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京沪高铁四电集成电气化项目工程质量管理办法1.总则1.1目的为加强京沪高铁四电集成电气化项目质量管理工作,规范和明确参建各工区项目部质量管理行为和职责,提高系统集成电气化工程质量,实现建设世界一流高速铁路的目标,根据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铁道部铁路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规定,京沪公司工程质量管理办法集团公司质量管理办法特制定本办法。1.2 范围本办法适用于京沪高铁四电集成电气化项目工程质量管理工作,相关职能部门、人员及所有参与建设四电集成电气化项目的各工区项目部,均应遵守本办法。1.3 依据1.3.1 国家和铁道部有关铁路工程建设的质量方针、政策、法规和规定。1.3.2 国家和铁道部颁布的有关
2、技术标准、施工规范、指南、质量验收标准等。1.3.3 集团公司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一体化管理体系程序文件及管理手册和有关质量方面的管理办法。系统集成事业部有关系统集成项目质量管理的办法及规定。1.3.4 京沪高铁四电集成电气化项目招、投标文件和设计文件及施工组织设计。1.3.5 京沪高铁公司下发的有关质量方面的规定、办法和文件。1.4 管理原则1.4.1整体制分层次的原则:京沪高铁四电集成电气化项目质量管理由(系统集成承包商)电气化项目分部总体规划,制定整体准则,各工区项目部分层次分范围进行规划和制定细则。1.4.2 总目标分解的原则:根据本工程项目管理的分解结构,将京沪电气化项目质量总体
3、目标分解到各个责任主体(各工区项目部),明确各主体责任,由各责任主体制定出相应的质量实施计划,确定其具体的施工组织、管理方式和管理措施。1.4.3 质量责任制的原则: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有关工程质量责任的规定,本工程质量管理办法确定和界定了(系统集成承包商)电气化项目分部与各施工工区项目部的质量责任范围和管理要求。1.4.4 系统有效性的原则:本工程项目质量管理系统结合了项目集成的特点,从高铁四电施工的实际出发,制定了项目各参与方共同遵循的质量管理制度和控制措施,以施工组织结构和项目管理组织系统的构成为依托,形成有效的运行机制。2.方针及目标2.1质量方针:全面贯彻和执行京沪公司制定的质量
4、方针,以业主满意为宗旨,持续改进,追求卓越,建设世界一流高速铁路。 2.2质量目标:系统各专业工程质量符合国家、铁道部有关标准、规范和设计文件要求,整体质量达到世界先进水平,并经得起运营的检验和历史的考验。具体指标为:2.2.1检验批、分项、分部工程施工质量检验合格率100%,单位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100%,杜绝质量事故。2.2.2实现系统集成质量零缺陷,其中四电房屋混凝土结构使用寿命不低于100年,弓网质量达到世界先进水平,电力、牵引供电设备实现高可靠、高稳定、少维护目标。2.2.3实车最高检测时速达到设计速度的110%,开通速度达到设计速度的目标值。2.2.4 竣工文件、各种质量管理记录做
5、到真实可靠,规范齐全,一次交接合格。 3.质量管理模式、机构、职责3.1管理模式3.1.1京沪高铁四电集成电气化项目质量管理推行和实施GB/T 19000-2000质量保证体系,应用先进的系统集成技术、质量控制措施,并在项目的进展过程中持续改进,全过程、全方位进行质量控制,适应并实现系统集成项目的全面质量管理。3.1.2 京沪高铁四电集成电气化项目质量由(系统集成承包商)项目分部总负责,项目分部各部门、材料设备供货方、各工区项目部按照合同约定及相关职责承担相应的质量责任。实行在质量管理和创优领导小组领导下各职能部门分工负责、各工区项目部逐级负责的管理模式与机制。参建各方依法对建设工程质量各负其
