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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市莱山区午台遗址文物保护规划方案(2020-2035年)(222页).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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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市莱山区午台遗址文物保护规划方案(2020-2035年)(222页).pdf

1、1山东省烟台市莱山区午台遗址文物保护规划(2020-2035 年)山东省烟台市莱山区午台遗址文物保护规划(2020-2035 年)规划文本规划文本 规划图纸规划图纸 规划说明规划说明 基础资料汇编基础资料汇编2020 年 12 月2020 年 12 月4规划文本规划文本5目录第一章 总则.8第 1 条 编制背景.8第 2 条 规划性质.8第 3 条 编制依据.8第 4 条 规划范围.9第 5 条 规划期限.9第二章 遗址概况.10第 6 条 基本情况.10第 7 条 历史与考古沿革.10第 8 条 保护对象.11第三章 专项评估.12第 9 条 历史价值.12第 10 条 科学价值.12第 1

2、1 条 社会经济价值.12第 12 条 文物本体保存现状.13第 13 条 真实性与完整性.13第 14 条 现状评估结论.14第 15 条 景观生态与环境卫生.14第 16 条 土地利用现状.14第 17 条 基础设施建设.15第 18 条 城乡建设发展现状.15第 19 条 环境评估结论.15第 20 条 现有保护区划公布现状.16第 21 条 现有保护区划评估结论.16第 22 条“四有”工作情况.17第 23 条 管理现状评估结论.17第 24 条 考古研究与宣传教育工作概况.17第 25 条 考古研究与宣传教育工作评估结论.18第 26 条 展示利用现状.18第 27 条 展示利用现

3、状评估.18第 28 条 相关规划评估.18第四章 规划框架.19第 29 条 规划原则.19第 30 条 规划目标.19第 31 条 基本对策.20第 32 条 规划重点.20第五章 保护区划.216第 33 条 调整后保护区划.21第 34 条 保护区划统一管理规定.21第 35 条 保护范围内管理规定.22第 36 条 建设控制地带管理规定.22第六章 保护措施.23第 37 条 制定与实施原则.23第 38 条 文物本体保护措施.24第七章 环境整治规划.24第 39 条 环境治理与保护要求.24第 40 条 环境整治措施.24第 41 条 生态保护要求.25第 42 条 景观保护与绿

4、地系统规划.25第八章 展示利用规划.27第 43 条 展示利用原则.27第 44 条 展示利用目标与策略.27第 45 条 展示利用内容.28第 46 条 展示服务对象.28第 47 条 展示利用主题.28第 48 条 展示利用方式.28第 49 条 展示利用功能分区与布局.29第 50 条 展示设施.30第 51 条 游客服务设施.30第 52 条 交通组织与展示参观路线.31第 53 条 开放容量测算原则.31第 54 条 游客管理控制.31第九章 专项规划.32第 55 条 土地利用调整规划.32第 56 条 道路交通调整规划.32第 57 条 基础设施调整规划.32第十章 管理规划.

5、34第 58 条 管理目标.34第 59 条 管理策略.34第 60 条 管理机构.34第 61 条 管理人员.35第 62 条 管理设施规划.35第 63 条 午台遗址博物馆.35第 64 条 管理用房.35第 65 条 保护界桩.36第 66 条 管理条例.367第 67 条 日常管理.36第 68 条 管理经费.37第 69 条 安防体系.37第 70 条 安防设施.37第 71 条 安防人员.37第 72 条 宣传教育目标.38第 73 条 宣传教育手段.38第十一章 考古研究规划.39第 74 条 考古工作原则与要求.39第 75 条 考古调查、勘探与测绘工作.39第 76 条 考古

6、发掘计划.39第 77 条 文物保护工作.40第 78 条 科学研究工作.40第十二章 规划分期与实施重点.40第 79 条 近期实施项目(2020-2025 年).40第 80 条 中远期实施项目(2026-2035 年).41第十三章 投资估算说明.43第 81 条 估算依据.43第 82 条 各项内容分类资金估算.43第十四章 附则.44第 83 条 规划成果.44第 84 条 批准.44第 85 条 解释与实施.44第 86 条 规划执行.448第一章 总则第一章 总则第 1 条 编制背景第 1 条 编制背景午台遗址是一处新石器时代的聚落址,2006 年 12 月 7 日,午台遗址被山

7、东省人民政府公布为第三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午台遗址位于莱山区城市建设区内,近年来受农业活动和城市建设破坏现象严重。为有效保护午台遗址及其历史环境,真实、全面地保存并延续其历史信息及全部价值;合理利用午台遗址,充分发挥其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协调午台遗址保护与莱山区初家街道发展建设的关系而编制本规划。第 2 条 规划性质第 2 条 规划性质本规划依据国家有关文物保护的各项法律法规文件编制而成,是午台遗址的法规性文件,类属于省级文物保护单位专项规划。凡涉及午台遗址的一切活动均须符合本规划的规定和要求。第 3 条 编制依据第 3 条 编制依据1.国家法律、法规与文件1.国家法律、法规与文件中华人民共和

8、国文物保护法(2015 年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5 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4 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2016 年)考古发掘管理办法(1998 年)文物保护工程管理办法(2003 年)城市规划编制办法(2005 年)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规划编制审批管理办法(2004 年)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规划编制要求(2018 年修订稿)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标志说明、记录档案和保管机构工作规范(试行)(1991 年)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善文物工作的通知(国发【1997】13 号)9关于进一步做好文物保护“五纳入”的通知(国家文物局等七部门联合发文,

9、文物办发【2003】26 号)国务院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通知(国发【2005】42 号)2.地方法规与文件2.地方法规与文件山东省文物保护条例(2010 年)第四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及其他省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2013 年)3.国际遗产保护相关文件3.国际遗产保护相关文件中国文物古迹保护准则(2015 年)关于保护景观和遗址风貌与特征的建议(1962 年)国际古迹保护与修复宪章(1964 年)保护世界文化与自然遗产公约(1972 年)考古遗产保护与管理宪章(1990 年)奈良真实性问题文件(1994 年)实施的操作指南(2008 年)文化遗产阐释与展示宪章(ICOMO

10、S.2008 年)第 4 条 规划范围第 4 条 规划范围规划范围为本规划界定的午台遗址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以午台遗址文化层分布区域为核心,包括相关文物环境。规划范围北至逛荡河公园北岸,东至遗址东侧约150 米的南北向道路西界逛荡河南侧支路南界遗址东侧 150 米的南北向道路西界向西约 85 米处,南至轸大路道路南界,西至午台东街东界(详见“规划范围图”)。规划面积约 18.54 公顷。第 5 条 规划期限第 5 条 规划期限本次规划期限为 2020-2035 年,共 16 年,分为近期、中期、远期三期实施。其中:近期规划:2020 年至 2025 年,共 6 年;中期规划:2026 年至

11、 2030 年,共 5 年;远期规划:2031 年至 2035 年,共 5 年。10第二章 遗址概况第二章 遗址概况第 6 条 基本情况第 6 条 基本情况1.午台遗址位于山东省烟台市莱山区初家街道办事处午台村东南,遗址中心地理坐标 372645.42N,1212541.11E。2.午台遗址作为烟台市保存较好的新石器时代遗址之一,自大汶口文化延续至龙山文化,主要文化堆积以龙山文化时期为主;根据 1982 年第二次全国文物普查,遗址原分布面积约 90000 平方米,呈不规则正方形;后经村庄建设与果园种植破坏,现仅存轸大路以北、午台村以东、村东水渠以西的文化层分布密集区。3.午台遗址文化层堆积最深

12、约 1.8-2.0 米,且文化层由东向西逐渐变薄,最西端文化层堆积厚约 0.2-1.5 米,内含烧土粒、蛤皮、陶片等;文化层分布区域偏北部有一段文化层堆积断崖,包含陶片和红烧土堆积等;断崖北侧台地有一处红烧土遗迹。4.午台遗址 2009 年-2020 年共进行过四次考古勘探和两次抢救性考古发掘。考古发掘发现遗迹有柱洞、墓葬、灰坑等;出土文物有陶器、石器、骨器、人体骨骼、动物骨骼以及各种海贝残骸。5.2006 年 12 月 7 日,午台遗址被山东省人民政府公布为第三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公布类型为古遗址,时代为新石器时代,编号为序号 27 分类号 27。第 7 条 历史与考古沿革第 7 条 历史与

13、考古沿革1.大汶口文化时期和龙山文化时期,午台遗址为一处聚落址,已有先民在此活动。周代仍有人类活动遗迹。2.唐初时午台遗址所在地已为海滨村落,并有大型寺院一座;宋代时设税务机关、明代时成为沿海重要集镇并设有驿递铺;清代至民国期间仍为重要集镇。3.1982 年,第二次全国文物普查时发现午台遗址,判断其时代属龙山文化时期。4.1987 年,午台遗址被烟台市人民政府公布为第一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确定了遗址的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5.2006 年 12 月 7 日,午台遗址被山东省人民政府公布为第三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6.2009 年 11 月,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时对遗址进行勘探,总计勘探面积 1.

14、3 万余平方米,了解了遗址的分布范围及地层堆积情况。7.2010 年-2013 年间划定午台遗址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8.2011 年 10 月-2012 年 1 月、2013 年 3 月-2013 年 4 月,为配合轸大路拓宽工程进行了两次抢救性考古发掘,发掘面积共约 1000 平方米,发现柱洞、墓葬、灰坑等遗迹;出土文物包括陶器、石器、骨器、人体骨骼、动物骨骼以及各种海贝残骸。9.2016 年 9 月,对午台遗址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以及午台社区旧村改造工程计划占用的午台遗址建设控制地带部分区域进行勘探,总计勘探面积约 1.4 万平方米,进一步了解了午台遗址文化层的

15、分布范围及其文化内涵。10.2017 年 12 月,对午台遗址南侧疑似遗存分布区域进行补充勘探,总计勘探面积约 1.2 万平方米。经勘探确定已无文化层分布。1111.2020 年 1 月,为了进一步确认遗址保护规划的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确保午台遗址保护规划的可行性,对遗址洼地及北侧台地区域进行全面勘探,使对遗址的文化层堆积分布范围及保存状况等进行了全面的、准确的确认。第 8 条 保护对象第 8 条 保护对象本规划保护对象主要包括午台遗址文物本体、遗址地貌及周边自然环境,都是遗址历史内涵和价值的载体。1.文物本体1.文物本体主要为轸大路以北、午台村以东、村东水渠以西的文化层分布密集区,东西约

16、 125-225 米,南北约 100-240 米,面积共约 39180 平方米,呈不规则形状。根据现状地势和位置又可细分为北部台地文化层分布区域、中部洼地文化层分布区域和南部临近轸大路文化层分布区域,其中遗址北部台地和南部临近轸大路区域文化层堆积较厚,应为遗址主要的文化堆积分布区域。遗址北部台地文化层自东向西逐步变薄,台地中间有 1 处红烧土遗迹。其地层堆积分为三层:第一层为耕土层,厚约 0.2 米;第二层为灰土,厚 0.3-1.3 米,含烧土粒、陶片等,局部含蛤皮;第三层为为生土层,局部区域第三层为浅灰土,含零星烧土颗粒,该层至 1.8 米以下不及底。遗址中间由于上世纪七十年代农业学大寨,在

17、其中部下挖形成洼地,文化层非常薄。其地层堆积分为四层:第一层为耕土层,厚约 0.2 米;第二层为灰土层,厚约 0.4米,含烧土粒、蛤皮、陶片等;第三层为浅灰土,含水锈厚约 0.2 米;第四层为生土层。遗址南部临近轸大路文化层分布区域分布有非常密集的房址、灰坑和墓葬等遗迹,应为该聚落集中的居住区,在居住区废弃后曾作为墓葬区延续使用;其地层堆积可分为四层:第一层为耕土层,厚 0.2-0.3 米;第二层为灰土,厚 0.5-0.9 米,含红烧土粒、陶片等,局部含草木灰;西南角区域第三层为灰淤土,厚约 0.6 米,含水锈及少量红烧土颗粒,该层至 1.8 米以下不及底;南侧和东南区域第三层为灰褐土或深灰土

18、,厚约 0.4-0.8 米,含烧土块、陶片等;第四层为生土层。遗址文化层堆积断崖呈东西走向,位于洼地和北侧台地之间,断崖高 1.0-1.5 米,长约 100 米,已暴露的文化堆积厚达 1 米多,包含陶片、红烧土堆积等。2.遗址地貌及自然环境2.遗址地貌及自然环境午台遗址位于低山丘陵间的沿海冲积小平原,其所在平原地貌及北侧逛荡河等,均为午台遗址历史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12第三章 专项评估第三章 专项评估第一节 价值评估第 9 条 历史价值第一节 价值评估第 9 条 历史价值1.午台遗址位于胶东半岛北部海滨,主要遗迹和遗物涵盖了大汶口文化、龙山文化和东周三个时期约三千年的文化遗存,与逛荡河流域的其

19、他遗址,共同见证了胶东半岛北部地区史前聚落的产生、发展与演变历程,对于构建胶东地区史前考古学文化序列、研究胶东地区史前历史及山东半岛居民迁徙交流的历史价值重大。2.午台遗址出土了大量龙山文化时期的文物,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当时该地的手工业生产水平,体现了当时的生产生活方式、思想观念和社会风尚;部分区域由居址变迁为墓葬区,是研究聚落功能分区与变迁演变的重要材料。3.午台遗址抢救性发掘的墓葬均为土坑竖穴墓,头向为东南向,多为仰身屈肢葬,对于探讨龙山时期这一墓葬形式的分布演变特征和制度风俗,具有较高的研究价值。第 10 条 科学价值第 10 条 科学价值1.午台遗址出土的器物体现了较高的手工业技术水平

20、,特别是出土的两件黑陶,代表了当时制陶技术的最高水平,对于研究胶东地区古代制陶技术和生业经济提供了重要的科学依据。2.考古发掘出土的建筑遗迹、墓葬、灰坑等,对于研究胶东地区龙山文化时期的聚落形态、建筑形式以及葬式形制等具有重要的科研价值。3.遗址出土的大量人体骨胳及相关动植物遗存,为确定午台遗址居民的族群归属及其体质特征以及与食物的关系提供了科学依据,对于研究古代环境以及农业的起源与传播均具有重大意义。第 11 条 社会经济价值第 11 条 社会经济价值1.午台遗址是胶东地区罕有的几乎涵盖了史前、周、唐宋、明清等全部古代文明发展序列的文物遗址,聚落历史悠久、文化内涵丰富,是胶东历史文化的重要源

21、头之一,对于弘扬胶东地域文化,提高当地历史文化自豪感,具有突出的社会价值。2.午台遗址作为烟台城区和沿海地区的重要文化资源,景观环境良好,紧邻多个居住社区以及中小学校,科学合理地展示利用,将会促进遗址价值提升,同时可作为人类早期文化的教育基地和社区公共空间,有利于提升人们的文化遗产保护意识,进一步推动遗址保护工作和考古研究工作的稳步进行。13第二节 现状评估第 12 条 文物本体保存现状第二节 现状评估第 12 条 文物本体保存现状1.午台遗址文物本体现状呈不规则形状,东西约 125-225 米,南北约 100-240 米,面积共约 39180 平方米;遗址中部由于人工取土,形成东西长约 18

22、0 米、南北宽约 70米、深 1-1.5 米的洼地,形成北侧台地文化层堆积断崖;遗址所有遗迹均位于现代耕土以下,深 0.2-1.8 米。2.午台遗址内原以深根系果树种植为主,且分布民宅、看护房、厂房等,2019 年为进行考古勘探,已对午台村东侧遗址区域内的大部分区域进行地表清理,所有果树和大部分建(构)筑均已被清除。3.2019 年地表清理前,遗址文化层分布区域内原有 1 处民宅、6 处看护房、1 处废品收集站、1 处建材厂和 4 处果蔬大棚占压,占压文物本体面积分别为:民宅占压约100 平方米、看护房占压约 680 平方米、废品收集站占压约 355 平方米、建材厂占压约 1720 平方米、果

23、蔬大棚占压约 310 平方米。经 2019 年地表清理后,现文物本体范围仅剩临近轸大路文化层区域内 1 处民宅占压,占压文物本体面积为 100 平方米。4.2019 年地表清理前,午台遗址大部分区域种植樱桃、板栗、柿子等深根系果树,果树占压文物本体面积约 14200 平方米;2019 年已对上述果树进行清理。5.轸大路北侧 20 米的区域已栽植道路绿化幼苗,占压面积约 4450 平方米。6.遗址最南端文化层分布区域被城市道路轸大路占压,占压面积约 3440 平方米,占压长度约 230 米。7.文化层堆积断崖大部分表面为藤蔓植被覆盖,西段部分地表裸露。第 13 条 真实性与完整性第 13 条 真

24、实性与完整性1.午台遗址文化层序列保存较好,真实性较高。2.午台遗址文化堆积完整性较差。根据 1982 年第二次全国文物普查,遗址总面积约 90000 平方米,后经村庄建设和果园种植破坏,目前仅保留 39180 平方米文化层,占原分布范围的 43.53%。3.由于城乡建设,除逛荡河保存较好外,遗址历史环境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较差。4.遗址出土文物相对真实、完整地体现了遗址的聚落内涵。午台遗址发掘清理的建筑遗迹和墓葬等真实地反映了当时的聚落形态和墓葬形制;出土的人体骨骼和动物骨骼等,对于研究当时人的体质特征、环境等提供了真实的材料。14第 14 条 现状评估结论第 14 条 现状评估结论1.午台遗址

25、文化层序列为原真状态;文化堆积完整性保存较差。2.影响午台遗址文物本体安全的主要因素包括自然和人为两方面。自然因素为雨水冲刷,对遗址影响较小;人为因素主要为人工取土、道路绿化植物根系破坏、建(构)筑物占压、机械清表破坏、城市道路占压,人为因素对遗址影响较大。3.需根据午台遗址保存现状,加强遗址保护工作。第三节 环境评估第 15 条 景观生态与环境卫生第三节 环境评估第 15 条 景观生态与环境卫生1.午台遗址周边现代居住区已初具规模,遗址北侧逛荡河现已建设为滨水公园。2.遗址南侧为城市道路轸大路,轸大路南北两侧为道路防护绿地,需对绿化植被品种进行控制。3.轸大路以南为包装材料公司、汽车专营店、

26、建材市场、酒店、饭店等多层建筑以及高层住宅。4.遗址西侧的午台村属莱山区旧村改造项目,村西部分已拆除,仅剩村东部分,现存建筑多为破败的民居。5.遗址东侧建材厂大部分为石棉瓦屋顶简易用房,各种材料、垃圾随意堆积。6.紧邻午台遗址的区域原为果园和菜地,现状清理后为空地,仅保留临近逛荡河的果园;紧邻遗址东侧有一条沟渠和水塘;遗址东北处有较多果蔬大棚和果园看护房。第 16 条 土地利用现状第 16 条 土地利用现状1.午台遗址规划范围内西部的午台村现已调整为城市建设用地,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占比 17.26%。2.遗址北侧的废品回收站属于其他服务设施用地,占比 0.22%。3.遗址东侧建材厂属于三

27、类工业用地,占比 3.13%。4.轸大路北侧道路绿化带属于防护绿地,占比 4.21%。5.午台遗址北侧逛荡河两岸为公园绿地,占比 14.89%,逛荡河为自然水域,占比 7.82%。6.轸大路和逛荡河南侧城市支路为城市道路用地,占比 8.47%。7.遗址东侧水渠和坑塘用地性质为坑塘沟渠,占比 1.19%。158.其他区域用地性质为农林用地,占比 42.81%。第 17 条 基础设施建设第 17 条 基础设施建设1.午台遗址南临交通性主干道轸大路(S302),西临村庄道路午台东街,再向西为交通性主干道迎春大街(S208),北侧逛荡河沿岸有 1 条机动车道,遗址向东约 150 米有 1 条南北向机动

28、车道,遗址文化层分布区域内洼地南北两侧各有 1 条东西向田埂路。2.规划范围内架设多条线杆,部分电力线路凌乱、电线老化等达不到文物保护单位的电力通讯要求。3.给水和排水管线基本远离文物本体,遗址内的雨水主要依靠灌溉沟渠自流排放或就地下渗。第 18 条 城乡建设发展现状第 18 条 城乡建设发展现状1.午台遗址所在区域正在进行旧村改造,遗址周边现代居住区的规划相对形成规模。2.轸大路两侧的绿化工程正在进行,规划道路两侧各 50 米的绿化景观带,道路中央则为 8 米绿化分隔带,届时将成为莱山区标志性的城市森林大道、自然生态长廊。第 19 条 环境评估结论第 19 条 环境评估结论1.遗址东侧建材厂

29、、北侧废品收集站和西侧午台村环境卫生较差,遗址所处的其他城市景观和农田景观较好。2.规划范围内的废品回收站、建材厂等其他服务设施用地和三类工业用地不利于遗址的保护与展示,其他性质用地对遗址无不良影响。3.遗址所在区域道路条件较好,有利于将来遗址展示的交通安排,电力、电讯、给排水系统可根据展示利用需要进行调整。4.遗址周边旧村改造的新建社区项目紧邻遗址,需要通过保护区划和管理规定对其建设进行控制。16第四节 保护区划评估第 20 条 现有保护区划公布现状第四节 保护区划评估第 20 条 现有保护区划公布现状1.2006 年山东省省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区划(2010-2013 年间划定)1.2006

30、 年山东省省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区划(2010-2013 年间划定)保护范围:北至逛荡河,东至村东第二道水渠(水渠南端为厂房),南至逛荡河向南 110 米处,西至村东第二道水渠向西 100 米处,南北长 110 米,东西宽 100 米。保护范围面积约 1.09 公顷。建设控制地带:北至保护范围以外 50 米,东至保护范围以外 100 米,南至轸大路,西至村东民房。建设控制地带面积约 11.31 公顷。2.1987 年烟台市市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区划2.1987 年烟台市市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区划保护范围:北至逛荡河,南至轸大路,西至村东第一道水渠(水渠西全为民房),东至村东第二道水渠(水渠南端为厂房

31、),面积约 7.66 公顷。建设控制地带:为保护范围以外 100 米,面积约 15.33 公顷。第 21 条 现有保护区划评估结论第 21 条 现有保护区划评估结论1.省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区划评估1.省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区划评估(1)已经公布的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划定不合理,未全面考虑遗址的完整性及环境景观的协调性需要,划定范围不能保证午台遗址文物本体安全及环境风貌控制。(2)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区划方式简单,未充分考虑遗址周边的地形和地貌要素,不利于实际的界定和管理,没有具体的划定界标。2.市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区划评估2.市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区划评估市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区划是根据 198

32、2 年第二次文物普查确定的遗址范围划定,保护区划范围基本可保障文物本体的安全及环境风貌控制,但保护范围的北侧和建设控制地带的东、西、北三侧边界未充分考虑遗址周边的地形地貌要素,不便于实际的界定和管理,并且遗址局部受果园建设扰动较大,根据最新的勘探调查情况,重新调整保护区划。17第五节 管理评估第 22 条“四有”工作情况第五节 管理评估第 22 条“四有”工作情况1.午台遗址已具备“保护管理机构、保护范围、记录档案、保护标志”,基本符合“四有”工作要求。2.午台遗址现管理机构为莱山区文化新闻出版局,并未安排专人负责监督,也无专门的资金投入。3.午台遗址已建立保护单位记录档案,历史调查和勘探及采

33、集活动均有相应记录。4.省级文物保护单位标志碑立于遗址北侧的逛荡河南岸。第 23 条 管理现状评估结论第 23 条 管理现状评估结论1.午台遗址管理工作处于起步阶段,“四有”工作基本符合规范要求,但保护管理责任主体不具体,管理机构职责范围不明确,对遗址环境的保护和安全防范带来困难。2.遗址处于完全开放状态,缺乏重要的日常维护环节,不具备系统性、可靠性与安全性和应急能力。3.遗址及其环境的保护未制定相关管理规章,无应对突发事件的预案。第六节 考古研究与宣传教育工作评估第 24 条 考古研究与宣传教育工作概况第六节 考古研究与宣传教育工作评估第 24 条 考古研究与宣传教育工作概况1.考古工作(1

34、)2009 年 11 月三次全国文物普查时,对遗址进行勘探,总计勘探面积 1.3 万余平方米,了解了遗址的分布范围及地层堆积情况。(2)2011 年 10 月-2012 年 1 月、2013 年 3 月-2013 年 4 月,为配合轸大路拓宽工程,进行两次抢救性考古发掘,发掘面积共约 1000 平方米,发现柱洞、墓葬、灰坑等遗迹;出土文物包括陶器、石器、骨器、人体骨骼、动物骨骼以及各种海贝残骸。(3)2016 年 9 月-2020 年 1 月,分三次对遗址北侧和中间洼地进行补充勘探,重新确定遗址北侧和西侧的分布范围。2.研究工作午台遗址及其出土文物仅在李步青、王锡平的胶东半岛新石器文化初论中有

35、所提及。3.宣传教育工作18针对午台遗址的考古和保护工作,在烟台的门户网站和主流媒体上均有所报导,共 7 篇,有助于烟台各级政府和民众了解午台遗址的现状与价值。第 25 条 考古研究与宣传教育工作评估结论第 25 条 考古研究与宣传教育工作评估结论1.午台遗址自 1982 年第二次全国文物普查发现至今,共进行过两次调查、四次考古勘探与两次抢救性考古发掘,清理了柱洞、墓葬、灰坑等大量遗迹,采集、出土了大量的遗物。午台遗址在 2019 年考古勘探时已进行地表建(构)筑物和深根系果树的清理,为遗址下一步的保护和展示工作奠定了基础。2.遗址虽已进行了一定规模的考古工作,但由于路面硬化、村庄建设及果园管

36、理等人为因素,遗址南侧文化层分布区域以及午台村占压区域尚存考古空白区。3.对午台遗址及其出土文物的研究目前处于起步阶段,午台遗址的动物考古、植物考古、环境考古等方面的研究也有待开展。第七节 展示利用评估第 26 条 展示利用现状第七节 展示利用评估第 26 条 展示利用现状1.午台遗址所在区域目前尚无相应参观展示的设施,普通公众无法全面解读其独特的文物价值和深厚的文化积淀。2.午台遗址的出土文物比较丰富、价值较高,均为抢救性发掘和采集所得,文物均藏于烟台市博物馆,体现其价值的场所较好。第 27 条 展示利用现状评估第 27 条 展示利用现状评估1.午台遗址作为城市建设区内的古遗址,现状缺乏基本

37、的展示利用设施;考古工作缺乏,难以进行合理的遗产价值展示规划建设。2.午台遗址作为是烟台市保存较好的新石器时代遗址之一,文物价值较高、历史文化内涵深厚,且具备一定的交通和区位优势,展示利用前景较好。第八节 相关规划评估第 28 条 相关规划评估第八节 相关规划评估第 28 条 相关规划评估与午台遗址文物保护相关的规划为莱山区宋家庄项目改造规划、午台社区旧村改造工程以及轸大路综合管廊工程。1.莱山区宋家庄项目改造规划1.莱山区宋家庄项目改造规划(1)午台遗址区域规划为午台遗址保护区,为遗址的保护创造了有利条件。19(2)轸大路北侧 50 米处新规划一条轸大路附路及停车场,均穿越文物本体,对遗址造

38、成破坏。(3)遗址西侧现状午台村规划建设为宋家庄社区,需对社区建设提出控制要求。2.午台社区旧村改造工程2.午台社区旧村改造工程烟台市国土资源局根据午台遗址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划定了午台社区旧村改造工程范围,现土地已出让,且午台村民生需求迫切,亟需相关部门协调,根据午台遗址文物保护规划确定的保护区划重新划定旧村改造工程范围,并制定相应的管理规定和建设要求。3.轸大路综合管廊3.轸大路综合管廊轸大路综合管廊工程穿过午台遗址文物本体,亟需调整工程线路,如无法调整,需对占压文物本体区域进行抢救性考古发掘。第四章 规划框架第四章 规划框架第 29 条 规划原则第 29 条 规划原则1.贯彻“保护

39、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文物工作总方针。2.保护和利用均须遵守“不改变文物原状”的原则,坚持最小干预、保障文物安全,最大限度保护文物本体和所在环境的真实性、完整性,全面保存并延续午台遗址的历史信息与价值。3.以科学的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客观科学、突出重点、实事求是、分步实施的文物保护规划原则,提高保护措施的科学性、可行性和前瞻性。4.坚持文物保护的可持续发展原则,根据其现状区位与遗址特征,统筹协调文物保护与地方经济发展、生态环境保护、城市社区建设的关系,做到文物保护与区域社会发展目标相一致。第 30 条 规划目标第 30 条 规划目标通过规划,整体保护午台遗址及其背景环境,并将其逐

40、步建设成为具有独特历史文化内涵和景观风貌的遗址公园,具体目标包括:1.消除午台遗址保护中的不利因素,通过制定切实可行的保护区划,明确保护管理要求,协调与旧村改造等城市建设活动的关系,严格保护好遗址历史风貌景观。2.推动午台遗址的考古和研究工作,充分阐释其历史文化内涵及价值,形成“考古发掘-保护-研究-展示”的动态过程,提升公众对午台遗址的认识及理解。3.最终通过科学合理的规划,谋求该地区社会效益、生态效益与经济效益的协调与可持续发展,发挥午台遗址在区域文化展示和地方社会经济发展方面的价值。20第 31 条 基本对策第 31 条 基本对策1.全面认识保护对象1.全面认识保护对象强调对文化遗产资源

41、全面认识与理解的重要性,尽可能全面、完整地保存午台遗址所包涵的多层次历史信息和多学科研究材料,从而更科学地认识保护对象及其价值,明确文物遗存分布范围及其环境要素组成。2.调整保护区划,制定保护管理要求2.调整保护区划,制定保护管理要求保护区划应坚持文物真实性和完整性为核心的保护原则,在价值评估和现状评估的基础上,制定文物本体及环境保护与管理要求,同时协调好与周边城市建设活动的关系,确保保护规划的可行性。3.制定科学有效的文物本体保护措施3.制定科学有效的文物本体保护措施根据本体保存现状评估,本体保护的各项技术措施应具有针对性,能解决自然力侵蚀及人为破坏造成的文物本体残损,尽可能减少对文物本体的

42、干预。4.保护与整治环境4.保护与整治环境强调遗址历史环境保护,注重文物保护与生态环境保护相结合。对影响遗址安全和环境风貌的潜在因素,采取必要的拆改措施,同时提出规划范围内社区建设的控制要求,协调文物保护与城市建设之间的矛盾,保持午台遗址的良好的历史景观风貌。5.系统规划建设展示利用体系和展示服务设施5.系统规划建设展示利用体系和展示服务设施正确把握文物遗产是不可再生的特殊性,坚持科学、适度、合理地利用,以深入、完整地展示午台遗址历史信息及全部价值,逐步加大遗址开放展示力度,提高广大民众的参与性。第 32 条 规划重点第 32 条 规划重点1.详细勘查午台遗址及其环境现状,编写午台遗址保护对象

43、说明。2.全面完整地评估午台遗址的文物价值,对其保护、管理、利用现状进行评估。3.调整保护区划,提出管理规定。4.制定午台遗址文物本体的保护措施。5.提出环境、生态及景观保护与整治的基本要求、策略和措施。6.编制土地利用性质调整、道路交通调整等专项规划。7.编制展示利用规划。8.编制管理与考古研究规划。219.制定分期实施计划,编制投资估算,提出规划实施保障建议。第五章 保护区划第五章 保护区划第 33 条 调整后保护区划第 33 条 调整后保护区划1.保护范围1.保护范围以 2009 年、2016 年、2017 年和 2020 年考古勘探报告为依据,并结合当地地形、水系和道路的实际情况划定午

