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筑工程公司施工现场消防工作管理规定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ESZAQDGF001 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施工现场消防工作的规定XX市XX建筑工程有限公司XX市XX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根据消防防火条例的规定,施工现场应加强消防工作的领导,建立义务消防组织,配备消防值班人员和灭火器材,经常对进场职工进行消防知识教育,强化安全用火意识,提高防火灭火能力。要求组建施工现场义务消防组织系统。1.1消防组织机构施工现场应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安全负责人为副组长的消防管理小组, 成员若干人。1.2职责与任务1.2.1定期检查消防器材1.2.2经常检查现场的消防规定执行
2、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1.2.3定期对职工进行消防教育。1.3义务消防队1.3.1成立以项目经理为队长、安全负责人为副队长、经过专业培训的若干人员为队员的义务消防队。1.3.2义务消防队(组)应当定期进行教育训练。熟练掌握防火、灭火知识和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2.灭火器材的配备2.1现场仓库消防设施2.1.1仓库的室外消防用水量,应按照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的有关规定执行。2.1.2应有足够的消防水源,其进水口一般不应少于两处。2.1.3室外消火栓应沿消防车道或堆料场内交通道路的边缘设置,消火栓之间的距离不应大于50m.2.1.4采用低压给水系统,管道内的压力在消防用水量达
3、到最大时,不低于0.1Mpa;采用高压给水系统,管道内的压力应保证两支水枪同时布置在堆料场内最远和最高处的要求,水枪充实水柱不小于13m,每支水枪的流量不应小于5L/s。2.1.5仓库和堆料场内,应分组布置酸碱、泡沫、二氧化碳等灭火器,每组灭火器不应少于四个,每组灭火器之间的距离不应大于30m.2.2施工现场灭火器材的配备2.2.1一般临时设施区,每100配备两个10L灭火机;大型临时设施总面积超过1200的,应备有专供消防用的太平桶(池)、黄沙池等器材设施;上述设施周围不得堆放物品。2.2.2临时森木工间、油漆间、机具间等,每25应配置一个种类合适的灭火机;油库,危险品仓库应配备足够数量、种
4、类的灭火机。3.防火措施3.1施工现场要有明显的防火宣传标志。每月对职工进行一次防火教育,定期组织防火检查,建立防火工作档案。3.2电工、焊工、从事电气设备安装和电气焊切割作业,要有操作证和动火证。动火前要清除附近易燃物,配备看火人员和灭火器材。3.3使用电气设备和易燃、易爆物品必须严格执行防火措施,指定防火负责人,配备灭火器材,确保施工安全。3.4因施工需要搭设临时建筑,应符合防盗、防火要求,不得使用易燃材料。3.5施工材料的存放、保管应符合防火安全要求,库房应使用非燃材料支搭,易燃易爆物品应专库储存,分类单独存放,保持通风。不准在在建工程内、库房内调配油漆、稀料。3.6在建工程不准作为仓库
5、使用,不准存放易燃材料。3.7施工现场严禁吸烟。3.8施工现场和生活区,未经批准不得使用电热器具。3.9冬施保温材料的存放与使用,必须采取防火措施,凡经有关部门确定的重点工程和高层建筑不得采用可燃保温材料。3.10在建工程要坚持防火安全交底制度,特别在进行电气焊、油漆粉刷等危险作业时,要有具体防火要求。4.动火审批4.1企业必须制定动火制度。4.2动火审批程序:4.2.1一级动火是指在施工现场内的危险区域动火。4.2.2一级动火申请人应在一周前提出,批准最长期限为一天,期满后应重新办证。4.2.3一级动火作业由所在单位主管防火工作的负责人填写“一级动火许可证”,并附上安全技术措施方案,报主管单
