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目 录 第一章 总则.1 第二章 整体景观风貌控制.2 第一节 景观风貌特色元素提炼.2 第二节 景观风貌特色定位.3 第三节 南靖城市外围山水田园风貌格局.3 第四节 景观风貌总体结构.4 第五节 整体景观风貌展示要素.4 第三章 景观风貌专项要素引导.6 第一节 城市山水景观要素引导.6 第二节 城市整体空间高度建设引导.7 第三节 城市建筑风貌引导.9 第四节 城市建筑色彩引导.12 第五节 道路景观系统控制.14 第六节 夜景系统控制.16 第四章 景观风貌特色空间体系构建.16 第一节 景观风貌特别控制区规划.16 第二节 城市中心节点区风貌控制通则.17 第三节 市民活动节点区风貌
2、控制通则.18 第四节 交通枢纽节点区风貌控制通则.19 第五节 历史文化遗存风貌区风貌控制通则.20 第六节 自然生态保护风貌区风貌控制通则.19 第七节 景观风貌特别控制区细化控制引导.21 第八节 城市景观廊道控制引导.22 第五章 规划实施.24 附录:名词说明.25 南靖县城市景观风貌专项规划 文本 1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塑造统一和谐、丰富有序的城市景观,保护传承南靖城市特色,强化城市规划管理,落实南靖县城市景观风貌专项规划的实施,体现福建省城市景观风貌专项规划导则关于景观风貌规划编制的要求,特制定该文本。第二条 规划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城市规划编制办法(2
3、006)福建省城市景观风貌专项规划导则(2013)南靖县城市总体规划(2012-2030)南靖县城城市风貌总体规划(2011)第三条 规划原则 (1)全面系统研究风貌要素,突显城市风貌特色;(2)深入研究总体规划和相关规划,实现风貌规划合理衔接;(3)构建风貌要素控制体系,便于风貌规划实施管理。第四条 规划适用范围 本文本的适用范围同南靖县城市总体规划(2012-2030)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包含主城区、高铁片区与东大路片区,总建设用地面积约 21 平方公里。并增加城区外围山体水系及城镇作为研究范围。第五条 与法定规划的关系 本规划以南靖县城市总体规划(2012-2030)为规划依据,是景观风
4、貌专项规划系统的深化,属于城市总体规划层面的景观风貌专项规划。本规划是南靖城市各分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有效补充。依据景观要求,对城市各功能区块建设高度、建筑风格与色彩、绿化景观环境提出控制引导,并落实重点风貌区的细化控制。南靖县城市景观风貌专项规划 文本 2第六条 规划效力 南靖县城市总体规划(2012-2030)是本规划的上位规划。本规划与已编制的南靖县绿道网总体规划(2013-2030)、南靖县城城东片区城市设计、南靖县城城西片区城市设计、南靖县城城南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等相关规划衔接。上述规划与本规划共同作为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等法定规划的参考依据;并作为城市设计、景观设计、街
5、景(改造)规划、建筑设计等,提出规定性和指导性要求,以强化对中心城区建设的全面控制与引导。(1)各具体地块的开发建设,在满足相关控制性详细规划要求的基础上,应以本规划文本及分区图则提出的景观风貌控制要求作为设计参考条件。(2)各街道、河流、节点的详细设计,应细化落实本规划对相关景观要素的控制要求。(3)城市景观风貌系统中,建筑风貌、建筑色彩、植被绿化、滨水景观、广告和街道家具等,可根据实际需要编制专项规划,以进一步细化本规划对城市景观风貌的控制要求,并落实规划实施。第七条 重点实施内容界定 本文本中粗体加下划线的内容为建议的重点实施性内容。本文本中粗体加下划线的内容为建议的重点实施性内容。第二
6、章 整体景观风貌控制 第一节 景观风貌特色元素提炼 第八条 景观风貌整体印象 山清幽而不生涩,水轻柔而不招摇。绿浓郁而不世俗,人畅达而不固守。第九条 环境格局特色 四面青山连嶂起,一江碧水映兰城,江河山城构成了山水南靖的特色本底。第十条 城市内涵特色 以闽南文化、客家文化及兰花文化为代表的地域文化底蕴浓厚、特色鲜明,多种文化融合共生塑造独特南靖文化。南靖县城市景观风貌专项规划 文本 3第二节 景观风貌特色定位 第十一条 景观风貌特色定位 以打造南靖“自然山水生态名城“为总目标,景观风貌体现“土楼故里,中国兰谷”“土楼故里,中国兰谷”的特色品牌概念。在城市文化层面,以融合闽南文化、客家文化以及兰
7、花文化为特色,营造“宜而精”的城市环境,凸显城市文化底蕴;在城市空间景观层面,以山水田园景观为特色,打造慢生活休闲生态之城。第三节 南靖城市外围山水田园风貌格局 第十二条 山水城市景观区 根据城市未来发展规模与边界划分的景观区域,通过景观廊道引“景”入城,灵活运用城市内外的山水资源,提升景观环境品质。山水城市景观区以南靖主城区为核心,外围包含高铁站片区、东大路片区。第十三条 田园村镇景观区 围绕城市外围村镇,整合现有耕地、林地等农业用地资源,积极发展休闲农业、观光农业,实现乡村田园景观资源服务城市居民生活、城市经济要素带动乡村发展的良性循环。田园村镇景观区主要包含山水城市景观区以外,以村镇为核
8、心,地形地貌等条件利于发展现代农业的地区。第十四条 文化生态景观区 以自然生态要素为基底,充分利用特色资源,发掘休闲观光与文化旅游价值,塑造文化生态品牌效应,探索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理想模式。文化生态景观区主要包括城市外围具有特色景观资源的地区。其中,南部以紫荆山、紫云寺为基底,打造紫荆山生态文化园景观项目;西部依托麒麟山森林公园进行景区建设;东部利用山体资源进行山地公园景区建设;北部发掘山水资源的文化产业价值,打造马蹄山风景区。第十五条 绿野山林景观区 以生态保护为主旨,依托自然山体景观资源塑造城市景观廊道及视点,丰富城市天际线,打造景观风貌特色。绿野山林景观区主要包括城市外围东山、石鸡仔尾山
9、、老鸦山、官碑头山、观音山、蝉山、石井山、和尚头山、金面山等山地地区。南靖县城市景观风貌专项规划 文本 4第四节 景观风貌总体结构 第十六条 城市整体景观风貌结构 南靖城市总体景观风貌结构可以概括为:山环水聚,核心嵌城;点轴呼应,多彩板块,具体空间表现为“一带一环、一核多点、两轴五片”。南靖城市总体景观风貌结构可以概括为:山环水聚,核心嵌城;点轴呼应,多彩板块,具体空间表现为“一带一环、一核多点、两轴五片”。第十七条“荆江一江两岸”综合滨水景观带控制 南靖最重要的景观走廊,规划体现“山、水、城合一”的整体理念,分三段进行风貌控制。南段位于现状建成区,以文化、居住、商业配套为主要功能,应注重历史
10、街区景观的保护,加强滨水生态开敞空间的控制,优化滨江生活景观界面,改善生活性服务设施配置。北段位于城市西部重要的门户节点,主要为新开发居住用地,应加强居住功能和滨水景观的有机组合,突出滨水休闲绿化。东段为东大路片区,结合城市东扩策略,形成自然开敞、野趣盎然的滨江景观岸线,重点处理好自然环境的保护和塑造,在景观上实现城镇区域向近郊区域的过渡。第十八条“四面环山”生态景观环 保护县城外环山体生态景观风貌资源,并结合文化生态景观资源建设各类景观项目,引山入城,引城融山,营造县城环状山体屏障,塑造山环水润景观意境。第十九条 综合性景观核心 由“一街两桥三园”塑造城区人文自然综合性景观核心,位于荆江与象
11、溪两河交汇处,包含中山路历史街区、月眉公园、南苑公园、江滨公园、中山桥以及兰陵桥等景观风貌节点。实现公共功能与开敞空间相互穿插渗透,并有机衔接荆江、象溪交汇口,体现滨江融城的公共景观。第二十条 优化景观节点 为优化城内多处景观节点及开敞空间,塑造宜人的环境。包含空谷幽兰旅游区、文化中心、高铁滨江公园、儿童公园、体育中心、凤翔旅游服务基地。第五节 整体景观风貌展示要素 第二十一条 根据风貌建设和土地使用的要求,将南靖城区分为四个风貌大区进行整体控制,分别为:城南闽韵老城风貌区、城西文教办公风貌区、城东现代新城风貌区、高铁交通门户风貌区、东大路生态产业风貌区。第二十二条 城南闽韵老城风貌区 风貌定
12、位为“闽韵文化,流彩今朝”,范围北到象溪-荆江,南到南环路,西到西环路,东到紫荆大桥。该区作为南靖城区建设最早的区域,同时也是最繁华的中心区,在总体规划中定位为老城中心;在风貌上延续现状热闹的气氛,并随着时代的发展加入时尚的元素,通过建筑改造,交通改善来增加老城的吸引力。第二十三条 城西文教办公风貌区 南靖县城市景观风貌专项规划 文本 5风貌定位为“文化气息,自然温馨”,范围南到象溪,西到西环路,北、东到荆江,是南靖文化教育、行政办公用地集中区域,规划主要通过景观改造,打造一个自然温馨的山水人文片区。第二十四条 城东现代新城风貌区 风貌定位为“魅力商住,缤纷生活”,范围北到凤翔片区,南到东大路
13、,西到荆江,东到东环路,包括东侧山体沿线建设区域,是南靖重点发展的新城区域。景观风貌建设强化建筑与山水环境的整体设计,构建荆江和东侧山体的绿色通廊,强化“山水城”新城格局,打造环境优美、充满活力的城市新区,塑造城市门户形象,加强区域辐射带动作用,展现南靖极富活力动感的现代都市新颜。第二十五条 高铁交通门户风貌区 风貌定位为“新兴时尚,活力朝气”,范围为龙山溪以南、高铁线以东片区。景观风貌上应体现发展的主题,充满活力,重点需打造龙山溪南岸的景观界面,实现富有变化的天际线与开敞空间相结合。第二十六条 东大路生态产业风貌区 风貌定位为“简洁明快,生态共荣”,包括东大路沿线集中工业区,景观风貌建设以现
14、代化为导向,建筑形式、交通组织上强调简洁明快,以统一协调为原则。第二十七条“一江三山七园”特色公共空间“一江”:以荆江为依托,滨水生态自然环境中融入以闽南文化、客家文化、兰花文化为代表的南靖本土文化,打造荆江文化生态长廊,形成串山理水、风“一江”:以荆江为依托,滨水生态自然环境中融入以闽南文化、客家文化、兰花文化为代表的南靖本土文化,打造荆江文化生态长廊,形成串山理水、风光展示综合公共空间。光展示综合公共空间。“三山”:包括紫荆山、马蹄山、石鸡仔尾山,以郊野公园为主题打造休闲类山林景区。“三山”:包括紫荆山、马蹄山、石鸡仔尾山,以郊野公园为主题打造休闲类山林景区。“七园”:根据城市用地功能确定
