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XX路路面零星维修改造工程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计价) 招 标 人:XX招标代理单位:南通XX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二一七年十二月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及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项号条款号内 容说 明 与 要 求11.1工程名称XX路路面零星维修改造工程21.1建设地点XX路31.1建设规模总投资约5万元 41.1承包方式包工包料51.1质量标准合格 61.1工期要求计划开工时间:2017年 12月(具体以发包人签发的书面开工通知为准)计划竣工时间:2018年 1月 施工总工期 15日历天71.4资金来源自筹82.1招标范围XX路路面零星维修改造工程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有内容9
2、16工程报价方式按工程量清单计价固定综合单价报价1012投标有效期 45 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1114投标担保金额人民币 1000 元(递交方式:现金)126.2提交疑问材料时间及方式如有疑问需要招标人澄清应在 2017年 12月 21日 17时前以电子文件形式(不具单位名称、不加盖单位公章)发送至指定邮箱 XX 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予以解答,并在公告发布网站公布。1313.1踏勘现场 答疑时间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 答疑时间:2017 年 12月21日 17时前1418.2招标控制价编制依据招标控制价编制执行:(1)本工程施工图及其工程量清单;(2)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
3、00-2013);(3)江苏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2014年版;(4)江苏省安装工程计价定额2014年版;(5)江苏省房屋修缮工程计价表(2009年版);(6)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2014年版;(7)“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实施营改增后江苏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调整的通知”苏建价(2016)154号文,征税方式采用一般计税法;(8)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发布建设工程人工工资指导价的通知(苏建函价2017721号);(9)材料价格执行南通建设工程造价信息2017年第12期指导价中的含税材料价除税。(10)招标答疑、补充通知或澄清文件。1518.3公布的招标控制价文件组成费用汇总表、清单
4、与计价表、材料价格表1618.4招标控制价招标控制价为人民币:51936.54元。1720.1投标文件份数正本 壹 份,副本 贰 份。1821投标文件提交地点及截止时间收件人:南通XX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截止时间:2017年12月 26日14时30分提交地点:XXXX1924开 标开标时间:2017年12月26日14时30分开标地点:XXXX2135履约担保金额投标人提供的履约担保金额为合同价的10%,其中投标人提供的履约担保金额为合同价的10%,其中工期保证金3%,质量保证金4%,安全文明施工保证金为3%中标通知书发出后4日内按招标文件规定数额向招标人递交全额履约保证金。若第一中标候选
5、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4日内未按时交纳履约保证金的,则视为自动放弃本次工程的中标资格,并没收全部投标保证金,中标人由第二中标候选人替补,以此类推。22招标单位单位名称:XX23招标代理单位单位名称:南通XX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 址:XX联 系 人:XX传真号码:XX2二、投标须知(一)总 则1.工程概况1.1本招标工程项目说明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1项第7项。1.2招标范围:见本须知前附表第8项。1.3现场条件: (1)施工现场拆迁及平整情况:具备施工条件。(2)施工用水、电:施工用水、用电已接至施工场地,场内临时供水供电及施工中所用的水、电费用由承包人自行承担。(3)场内外道路:场内、外道路
6、已通。施工便道由投标人自行考虑,并列入投标报价,工程结算时不作调整。(4)其他:投标人应认真对现场环境进行踏勘,对施工现场情况和影响施工的因素以及困难条件进行周密的勘察和研究,作出自己的判断结论和估价。中标后和签订合同时及施工过程中,投标人均不得以不了解现场情况为由,提出任何形式增加工程造价的要求,施工时因场地问题引起的成本费用增加,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结算时不予调整。中标人应独立、有效地做好该工程周边的有关群众工作,并充分考虑工程实施范围内外的单位、个人和其他可能出现阻挠施工的情况,若发生的机械台班停置费、二次机械进退场费、人员窝工、处理周边群众纠纷等费用和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考虑,并列入投标
7、报价,工程结算时不作调整,并无条件接受总承包单位、监理单位的协调、管理,做好与其他专业分包单位的配套、成品保护、防盗等工作。投标人务必自行认真踏勘现场条件,如若对现场施工条件有疑问,请在2017年6月21日17时前提出,否则视同认可。一旦中标不得对现场条件提出额外要求,且不得要求增加费用。1.4承包方式说明:工程发包范围内的包工、包料(发包人供应或发包人另行发包的除外)、包质量、包工其、包安全、包文明、包成品养护、包风险等。1.5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及相关规定,上述工程已符合招标条件,现采用 公开招标、资格后审 招标方式,择优选定施工单位。2.投标人资格要
8、求2.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企业资质条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 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2)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资格: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或贰级以上注册建造师,并具备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 (3)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方式的投标。未尽之处具体详见“评标办法”中的“资格审查标准汇总表”。提供的资格审查材料及审查标准,前后矛盾的以资格审查标准汇总表为准。3.投标费用3.1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提交200元(现金)招标文件相关费用,无论是否中标,该费用不予退还。3.2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以及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
9、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4、踏勘现场4.1 经招标人允许,投标人可为踏勘目的进入招标人的项目现场,但投标人不得因此使招标人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投标人应承担踏勘现场的责任和风险。 4.2 投标人自行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便投标人获取有关编制投标 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的现场资料。投标人承担踏勘现场发生的一切费用。 4.3 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数据和资料,是招标人现有的能被投标人 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作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 4.4 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标书制作过程中的数据变化因素,检查确认标书内容的正确完整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二)招标文件
10、5.招标文件的组成5.1.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第一章:投标须知第二章:评标办法第三章:合同条款第四章:工程建设标准第五章:图纸、技术资料及附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七章: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第八章:工程量清单5.2根据本章第6、7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通过公告发布网站随时查阅有关该工程招标文件的澄清、招标文件的修改(招标答疑、补遗文件)、招标控制价公示等内容。投标人查阅如有遗漏,其风险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6、招标文件的澄清6.1投标人从公告发布网站下载招标文件后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
11、以便补齐。投标人应对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进行认真细致的复核。这种复核包括对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的子目编码、子目名称、子目特征描述、计量单位、工程量的准确性以及可能存在的任何书写、打印错误进行检查和复核,特别是对“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中每个工作子目的工程量进行重新计算和校核。如果投标人经过检查和复核以后认为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存在差异,则投标人应将此类差异的详细情况连同按投标人须知规定提交的要求招标人澄清的其他问题一起提交给招标人,招标人将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颁发工程量清单的补充和(或)修改文件。6.2招标人不组织集中答疑,投标人如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标底、招
12、标控制价等文件存在前后矛盾,部分条款说明不清、存在歧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存在限制性条款等有疑问的应在 2017 年 12月 21日 17 时前向招标人提出澄清要求,以电子文件形式发送至指定邮箱: (不具单位名称,不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在收到疑问材料后2日内予以解答,并于 2017年 12月22日 17 时前将解答内容(若有)以电子文档上传至本工程公告发布网站。在开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未以书面、电子文件形式提出疑问(质疑)的,视为投标人接受招标公告、招标文件所注全部条款。开标后投标人再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等提出质疑或投诉的,招标人有理由不予受理,由此引起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6.3招标文件
13、的澄清答疑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在本工程公告发布网站向所有投标人公示,但招标人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招标人在检查投标人提交的工程量差异问题后认为没有必要对工程量清单进行补充和(或)修改,或者招标人根据投标人所提问题对工程量清单进行了补充和(或)修改,但投标人认为工程量清单中的工程量依然存在差异,则此类差异不再提交招标人答疑和修正,而是直接按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包括招标人已作的补充和(或)修改)进行投标报价。投标人对招标人提供的招标文件所做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招标人概不负责。投标人由于对招标文件的任何推论和误解均由投标人自负。在投标截止时间2天前,招标人可以修改招标文件,并
14、以电子文档形式在本工程公告发布网站公布。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2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7、招标文件的修改7.1招标文件发布后,在投标截止期前,确需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的,招标人以招标文件澄清、答疑方式,经本工程公告发布网站向所有投标人公示。7.2招标人在投标截止期前对招标文件的所作澄清、答疑、修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招标人、投标人均具有约束力。如果修改招标文件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7天,为保证投标人合理时间编制投标文件,招标人应合理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7.3本工程采用电子答疑,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所作澄清、答疑、修改均以本工程公告发布网站公布的内容为准。招标文件
15、的答疑内容前后期相互矛盾时,以公示时间在后的文件为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随时查看本工程公告发布网站有关该工程招标文件的答疑内容。投标人因自身原因未能及时掌握上述网上公示信息,由此造成投标损失自负。 (三)投标文件8.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所有内容,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或者作为废标处理。9. 投标文件应包括资格审查资料原件包、资格审查资料包、商务标三部分组成,具体包含内容如下:9.1资格审查资料原件包包括以下内容:(1)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 (4)拟派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资格证书原件
16、;(5)拟派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原件;(6)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企业正式人员证明材料(投标企业必须提供:投标企业与项目负责人双方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书、投标企业所在地社保机构出具的由企业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的2017年5月至2017年10月连续6个月的养老保险缴费清单);(7)近三年(自本公告之日起前推)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申请人须提供检察机关出具企业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或江苏企业登录“江苏省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网”下载打印查询结果告知函。(告知函出具日期须为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以后日期,否则无效);未尽之处具体详见第二章“评标办法”中的“
17、资格审查标准汇总表”。提供的资格审查材料及审查标准,前后矛盾的以资格审查标准汇总表为准。以上原件密封在一个封袋中(以便在开标时核查),并在封袋上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9.2 资格审查资料包包括内容:(1)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4)拟派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资格证书复印件;(5)拟派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复印件;(6)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企业正式人员证明材料(投标企业必须提供:投标企业与项目负责人双方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书、投标企业所在地社保机构出具的由企业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的2
18、017年5月至2017年10月连续6个月的养老保险缴费清单)复印件;(7)近三年(自本公告之日起前推)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申请人须提供检察机关出具企业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或江苏企业登录“江苏省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网”下载打印查询结果告知函。(告知函出具日期须为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以后日期,否则无效); (8)诚信承诺书;(9)资格审查文件表格(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七章)具体要求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二章中附件资格审查标准汇总表。提供的资格审查材料及审查标准,前后矛盾的以资格审查标准汇总表为准。9.2.2 商务标(1)投标函;(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3)授权
