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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会区集贸场升级改造实施方案(34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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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会区集贸场升级改造实施方案(34页).doc

1、新会区集贸市场升级改造实施方案(2019-2021年)为进一步改善城市环境,解决新会区部分集贸市场硬件设施陈旧落后、布局不合理、脏乱差现象普遍、周边秩序混乱、活禽经营有关规定落实不到位等短板问题,建设标准化市场,提升城市品质,根据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按照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要求和“属地管理、因地制宜、分步实施、注重实效”的原则,对市场进行升级改造,全面提升市场经营环境,力争用三年时间完成城区村级市场和乡镇市场升级改造,以国资市场为试点,以点带面,建设两个以上超市式示范市场。打造布局合理、设施齐全、功能完善、环境优美、购物方便、群众满意的购物场所。二、基本原则(一)整体规

2、划,着眼长效。关注民生,以人为本,遵循科学设计、有利交易、方便生活的原则,处理好当前与长远的关系,使市场基础设施符合全国文明城市规范标准要求。(二)因地制宜,突出特色。各镇(街)要根据当地的经济水平、产业结构、交易规模、资源状况以及文化风俗等情况,建设与居民消费水平相协调、与农业产业化发展相适应、与经济发展规模相匹配的市场。(三)属地负责,上下联动。发挥好区、镇两级联动作用,区相关部门负责抓好规划指导,镇(街)负责牵头组织实施,各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加强联动、抓好落实。三、组织机构和责任分工成立新会区市场升级改造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指导实施市场升级改造工作。组 长:区政府分管领导副组长

3、:区府办相关负责同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科工商务局主要负责人成员: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科工商务局、区文明办、区财政局、区发展改革局、区自然资源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新会公安分局、消防大队、区农业农村局、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各镇(街)、基业资产经营公司分管领导领导小组办公室(下称“区市场改造办”)设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组织、协调、督促各镇(街)实施市场升级改造工作和日常工作开展。责任分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制订市场升级改造方案,按规范标准指导市场内食品经营区升级改造,组织升级改造工程验收。区科工商务局负责按商贸流通业发展规划,配合做好市场升级改造工作。区文明办负责配合协调解决市场升级

4、改造工作遇到的问题。区财政局负责做好工程项目评审以及市场升级改造、新建奖补资金的预算安排、拨付、监督使用、资金保障等工作。区发展改革局负责按照有关政策和规定做好市场升级改造项目立项工作。区自然资源局负责市场规划和提供市场用地、铺位产权相关信息等。区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核发市场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施工监理企业的资格审查,监督建设工程的质量安全等。新会公安分局负责协助各职能部门做好市场升级改造工作,依法处理暴力抗法、阻挠执法、扰乱社会秩序等违法行为。消防大队负责市场消防验收认定工作,指导市场开办(管理)单位做好市场消防设施的监督检查。区农业农村局负责按行业规范指导市场内活禽经营区升级改造,配合做好工

5、程验收工作。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负责配合市场开办(管理)单位做好临时安置点工作,并加强流动摊贩和占道经营行为的管理。各镇(街)负责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做好辖区市场升级改造组织协调、推进实施、市场过渡管理和拆除复建、经营安置等工作。基业资产经营公司负责做好隶属管辖市场升级改造组织协调、推进实施、市场过渡管理和拆除复建、经营安置等工作。四、升级改造流程(一)申报市场开办(管理)单位向镇(街)政府(街道办)提出市场升级改造申请,提交营业执照新会区市场升级改造申请书以及市场升级改造前的平面图、实拍图片和升级规划平面图、设计效果图等资料;镇(街)政府(街道办)于5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后报区市场升级改造工

6、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于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审核通过后市场开办(管理)单位再报区评审中心评审(会城街道办的集体市场,可在本级评审中心评审)。(二)施工市场开办(管理)单位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区市场升级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的改造项目,按照改造标准进行施工,确保按时、按质、按标完成改造任务。变更工程需报区市场升级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否则不予资金补贴。(三)验收市场升级改造竣工后,市场开办(管理)单位首先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竣工自检验收,然后向镇(街)政府(街道办)提交新会区市场升级改造验收申请书和相关验收报告资料申请验收;镇(街)政府(街道办)于5个工作日内完成初步验收;区市场升级改造工作领导小组于5

7、个工作日内完成最终验收,验收合格后出具新会区市场升级改造验收意见书。五、资金保障升级改造和新建的市场所需资金由市场开办(管理)单位自行解决。(一)补贴金额:升级改造(含重建)市场经验收合格的,区、镇(街)按结算审核价(工程金额小于30万元的,按预算审核价)每个市场给予50%财政补贴,最高补贴150万元;新建市场经验收合格的,每个市场每平方米补贴150元,最高补贴80万元。补贴资金由区、镇(街)财政各按50%的比例分担;所需资金列入区本级年度预算安排,各镇(街)负担资金在其税收分成中上解区级。(二)补贴程序:经区市场升级改造工作领导小组验收合格后,市场开办(管理)单位凭新会区市场升级改造申请书新

