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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坑支护工程合同(57页).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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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坑支护工程合同(57页).docx

1、XX项目XX期XX工程施工合同合同编号: 发包单位(甲方):XX公司承包单位(乙方):XX公司签订日期: 目 录第一部分 合同协议书一、 工程概况4二、 承包范围及承包方式4三、 合同价款5四、 付款方式5五、 合同工期5六、 质量标准6七、 合同文件组成及解释次序6八、 双方申明6九、 乙方承诺7十、 合同生效7第二部分 合同条款通用条款部分第一条 词语定义8第二条 甲方工作职责8第三条 乙方工作职责9第四条 现场施工管理及工程管理办法及处罚规定制度12第五条 乙方的服务承诺12第六条 图纸13第七条 设计联络13第八条 工期管理13第九条 完工前准备14第十条 实际完工14第十一条 设计变

2、更14第十二条 乙供材料设备要求15第十三条 甲供材料设备供应17第十四条 竣工验收及工程移交17第十五条 工伤事故处理18第十六条 争议、违约及索赔工18第十七条 不可抗力19第十八条 合同生效、解除与终止20专用条款部分第一条 合同履行关联方22第二条 工程量计算规则22第三条 价款支付22第四条 工期管理及违约处罚办法23第五条 质量标准24第六条 工程结算24第七条 工程保修25第三部分 合同附件附件1清单计价表及计价说明. 27附件2各专业分包工程与本工程的界面. .32附件3图纸目录. .33.附件4关于设计变更、工程指令及签证的协议. . 34附件5廉洁合作协议书. . 41附件

3、6现场施工管理. . 42附件7关键工艺质量检查与控制要求及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 45附件8竣工验收资料清单及工程资料移交清单. . 53附件9工程管理办法及处罚规定制度. . 57附件10项目工程交付验收管理指引. . 68第四部分 补充约定. . 73第五部分 往来函件. 74第一部分 合同协议书甲方(全称): XX公司乙方(全称): XX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一、 工程概况1.1工程名称: XX 项目 X 期XX工程1.2工程地点: XX 1.3 施工现场条件和周围环境

4、:以现场实际情况为准。二、 承包范围及承包方式2.1、承包范围包括XX等。2.1.2以上所述的工程承包范围并不能视为完整无缺的。乙方应通过图纸完全了解本工程的实际范围,详细工程范围见图纸及技术要求等相关条款。一切因本工程所需但未被包括在招标图纸/合同图纸内的其它图纸须由乙方自行编制深化施工图,在甲方认可后按图施工。凡有此等情况,乙方须按要求提交有关的设计方案和用料规格报甲方审批。2.1.3乙方为完成本工程所涉及的一切工作内容,即使在合同专用条款的文字描述内所遗漏,亦是完成本工程所不可或缺的工作及附带项工作,被视作包含在合同总价内。2.1.4 乙方应按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 (含设计变更),同时参阅

5、合同文件的其他部分,去完全了解本合同的实际范围与工作内容。2.1.5 若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因施工质量、进度、安全等不能满足甲方的要求,且经甲方书面要求仍未达到要求,或未按甲方要求的时限满足甲方要求时,甲方有权根据具体情况减少乙方的工程项目和工程量,乙方必须无条件执行甲方对工程项目的调整,配合其他施工单位的施工,并承担因此产生的修复、赶工等费用。2.1.6 甲方有权因工程实际需要或设计人指示,增加或取消部分工程或部分项目,或将有关工程改由其他施工单位执行及完成,合同总价按合同文件条款约定调整,乙方不得因此而向甲方提出索赔或补偿之要求。2.1.7 乙方不得以工程项目报批报建手续未完善,或甲方未提供施

6、工蓝图(已提供甲方授权代表签字白图)为由影响正常施工。2.1.8对各专业分包工程与本工程的界面界定参见本合同附件2。2.2、承包方式本工程为固定单价包干。乙方以包人工费(含:工人及管理人员工资、奖金、补贴、生活费、加班费、赶工费、社保、人身意外保险、福利一切人工费用)、材料费(所有所需材料)、机械费(除甲供机械外所有所需机具)、措施费(含:照明措施、赶工措施等)、管理费、水电费、利润等、工期、质量、安全文明、税费、规费、保险、包办政府有关施工手续、包竣工验收合格、包施工全部风险的承包方式完成承包工程及合同文件中规定的相关工作。乙方对承包范围内的全部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文明施工等负完全责任。

7、按本合同结算方式计算的工程总价款已包含从施工准备、施工、竣工、交付、修补其中任何缺陷、并完成竣工备案与验收、以及保修期间所发生的一切费用。施工期间内所有单价均不给予调整。三、 合同价款3.1合同(含税/不含税)暂定总金额为¥XX元,大写:人民币:XX。其中:增值税率为( 3 %, 11%),不含税价款为¥XX元,大写:人民币:XX。3.2工程造价清单及计价规则见附件1清单计价表及计价说明。3.3计价说明:3.3.1 综合单价包括XX等。3.4 乙方在签订本合同前已清楚并考虑工地周围环境、交通道路、现场条件、招标文件、承包范围、施工组织设计,并已考虑施工技术措施、安全维护、文明工地施工措施等因素

8、。3.5 甲方双方一致约定,本合同为综合单价包干合同,在合同履行期间无论任何原因综合单价均不调整。四、 付款方式甲方依据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向乙方支付工程款和合同约定应支付的其它款项。详合同专用条款。五、 合同工期合同工期:开工日期(暂定):XX,竣工日期(暂定):XX。正式开工日期以甲方自行或委托监理人向乙方发出的开工通知中列明的开工日期为准。开工日期可能是一年中的任何季节和时点,由于开工时间的不确定造成乙方的工期和费用的风险均已在单价或和总价中综合考虑,甲方不会对此作出任何工期和费用的补偿。乙方须配合甲方对本项目的总体开发进度、销售安排及其他施工单位的施工进度及政府部门的要求作出相应调整并

9、无条件配合有关的安排。除非合同文件另有约定,合同工期所指的日历天已考虑假期、法定休息日、冬歇期、雨雪等恶劣天气、政府规定的政治性会议及重大事件(政府正式发文要求停工的除外)、中考、高考等期间禁止或限制施工因素等对工期的影响。六、 质量标准严格按国务院令第279号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执行,质量验收标准按国家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等有关相关规范执行,工程质量必须达到 合格 标准,同时满足当地政府有关部门及甲方验收要求。安全及文明施工管理标准:符合国家安全生产要求,确保无重大安全事故发生,满足当地政府部门在施工期间的检查验收标准。七、 合同文件组成及解释次序7.1

10、、本合同由以下文件组成:7.1.1、合同协议书; 7.1.2、补充约定7.1.3、本合同的专用条款;7.1.4、本合同的附件;7.1.5、本合同的通用条款;7.1.6、其他往来函件;7.1.7、图纸;7.2、合同解释顺序合同文件应相互解释,互为说明。如合同文件条款和/或条件出现不一致,应按上述文件的前后排列顺序进行解释,前文件优于后文件;当相同类别的合同文件之间产生矛盾时,以较后时间制订的文件为准。甲方对本合同文件内容拥有最终解释权,如合同签约双方对本合同文件的条款和/或条件的理解不一致,则以甲方的解释为最终解释,乙方不得异议。双方对本工程的约谈、变更指令等书面协议或文件也视为本合同文件的组成

11、部分。八、 双方申明本合同及其附件附表是双方经过平等协商拟定,双方对有疑义之条款已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和说明,乙方已充分约定和理解全部条款的内容,并对其无异议。九、 乙方承诺乙方向甲方承诺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完成整个工程的施工直至竣工,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并履行合同所约定的全部义务。十、 合同生效本合同一式十份,其中正本两份,甲、乙双方各持正本一份、副本捌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本着合作原则,首先友好协商解决。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后生效(通用条款、专用条款、合同附件及附表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按内容分别加盖公章和骑缝章,与本协议书同时生效)。甲

12、方: XX公司 乙方:XX公司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联系人: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签约地点: 签约地点: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签约日期: 年 月 日第二部分 合同条款通用条款部分兹甲方确定乙方承建本工程,为进一步明确责任,保障甲乙双方的利益,保证工程顺利进行,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在甲乙双方自愿以及完全清楚、理解本合同条款的基础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特制定如下条款,以资甲乙双方共同遵守。第一条词语定义下列词语除

13、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含义:1.1工程:指甲方乙方在协议书中约定的工程承包范围内的工程。1.2费用:指不包含在合同价款之内的应当由甲方或乙方承担的经济支出。1.3工期:指甲方乙方在协议中约定,按照日历天数(包括法定节假日)计算的承包天数,已充分考虑可能出现的各种规模的下雨、台风、高温天气、停水、停电、节假日、工地及周边环境、劳务市场变化等影响因素,战略协议定义的“不可抗力”除外。1.4直接分包单位:由甲方直接委托执行本建设项目除本工程外的其它部分的施工单位。1.5书面形式: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文件(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1

14、.6违约责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所应承担的责任。1.7索赔: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并非自己过错,而是应由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实际损失,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的要求。1.8小时或天:本合同规定按小时计算时间的,从事件有效开始时计算(不扣除休息时间);规定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时限的最后一天是休息日或者其他法定节假日的,以节假日次日为时限的最后一天,但竣工日期除外。时限的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日24时。1.9合同文件:指组成合同的全部文件。1.10货币单位:合同中出现的货币金额,除特别说明外,均以人民币计。1.11设计变更:指合同文件所绘画

15、或说明的工程在设计、品质和数量上的改变,包括工程数量的改变,其供应的物料的类别、标准的改变,各已完成或送抵工地的工作或物料的拆除及迁离(不合规格的工作或物料除外)。第二条甲方工作职责2.1甲方代表履行本合同中约定的甲方权利和义务,签署甲方指令,其中对本合同的任何修订、重大的设计变更及增加工程、工程进度款的支付、工程结算款的审定等等,需要另外获得甲方法定代表人的授权。甲方代表对本项目工程进行质量、安全、技术、进度、施工实施等全面管理。有权对乙方技术水平、施工能力达不到合同要求或不配合管理的乙方人员拒绝参加施工作业,并可予以清离施工现场;有权对乙方在施工过程中的违规行为加以制止;有权实行依章扣款,

16、并审批甲方施工员/施工主管对乙方的扣款单。负责审查及确认增减工程、变更工程等签证单,未经现场项目负责人审查签证均属无效。2.2甲方代表可授权代表行使合同约定给自己的职权,并可在必要时撤回。甲方代表授权人,在甲方代表授权的范围内向乙方签发的函件,与甲方代表签发的函件具有同等效力。乙方对此有疑问时,可将此函件提交甲方代表进行确认。2.3甲方代表的指令、通知由其本人签字后,以书面形式发出及监督执行,乙方项目经理或乙方项目经理指定收文人在收发台帐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确有必要时,甲方代表或其授权人可发出口头指令,乙方对指令应予以执行,且乙方应于发出口头指令后3天内提出书面确认要求,乙方未提出要求

17、的,相应责任由乙方承担。2.4乙方认为甲方代表指令不合理,应在收到指令后24小时内向甲方总代表提出修改指令的书面报告,甲方代表可作出修改指令或继续执行原指令的决定。紧急情况下,甲方代表要求乙方立即执行的指令,乙方应无条件予以执行,乙方拒不执行指令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按本合同违约条款处理。2.5因指令错误发生的费用和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延误的工期应相应顺延。2.6如需更换甲方代表和总监,甲方应提前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后任继续行使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2.7开工前就施工条件和环境向乙方作必要交底。2.8开工前向乙方提供施工图纸(贰)套(含贰套竣工图纸),其他有关资料一

18、套;乙方应妥善保管,如遇特殊情况需另向甲方索要,乙方需支付全部费用。2.9根据甲、乙双方商定的时间表,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情况下,提供乙方所需的补充施工图纸及资料。2.10必要时组织有甲方、乙方、设计单位、质监单位、监理单位以及各分包商等单位参加的图纸会审,作好会议纪要,并按施工图的份数发给乙方。2.11监督检查工程质量、进度,负责设计图纸问题的处理、设计变更的签证、工程进度款的支付、办理竣工结算等。2.12甲方有权根据销售等实际需要,对施工现场布置进行调整、对设计图纸进行变更、对工期进行调整,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实施。(1)如乙方不按合同要求进行施工,甲方即可勒令乙方暂停施工,待整改完毕后报

19、甲方验收并同意后方可复工,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2)甲方有权独立或联合监理单位,定期对本项目各施工承包商(含乙方及乙方直接发包之单位)、其它甲指乙分包、直接分包工程供应商进行综合评估,并有权公开评估结果,以及向乙方管理层或主管单位通报。评估结果不需要乙方签字或其它形式的认可,基于评估结果的表扬或奖励措施由甲方独立决定。第三条乙方工作职责以下乙方工作,除注明费用另计外,其相关费用均被视为已包含在合同总价之中,乙方提出的相关索赔均不会获得考虑。以下条款中,乙方未执行或执行不力将视为违约,违约金额为每项每次伍至拾万元。3.1基本责任3.1.1乙方须按合同文件的规定,遵循甲方所有合理的指令完成合

20、同文件所说明的本工程。乙方项目部必须保存一份完整的合同副本并组织学习,以保证相关人员能了解并全面执行合同条款。3.1.2由本工程开始到移交甲方之日为止,乙方须负全责保护本工程包括保护在工地上或送至及安放在工地上与本工程有关或供本工程用的所有临时建筑、机械、物料或任何其它物件。3.1.3除上条款的规定外,乙方亦须负全责保护其在保修期内须执行的未完成工作,直至该工作完成为止。此外乙方亦须负责其在履行保修责任而执行工作的期间对本工程造成的损坏。3.1.4乙方若发现合同文件之内或互相之间有任何差异,须立刻以书面通知甲方,说明差异之处,而甲方须给予指令。3.1.5退场前应完成现场及生活区的清理工作,否则

21、,甲方有权自行派人清理,并按实际发生费用的三倍向乙方收取。乙方应在5天内完成清理工作,以及人员、材料、设备、工具及乙方所有其它物品的撤离工作。3.2执行甲方指令3.2.1乙方必须在保证甲方整体工程进度计划原则下,每月按甲方要求的时间内向甲方申报下月乙方的工程进度计划。如乙方申报的进度计划当月未能按时完成,甲方可视乙方的进度情况调整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比例。3.2.2立刻执行甲方获本合同授权而发出的指令。若乙方未有在合理时间之内执行甲方已发出的指令,而在收到甲方催促执行的书面通知后3天之内,乙方仍未执行,甲方可另聘他人执行该指令所要求的工作,并把所有有关的费用作为债项向乙方追讨,或从本合同应付或将会