6、位审查,经批准后方可动火。4.2.4二级动火是指在施工现场内的危险环境动火。4.2.5二级动火申请人应在四天前提出,批准最长期限为三天,期满后应重新办证。4.2.6二级动火作业由所在工地项目负责人填定“二级动火许可证”,并附上安全技术措施方案,报本单位主管部门审批,经批准后方可动火。4.2.7三级动火是指在一般施工现场动火。4.2.8三级动火申请人应在三天前提出,批准最长期限为七天,期满后应重新办证。4.2.9三级动火作业由所在班组填写“三级动火许可证”。5.“动火许可证”填写说明5.1施工单位:填申请动火单位全称。5.2工程名称:按设计图注名称填写。5.3动火部位:按实际火位置填写。5.4动
7、火时间:按动火开始和结束时间填写明确。5.5焊工姓名:由动火人签名。5.6监护人姓名:由实际监护人签名。5.7申请动火人签名:是指具备申请资格实际填动火许可证的人员签名。5.8批准人姓名:由实际审批人签名。一、二级动火许可证应加盖审批人所在单位公章。5.9防火措施:5.9.1一级动火措施:5.9.1.1依据动火作业内容,划定动火范围。动火范围内可燃气体的监测及排放制定措施。5.9.1.2动火区与可燃、易燃物的有效隔离措施。5.9.1.3对全体工作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消防知识培训,建立健全消防组织。5.9.1.4配备充足的消防器材,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5.9.1.5确定责任心强的动火监护人。5.9
8、.1.6穿戴有效的防护用品。5.9.2二级动火措施:5.9.2.1对动火范围内可燃、易燃物的清理及隔离措施。5.9.2.2对小型容器可燃、易燃物的处理。5.9.2.3对动火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消防知识培训教育。5.9.2.4配备充足的消防器材。5.9.2.5确定动火监护人。5.9.3三级动火措施:可参照一、二级动火措施,制订三级动火措施。6.消防定期检查施工现场应有明显的防火宣传标志,每半个进行一次消防检查,每季度对义务消防队员进行一次培训。消防防火工作具体实施办法:第一节 施工现场仓库防火一、易燃易爆物品仓库的设置、1.对易引起火灾的仓库,应将库房内、外按500的区域分段设立防火墙,把建筑平面
9、划分为若干个防火单元,以便考虑失火后能阻止火势的扩散。仓库应设在水源充足,消防车能驶到的地方,同时,根据季节风向的变化,应设在下风方向。2.贮量大的易燃仓库,应将生活区、生活辅助区和堆场分开布置,仓库应设两个以上的大门,大门应向外开启。固体易燃物品应当与易燃易爆的液体分间存放,不得在一个仓库内混合储存不同性质的物品。二、几种常用易燃材料的储存放防火要求1.石灰生石灰能与水发生化学反应,并产生大量热,足以引燃燃点较低的材料,如木材、稻草、席子等。因此,储存石灰的房间不宜用可燃材料搭设,最好用砖石砌筑。石灰表面不得存放易燃材料,并且要有良好的通风条件。2.亚硝酸钠亚硝酸钠作为混凝土的早强剂、防冻剂
10、,广泛使用在建筑工程的冬期施工中。亚硝酸钠化学材料与硫、磷及有机物混合时,经摩擦、撞击有引起燃烧或爆炸的危险,因此在储存使用时,要特别注意严禁与硫、磷、木炭等易燃物混放、混运。要与有机物及还原剂分库存放,库房要干燥通风。装运氧化剂的车辆,如有散漏,应清理干净。搬运时要轻拿轻放,要远离高温与明火,要设置灭火剂,灭火剂使用雾状水和砂子。3.几中防腐蚀材料的储存环氧树脂、呋喃、酚醛树脂、乙二胺等都是建筑工程常用的树脂类防腐材料,都是易燃液体材料。它们都具有燃点和闪点低、易挥发的共同特性。它们遇火种、高温、氧化剂都有引起燃烧爆炸的危险。与氨水、盐酸、氟化氢、硝酸、硫酸等反应强烈,有爆炸的危险。因此,在
11、储存、使用、运输时,都要注意远离火种,严禁吸烟,温度不能过高,防止阳光直射。应与氧化剂、酸类分库存放,库内要保持阴凉通风。搬运时要轻拿轻放,防止包装破坏外流。4.油漆稀释剂临时存放建筑工程施工使用的稀释剂,都是挥发性强、闪点低的一级易燃易爆化学流体材料,诸如汽油、松香水等易燃材料。油漆工在休息室内不得存放油漆和稀释剂,油漆和稀释剂必须设库存放,容器必须加盖。刷油漆时,涮刷子残留的稀释剂不能放在休息室内,也不能明露放在库内,应当及时妥善处理掉。5.电石电石本身不会燃烧,但遇水或受潮会迅速分解出乙炔气体。在装箱搬运、开箱使用时要严格遵守以下要求:(1)严禁雨天运输电石,途中遇雨或必须在雨中运输应采
