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土方施工合同 合同编号: 发包方(甲方): 联系人 承包方(乙方): 联系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结合本工程实际,为明确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第一条 工程概况1.1 工程名称:_ 1.2 工程地点: 1.3承包范围及内容:承包范围为甲方下发的测量方格网、施工图纸、施工管理及技术要求中所含全部工程内容;具体内容包括_,土方开挖、清运、破碎、垃圾清运、回填、桩间土、泥渣挖运。1.4 承包方式:本工程采用“包工期、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环境保护、及涉及本合同承包范围内乙方对甲方的承诺
2、及甲方对乙方所作的规定、约束等”的包干方式,全面负责本合同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处理好政府主管部门和社区地方关系。第二条 合同工期2.1 乙方接甲方进场通知后_ 日内做好施工现场准备工作。2.2 合同工期:本工程于_年 _月_ 日开工,至_ 年_ 月 _ 日竣工,共 _ 个日历天。2.3 工期延误时,乙方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每延误一天,为人民币 1000元,按天累计。2.4 遇有下列情况之一,经甲方同意并书面签字盖章认可后,可考虑工期延长a. 因不可抗力的影响,雨雪天气等自然灾害。b. 重大的设计变更、修改而增加的工作量,使乙方工程进度无法按原计划进行;c. 非乙方原因的停电、停水造成
3、停工时间连续6小时以上。d. 甲方原因的工期调整。2.5 发生不可抗力,乙方有责任积极组织抢补措施并相应调整计划,尽一切可能保证工期。2.6 发生不可抗力的费用承担:2.6.1 人员伤亡由其所属单位负责,并承担费用;2.6.2 造成乙方设备、机械的损害及停工等损失由乙方承担;2.6.3 所需清理修复工作的责任与费用的承担,甲、乙双方根据具体情况另行协商。第三条 工程质量3.1 乙方必须严格按经设计院、甲方认可的本工程的施工图纸、设计说明、设计变更、技术核定单等工程文件中规定和现行的国家、地方颁发的质量验收规范、标准和规定要求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3.2 质量达不到要求时,乙方须向甲方支付违约
4、金,违约金为1000元,或进行整改。3.3 本工程质量必须通过甲方、业主、监理、质监站的验收和确认。第四条 环境安全标化4.1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包括土方车辆运输途中严格控制好施工噪声、扬尘、污水的排放和施工振动对周围环境的污染、危害和影响,负责土方运输沿线道路以及施工现场四周的保洁工作,土方运输车辆必须有盖,土方车辆在出工地现场前必须冲洗清洁。在有特殊要求的区域或时段禁止鸣喇叭。施工全过程应执行甲方一体化管理体系的各项要求和施工现场的环境安全管理计划,严格执行建设主管部门、环保、消防、环卫等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的管理规定,做到文明施工,不发生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事故。 第五条 合同造价5.1 乙方
5、须按本合同规定的工期、质量等级和合同条款要求完成本合同第1.3条承包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本合同单价是综合包干单价,是不再计取任何费率,为完成本合同内容所发生的一切费用,一次包死不再调整的单价,工程量按实际结算。 5.2 本合同总价暂定为人民币:_ 元整。5.3 工程量及综合单价:5.3.1 工程量暂定为:_ 。5.3.2 工程量计算规则:挖土方体积均以挖掘前的天然密实体积计算;如需回土,回土体积按夯实后的体积计算。破碎价格 68,此价格为机械和人工计费,不包含清运部分,破碎要求为厚度在10cm(含)以上混凝土或大面积灰土层。5.3.4 本合同综合单价为:_ 。5.3.5 本综合单价包括如下内
6、容:天然土方挖运、机械挖掘、机械进出场费、垃圾排放费用、场内外和沿线道路保洁、周边协调、治安交通市容环卫环保渣土巡警申报和协调费、外来人员综合保险费、乙方合理的管理费、利润、税金等一切费用。5.4 乙方在签约前已认真踏勘施工现场,熟悉施工现场的一切情况进场后不得以不熟悉现场情况和施工图纸为由提出单价调整或工期延长的要求。第六条 回填土源供应6.1 工程所需回填土的土源技术质量要求必须符合设计标准,且得到甲方、业主及监理的确认,乙方在正式回土前须将土源样品提前送甲方和业主及监理,且需得到甲方、业主及监理认可并且封存样品后,方可安排进土。第七条 甲方驻工地代表7.1 甲方委派_ 同志为驻施工现场甲