6、责,实行质量终身负责制。3.1.3项目分部成立以项目常务副经理、党工委书记为组长,总工程师为副组长的质量管理和创优领导小组,小组成员由专业副经理、副总工、各工区项目经理组成,负责指导整个项目的质量管理、检查评比和创新创优工作,对四电电气化项目质量重大问题进行决策。3.1.4 项目经理(常务副经理)是项目质量管理的第一责任者,项目总工、主管质量副经理是质量管理的直接领导,分管专业副经理、副总工及专业主管工程师负责本专业工程质量。3.1.5 安质部为质量管理的归口部门,负责整体质量管理策划和管理制度的制定,对各工区项目部质量工作行使监督、检查、指导职能。3.1.6 各工区项目经理全面负责本管段各专
7、业工程质量,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并设置配备专职质量管理机构和人员,全面负责管段内质量工作的监督检查。3.1.7 各工区项目部各专业作业队、班组设质量检查员,层层开展质量管理和检查工作,操作层严格按照作业指导书及技术标准作业,严格执行质量管理制度和措施。3.1.8 通过建立各层次质量保证体系,遵循源头把关、过程控制、严格验收的管理程序,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进行质量控制,实现质量创优目标。3.2 管理责任界定与要求管理项目界面范围具体要求序号项目项目分部工区项目部项目分部工区项目部1质量管理机 构成立质量管理领导小组,设置机构,监督、检查工区项目部机构的设置成立质量领导小组,设置机构,足额配备
8、项目部专职、作业队专职或兼职的质量检查人员 设置安质部,人员资质、数量满足法规要求设置安质部,作业队设安全质量检查人员,人员资质、数量满足法规要求2质量责任制制定从项目常务副经理到相关部门、人员及分部项目经理、安质部门的质量责任制制定从项目经理到各部门及作业队长、作业人员的质量责任制各级领导、相关部门、人员所应承担的质量责任到位,制定施工实名制管理办法,实行质量责任终身制逐级建立质量责任制,操作层遵守实名制签认制度,责任到底,每个层次环节都有相关人员负责。实行质量责任终身制3质量计 划制定整体施工质量计划或阶段性施工质量计划落实项目分部制定的质量计划,制定本工区各专业质量实施计划质量计划与施组
9、内容相符,有针对性、实施性预防、控制措施,经审核、批准后实施制定的质量实施计划需包含各专业施工内容,施工方案与施组无冲突,经审核批准后实施4教育与培训制定教育培训制度和计划,对工区项目部人员、作业队长、工班长进行技术培训落实教育培训制度及计划,进行全员、全过程的技术培训考核培训有计划、有考核、有记录,监督检查工区项目部培训考核情况培训有计划、有考核、有记录,确保进入现场的每一位人员都经过技术培训并考核合格。5技术质量管 理制定质量技术管理规定,遵守项目分部制定的工程技术管理办法执行项目分部制定的工程技术管理办法并制定实施细则,针对现场施工情况,随时编制质量技术方案和措施,提出质量控制要点和控制
10、措施对各专业关键项目的单项质量技术方案和控制要点,由项目分部会同专业技术人员、专家等共同编制,项目总工程师审核批准。采取的措施符合规范,并报项目分部审核、批准。建立单项质量技术方案台帐6接口质量管 理制定接口管理检查实施细则成立接口管理小组,专人负责,并经常进行检查指导。 执行接口管理检查实施细则,在工程前期组织各专业检查小组,采取有效的检查措施,特别是接口质量的整改、监督、检查工作 对工区项目部上报的接口资料进行统计汇总,提出整改意见,每周上报京沪公司。对现场接口质量存在问题,不符合技术标准的不合格项进行统计,建立台账,每周上报项目分部及管段指挥部,做好接口验收移交记录和现场施工、检查、监理
11、三方确认记录。 7施工图核对优化制定施工图核对优化制度,对施工图纸、技术资料分专业进行审核。重点审核专业、设备、系统之间的接口组成和关键重点部位的相关图纸,并进行优化。执行项目分部制定的施工图核对优化制度,各专业技术人员对本专业的施工图纸进行审核及现场调查核对。 根据审核记录汇总进行优化并提出方案,同时报请总体设计和咨询,通过交换意见提出解决及优化办法,对于跨专业、跨施工单位的问题报请建设单位协调解决并落实结果。现场调查结果填写“施工调查报告”,将现场实际与设计出现的不符、偏差、遗漏和优化、建议等归纳汇总,形成“施工图纸审核记录”报项目分部工程管理部。 8测量计算复 核制定测量计算复核制度,会