44、台遗址的保护范围:北至遗址本体向北约 5 米界,东至午台村村东约 230 米的水渠东界,南至轸大路中央绿化带北界,西南至午台村村东边界(即规划宋家庄社区东南界,距离遗址本体约 5 米)遗址本体向北约 5 米界,西北至遗址本体向西约 10 米界。保护范围面积约 4.40 公顷。2.建设控制地带2.建设控制地带建设控制地带分为一类建设控制地带和二类建设控制地带,包括遗址北侧逛荡河公园、遗址西侧、北侧和东侧的规划新建宋家庄社区和午台社区、轸大路及北侧道路绿化带,总面积为 14.14 公顷。(1)一类建设控制地带:主要为午台遗址北侧逛荡河公园和轸大路及北侧道路绿化带。逛荡河公园区域具体范围:北至逛荡河

45、公园北岸,西至午台东街东侧边界,南至逛荡河南侧道路南界,东至遗址东侧 150 米处南北向道路西界。轸大路及道路绿化带区域具体范围:北至轸大路北侧 50 米处的道路绿化带边界至保护范围边界,西至午台东街东侧边界,南至轸大路南界,东至遗址东侧 150 米的南北向道路西侧边界向西 85 米处。一类建设控制地带面积共计约 6.15 公顷。(2)二类建设控制地带:主要包括遗址西侧、北侧和东侧的规划新建宋家庄社区和午台社区。具体范围:北至逛荡河南侧道路南界,西至午台东街东侧边界,南至轸大路北侧 50 米处的道路绿化带边界至保护范围边界,东至遗址东侧 150 米的南北向道路西侧边界向西 85 米处。二类建设

46、控制地带面积共计约 7.99 公顷。第 34 条 保护区划统一管理规定第 34 条 保护区划统一管理规定1.本规划制定的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及山东省文物保护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文件执行管理。2.本规划批准后,保护区划及主要管理规定和控制要求,应作为午台遗址保护规划的强制性条款,纳入莱山区城乡发展规划和旅游发展规划等相关规划编制的强制性内容。223.本规划调整后的保护范围、建设控制地带边界经山东省文物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城乡建设规划部门评审通过后,应尽快依照法定程序由省人民政府批准公布。调整后的保护区划边线应由烟台市文物、土地、规划、测绘

47、等部门依据电子版现状地形图上所划定边界共同进行勘定落实,树立界标和标志牌,昭示公众。标志说明牌应按照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标志说明、纪录档案和保管机构工作规范(试行)第三章要求执行。第 35 条 保护范围内管理规定第 35 条 保护范围内管理规定1.保护范围为禁止建设区,除必要的保护、展示、管理设施外,禁止设置或建设一切与文物保护展示、文物环境治理和文物管理无关的地上、地下土木工程建设,或者爆破、钻探、挖掘等作业;因特殊情况需要进行工程建设的,应严格依据程序进行评估、征求专家意见后,依法报山东省文物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后执行,并确保工程之前经过充分的考古发掘工作。2.需要配合建设工程进行的

48、考古发掘工作,应当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文物行政部门在勘探工作的基础上提出发掘计划,报国务院文物行政部门批准。国务院文物行政部门在批准前,应当征求社会科学研究机构及其他科研机构和有关专家的意见。确因建设工期紧迫或者有自然破坏危险,急需进行抢救发掘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门组织发掘,并同时补办审批手续。3.保护范围内全面实施扰土控制,扰土深度限制在 0.3 米之内,以浅根系植被为主,不得新增道路绿化苗木用地;严禁私自进行平整土地、改造农田,以及取土、挖井、建渠等可能损伤文物遗存的生产活动。4.文物保护和文物展示工程,应遵守不改变文物原状和原结构的原则,尽可能完整地保留遗址及其环境

49、所包含的历史与科学信息。文物工程设计与施工方案,应按程序报山东省文物行政主管部门批准。5.严禁任何个人或单位在本范围内私自进行文物发掘和采集活动,遗址内发现的任何文物归国家所有。6.保护范围内不得进行可能影响遗址及其环境安全与完整性,或者污染文物及其环境的旅游、影视拍摄、堆置存放废弃物与危险物品等其他活动。7.保护范围应实施有效安防,设置保护界桩,安装监控设备,配置专人守卫或巡护。8.保护范围内的植被灌溉应采取滴灌或喷灌的方式,禁止新挖沟渠。第 36 条 建设控制地带管理规定第 36 条 建设控制地带管理规定1.建设控制地带统一管理规定1.建设控制地带统一管理规定(1)该区域不得建设可能污染文

50、物保护单位及其环境的生产生活设施,不得进行可能影响文物保护单位安全及其环境的爆破、钻探、挖掘活动。对已有的可能污染文物保护单位及其环境的设施,应当限期治理。逐步拆除或改造对环境景观有危害的建筑物及构筑物。23(2)该区域为城市建设区,建设工程应严格依据程序进行评估、征求专家意见后,依法报山东省文物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后执行,并确保工程之前经过充分的考古勘探工作,如勘探发现相关遗迹,由上级文物部门根据文物保护的要求会同建设单位共同商定发掘计划及保护措施。(3)该区域建设工程不得破坏遗址的景观环境和历史风貌,新建(构)筑物的体量、高度和色彩等均应与遗址的环境风貌相协调。2.一类建设控制地带2.一类建设

51、控制地带主要为遗址北侧逛荡河公园区域和轸大路及道路北侧绿化带区域,该区域应以绿化为主,维持现有地形,严禁挖沙取土。建议莱山区轸大路综合管廊工程调整选线方案,如无法调整,应在工程前对占压文物本体的区域进行抢救性考古发掘。3.二类建设控制地带3.二类建设控制地带主要为遗址东、西、北三侧的规划新建午台社区和宋家庄社区区域。建设工程应严格依据程序进行评估、征求专家意见后,依法报山东省文物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后执行,并确保工程之前经过充分的考古勘探工作,如勘探发现相关遗迹,由上级文物部门根据文物保护的要求会同建设单位共同商定发掘计划及保护措施;新建建筑距离保护范围外缘不得少于 5 米;新建建(构)筑物的式样

52、和色彩等均应与遗址的环境风貌相协调,色彩以白、灰或黄色系为宜。第六章 保护措施第六章 保护措施第 37 条 制定与实施原则第 37 条 制定与实施原则1.保护措施的制定,须依据午台遗址的价值评估、现状评估、管理利用评估等各项评估结果,针对破坏影响因素,结合保护目标,进行综合考量。2.保护措施须严格遵循“不改变原状”、“最小干预”的原则,在确保文物本体安全的前提下,采取审慎态度,制订具体措施;在保护技术不够成熟的情况下,首先考虑具有可逆性的措施。3.要加强预防性保护,强调日常维护和监管,避免突发性破坏,通过完善防护设施和监控设施,减少人为直接破坏,从而使灾害的破坏影响最小化。4.列入保护规划的保

53、护工程,必须建立在对文物本体存在安全问题的具体和科学分析基础上。具体的工程设计方案,需另行委托专业部门进行专项设计,依程序论证审批后,方可实施。5.所有实施的各类保护措施均应归档保存。24第 38 条 文物本体保护措施第 38 条 文物本体保护措施1.综合性保护措施1.综合性保护措施(1)清理建(构)筑物。清理占压南侧临轸大路文化层分布区域的 1 处民宅,清理建筑面积约 170 平方米。(2)清除占压南侧文化层堆积区域及保护范围内的道路绿化幼龄苗木,清理面积约 4500 平方米,共计清理约 2300 棵。(3)配合遗址的展示工作,将保护范围内文物本体与周边一定区域作为整体,覆土后进行绿地整治,

54、面积约 3.91 公顷。2.保护工程措施2.保护工程措施(1)对午台遗址文化层堆积断崖采取可逆性修缮保护技术与工程措施。清理文化层堆积断崖表面的藤蔓植被,并对已暴露的文化层表面进行培护加固,所用材料要与原夯土成分相近,外观、颜色与原夯土保持一致,培护加固面积约 150 平方米。(2)由于午台遗址紧邻规划的居住区,为有效保护遗址,沿午台遗址保护范围和轸大路北侧人行道边界设置防护设施,以围栏和浅根系攀援植被相结合的方式,高度以1.5 米左右为宜,防止耕作、取土及随意倾倒垃圾;防护设施设置长度约 900 米。第七章 环境整治规划第七章 环境整治规划第 39 条 环境治理与保护要求第 39 条 环境治

55、理与保护要求1.维持保护逛荡河水系及南岸平原景观,使遗址的生态环境和景观特征符合遗址的历史背景。2.严格控制规划范围内的生产建设活动,积极消除各类环境污染源及文物环境中影响文物安全及景观的各种设施,满足遗址保护与展示利用的需求,维护游人及周围居民健康不受损害。第 40 条 环境整治措施第 40 条 环境整治措施1.建(构)筑物清理配合城市绿地和规划宋家庄社区和午台社区的建设,清理控制地带内的民宅、看护房、蔬菜大棚、建材厂和废品收集站,清理面积约 47600 平方米。2.果树清理配合规划宋家庄社区和午台社区建设,清除遗址北侧的果树,清理面积约 10880 平方米。253.绿化环境、景观协调主要为

56、一类建设控制地带之内的轸大路北侧绿化带及道路中央绿化带区域,绿化植被应选用考古发现的历史植被品种或当本土植被品种的乔木、灌木和草本植物,并沿路陈列与午台遗址相关的构筑物,绿化面积约 11340 平方米。4.建设引导(1)建设控制地带内的规划新建午台社区和宋家庄社区新建建筑距离保护范围外缘不得少于 5 米;新建建(构)筑物的式样和色彩等均应与遗址的环境风貌相协调,色彩以白、灰或黄色系为宜。(2)对午台遗址博物馆的建设提出控制要求,体量不宜过大,样式、材料应与遗址环境相协调,色彩以灰色、土黄为宜,新建建(构)筑物的檐口高度控制在 10 米以下。(3)建议在遗址北侧与逛荡河之间的规划午台社区内预留东

57、西宽约 30 米的视线通廊,作为遗址与逛荡河之间的重要景观视廊,建议该区域作为午台社区公共场地或绿地,不得设置遮挡视线通廊的建(构)筑物,具体位置可结合社区建设确定。5.现状维护遗址北侧逛荡河两岸现已建设成公园,景观较好,需维护逛荡河公园的绿化环境和景观风貌。第 41 条 生态保护要求第 41 条 生态保护要求根据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规划编制要求,以及午台遗址所在逛荡河南岸平原的环境现状,从维护地形地貌、水系疏浚、防止水土流失、农业综合治理等层面提出以下生态保护要求。(1)规划范围内的逛荡河公园严禁开挖河沙、挖沙取土,维护现有地形地貌。(2)对保护范围内的农业种植区进行综合治理,配合遗址展

58、示需要,按照具有一定观赏性和较高经济价值的要求,开展保护范围内最佳生态农业品种专题研究,可采取小米、小麦、夏谷、大麦等不同浅根系作物。第 42 条 景观保护与绿地系统规划第 42 条 景观保护与绿地系统规划1.遗址景观保护1.遗址景观保护(1)与绿化环境相结合,通过在保护范围内模拟午台遗址新石器时代古聚落环境,为阐释和展示午台遗址的文化内涵提供实景。(2)通过遗址与北侧逛荡河景观视廊的控制,突出遗址的历史生态环境。(3)环境绿化应做专项设计,明确提出不同绿地的绿化配置方案及工程依据不同区域展示的差异性,选择不同植物种类组合和栽培方式,同时避免园林化和人工化的倾向。遗址区内的植物品种,应满足扰土

59、深度控制要求,以浅根系生态景观农作物为主,避免植物根系对遗址产生破坏,以自然养护方式为主。262.绿化系统规划2.绿化系统规划(1)遗址景观绿化区保护范围内可采取植被标识的方式,对地下遗迹的布局进行展示,并模拟新石器时代午台遗址聚落的生态景观。新增绿化植被应满足扰土深度控制要求,建议以小麦、夏谷等浅根系景观农作物为主,避免植物根系对遗址产生破坏,品种应选用考古发现的历史植被品种。(2)博物馆景观绿化区博物馆及周边区域的绿化应选用考古发现的历史植被品种或本土植被,通过地被植物灌木乔木的组合形成多层次立体绿化。博物馆选址方案一应注意遗址与逛荡河的景观视廊通畅,避免高大乔木遮挡;博物馆选址方案二的入

60、口广场可采用反映午台遗址先民生产生活的文物铺装和文化景观小品,同时将博物馆南侧的道路绿化景观带一同纳入博物馆绿化区,营造进入遗址的入口环境。(3)居住区景观绿化区居住区边缘应采取绿化掩蔽手段弱化处理遗址周围的各类人为硬质景观,突出遗址的绿化生态环境;建设控制地带内的居住区绿化植被应选用考古发现的历史植被品种或本土植被品种。(4)景观视廊绿化区位于午台遗址与逛荡河之间规划午台社区内的预留景观视廊内,该区域以绿地和公共场地为主,保持景观视廊通畅,不得设置遮挡视线通廊的建(构)筑物,并应避免高大乔木遮挡,绿化应选用考古发现的历史植被品种或本土植被,适当配建反映午台遗址先民生产生活的文物铺装和文化景观

61、小品。(5)道路景观绿化区规划期内轸大路两侧建设 50 米的绿化带,形成轸大路绿化景观带,绿化应选用考古发现的历史植被品种或本土植被;建设控制地带内的轸大路绿化应选用考古发现的历史植被品种,以浅根系地被植物和灌木为主。(6)逛荡河公园绿化区维持现状逛荡河公园两岸的绿化景观带。27第八章 展示利用规划第八章 展示利用规划第一节 展示利用原则与目标第 43 条 展示利用原则第一节 展示利用原则与目标第 43 条 展示利用原则1.必须将午台遗址文物本体的有效保护置于首要位置,以保持其安全性为基本原则,相关的工程建设及活动不能对文物本体及其环境的安全性和完整性造成不良影响,也不得妨碍保护工程及考古研究

62、工作的开展。2.必须坚持真实性、完整性原则,深化研究,提高展示水平,全面地展示文物的真实历史信息和价值,保证文物本体及其历史环境、历史格局展示出的历史信息具有真实性和可辨识度,展示手段、相关配套工程必须与文物本体、内涵及其环境相协调。3.坚持科学、适度、持续、合理地展示利用,加强游客管理,控制游客容量,坚持以社会效益为主,促进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协调发展。4.展示工程方案应按相关程序进行报批,用于展示服务的建筑物、构筑物和绿化的方案设计必须在不影响文物原状、不破坏历史环境的前提下方可实施,展示手段、相关工程必须与文物内涵相协调。5.对于遗址系统的展示利用,充分考虑遗址所在区域的自然地理环境、景观

63、特征、文化类型、保护现状等因素,多层次多角度对其价值特色进行科学评估,因地制宜的选择原状展示、意向标识、综合利用、文化旅游、景观构建不同类型的展示利用方法,实现对遗址遗存价值特色和文化内涵的全方位展示,并提倡公众参与、学术研究和科学普及相结合。第 44 条 展示利用目标与策略第 44 条 展示利用目标与策略1.重点突出,点线面相结合,建立完整的阐释与展示体系,充分完整展示午台遗址的文物历史科学艺术价值。2.统筹兼顾,人文结合自然,建设为遗址公园,充分发挥午台遗址的社会文化与经济价值。3.采用多种展示方式,宣传普及考古学文化知识,提高展示效果及午台遗址的知名度。4.分期实施,分阶段稳步推进,建立

64、健全的管理服务体系,满足不同层次的参观访问者需求。28第二节 展示利用体系第 45 条 展示利用内容第二节 展示利用体系第 45 条 展示利用内容1.文物本体:包括午台遗址文化层分布区域和文化层堆积断崖,展示其位置、范围等。2.文物环境:主要为遗址保护范围内的农业景观,以及午台村集“寺”、“务”、“铺”、“集”于一体的建村历史、逛荡河绿化景观和轸大路两侧绿化景观。3.出土文物:历年调查、考古勘探、抢救性发掘采集的陶器、石器、动物遗骸及人骨等,以及相关文物的加工制作技术和工艺。4.考古文化:与文化层辨认、器物年代和类型分析、文物绘图相关的考古文化,以及午台遗址的发现与考古工作历程。午台遗址位于城

65、市建设区内,遗址考古展示条件较好、交通方便,建议结合文物展示陈列和考古工作站建设,进行考古文化展示。第 46 条 展示服务对象第 46 条 展示服务对象午台遗址周边的城乡居民、中小学生、各阶层外来游客以及历史学、考古学等相关学科的专业人员。第 47 条 展示利用主题第 47 条 展示利用主题目前遗址的展示主题可分为:午台遗址新石器文化遗存展示、古人类生存环境(即古生态景观环境)展示。辅助展示可采用:古人类及史前文化系列,包括人类起源与演化、新石器文化等;古生态学系列,包括古植物群落、古气候环境等;另外,采用组织公共参与的模拟考古活动等向公众宣传田野考古基本原理和方法,展示考古发掘工具。中远期可

66、根据考古工作的开展,再做补充展示。第 48 条 展示利用方式第 48 条 展示利用方式1.原貌展示:主要为遗址文化层堆积断崖,通过清理和培护加固,予以原貌展示。2.标识展示:主要是对北部台地文化层分布区域和南部临近轸大路文化层分布区域的植物标识展示。3.陈列展示:主要通过午台遗址博物馆的建设进行图文和实物的陈列,通过出土文物、照片和文字介绍遗址的历史沿革、考古历程和文化内涵;博物馆的入口广场可设置与出土器物、装饰图案等相关的景观小品和铺地,展示午台遗址先民的物质生活和精神文明。4.虚拟展示:主要通过现代数字技术复原模拟原午台遗址的周围环境、地貌水系、分区布局,以便人们更直观的了解遗址的原始全貌

67、;一般与展览场馆中的陈列展示相结合。295.参与性展示:在午台遗址博物馆内一侧设置参与性、互动性项目,例如模拟古人制陶、烧陶等生产活动,以及模拟考古工作流程;以多种形式向公众阐释午台先民的生产与生活,宣传田野考古基本原理和基本方法,展示考古发掘工具。6.模拟展示:主要位于中部洼地文化层分布区域,通过复原模拟龙山文化时期先民居住环境进行展示,以便人们更加直观地了解午台遗址的文化内涵。第 49 条 展示利用功能分区与布局第 49 条 展示利用功能分区与布局午台遗址共分为分为遗址本体展示区、房址复原展示区、考古环境展示区、综合管理服务区,并设有文化层堆积断崖展示节点。1.遗址本体展示区展示午台遗址北

68、部台地文化层分布区域和文化层堆积断崖,并配合未来考古发掘的成果进行展示。北部台地文化层分布区域采用浅根系植物标识的展示方式;文化层堆积断崖进行原貌展示,并结合标牌介绍。2.房址复原展示区主要为遗址中部洼地区域,通过模拟复原史前房屋、生活场景等,结合标识牌介绍龙山文化时期先民生活,以便游客直观了解遗址文化内涵。3.考古环境展示区主要位于南部临近轸大路文化层分布区域,种植考古发现的浅根系植被品种,同时可展示遗址发现的动物,如利用雕塑、展示牌和多媒体技术(如 AR 和 VR 技术)表现新石器时代特有的动植物群。4.综合管理服务区新建午台遗址博物馆,同时作为社区文化活动场所,包括游客服务中心、管理监控

69、用房和生态停车场等。午台遗址博物馆主要展示内容可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遗址的历史沿革、考古历程和文化内涵,主要通过出土文物、多媒体技术、照片和文字介绍展示;二是展示午台村集“寺”、“务”、“铺”、“集”于一体的建村历史。博物馆内一侧设置模拟原始制陶场、考古发掘、房屋建造等参与性、互动性项目,使游人了解、认知午台先民的生产、生活方式;学习考古基本知识,体验考古乐趣。相关展示功能区为遗址文化景观展示区,包括轸大路及道路北侧绿化带以及规划午台社区内的视线通廊。轸大路道路中央绿化带及北侧的绿化景观带,通过种植考古发现的历史植被品种或本土植被品种,辅以与午台遗址相关的文化景观小品,营造遗址的文化景观;遗

70、址北侧与逛荡河之间的视线通廊内以居住区绿地和公共场地为主,绿化应选用考古发现的历史植被品种或本土植被,并应避免高大乔木遮挡,适当配建反映午台遗址先民生产生活的文物铺装和文化景观小品。30第三节 展示设施与游客服务设施第 50 条 展示设施第三节 展示设施与游客服务设施第 50 条 展示设施1.午台遗址博物馆:规划午台遗址新建博物馆选址位于遗址东侧二类建设控制地带内轸大路绿化带和午台社区之间,从轸大路进入;规划建议建筑面积不超过 800 平方米,建(构)筑物檐口高度不超过 10 米。功能包括午台遗址文物展示陈列、游客服务、保护管理中心、库房、制陶作坊、模拟考古发掘现场等。2.展示性构筑物:主要为

71、遗址中间洼地用于模拟复原龙山文化时期先民生活场景、渔猎场景等的各类构筑物,以及位于南侧临近轸大路区域用于展示新石器时代特有动植物群的雕塑等。3.标识系统:主要为用以说明文物、遗址或景观名称与特征等的标识牌系统,并建议通过遗址环境和重点文物的形象特殊设计整个遗址的标识形象。4.导览系统:主要有全景牌、指示牌、服务牌等交通引导标识,分别放在遗址出入口、重要游线交叉口、通往重要设施的路径入口等处,指示重要参观点和各类游客服务设施的方向与位置等。5.解说系统:主要是博物馆展陈文物电子解说系统的建设,以及各遗址展示节点手机二维码系统的建设,以使游客方便快捷地了解各类文物信息,以及游客服务信息。第 51

72、条 游客服务设施第 51 条 游客服务设施1.游客服务设施:规划位于午台遗址博物馆内的游客中心,承担游客咨询服务、应急医疗救护和旅游集散功能等基本服务功能。2.休憩设施:主要沿游览道路两侧布置为游客临时休憩提供方便,包括休息平台、座椅等,间隔 200-400 米左右。休憩设施需要与垃圾箱协同布置,外观造型可结合具体布设环境综合考虑,不拘一格,或直或曲,或木或石,造型及色彩要与周边环境相协调。3.垃圾箱:沿遗址游览道路布置,间隔宜 50-100 米。4.公共厕所:在午台遗址博物馆内设置公共厕所。室内厕所的设计及建设与主体建筑一并进行。5.公共停车场地:结合遗址博物馆设置一处公共停车场。31第四节

73、 交通组织第 52 条 交通组织与展示参观路线第四节 交通组织第 52 条 交通组织与展示参观路线1.交通组织1.交通组织午台遗址的参观游览交通,以轸大路作为对外交通道路,沿迎春大街和轸大路共设有三处公交站点,也是游客乘坐公共交通到达午台遗址的主要交通线路。午台遗址的主要出入口,选址于遗址东侧博物馆处,从轸大路经遗址博物馆向西进入遗址;另外结合遗址西侧规划宋家庄社区入口和规划午台社区的视线通廊,设置两处次要入口,作为从规划社区进入遗址的入口。2.展示参观路戏2.展示参观路戏午台遗址内展示参观路线,主要为步行参观路线。从轸大路主要入口进入遗址,向北参观午台遗址博物馆,向西、向北参观房址复原展示区

74、、北侧遗址本体展示区、文化层堆积断崖展示节点,再向南进入南侧考古环境展示区。第五节 容量控制与游客管理第 53 条 开放容量测算原则第五节 容量控制与游客管理第 53 条 开放容量测算原则1.开放容量必须以不损害文物原状、有利于文物管理为前提,容量的测算要讲求科学性、合理性,测算数据必须经实践检核。2.开放容量测算应综合考虑以下要求:文物容载标准;生态允许标准;观赏心理标准;功能技术标准等。第 54 条 游客管理控制第 54 条 游客管理控制本次规划仅对午台遗址保护范围区域限定日最高容量。午台遗址的最大开放容量为 2000 人/日,取 300 天为可游览时间,游人饱和系数为 0.8,全年游客环

75、境容量为 48万人。32第九章 专项规划第九章 专项规划第 55 条 土地利用调整规划第 55 条 土地利用调整规划1.整体上,午台遗址规划范围内除逛荡河水域外,其余均调整为城市建设用地。2.保持逛荡河两岸的公园绿地性质不变,调整保护范围内用地(除轸大路)性质为公园绿地,占比 35.98%。3.维持轸大路和逛荡河南岸支路城市道路用地性质不变,占比 8.52%。4.调整建设控制地带内的轸大路北侧 50 米绿化带调整为防护绿地,占比 4.58%。5.博物馆区域用地性质调整为文化设施用地,占比 1.29%。6.二类建设控制地带其他用地调整为二类居住用地,占比 41.81%。第 56 条 道路交通调整

76、规划第 56 条 道路交通调整规划1.内部道路1.内部道路沿遗址保护范围的西北、北侧和东侧边界新建一条步行道路,路面宽 4 米;在现状田埂路的基础上,沿文化层堆积断崖南侧、南侧文化层分布区域北侧和内部新建三条步行游览路线,路面宽 3 米;路面可选用彩色胶粘石或咖色塑胶路面。2.停车场2.停车场规划于遗址东侧博物馆处建设配套停车场。停车场采用绿荫生态型,地面采用环保空心地砖铺装,并在空心处嵌植耐压草皮。第 57 条 基础设施调整规划第 57 条 基础设施调整规划1.给水管网系统规划1.给水管网系统规划(1)用水量预测用水主要为生活用水。规划范围内需要计算用水量的生活用水主要为保护范围内绿地广场用

77、水,以及博物馆公共建筑用水,计算结果分别为 18m/d 和 81m/d。(2)水源和给水管网敷设午台遗址位于城市建设区内,可接入市政给水系统,给水管网沿轸大路向西接入莱山水厂,遗址博物馆用水由轸大路向北接入,遗址保护范围内取水管线沿步行道路作掩盖或入地处理,绿地采用自动灌溉系统。332.污水排放系统规划2.污水排放系统规划(1)污水量预测午台遗址内的污水主要为博物馆公共服务设施生活污水,计算标准为生活用水量的 75%-85%。本次规划取指标最大值为:7.0015.3 m/d。(2)污水管网敷设午台遗址内实施雨污分流制,污水管道与生活给水管网并行敷设,在竖向布置上,污水管位于雨水管之下,由博物馆

78、向南接入沿轸大路敷设的污水管线,向东排入辛安河下游的辛安河污水处理厂。污水干管管径 DN500,支管管径 DN300。3.雨水排放系统规划3.雨水排放系统规划遗址保护范围内采用绿地植被,增加雨水渗透系数,使雨水就地下渗,补充地下水,减少排放量。遗址东侧博物馆汇集雨水通过敷设雨水管自北向南接入市政雨水管网。4.电力系统规划4.电力系统规划(1)用电主要为满足文物防护,安防设施运转、照明等用电需求。(2)供电系统必须满足午台遗址保护、管理和展示利用等方面持续发展的需求,输配系统具有持续、平稳、充足、安全、可靠的电力供应。文物库房、陈列室、安防设施、应急照明系统、疏散指示系统等为一级负荷,其余用电为

79、三级负荷。供电电源引自遗址北侧的莱山区,引入电压为 10 千伏(kV)。(3)用电负荷:采用负荷密度法进行估算。按公共设施用地用电负荷指标 300-1200kW/hm2进行估算,博物馆等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占地面积约 0.24hm2,用电量约为 72-288kW,本规划按其平均值估算为 180kW。(4)布线方式:低压供电线路采取电缆沟穿钢管埋地敷设的方式,避免影响景观环境,埋地深度符合安全要求。室内布线按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50052-2009)和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4-2011)设计。电力线规划由轸大路向北接入博物馆,并沿保护范围边界园路布置,遗址区域内建议采用太阳能路灯。5.电

80、讯系统规划5.电讯系统规划通讯光缆规划由轸大路向北接入博物馆,布置 6 孔主管线,并沿保护范围边界主园路布置。遗址保护范围和博物馆区域线路为地埋,埋地深度要符合深度要求和遗址扰土深度规定。34第十章 管理规划第十章 管理规划第一节 管理策略第 58 条 管理目标第一节 管理策略第 58 条 管理目标深化改革文物管理机制与体制,协调各社会力量有效保护午台遗址,为当地群众和游客提供高水平的历史文化展示成果和满意的公共文化服务,实现午台遗址可持续发展。第 59 条 管理策略第 59 条 管理策略1.坚持文物保护方针和“两利”原则。2.发挥政府主导作用,明确各部门责任。3.建立稳定的保护管理机构,管理

81、人员纳入正式编制。4.配备必要的保护管理设施。5.建立利益协调与分配机制,周边村民参与管理。6.文物保护管理经费纳入当地财政预算。7.将午台遗址周边的生态环境和景观风貌纳入管理范围。8.加强日常监测、保养和维护管理,完善安防措施,重视管理建档备案。9.制定完善的管理规章制度。10.文物保护与科学研究并重,深化考古与研究工作。11.加强宣传教育工作。第二节 管理机构与人员第 60 条 管理机构第二节 管理机构与人员第 60 条 管理机构午台遗址的管理机构近期仍为莱山区文化新闻出版局,中远期由设在午台遗址博物馆的保护管理站,负责午台遗址的日常维护管理及文物征集、安全防护、行政执法、展示陈列、科学研

82、究、社会宣传教育等工作。35第 61 条 管理人员第 61 条 管理人员午台遗址保护管理工作站,主要由包括宣传培训在内的保护研究部、陈列部和保卫科三部分组成,具体负责午台遗址及其环境的日常监测与保护、安全保卫、科学研究、陈列展示、对外宣传和讲解导游等工作。莱山区文化新闻出版局为“午台遗址保护规划”的实施单位和文物保护的主管单位。第三节 管理设施第 62 条 管理设施规划第三节 管理设施第 62 条 管理设施规划管理设施包括保护界桩、午台遗址博物馆、管理用房和安防监控报警系统等安全防护设施。其中管理用房、环境监测监控中心、安防总控室、广播系统主控中心等均规划在午台遗址博物馆中。第 63 条 午台

83、遗址博物馆第 63 条 午台遗址博物馆1.午台遗址博物馆为一处公共服务和综合办公场所,除具备午台遗址出土文物收藏、保护、研究、陈列展示等功能外,还集遗址绿地公园行政管理中心、广播系统主控中心、监测监控中心、安防消防总控室等为一体。2.午台遗址博物馆建议选址位于遗址东侧二类建设控制地带内轸大路绿化带和午台社区之间。3.遗址博物馆的建筑造型、风格要与午台遗址的文化内涵和环境景观相协调,体现午台遗址文化特色。4.遗址博物馆中配备各类办公、通讯、信息传输和广播设施。5.遗址博物馆规划建设面积不超过 800 平方米;建筑檐口高度控制在 10 米以下。第 64 条 管理用房第 64 条 管理用房1.管理用

84、房主要用于售票、值班、监控和游客服务,满足午台遗址及其环境管理的需求,展陈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附近的管理用房应与主体设施一并设计建设。2.遗址出入口附近设置的管理用房要与大门、引导区设计相呼应,统一建设。3.管理用房中要配备给排水、电力、电话、广播、宽带网、有线电视、监控等系统。4.规划午台遗址管理用房位于午台遗址博物馆内,具备售票、值班、监控、休息、公厕、游客服务功能。36第 65 条 保护界桩第 65 条 保护界桩已经公布的遗址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必须以保护界桩形式予以明确边界,并定期检查,相关保护界桩的建立不得对文物构成要素造成不良影响。第四节 管理规章第 66 条 管理条例第四节 管