8、会区市场升级改造验收申请书新会区市场升级改造验收意见书新会区财政局投资评审中心建设项目预算审核报告新会区财政局投资评审中心建设项目结算审核报告,填写新会区市场升级改造补贴资金申请表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申请补贴资金,经审核符合补贴条件的,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采取国库集中支付方式将补贴资金拨付给市场开办(管理)单位。验收不合格的市场,不予资金补贴。六、实施步骤(一)前期部署阶段(2019年4月前)对全区市场进行调查摸底,确定分步升级改造市场名单;按照标准进行整体规划统一设计,发动市场开办(管理)单位和私人铺位业主积极配合市场升级改造工作,明确升级改造资金投入方式、施工要求、政府补贴等相关工作;做好工程

9、预算、工程评审、工程招标以及施工期间过渡安置等工作。(二)具体实施及验收阶段(2019年5月2021年11月)按照分步升级改造计划,在实施过程中科学统筹做好工程施工、工程验收、市场经营和文明城市创建等各项工作。督促施工单位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基础上加快推进施工进度,合理采取多种施工方式最大限度减少对市场日常经营的影响;对施工期间无法继续经营的市场,选择临时性替代场地,并安排专门人员维护市场经营秩序,确保内外环境整洁,符合文明城市创建要求。(三)总结提升阶段(2021年12月)总结市场升级改造工作,扎实推行市场专业化管理,全面落实市场长效治理机制。七、工作要求(一)加强领导,成立机构。在成立区市场升

10、级改造工作领导小组的基础上,各镇(街)要成立相应的工作领导小组,制定辖区市场升级改造实施方案和年度升级改造实施计划报区市场改造办备案,并按计划、有步骤组织实施辖区市场升级改造工作。(二)明确责任,部门合作。市场升级改造工作涉及多个职能部门,根据广东省商品交易市场管理条例江门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各职能部门必须明确责任,各司其职,加强合作。我区市场数量多、基础差、改造难度大,各镇(街)、各部门要制定相关优惠扶持政策,为市场升级改造工作的顺利开展创造良好条件。(三)积极引导,稳步推进。各镇(街)要做好市场升级改造工作的宣传引导工作,积极向市场开办(管理)单位宣传有关政策,严格杜绝

11、以升级改造为名提高租金、哄抬物价现象,切实做好市场改造过程中经营户的安置工作,做好周边居民解释工作和市场周边管理,保证市场升级改造工作稳步推进。同时,本次升级改造其中一个重点是村委会开办的市场,鉴于各村委会的财政开支总体上比较紧张,各镇(街)应协助各村委会做好市场改造的融资工作。(四)分类指导,保证质量。各镇(街)要严格按照市场建设和改造标准,加强对升级改造工作的监管,防止出现重复改造、返工改造等浪费现象,确保升级改造工程按时、按质、按标准完成。市场改造完成后,向验收合格的市场兑现相关扶持优惠政策,不达标的市场需重新整改。(五)严格把关,杜绝虚报。严格按照有关标准,加强对升级改造工作的监管。有

12、以虚报冒领等手段骗取资金、虚列投资完成额等行为的,严格依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的有关规定,对相关单位及人员进行处理。八、本方案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解释,如与关于印发新会区集贸市场升级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新工商20185号)相冲突,则以本方案为准。九、本方案自2019年3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1年12月31日止,期间如有调整或修订,则按新的规定执行。附件:1.新会区市场升级改造标准2.新会区市场升级改造申请书3.新会区市场升级改造验收申请书4.新会区市场升级改造验收意见书5.新会区市场升级改造补贴资金申请表附件1新会区市场升级改造标准一类市场升级改造标准一、适用

13、范围新会区范围内面积2000平方米以上或面积2000平方米以下但有较好升级改造基础的室内市场。二、规划建设要求市场改造应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符合交通、环保、消防等有关规定,与城区改造、居住区和社区商业建设相配套;实施升级改造的市场用地及其功能必须经国土规划部门审核批准,如涉及建筑结构的改建、扩建、重建,还必须经住建部门审核批准。三、基础设施要求(一)出入口及通道市场场内主通道宽度不小于2.5米,次通道宽度不小于1.5米,市场出入口不少于2个,主要出入口的宽度不小于4米,应单设进出货出入口;市场出入口、通道等公共空间设台阶的,应同时设置无障碍通道,室内市场通道上方应设置悬挂应急疏散警示牌装置;楼