19、委托书(如有授权);(4)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投标总价、总说明、建设项目投标报价汇总表、单项工程投标报价汇总表、单位工程投标报价汇总表、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综合单价分析表、总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汇总表、暂列金额明细表、材料(工程设备)暂估单价及调整表、专业工程暂估价及结算价表、计日工表、总承包服务费计价表、规费、税金项目清单与计价表等;(5)主材、特材和其他需发包人供应的材料用量;发包人供应材料一览表、承包人供应主要材料一览表;(6)计划投入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表、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10.招标文件提供的文件格式(第六章)投标人必须使用。但表式可以按同样
20、格式进行扩展。11.投标文件正本须用不能擦去的墨水书写或打印,投标文件副本可以复印,其正、副本都应装订成册,并在封面上正确标明“正本”、“副本”字样。资格审查资料原件包、资格审查资料包、商务标分开装袋密封。全套投标文件应无修改和行间插字。如有修改,须在修改处加盖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代理人的印鉴。12.投标有效期 投标文件自投标截止时间起至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有效。13.投标保证金13.1本工程投标保证金金额见投标须知前附表,递交形式:现金。 14.投标保证金退还14.1 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其定标后予以退还。14.2 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施工合同生效后一周内予以退还。14.3 投标
21、人出现下列情况,其投标保证金一律不予退还。14.3.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14.3.2投标人存在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中串通投标和弄虚作假行为认定处理办法(试行)(苏建规字20142号)第四条、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规定的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等行为的;14.3.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经清标软件分析,出现了评标委员会认为不应当雷同的情况(相同错误)的,且被评委认定为串标的。14.4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除不可抗力情况外,中标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必须取消其中标资格,并不予退还其投标保证金:14.4.1放弃中标项目的;14.4.2拒不按照招标文
22、件的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14.4.3除不可抗力情况外不执行本招标文件第一章第34条款、35条款的;14.4.4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更改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四)招标控制价及投标报价15.招标控制价15.1本工程全部使用国有资金,实行工程量清单招标,招标人委托编制招标控制价。投标人的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的,招标人将作废标处理。15.2招标控制价编制依据(前附表)本工程施工图及其工程量清单。15.2.2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GB50500-2013)、江苏省建设工程清单计价项目指引江苏省建设厅、江苏省市政工程计价定额2014年版、江苏省建筑与装
23、饰工程计价定额2014年版、江苏省房屋修缮工程计价表(2009版)、江苏省安装工程计价定额2014年版、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2014年版及“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实施营改增后江苏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调整的通知”苏建价(2016)154号文(征税方式采用一般计税法)等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计价办法;企业定额,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计价定额。15.2.3人工工资执行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发布建设工程人工工资指导价的通知(苏建函价2017721号)。材料价格按南通建设工程造价信息2017年第12期指导价及同期市场价,该价格已考虑营改增的调整内容,材料按指导价中含税价格除税
24、,征税方法采用一般计税法;15.2.4本工程不可竞争费用项目及其费率见下表(按苏建(2016)154号文,征税方式采用一般计税法):序号费用类别费用名称计费基数市政1规费工程排污费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除税工程设备费-2社会保障费2.0%3住房公积金0.34%4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基本费分部分项工程费+单价措施项目费-除税工程设备费1.5%市级标化增加费-5税 金税 金除税工程造价11%注: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率为暂定、最终以南通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处核定为准,否则在总价中扣除。15.2.5临时设施费:按A*1.15%(以下计算基础A=分部分项工程费+单价措施项目费-除税工程设
25、备费)15.2.6招标控制价按关于建筑业实施营改增后江苏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调整的通知苏建价(2016)154号文件要求,采用一般计税方法的建设工程费用组成中的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中均不包含增值税可抵扣进项税额。15.3 招标控制价文件组成。 招标人公布的招标控制价应当包括费用汇总表、清单与计价表、相关说明以及招标价调整等系数的取值。15.4 公布招标控制价时间。招标控制价经南通市造价管理机构备案后,和招标文件同时在南通工程建设网招投标系统中发布。15.5 招标控制价异议处理:投标人对招标控制价有异议的,应在控制价发布后2日内向招标人书面提出;招标人不答复或对招标人答复不
26、满意时,投标人可按规定程序向工程所在地造价管理机构投诉。具体请参照通建工【2014】369号文。16、投标报价的范围投标报价应包括招标文件所确定的招标范围内相应工程量清单及相关资料及规范、规定等全部内容,以及为完成上述内容所必须的附属工程、临时工程、材料、劳务、机械、成品保护、垂直运输、脚手架搭设使用、与各工种间的协调配合工作、清洗、养护、验收、创优、安全措施、技术措施,作为一名有经验的投标人所应考虑到的各种因素、风险及所需的全部费用。招标文件后附的工程量清单标明的工程量清单表是投标人投标报价的共同基础。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投标人应结合投标须知、投标须知前附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与图
27、纸一起阅读理解。17.投标报价的计价依据按照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2014版及“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实施营改增后江苏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调整的通知”苏建价(2016)154号文(征税方式采用一般计税法)、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通用安装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6-2013)、市政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7-2013);江苏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2014年版、江苏省房屋修缮工程计价表(2009年版)、江苏省安装工程计价定额2014年版、江苏省市政工程计价定额2014年版以及相应补充规定和现行省、市有关规定。由招标人(发包人)提供工程量数量,
28、投标人(承包人)应在投标报价中根据自身管理水平、材料采购及机械配备等因素,考虑实际可抵扣进项税,合理确定增值税应纳税费率进行自主报价。18、投标报价方式:18.1本工程项目采用 18.1.1 方式。18.1.1固定单价报价方式。工程量的风险由发包人承担,价格风险在约定风险范围内的,由承包人承担,风险范围以外的按合同约定承担。竣工结算的工程量按发承包双方在合同中约定应予计量且实际完成的工程量确定,完成发包人要求的合同以外的零星工作或发生非承包人责任事件的工程量按现场签证确定。18.1.2固定总价报价方式。投标人报价时应充分理解招标图纸的要求以及设计方案的可行性、进行充分的现场勘查、并核查招标控制
29、价编制文件的正确性,同时还需考虑施工期间各类建材的市场风险以及可能存在的政策性风险。招标范围内的工程量按照投标报价一次性包定,结算时费用不调整。招标范围外的工程量风险由发包人承担,工程量按发包人要求的合同以外的零星工作或发生非承包人责任事件的工程量按现场签证确定。18.2工程价款调整详见合同。19.投标报价编制要求19.1 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投标人不得采用总价让利或以总价百分比让利等办法进行投标报价。工程量清单中投标人没有填入单价或价格的子目,其费用视为已分摊在工程量清单中其他子目的单价或价格之中。19.2 除投标人自行补充的措施项目外,投标报价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
30、工程量必须与招标人提供的一致。19.3 报价书中的工程数量乘以综合单价必须等于合价。如有误差,在结算时以综合单价金额小的或有利于招标人的为计算依据。19.4投标人确定投标报价,同时应考虑合同价中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费用。19.5本工程施工期间涉及环保、消防、城市卫生、市政、居委会、派出所等相关部门收取的费用,以及夜间文明施工、保护周边地下管线和架空线的安全的费用等,投标人均应综合考虑在投标报价中,竣工结算时一律不作调整。19.6承包人应独立、有效地做好该工程周边的有关群众工作,并充分考虑工程实施范围内外的单位、个人和其他可能出现阻挠施工的情况,若发生的机械台班停置费、二次机械进退场费、人
31、员窝工、处理周边群众纠纷等费用和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考虑,并列入投标报价,工程竣工结算时不作调整。19.7投标人应认真踏勘施工现场,考虑因各种困难因素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投标人自行考虑,并在投标报价中予以体现,以后不得以此为由提出额外增加费用的要求。水、电接驳,按发包人指定地点,定量表记、接至施工现场管线(电缆)由投标人自行考虑,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现场自来水及电源接入点现场具体位置由投标人现场踏勘。19.8本工程不可竞争费用详见15.2.4。19.9投标人应自行踏勘施工现场,并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施工机械设备、材料进出场、二次搬运等涉及所有费用并计入报价,中标后不得以场地现状及条件为由提出额外
32、要求和增加工程费用,招标人不再对此项费用另行签证。19.10因施工场地狭小、周边老旧建筑保护等发生的一切费用由各投标人自行考虑,所有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竣工结算时一律不作调整。19.11各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自行考虑人工工资的动态管理,结算时一律不作调整。19.12投标人必须认真仔细踏勘施工现场,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并在投标报价时综合考虑赶工措施费、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费、临时设施费、夜间施工费、冬雨季施工费等总价措施费项目,并计入报价,该费用一次性包定,结算时一律不作调整。如有损坏,应按照不低于原设计标准恢复,费用列入报价。19.13施工用水、用电费用由各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综合考虑,结算时一律
33、不作调整。19.14各投标人应认真踏勘施工现场,并在报价中充分考虑施工现场情况、施工期的各种风险及施工期间或以后有可能发生的费用,并计入工程报价,一旦中标,不得提出额外增加费用要求。19.15本工程清单应与施工图、招标文件、技术要求、技术规范等文件结合起来阅读,除设计变更外,招标人在工程量清单项目特征中未列明或项目特征描述不全,但投标人为满足招标人和设计图纸的要求而必须完成的工作,投标人应计入工程量清单相应子目中,工程结算时招标人不为此类项目另外支付费用。19.16承包人须在单体竣工前拆除现场所有临时设施,包括所有的机械设备、硬化场地后的拆地拆除以及完工后的塔吊基础拆除等建筑垃圾及剩余材料全部
34、清运出场,相关费用(含渣土证费用)由各投标人在报价时自行考虑到投标报价中,竣工结算时不作任何调整。清理标准应得到发包人的认可,否则,如发生相关费用则由发包人在工程结算价款中扣除。19.17本工程所有乙供材料均由承包人在确保质量的前提下自行采购,材料价格按照中档的质量自行市场询价进入报价。发包人对材料的质量有认定权(如发包人对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认定为不合格的,承包人必须重新采购,直至合格为止),施工时承包人需提供样品供建设单位选择,涉及到的价格不再调整。19.18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规费项目费、税金项目费、暂列金额(使用权归业主方)、暂估价,不允许调整,暂估材料最终价格由招标人通过合适的方法确
35、定)不得调整外,投标单位可根据自己的施工方案及企业自身情况不低于成本报价。 19.19报价书中的工程数量乘以综合单价必须等于合价。如有误差,在结算时以综合单价金额小的为计算依据。19.20作为一个有经验的承包商,投标报价时应考虑施工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各种风险因素,在整个工程施工过程中,若发生对周边相关构筑物、设施损坏的,承包人必须负责更换或修复,直至得到发包人的认可,期间涉及的所有费用由投标人承担,招标人不再另行支付该项费用,结算时一律不作调整。19.21若投标单位在投标报价时擅自改变暂估价或暂列金额且评审时未被发现,报价低于暂估价或暂列金额结算时统一先按招标文件明确暂估价或暂列金额扣除,报价高
36、于暂估价或暂列金额时统一先按报价扣除;若擅自改变招标文件及清单内容,且评标时未被发现的,实际施工时一律以招标文件及清单内容执行,结算价格不予调整。19.22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必须收集齐全所有隐蔽项目影像视频资料以供后期审计使用,在送审结算资料必须一并提交。所有签证资料必须附有详细影像彩色照片,所摄照片必须有可参照性。如影像资料未能反映签证、清单或招标文件列明的工作内容,则结算时该项内容不予认可。19.23本工程运出的建筑垃圾等必须运出XX区范围之外,否则发现一车,招标人将向承包人收取1-10万元/车的违约金,并有权要求其重新清运出XX区。清运前承包人必须向发包人指明堆放地点(该地点必须符合南通
37、市XX区建筑垃圾(渣土)管理中心要求),南通市XX区建筑垃圾(渣土)管理中心收取的建筑垃圾处置费由投标人考虑在报价中。19.24其他未尽事宜在书面答疑中明确。(五)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递交 20.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志20.1.投标人应准备 叁 份完整的投标文件,其中正本 壹 份,副本 贰 份,并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20.2. 投标文件分为资格审查资料原件包、资格审查资料、商务标三部分。资格审查资料原件包为壹份;资格审查资料一式叁份,其中正本壹份,副本贰份;商务标一式叁份,其中正本壹份,副本贰份。并分别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20.3.资格审查资料原件、资格审查资料、商务标必须分别密封
38、,并在封袋上标明“资格审查资料”或“商务标”或“资格审查资料原件”,同时还要写明招标人名称、工程名称及投标人名称。20.4所有投标文件都必须在封袋骑缝处以显著标志密封。投标人可将投标文件正副本统一密封,如正本和副本分别密封的,应在封袋上标明正、副本字样。20.5. 所有投标文件的密封袋上均应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投标人未按上述规定提交投标文件,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并退还给投标人。20.6.投标文件正、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21.投标文件的递交21.1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8条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完成投标文件的递交。招标人延长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招标人与投
39、标人在原投标截止期的全部权利、义务、责任将适用于延长后新的投标截止期。21.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22.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投标人可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但所递交的修改或撤回通知必须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志(在包封上标明“修改”或“撤回”字样,并注明修改或撤回的时间)和递交。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修改或撤回投标文件。 (六) 开标、评标和定标23.本工程评标、定标办法采用下列 23.1 种方式23.1.价格单因素评标办法23.2.含施工组织设计的价格单因素评标方法23.3综合评估法24. 招标人按本须知前附表第
