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北京融科智地房地开发有限公司北京融科智地房地开发有限公司 办公电脑管理办法办公电脑管理办法 (本办法于(本办法于 2001 年年 6 月月 20 日经公司总经理室通过实施)日经公司总经理室通过实施) 第一章第一章 总则总则 第一条第一条 为保障公司办公自动化需要,顺利开展各项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第二条 本办法做为融科智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物品管理办法的补充。 第三条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二章第二章 类别及配备原则类别及配备原则 第四条第四条 本办法中的电脑包括台式电脑、笔记本电脑和服务器三类。 第五条第五条 配备原则是根据岗位工作性质配置。 第六条第六条 台式电脑:公司
2、员工(司机等岗位除外)人手一台商用电脑(联想系列) ,总价 值 8000 元以下 (包含网卡) , 本财年内新购机器配置基本要求为 P III 级别芯片、 128M 内存、 15 寸彩显、20G 硬盘、网卡、FAX 卡、声卡。 第七条第七条 笔记本电脑:每部门有 1 台笔记本电脑的名额,原则上配备笔记本电脑后,不再 配备台式电脑。配置为 20000 元以下的昭阳系列笔记本电脑。 第八条第八条 服务器: 根据公司各部门对服务器需求了解, 由公共事务部购买 (联想万全系列) , 全公司共用一台。由公共事务部进行维护、保管。具体购买的机型及配置情况由预算决定。 第三章第三章 电脑的采购电脑的采购 第
3、九条第九条 公司的电脑由公共事务部统一预算,统一购买,购买流程参阅融科智地房地 产开发有限公司物品管理办法 。 第四章第四章 电脑的管理电脑的管理 第十条第十条 每台电脑设备的第一负责人是使用该电脑的员工, 其对此电脑设备的完整性、 可用性负责。 第十一条第十一条 若员工使用的电脑设备组件产生功能丧失性损坏(人为性破坏除外) ,在确 定无法修复后,经其部门负责人及公共事务部负责人同意后,可以购买新配件更换。 第十二条第十二条 本财年公司的员工中,出现有长期的专业绘图、审图需求,可选换 17 寸彩显 (原则 a、以公司内调配为主 b、需其部门负责人及公共事务部负责人同意 c、若是未到岗 新员工,其部门需在为其申报购买电脑请求前说明 17 寸彩显要求) 第十三条第十三条 笔记本电脑使用及维护原则:笔记本电脑使用者应爱护笔记本电脑设备及其 组件,若员工使用的笔记本电脑设备组件产生功能丧失性损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