14、层式市场应设有运输货物的专用电梯。(二)地面及墙体市场地面应铺设防滑地砖,并由通道中央向两边排水沟倾斜,通道坡度比为13%;市场内墙和天花应涂刷具备较好防潮、防污性能的涂料,内墙(含立柱四周)应贴墙面砖,高度不低于1.8米。(三)停车场应根据市场规模和实际情况相应设置停车场,原则上面积不小于市场建筑面积的5%,地面应硬化。划分四轮机动车、摩托车、自行车的停放区域,车辆停放要按照停放点进行排放。(四)给排水设施1.市场内应配备合理的供水系统,水产品供水应到档口,畜禽肉类供水应到畜禽肉经营区,宰杀间、现场食品加工间等应供水到专间。市场内应设置供消费者使用的自来水供水点。场内经营用水应保证足够的水量

15、、水压,设施配置符合国家节约用水的规定。提倡在保证满足用水卫生标准的条件下使用循环用水。市场内应配备清洁墙面、地面和设施设备的高压冲洗装置。2.市场内部排污管道应单独设置,自成系统,不与连体建筑污水管道共用。排污管道应尽量采用直排式,减少弯道且应有合理坡度,并设防鼠隔离网。次通道下水道必须设计为暗道,防止异味上传。当地有公共污水排放系统的,市场排污管道应与其联通。3.市场柜台外侧或内侧应设置排水槽(槽宽宜为812厘米,深度宜为35厘米,底部应呈弧形)或明沟(断面尺寸不小于1010厘米)并加盖隔栅盖板,宰杀间、现场食品加工间内应设置下水管道。水产、畜禽肉类污水排放口应设隔离过滤设施。(五)供电设

16、施1.市场应配备满足用电负荷、安全的供电设施。宜设独立的配电室。2.市场应统一合理布线,宜穿管暗敷,并配备漏电防护装置。3.水产区域应安装防水电源开关、插座。4.市场应统一配备照明灯,室内市场应设置应急灯。5.交易厅内照度应不低于100Lx,专间内照度应不低于200Lx。(六)通风设施1.市场应达到良好的通风条件,配置低噪音抽送风机,宜按建筑面积1000平米安装不低于2千瓦,1000平米以上每增加100平米相应增加功率300瓦的标准配置。2.宰杀间、现场食品加工间内应配备独立的通风换气装置。3.需要实施温控的食品专间须配置相应的通风及温控设施。(七)卫生设施1.市场应设置公共卫生间,达到二类以

17、上建设标准(市场周边100米范围内有公厕的除外)。2.市场应设置垃圾临时收集点,场内通道应合理设置果皮箱、垃圾箱,每个摊位设有统一的加盖的垃圾容器。3.活禽销售宰杀区要有动物粪便无害化处理设施。4.市场应设置一定数量的防鼠、灭鼠设施设备。(八)消防设施应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技术标准的规定配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灭火系统、消火栓系统、防烟排烟系统以及应急广播和应急照明、安全疏散设施等设施,并确保设施完好可用。消防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以及消防车道应保持畅通。(九)冷藏设施1.商品保质保鲜有温度要求的,应采用温控设备或采取相应的措施,做到货到即时存入冷藏、冷冻设施,保证商品陈列、销售与加工、运输环

18、节形成的冷链不脱节。2.冷冻肉及冷冻水产品应配备低温冷柜,冰鲜水产品应配备冰台。经营冷却肉应配备冷藏柜,温度保持在07。提倡豆制品、半制成品销售配备冷藏设施。四、经营设施要求(一)市场按蔬菜、果品、粮油、干货、调味品、水产品、禽蛋、畜禽肉、豆制品、熟食、副食品、活禽、百货等商品大类分区,并合理布局各档口。(二)鲜、活、生、熟、干、湿商品应严格分开,水产品区与其他食品加工经营区间距应不小于5米或设有效的物理隔离;食品档口距离卫生间的距离应不小于5米,其中,熟食等直接入口食品档口距离卫生间应在10米以上。(三)市场内每档台面面积不少于1.5米;档口设置应整齐划一,台面、柜面外立面及外沿挡水凸边应光

19、滑平整,档口台面使用不锈钢、釉面砖或抛光砖铺设,柜台立面贴抛光砖;柜台高度宜为7080厘米,挡水凸边应不低于5厘米,台面尺寸宜为长100200厘米,宽80100厘米。各档口应统一设置档口号牌、价格牌及相关证照的悬挂装置,高度宜为1.82米。价格牌、档口号牌等标识牌应统一制作。1.蔬果档口:柜台宜采用斜面或阶梯摆放式设计。2.畜禽肉档口:应统一配置不锈钢操作台、砧板、冷藏柜、不锈钢制挂架等专用器具。3.水产品档口:地面应有一定的排水坡度,宜铺设防滑地砖;应统一配置不锈钢或贴面砖的操作台、砧板、蓄养池或不锈钢盘、冷藏柜或冰台等专用器具;活水鱼销售应在鱼池、鱼缸前设挡水板,挡水板高于鱼池、鱼缸约40