15、的七个公园及文化生态景区,以点状、片状的形式反映城市文化、自然生态的风貌主题。“七园”:根据城市用地功能确定的七个公园及文化生态景区,以点状、片状的形式反映城市文化、自然生态的风貌主题。第二十八条“四横三纵”生态城市展示路径 四横由北至南为和贵路、建设路、雨林路-安美路-桥东路和东大路,三纵由西至东为荆江路-荆南路、长兴路、站前大道。四横三纵串联城市主要的公共活动区域,并连通城市东西向主要对外交通出入口和南靖高铁站,是南靖城市生态发展传承的展示路径。第二十九条“一环”山水融城展示路径 依托主城区环路形成一条景观环线,串联麒麟山森林公园、儿童公园、山地公园等主要城市公园,并将外围紫荆山、东山、马
16、蹄山、观音山等生态廊道引入城区,将荆江一江两岸和山水园林生态格局融为一体,是南靖山水融城风貌景观的展示路径。南靖县城市景观风貌专项规划 文本 6第三章 景观风貌专项要素引导 第一节 城市山水景观要素引导 第三十条 山体景观分级控制 (1)一级保护山体:包括紫荆山、马蹄山、旗仔尾山、石鸡仔尾山、石井山。一级保护山体在功能上主要属于郊野公园型山体;从景观风貌角度出发,无论 (1)一级保护山体:包括紫荆山、马蹄山、旗仔尾山、石鸡仔尾山、石井山。一级保护山体在功能上主要属于郊野公园型山体;从景观风貌角度出发,无论是基于体量还是区位,都对城市整体形象有着至关重要的影响。在风貌控制中,需要通过视线控制引导
17、,将山体景观在城市空间的景观渗透;应着重体现南靖城市是基于体量还是区位,都对城市整体形象有着至关重要的影响。在风貌控制中,需要通过视线控制引导,将山体景观在城市空间的景观渗透;应着重体现南靖城市良好的背景轮廓,构建南靖山水城市的整体空间格局,同时发掘历史遗存,提升山体景观的文化内涵。良好的背景轮廓,构建南靖山水城市的整体空间格局,同时发掘历史遗存,提升山体景观的文化内涵。(2)二级保护山体:包括东山、老鸦山、观音山、蝉山、和尚头山、金面山等。二级保护山体位于城区近远郊,是南靖城市山水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南(2)二级保护山体:包括东山、老鸦山、观音山、蝉山、和尚头山、金面山等。二级保护山体位于
18、城区近远郊,是南靖城市山水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南靖城市背景轮廓的形成有着重要的影响作用,构成了城市景观廊道的重要节点。在风貌控制中,应以生态保护为主导,结合其他山水景观要素,构建城市整体山水靖城市背景轮廓的形成有着重要的影响作用,构成了城市景观廊道的重要节点。在风貌控制中,应以生态保护为主导,结合其他山水景观要素,构建城市整体山水格局;并合理利用山体形态通过制高点体系引导城市景观视廊的形成。格局;并合理利用山体形态通过制高点体系引导城市景观视廊的形成。第三十一条 山体景观管制区划 (1)核心保护区:主要指基于山体形态划定的保护区域。区内严格控制山体保护范围,保持山体形态轮廓;严禁占山伐木、开
19、山采石;严禁任何破坏山体环 (1)核心保护区:主要指基于山体形态划定的保护区域。区内严格控制山体保护范围,保持山体形态轮廓;严禁占山伐木、开山采石;严禁任何破坏山体环境的建设活动,禁止修建与景观和环保无关的人工构筑物;严禁排放、倾倒废气、废水、废物及垃圾等。境的建设活动,禁止修建与景观和环保无关的人工构筑物;严禁排放、倾倒废气、废水、废物及垃圾等。(2)景观协调区:位于山体核心保护区外 100-200 米范围。该区域允许进行城市建设,但对山体景观有着重要影响的区域。区内严格控制建筑高度,避免对(2)景观协调区:位于山体核心保护区外 100-200 米范围。该区域允许进行城市建设,但对山体景观有
20、着重要影响的区域。区内严格控制建筑高度,避免对山体的视线遮挡,突出山体形态;发掘邻近山体的自然生态及文化特征,通过建筑、道路景观风貌系统的建设,塑造风貌特色;根据城市山水格局,引导景观廊道山体的视线遮挡,突出山体形态;发掘邻近山体的自然生态及文化特征,通过建筑、道路景观风貌系统的建设,塑造风貌特色;根据城市山水格局,引导景观廊道的构建。的构建。(3)建设影响区:位于景观协调区外围 100-200 米范围,对山体景观产生一定影响的区域。建设影响区内应对建筑高度提出控制引导,在主要景观界面上避免建筑对山体景观的遮挡;在城市主要的山水景观廊道上通过建设控制引导景观渗透;对核心保护区、景观协调区内的山
21、体保护与开发要求进行综合考虑,构建城市山体景观系统。第三十二条 水体景观分级控制 根据水体在城市整体景观格局中的地位及作用,划分为二个控制等级,其中一级景观水体为荆江、象溪;二级景观水体龙山溪、花山溪。其中一级景观水体为荆江、象溪;二级景观水体龙山溪、花山溪。根据景观级别,对水体保护、堤岸设计、建筑风貌等要素提出引导要求,详见附表 1。南靖县城市景观风貌专项规划 文本 7第三十三条 水体景观管制区划 (1)核心保护区:主要包括荆江及象溪沿岸的非建设地带,其中主城区荆江核心保护区至东西滨江路,东大路段荆江核心保护区至蓝线两侧 50 米范围;主城 (1)核心保护区:主要包括荆江及象溪沿岸的非建设地
22、带,其中主城区荆江核心保护区至东西滨江路,东大路段荆江核心保护区至蓝线两侧 50 米范围;主城区象溪核心保护区至南北滨江路。在核心保护区内,严禁建设与防洪、景观及环保无关的任何建筑物;划定并严格控制蓝线内的各类建设活动;合理布局防洪排涝区象溪核心保护区至南北滨江路。在核心保护区内,严禁建设与防洪、景观及环保无关的任何建筑物;划定并严格控制蓝线内的各类建设活动;合理布局防洪排涝及其他相关水利设施;严格禁止对水体造成污染的各种生产生活行为;同时,因地制宜采用公园、湿地等多种形式打造生态型、生活型与功能型相结合的滨水岸线,及其他相关水利设施;严格禁止对水体造成污染的各种生产生活行为;同时,因地制宜采
23、用公园、湿地等多种形式打造生态型、生活型与功能型相结合的滨水岸线,提升环境品质,丰富市民生活。提升环境品质,丰富市民生活。(2)建设控制区:主要包括核心保护区外围 50 米、二级保护水体蓝线外围 50 米的建设及非建设用地。在建设控制区内,须划定并严格控制蓝线、绿线内的(2)建设控制区:主要包括核心保护区外围 50 米、二级保护水体蓝线外围 50 米的建设及非建设用地。在建设控制区内,须划定并严格控制蓝线、绿线内的各类建设活动;在非建设用地范围内禁止建设与防洪、景观和环保无关的任何构筑物;合理布局防洪排涝及相关基础设施;严格控制对水体造成污染的各种生产生各类建设活动;在非建设用地范围内禁止建设
24、与防洪、景观和环保无关的任何构筑物;合理布局防洪排涝及相关基础设施;严格控制对水体造成污染的各种生产生活行为;同时,对滨水区建设用地进行合理的功能配置,增强两岸活力;推动景观廊道建设,保持景观连续;开发公共开敞空间,推进场所共享;发掘历史传统,活行为;同时,对滨水区建设用地进行合理的功能配置,增强两岸活力;推动景观廊道建设,保持景观连续;开发公共开敞空间,推进场所共享;发掘历史传统,增加空间文化内涵;控制两岸建筑高度,避免视线遮挡,促进景观渗透;在主要景观廊道上塑造丰富多样的滨水界面,构建富有韵律的城市天际线。增加空间文化内涵;控制两岸建筑高度,避免视线遮挡,促进景观渗透;在主要景观廊道上塑造
25、丰富多样的滨水界面,构建富有韵律的城市天际线。(3)风貌影响区:主要包括一级水体建设控制区以外 50-100 米、二级水体建设控制区以外 50 米范围内的建设及非建设用地。在风貌影响区内,须合理控制建筑高度,在纵向尺度上与建设控制区内建筑协调,塑造具有阶梯韵律感的滨水界面,并构建针对滨水景观的视线视角,延续滨水景观对城市空间的有机渗透;在主要的景观廊道上,通过街道、建筑等多种空间类型的营造构建与滨水区景观风貌相协调的城市环境。第三十四条 岸线景观引导 (1)生态型岸线:指以自然景观为主导,具有生态调节与洪水调蓄功能的滨水岸线。生态型岸线应以自然条件为基础,以湿地、滩涂、自然驳岸等形式发挥其生态
26、功能,减少人工构筑物的建设。(2)生活型岸线:指以人工景观为主导,能够为市民日常休闲娱乐活动提供场所空间的滨水岸线。生活型岸线应在安全基础上,通过休闲步道、景观小品、绿化植被等塑造宜人的休闲环境,为市民活动提供场所;同时避免高强度的开发,保证空间的公共性与景观的连续性。第二节 城市整体空间高度建设引导 第三十五条 空间高度分区规划 南靖城区建筑高度按照 5 个层次进行分区控制,分区建筑高度分别控制在:12 米以下(4 层以下)、12-20 米(4 层-6 层)、20-36 米(6 层-12 层)、36-60 米(12层-18 层)、60-80 米(18 层-26 层)。建筑高度控制原则和要点如
27、下:南靖县城市景观风貌专项规划 文本 8(1)按照南靖县城市总体规划(2013-2030)的要求,历史文物的绝对保护范围内建筑高度控制在 12 米以下,建设控制地带内建筑高度控制在 20 米以下;(1)按照南靖县城市总体规划(2013-2030)的要求,历史文物的绝对保护范围内建筑高度控制在 12 米以下,建设控制地带内建筑高度控制在 20 米以下;环境协调区建筑高度控制在 36 米以下。环境协调区建筑高度控制在 36 米以下。(2)根据南靖县城市总体规划(2012-2030)确定的城市新区建筑高度要求,城市新区核心地带建筑一般控制在 60-80 米,外围控制在 36-60 米。(2)根据南靖
28、县城市总体规划(2012-2030)确定的城市新区建筑高度要求,城市新区核心地带建筑一般控制在 60-80 米,外围控制在 36-60 米。(3)位于城市出入口、交通枢纽附近、主要交通干道沿线的交通区位优势明显的地区,其建筑高度相对较高,控制在 60-80 米。(3)位于城市出入口、交通枢纽附近、主要交通干道沿线的交通区位优势明显的地区,其建筑高度相对较高,控制在 60-80 米。(4)严格控制荆江沿岸的滨江建筑高度层次,需形成富有变化的天际线,最高高度不宜超过 80 米,在主要景观廊道上的建筑高度控制在 60 米以下。(4)严格控制荆江沿岸的滨江建筑高度层次,需形成富有变化的天际线,最高高度