22、付给乙方的款项中扣除,并另加扣20%的管理费。3.2.3若乙方觉得甲方的指令是不获本合同授权的,可在执行前要求甲方解释相关条款,甲方须立刻答复。如经协商仍有异议,可按相关条款进行诉讼。若乙方没有异议或没有要求诉讼而跟着执行该指令,则该指令便视为有效的。3.2.4乙方须维持有效组织,以使甲方及其授权人所发出的一切指令能及时传送至工地、甲指乙分包人及指定供货人(如甲指乙供)执行。3.2.5乙方须把甲方或获其授权的代表发给其项目管理人员或其公司之指令写在专门日记中,并即日取得甲方或获其授权的代表在有关记录签名。3.2.6若乙方行为与合同文件规定或甲方指令不符,甲方或总监理工程师有权停止一切工程或任何

23、部分工程。3.2.7乙方必须遵守和执行甲方的指令,只要该指令是与乙方有关的,乙方必须全面配合。3.2.8本工程乃为整体项目发展中的一环,在各方面均须与其他工程有所配合和协调。乙方须清楚明了此项,并保证会在甲方的指令下全面与有关单位配合和协调。3.3审批本合同说明要甲方(包括其工程顾问)或监理单位审批、认可的事项或工作,乙方须提前给甲方(包括其工程顾问)或监理单位批准和认可。甲方(包括其工程顾问)或监理单位的任何批准、不批准或修改建议皆不会减轻乙方按本合同所承担的责任。批准应以书面形式发出,否则无效。甲方的工程指令、设计变更须经甲方在成本系统上完成审批并打印下发给乙方,若不是在甲方成本系统中打印

24、的均为无效。3.4法定责任3.4.1乙方须遵从有关工作条件、工作时间或工资的现行或新增的法律和条例,并承受任何改变责任或增加责任的酝酿中的法律或其它情况。3.4.2若本工程因遵从法律和条例而需要变更,乙方须事先以书面通知甲方,并详加解释。3.4.3乙方未得甲方的同意不能将本合同(本工程)整体或部分转让他人。3.4.4执行本合同中乙方的有关权利和责任,按合同要求的质量和工期完成本工程的施工。3.4.5遵守有关法律和规定,接受甲方和监理的指令,按照施工图纸、设计变更单、图纸会审纪要、施工及验收规范进行施工。3.4.6遵守其它本合同未列明,但法律、规范、标准注明属乙方承担之责任。3.4.7乙方须负责

25、向政府有关部门取得在当地承包工作的资格,并在开工前获得一切政府方面与施工有关之批准。3.4.8乙方负责协助甲方办理竣工备案及相关之业务等合法手续,承担公关职责,支付有关费用(规定由乙方支付的部分)。3.4.9乙方须在接到甲方发出中标通知书或工程委托单后15天内,提交详细的施工组织部署及进度计划表,说明其采取的施工方法、程序、分段和次序以及每个阶段估计需要的时间,一式两份报甲方及监理审批。3.4.10乙方在开工前应向甲方有关人员上岗证、有关设备合格证及年审证等证件并需保证现场施工劳动力能满足本工程进度要求。3.4.11乙方须在工程开始前核实所有尺寸。乙方须负责承担自己不准确定位或事先未有核实尺寸

26、或标高所引起的错误而引致的费用。在任何情况下要优先使用图纸上标明的尺寸而不是用比例尺去量度。在展开任何工作或订购任何物料前,乙方须核实图纸上及现场的所有尺寸,及审核图与图和甲方明确的施工规范之间是否不符,若发现有任何偏差,必须立即以书面通知甲方,由甲方给予指令。甲方不负责乙方未充分审核而引致的虚耗物料、工作或阻延。3.4.12乙方的用料及施工质量在符合合同文件的规定的同时,亦不能低于国家有关施工及验收的最低标准,有关费用已包括在合同总价内。3.4.13从甲方指定的水电接驳点接驳施工用水用电,采取措施避免工程施工对红线周围地下管线、临近建筑物及市政设施造成破坏,以上费用均由乙方负责。3.4.14

27、若在施工期间有特殊情况出现,甲方认为必须修改已认可的施工组织部署及进度计划表,乙方须在4日内按甲方要求修改其施工组织部署及进度计划表,并立即执行。3.4.15施工组织部署及进度计划表(包括修改)的提交及甲方的认可皆不会解除乙方在合同中的任务和责任。合同说明的完工日必须严格遵从。3.4.16在整个合同期间,若甲方有需要,乙方须每天向甲方提交报告,详细记录工地上每个工种(包括甲指乙分包工程)雇用工人及使用机械的数目、运到工地的物料数量、工作成果及整天的天气。报告要经甲方审阅及签字。3.4.17在施工过程中必须配合甲方销售需要,积极配合样板房、室外环境等销售展示区域的施工。3.4.18按合同约定内容

28、,乙方为甲方的直接分包工程提供配合。3.4.19合同规定由乙方完成或提供配合的工作(包括合同、会议纪要约定内容以及设计变更等),如乙方拒绝完成或不能按要求完成,甲方即可安排第三方完成,所发生的费用(另加20%的管理费)从乙方当月工程进度款中扣回,影响工期的责任由乙方负责。3.4.20乙方须配合监理及甲方的安排,采取有效措施和委派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文明施工管理,不得允许未经批准的参观者进入工地,否则处以1000元以上/批次违约金。3.4.21除甲方书面准许外,乙方不得允许工人在工地施工区留宿,门卫除外。否则处以500元/人次违约金。3.4.22对于设备材料(含甲供、指定供货合同材料等),乙方须作适

29、当的贮存,以确保其得到适当的保管,防止损毁(包括被水淹、受潮、火烧)和遗失。3.4.23乙方须自费补充因操作不小心、贮存不当、或工艺低劣(不管是在最初安装时或是在后来拆卸再安装时发生的)而损坏的任何设备材料。3.4.24乙方须采取妥善的成品保护措施,避免成品遭受破坏或磨损,并在分段工程完成时复验和确保保护措施仍然妥当。3.4.25乙方负责为其属下的全部职员、职工和工人购买政府规定的各种保险,其费用已经在报价中考虑。3.4.26乙方属下的任何职员、职工和工人因未购买保险而产生的纠纷、或赔偿、或向投诉、或申诉、或起诉,其全部责任和损失,均由乙方负责处理和承担。凡直接、间接涉及到甲方,或直接、间接造

30、成甲方形象损失的,甲方有权索赔相当于当事人索赔要求2倍的违约金。3.5其他说明3.5.1乙方必须按本合同及附件进行施工组织,乙方项目部以下管理人员在所辖工程或分项工程施工期间(包括准备和收尾阶段),均须专职在岗,不得兼任其他项目任何职务;如需变更或未经甲方许可实质上已经变更人员安排(见专用条款)、机械设备、施工方案等,必须提前一周书面上报甲方并经甲方总代表同意方可执行,否则,乙方每违约一项(或一人),每次需支付违约金1万元;乙方代表易人,其后任必须无条件和全面的继续承担前任应负的责任以及履行前任签署的所有文件。3.5.2乙方项目经理即为乙方驻工地总代表,乙方授权项目经理处理与项目有关的业务,代

31、表乙方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力,履行合同约定的职责。乙方的要求、通知,均以书面形式由乙方项目经理签字后递交甲方,项目经理不在现场期间,由其指定授权人代行项目经理职责,与项目经理签字具有同等效力。3.5.3乙方项目经理必须参加每周工程例会,因故不能参加的应提前4小时向甲方提出申请并在获得甲方批准后方可缺席,否则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500元/人次。工作时间,以上人员离开工地现场或无法取得联系4小时以上,且授权没有得到甲方同意,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500元/人次。3.5.4乙方以下人员,甲方确认无法胜任工作者,包括:对分部分项工程施工进度及施工质量达不到合同要求负有责任的施工人员、不熟悉本专业工作的施工人

32、员、工作责任心不强的施工人员等等;不能积极配合或妨碍甲方和监理正常工作(包括销售配合工作)者;违反甲方或乙方工地现场管理规定者;无证上岗者(适用于按规定必须有上岗证);与本合同规定名册不符者;与本工程施工无关的人员。经甲方要求,必须在24小时内调离本工程范围,否则每人次乙方支付违约金10000元;同时,乙方应3天内报送拟调任人员给甲方项目部,得到甲方项目部批准后,拟调任人员需在2天内到任。3.5.5乙方须完全遵守当地建设、劳动或其他部门对于劳务用工的各项规定,规范用工手续,及时发放劳务用工工资。对甲方支付的工程款,乙方须优先用于支付工人劳动报酬。因为乙方原因造成的劳资纠纷,其后果为:工期延误、

33、质量缺陷、安全隐患、媒体曝光、政府主管部门处罚、工人向政府或甲方申诉(或其它过激、不当行为)、对甲方形象造成不良影响等情况,乙方必须立即无条件的采取补救措施,并承担相应费用,以及每次向甲方支付违约金5万元以上(含)。如甲方认为乙方不能及时有效地解决事端、或不能立即消除负面影响,甲方有权直接介入,所有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另增加50%违约金,以上费用均从乙方工程款中扣除,并无需得到乙方同意。3.5.7乙方应配合其他工种的工作,不得妨碍及破坏自身承包范围外的其他工程、工作。因乙方直接或间接导致的成品、半成品、设备、设施等损坏及人员伤害,乙方承担全部责任。视情节严重,甲方保留追究乙方其他相关法律责任的

34、权利。乙方应对本工程(半)成品在移交甲方之前进行管理和保护,因此所产生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第四条现场施工管理及工程管理办法及处罚规定制度 (见附件6及附件9)第五条乙方的服务承诺5.1乙方确保劳务工资得到及时发放,并采取甲方认为切实可行的措施确保无劳资纠纷事件发生。5.2乙方履行保密义务,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翻印、外传所有有关工程的资料包括文件、图纸、样板、规范等,不得将本工程图纸及甲方提供的样板转给第三人。工程质量保修期满后,除乙方存档需要的图纸外,应将全部图纸(含破损)及甲方提供的样板无偿退还甲方。第六条图纸6.1在开工前10天内,甲方向乙方提供施工图纸(份数详见通用条款2.8)。如乙方

35、需加晒图纸,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应在施工现场保留壹套完整图纸,供甲方工程师及有关人员在工程检查时使用。6.2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图纸转给第三人。工程质量保修期满后,乙方保留一套图纸,其余图纸应全部退还给甲方。第七条设计联络7.1设计联络设计联络根据工程进度的实际情况进行,乙方必须在接到甲方的进场通知后3天内立即开始设计联络工作,随时和甲方、设计单位通过设计联络会进行协商并解决设计问题。7.2每次联络会议均需由双方签订会议纪要,该会议纪要将成为合同的正式组成部分,双方必须遵守。在联络会中如对合同条款有重大修改时,须经过双方授权代表签字。设计联络形成的图纸和修改方案经甲方确认后作为合同附件,以

36、此为工程实施和结算的依据。第八条工期管理8.1甲方需提前至少1天通知乙方确认进场时间,经确认后乙方须在通知注明的日期按时进场,进场后须马上展开工作。8.2已由其它施工单位完成之工程乙方在本工程施工前,必须完成全面检查在工地上已由其它施工单位完成而又会影响本工程的标高、定位、尺寸、质量等等,直至满足要求为止,并需要与甲方、土建单位三方联合签署工序交接检查表后,方可施工。若此等已完成的工程有错误或完成此等工程的其它施工单位不配合,乙方须立刻以书面通知甲方。若乙方没有按上述要求通知甲方而进行施工,则被视为已全面接受此等已完成的工程,而任何以后因上列原因而引起之延误及损失,一概由乙方承担。8.3乙方须

37、在新旧工程交接位/面上,进行一切必须之清理、除污/锈、屈曲及拉直钢筋、修复等准备工作,对周边已施工的工程做好成品保护工作,防止造成破坏,以便顺利衔接。8.4开工、完工和缓期8.4.1乙方须于甲方下发进场通知起开始执行本工程,同时按照工程的具体进度下发本工程的完工时间,作为合同的补充,并在本合同补充约定所列的完工日或之前完成本工程或在本合同所列的分期完工日或之前完成该期工程(如工程是分期竣工的)。乙方须按照本章所述之工期管理进行施工,乙方不能按时开工,应当不迟于甲方通知的进场日期前3天,以书面形式向甲方代表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要求。甲方代表应当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的3天内以书面形式答复乙方。甲方

38、代表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3天内不答复,视为同意乙方要求,工期相应顺延。甲方代表不同意延期要求或乙方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延期开工要求,工期不予顺延。因甲方原因不能按照甲方指定的开工日期开工,甲方代表应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推迟开工日期,总工期相应顺延。8.4.2若本工程的执行与本合同或甲方的指令不符,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停止一切工程或任何部分工程,一切因此而引致的费用、损失及延误由乙方负责。8.4.3原定的本工程或合同承建范围内部分工程完工日期或分期完工日期因乙方的延误而变得不可能遵守,甲方可要求乙方优先完成本工程的一个或多个部分或加班赶工。乙方须无偿及对剩余工作无延误的遵从指令。8.4.4甲方代表认为

39、确有必要暂停施工时,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乙方暂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时内提出书面处理意见。乙方应当按甲方代表要求停止施工,并妥善保护已完工程。乙方实施甲方代表作出的处理意见后,可以书面形式提出复工要求,甲方代表应当在48小时内给予答复。甲方代表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管理意见,或收到乙方复工要求后48小时内未予答复,乙方可自行复工。超30天的因甲方原因造成停工的,由甲方承担所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赔偿乙方由此造成的损失,相应顺延工期;因乙方原因造成停工的,由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8.5工期的延长及赔偿8.5.1若本工程或任何一期工程(如工程是分期竣工的),因为(1)甲方未能按本合同的

40、约定提供图纸及开工条件,导致乙方停工或无法开工;(2)甲方代表未按本合同约定提供所需指令、批准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3)因甲方或当地权力部门,非因乙方的过失,通知缓期执行、停工或间断施工;(4)对任何已掩盖的工程执行挖开检查或对任何工作或物料执行试验(包括查验后的修补),除非该等查验显示有关工作或物料不符合本合同要求等原因(其它原因除外)。不能在原定的完工日或按本条款而延长了的完工日之前完成,则乙方应在首次出现上述情况发生后7天内,就情况说明和延误的工期以书面形式向甲方代表提出报告。甲方代表在收到报告后7天内审查所有情况并就事件性质决定合理的延长时间。甲方逾期不予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