12、同设计技术人员对关键工序的测量、计算进行培训、指导。 编制测量、计算方案,成立测量、计算小组,专人专岗从事施工测量、计算工作,专人保管、使用测量仪器、计算机和软件。安排相关人员参加培训, 掌握测量仪器的使用,熟悉计算软件的操作 检查测量、计算方案,测量记录,计算输出资料,对出现的问题及时进行解决保存测量记录,原始记录必须在现场记录清楚,不得涂改、不得凭记忆补记、补绘。测量、计算、复核相互签认,测量、计算资料及时收集、及时整理。在测量、计算过程中发现问题及时上报。9技术质量交 底制定质量技术交底制度,及时编制各专业作业指导书,对工区项目部、技术、安质人员进行交底, 落实质量技术交底制度,将作业指
13、导书向技术人员、作业层操作人员进行层层交底质量技术交底要规范标准,并有书面交底记录和双方签字确认。监督检查工区项目部的书面交底记录,建立交底台帐在每个单项工程和分项工程施工前向具体操作人员进行书面交底,并有交底记录,交底内容应细致全面、讲求实效10质量管理信 息制定工程质量例会制度,每月或不定期召开工程质量会议和专题例会,利用信息化手段及时掌握现场施工质量情况。落实质量管理信息化制度,每月或不定期召开工程质量会议和专题例会,作业队每天进行施工预想及总结会,随时对现场质量问题进行分析并上报会议有专项的质量汇报或总结,形成纪要下发。检查工区项目部的会议记录和台帐,对接报的质量信息会同有关人员进行分
14、析,制定措施召开的会议和例会有记录、有台帐,作业队预想、总结会有技术标准、质量达标要求,记录及时。利用信息化及时上报的现场质量问题 11隐蔽工程及关键部位验收制定隐蔽工程及关键部位验收制度,对关键工序,首件、示范段及关键设备的质量、安装质量、调试结果进行督导并进行质量确认。执行隐蔽工程及关键部位验收制度,配合、服从督导确认,按时通知监理人员到场验收签认。检查隐蔽工程记录,验收记录是否齐全、签认是否规范在自检合格后填写隐蔽工程记录,于隐蔽前通知监理验收合格签认后方可隐蔽施工,未经检查和监理签认不得掩盖和继续下道工序施工。12施工质量验收 报 验 制定质量自检、验收、报验、签认制度,与京沪公司、监
15、理制定规范验收记录的填写标准执行质量自检、验收、报验、签认制度,在完成单项、分项、分部、单位工程并自检完成后,及时按照验标,对各专业进行检验批、分项、分部、单位工程的检查验收监督指导各工区项目部各专业验收记录的正确填写,定期进行检查按照京沪公司颁布的标准要求填写检验批、分项、分部、单位工程的质量验收记录,并向监理、各指挥部申报签认。各种验收记录填写规范、及时、数量满足竣工资料要求13内业资料管 理制定内业资料管理制度,对施工技术资料、质量管理资料建立目录、分类成册,资料文件的下发、审核应予以记录签认 执行项目分部制定的内业资料管理制度,结合京沪公司的要求制定实施细则,重视规范内业资料管理,经常
16、进行检查, 按规定做好施工过程中的施工日志和各项质量记录、技术资料的填写、整理和归档,监督检查各工区项目部内业资料的管理按规定做好各专业的施工日志和各项质量记录、技术资料、验收记录的填写、整理和归档,体现数据来源于现场,来源于检测试验,资料的形成与施工同步,及时、可靠、真实地反映质量过程控制和实体质量结果 14材料设备质量管 理制定材料、设备、构配件进场检验及储存管理制度,按照标准化管理要求对各工区中心料库进行监督管理。执行项目分部制定的材料、设备、构配件进场检验及储存管理制度和“物质管理办法”,制定本项目的管理办法。按照标准化要求建设中心料库。监督检查工区项目部制定的管理办法,定期检查报验资
17、料、检测记录、合格证等填写设备开箱检查检验记录单、进场材料报验单,报请监理签认。保存各种进场材料、设备的合格证、检测资料15机械设备工具质量管 理制定机械设备工具管理使用规定,有关部门保存工区项目部进场报验的机械设备台帐,统一配置满足工程质量的专用工具 根据工区项目部机械设备工具管理规定,制定本项目部的管理办法并实施,更新改进,配置符合工艺要求、满足工程质量的施工机械、设备及专用设备与工具监督检查制定的管理办法和操作规程, 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在施工过程中设备、工具的使用情况, 并有检查记录机械设备进场前向驻地监理进行报验,同时向工区项目部备案。有设备、专用工具台帐、运行记录、维修保养记录、检查记
