单。25第七章第七章规划保障措施规划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一、加强组织领导构建政府领导下的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牵头,发改、工信、生态环境、水利、应急等协调配合的多部门联动机制,明确职责,形成推进规划实施合力。在旗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建立严格的工作责任制,加强规划信息化管理,并抓好落实和监督工作。二、建立完善考核制度二、建立完善考核制度健全完善规
52、划实施管理制度,强化矿产资源规划在矿产资源管理中的管控作用。严格执行规划,将规划确定的矿产资源开发布局与结构调整、开发总量控制、节约和综合利用、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绿色矿山建设目标等纳入政府的管理目标体系,实行目标责任制。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加强规划实施的监督管理,并纳入年度目标管理体系,作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负责人业绩考核的依据。三、规划实施评估调整三、规划实施评估调整建立健全规划实施评估制度,对规划的实施情况进行跟踪分析,全面分析规划实施的进展与成效、各项任务执行情况、指标完成情况、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等,为规划管理决策和规划调整与修订提供基础信息和依据。当地质勘查有重大发现,矿产资源勘查
53、、开发利用结构和布局等需要进行调整。应由察右后旗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向同级人民政府提出申请,经审核同意后,上报乌兰察布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批准。规划调整涉及其他主管部门的,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当征求其他主管部门的意见。四、加强规划实施情况监督检查四、加强规划实施情况监督检查自然资源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内的规划管理和监督工作,建立26规划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制度,加强规划实施的监督检查,督促规划制度建设、执行情况和经费保障等落实到位。监督检查规划目标、指标任务的实施情况。建立规划批准前的公示和批准后的公告制度,加强规划宣传,公布监督渠道,主动接受社会对规划实施的监督。建立信息反馈制度,及时向旗人民政府和上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报告规划实施情况监督检查结果。五、提高规划信息化水平五、提高规划信息化水平实现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实施情况的实时监督,对规划实施的情况要及时进行整理。在规划期内,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资源储量变化、绿色矿山建设等数据,需要纳入数据库内实现自然资源“一张图”管理,提高矿产资源规划的工作效率和管理水平。27附附则则1.本规划由文本、附表、附图组成,三者具有同等效力;2.本规划经察哈尔右翼后旗人民政府审核同意,由乌兰察布市人民政府发布实施;3.本规划自发布之日起施行;4.本规划由察哈尔右翼后旗自然资源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