12、取可靠的防雨措施。(2)搬运电石时,发现桶盖密封不严,要在室外开盖放气后,再将盖盖严搬运。(3)要轻搬轻放,严禁用滑板或在地上滚动、碰撞或敲打电石桶;(4)电石不要放在潮湿的地方,库房必须是耐火建筑,有良好的通风条件,库房周围10m内严禁明火。库内不准设气、水管道,以防室内潮湿。(5)库内照明设备应用防爆灯,开关采用封闭式并安装在库房外;(6)严禁用铁制工具开启电石桶,应用铜制工具开启,开启时,人站在侧面;(7)空电石桶未经处理,不许接触明火;(8)小颗粒粉末电石要随时处理,集中倒在指定坑内,而且要远离明火,坑上不准加盖,上面不许有架空线路;(9)电石不要与易燃易爆物质混合存放在一个库内;(1
13、0)禁止穿带钉子的鞋进入库内,以防摩擦产生火花。三、易燃易爆物品贮存注意事项1.易燃仓库堆料场与其他建筑物、铁路、道路、高压线的防火间距,应按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有关规定执行。2.易燃仓库堆料场物品应当分类、分堆、分组和分垛存放,每个堆垛面积为:木材(板材)不得大于300;稻草不得大于150;锯末不得大于200;堆垛与堆垛之间应留3m宽的消防通道。3.易燃露天仓库的四周内,应有不小于6m的平坦空地作为消防通道,通道上禁止堆放障碍物。4.有明火的生产辅助区和生活用房与易燃易堆垛之间,至少应保持30m的防火间距。有飞火的烟囱应布置在仓库的下风地带。5.贮存的稻草、锯末、煤炭等物品的堆垛,应保持良好通
14、风,注意堆垛内的温度变化,发现温度超过38,或水分过低时,应及时采取措施,防止其自燃起火。6.在建的建筑物内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尤其是不得将木工加工区设在建筑物内。7.仓库保管员应当熟悉储存物的分类、性质、保管业务知识和防火安全制度,掌握消防器材的操作使用和维护保养方法,做好本岗位的防火工作。四、易燃物品的装卸管理1.物品入库前应当有专人负责检查,确定无火种等隐患后,方可装卸物品。2.拖拉机不准进入仓库、堆料场进行装卸作业,其他车辆进入仓库或露天堆料场装卸时,应安装符合要求的火星熄灭防火罩。3.在仓库或堆料场内进行吊装作业时,其机械设备必须符合防火要求,严防产生火星,引起火灾。4.装过化学危
15、险物品的车,必须清洗干净后方准装运易燃和可燃物品。5.装卸作业结束后,应当对库区、库房进行检查,确认安全后,方可离开。五、易燃仓库的用电管理1.仓库或堆料场内一般应使用地正电缆,若有困难需设置架空电力线咱,架空电力线与露天易燃物堆垛的最小水平距离,不应小于电线杆高度的1.5倍。库房内设的配电线路,需穿金属管或用非燃硬塑料管保护。2.仓库或堆料场所严禁使用碘钨灯和超过60W以上的白炽灯等高温照明灯具。当使用日光灯等低温照明灯具和其他防燃型照明灯具时,应当对镇流器采取融热、散热等防火保护措施。照明灯具与易燃堆垛间至少保持1m的距离,安装的开关箱、接线盒,应距离堆垛外缘不小于1.5m。不准乱拉临时电
16、气线路。贮存大量易燃物品的仓库场地应设置独立的避雷装置。3.库房内不准设置移动式照明灯具。照明灯具下方不准堆放物品,其垂点下方与储存物品水平间距离不得小于0.5m。4.库房内不准使用电炉、电烙铁、电熨斗等电热器具和电视机、电冰箱等用电器。5.库区的每个库房应当在库房外单独安装开关箱,保管人员离库时,必须拉闸断电。禁止使用不合规格的电器保险装置。第二节 施工现场防火一、施工现场平面布置的防火要求1.施工现场要明确划分出:禁火作业区(易燃、可燃材料的堆放场地)、仓库区(易燃废料的堆放区)和现场的生活区。各区域之间一定要有可靠的防火间距:(1)禁火作业区距离生活区不小于15m,距离其他区域不小于25
17、m;(2)易燃、可燃材料堆料场及仓库距离修建的建筑物和其他区不小于20m;(3)易燃的废品集中场地距离修建的建筑物和其他区域不小于30m;(4)防火间距内,不应堆放易燃和可燃材料。2.施工现场的道路,夜间要有足够的照明设备。禁止在高压架空电线下面搭设临时性建筑物或堆放可燃材料。3.施工现场必须设立消防车通道,其宽度应不小于3.5m,并且在工程施工的任何阶段都必须通行无阻,施工现场的消防水源,要筑有消防车能驶入的道路,如果不可能修建出通道时,应在水源(池)一边铺砌停车和回车空地。4.建筑工地要设有足够的消防水源(给水管道和蓄水池),对有消防给水管道设计的工程,应在建筑施工时,先敷设好室外消防给水