29、不宜超过 80 米,在主要景观廊道上的建筑高度控制在 60 米以下。(5)位于城市内部主要的城市公园及滨水公园,同一地块内的建筑高度不宜超过 36 米;周边地块建筑高度宜不宜超过 60 米;位于主要景观廊道上的建筑高(5)位于城市内部主要的城市公园及滨水公园,同一地块内的建筑高度不宜超过 36 米;周边地块建筑高度宜不宜超过 60 米;位于主要景观廊道上的建筑高度不宜超过 36 米;邻近郊野公园及城市外围自然山体协调区范围内的建筑高度不宜超过 36 米。度不宜超过 36 米;邻近郊野公园及城市外围自然山体协调区范围内的建筑高度不宜超过 36 米。第三十六条 禁止布局高层建筑的区域 (1)历史街
30、区、历史文物保护区周边和建设控制地带范围内需按相关保护规划要求严禁设置高层。(1)历史街区、历史文物保护区周边和建设控制地带范围内需按相关保护规划要求严禁设置高层。(2)人民路以南、安美路以北的老城区、兰陵路办公片区原则上不建议新建高层,避免高层建筑中心开花。(2)人民路以南、安美路以北的老城区、兰陵路办公片区原则上不建议新建高层,避免高层建筑中心开花。(3)“紫荆山马蹄山”视线通廊范围内除作为眺望视点的高层建筑外不宜设置高层,如根据实际需要确需设置时,需对高层建筑的选址、风格和立面材质(3)“紫荆山马蹄山”视线通廊范围内除作为眺望视点的高层建筑外不宜设置高层,如根据实际需要确需设置时,需对高
31、层建筑的选址、风格和立面材质进行严格论证,并保证较高的通透率,严禁高层沿主要景观面连续展开成一堵墙对景观造成遮挡。进行严格论证,并保证较高的通透率,严禁高层沿主要景观面连续展开成一堵墙对景观造成遮挡。(4)城市生活性支路两侧和交叉口,以及社区级开放空间周边不宜设置高层商业商务。(4)城市生活性支路两侧和交叉口,以及社区级开放空间周边不宜设置高层商业商务。第三十七条 鼓励集中布局高层建筑的区域 (1)位于主干道沿线交通区位较好的城市或片区商业中心,宜设置高层商业商务或综合商住建筑,但需满足高层建筑退道路红线的一般控制要求和交叉口交通视距要求。(2)控制容积率在 2.5 以上的居住区以高层住宅为主
32、,但需满足日照间距控制要求,并不得沿主要临街界面形成过于连续的高层。(3)滨江景观带非核心景观地段宜设置高层商业或住宅,但需在高度层次上有所变化以形成错落有致的天际线。第三十八条 允许布局高层建筑的一般区域 (1)干道沿线和交叉口周边交通区位较好的片区或社区商业中心,可设置高层商业商务或综合商住,但需满足高层建筑退道路红线的一般控制要求和交叉口 (1)干道沿线和交叉口周边交通区位较好的片区或社区商业中心,可设置高层商业商务或综合商住,但需满足高层建筑退道路红线的一般控制要求和交叉口交通视距要求。交通视距要求。(2)高层住宅不宜沿城市主干路界面布局。(2)高层住宅不宜沿城市主干路界面布局。南靖县
33、城市景观风貌专项规划 文本 9(3)大型广场、绿地周边一定范围内可设置高层住宅或商业,但不得对广场绿地产生两面以上的空间围合。(3)大型广场、绿地周边一定范围内可设置高层住宅或商业,但不得对广场绿地产生两面以上的空间围合。第三十九条 超高建筑的控制要求 对于地块内超出建筑高度分区控制范围的超高建筑(高度80 米),应根据以下要求进行控制。(1)符合建筑基本性质,符合相应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控制要求,以及相邻建筑的退界规定,按法定程序进行审批。(2)不得对周边已确定的视线通廊产生阻挡。(3)不得对城市级大型公园、广场等开敞空间在一定范围内造成两面以上的围合。(4)对建筑立面的材质、色彩和广告位应
34、制定更详细的控制要求,避免产生视觉污染。第四十条 空间制高点分布引导 规划保留现状 3 个建筑制高点,即中瑞财富广场、联华城市广场 85 米、城东居住新区 60 米、滨江豪园二期 60 米。规划保留现状 3 个建筑制高点,即中瑞财富广场、联华城市广场 85 米、城东居住新区 60 米、滨江豪园二期 60 米。规划 3 个建筑制高点集中分布区,即城西片区中心、城东片区中心、高铁片区中心,整体上将城市建筑制高点控制在 80-100 米。规划 3 个建筑制高点集中分布区,即城西片区中心、城东片区中心、高铁片区中心,整体上将城市建筑制高点控制在 80-100 米。第三节 城市建筑风貌引导 第四十一条
35、城市建筑风格分区引导(1)传统建筑风貌区(1)传统建筑风貌区 北至人民路、南至安美路、东至杉行路、西至中山南路,是南靖传统建筑的分布密集区,集中体现了南靖传统建筑的精华,也是展现南靖历史文化的重要物质 北至人民路、南至安美路、东至杉行路、西至中山南路,是南靖传统建筑的分布密集区,集中体现了南靖传统建筑的精华,也是展现南靖历史文化的重要物质载体,其历史景观应当得到严格的保护。在此区域中的新建筑在形态上应十分关注与现有传统建筑之间的有机关系。载体,其历史景观应当得到严格的保护。在此区域中的新建筑在形态上应十分关注与现有传统建筑之间的有机关系。建筑风格定位:传统式样、低层、传统材料 严格控制区内建筑
36、的体量和高度,建筑形态应以闽南传统建筑为主体进行设计,不得喧宾夺主;建议使用坡屋顶 建筑风格定位:传统式样、低层、传统材料 严格控制区内建筑的体量和高度,建筑形态应以闽南传统建筑为主体进行设计,不得喧宾夺主;建议使用坡屋顶形式,新建建筑材料允许采用现代材料,比如金属、钢筋混凝土等,外墙色调以红色白色组合为主,适当采用灰色。形式,新建建筑材料允许采用现代材料,比如金属、钢筋混凝土等,外墙色调以红色白色组合为主,适当采用灰色。(2)新闽南建筑风格区 (2)新闽南建筑风格区 主要为城南闽韵老城风貌区,该区域的建筑承担着烘托与维护传统建筑景观的作用,是传统城市区域与新区之间的过渡区,在维护城市景观的连
37、续性方面起着 主要为城南闽韵老城风貌区,该区域的建筑承担着烘托与维护传统建筑景观的作用,是传统城市区域与新区之间的过渡区,在维护城市景观的连续性方面起着关键作用。此区域的建筑形态应当体现出一定的“传统景观属性”,景观属性主要通过建筑形态、外墙材料、主体色彩、建筑屋顶等方面来体现,高度体量可适当关键作用。此区域的建筑形态应当体现出一定的“传统景观属性”,景观属性主要通过建筑形态、外墙材料、主体色彩、建筑屋顶等方面来体现,高度体量可适当放开,不做控制。放开,不做控制。南靖县城市景观风貌专项规划 文本 10建筑风格定位:在形态上,采用传统式样或者传统式样的变体。在材料上,多采用地域材料或仿传统材料,
38、允许采用现代材料,比如钢铁金属、混凝土等屋顶建筑风格定位:在形态上,采用传统式样或者传统式样的变体。在材料上,多采用地域材料或仿传统材料,允许采用现代材料,比如钢铁金属、混凝土等屋顶采用坡屋顶形式。建筑的体量和高度可相对灵活。外墙色调以红色白色组合色调为主,适当采用灰色。采用坡屋顶形式。建筑的体量和高度可相对灵活。外墙色调以红色白色组合色调为主,适当采用灰色。(3)现代建筑风貌区(3)现代建筑风貌区 主要为城东现代新城风貌区、城西文教办公风貌区以及高铁站交通门户风貌区,这三个区域是南靖未来城市建设重点区域,建筑风格以现代建筑为主,鼓励结 主要为城东现代新城风貌区、城西文教办公风貌区以及高铁站交
39、通门户风貌区,这三个区域是南靖未来城市建设重点区域,建筑风格以现代建筑为主,鼓励结合闽南建筑、土楼建筑进行现代建筑创新表现,强化建筑与山水环境的整体设计,展现南靖极富活力动感的现代城区新颜。合闽南建筑、土楼建筑进行现代建筑创新表现,强化建筑与山水环境的整体设计,展现南靖极富活力动感的现代城区新颜。建筑风格定位:主要要素为线条、颜色。建筑外立面的门、窗、阳台、转角、屋顶等部位装饰线条,线条简洁流畅。颜色一般以白色、淡色为主,色彩明朗、建筑风格定位:主要要素为线条、颜色。建筑外立面的门、窗、阳台、转角、屋顶等部位装饰线条,线条简洁流畅。颜色一般以白色、淡色为主,色彩明朗、淡雅,适当融合土楼建筑色彩
40、。淡雅,适当融合土楼建筑色彩。(4)工业建筑风格区 (4)工业建筑风格区 以工业生产为主要功能的区域,主要为东大路生态产业风貌区,以现代主义建筑为主。以工业生产为主要功能的区域,主要为东大路生态产业风貌区,以现代主义建筑为主。建筑风格定位:现代风格、低层、新材料;建筑形象平淡,建筑外立面朴素,无过多的装饰,外墙面的材料亦无细致考虑,显得普通化;外墙色调建议灰、白、建筑风格定位:现代风格、低层、新材料;建筑形象平淡,建筑外立面朴素,无过多的装饰,外墙面的材料亦无细致考虑,显得普通化;外墙色调建议灰、白、黄、蓝为主。黄、蓝为主。第四十二条 新闽南建筑分类控制与引导第四十二条 新闽南建筑分类控制与引
41、导 由于新闽南建筑风格在城市中具有重要的特色引领作用,规划根据其所处的区位、现状风貌和相关规划要求,对该类建筑予以细化,分三类控制:(1)传统型闽南建筑适用范围 文物建筑、历史街区以及传统建筑集中区。整体建筑风格上应具有明显的传统样式,采用地域材料;建议使用坡屋顶形式,新建建筑材料允许采用现代材料,比如金属、钢筋混凝土等,外墙色调以红色白色组合为主,适当采用灰色。(2)简化型闽南建筑适用范围 主要适用于城南闽韵老城风貌区,其他区域包括入市口、滨河区域、重要的景观廊道周边,及其他具有重要文化景观价值的区域的区域。建筑主要可视构件如屋顶、骑楼等具有明显传统样式或传统样式简化,采用地域材料与现代材料
42、相搭配;建筑体量和形态具有一定的标志性,外墙色调建议灰、白、红为主。(3)抽象型闽南建筑适用范围 新城区核心区,重要的公共中心,外围环山、滨水区域。整体风格为现代造型,大体量、高层或超高层建筑。局部有传统闽南建筑神韵的建筑,其景观风貌职责在于通过抽象的神韵继承,使得现代建筑具有一定的地域特征,让人在现代建筑风格面前仍旧可以唤起历史的记忆和联想。南靖县城市景观风貌专项规划 文本 11第四十二条 基于体量的建筑形态设计引导 (1)低层建筑:尽量采用与传统建筑相近的造型手法,并适当予以简化:屋顶采用坡顶形式,可以结合夹层设计,以充分利用坡顶空间;墙体采用红色胭脂砖与白石混合的肌理,突出建筑细节;商业
43、建筑低层采用骑楼做法,墙柱外贴胭脂砖;鼓励一层、二层等近人尺度的特色建筑装饰运用。(2)多层建筑:鼓励采用局部模仿、拼贴、重构等手法体现闽南地域建筑特色:屋顶建议采用坡顶为主,结合坡顶下空间的设计,具体做法应当予以简化;墙体采用红色胭脂砖与白色抹灰相结合的手法,局部点缀石材,突出一层、二层建筑细节;底层作出墙裙,建议采用石材贴面;底层为商业店面时,采用骑楼的做法,墙柱外贴胭脂砖。(3)高层建筑:以现代风格为主,适当采用符号拼贴、重构、抽象等手法体现传统特色:屋顶形式不做要求,若采用坡屋顶,必须通过巧妙的尺度转换使屋顶与建筑整体比例的和谐;控制建筑墙面色彩宜淡雅;重点突出建筑底层、二层的细节特色