41、为同意顺延工期。8.5.2工期的延长并不附带任何额外费用,在延长工期期间所增加的项目也按原定的合同单价计算。8.5.3若上述第8.5.1条款的的原因(其它原因除外)引起工期延长,并使乙方蒙受直接的损失和/或费用,则甲方应予以合理补偿,合同总价及付款额相应调整。乙方须在导致损失或费用的上述原因发生后14天内以书面通知甲方索偿的意向及所根据的条款,并在30天内呈交有详细计算及证据的申请,超过规定期限提交的索偿将不获考虑。甲方在接到完整的申请报告后的30天内回复。8.5.4非上述原因,工程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备案,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每延误一天,违约金为合同结算总价的0.5。8.5.5甲方可从应向

42、乙方支付的任何金额中扣除此项赔偿费或以其他的方式收回此款,此赔偿费的支付并不能解除乙方应完成工程的责任或本合同规定的其他责任。第九条完工前准备乙方须在离完工日前一段相当时间进行所有完工验收的准备工作:包括质量100%检查与整改,配合竣工验收完善各项资料等。(详见专项条款)第十条实际完工10.1实际完工指本工程已按合同、设计文件按照国家规范与甲方要求质量标准完成、并在甲方组织的竣工验收合格、且已经过甲方组织的模拟验收并将模拟验收中提出的全部问题整改完毕。10.2甲方有权指定少量的工作在竣工验收后及保修期内才完成。乙方须在指定的时间内完成该等剩余工作。第十一条设计变更11.1甲方有权在施工期间,对

43、设计图纸进行变更,乙方应及时按变更进行施工,对已完工部分实行的变更增加的费用由甲方负责;对尚未完工部分根据变更计算实际工程量,增加或减少费用(由于图纸变更而产生新的施工内容时,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11.2甲方下发设计变更后,乙方必须按照设计变更指令及在甲方要求的合理时间内妥善完成施工,并不得以任何费用或其他施工困难等理由拒绝执行,否则视为乙方违约,乙方须按1万元/次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另甲方保留将设计变更委托给第三方实施的权利并按设计变更工程费20%的标准向乙方收取违约金。11.3因乙方施工质量问题或施工安排不当导致设计变更而发生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工期不予顺延。11.4如图纸(或

44、施工方案)由乙方进行设计,因设计质量问题引起的责任由乙方负责。11.5甲方有权发出指示要求作出设计变更。除得甲方指示外,乙方不能擅自作出设计变更,惟在特殊情况下,甲方有权以书面追认乙方擅自作出的设计变更。任何甲方要求或追认的设计变更皆不会使本合同失效。11.6乙方在工程变更确定后3天内,提出变更工程价款的报告,经甲方工程师确认后调整合同价款。若3天内不向甲方工程师提出变更工程价款报告时,视为该项变更不涉及合同价款的变更。变更合同价款按下列方法进行:(1)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变更合同价款;(2)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可以参照类似价格变更合同价款;(3)合同中

45、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由乙方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经甲方成本管理中心审核后执行,审核依据参考当地定额计算换算。11.7乙方在施工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涉及到对设计图纸或施工组织设计的更改及对材料、设备的换用包括使用与甲方规定的不同品牌、不同档次、不同参数的材料、设备,需经甲方同意并报运营管理中心及甲方产品设计中心审批。未经运营管理中心及甲方产品设计中心审批同意擅自更改或换用,乙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并赔偿所有关损失,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第十二条乙供材料设备要求12.1乙供材料和设备要求(1)乙方提供除甲供材料、设备、工具、设施以外的所有所需材料、设备、工具、设施。(2)乙方提供的货物必须是

46、全新(周转材除外)的合格产品。(3)乙方提供的施工设备和工具必须是合格产品,符合各项安全要求,使用过程中自行维护及维修保养。12.2甲指乙供的管控方式甲指乙供材的管控方式分为限制供方类、限制参数类、指定样板类三种,三种管控方式规定如下:限制供方类(1)当乙方确定供货单位时并且在材料进场前7天须将供应商资料提交甲方资料员备案,包括供应商“三证”(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官方出具相关产品检测合格证明或厂家生产资质。(2)当以上材料供应商发生变更,须在变更后7天内重新提交以上资料备案。(3)若乙方在材料进场后仍未向甲方出具以上资料,甲方有权向乙方收取每种材料3000元违约金

47、,且在7天内补齐,否则甲方对此部分材料产值不予承认。12.2.2限制参数类(1)一般情况下,甲方对关键材料实行限制参数。乙方应在甲方限制参数内选取供应商。对甲方临时增加的限制参数类材料,应提前45天书面知会乙方。(2)限制参数的材料,其相关采购保管费用已含在综合单价内,乙方不得另外收取其他任何费用。(3)当甲方发现乙方实际进场材料与甲方指定参数不一致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对此材料作退场处理,并对此部分材料产值不予承认。(4)如需更换合同约定外的其他厂家、参数、产地的材料和设备,乙方应提前30个工作日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经甲方书面回复同意后,方可使用。12.2.3指定样板类(1)对施工用的涉及质量

48、和外观的材料和设备,乙方均需向甲方报送样板,对临时要增设的材料封板,甲方应在材料使用前30天内书面提要求。(2)对乙方需封板的材料,乙方均需向甲方报送供应商资料,其中包括材料设备样品、各种质量证明和其他有关技术资料,经甲方审定并封样后方可采购,且必须在报送范围内选择,未报甲方确认的材料和设备,除按甲方掌握的该材料成本价计入结算外,并由乙方按材料款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或者甲方要求乙方重新定货,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3)样板一式不得少于三份,并附有甲方、乙方和供应商三方签字。(4)乙方提供的样品均需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甲方要求,对甲乙双方确定的样板,其材料采购成本均含在综合单价中,乙

49、方不得额外收取任何其他费用。(5)如甲方发现乙方所供材料与样板不符的,甲方要求乙方无条件更换材料,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12.3乙供材料验收(1)所有与乙方施工工程有关的材料设备(包括甲供材料设备)到货后,乙方应进行详细验收并对该产品的质量问题向甲方负责。对关键乙供材料设备,乙方应在每批次材料进场前48小时通知甲方项目部验收,如甲方不能按时进行验收,应在验收前24个小时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过48小时,甲方未能按以上时间提出延期要求或不进行验收,乙方可自行组织验收,甲方有权在材料进场后再次检验。(2)甲方验收关键乙供材料设备时,乙方需主动向甲方验收人员提供进场材料设备的送货单、供货合

50、同、产品质量合格证明等文件。(3)对关键乙供材料设备,甲方必须在关键乙供材进场检验单上就质量、供方符合性、参数符合性、样板符合性等方面是否满足甲方要求进行签字确认,乙方凭甲方签字的关键乙供材进场检验单向甲方提请进度款或结算款申请,否则甲方有权暂缓支付该部分工程款。12.4关键乙供材验收及质量要求(1)实施工程的一切材料、设备及工艺,都必须符合工程设计及技术标准、规范的要求,并应当在用于工程之前经过检验或试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2)乙方应配合甲方或总监理工程师对材料进场时及施工过程中的检查和检验提供一切便利。乙方拒不执行上述指令,则甲方有权雇佣他人实施,其费用及由此产生的其他费用由乙方承担。甲

51、方或总监理工程师认为有必要复检的,有权对已检查、检验过的材料、设备进行重复检查、检验,乙方应遵照执行。(3)工程材料、设备的质量依据下列顺序之标准认定:A.经设计单位、监理单位、乙方、甲方共同认定的产品封样、样板(包括样板房等);B.招投标时确定的规格、技术指标、质量标准、品牌等;C.本工程设计图纸规定的设计标准;D.国家或行业强制执行的技术标准、技术规范。(4)乙方对材料、设备的试验、检验的费用自行承担。甲方或总监理工程师进行重复检查、检验的,检查、检验的结果证明材料、设备或工程不符合合同、技术规范要求的,费用由乙方负担;符合合同、招标文件、技术规范要求的,费用由甲方负担。(5)甲方或总监理

52、工程师发现工程存在重大材料质量问题时,必须立即下达停工整改令。乙方必须在5天内书面提出整改措施,经甲方和总监理工程师批准后实施整改,由此所产生的工期延误和费用增加等全部损失,由乙方承担。乙方拒绝整改的,甲方有权暂停拨付工程款,并将未完工程另行发包。(6)乙方承诺:无论甲方或总监理工程师对工程是否进行并通过了各项检验,均不解除乙方对其承包的工程的质量所负责任,除非质量问题是由于非乙方责任原因引起,而此类质量问题乙方须及时通知甲方或总监理工程师。在采用乙方设计的施工图施工和由乙方自行采购的材料、设备时,设计和制造所引起的质量责任由乙方承担。12.5偷工减料或偷换品牌的处罚措施:甲方或总监理工程师发

53、现乙方以次充好、偷工减料或未按合同约定品牌施工,甲方发现一次扣款5万并立即停止使用该材料,已用于工程的部分材料无偿进行返工。对无法进行返工的材料按照差价,均再以一罚十进行处罚。情节严重者,立即退场并按完成产值80%结算。第十三条甲供材料设备供应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工具、设施,在工程完毕、甲方验收合格之前,乙方负有所有保管责任。13.1对于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工具、设施等,乙方应根据甲方规定的申请程序和时限要求,提前提出需求计划,否则,造成供应延误的一切责任和损失由乙方承担。13.2原则上乙方不得使用甲方的设备和材料,如经协商可领用的,乙方委托胡细华为专职领料人,除此领料人外,乙方其他任何人

54、员不得向甲方领用材料。如乙方变更领料人,应书面通知甲方。13.3乙方领取材料、设备时,须如实填写领料单并签名,否则,甲方有权拒绝发放。此领料单作结算依据。13.4乙方领用的周转类材料,应该于工程完工后7个日历天内、结算前归还,并邀请甲方(如归还材料、设备价值超过1万元,须由甲方项目经理参与)现场盘点、评估,办理书面移交。如乙方超出约定用量,超出部分按当时市场价格赔偿。13.5对于甲方提供的周转材、设备、工具、设施,乙方应按操作规程及甲方规定保管、使用、维护、保养和存放。发现问题应立刻处理或向甲方报告,严禁设备带病运行。使用完毕或工程完工后,应按甲方要求清理、清点、移交。乙方在保管和使用中,如因

55、违反操作规程或甲方规定或因其它任何乙方原因,造成遗失、损坏或事故,乙方应承担由此引起的所有损失和责任。13.6甲方供应的物料应送到工地现场,乙方负责卸货。若乙方要求送到工地外的中转场地,则由中转场地运到工地的工作及费用由乙方负责。13.7乙方应在收到甲方供应的物料4小时内开箱验收完毕,并当场签收。乙方可采用开箱验收的方法,破损及不符合要求的等量替换,乙方不得因部分物料破损或不合格而整批拒收。若物料运至工地现场超过4小时后,乙方以任何理由不参加验收,甲方有权指定合适地点安排卸货,卸货费用由乙方承担,并视为乙方已接收,此后产生的物料损失和灭失责任由乙方承担。第十四条竣工验收及工程移交14.1竣工验

56、收以现行施工及验收规范、强制性标准条文、技术法规、行业标准、政府有关规定及施工图纸为标准。14.2乙方认为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后,应于竣工验收前十五天向甲方提供完整的竣工验收所需资料和竣工验收申请。甲方收到申请后并认为具备条件后应立即组织初步验收,由甲方、监理组成初验小组对本工程进行全面验收,初验提出的整改要求全部完成并经初验小组核实后,甲方在三天内批复乙方工程核验申请,并在验收后7天内按整改意见修改完成。14.3乙方应在竣工验收合格后10日内撤出全部临建、施工人员、机械设备,填写工程移交书,经甲方签字后,视为工程移交完毕;乙方逾期未向甲方移交完毕,由此造成甲方向业主交楼时间延误或开放展示面延

57、误的,乙方按竣工日期拖延支付违约金。14.4工程在未移交甲方之前,乙方负责维护;如甲方提前使用,因使用损坏发生的修理费用由甲方承担。14.5工程完工验收并达到合同验收要求,乙方不得因经济纠纷而拒绝交付工程。14.6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双方须进行移交手续,分期竣工的工程,每一期工程须个别验收及移交。任何一方均不得无理拒收或不交。乙方应同时撤离有关工程的范围。14.7乙方在任何一期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无故不移交,并使甲方造成经济损失,乙方须负责赔偿全部甲方损失。14.8甲方在任何一期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无故拒绝乙方的移交,并使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甲方须负责赔偿全部乙方损失。第十五条工伤事故处理乙方已

58、对本工程及本合同承包所有工作内容的危险性及伤害性进行了全面评估,并于合同价格内充分考虑了工伤事故费用。如遇工伤事故,按以下方法处理:15.1出现工伤事故时乙方应及时将伤者送往就近医院就医,支付医药等所有相关费用,并在半小时内报告甲方。15.2乙方是工伤事故直接责任人,所有工伤费用(含医疗费、赔偿费等所有费用)均由乙方承担。15.3当发生工伤事故时,若乙方逃避、不积极主动或拖延时间。经劝告无效后,甲方有权单方采取措施,按甲方与受伤当事人达成的协议或按有关部门的处理意见强制执行,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及其它后果,乙方无条件承担。15.4工伤治疗应在建设工程所在地的公立医院,特别情况时,事故当事人出

59、具医院证明,由事故当事人与乙方协商解决,甲方可提供必要的协助和便利。第十六条争议、违约及索赔16.1双方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和解或者要求有关主管部门调解。当事人不愿调解、和解或调解、和解不成的,双方向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16.2发生争议后,除非出现下列情况的,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施工连续,保护好已完工程:(1)单方违约导致合同确已无法履行,双方协议停止施工;(2)调解要求停止施工,且为双方接收;(3)法院要求停止施工。16.3双方任何一方不能全面履行合同条款,均属违约。违约所造成的所有责任和经济损失概由违约方承担。除非双方协商终止本合同,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后仍必须履行合同。16

60、.4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在证据充分情况下,该项违约金(或罚款)经甲方、监理签字即可生效,甲方仅有义务知会乙方。违约索赔通知单一经发出即生效,不以乙方签收为条件。16.5如果乙方不能履行合同任何一项或多项义务,而且从甲方书面要求其改正之日起5日内仍未改正的,甲方、监理协商一致后有权解除本合同,并书面通知乙方后收回工程,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甲方有权在给乙方的任何款项中提取补偿。16.5乙方原因终止合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价款10%的违约金。16.6本合同中所有乙方应支付的违约金,乙方在收到书面通知后未及时支付给甲方的,甲方有权通知乙方在给乙方的任何款项中扣除,不够补偿而乙方又未及时支付的,甲方

