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XX电力建设第一工程公司工机器具租赁管理办法(试行)为适应市场经济的需要,充分发挥我司小型机具、周转性材料、工器具(下统称工机器具)的潜力,规范管理,降低损耗,减少损坏,杜绝流失,加快周转,提高效率,实现从资产管理型向资产经营型的转化。特制定本办法。一、总则第一条 工机器具租赁管理原则:谁管理谁负责,谁使用谁管理,谁损坏谁维修,谁丢失谁赔偿。第二条 工机器具租赁期间维修管理:租用单位负责租赁工机器具使用期间的日常维修、维护和保养,工器具租赁站(下称租赁站)负责租赁工机器具的大修及在库维修和保养工作。第三条 工机器具租赁期间装卸和运输费用承担:不同施工点之间的调遣装卸和运输费用一律由工机器具租用
2、单位所在项目部承担;同一个工程点的出入库装卸和运输费用由租用单位承担;专业工程处自行承揽的施工项目的装卸和运输费用由专业工程处承担。第四条 物资部负责检查、监督、指导工器具及周转性材料租赁期间的管理工作;机械部负责检查、监督、指导小型机具(固定资产)租赁期间的管理工作;租赁站负责工机器具的租赁管理工作,并对各单位租赁工机器具使用期间的日常维修、维护和例行保养状况进行监督和检查。第五条 新增工机器具的采购:按XX电力建设第一工程公司企业经营管理通则规定执行。租赁站负责入库验收并登记实物台帐。第六条 各单位与租赁站发生的结算往来通过资金结算中心进行。租赁站对外发生的结算往来在租赁站未独立运作前通过
3、财务部门进行。第七条 各单位使用工机器具一律实行租赁,并办理租赁手续。二、租赁范围第八条 工机器具租赁范围划分原则:1.单件单价在50 元以上 1000 元以下者。2.在使用过程中,不改变原有实物形态,并可多次周转使用的,如脚手架管、板、扣件等。3.归口其它各专业工程处管理之外的机具。三、周转性材料租赁管理办法第九条 租用单位在使用前10-15天按施工需要填写“租用申请表”(式样附后),注明租赁材料的名称、等级、数量和租用时间,经单位负责人签字后交租赁站,手续不全者租赁站不与租赁。第十条 租用单位租赁的周转性材料,在未返回租赁站前应爱护使用,妥善保管,不得挪做它用,严禁占用,严禁对公司以外的单
4、位租借,严禁乱割乱焊,严禁随意改变状态。租赁站对租赁的材料进行监督检查,发现故意占用、挪做它用、野蛮装卸、乱拉乱砸、乱割乱焊、随意改变状态或对外租赁者,除强制收回外,并按此间租赁费的3-5 倍收取租金。发出强制收回通知后在规定日期未退库者,按丢失处理。第十一条同一种周转性材料租用后发生跨单位使用时(如一个架子发生多工种多单位使用),一般情况下租用单位不必拆除,可与后用或同用单位协商,经租赁站同意,办理转租手续或进行租费分摊,租赁费从转租之日起,由后续使用单位承担,租费分摊由共同使用单位之间协商处理。办理转租手续者,租赁费由租赁站收取,进行租费分摊者,租赁费由租赁站直接向租用单位收取。第十二条凡
5、进入我公司施工区内的外协分包队伍,必须使用公司内部的周转性材料,严禁自带,否则不得安排施工。1、包清工队伍使用周转性材料,其租赁手续由项目主管单位办理。造成丢失、损坏的,经项目主管单位签证确认后其赔偿金由租赁站通知资金结算中心从其结算价款中扣除。2、承担大包项目的外协分包单位租赁周转性材料时应首先到财务部门按原值的10%30%交纳押金,分包单位凭财务部门出示的押金收据方可办理租赁手续,租赁费按对外价格执行。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租赁站通知资金结算中心从其结算价款中扣除。第十三条陕西秦达电力实业公司(以下简称实业公司)渭南志同大型机械租赁站(以下简称志同站)和陕西恒远电力安装检修公司(以下简称恒远公
6、司)具有独立法人单位租用周转性材料,按公司内部价格执行。第十四条租用单位在使用完后,应及时办理退库,租赁期满三日内不办理退库手续又无续租或转让手续者按原租赁费的 200%计收租金。第十五条退库验收。租用单位租赁的材料退库后,租赁单位和租赁站双方必须在送货当日对退库的材料同时进行清点验收完,并填写“验收报告单”(式样附后),经双方签证认可,方视退料完毕。第十六条新开工项目需用的周转性材料,应在工程进点后三个月内,由项目部向租赁站提出整个工程周转性材料需用计划,租赁站分批调入新工地。租用单位必须提前15 日通知租赁站具体租用时间并办理租赁手续,经项目部审批同意后方可调入。因工程进度发生变化不需按约
