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华润华润(集团集团)有限公司)有限公司投资投资管理管理纲要纲要(试行)(试行) 第一章第一章 总则总则 第一条第一条 为规范集团投资决策程序,加强投资管理,防范投 资风险, 提高投资效益, 根据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 央企业投资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中央企业投资监督管理暂行办 法实施细则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纲要。 第第二二条条 集团投资活动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一)坚持战略导向的投资原则; (二)坚持“集团多元化,利润中心专业化”的原则; (三)坚持把好“九道关口” 、切实防范风险的原则,即准 确把握宏观环境和国家政策、注意听取专业机构的意 见、充分借鉴集团内部的经验教训、
2、战略管理部门进 行战略评估、法律部门进行法律风险评估、财务部门 进行财务分析、人事部门进行人力资源评估、集团董 事会集体决策、审计部门对投资过程和结果进行审 计; (四)坚持对投资活动实行分级管理、全过程管理的原则。 第第三三条条 集团总部(包括华润(集团)有限公司、华润股份 有限公司和中国华润总公司) 、集团直接控制的上市公司、一级 利润中心及其控股公司进行的投资活动应当遵循本纲要。 投资活 动除遵守本纲要外,还应遵守集团财务管理部门相关制度的规 定。 第四条第四条 本纲要所称投资活动是指长期股权投资及战略性固 定资产投资。 第五条第五条 属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资活动应上报集团立项、 评估和
3、审批: (一) 以集团作为投资主体的投资活动; (二) 集团下属非上市公司的利润中心的投资活动; (三) 发展战略和发展规划未经集团审核批准的上市公司 及其下属利润中心的投资活动; (四) 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利润中心的发展战略和发展规划 虽经集团批准,但投资范围和规模超出集团批准的 发展规划规定标准的投资活动; (五) 集团认定的其它投资活动。 第六条第六条 集团控股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利润中心的投资活动 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 由上市公司参照本纲要的有关规定制定立 项、评估和审批办法: (一)公司发展战略和发展规划已由集团审核批准; (二)投资项目已纳入经集团批准的公司发展规划。 第第七七条条 集团战略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全面负责集团的投资 管理与监督工作。集团战略管理部是该委员会的常设工作机构, 负责处理投资管理的日常工作。 第二章第二章 投资的投资的重要控制重要控制指标指标 第第八八条条 集团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