40、19项规定的时间、地点公开开标。开标会由招标代理机构主持,由招标人代表或代理机构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25. 评标委员会应当审查每一投标文件是否对招标文件提出的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26. 凡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属于重大偏差,视同未能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按废标处理。 26.1投标文件中的投标函未加盖投标人的公章; 26.2投标文件中的投标函未加盖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的; 26.3如投标函加盖企业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的,委托代理人没有合法、有效的委托书(原件)的; 26.4投标人资格条件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或招标文件要求的; 26.5投标人名称或组织
41、结构与资格预审时不一致的; 26.6除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经招标人书面同意外,项目负责人与资格预审时不一致的; 26.7组成联合体投标未提供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的(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 26.8在同一招标项目中,联合体成员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 26.9联合体成员与资格预审确定的结果不一致的; 26.10投标报价低于成本或者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招标控制价的; 26.11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个及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26.12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暂估价、暂列金额及甲供材料价格不一致的; 26.13与招标文件明确列出的不可竞争费用项目或费率
42、或计算基础不一致的; 26.14与招标文件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不一致的; 26.15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 26.16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的; 26.17明显不符合技术规范、技术标准的要求的; 26.18投标文件载明的货物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等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的; 26.19投标文件提出了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或招标人不能接受的工程验收、计量、价款结算和支付办法的; 26.20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文件制作过程出现了评标委员会认为不应当雷同的情况的; 26.21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
43、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 27.评标、定标工作由招标人或代理机构组织进行。 28.投标文件的澄清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认为需要,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的有关问题进行澄清或提供补充说明及有关资料,投标人应作出书面答复。书面答复中不得有变更价格、工期、自报质量等级等实质性内容。书面答复须经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或加盖印鉴,签字或加盖印鉴的书面答复将被视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截止日后,投标人对投标报价或其他实质性内容修正的函件和增加的任何优惠条件,一律不得作为评标、定标的依据。29.评标委员会在对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进行报价评估时,除招标文
44、件另有约定外,应当按下列原则进行修正:(一)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以大写金额为准;(二)总价金额与单价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三)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30.投标报价可以四舍五入到“元”。31.在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投标人对招标人和评标组织成员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导致取消其中标资格。32.评标委员会在评标工作完成后,将在评标报告之外按照统一格式公布下列评标结果公开的内容,在中标结果公示的同时一并在XX通知公告栏公示,公布的时间为三日。评标结果公开的内容包括:(一)投标文
45、件被判为废标的投标人的名称以及判定废标的依据;(二)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报价修正的原因、依据和修正结果;(三)各投标人的最终总得分。以上评标结果公开的内容可以根据具体的评标方法和标准以及具体的评审因素作出适当调整。(七)授予合同33.定标后,招标人在15日内向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交施工招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书面报告应包括下列内容:33.1施工招标投标的基本情况,包括施工招标范围、施工招标方式、资格审查、开标评标过程和确定中标人的方式及理由等。 33.2相关的文件资料包括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投标报名表、资格审查文件、招标文件、评标委员会的评标报告(应当附招标控制价组成文件)、中标人的投标
46、文件。委托工程招标代理的,应当附工程施工招标代理委托合同。单独委托编制招标控制价的,还应当附招标控制价编制委托合同。34.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7日内,按照本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35.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4日内,合同签订前,中标人应按本须知前附表第21项规定的金额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及农民工保证金,担保的形式为银行转账,不接受银行保函。36.若中标人不能按本须知第34条、35条款的规定执行,招标人将有充分的理由认为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及签订合同的权利,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中标人的行为给招标人造成损失超过投标
47、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中标人由第二中标候选人替补,以此类推。37. 中标人在中标后或施工期间不得随意变更中标项目负责人。如果出现特殊情况,确需更换的,应当经招标人同意,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文件报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备案。注:自备案之日起至原合同期满止,原中标项目负责人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接其他工程,如备案之日至原合同工期期满之日不足六个月,则限制其承接工程的期限为六个月。第二章 评标办法(价格单因素评标办法)一、本工程采用价格单因素评标办法,且采用资格后审,具体资格审查及评标细则如下:(一)评标程序资格符合性评审商务标开标商务标评委详细评审确定中标候选人。商务标评审方法及相关系数
48、由招标人代表现场抽取确定后进入评标程序。(二)评审标准评标委员会将按评审标准、资格评审标准的合格条件,对各投标人递交的资格审查书面资料进行评审,并公布资格审查合格者名单。1、资格符合性评审资格审查标准汇总表序号项目内容合格条件投标人需提供的材料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有效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2企业资质类别等级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有效期内的企业资质证书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具备安全产生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4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资质等级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中华人民共和国建造师注册证书
49、(注册单位为在投标单位);5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有效的施工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施工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6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人正式人员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企业正式人员证明材料(投标企业必须提供:投标企业与项目负责人双方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书、投标企业所在地社保机构出具的由企业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的2017年5月至2017年10月连续6个月的养老保险缴费清单)投标企业与项目负责人双方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书、投标企业所在地社保机构出具的由企业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的2017年5月至2017年10月连续6个月的养老保险缴费清单)7企业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无行
50、贿犯罪记录近三年(自本公告之日起前推)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申请人须提供检察机关出具企业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或江苏企业登录“江苏省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网”下载打印查询结果告知函。(告知函出具日期须为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以后日期,否则无效)近三年(自本公告之日起前推)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申请人须提供检察机关出具企业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或江苏企业登录“江苏省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网”下载打印查询结果告知函。(告知函出具日期须为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以后日期,否则无效)8诚信承诺书诚信承诺书诚信承诺书(详见第七章诚信承诺书)9
51、资格审查文件表格(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七章的)(3)本次资格审查采用合格制,各投标人只有满足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后,方可参与商务标的评审。二、商务标评标(1)确定有效报价有效报价是指投标人投标报价低于招标人设定的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等于或高于招标控制价的为无效报价,作废标处理。(2)确定中标人各投标人的有效报价中,最低报价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人。中标价为其投标报价,若第一中标人出现相同时,则采取现场抽签的方式确定中标人。第三章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GF20130201)制定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第一部分 合同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 XX 承包人(全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
52、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 XX路路面零星维修改造工程 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 XX路路面零星维修改造工程 2.工程地点: XX路 3.资金来源: 自筹 4.工程内容:XX路路面零星维修改造工程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示的内容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5.工程承包范围:XX路路面零星维修改造工程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示的所有内容,承包范围内的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施工管理等。 二、合同工期计划开工日期: 年月日。计划竣工日期:年月日。工期总日历天数:天。工期总日历天数
53、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具体开工时间以监理发出的书面开工报告为准。 三、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 合格 标准。 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1.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 ( 元);其中:(1)安全文明施工费:人民币(大写) ( 元);(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 ( 元);(3)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 ( 元);(4)暂列金额:人民币(大写) ( 元)。2.合同价格形式:固定单价合同 。 五、项目经理承包人项目经理: 。 六、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中标通知书;(2)投标函及其附录; (3
54、)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4)通用合同条款;(5)技术标准和要求;(6)图纸;(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8)其他合同文件。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 七、承诺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
55、任。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 八、词语含义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 九、签订时间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签订。 十、签订地点本合同在 签订。 十一、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十二、合同生效本合同自 承包人交纳履约保证金,且本合同双方盖章、签字后 生效。 十三、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 捌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 肆 份,承包人执 肆 份。发包人: (公章) 承包人: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
56、理人:(签字) (签字)组织机构代码: 组织机构代码: 地 址: 地 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电子信箱: 电子信箱: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第二部分 通用合同条款此部分采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范本(GF-2013-0201)中第二部分 通用条款。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1. 一般约定1.1 词语定义合同其他合同文件包括: (1)发包人与承包人协商备忘、合同补充文件;(2)招标文件有书面答疑等补充修改文件;(3)发包人认可的设计变更;(4)经发包人确认有效的工程签证单 。1.1.
