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编号(CFG)长螺旋钻孔灌注桩工程施工合同工 程名 称 :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合同签订日期:年月日第 9 页 共 15 页目录第 1 条 工程概况3第 2 条 承包范围4第 3 条 承包方式4第 4 条 工程执行标准4第 5 条 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5第 6 条 合同价款5第 7 条 工期5第 8 条 施工图纸6第 9 条 质量等级6第 10 条材料设备供应6第 11 条 工程款支付及结算6第 12 条甲方的责任7第 13 条乙方的责任7第 14 条进度计划8第 15 条延期开工8第 16 条工期延误8第 17 条质量检查和返工9第 18 条安全施工9第 19 条文明施工9第 2
2、0 条质量标准11第 21 条工程检测12第 22 条工程验收12第 23 条合同其他约定12第 24 条违约责任13第 25 条争议解决14第 26 条其它14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发包方(甲方):承包方(乙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各国建筑法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建设部颁布发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 工程 (以下简称本工程)的 CFG 桩(以下简称本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于 2013 年 月 日在 西安市订立本合同。第 1 条工程概况1 工程名称:2 工程地点:3 工程內容:项目长螺旋 CFG 桩基础工程(详见施工
3、图) 。桩长约 6m16m,桩径F400mm,总工程量约延米,桩身混凝土强度按图纸设计执行。第 2 条承包范围1 按甲方提供的施工设计图纸、地质勘察报告及相关规定的 CFG 桩基础内容进行施工。2 本工程为CFG 桩,桩径 mm;3 乙方包工包料,自带有关大型机械设备和小型施工工具组织桩基工程施工;4 负责清理桩间土挖运和清理桩头施工。(水电费用由乙方承担)。第 3 条承包方式根据甲、乙双方商定,乙方进台套履带式长螺旋 CFG 桩机(混凝土输送泵等)以单包工、包机械、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截桩头、包挖运桩间土等施工的承包方式,承包本工程中长螺旋CFG 桩施工工程项目。第 4 条工程执行标准
4、1工程测量规范GB50026-2007;2 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12)3 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J202-2002)4 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11)5 建筑工程施工现场供电用电安全规范(GB50194-2002)6 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94-2008)7 按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JGJ 79-2012)要求进行复合地基质量检测和桩身低应力动测;8 按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22002)中的验收标准进行工程质量验收。第 5 条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1 本工程施工合同、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2 施工图纸、工程报价
5、单、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第 6 条合同价款1 本工程的投标报价采用固定综合单价(一次性包死)的方式,根据设计要求,以桩基设计图单根理论体积乘以实际桩数计算,含税综合单价元/m3;2 综合单价包含桩基施工人工费、材料费(含损耗费)、机械费(其中包括大型设备进出场费)、税金及混凝土试块试验费等。3 此综合单价包含桩间土的挖运、施工时的挖机配合及混凝土泵送。第 7 条工期1 本工程自 年 月 日桩机进场安装, 年 月 日开始施工至 年 月 日完工。2 总的施工工期:为天。实际开工日期以甲方和监理工程师发出的开工令为准。3 若变更设计、不可抗力的、或地质原因以
6、及甲方的责任、等因素延误工期,应按顺延计算工期。第 8 条施工图纸1 甲方提供图纸日期:年月日或设备进场后提供。2 甲方应提供图纸名称、套数、总平面图壹张,桩基平面布置图壹张, 地质详勘检测报告书各壹本。第 9 条质量等级乙方严格按照国家颁布的施工验收规范及工程施工图纸要求进行施工,工程质量合格率 100%,由检测单位检测。第 10 条 材料设备供应本工程所需合格的商品混凝土由乙方自行提供及承担费用(含检验费),并由商品混凝土厂商运至施工现场;施工用水、电均由甲方提供至施工现场,由乙方接表计量收费。第 11 条工程款支付及结算1 本工程无预付款,双方约定的工程款(进度款)支付的方式及结算: 以