85、理规章第 66 条 管理条例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本规划经审定之后,各级政府应落实下列工作事项:由山东省人民政府公布重新划定后的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烟台市人民政府应尽快根据规划要求编制烟台市午台遗址保护管理条例,报市人民代表大会会议通过后公布实施。管理条例主要内容包括:保护范围与建设控制地带的界划;管理体制与经费;根据规划内容制定保护管理内容及要求;奖励与处罚;对于旅游利用及文物其他利用方式的管理规定等。第 67 条 日常管理第 67 条 日常管理1.责任主体:午台遗址保护管理站。2.管理工作内容:保证安全,及时消除遗址灾害和险情隐患,开展日常展览及宣传教育工作。3.定期巡查:与安防监

86、控系统配合,建立定期巡查制度,组织安保人员定期巡查,及时发现并排除不安全因素。4.日常监测:建立自然灾害、文物本体与载体、环境和开放容量等监测制度;规范和完善日常监测体系。5.日常保护:做好经常性保养维护工作,及时化解文物本体、出土文物、监测设备和监控设备所受到的外力侵害;对可能造成文物损伤的破坏因素采取预防性措施;保证各类设备的正常运转。6.日常维护:做好安防设施维护、绿化植被养护、道路和排水系统清理、游人管理、博物馆内的保洁和讲解等工作。7.更新展陈:延伸、丰富展陈内容,改进、提高展陈手段,扩大展陈影响。37第五节 管理经费第 68 条 管理经费第五节 管理经费第 68 条 管理经费按照国

87、家和省级有关文件完善财务与资产规范化管理,加强与遗址相关各项工作运作经费的管理;管理经费应纳入地方政府财政预算;多渠道筹措经费来源,包括门票收入、专项经营、社会捐赠等;建立保护基金会,鼓励和支持国内外组织和个人为午台遗址保护捐款、赞助。第六节 安防系统规划第 69 条 安防体系第六节 安防系统规划第 69 条 安防体系在午台遗址保护范围内建立室外周界报警系统,并设立巡查系统;建立监控报警系统及相应的安防制度;应聘请有专业资质的设计单位,对安全防护体系进行设计及施工。第 70 条 安防设施第 70 条 安防设施应配备先进的技防设施,在出入口、各展示区内、主要道路和边界设置固定摄像机,尽量做到全区

88、监控无死角,实施 24 小时监控;展示馆设置防盗报警设置,确保人员不能非法入侵。监控中心布置在午台遗址博物馆。第 71 条 安防人员第 71 条 安防人员保持人力看守制度,设专人负责安防工作,加强人员的安全意识及防范能力。38第七节 宣传教育工作第 72 条 宣传教育目标第七节 宣传教育工作第 72 条 宣传教育目标1.通过展陈、印发宣传册、出版书籍、多媒体传播等多种宣传方式,促进社会公众对午台遗址历史、价值及文化内涵的认知和理解。2.在文物保护的前提下,充分发挥午台遗址的宣传教育作用,并普及历史文化及文物保护的相关知识,让更多的人认识午台遗址的遗产价值,认识文物保护工作的重要性,从而提升午台

89、遗址的社会价值。第 73 条 宣传教育手段第 73 条 宣传教育手段1.制度建设:对于政府各级领导及居民的宣传教育应纳入政府各级管理制度要求中。2.专业培训:对工作人员进行系统培训,提高其专业素质。3.出版宣传:制作、发行与午台遗址及遗址相关的高质量书刊、音像制品和电子出版物,加强对遗址的文化宣传。4.媒体推介:积极利用平面媒体、广播媒体、电视媒体、网络媒体等加强对午台的宣传和推广,提高遗址的知名度,尤其注重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宣传。5.文化产品开发:开发体现午台遗址的新颖文化产品,品种要多,制作要精美,品位要高、要有文化内涵。6.提高展示水平:采用各种展陈技术,提高阐释水平,吸引不同年龄、文化

90、层次的游客。7.远程展示:设计午台遗址遗址专门网站。8.公众推动: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关心并支持午台遗址的保护工作,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和群众监督作用,增强人民群众对午台遗址的保护意识,把午台遗址的保护工作置于全社会的监督和支持之下。9.学生参与:每年定期组织当地中小学生参观午台遗址,讲解相关知识,提高青少年保护文化遗产意识,增强本地文化的自豪感和认同感。39第十一章 考古研究规划第十一章 考古研究规划为进一步明确保护区划范围内文化遗存的分布情况和文化面貌,提升和丰富午台遗址的文物价值,为文物保护相关工程的设计和实施以及展陈体系的策划提供科学依据,建议对午台遗址开展全面的考古测绘、考古调查、考古勘探、

91、考古发掘、文物保护、资料整理和科学研究工作。第 74 条 考古工作原则与要求第 74 条 考古工作原则与要求1.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考古发掘管理办法、田野考古工作规程等的相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考古工作程序和制度,认真落实考古工作的检查验收制度。2.对该遗址的考古工作,应以保护为主,坚持最小干预原则。3.坚持考古工作的长期性、连续性和计划性,促进考古研究和文物保护的结合和可持续发展。4.保护利用和科学研究并重,树立研究意识,注意解决学术问题,并积极鼓励多学科交叉合作研究,加强多学科参与的调查与研究工作,提高考古工作的科技含量。第 75 条 考古调查、勘探与测绘工作第 75 条 考古

92、调查、勘探与测绘工作1.考古调查1.考古调查根据午台遗址及其周边遗址的考古工作,建议建议中远期(2026-2035 年)对午台遗址所在的莱山区和牟平区沿海区域,特别是逛荡河流域所在的海滨平原地区进行区域系统调查,研究龙山时期聚落遗址的分布规律及期文化内涵,加深对午台遗址的认知和理解,补充展陈内容。2.考古勘探2.考古勘探规划范围内位于 1982 年确定的午台遗址范围的区域(即午台村东水渠以西),各类工程建设前应进行重点勘探,勘探面积约 62850 平方米;规划范围内水渠以东、轸大路以北、逛荡河南岸支路以南的区域,各类工程建设前进行普通勘探,勘探面积约 25370 平方米。3.遗址测绘3.遗址测

93、绘为了实现考古工作的持续性和科学性,建议近期(2020-2025 年)对午台遗址建立永久性的测绘坐标。第 76 条 考古发掘计划第 76 条 考古发掘计划配合规划范围内的补充勘探工作,如果考古勘探过程中发现相关遗迹应进行抢救性考古发掘。如果莱山区轸大路综合管廊工程无法改线,应对工程占压遗址区域进行抢救性考古发掘,发掘面积约 2350 平方米。40第 77 条 文物保护工作第 77 条 文物保护工作1.按照国家文物局颁布的四有档案编制要求,全面整理午台遗址的图文档案资料,建设并完善午台遗址文物信息管理系统,实现计算机的动态管理。2.包括出土文物预判与分析、文物保存状况及埋藏环境评估、保护环境的检

94、测与控制、分析样品的采集及检测、现场临时保护处理、现场提取、包装与运输、实验室保护处理等,对重要的出土文物进行全面修复,为展示创造条件。第 78 条 科学研究工作第 78 条 科学研究工作对午台遗址进行系统科学研究,包括出土文物整理研究、考古报告与研究成果出版、聚落体系研究、环境考古研究、建构文物信息系统、实验室考古研究。第十二章 规划分期与实施重点第十二章 规划分期与实施重点根据文物保护的不同层次以及一般工作的开展顺序,将午台遗址保护规划实施工作分为三期:近期 2020-2025 年,中期 2026-2030 年,远期 2031-2035 年。第 79 条 近期实施项目(2020-2025

95、年)第 79 条 近期实施项目(2020-2025 年)1.前期工作1.前期工作完成午台遗址文物保护规划的编制工作。2.本体保护项目2.本体保护项目(1)清理占压南侧临轸大路文化层分布区域的 1 处民宅,清理建筑面积约 170 平方米。(2)清除保护范围内占压南侧文化层堆积区域的道路绿化幼龄苗木约 2300 棵,清理面积约 4500 平方米。(3)清理文化层堆积断崖表面的藤蔓植被,并对已暴露的文化层表面进行培护加固。(4)沿午台遗址保护范围和轸大路北侧人行道边界设置防护设施,以围栏和浅根系攀援植被相结合的方式,高度以 1.5 米左右为宜,防止耕作、取土及随意倾倒垃圾;防护设施设置长度约 900

96、 米。3.环境规划项目3.环境规划项目(1)配合城市绿地和规划宋家庄社区和午台社区的建设,清理规划范围内的民宅、看护房、蔬菜大棚、建材厂、废品收集站,清理面积约 47600 平方米。(2)配合规划宋家庄社区和午台社区建设,清除遗址北侧的果树,清理面积约 10880 平方米。41(3)建设控制地带内的规划新建午台社区和宋家庄社区新建建筑距离保护范围外缘不得少于 5 米;新建建(构)筑物的式样和色彩等均应与遗址的环境风貌相协调,色彩以白、灰或黄色系为宜。(4)结合午台社区建设,在遗址北侧与逛荡河之间预留东西宽约 30 米的视线通廊,作为遗址与逛荡河之间的重要景观视廊,建议该区域作为午台社区公共场地

97、或绿地,不得设置遮挡视线通廊的建(构)筑物。(5)维护逛荡河公园的绿化环境和景观风貌。4.展示利用项目4.展示利用项目根据考古发掘成果,配合博物馆的建设,完成博物馆内陈列大纲编制。5.管理项目5.管理项目(1)公布本次规划划定的保护区划和管理规定,按照规划要求设置保护标志和界桩。(2)启动午台遗址安防系统。(3)启动管理机构设置及人员的招聘工作,培养相应的工作人员。(4)启动午台遗址的日常监测工作。6.考古研究项目6.考古研究项目(1)整理现有的考古资料,进行深入研究。(2)对午台遗址建立永久性的测绘系统。(3)配合二类建设控制地带内的规划午台社区和宋家庄社区建设,工程建设前需要对该区域进行考

98、古勘探,其中位于 1982 年确定的午台遗址范围的区域(及午台村东水渠以西)要进行重点勘探,勘探面积约 58900 平方米;其他区域进行普通勘探,勘探面积约 18600 平方米。如果考古勘探过程中发现相关遗迹应进行抢救性考古发掘。第 80 条 中远期实施项目(2026-2035 年)第 80 条 中远期实施项目(2026-2035 年)1.本体保护项目1.本体保护项目完成文物本体保护措施。定期检查文物本体现状,根据考古和展示规划需要,及时丰富保护措施内容。2.环境规划项目2.环境规划项目(1)一类建设控制地带内的轸大路北侧绿化带和中央绿化带区域,绿化植被应选用考古发现的历史植被品种或当本土植被

99、品种的乔木、灌木和草本植物,并沿路陈列与午台遗址相关的构筑物。(2)博物馆及周边区域的绿化应选用考古发现的历史植被品种或本土植被,通过地被植物-灌木-乔木的组合形成多层次立体绿化,入口广场可采用反映午台遗址先民生产生活的文物铺装和文化景观小品。423.展示利用项目3.展示利用项目根据考古发掘成果,开展文物本体展示设施项目,包括北部台地文化层分布区域的遗址本体展示区、中间洼地房址复原展示区和南部临轸大路文化层分布区域的考古环境展示区。4.基础设施建设项目4.基础设施建设项目(1)结合遗址保护范围内的游览道路以及博物馆区域道路建设,完成保护范围内的电力电信管网以及博物馆给水、排水、电力、电信管网铺

100、设。(2)完成停车场建设。5.管理项目5.管理项目(1)制定午台遗址保护管理条例。(2)全面开展对于遗址保护的运行管理。(3)完成遗址安防系统建设。(4)管理人员分批定期专业教育和培训,形成合理的管理机构。(5)全面开展午台遗址的日常监测工作,完善对于文物本体的日常维护工作。(6)维护更新午台遗址网站。6.考古研究项目6.考古研究项目(1)开展以午台遗址为中心在莱山区和牟平区进行区域系统调查。(2)轸大路北侧绿化带内的各类市政管网和道路以及博物馆建设前,应进行考古勘探,其中遗址西侧区域应进行重点勘探,勘探面积约 3950 平方米;遗址东侧区域进行普通勘探,勘探面积约 6770 平方米。(3)如

101、果莱山区轸大路综合管廊工程无法改线,应对工程占压遗址区域进行抢救性考古发掘,发掘面积约 2350 平方米。(4)完善午台遗址文物信息管理系统,对出土文物进行修复、保护。(5)完成规划期限内午台遗址考古及相关的研究成果的编辑出版工作,并利用多媒体渠道进行大力宣传。43第十三章 投资估算说明第十三章 投资估算说明第 81 条 估算依据第 81 条 估算依据1.山东省和烟台市相关基本建设的建筑工程定额及逐年执行状况的积累资料。2.全国市政工程投资估算指标(建标【1996】309 号)。3.山东省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2002)。4.山东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2003)。5.山东省园林绿化工程消耗量定额

102、(2006)。6.国家计委、建设部关于发布的通知(计价格200210 号)。7.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 年修订本)。8.考古调查、勘探、发掘经费预算定额管理办法、关于转发国家计委、财政部国家文物局文物办发(1997)34 号。9.考古调查、勘探、发掘经费预算定额管理办法。10.其他相关文件与规范。第 82 条 各项内容分类资金估算第 82 条 各项内容分类资金估算1.文物保护工程费用合计:286,000 元。2.环境整治工程费用合计:15,391,000 元。3.展示利用工程费用合计:18,500,000 元。4.基础设施工程费用合计:100,000 元。5.管理设施工程费用合计:24

103、2,000 元。6.考古工程费用合计:3,940,8806.总计:38,459,880 元。44第十四章 附则第十四章 附则第 83 条 规划成果第 83 条 规划成果1.本规划由规划文本、规划图纸、规划说明、基础资料汇编组成。2.规划文本与规划图纸经批准、公布后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规划说明是对规划文本和规划图纸的进一步说明。第 84 条 批准第 84 条 批准1.本规划经省文物局审批后,由山东省人民政府公布执行。2.如需要变更,应依据文本所规定原则进行修改,并经省文物局同意备案,方可生效。第 85 条 解释与实施第 85 条 解释与实施本规划由山东省文物局负责解释,莱山区文化新闻出版局负责

104、组织实施,午台遗址博物馆负责日常具体工作。第 86 条 规划执行第 86 条 规划执行本规划自山东省人民政府公布之日起执行。规划图纸规划图纸目录01 区位图02 规划范围图03 文物环境图一04 文物环境图二05 文物环境图三06 考古工作现状图07 文物现状图08 现状评价图09 现状评价图二10 用地性质现状图11 现状保护区划图12 现状保护区划图二13 相关规划分析图一14 相关规划分析图二15 保护规划总图16 保护区划图17 保护措施图18 环境规划图19 景观与绿化系统规划图20 展示分区规划图21 展示服务设施及游线规划图22 用地性质调整规划图23 道路交通调整规划图24 管

105、理规划图25 考古规划图26 近期规划图27 中远期规划图规划说明规划说明1目录目录第一章 文物概况.31.1.区位.31.2.保护对象说明.41.3.历史沿革.91.4.文物构成.10第二章 专项评估.122.1.价值评估.122.2.保存现状评估.142.3.保护区划现状评估.222.4.保护管理现状评估.242.5.考古研究与宣传教育现状评估.262.6.展示与利用评估.272.7.相关规划评估.28第三章 保护区划调整规划.303.1.区划调整策略和依据.303.2.调整后保护区划.313.3.管理规定.34第四章 保护措施.364.1.制定与实施原则.364.2.文物本体保护措施.3

106、6第五章 环境规划.385.1.环境治理与保护要求.385.2.环境整治措施.385.3.生态保护要求.395.4.景观保护与绿地系统规划.40第六章 展示利用规划.426.1.展示利用原则与目标.426.2.展示利用体系.436.3.展示利用功能分区与布局.446.4.展示设施与游客服务设施.456.5.交通组织与展示参观路线.4626.6.容量控制与游客管理.47第七章 专项规划.487.1.土地利用调整规划.487.2.道路交通调整规划.507.3.基础设施调整规划.52第八章 管理规划.548.1.管理目标.548.2.管理策略.548.3.管理机构、人员.558.4.管理设施.568

107、.5.管理规章.578.6.管理经费.588.7.安防系统规划.588.8.宣传教育工作计划.59第九章 考古规划.609.1.考古规划背景.609.2.考古工作原则与要求.609.3.考古调查、勘探与测绘工作.609.4.考古发掘计划.619.5.文物保护.629.6.科学研究.63第十章 规划分期与实施重点.6310.1.近期实施项目(2020-2025 年).6310.2.中远期实施项目(2026-2035 年).65第十一章 投资估算说明.6711.1.估算依据.6711.2.各项内容分类资金估算.68第十二章 规划实施保障建议.7012.1.规划实施与管理.7012.2.法规政策.7

108、012.3.经济政策和措施.713第一章 文物概况第一章 文物概况1.1.区位1.1.区位午台遗址位于烟台市莱山区初家街道办事处午台社区东南,遗址中心地理坐标 372645.42N,1212541.11E,西与芝罘区和福山区接壤,南与牟平区相邻,东北为黄海海域。午台遗址东北距烟台市中心约 2.4 公里,距黄海海岸约 4.4 公里,南距荣乌高速约 2.0 公里,南侧和东侧分别距荣乌高速出入口(莱山立交和烟台枢纽立交)约2.2 公里和 3.7 公里,遗址西临交通性主干道迎春大街(S208),南临交通性主干道轸大路(S302)。图 1.1-1 区位图41.2.保护对象说明1.2.保护对象说明1.2.

109、1.自然与人文环境1.2.1.自然与人文环境自然环境自然环境午台遗址所在区域为胶东半岛低山丘陵之间的沿海冲积小平原,北、西、南三面丘陵环绕,东北向约 4 公里为黄海海岸。午台遗址所在的莱山区属温带东亚季风型大陆性气候。年均温度 12.2 摄氏度、无霜期 198 天,年均降水量 583 毫米,年均日照时数 2602.2 小时;夏多南风,东多北风。遗址所在海滨平原中的唯一一条河流逛荡河,发源于西北部的烟台市区最高峰塔山-黑夼山-岱王山东南余脉、平顶山与凤凰山之间的河谷水库庙后水库与凤凰山水库,自西向东流经午台遗址北部,河宽 22-35 米不等,最终汇入黄海,现已建设为逛荡河绿带公园;其一条小型支流

110、发源于西部的马山-向山及南部的金斗山余脉之间,流经遗址南部,从遗址东部汇入逛荡河。逛荡河径流量洪枯期差距悬殊,汛期(69 月份)集中全年径流量的 7080%,水位、流量过程线随降水变化而迅速涨落,但一般不致为害,枯水季节径流量只占全年的 15%左右,部分时节甚至发生河水断流和枯凋现象。午台遗址所在地势北高南低,海拔在 8.9-11.9 米之间。其地质构造属于华北地台中沂沭断裂带东侧胶东断块中的胶北隆起,以下元古界荆山群岩石组为主,该区域内主要的矿产资源为铁矿。人文环境人文环境午台遗址所在的胶东半岛北部沿海区域分布有众多新石器时代遗址,据不完全统计,仅烟台市芝罘、福山、莱山、牟平四区即有 30

111、处。这些遗址的时代类型横跨大汶口、龙山、岳石文化(夏商)三个时期约2000余年,与午台遗址共同构成了胶东半岛地区史前时期的人类活动长卷。午台遗址所在的逛荡河流域,上游即有距今 4500-3500年的以龙山文化和岳石文化为主要文化内涵的庙后遗址,龙山、岳石时期至汉代的大郝家遗址、陈家北遗址、沟北遗址,具有明显的流域聚落演替关系。午台遗址西侧的午台村唐代设有法云寺,宋代设“务”(税收或专卖机关),明初设“铺”(驿亭或驿堡),清末设民信局,后改设邮政,明末清初至解放初期设“集”,是集“寺”、“务”、“铺”、“集”于一体的古村落。原有 400 余户村民,现由于城市建设需要,村西部分已拆除,村中大部分村

112、民已搬迁安置于迎春大街西侧的迎春佳苑小区,原村民不足百户,周边大部分已建设为现代城市小区及商业街等。表格 1-1午台遗址周边人文环境一览表新石器时代古遗址莱山区:老茔顶遗址(龙山、岳石、周、汉、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庙后遗址(龙山、岳石、市级文物保护单位)、陈家北遗址(龙山、岳石、不可移动文物)、沟北村遗址(龙山、不可移动文物)、东泊子村后遗址(大汶口、县级文物保护单位)、东泊子村前遗址(岳石、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大郝家遗址(岳石、汉、不可移动文物)福山区:邱家庄遗址(新石器、省级文物保护单位)、臧家遗址(新石器、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回里旺远柳村遗址(大汶口-龙山、不可移动文物)、南台村遗址(夏

113、商、不可移动文物)、紫埠村遗址(大汶口、不可移动文物)芝罘区:白石村遗址(新石器、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芝水遗址(夏至周、市级文物保护单位)牟平区:照格庄遗址(岳石、周、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蛤堆顶遗址(大汶口、省级文物保护单位)、蛎碴塂遗址(大汶口、省级文物保护单位)、西念村麻子地遗址(龙山、岳石、周、市级文物保护单位)、艳阳塂遗址(大汶口文化邱家庄一期贝丘、省级文物保护单位)、许家疃遗址(大汶口、5县级文物保护单位)、西系山遗址(岳石、市级文物保护单位)、上庄村西台遗址(岳石、市级文物保护单位)、西念家村村南遗址(岳石、周、市级文物保护单位)、林北村渠崖遗址(岳石、省级文物保护单位)、

114、王家疃遗址(夏、省级文物保护单位)、金山寨城址(大汶口紫荆山一期、周、明、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店村遗址(夏、东周、市级文物保护单位)、河里曲村七垧地遗址(岳石、不可移动文物)、石头河村遗址(夏、不可移动文物)其他时期古遗址莱山区:冶头冶铸遗址(西汉、县级文物保护单位)芝罘区:阳主庙遗址(战国至清、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牟平区:张格庄村楜秸地遗址(周代、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城乡建设区村庄:午台村、宋家庄村、大庄村等;高层居住区:绿色花园、同德花园、曹家花园等。图 1.2-1 文物环境图一6图 1.2-2 文物环境图二7图 1.2-3 文物环境图三1.2.2.午台遗址选址分析1.2.2.午台遗址选址分析

115、午台遗址是考古发现的史前聚落址,处于农业生产大发展时期,采集渔猎经济逐渐降到次要位置,其选址符合史前先民聚居的特点:喜居地势平坦、坡度小、坡向向南且临近水源的平原地区。平原地区,坡度小,受流水侵蚀的程度相对小,同时有利于房屋的建造、抵御自然灾(如滑坡、泥石流等)和农业的种植,坡向朝南更能抵挡风寒,适合植被的生长,靠近河流湖泊等天然水源居住是史前人类最便捷的选择,为人类生存发展提供更多资源。8图 1.2-4 1960 年午台遗址影像图1.2.3.文物总述1.2.3.文物总述午台遗址发现于 1982 年第二次全国文物普查,现为第三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午台遗址为新石器时代的聚落址,自大汶口文化延续到

116、龙山文化,文化堆积以龙山文化时期为主,是烟台市保存较好的新石器时代遗址之一。根据 1982 年第二次全国文物普查,午台遗址北至逛荡河、南至轸大路(未拓宽时的道路北侧)、西至午台村村中南北道路(午台东街)、东至村东第二条水渠,面积约9 万平方米。现遗址区域内主要为午台村庄、空地和道路防护绿地使用。午台遗址西侧被午台村占压,南侧被轸大路拓宽区域占压,轸大路北侧 20 米的区域现已种植道路绿化幼苗;遗址中部由于村民挖土,现已形成东西长约 180 米、南北宽约 70 米的洼地,洼地北侧断崖高 1.0-1.5 米,已暴露的文化堆积厚达 1 米,包含陶片和红烧土堆积等,南侧断崖高 0.5-1.0 米,无文

117、化层堆积;经勘探洼地北侧台地和南侧临近轸大路区域文化层堆积较厚,应为遗址主要文化堆积分布区域,其中北侧台地部分区域存在较为广泛的红烧土层,但缺乏连续性;中间洼地区域文化层堆积较薄;临近午台村的洼地西侧和台地西侧由于房屋建设,遗址遭到破坏,扰土分布范围较广;遗址北侧临近逛荡河区域为淤土堆积。现轸大路占压区域局部已于 20112013 年进行过抢救性考古发掘,发现建筑遗迹、墓葬和灰坑。午台遗址出土文物主要包括陶器、石器和骨器,陶器包括大汶口文化和龙山文化两个阶段的器物,大汶口文化主要是陶鼎和陶罐等,数量较少,以夹砂红褐陶为主,龙山文化陶器较多,多为黑陶,部分为灰陶、红陶、白陶等,主要有鼎、罐、鬶、

118、盘、盆、杯、壶、豆、器盖等,其中出土的 1 件造型规整的陶鬶为大汶口时期的典型器物;石器主要为石斧、石铲、石锛、石刀、石镞等;骨器有骨锥、骨针、骨镞和骨环等,其中另外还出土了多具体骨骼、动物骨骼和海贝残骸,所有人体骨骼及陪葬品均由烟台市博物馆保管。91.3.历史沿革1.3.历史沿革1.3.1.历史变迁1.3.1.历史变迁大汶口文化时期和龙山文化时期,午台遗址为一处聚落址,已有先民在此活动。周代仍有人类活动遗迹。唐代日本僧人圆仁所著的入唐求法巡礼行记一书记载:“到仵台村法云寺宿。知馆人了事。仵台馆本是佛寺,向后为馆。时人唤之为仵台馆。”馆前有唐麟德二年(665 年)石构、铁铸二塔,可见午台村唐初

119、已经存在,且记录有寺院。据宋史记载,宋代在全国各地置“务”,即税收或专卖机关,午台遗址西侧午台村设“务”,因村址建在山麓台地上,故得名“务台”。金大定年间,荆岩寺(位于今莱山镇安吉村)碑文中已载有该村,但写作“仵台”,含义无据可查。午台集,原为胶东地区最古老的集市。午台村南南塂村明代崇祯杨氏家谱载有“午台集小店一处”语;清牟平县志卷十载有“文登徐士林,少时家贫,赴登州应试,至午台集,宿于旅店”等语。文登徐士林为清雍正、乾隆年间人。由此可知,明末清初午台已是开有商店、旅舍、饭馆的重要集镇了。同治宁海州志仍载有“午台集”之名。1932 年午台村改划为午台镇。民国牟平县志又载:午台集市面较莱山为小,

120、地滨海岸,海鲜随时上市,果品尤为出口大宗。该志市集表并注明午台集期是农历“四、九日”。过去村里也有着“午台大集四九开,十里八乡按时来”的说法。1937 年“七七”事变后,日军占领烟台,轰炸莱山,午台集被迫迁至午台、宋家庄之间的河套中;1945 年春,市集又迁回午台;1952 年,集市又迁至初家。至此,午台大集结束数百年历史。午台铺,古代送信的驿夫沿路停留换马之处称为驿亭或驿堡(或“铺”)。明洪武初年,宁海州同知赵天秩在州治(今牟平城)设急递总铺,并设辛安、望杆、芜蒌、午台四个分铺,向西达至福山城,有官道直达。清同治二年(1863 年)在午台设民信局,光绪三十三年(1907 年)改设邮政,195

121、2 年此处还设有邮电代办所,后迁至初家。午台官道从午台村穿街而过,向东穿过午台遗址,东来西往、赴京赶考的必经之路。今午台村东、滨海中学门东百米处,仍存留一段原古老的官道。1.3.2.1.3.2.考古与文物保护沿革考古与文物保护沿革1982 年,第二次全国文物普查时发现午台遗址,采集到的陶片以黑陶为主,还有少量灰陶、红陶,可辨器类有鼎、鬶、罐等,还发现石器等遗物,判断其时代属龙山文化时期。1987 年,被烟台市人民政府公布为第一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确定了遗址的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1996 年 12 月,烟台市博物馆、莱山区宣传部工作人员联合对遗址进行文物补查工作。2006 年 12 月 7

122、日,被山东省人民政府公布为第三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2009 年 11 月,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时,为配合烟台市莱山区午台村新农村改造,受山东省文物局委托,烟台市博物馆组织考古工作人员对遗址分为 9 个区域进行勘探,总计勘探面积 1.3 万余平方米,了解了遗址的分布范围及地层堆积情况。2010 年-2013 年间划定午台遗址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102011 年 10 月-2012 年 1 月、2013 年 3 月-2013 年 4 月,为配合轸大路拓宽工程,经国家文物局批准,烟台市博物馆组织考古工作人员对道路占压遗址南部部分区域进行2 次抢救性考古发掘,发掘面积共约 1000

123、 平方米,发现了柱洞、墓葬、灰坑等遗迹,该区域应为聚落居住区,废弃后作为墓葬区。出土器物主要为陶器、石器和骨器,另外还出土了人体骨骼、动物骨骼以及各种海贝残骸。2016 年 9 月,山东大学文化遗产研究院委托山东华艺古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组织实施了补充考古勘探工作,主要范围为午台遗址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以及午台社区旧村改造工程计划占用的建设控制地带部分区域,总计勘探面积约 1.4 万平方米,进一步了解午台遗址的范围及其文化内涵。2017 年 12 月,为配合午台遗址文物保护规划的编制工作,明确遗址西、南两方向的分布边界,山东大学文化遗产研究院和烟台市博物馆受山东省文物局委托,对轸大路南侧绿化

124、带、午台村南端绿化带等疑似遗址边界的区域进行补充勘探及确认,总计勘探面积约 1.2 万平方米。经勘探确定午台村南端绿化带由于管线敷设已无文化层分布,轸大路南侧绿化带内已无文化层分布。2020 年 1 月,为了进一步确认遗址保护规划的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确保午台遗址保护规划的可行性,山东大学文化遗产研究院委托山东华艺古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对遗址洼地及北侧台地区域进行全面勘探,使对遗址的文化层堆积分布范围及保存状况等进行了全面的、准确的确认。1.4.文物构成1.4.文物构成本次规划午台遗址的文物构成包括午台遗址的文物本体和遗址地貌及自然环境。午台遗址作为新石器时代的聚落址,其文物本体主要为遗址东南

125、的文化层分布区域,以及洼地北侧的文化层堆积断崖一段。结合历次考古勘探成果,遗址洼地北部台地和南侧临近轸大路区域文化层堆积较厚,应为遗址主要的文化堆积分布区域,其中临近轸大路的南半部分区域,分布有非常密集的房址、灰坑和墓葬等遗迹,应为该聚落集中的居住区,在居住区废弃后曾作为墓葬区延续使用;遗址中间洼地由于上世纪七十年代农业学大寨,在其中部下挖形成洼地,文化层非常薄。根据考古勘探报告,遗址文化层堆积最深约 1.8-2.0 米,且文化层由东向西逐渐变薄,最西端文化层堆积厚约 0.2-1.5 米,现午台村占压区域较东侧果园高约 0.5 米,现状村庄民宅地基深度为 1-1.5 米,且午台村自宋代已有明确

126、的建村记载,故可推断如果存在文化堆积,应已受历代民宅施工活动的严重破坏;临近午台村的洼地西侧和台地西侧由于房屋建设,遗址遭到破坏,扰土分布范围较广;遗址北侧临近逛荡河区域主要为淤土堆积;故上述部分不纳入文物本体。文物本体文物类型文化层分布区域洼地北侧文化层堆积断崖遗址地貌及自然环境遗址所在逛荡河南岸平原111.4.1.文物本体1.4.1.文物本体1.遗址文化层分布区域1.遗址文化层分布区域主要为轸大路以北、午台村以东、村东水渠以西的文化层分布密集区,呈不规则形状,东西约 125-225 米,南北约 100-240 米,面积共约 39180 平方米。根据现状地势和位置又可细分为北部台地文化层分布