20、厘米。4.散装酱菜、糕点类档口:应配备全封闭式防尘、防蝇罩,配备带滑门的玻璃或有机玻璃柜、加热或冷藏设备、洗手池。从事糕点、馒头等现场加工的应设置加工间,配备相关设施设备,宜将加工间与营业专间分开。5.熟食档口:在入口处设置有供洗手、消毒、更衣设施的通过式预进间,设置营业专间,有防蝇、防鼠、防蟑螂,防尘和消毒设施,销售器具和空间消毒措施落实,应安装空调(保持间内温度不得高于25摄氏度)。门、窗(传递口)、墙、天花、地面、消毒、冷藏柜、垃圾桶、收款等要符合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要求。熟食档口显眼处应悬挂公示栏,以便消费者查阅监督。6.活禽宰杀档口:允许设置活禽经营区的市场应符合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

21、法和广东省家禽经营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活禽经营区应独立,与其他经营区域分开,且每一活禽档口的销售区、宰杀区、消费者之间应当实施物理隔离,配备独立的照明、通风、加热及上下水等设施设备。存放活禽应使用不锈钢笼子,笼底设置接载粪便的设施。禽畜等动物粪便要经过无害化处理。五、管理设施要求(一)办公设施办公室面积应能满足日常管理及服务需要,受理投诉、索赔,调解纠纷,维护市场治安秩序,配备投诉箱、投诉电话、档案管理柜等基础设施。(二)服务设施市场应设立广播设施、导购图、公示宣传栏、健康教育宣传栏等公共服务设施;有条件的市场可以开办门户网站,配备上网端口和电脑等终端设备,设置便民服务区域,设置价格行情显示屏

22、,设置配钥匙、小家电维修等档口。(三)计量设施根据有关要求,统一配备依法检验合格的计量器具及设备。市场应明显位置设置公平秤。(四)治安设施市场应配备电子监控等治安设施设备。(五)检测设施应在场内明显处设置检测室,检测室面积不小于12平方米,并配备食品卫生检测等设施;从事蔬菜、水果交易的市场配备农药残留快速检验设施设备;从事水产品交易的市场配备检测甲醛等化学物品的快速检测设备。配备专业的检验人员,每日对上市商品抽样检测,并公布检测结果。六、有关管理要求(一)商品管理1.进货管理场内商品进货商应向供货商索取产品的来源地证明、质量认证证书或商品检验检测合格证。蔬菜宜从当地的批发市场或从农产品生产基地

23、进货。鲜肉类进货需附有与货物相符的检疫检验合格证明。未实行定点的鲜牛、羊肉等,必须经检验合格后方可上市销售。水产品进货应有产地质量检测机构核发的产品合格证或批发市场提供的产品合格证明。豆制品和熟食制品必须向有营业资质和卫生许可的生产、经销企业进货,市场应索要与货同行的送货单等留存市场备案。其他食品进货应有与货相符的食品卫生合格证明。市场应每天核对进货商品与商品检疫检验合格单(证),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质检人员应对各种单证进行真伪及有效期验证,对初次入场的经营者资质证明及其商品质量证书原件应留复印件存档,建立可追溯机制。2.劣品清退场内经营的商品出现有毒、有害、过期、变质等质量卫生问题时,应及时下

24、架封存,并报食品卫生管理部门处理,建立不合格商品退市机制。3.禁营项目市场内禁止销售国家规定的野生保护动植物;禁止生产、加工、销售国家规定的禁营商品;严禁销售病死畜禽肉、变质肉、注水肉、未经检疫肉和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卫生要求的肉类及其制成品;禁止场外加工的肉糜入市销售;场内不得销售现场制作的炒货食品。4.零售加工散装蔬菜上柜前应做洁净整理,包括去泥、去黄叶、去腐叶、去根,提倡净菜或半净菜上市。需保鲜的蔬菜应使用保鲜膜包装,需捆扎的应使用无毒材料捆扎。熟食卤品的整理加工,肉类统货的分割剔骨,鲜活、冰鲜水产品的现场去头、去内脏、去鳞等加工服务,应使用符合卫生安全要求的刀具、刮器、绞肉机、容器等并在