7、现金或银行转帐的方式支付,2 乙方进场施工至工程总桩数的 50时,工程款付至 30%;3 工程桩成桩工序完成后付至 80%;4 检测合格并办理完结算手续后后付至 95%,5 其余 5%保证金在施工完成并经验收合格后半年内一次性付清。第 12 条 甲方的责任1 负责办理施工报建、施工许可证等施工必须的相关手续;作好施工现场的“三通一平”工作,临时道路场地应满足大型设备、车辆的行驶,施工用水用电(生活用电)应接至施工现场,水量电压应满足需要。2 乙方施工人员的临时住房由乙方自行解决。3 开工前负责召集有关人员,进行图纸会审;负责做好与业主、监理、设计单位、当地居民等涉外有关事宜的协调工作。4 按时
8、按合同支付工程款;协调有关方面尽可能满足乙方连续施工。5 配合乙方施工,及时提供施工所需的各种材料,及时提供施工场地。6 派工程技术人员测点定位,布桩放线,监督施工,并做好施工现场工作量的计量核对签证验收工作。7 负责清理并及时排除施工场地地下管线及高空架设的其他障碍物。第 13 条乙方的责任1 严格按照设计图纸及相关的规程规范施工,保证质量,保证安全, 文明施工,确保按期完工;并对安全、质量、工期、文明施工负全责。2 虚心接受甲方、监理等工程技术人员的指导监督;听从甲方及有关人员的现场合理指挥;遵守甲方施工现场项目部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3 做好施工现场的原始记录、填好相关的报表。4 施工过程
9、中对甲方放好的桩位认真复核,如发现错误或不合理时, 应以书面的形式及时通报甲方或有关人员。5 负责施工的机械设备,施工技术人员的组织和管理。6 乙方必须提供施工资质及现场施工人员证件及特殊工种证件。第 14 条 进度计划乙方通过试验工程桩通过后向甲方提交工程进度报审表,甲方收到乙方进度计划表后给予批准,乙方按批准后按计划表严格执行。第 15 条 延期开工如发生延期开工,按照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通用条款第 12 条执行。甲方必须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项目经理或项目技术负责人,否则口头通知无效。对停工达成共识后,采取措施,尽快复工,减少损失。责任方赔偿损失方一切经济损失。第 16 条 工期延误对以下造成竣
10、工日期推迟的延误,经甲方代表确认工期后相应顺延:1 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时;2 甲方提供给乙方的地质报告与实际情况不符,造成施工困难;3 水电无法满足施工需要;4 一周内非乙方原因停水、停电累计超过 8 小时;5 地下管网、障碍,甲方处理不及时造成乙方停工;6 发生不可抗拒因素;7 非乙方原因造成停工;8 合同中双方约定或甲方负责人同意给予顺延的其它情况。第 17 条 质量检查和返工乙方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的要求以及甲方代表依据合同指令施工。随时接受甲方和监理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建立健全自检自查制度。发现质量问题立即进行返工。属自身原因造成质量事故,费用乙方全部承担。第
11、18 条 安全施工乙方按有关安全规范规定,制定安全防护措施,承担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发生的一切费用。第 19 条 文明施工1 现场内、外通道及运输乙方应采取一切必要的措施,选择正确合理的运输路线、运输工具,并限制和分配运载重量,避免对现场周围或通往现场的道路或桥梁造成破坏或损伤。乙方应保甲方免于承担由于运输造成任何桥梁和道路损坏而引起的一切索赔。乙方在运输过程中应及时清理现场内道路上的障碍物和垃圾,随时保持现场消防通道的畅通与施工现场的整洁。2 避免干扰乙方应避免对以下事项产生干扰:因其施工方法不当引起的污染、噪声等对公众、居民造成人身、财产方面的损害或生活上的妨碍。道路和人行道的进入、使用和占用
12、。乙方使用的一切机械及设备的操作及维修均以发出最少量尘及厌恶性臭气为原则,并用消声器、减声器、吸音装置或屏幕以达到“降低声量”的目的并令甲方满意。此外,乙方还须遵守西安市政府有关维护施工秩序减少施工噪声扰民的通知精神及政府最新有关规定。3 乙方应在现场设置管理人员并配备专职安全人员,负责及时发现、审查、改进现场安全措施,并严格按照甲方提出的要求进行整改。上述所有关安全、消防措施实施及整改的费用均已包含在分包价款之中。4 做好文明施工及企业形象宣传工作;5 劳务、雇员安排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5.1 乙方应自行安排雇佣的管理人员、劳务人员的生活及工作,包括住宿、饮食、报酬、卫生、交通
