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湖北保康野花谷省级风景名胜区湖北保康野花谷省级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总体规划规划文本规划图纸规划文本规划图纸(2021-2035 年)二二二年六月二二二年六月湖北保康野花谷省级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212035 年)规划文本I目目录录第一章规划总则.1第一条 规划目的.1第二条 规划范围与面积.1第三条 风景名胜区性质与资源特色.1第四条 规划期限.2第二章保护规划.3第五条 资源分级保护.3(一)一级保护区(核心景区严格禁止建设范围).3(二)二级保护区(严格限制建设范围).3(三)三级保护区(控制建设范围).3第六条 资源分类保护.4(一)独特花卉植物保护.4(二)森林植被、国家重点保护植物
2、与古树名木保护.4(三)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4(四)峡谷溶洞地貌保护.5(五)传统村落保护.5(六)自然水体保护.5第七条 建设控制管理.5第八条 生态环境保护.8第三章游赏规划.9第九条 游客容量.9第十条 特色景观与展示.9湖北保康野花谷省级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212035 年)规划文本II(一)特色景观.9(二)解说、展示方式.10第十一条 景区规划.10(一)野花谷自然风景区.10(二)楚韵民俗自然风景区.10(三)官山自然风景区.10(四)珍稀植物园.10(五)温泉旅游度假区.10(六)五道峡自然风景区.10(七)沙坪自然风景区.11第四章设施规划.12第十二条 道路交通规划.1
3、2(一)外部道路交通规划.12(二)内部道路交通规划.12(三)交通设施规划.12(四)道路及交通设施控制要求.12第十三条 游览设施规划.13(一)设施等级布局.13(二)旅宿床位数预测.13(三)设施用地控制.13第十四条 基础工程规划.13(一)给排水工程规划.13(二)供电、电信工程规划.13(三)智慧景区规划.14(四)环卫设施规划.14(五)综合防灾规划.14第五章居民点协调发展规划.16第十五条 居民点调控类型.16湖北保康野花谷省级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212035 年)规划文本III第十六条 居民点调控措施.16(一)合理调控居民点建设和人口规模.16(二)逐步疏解居民,保
4、护耕地.16(三)优化改造和合理利用村庄.16(四)鼓励发展生态和观光农业.16(五)优化村落环境.16(六)加强绿化建设.17第六章相关规划协调.18第十七条 符合国土空间相关规划.18(一)符合主体功能区划.18(二)符合城市总体规划.18(三)符合土地利用规划.18(四)符合基本农田保护.19(五)符合生态保护红线保护.19第十八条 其他相关规划和管理规定协调.20(一)生态环境保护.20(二)水资源保护.21(三)林地和特定区域保护.21(四)矿产资源保护.22(五)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22(六)宗教活动场所管理.23(七)旅游管理.23第七章近期规划实施.24第十九条 近期实施重点.
5、24(一)完成勘界立标工作.24(二)编制详细规划.24(三)完善和提升配套设施.24(四)编制专项规划.24湖北保康野花谷省级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212035 年)规划文本IV(五)完善监管系统,推进数字化建设.24(六)与土地利用规划衔接.24附表.25附表 1 保康野花谷省级风景名胜区风景资源类型统计表.25附表 2 保康野花谷省级风景名胜区游客容量表.30图纸图 0-1:区位关系图图 0-2:综合现状图图 0-3:规划总图图 1-1:风景名胜区和核心景区界线坐标图(包括图 1-1、图 1-2 两幅分图)图 2-1:分级保护规划图图 3-1:游赏规划图图 4-1:道路交通规划图图 4
6、-2:游览设施规划图图 5-1:居民点协调发展规划图图 6-1:土地利用规划图湖北保康野花谷省级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212035 年)规划文本1第一章第一章规划总则规划总则第一条 规划目的为了严格保护和永续利用湖北保康野花谷省级风景名胜区(以下简称“野花谷省级风景名胜区”)的风景名胜资源,根据风景名胜区条例及湖北省有关规定,特编制本规划。第二条 规划范围与面积野花谷省级风景名胜区位于湖北省襄阳市保康县,本次规划范围覆盖 4 个行政乡镇、22 个行政村、3 个国有林场以及国营横冲药材场部分区域,东至城关镇王湾村、南至歇马镇十字村、西至后坪镇分水岭村、北至过渡湾镇刺滩沟林场。景区共有 117
7、个景点,其中包括自然景 47 个,含天景 3 个、地景 20 个、水景11 个和生景 13 个;人文景观 70 个,含园景 8 个、建筑 55 个、胜迹 1 个、风物6 个。本次规划将整个景区划分为野花谷自然风景区、楚韵民俗自然风景区、官山自然风景区、珍稀植物园、温泉旅游度假区、砂坪自然风景区和五道峡自然风景区 7 个景区,批复面积为 180.07km2,东经 111413.5431111820.515,北纬 314113.93132232.617。第三条 风景名胜区性质与资源特色野花谷省级风景名胜区属于大型风景区,以低山、丘陵及独特的珍稀花木、森林和峡谷溶洞为景观特色,可供观光游览、民俗体验
8、、生态休闲和康体度假,是集风景游赏、文化探源、生态涵养、休闲娱乐及科研教育等功能于一体的省级风景名胜区。野花谷省级风景名胜区资源特色:险峻秀美的峡谷溪瀑、古朴神秘的民俗风情、独具特色的蜡梅景观和梦幻瑰丽的岩溶地洞,共 117 个景源,其中自然景源47 个,人文景源 70 个。湖北保康野花谷省级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212035 年)规划文本2第四条 规划期限本次规划期限为 2021-2035 年,近期为 20212025 年,远期为 20262035 年。湖北保康野花谷省级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212035 年)规划文本3第二章第二章保护规划保护规划第五条 资源分级保护野花谷省级风景名胜区