127、区域、中部洼地文化层分布区域和南部临近轸大路文化层分布区域。遗址北部台地文化层分布区域遗址北部台地文化层分布区域遗址北部台地文化层分布区域地层堆积较厚,自东向西逐步变薄,台地中间有 1 处红烧土遗迹。其地层堆积可分为三层:第一层为耕土层,灰褐色腐土,厚约 0.2 米,包含物为植物根系,含少量陶片;第二层为灰土,质地疏松,厚 0.3-1.3 米,含烧土粒、陶片等,局部含蛤皮;第三层为黄褐土,质地坚硬致密,无包含物,为生土层;局部区域第三层为浅灰土,质地坚硬致密,含零星烧土颗粒,该层至 1.8 米以下不及底。遗址中部洼地文化层分布区域遗址中部洼地文化层分布区域遗址中部洼地文化层分布区域的文化层堆积

128、较薄。其地层堆积分为四层:第一层为耕土层,灰褐色腐土,厚约 0.2 米,含少量陶片;第二层为灰土层,质地疏松,厚约0.4 米,含烧土粒、蛤皮、陶片等;第三层为浅灰土,质地致密,含水锈厚约 0.2 米;第四层为黄褐土,质地坚硬致密,土质较纯,为生土层。遗址南部临轸大路文化层分布区域遗址南部临轸大路文化层分布区域遗址南侧文化层分布区域的文化层堆积较厚。其地层堆积可分为四层:第一层为耕土层,灰褐色腐土,厚 0.2-0.3 米。包含物为植物根系,含少量陶片;第二层为灰土,质地疏松,厚 0.5-0.9 米,含红烧土粒、陶片等,局部含草木灰;西南角区域第三层为灰淤土,质地致密,厚约 0.6 米,含水锈及少

129、量红烧土颗粒,该层至 1.8 米以下不及底。南侧区域第三层为灰褐土,质地疏松,厚约 0.4 米,含烧土块、陶片等;第四层为深灰土,含烧土粒、水锈等,该层至 1.8 米以下不及底。东南区域第三层为深灰土,质地致密,厚约 0.8 米,含烧土块、陶片等;第四层为黄褐土,质地坚硬致密,土质较纯,为生土层。2.文化层堆积断崖2.文化层堆积断崖遗址文化层堆积断崖高 1.01.5 米,长约 100 米,已暴露的文化堆积厚达 1 米多,包含陶片、红烧土堆积等。1.4.2.遗址地貌及自然环境1.4.2.遗址地貌及自然环境午台遗址位于低山丘陵间的沿海冲积小平原,其所在平原地貌及北侧逛荡河等,均为午台遗址历史环境的

130、重要组成部分。12图 1.4-1 文物现状图第二章 专项评估第二章 专项评估2.1.价值评估2.1.价值评估午台遗址是胶东半岛沿海地区的重要史前聚落遗址,主要年代是大汶口文化晚期和龙山文化时期,文化层堆积深厚,遗迹保存较好、出土文物价值较高,是研究史前海岱地区聚落形态、生业经济、葬俗等问题的重要遗址,具有重要的考古科学研究价值、科学文化价值和社会经济价值。2.1.1.历史价值2.1.1.历史价值根据关于若干重要问题的阐述2.3 条的阐述,文物的历史价值主要表现在:由于某种重要的历史原因而建造,并真实地反映这种历史实际;13在其中发生过重要事件或重要人物曾经在其中活动,并能真实地显示出这些事件和

131、人物活动的历史环境;体现了某一历史时期的物质生产、生活方式、思想观念、风俗习惯和社会风尚;可以证实、订正、补充文献记载的史实;在现有的历史遗存中,其年代和类型独特珍稀,或在同一类型中具有代表性;能够展现文物古迹自身的发展变化。根据上述标准,午台遗址符合三条标准。午台遗址位于胶东半岛北部海滨,主要遗迹和遗物涵盖了大汶口文化、龙山文化和东周三个时期约三千年的文化遗存,与逛荡河流域的其他遗址,共同见证了胶东半岛北部地区史前聚落的产生、发展与演变历程,对于构建胶东地区史前考古学文化序列、研究胶东地区史前历史及山东半岛居民迁徙交流的历史价值重大。午台遗址出土了大量龙山文化时期的文物,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当

132、时该地的手工业生产水平,体现了当时的生产生活方式、思想观念、埋葬风俗、社会风尚;部分区域由居址变迁为墓葬区,是研究聚落功能分区与变迁演变的重要材料。午台遗址抢救性发掘的墓葬均为土坑竖穴墓,头向为东南向,多为仰身屈肢葬,对于探讨龙山时期这一墓葬形式的分布演变特征和制度风俗,具有较高的研究价值。2.1.2.科学价值2.1.2.科学价值根据关于若干重要问题的阐述2.3 条,文物古迹的科学价值专指科学史和技术史方面的价值,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规划和设计,包括选址布局,生态保护,灾害防御,以及造型、结构设计等;结构、材料和工艺,以及它们所代表的当时科学技术水平,或科学技术发展过程中的重要环节;本身是某种

133、科学实验及生产、交通的设施或场所;在其中记录和保存着重要的科学技术资料。根据上述标准,午台遗址主要符合两条标准。午台遗址出土的器物体现了较高的手工业技术水平,特别是出土的两件黑陶,代表了当时制陶技术的最高水平,对于研究胶东地区古代制陶技术和生业经济提供了重要的科学依据。考古发掘出土的建筑遗迹、墓葬、灰坑等,对于研究胶东地区龙山文化时期的聚落形态、建筑形式、以及葬式形制等具有重要的科研价值。遗址出土的大量人体骨胳及相关动植物遗存,为确定午台遗址居民的族群归属及其体质特征以及与食物的关系提供了科学依据,对于研究古代环境以及农业的起源与传播均具有重大意义。2.1.3.社会经济价值2.1.3.社会经济

134、价值根据关于若干重要问题的阐述第 4-2 和 4-3-1 条的标准,文物古迹的社会经济价值主要表现在:科学研究的功能。包括为人文学科和自然学科提供实证材料,或由文物古迹中提出新的人文学科或自然学科课题。14社会实用的功能。文物古迹可以成为:a.重大事件和重要人物的纪念场所;b.历史、艺术、科学等知识的教育场所;c.以历史文化为主题的观光场所;d.为身心健康活动的休闲场所;e.传统的民俗和延续的宗教场所。经济效益应着眼于以下几方面:a.由文物古迹的社会效益形成的地区知名度,给当地带来的经济繁荣和相邻地段的地价增值;b.以文物古迹为主要对象的旅游收益以及由此带动的商业、服务业和其它产业效益;c.与

135、文物古迹相联系的文化市场和无形资产、知识产权的收益;d.依托文物古迹的文艺作品创造的经济效益。根据上述标准,午台遗址符合上述两条标准。午台遗址是胶东地区罕有的几乎涵盖了史前、周、唐宋、明清等全部古代文明发展序列的文物遗址,聚落历史悠久、文化内涵丰富,是胶东历史文化的重要源头之一,对于弘扬胶东地域文化,提高当地历史文化自豪感,具有突出的社会价值。午台遗址作为烟台城区和沿海地区的重要文化资源,景观环境良好,紧邻多个居住社区以及中小学校,科学合理地展示利用,将会促进遗址价值提升,同时可作为人类早期文化的教育基地和社区公共空间,有利于提升人们的文化遗产保护意识,进一步推动遗址保护工作和考古研究工作的稳

136、步进行。2.2.保存现状评估2.2.保存现状评估根据中国文物古迹保护准则第一章第 2 条:“保护是指为保存文物古迹及其环境和其他相关要素进行的全部活动。保护的目的是通过技术和管理措施真实、完整地保存其历史信息及其价值。”对文物及其环境承载的历史信息的保存现状进行评估,对今天的人为活动及保护工程对于文物本体及历史信息所产生影响的客观、正确评估,是制定文物保护规划措施的直接依据。本次规划的现状评估主要包括对文物本体、文物背景环境的保存现状进行评估(真实性、完整性评估),并对各自的主要破坏影响因素进行分析。现状评估:评估文物保护单位及其环境现存状况的真实性、完整性、延续性。真实性评估主要内容为现存各

137、类工程干扰情况;完整性评估主要内容为保护区划状况、文物残损状况以及病害类型;延续性评估主要内容为破坏速度与破坏因素等。现状评估:评估文物保护单位及其环境现存状况的真实性、完整性、延续性。真实性评估主要内容为现存各类工程干扰情况;完整性评估主要内容为保护区划状况、文物残损状况以及病害类型;延续性评估主要内容为破坏速度与破坏因素等。2.2.1.文物本体保存现状评估2.2.1.文物本体保存现状评估根据现状调查以及对午台遗址的价值评估结论,本规划认定的午台遗址的真实性和完整性是指其作为史前聚落址的真实性和完整性。真实性评估真实性评估根据奈良真实性文件和中国文物古迹保护准则(2015 版)第 10 条,

138、午台遗址作为考古遗址类文物,本次规划确定的其真实性的影响因素主要有午台遗址的环境和位置、精神与感受两方面,并对其真实性有所影响的各类干扰、改造行为等进行调查。午台遗址作为新石器时代的聚落址,现存文化堆积原位保存,其空间位置的真实性良好。午台遗址位于城市建设区内,与遗址紧密联系的逛荡河走向和位置基本不变,但周边城乡建设活动对遗址历史环境的真实性产生影响,其精神与感受的真实性受到影响。午台遗址南侧考古发掘区域的建筑遗迹及墓葬等真实的反映了当时的聚落形态和墓葬形制,出土的人体骨骼和动物骨骼等,对于研究当时人的体质特征、环境等提供了真实的材料。15评估结论:午台遗址作为早期聚落址,遗址的真实性毋庸置疑

139、。完整性评估完整性评估根据实施的操作指南,完整性用来衡量文物及其特征的整体性和无缺憾性。其形态结构构造和重要特征都必须保存完好,文物受到的破坏威胁及侵蚀退化得到控制,能表现文物全部价值的绝大部分必要因素需包括在内。午台遗址作为新石器时代的聚落址的完整性评估的衡量标准主要有:遗址文化层是否完整、相关文物是否完整体现其价值、遗址周边景观是否完整、相关威胁破坏因素和侵蚀退化是否得到控制。现据此评估如下:午台遗址西部区域被午台村占压,且路面硬化严重,无法进行细致的考古勘探,但根据现状地形及文化层厚度推断,午台村占压区域如果尚存文化层,应已受村庄建设活动的严重破坏;遗址中间洼地由于人工取土破坏,文化层较

140、薄;遗址洼地的西侧和台地西侧由于房屋建设,遗址遭到破坏,扰土分布范围较广;遗址北侧临近逛荡河区域经勘探无文化层分布;遗址南侧考古发掘区域已被轸大路占压,且轸大路北侧沿路布设管线时下挖 3-4 米,遗址文化层完整性受到破坏。遗址考古发掘出土较多重要器物及人体骨骼等,相对完整地体现了遗址的聚落内涵。午台遗址现处于城市建设区内,除北侧与遗址紧密相连的逛荡河保存较好外,城市、村庄和道路变化较大,历史环境的完整性较差。评估结论:午台遗址由于历史发展,城市和村庄建设、农业生产的需要,遗址的完整性受到不同程度的破坏;出土文物相对完整地体现了遗址的聚落内涵;遗址历史环境完整性较差。2.2.2.文物本体的破坏影

141、响因素分析2.2.2.文物本体的破坏影响因素分析午台遗址内原以樱桃、板栗、柿子等深根系果树种植为主,局部为菜地,且分布民宅、看护房、厂房等,2019 年为进行考古勘探,对午台村东侧遗址区域进行地表清理,所有果树和大部分建(构)筑均已被清除;遗址南侧临近轸大路为道路防护绿地,苗木种植对遗址破坏和影响较大,现根据不同破坏类型分述如下:1.人为因素(1)人工取土破坏遗址中部由于人工取土破坏,形成东西长约 180 米、南北宽约 70 米、深 1-1.5 米的洼地,形成北侧台地文化层堆积断崖且导致断崖文化层暴露。(2)建(构)筑物占压2019 年地表清理前,遗址文化层分布区域内原有 1 处民宅、6 处看

142、护房、1 处废品收集站、1 处建材厂、4 处果蔬大棚占压,占压文物本体面积分别为:民宅占压约 100平方米、看护房占压约 680 平方米、废品收集站占压约 355 平方米、建材厂占压约 1720 平方米、果蔬大棚占压约 310 平方米;建筑物地基开挖和大棚木桩对遗址文化层有一定影响。经 2019 年地表清理后,现文物本体范围仅剩临近轸大路文化层区域内 1 处民宅占压,占压文物本体面积为 100 平方米。(3)植被根系破坏2019 年地表清理前,午台遗址大部分区域种植樱桃、板栗、柿子等深根系果树,果树生长对遗址文化层有较为严重的影响破坏,果树占压文物本体面积约 14200 平方米,16共计约 7

143、00 棵,其中幼龄期果树约 180 棵,且遗址洼地文化层分布区域的果树临近文化层堆积断崖,不利于断崖的保护;2019 年已对上述果树进行清理。轸大路北侧 20 米的区域已栽植道路绿化幼苗,幼龄苗木侵占遗址南侧文化层分布区域约 4450 平方米,幼苗共约 2300 棵,如不及时移除,植物根系的生长将对遗址文化层造成严重破坏。(4)机械清表破坏2019 年在对遗址进行地表清理时,使用机械挖树、拆建筑等,使遗址遭到较大破坏。(5)城市道路占压遗址南端文化层分布区域被城市道路轸大路占压,占压面积约 3440 平方米,占压长度约 230 米。2.自然因素雨水侵蚀文化层堆积断崖西段部分地表裸露,受到一定程

144、度的雨水侵蚀;大部分断崖表面为藤蔓植被覆盖,受雨水侵蚀影响较小。评估结论:总体来说目前午台遗址文物本体的主要破坏影响因素为人工取土和道路绿化植被根系破坏等,如果不加强监管与保护,将对遗址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自然因素对遗址破坏影响较小。图 2.2-1 机械清表破坏图 2.2-2 人工取土形成洼地图 2.2-3 民宅占压17图 2.2-4 现状评价图一2.2.3.文物环境评估2.2.3.文物环境评估本次规划从人文环境和自然环境对午台遗址的文物背景进行评估,根据对午台遗址的价值载体的不同层面的影响分析,从景观生态与环境卫生、土地使用状况、基础设施建设、村庄建设发展现状四方面对其背景环境现状进行分析评

145、估如下:1.景观生态和环境卫生评估1.景观生态和环境卫生评估对午台遗址所处的景观环境主要从城市/村落景观和农田景观两方面进行分析。城市/村落环境城市/村落环境由于城市建设需要,午台遗址周边的村庄已进行拆迁,迎春大街两侧已建设为现代居住社区,遗址北侧逛荡河现已建设为公园,城市景观较好;遗址南侧为城市道路轸大路,轸大路南北两侧为道路防护绿地,景观较好,但需对绿化植被品种进行控制;轸大路以南为包装材料公司、汽车专营店、建材市场、酒店、饭店等多层建筑以及高层住宅,城市景观一般;遗址西侧的午台村属莱山区旧村改造项目,村西部分已拆除,仅剩村东部分,现存建筑多为破败民居,村落环境较差;遗址东侧建有建材厂,大

146、部分为18石棉瓦屋顶简易用房,各种材料、垃圾随意堆积,景观和环境卫生较差。农田环境农田环境紧邻午台遗址的区域原为果园和菜地,现状清理后为空地,仅保留临近逛荡河的果园;紧邻遗址东侧有一条沟渠和水塘;遗址东北处有较多果蔬大棚和果园看护房。评估结论:午台遗址北侧逛荡河公园环境优美,城市景观较好,遗址南侧企业、商铺和住宅等城市景观一般;遗址西侧午台村环境较差;紧邻遗址东侧的建材厂对遗址环境造成一定干扰;遗址所在的农田环境对遗址无不良影响。图 2.2-5 现状评价图二19图 2.2-6 午台村环境较差图 2.2-7 建材厂景观和环境卫生较差图 2.2-8 逛荡河公园景观环境较好图 2.2-9 轸大路及南

147、侧城市景观一般图 2.2-10 遗址周边空地对遗址无不良影响图 2.2-11 遗址东侧水塘2.土地利用现状评估2.土地利用现状评估午台遗址规划范围内西部的午台村现已调整为城市建设用地,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占比 17.26%;遗址北侧的废品回收站属于其他服务设施用地,占比 0.22%;遗址东侧建材厂属于三类工业用地,占比 3.13%;轸大路北侧道路绿化带属于防护绿地,占比 4.21%;午台遗址北侧逛荡河两岸为公园绿地,占比 14.89%,逛荡河为自然水域,占比 7.82%;轸大路和逛荡河南侧城市支路为城市道路用地,占比 8.47%;遗址东侧水渠和坑塘用地性质为坑塘沟渠,占比 1.19%;其他

148、区域用地性质为农林用地,占比 42.81%。20表格 2-1 用地性质统计表类别代码类别代码类别名称类别名称用地面积(h)用地面积(h)占规划用地比例(%)占规划用地比例(%)大类大类中类中类小类小类H建设用地8.9348.18%R居住用地3.217.26%R2二类居住用地3.217.26%B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0.040.22%B9其他服务设施用地0.040.22%M工业用地0.583.13%M3三类工业用地0.583.13%S交通设施用地1.578.47%S1城市道路用地1.578.47%G绿地3.5419.10%G1公园绿地2.7614.89%G2防护绿地0.784.21%E非建设用地9.

149、6151.82%E1水域1.679.01%E11自然水域1.457.82%E13坑塘沟渠0.221.19%E2农林用地7.9442.81%总计18.54100.00%评估结论:规划范围内的现状废品回收站、建材厂等其他服务设施用地和三类工业用地不利于遗址的保护与展示,其他性质用地对遗址无不良影响。21图 2.2-12 用地性质现状图3.基础设施建设评估3.基础设施建设评估午台遗址南临交通性主干道轸大路(S302),路面宽约 50 米,沥青路面;遗址西临村庄道路午台东街,路面宽约 8 米,沙土路面;再向西为交通性主干道迎春大街(S208),路面宽约 50 米,沥青路面;北侧逛荡河沿岸有 1 条机动

150、车道,水泥路面,路面宽约 4.5 米;遗址向东约 150 米有一条南北向机动车道,水泥路面,路面宽约 8 米;遗址北侧文化层分布区域内有 1 条东西向田埂路,长约 240 米、宽约 1.5 米,南侧临轸大路文化层分布区域北侧有一条东西向田埂路,长约 190 米,宽约 1 米。规划范围内架设多条线杆,部分电力线路凌乱、电线老化等达不到文物保护单位的电力通讯要求。给水和排水管线基本远离文物本体,遗址内的雨水主要依靠灌溉沟渠自流排放或就地下渗。评估结论:遗址所在区域道路条件较好,有利于将来遗址展示的交通安排;电力、电讯、给排水系统可根据展示利用需要进行调整。4.城乡建设发展现状评估4.城乡建设发展现

151、状评估午台遗址所在区域正在进行旧村改造,遗址周边现代居住区的规划相对形成规模。轸大路两侧的绿化工程正在进行,规划道路两侧各 50 米的绿化景观带,道路中央则为228 米绿化分隔带,届时将成为莱山区标志性的城市森林大道、自然生态长廊。评估结论:遗址周边旧村改造的新建社区项目紧邻遗址,需要通过保护区划和管理规定对其建设进行控制。2.3.保护区划现状评估2.3.保护区划现状评估2.3.1.现有保护区划2.3.1.现有保护区划(1)根据山东省文物局公布的第四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及其他省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午台遗址的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如下:现状保护范围:北至逛荡河,东至村东第二道

152、水渠(水渠南端为厂房),南至逛荡河向南 110 米处,西至村东第二道水渠向西 100 米处,南北长 110 米,东西宽 100 米。保护范围面积约 1.09 公顷。控制点坐标为:IDIDX XY Y1(西北角)46179.37893605.4022(东北角)46166.63393705.4203(东南角)46061.59293672.9684(西南角)46073.59493573.684上述控制点坐标与实际位置有较大出入,根据第四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及其他省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中芝罘区多处文物保护单位的控制点坐标,经核实确定午台遗址的控制点坐标为:IDIDY YX X1(西北

153、角)4146179.378493605.4022(东北角)4146166.633493705.4203(东南角)4146061.592493672.9684(西南角)4146073.594493573.684现状建设控制地带:北至保护范围以外 50 米,东至保护范围以外 100 米,南至轸大路,西至村东民房。建设控制地带面积约 11.31 公顷。(2)根据 1987 年烟台市第一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的四有档案,午台遗址保护范围为:北至逛荡河,南至轸大路,西至村东第一道水渠(水渠西全为民房),东至村东第二道水渠(水渠南端为厂房),面积约 7.66 公顷。建设控制地带为保护范围以外 100 米,面积

154、约 15.33 公顷。232.3.2.现有保护区划评估2.3.2.现有保护区划评估已经公布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划定不合理,保护范围未能有效涵盖遗址文化层分布区域,不利于遗址完整性的保护;且由于工作失误,公布的保护范围控制点坐标有误,无法正确表达在图纸上;建设控制地带范围过小,未能涵盖遗址西侧区域,不能满足遗址保护管理的安全性、完整性、有效性要求;已划定的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区划方式简单,未充分考虑遗址周边的地形和地貌要素,不利于实际的界定和管理,也没有具体的划定界标,未建立具体的管控要求和制度,实际控制效果不佳。市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区划是根据 1982 年第二次文物普查确定的遗址范围

155、划定,保护区划范围基本可保障文物本体的安全及环境风貌控制,但保护范围的北侧和建设控制地带的东、西、北三侧边界未充分考虑遗址周边的地形地貌要素,不便于实际的界定和管理,并且遗址局部受果园建设扰动较大,根据最新的勘探调查情况,重新调整保护区划。图 2.3-1 现有保护区划图一24图 2.3-2 现有保护区划图二2.4.保护管理现状评估2.4.保护管理现状评估2.4.1.文物“四有”工作评估2.4.1.文物“四有”工作评估文物保护工作的“四有”,是指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均需由各级人民政府划定必要的保护范围、作出标志说明、建立记录档案,并区别情况设置专门机构或者指定专人负责管理。1.保护区划午台遗址已划

156、定了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2.标志说明遗址北侧逛荡河南岸设省级文物保护单位黑色大理石标志碑一座,正面有文物级别(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和名称及公布时间,背面为市级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说明,25保护范围与文物级别不一致,且缺乏建设控制地带和相关的文物说明。图 2.4-1保护标志碑正面图 2.4-2保护标志碑背面3.记录档案午台遗址已经按照国家文物局关于“四有”的相关规定,建立起文物保护单位记录档案,历史调查和勘探及采集活动均有相应记录。4.专门管理午台遗址现管理机构为莱山区文化新闻出版局,并未安排专人负责监督,也无专门的资金投入。2.4.2.管理措施现状评估2.4.2.管理措施现状评估在午台遗址

157、北侧逛荡河南岸竖有一座省级文物保护碑,确定其保护范围,但保护范围与文物级别不一致。午台遗址由莱山区文化新闻出版局管理,未专设保护管理机构,尚未制订专门的管理规章制度,也没有安排专门的人员负责管理,遗址的日常管理缺乏保障。2.4.3.历年保护工作评估2.4.3.历年保护工作评估午台遗址自 1982 年第二次全国文物普查发现至今,共进行过两次调查、四次考古勘探与两次抢救性考古发掘,清理了柱洞、墓葬、灰坑等大量遗迹,采集、出土了大量的遗物。午台遗址在 2019 年考古勘探时已进行地表建(构)筑物和深根系果树的清理,为遗址下一步的保护和展示工作奠定了基础。261982 年,第二次全国文物普查时发现午台

158、遗址,确定其时代属龙山文化时期。1987 年,被烟台市人民政府公布为第一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确定了遗址的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1996 年 12 月,烟台市博物馆、莱山区宣传部工作人员联合对遗址进行文物补查工作。2006 年,被山东省人民政府公布为第三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并立省级文物保护标志碑一座。2009 年 11 月,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时,为配合烟台市莱山区午台村新农村改造,烟台市博物馆组织考古工作人员对遗址分 9 块区域进行勘探,总计勘探面积约 1.3 万平方米,了解了遗址的分布范围及地层堆积情况。2010 年-2013 年间划定午台遗址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201

159、1 年 10 月-2012 年 1 月和 2013 年 3 月 2 日-2013 年 4 月 7 日,为配合轸大路拓宽工程,经国家文物局批准,烟台市博物馆组织考古工作人员对道路占压遗址南部部分区域进行两次抢救性考古发掘。2016 年 9 月,山东大学文化遗产研究院委托山东华艺古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对午台遗址的保护范围以及午台社区旧村改造工程计划占用的建设控制地带部分区域进行勘探。2017 年 12 月,为配合午台遗址文物保护规划的编制工作,山东大学文化遗产研究院和烟台市博物馆对轸大路南侧绿化带、午台村南端绿化带区域进行补充勘探及确认。2020 年 1 月,为了进一步确认遗址保护规划的保护范围及建设

160、控制地带,山东大学文化遗产研究院委托山东华艺古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对遗址洼地及北侧台地区域进行全面勘探。评估结论:午台遗址的管理工作处于起步阶段,“四有”工作基本符合规范要求,但保护管理责任主体不具体,管理机构的职责范围不明确,对遗址环境的保护和安全防范带来困难;遗址处于完全开放状态,缺乏重要的日常维护环节,不具备系统性、可靠性与安全性和应急能力;遗址及其环境的保护未制定相关管理规章,无应对突发事件的预案;遗址虽已进行了一定规模的考古工作,但由于村庄建设、路面硬化以及果园管理等人为因素,遗址西侧午台村占压区域尚存考古空白区。2.5.考古研究与宣传教育现状评估2.5.考古研究与宣传教育现状评估午台遗

161、址虽已进行了一定规模的考古工作,但对于午台遗址及其出土文物的研究目前处于起步阶段,仅在李步青、王锡平的胶东半岛新石器文化初论中有所提及。午台遗址的动物考古、植物考古、环境考古等方面的研究也有待开展。针对午台遗址的考古和保护工作,在烟台的门户网站和主流媒体上均有所报导,共 7 篇:2013 年烟台博物馆网站“莱山午台遗址二期考古发掘竣工”、烟台好网“疑遭暴力迁移,午台遗址古墓区发掘后破坏严重”,胶东在线“烟台午台现 21 座龙山时期墓葬 骨骼保存完整”、胶东在线“莱山午台又挖大量原始居民遗骸 身体蜷缩惹争议”、2012 年山西省文物局网站“山东烟台午台遗址出土 4500 年前蛋壳陶 历史价值重大

162、”,有助于烟台各级政府和民众了解午台遗址的现状与价值。27图 2.5-1 考古工作现状图2.6.展示与利用评估2.6.展示与利用评估2.6.1.展示利用现状2.6.1.展示利用现状午台遗址所在区域目前尚无相应参观展示的设施,普通公众无法全面解读其独特的文物价值和深厚的文化积淀。午台遗址的出土文物比较丰富、价值较高,均为抢救性发掘和采集所得,文物均藏于烟台市博物馆,体现其价值的场所较好。2.6.2.展示资源分析2.6.2.展示资源分析午台遗址作为考古遗址,现存部分为地下遗存,出土了大量大汶口文化时期和龙山文化时期的陶器、石器、骨器等,且考古发掘发现建筑遗迹、墓葬、灰坑等遗迹,具有较为丰富的展示资

163、源。洼地北侧有一段较长的文化层堆积断崖,相关遗存较为丰富。282.6.3.展示条件分析2.6.3.展示条件分析根据文献记载午台村唐代建有法云寺,可能尚存寺院遗址,有待进一步确认。午台遗址位于城市建设区,南临轸大路,西侧为迎春大街,且轸大路和迎春大街临近午台遗址共有 3 处公交站点,交通区位优势明显;遗址西侧的午台村和北侧的宋家庄村正在进行旧村改造,周边已建或规划的现代居住区相对形成规模;且宋家庄改造项目规划中,遗址所在的宋家庄社区内建设有中学、小学和幼儿园,未来游客数量大;遗址南侧轸大路两侧规划为 50 米宽绿化景观带,且遗址北侧逛荡河已建设为公园,可结合逛荡河公园、道路绿化景观带一同建设为城

164、市绿地,同时满足对遗址的保护以及宋家庄社区公园的建设。2.6.4.评估结论2.6.4.评估结论(1)午台遗址作为城市建设区内的古遗址,现状缺乏基本的展示利用设施;考古工作缺乏,难以进行合理的遗产价值展示规划建设。(2)午台遗址作为是烟台市保存较好的新石器时代遗址之一,文物价值较高、历史文化内涵深厚,且具备一定的交通和区位优势,相邻区域的文化资源也非常丰富,展示利用前景较好。2.7.相关规划评估2.7.相关规划评估与午台遗址文物保护相关的规划为莱山区宋家庄项目改造规划、午台社区旧村改造工程以及轸大路综合管廊工程。1.莱山区宋家庄项目改造规划涉及午台遗址区域规划为午台遗址保护区,具体范围为:西至午

165、台村东边界,东至遗址东侧南北向道路西岸向西 85 米处,北至逛荡河南岸,南至轸大路北岸以北 70 米处。午台遗址保护区的范围涵盖了遗址的大部分内容,为遗址的保护创造了有利条件,但轸大路北侧 50 米处新规划一条路面宽度 20 米的轸大路附路及停车场,均穿越文物本体,对遗址造成破坏,建议取消轸大路附路及停车场。遗址西侧午台村规划为点状高层居住区,需对社区建设提出控制要求。2.午台社区旧村改造工程根据午台遗址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经烟台市文物局同意,烟台市莱山区文物局于 2012 年 12 月 14 日函告莱山区规划分局关于午台遗址控制地带工程建设范围的意见,意见指出:午台社区

166、预留地工程建设区域需在午台遗址可建设控制地带范围内建设,在建设控制地带内进行的建筑工程应控制建筑体量和建筑高度,建筑物距离保护范围外缘 5 米,建筑物高度不得超过 80 米。烟台市国土资源局于 2017 年 3 月 9 日函告烟台市规划局,拟对午台预留地区片进行收储、出让,并附用地勘测定界图,用地面积为 57105 平方米。烟台市国土资源局根据午台遗址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划定了午台社区旧村改造工程范围,现土地已出让,且午台村民生需求迫切,亟需相关部门协调,根据午台遗址文物保护规划确定的保护区划重新划定旧村改造工程范围,并制定相应的管理规定和建设要求。3.轸大路综合管廊工程29莱山区轸大路

167、综合管廊工程是烟台市 2017 年重点工程,根据烟台市规划局 2017 年 7 月 4 日批前公示的莱山区轸大路综合管廊工程选线方案,工程西起五卒山隧道东口,东至金堡路,总长约 6.9 公里,拟在轸大路道路北侧绿化带内,远离人行道一侧实施建设,管廊南侧边线距离道路红线 30 米。轸大路综合管廊工程穿过午台遗址文物本体,亟需调整工程线路,如无法调整,需对占压文物本体区域进行抢救性考古发掘。图 2.7-1 莱山区宋家庄项目改造规划和轸大路综合管廊工程30图 2.7-2 午台社区旧村改造工程第三章 保护区划调整规划第三章 保护区划调整规划3.1.区划调整策略和依据3.1.区划调整策略和依据根据全国重