57、2 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监理人:名 称: ;资质类别和等级: ;联系电话: ;电子信箱: ;通信地址: 1.1.2.5 设计人:名 称: ;资质类别和等级: ;联系电话: ;电子信箱: ;通信地址: 。1.1.3 工程和设备1.1.3.7 作为施工现场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 。1.1.3.9 永久占地包括: 。1.1.3.10 临时占地包括: 。1.3法律 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七部委第12号令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 、建设部第89号令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七部委第30号令建设工程质
58、量管理条例(国务院第279号令)、江苏省工程建设管理条例、江苏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等。1.4 标准和规范适用于工程的标准规范包括:本工程应按以下规范与标准执行(包括并不限于)。当标准互相矛盾时,以最新和最严格的为准。发包人不提供标准和规范,由承包人自备。本工程应按以下规范与标准执行(包括并不限于)。当标准互相矛盾时,以最新和最严格的为准。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城市建设部分)、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12008)、沥青路面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09296)、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82008)、城镇给水排水技术规范(GB50
59、788-2012)、城市工程综合管线综合规划规范(GB50289-98)、埋地塑料排水管道工程技术规程(CJJ143-2010)、混凝土和钢筋混凝土排水管(GB/T 11836-2009)等现行规范、标准及设计要求进行检查验收。1.4.2 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 / ;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份数: / ;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 / 。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 / 。1.5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1.本合同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3. 投标函及其附录;4. 本合同专用条款及其附件;5. 本合同通用条款;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60、;7.图纸;8.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9.其他合同文件。1.6 图纸和承包人文件1.6.1 图纸的提供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期限:合同签订后开工前;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数量:肆套;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内容:施工图。1.6.4 承包人文件需要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开工前3天提供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总进度计划。一周内提供材料计划,每月25日前分别向发包人及监理方提供下月工程进度计划、当月完成工程量计量表、当月工程变更价款报告汇总、当月完成工程量的价款汇总(均一式四份)。每周四向监理和发包人提供下一周详细的施工进度计划及本周施工进度报表。具体计划及时间要求根据工程需要补充明确。施
61、工组织设计经发包人及监理认可后方可开工。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数量为:按发包人要求;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形式为:书面形式;发包人审批承包人文件的期限:收到文件后7天内。1.6.5 现场图纸准备关于现场图纸准备的约定:施工现场保留一套完整图纸供发包人、监理人及有关人员使用。1.7 联络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在 3 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1.7.2 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 工地现场 ;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 。承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 工地现场 ;承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 。监理人接收文件的地点: 工地现场 ;监理人指定
62、的接收人为: 。1.10 交通运输1.10.1 出入现场的权利关于出入现场的权利的约定: / 。1.10.3 场内交通关于场外交通和场内交通的边界的约定: 。关于发包人向承包人免费提供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的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的约定:已具备施工条件。 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由 承包人 承担。1.11 知识产权关于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发包人关于合同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著作权属发包人。承包人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将本工程图纸转给第三人,不得进行复制,不得向承包人以外的人
63、泄露有关图纸内容。关于发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按通用条款执行 。1.11.2 关于承包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按通用条款执行 。关于承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按通用条款执行 。1.11.4 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的承担方式:已含在合同价中。1.13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出现工程量清单错误时,是否调整合同价格: 按合同条款第12.1条的约定调整。 2. 发包人2.2 发包人代表发包人代表:姓 名: ;身份证号: ;职 务: ;联系电话: ;电子信箱: ;通信地址: 。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代表发包方行使发包方的
64、权力和监理人需要取得发包人批准的权力。2.4 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和基础资料的提供2.4.1 提供施工现场关于发包人移交施工现场的期限要求:以施工现场的现状为准。2.4.2 提供施工条件关于发包人应负责提供施工所需要的条件,包括:发包人于开工前办理好施工所需证件、批件(承包人自身资质证件除外)。施工过程中承包人不得因发包人前期手续的原因而出现不进行施工准备、索赔、消极施工等情形,应积极配合,保证工程按计划进行,否则按违约处理。2.5 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期限要求:不需提供。发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担保:不提供。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 / 。3. 承包人3.1 承包人的一般
65、义务(5)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内容: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后,承包人应按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 (GB/T50328-2001)及建设部建城2002221 号文关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技术文件管理规定的要求,向发包人提供 4 套完整并符合要求的竣工资料和工程竣工报告,工程竣工报告应经过总监理工程师审核认可。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后,承包人应按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T50328-2001)及建设部建城2002221 号文关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技术文件管理规定的要求,向发包人提供 4 套完整并符合要求的竣工资料和工程竣工报告,工程竣工报告应经过总监理工程师审核认可。并提供一套电子版竣工
66、图(刻录于可擦写光盘)。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必须收集齐全所有隐蔽项目的影像视频资料以供后期审计使用,在送审结算资料中必须一并提交。所有签证资料必须附有详细影像彩色照片,所摄照片必须有可参照性。承包人需要提交的竣工资料套数: 肆套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费用承担: 由承包人承担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移交时间: 承包人应在工程通过监理预验收后 28 日内向监理机构递交符合要求的竣 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4 套,监理机构收到承包人符合要求的结算资料 28 天内进行核实。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形式要求:承包人提供的竣工图必须与实际相符合,否则由此对发包人造成的所有损失由承包人承担。(6)承包人应
67、履行的其他义务:A.发包人对合同范围内外的工程变更,承包人须接受并予以施工,所发生的费用经发包人核实后纳入工程结算。如承包人拒不执行发包人指令的,发包人有权另选施工单位,承包人的机械须无条件免费优先配合,免费使用承包人现场已有的任何材料,同时承包人须向发包人支付该变更项目费用20%的违约金。B.现场施工条件和情况由承包人自行勘察,机械设备布置和防护由承包人自行负责并承担费用。C.在施工过程中不得破坏施工场地周围的自然景观和环境。D.对于施工过程中承包人不得因承包方前期手续而索赔或消极施工,需积极配合,保证工程按计划进行。如发生类似情形,发现一次扣除履约保证金的10%。E. 施工过程中,按发包人
68、要求提供用水、用电、出入通道、必要的存放处及工作面,配合分包人施工。F. 为完成施工合同内容所采取的任何措施均由承包人承担。G. 如果在现场工作的过程中,发现电线、水管管道或者其他公共设施,需进行保护性施工的,费用自理。承包人根据有关指示,负责修理那些已被破坏的公共设施,并恢复原状,费用由责任方承担。H临时停水、停电、二次搬运、成品保护等所需费用和工期承包人已充分考虑,并已考虑了各种可能因素影响施工所增加的费用,因此,发生上述情况,发包方不另行增加费用。I.承包人在竣工验收后七天内拆除现场所有 临时设施,包括所有的机械设备、材料、建筑垃圾全部清运出现场,清理标准应征得发包人认可。J施工过程中涉
69、及排污、环保、市容、城建城管、消防、治安、人口管理、居委会、派出所等相关部门收取的费用及相关手续,对临近居民、行人的影响等,夜间文明施工、保护周边地下管线和架空线的安全的费用等已含在合同价中,由承包人负责协调处理,竣工结算时一律不作调整。K.在工程交付之前,发包人提供的临时配电设施由承包人负责看护,费用计入投标报价,结算时不作调整,如相应设施损坏遗失,由承包人恢复并承担相应费用。L.发包人保留根据整个工程建设的实际情况,对合同工程施工进度进行协调的权力,包括对关键工期的合理调整。在进度协调时,不论任何原因出现赶工,承包人必须采取一切措施赶工,赶工措施费用由各投标单位自行考虑并列入报价,在施工过
70、程中不得向发包人提出任何与此相关的费用要求。同时,发包人根据各承包人的工程进度、工程质量有权调整各承包人的承包工程量,以达到整个工程能按发包人的工程节点完工。3.2 项目经理3.2.1 项目经理:姓 名: ;身份证号: ;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 ;建造师注册证书号: ;建造师执业印章号: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号: ;联系电话: ;电子信箱: ;通信地址: ;承包人对项目经理的授权范围如下:负责现场工程管理、协调关系、听从发包人和监理的指挥。关于项目经理每月在施工现场的时间要求:从工程开工(以开工令为准)起,项目负责人保证每月有25天以上出勤,并且每天在施工现场工作不少于8小时,有事必须向发包人
71、书面请假,发包人书面同意后方可离开工地。承包人未提交劳动合同,以及没有为项目经理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的违约责任: 除须补交资料及补齐手续外,另收取5000元违约金。项目经理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项目经理每个月的出勤天数不少于25天,由总监理工程师负责考勤,每少出勤1天支付合同价0.05%的违约金。3.2.3 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更换项目经理,支付合同价5%的违约金。3.2.4 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投标书中承诺的项目负责人经发包人和监理方考核不合格者,承包人必须在一周内无条件更换,同时须支付5万元/次的违约金;若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须支付10万元
72、/次的违约金。3.3 承包人人员3.3.1 承包人提交项目管理机构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安排报告的期限: 开工前3天 。3.3.3 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施工项目组主要管理人员经发包人和监理方考核不合格者,承包人必须在一周内无条件更换,同时须支付2万元/人次的违约金;若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须支付5万元/人次的违约金。承包人人员资格的特别规定:所有特殊工种人员均应持有关部门颁发的资质证书或上岗证上岗,并在上岗之前由监理工程师进行审查。若发现未持证上岗,则收取1000元/人次的违约金,累计10次则停工整顿,造成的损失由承包人承担。3.3.4 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离开施工
73、现场的批准要求:发包人书面认可后方可离开。承包人擅自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在本工程竣工前,五大员不得到其他工程兼职,否则,一经发现,视作违约,且每人次支付合同价0.05%的违约金。若擅自更换五大员,每人次支付合同价0.05%的违约金。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每个月的出勤天数不少于25天,由总监理工程师负责考勤,每少出勤1天支付合同价0.005%的违约金。3.5 分包3.5.1 分包的一般约定禁止分包的工程包括:本工程不得分包。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的范围: / 。分包的确定允许分包的专业工程包括: / 。其他关于分包的约定: / 。3.5
