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龙谷华庭二期安置点项目噪声环境影响评价专篇1.总 论1.1 项目由来根据最新的合肥市“城市空间发展战略构想”,城市空间结构将形成“1331”城市空间发展战略为统揽,以老城区改造升级为主线,以滨湖新区开发建设为关键,以“四大组团”全面拓展为动力,开发开放,整体推进,早日把合肥建设成为一个辐射全省、崛起中部、承东启西,促进我国东中西部互动协调发展的重要的区域性中心城市。龙谷华庭二期安置点项目位于瑶海区新安江路以南、龙岗路以东、姑溪路以北(具体位置见附图1 拟建项目地理位置图),项目于2015年10月22日经合肥市瑶海区发展改革和统计局以瑶发改统2015126号文立项。项目总投资50000万元。根据
2、瑶海区的统一安排,本项目由合肥市瑶海区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负责建设。项目总占地面积m2(合亩),总建筑面积105030m2(其中:地上建筑面积78880m2,地下建筑面积26150m2)。主要建设8栋21-27F高层住宅楼,并配套建设包括商业,小区公共服务设施,配电房、停车位(库)、燃气调压站等。安置总户数为726户。项目建成后,将为安置居民提供一个环境优美、生活方便、空间丰富、交通便利、经济实惠的现代化居住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规定和要求,本项目需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受合肥市瑶海区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的委托,我公司承担了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
3、价工作。我公司在对项目选址地块及评价区域环境情况进行现场踏勘的基础上,从工程角度和环境角度进行了分析,并对工程中的污染等问题提出了相应的防治对策和管理措施,在此基础上,编制了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附加本噪声环境影响专项分析。1.2 编制依据 法律、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2014年4月24日修订;(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02年10月28日;(3)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1996年10月29日;(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国家环境保护部,2015年6月1日修订;(5)关于加强城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4、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环境保护部办公厅文件,环办【2008】70号,2008年9月20日;(6)安徽省环境保护条例,安徽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10年8月;(7)合肥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合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08年12月20日;(8)合肥市人民政府142号令:合肥市服务业环境保护管理办法,2009年3月。 相关规划(1) 合肥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 (2) 合肥市环境噪声质量功能区划,2012年8月; 技术规范(1)国家环境保护部,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HJ2.1-2011),2011年9月;(2)国家环境保护部,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
5、2.42009),2009年12月;(3)地面交通噪声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环发20107号。1.3 评价总体思路1、按照国家及地方有关环保法规的要求,本次评价遵循“达标排放、满足声功能区划要求”的原则进行。2、从声环境保护的角度出发,对本项目的平面布局及公建设施位置合理性进行分析。3、从声环境保护的角度出发,对本项目的外环境进行识别,分析项目区声功能区及室内声环境的达标可行性,并采取相应的声环境保护措施。1.4 声环境评价等级根据合肥市环境噪声质量功能区划,建设项目所处的声环境功能区为GB3096-2008规定的2类区,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导则(HJ2.4-2009)中评价等级划分依据,本次