44、处理,把近人尺度的做法作为南靖特色的重点体现部位。第四十三条 基于建筑功能的形态设计引导 (1)居住建筑:整体风格以新闽南地域风格或现代风格为主,建设体量以中高层为主,参照第四十七条控制。建筑色彩应以素雅色调为主,注重色彩的细节变化,避免单一颜色在整座建筑中的使用。(2)商业建筑:建筑风格符合风格区划要求,形态设计丰富多样,应具有一定的视觉冲击力。商业建筑底层临街面建议采用骑楼形式,鼓励临街连续骑楼空间的创造,在骑楼的设计中并应注重做法的细部设计;重点突出底层的商业橱窗展示的位置;重视广告店招与建筑整体造型的协调;色彩建议采用暖色系,便于激发商业氛围。(3)办公建筑:整体风格以现代主义建筑风格
45、为主,简洁大方,强调建筑的整体感;建筑屋顶以平顶形式为主;对于高层办公建筑,鼓励在 1 层、2 层等近人尺度采用传统建筑的装饰符号、建筑片断等,特别是在建筑入口、柱廊等重点部位;建筑色彩以白色灰色调为主,局部配以红色,材质建议选用胭脂砖与石材的组合,或者胭脂砖和钢、玻璃的组合。(4)文化建筑:整体风格以新闽南风格或土楼风格为主,在现代造型的基础上注重传统符号的创造性应用;鼓励采用新材料。(5)工业建筑:以现代主义建筑风格为主,简洁大方;屋顶形式以平顶为主;鼓励新材料、新技术在建筑形态上的运用,注重突出时代感和技术美学;建筑色彩以白、浅灰色、浅蓝色为主,少用重彩暖色调。南靖县城市景观风貌专项规划
46、 文本 12第四节 城市建筑色彩引导 第四十四条 城市建筑色彩基调 建议采用白色作为南靖城市基调色,黄色作为辅助基调色,以红白相间作为城市建筑色彩搭配的主要方式。建议采用白色作为南靖城市基调色,黄色作为辅助基调色,以红白相间作为城市建筑色彩搭配的主要方式。第四十五条 城市分区建筑色彩引导 (1)城南闽韵老城风貌区:色彩主题“温馨暖彩”,采用中低饱和度的暖色调,色彩统一和谐,禁止出现大面积高彩度亮色。色彩凸显、自由搭配;新旧协调;注重细节元素。(2)城西文教办公风貌区:色彩主题“自然浅暖”,采用低饱和度的暖色调,色彩轻淡,与山水环境相协调。色彩整合;显山露水,彰显生态文化。打造温馨的居住环境;突
47、出色彩韵律与节奏;风格鲜明的点缀色运用。(3)城东现代新城风貌区:色彩主题“清新淡彩”,采用中低饱和度的中性色调,明度相对较高,对比和谐,突出标志性建筑。现代和谐、彰显新貌;注重沿街界面和标志性建筑;住宅色彩应注意细部变化。(4)高铁交通门户风貌区:色彩主题“活力暖灰”,采用中低饱和度的中性色调,明度相对较高,重点地区可采用强烈对比。(5)东大路生态产业风貌区:色彩主题“明快冷彩”,采用中低饱和度的中冷色调,色彩轻淡,简洁明快,限制大面积暖色重彩。塑造简洁创新的色彩氛围;形成若干暖色调节点;延续新区建设风貌。第四十六条 分类建筑立面选色引导 (1)居住建筑中性淡雅 (1)居住建筑中性淡雅 营造
48、温暖、轻松、愉悦、安全的色彩环境,大体量的高层居住建筑应采用稳重、和谐、明朗的色调,以米黄、赭石、砖红色系等中高明度的复合色为主色调。营造温暖、轻松、愉悦、安全的色彩环境,大体量的高层居住建筑应采用稳重、和谐、明朗的色调,以米黄、赭石、砖红色系等中高明度的复合色为主色调。(2)商业建筑暖热闹 (2)商业建筑暖热闹 整体选色较为自由,但不宜使用大面积高彩度的冷色调。商业中心区的允许使用少量具有视觉冲击的色彩,但该类建筑的体量需严格控制,且不得位于交通性 整体选色较为自由,但不宜使用大面积高彩度的冷色调。商业中心区的允许使用少量具有视觉冲击的色彩,但该类建筑的体量需严格控制,且不得位于交通性道路车
49、流密集地段。道路车流密集地段。(3)文化教育建筑暖明快 (3)文化教育建筑暖明快 色彩应以人性化、公众性为核心,杜绝杂乱无序、色调突兀的建筑色彩。教育建筑的色彩相对自由活泼,体现积极向上的形象,宜以米黄、砖红色等复合色为 色彩应以人性化、公众性为核心,杜绝杂乱无序、色调突兀的建筑色彩。教育建筑的色彩相对自由活泼,体现积极向上的形象,宜以米黄、砖红色等复合色为主色调。主色调。南靖县城市景观风貌专项规划 文本 13(4)办公、医疗、工业建筑(4)办公、医疗、工业建筑 体现朴素、庄重、浑厚的形象,运用中低彩度的灰色调或高明度的冷色调。工业建筑应体现现代化的高科技形象,色彩应简洁、明快,以高明度的浅冷
50、色系为 体现朴素、庄重、浑厚的形象,运用中低彩度的灰色调或高明度的冷色调。工业建筑应体现现代化的高科技形象,色彩应简洁、明快,以高明度的浅冷色系为主色调。主色调。第四十七条 单体建筑立面配色引导 (1)建筑立面色彩种类控制,居住建筑和文化建筑不超过 4 种,商业建筑不超过 6 种,办公建筑、教育建筑、医疗建筑和工业建筑不超过 3 种。(1)建筑立面色彩种类控制,居住建筑和文化建筑不超过 4 种,商业建筑不超过 6 种,办公建筑、教育建筑、医疗建筑和工业建筑不超过 3 种。(2)建筑立面明度低于 3 的色彩面积控制比例,居住建筑和文化建筑宜小于 30%,商业建筑宜小于 60%,办公建筑、教育建筑
51、,和工业建筑宜小于 20%,医疗(2)建筑立面明度低于 3 的色彩面积控制比例,居住建筑和文化建筑宜小于 30%,商业建筑宜小于 60%,办公建筑、教育建筑,和工业建筑宜小于 20%,医疗建筑宜小于 10%。建筑宜小于 10%。(3)建筑立面彩度高于 7 的色彩面积控制比例,居住建筑宜小于 20%,文化建筑和教育建筑宜小于 30%,办公建筑、医疗建筑和工业建筑宜小于 10%,商业建(3)建筑立面彩度高于 7 的色彩面积控制比例,居住建筑宜小于 20%,文化建筑和教育建筑宜小于 30%,办公建筑、医疗建筑和工业建筑宜小于 10%,商业建筑不受限制。筑不受限制。第四十八条 单体建筑色彩构图和搭配的
52、方式 (1)单体建筑立面的色彩构图方式,可采用水平式、垂直式、点式、自由式和复合式。(2)单体建筑立面的色彩搭配方式,可采用色相搭配、明度搭配和彩度搭配。(3)单体建筑立面色彩构图和搭配方式的选择,必须同建筑形体设计统一考虑,与建筑风格协调,并凸显、强化建筑风格。第四十九条 建筑立面材料选择引导 (1)常用的建筑材料包括涂料、真石漆、混凝土、面砖、石材 (2)以下立面材料禁止使用:品质低劣材料、不环保材料、有视觉污染材料,以及国家命令禁止的材料等。(3)以下立面材料禁止使用推荐类使用:有地域特色的材料、高品质面砖和涂料、仿木仿石等生态质感材料等。(4)以下材料建议慎重使用:品质一般的瓷砖,玻璃
53、、金属等高反光材料,以及其他不易清洗的材料。第五十条 玻璃幕墙使用控制 (1)采用玻璃幕墙作外墙面,应控制玻璃幕墙的面积或采用其他材料对建筑立面加以分隔,禁止使用镜面玻璃。(2)以下区域应限制使用玻璃幕墙,需结合建筑方案通过专家论证:城市道路红线宽度大于 30 米的,其道路两侧建筑物 20 米以下立面,其余路段两侧建筑(2)以下区域应限制使用玻璃幕墙,需结合建筑方案通过专家论证:城市道路红线宽度大于 30 米的,其道路两侧建筑物 20 米以下立面,其余路段两侧建筑物 10 米以下立面;十字路口或多路交叉口处的建筑。物 10 米以下立面;十字路口或多路交叉口处的建筑。南靖县城市景观风貌专项规划
54、文本 14(3)以下区域禁止使用玻璃幕墙:历史街区、紫荆山生态公园内及周边建筑;居住小区内的建筑;住宅建筑周边 100 米范围内朝向住宅的建筑;T 形路口正(3)以下区域禁止使用玻璃幕墙:历史街区、紫荆山生态公园内及周边建筑;居住小区内的建筑;住宅建筑周边 100 米范围内朝向住宅的建筑;T 形路口正对直线路段的建筑。对直线路段的建筑。第五节 道路景观系统控制 第五十一条 城市道路景观分类 以功能为依据,将南靖城市道路分为交通性、生活性、公共性三类,分别加以引导。其中交通性道路以城市外围主干路和工业区内部道路为主,以功能为依据,将南靖城市道路分为交通性、生活性、公共性三类,分别加以引导。其中交
55、通性道路以城市外围主干路和工业区内部道路为主,代表性道路为东大路、环城路;生活性道路以城市内部主干路及城市次干路为主,生活性道路以城市内部主干路及城市次干路为主,主要分布在各个综合居住区内部,代表性道路为和贵路、建设路、荆江路、长兴路、站前大道;公共性道路主要位于商业办公区、教育区和社区内部的重要商业街,公共性道路主要位于商业办公区、教育区和社区内部的重要商业街,是城市商业、办公、教育等公共设施大量集中的街道,代表性道路为兰陵路、雨林路-安美路、中山南路。第五十二条 交通性景观道路风貌控制要素引导 (1)整体风貌特征:主要功能为保障各类型出行方式顺畅、安全的通过,应当以车行尺度为主要参照进行空
56、间组织,并通过对建筑及绿化的统一规划,塑造出连续而富有序列感的沿街景观。东大路与环城路即为典型的交通性道路。(2)沿线功能:交通性道路两侧以工业、物流仓储、居住、办公功能为主,满足交通的通畅性和便捷性,尽量不设置商业,以免对交通造成干扰。(2)沿线功能:交通性道路两侧以工业、物流仓储、居住、办公功能为主,满足交通的通畅性和便捷性,尽量不设置商业,以免对交通造成干扰。(3)交通组织及断面设计:断面设计以两块板和四块板形式为主,实行机动车交通和非机动车交通分流处理,交通指示系统需清晰明确,在人行交通量较大(3)交通组织及断面设计:断面设计以两块板和四块板形式为主,实行机动车交通和非机动车交通分流处
57、理,交通指示系统需清晰明确,在人行交通量较大的局部交叉口,可考虑设置过街天桥和过街地道组织交通。的局部交叉口,可考虑设置过街天桥和过街地道组织交通。(4)建筑及街道界面:交通性道路两旁街道界面以绿化界面为主,建筑界面应当连续并且富有变化,满足车行尺度景观界面的需要;两侧建筑尺度不宜过小,(4)建筑及街道界面:交通性道路两旁街道界面以绿化界面为主,建筑界面应当连续并且富有变化,满足车行尺度景观界面的需要;两侧建筑尺度不宜过小,退让距离较大,保证在车行速度下有充分观赏建筑的距离。退让距离较大,保证在车行速度下有充分观赏建筑的距离。(5)绿化景观:减少垂直线条的视觉分量,强调景观的水平线条和绿化界面
