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长益高速公路扩容工程软基处理绿色公路及品质工程创建实施细则一、 施工准备1.选择表土、淤泥的堆放场表土、淤泥的堆放场原则上不得占用耕地、林地,一般选择在山地荒地、废弃砖厂的取土坑或者本标段的取土场。每个标段原则上只允许一个堆放场。2. 完善表土、淤泥运输进出道路。作业点集中,机械设备和运输车辆配套。3. 清淤前认真做好开沟排水和晾晒工作。 在表土、淤泥清除前必须先在路基两侧开挖临时排水沟,红线范围内按10m*10m、沟底宽1m、深1m的标准开挖网格排水沟,红线两边的纵向排水沟的位置可与路堤坡脚永久性排水边沟重叠,其深度大于永久排水沟深度至少 30cm;开沟排水后晾晒至少连续3个晴天。开沟排水晾
2、晒4. 备足回填材料。 二、 绿色公路创建实施要求1.软基清除过程中,清除的表土、淤泥严禁乱堆乱放,必须放在指定的堆放场。2.表土、淤泥须作为下边坡绿化、取土场、弃土场及耕地恢复,桥下便道的平整、拌合站梁场的复垦及退耕还林的恢复。未用完的耕植土结合沿线当地国土部门耕地复垦指标,作为资源联系国土部门相关单位,由其组织进行其他地块的复垦,创造性地实现耕植土100%利用。3.利用表土剥离再利用技术,将表土、淤泥堆放到中低产田土壤改造等项目作为利用区,通过工程手段对剥离区优质表土层进行剥离,并将其用于利用区的表层覆土。实施建设占用耕地优质耕作层剥离再利用,能很好地解决新增耕地肥力不足的问题。将原有耕地
3、上肥力较好的土壤覆盖在新复垦的土地上,既保证了新增耕地质量,又避免了宝贵的耕作层浪费。4.不同剥离单元和不同土层的土壤应分开堆放,建立储存区土壤档案,在土方堆放完成后,应将储存区的土壤进行编号,并绘制位置图,标明每个土堆的位置、土量、来源等。5.为防止表土、淤泥堆积体被冲蚀或易发生滑塌、崩塌,堆放场应贯彻“先挡后堆”的原则,堆放前先进行防护,并完善临时排水设施。6.堆放表土、淤泥应在指定范围内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堆置,堆放完后修整用遮尘网覆盖,以待后续使用。 7.堆放场的边坡,都应在工程防护的基础上,尽可能创造条件恢复植被,特别是草灌植物的应用,尽力把工程措施和植物措施很好地结合起来。 8.在施工
4、结束后,应对堆放场进行修整、清理和生态恢复,包括复耕或绿化等,并必须有相应的水土保持措施。 表土、淤泥用于取土场复垦三、 品质工程创建实施要求(一)一般要求1.软土地基的判别确认 (1)承包人会同监理处将设计图纸上注明的软土地基范围到施工现场进行核对。 (2)浅层软土可采用挖探或轻型动力触探方法;为确保触探试验结果的准确性,使用前应对轻型动力触探仪进行标定。动力触探试验(3)清淤触探试验须在开沟排水后至少连续3个晴天后进行。(4)浅层软土地基的现场勘探可采用“标准轻型动力触探仪”、“荷兰轻型动力触探仪”,其仪器设备参数、清淤深度判别标准及路基承载力要求如下: 仪器的规格要求表1 动力触探仪参数
5、表仪器类型锤重(Kg)探头面积(cm2)探头锥角锤自由落距(cm)记录方式导杆直径(mm)标准轻型动力触探仪100.212.6最大直径4cm,锥角6050连续贯入30cm的锤击数N3025荷兰轻型动力触探仪10.350.25锥角90,最大直径25.2mm,50连续贯入20cm的锤击数N2020 清淤深度判别标准及路基承载力要求确认清淤深度用荷兰轻型动力触探试验成果表示方法为:贯入深度为h时所对应的锤击数N20(击次/20cm)大于或等于清淤锤击次数标准时,则此时的贯入深度h即为清淤深度,清淤深度判别标准见表2。表2清淤深度判别标准表路堤高度(m)022668812121616地基承载力要求f
