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电电网网公公司司基基建建工工程程强强制制性性条条文文 实施管理办法 实施管理办法 Q/CSG-YNPG-2-13-09-2011 3 目 次 1 总则.4 2 规范性引用文件.4 3 术语和定义.4 3.1 强制性条文的定义.4 4 职责.4 5 管理内容与方法.6 5.1 基本规定.6 5.2 强制性条文实施的准备.7 5.3 基建工程强制性条文的执行.7 5.4 基建工程强制性条文执行情况的检查.7 5.5 基建工程强制性条文执行情况的核查.8 5.6 罚 则.8 附录 A(规范性附录)基建工程强制性条文执行检查表单(表 A1-A5).9 附录 B(规范性附录)基建工程强制性条文实施流程图
2、.14 Q/CSG-YNPG-2-13-09-2011 4 云南电网公司基建工程强制性条文实施管理办法 1 总则 1.1、本办法适用于公司系统内 10kV500kV 新建、改扩建(含技改)输变电工程强制性条文的实施管理,各有关建设(业主项目部)、勘察、设计、施工(调试)、监理、试验和检测等参建单位均应遵照执行。1.2、本办法所称强制性条文,包括国家现行有效的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以下简称强制性条文),且适用于最新版本。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以下法律、法规、规程、规范及技术标准如经修订,以最新版本为准。2.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2.2、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279 号)2.3、实
3、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督规定(建设部 81 号令)2.4、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房屋建筑部分)(2009 版)2.5、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电力工程部分)(2006 版)2.6、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00)2.7、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GB/T50326-2001)2.8、中国XX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基建管理规定(Q/CSG21354-2011)2.9、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规定(暂行)(电建质监200552 号)2.10、电力建设工程监理规范(DL/T5434-2009)2.11、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3 术语和定义 3.1 强制性条文的定义 强制性条文是指工程建设
4、现行国家和行业标准中直接涉及工程建设质量、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人身健康、节能、节地、节水、节材、环境保护和其他公众利益的必须严格执行的强制性规定及条款。4 职责 Q/CSG-YNPG-2-13-09-2011 4.1、公司基建部 4.1.1、负责贯彻执行国家质量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条例、规定及标准,组织制定、修订公司强制性条文实施管理相关规定,并监督实施。4.1.2、负责公司强制性条文实施管理进行指导、监督、检查、考核和服务等。4.1.3、负责组织公司系统内强制性条文的宣贯及培训。4.2、建设单位基建管理部门 4.2.1、组织落实国家及XX电网公司基本建设有关的方针、政策、规定,严格执行基本
5、建设程序,以及强制性条文实施的相关规定和标准。4.2.2、负责所辖区域业主项目部强制性条文实施的管理和指导。4.2.3、组织本单位强制性条文的宣贯学习及培训。4.3、业主项目部 4.5.1、落实国家及XX电网公司基本建设有关的方针、政策、规定,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以及强制性条文实施的相关规定和标准。4.3.2、受项目建设单位的直接领导,承担建设管理任务。履行质量管理职责,承担质量管理责任。4.3.3、在基建工程分部工程验收阶段对各参建单位强制性条文实施执行情况进行核查,并对出现的问题督促整改。4.3.4、组织业主项目部人员对强制性条文进行宣贯学习。4.4、勘察、设计单位 4.4.1、落实国家
6、及XX电网公司基本建设有关的方针、政策、规定,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全面执行标准设计,按规定履行勘察、设计文件的校审和核签制度,确保勘察、设计成果符合强制性条文相关规定及要求。4.4.2 组织本单位强制性条文的宣贯学习、培训及检查。4.5、施工、调试单位 4.5.1、落实国家及XX电网公司基本建设有关的方针、政策、规定,在施工(调试)过程中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以及强制性条文实施的相关规定和标准。4.5.2 组织本单位强制性条文的宣贯学习、培训及检查。4.6、试验、检测单位 4.6.1、落实国家及XX电网公司基本建设有关的方针、政策、规定,在试验、检测过程中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以及强制性条文
7、实施的相关规定和标准。5 4.6.2 组织本单位强制性条文的宣贯学习、培训及检查。Q/CSG-YNPG-2-13-09-2011 4.7、监理单位 4.7.1、落实国家及XX电网公司基本建设有关的方针、政策、规定,在工程监理过程中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以及强制性条文实施的相关规定和标准。6 4.7.2 组织本单位强制性条文的宣贯学习、培训及检查。5 管理内容与方法 5.1 基本规定 5.1.1 工程建设单位(业主项目部)、勘察、设计、施工(调试)、监理等单位应加强本单位内部管理,制定严格执行强制性条文的管理制度,有关工程管理及技术人员必须熟悉、掌握强制性条文。5.1.2 工程勘察设计招标阶段,