7、方代表,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力,履行合同约定职责。有关甲方的指令、通知,以甲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司项目专用章后方有效,并视其为甲方意见的有效表达。7.2 甲方代表可委派有关具体管理人员,行使自己的部分权利和承担自己的部分职责,并可在任何时候撤回这种委派。7.3 甲方代表或甲方代表委派人员易人,甲方应及时书面通知乙方,继任者必须继续承担前任应负的责任。第八条 乙方驻工地代表8.1 乙方委派_ 同志为驻施工现场乙方代表,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力,履行合同约定职责。乙方的要求和通知须以书面形式由乙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或项目章后方为有效,并视其为乙方意见的有效表达。8.2 乙方代表或乙方代表委派人员易人,乙方应提
8、前七天书面通知甲方,但需甲方认可,继任者必须继续承担前任应负的责任。第九条 甲方责任9.1 保证现场道路的畅通,以确保土方车辆的正常运行。提供充足的夜间照明。9.2 在开工前_天负责向乙方提供施工图及有关资料、要求说明_套。9.3 提供工程总进度计划要求和具体的形象进度要求。9.4 在乙方开始施工前,向乙方进行安全生产、施工技术、质量要求、验收标准及文明施工的交底工作。9.5 审核乙方报送的施工组织设计,工程进度情况汇报和每月的工程款的申请。9.6 及时传达上级部门和业主的有关指示、要求。9.7 协助乙方办理按总合同条款允许的变更和签证。9.8 在施工期间,协调好乙方与其他分包单位的关系,定期
9、召开生产协调会,为乙方创造良好的施工环境。9.9 在开工前甲方提供乙方施工所需的水准点和坐标控制点,经监理复核后,以书面形式进行现场交验。9.10 在施工期间提供乙方施工用电源、水源。9.11 尽可能提供工地现有的材料和工具仓库及材料堆放点和现场办公生活方便,如工地无现有的生产和生活设施,乙方自行解决。9.12 负责对乙方施工过程中的尺寸、标高复核工作,甲方对乙方的尺寸、标高的复核并不免除乙方对最终工程质量的责任。9.13 甲方接乙方土方进场报告、工程验收报告后及时组织业主、监理、乙方进行验收。第十条 乙方责任10.1 工程开工前,应向甲方报送施工组织设计、详细的施工进度计划及其它有关施工文件
10、包括经甲方同意的动火、电焊、气焊、危险品设置的批复文件。10.2 开工前参加甲方组织的安全生产、施工技术、质量要求、验收标准、文明施工的交底会议,熟悉施工现场环境,按照经甲方、业主、监理审批后的施工组织设计做好各项施工准备工作。10.3 乙方在施工全过程中应遵守国家和地方现行的有关环境保护、职业健康和安全的法律、法规。10.4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控制好施工噪声、扬尘对周围环境影响,应遵照甲方现行的一体化管理体系程序文件规定组织施工,并承担对乙方职工的教育责任,实现施工范围内的质量、环境与职业健康安全目标(指标)达到规定要求。10.5 认真、及时、负责做好施工期间工地内的自身材料、设备设施的防
11、火、防盗工作。10.6 在施工过程中如因乙方管理及施工不完善造成的质量事故,由乙方负责,并应及时报告甲方提出事故处理方案,经业主、设计、监理、甲方等单位共同研究认可后,由乙方组织实施,并承担一切费用。10.7 因设计变更造成乙方工程返工,甲方应协助乙方做好弥补措施,减少损失。由此而引起乙方经济损失,乙方应在3天内将经济损失的详细情况以书面形式上报给甲方,经甲方核实后及时报业主并经业主同意后给予补偿。10.8 乙方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针对本工程的特性,制定针对性的安全措施,确保工程施工的安全。10.9 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人身伤亡事故除应及时
12、向上级单位报告外,还应在半小时内向甲方通报并以书面形式详细报告,一般事故应在2天内将详细书面情况上报给甲方。10.10 在施工期间,贯彻谁施工谁负责安全的原则,如发生工伤事故,甲方有协助紧急抢救的义务。对其善后处理由乙方对伤亡职工全面负责,所涉及的费用由乙方全面解决。10.11 乙方必须贯彻西安市建委、市劳动局的有关文件规定,对职工加强安全知识教育,配备专职安全员执行和遵守甲方的一切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10.12 乙方自备的设施、设备、机械必须符合安全生产的标准及要求,必须向甲方报验后方可进场,在使用前须通过甲方的验收,在施工时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和机械定期检修保养制度