18、录 16质量过程控 制制定质量控制管理办法,在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中将施工重点、关键点,不易控制、容易出现问题的难点,制定方案,采取有效措施。根据现场施工出现的质量问题,分析找出偏差,制定和采取预防、纠偏措施。注重程序化施工,规范施工过程的质量控制, 建立制定京沪高铁项目质量内控标准, 编制各专业“作业指导书” 制定作业标准, 统一规范操作, 随时检查施工过程的质量控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对影响质量的各种因素进行统计分析,积极开展质量管理小组活动进行技术攻关, 更新、革新工、机、具,创建适应客专施工的新工法,提高工艺水平,消除质量通病和缺陷,各项活动留有记录17质量检 测 制定质量检测规定和重
19、要的检测试验计划和方案建立完善的施工检测体系,做好施工检测设备的管理工作,装备先进、高科技的检测工具和仪器应对高铁现场施工的需要 定期进行现场检查使用情况,检查台帐、使用记录、检测记录对检测设备、机具添加标识建立台帐,专人保管、使用,按规定进行检查、校准,填写“测量装置检查计划”和“测量装置检查表” 18督导检查确认 制定质量督导和质量确认管理办法。建立督导机制,成立督导队伍, 统一管理。根据督导检查确认办法,按要求选配督导人员,提供确认时机,接受配合督导进行各专业施工质量的检查、指导和监督,对督导人员发现的问题应及时整改、确认对所进材料、设备质量、预配、安装质量进行全面督导、检查,对检查出的
20、问题进行整改确认。对上报的督导报告整理归档对督导下发的督导报告及问题整改单,及时派人进行整改,保存经督导检查签认的各种检查记录。19成品保 护 制定成品保护制度和特殊的防护措施及防盗措施 与土建施工单位签定工程保护协议,在既有线施工时与设备单位签定既有设施保护协议,针对不同施工项目制定不同的防护措施,同时向操作人员进行交底。定期进行现场检查,检查签订的协议和制定的防护措施在培训和交底过程中必须要有成品保护内容,特别是一些重要的设施如CP精测网定位桩一定要遵守协议,加倍爱护,对自身成品也需采取保护措施 20工程创优管 理按京沪公司颁布的京沪高铁创优规划及集团公司“优质工程管理办法”的规定制定本工
21、程整体创优规划及实施细则根据整体创优规划和实施细则,制定详细的实施计划和保障措施,落实责任人,规划优质样板工程的区段、站所,制定资料收集计划根据集团公司或京沪高铁公司要求, 统一进行申报。负责收集创优所需的各种资料,包括影像资料专人负责整理创优所需的各种资料,包括影像资料特别要将关键点、难点、重点的控制攻关创新,“四新”运用及时记录下来21技术攻关与创新制定技术攻关和技术创新目标与计划,落实铁道部、京沪公司、集团公司下达的技术创新内容成立质量管理活动小组,配合项目分部完成技术创新目标。制定技术攻关目标及计划,指导各专业开展活动,每个工区项目部要争取在每个专业取得 成果。检查、指导质量管理小组活
22、动开展和QC小组攻关项目的活动记录,制定专人负责技术创新和攻关工作,制定节点目标,按期进行检查。在开展全面质量管理活动和QC小组活动的同时注重在系统集成的关键程序、核心控制部位、重点工序的质量上进行科技攻关,活动有记录,配合项目分部进行现场技术数据的采集。22过程 最终检验与试验 制定检验与试验管理办法,在项目实施的不同阶段前编制并提交检验、试验计划、检验、试验标准和程序方法,报业主、监理审核,同意后按照已批复的标准和程序进行检验和试验。按照检验和试验计划,及时通知管段监理人员到场进行旁站监督和验证。配合实施过程试验和调试工作,对试验和调试检查出的缺陷、缺点进行克服整改,由监理进行验证,并做好
23、试验报告和记录。每季度或每专项施工进行一次质量抽检工作。编制“年度质量检验计划表”,由主管领导批准后实施,最终检验和最终试验结束后,分别填写“工程最终检验报告”和“工程最终试验报告” 工程技术部保存记录。 在班组自检、互检的基础上,组织督导、技术、安质、班组等人员每月或每单项作业进行一次工程质量专检工作,并做好记录,未经检验和试验,或不合格品未进行纠正和验证的产品不得转入下道工序。23质量事故管 理执行集团公司制定的有关管理办法,按照办法规定的事故报告程序、事故控制、事故调查、事故处理等程序进行,按照事故报告程序、事故控制、事故调查、事故处理等程序进行事故管理建立事故档案, 整改复查记录, 检