25、符合卫生要求的操作台(板)上进行。市场内进行食品现场生产、加工的(包括半成品加工和直接入口食品的加工),必须符合有关的规定。(二)卫生管理要求1.环境卫生市场的环境卫生应符合相关规定的要求。市场应保持地面干燥、清洁,场内无异味。市场内应无乱吊挂、乱张贴及垃圾堆积等现象。对不可食用品应有专人负责集中回收,统一处理。废弃物需全部装入垃圾袋不得外露,随时将垃圾袋收集放到垃圾箱或垃圾房集中处理,并定期清洗,确保场内购物环境整洁有序。水产品零售点在交易过程中所产生的水产品废弃物应当由市场集中收集并及时处理。场内卫生实行区域包干,明确包干责任人;场外卫生应实行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制度,应设有专职卫生监督人员

26、和日常保洁人员。2.设施卫生要求鲜肉类、水产品、熟食类加工所有的操作台、切割用具及盛器均应每天进行严格清洗、消毒,并按规定位置加盖存放。活水鱼蓄养池应用消毒水定期进行清洗、消毒,其他蓄养用具应定期清洗。市场应设有收集副食品废弃物的垃圾箱(桶)。3.从业人员卫生要求市场应设有专职食品卫生管理监督人员,并指定一名负责人为食品卫生责任人,建立从业人员卫生管理制度,每个相关从人员均应持有有效的健康证。熟食销售及加工人员的个人卫生与健康状况应符合有关规定。(三)其他要求在做好硬件升级改造的同时,市场要按照国家相关法规要求,进行规范管理,从制度、质量、证照、价格、计量、服务、信用等方面入手制定相关规章制度

27、,建立完善的监督、投诉和处置机制,张贴有关尊德守礼、诚信经营等方面的宣传标语,使市场硬件设施和管理水平达到全国文明城市和国家卫生城市的要求。二类市场升级改造标准一、适用范围新会区范围内面积2000平方米以下或面积虽在2000平方米以上但受客观条件限制无法按一类市场标准升级改造的室内市场。二、规划建设要求市场改造应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符合交通、环保、消防等有关规定,与城区改造、居住区和社区商业建设相配套;实施升级改造的市场用地及其功能必须经国土规划部门审核批准,如涉及建筑结构的改建、扩建、重建,还必须经住建部门审核批准。三、基础设施要求(一)出入口及通道市场场内主通道宽度不小于2米,次通道宽度不

28、小于1.5米,市场出入口不少于2个,主要出入口的宽度不小于4米,有条件的市场可单设进出货出入口;市场出入口、通道等公共空间设台阶的,应同时设置无障碍通道,室内市场通道上方应设置悬挂应急疏散警示牌装置。(二)地面及墙体市场地面应铺设防滑地砖,并由通道中央向两边排水沟倾斜,通道坡度比为13%;市场内墙应重新涂刷,内墙宜贴墙砖,高度不低于1.5米。(三)停车场应根据市场规模和实际情况相应设置停车场,原则上面积不小于市场建筑面积的5%,地面应硬化。划分四轮机动车、摩托车、自行车的停放区域,车辆停放要按照停放点进行排放。(四)给排水设施1.市场内应配备合理的供水系统,水产品供水应到档口,畜禽肉类供水应到

29、畜禽肉经营区,宰杀间、现场食品加工间等应供水到专间。市场内应设置供消费者使用的自来水供水点。市场内应配备清洁墙面、地面和设施设备的冲洗装置。2.市场内部排污管道应单独设置,自成系统,不与连体建筑污水管道共用。排污管道应尽量采用直排式,减少弯道且应有合理坡度,并设防鼠隔离网。当地有公共污水排放系统的,市场排污管道应与其联通。3.市场柜台外侧或内侧应设置排水槽(槽宽宜为812厘米,深度宜为35厘米,底部应呈弧形)或明沟(断面尺寸不小于1010厘米)并加盖隔栅盖板,宰杀间、现场食品加工间内应设置下水管道。水产、畜禽肉类污水排放口应设隔离过滤设施。(五)供电设施1.市场应配备满足用电负荷、安全的供电设

30、施。有条件的宜设独立的配电室。2.市场应统一合理布线,有条件的市场宜穿管暗敷,并配备漏电防护装置。3.水产区域应安装防水电源开关、插座。4.市场应统一配备照明灯,室内市场应设置应急灯。5.交易厅内照度应不低于100Lx,专间内照度应不低于200Lx。(六)通风设施1.室内市场应达到良好的通风条件,有条件的可配置低噪音抽送风机,宜按建筑面积1000平米安装不低于2千瓦,1000平米以上每增加100平米相应增加功率300瓦的标准配置。2.宰杀间、现场食品加工间内应配备独立的通风换气装置。(七)卫生设施1.市场应设置公共卫生间,达到二类以上建设标准(市场周边100米范围内有公厕的除外)。2.市场应设

