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恒大地产集团恒大地产集团招招投投标管理制度标管理制度 第一章第一章 总总 则则 第一条第一条 本制度适用于工程项目的招标工作。非工程类项目参考 本制度执行。 第二条第二条 主体、装修、园建、智能化以及 300 万元以上工程项目 (设计、勘察、永久供水、永久用电、燃气、供暖、消防、人防设 备、防火门、土方、电信、有线电视、绿化苗木等工程除外)原则上 由集团招投标中心负责组织招标;其它工程项目原则上由各地区公司 自行招标。 第三条第三条 地区公司金额在 10 万元以上的工程项目原则上必须进行 招标;对于有特殊原因无法进行招标需议标的项目,金额在 100 万 元(含 100 万元)以下项目由地区公司
2、负责人审批;金额在 100 万 元以上项目再报集团主管招投标的副总裁审批;集团招投标中心议 标的项目报集团主管招投标的副总裁审批。若副总裁无法决定的,再 报集团董事局分管领导审批决定。所有议标单位必须是资格审查合格 的单位。 第四条第四条 集团招投标中心对地区公司的工程招投标进行管理、抽 查、培训及考核,每年对地区公司招投标部进行不少于 10%工程招 标项目的抽查及不少于 1 次的实地培训。 第第二二章章 集团总部招标工作流程集团总部招标工作流程 第五条第五条 地区公司负责所有工程类招标项目的立项工作,须提交 集团的招标立项资料包括:工程招标立项意见书、图纸、当地造 价情况、设计条件、施工工艺
3、等资料。招投标部负责把相关立项资 料收齐后提交招投标中心。地区公司必须对立项资料的及时性、准 确性、完整性负责。 第六条第六条 单位的征召 1、投标单位的合格标准:必须是品牌和综合实力全国 30 强单位、 本省前 5 强或国际著名品牌和企业,确无全国及全省行业排名的,入选 企业应为行业领先企业。 2、集团投标单位征召小组的组成:招投标中心、建筑设计院和材 料设备公司为常务组员;根据项目性质,可以加入集团其他相关部 门。 3、集团确定合格单位流程:集团征召小组采用背靠背原则分别在 网上搜索各 10 家以上单位,集团主管招投标的副总裁独立筛选确定入 选单位并亲自或指定专人(一人)向入选单位发正式公函,初步表达 建立合作关系的愿望,向入选单位落实具体情况。集团主管招投标的 副总裁约见或带队对拟入围单位进行考察,确定最终合格投标单位。 主体等重要战略合作单位原则上由集团董事局分管领导亲自与对方最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