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商铺租赁合同(一)商铺租赁合同(一) 合同编号: 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人: 电话: 传真: 承租方: (以下简 称乙方)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人: 电话: 传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的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 双方在自愿、平等、 互利的基础上,经充分协商一致,现就甲方将其合法拥有 的物业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承租甲方物业 事宜,特于 年 月 日订立本合同书(以下简称合同书),以兹甲乙双方共同 信守。 第一条 出租物业 1.1 出租物业及物业面积 甲方同意乙方承租坐落于 市 区 路 号 层 号的 物业(以下简称该物业),出租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 如实际
2、丈量的出租建筑面积与上述面积有 以上的误差,则超过 以上的误差部分 按实际建筑面积和本合同租金标准予以增加或减少租金。 1.2 装修及设施情况 该物业的现有装修及设施情况即为物业交付状态,具体由 双方在合同附件二中加以列明;除双方 另有约定,该附件将作为甲方按本合同预定交付乙方使用和乙方在本合同租赁期满 交还该物业时的验 收依据。如该物业与附件二要求不符的,由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第二条 权利及责任 乙方承诺严格履行使用该物业作为经营 之用途;乙方承诺如 将该物业用做经营 其他品牌、产品或提供其他娱乐、服务,须事先取得甲方书面同 意,否则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乙方并承诺于该物业内其使用该物业的全
3、部经营活动,须符合国家及当地市 政府订立的一切法律 和法规,乙方不得利用该物业从事违法和不道德的活动, 否则乙方除应对使用该房产的结果负一切法 律责任和全部责任, 还应赔偿甲方因 此而产生的所有经济损失及其他相关损失。 第三条 租赁及装修 3.1 关于租赁期的规定 除非甲乙双方按本合同的第10.1款提前终止本合同书, 本合同书所约定的租赁期限为: ,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甲方于 年 月 日(交付日)将该物业交付乙方使用。 若甲方提前交付该 物业。则起租日计租期相应提前至交付日的第二日。 3.2 关于装修期的规定 装修期自甲方交付给乙方该物业之日起共计 天,即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装修应严格按照经政 府部门(特別是消防部门和质检部 门)批准且双方同意的设计方案进行。装修 期为免租期,但不免除乙方应支付给甲方的其他费用,如 该物业的物业管理费、 水电费、 电话费等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