24、查事故台帐, 是否在控制目标以内, 核对有无瞒报, 是否按“四不放过原则进行处理。建立事故台帐,事故档案包括事故分析处理报告,处罚单据台帐,制定的整改、预防措施,整改、复查均有记录并及时填写“质量事故报告表”进行上报。24质量检 查制定安全质量检查评比制度,每季度组织一次综合大检查,按照检查表进行检查,根据工程进展情况和集团公司、建设单位要求进行不定期的抽查或专项检查。落实安全质量检查评比制度,每月组织一次综合大检查,作业队班组每日进行日常自检,队长、班组长、质量督导检查人员随时进行检查。对关键工序、重点部位、特殊过程应进行专项检查,必要时设专人进行旁站检查。检查有计划、组织、范围、内容、纠正
25、、预防建议、整改复查有结果,有检查小结。建立质量检查台帐、记录, 检查有计划、组织、有纠正建议、复查有结果、有检查小结,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纠正,一般不符合项的纠正由工区项目部复查,重大不合格项的纠正结果由项目分部部组织督导复查。建立质量检查台帐、记录,班组日常检查记录25质量管理奖 惩制定安全质量奖惩规定,每季度进行检查评比,结合工区项目部开展的综合评比活动,向全线下发通报按照项目分部制定的管理办法,制定本工区项目部的安全质量奖惩制度,对各专业作业队进行检查并奖惩按照制定的管理规定执行。建立奖惩台帐,监督检查工区项目部安全质量奖惩情况建立奖励机制和惩罚手段,将质量管理与收益挂钩,制定本项目部的奖
26、惩办法并执行,建立奖惩台帐26竣工资 料 按照集团公司质量管理办法中对有关规定及业主要求和规定进行竣工资料的管理按照业主要求和规定,遵守竣工资料管理规定,注重平时积累,资料与施工过程同步进行,竣工文件与工程竣工同步交付定期或不定期对平时积累的资料进行检查,工程竣工后, 进行重点监督, 并保存每次检查记录 认真对待检验批、分项、分部、单位工程的质量验收记录,各种检测试验记录齐全,按照竣工资料标准整理,一次进馆成功3.3 管理职责3.3.1 项目常务副经理主要职责3.3.1.1项目常务副经理为京沪高铁四电系统集成电气化项目质量第一责任人。3.3.1.2负责贯彻执行国家、行业、上级主管部门有关质量的
27、法律法规、方针政策、规章制度。3.3.1.3组织建立质量管理与保证体系,使其有效运行并持续改进。对质量方针、目标的实现提供资源保证。3.3.1.4对重大质量事故负责组织调查和处理。3.3.2 党工委书记主要职责3.3.2.1 对本项目工程质量负有全面监督、保障的领导责任。3.3.2.2 负责把监督落实国家有关工程质量、技术创新、工程创优列入本项目党工委工作的重要议事议程。3.3.2.3 负责发挥党、政、工、团齐抓共管的优势,形成合力搞好工程质量,创建学习新技术、掌握新工艺的文化氛围,提高全体员工的职业、技术素质,创造良好的工程创优政治环境。3.3.2.4 教育党员干部职工重视质量工作,组织开展
28、各种竞赛活动,促进工程创优全面展开。3.3.3 总工程师质量职责3.3.3.1对工程质量管理和工程质量负全面技术责任。3.3.3.2组织贯彻执行国家、行业、公司有关质量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等。3.3.3.3全面主持四电集成电气化项目技术管理和质量管理工作。督促各部门、人员履行质量责任,向项目经理报告系统质量工作。3.3.3.4负责主持编制、审定工程施工组织设计、项目质量保证计划及各专业作业指导书、特殊工序、关键工程施工方案的相应质量保证措施。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的相应质量要求及创优规划实施细则。3.3.3.5主持质量事故的调查、分析,提出鉴定意见和改进措施。3.3.3.6组织工程
29、质量评定及项目质量检查,主持编制竣工资料,审核并督促移交,参加工程的竣工验收、开通和系统集成的联调、试验工作。3.3.4 专业副经理主要职责3.3.4.1 各专业项目副经理对本专业的工程质量具体负责。3.3.4.2 贯彻执行本专业技术标准规范和国家、行业、上级主管部门有关质量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等。3.3.4.3 掌握本专业施工质量状况,对出现的质量问题组织技术人员制定纠正措施和预防措施。3.3.4.4 参加质量检查和本专业工程验收工作。3.3.4.5 组织本专业“四新”技术应用和技术创新活动。3.3.5 专业副总工主要职责3.3.5.1 各专业副总工对本专业工程质量负具体技术责任。3.3.5