61、有权采取法律途径或没收及处理乙方在工地的一些设施、设备及材料用于补偿。16.7本合同范围内,赔偿经济损失的范围:(1)甲方不按合同约定发出必要通知、确认、批准,不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已的各项义务及发生其它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而导致乙方经济损失。(2)乙方不按合同工期竣工、施工质量达不到合同约定的要求,或发生其它违约行为导致甲方经济损失。16.8工期延误及质量缺陷损失的计算方法:直接损失加间接损失、再加上国家商业银行贷款利率计算的利息。16.9乙方有拖欠、克扣工人劳动报酬行为的,甲方有权采取下列任一或全部措施,乙方并应赔偿因此而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1)在乙方工程款中扣除相应款项,直接支付给乙方

62、所属工人。(2)解除合同。16.10乙方依法根据本合同将工程分包的,对分包单位向其包括农民工在内的所有工人支付工资等劳动报酬承担连带责任,凡分包单位拖欠、克扣工人劳动报酬的,由乙方负责对分包单位所属工人直接支付,所需款项在分包工程款中扣除。乙方未及时履行该连带责任的,甲方有权在乙方工程款中直接扣除相应款项,支付给分包单位所属工人。16.11乙方的索偿在引致有索偿的事件发生后14天内,乙方须向甲方提出有索偿的意向,并在可具体计算索偿后的合理时间内提交索偿的具体计算资料。乙方逾期未提出索偿意向或迟交有关资料的,应视为自行放弃索偿,并永久丧失追索的权利。第十七条不可抗力不可抗力因素认定标准:17.1

63、战争、敌对行动(无论是否宣战)、入侵、外敌行为。17.2叛乱、恐怖主义、革命、暴动、军事政变或篡夺政权、或内战。17.3暴乱、骚动、混乱、非承包商员工以及非承包商和分包商的其他雇员所造成的罢工或停工。17.4战争军火、爆炸材料、放射能产生的离子辐射污染,但可能因承包商使用此类军火、爆炸品、放射或辐射能引起的除外。17.5自然灾难例如:(1)6级以上的地震(2)10级以上的大风(3)持续降水24小时且降雨量为300mm以上(4)40摄氏度以上并持续2天的高温天气第十八条合同生效、解除与终止18.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法人印章或合同印章后生效。18.2合同涂改或手写

64、修改部分应有双方公章确认,否则无效。18.3因重大政策调整、不可抗力及甲乙双方之外原因导致工程停建、缓建,使合同不能继续履行,双方应签订工程停工、缓建协议,或终止本合同。18.4若乙方犯有如下的违约事项,甲方有权解除合同(1)本工程完成前无理停工;(2)未能有规律和不懈地执行本工程;(3)拒绝甲方要求移走及更换不合规格工作或设备材料之书面指示,而使本工程受到实质之影响;(4)若乙方破产、或与其债权人作安排、或收到清盘命令、或通过自动清盘决定(为重组而清盘则除外)、或委派了接管单位或管理单位、或浮动抵押物业已由接受抵押单位或其代表接管,则乙方按本合同的雇用将自动停止,唯若甲方与乙方或其破产托管人

65、、清盘人、接管人或管理人达成协议,则乙方的雇用可以恢复及继续。(5)因乙方原因超过30个工作日工程仍未按时竣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6)因乙方原因导致工程出现重大质量缺陷或对甲方造成媒体曝光等不良社会影响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18.5甲方行使解除合同的权利并不影响甲方拥有的其他权利或索取补偿。18.6甲方根据合同文件要求解除合同的,以书面形式提前七天向乙方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并在发出通知前告知对方,通知到达对方时合同解除。合同解除后,不影响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18.7若按照本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被终止的,在未有恢复和继续时,甲方及乙方的个别权利和义务如下:(1)甲方可雇用其

66、他人并支付其费用去执行和完成本工程,该等人士可出入工地,并可使用送至和放在工地上或邻近或乙方提供的中转场地供本工程用的临时建筑物、机械工具、设备和设备材料,亦可以购买执行和完成本工程所需的设备材料。(2)除非解除合同的原因是乙方破产或收到清盘命令或通过自动清盘决定(重组而清盘则除外),若甲方在解除合同后14天内作出要求,乙方须将任何为本工程供货或施工的合同之利益免费转让给甲方,但有关供应商或分包商有权对乙方的任何再转让提出合理的反对。在任何情况下,为本工程而送到的设备材料或执行了的工作的费用,只要乙方未予支付,甲方便可以支付给承包商或供应商。18.8因为乙方原因导致本合同终止的,乙方须补偿甲方

67、因终止雇用乙方所招致的任何直接损失和或费用。甲方不必再付任何款项给乙方,但在该工作完成及其账目在合理时间内结算完毕后,甲方须确定他正当所花的费用金额和他因终止雇用所蒙受的直接损失和或费用的金额,若该等金额加上本合同终止前支付给乙方的金额超过假若本合同正常完成时应支付的款项时,两者差额将成为乙方须请还给甲方的债项;如若前述的金额总数是少过前述的款项时,两者差额将成为甲方须清还给乙方的债项。18.9其他情况下,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也可终止本合同。18.10合同终止后,乙方应妥善作好已完工程和已购材料、设备、器具的保护及移交工作(各类资料文档),甲方为乙方撤离提供必要条件。18.11合同的权利义务

68、终止后,双方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专用条款部分第一条 合同履行关联方1.1甲方驻工地总代表: 先生,联系方式 。1.2乙方总代表: ,联系方式: ;乙方驻工地项目经理: ,联系方式: 。1.3甲方设计对接人 ,联系方式 。1.4乙方图纸对接人为: ,联系方式 。1.5监理单位: ,按国家监理条例履行监理职责。1.6总监: 先生,指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单位的指令经总监签署后生效。第二条 工程量计算规则(见附件1清单计价表及计价说明)第三条 价款支付3.1甲方应以支票或电子转帐或承兑汇票的方式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合同总价款按以下办法和比例支付:以转账支付,甲

69、方付款前,乙方须提供甲方付款金额之等额收款凭证。(1)本工程不设预付款;(2)进度款按月完成工程量XX%计算,在审定进度款后10日内甲方应支付本期工程进度款;(3)工程完工后,进度款支付至完成合格工程量的XX%;(4)工程竣工验收(含第三方检测)合格且竣工结算集团审定后,甲方支付乙方工程款至结算总价的XX%;(5)剩余结算总价的5%作为工程保修金,待保修期满且无质量问题后XX个月内无息付清。保修期内,如乙方未按甲方维修要求维修或遇其他紧急情况,甲方无须知会乙方,可直接用此保修金进行支付维修费用。(质保期至地下室周边土方回填完成); 3.2乙方收款账户必须是与签订合同主体名称一致的对公账户,如改

70、变账户,甲方有权拒付,由此引起的延期付款责任及造成甲方所有的损失由乙方承担;乙方收款账户如下:收款单位: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甲方支付款项前,乙方须提供等额且合法有效的增值税发票,发票的内容应与合同一致,未提供合格的增值税发票,甲方有权延期支付应付款项直至乙方开具合格发票。在此期间甲方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且乙方的各项合同义务仍应按合同约定履行。3.3申请进度款乙方要提供的资料如下:乙方应当向甲方提供如下进度款申报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1)工程量清单(即完成产值);(2)工程进度款申请单(必要时提供电子版);(3)工程形象进度确认单;(4)工程质量确认单;(5)设计变更及签证单:不能跨

71、期申报,并按集团管理流程完成确认手续, (6)材料设备进场验收单(乙供材进场验收单必须有甲方专业工程师或材料负责人等相关人员签字方可视为有效)。3.3.1乙方所提供给甲方的收款凭证(包括增值税发票和收据等)均应真实合法有效。若发现乙方提供虚假或无效的收款凭证,则甲方有权向税务主管部门举报,且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最少按该凭证可能涉及甲方的税款额度的五倍计。如果税务部门对甲方的处罚(含罚款、滞纳金等)超过甲方应纳税款额度的五倍,则违约金按税务部门的处罚(含罚款、滞纳金等)计算。3.3.2乙方开具发票的税目和税率应符合税法规定,如不合法、或涉嫌虚开,将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包括赔偿因此对甲方

72、造成的所有损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并不能免除其开具合法增值税发票的义务。3.3.3乙方若为非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如甲方需取得增值税专票,则乙方需到当地国税局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及时交付给甲方。乙方应按甲方要求提供发票,如未按甲方要求提供发票导致甲方损失的,由乙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3.3.5发票无论何种原因丢失,乙方应配合甲方按照国家或地方规定重新取得相关凭证。3.3.6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开具、送达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应按甲方要求采取重新开具发票等补救措施,同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当期付款金额1%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予以赔偿;情节严重的,甲方可终止合同,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造

73、成的全部损失。3.4如签合同时未注明委托收款,合同执行过程中要求委托收款的,则乙方每次委托均需支付3000元手续费,并将从工程款中扣除。3.5若本合同采取模拟清单时,待图纸完整后三十天内乙方报送准确的清单(乙方报送的清单与最后确定的清单误差不能超过10%,若超过按超过部分3倍金额处以罚金)给甲方,甲方六十天内审核完成后起草补充协议,若逾期未报送,则暂停支付进度款直至报送为止。第四条 工期管理及违约处罚办法4.1本项目工期要求以书面方式由甲方代表签发,签发后48小时内乙方需予以确认,过期不确认者,则视同乙方同意。4.2乙方应事先安排劳动力资源,确保在收到甲方正式进场通知后7天内达到正常施工状态,

74、否则视为违约,向甲方支付 10000元/天(合同总价500万及以上); 5000元/天(合同总价200-500万); 3000元/天(合同总价200万及以下)违约金。4.3乙方如末按控制工期完成,造成甲方损失超过工期拖延违约金时,由乙方补足,并且甲方有权将末完成项目重新发包,由此发生的费用从乙方当期进度款中按3倍的标准扣除。 4.4以上分段工程项目完成后由施工单位提出验收申请,由甲方和监理共同验收确认,违约金在当期进度款中扣除。4.5合同总价已包括必须的加班和抢工工作以使本工程能在节点控制工期之日前完成。以后补偿加班费的要求将不予考虑。第五条 质量标准5.1材料和设备质量标准:无5.2关键工艺

75、质量检查与控制要求及工程质量验收标准(符合国家规定的施工规范)第六条 工程结算6.1 乙方提交结算报告的时间:竣工验收合格后30天内。6.2 甲方批准结算报告的时间:甲方收到乙方提交的总结算报告后60天内审定。6.3 申报结算款乙方要提供的资料包括但不限于: 88.18.28.31) 工程结算书;2) 工程量计算书(即计算底稿);3) 合同文件及补充协议原件;4) 工程竣工图(必要时提供电子版);5) 工程竣工资料(包括竣工验收合格证明、结算质量终验审批表、工期证明、租赁设备进退场时间证明等); 6) 设计变更单汇总表及设计变更原件;7) 工程洽商记录(包含已审批的专项施工方案、已审批的单价暂

76、估表、关于工程窝工/停工事宜洽商记录等); 8) 有关奖(罚、扣)款项汇总表;9) 工程签证汇总表及工程签证单原件;10) 经项目部门签认的甲供材料、设备、工具、设施领料清单;11) 关键乙供材进场检验单;12) 移交资料签收表;13) 其他结算资料。上述提交资料均为原件。6.4 乙方迟延提交结算报告的,甲方批准结算报告的时间相应顺延。由于结算报告存在错误或不完整而退回乙方修改或补充的,甲方批准结算报告的时间从收到修改或补充的结算报告后重新计算。6.5本工程结算经公司成本管理中心审核同意方可生效,一经生效不再进行变更增加计算。第七条 工程保修7.1本工程自甲方项目部确认验收合格之日起开始计算。

77、7.2保修期内,乙方有义务承担所有保修责任,返修费用由乙方承担。7.3 在保修期内,乙方在接到甲方的维修通知后,必须在24小时内到甲方指定的地点免费解决故障。如因甲方及其它人为因素造成损坏,乙方负责维修,但只收成本费。7.4若乙方24小时内未进行返修(特殊情况双方另行约定除外),甲方有权委托其他单位进行返修,乙方按实际返修费用的5倍向甲方支付返修款,并向甲方支付违约金500元/每次。返修款于本合同保修金中扣除,保修金不足以支付的,甲方保留向乙方追讨剩余返修金的权利。7.5 工程质保期为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质保期内因乙方施工质量原因造成返修费用等,由乙方承担责任并赔偿损失。第三部分 合同附件本合

78、同连同下列附件组成“合同文件”:附件1清单计价表及计价说明附件2各专业分包工程与本工程的界面附件3图纸目录附件4关于设计变更、工程指令及签证的协议附件5廉洁合作协议书附件6现场施工管理附件7竣工验收资料清单及工程资料移交清单附件8工程管理办法及处罚规定制度附件9 项目工程交付验收管理指引当上述附件的内容与本合同的条款相冲突时,以本合同的条款为依据。附件1清单计价表及计价说明附件2各专业分包工程与本工程的界面阶段业务界面大包/总包单位甲方/专业分包单位甲方/分包单位负责内容附件3图纸目录序号图纸编号版本号图纸名称日期备注12345678910111213附件4关于设计变更、工程指令及签证的协议甲

79、方(全称):XX公司乙方(全称): XX公司甲方、乙方双方经协商于年月日签订了合同,为规范与该合同有关的设计变更、工程指令及签证结算管理工作,分清责任,提高结算效率,保护双方的利益,特签订以下协议:一、关于设计变更、工程指令的执行1、甲方发出的工程指令单,必须经甲方在成本系统内完成审批后在甲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甲方公章或项目部专用章,否则为无效令单,承包方擅自施工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拆除重做,同时乙方须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但任何涉及成本、费用的变更、签证、结算文件、向业主索赔的文件等必须加盖业主公章方为有效;否则不得作为结算、补偿或赔偿依据。2、乙方在接到甲方下发的有效的设计变更通知单、工程指

80、令单后,应立即着手实施,不得以价款未定等理由拒绝承担该项工作内容,否则甲方有权委托其他单位完成,同时以实际发生额的3倍从总包单位工程款中扣除,无需乙方认可。造成的工期及甲方的一切费用损失均由乙方负责。3、乙方发现设计变更与工程指令及签证有违反国家规定、影响工程质量或存在明显不合理和浪费的情况,应在24小时内通知甲方和设计单位。乙方提出的合理化建议如被甲方采用,甲方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奖励。二、关于设计变更、工程指令及签证办理的约定1、以下情形必须办理签证,否则甲方不予结算:1.1设计变更(含修改或补充之图纸)发出后,现场已按照原图施工,需要拆除或返工的,其拆除和反工的工程量无法依照图纸计量的部分