9、划分为一级、二级、三级保护区三个层次,实施分级保护控制,并对一级、二级保护区实施重点保护。(一)(一)一级保护区(核心景区一级保护区(核心景区严格禁止建设范围)严格禁止建设范围)一级保护区主要为一级景观单元周边范围,规划总面积为 57.80km。严格保一级景观单元,不得安排重大建设项目。除资源保护、生态修复、景观休憩、游览步道、生态厕所、游客安全等设施外,严禁建设与风景保护和游览无关的建筑物,已经建设的应逐步疏解。严格控制外来机动车进入一级保护区;严格控制并逐步缩小区内居民点。(二)(二)二级保护区(严格限制建设范围)二级保护区(严格限制建设范围)二级保护区规划总面积为 102.55km2。严
10、格保护自然山水、云雾等自然风光及森林植被,逐步恢复原生植被。加强该区水体的水质保护,不得开展游览的区域保持自然状态,开展游览的区域应减少工程设施。加强保护区内垃圾清理等环境治理。严格控制保护区内设施的规模与风貌,除必要的服务设施外,严禁其他类型的开发和建设。控制保护区内的居民点建设,加强道路交通管制,限制外来机动交通工具的进入。(三)(三)三级保护区(控制建设范围)三级保护区(控制建设范围)三级保护区规划总面积为 19.72km2。保护基本农田,严禁开山采石,加大封山育林力度,严禁破坏自然山体、水体的行为,保护区内的自然风光。游览设施和居民点建设必须严格履行风景名胜区和城乡规划建设等法定的审批
11、程序,严格控制建设范围、规模体量、色彩风格等,并与周边自然和人文景观风貌相协调。控制区内的常住人口规模,重点建设地段编制详细规划。湖北保康野花谷省级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212035 年)规划文本4第六条 资源分类保护(一)(一)独特花卉植物保护独特花卉植物保护加强对景区内野生蜡梅、牡丹和紫薇的保护,除资源保护、生态修复、游览步道、游客安全等必需的设施外,严禁在其周围建设与风景保护和游览无关的建筑物。加强野生蜡梅、牡丹、紫薇分布地周边的小环境治理,为其提供良好的生长条件。同时加强病虫害防治和养护管理禁止游客和村民随意摘采野生蜡梅、牡丹和紫薇,加强对野生蜡梅、牡丹和紫薇保护的宣传和教育,提高全
12、社会的保护意识和积极性。(二)(二)森林植被、国家重点保护植物与古树名木保护森林植被、国家重点保护植物与古树名木保护禁止砍伐林木和天然林,建立合理的生态补偿机制。保护现有森林资源,培育与恢复具有本地植物地带性特点的植被。科学规划,适地适树,对景区内的宜林荒山坡地开展科学造林,恢复扩大森林面积。加强森林防火和病虫害防治,确保森林植被的安全。改善能源结构,减少柴木作为燃料的比例。对景区内的天然林和公益林进行管护,将林地保护等级划分为二级保护林地,实施局部封禁管护,鼓励和引导抚育性管理,改善林分质量和森林健康状况,禁止商业性采伐。除必需的工程建设占地外,不得以其他任何方式改变林地用途,禁止建设工程破
13、坏森林植被;严格控制建设工程占用其他地类。全面深入的调查野花谷省级风景名胜区内的国家重点保护植物和古树名木资源,建立完善的珍稀植物和古树名木档案,明确位置、树龄、立地条件,并配备照片。定期检查,更新档案资料,实行动态管理。对所有国家重点保护植物和古树名木实施挂牌保护,游路两侧及游览景点内的国家重点保护植物和古树名木应设防护栏,严禁攀爬、划刻、砍伐。加强国家重点保护植物和古树名木周边的小环境治理。(三)(三)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保护修缮野花谷省级风景名胜区内的各类遗址遗迹,恢复具有特殊价值的建筑或场地,保留村落格局和传统建筑风格。加强对民族文化的教育和传承及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记录
14、、保存和申报,尊重和扶持非遗传承人,鼓励传播和教授传统技艺。开设特色课程或课外实践,引导学生学习和传承民族文化。在尊重民族湖北保康野花谷省级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212035 年)规划文本5文化和生活的基础上,通过节庆、表演、比赛等活动和村寨游等旅游项目。(四)(四)峡谷溶洞地貌保护峡谷溶洞地貌保护严禁开山采石,并对裸露山体进行生态恢复。对现有严重影响地貌景观的生产用地和建设用地应停止或迁出,对已破坏的应进行生态修复。严格控制游人规模和居民人口及设施和住宅的建设规模,减少对地貌景观的破坏。严格保护峡谷两岸的地质结构、地貌景观。核心景区禁止破坏地质地貌活动,其他保护区内修建重大工程设施需要改变
15、自然地形地貌的,必须通过专家论证,提出专业论证报告。封山育林,逐步恢复峡谷两岸及溶洞所在山体的原生植被景观,预防石漠化。(五)(五)传统村落保护传统村落保护加强对传统村落核心保护范围内建筑的修缮,对原址新建的建筑,体量不得超过原有建筑,建筑风格与材质应与现有建筑相协调,与传统建筑风貌保持一致。保持村落总体布局,保持村落特色空间、公共建筑物与构筑物。对风貌不协调的建筑进行拆除或立面改造,恢复村落传统风貌。在传统村落的邻近区域规划新建区,满足村民自然增长的建房需求。(六)(六)自然水体保护自然水体保护加强水源涵养,保育生态环境。完善环卫设施,加强环境整治,系统收集和处理生活垃圾,系统收集处理生活污
16、水,科学使用化肥农药。加强水质监管,严控污水排放,减少水体污染。规范游览路线和游览秩序,滨水游道、栈道以及码头的建设需在保护水体岸线的基础上进行选点选线,杜绝造成水体和滨水生态系统破坏的行为。饮用水水源严格按照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条例进行保护。保持自然风貌,提升水系景观。第七条 建设控制管理按照分级保护的要求,对野花谷省级风景名胜区内的 10 大类 47 小类设施建设提出了具体的控制管理要求(见表 2-1),对野花谷省级风景名胜区内的 4 大类 33 小类活动提出了相应的控制和管理要求(见表 2-2)。表表 2-1 野花谷省级风景名胜区设施控制与管理一览表野花谷省级风景名胜区设施控制与管理一览表设
17、施类型一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三级保护区(一)道路交通(1)索道等(2)机动车道、停车场湖北保康野花谷省级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212035 年)规划文本6设施类型一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三级保护区(3)游船码头(4)栈道(5)土路(6)石砌步道(7)其它铺装(8)游览车停靠站(二)餐饮(9)饮食点(10)野餐点(11)小型餐厅(12)中型餐厅(13)大型餐厅(三)住宿(14)野营点(15)家庭客栈(16)小型宾馆(17)中型宾馆(18)大型宾馆(四)宣讲咨询(19)展览馆(20)解说设施(21)咨询中心(五)购物(22)银行(23)商摊、小卖部(24)商店、超市(六)卫生保健(25)卫生救护站(2