6、噪声评价等级定为二级评价。1.5 声环境影响评价范围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导则(HJ2.4-2009)中评价范围确定的原则:本次评价确定声环境影响评价范围为:项目区厂界及周边200m范围的敏感目标。1.6 声环境保护目标本项目位于瑶海区新安江路以南、龙岗路以东、姑溪路以北,根据现场勘查,评价范围内的主要环境保护目标的位置和功能要求见表1-6-1。具体见附图2。表1-6-1 评价范围内的环境保护目标一览表环境要素环境保护对象名称方位距离(m)规模(人)保护目标声环境龙岗实验小学E30教学区,约300师生GB3096-20082类文一名门办公楼W30约500人店岗2期住宅N140居住区,约22
7、50户本项目为房地产开发项目,故本项目自身的住宅楼居民也作为本项目的环境保护目标1.7 项目周边环境概况本项目地块东侧为马岗实验小学,南侧隔规划的姑溪路为空地,西侧隔文一名门办公楼为龙岗路,北侧隔新安江路为店岗2期。(具体详见附图2拟建项目四周概况图)。 1.8 评价标准(1)声质量标准区域环境噪声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2类标准,新安江路、龙岗路沿线首排建筑执行4a类区标准要求;其标准执行值可见表1.8-1。表1.8-1 声环境质量标准 单位:dB(A)标准类别标准限值标准适用范围昼间夜间2类6050其他区域4a类7055新安江路、龙岗路沿线首排建筑项目区室内声环境参
8、照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表1.8-2 室内声环境质量执行标准 单位:dB(A)(2)噪声排放标准营运期公建设施场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商业区社会生活噪声执行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中2类标准。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规定。表1.8-3 营运期边界噪声排放标准 单位:dB(A)类别昼间夜间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6050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6050施工期场界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
9、011)标准,见表1.8-3。4 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 LeqdB(A)昼间夜间70552.1 噪声源分析施工期噪声源本项目属于房地产开发项目,施工期施工设备利用各建筑公司已有的机械设备,结合本项目的实际情况择优选用。本工程选用的主要施工设备见表2.1-1。表2.1-1 主要施工设备表阶段设备名称土石方推土机、挖掘机、装载机、压路机、静力打桩机、风镐结构混凝土振捣器、云石机、角磨机、木工电锯、塔吊、商砼搅拌车装修吊车、升降机建设期噪声主要来自施工机械噪声、施工作业噪声和运输车辆噪声。施工机械噪声由施工机械所造成,如挖土机械、混泥土搅拌机、升降机等,多为点声源;施工作业噪声主要指一些零星的敲打声
10、、装卸建材的撞击声、施工人员的吆喝声、拆装模板的撞击声等,多为瞬间噪声;运输车辆的噪声属于交通噪声。在这些施工噪声中对声环境影响最大的是施工机械噪声。参照环境噪声与振动控制工程技术导则(HJ2034-2013),施工期主要施工机械设备的噪声源强见表2.1-2,当多台机械设备同时作业时,产生噪声叠加,根据类比调查,叠加后的噪声增加3-8dB(A),一般不会超过10dB(A)。表2.1-2 施工期施工设备噪声源不同距离处声压级 单位:dB(A)声 源距声源10m声源强度液压挖掘机86电动挖掘机83轮式装载机91推土机85移动式发电机98重型运输车86振动夯锤94打桩机105混凝土输送泵90混凝土振
11、捣器84商砼搅拌车84木工电锯95电锤99风镐87云石机、角磨机90空压机88物料运输车辆类型及其声级值见下表:表2.1-3 交通运输车辆噪声施工阶段运输内容车辆类型声源强度dB(A)主体工程钢筋、商品混凝土混凝土罐车、载重车8085装饰工程各种装修材料及必备设备轻型载重卡车75802.1.2运营期噪声源(1)项目区公建设备源强表2.1-3 公建设施位置一览表公建设施名称位置地上配电房位于3#住宅楼西侧绿化带内室内配电房位于综合楼内1F西侧地下水泵房位于综合楼内1F西侧燃气调压站位于地块西北角绿化带内地下车库排风口位置尚未具体确定主要噪声源及噪声声压级见表2.1-4。表2.1-4 项目主要噪声