81、,必须办理签证;1.2甲方要求的合同外零星工程施工所引起的费用变化,由甲方发出工程指令,乙方完成后,必须办理签证;1.3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各类引起合同金额变化的事件,经发包方以指令形式确认后,必须办理签证。2、完整的签证必须包含以下内容:2.1 工程指令签发时间及编号;2.2 签证事实发生、完成及提交日期;2.3执行签证事实的依据,包括执行指令前后的现场清晰完整照片、工程指令等文件图纸的附件等等;2.4 签证事实及完成情况简述、工程量及涉及价款核算的特征的清楚描述;2.5签证事项引起的费用增减;2.6 承建商项目经理签名和项目部印章;2.7 总监理工程师签名及监理机构印章;2.8 甲方授权代表签

82、字及甲方公章。内容不清楚、不齐全的签证单或计算单,不得作为结算依据。3、乙方完工后申报的签证单及结算书,应加盖合同规定的乙方项目经理部印章,否则甲方将不予结算费用。4、合同履约中,甲、乙双方填制的工程指令单及签证都应使用本协议所附的标准表格,否则甲方可以不予结算费用。5、一份工程指令只能办理一份签证单及结算书,甲方不接受乙方以汇总形式编制的多项设计变更、工程指令的结算书。6、乙方应在收到甲方设计变更单、工程指令单后的天内估价并编制签证变更报价书报甲方,逾期报送的,甲方将不予结算。7、乙方出具的要求甲方结算价款的签证单、结算单(书)、索赔文件等,必须经甲方授权人签字并加盖甲方公章,否则无效,甲方

83、不予结算费用。8、签证单、设计变更及工程指令单必须分类连续编号,编号格式由甲方授权代表统一制定。9、签证单、设计变更及工程指令单原件一式六份,乙方保留二份,监理一份,甲方三份。现场测量记录、约谈纪要、图片、工程量计算书、结算书原件一式四份,乙方保留一份,监理一份,甲方二份。10、乙方按合同规定提交的变更报价资料必须完整、真实可靠。经核实,如发现乙方的变更报价资料有意弄虚作假,则该份变更报价资料甲方不再认可、办理,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三、关于签证结算的约定1、签证结算的计价严格执行主合同中相关经济条款约定,即: 对于标价的工程量清单中包含有相同子目的,则直接按照此子目单价进行计价。 经

84、过甲方同意,标价的工程量清单中不包含相同子目,但包含有类似子目的,可采用此类似子目的单价作为计价基础进行适当调整得出新的子目单价。 如果标价的工程量清单中不包含相同子目单价,也不包含类似子目或甲方不同意按照上述第种方式和方法进行计价时,均按下述办法确定综合单价:人工价及计价方式参照项目所在地建设工程造价计价规则及机械仪器仪表台班费用定额、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通用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DBJ53/T-63-2013)及现行相关政策性文件规定执行。人工价施工期及结算时不因任何因素调整,包括不受政府调价文件限制。2) 材料价参照项目所在地20XX年XX月份建设工程造价信息公布的建筑工程材料市

85、场指导价,给定暂定价的材料按暂定价计入,其余材料价格由投标人综合考虑,结合市场自主报价,结算除甲供、甲指乙供材料及钢筋、商品混凝土外,其余材料价格在施工期及结算时不因任何因素调整,包括不受政府调价文件限制。信息价中缺项的材料由甲方认质核价,此部分不参与总价下浮。3) 综合单价按以上1)、2)计价后进行下浮,建筑(包括结构、建筑)、装饰工程下浮率 / ,安装工程下浮率 / 。2、乙方应在收到工程指令、设计变更内容后7天内向甲方项目部及监理提交签证资料一式四份(包括费用核算及其他附件,即签证单、工程指令、隐蔽验收等证据资料)。逾期提交,而又无法说明签证事实及完成情况的,甲方可不予认可。3、如果涉及

86、到隐蔽工程,必须有业主项目部、监理和乙方三方签认的验收或测量记录;签证工程量和涉及价格特征描述的记录,必须在施工过程中完成或验收时完成,由甲方工程部和成本部、监理和乙方共同签认,并作为签证单的附件文件,否则甲方对此项工程费用不予承担。4、变更或指令涉及到可重复利用的材料时,乙方应在拆除前与甲方商谈确定材料重复利用的内容及其折算金额,否则视为乙方100%的回收利用。5、无特殊情况下,甲方应于签证单确认完成后20个工作日内完成签证结算。在审核过程中,乙方应在时间和人员安排等各方面积极配合审核工作。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审核延误及后续延误,甲方不承担责任。6、对于设计变更,在变更时现场尚未施工,增加或减少

87、工程量按变更后计算工程量调整结算价,总乙方应在收到指令起7日历天内向监理人/甲方提出申报确认要求和相关证明资料,。 7、如属隐蔽工程,乙方必须在其覆盖之前经监理、甲方签字确认,签证单中必须附隐蔽前的照片,隐蔽照片的拍摄乙方需及时联系告知甲方,由甲方组织工程部、成本部等相关部门共同复核实施,隐蔽工程的签证及图片资料需经甲方工程部、成本部等相关部门授权代表共同签字确认,否则该部位签证工作内容不予认可。8、甲方应在收到乙方编制的签证变更报价书的20个工作日内核实变更的工程量以及补充预算。甲方完成审核并将审核意见通知乙方。9、乙方对甲方提出的签证变更报价书的审核持有异议时,可在收到审核意见后28天内通

88、知甲方,超过此时间提出的异议应被认为无效。10、在工程签证结算确认之前,任何签证中的数量均不代表甲方确认的最终数量,只要有真实可靠的证据、或经计算可以得出新的数量,则乙方须无条件地承认新的数量。四、签证工程款项的支付: 签证工程款经双方核对确认后,在确认工程结算总价后支付(涉及较大金额的变更、签证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后支付)。五、其他本协议与双方签定的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 XX公司 乙方:XX公司公章: 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联系人: 联系人: 签约日期: 年 月 附表1 工程指令单工程指令单编号:YW-CB-ZY05-02版号:A/0页码:第1页 共1页生效日期:201

89、5/10/1工程指令单编号:项目名称工程承包单位工程指令内容1.工作内容、难度及施工工艺(如下雨、场地不便等) 2.工期要求3.质量要求4.其他要求 XX公司项目部经 办 人: 日期: 项目经理: 日期:说明:1.工程指令单原件份数共四份,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城市公司项目部、城市公司成本控制部各一份;2.每份工程指令单仅限填写一项指令,由城市公司项目部在工程指令单右上角统一编号;3.工程指令单单一律用电脑打印,采用10号宋体标准字体,不得改变本单格式。附表2:工程签证单工程签证单工程名称(合同编号):班组合同名称(班组合同编号) 记录编号:001(项目预算统一编号) 施工单位填写施工单位名称:

90、工程内容、位置、范围:施工期限:20 年 月 日 至20 年 月 日附件资料:结算书 变更依据 照片(可选) 其他(请注明):序号施工单位填写项目部填写工作内容及工程量计算明细(明细较多可补附件)确认工程量申报金额审核金额现场施工员造价部监理单位工程设计部项目总经理 签证资料包括:后附变更依据的本表单一式一份;本表单作为办理工程款的依据。附件5廉洁合作协议书第一条 甲方责任1.1甲方有责任向乙方介绍本单位有关廉洁合作管理的各项制度和规定。1.2甲方有责任对本单位项目管理人员进行廉洁合作教育。1.3甲方人员应严格遵守本单位有关廉洁合作管理的规定,不得接受乙方的宴请,不得接受乙方任何形式的实物、现

91、金或礼券。1.4甲方在工程项目建设期间发现甲方人员任何形式的索贿受贿行为,均应及时采取措施予以制止,并及时通报乙方单位领导。1.5甲方人员如违反廉洁合作管理制度及本协议规定,甲方应视情节轻重、影响大小进行相关的处理。1.6对于乙方举报甲方人员违反廉洁合作规定的情况,甲方应及时进行调查,根据调查情况进行处理。第二条 乙方责任2.1乙方应保证乙方有关人员了解甲方单位有关廉洁合作管理的各项制度及本协议的规定,并遵照执行。2.2乙方不得宴请甲方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赠送实物、现金或礼券。2.3乙方单位在工程项目建设期间发现乙方人员任何向甲方人员行贿行为,均应及时采取措施予以制止,并及时通报甲方单位领导。

92、2.4乙方有责任接受甲方对乙方在工程项目建设期间廉洁合作管理执行情况的监督。2.5乙方单位人员有义务就甲方人员任何形式的索贿或受贿行为及时向甲方单位领导举报;如乙方向甲方人员行贿,或甲方人员向乙方索贿,乙方满足其要求且未向甲方举报的,一经查实,除追回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外,并对其知情不报人员进行相应处理。2.6如因乙方单位及人员在工程项目建设期间贿赂甲方人员,被检查机关立案查处的,甲方有权取消或终止工程合同的履行,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2.7如乙方向甲方工作人员行贿或变相行贿,甲方有权选择按以下约定处理:解除合同,对乙方已提供的产品,已完成的工程或已提供的服务均按合同约定的单价的

93、80计算;合同继续履行,乙方对其行贿行为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标准为合同总额的20。2.8在合同执行过程中,若甲方任何工作人员向乙方索取回扣或其他不正当利益,或使用不正当手段 损害乙方利益,乙方有权举报,监督举报电话:XX;电子邮件:XX.com,。附件6现场施工管理第一条 资源计划表劳动力资源计划表序号工种数量备注1项目经理 常驻现场,不少于6H/天2技术负责人 常驻现场,不少于7H/天3专业施工、安全员 常驻现场,不少于7H/天4挖掘机装载机驾驶员 5自卸汽车驾驶员 6机修工 7炮工 8刨工 9杂工 主要机具计划表序号机械名称型号数量施工区最低保留数量进场时间退场时间1挖掘机2推土机3自

94、卸汽车4破碎机5水泵6土方搅拌机7碾压机8发电机第二条 现场管理要求1、在接到甲方进行通知书3天内,乙方应按本合同计划表进场50%的劳动力和机械数量,5天内全部劳动力和机械设备进场施工,如甲方另有通知除外。2、乙方进行可能的深化设计工作,经甲方确认后在分包工程中使用,所有设计图纸必须符合国家现行的和 市有关的设计规范的要求,并负责安排基坑评审工作。3、乙方须按甲方的工期要求,向甲方提供工程进度计划,若乙方不能按照甲方批准的进度计划施工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赶工。如果甲方认为承包人的施工进度确已无法满足批准的要求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停付工程款,并有权邀请第三方进场施工或寻求其他补救措施,承包人应

95、无条件服从并承担由此而发生的所有费用以及相应的违约责任。4、隐蔽工程在隐蔽48小时内,由乙方通知甲方到场检查,若甲方不能按时到现场检查的,应重新协调现场检查时间。甲方拒绝到场检查的,乙方可自行检查隐蔽后,并认真如实填写隐蔽记录。若乙方未通知甲方进行隐蔽验收就进行隐蔽施工,甲方有权要求进行破坏检查,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若事后甲方提出复查的,复查合格,所有费用和乙方经济损失由要求复查方承担,所耽误的时间应顺延工期;复查不合格,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并且乙方应负责无偿返修。 5、乙方应负责自行完成本合同范围内的设计、施工,包括提供所有有关人员、材料、设备和工程管理,并对所有有关质量、进度、安全

96、和施工协调等方面向甲方负完全责任。6、乙方必须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方案和甲方的要求施工,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不得擅自修改。 7、乙方须对一切深化设计图纸、现场作业、施工方法和已完成工程的稳妥性、安全性及工程质量全面负责,并达到合同文件质量要求。8、乙方做好施工现场及邻近地下管线建筑物、构筑物的保护,达到保护对象不损坏(如有损坏乙方无条件进行修复)、不影响施工进度。9、乙方应具备相应的专业资格及丰富施工经验,乙方判断如按已取得的图纸、资料、说明、或指令施工将要发生质量缺陷,应停止或减缓施工,同时将此情况立即报告甲方请求决定。如作为一个专业的有经验的承包人本应发现或预料上述疑问或错漏而未发现或预料,并继

97、续施工而导致的质量缺陷,应由乙方负全责。甲方的任何批准或变更意见均不免除乙方的专业职责。10、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甲方发现乙方将本工程中有任何转包行为,甲方可立即单方面部分或全部解除合同,并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11、在竣工后,临时照明水管和电力供应系统等必须拆走,并须修补现场至甲方认可。12、本合同工程的保修期至基坑回填结束(注:根据项目具体填写)。保修期内如工程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必须在接到通知后的 4 个小时内派员维修,且由此引起的损坏,乙方免收一切费用;若非质量问题引起的损坏,乙方可适当收取更换的材料、部件的成本费。若乙方在收到通知后不及时派员维修,甲方可另请人员修理,修理费用由乙方承担,

98、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赔偿。13、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大包单位的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条例和制度,因乙方原因造成大包的单位停工和政府处罚,由引带来的相关损失,均有乙方承担。第三条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1、乙方应按照国家、项目所在地政府和有关部门颁发的有关安全、文明施工及有关施工扰民、噪音按制的规定,建立健全各种岗位责任制,严格现场管理(如技术工种需持证上岗、工人上岗前安全交底,民工安全、卫生及文明施工教育等),并采取其它必要的措施,保证施工安全和现场文明,同时满足交通、环保、环卫等政府相关部门的规定和要求,并承担因违反上述规定而导致的一切责任和费用。2、乙方应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并根据甲方的要求

99、在进场前同甲方或指定的单位签署安全管理协议,负责施工现场的所有安全管理问题,并缴纳安全押金 / 万元。3、在工程施工期间,建筑和生活垃圾不得随意丢弃,必须统一收集于现场垃圾存放点及时清运,材料和施工设备按有关标准码放整齐,乙方应保持现场清洁,每日进行现场清理工作,及时清除障碍物,存放并处置好自身设备和多余的材料。乙方应按照甲方的指示和协调,将垃圾清除现场,并消除。施工现场必须有降尘措施。不得有垃圾和泥土洒落在现场和现场以外的道路上,必须设专人负责清扫。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4、乙方应负责施工现场的组织管理工作,认真制定安全生产措施,严禁违章施工,搞好防火、防盗、防环境污

100、染、扰民与民扰、成品保护等相应工作,做到文明施工,随时清理施工现场。5、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乙方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甲方,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由事故责任方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6、乙方应按安全施工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科学的安全防护措施,确保施工安全和第三者的安全,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利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发生的费用。因乙方过错造成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除按照国家规定由行政主管部门给予乙方处罚外,乙方还应负责赔偿甲方损失,并承担违约责任。7、乙方应保证甲方免于受到或承担应由乙方负责的乙方现场施工所引起的或与之有关的索赔、诉讼以及其他开支;若有证据证实甲方因此发生了索赔