18、6)医院(27)疗养院(七)管理设施(28)行政管理设施(29)景点保护设施(30)游客监控设施(31)环境监控设施(八)游览设施(32)风雨亭(33)休息椅凳(34)景观小品(九)基础设施(35)邮电所(36)多媒体信息亭(37)夜景照明设施(38)应急供电设施(39)给水设施(40)排水管网(41)垃圾站(42)公厕(43)防火通道(44)消防站(十)其它(45)科教、纪念类设施湖北保康野花谷省级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212035 年)规划文本7设施类型一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三级保护区(46)节庆、乡土类设施(47)宗教设施注:表示应该设置;表示可以设置;表示可保留不宜设置;表示禁止设置;
19、表示不适用表表 2-2 野花谷省级风景名胜区活动控制与管理一览表野花谷省级风景名胜区活动控制与管理一览表活动类型一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三级保护区(一)旅游活动(1)休闲散步(2)登山(3)骑自行车游览(4)古迹探访(5)文化交流(6)摄影、摄像(7)登高眺望(8)采摘(9)垂钓(10)动植物观赏(11)游泳(12)野营露营(13)民俗节庆(14)修养疗养(15)文博展览(16)游船游览(二)经济社会活动(17)伐木(18)采药、挖根(19)开山采石、采矿挖沙(20)放牧(21)商业活动(22)人工养殖、种植(23)抽取地下水(三)科研活动(24)采集标本(25)钻探(26)观测(27)科教摄影摄
20、橡(四)管理活动(28)标桩立界(29)植树造林(30)灾害防治(31)引进外来树种(32)监测湖北保康野花谷省级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212035 年)规划文本8活动类型一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三级保护区(33)解说活动注:表示应该执行;表示允许开展;表示有条件允许开展;表示禁止开展;表示不适用第八条 生态环境保护按照分级保护要求对野花谷省级风景名胜区提出生态环境保护要求(见表2-3)。表表 2-3 野花谷省级风景名胜区生态环境保护要求表野花谷省级风景名胜区生态环境保护要求表分级保护区大气环境质量水环境质量声环境质量森林覆盖率一级保护区一类区类0 类标准超过 85%二级保护区一类区类0 类标准
21、(交通干线 4a 类)超过 80%三级保护区一类区类1 类标准(交通干线 4a 类)超过 70%注:大气环境质量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地表水环境质量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声环境质量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湖北保康野花谷省级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212035 年)规划文本9第三章第三章游赏规划游赏规划第九条 游客容量野花谷省级风景名胜区日游客容量约为 15468 人次,年游客容量约 866 万人次。日极限游客容量为 30935 人次。各景区游客容量见附表 2-1。第十条 特色景观与展示(一)(一)特色景观特色景观野花谷
22、省级风景名胜区特色景观包括珍稀花卉、河流溪涧、峡谷溶洞及传统艺术、村落等。本次规划的特色景观类型包括:野生蜡梅、紫薇和牡丹等珍稀花卉景观、历史文化景观、奇特的地质景观、田园村落景观。结合游览设施场所设置,配备特色风景资源解说、展示设施。编制解说系统专项规划,系统构建完善的解说设施,展示特色景观,提出核心解说主题,支撑游赏展示、环境教育、科普宣传、文化传承。各个游客服务设施场所具体配置如下:游客服务中心:规划共设置 8 处游客服务中心,分别为刺滩沟游客服务中心、过渡湾游客服务中心、官山游客服务中心、珍稀植物园游客服务中心、温泉游客服务中心、洪家院子游客服务中心、砂坪游客服务中心和五道峡游客服务中
23、心,为游客提供购物、宣传、管理、餐饮、野营及卫生医疗设施等综合服务。文化设施:规划在刺滩沟游客服务中心和、官山游客服务中心、砂坪游客服务中心和珍稀植物园游客服务中心配置系统解说野生蜡梅、牡丹、峡谷、溶洞和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等知识的相关材料和设备;在过渡湾游客服务中心、温泉游客服务中心、洪家院子游客服务中心和五道峡游客服务中心配置宣传皮影、苗岭侗寨以及楚源文化等民俗文化的设备。入口和游步道:规划在景区入口、重要景点和游步道两侧设置解说牌、指示牌和警示牌。湖北保康野花谷省级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212035 年)规划文本10(二)(二)解说、展示方式解说、展示方式野花谷省级风景名胜区内解说
24、和展示方式包括:导游解说、语音导览、设施展示、网络平台 4 种主要方式。第十一条 景区规划(一)(一)野花谷自然风景区野花谷自然风景区规划面积 0.39km2,景点 14 个。合理组织步行游线,充分展示刺滩沟独特的地质地貌景观,以保康珍稀花卉蜡梅、牡丹、紫薇为主要特色,突出“我花开后百花开,碧梧游龙洞天来”的意境。保护刺滩沟林场和游步道沿线及视线范围内的山体植被,维护整体生态环境。(二二)楚韵民俗自然风景区楚韵民俗自然风景区规划面积 4.79km2,景点 17 个。以“湖光云影田园色,千古流传旧曲声”为主题,感受传统文化魅力、体验返璞归真的乐趣、享受自然与人文景观的无限风光。(三)(三)官山自
25、然风景区官山自然风景区规划面积 0.95km2,景点 12 个。规划结合资源分布特点,以“田园生活体验,登高探秘观云”为主题,开展花果采摘、登山骑行、风景摄影等活动,增强游客融入田园生活和登高观云的体验感。(四四)珍稀植物园珍稀植物园规划面积 22.95km2,景点 30 个。以“万花齐聚保康西,高山峡谷看云低”为主题,依据该景区内独特的地形地貌和景源分布,突出野生蜡梅、牡丹、紫薇的景观特色,拓展资源优势。(五五)温泉旅游度假区温泉旅游度假区规划面积 10.16km2,景点 9 个。以“楚街寻仙泉,汤池拜祖师”为主题,开展街市游玩、温泉项目、体验民族风情、游山玩水、朝拜道观等活动。(六六)五道
26、峡自然风景区五道峡自然风景区规划面积 17.77km2,景点 24 个。以“奇山群峡寻楚玉”为主题,开展开展游山玩水、爬山观星等户外活动。湖北保康野花谷省级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212035 年)规划文本11(七七)砂砂坪坪自然风景区自然风景区规划面积 5.09km2,景点 10 个。以“林秀深山里,鸟鸣深涧中”为主题,开展开展古树奇缘、知识科普等活动。湖北保康野花谷省级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212035 年)规划文本12第四章第四章设施规划设施规划第十二条 道路交通规划(一)(一)外部道路交通规划外部道路交通规划规划建设一条县道,分别在朱家厂处和焦家平处与省道 S223 和省道 S468
