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二章第二章 土地利用规划理论和原则土地利用规划理论和原则 【内容提要】本章主要介绍土地利用规划的理论依据。地租和地价理论 是土地资源配置中如何获得土地利用最大经济效益的依据; 土地区位理论是 土地利用空间布局及其选址的依据; 持续利用理论是实现土地永续利用的理 论依据;生态经济理论是实现土地利用系统最佳功能的重要依据;人地协调 理论是土地利用中协调人与自然关系的重要依据; 系统工程理论是土地利用 规划编制中科学编制规划的重要思想和方法。同时,还介绍土地利用规划中 遵循的基本原则。 【重点内容】 认识各种理论对编制土地利用规划的指导意义及其科学原 理。掌握土地利用规划编制的基本原则。 【教学要
2、求】理解和掌握各种理论依据的科学原理和基本原则的含义。 【教学方法】多媒体教学 第一节第一节 土地利用规划的理论土地利用规划的理论 一、地租和地价理论一、地租和地价理论 (一)理论核心(一)理论核心 1西方经济学家的地租和地价理论 2马克思地租和地价理论 由于此理论在评估中讲过,原理就不在这详述了,我们这里讲讲 其在土地利用规划中的指导作用。 思考题:级差地租和级差地租的区别和联系思考题:级差地租和级差地租的区别和联系 共同点:共同点:两者的实体都是超额利润,这种超额利润都是由于产品的个 别生产人格低于社会生产价格低于社会生产价格差额而产生的。 不不同点:同点:有如下几个方面: 1、投资方式不
3、同:是等量资本投于面积相等但质量不同各块土地上, 由于其生产率不同而产生的; 是在同块土地上追加等量投资的生产率不 同而产生的。 2、转化为地租的方式不同: 缔结租约时,地租是根据以往的土地生产率确定的,承租者获得土 地使用权,须将土地投资推进到以往的深度,才能获得租约所规定的级差超 额利润的量转交给土地所有者,这便是级差地租。 在租约期内, 承租者对土地追加投资所获得的超额利润归承租者所有, 不转化为地租。一旦租期满,土地所有者收回土地使用权,并占有承租人在 该地上的一切不动产,如对土地的改良,水利设施建筑物等,使得新的承租 人哪怕是原承租人也再不能占有这部分投资带来的超额利润,此时,这部 分超额利润就转化为级差地租,使地租上涨。因此,土地所有者总是力 争短租期,使用者总是力争延长租期。 3、和最限度的投资额不同: 与相适应的粗放经营,最低投资额较少; 与相适应的集约经营,最低投资额较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