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北京xx置业有限公司工程洽商变更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为了严格控制我公司开发项目的工程成本,提高经济效益,依据泛海建设集团的有关管理规定,结合我公司开发工程的特点,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我公司开发项目签署的下述合同之洽商变更的办理。(一) 规划设计类(包括规划设计、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各专项设计等合同);(二) 咨询服务类(包括地质勘察、技术咨询、技术检测、监理、造价咨询、招标代理、面积测量、翻译、审图、专项评估等技术咨询服务合同);(三) 工程施工类(包括总承包、独立分包、指定分包及物资采供等各类合同);第三条 为了更为有效地控制工程造价,减少工程洽商变更的发生量,工程及技
2、术部门应提前做好图纸的审核工作、现场工程实施的准备工作,及早发现问题。如需发生工程洽商变更的,原则上应至少提前一个月进行办理。第四条 下述管理规定以工程施工类的洽商变更为例进行编制,规划设计类、咨询服务类的洽商变更管理办法参照工程施工类执行。第二章办理工程洽商变更的原则第五条 在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按照合同约定的程序对部分工程在材料、工艺、功能、构造、尺寸、技术指标、工程数量及施工方法等方面做出的合同洽商变更,是工程设计的完善和补充,与施工图具有同等效力,是工程合同的必要组成部分,同时又是办理工程结算增减账的依据。严格管理合同洽商变更,是项目成本控制的有效手段之一,其中洽商变更的办理是重点控制
3、环节。因此经办部门在办理时应遵循以下原则:(一) “一单一签,一单一算”。针对每一份变更洽商,及时进行审核与会签,并办理设计变更和工程洽商会签单。严禁累积拖延一并办理。(二) 先洽后干,杜绝补办。洽商变更必须实行先洽后干,未签证齐全的洽商变更不得执行,严禁事后补办洽商。(三) 实事求是,分清责任。办理洽商变更,必须本着实事求是,分清责任的原则。由于承包商自身原因导致的经济损失不得签办洽商,由于承包商自身责任造成设计变更所增加的工作量,只办技术性洽商,在洽商签证中必须明确开发商不承担经济费用。(四) 严格审核变更事项。1、办理洽商变更必须依据施工合同、协议、招标文件、施工图纸、施工规范、相关承诺
4、书及政府有关部门的规定。2、严格审核洽商变更內容是否满足销售承诺。洽商变更对销售承诺有影响时须征得销售部门书面同意后方可办理审批。3、严格审核洽商变更的表述是否清晰明确,是否存在理解上的歧义以及能否达到经济核算的深度等。(五) 严格按程序办理。每一份洽商变更,无论由何方提出,均要办理设计变更和工程洽商审批单。经审核批准后方可办理“建设单位”栏的签证。洽商变更单必须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及施工单位四方签认后方可生效。第三章 办理工程洽商变更的依据第六条 办理工程洽商变更的依据有:(一) 签订的施工合同、协议书;(二) 招标文件、投标书、投标报价清单及补充内容;(三) 施工图纸、图纸交底会
5、审纪要;(四) 现行预算定额及文件汇编、北京工程造价信息;(五) 现行建筑施工规范;(六) 现行质量验收标准;(七) 现行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规定;(八) 现行建设工程监理规程;(九) 承包商对工程施工的承诺书(十) 公司对外销售承诺第四章办理工程洽商变更的具体要求第六条 文字内容应明确具体、用词应准确肯定,不能存在未尽事宜和不同理解的语句;且应满足预算审核的要求;第七条 图示内容应标明尺寸、注明原图做法或材质,现变更的做法或材质;第八条 工程洽商变更的签证内容不得涂改,除签证及签认意见以外的全部内容均要求打印,且内容栏不留空白;第九条 工程洽商变更按项目、分栋号、分专业、按办理时间顺序编号;第十
6、条 工程洽商变更的结算原则上按季度进行,每季度初由工程审算部牵头与施工单位进行上季度已实施完成的工程洽商的结算,由成本合约部将洽商变更额录入项目开发成本管理台帐。第五章办理工程洽商变更的程序第十一条 工程洽商变更由工程管理部或市政园林部牵头办理。第十二条 各类洽商变更的技术审核工作,均以专业工作组的形式进行。有关专业工作组的具体组成与工作流程参见技术部门的相关规定。涉及园林、建筑、精装修专业的审核,由工程技术部牵头组织;其他专业的审核由工程管理部牵头组织;市政工程由市政园林部牵头组织。第十三条 工程洽商变更的办理程序如下:(一) 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或施工单位提出的工程洽商变更办理程序:1、