18、管道与消火栓。5.临时性的建筑物、仓库以及正在修建的建(构)筑物道旁,都应该配置适当种类和一定数量的灭火器,并布置在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地点。冬期施工还应对消防水池、消火栓和灭火器等做好防冻工作。6.作业棚和临时生活设施的规划和搭建,必须符合下列要求:(1)临时生活设施应尽可能搭建在距离建筑物20m以外的地区,禁止搭设在高压架空电线的下面,距离高压架空电线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6m;(2)临时宿舍与厨房、锅炉房、变电所和汽车库之间的防火距离,应不小于15m;(3)临时宿舍等生活设施,距离铁路的中心线以及小量易燃品贮藏室的间距不小于30m;(4)临时宿舍距火灾危险性大的生产场所不得小于30m;(5)贮存
19、大量的易燃物品、油料、炸药等所修建的临时仓库,与永久工程或临时宿舍之间的防火间跑应根据所贮存的数量,按照有关规定确定;(6)在独立的场地上修建成批的临时宿舍,应当分组布置,每组最多不超过二幢,组与组之间的防火距离,在城市市区不小于20m,在农村应不小于10m。临时宿舍简易楼房的层高应当控制在两层以内,每层应当设置两个安全通道;(7)生产工棚包括仓库,无论有无用火作业或取暖设备,室内最低高度一般不应低于2.8m,其门的宽度要大于1.2m,并且要双扇向外。二、施工现场防火要求(一)建筑施工现的防火管理内容1.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已批准的设计图纸和施工方案组织施工,有关防火安全措施不得擅自改动。2.凡有
20、建筑自动消防设施的建筑工程,在工程竣工后,施工安装单位必须委托具备资格的建筑消防设施检测单位进行技术测试,取得建筑消防设施技术测试报告。3.建立、健全建筑工地的安全防火责任制度,贯彻执行现行的工地防火规章制度。建筑施工现场的管理人员要加强法制观念。每个建筑工地都应成立防火领导小组,各项安全防火规章和制度要书写上墙。4.要加强施工现场的安全保卫工作。建筑工地周边都应设立围挡,其高度应不低于1.82.4m。较大的工程要设专职保卫人员。禁止非工地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公事人员进入现场要进行登记,有人接待,并告知工地的防火制度。节假日期间值班人员应当昼夜巡逻。5.建筑工地要认真执行“三清、五好”管理制度。
21、尤其对木制品的刨花、锯末、料头、防火油毡纸头、沥青,冬期施工的草袋子、稻壳子、苇席子等保温材料要随干随清,做到工完场清。各类材料都要码放成垛,整齐堆放。6.临时工、合同工等各类新工人进入施工现场,都要进行防火安全教育和防火知识的学习。经考试合格后方能上岗工作。7.建筑工地都必须制定防火安全措施,并及时向有关人员、作业班组交底落实。8.做好生产、生活用火的管理。(二)工种防火安全要求建筑工程是一个多工种配合和立体交叉混合作业的施工现场。建筑施工过程中若干工种的施工作业,都应当注意防火安全。1.建筑焊工防火安全要求电、气焊是利用电能或化学能变为热能对金属进行加热的熔接方法。焊接或切割的基本特点是高
22、温、高压、易燃、易爆。(1)电、气焊作业时必须注意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1)气焊设备的防火、防爆要求。氧气瓶与乙炔瓶是氯焊工艺的主要设备,属于易燃、易爆的压力容器。乙炔气瓶应安装回火防止器,防止氧气倒回发生事故。乙炔瓶应放置在距离明火到少10m以外的地方,严禁倒放。焊、割作业时,乙炔瓶和氧气瓶两者使用时的距离不得小于5m。不得放置在高压线下面或在太阳下曝晒。2)每天操作前,都必须进行认真的检查。尤其是冬期施工完毕后,要及时将乙炔瓶和氧气瓶送回到存放处,采取一定的防冻措施,以免结冻。如果冻结,严禁用明火烘烤。作业时焊炬要根据金属材料的材质、形状,确定焊炬与金属的距离,不要距离太近,以防喷嘴太热,引
