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设工程设计合同(二)(专业建设工程设计合同)工程名称:xx城市排水(雨水)防涝综合规划工程地点: xx省xxxx xx城市排水(雨水)防涝综合规划设计合同发包人: xx省xxxx管理委员会 设计人: xx市政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xx城市排水(雨水)防涝综合规划,工程地点为 xxxx,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执行。第一条 本合同签订依据1.1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1.2 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1.3 建设工程批准文件。第二条 设计依据2.1 发包人给设计人的委托书或设计中标文件2.2 发包
2、人提交的基础资料2.3 设计人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是:1、设计应符合xx分区规划(2010-2020年)要求。2、设计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建设部城市排水(雨水)防涝综合规划编制大纲、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城市排水工程规划规范、道路及其它相关专业的现行技术规范以及要求。3、设计应考虑到委托方的要求。第三条 合同文件的优先次序构成本合同的文件可视为是能互相说明的,如果合同文件存在歧义或不一致,则根据如下优先次序来判断:3.1 合同书3.2 发包人要求及委托书第四条 本合同项目的名称、规模、阶段及设计内容(根据行业特点填写)项目名称:xx城市排水(雨水)防涝综合规划 设计阶段:规划设计 设计内
3、容:制定城市排水防涝设施建设规划,明确排水出路与分区,科学布局排水管网,确定排水管网雨污分流、管道和泵站等排水设施的改造与建设、雨水滞渗调蓄设施。 第五条 发包人向设计人提交的有关资料、文件及时间。合同签订10日内,发包人向设计人提交泾河新各规划相关资料。第六条 设计人向发包人交付的设计文件、份数、地点及时间向发包人提供规划文本、图纸各六套及电子版两份刻录光盘,并根据发包人要求合同签订后40天内提交。超过份数,发包人另付加晒费。第七条 费用本工程设计费以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颁布实施的城市规划设计收费标准中的相应规定为基础计算。经双方友好协商,防涝规划设计费为:35万元。(大写:叁拾伍万元整 )第
4、八条 支付方式1.合同生效后七个工作日内付30%,即2.专项规划编制完成上报之前支付总额的40%,3.通过评审,提交规划设计最终成果后七个工作日内支付总额的30%,即万元(大写:元整)。4.发包人付款前,设计人应向发包人提供等额税务发票,否则,发包人有权拒付设计费。第九条 双方责任9.1 发包人责任9.1.1 发包人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设计人提交基础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设计人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设计。发包人提交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内,设计人按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交付设计文件时间顺延;发包人交付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5
5、天以上时,设计人有权重新确定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9.1.2 发包人变更委托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所提供资料作较大修改,以致造成设计人设计返工时,双方除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发包人应按设计人所耗工作量向设计人支付返工费。9.1.3 在合同履行期间,发包人要求终 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未开始设计工作的,不退还发包人已付的设计费;已开始设计工作的,发包人应根据设计人已完成的实际工作量计算设计费,不足一半时,按设计费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设计费的全部支付。9.1.4 发包人应按本合同规定的金额和日期向设计人支付设计费。每逾期支付一天,应支付千分之
6、二的逾期违约金,且设计人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顺延。发包人的上级或设计审批部门对设计文件审批或本合同项目停缓建,发包人均应支付应付的设计费。9.1.5 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比合同规定时间提前交付设计文件时,须征得设计人同意,不得严重背离合理设计周期,且发包人应支付赶工费。9.2 设计人责任9.2.1 设计人应按国家规定的和合同约定的技术规范、标准进行设计,按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内容、时间及份数向发包人交付设计文件(出现9.1.1、9.1.2规定有关交付设计文件顺延的情况除外)。并对提交的设计文件的质量负责。9.2.2 设计合理使用年限为 20 年。9.2.3 设计人对设计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
7、充。由于设计人设计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设计人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损失部分的设计费,并根据损失程度向发包人支付赔偿金,赔偿金数额由双方商定为实际损失的10%。9.2.4 由于设计人原因,延误了设计文件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项目设计费的千分之二。延误超过30天,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设计人按合同金额的30%支付违约金。9.2.5 设计人交付设计文件后,按规定参加有关上级的设计评审,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不超出原定审查范围的内容做必要调整补充。9.2.6 在合同履行期间,设计人员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应返还发包人已支付的设计费,并按合同金额的30%支付违约金。第十条 保密双方均
8、应保护对方的知识产权,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对对方的资料及文件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项目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泄密方承担一切由此引起的后果并承担赔偿责任。第十一条 争议的解决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二)种方式解决:(一) 提交合同签订地仲裁委员会仲裁;(二) 依法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第十二条 合同生效及其他12.1 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本合同内容以外的工作服务,另行签订协议并支付费用。12.2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12.3 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即生效,一式六份,发包人四份,设计人二份。12.4双方认可的来往传真、电报、会议纪要等,均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2.5 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12.6 合同签订地:xx管委会(以下无正文)发包人名称: 设计人名称:(盖章) (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经办人:(签字) 经办人:(签字)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