101、、诉讼以及其他开支,乙方必须在接到甲方通知后二天内据实补偿甲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 8、严禁在施工现场焚烧垃圾,乙方施工人员不得有打架斗殴、偷窃行为。附件7竣工验收资料清单及工程资料移交清单序号文件题名备注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施工技术管理记录 1设计变更通知单 2设计变更洽商记录 3分部(子分部)工程施工方案 4分部(子分部)工程检测方案 5 分项工程质量技术交底卡GD2301003 工程质量控制资料-产品质量证明文件 1 质量证明文件汇总表(水泥)GD2301052 2水泥进场物理性能检验报告及产品质量证明文件GD210101 3 质量证明文件汇总表(钢筋)GD2301052 4钢筋进场力学性能

102、、工艺性能检验报告及产品质量证明文件GD210201 工程质量控制资料-商品砼产品质量证明文件单独组卷1 质量证明文件汇总表(水泥)GD2301052 2水泥物理性能检验报告及产品质量证明文件GD210101 3粗(细)骨料合格证、试验报告汇总表GD2301049 4普通混凝土用砂、石检验报告GD210116、GD210117 5混凝土用水检验报告GD210109 6 质量证明文件汇总表(粉煤灰)GD2301052 7粉煤灰物理性能检验报告及产品质量证明文件GD210103 8 质量证明文件汇总表(外加剂)GD2301052 9外加剂物理性能检验报告及产品质量证明文件GD210107 10混凝

103、土配合比设计报告GD210110 11商品混凝土产品质量证明文件 12混凝土搅拌质量记录GD2301036 13混凝土生产信息登记回执 14混凝土试块试验结果汇总表GD2301042 15混凝土抗压强度计算表GD2301044 16混凝土抗压强度检验报告GD210112 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检验报告 1混凝土试块试验结果汇总表(标准养护)GD2301042 2混凝土抗压强度计算表(标准养护)GD230144 3混凝土抗压强度检验报告(标准养护)GD210112 4钢筋(钢材、钢管、螺栓)连接检验报告汇总表GD2301047 说明:1 乙方应于竣工验收合格后 天内按要求提供相关资料,整理汇编成移交

104、手册,协助甲方办理有关竣工验收等手续,移交手册(不限于上面资料,根据当地省统表和质监部门要求,结合工程实际情况归档验收资料):2 与以上内容相同的电子版档案、声像档案一式 叁 份(根据当地档案局要求提供份数);3 乙方移交资料甲方指定的施工单位经审查合格的,应在收到竣工档案后10天内签署档案验收意见;不合格的,要求乙方限期补正,直至合格为止。4 电子版竣工图的编制,以电子版施工图为基础。电子版施工图和电子版竣工图的知识产权归属甲方所有,非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复制、备份、转让和利用。否则,由此引起的任何纠纷和责任由乙方承担。5 由于乙方的原因致使甲方未能按照国家规定向政府有关部门移交工

105、程竣工档案而受到经济处罚的,由乙方承担全额赔偿责任。6乙方参与移交或协助移交及政府验收的所有费用均已包含在合同总价之内。附件8工程管理办法及处罚规定制度1、目的:为了加强施工现场的管理,提升项目工程质量,保证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本着创精品铸精品的精神,在不违背集团的规定下制定本管理制度及处罚规定。由各地产项目部、各监理公司及各施工单位并且共同严格执行。2、范围:公司各职能中心、各城市公司地产项目部。3、职责:地产项目部对所属施工单位依据本规定执行、落实日常管理工作。甲方定期对各项目巡查发现存在的问题, 依据本规定乙方进行处罚。 4、定义:监控:监督、协助; 巡查:巡视、检查。5、管理规定 本处

106、罚条款的幅度是按出现问题的严重性来衡量的,初犯或性质轻微的按低幅,重犯或性质严重的高幅。5.1制度及程序管理5.1.1分包单位资质审查制度总承包人如将部分工程分包,必须向甲方及监理机构提交分包申请,由甲方及监理机构对分包单位的相应资质、承包同类工程的业绩、相关技术管理人员的资质、机械设备情况进行审查,确认满足施工要求方可分包,违者将罚款5000-10000元。5.1.2图纸会审制度乙方接到施工图后应尽快组织相关技术管理人员熟悉图纸,参加由甲方组织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的图纸会审,共同研究解决施工图纸中存在的问题。施工单位应认真组织图纸会审的资料并在会审后及时整理汇总图纸会审资料。资料准备

107、不充分每次罚款1000-3000元;资料整理不及时每次罚款500-2000元。5.1.3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编制和审查制度 开工前,乙方应及时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报监理机构审查,由总监理工程师审批后报甲方工程部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中对质量通病和施工重点、难点应有针对性的措施。施工工艺、施工顺序、施工方法和各项措施应满足进度、质量、安全的要求。内部安全、质量保证体系齐全,能满足安全、质量控制的要求。开工后没有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或施工组织设计没有经过审批罚款2000-5000元。5.1.4施工样板间及功能样板间制度 工序施工前要做技术交底,实际操作要与交底内容一致,违者

108、每项罚款200元/单项。砖墙、护角、拉接筋、灰饼、挂网、内外墙面、天花抹灰、地面找平、地面贴砖、外墙贴砖、给水管及电线管开槽、排水管安装、给排水管口及开关插座定位等工序施工前需做施工样板间,经甲方和监理机构检查验收后作为后续工作施工及验收的标准后方可进行大规模施工,施工样板间一直保留到所有工序全部施工完毕经甲方工程部书面认可后方可粉刷隐蔽。各工序施工时不做样板间每项罚款3000-5000元或者后补做样板间施工者每项罚款3000-5000元。5.1.5材料设备进场验收管理制度5.1.5.1材料设备进场后乙方应立即进行自检,自检合格后向甲方地产项目部报验。报验时应提交厂家资质证书、出厂检验单、出厂

109、合格证和一年内有效的质量抽检报告,对于重要的材料还应进行见证取样送检,经进场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违者每次罚款3000-5000元。5.1.5.2水泥、钢材、砖石及砌块材料、沙石、混凝土外加剂、塑料给排水管材、管件、线槽、线管、以下户内管道阀门、建筑涂料、防水材料、电线电缆、通电开关及断路器、铝型材、铝单板、铝塑复合板等材料见证取样送检率要达到100,违者每次罚款2000-5000元。5.1.5.3商品混凝土进场使用前应先提交水泥、沙、石、外加剂等原材料检验报告、每批混凝土的配合比单,没有材料检验报告或配合比单的不得进场,违者每次罚款200-1000元。5.1.5.4装修使用的木材、夹板、石膏板

110、、外墙涂料、大理石板、花岗岩板等装饰材料应进行有害物质含量或放射性物质含量检测,检测合格方可使用,没有检测的罚款200-1000元/次。钢筋、铝合金、型钢、管材、水泥、砖、砂、石材、木材、防水、消防、水电及防雷等材料必须符合甲方规定范围内的品牌或厂家,非规定范围内的材料不得进场,违者罚款5000-50000元(已大量使用到时实体上的,可按此标准3-5倍进行处罚)。 5.1.5.6乙方应在合同约定时间或工程师指令时间内完成甲供材料计划申报。延期报送材料计划,甲方有权按每项材料每天500元处罚乙方。5.1.6工程质量检查验收制度及程序5.1.6.1乙方应落实甲方要求“三检”制度、工序交接、停止点检

111、查和产品质量实测实量操作指引等作业指引,每道工序完成后,乙方应落实好施工班组的自检、互检和地产项目部检查验收,经三检合格后报监理机构进行验收。报验时应提交“工程报验申请表”(监理表格)、相关工序施工记录、检查记录及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违者罚款200-1000元。5.1.6.2乙方应按甲方实测实量要求配备专职测量员,乙方不及时配备专职测量员的,罚款5000-10000元。5.1.6.3乙方必须对工程实体进行百分之百实测实量,所有测量数据及时上墙,不得弄虚作假,违者每楼层罚款500-1000元。5.1.6.4对重要的工序和停止点检查验收,乙方在自检合格后,还应报甲方地产项目部验收、以及城市公司工程

112、部进行复验,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违者每处罚款200-1000元。5.1.6.5甲方对工程质量提出整改要求时,施工单位必须积极主动配合落实,及时完成整改。对整改不及时或有意推脱的每项/次罚款500-2000元。5.1.6.6对于无正当理由而未及时办理工序交接或工序交接手续的行为,甲方有权对责任单位每次处罚2000-10000元。5.1.6.7在甲方季度评估过程中受到严重警告的,甲方有权对责任施工单位每次处罚20000-50000元。5.2质量管理5.2.1定位放线、土方工程及桩基工程质量管理及处罚规定5.2.1.1验收时建筑物轴线偏位超过规范允许范围的,每超一处罚款1000-3000

113、元。5.2.1.2土方开挖过程中要保护好桩体,不许野蛮施工造成桩体破坏,违者每次罚款1000-3000元。5.2.1.3土方回填前应清除基底的垃圾,回填土的土质要符合设计及规范的要求,回填土的压实方法及压实的质量应符合设计及规范的要求,不符合要求的罚款500-2000元。5.2.1.4预应力管桩施工时桩位要准确,控制在规范允许范围之内,超出规范允许范围每一根罚款200-500元。5.2.1.5预应力管桩接桩时上下节平面尺寸偏差、桩顶的标高应符合规范的要求,达不到要求的罚款100-300元。5.2.1.6预应力管桩施工时桩尖和接桩的焊接焊缝要饱满,焊完冷却时间要符合要求,垂直度要控制在规范允许范

114、围之内。不符和要求的每处罚款500-2000元。5.2.2基础承台、基础梁、主体框架结构工程质量管理及处罚规定。5.2.2.1预应力管桩基础施工时,灌芯混凝土和钢筋应满足设计及规范的要求,违者每根罚款1000-3000元。5.2.2.2钢筋的调直和弯曲必须采用冷拉或冷弯。违者每根罚款500-2000元。5.2.2.3钢筋验收时钢筋的锚固长度或搭接(焊接)长度不足的,每根罚款50-200元。5.2.2.4主筋的搭接(焊接)接头的位置和数量应符合设计或规范的要求,不符合的每处罚款50-200元。5.2.2.5剪力墙、柱竖向钢筋偏位2cm5cm罚款100-300元/根, 偏位在5cm以上的罚款500

115、-2000元/根。5.2.2.6钢筋验收时发现有钢筋代换而没有代换手续的罚款1000-3000元。5.2.2.7钢筋混凝土框架柱内预埋墙体拉结筋和构造柱拉结筋的位置、数量、长度、抗拔能力不符合要求的罚款50-200元/根。5.2.2.8钢筋保护层厚度不符合要求的每处罚款20-50元。5.2.2.9钢筋验收时发现钢筋根数缺少,梁的箍筋、柱的箍筋及楼板钢筋每少一根罚款50-200元,梁、柱、墙及楼梯主筋每缺少一根罚款1000-3000元。5.2.2.10模板验收时,模板封闭不严密、支撑不稳固或刚度不够,每处罚款300-1000元。5.2.2.11结构构件的形状、尺寸和相互位置与设计不符的每处罚款3

116、00-1000元。5.2.2.12模板验收时,模板内未清理干净每处罚款100-500元。5.2.2.13发生胀模现象罚款300-1000元/。5.2.2.14施工时擅自更改混凝土标号,每次罚款3000-5000元;商品混凝土浇捣时随意加水每次罚款500-2000元。5.2.2.15混凝土有露筋、孔洞、夹渣、蜂窝和裂纹等质量缺陷,达不到合格标准的每处罚款200-1000元。5.2.2.16拆模时发现混凝土有蜂窝、麻面、孔洞、露筋和裂纹等质量缺陷施工单位不得自行处理,必须提交书面报告经甲方和监理检查签字后按技术措施进行处理,违者每处每次罚款1000-3000元。5.2.2.17混凝土的拆模时间要符

117、合规范规定,不符合的每处罚款700-1000元。5.2.2.18混凝土拆模后要及时进行养护,养护时间及方法要符合设计、规范和技术方案的要求并作好养护记录。不符合要求的每处罚款700-1000元。5.2.2.19混凝土中预埋件或预留口位置、尺寸应符合规范要求,不符合的每处罚款100-500元。5.2.2.20混凝土施工缝的留置事先在混凝土浇筑前按设计要求和施工技术方案确定。施工缝的处理应按施工技术方案执行。不符合要求的每处罚款1000-3000元。5.2.2.21现浇混凝土楼板板底的平整度必须符合设计和规范的要求,不符合的每间房罚款500-2000元。5.2.2.22混凝土剪力墙、混凝土柱的垂直

118、度、平整度每检验批的合格率要达到80%以上,达不到的罚款500-2000元。5.2.2.23混凝土试样要按规范要求留置,压验时发现不合格的每组罚款500-2000元。5.2.2.24混凝土浇筑时,施工单位应派管理人员跟踪检查,现场要有人旁站,还要有人检查塌落度和试样的制作。相应的班组要派人跟班。不符合要求的每次罚款300-1000元。5.2.2.25设有混凝土后浇带开间的模板应采取独立支撑系统,在后浇带混凝土浇筑并达到规定的强度后方可拆除后浇带模版,违者罚款10000-20000元。5.2.3砌体结构工程质量管理及处罚规定5.2.3.1现场砂浆搅拌要有配合比标牌,称重衡器,违者罚款500元。5

119、.2.3.2毛石挡土墙砌筑时,不得采用包心砌法。应合理组砌,砂浆要饱满。不符合要求的每平方罚款700-1000元。5.2.3.3砖砌体及砌块砌体的墙面、柱面垂直和平整,每一检验批合格率应达到80以上。达不到的罚款200-1000元。5.2.3.4砖墙砌筑完成后要勾缝,违者每单元每层罚款200-500元。5.2.3.5砖砌体及砌块砌体组砌应合理、砂浆要饱满、灰缝应平直、灰缝厚度应符合要求,不符合要求的每处罚款50-200元。5.2.3.6墙体使用空心砌块砌筑时,其底部要求砌筑实心砌块不低于20cm,同时门窗框两侧用实心砖砌筑每边不小于24cm,不符合要求的每处罚款200-500元。5.2.3.7

120、墙体使用空心砌块砌筑时每天砌筑高度不得超过1.5m砌至梁板底时留置20cm21cm空隙,天后再砌到顶,不符合要求的每处罚款500-2000元。5.2.3.8构造柱处墙体必须砌马牙槎,每500mm设置拉结钢筋,构造柱顶部主筋须按规范规定锚入上部梁内,不符合的每处罚款200-500元。5.2.3.9门窗洞口及施工洞口必须按设计、规范采用现浇或预制混凝土过梁,且支承长度应满足设计及规范要求,不得用钢筋砖过梁,违者每处罚款500-2000元。门窗及阳台栏杆固定处必须按设计、规范要求留设预制砼块,窗台必须按要求先浇捣压顶梁,再砌筑上部的砖墙,不符合要求的每处罚200-500元。门窗固定片间距必须按设计、