23、起焊炬内自燃回火。在点火前,要检查焊炬是否正常,其方法是检查焊炬的吸力,若开了氧气而乙炔管毫无吸力,则焊炬不能使用。必须及时修复。3)电焊设备防火、防爆要求。电焊机是电弧焊工艺的主要设备,各种电焊机都应该在额定的电压下使用,旋转式直流电焊机应配备足够容量的磁力起动开关,不得使用闸刀开关直接起动。电焊机应有良好的隔离防护装置,电焊机的绝缘电阻不得小于1M。电焊机的接线柱、接线孔等应装在绝缘板上,并有防护罩保护。电焊机应放置在避雨干燥的地方,不准与易燃、易爆物品或容器混放在一起。室内焊接时,电焊机的位置、线路敷设和操作地点的选择应符合防火安全要求,作业前必须进行检查,焊接导线要有足够的截面。严禁将
24、焊接导线搭在氧气瓶、乙炔瓶、发生器、煤气、液化气等易燃易爆设备上,电焊导线中间不应有接头,如果必须设有接头,其接头处要远离易燃、易爆物10m以外。(2)在有类似下述情况而又没有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时,不允许时行焊接:1)制作、加工和贮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房间内;2)贮存易燃易爆物吕的贮罐和容器;3)带电设备;4)刚涂过油漆的建筑构件或设备;5)盛过易燃液体而没有进行彻底清洗处理过的容器。(3)电、气焊作业过程中的防火要求。电、焊作业前要明确作业任务,认真了解作业环境,确定出动火的危险区域,并立出明显标志,危险区内的一切易燃、易爆品都必须移走。对不能移走的可燃物,要采取可靠的防护措施。尤其刮风天气
25、,要注意风力的大小和风向变化,防止风力把火星吹到附近的易燃物上,必要时应派人监护。(4)施工现场的焊、割作业,必须符合防火要求,严格执行“十不烧”的规定:1)焊工必须持证上岗,无证者不准进行焊、割作业;2)属一二三级动火范围的焊、割作业,未经办理动火审批手续,不准进行焊割;3)焊工不了解焊、割现场周围情况,不得进行焊割;4)焊工不了解焊件内部是否有易燃、易爆物时,不得进行焊、割;5)各种装过可燃气体、易燃液体和有毒物质的容器,未经彻底清洗,或未排除危险之前,不准进行焊、割;6)用可燃材料作保温层、冷却层、隔声、隔热设备的部位,或火星能飞溅到的地方,在未采取切实可靠的安全措施之前,不准焊、割;7
26、)有压力或密闭的客道、容器,不准焊、割;8)焊、割部位附近有易燃易爆物品,在未作清理或未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前,不准焊、割;9)附近有与明火作业相抵触的工种在作业时,不准焊、割;10)相连的部位,在没有弄清有无险情,或明知存在危险而未采取有效的措施之前,不准焊、割。在旧建筑维修中使用电、气焊时,要特别注意作业前必须仔细检查焊割部位的墙体、楼板构造和隐蔽部位,不清楚绝不能施工。对于可燃的墙体和楼板以及存在的孔洞裂缝,导热的金属等要采取可靠的措施,防止火星落入,埋下火种,或金属导热造成火灾。室内装饰工程,必须在装饰施工前完成电、气焊施工。2.建筑木工防火安全要求(1)建筑工地的木工作业场所要严禁
27、动用明火,工人吸烟要到休息室。工作场地和个人工具箱内要严禁存放油料和易燃易爆物品;(2)工经常对工作间内的电气设备及线路进行检查,发现短路、电气打火和线路绝缘老化破损等情况要及时找电工维修。电锯、电刨子等木工设备在作业时,注意勿使刨花、锯末等物将电机盖上;(3)熬水胶使用的炉子,应在单独房间里进行,用后要立即熄灭。(4)木工作业要严格执行建筑安全操作规程。完工后必须做到现场清理干净、剩下的木料堆放整齐,锯末、刨花要堆放在指定的地点,并且不能在现场存放时间过长,防止自燃起火。3.建筑电工防火安全要求(1)预防短路造成火灾的措施。施工现场架设或使用的临时用电线路,当发生故障或过载时,就会造成电气失
28、火。由于短路时电流突然增大,发热量很大,不仅能使绝缘材料燃烧,而且能使金属熔化,产生火花引起邻近的易燃、可燃物质燃烧造成火灾。1)建筑工地形成电气短路的主要原因:没有按具体环境选用导线,导线受损,线芯裸露维修不及时,导线受潮绝缘被击穿,安错线等都能造成短路。2)预防电气短路的措施:建筑工地临时线路都必须使用护套线,导线绝缘必须符合电路电压要求。导线与导线、导线与墙壁和顶棚之间应有符合规定的间距。线路上要安装合适的熔断丝和漏电断路器。(2)预防过负荷造成火灾的措施。根据负荷,合理选用导线截面。不得随意在线路上接入地过多负载。要定期检查线路负荷增减情况,按实际情况去掉过多的电气设备或另增线路。或者