12、源强分析污染源设备名称噪声声压级dB(A)配电房变电设备70-75水泵房水泵75-80燃气调压站燃气调压设备70-75(2)外环境噪声源项目位于合肥市瑶海区,位于合肥市中心城区的城市建成区内,根据现场勘查,本项目周边200m范围内无高污染工业企业及开发区,主要的外环境噪声源为城市道路。根据现场勘查,项目地块周边现状道路为新安江路和龙岗路,规划道路有姑溪路。其中姑溪路(红线宽18m)为城市支路,新安江路和龙岗路(红线宽60m)为城市主干道。根据类比,城市支路的交通噪声一般影响较小;本次评价主要对新安江路和龙岗路的交通噪声影响进行分析。表2.1-5 周边市政道路调查统计清单序号污染源名称方位红线宽
13、度规模备注1姑溪路S18城市支路规划道路2龙岗路W60城市主干道现状道路3凤阳东路N60城市主干道现状道路3.声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3.1 施工期声环境影响1、 施工噪声源强在施工过程中,由于各种施工机械设备的运转和各类车辆的运行,不可避免地将产生噪声污染。施工中使用的各种施工机械、运输车辆等都是噪声的产生源。根据有关资料主要施工机械的噪声状况列于表3.1-1。表3.1-1 施工期施工设备噪声源不同距离处声压级 单位:dB(A)声 源距声源10m声源强度液压挖掘机86电动挖掘机83轮式装载机91推土机85移动式发电机98重型运输车86振动夯锤94打桩机105混凝土输送泵90混凝土振捣器84商砼搅
14、拌车84木工电锯95电锤99风镐87云石机、角磨机90空压机88 2、施工噪声环境影响评价(1)施工机械噪声环境影响预测与分析当声源的大小与测试距离相比小得多时,可将此声源视为点声源,其距离衰减公式为:LP=Lp0-20lg r/r0 R (r r0)式中:LP:受声点所接受的声压级,dB(A); Lp0:距声源1m处的声级,dB(A);r:声源至受声点的距离,m;r0:参考位置的距离,取1m;R:隔声量,此处取0;:大气对声波的吸收系数,dB(A)/m,平均值为0.008dB(A)/m;用以上公式计算各噪声源随距离衰减后的噪声值,表3.1-2列出了施工机械对不同距离各施工阶段的噪声影响结果。
15、表3.1-2 不同距离处各阶段影响值 dB(A)施工阶段机械设备源强噪声预测值10m15m60m100m200m300m土石方铲土机等94-10074-8071-7658-6454-6048-5445-50打桩打桩机等75-8555-6551-6139-4935-4529-3925-35结构电锯、振捣棒等80-10260-8256-7844-6640-6234-5630-52装修电锤等78-9058-7054-6642-5438-5032-4428-40由上表预测结果可知,土石方阶段噪声较大的施工机械有挖土机、铲土机、打桩阶段使用较多的打桩机噪声较大,结构阶段使用较多的振捣棒等噪声也较大,施工
16、噪声的影响范围约在200m左右。建筑施工时施工机械对场界的噪声影响结果。 表3.1-3 不同施工期施工场界噪声影响计算结果 项目最近距离*(m)噪声影响值,dB(A)土石方打桩结构装修北场界1074-8055-6560-8258-70西场界1074-8055-6560-8258-70东场界1570-7651-6156-7854-66南场界1074-8055-6560-8258-70标准值昼间70夜间55*:即施工活动距地块边界的距离,本评价以拟建建筑距离场界的距离为准。从表预测结果可见,打桩阶段对各场界的影响值均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相应施工阶段昼间噪声限
17、值要求;土石方、结构阶段和装修阶段各场界噪声均超过了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产生这一结果的主要原因是拟建建筑距离各场界距离较近。通过噪声衰减公式计算可知,施工期结构阶段噪声在距离45m处的影响值69dB(A),超过了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限值。 分析结果可知,施工噪声将会对项目环境保护目标产生影响。因此项目施工期应采取相应的噪声控制措施,以尽量减轻施工噪声对环境保护目标及周围环境的影响。(2)运输车辆噪声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由工程分析可知,本项目施工期运输车辆噪声在7590 dB(A)之间。为了减少运输车辆噪声对环境保护目标的影响,建议施
18、工期间合理设置运输车辆进出工地的出入口,远离环境保护目标处。当不可避免时,夜间运输车辆出入工地时严禁鸣笛。由于运输车辆流动性较强,较难定量分析,并且随着施工期的结束,运输车辆对周围环境的噪声影响也会结束。因此施工期运输车辆噪声不会对项目所在地周围声环境产生明显不利影响。(3)对敏感点及区域环境的影响分析噪声从声源传播到受声点,受传播距离,空气吸收,阻挡物的反射与屏障等因素的影响而产生衰减。用A 声级进行预测时,其预测模式如下:LA(r)LA(r0)(AderAbarAatamAexc)式中,LA(r)距声源r 处的A 声级;LA(r0)参考位置r0 处的A 声级;Ader声波几何发散所引起的A
