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600811600811 20132013 年年度报告年年度报告 2013 年年度报告 1 重要提示重要提示 一、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 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三、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四、公司负责人张宏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亚良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党 荣毅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经董事会
2、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公司 2013 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 利润 1,041,061,087.57 元,母公司净利润为 990,205,605.72 元。根据公司章程及其它相 关规定,母公司按当年实现的净利润的 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99,020,560.57 元、按 10%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金 99,020,560.57 元,实际可供分配利润 3,219,365,736.35 元(含上年滚存 未分配利润 2,427,201,251.77 元)。 以公司 2013 年 12 月 31 日的总股本 1,666,805,3
3、74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现 金红利 0.3 元(含税) ,共计派发现金股利 50,004,161.22 元。方案实施后留存未分配利润 3,169,361,575.13 元结转以后年度进行分配。本年度无资本公积转增及派发股票股利。 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使用计划: 2013 年,公司投资成立东方粮仓有限公司并对现有农业板块进行产业整合,逐步确立 了加工园区、品牌米销售、粮食贸易、储备物流、种业研发以及农业高科技示范区等六大专 业化经营管理模式。 为实现农业板块全产业链一体化经营和规模化发展, 公司未来将继续加 大对农业板块的资金投入, 重点发展种植基地建设、 仓储物流建设以及品牌优质大米的销售 等,资金(资本性支出和流动资金)需求量较大。 2014 年公司将积极推进非公开发行工作,由于该工作的完成时间与结果均存在较大不 确定性。结合公司目前的现金流情况,同时保障现代农业板块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