29、根据生产程序和需要,采取先控制后使用的方法,把用电时间错开。(3)预防电火花和电弧产生的措施。1)产生火花和电弧的原因主要是:发生电气短路,开关通断,保险丝熔断,带电维修等。2)预防措施:裸导线间或导体与接地体间应保持有足够的距离。保持导线支持物良好完整,防止布线过松。导线连接要牢固。经常检查导线的绝缘电阻保持绝缘的强度和完整。保险器或开关应装在不燃的基座上并用不燃箱盒保护。不应带电安装和修理电气设备。3)在进行室内装饰时,安装电气线路一定要注意如下问题:顶棚内的电气线路穿线必须为镀锌钢管,施工安装时必须焊接固定在棚内。造型顶棚用金属软管穿线时,要做保护接地,或者穿四根线其中一根做接地处理,防
30、止金属外皮产生感应电引起火灾。4)凡电器接头都必须用焊锡相接,而且合乎规范要求。5)电源一般是三相四线制,由于装饰电气闭路特别多,这些回路均为单相,都要连接在三相四线制的电源中,所以三相电路都必须平衡,各个回路容量皆应相等,否则火灾危险性是很大的,所以在电源回路安装完毕后,根据施工规程要求一定要把各回路的负荷电流表进行测试和调整,使线路三相保持平衡。6)旧建筑物室内装饰时,要重新设计线路的走向和电气设备的容量。4.油漆工防火安全要求油漆作业所使用的材料都是易燃、易爆的化学材料。因此:(1)无论油漆的作业场地或临时存放的库房,都要严禁动用明火;(2)室内作业时,一定要有良好的通风条件,照明电气设
31、备必须使用防爆灯头,禁止穿钉子鞋出入现场,严禁吸烟;(3)周围的动火作业要远离10m以外。5.防腐蚀作业的防火安全要求凡有酸、碱长期腐蚀的工业与其他建筑,都必须进行防腐处理,如工业电镀厂房、化工厂房等。目前采用的防腐蚀方法所使用的材料,多数都是易燃、易爆的化学高分子材料,如环氧树脂、呋喃树脂、酚醛树脂,硫磺类、沥青类、煤焦油等;固化剂多是乙二胺、丙酮、酒精等。(1)硫磺的熬制、储存与施工。硫磺熬制时要严格控制温度,当发现冒蒸烟时要立即撤火降温,如果局部燃烧要用石英粉灭火。贮存运输和施工时,严禁与木炭、硝石相混,要远离明火。(2)树脂类。树脂类防腐蚀材料施工时要避开高温,不要长时间置太阳下曝晒。
32、作业场地和储存库都要远离明火。储存库要阴凉通风。(3)固化剂乙二胺。乙二胺是树脂类常用的固化剂。这种材料遇火种、高温和氧化剂有燃烧的危险。与醋酸、醋酐、二硫化碳、氯磺酸、盐酸、硝酸、硫酸、过氧酸银等发生反应时非常剧烈。因此,在储运施工时要注意:应贮存在阴凉通风的仓库间内,远离火种热源。应与酸类、氧化剂隔离堆放。搬运时要轻装轻卸,防止破损,一旦发生火灾,要用泡沫、二氧化碳、干粉、砂土和雾状水灭火。乙二胺是一种挥发性很虽的化学物质,当明露时通常显黄烟,有毒、有刺激气味。当在空气中挥发到一定浓度时,遇明火有爆炸危险。乙二胺、丙酮、酒精能溶于或稀释多种化学品,能挥发产生大量易燃气体。因此,施工时使用油
33、漆或涂料用多就倒出多少,而且要马上使用,不要明露放置时间过长,剩下的要及时倒回原容器中。贮存、运输时一定将盖盖好,不能漏气。操作工人作业时严禁烟火,注意通风。长时间接触,要带防毒面具,切忌接触皮肤,如果接触皮肤后要马上用清水洗净。三、建筑消防1.地下建筑施工防火注意事项(1)地下建筑施工应当保证通道畅通,通道处不得堆放障碍物;(2)地下建筑室内不贮存易燃物品或者当作木工加工作业区,不得在室内熬制或配制用于防腐、防水、装饰所用的危险化学品溶液;(3)在进行防火、防腐作业时,地下室内应采取一定的通风措施,保证空气流通。明用电线路不得有接头或裸露部分,照明灯具应当使用防爆灯具,施工人员严禁吸烟和动火
34、;(4)地下建筑进行装饰时,不得同时进行水暖、电气安装的焊割作业;(5)地下建筑室内施工,施工人员应当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易引发火灾的特殊作业,应设监护人,并配置必备的气体检测仪和消防器具,必要时,应当采取强制通风措施。2.高层建筑施工防火注意事项(1)已建成的建筑物楼梯不得封堵。施工脚手架内的作业层应畅通,并搭设不少于2处与主体建筑内相衔接的通道口;(2)建筑施工脚手架外挂的密目式安全网,必须符合阻燃标准要求,严禁使用不阻燃的安全网;(3)30m以上的高层建筑施工,应当设置加压水泵和消防水源管道,管道的立管直径不得小于50mm,每层应设出水管口,并配备一定长度的消防水管;(4)高层焊接作业