74、.4 分包合同价款关于分包合同价款支付的约定: / 。3.6 工程照管与成品、半成品保护承包人负责照管工程及工程相关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起始时间: 按通用条款 。3.7 履约担保承包人是否提供履约担保: 提供 。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转账支票或现金支票。投标人提供的履约保证金为合同总价的 10%,其中:工期保证金3%,质量保证金4%,安全文明施工保证金为3%。农民工保证金为合同总价的 5% 。本合同约定的工期、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履约担保在相应的履约全部考核结束后一个月内无息退还。如达不到本合同约定的验收标准,质量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同时必须在规定期限内整改到位,否则已完合格工程量
75、按60%计算。投标人提供的农民工保证金为合同价的5%,农民工保证金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视情况退还给中标人。4. 监理人4.1监理人的一般规定关于监理人的监理内容: 见监理合同 。关于监理人的监理权限:对工程质量、进度、投资三大控制,对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信息管理、组织协调施工现场和各方关系 ,以及委托监理合同内发包人委托的职权。需要取得发包人批准才能行使的职权:工程开工、停工令,工程款支付以及其它超出发包人授权之外的职权。关于监理人在施工现场的办公场所、生活场所的提供和费用承担的约定:无需提供。4.2 监理人员总监理工程师:姓 名: ;职 务: ;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号: ;联系电话: ;电
76、子信箱: ;通信地址: ;关于监理人的其他约定: 。4.4 商定或确定在发包人和承包人不能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时,发包人授权监理人对以下事项进行确定:按通用条款 。5. 工程质量5.1 质量要求特殊质量标准和要求: / 。关于工程奖项的约定: / 。5.3 隐蔽工程检查承包人提前通知监理人隐蔽工程检查的期限的约定: 按本合同专用条款1.4.1所列的标准和规范进行隐蔽工程的验收。共同检查前48小时书面通知监理人。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检查时,应提前 24 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 48 小时。6. 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6.1安全文明施工 项目安全生产的达标目标及相应事项的约定:
77、(1)承包人须对本合同范围内所有施工范围和施工人员负全部安全施工责任。承包人应严格按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工程建设安全生产地有关管理规定,采取安全措施组织施工。若发生安全事故,一切责任由承包方承担。(2)承包人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负总责,现场必须按要求配备安全员,安全员及特种作业人员应持证上岗,如发包人检查到承包人人员不到位的,则发包人有权按5000元/人次计取违约金,从工程款中直接扣除。(3)工程施工前和施工中,承包人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应当对有关安全施工技术进行交底; 承包人必须编制安全施工措施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施工现场周边及主要通道的安全防护措施及其它有关法规要求的专项施工方案
78、,专项施工方案必须经本单位技术负责人批准后,报发包人代表和现场监理批准后实施。工程施工前,承包人应根据法律、法规、规范、标准等要求,制定安全施工标准及要求,负责向施工作业班组、作业人员作出详细的说明,并由双方签字确认。工程施工前,承包人使用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应当具有生产(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并在进入施工现场前进行查验,经监理工程师签字确认后方可使用。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4)承包人应严格按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采取安全措施、组织施工,如发生事故,所造成的一切责任与后果均
79、由承包人承担。(5)未能达到上述(1)-(3)条要求,发包人有权扣除承包人安全文明施工履约保证金的50%-100%。(5)建立安全制度、安全检查制度、安全教育制度、工地班前活动制度、文明施工检查制度。满足江苏省、南通市等安监部门安全文明生产的要求,做好安全技术教育及交底,落实所有安全技术措施和人身防护用品。(6)本工程设安全文明施工保证金,凡在施工期间,由于承包人原因造成的事故,除根据事故的严重程度或等级扣除安全文明施工保证金外,还需承担全部责任及由此引起的一切费用,发包人不承担任何责任。6.1.4 关于治安保卫的特别约定:施工期间承包人按发包人要求做好成品保护工作;发包人另行发包的工程每项工
80、程完成后,经发包方、承包方、分包方三方验收合格后,交承包人负责总包管理。关于编制施工场地治安管理计划的约定:开工前三天提供施工场地治安管理计划。6.1.5 文明施工合同当事人对文明施工的要求:承包人必须按文明工地要求,做好场地清理及相关工作。施工现场的材料堆放要整齐,机械停放有序,做到工完料清;遵守环境卫生管理的有关规定,符合清洁卫生要求;定期地将所有建筑垃圾从施工场地清除,并运出场外;交工前,将所有剩余的建筑材料运走或运至指定地点堆放,将所有施工机械和设备从施工场地运走。上述费用包含在合同价中。未能达到上述要求发包人有权扣除承包人安全文明施工履约保证金的50%。若承包人现场施工作业面、办公区
81、、生活区内清洁卫生满足不了文明施工要求,发包人有权安排其它单位或个人打扫,按具体发生的费用2倍及以上从进度款中扣除。承包人必须服从发包人现场的统一管理和协调,做到文明施工。施工现场要设立标语、标牌,做到文明施工,树立企业形象,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和有关部门的管理 。6.1.6 关于安全文明施工费支付比例和支付期限的约定: 无 。6.1.9安全生产责任承包人应严格按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采取安全措施、组织施工,承包人须对本合同范围内所有施工范围和施工人员负全部安全施工责任。承包人应严格按工程建设安全生产地有关管理规定,采取安全措施组织施工。若发生安全事故,一切责任由承包方承担。承包人对
82、因工程施工可能造成损害的毗邻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等,应当采取专项防护措施。承包人应当遵守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施工现场采取措施,防止或减少粉尘、废气、废水、固体废物、噪声、振动和施工照明对人和环境的危害和污染。承包人必须建立完善的消防管理制度,并有专人负责现场的消防管理,施工现场须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满足消防要求。承包人应当在施工现场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确定消防安全责任人,制定用火、用电,使用易燃易爆材料等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设置消防通道、消防水源,配备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并在施工现场设置明显标志。7. 工期和进度7.1 施工组织设计7.1.1 合同当事人约定的施工组
83、织设计应包括的其他内容:承包人在开工前必须提交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报发包人及总监审批,施工组织设计经发包人及监理认可后方可开工。施工组织设计将作为工程款支付的参考依据之一 。7.1.2 施工组织设计的提交和修改承包人提交详细施工组织设计的期限的约定: 开工前3天 。承包人编制的进度计划中应明确各分部完成的具体时间,关键线路,劳动力动态变化图等。发包人或监理每天记录施工人数,实际施工人数小于计划人数时,承包人按所缺人数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500元/人天。实际进度滞后计划进度时,承包人在接到监理通知单后,必须落实纠偏调整措施并认真实施,否则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2000元/次。实际进度严重滞后进度计划,
84、则工期保证金不予退还。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收到后3天内 。7.2 施工进度计划7.2.2 施工进度计划的修订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修订的施工进度计划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 收到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后3日内予以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逾期视为已确认。7.3 开工7.3.1 开工准备关于承包人提交工程开工报审表的期限: 合同签订后3天内 。关于发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 / 。关于承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 / 。7.4 测量放线7.4.1发包人通过监理人向承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的期限:以
85、书面形式交给承包人,并于开工前进行现场交验 。7.5 工期延误7.5.1 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以下原因引起的延误,经发包人确认后,工期相应顺延:A.因发包人未在开工前提供施工场地,提供图纸;B.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工程延期开工、停建、缓建、暂停施工(不含勒令停工);C.因发包人原因提出的单次设计变更导致工程量增加超过合同总价的8%以上的;D.由市级以上有关部门正式发布和认定的自然灾害。上述情况发生后,承包人须就延误的内容,向发包人提交书面报告办理延期手续,经发包人批准后方可顺延工期,否则工期不予顺延。7.5.2 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因承
86、包人原因延误工期,在规定的工期前未能完成,则除工期保证金不予退还外,工期每推迟一天,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5000元;超过10天,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清退出场,所完成的合格工程量按60%计算,或者由发包人安排其他施工单位进行施工,所发生费用直接按实际费用的2倍或以上金额从承包人合同价款中扣除,同时发包人视情节严重有权扣除部分或全部工期保证金。其他按通用条款中约定内容执行 7.6 不利物质条件不利物质条件的其他情形和有关约定: 双方在确定竣工日期、施工工期及各控制点工期时,已充分考虑可能出现的各种形式的雨雪、冰雹、台风、高温天气、低温天气、停水、停电、节假日、扰民和民扰、市政影响等不利因素及发包人分
87、包工程的影响,因此施工过程中除本合同7.5.1规定的情况外,不管发生任何情况,均不顺延工期。为体现承包人的合作诚意,承包人同意因发包人原因的工期顺延,承包人自愿放弃索赔的权利。7.9 提前竣工的奖励7.9.2提前竣工的奖励: 无 。8. 材料与设备8.1发包人供应材料与工程设备承包人应编制材料供应计划。合同生效后一般材料承包人应提前15天向发包人按实提交所需材料品种、数量、型号、规格、质量等级,如有误差造成的损失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结算方法:按结算审计的甲供材料数量乘以招标时规定的暂定价扣除工程款,承包人超领部分,按发包人采购最高价结算,发包人在竣工决算时扣回;承包人领用不足部分
88、,按发包人采购综合平均价结算,发包人在竣工决算时对承包人予以增补。8.2承包人供应材料与工程设备(1)承包人采购的材料:承包人须按发包人要求建立材料台账,供发包人检查,材料台账中必须注明并包含下列内容:材料名称、规格型号或等级、厂家、进场数量、出厂合格证、编号、进场日期、使用部位、施工单位验收人、检测情况、监理见证人、发包人代表等。承包人在材料使用前,应有向监理报验、提供材料台账的程序,并见证抽样送检。不合格的材料不得使用,发包人或监理抽查发现使用的材料无报验手续及材料台账(或材料台账不符合要求的)或不合格,可指令停工,要求返工剥离。所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工期不予顺延。(2)承包人供应的材
89、料和设备,必须按有关规定提供相应的出厂证明、合格证、质保书、化验检测报告等,并负责对国家(或地方)规范、强制性条文规定的材料性能到发包人指定的检测机构进行施工前或施工后的检测,同时对材料数量、规格、质量由发包人现场工程师和监理人验收合格后方可进入施工现场使用。检验试验费包含本工程所有按规定应进行建筑材料、构配件等试样的制作、封样、送检和其它为保证工程质量进行的材料检验试验工作和一切费用(含检测机构所收取的检测费)。由发包人指定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进行检测,承包人支付所有费用,该费用已包含在承包人的投标报价中,发包人不再承担。(3)发包人在招标时指定品牌和厂家的材料,承包人在实际采购前,必须由发包人
90、和监理认质认生产厂家后方可采购。代用材料时,须经发包人认可。(4)发包人和监理人有权对承包人提供的材料和设备进行抽检,对不符合设计要求及验收规范的材料和设备,有权终止使用,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由承包人承担,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5)发包人和监理工程师对材料的决定或认可并不解除承包人应负的质量、工期的责任,也不免除承包人对材料应负的责任。承包人采购的材料与设计或规范要求不符时,承包人应按监理工程师要求的时间运出施工场地。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产品,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6)招标时暂定价和认质认价材料发包人保留甲供或另行发包权利。(7)承包人对专业分包单位采购的材料,承包
91、人应该对各种材料、器材、设备按规范进行检查,拒绝不符合要求的材料、器材、设备用于工程。无论何种原因,承包人在工程中使用不合格材料,除更换合格材料外,质量保证金不予退还,另向发包人支付10000元/次的违约金。 (8)承包人应对所有进场材料按有关规定进行严格把关,如因材料出现的质量和安全事故由承包人负全责,并赔偿相应损失。设计图纸没有规定的或图纸规定与清单不符的以清单为准,且经发包人和监理方事先认可。8.4材料与工程设备的保管与使用8.4.1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的保管费用的承担: / 。8.6 样品8.6.1样品的报送与封存需要承包人报送样品的材料或工程设备,样品的种类、名称、规格、数量要求:
92、。8.8 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8.8.1 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关于修建临时设施费用承担的约定: 由承包人承担 。9. 试验与检验9.1试验设备与试验人员9.1.2 试验设备施工现场需要配置的试验场所: 按有关规定执行 。 施工现场需要配备的试验设备: 按有关规定执行 。施工现场需要具备的其他试验条件: 按有关规定执行 。9.4 现场工艺试验 现场工艺试验的有关约定: / 。10. 变更10.1变更的范围关于变更的范围的约定: 按通用条款约定 。10.4 变更估价10.4.1 变更估价原则(1)变更合同价款按下列方式进行:1)本工程以投标截止日前28天为基准值,其后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