31、置垃圾临时收集点,场内通道应合理设置果皮箱、垃圾箱,每个摊位设有统一的加盖的垃圾容器。3.活禽销售宰杀区要有动物粪便无害化处理设施。4.市场应设置一定数量的防鼠、灭鼠设施设备。(八)消防设施应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技术标准的规定配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灭火系统、消火栓系统、防烟排烟系统以及应急广播和应急照明、安全疏散设施等设施,并确保设施完好可用。消防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以及消防车道应保持畅通。四、经营设施要求(一)市场按蔬菜、果品、粮油、干货、调味品、水产品、禽蛋、畜禽肉、豆制品、熟食、副食品、活禽、百货等商品大类分区,并合理布局各档口。(二)鲜、活、生、熟、干、湿商品应严格分开,水产品区与

32、其他食品加工经营区间距应不小于5米或设有效的物理隔离;食品档口距离卫生间的距离应不小于5米,其中,熟食等直接入口食品档口距离卫生间应在10米以上。(三)市场内每档台面面积不少于1.5平方米;档口设置应整齐划一,台面、柜台外立面及外沿挡水凸边应光滑平整,档口台面使用不锈钢、釉面砖或抛光砖铺设,柜台立面贴瓷砖;柜台高度宜为7080厘米,挡水凸边应不低于5厘米,台面尺寸宜为长100200厘米,宽80100厘米。各档口应统一设置档口号牌、价格牌及相关证照的悬挂装置,高度宜为1.82米。价格牌、档口号牌等标识牌应统一制作。1.蔬果档口:柜台宜采用斜面或阶梯摆放式设计。2.畜禽肉档口:应统一配置不锈钢操作

33、台、砧板、冷藏柜、不锈钢制挂架等专用器具。3.水产品档口:地面应有一定的排水坡度,有条件的宜铺设防滑地砖;应统一配置不锈钢或贴面砖的操作台、砧板、蓄养池或不锈钢盘、冷藏柜或冰台等专用器具;活水鱼销售应在鱼池、鱼缸前设挡水板,挡水板高于鱼池、鱼缸约40厘米。4.散装酱菜、糕点类档口:应配备全封闭防尘、防蝇罩,配备带滑门的玻璃或有机玻璃柜、加热或冷藏设备、洗手池。从事糕点、馒头等现场加工的应设置加工间,配备相关设施设备,宜将加工间与营业专间分开。5.熟食档口:在入口处设置有供洗手、消毒、更衣设施的通过式预进间,设置营业专间,有防蝇、防鼠、防蟑螂、防尘和消毒设施,销售器具和空间消毒设施落实,应安装空

34、调(保持间内温度不得高于25摄氏度)。门、窗(传递口)、墙、天花、地面、消毒、冷藏柜、垃圾桶、收款等要符合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要求。熟食档口显眼处应悬挂公示栏,以便消费者查阅监督。6.活禽宰杀档口:允许设置活禽经营区的市场应符合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和广东省家禽经营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活禽经营区应独立,与其他经营区域分开,且每一活禽档口的销售区、宰杀区、消费者之间应当实施物理隔离,配备独立的照明、通风、加热及上下水等设施设备。存放活禽应使用不锈钢笼子、笼底设置接载粪便的设施。禽畜等动物粪便要经过无害化处理。五、管理设施要求(一)办公设施办公室面积应能满足日常管理及服务需要,受理投诉、索赔,调解

35、纠纷,维护市场治安秩序,配备投诉箱、投诉电话、档案管理柜等基础设施。(二)服务设施市场应设立广播设施、导购图、公示宣传栏、健康教育宣传栏等公共服务设施;有条件的市场可以开办门户网站,配备上网端口和电脑等终端设备,设置便民服务区域,设置价格行情显示屏,设置配钥匙、小家电维修等档口。(三)计量设施根据有关要求,统一配备依法检验合格的计量器具及设备。市场应在明显位置设置公平秤。(四)治安设施市场应配备电子监控等治安设施设备。(五)检测设施应在场内明显处设置检测室,检测室面积不小于12平方米,有条件的市场可配备食品卫生检测等设施;从事蔬菜、水果交易的市场可配备农药残留快速检验设施设备;从事水产品交易的

36、市场可配备检测甲醛等化学物品的快速检测设备。六、有关管理要求(一)商品管理1.进货管理场内商品进货商应向供货商索取产品的来源地证明、质量认证证书或商品检验检测合格证。蔬菜宜从当地的批发市场或从农产品生产基地进货。鲜肉类进货需附有与货物相符的检疫检验合格证明。未实行定点的鲜牛、羊肉等,必须经检验合格后方可上市销售。水产品进货应有产地质量检测机构核发的产品合格证或批发市场提供的产品合格证明。豆制品和熟食制品必须向有营业资质和卫生许可的生产、经销企业进货,市场应索要与货同行的送货单等留存市场备案。其他食品进货应有与货相符的食品卫生合格证明。市场应每天核对进货商品与商品检疫检验合格单(证),发现问题及

