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消防应急预案消防应急预案 无论何时,一旦发现有火灾苗头,如烟、油、味、色等异常状态, 每一个员工都必须立即向监控室报警 (注意现场异味为液化气等 易燃气体时,严禁在现场用手机、对讲机、电话报警,应该脱离 现场到安全区域后再报警,以防止火花引爆易燃气体) ,请其派 人查明真相,并做好应急准备。 1.目击报警目击报警 1.1 小区任何区域一旦着火,发现火情的人员应保持镇静,切勿 惊慌。 1.2 如火势初期较小,目击者应立即就近采用灭火器将其扑灭, 先灭火再报警。 1.3 如火势较大,自己难以扑灭,应采取最快方式用对讲机、电 话或打碎附近的手动报警器向消防室报警。 1.4 关闭火情现场附近的门窗以防
2、止火势蔓延,并立即关闭附近 的电闸及煤气。 1.5 引导火警现场附近的人员用湿毛巾捂住口鼻,迅速从安全通 道撤离,同时告诉疏散人员不要使用电梯逃生,以防停电被困。 1.6 切勿在火警现场附近高喊: “着火了” ,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混 乱。 1.7 在扑救人员到达火警现场前,报警者应采取相应措施,使用 火警现场附近的消防设施进行扑救。 1.8 带电物品着火时,应立即设法切断电源,在切断电源以前, 严禁用水扑救,以防引发触电事故。 2.报警要求报警要求 2.1 内部报警应讲清或问清: A、起火地点; B、起火部位; C、 燃烧物品; D、燃烧范围; E、报警人姓名; F、报警人电话; 2.2 向“1
3、19” 报警应讲清: A、小区名称; B、火场地址(包 括路名、门牌号码、附近标志物) C、火灾发生部位; D、燃烧 物品; E、火势情况; F、接应人员等候地点及接应人; G、报 警人姓名; H、报警人电话; 3.成立临时指挥部成立临时指挥部 3.1 物业服务中心客服主管及秩序主管接到火警警报后,应立即 赶赴指定地点或火警现场,并通知相关人员到场,成立临时灭火 指挥部。 3.2 临时指挥部由综合管理中心、客服部、工程部、秩序部以及 其他相关人员组成。 3.3.1 根据火势情况及时制定相应对策,向各部门下达救灾指令; 3.3.2 根据火势情况及时确定是否疏散人员; 3.3.3 立即集合义务消防队,指挥义务消防队员参加灭火,并保 证消防用水的供应。 3.3.4 在火势难以控制时,应及时下达向“119”报警的指令; 3.3.5 根据火势情况,成立疏散组、抢救组、警戒组,组织救人, 抢救和保管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