27、 相连,构成野花谷省级风景名胜区的对外交通骨架。(二)(二)内部道路交通规划内部道路交通规划(1)车行游览道)车行游览道构建各景区与周边主要交通道路的联系,打通野花谷省级风景名胜区南北两个区域的车行交通联系,形成车行游览大环线。规划形成“两线四岔”的车行交通格局。“两线”即省道 S223 和省道 S336 以及乡道 032 联络线;“四岔”即乡道 001、乡道 076、保康县城-孙家沟、S223-车峰坪。(2)步行游览道)步行游览道通过步行游览道路的修建与车行游览道路构成小循环,形成连接各个景区的小循环游线。规划建设陈家河村至刘家坪村、步登天梯、云溪花卉基地、揽胜阁、蜡梅亭、蜡梅山庄、牡丹园、
28、花丛中漫步等景点的游步道。(三)(三)交通设施规划交通设施规划规划在野花谷省级风景名胜区内新建 8 个停车场,即刺滩沟停车场、楚韵停车场、砂坪停车场、城关停车场、植物园停车场、陈家河停车场、九池停车场、五道峡停车场;在官山自然风景区、温泉旅游度假区、野花谷自然风景区、楚韵民俗自然风景区、珍稀植物园、砂坪自然风景区和五道峡自然风景区南北片区各设置 1 个出入口。(四)(四)道路及交通设施控制要求道路及交通设施控制要求道路选线应依山就势,与自然景观相互协调,不宜有过长的路段暴露于主要景观面,道路宽度不宜超过 7.5m,步行路路面材料推荐使用环保节能材料。停车场宜建设生态型,并合理设置交通标识设施、
29、警示设施、防护设施及指示标牌,与周围环境协调。湖北保康野花谷省级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212035 年)规划文本13第十三条 游览设施规划(一)(一)设施等级布局设施等级布局野花谷省级风景名胜区旅游服务设施分旅游服务镇、旅游服务村、旅游服务点 3 级配置,规划旅游服务镇 3 个、旅游服务村 7 个、旅游服务中心 8 个、旅游服务点 24 个。(二)(二)旅宿床位数预测旅宿床位数预测野花谷省级风景名胜区规划床位数为 4400 张,设置在过渡湾村、二堂村、王湾村村、三道峡村、陈家河村、后坪村和过渡湾村的游客服务中心、服务点内融于整体环境中。(三)(三)设施用地控制设施用地控制规模控制:包括旅游服
30、务镇、旅游服务村和旅游服务点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 3.4km2以内。建设控制:各级游览设施建设,必须经过风景名胜区的主管部门审批通过,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后才允许建设。第十四条 基础工程规划(一)(一)给排水工程规划给排水工程规划给水:野花谷省级风景名胜区内最高日用水量合计为 1832.32m3,规划由保康县供水管网供应,同时完善各风景区就近地区的供水设施,并新建或完善配水管路,保证旅游服务点的基本供水。排水:野花谷省级风景名胜区日污水排放量为 1032.14m3/d 规划各景区排水采用雨污分流制,雨水就近排入明沟、山溪,污水必须收集处理。设有住宿接待设施的单位,必须配套污水处理设施,采用埋地
31、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景区居民,可以采用沼气池或三级式化粪池处理生活污水。污水处理率须达到 100%。(二)(二)供电、电信工程规划供电、电信工程规划野花谷省级风景名胜区预计年用电负荷为 4274.34kW,年用电量合计1103.79 万 kWh,规划供电线路结合道路建设,设置为埋地敷设,沿道路行人行道布设,新建道路时预留中低压电力线路走廊,避免高空架设影响景观。湖北保康野花谷省级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212035 年)规划文本14规划扩建各景区周边乡镇电话交换站容量,中继线按电话容量的 25%,移动电话 110 部/百人,移动通信信号覆盖率达到 100%,数字电视入户率达到 100%,建设
32、智慧和无线景区。规划共需安装电话约 8190 门,中继线约 2048 对,移动电话服务规模约 9152 部。(三)(三)智慧景区规划智慧景区规划利用信息技术和物联网技术,规划建设景区完善的光纤网络,合理布局各类传感设备和数据中心,通过互联网将各类传感设备连接到数据中心,构建包括地理信息系统、电子门禁系统、高峰游客分流系统、旅游电子商务平台、景区门户网络和办公自动化系统以及其他配套体系的信息平台,并在信息管理平台和众多业务平台的基础上形成综合决策平台,实现景区的可视化、智能化管理。在景区景点、酒店、餐饮、休闲、娱乐等客流集中区域实现 WFI 覆盖,启动手机 WAP网站建设项目,假设通信线路和无线
33、网络设备必须隐蔽,与周围景物融合。(四)(四)环卫设施规划环卫设施规划野花谷省级风景名胜区规划配套完善的垃圾收集设施,实现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 100%。各旅游服务村按服务半径不超过 200m 设置垃圾站,旅游服务点设立集中式垃圾收集点,服务半径约为 500m,景区内农村居民点的生活垃圾收集点按半径不超过 100m 设置。垃圾清运实现机械化、密闭化运输,全部清运到县城或就近镇的垃圾处理场。结合各级游览设施设置公厕,规划公厕总数约 19 个,结合旅游服务村建设的公厕面积控制在 80m2左右,结合旅游服务点建设的公厕面积控制在 30m2左右。(五)(五)综合防灾规划综合防灾规划(1)防火规划。在楚
34、韵民俗自然风景区二堂村、珍稀植物园云溪沟、温泉旅游度假村车峰坪村设置小型防火瞭望哨,加强防火基础设施建设,营造森林防火隔离带。取水困难地段结合景区建设设置相应的消防蓄水池。建立各级森林防火指挥调度系统,组建专业、半专业扑火队伍和群众义务扑火队。(2)消防规划。政府规划增设消防服务站,成立专职消防队或志愿消防队伍;30 户以上的木质建筑聚集区根据地形及水源情况设置消防水池;加强各类建筑物、构筑物的设计防火审核验收工作;加强居民户内电器线路敷设知道,积极推湖北保康野花谷省级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212035 年)规划文本15动户内线路整改,引导居民在配置干粉式灭火器或设置“太平缸”、水池。景区与