37、时处理。质检人员应对各种单证进行真伪及有效期验证,对初次入场的经营者资质证明及其商品质量证书原件应留复印件存档,建立可追溯机制。2.劣品清退场内经营的商品出现有毒、有害、过期、变质等质量卫生问题时,应及时下架封存,并报食品卫生管理部门处理,建立不合格商品退市机制。3.禁营项目市场内禁止销售国家规定的野生保护动植物;禁止生产、加工、销售国家规定的禁营商品;严禁销售病死畜禽肉、变质肉、注水肉、未经检疫肉和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卫生要求的肉类及其制成品;禁止场外加工的肉糜入市销售;场内不得销售现场制作的炒货食品。4.零售加工散装蔬菜上柜前应做洁净整理,包括去泥、去黄叶、去腐叶、去根,提倡净菜或半净菜上市

38、。需保鲜的蔬菜应使用保鲜膜包装,需捆扎的应使用无毒材料捆扎。熟食卤品的整理加工,肉类统货的分割剔骨,鲜活、冰鲜水产品的现场去头、去内脏、去鳞等加工服务,应使用符合卫生安全要求的刀具、刮器、绞肉机、容器等并在符合卫生要求的操作台(板)上进行。市场内进行食品现场生产、加工的(包括半成品加工和直接入口食品的加工),必须符合有关的规定。(二)卫生管理要求1.环境卫生市场的环境卫生应符合要求。市场应保持地面干燥、清洁,场内无异味。市场内应无乱吊挂、乱张贴及垃圾堆积等现象。对不可食用品应有专人负责集中回收,统一处理。废弃物需全部装入垃圾袋不得外露,随时将垃圾袋收集放到垃圾箱或垃圾房集中处理,并定期清洗,确

39、保场内购物环境整洁有序。水产品零售点在交易过程中所产生的水产品废弃物应当由市场集中收集并及时处理。场内卫生实行区域包干,明确包干责任人;场外卫生应实行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制度,应设有专职卫生监督人员和日常保洁人员。2.设施卫生要求鲜肉类、水产品、熟食类加工所有的操作台、切割用具及盛器均应每天进行严格清洗、消毒,并按规定位置加盖存放。活水鱼蓄养池应用消毒水定期进行清洗、消毒,其他蓄养用具应定期清洗。市场应设有收集副食品废弃物的垃圾箱(桶)。3.从业人员卫生要求市场应设有专职食品卫生管理监督人员,并指定一名负责人为食品卫生责任人,建立从业人员卫生管理制度,每个相关从业人员均应持有有效的健康证。熟食销

40、售及加工人员的个人卫生与健康状况应符合有关规定。(三)其他要求在做好硬件升级改造的同时,市场要按照国家相关法规要求,进行规范管理,从制度、质量、证照、价格、计量、服务、信用等方面入手制定相关规章制度,建立完善的监督、投诉和处置机制,张贴有关尊德守礼、诚信经营等方面的宣传标语,使市场硬件设施和管理水平达到全国文明城市和国家卫生城市的要求。三类市场升级改造标准一、适用范围新会区会城城区规模较少的村级市场和乡镇村级市场。二、规划建设要求市场改造应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符合交通、环保、消防等有关规定,与城区改造、居住区和社区商业建设相配套;实施升级改造的市场用地及其功能必须经国土规划部门审核批准,如涉及

41、建筑结构的改建扩建重建,还必须经住建部门审核批准。三、基础设施要求(一)采光和空气质量要求。市场要自然通风采光,并有明朗的灯光设施,自然通风采光不足的应增设照明及通风设施。(二)地面建设要求。市场地面应硬化、防滑,市场内有排水沟,保持市场整洁卫生、无积水。(三)场内墙身建设要求。市场内墙身及立柱应重新粉刷。(四)供水、用电要求。供水、用电设施要完善,重点摊位应有独立的水电设施和统一的照明灯具。需要设置电插的摊档,线路应明铺,并做好防漏电、防人禽触电的措施。(五)排水、排污要求。下水通道要修复和清理垃圾,市场排水保持通畅。(六)消防要求。应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技术标准的规定配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42、、自动灭火系统、消火栓系统、防烟排烟系统以及应急广播和应急照明、安全疏散设施等设施,并确保上述设施完好可用。消防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以及消防车道应保持畅通。(七)公厕设置要求。市场内或市场周边应设置公厕,但市场内公厕不得设置在熟食经营区域内。(八)车辆停放要求。应根据市场规模和实际情况相应设置停车场。四、经营设施要求(一)经营布局要求。场内经营布局必须按商品种类分区,鲜、活、生、熟、干、湿商品严格分开。经营水产的区域与其他食品生产、加工或经营区域隔开,相互距离不少于5米;市场活禽类档口的销售区、宰杀区、消费者之间应当实施物理隔离;烧腊及其他熟食档不得与经营鲜活禽畜、水产的区域相邻或相对;经营餐饮