35、,要根据作业高度、风力、风力传递的次数,确定出火灾危险区域。并将区域内的易燃易爆物品移到安全地方,无法移动的要采取切实的防护措施;(5)大雾天气和六级风时应当停止焊接作业。(6)高层焊接作业应当办理动火证,动火处应当配备灭火器,并设专人监护,发现险情,立即停止作业 ,采取措施,及时扑灭火源;(7)高层建筑施工临时用电线路应使用绝缘良好的像胶电缆,严禁将线路绑在脚手架上。施工用电机具和照明灯具的电气连接处应当绝缘良好,保证用电安全;(8)高层建筑应设立防火警示标志。楼层内不得堆放易燃可燃物品。在易燃处施工的人员不得吸烟和随便焚烧废弃物。第三节 消防器材的配置和使用一、 消防器材的分类1. 灭火的
36、分类可用于灭火的物质有很多种,通常使用的灭火剂有水、泡沫、二氧化碳、四氯化碳、卤代烷、干粉、惰气等。灭火剂是通过各种灭火设备和器材来施放和喷射的。扑救火灾时,无论采用哪一种灭火剂,往往不是一种灭火方法起作用,而是两种或者三种方法同时起作用,但是其中一种起着主要的作用。为了有效地扑救火灾,应根据燃烧物质的性质和火势发展情况,采用适合的足够的灭火剂。选择灭火剂的基本要求是灭火性能高、使用方便、来源丰富、成本低廉,对人体和物体基本无害等。(1)泡沫灭火剂 泡沫是一种体积较小,表面被液体围成的气泡群,是扑救易燃、可燃液体火灾的有效灭火剂。泡沫灭火就现有两种类型,即化学泡沫和空气泡沫。化学泡沫是由两种化
37、学泡沫粉的水溶液混合在一起,经化学反应生成的。空气泡沫是泡沫生成剂和水按一定比例混合,经机械作用,吸入了大量的空气而生成的,故称为机械空气泡沫和空气泡沫。空气泡沫中有普通蛋白泡沫、氟蛋白泡沫、抗溶性泡泡沫、轻水泡沫,以及中倍数、高倍数泡沫。普通蛋白泡沫、中倍数泡沫、轻水泡沫和化学泡沫等主要用来扑救各种油类火灾;抗溶性泡沫主要用来扑救醇、醛、醚等有机溶剂火灾;高倍数泡沫主要用来扑救那些火源集中、泡沫易于堆积场合的火灾,如地下建筑、室内仓库、矿井巷道、机场设施等处的火灾。随着我国消防科技的发展,泡沫灭火剂存在自身的缺点,已被性能优越的灭火剂替代,因此,不再详细介绍。(2)二氧化碳灭火剂二氧化碳灭火
38、剂在消防工作上有较广泛的作用。二氧化碳气体,不燃烧、也不能助燃,通过在燃烧区内稀释空气,减少空气的含氧量,从而降低燃烧强度。当二氧化碳在空气中的浓度达到30%35%时,就能使燃烧熄灭。灭火用的二氧化碳是以液态灌装在钢瓶内,当从钢瓶内放出时,迅速蒸发,体积扩大400500倍,同时温度急剧降低到-78,由于蒸发吸热用,因此在二氧化碳灭火时还具有一定的冷却作用。由于二氧化碳不导电、不含水分、不污损仪器设备等,故适用于扑救电气设备、精密仪器、图书档案火灾。介但是由于二氧化碳与一些金属化合时,金属能夺取二氧化碳中的氧气而继续燃烧,故二氧化碳不能扑救金属钾、钠、镁和铝物质的火灾。此外,二氧化碳也不易扑灭某
39、些能够在惰性伸质中燃烧的物质(如硝酸纤维)和物质内部的阴燃。(3)1211灭火剂使用1211灭火剂的轻便灭火器,有手提式0.5、1、2、4、6kg等数种,这类灭火器使用轻便,保养简单。平时只要放在阴凉、干燥、无腐蚀性气体存在的场所,就能长期有效。1211灭火剂不能用来扑救本身就可供氧的化学物质(如硝酸纤维等)和碱金属(钾、钠)以及金属氢化物的火灾。(4)化学干粉干粉的种类很多,按使用范围分为如下几种:1)BC类干粉是以碳酸氢钠、碳酸氢钾、氯化钾为主要成分的化学干粉。适用于扑救易燃气体、液体和电气设备的火灾。2)ABCD类干粉是以硫酸铵、硫酸氢钾、磷酸二氢铵为主要成分的化学干粉,它适用于扑救多种
40、火灾。3)D类干粉是以氯化钠、碳酸钠、硼砂为主要成分的化学干粉,适用于扑救轻金属火灾。化学干粉存贮在灭火器筒身内,在灭火时,由惰性气体加压,使化学干粉喷出,形成浓去般的粉雾,覆盖燃烧面,中断燃烧的连锁反应,达到灭火的目的。化学干粉灭火剂应存放在通、干燥处,温度应保持50以下。如干粉受潮结快,可放在干燥处自然晾干,也可在温度60以下受热干燥,然后研磨过筛,恢复原状后,即可继续使用。2. 水是不燃液体,它是最常用的,来源最丰富,使用最方便的灭火剂。3. 水在扑灭火灾中应用得最广泛,水的灭火作用是由它的性质决定的。第四节 消防管理制度一、 消防有关法律法规我国消防法规大体分为三类:一是消防基本法中华
