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设工程勘察合同xx塔北路市政道路工程地质勘察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其他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期共同遵守。第一条 工程名称工程地点:xx重点镇工程规模:xxxx塔北路北起xx新街,xx,全长1288.929米,道路规划红线宽30米。主要工程量为010m进尺250m,1020m进尺34m,02m探井10个,25m探井15个;工程困难类别为II类。第二条 合同金额本工程实行总价包干,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措施费、管理费、规费等全部费用。第三条 工程工期总工期为7个工作日(具体的开工时间详见发包人开工通知)。第四条 付款方式本工程无预付款。发包人待8份勘察报告提交后
2、一次付清结算款。同时,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提供等额税务发票。第五条 发包人的义务1、发包人应向承包人提供必要的资料。2、按本合同付款方式如期如数付给承包人勘察费。3、维护承包人的勘察成果和设计文件,不得擅自修改或转让给第三方重复使用。第六条 承包人的义务1、承包人应在规定日期内提交有关勘察成果,并承担相应责任。提交勘察成果的范围、进度和质量、文件份数应满足委托人要求。2、对于大中型项目和复杂的民用工程应派驻现场设计代表,并参加隐蔽工程验收。3、勘察成果资料,需经相关部门审核后方为有效。4、按照合同要求,享有勘察工作报酬。第七条 违约责任1、因勘察质量低劣引起工程返工,或未按期提交勘察设计文件拖延工
3、期造成损失,由承包人继续完善勘察设计任务,并视造成的损失浪费大小减收或免收勘察设计费。 2、因勘察错误而造成工程重大质量事故,承包人除免收受损失部分的勘察设计费外,还应付给发包人与直接受损失部分的勘察设计费相等的赔偿金。3、承包人不按合同规定的期限提交勘察成果文件,每拖延一天,应向发包人交纳按勘察设计费千分之三的违约金。4、由于变更计划、提供的资料不准确、未按期提供勘察设计必需的资料或工作条件而造成勘察设计工作的返工、窝工或修改设计,发包人应按承包人实际消耗的工作量增付费用。 第八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履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由双方积极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均可向本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九条 附则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达成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时生效。3、本合同一式捌份,发包人执肆份,承包人执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4、合同签订地点:xx5、合同签订时间:2014年8月14日第十条 本合同未言明事项,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规定执行。本合同附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发包人:(盖章) 承包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授权代表:(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