30、.2 协助项目总工贯彻执行国家、行业、上级主管部门有关质量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规章制度等。3.3.5.3 掌握本专业施工质量状况,对出现的质量问题进行分析,组织技术人员制定纠正措施和预防措施。3.3.5.4 主持处理本专业重大质量问题,参加质量检查和本专业工程验收工作。 3.3.5.5 主持“四新”技术鉴定和应用,推广技术创新,负责工程创优。3.3.6 各工区项目部项目经理主要职责3.3.6.1 按照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技术交底组织施工,对承建的本标段工程质量全面负责。3.3.6.2 贯彻落实工区项目部有关质量管理规章制度,分解落实项目质量方针、目标。确保质量管理体系在项目部管理中的有效
31、运行。3.3.6.3 掌握工程质量状况,组织工程质量检查,主持工程质量分析,审定质量改进措施,提供质量改进保证。3.3.6.4 负责组织职工质量意识教育,上岗人员有关业务培训。3.3.6.5 组织开展技术攻关和质量管理小组活动,“四新”技术的应用、推广,组织创建优质工程,有效控制工程质量。3.3.6.6 签署不合格品报告,参加质量事故分析,负责质量事故处理。3.3.6.7 组织工程质量检验评定,参加工程竣工验收。3.3.7 安质部主要职责3.3.7.1 贯彻执行国家、铁道部的质量法律法规和管理制度。3.3.7.2 执行集团公司和京沪高铁公司的质量管理规章制度,制定本项目实施细则或办法、规定,并
32、负责实施检查。3.3.7.3 建立和维护项目的质量管理体系,并对体系的运行进行监督、检查。 3.3.7.4 对系统各专业施工的工程质量组织各工区项目部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并负责评比、奖惩工作。3.3.7.5 向各工区项目部或相关专业提供质量建议和质量意见,协调所有可能影响项目质量的事宜,主动参加项目会议,组织讨论项目质量相关问题,并提出解决方案。3.3.7.6 按时申报集团公司优质样板工程和优质工程,负责收集各工区项目部的创优资料和向集团公司提供创优资料。负责QC成果评审,优秀成果申报。3.3.7.7 对本工程相关质量投诉、质量通病、质量事故进行调查、分析和处理,并根据需要制定纠正措施。3.
33、3.7.8 进行阶段质量工作总结。3.3.8 工区项目部安全质量部主要职责3.3.8.1 贯彻执行国家、铁道部、武广公司、集团公司及工区项目部有关质量法规、和管理制度。制定本项目实施细则,并负责实施检查。3.3.8.2 协助本公司项目经理建立本项目部的质量管理体系,并对体系的运行进行维护、检查。 3.3.8.3 负责本项目部各专业安质人员、上岗职工、劳务工的岗前质量教育培训。3.3.8.4 负责对本公司项目部质量人员建立台帐,进行动态管理。3.3.8.5 参与本公司项目部的质量计划、创优规划等质量文件的编制,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3.3.8.6 负责优质工程、优质样板工程的策划、资料收集、
34、整理上报工作。指导本公司项目部各专业QC小组活动的开展。3.3.8.7 负责本公司项目部的工程质量检查工作,对质量情况进行分析、总结、上报。接受配合工区项目部和京沪高铁公司组织的大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提出整改措施,要求作业队进行克服,并进行跟踪验证。 3.3.8.8 对本工程质量事故按规定及时上报,并参加事故的调查分析。3.3.8.9 负责将建设、设计、监理单位和本项目部内部对工程的有关质量信息,向工区项目部和本项目内部进行传递和沟通。3.3.8.10 参加分部、单位工程的检验评定,及时准确填写分部、单位工程评定表。参加工程的竣工验收工作。对验收检查中需要整改的问题,待整改后进行确认。3
35、.3.9 技术人员的主要职责3.3.9.1贯彻执行国家、铁道部、颁布的最新的技术标准和质量验收标准,按照业主提出的标准要求和设计标准、规范,对施工质量负技术方面的责任。3.3.9.2 审核、优化施工图纸,编写作业指导书并进行交底,办理工程变更洽商。3.3.9.3 负责现场测量、定位、数据记录、计算, 正确、有效使用测量仪器、计算软件等技术应用工具。3.3.9.4 负责设备、电气材料的性能测试和质量检验,确保检测数据真实有效。3.3.9.5 进行接口预留、隐蔽工程的检查,构件、主体结构,设备、预配、安装的检查,参加检验批、分项、分部、单位工程质量检查验收,并按规定进行签证。3.3.9.6 对原材