58、的连续性、韵律感。植物种植体现开阔大气,以常绿灌木为主,配以大面积草坪,(5)绿化景观:减少垂直线条的视觉分量,强调景观的水平线条和绿化界面的连续性、韵律感。植物种植体现开阔大气,以常绿灌木为主,配以大面积草坪,适当点缀乔木。绿化分隔带乔灌比宜为 1:2,人行道绿化乔灌比宜为 1:1。适当点缀乔木。绿化分隔带乔灌比宜为 1:2,人行道绿化乔灌比宜为 1:1。(6)街道家具:交通性道路在街道家具的设置上,应当更多的重视道路标识体系的建立,良好的标识系统有利于交通的快速疏散;可在交通环岛处设置大尺(6)街道家具:交通性道路在街道家具的设置上,应当更多的重视道路标识体系的建立,良好的标识系统有利于交
59、通的快速疏散;可在交通环岛处设置大尺度的城市雕塑,雕塑以现代形式为主,突出科技和发展的主题;设置大型广告牌,形式简洁统一。度的城市雕塑,雕塑以现代形式为主,突出科技和发展的主题;设置大型广告牌,形式简洁统一。第五十三条 生活性景观道路风貌控制要素引导 (1)整体风貌特征:以日常居住通行为主要功能城市道路,应注重宜人尺度步行空间的营造及绿化景观小品的建设,重在创造一个贴近人性尺度的良好步行环境。南靖县城市景观风貌专项规划 文本 15(2)沿线功能:以居住功能为主,可沿街设置底商,满足日常生活的需要。(2)沿线功能:以居住功能为主,可沿街设置底商,满足日常生活的需要。(3)交通组织及断面设计:生活
60、性道路断面多为一块板或者三块板的形式,合理组织人流、非机动车流和机动车流,在行人活动密集地区,可结合绿化广场(3)交通组织及断面设计:生活性道路断面多为一块板或者三块板的形式,合理组织人流、非机动车流和机动车流,在行人活动密集地区,可结合绿化广场设置一定的休息区,并创造出宜人的活动环境,增加居民的交往机会。设置一定的休息区,并创造出宜人的活动环境,增加居民的交往机会。(4)建筑及街道界面:两侧建筑高度应以人的尺度进行空间设计,街道界面主要由住宅建筑和沿街底层商业组成,适当控制建筑体量,建筑立面元素及其组(4)建筑及街道界面:两侧建筑高度应以人的尺度进行空间设计,街道界面主要由住宅建筑和沿街底层
61、商业组成,适当控制建筑体量,建筑立面元素及其组合相对统一,鼓励植入南靖历史文化符号和建筑元素。合相对统一,鼓励植入南靖历史文化符号和建筑元素。(5)绿化景观:绿化种类多样、层次丰富,营造宜人尺度的步行空间。植物种植以四季灌木为主,造型多样,间植少量落叶乔木和花卉,重视绿化种植的精(5)绿化景观:绿化种类多样、层次丰富,营造宜人尺度的步行空间。植物种植以四季灌木为主,造型多样,间植少量落叶乔木和花卉,重视绿化种植的精细化设计。绿化分隔带不宜种植乔木,人行道绿化乔灌比建议 2:1。细化设计。绿化分隔带不宜种植乔木,人行道绿化乔灌比建议 2:1。(6)街道家具:街道家具整体色彩和样式应当协调,可适当
62、引入南靖的历史文化符号,强调景观主题。设施类型较为丰富,以各种小型的生活性、景观性和(6)街道家具:街道家具整体色彩和样式应当协调,可适当引入南靖的历史文化符号,强调景观主题。设施类型较为丰富,以各种小型的生活性、景观性和休闲性设施为主,不宜设置大尺度的广告牌,提升户外活动的质量。休闲性设施为主,不宜设置大尺度的广告牌,提升户外活动的质量。第五十四条 公共性景观道路风貌控制要素引导 (1)整体风貌特征:是城市商业、办公、教育等公共设施大量集中的街道。其道路车行与人行并重,交通功能和景观功能并重,规划控制重点在于创造和谐并富于特色的公共空间,同时需要保证道路通行的顺畅。(2)沿线功能:公共性道路
63、两侧主要以商业功能、办公功能和教育功能等为主。(2)沿线功能:公共性道路两侧主要以商业功能、办公功能和教育功能等为主。(3)交通组织及断面设计:道路断面形式以一块板或三块板为主;由于聚集了较大强度的人流,应当设置足够宽度的人行道,合理组织人流交通与车流交通。(3)交通组织及断面设计:道路断面形式以一块板或三块板为主;由于聚集了较大强度的人流,应当设置足够宽度的人行道,合理组织人流交通与车流交通。(4)建筑及街道界面:两侧以较大尺度和面宽的商业、办公建筑为主,营造宽敞、流动、亲和性高的公共空间氛围。建筑立面风格多样,以大尺度的开窗形 (4)建筑及街道界面:两侧以较大尺度和面宽的商业、办公建筑为主
64、,营造宽敞、流动、亲和性高的公共空间氛围。建筑立面风格多样,以大尺度的开窗形式为主,重视底层 6 米以下人行尺度的建筑细部处理。式为主,重视底层 6 米以下人行尺度的建筑细部处理。(5)绿化景观:绿化应形成连续性的景观界面,开敞空间加强绿化景观小品配置。分隔带绿化以常绿灌木为主,间植四季花卉,不宜栽植大型乔木;人行道(5)绿化景观:绿化应形成连续性的景观界面,开敞空间加强绿化景观小品配置。分隔带绿化以常绿灌木为主,间植四季花卉,不宜栽植大型乔木;人行道以常绿乔木为主,辅以四季灌木和落叶乔木,造型多变,乔灌比建议 2:1。以常绿乔木为主,辅以四季灌木和落叶乔木,造型多变,乔灌比建议 2:1。(6
65、)街道家具:街道家具设施应统一色彩和样式,强调设计感,并与周边建筑风貌协调;设施类型丰富,以各种小型的广告牌、雕塑小品、景观路灯、休闲(6)街道家具:街道家具设施应统一色彩和样式,强调设计感,并与周边建筑风貌协调;设施类型丰富,以各种小型的广告牌、雕塑小品、景观路灯、休闲座椅、绿化步道等为主,满足行人观赏、休憩等各项需求。座椅、绿化步道等为主,满足行人观赏、休憩等各项需求。第五十五条 重点步行区风貌控制引导 南靖城市重点步行区包括:中山路历史街区、中山南路商业区、兰陵路文教区、荆江滨水景观区。重点对建筑风格、街巷尺度、绿化种植、地面铺装和街道家具进行控制。具体控制要求详见附表 2。第五十六条
66、街道家具设计引导 休息座椅、广告牌、垃圾箱、路灯等常见的街道家具提出意向性的引导。具体实施过程中,应当在此基础上,配合周边的用地性质、建筑风格等影响因素,对南靖县城市景观风貌专项规划 文本 16街道家具的选型做出适当的改动与完善。(1)色彩:与城市主色调相适应,采用红色作为主要的表面色彩,不建议使用冷色调作为街道家具表面主色。(2)材质:局部采用胭脂砖等本地特色的材料,配合有机玻璃、防腐木条等材料,既满足了街道家具的功能性要求,同时营造出浓郁的闽南特色。(3)细部:街道家具的细部设计中,采用与地方传统相关的图案,形成装饰和点缀的主要图腾,在美化街道家具外观的同时,提升其文化内涵。第六节 夜景系
67、统控制 第五十七条 重点亮化区域 传承兰花文化,打造素雅南靖夜景特色。传承兰花文化,打造素雅南靖夜景特色。(1)一条夜景核心带主城区荆江沿岸夜景核心带。(2)五个亮化中心城西行政中心、文化中心、城南商业中心、景观风貌核心(月眉公园、江滨公园、兰陵桥、中山桥)、高铁站。(3)七条重点亮化轴荆江路-荆江南路、建设路、和贵路、雨林路-安美路-桥东路、环城路、长兴路-东大路、站前大道。第五十八条 游憩活动策划 策划市民活动,丰富城市生活。(1)结合城郊山体,组织登山运动、健身休闲、休憩疗养、农业体验、度假观光等活动内容。(2)结合湿地水系,开展湿地观光、游船体验、滨水垂钓、漫步休闲、观鸟观芦苇、水上乐
68、、水中乐等与水直接相关的旅游项目。(3)结合城市公园、广场和步行商业街区等,通过赋予不同主题,承载相应的活动内容。(4)滨江活动作为重点打造的活动区段,设计上可增强人工特色,完善服务设施,形成服务市民日常滨水休闲生活的主要区段。第四章 景观风貌特色空间体系构建 第一节 景观风貌特别控制区规划 第五十九条 景观风貌特别控制区划定原则 (1)景观资源导向原则:重点风貌控制区的划定,基于对景观风貌资源的保护和凸现,对现有的和规划新设的展示城市代表性风貌文明的区段和节点,划定重点风貌控制区,在规划中实行严格控制。南靖县城市景观风貌专项规划 文本 17(2)三边三节点界定原则:根据福建省城市景观风貌专项
69、规划编制导则,提出城市中“三边三节点”地区,即山边、水边、路边,以及历史文化节点、交通枢纽节点和市民活动节点为城市景观风貌的重点控制区。(3)城市形象展示原则:重点风貌控制区的布局,必须与城市迎宾展示系统相协调,通过展示路径的引导,突出重点风貌控制区的形象地位,增加其可达性和公众服务范围。第六十条 景观风貌特别控制区分类 城市景观风貌特别控制区划定 9 个。根据福建省城市景观风貌专项规划编制导则的要求,将城市重点风貌控制区分为历史文化遗存风貌区、自然生态保护 城市景观风貌特别控制区划定 9 个。根据福建省城市景观风貌专项规划编制导则的要求,将城市重点风貌控制区分为历史文化遗存风貌区、自然生态保
70、护风貌区、城市中心节点区、市民活动节点区、交通枢纽节点区五类。具体分类详见附表 3。风貌区、城市中心节点区、市民活动节点区、交通枢纽节点区五类。具体分类详见附表 3。第二节 城市中心节点区风貌控制通则 第六十一条 城市中心节点区选址 (1)依据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级中心或副中心,对区域开发起重要的带动作用。(2)用地性质以集中商业或办公为主,具有公共活动性和开放性。并且以新建或改造地段为主,具有较强的可塑性。(3)位于城市重要景观廊道之上,标志性景观较为集中,对城市风貌起决定性影响。(4)滨临城市主干道,具有良好的交通可达性。第六十二条 南靖城市中心节点区的选择 选择一处节点(片区)作为南靖
71、城市中心节点区,为城南中心区。第六十三条 中心节点区风貌控制通则 (1)功能优化:鼓励商业、办公建筑在空间布局中的集聚;在商业中心区,可适当兼容居住功能。中心区宜布局公共服务类重点项目,强化其带动力。(1)功能优化:鼓励商业、办公建筑在空间布局中的集聚;在商业中心区,可适当兼容居住功能。中心区宜布局公共服务类重点项目,强化其带动力。(2)空间布局:空间布局形式以街区为单位集中布局,不建议出现大面积的沿街底层商业形式。重要公共服务设施宜布局于片区中心。(2)空间布局:空间布局形式以街区为单位集中布局,不建议出现大面积的沿街底层商业形式。重要公共服务设施宜布局于片区中心。(3)建筑风格:除保留建筑
72、外,建筑风格应与其所在的风貌片区的风格要求一致,主要以新闽南或现代主义建筑风格为主,重点建筑风格应对此风貌片区具(3)建筑风格:除保留建筑外,建筑风格应与其所在的风貌片区的风格要求一致,主要以新闽南或现代主义建筑风格为主,重点建筑风格应对此风貌片区具有带动性、统领性作用。并且以区域重点项目的风格为导向,其余建筑风格与之协调。有带动性、统领性作用。并且以区域重点项目的风格为导向,其余建筑风格与之协调。(4)建筑色彩:色彩选择宜明快,不宜出现大面积灰冷色调。底层人行尺度界面选色宜具有地域风格。对于行政功能较强的节点,整体色彩宜淡雅和谐。(4)建筑色彩:色彩选择宜明快,不宜出现大面积灰冷色调。底层人