7、定时间调入时,租用单位应及时通知租赁站停止调入。第十七条损坏和丢失。退库后经验收确认损坏,凡经修复可继续使用者租用单位负责修复或按原值的10%50%支付赔偿金作为退库修复费用;凡无法修复再用者租用单位按原值的 80%赔偿。所有租赁材料,一经丢失,一律按原值100%赔偿。赔偿费用由租赁站直接通知资金结算中心从租用单位划转扣除。第十八条计费标准1.公司内部租赁价格按租赁价目表中内部租赁价格计算,对外租赁按租赁价目表中对外租赁价格计算。2.租赁起止时间计算:自出库次日起至退库前一日止的日历天数。每月25 日由租赁站向各租用单位开据“租赁费用结算单”(一式四份,租赁站、租用单位各一份,资金结算中心二份
8、),通过资金结算中心转帐结算。3.计算公式:租赁费=实用量日租金租赁的日历天数第十九条其他规定1、租赁站对租用单位退库材料验收不及时或不严不细,在租用单位送料人员退库满二日后,视为验收完,一切损失由租赁站承担。2、对内租赁价格由租赁站制定经公司计经部门确认后发布。对内租赁价格一经发布,任何单位和个人无权变更。对外租赁价格由租赁站参照市场价格制定并根据市场变化情况随时进行调整。3、租用单位未经租赁站同意,私自将租赁材料转运外地,一经发现,租赁费加倍收取。凡因工作需要等紧急原因,租用单位应及时完善租赁手续;凡非因公原因,一律按丢失处理。4、因抢险救灾、特殊运输等特殊情况,需一次性损坏或损耗的材料,
9、需经租用单位报告,项目部工程管理部门签证,项目部分管经理批准后方可使用。发生的费用由项目部按原值与租赁站办理结算。5、各使用单位需要的周转材料由租赁站平衡不能满足时,各使用单位可进行外租。外租费用由各使用单位自行承担。6、租赁单价未明确前或租赁价格表中未明确租赁单价的周转性材料租费计算由租赁站和使用单位协商确定。7、对租赁期较长(三个月以上)的周转性材料可采取趸租。具体租赁费计算和结算方式由租赁站与租用单位协商确定并签定内部租赁合同。租赁时限最长不得超过使用所在地工程的总工期。四、小型机具、工器具租赁管理办法第二十条租用单位在使用前10-15天按施工需要填写“租用申请表”,注明租赁设备的名称、
10、型号、编号、数量和租用时间,经单位负责人签字后交租赁站,手续不全者租赁站不与租赁。第二十一条租赁费按折旧费(摊销费)、修理费(大修理费、经常修理费)和管理费四项组成的台日租价收取。第二十二条租赁计费日期从租出次日起到退库前一日止的日历天数。每月25 日由租赁站向各租用单位开据“租赁费用结算单”(一式四份,租赁站、租用单位各一份,资金结算中心二份),通过资金结算中心转帐结算。第二十三条租赁费计算公式:租赁费=实用量台日租价租赁的日历天数。第二十四条各单位对租赁的小型机具、工器具应爱护使用、妥善保管,严禁超名牌使用。租用期满应及时退库,如需延长租用时间,及时办理续租手续。租赁期满两日内由租赁站出具
11、书面通知单通知租用单位退库。租赁期满三日内不办理退库又无续租手续者,超出原租赁时间的日历天数按200%收取租赁费。第二十五条出库检查和退库验收。租用单位对其租用的设备应做好出库前的检查工作,并在租赁申请单备注栏注明所租设备的状况,双方签证认可。所有设备一经出库均视为完好可用。租赁站对退库设备应做好对照验收工作,并填写“验收报告单”,双方签证认可。凡因租赁站对租用单位退库设备检查验收不严不细所带来的一切损失由租赁站承担。第二十六条各单位租赁的设备严禁对公司以外的单位租借,一经发现,除强制收回外,其租赁期间租赁费加倍收取。发出强制收回通知后在规定日期未退库者,按丢失处理。第二十七条包清工队伍租赁使
12、用小型机具、工器具,其租赁手续由项目主管单位办理。造成丢失、损坏的,经项目主管单位签证确认后其赔偿金由租赁站通知资金结算中心从其结算价款中扣除。第二十八条承担大包项目的外协分包单位租赁小型机具、工器具时应首先到财务部门按原值的10%30%交纳押金,分包单位凭财务部门出示的押金收据方可办理租赁手续,租赁费按对外租赁价格执行。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租赁站通知资金结算中心从其结算价款中扣除。第二十九条实业公司、志同站和恒远公司具有独立法人单位租用小型机具、工器具,按公司内部价格执行。第三十条损坏和丢失。小型机具、工器具退库时应保证完好可用(正常磨损除外),随机附件齐全,外观整洁。因租用单位违反安全使用规