36、料、半成品、接口预留设施、设备、构配件出厂合格证和质量证明进行验证,并负责对原材料、半成品进行抽样送检。3.3.9.7 及时填写整理、汇总施工日志等技术资料,对施工技术资料的真实性负责。3.3.9.8 各系统专业技术人员要开展技术攻关,消化吸收国外先进技术,掌握关键技术,提高创新能力。应用“四新”技术,参加QC小组活动,克服质量通病。3.3.9.9 有权越级反映工程质量情况,出具不合格品报告,举报工程质量事故。遇有严重影响工程质量的作业行为,有权暂停施工,但应立即报告工程负责人。3.3.10 质量管理人员主要职责3.3.10.1 掌握国家、行业有关工程质量法律、法规、标准,项目工程质量规章、制
37、度。3.3.10.2 参加预留接口、隐蔽工程检查,按有关规定进行验收、签证。参加检验批、分项、分部、单位工程质量检查验收,基础、主体结构检查验收,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并按规定进行签证,对质量检验记录资料的真实性负责。3.3.10.3 配合技术人员进行技术攻关,克服质量通病,提高工程质量。指导、参加 QC小组活动,负责工程质量创优。3.3.10.4 负责施工现场的检测、测量,正确有效使用检测工具并对其进行保管。3.3.10.5 进行日常质量检查,收集质量状况信息,进行汇总分析,提出质量改进意见,指导工程质量整改。3.3.10.6 有权越级反映工程质量情况,出具不合格品报告,举报工程质量事故。遇有严
38、重影响工程质量的作业行为,有权暂停施工,但应立即报告工程负责人。3.3.11督导人员主要职责3.3.11.1各工区督导人员对施工日常质量的监督、检查、指导,随时掌握本管段施工进度情况,制定一周的工作计划,根据检查出的问题缺陷情况,每天或每周向作业队下发整改通知书,每周向项目分部督导培训部上报周报告,在落实问题整改结果的同时,在周报告中上报整改结果。 3.3.11.2负有现场施工质量控制过程的监督检查责任。随时指证、记录现场检查所发现问题缺陷,对关键、疑难问题或缺陷的整改有指导职责,并负责落实整改结果,在项目部督导培训部的指导、配合下,履行上述相关职责。3.3.12物资供应人员主要职责3.3.1
39、2.1 对所负责招标、订货、采购、发放的本工程所用物资负属于物质质量问题的责任。3.3.12.2对重要物资(对结构安全、使用功能产生重要影响的物资)的采购,应对供方进行评审,符合合格供方名册。3.3.12.3严格执行开箱检验制度,监督进场物资的开箱检验,及时通知监理、技术人员到场,物资管理人员要及时填写进场材料报验单和开箱报验单。 3.3.12.4 对一般物资的采购,应对市场价格、质量状况进行调研,按价格性能比最佳的原则进行定货。 3.3.12.5 对所有采购订单进行监控,以检查是否符合要求并对供应商的履行情况进行评估。确保在整个供货期内对所有主要供应商进行经常性审查,以保证合同质量要求和订单
40、要求都得以满足。3.3.12.6 定货应明确质量标准,实行“封样”、“监造”制度。制定并执行特殊质量控制,以保证供应商在开始制造前和制造中都能充分满足设计质量。3.3.12.7 负责产品质量合格证、技术规格书、产品说明书的随料进场,填写进场材料、设备报验单,及时报监理签认。3.3.12.8 负责其它确保施工质量的合格材料、工具的采购、保管及下发。 3.3.13操作层负责人(作业队长、班组长)主要职责3.3.13.1 严格按施工图纸、施工规范、质量标准组织施工,对施工质量负直接责任。3.3.13.2 负责对作业班组进行技术操作规程、工艺要求、质量标准班前交底,作业中对操作人员进行检查指导。3.3
41、.13.3 负责组织作业班组进行工序自检、互检,确保每道工序施工质量符合要求,并在质量实名制追溯卡上签字。3.3.13.4 参加检验批、分项、分部、单位工程质量检验评定,并按规定进行签证。参加隐蔽工程、基础、主体结构工程检查验收,配合技术、质检、监理人员进行质量检查,对提出的整改意见负责整改。3.3.13.5 参加QC小组活动,积极创新、提出和应用合理化建议,进行工程质量创优。3.3.13.6 发生质量事故应立即向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质量负责人报告,隐瞒不报、擅自处理,对造成的后果负责。 3.3.13.7 有权越级反映工程质量情况,举报工程质量事故。遇有严重影响工程质量的作业行为,有权暂停施工,