73、行尺度界面选色宜具有地域风格。对于行政功能较强的节点,整体色彩宜淡雅和谐。南靖县城市景观风貌专项规划 文本 18(5)高度体量:除文物保护等限制性要求外,中心区宜出现标志性高层建筑和大体量建筑。高层建筑布局宜形成序列,大体量建筑应和开敞空间设计同时考(5)高度体量:除文物保护等限制性要求外,中心区宜出现标志性高层建筑和大体量建筑。高层建筑布局宜形成序列,大体量建筑应和开敞空间设计同时考虑,以强化其空间感。虑,以强化其空间感。(6)绿化景观:重视开敞空间设计,以硬质铺地为主,中心区内部不建议出现大面积集中绿地。并考虑与步行路径相结合,强化中心区休憩功能。(6)绿化景观:重视开敞空间设计,以硬质铺
74、地为主,中心区内部不建议出现大面积集中绿地。并考虑与步行路径相结合,强化中心区休憩功能。(7)街道家具:重视微观环境设计,与功能相协调,主题艺术感鲜明突出。(7)街道家具:重视微观环境设计,与功能相协调,主题艺术感鲜明突出。第三节 市民活动节点区风貌控制通则 第六十四条 市民活动节点区选址依据 (1)依据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片区级商业中心或城市公园,是市民日常活动相对集中的区域。(2)用地性质以集中商业、文化或公园绿地为主,公共活动性和开放性较强。且周边有较为集中的居住区,就近活动方便。(3)位于城市重要景观路径之上,具有一定的标志性景观,对城市风貌起重要影响。(4)滨临城市主干道,具有良好的交
75、通可达性。第六十五条 南靖城市市民活动节点区的选择 选择三处节点(片区)作为南靖城市市民活动节点区,分别是:荆江文化生态长廊、空谷幽兰旅游区、城西公园片区。第六十六条 市民活动节点区风貌控制通则 (1)功能优化:强化商业、文化等空间集聚性较强的功能,适当兼容居住功能。建设项目选择宜以市民日常生活消费为导向,同类功能宜相对集中。(1)功能优化:强化商业、文化等空间集聚性较强的功能,适当兼容居住功能。建设项目选择宜以市民日常生活消费为导向,同类功能宜相对集中。(2)空间布局:商业功能以集中布局和沿街底层商业形式相结合,重要设施宜位于片区中心或入口。公园绿化为主的区域建设空间布局宜结合公园入口。(2
76、)空间布局:商业功能以集中布局和沿街底层商业形式相结合,重要设施宜位于片区中心或入口。公园绿化为主的区域建设空间布局宜结合公园入口。(3)建筑风格:除保留建筑外,商业功能区以现代主义建筑风格为主,公园绿地周边以新闽南建筑风格为主。(3)建筑风格:除保留建筑外,商业功能区以现代主义建筑风格为主,公园绿地周边以新闽南建筑风格为主。(4)建筑色彩:商业功能区色彩选择宜明快活泼,不宜出现大面积灰冷色调。公园绿地周边建筑色彩宜相对淡雅。(4)建筑色彩:商业功能区色彩选择宜明快活泼,不宜出现大面积灰冷色调。公园绿地周边建筑色彩宜相对淡雅。(5)高度体量:市民活动区以人行尺度建设为主,商业功能区重要节点可出
77、现少量标志性高层建筑和大体量建筑。公园绿地周边不宜出现较多的高层,尤其(5)高度体量:市民活动区以人行尺度建设为主,商业功能区重要节点可出现少量标志性高层建筑和大体量建筑。公园绿地周边不宜出现较多的高层,尤其禁止连续布局的高层形成的景观遮挡。同时还需重点控制周边主要道路面向公园的视线通廊。禁止连续布局的高层形成的景观遮挡。同时还需重点控制周边主要道路面向公园的视线通廊。(6)绿化景观:重视开敞空间设计,商业功能区以硬质铺地为主,并考虑与步行路径相结合。公园绿地宜主题鲜明,景观环境精致特色。(6)绿化景观:重视开敞空间设计,商业功能区以硬质铺地为主,并考虑与步行路径相结合。公园绿地宜主题鲜明,景
78、观环境精致特色。(7)街道家具:重视微观环境设计,以生活性主题为主。提倡环保材料和地域材料的运用。(7)街道家具:重视微观环境设计,以生活性主题为主。提倡环保材料和地域材料的运用。南靖县城市景观风貌专项规划 文本 19第四节 交通枢纽节点区风貌控制通则 第六十七条 交通枢纽节点区选址依据 (1)依据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重要交通枢纽如火车站、长途汽车站、出入口,交通集散功能较强。(2)用地性质以道路交通功能为主,辅以商业服务,且通常配有较大面积的开敞空间。(3)位于城市主要入口,具有较强的标志性景观,对城市风貌起重要影响。(4)滨临城市主干道,具有良好的交通可达性。第六十八条 南靖城市交通枢纽节点
79、区的选择 选择两处节点(片区)作为南靖城市交通枢纽节点区,分别是:高铁片区、东大路入口区。第六十九条 交通枢纽节点区风貌控制通则 (1)功能优化:以交通集散(含车流集散和人流集散)功能为主,并根据具体交通类型强化交通枢纽设施,以及配套强化道路、广场的建设,适当兼容商业 (1)功能优化:以交通集散(含车流集散和人流集散)功能为主,并根据具体交通类型强化交通枢纽设施,以及配套强化道路、广场的建设,适当兼容商业功能。不建议布局较多的居住功能。功能。不建议布局较多的居住功能。(2)空间布局:整体空间肌理以交通枢纽设施为中心,并由主干道分割,呈组团状布局。火车站片区还需考虑功能中轴线的设置。(2)空间布
80、局:整体空间肌理以交通枢纽设施为中心,并由主干道分割,呈组团状布局。火车站片区还需考虑功能中轴线的设置。(3)建筑风格:火车站站房为新闽南地域风格,其余配套商业建筑以现代风格为主。(3)建筑风格:火车站站房为新闽南地域风格,其余配套商业建筑以现代风格为主。(4)建筑色彩:交通建筑色彩宜简洁流畅,商业建筑色彩选择宜明快活泼,不宜出现大面积视觉跳跃的冷暖重彩,以避免对交通产生干扰。(4)建筑色彩:交通建筑色彩宜简洁流畅,商业建筑色彩选择宜明快活泼,不宜出现大面积视觉跳跃的冷暖重彩,以避免对交通产生干扰。(5)高度体量:本区整体建设以中等高度为主,主要交通干道周边宜设置少量高层以强化空间标志性。交通
81、枢纽设施为大体量建筑具有较强的空间占有感。(6)(5)高度体量:本区整体建设以中等高度为主,主要交通干道周边宜设置少量高层以强化空间标志性。交通枢纽设施为大体量建筑具有较强的空间占有感。(6)绿化景观:应采用较大的整体景观尺度,结合交通枢纽设施设置较大的硬质广场,绿地景观宜相对粗放。绿化景观:应采用较大的整体景观尺度,结合交通枢纽设施设置较大的硬质广场,绿地景观宜相对粗放。(7)街道家具:街道家具尺度不宜过小,多为现代时尚主题。交通导向类设施的形式和布局宜明显突出。(7)街道家具:街道家具尺度不宜过小,多为现代时尚主题。交通导向类设施的形式和布局宜明显突出。第五节 历史文化遗存风貌区风貌控制通
82、则 第七十条 历史文化遗存风貌区选址依据 (1)依据城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确定的历史文化街区,以及其他有价值的文化节点及周边风貌协调区。(2)历史风貌建筑相对集中,街巷空间机理相对完整。南靖县城市景观风貌专项规划 文本 20(3)历史风貌建筑具有典型代表性,周边协调区内新建建筑已得到一定的控制。(4)功能上具有一定的开放性和游憩功能 第七十一条 南靖城市历史文化遗存风貌区的选择 选择一处节点(片区)作为南靖历史文化遗存风貌区,为中山路历史街区。第七十二条 历史文化遗存风貌区控制通则 (1)功能优化:划定核心控制区和一般控制区。核心控制区内以历史文化保护功能为核心,适当发展小型商业服务设施,严
83、格限制新建房地产开发项目。一 (1)功能优化:划定核心控制区和一般控制区。核心控制区内以历史文化保护功能为核心,适当发展小型商业服务设施,严格限制新建房地产开发项目。一般控制区内逐步搬迁工业用地。般控制区内逐步搬迁工业用地。(2)空间布局:核心区整体空间肌理延续历史脉络,可通过适当改造突出主要文化建筑的空间感。一般控制区的空间布局与之协调,通过路网梳理控制主要(2)空间布局:核心区整体空间肌理延续历史脉络,可通过适当改造突出主要文化建筑的空间感。一般控制区的空间布局与之协调,通过路网梳理控制主要文化景观界面的视线通廊。文化景观界面的视线通廊。(3)建筑风格:主要历史建筑周边延续传统风格,其余地
84、区为新闽南地域风格。禁止出现过于现代的建筑及典型的欧式建筑。(3)建筑风格:主要历史建筑周边延续传统风格,其余地区为新闽南地域风格。禁止出现过于现代的建筑及典型的欧式建筑。(4)建筑色彩:整体建筑色彩宜体现传统风格红色为主,新建建筑红白搭配,禁止出现大面积冷色调建筑。(4)建筑色彩:整体建筑色彩宜体现传统风格红色为主,新建建筑红白搭配,禁止出现大面积冷色调建筑。(5)高度体量:本区整体建设以中低高度中小尺度为主,核心区和一般控制区景观界面上严禁高层,其他区域严格限制联排高层。(5)高度体量:本区整体建设以中低高度中小尺度为主,核心区和一般控制区景观界面上严禁高层,其他区域严格限制联排高层。(6
85、)绿化景观:核心区内见缝插针增加街头绿地,充分利用周边河道和山体形成开敞空间。(6)绿化景观:核心区内见缝插针增加街头绿地,充分利用周边河道和山体形成开敞空间。(7)街道家具:街道家具尺度风格宜小巧精致,一律为文化主题,采用生态材质,造型上建议多采用人物和典故。(7)街道家具:街道家具尺度风格宜小巧精致,一律为文化主题,采用生态材质,造型上建议多采用人物和典故。第六节 自然生态保护风貌区风貌控制通则 第七十三条 自然生态保护风貌区选址依据 (1)依据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大型城市公园和生态绿地,是城市绿地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2)一般位于城市外围山体和水系周边,原生态功能较强,人工景观较少。(3)
86、远离城市中心区和交通枢纽,开发强度能得到很好的控制。(4)具有一定的游憩功能或景观主题,开放性较强。第七十四条 南靖城市自然生态保护风貌区的选择 南靖县城市景观风貌专项规划 文本 21选择两处节点(片区)作为南靖城市自然生态保护风貌区,分别是:紫荆山生态公园片区、石鸡仔尾山郊野公园片区。第七十五条 自然生态保护风貌区控制通则 (1)功能优化:以生态绿化功能为核心,兼容小型商业服务设施。总体规划确定的绿地范围内,不兼容居住和工业生产建设。(1)功能优化:以生态绿化功能为核心,兼容小型商业服务设施。总体规划确定的绿地范围内,不兼容居住和工业生产建设。(2)空间布局:整体空间肌理突出生态基底(山体或