168、点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规划编制要求中的相关规定应对文物保护单位进行保护范围的划示,包括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根据午台遗址及其相关文物现存状况、地下文物可能分布情况,确保文物保护单位的安全性、完整性,并考虑到与遗址相关的历史环境和自然生态环境的完整性和协调性,考虑到实际保护管理的可操作性要求及城乡建设发展现状和趋势,对原公布的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进行调整。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调整依据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1)根据 2009 年、2016 年、2017 年和 2020 年考古勘探报告以及 1982 年第二次文物普查确定的遗址范围,轸大路以南、午台村东水渠以东无文化层分布,逛荡河南岸、31午台村东

169、北区域原有文化层,但近 40 年受果园种植干扰较大,且该区域旧村改造需求迫切,故上述地块不纳入保护范围。(2)午台村作为 1982 年第二次文物普查确定的遗址的一部分,考虑到遗址保护的完整性,以及新建社区对遗址环境的影响,将午台村、午台村东北区域、逛荡河南岸划入建设控制地带。(3)遗址东侧午台社区旧村改造工程范围无文化层分布,考虑到社区建设对遗址环境的影响,将其纳入建设控制地带。(4)考虑到逛荡河与午台遗址在景观环境、历史环境层面的密切关系,将逛荡河公园纳入建设控制地带。(5)考虑到轸大路及北侧规划道路绿化带(文物本体之外)紧邻文物本体,将上述区域纳入建设控制地带。3.2.调整后保护区划3.2

170、.调整后保护区划调整后的保护区划分为二级三类,即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3.2.1.保护范围3.2.1.保护范围以 2009 年、2016 年、2017 年和 2020 年考古勘探报告为依据,并结合当地地形、水系和道路的实际情况划定午台遗址的保护范围:北至遗址本体向北约 5 米界,东至午台村村东约 230 米的水渠东界,南至轸大路中央绿化带北界,西南至午台村村东边界(即规划宋家庄社区东南界,距离遗址本体约 5 米)遗址本体向北约 5 米界,西北至遗址本体向西约 10 米界。保护范围面积约 4.40 公顷。表 3-1 午台遗址保护范围边界控制点坐标表序号序号控制点控制点X 坐标X 坐标Y 坐标Y

171、 坐标1BF1493621.94146081.52BF2493754.24146030.23BF3493702.74145893.44BF4493674.24145803.05BF5493454.44145873.86BF6493487.94145970.57BF7493455.44145873.5BF1BF2BF3BF4BF5BF6BF7323.2.2.建设控制地带3.2.2.建设控制地带在保护范围的基础上,结合当地地形、水系和道路的实际情况,划定午台遗址的建设控制地带范围。包括遗址北侧逛荡河公园、遗址西侧、北侧和东侧的规划新建宋家庄社区和午台社区、轸大路及北侧道路绿化带,具体范围为:一类建

172、设控制地带:主要为午台遗址北侧逛荡河公园和轸大路及北侧道路绿化带。逛荡河公园区域具体范围:北至逛荡河公园北岸,西至午台东街东侧边界,南至逛荡河南侧道路南界,东至遗址东侧 150 米处南北向道路西界。轸大路及道路绿化带区域具体范围:北至轸大路北侧 50 米处的道路绿化带边界至保护范围边界,西至午台东街东侧边界,南至轸大路南界,东至遗址东侧 150 米的南北向道路西侧边界向西 85 米处。一类建设控制地带面积共计约 6.15 公顷。二类建设控制地带:主要包括遗址西侧、北侧和东侧的规划新建宋家庄社区和午台社区。具体范围:北至逛荡河南侧道路南界,西至午台东街东侧边界,南至轸大路北侧50 米处的道路绿化

173、带边界至保护范围边界,东至遗址东侧 150 米的南北向道路西侧边界向西 85 米处。二类建设控制地带面积共计约 7.99 公顷。建设控制地带面积共计约 14.14 公顷。表 3-2 午台遗址建设控制地带边界控制点坐标表序号序号控制点控制点X 坐标X 坐标Y 坐标Y 坐标备注备注1YK1493457.94146274.0一类建设控制地带逛荡河公园区域控制点2YK2493502.44146356.53YK3493934.44146169.74YK4493920.44146092.95YK5493837.04146110.0YK1YK2YK3YK4YK56YK6493693.74145864.9一类

174、建设控制地带轸大路及北侧道路绿化带区域控制点,其中2 处控制点与 BF4、BF5 重合7YK7493786.84145834.78YK8493770.84145746.49YK9493366.24145877.310YK10493380.04145920.011YK11493386.14145964.612YK12493476.24145935.4YK6YK7YK8YK9YK10YK11YK12BF5BF43313EK1493422.24146205.0二类建设控制地带控制点,其中 11 处控制点与 YK1、YK5、YK6、YK7、BF3、BF2、BF1、BF7、BF6、YK11、YK12 重

175、合EK1YK1YK5YK7YK6BF3BF2BF1BF7BF6YK12YK11表 3-3 调整前后保护区划类别类别名称名称面积(公顷)面积(公顷)比例(%)比例(%)保护区划现状2006 年省级文物保护单位(2010-2013 年间划定保护区划)保护范围1.098.79建设控制地带11.3191.21合计12.401001987 年市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7.6633.32建设控制地带15.3366.68合计22.99100调整后保护区划保护范围4.4023.73建设控制地带一类建设控制地带6.1533.17二类建设控制地带7.9943.10小计14.1476.27合计18.5410034图

176、3.2-1 保护区划图3.3.管理规定3.3.管理规定3.3.1.保护区划统一管理规定3.3.1.保护区划统一管理规定(1)本规划制定的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及山东省文物保护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文件执行管理。(2)本规划批准后,保护区划及主要管理规定和控制要求,应作为午台遗址保护规划的强制性条款,纳入莱山区城乡发展规划和旅游发展规划等相关规划编制的强制性内容。(3)本规划调整后的保护范围、建设控制地带边界经山东省文物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城乡建设规划部门评审通过后,应尽快依照法定程序由省人民政府批准公布。调整后的保护区划边线应由烟台市文物、

177、土地、规划、测绘等部门依据电子版现状地形图上所划定边界共同进行勘定落实,树立界标和标志牌,昭示公众。标志说明牌应按照全国35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标志说明、纪录档案和保管机构工作规范(试行)第三章要求执行。3.3.2.保护范围管理规定3.3.2.保护范围管理规定(1)保护范围为禁止建设区,除必要的保护、展示、管理设施外,禁止设置或建设一切与文物保护展示、文物环境治理和文物管理无关的地上、地下土木工程建设,或者爆破、钻探、挖掘等作业;因特殊情况需要进行工程建设的,应严格依据程序进行评估、征求专家意见后,依法报山东省文物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后执行,并确保工程之前经过充分的考古发掘工作。(2)需要配

178、合建设工程进行的考古发掘工作,应当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文物行政部门在勘探工作的基础上提出发掘计划,报国务院文物行政部门批准。国务院文物行政部门在批准前,应当征求社会科学研究机构及其他科研机构和有关专家的意见。确因建设工期紧迫或者有自然破坏危险,急需进行抢救发掘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门组织发掘,并同时补办审批手续。(3)保护范围内全面实施扰土控制,扰土深度限制在 0.3 米之内,以浅根系植被为主,不得新增道路绿化苗木用地;严禁私自进行平整土地、改造农田,以及取土、挖井、建渠等可能损伤文物遗存的生产活动。(4)文物保护和文物展示工程,应遵守不改变文物原状和原结构的原则,尽可能完

179、整地保留遗址及其环境所包含的历史与科学信息。文物工程设计与施工方案,应按程序报山东省文物行政主管部门批准。(5)严禁任何个人或单位在本范围内私自进行文物发掘和采集活动,遗址内发现的任何文物归国家所有。(6)保护范围内不得进行可能影响遗址及其环境安全与完整性,或者污染文物及其环境的旅游、影视拍摄、堆置存放废弃物与危险物品等其他活动。(7)保护范围应实施有效安防,设置保护界桩,安装监控设备,配置专人守卫或巡护。(8)保护范围内的植被灌溉应采取滴灌或喷灌的方式,禁止新挖沟渠。3.3.3.建设控制地带管理规定3.3.3.建设控制地带管理规定1.建设控制地带统一管理规定(1)该区域不得建设可能污染文物保

180、护单位及其环境的生产生活设施,不得进行可能影响文物保护单位安全及其环境的爆破、钻探、挖掘活动。对已有的可能污染文物保护单位及其环境的设施,应当限期治理。逐步拆除或改造对环境景观有危害的建筑物及构筑物。(2)该区域为城市建设区,建设工程应严格依据程序进行评估、征求专家意见后,依法报山东省文物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后执行,并确保工程之前经过充分的考古勘探工作,如勘探发现相关遗迹,由上级文物部门根据文物保护的要求会同建设单位共同商定发掘计划及保护措施。(3)该区域建设工程不得破坏遗址的景观环境和历史风貌,新建(构)筑物的体量、高度和色彩等均应与遗址的环境风貌相协调。2.一类建设控制地带主要为遗址北侧逛荡河

181、公园区域和轸大路及道路北侧绿化带区域,该区域应以绿化为主,维持现有地形,严禁挖沙取土。36建议莱山区轸大路综合管廊工程调整选线方案,如无法调整,应在工程前对占压文物本体的区域进行抢救性考古发掘。3.二类建设控制地带主要为遗址东、西、北三侧的规划新建午台社区和宋家庄社区区域。建设工程应严格依据程序进行评估、征求专家意见后,依法报山东省文物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后执行,并确保工程之前经过充分的考古勘探工作,如勘探发现相关遗迹,由上级文物部门根据文物保护的要求会同建设单位共同商定发掘计划及保护措施;新建建筑距离保护范围外缘不得少于 5 米;新建建(构)筑物的式样和色彩等均应与遗址的环境风貌相协调,色彩以白

182、、灰或黄色系为宜。第四章 保护措施第四章 保护措施4.1.制定与实施原则4.1.制定与实施原则(1)保护措施的制定,须依据午台遗址的价值评估、现状评估、管理利用评估等各项评估结果,针对破坏影响因素,结合保护目标,进行综合考量。(2)保护措施须严格遵循“不改变原状”、“最小干预”的原则,在确保文物本体安全的前提下,采取审慎态度,制订具体措施;在保护技术不够成熟的情况下,首先考虑具有可逆性的措施。(3)要加强预防性保护,强调日常维护和监管,避免突发性破坏,通过完善防护设施和监控设施,减少人为直接破坏,从而使灾害的破坏影响最小化。(4)列入保护规划的保护工程,必须建立在对文物本体存在安全问题的具体和

183、科学分析基础上。具体的工程设计方案,需另行委托专业部门进行专项设计,依程序论证审批后,方可实施。(5)所有实施的各类保护措施均应归档保存。4.2.文物本体保护措施4.2.文物本体保护措施4.2.1.综合性保护措施4.2.1.综合性保护措施(1)清理建(构)筑物。清理占压南侧临轸大路文化层分布区域的 1 处民宅,清理建筑面积约 170 平方米。(2)清除占压南侧文化层堆积区域及保护范围内的道路绿化幼龄苗木,清理面积约 4500 平方米,共计清理约 2300 棵。(3)配合遗址的展示工作,将保护范围内文物本体与周边一定区域作为整体,覆土后进行绿地整治,面积约 3.91 公顷。4.2.2.保护工程措

184、施4.2.2.保护工程措施(1)对午台遗址文化层堆积断崖采取可逆性修缮保护技术与工程措施。清理文化层堆积断崖表面的藤蔓植被,并对已暴露的文化层表面进行培护加固,所用材料要与原夯土成分相近,外观、颜色与原夯土保持一致。37(2)由于午台遗址紧邻规划的居住区,为有效保护遗址,沿午台遗址保护范围和轸大路北侧人行道边界设置防护设施,以围栏和浅根系攀援植被相结合的方式,高度以1.5 米左右为宜,防止耕作、取土及随意倾倒垃圾;防护设施设置长度约 900 米。表 4-1 文物本体保护措施工程表编号编号文物本体保护措施文物本体保护措施区域及范围区域及范围数量数量01建(构)筑物清理南侧文化层分布区域内的 1

185、处民宅170 平方米02苗木清理占压南侧文化层分布区域的道路绿化幼龄苗木4500 平方米/2300 棵03覆土、绿地整治除轸大路外的保护范围区域3.91 公顷04断崖培护加固文化层堆积断崖裸露表面150 平方米05设置防护设施沿午台遗址保护范围和轸大路北侧人行道边界900 米图 4.2-1 保护措施图38第五章 环境规划第五章 环境规划5.1.环境治理与保护要求5.1.环境治理与保护要求(1)维持保护逛荡河水系及南岸平原景观,使遗址的生态环境和景观特征符合遗址的历史背景。(2)严格控制规划范围内的生产建设活动,积极消除各类环境污染源及文物环境中影响文物安全及景观的各种设施,满足遗址保护与展示利

186、用的需求,维护游人及周围居民健康不受损害。5.2.环境整治措施5.2.环境整治措施1.建(构)筑物清理配合城市绿地和规划宋家庄社区和午台社区的建设,清理控制地带内的民宅、看护房、蔬菜大棚、建材厂和废品收集站。2.果树清理配合规划宋家庄社区和午台社区建设,清除遗址北侧的果树。3.绿化环境、景观协调主要为建设控制地带之内的轸大路北侧绿化带及道路中央绿化带区域,绿化植被应选用考古发现的历史植被品种或当本土植被品种的乔木、灌木和草本植物,并沿路陈列与午台遗址相关的构筑物。4.建设引导(1)对建设控制地带内的规划新建午台社区和宋家庄社区进行建设引导,新建建筑距离保护范围外缘不得少于 5 米;新建建(构)

187、筑物的式样和色彩等均应与遗址的环境风貌相协调,色彩以白、灰或黄色系为宜。(2)对午台遗址博物馆的建设提出控制要求,体量不宜过大,样式、材料应与遗址环境相协调,色彩以灰色、土黄为宜,新建建(构)筑物的檐口高度控制在 10 米以下。(3)建议在遗址北侧与逛荡河之间的规划午台社区内预留东西宽约 30 米的视线通廊,作为遗址与逛荡河之间的重要景观视廊,建议该区域作为午台社区公共场地或绿地,不得设置遮挡视线通廊的建(构)筑物,具体位置可结合社区建设确定。5.现状维护遗址北侧逛荡河两岸现已建设成公园,景观较好,需维护逛荡河公园的绿化环境和景观风貌。表 5-1 环境整治措施工程表编号编号环境整治措施环境整治

188、措施区域及范围区域及范围数量数量01建(构)筑物清理文物本体范围之外的民宅、看护房、蔬菜大棚、建材厂、废品收集站47600 平方米3902果树清理二类建设控制地带内的遗址北侧果树10880 平方米03绿化环境、景观协调一类建设控制地带之内的轸大路北侧绿化带及道路中央绿化带区域11340 平方米04建设引导二类建设控制地带内的规划新建午台社区、宋家庄社区项目、新建博物馆及午台遗址与逛荡河之间的视线通廊05现状维护一类建设控制地带之内逛荡河公园图 5.3-1 环境规划图5.3.生态保护要求5.3.生态保护要求根据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规划编制要求,以及午台遗址所在逛荡河南岸平原的环境现状,从维护

189、地形地貌、水系疏浚、防止水土流失、农业综合治理等层面提出以下生态保护要求。(1)规划范围内的逛荡河公园严禁开挖河沙、挖沙取土,维护现有地形地貌。40(2)对保护范围内的农业种植区进行综合治理,配合遗址展示需要,按照具有一定观赏性和较高经济价值的要求,开展保护范围内最佳生态农业品种专题研究,可采取小米、小麦、夏谷、大麦等不同浅根系作物。5.4.景观保护与绿地系统规划5.4.景观保护与绿地系统规划午台遗址位于城市建成区内,为了保护和营造午台遗址和谐的环境景观,需要加强对体现其选址特征的景观视廊和环境风貌的保护,并结合农田环境景观治理和改造,营造特色绿化景观。5.4.1.遗址景观保护5.4.1.遗址

190、景观保护(1)与绿化环境相结合,通过在保护范围内模拟午台遗址新石器时代古聚落环境,为阐释和展示午台遗址的文化内涵提供实景。(2)通过遗址与北侧逛荡河景观视廊的控制,突出遗址的历史生态环境。(3)环境绿化应做专项设计,明确提出不同绿地的绿化配置方案及工程依据不同区域展示的差异性,选择不同植物种类组合和栽培方式,同时避免园林化和人工化的倾向。遗址区内的植物品种,应满足扰土深度控制要求,以浅根系生态景观农作物为主,避免植物根系对遗址产生破坏,以自然养护方式为主。5.4.2.绿化系统规划5.4.2.绿化系统规划遗址规划范围内的绿化可分为遗址景观绿化区、博物馆景观绿化区、居住区景观绿化区、道路景观绿化区

191、、逛荡河公园绿化区五部分。1.遗址景观绿化区保护范围内可采取植被标识的方式,对地下遗迹的布局进行展示,并模拟新石器时代午台遗址聚落的生态景观。新增绿化植被应满足扰土深度控制要求,建议以小麦、夏谷等浅根系景观农作物为主,避免植物根系对遗址产生破坏,品种应选用考古发现的历史植被品种。2.博物馆景观绿化区博物馆及周边区域的绿化应选用考古发现的历史植被品种或本土植被,通过地被植物灌木乔木的组合形成多层次立体绿化。博物馆入口广场可采用反映午台遗址先民生产生活的文物铺装和文化景观小品,同时将博物馆南侧的道路绿化景观带一同纳入博物馆绿化区,营造进入遗址的入口环境。3.居住区景观绿化区居住区边缘应采取绿化掩蔽

192、手段弱化处理遗址周围的各类人为硬质景观,突出遗址的绿化生态环境;建设控制地带内的居住区绿化植被应选用考古发现的历史植被品种或本土植被品种。4.景观视廊绿化区位于午台遗址与逛荡河之间规划午台社区内的预留景观视廊内,该区域以绿地和公共场地为主,保持景观视廊通畅,不得设置遮挡视线通廊的建(构)筑物,并应避免高大乔木遮挡,绿化应选用考古发现的历史植被品种或本土植被,适当配建反映午台遗址先民生产生活的文物铺装和文化景观小品。415.道路景观绿化区规划期内轸大路两侧建设 50 米的绿化带,形成轸大路绿化景观带,绿化应选用考古发现的历史植被品种或本土植被;建设控制地带内的轸大路绿化应选用考古发现的历史植被品

193、种,以浅根系地被植物和灌木为主。6.逛荡河公园绿化区维持现状逛荡河公园两岸的绿化景观带。图 5.4-1 景观与绿化系统规划图42第六章 展示利用规划第六章 展示利用规划6.1.展示利用原则与目标6.1.展示利用原则与目标6.1.1.展示利用原则6.1.1.展示利用原则(1)必须将午台遗址文物本体的有效保护置于首要位置,以保持其安全性为基本原则,相关的工程建设及活动不能对文物本体及其环境的安全性和完整性造成不良影响,也不得妨碍保护工程及考古研究工作的开展。(2)必须坚持真实性、完整性原则,深化研究,提高展示水平,全面地展示文物的真实历史信息和价值,保证文物本体及其历史环境、历史格局展示出的历史信

194、息具有真实性和可辨识度,展示手段、相关配套工程必须与文物本体、内涵及其环境相协调。(3)坚持科学、适度、持续、合理地展示利用,加强游客管理,控制游客容量,坚持以社会效益为主,促进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协调发展。(4)展示工程方案应按相关程序进行报批,用于展示服务的建筑物、构筑物和绿化的方案设计必须在不影响文物原状、不破坏历史环境的前提下方可实施,展示手段、相关工程必须与文物内涵相协调。(5)对于遗址系统的展示利用,充分考虑城址所在区域的自然地理环境、景观特征、文化类型、保护现状等因素,多层次多角度对其价值特色进行科学评估,因地制宜的选择原状展示、意向标识、综合利用、文化旅游、景观构建不同类型的展示

195、利用方法,实现对遗址遗存价值特色和文化内涵的全方位展示,并提倡公众参与、学术研究和科学普及相结合。6.1.2.展示利用目标与策略6.1.2.展示利用目标与策略(1)重点突出,点线面相结合,建立完整的阐释与展示体系,充分完整展示午台遗址的文物历史科学艺术价值。重点突出,点线面相结合,建立完整的阐释与展示体系,充分完整展示午台遗址的文物历史科学艺术价值。以午台遗址文化层堆积区域及文化堆积丰富的断崖为主要展示对象,以遗址周边的逛荡河公园、轸大路道路绿化景观带及居住区绿化为背景,形成完整的价值展示系统和展陈体系。(2)统筹兼顾,人文结合自然,建设为遗址公园,充分发挥午台遗址的社会文化与经济价值。统筹兼

196、顾,人文结合自然,建设为遗址公园,充分发挥午台遗址的社会文化与经济价值。全面整合午台遗址周边的自然与文化资源,具有独特历史文化内涵和景观风貌的遗址公园,同时满足文物保护和社区公园的建设需求,提高午台遗址的展示展示价值。(3)采用多种展示方式,宣传普及考古学文化知识,提高展示效果及午台遗址的知名度。采用多种展示方式,宣传普及考古学文化知识,提高展示效果及午台遗址的知名度。加强高科技手段的应用、丰富展示内容、考古研究有机融入,充分诠释、挖掘内涵,加强科普。展示工程与文物保护工程相结合,兼顾考古工作;加大宣传力度,全方位采用“互联网+”技术,提高午台遗址的知名度和影响力。(4)分期实施,分阶段稳步推

197、进,建立健全的管理服务体系,满足不同层次的参观访问者需求。分期实施,分阶段稳步推进,建立健全的管理服务体系,满足不同层次的参观访问者需求。根据遗址展示体系和实施的可行性,按规划要求逐步整治午台遗址的环境,分期实施展示工程。应根据文物保护工程安排,统筹考虑相关展示设施的建设,做好分期方案;加强游客管理和服务设施建设。436.2.展示利用体系6.2.展示利用体系6.2.1.展示利用内容6.2.1.展示利用内容午台遗址展示内容主要包括:文物本体、文物环境、出土文物、考古文化等。(1)文物本体:包括午台遗址文化层分布区域和文化层堆积断崖,展示其位置、范围等。(2)文物环境:主要为遗址保护范围内的古生态

198、景观环境,以及午台村集“寺”、“务”、“铺”、“集”于一体的建村历史、逛荡河绿化景观和轸大路两侧绿化景观。(3)出土文物:历年调查、考古勘探、抢救性发掘采集的陶器、石器、动物遗骸及人骨等,以及相关文物的加工制作技术和工艺。(4)考古文化:与文化层辨认、器物年代和类型分析、文物绘图相关的考古文化,以及午台遗址的发现与考古工作历程。午台遗址位于城市建设区内,遗址考古展示条件较好、交通方便,建议结合文物展示陈列和考古工作站建设,进行考古文化展示。6.2.2.展示服务对象6.2.2.展示服务对象午台遗址周边的城乡居民、中小学生、各阶层外来游客以及历史学、考古学等相关学科的专业人员。6.2.3.展示利用

199、主题6.2.3.展示利用主题具体展示主题要依据考古及各相关学科研究成果来确定。目前大致可分为:午台遗址新石器文化遗存展示、古人类生存环境(即古生态景观环境)展示。辅助展示可采用:古人类及史前文化系列,包括人类起源与演化、新石器文化等;古生态学系列,包括古植物群落、古气候环境等;另外,采用组织公共参与的模拟考古活动等向公众宣传田野考古基本原理和方法,展示考古发掘工具。中远期可根据考古工作的开展,再做补充展示。6.2.4.展示利用方式6.2.4.展示利用方式根据午台遗址的文物保存现状、考古勘探和发掘现状、出土文物情况及其环境景观特征、历史文化内涵,确定原貌展示、标识展示、陈列展示、虚拟展示、参与性

200、展示和模拟展示共六类主要的展示利用方式,并配建适当的反映午台遗址先民生产生活的文物和文化景观小品,形成科普教育与旅游休闲结合,游览参与娱乐有机统一,满足不同层次观众需求的多元化展示模式。1.原貌展示主要为遗址文化层堆积断崖,通过清理和培护加固,予以原貌展示。2.标识展示主要是对北部台地文化层分布区域和南部临近轸大路文化层分布区域的植物标识展示。3.陈列展示主要通过午台遗址博物馆的建设进行图文和实物的陈列,通过出土文物、照片和文字介绍遗址的历史沿革、考古历程和文化内涵;博物馆的入口广场可设置与出土器物、44装饰图案等相关的景观小品和铺地,展示午台遗址先民的物质生活和精神文明。4.虚拟展示主要通过

201、现代数字技术复原模拟原午台遗址的周围环境、地貌水系、分区布局,以便人们更直观的了解遗址的原始全貌;一般与展览场馆中的陈列展示相结合。5.参与性展示在午台遗址博物馆内一侧设置参与性、互动性项目,例如模拟古人制陶、烧陶等生产活动,以及模拟考古工作流程;以多种形式向公众阐释午台先民的生产与生活,宣传田野考古基本原理和基本方法,展示考古发掘工具。6.模拟展示主要位于中部洼地文化层分布区域,通过复原模拟龙山文化时期先民居住环境进行展示,以便人们更加直观地了解午台遗址的文化内涵。6.3.展示利用功能分区与布局6.3.展示利用功能分区与布局午台遗址共分为分为遗址本体展示区、房址复原展示区、考古环境展示区、综

202、合管理服务区,并设有文化层堆积断崖展示节点。1.遗址本体展示区展示午台遗址北部台地文化层分布区域和文化层堆积断崖,并配合未来考古发掘的成果进行展示。北部台地文化层分布区域采用浅根系植物标识的展示方式;文化层堆积断崖进行原貌展示,并结合标牌介绍。2.房址复原展示区主要为遗址中部洼地区域,通过模拟复原史前房屋、生活场景等,结合标识牌介绍龙山文化时期先民生活,以便游客直观了解遗址文化内涵。3.考古环境展示区主要位于南部临近轸大路文化层分布区域,种植考古发现的浅根系植被品种,同时可展示遗址发现的动物,如利用雕塑、展示牌和多媒体技术(如 AR 和 VR 技术)表现新石器时代特有的动植物群。4.综合管理服

203、务区新建午台遗址博物馆,同时作为社区文化活动场所,包括游客服务中心、管理监控用房和生态停车场等。午台遗址博物馆主要展示内容可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遗址的历史沿革、考古历程和文化内涵,主要通过出土文物、多媒体技术、照片和文字介绍展示;二是展示午台村集“寺”、“务”、“铺”、“集”于一体的建村历史。博物馆内一侧设置模拟原始制陶场、考古发掘、房屋建造等参与性、互动性项目,使游人了解、认知午台先民的生产、生活方式;学习考古基本知识,体验考古乐趣。相关展示功能区为遗址文化景观展示区,包括轸大路及道路北侧绿化带以及规划午台社区内的视线通廊。轸大路道路中央绿化带及北侧的绿化景观带,通过种植考古发现的历史植被

204、品种或本土植被品种,辅以与午台遗址相关的文化景观小品,营造遗址的文化景观;遗址北侧与逛荡河之间的视线通廊内以居住区绿地和公共场地为主,绿化应选用考古发现的历史植被品种或本土植被,并应避免高大乔木遮挡,适当配建反映午台遗址先民生产生活的文物铺装和文化景观小品。45图 6.3-1 展示分区图6.4.展示设施与游客服务设施6.4.展示设施与游客服务设施6.4.1.展示设施6.4.1.展示设施本次规划展示设施主要为展陈设施和标识设施。展陈设施主要包括两大类,一是以文物陈列和考古文化展示为主的场馆设施,二是午台遗址现场用以展示、说明的设施,包括标识系统、导览系统和解说系统。午台遗址博物馆午台遗址博物馆:

205、规划午台遗址新建博物馆选址位于遗址东侧二类建设控制地带内轸大路绿化带和午台社区之间,从轸大路进入;规划建议建筑面积不超过 800 平方米,建(构)筑物檐口高度不超过 10 米。功能包括午台遗址文物展示陈列、游客服务、保护管理中心、库房、制陶作坊、模拟考古发掘现场等。展示性构筑物:展示性构筑物:主要为遗址中间洼地用于模拟复原龙山文化时期先民生活场景、渔猎场景等的各类构筑物,以及位于南侧临近轸大路区域用于展示新石器时代特有动植物群的雕塑等。46标识系统标识系统:主要为用以说明文物、遗址或景观名称与特征等的标识牌系统,并建议通过遗址环境和重点文物的形象特殊设计整个遗址的标识形象。导览系统导览系统:主

206、要有全景牌、指示牌、服务牌等交通引导标识,分别放在遗址出入口、重要游线交叉口、通往重要设施的路径入口等处,指示重要参观点和各类游客服务设施的方向与位置等。解说系统解说系统:主要是博物馆展陈文物电子解说系统的建设,以及各遗址展示节点手机二维码系统的建设,以使游客方便快捷地了解各类文物信息,以及游客服务信息。6.4.2.游客服务设施6.4.2.游客服务设施游客服务设施:游客服务设施:规划位于午台遗址博物馆内的游客中心,承担游客咨询服务、应急医疗救护和旅游集散功能等基本服务功能。休憩设施休憩设施:主要沿游览道路两侧布置为游客临时休憩提供方便,包括休息平台、座椅等,间隔 200-400 米左右。休憩设

207、施需要与垃圾箱协同布置,外观造型可结合具体布设环境综合考虑,不拘一格,或直或曲,或木或石,造型及色彩要与周边环境相协调。垃圾箱垃圾箱:沿遗址游览道路布置,间隔宜 50-100 米。公共厕所公共厕所:在午台遗址博物馆内设置公共厕所。室内厕所的设计及建设与主体建筑一并进行。公共停车场地公共停车场地:结合遗址博物馆设置一处公共停车场。6.5.交通组织与展示参观路线6.5.交通组织与展示参观路线6.5.1.交通组织6.5.1.交通组织午台遗址的参观游览交通,以轸大路作为对外交通道路,沿迎春大街和轸大路共设有三处公交站点,也是游客乘坐公共交通到达午台遗址的主要交通线路。午台遗址的主要出入口,选址于遗址东

208、侧博物馆处,从轸大路经遗址博物馆向西进入遗址;另外结合遗址西侧规划宋家庄社区入口和规划午台社区的视线通廊,设置两处次要入口,作为从规划社区进入遗址的入口。6.5.2.展示参观路线6.5.2.展示参观路线午台遗址内展示参观路线,主要为步行参观路线。从轸大路主要入口进入遗址,向北参观午台遗址博物馆,向西、向北参观房址复原展示区、北侧遗址本体展示区、文化层堆积断崖展示节点,再向南进入南侧考古环境展示区。47图 6.5-1 展示设施及展示游线图6.6.容量控制与游客管理6.6.容量控制与游客管理6.6.1.开放容量测算原则6.6.1.开放容量测算原则为了确保文物安全和可持续利用、为游客提供良好的展示环

209、境,必须对午台遗址的开放容量进行控制点的开放容量进行控制。开放容量必须以不损害文物原状、有利于文物管理为前提,容量的测算要讲求科学性、合理性,测算数据必须经实践检核。本规划初步测算的开放容量为定值,不得随旅游规划发展而增加。开放容量测算应综合考虑以下要求:文物容载标准;生态允许标准;观赏心理标准;功能技术标准等。游人容量的估算结果同时需与当地的淡水供应、相关设施建设用地规模、各区域环境质量和生态容量、使用性质及游览区的划分相互协调,综合平衡,以确定最终的合理游人容量。本次规划仅对午台遗址保护范围和遗址东侧一类建设控制地带限定日最高容量。486.6.2.开放容量6.6.2.开放容量开放容量测算方

