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第一章 总则 第 1 条 为了促进阜阳市商业快速、健康、有序发展,适应我国加入世 界贸易组织后商业对外开放的新形势和构建和谐社会要求,更好地发挥中心 城市对周边的辐射、带动作用,按照商务部、建设部关于做好地级城市商 业网点规划的通知(商建发200418 号)的要求,特编制阜阳市城市 商业网点规划(20052020)(以下简称本规划)。 第 2 条 本规划所称商业网点是指根据网点建设规划管理需要所界定的 从事商品流通、为生产经营和生活服务的单体商业经营场所,或在同一区域 内统一开发、统一经营或统一管理的综合商业经营场所。包括零售商店、商 品交易市场、旧货市场、汽车交易市场、物流基地、餐饮店及其
2、他生活服务 业设施等。 第 3 条 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1989) 2商务部建设部关于做好地级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工作的通知(商 建发200418号) 3. 商务部、财政部、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制定 和实施工作的通知(商建发 2005378号) 4商务部关于印发的通知(商建发 2004180号) 5商务部的通知(商建 发2004267号) 6商务部关于加快我国社区商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商建发 2005223号) 7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城市商业网点规划资料汇编的通知 (商建字200463 号) 8.安徽省商务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及安徽省流通业第十一 个五年发展规划
3、 9安徽省建设厅安徽省城市商业网点规划编制审批暂行办法(建 规200478号) 10阜阳市城市总体规划(20042020 年)(评审稿) 11阜阳市城市近期建设规划(20062010 年) 12阜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 13阜阳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战略目标、战略步骤及起步阶段的重 点建设任务(阜发20037 号) 14零售业态分类(GB/T181062004) 15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范 第 4 条 规划的对象、范围 1.规划对象 本规划对象包括城市商业体系、商业街、大中型零售网点、专业市场、 城郊商业、物流基地、其他类型商业网点等 7 类。 2.规划范围 (1)地域范围:本次商业规划地域范围是阜阳市城市城市总体规 划(20042020 年)所确定的城市建设用地范围,面积为 124.2 平方公 里;物流中心和城郊商业在城市规划控制区范围内统一考虑,面积为 110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