8、建设单位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应在招标文件中对强制性条文的实施提出具体要求,并作为勘察、设计单位评标定标的依据之一。在工程施工招标阶段,建设单位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应在招标文件中对强制性条文的实施提出具体要求,并作为施工单位评标定标的依据之一。5.1.3 工程项目采用的材料、设备等必须符合相关强制性条文的规定。5.1.4 工程项目建设单位(业主项目部)管理文件、勘察设计合同、施工(调试)合同、监理合同、施工组织设计、监理大纲、调试大纲等主要文件均须列入对强制性条文的具体实施和执行要求。5.1.5 工程建设单位(业主项目部)、勘测、设计、施工(调试)、监理等建设各方须对强制性条文相关内容进行宣
9、传贯彻和培训并有记录,能及时采用现行标准,建立有效的技术标准清单,有对标准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的制度、负责机构及人员,对贯彻强制性条文给予支持。5.1.6 贯彻执行强制性条文必须从工程开始抓,从规划、勘测、设计、施工(调试)、监理、验收各阶段全过程抓,从建设、设计、施工(调试)、监理等各工程责任主体全方位抓,从相关各类强制性条文全方面抓,抓落实,抓贯彻,抓检查、抓整改、抓闭环,凡强制性条文的内容及要求均不能违反。5.1.7 工程建设过程中,参建各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强制性条文,不符合强制性条文规定的,应及时整改,并应保存整改记录。未整改合格的,严禁通过验收。5.1.8 建设单位(业主项目部)、施工
10、(调试)、监理等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如发现勘察设计有不符合强制性条文规定的,应及时向勘察、设计单位或建设单位提出书面意见和建议。5.1.9 工程项目投运前,参建各单位应分别对强制性条文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并提供检查记录或报告。Q/CSG-YNPG-2-13-09-2011 7 5.1.10 基建工程强制性条文执行计划表 和基建工程强制性条文执行检查表、基建工程强制性条文执行核查表 应填写规范、数据真实,记录齐全,签证有效,并按工程项目单独组卷归档。5.1.11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更改强制性条文。5.1.12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违反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的行为,有权向上级主管部门检举、控告、投诉。5.2
11、 强制性条文实施的准备 5.2.1、工程项目施工图设计前,勘察设计单位应明确本工程项目所涉及的强制性条文,编制基建工程设计强制性条文执行计划表,经内部审批后,报设计监理单位审核,建设单位批准执行。如未委托设计监理单位,直接报建设单位(业主项目部)批准执行,保证工程项目执行强制性条文的完整性。5.2.2、工程项目开工前,施工单位应按单位、分部、分项工程明确本工程项目所涉及的强制性条文,编制基建工程施工强制性条文执行计划表经内部审批后,报监理单位审核,建设单位(业主项目部)批准执行,保证工程项目执行强制性条文的完整性。5.2.3、在工程施工阶段,施工单位应对强制性条文执行计划和措施进行分解细化,落
12、实至相关责任人,会同监理单位对设备或材料的强制性条文执行情况进行实物验收,如有违反、执行偏差、遗漏情况,及时做出退货建议并报建设单位。5.3 基建工程强制性条文的执行 5.3.1、在工程勘察设计阶段,强制性条文执行的主体责任单位为勘察设计单位。5.3.2、勘察设计单位应严格按强制性条文进行勘察设计,对强制性条文执行计划进行分解细化,编制基建工程设计强制性条文执行检查表,并将强制性条文执行情况据实填写入基建工程设计强制性条文执行检查表中,由监理单位对勘察设计成果执行强制性条文的情况进行检查。在施工图会审前,提交建设单位(业主项目部)审查备案。5.3.3、工程施工阶段,强制性条文执行的主体责任单位
13、为施工单位。5.3.4、工程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应编制基建工程施工强制性条文执行检查表。相关责任人应根据工程进展按分项工程及时将强制条文实施计划的落实和执行情况,据实记录并填写入基建工程施工强制性条文执行检查表,并由监理工程师逐条检查并审核。5.4 基建工程强制性条文执行情况的检查 5.4.1、强制性条文执行情况的检查主体责任单位为监理单位。5.4.2、监理单位应按强制性条文执行计划对勘察、设计、施工(调试)单位强制性条文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并将检查情况据实填入相关设计或施工强制性条文执行检查表中。Q/CSG-YNPG-2-13-09-2011 5.4.3、施工(调试)过程中,各专业监理工程师
14、应与工程同步对施工(调试)单位强制性条文执行情况进行逐条检查,如实记录强条执行检查情况并签证。5.5 基建工程强制性条文执行情况的核查5.5.1、分部工程验收时,对强制性条文执行情况核查的主体责任单位为建设单位(业主项目部)。5.5.2、分部工程验收时,应由总监组织对施工(调试)单位执行强制性条文情况进行阶段性检查,并及时对基建工程施工强制性条文执行检查表进行复查汇总,对照经审批的强制性条文执行计划,填写基建工程施工强制性条文执行核查表,报建设单位(业主项目部)组织核查、确认。5.6 罚 则 5.6.1、建设单位明示或者暗示施工(调试)单位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以及明示或者暗