35、周边城镇设置火警专线,参照相应的国家标准增设区内消防站及消防栓等设施,配备监视和通讯报警设备。(3)生物防治规划。采用生物防治为主,化学、物理防治方法为辅的综合防治措施。加强外来种苗的检疫工作,禁止有害林木入山。同时建立野外动物疫情监测、疾病预防体系。(4)地质灾害防护规划。加强地质灾害和山洪防御工作,加强监控,应建立地质灾害数据库。加强防灾避灾知识宣传,落实预测预警措施。在重点地段修筑人工护坡、截洪沟等,并加强植被覆盖,控制水土流失。(5)防洪规划。野花谷省级风景名胜区防洪标准为 50 年一遇,规划对河流、沟渠进行疏浚,清楚障碍物。结合景观整治,拓宽水面,设置必要的护岸设施。在景区内的设施建
36、设中加强防洪影响评价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价工作,避开行洪区、洪泛区以及地质灾害易发区,避免山洪、泥石流、滑坡等灾害对景区设施破坏。(6)防震规划。野花谷省级风景名胜区的抗震设防基本烈度为 6 度,风景名胜区内建筑物、构筑物按抗震烈度 7 度防设,在重点游览区域设置避震场所和疏散通道。制定防止地震次生灾害的预案等措施,确保生命线工程安全,避免灾害蔓延。(7)应急避险规划。编制应急预案,建立应急热线,成立急救队伍,结合中小学校、村落及停车场等场所设置风景名胜区专用避难场所。湖北保康野花谷省级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212035 年)规划文本16第五章第五章居民点协调发展规划居民点协调发展规划第十五条
37、 居民点调控类型野花谷省级风景名胜区规划缩小型居民点 7 个,控制型居民点 19 个,聚居型居民点 6 个,规划居民总人口 6417 人,规划建设用地 2.51km2,人均建设用地缩小型居民控制在 100m2内,控制型和聚居型居民点控制在 120m2内,每户宅基地不超过 120m2。第十六条 居民点调控措施(一)(一)合理调控居民点建设和人口规模合理调控居民点建设和人口规模依法维护风景名胜区内居民和单位的合法权益,合理调控居民点建设和人口规模。做好美丽乡村规划,控制缩小性居民点、控制型居民点和聚居型居民点应在规划指导下进行建设。(二)(二)逐步疏解居民,保护耕地逐步疏解居民,保护耕地核心景区内
38、的居民点应当在尊重居民意愿前提下逐步疏解,逐步向景区周边镇区、城区转移,也可根据其意愿,由县政府统一安置。注意严格保护耕地,做到保护和建设综合协调、近期和远期有机衔接。(三)(三)优化改造和合理利用村庄优化改造和合理利用村庄对交通条件较好,景观较协调的村庄进行优化改造与合理利用,建设成为旅游服务基地;对位于核心景区且景观风貌较差,设施落后的村庄逐步缩小。(四)(四)鼓励发展生态和观光农业鼓励发展生态和观光农业鼓励和引导风景名胜区内农民发展生态农业和观光农业,通过发展庭院经济、特色经济、传统手工业、家庭服务业脱贫致富。(五)(五)优化村落环境优化村落环境村庄建设以 12 层为宜,建筑应结合地形高
39、低错落、组合有致的布设,并保留出自然景观视廊。建筑外饰面应选用与当地石材质地色彩相近的面材,或保持湖北保康野花谷省级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212035 年)规划文本17其传统的建筑材料。村落周边应进行大量绿化,提高绿化覆盖率。附属的院墙、栏杆、石阶应朴素,并尽量应用攀缘植物进行绿化。村庄整体面貌应达到绿树掩映的景观效果。村庄应注重村旁、院旁、宅旁、路旁等“四旁”绿化,形成村落林荫覆盖,宅院瓜果垂挂,路侧花木成带的田园景观。村庄应保留不少于 30%的绿化用地。(六)(六)加强绿化建设加强绿化建设景区绿化应充分利用自然条件,加强山体、江岸、田园绿化向城镇中心区的渗透与衔接,保留透景线,提高城镇绿
40、化覆盖率和绿视率,加强城镇车行游览道路两侧的绿化建设。湖北保康野花谷省级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212035 年)规划文本18第六章第六章相关规划协调相关规划协调本规划与国土空间规划以及林业、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保护、水资源、文物、旅游等相关规划充分协调,并征求了相关部门的意见,达成一致意见,实现多规划协调,并经湖北省林业局组织的省级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成果专家、部门审查会议原则通过。第十七条 符合国土空间相关规划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和自然资源部关于全面开展国土空间规划工作的通知中明确将主体功能区划、土地利用规划、城乡规划等空间规划融合为统一的国土空间规划。
41、鉴于相关层级的国土规划成果尚未报批完成,本规划与国土空间规划的符合性分析将从主体功能、土地利用和城乡规划三个方面展开。(一)(一)符合主体功能区划符合主体功能区划依据湖北省主体功能区规划,风景名胜区的管制原则为:科学利用风景名胜资源,科学开展总体规划和专项规划,加强规划实施与监督工作,预防和杜绝各类违法建设活动。野花谷省级风景名胜区是集风景游赏、文化探源、生态涵养、休闲娱乐及科研教育等功能于一体的省级风景名胜区,属于省级层面的禁止开发区域,本规划工作的开展符合上述规划相关要求。(二)(二)符合城市总体规划符合城市总体规划根据保康县城市总体规划(20122030 年),在县域范围内构筑“一核两廊
42、三极四区”的布局结构,形成贯穿全县、辐射鄂西的大旅游网络。野花谷省级风景名胜区涉及到城关镇和过渡湾镇,属于上述规划“一核两廊三极四区”布局结构“四区”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三)(三)符合土地利用规划符合土地利用规划(1)符合)符合湖北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湖北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年)野花谷省级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根据湖北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明确划定风景名胜区保护范围,预留适量的建设用地指标,严格用途管制;区内的土地利用活动符合风景名胜区管理的有关规定,鼓励风景湖北保康野花谷省级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212035 年)规划文本19名胜区核心区人口逐步外迁安置