210、法:凡遗存空间受限的文物展示点,应主要依据限定空间的一次性容人量及其日周转率进行测算;不受空间限定的文物展示点,应根据保护要求,参照风景名胜区规划规范(GB50298-1999)的线路法测算。经测算,午台遗址的最大开放容量为 1500 人次/日,当地文物旅游部门可据此作为容量控制标准。具体计算见下表:午台遗址的参观区域为遗址保护范围区域,保护范围内较少大面积活动,多是步行游览,因而采用“线路法”对遗址的参观环境容量进行估算。线路法,主要是以每个游人所占平均道路长度来计算,乘以周转率 K。公式:R 线KL/LR 线按线路法估算的游人容量(单位:人/天)L游线长度(单位:米)L每人平均所占道路长度

211、(单位:米/人)保护范围内主要游线道路长约 1000 米,考虑到景观欣赏的适宜性和不同游线道路的不均匀性,取 5 米每人,由于游线较长,游览时间约 1 小时,周转率取 10,则日环境容量为 2000 人。根据测算午台遗址的最大日开放容量估算值为 2000 人,取 300 天为可游览时间,游人饱和系数为 0.8,全年游客环境容量为 48 万人。6.6.3.游客管理控制6.6.3.游客管理控制(1)游客数量必须严格按照开放容量的测定数据与监测反馈实施管理控制,及时调整并制定疏导策略。根据测算午台遗址的最大日开放容量估算值为 3190 人。规划建议用卡口法对午台遗址的游客量进行控制,游客限时限量由讲

212、解员带队参观。黄金周等旅游旺季,建议延长开放时间并根据实际情况控制游客游览时间,尽可能不突破文物遗址的极限容量。(2)建议编制游客参观指南、加强游客的安全管理工作、规范游客参观行为,保证游客参观过程中,尽可能减少对文物遗址的环境扰动、杜绝破坏文物行为,也保证游客自身的安全。(3)建立游客行为监测制度,监测游客管理服务情况,采用游客问卷等方式进行游客满意度调查,及时了解游客感受与需求,为加强管理、改善服务提供依据。第七章 专项规划第七章 专项规划7.1.土地利用调整规划7.1.土地利用调整规划整体上,午台遗址规划范围内除逛荡河水域外,其余均调整为城市建设用地。保持逛荡河两岸的公园绿地性质不变,调

213、整保护范围内用地(除轸大路)性质为公园绿地,占比 35.98%;维持轸大路和逛荡河南岸支路城市道路用地性质不变,占比 8.52%;调整建设控制地带内的轸大路北侧 50 米绿化带调整为防护绿地,占比 4.58%;博物馆区域用地性质调整为文化设施用地,占比 1.29%;二类建设控制地带其他用地调整为二类居住用地,占比 41.81%。49表 7-1 土地利用平衡表类别代码类别代码类别名称类别名称用地面积(h)用地面积(h)占规划用地比例(%)占规划用地比例(%)大类大类中类中类小类小类H建设用地17.0992.18%居住用地7.7541.81%RR2二类居住用地7.7541.81%A公共管理与公共服

214、务用地0.241.29%A2文化设施用地0.241.29%S交通设施用地1.588.52%S1城市道路用地1.588.52%G绿地7.5240.56%G1公园绿地6.6735.98%G2防护绿地0.854.58%E非建设用地1.457.82%E1水域1.457.82%E11自然水域1.457.82%总计18.54100.00%50图 7.1-1 用地性质调整规划图7.2.道路交通调整规划7.2.道路交通调整规划7.2.1.道路系统规划要求7.2.1.道路系统规划要求1.遗址内道路建设要求遗址内的道路系统规划应满足客流的安全与畅通。道路交通系统以步行为主,最大限度减少机动车通行,道路形式及布局应

215、根据景点分布、游览次序、客流量、地形地貌和原有道路因地制宜确定。道路不破坏午台遗址的生态环境和历史环境风貌,道路建设避免深挖高填;道路建设形成的竖向创伤面的高度不得大于道路宽度,并采用攀缘植物或草皮对创伤面进行恢复性补救。2.停车场建设要求停车场结合博物馆设置,应能满足日益增长的自驾车旅游需求,方便旅游团及自驾游客停车。停车场采用绿荫生态型,符合生态环境保护要求,将停车位安排在高大乔木51的绿荫之中,地面采用环保空心地砖铺装,并在空心处嵌植耐压草皮,减小硬质地面对环境的辐射反射影响。停车场设置灌溉系统、排水系统和车辆存取管理设施。3.道路衔接调整遗址与周边城市道路的衔接,保障对外交通快速便捷。

216、图 7.2-1 道路交通调整规划图7.2.2.道路系统改造与建设内容7.2.2.道路系统改造与建设内容1.内部道路沿遗址保护范围的西北、北侧和东侧边界新建一条步行道路,路面宽 4 米;在现状田埂路的基础上,沿文化层堆积断崖南侧、南侧文化层分布区域北侧和内部新建三条步行游览路线,路面宽 3 米;路面可选用彩色胶粘石或咖色塑胶路面。2.停车场规划于遗址东侧博物馆处建设配套停车场。停车场采用绿荫生态型,地面采用环保空心地砖铺装,并在空心处嵌植耐压草皮。527.3.基础设施调整规划7.3.基础设施调整规划7.3.1.基础设施规划基本要求7.3.1.基础设施规划基本要求午台遗址保护范围与建设控制地带内的

217、基础设施建设应充分考虑午台遗址的历史、科学价值,遵循保护文物本体完整、不损害历史信息、不破坏历史环境风貌的原则。对于规划区内的现有基础设施,应根据规划布局做适当调整、改善,并与相关市政管线顺畅衔接。7.3.2.给水管网系统规划7.3.2.给水管网系统规划1.规划原则给水系统要充分满足各种用水对水质、水量、水压的需求;给水系统设施要安全可靠,遵循节水节电节能的原则,力求经济合理,保证使用功能。协调给水系统与文物保护和景点建设的关系,工程设施位置隐蔽,不得破坏生态景观特征和历史环境风貌。坚持近期与远期相结合、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原则。2.用水量预测用水主要为生活用水。规划范围内需要计算用水量的生活用

218、水主要为保护范围内绿地广场用水,以及博物馆公共建筑用水。本规划采用城市给水工程规划规范(GB50282-2016)中的面积用水量指标(单位用地指标法)计算午台遗址的用水量。基本计算公式为:QSiQi公式中:Q 为总用水量,单位是 m3/d;Si规划期末分类用地规模;午台遗址区可分为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和绿地两类,规模分别约为 0.24 公顷和 4.05 公顷;Qi各类用地用水量指标:公共服务设施用地用水量指标是 50-100m/(hm2d),绿地广场用水量指标是 10-30m/(hm2d)。本次规划取平均值,计算结果分别为 18m/d 和 81m/d。3.水源和给水管网敷设午台遗址位于城市建设区内

219、,可接入市政给水系统,给水管网沿轸大路向西接入莱山水厂,遗址博物馆用水由轸大路向北接入,遗址保护范围内取水管线沿步行道路作掩盖或入地处理,绿地采用自动灌溉系统。7.3.3.污水排放系统规划7.3.3.污水排放系统规划1.污水量预测午台遗址内的污水主要为博物馆公共服务设施生活污水,计算标准为生活用水量的 75%85%。本次规划取指标最大值为:15.3 m/d。2.污水管网敷设午台遗址内实施雨污分流制,污水管道与生活给水管网并行敷设,在竖向布置上,污水管位于雨水管之下,由博物馆向南接入沿轸大路敷设的污水管线,向东排入辛安河下游的辛安河污水处理厂。污水干管管径 DN500,支管管径 DN300。53

220、7.3.4.雨水排放系统规划7.3.4.雨水排放系统规划遗址保护范围内采用绿地植被,增加雨水渗透系数,使雨水就地下渗,补充地下水,减少排放量。遗址东侧博物馆汇集雨水通过敷设雨水管自北向南接入市政雨水管网。7.3.5.电力系统规划7.3.5.电力系统规划1.用电主要为满足文物防护,安防设施运转、照明等用电需求。2.供电系统必须满足午台遗址保护、管理和展示利用等方面持续发展的需求,输配系统具有持续、平稳、充足、安全、可靠的电力供应。文物库房、陈列室、安防设施、应急照明系统、疏散指示系统等为一级负荷,其余用电为三级负荷。供电电源引自遗址北侧的莱山区,引入电压为 10 千伏(kV)。3.配电设备:配备

221、变压器、配电箱、电缆、智能开关等全套配电设施。4.用电负荷:采用负荷密度法进行估算。按公共设施用地用电负荷指标 3001200kW/hm2进行估算,博物馆等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占地面积约 0.24hm2,用电量约为 72288kW,本规划按其平均值估算为 180kW。5.供电方式:采用 380/220V,TN-S 三相五线制。6.布线方式:低压供电线路采取电缆沟穿钢管埋地敷设的方式,避免影响景观环境,埋地深度符合安全要求。室内布线按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50052-2009)和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4-2011)设计。电力线规划由轸大路向北接入博物馆,并沿保护范围边界园路布置,遗址区域内

222、建议采用太阳能路灯。7.3.6.电讯系统规划7.3.6.电讯系统规划1.电讯系统:电话、宽带均由就近市政引至午台遗址博物馆、模拟考古园等需要信号场所,在办公室、监控室等设电话、宽带插座。2.配置内容:电话通讯系统、广播系统、宽带网络、有线电视系统和智能监控系统;移动通信系统和网络宽带无线接入系统。3.功能要求:电话、广播、网络、电视等信号可高速稳定地传输至遗址保护区各个景观点及其他所有需要有信号的地方;智能监控信号可清晰地传输至值班室和监控中心;4G 移动通信网络覆盖无死角。4.布线方式:弱电系统采用综合布线。弱电系统缆线穿钢管埋地敷设,埋地深度符合安全要求和遗址区扰土深度规定。移动通信和宽带

223、无线接入系统的基站塔台设置在景观视线之外。5.安全要求:根据建筑物的现状,按规定进行等电位连接,设置防雷、接地系统及安全措施。6.建设弱电系统控制中心:规划在遗址博物馆内,与就近接入电信主干缆线、宽带网络光缆线和有线电视主干缆线等;配置程控交换机、路由器、光纤 Modem、数据库、操控电脑等基础设备。7.建设移动通信和宽带无线接入系统的基站。8.布设弱电系统管线:建设午台遗址内的弱电管线网,为电话、广播、宽带网络、有线电视和智能监控系统提供信号传输的基础设施。9.配置弱电设备:为遗址博物馆管理服务中心及景观点配置电话机、电视屏幕、广播喇叭、宽带网端口等弱电设备。54通讯光缆规划由轸大路向北接入

224、博物馆,布置 6 孔主管线,并沿保护范围边界主园路布置。遗址保护范围和博物馆区域线路为地埋,埋地深度要符合深度要求和遗址扰土深度规定。第八章 管理规划第八章 管理规划8.1.管理目标8.1.管理目标深化改革文物管理机制与体制,协调各社会力量有效保护午台遗址,为当地群众和游客提供高水平的历史文化展示成果和满意的公共文化服务,实现午台遗址可持续发展。8.2.管理策略8.2.管理策略1.坚持文物保护方针和“两利”原则:“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管理必须以全面、可持续保护与利用午台遗址为前提和目标,有利于文物本体及其环境的保护,有利于旅游活动的开展,有利于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同步发展。

225、2.发挥政府主导作用,明确各部门责任:烟台市政府应重视文物保护工作,将午台遗址保护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乡建设规划、体制改革和各级领导责任制;建立可操作的协商决策机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协调各利益相关者的不同诉求,明确各部门责任。3.建立稳定的保护管理机构,管理人员纳入正式编制:建立健全稳定的遗址保护管理机构,配备具有正式编制的各类专业管理人员,并对管理人员进行定期轮训,协调各种社会力量共同保护午台遗址。健全执法队伍,加大执法力度,大力推进依法管理和依法行政。4.配备必要的保护管理设施:为保护管理好午台遗址文物本体及其相关文化遗存,配合展示项目建设,需要配备的管理设施包括午台遗址博物

226、馆、管理用房、安防监控报警系统、环境监测监控系统、广播系统等。5.建立利益协调与分配机制,周边居民参与管理:在确保午台遗址及其环境安全、完整的前提下,建立科学的利益协调与分配机制,合理、有效引导各部门、社会居民正确使用午台遗址,有效发挥其社会价值和经济价值。将当地居民融入到午台遗址保护管理体系之内,可调动他们对文物保护的积极性,提高其生活质量。6.文物保护管理经费纳入当地财政预算:文物保护及管理经费应纳入烟台市市财政预算;加大地方财政投入;建立保护基金会,鼓励和支持国内外组织和个人为午台遗址保护捐款、赞助。7.将午台遗址周边的生态环境和景观风貌纳入管理范围:有利于午台遗址背景环境的保护,也有利

227、于文化内涵的阐释与展示,更有利于实现午台遗址的可持续发展。8.加强日常监测、保养和维护管理,重视管理建档备案:必须坚持行之有效的日常管理,全面监控、防治自然破坏;防止人为破坏。配备专人收集、汇编和管理与午台遗址相关的各类历史文献汇集、现状勘测报告、保护工程档案、检测检查记录、开放及管理纪录等,强化建档备案工作,并采用信息数字化管理方式。9.制定完善的管理规章制度:加强对午台遗址及其环境保护工作的政策研究,制定更加科学、合理、严密、完善的规章、制度、政策和规划;严格执行文物保护工作的报批、备案流程。对各项日常管理工作规定好责任人、职责范围、运作程序等,并对各种可能的突发事件制定预案。5510.文

228、物保护与科学研究并重,深化考古与研究工作:组织研究人员对午台遗址及其相关历史遗存进行更深入地历史、科学和文化研究,增加文物保护及管理工作的科技含量;充分利用现代科技成果与手段,提高文物建档、保管、保护、展览、信息传播和科学研究水平。11.加强宣传教育:积极普及午台遗址及其环境的文物知识和科学知识,宣传其历史、科学、文物价值及其重要作用,提高全民族的文物保护意识,努力完善国家保护为主,动员全体社会共同参与文物保护体制。8.3.管理机构、人员8.3.管理机构、人员8.3.1.管理机构8.3.1.管理机构午台遗址的管理机构近期仍为莱山区文化新闻出版局,配置文保员对遗址进行日常巡视管理。中远期由设在午

229、台遗址博物馆的保护管理站,负责午台遗址的日常维护管理及周边各处历史遗存的调查和文物征集、安全防护、行政执法、展示陈列、科学研究、社会宣传教育等工作。莱山区文化新闻出版局作为“山东省烟台市莱山区午台遗址文物保护规划”的实施单位和地区文物主管部门,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本规划对午台遗址文物管理工作的要求,调整、完善资源配置,健全管理体制,加强统筹协调机制,形成烟台市文物局、莱山区文化新闻出版局、午台遗址保护管理站组成的行之有效的三级文物管理机构。8.3.2.管理人员8.3.2.管理人员午台遗址保护管理工作站,主要由包括宣传培训在内的保护研究部、陈列部和保卫科三部分组成,具体负责午台遗址及其环境的日常

230、监测与保护、安全保卫、科学研究、陈列展示、对外宣传和讲解导游等工作。莱山区文化新闻出版局为“午台遗址保护规划”的实施单位和文物保护的主管单位。表 8-1 管理机构人员规划一览表序号序号部门部门人员数目人员数目职责职责1保护研究部2文物保护、学术研究2陈列部4展陈设计和实施、宣传教育3保卫科4巡查安全保卫工作正式管理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公开面向社会招聘录用;服务人员可根据工作需要临时聘用,优先聘用前关村居民。随着保护管理工作的深入开展,应酌情考虑扩大工作队伍,各项职责分配至专人负责。管理人员的相关要求如下:建立健全从业资格认定程序,严格筛选文物保护从业者;完善专业培训机构,切实提高管理人员专业水

231、平;主要机构、主要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业务相对独立,确保管理保护机制不因人员机构变动而变动;建立健全职工岗位职责、完善奖惩机制。568.4.管理设施8.4.管理设施8.4.1.管理设施规划8.4.1.管理设施规划管理设施包括保护界桩、午台遗址博物馆、管理用房和安防监控报警系统等安全防护设施。其中管理用房、环境监测监控中心、安防总控室、广播系统主控中心等均规划在午台遗址博物馆中。8.4.2.午台遗址博物馆8.4.2.午台遗址博物馆1.午台遗址博物馆为一处公共服务和综合办公场所,除具备午台遗址出土文物收藏、保护、研究、陈列展示等功能外,还集遗址绿地公园行政管理中心、广播系统主控中心、监测监控中心、

232、安防消防总控室等为一体。2.午台遗址博物馆建议选址位于遗址东侧二类建设控制地带内轸大路绿化带和午台社区之间。3.遗址博物馆的建筑造型、风格要与午台遗址的文化内涵和环境景观相协调,体现午台遗址文化特色。4.遗址博物馆中配备各类办公、通讯、信息传输和广播设施。5.遗址博物馆规划建设面积不超过 800 平方米;建筑檐口高度控制在 10 米以下。8.4.3.保护界桩8.4.3.保护界桩为更好的保护和标识遗址,对已经公布的遗址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界桩形式予以明确边界,并定期检查,相关保护界桩的建立不得对文物构成要素造成不良影响。57图 8.3-1 管理规划图8.5.管理规章8.5.管理规章8.

233、5.1.管理条例8.5.1.管理条例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本规划经审定之后,各级政府应落实下列工作事项:由山东省人民政府公布重新划定后的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烟台市人民政府应尽快根据规划要求编制烟台市午台遗址保护管理条例,报市人民代表大会会议通过后公布实施。管理条例主要内容包括:保护范围与建设控制地带的界划(包括四至边界、各项具体管理和环境治理要求);管理体制与经费(包括各级地方政府、行政部门和管理机构的相关职责);根据规划内容制定保护管理内容及要求;奖励与处罚(包括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内对违章行为的处罚和对支持管理、加强保护行为的奖励);对于旅游利用及文物其他利用方式的管理规定等。管

234、理条例必须强调开放容量限制管理:必须以文物自身的开放容量为核算依据;以不损害文物原状为前提,讲究科学,要经监测计算和实践过程检验修正。由烟台市文物局在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边界控制点设立保护界桩,明确遗址保护范围;清理现有保护标志碑的破坏因素,按照国家“四有”工作要求,确保保护标志碑内容全面、清晰和醒目。588.5.2.日常管理8.5.2.日常管理责任主体:午台遗址保护管理站。管理工作内容:保证安全,及时消除遗址灾害和险情隐患。制止破坏技防安防、防雷设施行为;制止堵塞、侵占排水通道行为;禁止在设有禁止烟火标志的区域内使用明火;禁止不当存储、使用煤气、液化石油气等易燃易爆物品;禁止违规安装照明及

235、其他电器设备;禁止堵塞、侵占应急通道;禁止在文物及其保护设施上刻划、涂抹、张贴;禁止随地吐痰、便溺、乱扔杂物、乱倒垃圾、排放污水;禁止设置户外广告;禁止擅自凿井取水;禁止擅自砍伐树木,破坏植被;禁止妨碍文物安全的其他行为。建档备案工作。记录、收集相关资料,不断补充、完善业务档案工作。开展日常展览及宣传教育工作。定期巡查:与安防监控系统配合,建立定期巡查制度,组织安保人员定期巡查,及时发现并排除不安全因素。日常监测:建立自然灾害、文物本体与载体、环境和开放容量等监测制度,积累数据,为保护措施提供科学依据实施日常监测和维护。根据遗址保护需要,规范和完善日常监测体系,对保护区划的建设活动进行监测等,

236、及时对遗址区动态信息作出应对措施。日常保护:已经公布的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必须以保护界桩形式予以明确,并定期检查,相关保护界桩的建立不得对文物构成要素造成不良影响;做好经常性保养维护工作,及时化解文物本体、出土文物、监测设备和监控设备所受到的外力侵害;对可能造成文物损伤的破坏因素采取预防性措施;保证各类设备的正常运转。日常维护:做好安防设施维护、绿化植被养护、道路和排水系统清理、游人管理、博物馆内的保洁和讲解等工作。更新展陈:延伸、丰富展陈内容,改进、提高展陈手段,扩大展陈影响。8.6.管理经费8.6.管理经费按照国家和省级有关文件完善财务与资产规范化管理,加强与遗址相关各项工作运作经费的

237、管理;管理经费应纳入地方政府财政预算;多渠道筹措经费来源,包括门票收入、专项经营、社会捐赠等;建立保护基金会,鼓励和支持国内外组织和个人为午台遗址保护捐款、赞助。8.7.安防系统规划8.7.安防系统规划安防体系:在午台遗址保护范围内建立室外周界报警系统,并设立巡查系统;建立监控报警系统及相应的安防制度,充实人员,加强安全防范力量,构建现代化的安防体系,并通过制定应急预案,提高危及文物安全突发事件的应对能力,尽可能减轻危害程度;应聘请有专业资质的设计单位,对安全防护体系进行设计及施工。安防设施:应配备先进的技防设施,在出入口、各展示区内、主要道路和边界设置固定摄像机,尽量做到全区监控无死角,实施

238、 24 小时监控;展示馆设置防盗报警设置,确保人员不能非法入侵。监控中心布置在午台遗址博物馆。安防人员:保持人力看守制度,设专人负责安防工作,加强人员的安全意识及防范能力。598.8.宣传教育工作计划8.8.宣传教育工作计划8.8.1.宣传教育目标8.8.1.宣传教育目标通过展陈、印发宣传册、出版书籍、多媒体传播等多种宣传方式,促进社会公众对午台遗址历史、价值及文化内涵的认知和理解。在文物保护的前提下,充分发挥午台遗址的宣传教育作用,并普及历史文化及文物保护的相关知识,让更多的人认识午台遗址的遗产价值,认识文物保护工作的重要性,从而提升午台遗址的社会价值。8.8.2.宣传教育手段8.8.2.宣

239、传教育手段制度建设:对于政府各级领导及居民的宣传教育应纳入政府各级管理制度要求中。专业培训:对工作人员进行系统培训,提高其专业素质。出版宣传:制作、发行与午台遗址及遗址相关的高质量书刊、音像制品和电子出版物,加强对遗址的文化宣传。媒体推介:积极利用平面媒体、广播媒体、电视媒体、网络媒体等加强对午台的宣传和推广,提高遗址的知名度,尤其注重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宣传。文化产品开发:开发体现午台遗址新颖文化产品,品种要多,制作要精美,品位要高、要有文化内涵。提高展示水平:采用各种展陈技术,提高阐释水平,吸引不同年龄、文化层次的游客。遗址周边设立展示标识设施,布局合理,规模适度,设计制作精美,与环境相协调

240、;展示标识内容准确科学、生动易懂。远程展示:设计午台遗址遗址专门网站。网站架构清晰、完整,网页制作精美;网站内容丰富、准确,更新及时;网站能够支持两种或两种以上语言。公众推动: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关心并支持午台遗址的保护工作,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和群众监督作用,增强人民群众对午台遗址的保护意识,把午台遗址的保护工作置于全社会的监督和支持之下。学生参与:每年定期组织当地中小学生参观午台遗址,讲解相关知识,提高青少年保护文化遗产意识,增强本地文化的自豪感和认同感。60第九章 考古规划第九章 考古规划9.1.考古规划背景9.1.考古规划背景午台遗址是胶东地区大汶口文化时期和龙山文化时期重要的遗址,其文化堆积

241、厚、保存较好,但考古和研究工作并不完善。在该遗址的聚落形态、生业经济、葬俗、与周围同时期的聚落遗址的关系等方面还有研究空白。为进一步明确保护区划范围内文化遗存的分布情况和文化面貌,提升和丰富午台遗址的文物价值和社会价值,加强对午台遗址的保护和展示利用,为文物保护相关工程的设计和实施以及展陈体系的策划提供科学依据,建议对午台遗址开展全面的考古测绘、考古调查、考古勘探、考古发掘、文物保护、资料整理和科学研究工作。根据国家文物局颁布的考古发掘管理办法、田野考古工作规程、关于加强大遗址考古工作的指导意见、大遗址考古工作要求等国家法律法规、行业规范、相关文件指示精神,制定午台遗址考古研究规划。9.2.考

242、古工作原则与要求9.2.考古工作原则与要求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考古发掘管理办法、田野考古工作规程等的相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考古工作程序和制度,认真落实考古工作的检查验收制度。对该遗址的考古工作,应以保护为主,坚持最小干预原则。坚持考古工作的长期性、连续性和计划性,促进考古研究和文物保护的结合和可持续发展。保护利用和科学研究并重,树立研究意识,注意解决学术问题,并积极鼓励多学科交叉合作研究,加强多学科参与的调查与研究工作,提高考古工作的科技含量。9.3.考古调查、勘探与测绘工作9.3.考古调查、勘探与测绘工作9.3.1.考古调查9.3.1.考古调查根据午台遗址及其周边遗址的考古工作

243、,建议中远期(2026-2035 年)对午台遗址周边的遗址进行调查,同时以午台遗址为中心在莱山区和牟平区进行区域系统调查。对午台遗址周边的同时期遗址进行重点调查,了解它们的分布状态、聚落形态等信息,分析其与午台遗址之间的交流往来情况。以午台遗址为中心,在芝罘区、福山区、莱山区和牟平区进行区域系统调查,全面了解和掌握调查区域内考古遗址的分布和保存状况。调查过程中将同时记录考古信息、矿产、水文等方面的信息,为开展聚落、环境考古、“资源域”分析和考古地理信息系统提供基础资料。9.3.2.考古勘探9.3.2.考古勘探近期建设控制地带内要进行午台社区和宋家庄社区的建设,工程建设前需要对该区域进行考古勘探

244、,其中位于 1982 年确定的午台遗址范围的区域(及午台村东水渠以西)要进行重点勘探,勘探面积约 58900 平方米;其他区域进行普通勘探,勘探面积约 18600 平方米。61遗址东侧博物馆建设前应进行普通勘探,勘探面积约 2400 平方米。一类建设控制地带轸大路北侧绿化带内的各类市政管网和道路建设前,应进行考古勘探,其中遗址西侧区域应进行重点勘探,勘探面积约 3950 平方米;遗址东侧区域进行普通勘探,勘探面积约 4370 平方米。9.3.3.遗址测绘9.3.3.遗址测绘为了实现考古工作的持续性和科学性,建议近期(2020-2025 年)对午台遗址建立永久性的测绘系统。该系统将选择适当位置埋

245、设稳固的水泥桩作为总基点,并在遗址不同位置埋设分基点和控制点,统一分区和布设探方,便于将历次测绘、调查、勘探和发掘数据进行统一汇总,开展相关研究。测绘系统将通过全站仪、RTK 和高精度 GPS 等现代化测绘技术手段,采用国家地理坐标进行统一的控制测量和细部测量,将考古调查、勘探和发掘过程中发掘所获全部遗迹及其他相关信息及时搭载到午台遗址的测绘系统,最终建立符合国家标准的考古地理信息系统。测绘工作将完善午台遗址保护范围及其周边测绘,绘制 1:1000 的地形图;细化考古发掘、勘探较为详细的遗址区域的地形图,精度可达到 1:500 以上。9.4.考古发掘计划9.4.考古发掘计划配合规划范围内的补充

246、勘探工作,如果考古勘探过程中发现相关遗迹应进行抢救性考古发掘。如果莱山区轸大路综合管廊工程穿越遗址,应对工程占压遗址区域进行抢救性考古发掘,发掘面积约 2350 平方米。62图 9.3-1 考古规划图9.5.文物保护9.5.文物保护按照国家文物局颁布的四有档案编制要求,全面整理午台遗址的图文档案资料,建设并完善午台遗址文物信息管理系统,实现计算机的动态管理。开展午台遗址考古,文物保护工作将全程介入,最大限度地保存考古信息,减小文物的受损程度,并针对不同材质文物的保存状况,制定周密、妥善的文物保护预案,通过技术手段抑制其材质进一步劣变或者恶化。总体而言,文物保护主要包括考古发掘现场的文物保护和出

247、土文物的保护两个方面。具体而言,文物保护的内容包括出土文物预判与分析、文物保存状况及埋藏环境评估、保护环境的检测与控制、分析样品的采集及检测、现场临时保护处理、现场提取、包装与运输、实验室保护处理等,对重要的出土文物进行全面修复,为展示创造条件。639.6.科学研究9.6.科学研究(1)出土文物整理研究:对已经发掘出土和调查采集的文物进行整理、测绘,在考古学、器物学等多层面、多领域进行分析研究。(2)考古报告与研究成果出版:及时、系统的整理考古资料,编辑出版考古调查、勘探、发掘报告以及研究成果,为午台遗址的保护、研究、展示提供科学、翔实的依据。(3)聚落体系研究:以聚落考古学为切入点,在各种考

248、古工作的基础上,探讨午台遗址的产生、发展、衰落的过程和原因,内部社会的构成,主要的生业经济,与周边同时期遗址的交流,地区聚落等级等一系列课题。(4)环境考古研究:结合地理信息系统建立基础数据库,探究午台遗址形成与周边地形地貌、生态气候等方面的环境因素与其之间的相互关系,利于全面了解当时人类的生产和生活状态。可开展相关子课题研究:如模拟生态环境、环境和气候的变化对人类文化的影响和农业起源与环境的关系等。(5)建构文物信息系统:利用 GIS 技术(地理信息系统)建立遗址地理信息系统等,建立遗址文物数据库,将考古田野工作的数据(钻探、布设探方等数据)、以及所有出土和采集的文物信息纳入数据信息系统。(

249、7)实验室考古研究:加强多学科合作,开展植物考古、动物考古、环境考古等多个领域的研究,对调查、勘探、发掘中所采集的各类样本进行实验室研究,探讨古代的生态环境、自然资源,古人类的狩猎农耕、手工业技术等多个方面的问题,为研究聚落形成发展过程、古人类生活、模拟古环境提供更准确的科学依据。第十章 规划分期与实施重点第十章 规划分期与实施重点根据文物保护的不同层次以及一般工作的开展顺序,将午台遗址保护规划实施工作分为三期:近期 2020-2025 年,中期 2026-2030 年,远期 2031-2035 年。10.1.近期实施项目(2020-2025 年)10.1.近期实施项目(2020-2025 年

250、)重点做好保护范围内文物本体的保护、利用、管理、研究等基础项目,配合规划社区建设进行补充勘探。10.1.1.前期工作10.1.1.前期工作完成午台遗址文物保护规划的编制工作。10.1.2.本体保护项目10.1.2.本体保护项目清理侵占文物本体、不利于本体保护的建设行为,实施保护范围的各项措施。(1)清理占压南侧临轸大路文化层分布区域的 1 处民宅,清理建筑面积约 170 平方米。(2)清除保护范围内占压南侧文化层堆积区域的道路绿化幼龄苗木约 2300 棵,清理面积约 4500 平方米。(3)清理文化层堆积断崖表面的藤蔓植被,并对已暴露的文化层表面进行培护加固,培护加固面积约 150 平方米。6

251、4(4)沿午台遗址保护范围和轸大路北侧人行道边界设置防护设施,以围栏和浅根系攀援植被相结合的方式,高度以 1.5 米左右为宜,防止耕作、取土及随意倾倒垃圾;防护设施设置长度约 900 米。10.1.3.环境规划项目10.1.3.环境规划项目(1)配合城市绿地和规划宋家庄社区和午台社区的建设,清理规划范围内的民宅、看护房、蔬菜大棚、建材厂、废品收集站。(2)配合规划宋家庄社区和午台社区建设,清除遗址北侧的果树。(3)对建设控制地带内的规划新建午台社区和宋家庄社区进行建设引导,新建建筑距离保护范围外缘不得少于 5 米;新建建(构)筑物的式样和色彩等均应与遗址的环境风貌相协调,色彩以白、灰或黄色系为