87、河流)的核心地位,城市道路走向和周边建设用地布局围绕主要景观界面呈带状分布为主。(2)空间布局:整体空间肌理突出生态基底(山体或河流)的核心地位,城市道路走向和周边建设用地布局围绕主要景观界面呈带状分布为主。(3)建筑风格:与生态景观相协调,大体量建筑多采用新地域风格,小型景观建筑多采用园林风格。禁止出现太过现代的建筑,谨慎采用欧式建筑风格。(3)建筑风格:与生态景观相协调,大体量建筑多采用新地域风格,小型景观建筑多采用园林风格。禁止出现太过现代的建筑,谨慎采用欧式建筑风格。(4)建筑色彩:整体建筑色彩宜和谐淡雅,不得喧宾夺主,禁止采用高彩度的冷暖色调作为墙面主色调。环山片区多层及以上建筑一律
88、采用深冷色调的坡屋(4)建筑色彩:整体建筑色彩宜和谐淡雅,不得喧宾夺主,禁止采用高彩度的冷暖色调作为墙面主色调。环山片区多层及以上建筑一律采用深冷色调的坡屋顶,与山体背景相协调。顶,与山体背景相协调。(5)高度体量:本区整体建设以中低高度中小尺度为主,重点控制面向主要景观面的道路沿线建筑不建议设置高层,并留保证相对宽敞的视线通透率,重点(5)高度体量:本区整体建设以中低高度中小尺度为主,重点控制面向主要景观面的道路沿线建筑不建议设置高层,并留保证相对宽敞的视线通透率,重点控制环山地带建筑高度不得超过山体轮廓线高度的 2/3。控制环山地带建筑高度不得超过山体轮廓线高度的 2/3。(6)绿化景观:
89、严格保护原生态景观,不建议过多的人工景观改造,重点考虑和城市慢行系统的衔接。(6)绿化景观:严格保护原生态景观,不建议过多的人工景观改造,重点考虑和城市慢行系统的衔接。第七节 景观风貌特别控制区细化控制引导 第七十六条 景观风貌特别控制区细化控制措施 (1)编制南靖城市景观风貌特别控制区规划控制图则(图则),对各类景观风貌特别控制区进行控制。(1)编制南靖城市景观风貌特别控制区规划控制图则(图则),对各类景观风貌特别控制区进行控制。(2)该图则与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相衔接,即相关地块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涉及到景观与城市设计引导时,需以本图则作为参考依据。(2)该图则与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相衔接,即相
90、关地块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涉及到景观与城市设计引导时,需以本图则作为参考依据。(3)各类景观风貌特别控制区的选址原则和控制通则同时适用于规划实施阶段根据实际需要新增景观风貌特别控制区。(3)各类景观风貌特别控制区的选址原则和控制通则同时适用于规划实施阶段根据实际需要新增景观风貌特别控制区。第七十七条 各类景观风貌特别控制区细化控制要素 (1)城市中心节点区、市民活动节点区、交通枢纽节点区细化控制要素:建筑风貌控制(包含建筑风格、高度和色彩);空间肌理控制(包含中心节点、轴线、视线廊道、景观界面,以及标志性景观);绿化开敞空间(包含绿地系统分类、步行路径引导,以及和城市绿道的衔接)。(2)自然生态
91、保护风貌区细化控制要素:景观等级(包含山体景观等级和区划等级);建设控制引导(包含建筑功能、风格色彩、建筑高度和建设退界);景观环境引导(包含生态环境保护、绿地系统)。(3)历史文化遗存风貌区细化控制要素:风貌区区划(划定核心控制区和风貌协调区);建设控制引导(包含建筑分类控制与保护、风格色彩、建筑高度和景南靖县城市景观风貌专项规划 文本 22观廊道);景观环境引导(包含绿地及开敞空间和街道家具)。第七十八条 南靖城市景观风貌特别控制区规划控制图则(图则)重点控制要素名词解释 (1)建筑风格:控制对象以区块内大体量标志性建筑、高层建筑和沿街建筑为主,标志性建筑风格不得采用兼容风格。(2)建筑高
92、度:控制对象以区块内占大多数的建筑为主,不包括沿街裙房和标志性高层建筑,控制指标为上限,新区高层较为集中的区域同时还控制高度下限。(3)景观中心:定义为区块内标志性建筑和主要广场分布区域,具有视觉焦点功能。(4)景观廊道:分为视线廊道和功能性廊道两类,视线廊道需控制范围内开敞空间宽度和建筑高度;功能性廊道需控制范围内建筑高度和风格。(5)景观界面:沿道路依托功能性景观廊道和城市绿道产生景观界面,功能性廊道界面以连续的建筑界面控制为主;绿道界面以连续的绿化和慢行景观界面控制为主。(6)建设退界:指建筑退道路红线的距离。建设退界重点考虑视线廊道和道路绿化的控制要求;对于自然生态保护风貌区还需考虑沿
93、主要生态景观界面进行通透率控制。第八节 城市景观廊道控制引导 第七十九条 景观廊道分类 根据景观廊道的景观特征,分为眺望景观廊道、功能性景观廊道和生态景观廊道三类,荆江同时具有三类景观廊道特征,为综合性景观廊道。第八十条 视线景观廊道分布 主城区荆江视线景观廊道、紫荆山马蹄山视线景观廊道、高铁站视线景观廊道。主城区荆江视线景观廊道、紫荆山马蹄山视线景观廊道、高铁站视线景观廊道。(1)仰视眺望廊道控制 以眺望山体为重点控制仰视眺望廊道。以视点为中心形成眺望扇面,从视点到山体高度的 2/3 处形成核心控制区,区内建筑物高度不得超过视面的高度(即山以眺望山体为重点控制仰视眺望廊道。以视点为中心形成眺
94、望扇面,从视点到山体高度的 2/3 处形成核心控制区,区内建筑物高度不得超过视面的高度(即山体高度的 2/3),视觉通透率不得低于 50%,建筑风格应协调;体高度的 2/3),视觉通透率不得低于 50%,建筑风格应协调;以核心控制区为基础,在 120的视角范围内为景观协调区,此区域内建筑高度不宜过高,建筑的造型和风格应与核心区相协调,避免出现新的标志物对眺望通廊造成干扰。(2)俯视眺望廊道控制 以标志性高层建筑为视点重点控制俯视眺望廊道,以视线为中心线,两侧各 100 米为核心控制区,区内建筑高度不高于视点建筑高度的 2/3,廊道内建筑物屋以标志性高层建筑为视点重点控制俯视眺望廊道,以视线为中
95、心线,两侧各 100 米为核心控制区,区内建筑高度不高于视点建筑高度的 2/3,廊道内建筑物屋南靖县城市景观风貌专项规划 文本 23顶风格应相互协调,不宜出现风格差异较大的屋顶形式;核心控制区以外各 100 米为景观协调区,区内不宜出现标志性高层建筑,以及其他会对眺望通廊产生视觉顶风格应相互协调,不宜出现风格差异较大的屋顶形式;核心控制区以外各 100 米为景观协调区,区内不宜出现标志性高层建筑,以及其他会对眺望通廊产生视觉干扰的大体量建筑;干扰的大体量建筑;注重景点的标志性,景点周边建筑风格和样式应与景点相协调,但也要从高度和体量上突出景点的标志性。第八十一条 功能性景观廊道分布 主城区荆江
96、功能景观廊道、中山北路-中山南路景观廊道、建设路功能景观廊道、雨林路-安美路功能景观廊道、和贵路功能景观廊道和站前大道功能景观廊道。主城区荆江功能景观廊道、中山北路-中山南路景观廊道、建设路功能景观廊道、雨林路-安美路功能景观廊道、和贵路功能景观廊道和站前大道功能景观廊道。(1)现状功能性景观廊道控制 对于现状已形成的功能性景观廊道,以界面整治和步行环境改善为主。重点改造破旧杂乱的界面和风格混乱的界面,力求形成风格统一、相互协调的整体界面,对于现状已形成的功能性景观廊道,以界面整治和步行环境改善为主。重点改造破旧杂乱的界面和风格混乱的界面,力求形成风格统一、相互协调的整体界面,并以建筑色彩和细
97、部构建等易于实施的要素为主要改造对象;并以建筑色彩和细部构建等易于实施的要素为主要改造对象;重点形成人车分流的交通体系,划定明确连续的步行空间,同时注重步行环境的舒适性和艺术性。(2)新建功能性景观廊道控制 对于规划的功能性景观廊道,应重点控制廊道的空间感、界面的连续感、步行空间的舒适感和廊道两旁用地的功能。1)空间感控制以廊道横断面的长高比在 2-3 之间为宜,在廊道宽度已经确定的情况下,两旁建筑物的高度应有所控制,不宜过高或过低;同时沿廊道的方向,1)空间感控制以廊道横断面的长高比在 2-3 之间为宜,在廊道宽度已经确定的情况下,两旁建筑物的高度应有所控制,不宜过高或过低;同时沿廊道的方向
98、,空间应当有收有放,不能过于封闭,要在一些节点形成开敞空间。空间应当有收有放,不能过于封闭,要在一些节点形成开敞空间。2)形成连续的景观界面,应当对建筑风格、色彩和细部等进行相应的控制,以能体现片区特色的建筑形式为主,形成风格较为连续、特色较为统一的界面形 2)形成连续的景观界面,应当对建筑风格、色彩和细部等进行相应的控制,以能体现片区特色的建筑形式为主,形成风格较为连续、特色较为统一的界面形式。式。3)在步行空间的营造中,注重铺地等硬质空间和绿化等软质空间的搭配;艺术小品和街道家具的设置符合行人尺度的要求,雕塑和街道家具的高度不宜超过 3)在步行空间的营造中,注重铺地等硬质空间和绿化等软质空
99、间的搭配;艺术小品和街道家具的设置符合行人尺度的要求,雕塑和街道家具的高度不宜超过2 米,主题材质贴近生活。2 米,主题材质贴近生活。4)廊道沿线用地的功能以商业、文化、休闲为主,集聚人气,强化公共性和开放性,居住用地比例不宜超过 30%。4)廊道沿线用地的功能以商业、文化、休闲为主,集聚人气,强化公共性和开放性,居住用地比例不宜超过 30%。第八十二条 生态景观廊道分布 荆江生态景观廊道、象溪生态景观廊道、城西公园生态景观廊道、和贵路东段生态景观廊道、高铁沿线生态景观廊道、高速公路连接线生态景观廊道。荆江生态景观廊道、象溪生态景观廊道、城西公园生态景观廊道、和贵路东段生态景观廊道、高铁沿线生
100、态景观廊道、高速公路连接线生态景观廊道。(1)线状生态景观廊道控制 和贵路东段生态景观廊道、高铁沿线生态景观廊道和高速公路连接线生态景观廊道属于线状生态廊道。其中高铁沿线生态景观廊道宽度控制铁路线两侧各 50和贵路东段生态景观廊道、高铁沿线生态景观廊道和高速公路连接线生态景观廊道属于线状生态廊道。其中高铁沿线生态景观廊道宽度控制铁路线两侧各 50米,范围内禁止进行开发建设,并应保证植物种类的丰富性;高速公路连接线生态景观廊道控制道路红线两侧各 30 米,范围内禁止进行开发建设,并应保证植物米,范围内禁止进行开发建设,并应保证植物种类的丰富性;高速公路连接线生态景观廊道控制道路红线两侧各 30