43、,减少区内人类活动的干扰和破坏;严格控制区内建设活动,在不影响生态功能和环境协调的情况下,允许适度进行以自然生态为主的旅游和公益性服务设施等低强度建设活动。野花谷省级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在游赏、旅游设施、居民点调控等方面的规划均符合上述规划的要求和规定。(2)符合襄阳市土地利用)符合襄阳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总体规划(20062020 年)年)根据襄阳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对生态环境、自然资源、湿地、文物等保护区及风景名胜区和自然环境承载能力较差以及自然功能不宜改变、不适宜大规模集聚产业和人口的地区,按生态功能实行强制性保护。野花谷省级风景名胜区所在区域属于该规划的西南部生物多样
44、性保护区域,不适宜大规模集聚产业和人口,本规划通过对资源实施分级、分类保护规划,实现区域生物多样性保护和生态旅游的双赢,因此符合上述规划的相关要求。(3)符合保康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符合保康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年)根据保康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保康县土地利用规划要求合理调整土地利用结构,优化土地利用空间布局,优先安排生态屏障用地,改善土地生态环境。野花谷省级风景名胜区作为保康县生态保护区,规划区域内森林覆盖率超过 80%,并对区域内生物资源提出了严格的保护措施,优化土地利用结构,构建生态良好的土地利用格局,因地制宜调整各类用地布局,形成结构合理、功
45、能互补的土地利用空间格局,符合上述规划的相关要求。(四)(四)符合基本农田保护符合基本农田保护符合基本农田保护条例(1998 年 12 月 27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57 号发布,根据 2011 年 1 月 8 日国务院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订)符合省自然资源厅 省林业局关于印发湖北省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前期工作有关政策问题处理意见及湖北省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市级预案评审工作方案的通知(鄂自然资发2020 28 号)文件。(五)(五)符合生态保护红线保护符合生态保护红线保护符合 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开展生态保护红线评估工作的函(鄂自然资函2019518 号)文件。野花谷
46、省级风景名胜区内涉及保康县生态保护红线的范围主要为核心景区和生态公益林。湖北保康野花谷省级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212035 年)规划文本20第十八条 其他相关规划和管理规定协调(一)(一)生态环境保护生态环境保护(1)湖北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湖北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规划(20162020 年)年)根据湖北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规划(20162020 年),野花谷省级风景名胜区属于鄂西北秦巴山区生态屏障,其功能定位为国家重要的生物多样性保护区、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源区、濒危珍稀动植物保护示范区、中部地区重要的生态安全屏障、全国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本规划针对资源提出了分级分类保护的措
47、施,因此是对上述规划的很好响应。(2)汉江生态经济带发展规划)汉江生态经济带发展规划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 2018 年 11 月公布的汉江生态经济带发展规划,指出大力发展旅游和文化产业。加强风景名胜区的申报与保护,充分发挥历史古迹、文化遗产、乡村古镇等资源优势,打造文化旅游景区,大力发展历史文化游。野花谷省级风景名胜区位于汉江生态经济带,其集风景游赏、文化探源、生态涵养、休闲娱乐及科研教育等功能于一体,可进一步推动区域旅游和文化产业的发展,是对上述规划的进一步践行。(3)秦巴生物多样性生态功能区生态保护与建设规划秦巴生物多样性生态功能区生态保护与建设规划(20132020 年年)根据秦巴生物多样
48、性生态功能区生态保护与建设规划(20132020 年),其严格保护区依托规划区内已有的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地质公园和风景名胜区等自然生态保护形式。野花谷省级风景名胜区作为秦巴生物多样性生态功能区的严格保护区,本规划提出了保护资源的各种措施,具有生物多样性保护、水源涵养、植被恢复的功能,是上述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4)襄阳生态市规划建设纲要(襄阳生态市规划建设纲要(20162030 年)年)根据襄阳生态市规划建设纲要(20162030 年),市域内的自然保护区、文化自然遗产、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地质公园、蓄滞洪区属于禁止开发区域,采取强制性保护措施,增强其生态服务功能。野
49、花谷省级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在加强景区生物多样性保护的同时,发展生态旅游,提出资源多级多类保护、居民调控等措施,是对上述规划的进一步落实。(5)相关生态环境保护管理规定)相关生态环境保护管理规定湖北保康野花谷省级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212035 年)规划文本2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以及湖北省水污染防治条例分别对水体排放、污水处理以及水体保护等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并提出了严格的要求。野花谷省级风景名胜区用水由保康县进行总体安排。污水经收集处理,处理率达到 100%,禁止偷排、乱排、瞎排。因此在水资源保护方面,野花谷省级风景名胜区均符合上述规定。(二)(二)水资源保护水资源保护(1)水资源保护