43、服务应设置在专门区域,相对集中,周围不得有污水或其他污染源,20米范围内不得经营、贮运鲜活禽畜。可设置农民自产自销交易区。(二)摊档台建设要求。市场内设置的所有摊档台平面要整齐划一,可用水磨石铺设。摊档台立面贴瓷砖,档台靠通道外侧边沿设挡水凸设施,高度不低于10厘米,鱼、冰鲜、家禽档边缘加不低于40厘米的挡水玻璃;肉档台面可加聚丙烯塑料板或原木板,但不能高于台面的外缘凸边和飘出台面。(三)摊档台面积要求。市场内摊位每档台面在1.2平方米以上。(四)烧腊档要求。烧腊档必须设置售卖间,设置防蝇和降温设施(保持间内温度不得高于25摄氏度)。(五)熟食档要求。熟食售卖要有防尘、防蝇、防鼠、防蟑螂设施,

44、要有专用玻璃柜,不得露空售卖。(六)半成品档要求。半成品(经腌制、调制加工后的肉菜制品、冷冻食品)应配有密闭或保鲜设施。五、管理设施要求(一)公用设施要求。市场内必须统一设立营业执照悬挂栏、食品安全公示栏、宣传栏、公秤、询问处、监督投诉箱、监督电话。(二)购物指引要求。市场内必须设置市场招牌、导购牌、商品区域标志及档(店)号牌,市场内应设价格公布牌。(三)检测设施要求。市场应设置食品安全检测室,室内配置符合要求的检测仪器、给排水和通风设备,加强食品检测。(四)环境卫生要求。场内环境卫生必须符合卫生部门的要求,配备专人进行保洁,市场开办(管理)单位在场内配置有数量足够、布局合理的垃圾收集设施和垃

45、圾临时存放设施。垃圾日产日清,不得在市场设施上乱搭挂、乱张贴、乱涂写,保持市场及周边环境卫生整洁。(五)从业人员卫生要求市场应设有专职食品卫生管理监督人员,并指定一名负责人为食品卫生负责人,建立从业人员卫生管理制度,每个相关从业人员均应持有有效的健康证。熟食销售及加工人员的个人卫生与健康状况应符合有关规定。六、有关管理要求市场要按照国家相关法规要求,加强商品管理和卫生管理,从质量、证照、价格、计量、服务、信用等方面入手制定相关规章制度,建立完善的监督、投诉和处置机制,张贴有关尊德守礼、诚信经营等方面的宣传标语,确保市场硬件设施和管理水平上档次。附件2新会区市场升级改造申请书市场名称地址市场开办

46、(管理)单位负责人联系电话市场建筑面积(m2)拟投入资金(万元)升级改造的时间安排升级改造标准一类二类三类拟升级改造内容市场开办(管理)单位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镇(街)政府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区市场升级改造工作领导小组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备注:1.市场开办(管理)单位填写申请书一式四份,分别由市场、镇(街)政府、区财政局和区市场升级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留存。2.拟升级改造内容应按照新会区市场升级改造标准的主要项目填写。3.申请书应附有新的市场升级规划平面图和升级改造设计效果图。附件3新会区市场升级改造验收申请书市场名称地址市场开办(管理)单位负责人联系电话市场建筑面积(m2

47、)投入资金(万元)升级改造标准一类二类三类已升级改造内容市场开办(管理)单位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镇(街)政府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区市场升级改造工作领导小组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备注:1.市场开办(管理)单位填写申请书一式四份,分别由市场、镇(街)政府、区财政局和区市场升级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留存。2.申请书应附有市场升级改造前后的图片对照和文字说明,并制作成册。附件4新会区市场升级改造验收意见书市场名称地址市场开办(管理)单位负责人联系电话市场建筑面积()已投入资金(万元)升级改造标准一类二类三类验收意见区市场升级改造工作领导小组意见(盖章)年 月 日备注:本意见书一式四份,分别由市场、镇(街)政府、区财政局和区市场升级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留存。附件5新会区市场升级改造补贴资金申请书申请单位(盖章):申请日期:年月日市场名称所属镇(街)收款单位账户名称开户银行收款账号工程预算审核价(元)工程结算审核价(元)申请补贴金额(元)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定补贴金额(元)其中:区级负担镇(街)负担所属镇(街)意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意见: (盖章) (盖章) 年月日 年月日备注:本申请书一式四份,分别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财政局、镇(街)和区市场升级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留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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