101、米,范围内禁止进行开发建设,并应保证植物种类的丰富性。种类的丰富性。南靖县城市景观风貌专项规划 文本 24(2)带状生态景观廊道控制 城西公园生态景观廊道属于带状生态廊道,带状生态廊道具有环境保护和景观展示的功能,在廊道范围内控制建筑高度、建筑密度、街道家具、步行环境和自城西公园生态景观廊道属于带状生态廊道,带状生态廊道具有环境保护和景观展示的功能,在廊道范围内控制建筑高度、建筑密度、街道家具、步行环境和自行车交通,其中建筑高度为低层,总体规划中确定的绿地,其建筑密度控制在 10%以下,注重步行环境的打造,结合绿道规划布置绿道驿站及其他绿道配套设施,行车交通,其中建筑高度为低层,总体规划中确定
102、的绿地,其建筑密度控制在 10%以下,注重步行环境的打造,结合绿道规划布置绿道驿站及其他绿道配套设施,同时设置一些街道家具和景观小品,提高艺术文化氛围。同时设置一些街道家具和景观小品,提高艺术文化氛围。(3)河流生态景观廊道控制 荆江生态景观廊道和象溪生态景观廊道属于河流景观廊道。荆江生态景观廊道宽度控制 200 米以上,象溪景观廊道控制 100 米以上。廊道内严禁水体污染,注荆江生态景观廊道和象溪生态景观廊道属于河流景观廊道。荆江生态景观廊道宽度控制 200 米以上,象溪景观廊道控制 100 米以上。廊道内严禁水体污染,注重植物多样性搭配,形成丰富多彩的自然景观;同时考虑河流廊道的游憩休闲功
103、能,应当设置一定的亲水平台和游憩步道;结合绿道规划形成滨水慢行空间,并配重植物多样性搭配,形成丰富多彩的自然景观;同时考虑河流廊道的游憩休闲功能,应当设置一定的亲水平台和游憩步道;结合绿道规划形成滨水慢行空间,并配置相应的服务设施。置相应的服务设施。第五章 规划实施 第八十三条 本文本第四条适用范围内的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均以本文本为参考依据,并将本文本纳入控规通则进行管理;本文本第四条适用范围内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城市设计和其他景观详细规划,均以本文本为上位规划依据,积极落实本文本关于各风貌要素的控制实施内容。第八十四条 本文本实施主体与解释权归属南靖县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南靖县城市景观风貌专项
104、规划 文本 25附录:名词说明 一、城市开发基本控制要素概念解释 地块:在规划范围内,被街坊道路或由用地性质或权属划分的最小城市用地单元。街坊:由城市道路或自然界限围合的城市用地。蓝线:城市各级水体用地规划控制线。绿线:城市各级绿地用地规划控制线。二、建设空间控制概念解释 视线通廊:城市中存在或准备建设具有良好景观效果的场所称其为“景点”,观察和瞭望景点的场所为“视点”。为了使视点与景点(或景点与景点)之间建立良好的对视关系,在城市中建立“视线通廊”。视线通廊保证了两点之间不进行超过视线要求高度的建设,以实现良好的视觉沟通。建筑控制高度(建筑限高):地块内建筑物地面部分最大高度限制值。制高点:
105、具有城市中对周围地形具有俯视、控制作用的地点。通透率:贴临城市界面的裙房以上的建筑之间开敞部分的宽度之和与同一方向上规划用地宽度的比例。临街界面:地块及建筑临街的一面。三、建筑风格概念解释 历史风貌建筑或传统风格建筑:采用传统式样、低层和传统材料建设的建筑,多用于历史街区修旧如旧的保护建筑,以及其他仿传统风格的建筑。新闽南地域风格建筑:在现代风格基础上体现一定的“传统景观属性”的建筑,多采用传统式样的简化或抽象,允许新材料使用。在实际建设中根据对传统风格的模仿程度,细分为传统型、简化型和抽象型三类。公建化立面:采用公共建筑外立面的住宅立面形式。四、建筑色彩概念解释 色相(H):指色彩的表相属性
106、,如红色、黄色、蓝色的区分。明度(V):指色彩的明亮程度,高明度为较亮的色彩,低明度为较暗的色彩。彩度(C):指色彩的浓淡程度,高彩读为较浓的色彩,低彩度为较淡的色彩。南靖县城市景观风貌专项规划 文本 26基调色:为建筑立面的主色调,占立面总面积不少于 70%,不包括门窗和玻璃幕墙,同一建筑立面可选择 1-2 种基调色。辅助色:为占建筑立面面积 25%以下的配色,在实际管理中,对于坡屋顶建筑,也可将屋顶颜色作为立面辅助色控制。点缀色:为建筑细部构建颜色,以及立面檐口、窗台等景观位置较为突出的构建颜色和装饰颜色,占立面总面积 5%以下。暖色系:以红、黄为基调的色系,包括标准基调色在不同明度和彩度
107、之间变化的色彩,以及以标准基调色为主的复合色。绿色和紫色根据冷暖基调色的调配比例归于暖色或冷色。冷色系:以青、蓝为基调的色系,包括标准基调色在不同明度和彩度之间变化的色彩,以及以标准基调色为主的复合色。绿色和紫色根据冷暖基调色的调配比例归于暖色或冷色。中性色:以黑、白、灰为基调的色系,包括标准基调色在不同明度之间变化的色彩,以及以标准基调色为主的复合色彩。当冷暖色彩彩度小于 2 时,也可按中性色判断。南靖县城市景观风貌专项规划 文本 27附表 1:水体分级景观控制一览表 附表 1:水体分级景观控制一览表 控制要素控制要素 水体分水体分级级 水体水体名称名称 景观定位景观定位 水水 堤岸堤岸 桥
108、桥 建筑建筑 荆江 展现城市风貌、构建山水空间格局的主要轴线,将城市生活与自然生态有机结合的综合性景观廊道。严格控制沿岸生产建设活动对水体的污染;加强防洪措施,通过引配水保证水资源利用平衡;适当组织水上交通,丰富市民生活。结合沿岸用地功能,通过各类公共开场空间的营造,将生活型岸线、功能型岸线与生态型岸线有机结合,进行综合开发。形成富有韵律的滨水界面,避免高层建筑对水体景观的遮挡,构建具有山水城市特色的景观廊道。一级控制水体 象溪 结合两岸自然环境要素,塑造生态岸线,展现山水环境特色,引导郊野公园景观风貌建设。严禁任何形式的生活生产及建设活动对水体产生污染;加强防洪及排涝能力;通过引配水保证水资
109、源利用平衡。以郊野公园及生态林地为依托构建以生态型岸线为主的景观风貌。水系沿岸严禁建设与防洪、景观和环保无关的建筑物 龙山溪 串联城市山水格局的重要轴线,以生态保护和郊野休闲为主要功能的景观廊道。严格控制沿岸生活生产及相关的建设活动对水体的污染,对已遭受污染的水体进行全面治理;加强河道的梳理及整治,保证防洪排涝能力。以郊野公园及生态林地为依托构建以生态型岸线为主的景观风貌。通过公共空间建设及建筑退让保持滨水景观延续性,构建精致活泼的滨水景观廊道,通过街道空间引导景观渗透。二级控制水体 花山溪 以生态保护和郊野休闲为主要功能的景观廊道。严格控制沿岸生活生产及相关的建设活动对水体的污染,对已遭受污
110、染的水体进行全面治理;加强河道的梳理及整治,保证防洪排涝能力。以郊野公园及生态林地为依托构建以生态型岸线为主的景观风貌。结合特定文化主题,建设与城市整体风貌相协调的桥梁通道。水系沿岸严禁建设与防洪、景观和环保无关的建筑物 附表 2:步行街区风貌景观控制一览表 附表 2:步行街区风貌景观控制一览表 步行系统控制引导 步行系统控制引导 区域 区域 中山路历史街区 中山路历史街区 中山南路商业区 中山南路商业区 兰陵路文教区 兰陵路文教区 荆江滨水景观区 荆江滨水景观区 建筑 以能够体现南靖传统元素的历史风貌建筑为主体,建议保留原有骑楼的形式。采用骑楼形式,体现地方特色;采用具有闽南文化特色的建筑外
111、立面;建筑中高层可具有一定时代特征。以小型公共设施建筑为主;建筑形式、色彩需与绿化环境景观相协调。以高层和较大尺度的建筑为主,建筑时代性较强 尺度 考虑人的观察视角,原则上两侧建筑不应高于 3 层,街道宽度不宜大于 10 米。考虑人的空间体验,原则上两侧建筑不应过高,以免对街道形成压迫;街道宽度不应大于 20 米。街道空间尺度不宜过大,以满足步行游憩的使用需求为主要目标,以小型化和趣味化为主要特色。空间尺度大小结合。绿化 保留原有古木,在不改变街道格局和景观特色的基础上,少量植入乔灌木加以美化。绿化栽植的种类和密度高于一般道路,以落叶类乔木为主,可适当采用花卉作为点缀;可利用绿化栽植分隔横向空
112、间,满足通过、休息、购物等不同的使用需要。绿化栽植的种类和密度高于一般道路,以落叶类乔木为主,可适当采用花卉作为点缀。以落叶类植物为主,着重于营造绿化小环境,多用花卉作为点缀;可利用绿化栽植分隔横向空间,满足通过、休息、游览等不同的使用需要。铺装 以青石板等具有传统特色的地面铺装为主。以硬质铺装为主,同时通过地砖的拼贴,形成图案化的纹饰,丰富街道景观的空间效果。以软质铺装为主,同时可采用青石板路与木质栈道。以硬质铺装为主,同时通过地砖的拼贴,形成图案化的纹饰,并起到区分空间功能的作用。街道家具 通过古色古香的家具形式体现闽南文化特色。多设座椅等休息设施;设置富有趣味的景观小品。多设座椅等休息设
113、施。设置富有趣味的景观小品。既设置大尺度的街道家具以满足景观的需求,又设置人性尺度街道家具(尤其是座椅等休息设施)。南靖县城市景观风貌专项规划 文本 28附表 3:景观风貌特别控制区一览表 附表 3:景观风貌特别控制区一览表 序号 序号 名称 名称 位置 位置 面积(hm面积(hm2 2)类型 类型 1 城南中心区 安美路以南,紫荆东路以北,杉行路以东,荆江南路以西的范围 23.35 城市中心节点区 2 荆江文化生态长廊 荆江沿岸范围 372.65 市民活动节点区 3 空谷幽兰旅游区 象溪西环路西侧段沿岸范围 329.71 市民活动节点区 4 城西公园片区 和贵路以南,溪雅路以北,荆江路以东,规划路以西的范围 33.53 市民活动节点区 5 高铁片区 龙山溪西南,东大路以北,高铁线以东的范围 91.79 交通枢纽节点区 6 东大路入口区 东大路与东环路交叉口范围 45.34 交通枢纽节点区 7 中山路历史街区 人民路以南,安美路以北,中山南路以东,杉行路以西的范围 18.20 历史文化遗存风貌区 8 紫荆山生态公园片区 紫荆山北侧区域 436.70 自然生态保护风貌区 9 石鸡仔尾山郊野公园片区 石鸡仔尾山区域 223.55 自然生态保护风貌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