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物业管理服务质量标准物业管理服务质量标准 一、基本要求一、基本要求 l、服务与被服务双方签订规范的物业服务合同,双方权利义务 关系明确。包含(业主部分和商业部分) 2、管理服务人员佩戴标志,行为规范,服务主动热情。 3、设有 24 小时服务电话,有完整的投诉、报修、维修记录。 4、按照有关规定定期公示物业服务费用或物业服务资金的收支 情况。 5、容易危及人身安全的设施设备有明显警示标志和防范措施, 对可能发生的各种突发设备故障有紧急方案。 6、根据业主需求,提供物业服务合同之外的特约服务和代办服 务的,公示服务项目与收费价目。 二、物业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二、物业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
2、理 l、对房屋共用部化进行日常管理和维修养护,检修记录和 保养记录齐全: 2、根据房屋实际使用年限,适时检查房屋共用部位的使用状况, 需要维修,届于小修范围的,及时组织修复;属于大中修范围的, 及时编制维修计划和住房专项维修资金使用计划,报建委批复。 3、每 3 日巡查 1 次小区房屋单元门、楼梯通道以及其他共用部 位的门窗、玻璃等,做好巡查记录,并及时维修养护。 4、维修工 24 小时值班,随叫随到。 三、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运行、维修、养护和管理三、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运行、维修、养护和管理 l、建立共用设施设备档案(设备台帐),设施设备的运行、检 查、维修、保养等记录齐全; 2、载人电梯 2
3、4 小时正常运行;小修由物业完成,大修超过 8000 元的由本楼业主共同分担。 3、保持消防通道无杂物,畅通; 4、路灯、楼道灯完好率 100%;报修后 1 小时完成。 5、小区内的供暖,供暖管道由供暖部门负责维修,与物业无关。 6、自来水小区内的二次加压供水问题,包括维修(自来水管道) 和电费的归属,都与物业无关。因我方接收之前欠下的电费原因, 给小区加压泵停电,都与后期接手物业无关。 7、物业负责接手后楼道声控灯电费,广场路灯电费,电梯电费, 门禁电费,楼到消防用电电费,物业办公室、保安亭的电费。之前 物业所欠的所有电费和之原因造成的停电,都与后期接手物业无 关。 8、业主电费和水费的收取和相关部门另行协商。 9、小区的路面小修由物业负责,大修起动住房专项维修资金。 10、接手后物业将逐步修善或更换小区内的路灯,监控,门禁和 电梯的 控制系统。 11、楼道内的自来水管道,维修由物业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