121、规范设置,窗边塞缝严禁用干砖、泡沫板或与发泡胶混合使用,违者每处罚款500-2000元。卫生间、厨房、空调飘板、外墙线条(飘出结构20cm以上的)、烟道等易浸水部位必须按要求设置砼反坎,反坎高度不得低于20cm,不符合要求的每处罚200-500元。5.2.3.13门窗洞口及施工洞口必须按设计、规范采用现浇或预制混凝土过梁,且支承长度应满足设计及规范要求,不得用钢筋砖过梁,违者每处罚款500-2000元。5.2.3.14空心砖砌体,预埋线管与墙体砌筑同步进行。因施工未能预埋而需砌筑后开槽的,必须用切割机镂槽,严禁用斧、凿开槽,管线安装完成后用细石混凝土或水泥砂浆找平。不符合的每处罚款200-50

122、0元。5.2.3.15砌筑砂浆应按规范要求留置试样,试样要现场实地取样。未做试样件每组罚2000元,压验不合格者每组罚款500-2000元。5.2.3.16铁艺栏杆必须做防锈处理,栏杆固定按设计、规范安装,严禁采用短钢筋焊接固定,违者每处罚款500-2000元。5.2.4天花、地面、内外墙面工程质量管理制度及处罚规定5.2.4.1抹灰所使用的砂浆应符合设计的要求,如不符合要求每次罚款1000-3000元。5.2.4.2墙面抹灰前必须做到:混凝土结构喷桨拉毛、贴灰饼、内墙阳角用1:2水泥砂浆做护角(护角高度大于)、穿越墙体的管道和穿越楼板的孔洞应填嵌密实、清理墙体、洒水湿润。如不符合要求每一墙面

123、罚款500-2000元。5.2.4.3内外墙饰面的垂直、平整每检验批合格率应达到80以上,达不到罚款500-2000元。5.2.4.4地面墙面饰面砖表面要求平整、线条顺直、不得空鼓,如不符合要求每处罚款100-500元。5.2.4.5外墙饰面砖施工前要进行排砖,经甲方单位、设计单位和监理单位确认后方可施工。不按要求施工的每处罚款1000-3000元。5.2.4.6外墙饰面砖的腰线、窗口、阳台、女儿墙压顶等处应有滴水线或排水措施,不合格的每处罚款200-500元。天花吊顶木等木质材料必须按要求做防腐、防火处理,不符合要求的每处罚款200-500元。5.2.5门窗、防水、屋面工程质量管理制度及处罚

124、规定5.2.5.1铝合金门窗的制作和安装,要求底框上边线与室内石材或地面砖平齐,铝合金门窗框塞缝、打胶、平面尺寸应符合规范要求,不符合要求的每处罚款500-2000元。5.2.5.2屋面、地下室、卫生间防水施工工艺及质量要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不按规范施工偷工减料的每平方米罚款200-500元。5.2.5.3厨房、卫生间防水层铺涂高度要求高出楼面200mm(设计如有特殊要求按设计要求),达不到要求的每处罚款300-1000元。5.2.5.4卫生间及阳台排水管套管四周必须按设计、规范设止水翼环,不符合的每处罚款500-1000元。5.2.5.5地下建筑防水混凝土应密实,表面平整不得有蜂窝、露筋、孔

125、洞等缺陷;裂缝宽度应符合设计要求,不符合要求的每处罚款1000-3000元。5.2.5.6水泥砂浆防水层应密实、平整、粘结牢固,不得有空鼓、裂纹、起砂、麻面等缺陷;防水层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不符合要求的每处罚款500-2000元。5.2.5.7防水卷材接缝应粘贴牢固、封闭严密,防水层不得有损伤空鼓、皱折等缺陷,不符合的每处罚款500-7000元。5.2.5.8涂料防水层应粘结牢固,不得有脱皮、流淌、鼓泡、露胎、皱折等缺陷,不符合的每处罚款500-2000元。5.2.5.9变形缝、施工缝、后浇带、穿墙管道等防水构造应符合设计要求,不符合的每处罚款500-2000元。5.2.5.10有防水要求混凝

126、土反坎、管道穿楼板孔洞、拦水等构件模板安装时应做好防渗漏措施,不符合的每处罚款500-2000元。5.2.5.11门窗、栏杆、饰面砖、卫生洁具、灯具等施工完成后,要有保护措施,没有措施造成破坏的每处罚款200-2000元。5.2.5.12结构板应无明显开裂情况,裂缝宽度应符合设计要求(或存在贯通性裂缝的),不符合要求的每处罚款500-2000元。5.2.5.13地下室底板、侧壁、顶板不得出现严重渗漏情况,不符合要求的每处罚款1000-3000元。5.2.6市政和外环境质量管理及处罚规定按照设计图纸及规范要求,严格控制各施工程序。每道工序完成后应先通知甲方现场管理人员和监理工程师,经检查确认合格

127、后方可进入下道工序施工,同时必须保证各分部分项工程的工作内容完整,不得任意剔减工作内容或调整施工顺序5.2.6.1没有通知甲方及监理进行验收施工单位擅自进行隐蔽的每次罚款1000-5000元。5.2.6.2没有设计变更手续、没有经甲方及监理的同意擅自改变设计或不按图施工的罚款1000-5000元。5.2.6.3对隐蔽部分,施工单位擅自剔减工作内容的,每剔减一项除返工外罚款500-1000元。5.2.6.4对于施工单位任意调整施工顺序的,每处罚款200-500元。5.2.6.5管道位置偏移或积水的,每米罚款100-300元。5.2.6.6管道渗漏、闭水试压不合格的,每处罚款500-2000元。5

128、.2.6.7检查井下沉、变形的除返工重做外每处罚款200-500元。5.2.6.8道路路面积水、下沉开裂的除返工重做外每平方米罚款100-300元。5.2.6.9机械开挖、场地平整时,标高误差超过20cm的,每平方米罚款10-30元;爆破场地平整时标高误差超过50cm的,每平方米罚款50-100元。5.2.6.10构筑物有明显线条时,线条不平顺的,每个构筑物罚款200-500元。5.2.6.11地面铺装完成后表面应平整、线条顺直且清洗至材料原色,不符合要求的每处罚款200-1000元。5.2.6.12地面铺装有积水、空鼓、缺棱、掉角现象的除返工重做外每平方米罚款200-500元。5.2.6.1

129、3禁止在道路、人行道、环境铺装面上搅拌砂浆或混凝土,违者每处罚款1000-3000元并承担返工费用。5.2.6.14市政道路未达到养护期时,禁止行驶机动车辆,违者每次罚款500-2000元。5.2.7 配备专职质检员5.2.7.1乙方应配备专职质量检查人员和实测实量人员,未配备的罚款5000-10000元/每月。5.2.7.2对两次发生同样的错误或质量安全问题的,甲方将处以乙方双倍的罚款。5.2.8水电质量管理及处罚条例5.2.8.1钢管必须作完防腐处理才能安装,违者罚款2000-5000元;5.2.8.2支架不得采用电气焊开孔,并作完防腐处理才能安装,违者罚款200-2000元;5.2.8.

130、3镀锌管材不得采用焊接,如采用焊接必须二次电镀锌或二次过塑处理,违者罚款2000-5000元,并拆除重新施工;5.2.8.4压力管道穿楼板必须设钢套管,并高出装饰地面5cm,未做的以每个罚款500元,并拆除后重做;钢性防水套管必须按规范施工,违者罚款2000元,并按翼环套管反签证;5.2.8.5室内排水管穿楼板必须加防水胶圈,未加的罚款500-2000元,并拆除后重做;5.2.8.6外墙排水主管安装应使用塑料管卡或不锈钢管卡,未按规定的重做,并处以200-2000元的罚款;5.2.8.7排水通气管应高出屋面至少300mm,在通气管出口4m以内有门、窗时,通气管应高出门、窗顶600mm或引向无门

131、、窗一侧,违者重做并处以500-2000元的罚款;5.2.8.8预埋给水管在隐蔽前要分段试压(注:结构层内在浇捣砼时必须保压)并有真实记录,未作每次罚款2000元;5.2.8.9消防箱现场不得采用电气焊开孔,如出现必须更换并处以2000元罚款;5.2.8.10消防箱、消火栓安装错误应拆除后重新安装,不得焊接改正,违者处以2000元罚款;5.2.8.11管件必须与管材配套(注:同种材质同一厂家)违者拆除重做,处以2000-5000元罚款;5.2.8.12排水地漏应选用水封高度符合规范的指定产品或加设存水弯,确保水封高度不低于50mm,违者应重做,并处以200-2000元的罚款;5.2.8.13市

132、政综合管线必须有安全距离,违者应重做并处以2000元的罚款;5.2.8.14市政、排水管必须按规范施工,违者应重做并处以2000元的罚款;5.2.8.15人工接地装置或利用建筑物基础钢筋的接地装置必须在地面以上按设计要求位置设测试点,每少一处处以500元罚款,并补做;5.2.8.16测试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必须符合设计要求,不合格的应增加人工接地装置到接地电阻要求,并处以每点500元;5.2.8.17避雷针带、均压环、接地平支线焊接时,圆钢与圆钢、圆钢与扁钢应从面焊接,焊接长度为圆钢直径的6倍,扁钢与扁钢应不少于三面施焊,焊接长度为扁钢宽度的2倍。接火焊缝连续饱满,焊渣清除干净。除埋设在砼中的,

133、接头应防腐良好,违者罚款2000元;5.2.8.18屋面金属管道设备应与建筑物防雷系统可靠连接,金属管道的防雷连接应采用拖箍式与系统连接,不得直接在金属管道上焊接,违者处以2000元的罚款,并重做;5.2.8.19建筑物顶部的避雷针、避雷带等必须与顶部外露的其他金属物件连成一个整体的电气通路,且与引下线连接可靠;避雷针、避雷带应位置正确;焊接的焊缝饱满、无虚焊、无遗漏;防雷接闪器装置齐全,焊接部分补刷的防腐油漆完整并刷银粉漆两遍,避雷带应平整顺直,跨越建筑物变形缝时应设补偿装置,固定点支架间距均匀,水平直线部分0.51.5m,垂直部分1.53m,弯曲部分0.30.5m,固定可靠,违者处以200

134、0元的罚款并重做;5.2.8.20线管进箱盒时,用开孔器开孔,不得用其他工具开孔违者处以200-2000元的罚款; 5.2.8.21线管需在砖墙上开槽预埋,应保证槽深度足以把线管埋在砖墙内,并每50cm加以管卡固定,违者处以500元罚款;5.2.8.22空心砖墙体的管线预埋应与砌砖墙同时进行,严禁过后开槽,违者处以2000元罚款;5.2.8.23非镀锌电缆桥架、线槽间连接和螺纹连接的金属导管结构的两端跨接接地线应采用截面不小于4mm2的铜芯导线,接地(含跨接)连接点防松装置齐全,连接面的涂层应先局部清除,确保接触良好,违者处以500-2000元的罚款;5.2.8.24配电箱、盘、屏、柜严禁电气

135、焊开孔,须使用电动工具开孔,违者处以500-2000元的罚款;5.2.8.25同一建筑物构筑物的电线绝缘层颜色应一致,即保护地线(PE线)应是黄绿相间色,零线用浅蓝色,相线用:A相黄色,B相绿色,C相红色,违者处以500-2000元的罚款;5.2.8.26箱(盘)内配线应绑扎整齐,无纹接现象,导线连接紧密,不伤线芯,不断,无接头、垫圈下螺丝两侧的导线截面积相同,违者处以500-2000元的罚款;5.2.8.27施工用电电线乱接、乱拉,无插头、配电箱不关门和置放位置不正确,违者处以500-2000元的罚款。5.3安全管理5.3.1开工前应编制安全专项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

136、制定安全管理目标;5.3.1.1专项方案应包括:外脚手架搭拆方案;塔吊、井架安拆方案;施工用电方案;高支模方案;土方开挖及深基坑支护方案;5.3.1.2各项方案需经监理机构审查,经总监理工程师审批后方可实施。各专项方案根据各项目实际情况确定编制内容。没有专项方案的每一项罚款1000-3000元;有方案没有审批的每一项罚款500-1000元。5.3.2塔吊、井架、施工电梯等大型机械设备进场前应提交出厂合格证、技术说明书,经监理机构审查并报劳动部门验收取得准用证。没有经过劳动部门验收和准用证不得使用,违者罚款1000-3000元。5.3.3乙方应配备专职安全员,经监理机构审核后持证上岗,没有配备专

137、职安全员的罚款3000-5000元/每月。5.3.4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劳动部门颁发的上岗证并经监理机构审核后持证上岗,没有上岗证的罚款200-500元/每人。5.3.5新员工入场施工单位要进行三级安全教育,作业前应进行安全交底,并将安全教育、安全交底记录报监理机构。没有进行安全教育、安全交底的每次罚款1000-3000元。5.3.6任何人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未戴安全帽的每人罚款50-200元。5.3.7高空作业必须系安全带,未系者罚款100-300元/每人。5.3.8严禁在施工现场穿拖鞋、裙子和赤膊施工。违反者将每人罚款100-300元。5.3.9非特种作业人员不许攀爬井架,违者罚款2

138、00-500元/每人。5.3.10施工用井架不许搭乘人员上下,违者每次罚款5000-10000元。 5.3.11四口及五临边应做好防护,不合格每处罚款200-500元。5.3.12严禁在施工现场喝酒、赌博违者罚款100-300元/每人次。5.3.13施工现场严禁明火,如施工确实需要使用明火,需向甲方工程部申请批准后方可使用,违者每次罚款1000-3000元。5.3.14严禁在施工现场的易燃易爆物旁吸烟,违者罚款100-500元/每人。5.3.15施工现场应有防火措施、设置防火器材和工具并符合要求,不符合要求的每处罚款1000-3000元。5.3.16危险区域应设置安全警示标牌,没有标牌或不符合

139、要求的每处罚款100-1000元。5.3.17在建工程外侧应用密目安全网封闭,并应超过施工高度1.5米,安全网应是安全监管部门准用产品。违者每处罚款1000-3000元。5.3.18外脚手架立杆基础应硬化并设扫地杆和排水设施违者每处罚款500-1000元。5.3.19建筑物内严禁利用门窗框、栏杆、楼梯扶手等搭设脚手架,违者每处罚款500-1000元。5.3.20建筑物应设置符合安全规程要求的上下人行通道,没有通道或不符合要求的每处罚款500-1000元。5.3.21施工现场的塔吊、井架必须安装保险装置、避雷装置和通讯装置,未安装的每台罚款1000-3000元。5.3.22卷扬机钢丝绳要经常检查

140、,发现钢丝绳有老化、锈蚀、缺油等现象要及时更换。更换不及时的罚款500-2000元。5.3.23搅拌机作业平台应当稳固,离合器、制动器、钢丝绳应达到使用安全的要求。达不到要求的每项罚款500-2000元。5.3.24电锯应设置防护罩和防护挡板,防护罩和防护挡板缺一项罚款500-2000元。5.3.25楼层卸料平台要设置防护门,地面进料口要搭设防护棚。违者每处罚款500-2000元。5.3.26施工机械临时用电应采用“三相五线制”不符合要求的每处罚款1000-3000元。5.3.27配电箱应采用一机一闸,门、锁、防雨措施齐全,配线整齐。不符合的每处罚款500-2000元。5.3.28电线电缆过道

141、应有保护,电杆上要有横项、绝缘子,不得将电线架于脚手架上。违者每处罚款500-2000元。5.3.29电线电缆不得有老化、破皮、绝缘差的现象。违者每处罚款500-2000元。5.3.30潮湿作业及手持灯应当使用36v安全电压,未使用36v安全电压的每处罚款500-1000元。5.3.31施工和生活照明用电线路乱接、乱拉、无插头,不符合要求的每处罚款1000-3000元。5.3.32保险丝与机械设备容量应相匹配,不得用其他金属丝代替,违者每处罚款500-1000元。5.3.33发生安全事故时要及时上报,并采取保护措施,故意隐瞒不报和措施不得力的罚款2000-20000元。5.4文明施工的管理5.