50、相关规划)水资源保护相关规划襄阳市水利发展“十三五”规划指出:在水资源保护和水环境治理方面,根据国家水污染治理行动计划的总体要求,结合本地实际,严格采取保护和治理措施,构建健康良性的水环境体系,实现水环境功能提升与改造。野花谷省级风景名胜区用水由保康县供水管网供应,通过新建或完善配水管路,纳入到保康县水资源开发与利用中,进行总体安排。污水处理率达到 100%。因此,野花谷省级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符合上述规划的要求。(2)相关水资源保护管理规定)相关水资源保护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规定:开发、利用、节约、保护水资源和防治水害,应当全面规划、统筹兼顾、标本兼治、综合利用、讲求效益,发挥水资源的
51、多种功能,协调好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野花谷省级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规定,结合保康县水管网,对区域内水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进行合理的规划。(三)林地和特定区域保护林地和特定区域保护(1)林地保护相关规定)林地保护相关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规定,禁止毁坏林木和林地的行为。禁止向林地排放可能造成林地污染的东西等。禁止在幼林地砍柴、毁苗、放牧。禁止擅自移动或者损坏森林保护标志。禁止破坏古树名木和珍贵树木及其生存的自然环境。湖北省天然林保护条例明确禁止破坏天然林的行为,对天然林的保护和开发进行了严格的规定。野花谷省级风景名胜区坚持封山育林、天然林保护,促进植被恢复
52、。禁止砍伐林木和天然林,保护现有森林资源,培育与恢复具有本地植物地带性特点的植湖北保康野花谷省级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212035 年)规划文本22被。科学规划,适地适树,对景区内的宜林荒山坡地开展科学造林,恢复扩大森林面积。因此野花谷省级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符合上述规定。(2)自然保护地相关规定)自然保护地相关规定风景名胜区条例以及湖北省风景名胜区条例明确规定了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的编制,应当体现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区域协调发展和经济社会全面进步的要求,坚持保护优先、开发服从保护的原则,突出风景名胜资源的自然特性、文化内涵和地方特色。野花谷省级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依据风景名胜区条例、湖北省风景名胜
53、区条例相关规定,充分体现了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区域协调发展和经济社会全面进步的要求,对风景资源进行了评价,提出了生态资源的分级分类保护及居民调控的措施,总体规划工作的开展符合上述条例的规定,并充分与相关规划衔接。(四)(四)矿产资源保护矿产资源保护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规定:“第二十条非经国务院授权的有关主管部门同意,不得在下列地区开采产资源:(五)国家划定的自然保护区、重要风景区,国家重点保护的不能移动的历史文物和名胜古迹所在地;”野花谷省级风景名胜区内的地热资源作为风景名胜区的重要景观资源,已取得合法探矿权,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符合省自然资源厅 省林业局关于印发湖北省自然保护
54、地整合优化前期工作有关政策问题处理意见及湖北省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市级预案评审工作方案的通知(鄂自然资发2020 28 号)。(五)(五)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中规定:使用非物质文化遗产,应当尊重其形式和内涵。禁止以歪曲、贬损等方式使用非物质文化遗产。国家鼓励和支持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的传承、传播。依据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以及湖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野花谷省级风景名胜区内的沮水巫音为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修缮野花谷省级风景名胜区内的各类遗址遗迹,传承沮水巫音,恢复具有特殊价值的建筑或场地,保留村落格局和传统建筑风格,为民族文化的传承保
55、留物质载体。因此野湖北保康野花谷省级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212035 年)规划文本23花谷省级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符合上述规定。(六)宗教活动场所管理宗教活动场所管理野花谷省级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宗教事务条例规定,对区域内宗教场所提出具体要求:一是做好宗教活动场所的确权工作,明确场所建筑、设施的所有权和土地的使用权;二是妥善处理好景区门票收入分成问题;三是严格执行好国家减免门票的相关规定。现有的或拟筹建的宗教活动场所应明确用地范围,保证场所基本建筑格局完整;整体规划设计应有资质的专业设计单位承接并报宗教主管部门审批。因此,野花谷省级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符合上述条例的要求。(
56、七)旅游管理旅游管理(1)相关旅游规划)相关旅游规划根据湖北省保康县旅游发展总体规划(20122025 年),指出依托保康县连接宜昌、襄阳、十堰、神农架等鄂西生态圈重点旅游目的地的地理优势和未来的交通优势,充分梳理、整合、优化自身旅游资源,以“绿色襄阳示范区”、襄阳“后花园”、鄂西旅游的重要战略支点和服务中心以及国内知名生态休闲旅游目的地为建设目标,根据县域资源赋存和旅游发展状况,合理规划,实现整体协调发展,提升旅游目的地品质,从而形成区域大交通、旅游、大产业、大发展的旅游。野花谷省级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对旅游设施、道路、游览方式等均进行了详细的阐述,可有效的促进鄂西旅游产业的发展,与上述规划是