13、和各种证件的办理等。第 15 页 共 15 页5.2 乙方应对其雇佣的劳务人员和管理人员的安全负责,并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购买保险后应立即通知甲方并将被保险人名单提交给甲方。5.3 乙方应自费处理其任何管理人员和劳务人员的疾病、死亡以及引起的医疗、抚恤、安葬、补偿等事宜,并按照当地政府规定负责对在施工期间死亡的人员作出妥善安排。6 特殊工种上岗证6.1 乙方的架子工、电工、电焊工、气焊工、信号工、水暖工等按照建设部和工程所在地政府相关文件规定需持证上岗的人员, 必须持有当地政府颁发的“特殊工种操作证”或换发的“特殊工种临时操作证”,并在相应操作人员进场前报送甲方审核,经甲方批准后方可上岗施工
14、。6.2 施工期间,甲方将不定期的检查特殊工种施工人员的上岗证情况。乙方应对无证上岗、未经甲方同意上岗人员所引起的危害结果承担全部责任。第 20 条 质量标准1 达到国家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合格标准和设计图纸要求并取得西安市质量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合格报告。2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本工程未达到国家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合格标准,未达到设计图纸要求或未取得检测合格报告,同时承包人还应自担费用进行返工返修直至达到合格标准。否则,承包人按双倍工程造价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3 双方约定中间验收单位:试桩须经发包人或监理公司验收。正式打桩时对桩长度及入岩土的深度由监理公司及发包人验收确认。第 21 条 工程检测在
15、工程完工后桩柱未至龄期不得进行桩间土清理,未经质检部门检验CFG 桩间土不得使用大型机械设备进行挖掘,以避免造成桩柱断裂。第 22 条 工程验收1 工程项目验收以施工图纸及说明书、图纸会审记录、有关变更的书面文件、国家颁发的施工及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为依据。2 工程竣工后七日内承包人向监理工程师提交本工程完成工程量的报表(附结算书)、完整的竣工图二套。由乙方通知甲方验收。3 工程项目及质量检验符合要求的,甲乙双方签字,同时乙方将全部有效图纸、资料向甲方移交。4 对工程质量有争议的,应由质监部门认定,认定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第 23 条 合同其他约定1 本工程经检测部门检测应为合
16、格工程,在检测过程中,若发现有检测不合格的桩基础,补桩及其它相应费用全部由承包人承担。2 承包人根据施工图纸要求,应有质量措施控制桩基的入岩土深度,由承包人原因造成的钻孔加深,发包人不承担此部分费用。截桩长度为 50cm,桩基工程量结算时,桩基长度为图纸标注的有效桩长加50cm,如果不是按照设计标高打桩按照增加部分另算。3 承包人的施工人员在工地施工期间,必须严格按照本行业的安全操作规程施工,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遵守安全管理制度。在施工期间发生的安全事故,承包人应承担全部责任和因此而发生的一切费用,并按发包人制定的规章制度对承包人进行处罚。4 双方关于不可抗力的约定:4.1 六级以上地震,
17、4.2 连续 8 小时以上大暴雨。4.3 在政府行为和国家法定的传染病爆发期。5 工程的施工安全:除发包人管理人员外,包括现场施工及管理人员、进入施工范围的非本工程人员等所有人员的施工安全,以及上下班途中发生的任何安全事故均由承包人承诺负责并承担费用,与发包人无关。第 24 条 违约责任1 乙方应在保证安全质量的前提下,按合同规定的工期完工,逾期或因质量问题返工,不能按期完工的,每超过一天,按完成工程量总造价的 ,向甲方偿付罚金。2 甲方若未能按时按合同支付工程款,乙方有权停工,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甲方承担,并以每停工一天,按完成工程量总造价的 ,向乙方偿付罚金。3 乙方应根据甲方现场需要配备桩机
18、及施工人员,根据甲方进度要求组织施工。第 25 条 争议解决1 执行本协议书时,双方应本着互相尊重求同存议的态度,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好可能发生的争议;2 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若双方协商不成时,首先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调解,调解不成时,可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 26 条 其它1 本工程施工协议书壹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效力。经甲乙双方签章签名后生效,工程竣工结清工程款后,本协议书自然失效。2 本协议书中未尽事宜,甲乙双方本着友好合作的态度,协商或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邮政编码:邮政编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