13、定、维护保养不及时、使用不当或保管不善造成租用设备损坏,由租用单位负责维修。租用单位无力维修时,由租用单位向租赁站出据书面委托修理单,发生的费用由租用单位承担,对严重损坏不能修复的租用单位按原值80%赔偿。因租用单位管理不善,致使租赁设备丢失的,一律按设备原值100%赔偿。赔偿金由租赁站直接通知资金结算中心从租用单位划转扣除。第三十一条新开工项目需用的小型机具、工器具应在工程进点后三个月内,由项目部向租赁站提出整个工程的需用计划,租赁站分批调入新工地。租用单位必须提前15 日通知租赁站具体租用时间并办理租用手续,经项目部审批同意后方可调入。因工程进度发生变化不需按约定时间调入时,租用单位应及时
14、通知租赁站停止调入。第三十二条其他规定1.租赁站对退库的小型机具、工器具应及时检查验收。租用单位退库设备满二日后未进行验收签证者视为验收完毕,一切损失由租赁站承担。2.对内租赁价格由租赁站制定经公司计经部门和机械部(固定资产部分)确认后发布,内部租赁价格一经发布任何单位和个人无权变更。对外租赁价格由租赁站参照市场价格制定并根据市场变化情况随时进行调整。3.租用单位未经租赁站同意,私自将租赁设备转运外地,一经发现,租赁费加倍收取。凡因工作需要等紧急原因,租用单位应及时完善租赁手续;凡非因公原因,一律按丢失处理。4.各使用单位需要的小型机具、工器具由租赁站平衡不能满足时,各使用单位可进行外租。外租
15、费用由各使用单位自行承担。5.小型机具、工器具报废。对需报废的小型机具、工器具由租赁站提出申请,属固定资产的按XX电力建设第一工程公司企业经营管理通则规定程序办理。非固定资产类的报公司物资部审核并经主管经理批准后处理。6.租赁单价未发布前或租赁价格表中未明确租赁单价的小型机具、工器具租费计算由租赁站和使用单位协商确定。7.对租赁期较长(三个月以上)的小型机具、工器具可采取趸租。具体租赁费计算和结算方式由租赁站与租用单位协商确定并签定内部租赁合同。租赁时限最长不得超过使用所在地工程的总工期。五、附则第三十三条安全管理。租赁站所有租出的周转性材料、小型机具、工器具必须符合安全管理规范要求。第三十四
16、条本办法中有关物资管理、机械管理和固定资产管理未尽事宜按公司有关规定执行。第三十五条租赁范围内工器具计量管理工作按公司有关规定执行,由所在项目部统一归口管理。第三十六条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附件:1、租用申请表2、验收报告单3、租赁费用结算单4、周转材料租赁价格表5、小型机具、工器具租赁价格表6、修理委托单附件 1 租用申请表租赁单位:申请日期:年月日序号租赁物品名称规格数量租用日期退库日期备注1 2 3 4 5 6 7 8 租赁单位审批意见班组负责人工区负责人领用经办人租用日历天数合计签字:年月日签章:年月日签字:年 月 日自年月日始年月日止共计天。租赁站库管员库管班长核 算 员项目负责人
17、站领导审批意见说明:1、本表一式二份,租赁单位和租赁站各执一份。2、本表为租费结算核查依据。附件 2 验收报告单序号租用品名出库日期退库日期验收日期验 收 结 果1 2 3 4 5 6 7 8 9 10 验收签证损坏赔偿处理结果租赁单位退料员租赁站验收员说明:1、本表一式二份,租赁单位和租赁站各执一份。2、本表为租费结算依据。附件 3 租赁费用结算单结算日期:年月日租赁品名台日租价(日租金)数量租赁日历天数租赁费(元)租赁费合计大写:租赁单位(签 章)年月日租赁站(签 章)年月日说明:1、本表一式四份,租赁单位、租赁站各执一份,资金结算中心二份。2、本表为资金结算中心财务结算凭证。附件 4 周转性材料租赁价目表序号品名规 格单位日租金(元)原值(元)备 注内租价外租价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附件 5小型机具、工器具租赁价目表序号品名规 格单位台日租价(元)原值(元)备 注内租价外租价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附件 6 修理委托单委托单位委托日期委托修理内容委托单位经办人租赁站接收人结算费用(元)租赁站负责人(签章)委托单位负责人(签章)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