142、4.1施工现场入口处应挂五牌二图,无五牌二图或内容不全的每处罚款1000-2000元。5.4.2开工前应绘制施工总平面布置图,合理安排围墙、办公生活区、工程材料、构配件、加工场、塔吊、井架、施工电梯、施工道路、洗车槽、临时水电线路、通讯线路等的平面位置,经甲方和监理机构审查批准后按图布置,施工单位不得随意更改。如确实需要更改,需申报经批准后方可更改。没有平面图罚款1000-2000元/每月;平面图没有经过审批罚款500-1000元/每月;没有按图布置的每处罚款500-1000元;随意更改的罚款500-1000元/每次。5.4.3施工现场应当封闭管理,入口设置洗车槽和沉淀池并配备高压冲洗枪,驶出

143、工地的车辆必须在洗车槽内清洗干净方可上路行驶。排水应经沉淀后才能排出,违者罚款500-2000元/每月。5.4.4施工现场的排水设施应当畅通,场内不得有大面积积水。不符合的每处罚款1000-2000元。5.4.5施工现场应当设置垃圾池,施工和生活垃圾分别集中堆放并及时清运。违者每处罚款500-1000元。5.4.6施工现场文明施工出现脏、乱、差的,并不及时整改的每处罚款500-1000元。5.4.7施工现场应设置厕所。不设厕所或卫生条件不符合要求的罚款500-1000元。5.4.8施工现场应有防尘防噪音措施,夜间未经许可不得施工,现场不得焚烧有毒有害的物质。违者每次罚款1000-3000元。5

144、.4.9市政道路上禁止行驶履带式机械,如确需通过,经地产项目部同意并采取措施方可通过。违者每次罚款3000-5000元,并承担修复费用。5.4.10禁止在人行道与环境铺装面上行驶任何机动车辆,违者每次罚款500-2000元。5.4.11不得在水泥路面上、楼地面上堆放砂浆和混凝土。应使用灰槽,天花、墙面抹灰时铺彩条布保护地面。违者每处罚款500-1000元。5.4.12在楼层施工时要做到工完场清,每天下班垃圾要清运干净,机械、工具排放整齐,剩余材料要归垛。违者每处罚款500-1000元。5.4.13不得从高空、门窗洞口倾倒垃圾、杂物等,违者每次罚款500-2000元。5.4.14不得在现场和楼内

145、随意大小便,在墙面上乱写乱画,违者每次罚款100-500元。5.4.15对成品(半成品)墙面、地面,安装完成后的门窗、铝合金、栏杆、玻璃、水电设施、电梯、机电设备等要进行成品保护,违者每处罚款500-5000元。5.4.16乙方未建立质量通病防治措施、质量观感制度的,或在项目施工过程未实施监管或实施的,甲方工程师每发现一次处可处罚承包人500元。5.4.17因施工工序控制不当或管理不善造成其它已经完成的成品(半成品)墙面、地面、天花、门窗、铝合金、栏杆、饰面砖、卫生洁具、灯具、玻璃、水电设施、电梯、机电设备等污染或损坏的,处责任施工单位每处罚款200-1000元。5.4.18在季度评估过程中因

146、安全文明施工问题受到甲方严重警告的,甲方有权对责任施工单位每次处罚20000-50000元。6附则6.1本办法由甲方负责解释,如需调整,由甲方统一修改,其他未尽事宜另行商议决定,其他未尽事宜另行商议决定。附件9项目工程交付验收管理指引1.1. 工程验收管理要求以工程合同、设计及确认后的深化图纸、设计及施工验收规范执行。1.1.1 对隐蔽验收、中间验收的相关要求a) 隐蔽验收、中间验收条件按照相关规定执行。b) 对于隐蔽验收,各专业承包商工程在自检合格的基础上将相关资料上报总承包人审核,总承包人验收通过后,总承包人报监理/业主,监理/业主组织相关单位进行隐蔽验收。c) 中间验收在各单位自检合格之

147、后由总承包人负责组织联系政府相关部门参与验收。1.1.2 停止点检查验收a) 停止点检查验收内容包括:l 地下室:外侧壁防水;后浇带留设及处理(留设和后处理);地下室顶板防水(含基层、防水层、保护层)细部处理;变形缝处理(过程记录);l 主体(功能性):外墙砌筑(灌缝)、座砌;顶砖砌筑、卫生间及外墙;拉杆洞(外墙);螺杆洞。l 抹灰:螺杆洞、挂网分层;l 窗边洞口:(窗洞塞缝;临时支撑的清理;飘板、立面板尺寸);l 卫生间沉池、露台楼板、阳台楼板、楼板吊洞、屋面灌水试验;l 屋面:防水(含基层、防水层、保护层、细部处理);l 飘板:(根部砼反坎;坡度反水);l 外墙淋水试验;楼地面过水试验;l

148、 土方回填过程;l 配套:室外给排水、水池结构与防水隐蔽前验收。b) 承包人施工单位完成停止点工程在隐蔽作业前并经自检合格后, 填报隐蔽工程停止点检查验收表及相关附件材料、照片材料书面向甲方工程师申请验收。c) 甲方工程师审查隐蔽工程停止点检查验收表,并前往现场对隐蔽工程进行检查验收,经检查符合规定要求的,在停止点检查验收表上签署验收合格意见。对检查不符合要求的,应要求乙方采取有效的改进措施,并重新报验。d) 对验收合格的隐蔽工程,应对施工单位的隐蔽施工过程进行旁站监理。e) 停止点检查验收由乙方负责向甲方申报验收,甲方工程师负责验收。f) 停止点的检查验收经过甲方工程师检查验收合格后,才能进

149、入下道工序。g) 对未经甲方工程师检查、验收或检查验收不合格的工程,工程师应拒绝签认并严禁隐蔽或进入下一道工序。1.1.3 常规隐蔽工程检查验收a) 常规隐蔽工程内容包括除停止点以外的所有被下道工序隐蔽的工程。b) 承包人(施工单位)完成隐蔽工程在隐蔽作业前并经自检合格后, 填报隐蔽工程“三检制”检查验收表及相关附件材料、照片等书面向专业工程师申请验收。c) 专业工程师审查隐蔽工程“三检制”检查验收表,并前往现场对隐蔽工程进行检查验收,经检查符合规定要求的,在“三检制”检查验收表上签署验收合格意见。对检查不符合要求的,应要求施工单位采取有效的改进措施,并重新报验。d) 对未经专业工程师检查、验

150、收或检查验收不合格的工程,专业工程师应拒绝签认并严禁隐蔽或进入下一道工序。e) 对验收合格的隐蔽工程,甲方工程师应对乙方施工单位的隐蔽过程进行旁站监理。f) 隐蔽工程由承包人(施工单位)负责申报,发包方地产项目部负责验收确认。g) 对于钢筋混凝土工程,在混凝土浇筑前,除应对钢筋、模板工程进行必须的“隐蔽”检查验收外,还应落实混凝土浇筑令审批手续,审批手续不完善的严禁浇筑混凝土工作。1.1.4 房屋淋、灌水试验a) 施工过程中,乙方必须对地下室顶板、屋面楼板、露台结构板、阳台结构板、楼板吊洞、卫生间楼板做两次蓄水试验,第一次是防水施工前的结构蓄水试验;第二次是完成防水施工后并进行蓄水试验。每次蓄

151、水深度约为20-30cm(地下室顶板按5CM蓄水),试水时间为不小于48小时,经甲方和监理检查不渗漏,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或移交给防水施工。b) 在外脚手架拆除前,外墙砖和门窗安装完成后(涂料完成第一遍面漆),乙方须对外墙进行淋水试验,设置横向人工淋水带,每六层(不超过20米间距)设置一道水管,淋水管采用25PVC管,采用3mm钻头在管上沿直线钻孔,孔距50-80mm,喷水压力为0.2-0.3Mpa,流量0.05升/秒,确保形成水幕。c) 淋水试验前甲方工程师就能对现场淋水管设置及水压、水幕效果进行验收。d) 乙方第一次全面淋水试验时间不小于48小时,不能因为下雨为由免除此项工作。经甲方地产项目

152、部、监理检查不渗漏方可移交。e) 乙方渗漏整改完成后,在交付业主前1个月必须进行第二次淋水试验,复查整改效果,持续时间不小于24小时。f) 若为精装修交楼项目,乙方外墙淋水试验及问题整改应在精装修进场前完成。g) 乙方须对包括客厅、卧室、厨房及阳台在内的楼板在抹灰完成后进行结构过水试验,在进行过水试验中,保证过水楼板的充分湿润,蓄水1-2cm,24小时后进行查漏。合格后方可报甲方和监理检查验收。h) 乙方未按甲方要求进行淋、灌水试验或未经甲方验收合格的,甲方有权在工程款支付时,扣除相应的成本费用并进行相应的处罚,且乙方不得免除其在此部位的质量义务,并相应延长质保时间两个年度。1.1.5 消防验

153、收a) 总承包人应组建消防验收小组,负责消防系统调试、功能检测及验收工作。机电承包商应参加总承包人总体消防验收小组,服从总承包人的总体协调安排,配合消防联动调试验收。调试要求具体详见调试、试运行章节。b) 消防专业承包商负责施工的工程,在自检合格的基础上上报总承包人验收,验收合格后,总承包人将相关资料上报监理、业主验收。项目自检验收合格后,总承包人应协调消防专业承包商报市行政主管部门进行验收,消防专业承包商应无条件配合。1.1.6 电梯验收a) 电梯应根据总体进度安排,分阶段分批安装,安装完成后应组织分批验收,由电梯专业承包商联系市行政主管部门进行验收。b) 如本工程部分正式电梯提前交施工使用

154、,总承包人应协调电梯专业承包商单位报市行政主管部门进行验收,电梯专业承包商应无条件配合。c) 总承包人需及时组织,确保计划验收时间。1.1.7 节能验收总承包人应组织各相关专业承包商成立节能验收小组,节能分部工程在验收小组预验收完成的基础上,由总承包人负责联系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节能专项进行验收。总承包人应对承包范围内的节能保温材料送检并使用符合规范标准的材料。总承包人应组织外墙系统专业承包商按国家规定的外墙节能构造的现场实体检验方法检验材料节能性能,总承包人应组织机电承包及其相关专业承包商检验节能保温材料,并通过建筑设备工程系统节能(室内温度、供热、风量、空调水流量、照度及功率密度等)性能检测

155、,组织完成节能系统验收调试。总承包人应汇总和整理整个工程的节能验收资料并纳入竣工技术档案。 1.1.8 楼层分段验收a) 本工程验收将分段实施,分段区域将根据实际施工情况进行划分。b) 总承包人须组织好各相关专业承包商做好分段验收的准备和实施工作,包括主体结构、消防、电梯等工程验收。1.1.9 竣工验收要求a) 被检验部分按合同要求和设计图纸应完成全部工程实物量,质量符合国家、地方政府颁发的有关法律、法规、条例和规则、规范标准、设计图纸、施工承包合同所明确的要求,并已达到质量验收标准。b) 对被检验部分项目应提交的技术、安全、质量等资料齐全,达到完整、准确、符合竣工资料的要求。c) 对被检验部

156、分项目中有关设计、监理、总承包人签发的整改指令应全部实施,并回复、消项。d) 水、电、消防、通风空调和建筑智能化工程等需要进行功能试验的项目应已完成,并出具试验(调试)报告;重要试验项目应请业主与设计单位、设备、仪表供货厂家代表共同参加。e) 被检验工程的专业承包商已对建筑垃圾等杂物清理干净,达到窗明、墙洁、地净、无污染。f) 使用说明书、保用期/保证书、维修/操作手册、各类系统的调试报告等应准备齐全,并提交总承包人汇总。g) 检验时应在拟检验区域和尚未检验区域之间,采取安全隔离封闭措施,以保证使用范围内安全。h) 验收由总承包人相关人员组成竣工验收小组。各专业承包商竣工验收:由业主、监理、设

157、计、总承包人相关人员组成竣工验收小组。总承包人竣工验收:由业主、监理、勘察、设计、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它相关单位组成竣工验收小组。i) 各专业承包商应向竣工验收小组提交一份详尽计划,该计划应结合总承包人的总计划,以便统筹安排,确保验收检验工作正常进行。j) 总承包人和机电承包商应检查各专业承包商整理各类施工及竣工(包括竣工图)的工程技术资料,并负责收集整理、汇编本工程施工过程中的有关图纸、技术资料和其它各类工程档案文件资料。最终的竣工资料由总承包人负责汇总,包括竣工图及竣工资料(含电子版)共8套,自竣工验收之日起60日历天内提交给业主。第四部分 补充约定(本合同其他条款与补充约定内容不一致时,以本补充约定为准) 一、合同价款:本工程采用一般计税模式;二、质量标准:按国家现行施工规范、标准和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并结合省、市有关规定进行验收,质量须达到优良标准。十二、验收配合及资料要求:乙方需积极配合甲方及相关政府部门验收,配合甲方提供相关资料。工程竣工资料的编制由乙方负责。第五部分 往来函件 无


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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