41、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二是消防行政法规;三是消防技术法规。消防行政法规规定了消防管理活动的基本原则、程序和方法。消防技术法规是用于调整人与自然、科学、技术的关系。另外,各省、市、自治区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情况还颁布了一些地方性的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地方标准。这些规章和管理措施,都为防火监督管理提供了依据。二、消防安全责任制 建筑施工企业是防火安全管理的重点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从思想上、组织上、装备上做好防止火灾的预防工作。建立防火责任制,将防火安全的责任落实到每个建筑施工现场、每一个施工人员,明确分工,划分区域,不留防火死角,真正落实防火责任。 建筑施工企业或者
42、施工现场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责任:1. 制定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2. 建立防火档案,确定消防安全安全重点部位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设置防火标志;3. 实行定期或者不定期的防火安全检查,必要时实行每月防火巡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并建立检查(巡查)记录;4. 对职工进行消防安全培训;5. 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定期组织消防演练。三、消防安全措施 1.领导措施。各级领导应当高度重视消防工作,将防火工作纳入安全生产中的一项重要工作,企业的主要领导是消防安全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建立健全防火预警机制,避免火灾事故的发生。 2.组织措施。应当建立消防安全领导小组,定期研究、布置、检查消防工作,并设
43、立管理部门或者配备专职人员负责消防工作,有条件的单位应当建立义务消防队伍。 3.技术措施。根据国家消防安全法规和技术标准,结合防火重点部位,制定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积极开展防火安全培训,提高人员消防安全意识。搜集和掌握新的防火安全技术,推广和应用科学的先进的消防安全技术,从施工工艺、技术上提高预防火灾事故的范围能力。 4.物质保障。在消防安全上要舍得投入,每年作出消防设施的建立、消防器材的购置计划,定期更换过期的消防器材,推广和使用新型的防火建筑材料,淘汰易燃可燃的建筑材料,从阻燃材料和物质上,解决火灾的危险源。 5.火灾险情的处置。 在日常生活和生产中,因意外情况发生火灾
44、事故,千万不要惊慌,应一方面迅速电话报警,一方面组织人力积极扑救。 现在我国建立火警电话号码为“119“的救援信息系统。火警电话拨通后,要讲清起火的单位和详细地址,也要讲清起火的部位、燃烧的物质和火灾的速度、着火的周边环境等情况,以便消防部门根据情况派出相应的灭火力量。 报警后,起火单位要尽量迅速的清理通往火场的道路,以便消防车能顺利迅速地进入现场。同时,应派人在起火地点的附近路口或单位门口迎候消防车辆,使之能迅速准确地到达火场,投入灭火战斗。 火势蔓延较大,火势燃烧严重的建筑物,施工单位熟悉或者了解建筑物的技术人员,应当及时将受损建筑物的构造、结构情况向消防官兵通报,并提出有关扑救工作建议,保障救火官兵的生命安全,防止火灾事故所造成的损失进一步扩大。本规定需于施工前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