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新建住宅供配电设施工程建设总框架合同项目名称: 委托方:(甲方) 联合体受托方:(乙方) (丙方) 签约时间: 年 月签约地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文件规定,委托方 (简称甲方)与联合体受托方 有限公司(简称乙方)、 (简称丙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特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第一条工程基本情况项目名称: 地点: 用地面积: 总建筑面积: 计费建筑面积: 是否分期建设: 第二条工程范围1、从上级电源出线至住宅楼的电能计量装置(含表箱及电表)的所有供配电设施的设计、材料和设备的购置、安装和调试费用。2、具体分项工程的工程范围,通过签订书面补充
2、协议的方式详细深化说明。第三条承包费用及收取方式1、计费面积范围:计费建筑面积包括住宅、配电用房、消防用房、物业用房、商业店面、地下室、人防、架空层等的其它住宅建设面积。2、固定单价计价方式: 3、本合同项目工程总造价人民币 元(大写: )。4、付款金额及时间:分项工程合同按实际金额另行签订详细书面合同。5、为方便资金的管理,相关发票由联合体受托方的丙方在工程款结清时统一开具。6、履约保证金:为保证合同的正常履行,甲方应在合同签订后7日内,以货币资金形式按合同总价的 10% 递交乙方,该保证金不计息,于工程竣工验收后七日内退还。乙方如未按约定期限缴纳履约保证金,每逾期一天,应按履约保证金金额的
3、0.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有权在任何应当支付给乙方的款项中直接扣除。第四条权利及义务一、甲方权利及义务:(一)按照有关供电设施的建设要求提供相关的资料,并对所提供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负责。(二)根据工程建设施工进度,及时支付各项工程款。(三)应提供工程建设施工所需的条件:如临时用水、用电,排除妨碍工程施工的一切障碍等。(四)协调施工现场上的各施工企业相互交叉作业关系,及时处理有关问题。(五)如甲方及工程项目有关的情况发生变化(如甲方或项目名称、建筑面积、建筑物用途、地址、联系方式等),甲方应于变更之日起15日内书面通知受托方。二、乙方权利及义务(一)按合同约定的工程建设范围,及时、
4、安全、保质、保量完成工程建设。(二)负责项目的现场管理、施工安装等相关工作。(三)根据工程的实际情况,允许乙方以其名义委托给具有相关专业资质的公司进行实际施工,包括:委托施工、监理等。(四)严格执行工程建设的技术规范,与甲方保持密切沟通,协商制定工程进度表。(五)积极配合甲方及相关部门进行工程项目验收工作。三、丙方权利及义务(一)由丙方进行项目工程的报批手续、委托设计、材料采购、项目协调、技术咨询等相关工作。(二)及时收取由甲方支付的各项工程进度款。(三)为保证合同的正常履行,丙方为甲方提供资金担保。在工程开工之日至工程竣工之日,垫资部分不计利息。工程竣工之后垫资部分按月利率2%支付利息,利息
5、支付期限自工程竣工之日起至实际付款之日止。工程竣工后,甲方应在一年内还清丙方垫资部分及利息。(四)甲方与丙方另行签订具体垫资担保协议。第五条合同工期(一)合同签订后,按照工程的进度启动相关手续办理流程。(二)分项工程以实际签订协议约定的工期。第六条施工与设计变更(一)甲方若需对设计进行变更或对施工进行修改、补充,应书面通知受托方予以调整,由此导致的工期延误相应顺延。(二)设计变更后超过原设计标准和规模的,应由甲方办理有关审批手续后,受托方才可进行采购及施工。如果因甲方施工与设计的变更,导致工程超过原设计标准和规模的,应调整相应费用。(三)施工中如遇到甲方中途停建、缓建持续的时间在60日内,甲方
6、对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但甲方应对已完工工程和在建工程做好安全保护工作,由此造成的工期延误应相应顺延。(四)施工中甲方发现有设计错误或严重不合理的地方,有权书面通知受托方及时纠正。乙方应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后与有关单位确定好修改方案,并在负责办理设计变更手续后继续施工(由此造成的设计变更费用乙方承担),工期可合理顺延。第七条工程验收及方法(一)按照施工图纸和国家有关规范施工,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合格以上(以供电局的验收为准)。(二)按国家及地方现行规范及标准验收。受托方应及时提请供电局对该工程进行验收,以确保按期竣工。若验收中发现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和有关规定,受托方应负责无偿修理或返工。(三)若因
7、受托方原因,本工程未能通过验收及送电,则受托方应无偿返修至验收合格止,因返修造成工期延误的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第八条竣工结算(一)工程竣工验收后7天内,受托方应提交完整的竣工结算报告和竣工资料给甲方,甲方应在7日内审核完毕及办理结算手续,并付清工程款。甲方逾期未审核的,视同默认上述乙方提交的结算手续。(二)为提高预结算编制和审核的效率,甲方同意按受托方要求的格式编制预结算文件,向甲方提供竣工结算材料的电子文本和书面文本。第九条违约责任一、在履行合同过程中,甲方违约应承担的责任:1、逾期支付工程款的,每月按月利率2%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2、若提供的资料文件不符合规定的,应
8、及时提供合格的文件资料,造成损失的,由甲方承担赔偿责任。3、积极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事项,由甲方提出变更工程方案而增加工程费用支出的,由甲方承担全部经济损失并承担由此引起的责任。4、由于甲方原因给受托方或第三方造成损失的,由甲方承担赔偿责任;二、乙方违约应承担的责任:1、因乙方原因,不能按时完成该项目建设工程,乙方应按甲方已付的建设费金额向甲方支付每日万分之三的违约金。如为甲方原因变更供电方案及非乙方的原因需延缓施工的,乙方不承担责任。2、乙方若未采用本合同约定的设备及材料进行建设,乙方应负责改造,并承担改造费用。3、乙方应保证安全文明施工,若发生严重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责任。三、丙方违约应承担的责
9、任1、应按照合同的规定履约,逾期支付工程款的按照每日万分之三支付逾期违约金。2、采购的工程材料不符合技术规范要求的,应重新采购,并承担由此产生的损失。3、及时办理相关报批、审核等手续,逾期的由丙方负责赔偿相关损失。第十条不可抗力条款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而不能履行合同或延迟履行合同的任何一方不负有违约责任。下列情况之一属不可抗力,工程可以延期:1、自然原因引起的,如水灾、火灾、强台风、地震等。2、社会原因引起的,如战争、罢工、政府禁令(含政府职能部门及军事需要的临时禁止施工)等。第十一条争议的解决: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一方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十二条本合同内所提及的附件及所签订的补充协议均应经本协议各方共同签字或盖章确认,上述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第十三条合同的生效、变更、解除和终止1、遇国家或市级及以上政府有关政策发生变化、调整,三方应根据新的规定协商后修改合同。2、住宅建设规模或功能发生变化时,甲方应于10天内向乙、丙方书面提出,双方应重新签订合同(或补充条款);给受托方造成损失的按造成损失情况由甲方向丙方赔偿。3、本合同一式陆份,三方各执贰份。4、本合同自甲、乙、丙三方签字或者盖章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签署页)甲方乙方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电话:联系人:开户银行:账号: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