6、0 (kPa)130125130145155170荷兰轻型动力触探击数N20 (击)10910111214 注:荷兰式轻型动力触探击数在只有1根导杆的情况下必须满足上表的最小锤击数要求,当有2根导杆时最小锤击数应在上表的锤击数基础上再加上1击数,当有3根导杆时最小锤击数应在上表的锤击数基础上再加上2击数。采用标准轻型动力触探仪对表土、淤泥清除后的路基基底进行承载力验算,其地基承载力要求见表3。表3地基承载力要求表路堤高度(m)022668812121616地基承载力要求f 0 (kPa)130125130145155170标准轻型动力触探击数N30(击)181718202123 (5)软土地基
7、勘探过程采用统一的施工记录表格详细记录勘探数据,监理处应审查签字确认。2.软土地基处治方案的确定软基处理(距地面标高以下)4.0m 的按设计要求全部换填处理的技术方案进行施工,换填材料为片石、碎石和砂砾石。3.换填材料及试验软土地基换填处治的片石,保证其饱水抗压强度:沉积岩类和变质岩类,不低于 25Mpa,岩浆岩类不低于 35Mpa,碎石、砂砾石的含泥量不超过7%。(二)清淤换填施工要求1.软基处理前各施工单位选择具有代表性路段作为软基处理的试验路段,并出具施工总结报告,作为软基处理的首件工程。2.软基处理之前测量清淤区的平面范围和淤泥区表面的纵断面高程;沿路线中心线以间距不大于 10m 设一
8、个断面,每个断面视淤泥表面的起伏情况至少测 3 个点的高程,测点的坐标和高程数据应标记在清淤平面图上;承包人必须按此进行三方联测,监理处、工作组进行全过程旁站,并对测量数据当场签字确认;有关资料三方各执一份备查,且承包人必须附有证明该路段的具有参照物和里程桩号的影像资料。清淤前联测3.软基处理施工过程中,应做好基底排水工作,当换填区有地下水时,施工时须在路基范围之外挖临时集水井,其深度应在地下水位以下 1m;将换填区基底的地下水导流至集水井并用抽水机抽排,以保证换填区的基底处于不积水状况。4.软基清除后,承包人应在监理处、工作组在场的情况下对清除后的地面进行横断面测量,并填写测量记录,监理处、
9、工作组应当场在测量记录表上签字确认,有关资料三方各执一份备查,同时还必须采用标准轻型动力触探仪按承载力的标准进行验算,承载力满足表3的要求,如果验算承载力小于表3的要求,则必须继续清除软土,直至承载力满足表3的要求;且承包人必须附有该段路基具有的参照物和里程桩号的影像资料。清淤后联测 5.当软基清除后的深度和承载力经监理处验收合格后(即进行双控)才允许进行下道工序。 6.软基在进行回填之前,应进行填前碾压,一般情况下,其碾压后的压实度必须大于90%,且无明显轮迹;当无法进行填前碾压时,应采取监理工程师批准的其它方案进行处理;换填材料的标高应超出常水位30cm 以上。 7.清淤换填深度应满足设计
10、要求,或满足表3所示处理深度处的地基承载力的要求,使用片石进行换填时,片石的块径不宜大于 50cm,石块之间的空隙须用碎石或小片石填实;按规范要求分层填筑和压实。8.换填完成后,承包人应在监理处、工作组在场的情况下对经压实过的换填材料表面进行横断面测量,换填前后的高差值计算回填材料数量,并填写测量记录,监理处、工作组应当场在测量记录表上签字确认,有关资料三方各执一份备查,且承包人必须附有该段路基具有的参照物和里程桩号的影像资料。回填后联测 9.清淤换填施工前应备足换填材料,选择在无雨天气连续进行,以免雨水浸泡软化地基。 10.清淤换填完成后,经监理处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路基填筑。11.清淤完成后由于承包人原因未及时回填而导致增加的清淤数量由承包人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