93、和政策发生变化影响工程造价,除一般的规费、税金可按照省级或行业建设主管部分或其授权的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规定实际征收及缴纳情况调整合同价款外,其余一律不作调整。2)当招标工程量清单出现错误或者工程变更等发包人原因导致工程量清单偏差需要对综合单价应进行调整的,按照以下的计价办法结算: 当工程因变更、签证或清单工程量错误等原因导致实际工程量变化时,该项目的单价应按下列方式调整:当Q11.15Q0时: S1.15Q0P0+(Q11.15Q0)P1当0.85Q0Q11.15Q0时: SQ1P0当Q10.85Q0: SQ1P1+0.85Q0(P0- P1)S调整后的某一分部分项工程费结算价Q1最终完成的工
94、程量Q0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工程量P1重新调整后的综合单价(调整方法参考本条)P0承包人在工程量清单中填报的综合单价。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有适用于变更工程项目的,应采用该项目的单价;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没有适用但有类似于变更工程项目的,可在合理范围内参照类似项目的单价。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没有适用也没有类似于变更工程项目的,应由承包人根据变更工程资料、计量规则和按招标控制价编制依据计价(1-承包人报价浮动率)报价浮动率c(1中标价/招标控制价)100%,中标价、招标控制价须扣除暂估价、暂列金额及相应的规费税金提出变更工程项目的单价,并应报发包人确认后调整。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没有适用也没有类似
95、于变更工程项目,且南通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处发布的信息价格缺价的,应由承包人根据变更工程资料、计量规则和计价办法和通过市场调查等取得有合法依据的市场价格提出变更工程项目的单价,并应报发包人确认后调整。3)工程变更引起施工方案改变并使措施项目发生变化时,承包人提出调整措施项目费的,应事先将拟实施的方案提交发包人确认,并应详细说明与原方案措施项目相比的变化情况。经发承包双方确认后执行,并按照下列规定调整:安全文明施工费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费率且以最终核定的结果为准;采用单价计算的措施项目费,应按照实际发生变化的措施项目调整,按2)条中的有关约定确定单价(招标文件另有约定的按照投标报价一次性包定结算时不调
96、整的项目除外);按总价(或系数)计算的措施项目费,则一次性包定,结算时不予调整。关于变更估价的约定:1、承包人应在工程设计变更或工程量签证确定后14天内,提出变更工程价款报告,经监理机构审批后调整合同价款,否则,视为该工程不涉及合同价款的变更。 2、承包人不得随意更改设计,因承包人自身原因导致的工程变更,承包人无权要求追加合同价款。承包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等涉及到设计变更或补充的,应征得总监及发包人同意。3、设计变更、签证资料必须及时报经监理初审,并报发包人确认,隐蔽性工程的变更签证要在五日内办理完成,其它变更签证半个月内办理完成,逾期签证发包人将不予受理。4、工程变更价款调整:详见本合同专业条
97、款第12.1条。10.5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议监理人审查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 3日内 。发包人审批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 7日内 。承包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降低了合同价格或者提高了工程经济效益的奖励的方法和金额为: / 。10.7 暂估价 无 。发包人在工程量清单中给定的暂估价的材料、工程设备(见清单材料暂估价格表)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范围并达到规定的规模标准的,由承包人以招标的方式选择供应商,发包人参与货物的招标决策,材料采购招标有关招标文件只有经发包人加盖法人印鉴后才能生效,发包人将派代表参加评标委员会参与评标,否则中标结果对业主没有约束力。招标有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在工程量清单中给定
98、的暂估价材料和设备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范围或未达到规定的规模标准的,由承包人按通用条款约定提供,报发包人确认材料的价格 。工程招标时暂估价材料竣工结算办法:暂估价部分在竣工结算时原则上按招标时提供的暂估价格统一扣除,投标函中材料数量如与定额含量相差不超过2%,则按照投标数量扣除,如相差超过2%,以定额含量扣除。但若中标人在投标报价时调整暂估价报价,且评标时未被发现的,则结算时暂估价可按以下原则调整:投标报价低于暂估价的按暂估价调整,高于暂估价的按报价调整。10.8 暂列金额合同当事人关于暂列金额使用的约定: 暂列金额使用权归发包人,结算时从合同价中扣除 。10.8 暂列金额合同当事人关于暂列金
99、额使用的约定: / 。11. 价格调整11.1 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市场价格波动是否调整合同价格的约定:施工期间所有材料价格无论涨跌,一律不作任何调整。12. 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12.1 合同价格形式1、单价合同。工程量的风险,由发包人承担,价的风险,在约定风险范围以内的由承包人承担,风险范围以外的按合同约定,因设计补充或变更出现的缺项材料,其价格由承包人提供相关资料,以发包人、承包人双方共同协商认定的价格进入结算。竣工结算的工程量按发承包双方在合同中约定应予计量且实际完成的工程量确定,完成发包人要求的合同以外的零星工作或发生非承包人责任事件的工程量按现场签证确定综合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
100、1)工程实施范围内外可能出现的阻挠施工等各风险因素所发生的损失和产生的费用;(2)施工期间材料、人工工资涨跌风险;(3)规费和税金以外的政策性风险;(3)招标文件投标报价中要求考虑在报价中的所有因素;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款调整范围及方法:(1)工程量计量时,若发现工程量清单中出现的漏项或缺项部分按实结算,竣工结算的工程量按发承包双方在合同中约定应予计量且实际完成并验收合格的工程量和项目确定,完成发包人要求的合同以外的零星工作或发生非承包人责任事件的工程量按现场签证确定。(2)本工程以投标截止日前28天为基准值,其后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发生变化影响工程造价,除一般的规费、税金可按照省级或
101、行业建设主管部分或其授权的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规定实际征收及缴纳情况调整合同价款外,其余一律不作调整。(3)当招标工程量清单出现错误或者工程变更等发包人原因导致工程量清单偏差需要对综合单价应进行调整的,按照以下的计价办法结算:A当工程因变更、签证或清单工程量错误等原因导致实际工程量变化时,该项目的单价应按下列方式调整:当Q11.15Q0时: S1.15Q0P0+(Q11.15Q0)P1当0.85Q0Q11.15Q0时: SQ1P0当Q10.85Q0: SQ1P1+0.85Q0(P0- P1)S调整后的某一分部分项工程费结算价Q1最终完成的工程量Q0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工程量P1重新调整后的综合
102、单价(调整方法参考本条)P0承包人在工程量清单中填报的综合单价。B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有适用于变更工程项目的,应采用该项目的单价;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没有适用但有类似于变更工程项目的,可在合理范围内参照类似项目的单价。C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没有适用也没有类似于变更工程项目的,应由承包人根据变更工程资料、计量规则和按招标控制价编制依据计价(1-承包人报价浮动率)报价浮动率c(1中标价/招标控制价)100%,中标价、招标控制价须扣除暂估价、暂列金额及相应的规费税金提出变更工程项目的单价,并应报发包人确认后调整。D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没有适用也没有类似于变更工程项目,且南通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处发布的信息价格
103、缺价的,应由承包人根据变更工程资料、计量规则和计价办法和通过市场调查等取得有合法依据的市场价格提出变更工程项目的单价,并应报发包人确认后调整。(4)工程变更引起施工方案改变并使措施项目发生变化时,承包人提出调整措施项目费的,应事先将拟实施的方案提交发包人确认,并应详细说明与原方案措施项目相比的变化情况。经发承包双方确认后执行,并按照下列规定调整:安全文明施工费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费率且以最终核定的结果为准;采用单价计算的措施项目费,应按照实际发生变化的措施项目调整,按条中的有关约定确定单价(招标文件另有约定的按照投标报价一次性包定结算时不调整的项目除外);按总价(或系数)计算的措施项目费,则一次性
104、包定,结算时不予调整。双方约定合同价款的其他调整因素: (1) 发包方认可的设计变更;(2)发包方和监理方均认可的签证及技术核定单;(3)监理方认可的竣工图。12.2 预付款12.2.1 预付款的支付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 / 。预付款支付期限: / 。预付款扣回的方式: / 。12.2.2 预付款担保承包人提交预付款担保的期限: / 。预付款担保的形式为: / 。12.3 计量12.3.1 计量原则工程量计算规则: 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2014版、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通用安装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6-2013)、市政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
105、857-2013);江苏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2014年版、江苏省安装工程计价定额2014年版、江苏省市政工程计价定额2014年版以及相应的补充规定和省市颁布的有关工程造价文件 。12.3.2 计量周期关于计量周期的约定: / 。12.3.3 单价合同的计量关于单价合同计量的约定: / 。12.3.4 总价合同的计量关于总价合同计量的约定: / 。总价合同采用支付分解表计量支付的,是否适用第12.3.4 项总价合同的计量约定进行计量: / 。12.3.6 其他价格形式合同的计量其他价格形式的计量方式和程序: / 。12.4 工程进度款支付12.4.1 付款周期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工程竣工验收
106、合格,且提交符合档案要求的资料后,付至合同价的60%工程款;余款待审计结束后除扣留工程总价3%作为工程质量保修金外一年内付清。每次支付前,承包人均应出具由税务部门开具相应金额的发票。质量保修金待保修期满无质量问题后无息返还。工程竣工结算由南通市XX区审计局审计确认。以上付款时间均在财政资金到账后一周内付清。(实际完成工程量小于合同约定工程量时,以实际完成工程量付款) (1)履约保证金及农民工保证金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退还。承包人不得因工程造价低,造成质量、停工等问题,如有发生,该保证金不退。(2) 承包人不得因拖欠材料商、分包商等工程款而影响工程进度和质量,否则承包人除承担违约责任外,还需承担
107、发包人对其罚款,金额为拖欠款的 20%。(3)发包人有权直接扣除按合同规定对承包人的各项违约金或罚金,并以工程联系单的形式发放给承包人。 (4)所有工程付款必须经总监理工程师和发包方项目负责人签发付款证书后发包人才予以支付。 12.4.2 进度付款申请单的编制关于进度付款申请单编制的约定: 12.4.3 进度付款申请单的提交(1)单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 / 。(2)总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 / 。(3)其他价格形式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 / 。12.4.4 进度款审核和支付(1)监理人审查并报送发包人的期限: 收到3个工作日内 。发包人完成审批并签发进度款支付证书
108、的期限:收到7个工作日内。(2)发包人支付进度款的期限: 30日历天内 。发包人逾期支付进度款的违约金的计算方式: / 。12.4.6 支付分解表的编制2、总价合同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 / 。3、单价合同的总价项目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 / 。13. 验收和工程试车13.1 分部分项工程验收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验收时,应提前 24 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 48 小时。13.2 竣工验收竣工验收程序关于竣工验收程序的约定: 按通用条款执行 。发包人不按照本项约定组织竣工验收、颁发工程接收证书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移交、接收全部与部分工程承包人向发包人移交工程的期限:
109、颁发工程接收证书后7天内 。发包人未按本合同约定接收全部或部分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 。承包人未按时移交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 。13.3 工程试车13.3.1 试车程序工程试车内容: / 。(1)单机无负荷试车费用由 / 承担;(2)无负荷联动试车费用由 / 承担。13.3.3 投料试车关于投料试车相关事项的约定: / 。13.6 竣工退场13.6.1 竣工退场承包人完成竣工退场的期限:承包人须在工程竣工验收后7天内拆除现场所有临时设施。包括所有的建筑垃圾及剩余材料全部清运出现场的费用。清理标准应得到发包人认可。14. 竣工结算14.1 竣工付款申请:见通用条款。14.2 竣工结
110、算审核发包人审批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 审计结束后30天内 。发包人完成竣工付款的期限:发包人在签发竣工付款证书后30天内。关于竣工付款证书异议部分复核的方式和程序: 由双方协商 。14.4 最终结清14.4.1 最终结清申请单承包人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的份数: 按发包人最终要求 。承包人提交最终结算申请单的期限: 按通用条款 。 14.4.2 最终结清证书和支付(1)发包人完成最终结清申请单的审批并颁发最终结清证书的期限: 收到承包人提交的最终结清申请单后30天内。(2)发包人完成支付的期限: 颁发最终结清证书后30天内 。15. 缺陷责任期与保修15.2缺陷责任期缺陷责任期的具体期限: 详见
111、质量保修书 。15.3质量保修金关于是否扣留质量保修金的约定:扣留 。15.3.1 承包人提供质量保修金的方式质量保修金采用以下第 (2) 种方式:(1)质量保修金保函,保证金额为: ; (2)结算价3% 的工程款;(3)其他方式: 。质量保修金的扣留 质量保修金的扣留采取以下第(2) 种方式:(1)在支付工程进度款时逐次扣留,在此情形下,质量保修金的计算基数不包括预付款的支付、扣回以及价格调整的金额;(2)工程竣工结算时一次性扣留质量保修金;(3)其他扣留方式: / 。15.4保修15.4.1 保修责任工程保修期为: 见工程质量保修书 。15.4.3 修复通知承包人收到保修通知并到达工程现场
112、的合理时间: 收到通知后24小时内 。16. 违约16.1 发包人违约发包人违约的情形发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1)因发包人原因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前7天内下达开工通知的违约责任: 双方另行协商 。(2)因发包人原因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违约责任: 双方另行协商 。(3)发包人违反第10.1款变更的范围第(2)项约定,自行实施被取消的工作或转由他人实施的违约责任: 双方另行协商 。(4)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规格、数量或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因发包人原因导致交货日期延误或交货地点变更等情况的违约责任: 双方另行协商 。(5)因发包人违反合同约定造成暂停施工的违约责任: 双