7、无论上述任何一方提出的工程洽商变更,在洽商变更提出后,均由专业工作组负责技术审核,并出具书面的专业技术审核意见。重大技术变更应先报总经理审批后,再继续履行会签流程。2、 工程管理部、市政园林部、工程技术部分别在设计变更和工程洽商审批单中会签意见,并附书面的专业技术审核意见,经工程总监、技术总监审批后报工程审算部。3、 工程审算部、成本合约部进行内部成本核算。由工程审算部进行洽商预算编制,或对施工方所报洽商预算进行审核,成本合约部进行复审,并在设计变更和工程洽商审批单上双签审核意见。对于增加成本过高或经成本分析有疑义的工程洽商变更,成本合约部将审核意见反馈给技术部门主管领导,经沟通达成一致意见后
8、,上报相关领导审批。4、 经工程审算部、成本合约部审核的单项变更洽商,由公司主管领导、总经理、董事长分别在设计变更和工程洽商审批单上签署审批意见后, 由合同中确定的甲方代表在工程洽商单“建设单位”栏签字。5、 经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四方签证的工程洽商单方可实施。签证不齐的设计变更单不得执行。6、 签证齐全的工程洽商单按集团要求汇总后报集团相关部门备案。(二) 由业主提出的工程洽商变更办理程序:1、 由业主提出的工程洽商变更,所发生的费用增加,由业主承担,并支付给建设单位。建设单位在与各施工单位办理结算时进行该部分洽商变更的结算。2、 业主提出的工程洽商变更统一由营销监管部负责
9、与业主的对接工作。3、 业主将工程洽商变更要求(需业主签字确认)提交营销监管部后,营销监管部负责将复印件一份提交给工程管理部,原件由营销监管部留存。4、 由工程管理部牵头组织专业工作组进行审核,出具书面的专业技术审核意见,并负责与设计单位的意见沟通(纯经济洽商除外)。5、 设计单位同意后,出具设计变更单。涉及各分包专业的变更,由各分包单位根据设计变更单编写洽商变更及增减费用预算。6、 工程管理部、工程技术部分别在设计变更和工程洽商审批单中会签意见,报工程审算部。7、 工程审算部、成本合约部进行内部审核。由工程审算部初审其增减工程量及费用,成本合约部进行复审,并将审核结果提交营销监管部。8、 营
10、销监管部负责与业主进行沟通,取得其最终签字确认,并将复印件返回工程审算部一份。9、 工程审算部、成本合约部在设计变更和工程洽商审批单上双签审核意见(附业主确认单)。10、 公司主管领导、总经理、董事长分别在设计变更和工程洽商审批单上签署审批意见后,办理工程洽商单中“建设单位”栏的签证。签证齐全的洽商单按集团要求汇总后报集团相关部门备案。11、 业主将双方确认的洽商变更费用支付我方后,由营销监管部通知工程管理部,方可进行现场实施。第十四条 对于隐蔽工程及需即时确认的现场洽商工程量,由工程管理部或市政园林部及时通知工程审算部共同进行现场确认,并做好原始记录,作为设计变更和工程洽商审批单的附件一并上
11、报。第十五条 对于现场急等实施的工程洽商变更,为了不耽误现场工程实施,可由上述部门共同进行现场确认,并做好原始记录,由工程部门上报公司总经理同意后先行实施。各相关部门按本办法第十三条的规定及时补办各项手续。第十六条 所有工程洽商单中“建设单位”栏的签证人必须是合同中确定的甲方代表,其他人员的签证不作为结算的依据。第十七条 凡涉及改变使用功能、改变产品定位或将对已租/售期房合同构成我方违约等的重大变更洽商须报集团领导批准后方可执行。第十八条 每一份工程洽商变更的工作内容完成后,必须有监理单位、建设单位的验收签证, 并填写工程洽商变更完成验收单,作为工程结算增减帐的依据。第六章 工程洽商变更的办理
12、时限第十九条 工程洽商变更的办理时限为:专业工作组12天、工程审算部与成本合约部13天、主管领导1天、总经理与董事长23天。甲方代表于董事长审批当日完成工程洽商单“建设单位”栏的签字。第二十条 工程管理部或市政园林部于3日内将签证齐全的工程洽商单原件交工程审算部进行复核。第七章 工程洽商变更的存档管理第二十一条 工程洽商变更按项目、分栋号、分专业、按办理时间顺序分别归档。第二十二条 经工程审算部复核无误的工程洽商单,由行政人事部留存原件一份,工程技术部、工程管理部或市政园林部、工程审算部、成本合约部分别留存复印件。第二十三条 工程管理部将每份工程洽商变更完成验收单原件及时交行政人事部存档,工程
13、技术部、工程管理部或市政园林部、工程审算部、成本合约部分别留存复印件。第八章 其它第二十四条 公司成本合约部负责本办法的修订和完善。第九章 适用表格北京xx置业有限公司设计变更和工程洽商审批单工程洽商编号:合同编号:工程合同名称:提出单位:专业: 变更地点:变更主要内容及理由:工程管理 (市政工程) 部意见:签字:年 月 日工程技术部意见:签字: 年 月 日工程审算部、成本合约部意见:工程审算部:成本合约部: 年 月 日主管领导意见:签字:年月日总经理意见:签字:年月日董事长意见:签字:年月日注:专业问题由专业工作组审核,并附专业技术审核意见。北京xx置业有限公司工程洽商变更完成验收单工程洽商编号:合同编号:工程合同名称:提出单位:专业:洽商变更完成情况:监理单位验收意见: 验收人签字:建设单位验收意见: 验收人签字: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