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电气安装工程施工合同合同编号:甲方(发包人): 乙方(承包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的相关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本着友好、诚信、自愿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工程概况1、 工程名称: 目电气安装工程 2、工程地点: 3、工程范围和内容: 项目室内电气照明系统、应急照明系统的建安与施工 。第二条承包形式乙方承接甲方 项目中电气安装工程,工程执行总价包干制,按甲方提供施工图纸中的工作范围与内容及现场实际情况,包工、包料、包安全、包工期、包质量。第三条 工程期限1. 开工日期: 2017 年 4 月 日2.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3、因乙方原因
2、导致的竣工日期推迟,乙方除应按甲方要求抢工并承担抢工费用外,还应承担合同总款2%的违约金,逾期30天及以上,承担合同总款5%的违约金.如遇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推迟的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可以顺延,双方须以以书面形式确认顺延期限:(1)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双方商定顺延工期(2)因甲方不能提供施工用水源或总电源,影响乙方开工时间的,从具备开工条件、实际开工日期计算工期(3)施工中因公共停水、停电连续影响超过4小时的工期顺延半天,影响超过8小时的工期顺延1天,连续停水停电24小时以上的工期顺延2天。(4)因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如台风、水灾、自然原因发生的火灾、地震等)而影响工程进度的,按实际发生天
3、数顺延。第四条:工程质量要求1、本工程质量等级要求:乙方工程质量必须符合国家电气或电气专业质量检验评定部门的标准及合格条件。2、本工程乙方以甲方的项目设计方案、施工图纸、设计说明、设计变更和双方确认的合同、合同附件内容为依据组织施工,施工执行国家(行业)电气的相关标准和规范。3、 乙方施工用的大宗的主要材料、设备、器材、配件等须为甲方指定的品牌或生产厂家(附后),随货必须有产品合格证书、使用说明、检测、检验报告。非甲方指定材料的规格、产品质量符合国标和甲方要求,材料进场甲方凭产品随附资料验收合格后乙方方可使用。未经甲方验收或查看的材料视为不合格材料。材料验收单作为本工程验收的内容和依据乙方应收
4、集、整理、保管,竣工时一并移交甲方。4、工程质量必须符合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02、及其他的国家和行业现行的相关标准、规范。5、隐蔽工程由乙方自检后,填写隐蔽工程验收单并及时通知甲方代表进行检查验收,甲方接到通知后12小时内应到现场检验,确认合格后,方可进行下一工序。6. 本工程验收标准依据本合同第四条第1.2.3.4.5款由双方共同进行。7、工程竣工后,乙方整理提供完整的技术档案资料并提供竣工通知书,双方协商确定验收时间,由甲、乙双方共同组织进行竣工验收。验收合格后,双方签署交工验收证书,并将工程移交给甲方管理。
5、验收中如发现有不符合质量要求需要返工的部分,乙方应无条件返工直至验收合格为止。竣工日期以甲方验收并确定合格的日期为准。8、已竣工未验收工程,在交工前由乙方负责保管。由于乙方原因,应交工验收而不交不验的工程,除按拖延工期条款处理外乙方还应赔偿因此而造成的各种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直接的或间接的损失。9、在质量保修期内乙方无条件保修,若乙方拒不保修时,甲方可外请人代修,费用从乙方的质量保证金中扣除,损失超过质保金的,乙方应予认支付,不支付的甲方依法追索、起诉解决。10. 本工程施工中或保修期内的工程质量、材料质量问题出现争议,双方可委托具有电气专业检验评定资质的权威部分进行检验认定,检验结果作为最终
6、评判双方必须认可,委托检验费用由责任方承担。第五条 工程设计变更1、施工中甲方对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应提前以书面形式向乙方发出变更通知。变更通知加盖甲方公章方为有效,任何个人指令或程序不规范的变更验收时甲方不予认可。乙方按照甲方的变更通知及有关要求进行工程变更施工。2、在工程施工中发生下列情况时,乙方必须立即以书面通知甲方,双方协商具体处理事宜:(1)设计图纸和说明文件与工程现场不一致,设计文件所示明的施工条件与实际不符。(2)设计图纸和设计文件表示不明确或有错误及遗漏,图纸与说明不符。(3)设计图纸和说明文件中未标明的施工条件发生了预料不到的特殊困难等。 3、因变更导致合同价款的增减,按实际发