113、方另行协商 。(6)发包人无正当理由没有在约定期限内发出复工指示,导致承包人无法复工的违约责任: 双方另行协商 。(7)其他: / 。16.1.3 因发包人违约解除合同承包人按项发包人违约的情形约定暂停施工满 60 天后发包人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并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16.2 承包人违约16.2.1 承包人违约的情形1、承包人在中标后或施工期间不得随意变更中标项目建造师及项目部管理人员。如果出现特殊情况,确需更换的,应当经招标人同意,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文件报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备案。建造师本人每天在工地不得少于 8 小时(施工期间),有事必须向发包人书面请假,发包人书面同意
114、后方可离开工地。如发现建造师违反上述规定,每发现一次罚款 5000 元。超过5 次,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要求承包人退场,并追究由此给发包人带来的一切损失。2、承包人出现严重安全、质量事故,或在发包人规定的整改期限内达不到整改要求或明显无法按期完工的,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没收投标人履约保证金,并要求承包人退场,承包人接到退场通知后应立即无条件退场,并同意发包人按已验收合格工程量的60%的工程价款结算。3、本工程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否则一经发现发包人有权终止合同,已完工程量不予结算。4. 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因承包人的原因出现质量问题、安全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受到报纸、电视等媒体的曝光或被政府有关主管
115、部门通报批评,给本工程的社会形象带来负面影响,每次由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5万元违约金,从承包人工程进度款中扣除。5.承包人必须确保现场安全文明施工,如因乙方原因导致工地在市、区检查中被评为不合格安全文明工地的,按每起20000元罚款。6、现场安全文明施工费需在工程施工过程中经监理单位、建设单位、造价管理处等单位现场共同考评,否则在结算时在其总价中扣除。7、安全文明施工保证金:合同价款的3%,承包人应严格按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的有关管理规定,采取安全措施组织施工。若安全措施不到位,经发包人、监理验收不通过的,则在文明工地考评和核定过程中,发包人给予差评,并给予人民币20000元以下处罚。若发生安全事故
116、,一切责任由承包人承担,并视情况扣除或没收安全文明保证金。8、施工管理人员与投标时承诺的人员始终一致(不能胜任和发包人要求调换的除外),项目负责人每月不少于25天,其他管理人员每周不少于6天,未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不得随意更换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离开施工现场必须向发包人请假,如有违约发包人可示具体情况处予违约罚款。9、工程质量达不到协议书中约定的质量标准的,没收全部的质量保证金,同时必须进行返工,直到达到验收合格,返工费及相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本工程质量保证金为合同价的 4%。10、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竣工的,工期每延误一天,处以5000元违约金,另外工期履约保证金不予退回。
117、11、承包人在竣工验收后七天内拆除现场所有临时设施,包括所有的机械设备、材料、建筑垃圾全部清运出现场,清理标准应征 得发包人认可。否则如发生相关费用由发包人在工程竣工结算价款中扣除,并按 5000元/天收取违约金。承包人违约的责任承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由承包人承担全部费用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16.2.3 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关于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的特别约定: 按通用条款执行 。发包人继续使用承包人在施工现场的材料、设备、临时工程、承包人文件和由承包人或以其名义编制的其他文件的费用承担方式: 另行协商 。17. 不可抗力 17.1 不可抗力的确认除通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不可抗力事件之外
118、,视为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形:由市级以上有关部门正式发布和认定的自然灾害。17.4 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发包人应在商定或确定发包人应支付款项后 60 天内完成款项的支付。18. 保险18.1 工程保险关于工程保险的特别约定:发包人投保内容: 建设工程和施工场地内的自有人员生命财产险。承包人投保内容: 从事危险作业职工的意外伤害险、施工场地内自有人员的生命财产险、施工机械设备的财产险、第三人人员的生命财产险、运至施工场地内用于工程的材料和待安装设备的财产险。18.3 其他保险关于其他保险的约定: / 。承包人是否应为其施工设备等办理财产保险: 是 。18.7 通知义务关于变更保险合同时的通
119、知义务的约定: 按通用条款执行 。20. 争议解决20.3 争议评审合同当事人是否同意将工程争议提交争议评审小组决定: 同意 。 20.3.1 争议评审小组的确定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确定: 按通用条款执行 。选定争议评审员的期限: 按通用条款执行 。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报酬承担方式:按通用条款执行 。其他事项的约定: / 。20.3.2 争议评审小组的决定合同当事人关于本项的约定: 按通用条款执行 。20.4仲裁或诉讼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 (2) 种方式解决:(1)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向 工程所在地 人民法院起诉。21补充条款21.1本工程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否则一经
120、发现,取消承包人的施工资格, 已完工程量不予结算。21.2 在本工程竣工前,承包人在投标书中所安排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五大员不得参与其他工程的投标报名,项目部的所有人员不得到其他工程兼职,否则,一经发现,视作违约,按每发现一人次罚款20000元处理,情节严重的,发包人可中止合同,承包人承担一切责任和损失。21.3 承包人承诺投标书中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不更换,若要更换,必须经发包人批准,并自愿接受合同价 0.5%的罚款处罚;投标书中的五大员保证不更换,若要更换,必须经发包人批准,并自愿接受合同价 0.2%的罚款处罚。特殊情况除外。21.4 承包人承诺在本工程竣工前,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
121、五大员坚守本工程,并且每个月的出勤天数不少于 25 天,由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对其考勤,若发现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出勤天数少于 25 天,愿按每少出勤 1 天罚款合同价0.05%处理;若发现质检员、施工员、材料员、安全员出勤天数少于 25 天,愿按每少出勤 1 人天罚款合同价 0.005%处理。经建设单位批准的除外。21.5 承包人承诺:对施工过程中遇到的、征地拆迁以外的其他所有前期 问题,均由承包人自行解决,费用已包含在承包人的投标总价中;因施工需要,需临时租用土地的,由承包人自行解决,费用已包含在承包人的投标总价中;设计图纸中道路结构层的配合比为建议配合比,投标人应自行考虑是否需要调整,实际配
122、合比由中标人根据设计规定的无侧限抗压强度、压实度及采购的原材料等因素试验确定后报设计监理建设单位批准后实施,若需调整费用, 则应包含在中标人的投标总价中。结算时不因配合比变化而调整单价。施工中所有涉及生产环节的混凝土、砂浆的配合比试验及所有原材料及试压块等所有自检需要的全部试验由承包人负责,该费用一次性包死列入其他项目清单中,投标人计入投标总价中。21.6由于承包人原因而引起的监理人所增加的额外工作报酬和附加工作报 酬,由发包人从承包人应得的工程款中扣下支付给监理人。21.7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不论以何种形式被检查发现偷工减料、以次充 好或工程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的,每发现一次扣罚合同价款的 2%
123、。21.8承包人承诺严格执行苏建质(2004)372 号文 关于改变我省建设工程质量见证取样检测委托方有关事项的通知(用于发包人对工程质量的检 测)。承包人的自检检测应与发包人对工程质量的检测分开,做到独立、平行检测。21.9 赶工措施费、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费、夜间施工费、临时设施费、冬雨季施工费等总价措施费项目,并计入报价,该费用一次性保定,结算时一律不作调整21.10承包人合同价中已考虑人工工资的动态管理,结算时一律不作调整。21.11本工程竣工结算的最终审计单位为XX审计局。承包人应如实报送工程竣工结算,如经审核后,核减额超过送审数的5%(不含5%)以外的审计核减收缴,超过部分审计费由承
124、包人承担。21.12施工过程中,因承包人施工原因,而造成煤气、自来水管道、雨污分流管等受到破坏的,除承包商须按规定修复外,发包人可对承包人处以500元/次处罚。如承包人发生上述情况而拒交罚金的,发包人有权从工程款中或履约担保金中双倍扣除。21.13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必须收集齐全所有隐蔽项目影像视频资料以供后期审计使用,在送审结算资料必须一并提交。所有签证资料必须附有详细影像彩色照片,所摄照片必须有可参照性。如影像资料未能反映签证、清单或招标文件列明的工作内容,则结算时该项内容不予认可。21.14承包人应独立、有效地做好该工程周边的有关群众工作,并充分考虑为业主做好工程实施范围内外的单位、个人和
125、其他可能出现阻挠施工的情况,若发生的机械台班停置费、二次机械进退场费、人员窝工、处理周边群众纠纷等费用和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考虑,并列入投标报价,工程竣工结算时不作调整。附件协议书附件:附件1: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专用合同条款附件:附件2: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本合同不适用)附件3:主要建设工程文件目录附件4:承包人用于本工程施工的机械设备表附件5: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附件6:分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本合同不适用)附件7:履约担保格式(本合同不适用)附件8:预付款担保格式(本合同不适用)附件9:支付担保格式(本合同不适用)附件10:暂估价一览表附件11:建设工程廉政责任书附件1:承
126、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单位工程名称建设规模建筑面积()结构形式层数生产能力设备安装内容合同价(元)开工日期竣工日期附件4:承包人用于本工程施工的机械设备表序号机械或设备名称规格型号数量产地制造年份额定功率(kW)生产能力备注附件5: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名 称姓名职务职称主要资历、经验及承担过的项目一、总部人员项目主管其他人员二、现场人员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技术负责人造价管理质量管理材料管理计划管理安全管理其他人员附件11:建设工程廉政责任书发包人: XX 承包人: 为加强建设工程廉政建设,规范建设工程各项活动中发包人承包人双方的行为,防止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现象的发生,保护国家、集体和当
127、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和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订立本廉政责任书。一、双方的责任1.1应严格遵守国家关于建设工程的有关法律、法规,相关政策,以及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1.2严格执行建设工程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1.3各项活动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不得为获取不正当的利益,损害国家、集体和对方利益,不得违反建设工程管理的规章制度。1.4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应及时提醒对方,情节严重的,应向其上级主管部门或纪检监察、司法等有关机关举报。二、发包人责任发包人的领导和从事该建设工程项目的工作人员,在工程建设的事
128、前、事中、事后应遵守以下规定:2.1不得向承包人和相关单位索要或接受回扣、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好处费、感谢费等。2.2不得在承包人和相关单位报销任何应由发包人或个人支付的费用。2.3不得要求、暗示或接受承包人和相关单位为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2.4不得参加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承包人和相关单位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2.5不得向承包人和相关单位介绍或为配偶、子女、亲属参与同发包人工程建设管理合同有关的业务活动;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承包人和相关单位使用某种产品、材料和设备。三、承包人责任应与发包人保持正常的业务交往,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程
129、序开展业务工作,严格执行工程建设的有关方针、政策,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并遵守以下规定:3.1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索要、接受或赠送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及回扣、好处费、感谢费等。3.2不得以任何理由为发包人和相关单位报销应由对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3.3不得接受或暗示为发包人、相关单位或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3.4不得以任何理由为发包人、相关单位或个人组织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四、违约责任4.1发包人工作人员有违反本责任书第一、二条责任行为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