252、宜。(4)结合午台社区建设,在遗址北侧与逛荡河之间预留东西宽约 30 米的视线通廊,作为遗址与逛荡河之间的重要景观视廊,建议该区域作为午台社区公共场地或绿地,不得设置遮挡视线通廊的建(构)筑物。(5)维护逛荡河公园的绿化环境和景观风貌。10.1.4.展示利用项目10.1.4.展示利用项目根据考古发掘成果,完成博物馆内陈列大纲编制。10.1.5.管理项目10.1.5.管理项目(1)公布本次规划划定的保护区划和管理规定,按照规划要求设置保护标志和界桩。(2)启动午台遗址安防系统。(3)启动管理机构设置及人员的招聘工作,培养相应的工作人员。(4)启动午台遗址的日常监测工作。10.1.6.考古研究项目

253、10.1.6.考古研究项目(1)整理现有的考古资料,进行深入研究。(2)对午台遗址建立永久性的测绘系统。(3)配合二类建设控制地带内的规划午台社区和宋家庄社区建设,工程建设前需要对该区域进行考古勘探,其中位于 1982 年确定的午台遗址范围的区域(及午台村东水渠以西)要进行重点勘探,勘探面积约 58900 平方米;其他区域进行普通勘探,勘探面积约 18600 平方米。如果考古勘探过程中发现相关遗迹应进行抢救性考古发掘。65图 10.1-1 近期规划图10.2.中远期实施项目(2026-2035 年)10.2.中远期实施项目(2026-2035 年)建设午台遗址不同展示分区及配套服务设施等。进一

254、步深入研究午台遗址的文化遗存,丰富展陈内容,提高展陈技术手段。10.2.1.本体保护项目10.2.1.本体保护项目完成文物本体保护措施。定期检查文物本体现状,根据考古和展示规划需要,及时丰富保护措施内容。10.2.2.10.2.2.环境规划项目环境规划项目(1)一类建设控制地带内的轸大路北侧绿化带和中央绿化带区域,绿化植被应选用考古发现的历史植被品种或当本土植被品种的乔木、灌木和草本植物,并沿路陈列与午台遗址相关的构筑物。66(2)博物馆及周边区域的绿化应选用考古发现的历史植被品种或本土植被,通过地被植物-灌木-乔木的组合形成多层次立体绿化,入口广场可采用反映午台遗址先民生产生活的文物铺装和文

255、化景观小品。10.2.3.展示利用项目10.2.3.展示利用项目根据考古发掘成果,开展文物本体展示设施项目,包括北部台地文化层分布区域的遗址本体展示区、中间洼地房址复原展示区和南部临轸大路文化层分布区域的考古环境展示区。10.2.4.基础设施建设项目10.2.4.基础设施建设项目(1)结合遗址保护范围内的游览道路以及博物馆区域道路建设,完成保护范围内的电力电信管网以及博物馆给水、排水、电力、电信管网铺设。(2)完成停车场建设。10.2.5.管理项目10.2.5.管理项目(1)制定午台遗址保护管理条例。(2)全面开展对于遗址保护的运行管理。(3)完成遗址安防系统建设。(4)管理人员分批定期专业教

256、育和培训,形成合理的管理机构。(5)全面开展午台遗址的日常监测工作,完善对于文物本体的日常维护工作。(6)维护更新午台遗址网站。10.2.6.考古研究项目10.2.6.考古研究项目(1)开展以午台遗址为中心在莱山区和牟平区进行区域系统调查。(2)轸大路北侧绿化带内的各类市政管网和道路以及博物馆建设前,应进行考古勘探,其中遗址西侧区域应进行重点勘探,勘探面积约 3950 平方米;遗址东侧区域进行普通勘探,勘探面积约 6770 平方米。(3)如果莱山区轸大路综合管廊工程穿越遗址,应对工程占压遗址区域进行抢救性考古发掘,发掘面积约 2350 平方米。(4)完善午台遗址文物信息管理系统,对出土文物进行

257、修复、保护。(5)完成规划期限内午台遗址考古及相关的研究成果的编辑出版工作,并利用多媒体渠道进行大力宣传。67图 10.3-1 中远期规划图第十一章投资估算说明第十一章投资估算说明11.1.估算依据11.1.估算依据(1)山东省和烟台市相关基本建设的建筑工程定额及逐年执行状况的积累资料。(2)全国市政工程投资估算指标(建标【1996】309 号)。(3)山东省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2002)。(4)山东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2003)。(5)山东省园林绿化工程消耗量定额(2006)。68(6)国家计委、建设部关于发布的通知(计价格200210 号)。(7)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 年修订本

258、)。(8)考古调查、勘探、发掘经费预算定额管理办法、关于转发国家计委、财政部国家文物局文物办发(1997)34 号。(9)考古调查、勘探、发掘经费预算定额管理办法。(10)其他相关文件与规范。11.2.各项内容分类资金估算11.2.各项内容分类资金估算午台遗址的资金投入主要为文物保护、环境整治、展示利用、基础设施、管理设施和考古工程,总计资金估算为 38,459,880 元。表 11-1 午台遗址保护投资估算表类别类别项目名称项目名称项目内容项目内容工程量工程量单位单位单价(元)单价(元)投资额(元)投资额(元)备注备注近期近期中远期中远期文物保护工程文物本体保护措施建(构)筑物清理17030

259、051000覆土保护费用计入展示区建设预算苗木清理2300棵50115000防护设施900m10090000断崖培护加固15020030000文物本体保护措施费用小计286,000总计286,000环境整治工程建(构)筑物清理4760030014280000果树清理1088050544000轸大路绿化带绿化整治1134050567000总计15,391,000展示利用工程遗址本体展示区建设104002002080000包含文物本体覆土包含费用古遗址复原展示区建设103003003090000考古环境展示区建设184002003680000遗址展示区工程费用小计8,850,000午台遗址博物馆建

260、设240040009600000包括配套停车场建设博物馆建设费用小计9,600,00069类别类别项目名称项目名称项目内容项目内容工程量工程量单位单位单价(元)单价(元)投资额(元)投资额(元)备注备注近期近期中远期中远期展示服务设施工程展示标识系统1套30000电子解说设施1套20000展示服务设施工程费用小计50,000总计18,500,000基础设施工程道路系统建设工程费用小计游步道建设1000m100100000道路系统建设工程费用小计100,000总计100,000管理设施工程管理培训10000保护界桩设立20个1002000安防系统建设工程监控系统13个10000130000宣传教

261、育工程40000档案整理50000管理条例10000总计242,000考古工程补充考古勘探重点勘探62850402356000158000一般勘探734047440027080考古勘探费用小计2615480抢救性考古发掘23505641325400考古发掘费用小计1325400总计3,940,880费用总计38,459,88070第十二章规划实施保障建议第十二章规划实施保障建议12.1.规划实施与管理12.1.规划实施与管理12.1.1.规划审批与管理程序12.1.1.规划审批与管理程序制订午台遗址保护规划,明确午台遗址的保护区划、保护措施和目标,并按程序审批。保护规划编制完成后,应当按照全国

262、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规划编制审批办法第十七条办理报批程序,并由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公布。烟台市人民政府在批准公布保护规划前,应征得山东省文物局同意。午台遗址保护规划的土地性质调整,应纳入烟台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划确定的保护区划、保护措施、环境整治等主要措施应纳入烟台市市城镇体系规划和莱山区总体规划内容,莱山区旧村改造应与本规划衔接,各类相关规划措施应以符合遗址保护要求为前提制定。12.1.2.规划修改调整程序12.1.2.规划修改调整程序本规划是综合性的遗址保护总体规划,其编制与实施是一个补充、完善、修订的动态过程,可根据需要定期修编。午台遗址文物保护管理机构若对午台遗址保护规划进行调整,必须

263、先对保护规划实施情况进行总结,提出调整原因和调整目标,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后,报山东省文物局审查同意。12.1.3.规划执行与监督机构12.1.3.规划执行与监督机构午台遗址保护规划的实施与管理由烟台市人民政府负责,由烟台市文物部门具体实施的保护管理机构,由其专门负责午台遗址的文物保护、管理和展示、旅游服务等各类工作,与相关政府部门协调,促进各类工作包括资金筹措的顺利开展。为确保规划的有效实施,随着午台遗址价值的提升和相关展陈工作的开展,烟台市人民政府应进一步完善午台遗址管理的机构设置与人员编置,加强与政府各有关部门的协调,保障规划实施。午台遗址保护规划的实施,由莱山区文化新闻出版局具体执行,并接

264、受有关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任何单位和个人对不符合保护规划的行政行为,有权向上级文物行政主管部门提出检举。12.2.法规政策12.2.法规政策强调午台遗址保护规划的法律法规性质,对于违反规划进行开发建设的单位和个人提出明确的处罚措施,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检举和制止破坏、损坏文物本体和相关历史环境的行为。遗址管理机构莱山区文化新闻出版局和政府有关部门,应遵循国务院有关法规文件要求,结合地方经济条件,就如何协调遗址保护、新农村建设发展和保障地方群众利益713 个方面的相关经济与管理政策做出专项研究;就用地性质调整、道路调整、厂房搬迁等制定各种专项政策,妥善处理文物保护与经济建设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局部矛盾

265、,为遗址提供合理的、可操作的措施,为实现午台遗址的有效保护提供基本保障。12.3.经济政策和措施12.3.经济政策和措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十条要求,烟台市人民政府应将午台遗址保护事业纳入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所需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加大对午台遗址保护经费的投入管理,包括山东省级文物保护专项资金的分配份额,建议划出一定比例的资金,设立保护专项资金,用以午台遗址的保护和管理。各级财政部门,应不断加大对午台遗址保护管理经费的投入,引导社会资金对文物保护的投入,并出台相关政策,采取措施鼓励个人、企业和社会团体对午台遗址的捐赠和保护。1基础资料汇编基础资料汇编2目录目录第一部分、午台

266、遗址考古勘探报告(2009 年、2016 年、2017 年、2020 年).3第二部分、午台遗址四有档案.50第三部分、午台墓葬照片.58第四部分、相关规划资料.69第五部分、午台遗址历史沿革及文献资料.78第六部分、午台遗址人文环境午台社区(午台村史)历史及其所属地文物分布.803第一部分、午台遗址考古勘探报告(2009 年、2016 年、2017 年、2020 年)烟台市莱山区午台遗址 2009 年考古勘探报告第一部分、午台遗址考古勘探报告(2009 年、2016 年、2017 年、2020 年)烟台市莱山区午台遗址 2009 年考古勘探报告2009 年 11 月为配合烟台市莱山区午台村新

267、农村改造,烟台市博物馆受山东省文物局委托,对午台遗址进行了考古勘探,总计勘探面积 1.3 万余平方米。根据遗址分布情况,对遗址分为九个小区,以 10 米为间距,进行重点钻探,基本摸清该遗址文化层堆积情况,现分区介绍如下:区位于遗址西南角,勘探面积约 600 平方米(图二),地层堆积情况为(图三):第层:耕土层。灰褐色腐土,厚约 0.3 米。包含物为植物根系,含少量陶片。第层:灰土。质地疏松,厚约 0.9 米,含红烧土粒、陶片等。第层:灰淤土。质地致密,厚约 0.6 米,含水锈及少量红烧土颗粒。该层至 1.8 米以下不及底。区位于遗址南部,勘探面积约 1400 平方米(图四),地层堆积情况为(图

268、五):第层:耕土层。灰褐色腐土,厚约 0.3 米。包含物为植物根系,含少量陶片。第层:灰土。质地疏松,厚约 0.5 米,含红烧土粒。第层:灰褐土。质地疏松。厚约 0.4 米,含烧土块、陶片等。第层:深灰土。质地致密,厚约 0.6 米,含烧土粒、水锈等。该层至 1.8 米以下不及底。区位于遗址东南部,勘探面积约 500 平方米(图六),地层堆积情况为(图七):第层:耕土层。灰褐色腐土,厚约 0.2 米。包含物为植物根系,含少量陶片。第层:灰土。质地疏松,厚约 0.6 米,含烧土粒、草木灰等。第层:深灰土。质地致密,厚约 0.8 米,含烧土块、陶片等。第层:黄褐土。质地坚硬致密,土质较纯,为生土层

269、。区位于遗址中部洼地处,勘探面积约 5000 平方米(图八),地层堆积情况为(图九):第层:耕土层。灰褐色腐土,厚约 0.2 米。包含物为植物根系,含少量陶片。第层:灰土。质地疏松,厚约 0.4 米,含烧土粒、蛤皮、陶片等。第层:浅灰土。质地致密,含水锈厚约 0.2 米。第层:黄褐土。质地坚硬致密,土质较纯,为生土层。区位于遗址中部偏东,勘探面积约 2200 平方米(图一),地层堆积情况为(图一一):第层:耕土层。灰褐色腐土,厚约 0.2 米。包含物为植物根系,含少量陶片。第层:灰褐土。质地疏松,厚约 1.3 米,含烧土粒、陶片等。第层:浅灰土,质地坚硬致密,含零星烧土颗粒,该层至 1.8 米

270、以下不及底。区位于遗址西北角,靠近逛荡河,勘探面积约 550 平方米(图一二),地层堆积情况为(图一三):第层:耕土层。灰褐色腐土,厚约 0.2 米。包含物为植物根系,含少量陶片。第层:黄褐沙土。质地硬而干,厚约 0.6 米,无包含物。第层:灰土。质地致密,厚约 0.4 米,含零星烧土颗粒。第层:黄褐沙土。该层至 1.8 米以下不及底。区位于遗址西北部,勘探面积约 600 平方米(图一四),地层堆积情况为(图一五):第层:耕土层。灰褐色腐土,厚约 0.2 米。包含物为植物根系,含少量陶片。第层:灰土。质地较疏松,厚约 0.5 米,含烧土粒、蛤皮、陶片等。第层:黄褐土。质地坚硬致密,无包含物,为

271、生土层。区位于遗址北部,勘探面积约 600 平方米(图一六),地层堆积情况为(图一七):第层:耕土层。灰褐色腐土,厚约 0.2 米。包含物为植物根系,含少量陶片。第层:灰土。质地较疏松,厚约 0.3 米,含烧土颗粒。第层:黄褐土。质地坚硬致密,无包含物,为生土层。区于遗址东北角,临近逛荡河,勘探面积约 2800 平方米(图一八),地层堆积情况为(图一九):第层:耕土层。灰褐色腐土,厚约 0.2 米。包含物为植物根系,含少量陶片。第层:黄灰土。质地坚硬致密,厚约 0.6 米,含水锈。第层:黄褐土。质地坚硬致密,无包含物,为生土层。通过此次勘探,根据遗址地形地貌,并结合地面采集遗物分析,该遗址保存

272、基本完好,文化层堆积较厚,并包含大量遗物,应对其进行全面规划,并加强综合治理。遗址4地处城区,对于城市建设用地应加强监管,并依法报请文物部分审批勘查。烟台市博物馆2017/2/27执笔、绘图:徐明江附图附图5672016 年山东烟台市莱山区午台遗址考古勘探报告2016 年山东烟台市莱山区午台遗址考古勘探报告山东大学文化遗产研究院山东华艺古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二零一六年十月山东大学文化遗产研究院山东华艺古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二零一六年十月82016 年 9 月,为配合制定午台遗址文物保护规划编制工作,山东大学文化遗产研究院委托山东华艺古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组织实施了午台遗址的补充考古勘探工作,负责人为烟台市

273、博物馆闫勇。一、遗址概况一、遗址概况午台遗址位于烟台市莱山区初家街道办事处午台社区东南,是一处较为单纯的新石器时代遗址(图一)。主要文化遗存属于龙山文化时期。1987 年,烟台市人民政府(烟政发198741 号)公布为市级文物保护单位;2006 年,山东省人民政府(鲁政发2006136 号)公布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午台遗址,1982 年文物普查时发现,1987 年被公布为烟台市市级文物保护单位,1996 年 12 月,为了更好的保护该遗址,烟台市博物馆、莱山区宣传部工作人员联合对遗址进行文物补查工作,2006 年公布为山东省省级文物保护单位,2009 年,第三次文物普查时针对遗址的保护状况,受

274、山东省文物局委托,烟台博物馆组织技术人员进行勘探,确定了遗址的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随后,山东大学对其进行系统调查,经过调查与勘探,对遗址的分布范围及堆积情况和文化性质等都有了比较系统的认识。2011-2013年,为了配合轸大路拓宽工程,经国家文物局批准,烟台市博物馆组织工作人员对道路占用的遗址南部部分区域进行了 2 次抢救性考古发掘,发掘面积约 1000 平方米,进一步增强了对该遗址的认识。午台遗址文化堆积较厚,保存基本完好,是烟台市现存保存较好的新石器时代遗址之一。2006 年公布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午台遗址的保护范围:北至逛荡河,东至村东第二道水渠(水渠南端为厂房),南至逛荡河向南 11

275、0 米处,西至村东第二道水渠向西 100米处,南北长 110 米,东西宽 100 米。控制点坐标为:ID,X,Y。1.46179.378,93605.402,2.46166.633,93705.420,3.46061.592,93672.968,4.46073.594,93573.684。建设控制地带:北至保护范围以外 50 米,东至保护范围以外 100 米,南至轸大路,西至村东民房(图二)。二、所在区域地形地貌气候二、所在区域地形地貌气候午台遗址位于东经约 12129,北纬约 3723处。该遗址坐落在丘陵边缘,一块三角形小平原的顶端。凤凰山、马山、郭顶、金斗山等低山丘陵分别位于遗址的北、西、

276、南三面约 2-3 公里处。遗址东北公里处为黄海海岸,逛荡河由遗址的北边自西向东流过。遗址南侧公路以南约 100 米左右有注入逛荡河的小河沟一条。根据 1982 年、1996 年文物普查的结果,遗址分布范围南至轸大路,西至午台村中南北公路,北至逛荡河,东至村东第二道水渠(第二道水渠南端现建有厂房),面积约 9万平方米。现在村东第一道水渠以西已盖上民房,在遗址范围内,现在大部分种植樱桃、杏子和桃子等水果类的果园,少部分仍为农田。遗址所处的莱山区位于山东半岛东部、黄海之滨,北纬 37183732,东经 1212012134。境域南北最大跨度 25.50 公里,东西最大跨度 20.50 公里,成不规则

277、菱形状。西北临芝罘区,西与福山区接壤,东、南与牟平区毗邻。9莱山区南部多山地、丘陵,北部多平原、海滩。境域地势东南高,北部低。地貌分为丘陵区和平原区。丘陵面积占土地总面积的 53.1%,平原面积占 46.9%。海岸线长 21.50公里,属港湾海岸。该区域属温带东亚季风型大陆性气候。年均温度 12.2 摄氏度、无霜期 198 天。年均降水量 583 毫米。年均日照时数 2602.2 小时。三、午台遗址属地莱山区及周边文物分布三、午台遗址属地莱山区及周边文物分布午台遗址所在的胶东半岛北部沿海区域分布有众多新石器时期遗址,据不完全统计,仅烟台市芝罘、福山、莱山、牟平四区即有 30 处。这些遗址的时代

278、类型横跨大汶口、龙山、岳石文化(夏商)三个时期约 2000 余年,与午台遗址共同勾画而成了胶东半岛地区史前时期的人类活动长卷。莱山区 8 处:午台遗址(大汶口、龙山,省级文物保护单位)、老茔顶遗址(龙山、岳石、周、汉,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庙后遗址(龙山、岳石,市级文物保护单位)、陈家北遗址(龙山、岳石,不可移动文物)、沟北村遗址(龙山,不可移动文物)、东泊子村后遗址(大汶口,县级文物保护单位)、东泊子村前遗址(岳石,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大郝家遗址(岳石、汉,不可移动文物)芝罘区 2 处:白石村遗址(新石器时代,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芝水遗址(夏至周,市级文物保护单位)福山区 5 处:邱家庄遗

279、址(新石器,省级文物保护单位)、臧家村遗址(新石器,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回里旺远柳村遗址(大汶口-龙山,不可移动文物)、南台村遗址(夏商,不可移动文物)、紫埠村遗址(大汶口,不可移动文物)牟平区 15 处1:照格庄遗址(岳石、周,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蛤堆顶遗址(大汶口,省级文物保护单位)、蛎碴塂遗址(大汶口,省级文物保护单位)、西念村麻子地遗址(龙山-岳石、周,市级文物保护单位)、艳阳塂遗址(大汶口文化邱家庄一期贝丘,省级文物保护单位)、许家疃遗址(大汶口、市级文物保护单位)、西系山遗址(岳石、市级文物保护单位)、上庄村西台遗址(岳石,市级文物保护单位)、西念家村村南遗址(岳石、周,市级文

280、物保护单位)、林北村渠崖遗址(岳石,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王家疃遗址(夏,省级文物保护单位)、金山寨城址(大汶口紫荆山一期、周、明,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店村遗址(夏、东周,市级文物保护单位)、河里曲村七垧地遗址(岳石、不可移动文物)、石头河村遗址(夏,不可移动文物)。四、工作方针、原则、方法和工作目的(一)工作方针与原则四、工作方针、原则、方法和工作目的(一)工作方针与原则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坚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文物工作方针。既要根据遗址规划的需要,又要突出强化课题意识,强调课题研究的重要性,有目的有计划地开展考古勘探工作的原则。(二)法律法规依据和规范性文

281、件(二)法律法规依据和规范性文件1、国家法律、法规1牟平区大窑、姜格庄两镇新石器时代古遗址众多,约有近 30 处,文中仅列举部分。10(1)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3)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善文物工作的通知,国发13 号。(4)关于加强基本建设工程中考古工作的意见(国家文物局,2007 年 1 月)(5)田野考古调查、勘探、发掘经费预算定额管理办法(国家文物局、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财政部,1990 年 4 月)2、地方法规山东省文物保护条例(2010 年 12 月)3、行业技术标准(1)田野考古工作规程(国家文物局,2009 年)(2)山东省考古工作管理办法

282、(试行)(三)考古勘探工作方案(三)考古勘探工作方案根据法律法规依据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本次考古勘探的工作方针、工作原则等,制定了详实的午台遗址考古勘探工作方案。根据方案要求,组织考古勘探队,配备工作车一辆,同时,配有全站仪、照相机、手持 GPS、罗盘、探铲、手铲等设备和工具。(四)考古勘探主要目的:(四)考古勘探主要目的:考古勘探是为了了解地下古代文化遗存(古遗址、古墓葬等遗迹)的分布和保存情况而进行的勘探工作,依据文物法的要求,在建设工程之前进行,目的是通过对地下可能存在的古遗址、古墓葬的范围大小、形制结构以及时代性质等进行详尽勘查,为文物保护和工程建设提供详实可靠的勘探资料。通过考古勘探

283、,了解、探明遗址的实际分布范围,并对遗址的文化层堆积、存在的遗迹等基本信息进一步了解,为下一步制定遗址的“保护、利用规划”,提供科学的考古资料依据。(五)工作概况(五)工作概况1、工作方法。勘探工程按照田野考古工作规程(文化部颁布)和Q/XJ10464 建筑场地墓坑探查与处理暂行规程的规定进行,使用特制铁铲(俗称洛阳铲)垂直向下打洞提取土壤,并结合遗址的地形地貌.,通过观察土质鉴别有无古遗址、古墓葬等文化现象。本次勘探采用文物调查、考古普探和重点勘探相结合的方法,对遗址区域进行全面的调查与勘探。2、工作经过。(1)根据遗址的分布情况,采取分区进行勘探工作。主要采取普探的方法,按自然方向布孔,采

284、用一字式排孔方式进行,从总体上把握该区域内的地层堆积情况;普探11以 1010 米等距排孔普探,遇有土层较厚区域,再加大钻探密度,则以 55 或 22 米等距排孔进行重点勘探,根据土质、土色、包含物的变化,了解遗址文化层分布的情况;同时做好文字、绘图等勘探记录,尽力做好能够探查文化层堆积、地下文物埋藏情况。(2)利用遗址范围内暴露的断崖剖面,进行了刮面清理,结合勘探结果,系统全面地了解和分析整个遗址的文化层堆积情况,尽可能客观、全面地掌握该遗址的地层堆积等相关信息。五、以往文物调查、考古勘探和发掘情况介绍(一)文物调查五、以往文物调查、考古勘探和发掘情况介绍(一)文物调查午台遗址于一九八二年文

285、物普查时发现,根据遗址地面调查,遗址文化堆积可分为三层。第一层为耕土层,厚 40-50 厘米。第二层为龙山文化层,厚 25-50 厘米,灰褐土,质较疏松,内含龙山文化的黑、灰、红色陶片,以及烧土、蛤皮等。第三层,亦为龙山文化层,深褐色土,质亦较疏松,包含物与第二层相同,厚约 50 厘米。采集陶器以黑陶为主,还有少量灰陶、红陶,器底多平底,口沿多折沿、方唇。可辨器类有鼎、鬶、罐等(图三),制法多采用轮制,还发现石器等遗物,时代属龙山文化时期。(二)考古勘探(二)考古勘探2009 年 11 月,为配合午台新农村改造,受山东省文物局的委托,烟台市博物馆组成考古勘探队,对午台遗址进行了考古勘探(图四)

286、,勘探面积约 13000 平方米,分为九个勘探区域,详细见 2009 年烟台市莱山区午台遗址考古勘探报告。通过勘探,对午台遗址的地层堆积情况有了大致的了解,地层堆积自上而下大致可分为耕土层、黄褐层、灰褐层、黄灰层、灰土层、深灰层,黄土层、黑土层,其堆积情况如下:第 1 层为耕土层。黄褐色,场地普遍分布,厚 1530 厘米,主要由粘性土、砂颗粒等组成,含植物根系,松散,稍湿。第 2 层为黄褐层。场地大面积分布,厚 1030 厘米,含黄土块、石英及零星烧土粒等组成。坚硬,致密,干燥,成粉状。第 3 层为灰褐层。场地普遍分布,厚 2080 厘米,含烧土粒、草木灰、蛤皮、陶片等。土质疏松,稍湿。第 4

287、 层为黄灰层。场地少量分布,厚 2040 厘米,含黄土块、黑土块、陶片等。土质致密,干燥,坚硬。第 5 层为深灰层。场地普遍分布,厚 2030 厘米,含烧土粒、陶片等。土质疏松,较纯,粉砂土,稍湿。第 6 层为黄土层,场地大面积分布,厚 1530 厘米,含水锈。土质致密,坚硬。第 7 层为黑土层,俗称“黑胶泥”。场地普遍分布,厚度待查。土质致密坚硬,稍湿。应为生土层。此次勘探,了解了遗址的分布范围及地层堆积情况,确定了午台遗址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同时根据遗址的现状,建议对其进行全面规划,进行综合治理,加以保护。根据烟台市文物局转发的鲁文物2010179 号关于午台遗址建设控制地带西、南部工

288、程建设的意见要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山东文物保护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建议如下:121.午台遗址建设控制地带内此次旧村改造计划占地部分,经过考古勘探后认为,为了更好确保的文物安全,需要进行考古发掘。2.根据考古勘探情况,对午台遗址的保护范围及控制地带进行了确认,责成工程方,保护范围内不得随意进行工程建设,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山东文物保护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经过上报审批后,可以规划为遗址公园或者地面可以填土,进行绿化等。(三)考古发掘(三)考古发掘2011-2013 年,为了配合轸大路拓宽工程,烟台市博物馆组织考古工作人员成立考古队,对工程占用的遗址南部部分区域,进行了 2

289、次抢救性发掘,发掘面积约 1000 平方米,取得了丰富的成果(图五),进一步增强了对该遗址的认识。1.地层堆积发掘得知这个区域的地层堆积厚 120 厘米左右,可分 6 层(图六):第层:厚 10-30 厘米,为耕土层和现代扰乱层,浅黄褐色,土质较松。主要包含物为植物根系等。第层:厚 20-25 厘米,灰褐色土,土质较硬。包含红烧土块、黄土块等,出土较多龙山文化时期的陶片,该层下有灰坑和柱洞等遗迹。第层:厚 20-25 厘米,浅灰色土,土质稍软,包含红烧土块、草木灰等。出土较多龙山文化时期的陶片,该层下有灰坑、房址和柱洞等遗迹。第层:厚 20-30 厘米,黄褐色土,土质紧密,稍硬。包含有黄土块,

290、红烧土较少。出土较多龙山文化时期陶片,该层下有灰坑、柱洞和墓葬等遗迹。第层:厚 15-30 厘米,深灰色土,土质较硬。包含烧土颗粒、草木灰、蛎子皮等。出土龙山文化时期的陶片,该层下有灰坑、柱洞和墓葬等遗迹。第层:厚 5-15 厘米,青灰色土,土质较硬。包含蛎子皮、草木灰、陶片及少量烧土颗粒等。该层下有灰坑等遗迹。2.遗迹(1)建筑遗迹建筑遗迹十分丰富,发现了许多各种形制的柱洞,可分为柱坑式和基坑式。柱洞的构建也是多样的,有的内以红烧土、其外以黄土和灰土夯筑,有的内以碎陶片、外以黄土和灰土夯筑,许多柱洞较深,有的深达 1 米左右,有的也十分粗大。这些柱洞由于受晚期堆积扰乱的比较严重,目前只能以柱

291、洞分布的密度分为 78 个组群,其中 F1 能看出活动面,相对比较完整,面积约 16 平方米,有厚 10 厘米左右的灰土面。F4 面积仅有 4 平方米左右(图七),半地穴房址,可能是类似干栏式的窝棚类建筑。(2)墓葬共清理 45 座,均为土坑竖穴墓,多为单人葬,少数为合葬墓,长 200 厘米左右、宽 4080 厘米、深 3060 厘米,有熟土二层台(图八),单棺,头向为东南向,多为仰身屈肢葬,个别为直肢葬,人骨多保存较好,多有随葬品(图九),主要是明器,以罐、壶和杯为基本组合,个别墓随葬品达九件之多,随葬品多放置于墓室二层台或墓主人腰部、脚部等处。另有 3 座灰坑葬。(3)灰坑本次发掘清理最多

292、的遗迹,共 136 个,形状多为圆形和椭圆形,也有少量长方形和不规则形,多为弧壁,圜底或平底。坑内填土多含红烧土块和草木灰(图十),出土有陶片、石器、骨器、木炭及动物骨骼等,早期坑还堆有大量海贝及鱼骨等。13根据灰坑形状,有些灰坑底部带有柱洞,应是半地穴式房屋废弃后被作为灰坑重新使用;有些灰坑深度超过 2 米,且包含物较单一,只在 30 厘米厚的上层堆积包含有陶片及红烧土,厚约 2 米的下层堆积均为贝壳,应为窖藏废弃后被作为灰坑重新使用。3、遗物该遗址遗物丰富,主要包括陶器、石器和骨器。陶器时代包括大汶口文化和龙山文化两个时期。大汶口文化陶器器形主要为陶鼎和陶罐等,数量较少,以夹砂红褐陶为主,

293、均为素面。龙山文化的陶器较多,多为黑陶,有一部分灰陶、红陶、白陶等,可辨器形主要有鼎、罐、鬹、盘、盆、杯、壶、豆、器盖(图十一十三)等,其中出土了 2件蛋壳陶,一件为高柄杯,一件为小罐,出土陶器以素面为主,部分磨光;石器主要有石斧、石铲、石锛、石刀、石镞等,加工精细,尤以各式石镞最为精致;骨器有骨锥、骨针、骨镞和骨环等,其中骨锥大部分利用动物尺骨磨制而成,其他骨器均为骨管加工而成。另外还出土了猪骨、牛骨、马骨、鹿骨、鱼骨以及各种海贝残骸。午台遗址的考古发掘,为胶东地区史前文化研究及聚落考古提供了新的实物资料。对人骨及动植物标本的检测将最大限度地复原当时人的体质特征与自然环境,有助于进一步探讨胶