19、 声级衰减量,即距离所引起的衰减,无指向性点声源几何发散衰减的基本公式为:Ader20lg(r/r0);Abar遮挡物所引起的A 声级衰减量,遮挡物通常包括建筑物墙壁的阻挡、建筑物声屏障效应以及植物的吸收屏障效应等,对于产生阻挡的植物而言,只有通过密集的植物丛时,才会对噪声产生阻挡衰减作用;Aatam空气吸收所引起的A 声级衰减量,其计算公式为:Ar/100,其中是每100 m空气的吸声系数,其值与温度、湿度以及噪声的频率有关,一般来讲,对高频部分的空气吸声系数很大,而对中低频部分则很小,r是预测点到参考位置点的距离,当r51dB,经隔声后设备房内的公建设备预计不会对居民和周围声环境产生明显不
20、利影响。对于变电设备同样采取采用消声减振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安装消声装置,设备与基础之间必须安装弹簧减振器并垫以橡胶等,消除设备与基础之间的刚性连接,同时变电设备设置单独配电房进行隔声处理,隔声量约2025 dB(A)。经分析,设备噪声排放能够满足要求,确保对周边环境不产生影响。2)地下车库排风口噪声影响:根据机动车停车库(场)环境保护设计规程要求,排风口与最近居民点应相距10米,排风风速使人体产生的不适感觉影响完全可以消除。本项目排风口都设在集中绿化带内,与周边居民住宅楼相距10m以上,同时排风口安装消声器以及消声百叶窗,车库排风口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3)电梯噪声:每栋高层住宅楼顶均装
21、有电梯机房。电梯电机噪声源强为6070dB(A)。根据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50118-2010),电梯不得紧邻卧室布置,受条件限制需要紧邻起居室(厅)布置时,应采取有效的隔声和减振措施。建设方应选用新型低噪声电梯电机,并为电机配备减振座、避振喉,隔声量不低于35 dB(A)。故在电梯正常运行的情况下,电梯电机产生的噪声不会对附近楼层和周围声环境产生明显影响。(2)社会生活噪声控制措施社会活动噪声主要包括小区内社会活动噪声,通过物业部门加强管理,预计这部分噪声对外环境影响也较小。(6)内部交通噪声进出的汽车以轿车、面包车和摩托车等小型车辆为主,基本没有大、中型车辆。小型车在没有鸣喇叭的情况
22、下,噪声值为65dB,且机动车在住宅区内行驶主要集中在上下班时间,夜间在片区内行驶的机动车较少,因此对居民的生活影响较小;若机动车在行驶时鸣按喇叭,则噪声值可高达7580dB,尤其是在夜间,这将影响住户的休息。建议物业管理部门应加强对进入片区的车辆管理,要求进入片区的禁鸣喇叭,设立明显的禁鸣牌。同时项目区出入口设置减速垫,以控制进出车辆的时速。综上,本项目对各噪声源均采取了合理的噪声防治措施,经过分析,各噪声源排放能够满足规定的环境标准要求,不会改变建设项目所在区域声环境功能要求,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防治外环境交通噪声对本小区影响所采取的措施为了保证本项目有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本环评建议采取以
23、下治理措施:(1)优化小区建筑内部户型设计;临城市主要道路(新安江路和龙岗路)侧尽可能不设计卧室,可将厨房、卫生间、客厅设计在户型靠近交通干线(新安江路和龙岗路)一侧;建筑窗户全部采用双层玻璃窗进行隔声处理。(2)提高住宅门窗的隔声性能,采用窗户增加橡胶条、窗缝注密封胶,且采取符合国家“三性”(气密性、水密性、隔声性)标准的玻璃;门窗进行嵌缝,嵌缝后平均隔声量可提高5 dB(A)。(3)对建设项目临路一侧应重点进行绿化,可种植高大密叶型长绿树种,成片林可以较大幅度地减轻区外道路交通噪声的影响,并于各功能区之间做好绿化隔离带,以减轻交通噪声和各功能区相互间的的影响。5.声环境影响评价结论龙谷华庭二期安置点项目位于瑶海区新安江路以南、龙岗路以东、姑溪路以北,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选址合理;项目区公建设施布局合理,在认真落实本专篇提出的各项声环境污染治理措施的前提下,拟建项目场界及周边声环境敏感目标处能够做到噪声达标排放,经预测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项目地块外环境交通噪声在采取相应的交通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后,经预测可实现室内声环境达标,外环境对本项目自身影响也较小。因此,从声环境影响角度分析,本项目建设是可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