15、示勘察、设计单位或者施工(调试)单位违反输变电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降低工程质量的,责令改正,并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在公司系统内通报处罚。5.6.2、勘察、设计单位未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勘察、设计的,责令改正,并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进行处罚。如造成工程质量事故的,按中国XX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基建工程质量管理规定相关条款进行处罚。5.6.3、施工(调试)单位存在违反输变电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的行为时,责令其改正,并按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进行处罚。造成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的,负责返工、修理,并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如造成工程质量事故的,按中国XX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基建工程质量
16、管理规定相关条款进行处罚。5.6.4、工程监理单位违反强制性标准规定,将不合格的建设工程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按照合格签字的,责令改正,并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进行处罚,如造成工程质量事故的,按中国XX8 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基建工程质量管理规定相关条款进行处罚。Q/CSG-YNPG-2-13-09-2011 9 (规范性附录)基建工程强制性条文执行检查表单(表 A1-A5)表 A.1 基建工程设计强制性条文执行计划表 工程名称 卷册分类 设计单位 项目经理 设计专业类别:序号 执行标准名称 强制性条文条款号 总条款数(范例)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 50352 20054.2.1、(范例)1
17、10500kV 架空送电线路设计技术规程DL/T5092-1999 7.0.3、8.0.3、9.0.2、9.0.6、9.0.7、9.0.8、9.0.11、9.0.12、16.0.1、16.0.2、16.0.4、16.0.5、16.0.6、16.0.10 14 条 建设单位(业主项目部):年 月 日 监理单位:年 月 日 设计单位:年 月 日 Q/CSG-YNPG-2-13-09-2011 10 表 A.2 基建工程设计强制性条文执行检查表 工程名称 卷册分类 设计单位 项目经理 执行标准名称:(如: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 50352 2005)序号 执行强制性条文内容 执行情况 检查情况 相关资
18、料(范例)4.2.1 建筑物及附属设施不得突出道路红线和用地红线建造,不得突出的建筑突出物为:地下建筑物及附属设施,包括结构挡土桩、挡土墙、地下室、地下室底板及其基础、化粪池等;地上建筑及附属设施,包括门窗、连廊、阳台、室外楼梯、台阶、坡道、花池、围墙、平台、散水明沟、地下室进排风口、地下室出入口、集水井、采光井等;除基地内连接城市的管线、隧道、天桥等市政公共设施外的其他设施。(由设计单位如实填报执行情况)(由监理单位如实填报检查情况)图纸卷册号:执行标准名称:(如:)建设单位(业主项目部):年 月 日 项目总监:年 月 日 设计项目经理:年 月 日 主设人:年 月 日 Q/CSG-YNPG-
19、2-13-09-2011 11 表 A.3 基建工程施工强制性条文执行计划表 工程名称 施工单位 项目经理 工程编号 单 位工程 子 单 位 工 程 分 部 工 程 工程项目名称 执行标准名称 强制性条文条款号 总条款数01 主控通信楼主控通信楼(范例)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2 2002)7.13、7.17 建筑边坡工程技术规范(GB 50330 2002)15.1.2、15.1.6、15.4.1 01 土(石)方工程 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JGJ 120 99)3.7.2、3.7.3、3.7.5 02 地基处理工程 建设单位(业主项目部):年 月 日 项目总监:年
20、月 日 项目经理:年 月 日 项目总工:年 月 日 Q/CSG-YNPG-2-13-09-2011 12 表 A.4 基建工程施工强制性条文执行检查表 工程 名称 分部工程名称 施工 单位 项目经理 序号 执行标准名称 执行强制性条文内容 执行情况 检查情况 相关资料(范例)7.1.3 土方开挖的顺序、方法必须与设计工况相一致,并遵循“开槽支撑,先撑后挖,分层开挖,严禁超挖”的原则。(由施工单位如实填报执行情况)(由监理单位如实填报检查情况)(范例)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2 2002)7.1.7 基坑(槽)、管沟土方工程验收必须确保支护结构安全和周围环境安全为前提。当
21、设计有指标时,以设计要求为依据,如无设计指标时应按表 7.1.7(见本部分表 A.1)的规定执行。项目部质检员:年 月 日 专业监理工程师:年 月 日 Q/CSG-YNPG-2-13-09-2011 13 表 A.5 基建工程施工强制性条文执行核查表 工程名称 单位工程名称 施工单位 技术负责人 执行情况 监理单位检查意见序号序号 分部工程名称 计划执行(条)已执行(条)记录份数 1 2 3 4 5 核查意见 建设单位(业主项目部)技术负责人:年 月 日 设计单位 项目经理:年 月 日 监理单位 总监理工程师 年 月 日 施工单位 项目经理 年 月 日 Q/CSG-YNPG-2-13-09-2011 14 附录 A(规范性附录)附录 A(规范性附录)基建工程强制性条文基建工程强制性条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