7、生进行结算,双方商定延长或缩短工期时间。工程变更项目纳入整体工程验收范围,价款作为追加合同价款,验收合格后与工程款一并进行结算。第六条 工程价、付款及结算方式1、工程价(承包价):本工程总价为人民币(大写): 元(含正式发票) 。2、支付方式:合同生效后,乙方施工人员和50%材料进入施工现场后甲方支付工程总款的10%,工程竣工双方验收合格后甲方凭乙方出具的正式发票支付工程款85%工程款,下余5%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保修期两年,从工程双方验收合格之日算起,保修期满后伍质量问题甲方一次付清。3、结算方式:乙方承接本合同第二条项下工程总价不变,如果甲方要求新增工程内容,双方协商增加部分造价结果时纳入
8、工程结算总价,增加部分工程款项支付方式与合同款支付一致。第七条 工程调试1. 甲、乙双方约定的调试内容应与乙方承包的范围一致。2. 工程安装完毕乙方自行调试,调试合格后通知甲方进行验收。3. 乙方工程调试时甲方协调各相关单位、人员、工种给予配合,调试时间以达到合格为准,但因调试时间而造成本工程逾期竣工的甲方按第一条第三款执行第八条双方责任甲方责任:1、甲方指派 为现场代表,电话号码:,负责合同履行。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协调办理开工、验收、变更、技术协调、专业工种配合、交工等手续和其他事宜。2、提供乙方施工过程所必须具备的现场条件,负责将电源接到乙方指定的总电源地点。3、负责协调乙方与
9、其他相关单位和工种的配合,协调有关部门做好道路、交通、治安等外在施工条件的保证,协调解决乙方施工中各种具体事务。4、按约定条款向乙方支付工程款及办理竣工结算;乙方责任:1、乙方指派 为工地代表,电话号码: ,负责合同的履行、施工现场管理和施工人员管理,保质、按期完成施工任务以及完成由乙方负责的各项施工事宜。2、负责与甲方的工程衔接、协调与沟通,服从甲方的管理。3、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对现场的施工安全、用电安全、防火安全、财产安全、交通安全和人身安负全责。4、负责为施工人员购买人身意外商业保险,配备安全防护设施和安全防护用品,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和安全教育,有预防事故
10、的措施和应急预案,施工人员违规作业或工作失误造成的自身人员、甲方人员、第三方人员的伤害以及其他安全事故包括但不限于交通、机械、高空作业、水、电等事故的责任和费用、损失乙方承担。5. 由于乙方施工造成甲方建筑物或财物损坏,乙方负责修复或赔偿。乙方违反国家或当地政府有关规定所造成的罚款自行承担。6、在交工后两年的保修期内, 如有施工质量问题, 负责免费返修直至合格。第九条争议的解决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解决。第十条 合同的生效及终止1、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2、本工程质保金支付完毕本合同即告终止。3、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甲、乙双方应当遵循诚实信用的
11、原则,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第十一条其他约定 1. 乙方承诺本工程不存在挂靠经营、部分承包、转包或分包第三方等情形,若发现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工程总额30%的违约金。2. 甲方提供工程水源和电源,乙方自行接电并确保安全用电,水费甲方承担,电费乙方承担。 3. 甲方提供材料存放用地,施工材料和工器具、设施乙方自行保管。4. 施工人员食宿和交通工具自理。5. 乙方承诺其具有专业电气施工资质,证照齐全有效。乙方向甲方提供施工人员名单和有效证件备存,施工人员资质审查、劳动防护与现场管理、安全乙方负责。 6. 乙方应维护甲方环境卫生,材料堆放整齐有序,建筑垃圾及时清运,垃圾运输工具和垃圾处理点、处理费乙方负责。 7. 乙方进场施工时,双方另行签订安全施工协议书。 8.本合同双方盖章生效,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9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合同附件及工程设计方案、设计说明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合同附件:1. 联合生产车间安装工程投标总价2. 施工计划3. 大宗电气材料指定采购清单4. 施工安全协议书5. 资料10份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电话: 电话:传真: 传真:开户行: 开户行:帐号: 帐号:税号: 税号: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签约时间:2017年 月 日签约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