130、事责任;给承包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4.2承包人工作人员有违反本责任书第一、三条责任行为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发包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4.3本责任书作为建设工程合同的组成部分,与建设工程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五、责任书有效期本责任书的有效期为双方签署之日起至该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合格时止。六、责任书份数本责任书一式二份,发包人承包人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发包人: (公章) 承包人: (公章)法定地址: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其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委托代理人: (签字)电话: 电话:
131、传真: 传真: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第四节 工程质量保修书发包人:XX 承包人: 发包人、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经协商一致,对 标段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供热与供冷系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承包人所施工
132、的内容。 二、质量保修期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年限;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为 5 年;3装修工程为 2 年;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 2 年;5供热与供冷系统为 2 个采暖期、供冷期;6住宅小区内的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 2 年;7其他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 本工程保修期为2年 。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三、缺陷责任期工程缺陷责任期为 24个月,缺陷责任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单位工程先于全部工程进行验收,单位工程缺陷责任期自单
133、位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算。缺陷责任期终止后,发包人应退还剩余的质量保证金。四、质量保修责任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7天内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2.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由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4.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五.保修费用4.1.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4.2 工程质量保修金
134、为工程总价(审计后)的5%,保修费从工程质量保修金内扣除。六.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 。工程质量保修书由发包人、承包人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发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 地 址: 地 址: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第四章 工程建设标准一、 本工程采用的计价规范1、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2014)2、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3、房屋建筑
135、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4-2013)4、通用安装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6-2013)5、市政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7-2013)6、江苏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2014)7、江苏省安装工程计价定额2014年版;8、江苏省市政工程计价定额 (2014)9、现行有关文件规定。二、本工程对施工工艺的特殊要求1、施工期间要注意周边环境,尽量避免对周围环境的影响;2、冬雨季施工要采取相应的保证措施。第五章 图纸、技术资料及附件(XX(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封面) (项目名称) 投标书(商务标)投标人: (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日 期:
136、 年 月 日一、投 标 函 :(一) 根据已收到的 (工程名称) (标段名称)的招标文件,我方经仔细研究招标文件全部内容并对现场进行踏勘后,愿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文件的规定,并愿以人民币(大写) 元(小写) 元的总价,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承包本次招标范围内的全部工程,修补工程中的任何缺陷。(二)我方保证在收到贵单位发出的书面开工令后立即开工,并保证在工期 日历天内竣工并移交整个工程及相关资料。(三)我方保证本工程质量达到 。(四)我方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小写) 元的投标保证金已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五)如果我方中标,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贵方签
137、订合同,并将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数额提交履约保证金和中标差额保证金。(六)贵单位的招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和本投标文件将构成约束我们双方的合同。投标人(盖法人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投标人单位名称: 投标人单位性质: 投标人单位地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投标人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 特此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贴于此处,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该证明无效。投标人: (盖单位章)日 期: 年 月 日三、授权委托书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本人 (姓名)系 (投标人单位名称)
138、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身份证号: )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 (项目名称)施工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 。授权委托人联系电话: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代理人: 性别: 年龄: 代理人单位: 部门: 职务: 投标人: (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印章)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贴于此处,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该证明无效。日期: 年 月 日备注:若系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亲自参与本项目投标的一切活动,并签署投标文件,则无需此授权书。四、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 投标总价、总说明、建设项目投标报价汇
139、总表、单项工程投标报价汇总表、单位工程投标报价汇总表、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综合单价分析表、总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汇总表、暂列金额明细表、材料(工程设备)暂估单价及调整表、专业工程暂估价及结算价表、计日工表、总承包服务费计价表、规费、税金项目清单与计价表等;五、计划投入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表序号机械设备名称型号规格数量国 别产 地制 造年 份额定功率(KW)生产能力(MH)备注六、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机构项目工程师姓名职务职称主要资历、经验及承担过的工程总部项目主管技术负责人现场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施工员第七章 资格审查证明材料一、资格证明材料:
140、见本招标文件第一章9.2.1条。 二、资格审查材料封面及相关表格如下: 封面 (项目名称)施工招标投标人资格审查文件 投标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地址: 日期: 年 月 日 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投标人单位名称: 投标人单位性质: 投标人单位地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投标人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 特此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贴于此处,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该证明无效。投标人: (盖单位章)日 期: 年 月 日二、授权委托书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本人 (姓名)系 (投标人单位名称)的法
141、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身份证号: )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 (项目名称)施工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 。授权委托人联系电话: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代理人: 性别: 年龄: 代理人单位: 部门: 职务: 投标人: (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印章)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贴于此处,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该证明无效。日期: 年 月 日三、投标人一般情况1企业名称2总部地址3当地代表处地址4电话联系人5传真电子邮箱6注册地注册年份(请附营业执照复印件)7公司资质等级证书号 (请附有关证书
142、的复印件)8公司(是否通过,何种)质量保证体系认证(如通过请附相关证书复印件,并提供认证机构年审监督报告)9主营范围1 2 3 4 10作为总承包人经历年数11作为分包商经历年数12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注:投标人应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四、近三年工程营业额数据表投标人名称: 近三年工程营业额财 务 年 度营 业 额(万元)备 注2013年2014年2015年注:本表所填的年营业额为投标人每年从各招标人那里得到的已完工程收入总额。五、财务状况表(一) 开户银行情况开户银行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及职务:传真:电传:二、近三年每年的资产负债情况财务状况(
143、单位)近三年 2013年2014年2015年1总资产2流动资产3总负债4流动负债5税前利润6税后利润 为达到本项目现金流量需要提出的信贷计划(投标人在其他合同上投入的资金不在此范围内)信贷来源信贷金额(单位)1234六、拟派往本招标工程项目负责人简历表 投标人名称 姓名性别年龄职务职称学历参加工作时间担任项目负责人年限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编号在建和已完工程项目情况建设单位项目名称建设规模开、竣工日期在建或已完工程质量七、公司人员及拟派往本招标工程项目的人员情况投标申请人名称: 职务姓名职称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备注证书名称级别证号专业八、诚信承诺书 :(招标人名称)我方参加你方的 (以下简称“本工程
144、”)的投标,现我方法定代表人向你方慎重承诺:1、我方拟派项目负责人 无在建工程。如果我方经本工程评标委员会评定为中标候选人,在公示期间被他人举报并经招标投标监管机构核实,确认拟派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且不符合江苏省建设厅“苏建规字(2017)1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改革和完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制度的实施意见附件一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资格审查办法第十条第五款的规定,你方即可取消我方中标候选人资格,并同意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2、我方财务和经营状况良好,具备履行合同能力;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处于被责令停
145、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无因投标申请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争议纠纷及仲裁和诉讼记录。如果我方经本工程评标委员会评定为中标候选人后,被他人举报并经招标投标监管机构核实,确认存在上述不良记录,你方即可取消我方中标资格,并同意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接受处罚。3、我方递交的投标文件中的所有资料都是真实可信的,没有弄虚作假。4、我方不组织、不参与串标围标,没有出借资质等违法违规行为。我方承诺:违反上述任何一条承诺,自愿意接受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依法处罚,包括同意你方取消我方中标资格并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或履约保证金,将我方列入黑名单,并上报南通市建设主管部门。投标申请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第八章 工程量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