294、东史前人地关系及生业模式。六、勘探成果六、勘探成果为配合制定午台遗址文物保护规划,在 2009 年午台遗址考古勘探的基础上,为确保午台遗址保护规划的可行性,加强遗址的进一步的保护,2016 年 9 月,再次对遗址公布为省保单位时确定的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部分区域进行了普查性勘探(图十四十五),重点是 2009 年未勘探的遗址中部断崖以北的区域(图二十五),以求进一步了解午台遗址的文化层分布范围(图十六十七)及其文化内涵(图二十二十三)。经过勘探,总体的地层堆积(图二十四)情况如下:第 1 层:耕土层,浅灰色,土质疏松,包含物植物根系,陶片,碎石等,厚约 30 厘米。第 2 层:扰土层,灰褐土

295、夹杂黄褐色土块,厚 0-50 厘米,小面积分布。第 3 层:灰褐土较致密,包含烧土块及颗粒,草木灰、陶片,厚 30-50 厘米。第 4 层:灰土层,较疏松,含烧土颗粒,草木灰,陶片,零星蚌壳等,厚 30-100 厘米。第 5 层:深灰土层,土质疏松,含烧土颗粒,草木灰,陶片,零星动物碎骨等,厚 0-90 厘米;不均匀分布。第 6 层:黄灰土层,较致密,无包含物,厚 0-30 厘米,分布范围较小。6 层以下,为生土,灰褐粘土,土质纯净无包含物。总体来看,各文化层并不连续,区域性差异较为明显。结合以往的勘探及发掘工作,此次的勘探区域主要处于遗址的中北部,各区域的堆积情况如下:北部应为河流泛滥区,探

296、孔中普遍存在淤积状黑土堆积,可知该区受北部的逛荡河影响较大,可能长期受河流泛滥或河道持续摆动的影响,不适宜人类居住或古文化堆积已被河道冲刷破坏,荡然无存;中部偏东区域为文化堆积密集区,此区地形为一微隆起的高台地,文化堆积最厚,陶片、兽骨等文化遗物较为常见,部分区域还可见保存较好的贝丘堆积,可推定此区为遗址文化堆积的密集分布区;中部偏西区域堆积厚度较东部变薄,部分区域可见密集的红烧土分布区,推测该区可能为一集中的居住小区;中部偏南(遗址内东西向断崖以南)区域为一洼地,地势陡然下降,文化层堆积更为稀薄,基本不见文化遗物,此区受取土和农耕等人类活动的影响较大,文化层堆积遭受了很大程度的破坏。14七、

297、主要认识七、主要认识根据历次调查和考古发掘所得的遗物可知,午台遗址时代属于新石器时期,自大汶口文化延续到龙山文化,主要文化堆积以龙山文化时期为主。遗址面积现存约 5 万平方米,文化堆积自上而下大致存在耕土层、扰土层、灰褐层、灰土层、深灰土层、黄灰土层等 6 层,一些地层的分布不甚连续,性质不一的文化层的出现或消失反映了地下文化堆积的变化。遗址中部断崖已暴露的文化堆积厚达 1 米多,包含陶片、红烧土堆积等(图十八、十九)。断崖以北约 80 米的范围内,即台地上,地层堆积深厚,自东向西逐步变薄,有贝丘堆积层,应是主要的文化堆积分布区域;断崖以南约 30-50 米,因后期人为挖土,形成洼地,文化层非

298、常薄,有些区域几无文化层堆积。遗址临近轸大路的南半部分,结合 2009 年的勘探结果以及 2011-2013 年在此区南部区域的发掘结果,该区文化层堆积较厚,其南部的发掘情况显示分布有非常密集的房址、灰坑和墓葬等遗迹,据此可推断该区域也是遗址主要的文化堆积分布区域。在对遗址的勘探及地面调查工作中,采集的陶片以夹砂黑陶为主,其次为泥制黑陶,夹砂红陶。器形有鼎、鬶、罐、豆等龙山文化时期典型遗物,石器可见石斧、石铲、石凿等,此外在勘探及部分暴露的自然剖面的地层堆积中,包含有烧土、草木灰以及蛤皮等文化遗物。总之,根据文物调查、考古勘探及考古发掘工作,遗址的总体情况如下:遗址北部、逛荡河南岸约 70 米

299、左右的范围内,地层堆积多为淤泥堆积,推测应与逛荡河河道的变迁有关;再向南至遗址中部的洼地北侧断崖,该区域内地层堆积深厚,且存在贝丘堆积层,另有部分区域存在范围较广的红烧土堆积层,虽整体上缺乏连续性,但应为该遗址主要的文化堆积分布区域;遗址南部,现轸大路北,考古发掘发现墓葬、房址和灰坑等遗迹,该区域应为该聚落集中的居住区,居住区废弃后曾作为墓葬区延续使用,也应为遗址主要的文化堆积分布区域。其它区域,考古勘探未见房址、墓葬等遗迹。八、存在问题八、存在问题本次考古勘探由于受时间和其他方面条件的局限,工作过程中存在不少问题,在学术研究方面,也提出了许多新的问题和挑战。1.由于遗址区域内现广泛种植樱桃、

300、桃子等果木,分布密集;同时,果园多归属于不同的家庭所有,协调方面存在主客观层面的多重障碍,给钻探工作带来了不少的困难,有些区域无法钻探。村内的文化堆积分布情况,由于道路庭院大多已硬化,未能进行钻探,只能留待拆迁建设工作开始时,进行补充调查。2.遗址北部靠近逛荡河的位置,路面硬化,但根据 2006 年的勘探,该区域发现淤土范围较大,很可能是与逛荡河河水泛滥有关。3.本次的勘探工作主要目的是为了解午台遗址的分布范围及地层堆积情况,但遗址的不同区域的文化层具体分布情况,如墓葬区、聚居区、作坊区等不同属性的遗址功能区的具体分布位置及范围尚需通过详细勘探和考古试掘方能确定。这对于制定保护规划而言,特别是

301、对于展示规划的布局和设计有所缺陷。根据发掘情况分析,遗迹主要分布在现轸大路北侧,其它区域的在本次勘探中未发现明显的遗迹现象,这有赖于今后的系统勘探和考古发掘工作。九、保护建议九、保护建议1.此次勘探虽然严格按照田野考古操作规程工作,但限于勘探工作的局限性,有关遗址的细节问题目前仍未得到有效解决,这需要相关田野发掘工作介入,通过揭露局部重点位置,可以有效的解决疑问。152.遗址保护形势较为严峻,由于午台社区的旧村改造及村民在遗址范围内违章建筑不断增多,遗址遭到不断蚕食,除此以外经年累月的农业生产活动对现存的遗址的破坏堪忧。建议有关文保专家,规划合理的保护方案,最大限度的减少对遗址的破坏3.做好大

302、遗址保护宣传工作,树立文物保护意识,通过宣传让周围村民自觉保护身边的文物古迹,从根本上杜绝破坏行为。十、附件一烟台市莱山区政府关于午台遗址保护批文十、附件一烟台市莱山区政府关于午台遗址保护批文初家街道办事处,区直有关部门,驻区有关单位:为切实加强午台遗址的保护工作,保障文物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以及省政府关于公布第三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名单的通知(鲁政发2006136号)、省文物局关于午台遗址保护工作的意见(鲁文物2009189 号)的要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充分认识午台遗址保护工作的重大意义午台遗址于 1982 年文物普查时发现,1987 年被公布为烟台市市级文物保护单位,

303、2006 年又被省政府公布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该遗址属于新石器时代遗址,文化堆积较厚,具有较高的价值。保护好、管理好午台遗址,对于提升我区文物保护水平,发挥自身文物优势,展示历史文化内涵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各级各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保护工作,加大力度,强化措施,切实保护好午台遗址。二、进一步明确遗址保护范围由于上世纪居民不断在遗址保护范围内修建住宅等原因,遗址部分遭到破坏,经省文物局和市文物局批准,已重新划定了保护范围:北到逛荡河,自逛荡河向南 110米,东到午台村东第二道水渠(水渠南端为厂房),自水渠向西 100 米。建设控制地带为:东至保护范围向外 100 米,西至午台村东民房,北至保护范围

304、向外 50 米,南至轸大路。三、强化保护措施,确保文物安全鉴于午台遗址保护范围和现状,文物部门要依法制定科学合理的保护规划,加强对遗址的保护。对重新划定的遗址,要尽快成立保护组织,建立保护档案,确立明确的保护标志和四至界桩,完善文物“四有”工作,进行永久性重点保护;对于遭到破坏的部分,要抓紧制定抢救性挖掘方案并报上级文物主管部门批准,尽快进行抢救性考古发掘,确保地下文物安全。四、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保护责任午台遗址保护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为加强领导,区政府成立以分管区长为组长的午台遗址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文化新闻出版局。各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主动协作,形成工作合力。文物主管部门负责组织

305、开展午台遗址文物保护工作的日常事务。公安、文物管理部门负责加强对午台遗址的巡查,确保文物保护与抢救性发掘工作顺利进行,做到万无一失。住建、规划、电业、初家街道等相关单位在城市排水、建筑设计施工等方面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为午台遗址的保护提供必要条件和保障。其他相关部门也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做好职责范围内的工作。16附件二国家文物局关于山东烟台午台遗址考古发掘项目的批复附件二国家文物局关于山东烟台午台遗址考古发掘项目的批复(文物保函20111569 号)山东省文物局:你局关于抢救性考古发掘午台遗址的请示(鲁文物2011101 号)收悉。经研究,我局批

306、复如下:一、同意烟台市博物馆在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午台遗址建设控制地带轸大路改扩建工程建设区域内进行考古发掘。请你局加强管理,确保工作质量和工地安全,遇有重要发现,应及时向我局报告。二、待考古工作结束后,请你局根据考古发掘结果和午台遗址保护管理要求,依法确定保护措施,并对轸大路改扩建工程的设计方案进行审核。国家文物局二一一年七月十五日十一、图十一、图图一 午台遗址位置示意图图二 午台遗址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17图三午台遗址器物图18图四午台遗址 2009 年考古勘探图图六地层堆积图七F1图五 午台遗址考古发掘全景图19图八M10图九墓葬随葬品图十 H48图十一 高柄杯图十二陶鬶图十三陶杯20图十

307、四考古勘探工作照图十五观察记录图十六遗址南边界(自西向东)图十七遗址内部21图十八台地断崖红烧土堆积图十九台地断崖地层内陶片图二十探孔内地层土样图二十一探孔内地层土样22图二十二采集石器及陶片图二十三采集陶片23图二十四地层剖面图图二十五考古勘探区域图24烟台市莱山区午台遗址 2017 年考古勘探报告烟台市莱山区午台遗址 2017 年考古勘探报告2017 年 12 月,为配合午台遗址文物保护规划的编制工作,明确遗址的准确范围及遗址南侧大体边界,山东大学文化遗产研究院、烟台市博物馆受山东省文物局委托,对午台遗址进行了补充勘探工作,总计勘探面积 9460 平方米。根据既定的勘探范围及区域内遗址的保

308、存现状,将勘探区域分为了 5 个小区,原则上以 5 米间距一字排开,个别区域视实际情况拉大间距或加密进行重点钻探。第 1-4区位于遗址南部轸大路南侧的绿化带内;第 5 区位于遗址西南部、午台村南轸大路北侧的绿化带内(图一)。各分区总体情况介绍如下:图一 午台遗址 2017 年勘探区分布图图二 第 1 区探孔堆积情况示意图第 1 区,位于轸大路南侧绿化带内,平面形状近长方形,勘探面积约 4700 平方米。区域内地下状况较为复杂,一方面根据绿化带内的标识,地下分布有通信、污水等管道,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勘探布孔;一方面由于紧靠公路,建筑垃圾、碎石块、砖块等广布整个勘探区域,导致部分探孔无法探及至底(图

309、二)。根据部分可持续下探的探孔内的堆积(如 K10),该区域内的地层堆积情况大致如下(图四):第层,表土层。夹粗砂红褐土,厚约 0.3 米。土质疏松,但包含物较为杂乱,较难打穿。包含有粗砂、碎石块、植物根系、塑料袋等现代生活垃圾等。此层应为道路施工或绿化带建设形成的现代扰土层。25第层,扰土层。夹粗砂灰褐土,略发红,厚约 0.7 米。土质较为疏松,但砖块、碎石块及石块粉末众多,仍包含有较多的现代垃圾。推测此层仍为公路建设而形成的扰土层。第层,垫土层。夹粗砂深灰褐色土,厚约 0.8 米。土质疏松,砖块、石块等较上层减少,零星可见。此层层理结构较为明显,但仍可见食品包装袋等现代垃圾。推测此层可能为

310、公路建设破坏原始地层后垫压而成。第层,次生土层。夹细砂深黄褐土,厚约 0.2 米。土质较致密,土层较硬。此层土较为纯净,零星可见少量炭屑。推测此层为次生土层。第层,生土层。浅黄褐色砂质黏土,2 米以下不及底。土质较为致密,土内较为纯净,含沙量明显减少,未见明显的包含物。推测此层为生土层。第 2 区,位于轸大路南侧绿化带内,处于第 1 区与第 3 区之间。本区平面形状近正方形,勘探面积约 1290 平方米。本区紧邻第 1 区,地面情况与其大致无异。除少部分探孔能够下探至 2 米不及底外,多数探孔因上层碎石、砖块阻隔,无法顺利下探。观察本区西北部若干可以下探的探孔堆积(如 K15),与第 1 区的

311、堆积情况基本一致,在此不做赘述(图三、图四)。图三 第 2 区探孔堆积情况示意图图四 第 1、2 区探孔布设分布图第 3 区,位于轸大路南侧绿化带内,处于第 2 区与第 4 区之间。本区平面形状为长方形,勘探面积约 1980 平方米。本区偏东部区域上层扰土较厚,堆积情况与前两区一致,较难下探,西北部区域扰土层变薄,堆积情况较为清晰明朗(图五)。总结西北端几个典型探孔的堆积状况(K13、K14 等),大致如下(图六):26第层,表土层。红褐色粗砂土,厚约 0.3 米。土质疏松,但包含物较为杂乱,较难打穿。包含有粗砂、碎石块等现代生活垃圾等。此层应为道路施工形成的现代扰土层。第层,扰土层。灰褐色粗

312、砂土,略发红,厚约 0.7 米。土质疏松,但砖块、碎石块及石块粉末众多,可见现代垃圾。推测此层仍为公路建设而形成的扰土层。第层,次生土层。黄褐色粉砂土,厚约 1.0 米。土质较为致密纯净,零星可见少量炭屑,未见陶片等文化层堆积。推测可能为次生土层。第层,生土层。浅黄褐色砂质黏土,2 米以下不及底。土质较为致密,土内较为纯净,含沙量明显减少,未见明显的包含物。推测此层为生土层。第 4 区,位于轸大路南侧绿化带内,东侧紧邻第 3 区。本区南北向较长,平面形状为长方形,勘探面积约 820 平方米。本区上部的建筑垃圾堆土较前 3 区深厚,部分区域地表隆起似一小土丘,地表砖块、石块众多。经全区域试探,大

313、部分探孔无法顺利下探,仅东北角一探孔可顺利打穿扰土层(K1),观察其堆积情况,与第 3 区大致相同,故在此不再做详细叙述(图六)。图五 第 3 区探孔堆积情况示意图图六 第 3、4 区探孔布设分布图第 5 区,位于午台村庄南端、轸大路北侧绿化带内。本区平面形状呈东西向长条形,勘探面积约 670 平方米(图九)。本区地表虽未被建筑占压,也无密集林木,但此区正中布设一东西向的污水管道(地面仍有明显下陷)。据村民介绍,布设管道时,此区域已下挖 3-4 米,而前期考古勘探工作所探明的遗址文化层堆积最深约 1.8-2.0 米,故可推断如此区域存在文化堆积,应已被管道施工活动破坏殆尽。本区所布多数探孔均因

314、上部的建筑垃圾、大石块等阻隔无法下探,少数可探探孔在上层扰土后,为深灰褐色腐土,可见植物根系、现代垃圾、石块、砖块等,探至 2.0 米土层未见明显变化,推测仍未道路及管道建设形成的扰土层。27本次勘探工作主要对遗址南侧疑似遗址边界的区域进行了补充勘探及确认。结合本次勘探及往期工作的整体情况分析,该遗址在轸大路以南保存较差,文化层堆积或因道路管道施工遭到了较大破坏。根据早年的发掘区位置(紧邻轸大路北侧)推断,遗址的原始文化层堆积似可扩展到轸大路以南的绿化带区域内。总的来说,由于建筑施工、村庄建设等生活生产活动,午台遗址的南方向遭受的破坏较为严重,遗址边界问题由于条件限制无法进行清晰判定,但可根据

315、勘探提供的线索推断遗址向向南的范围可延伸至轸大路南侧的绿化带周边。执笔:武昊图七 现场勘探工作场景照图八 探孔内土样照28烟台市莱山区午台遗址 2020 年考古勘探报告烟台市莱山区午台遗址 2020 年考古勘探报告山东烟台市莱山区午台遗址考古勘探报告山东烟台市莱山区午台遗址考古勘探报告山东大学文化遗产研究院山东华艺古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二零二零年一月山东大学文化遗产研究院山东华艺古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二零二零年一月292020 年 1 月,为配合制定午台遗址文物保护规划编制工作,山东大学文化遗产研究院委托山东华艺古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组织实施了午台遗址的补充考古勘探工作,负责人为烟台市博物馆闫勇。一、遗址

316、概况一、遗址概况午台遗址位于烟台市莱山区初家街道办事处午台社区东南,是一处较为单纯的新石器时代遗址(图一)。主要文化遗存属于龙山文化时期。1987 年,烟台市人民政府(烟政发198741 号)公布为市级文物保护单位;2006 年,山东省人民政府(鲁政发2006136 号)公布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午台遗址,1982 年文物普查时发现,1987 年被公布为烟台市市级文物保护单位,1996 年 12 月,为了更好的保护该遗址,烟台市博物馆、莱山区宣传部工作人员联合对遗址进行文物补查工作,2006 年公布为山东省省级文物保护单位,2009 年,第三次文物普查时针对遗址的保护状况,受山东省文物局委托,烟

317、台博物馆组织技术人员进行勘探,确定了遗址的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随后,山东大学对其进行系统调查,经过调查与勘探,对遗址的分布范围及堆积情况和文化性质等都有了比较系统的认识。2011-2013年,为了配合轸大路北向拓宽工程,经国家文物局批准,烟台市博物馆组织工作人员对道路占用的遗址南部部分区域进行了 2 次抢救性考古发掘,发掘面积约 1000 平方米,进一步增强了对该遗址的认识。2006 年公布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午台遗址的保护范围:北至逛荡河,东至村东第二道水渠(水渠南端为厂房),南至逛荡河向南 110 米处,西至村东第二道水渠向西 100米处,南北长 110 米,东西宽 100 米。控制点坐

318、标为:ID,X,Y。1.46179.378,93605.402,2.46166.633,93705.420,3.46061.592,93672.968,4.46073.594,93573.684。建设控制地带:北至保护范围以外 50 米,东至保护范围以外 100 米,南至轸大路,西至村东民房(图二)。二、所在区域地形地貌气候二、所在区域地形地貌气候午台遗址位于东经约 12129,北纬约 3723处。该遗址坐落在丘陵边缘,一块三角形小平原的顶端。凤凰山、马山、郭顶、金斗山等低山丘陵分别位于遗址的北、西、南三面约 2-3 公里处。遗址东北公里处为黄海海岸,逛荡河由遗址的北边自西向东流过。遗址南侧公

319、路以南约 100 米左右有注入逛荡河的小河沟一条。根据 1982 年、1996 年文物普查的结果,遗址分布范围南至轸大路,西至午台村中南北公路,北至逛荡河,东至村东第二道水渠(第二道水渠南端现建有厂房),面积约 9万平方米。现在村东第一道水渠以西已盖上民房,在遗址范围内,现在大部分种植樱桃、杏子和桃子等水果类的果园及菜园,极少部分仍为农田。遗址所处的莱山区位于山东半岛东部、黄海之滨,北纬 37183732,东经 1212012134。境域南北最大跨度 25.50 公里,东西最大跨度 20.50 公里,成不规则菱形状。西北临芝罘区,西与福山区接壤,东、南与牟平区毗邻。30莱山区南部多山地、丘陵,

320、北部多平原、海滩。境域地势东南高,北部低。地貌分为丘陵区和平原区。丘陵面积占土地总面积的 53.1%,平原面积占 46.9%。海岸线长 21.50公里,属港湾海岸。该区域属温带东亚季风型大陆性气候。年均温度 12.2 摄氏度、无霜期 198 天。年均降水量 583 毫米。年均日照时数 2602.2 小时。三、午台社区(午台村)历史沿革及周边文物分布三、午台社区(午台村)历史沿革及周边文物分布午台社区,原午台村,位于山东省烟台市莱山区初家街道驻地南 2.5 公里处。北邻绿色家园,南邻轸大路,东邻宋家庄村,西至午台山。午台,始建于宋代。据宋史载:宋代曾在全国各地置“务”,为税收或专卖机关。如“市易

321、务”(交易管理)、“榷货务”(专卖管理)等。该村此时也设“务”。又因村址建在山麓台地上,故得名“务台”。金大定年间,荆岩寺(位于今莱山镇安吉村)碑文中已载有该村,但写作“仵台”。含义无据可查。清同治宁海州志所载与今名相同。午台集,原为胶东地区最古老的集市。南塂村明代崇祯杨氏家谱载有“午台集小店一处”语;清牟平县志卷十载有“文登徐士林,少时家贫,赴登州应试,至午台集,宿于旅店”等语。文登徐士林为清雍正、乾隆年间人。由此可知,明末清初午台已是开有商店、旅舍、饭馆的重要集镇了。同治宁海州志仍载有“午台集”之名。1932年,午台村改划为午台镇。民国牟平县志又载:午台集市面较莱山为小,地滨海岸,海鲜随时

322、上市,果品尤为出口大宗。该志市集表并注明午台集期是农历“四、九日”。“七七”事变后,日军占领烟台,轰炸莱山,午台集被迫迁至午台、宋家庄之间的河套中。1938 年 7 月 1 日,敌机趁集期人多之际,来此投掷炸弹,炸死炸伤 30 余人。市集又被迫东迁至午台河与浪荡河汇合处。1939 年 1 月,日军在孙家滩设立据点,伪牟平县长周东华将市集迁至其处。1945 年春,据点被拔掉,市集又迁回午台。1952 年,集市又迁至初家。至此,午台大集结束数百年辉煌历史。午台铺,古代送信的驿夫沿路停留换马之处称为驿亭或驿堡(或“铺”,音意同)。明洪武初年,宁海州同知赵天秩在州治(今牟平城)设急递总铺,并设辛安、望

323、杆、芜蒌、午台四个分铺,向西达至福山城,有官道直达。清同治二年(1863 年)在午台设民信局,光绪三十三年(1907 年)改设邮政,1952 年此处还设有邮电代办所,后迁至初家。午台官道,时午台集“务”、“铺”地位于一体,官道穿街而过,既是店铺林立的商贸集散之地,也是一个东来西往、赴京赶考的必经之路。今午台村东、滨海中学门东百米处,仍存留一段原古老的官道。午台遗址所在的胶东半岛北部沿海区域分布有众多新石器时期遗址,据不完全统计,仅烟台市芝罘、福山、莱山、牟平四区即有 30 处。这些遗址的时代类型横跨大汶口、龙山、岳石文化(夏商)三个时期约 2000 余年,与午台遗址共同勾画而成了胶东半岛地区史

324、前时期的人类活动长卷。莱山区 8 处:午台遗址(大汶口、龙山,省级文物保护单位)、老茔顶遗址(龙山、岳石、周、汉,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庙后遗址(龙山、岳石,市级文物保护单位)、陈家北遗址(龙山、岳石,不可移动文物)、沟北村遗址(龙山,不可移动文物)、东泊子村后遗址(大汶口,县级文物保护单位)、东泊子村前遗址(岳石,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大郝家遗址(岳石、汉,不可移动文物)芝罘区 2 处:白石村遗址(新石器时代,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芝水遗址(夏至周,市级文物保护单位)福山区 5 处:邱家庄遗址(新石器,省级文物保护单位)、臧家村遗址(新石器,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回里旺远柳村遗址(大汶口-龙山,

325、不可移动文物)、南台村遗址(夏商,不可移动文物)、紫埠村遗址(大汶口,不可移动文物)31牟平区 15 处2:照格庄遗址(岳石、周,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蛤堆顶遗址(大汶口,省级文物保护单位)、蛎碴塂遗址(大汶口,省级文物保护单位)、西念村麻子地遗址(龙山-岳石、周,市级文物保护单位)、艳阳塂遗址(大汶口文化邱家庄一期贝丘,省级文物保护单位)、许家疃遗址(大汶口、市级文物保护单位)、西系山遗址(岳石、市级文物保护单位)、上庄村西台遗址(岳石,市级文物保护单位)、西念家村村南遗址(岳石、周,市级文物保护单位)、林北村渠崖遗址(岳石,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王家疃遗址(夏,省级文物保护单位)、金山寨城

326、址(大汶口紫荆山一期、周、明,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店村遗址(夏、东周,市级文物保护单位)、河里曲村七垧地遗址(岳石、不可移动文物)、石头河村遗址(夏,不可移动文物)。四、工作方针、原则、方法和工作目的四、工作方针、原则、方法和工作目的(一)工作方针与原则(一)工作方针与原则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坚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文物工作方针。既要根据遗址规划的需要,又要突出强化课题意识,强调课题研究的重要性,有目的有计划地开展考古勘探工作的原则。(二)法律法规依据和规范性文件(二)法律法规依据和规范性文件1、国家法律、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

327、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3)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善文物工作的通知,国发13 号。(4)关于加强基本建设工程中考古工作的意见(国家文物局,2007 年 1 月)(5)田野考古调查、勘探、发掘经费预算定额管理办法(国家文物局、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财政部,1990 年 4 月)2、地方法规山东省文物保护条例(2010 年 12 月)3、行业技术标准(1)田野考古工作规程(国家文物局,2009 年)(2)山东省考古工作管理办法(试行)(三)考古勘探工作方案(三)考古勘探工作方案根据法律法规依据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本次考古勘探的工作方针、工作原则等,制定了详实的午台遗址考古勘探工作方案。根据方案要求,组织考古

328、勘探队,配备工作车一辆,同时,配有全站仪、照相机、手持 GPS、罗盘、探铲、手铲等设备和工具。2牟平区大窑、姜格庄两镇新石器时代古遗址众多,约有近 30 处,文中仅列举部分。32(四)考古勘探主要目的(四)考古勘探主要目的考古勘探是为了了解地下古代文化遗存(古遗址、古墓葬等遗迹)的分布和保存情况而进行的勘探工作,依据文物法的要求,在建设工程之前进行,目的是通过对地下可能存在的古遗址、古墓葬的范围大小、形制结构以及时代性质等进行详尽勘查,为文物保护和工程建设提供详实可靠的勘探资料。同时,通过考古勘探,了解、探明遗址的实际分布范围,并对遗址的文化层堆积、存在的遗迹等基本信息进一步了解,为下一步制定

329、遗址的“保护、利用规划”,提供科学的考古资料依据。(五)工作概况(五)工作概况1、工作方法。勘探工作按照田野考古工作规程(文化部颁布)和Q/XJ10464 建筑场地墓坑探查与处理暂行规程的规定进行,使用特制铁铲(俗称“洛阳铲”)垂直向下打洞,提取土壤,并结合遗址的地形地貌,通过观察土色、土质及包含物的变化,鉴别有无古遗址、古墓葬等文化遗迹现象。本次勘探采用文物调查、考古普探和重点勘探相结合的方法,对遗址分布的区域及周边情况进行全面的调查与勘探。2、工作经过。(1)根据遗址的整体分布情况,采取普探的方法,按自然方向布孔,采用一字式排孔方式进行,从总体上把握该区域内的地层堆积情况;普探以 1010

330、 米等距排孔方法,遇有土层堆积较厚的区域,再加大钻探密度,以 55 米等距排孔进行重点勘探,根据土质、土色、包含物的变化,了解遗址地层及文化层分布的情况;同时做好文字、绘图及拍照等工作,并进行考古勘探记录,尽力做好能够探查到并了解到遗址的文化层堆积、地下文物埋藏等情况。(2)根据勘探结果,结合以往的考古勘探、考古发掘工作,系统全面地了解和分析整个遗址的文化层堆积情况,尽可能客观、真实、全面地掌握遗址的地层堆积、遗迹分布等相关信息,提出对遗址保护的合理化建议,更加有利于遗址的保护。五、以往文物调查、考古勘探和发掘情况介绍五、以往文物调查、考古勘探和发掘情况介绍(一)文物调查(一)文物调查午台遗址

331、于一九八二年文物普查时发现,根据遗址地面调查,遗址文化堆积可分为三层。第 1 层为耕土层,厚 4050 厘米。第 2 层为龙山文化层,厚 2550 厘米,灰褐土,质较疏松,内含龙山文化的黑、灰、红色陶片以及烧土、蛤皮等。第 3 层为龙山文化层,厚约 50 厘米。深褐色土,土质亦较疏松,包含物与第 2 层相同,。采集陶器以黑陶为主,还有少量灰陶、红陶,器底多平底,口沿多折沿、方唇。可辨器类有鼎、鬶、罐等,制法多采用轮制,还发现石器等遗物,时代属龙山文化时期。(二)考古勘探(二)考古勘探1、2009 年考古勘探2009 年 11 月,为配合午台新农村改造,受山东省文物局的委托,烟台市博物馆组成考古

332、勘探队,对午台遗址进行了考古勘探,勘探面积约 13000 平方米,分为九个勘探区域(图三)。此次勘探,了解了遗址的分布范围及地层堆积情况,确定了午台遗址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33通过勘探,午台遗址的地层堆积情况有了大致的了解,地层堆积自上而下大致可分为耕土层、黄褐层、灰褐层、黄灰层、灰土层、深灰层,黄土层、黑土层,其堆积情况如下:第 1 层为耕土层。黄褐色,场地普遍分布,厚 1530 厘米,主要由粘性土、砂颗粒等组成,含植物根系,松散,稍湿。第 2 层为黄褐层。场地大面积分布,厚 1030 厘米,含黄土块、石英及零星烧土粒等组成。坚硬,致密,干燥,成粉状。第 3 层为灰褐层。场地普遍分布,厚

333、 2080 厘米,含烧土粒、草木灰、蛤皮、陶片等。土质疏松,稍湿。第 4 层为黄灰层。场地少量分布,厚 2040 厘米,含黄土块、黑土块、陶片等。土质致密,干燥,坚硬。第 5 层为深灰层。场地普遍分布,厚 2030 厘米,含烧土粒、陶片等。土质疏松,较纯,粉砂土,稍湿。第 6 层为黄土层,场地大面积分布,厚 1530 厘米,含水锈。土质致密,坚硬。第 7 层为黑土层,俗称“黑胶泥”。场地普遍分布,厚度待查。土质致密坚硬,稍湿。应为生土层。以区地层为例说明。该区域位于遗址南部,地层堆积情况为(图四):第层:耕土层。灰褐色腐土,厚约 0.3 米。包含物为植物根系,含少量陶片。第层:灰土。质地疏松,厚约 0.5 米,含红烧土粒。第层:灰褐土。质地疏松。厚约 0.4 米,含烧土块、陶片等。第层:深灰土。质地致密,厚约 0.6 米,含烧土粒、水锈等。该层至 1.8 米以下不及底。根据烟台市文物局转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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