57、充分协调的。(2)旅游管理相关规定)旅游管理相关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中规定:对自然资源和文物等人文资源进行旅游利用,必须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资源、生态保护和文物安全的要求,尊重和维护当地传统文化和习俗,维护资源的区域整体性、文化代表性和地域特殊性。景区接待旅游者不得超过景区主管部门核定的最大承载量。野花谷省级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对景区的游客人数进行了预测,并估算了游客容量。同时规范旅游经营活动,提升旅游服务水平,提出了资源分类分级保护措施,对自然资源和文物等人文资源进行合理的开发和利用,因此本规划符合上述规定。湖北保康野花谷省级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212035 年)规划文本
58、24第七章第七章近期规划实施近期规划实施第十九条 近期实施重点(一)(一)完成勘界立标工作完成勘界立标工作根据野花谷省级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加强风景资源保护力度,在总规批准之日起的一年内完成对风景名胜区和核心景区范围界线的勘界立碑,加强对风景资源的保护力度。(二)(二)编制详细规划编制详细规划按照总体规划,编制各个景区的详细规划;编制楚韵民俗自然风景区、珍稀植物园、温泉旅游度假区和五道峡自然风景区等重点游览区的详细规划。(三)(三)完善和提升配套设施完善和提升配套设施完善景区道路系统,完善游步道及观景台,改善各个景区之间的交通联系,设置旅游交通专线,配套景区停车系统。按照野花谷省级风景名胜区总
59、体规划,完善配套旅游服务设施建设。(四)(四)编制专项规划编制专项规划编制资源保护、居民点调控、综合防灾、智慧景区等专项规划,实施景区生态保护工程。(五)(五)完善监管系统,推进数字化建设完善监管系统,推进数字化建设结合野花谷省级风景名胜区发展的需要,不断完善风景名胜区的信息监管系统、森林防火监控系统等的建设,全面推进数字化、信息化景区的建设。(六)(六)与土地利用规划衔接与土地利用规划衔接近期规划中涉及的风景游赏、交通工程、游览设施、居民点等建设项目用地,应纳入当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统筹安排。湖北保康野花谷省级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212035 年)规划文本25附附表表附表 1 保康野花谷省
60、级风景名胜区风景资源类型统计表级别类别一级二级三级四级小计总计大类中类小类自然景源天景云雾景观1.春山云雾1.拨云见日1.空濛烟雨350小计小计01113地景山景1.万连山1.碧梧岭、2.游龙岭、3 云海探幽4峡谷1.得玉峡、2.一道峡、3.二道峡、4.三道峡、5.锁玉峡、6.头道峡、7.望玉峡、8.问玉峡、9.悟玉峡1.净心谷、2.空灵谷、3.鸣花谷、4.仙人谷、5.幽谷佳境14其他地景1.步登天梯、2.茵韵坡2小计小计0191020水景江河湖泊1.陈家河、2.清溪河1.桂河、2.金堂河4井泉1.曡水泉、2.甘露井、3.甘甜井3瀑布跌水1.迎宾瀑1溪流1.漫水花溪、2.曲水流觞、3.溯溪、4
61、.云溪沟4小计小计0021012生景古树名木1.古 树 群落、2.银杏1.枫杨古树群、2.古木寻情、3.石楠6湖北保康野花谷省级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212035 年)规划文本26级别类别一级二级三级四级小计总计大类中类小类古树群、4.皂荚生景植物生态类群1.花丛漫步、2.花海、3.竹里3森林1.林峦苍翠1.绿荫图绣、2.云径深处、3.古树祈愿4小计小计253313合计合计27152448人文景源园景植物园1.茶韵园、2.杜鹃园、3.紫薇缩影、4.牡丹园1.花果飘香、2.桃园晨晖、3.药星圃、4.云溪花卉基地、5.杜鹃花坡870小计小计00448建筑风景建筑1.花卉长廊1.跳玉桥1.矮脚亭、
62、2.百草榭、3.翠幽碧亭、4.古杏庄园、5.树木博物馆、6.蜡梅台、7.蜡梅亭、8.岚微亭、9.揽胜阁、10.露峰台、11.梦缘亭、12.名木阁、13.牡丹亭、14.曲水长廊、15.若影亭、16.四季观景台、17.四季亭、18.神机阁、19.神灵仙阁、20.望城楼、21.望榆亭、22.文峰亭、23.文杏阁、24.闲赋亭、25.璇机亭、26.一览山晓、27.颐性坊、28.迎仙桥、29.远眺亭、30.阅木石牌、31云海阁、32 智晓台/33.游鱼戏35文娱建筑1.家庭农场、2.森林浴场、3.幕峡亲子园、4.休闲山庄1.科普小站、2.生态露营地6湖北保康野花谷省级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212035
63、 年)规划文本27级别类别一级二级三级四级小计总计大类中类小类商业服务建筑1.温泉度假村1.楚风商业街、2.紫薇度假酒店1.百果坊、2.风情小镇5人文景源宗教建筑1.祖师顶1.汤池观1.济安庙4其他建筑1.蜡梅山庄1.云林山庄、2.万花馆、3.寻花径、4.紫薇坊、5.药仙楼6.小计小计1384255胜迹雕塑1.百花仙子雕像1小计小计00011风物民间文艺1.沮 水 巫音、2.薅草锣鼓1 皮影戏、2.蜡梅盆景艺术展4民族民俗1.民俗村、2.油画梯田2小计小计22026合计合计35124969总计总计5132773117湖北保康野花谷省级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212035 年)规划文本30附表
64、2 保康野花谷省级风景名胜区游客容量表风景区名称野花谷自然风景区楚韵民俗自然风景区官山自然风景区珍稀植物园温泉旅游度假区五道峡自然风景区砂坪风景区合计道路长度(m)3458.689377.6914488.4626482.668133.1636136.272515.32100592.24游人间距(m)10101010101010-日周转率(次)2121121-一次性游客容量(人次)34693814492648813361425210059日游客容量(人次)69293828982648813722725215468日极限容量(人次)138318765795529716271445550330935年游客量(万人次)38.7452.52162.27148.3045.55404.7314.098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