13、,并纳入甲方机械管理范围,如因乙方自备设施、设备、机械不良引起的事故,均由乙方负责。10.13 乙方按照甲方要求的格式,在指定时间内完成并上报各种施工方案、技术措施、作业指导书、工程月报、工程周报、施工进度报表、工程资料及与本工程有关的其它资料。10.14 乙方须按有关规范和规定做好材料报验、隐蔽工程验收及分部分项工程验收工作。10.15 乙方须在质监站竣工验收前将所做工程部位作一次全面清理并达到验收标准。第十一条 付款及结算方法11.1 本工程无预付款,结算为_万方结算支付。11.2乙方应按实际完成工作量上报甲方,经甲方及监理核准认可工作量,甲方按被核准的完成工作量3日内支付。11.3 工程
14、竣工验收通过后的15 天内,乙方向甲方递交工程竣工结算书,经审定后,正式办理工程竣工结算手续。11.4 工程完工交付验收合格后,并在竣工结算完毕后,甲方一次性支付至合同结算价的100%工程款予乙方.第十二条 图纸12.1 甲方在乙方分项工程施工前提供施工图 _套。乙方如需增加图纸份数,甲方可代为复制,复制费用由乙方承担。第十三条 隐蔽验收、中间验收、竣工验收13.1 工程具备覆盖、掩盖条件或达到合同约定的中间验收条件,乙方自检合格后在隐蔽和中间验收24小时前通知甲方代表参加。通知包括乙方自检记录、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乙方准备验收记录,验收合格,甲方代表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方可
15、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乙方在限定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如工程质量符合规范要求,验收24小时后,甲方代表不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可视为甲方代表已认可验收记录,乙方可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13.2 甲方代表在收到乙方送交完整的竣工资料和竣工验收报告后及时组织业主、监理进行验收,并给予乙方批复或提出整改意见,乙方按要求整改,并承担整改费用,工期不顺延。13.3 竣工日期为乙方完成所有施工并经甲方、监理验收通过签字的日期,需整改后才能达到要求的,应为乙方整改后再次提请甲方验收并经甲方、监理签字验收通过的日期。第十四条 违约责任14.1 乙方不得对本工程项目进行转包或将工程再肢解成若干部分再进行分包
16、,如发生此情况,属违约,甲方一经发现,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所有经济损失均由乙方承担。14.2 工程质量达不到验收标准的部分,乙方应按甲方要求的时间内予以修复,直到符合验收标准为止,其费用与工期拖延的损失由乙方承担。14.3 工期延误或施工质量达不到规范要求或出现重大质量事故,而乙方又无积极措施确保按合同工期完成,或无力按质量标准返修者,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乙方须负责赔偿由此造成甲方的经济损失。14.4 乙方在工期、质量、安全、文明施工方面不能满足甲方要求时,甲方有权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要求乙方赔偿。15.5 乙方由于非甲方的其他原因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属于违
17、约,乙方应承担违约给甲方造成的损失。14.6 一方违约后,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第十五条 其它条款15.1 0.00以下结构工程结束后基坑回填土的约定: _ _。15.2 本合同的未尽事项,必要时由甲、乙双方另订补充合同,经签字盖章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5.3 本合同纠纷解决方式: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双方协商不能达成一致,向合同签约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诉讼。15.4 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加盖双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15.5 本合同一式陆份,双方各执正本叁份。15.6 其他: _。 合同签订单位: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签约地点: 签约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