42、但应立即报告项目负责人。3.3.14 操作人员主要职责3.3.14.1 对自己操作的工序、安装的质量负责,并在质量实名制追溯卡上签字。3.3.14.2 严格按照工艺要求、作业指导书、质量标准规范施工,工具规范,操作到位。3.3.14.3 严格进行自检,参加互检,确保检验批、分项工程质量符合要求。3.3.14.4 努力学习先进技术、参加技术、质量培训,掌握操作技术规程,提高操作水平,克服质量通病。3.3.14.5参加QC小组活动,发挥个人积极性,提出改进、优化、提高质量的合理化建议,创建优质样板工程。3.3.14.6有权制止制违章指挥,有权拒绝使用不合格材料,有权举报偷工减料。4质量管理制度4.
43、1 工程质量责任追究制度4.1.1 工程质量领导人责任制4.1.1.1 项目常务副经理是工程质量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工程质量负主要领导责任,总工程师对本工程质量负主要技术责任,专业副总工对本工程本专业质量负具体技术责任,各工区项目部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对本工程质量负主要责任。4.1.1.2 因施工原因造成工程质量事故的,除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外,对有关领导应由上级主管部门追究其相应责任。 4.1.2 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4.1.2.1 项目常务副经理、各工区项目经理、副经理(各专业主管施工、质量)、总工程师、技术人员、质量人员、物资采购供应人员、作业队长按其各自的职责,对本工程的质量负终身责任。4
44、.1.2.2 如发生重大工程质量事故,不管调到那里,担任什么职务或退休,都要按照国家、地方,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追究相应的行政和法律责任,给以追溯处罚。4.1.2.3 各工区项目部在组织本工程实施中,应认真填报“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人员登记表”(工质表-01),作为对质量责任进行追溯的依据之一。4.1.2.4 执行工程质量实名制签认制度,按照各专业施工特点,明确各专业、各工序质量关键控制点,由相关操作人员、施工负责人规范填写实名制追溯卡,并签字确认,留存备案,责任终身。用责任意识提高质量意识,确保每个关键工序都能够做到可追溯、有资料、有证据。4.2 质量教育与岗位培训制度4.2.1 项目分部在开
45、工后要根据培训计划对各工区质量管理人员,技术人员、作业队长、工班长进行高铁施工技术、操作规范等质量控制方面进行培训, 4.2.2 质量检查人员上岗前应进行岗前培训考核,由各公司安全质量部负责组织,未经岗前培训的一律不得担任质量检查人员。4.2.3 各工区项目部对新进场职工、转岗职工、劳务人员以及开工前应进行质量培训,质量培训可和安全、技术等培训结合进行,通过培训要使职工能够胜任此项工作后方可上岗。4.2.4 安质部或各工区项目部安质人员应填写培训记录,培训前填写“培训申请表”(表人-ZHA-07-1)、完成后填写“培训班学员名单及成绩表”(表人-ZHA-07-2)、“培训班总结” (表人-ZH
46、A-07-3)等。考试试卷在负责培训的部门保存。 4.2.5 特殊工种人员,并经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各特殊工种的质量教育与培训,由各公司安全质量管理部门负责参加国家指定的安全培训和复审,经考试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持证上岗。4.2.6 各工区项目部安质部门应建立本工程特殊工种和特殊工作人员台帐及证件的复印件,做到统一管理,动态管理。4.2.7 关键作业及关键工作人员的培训,工区项目部制定专门的培训计划,由项目分部、供货厂家等技术人员进行安装、调试的培训,各工区项目部安排人员参加。同时实行“先培训,后上岗”和“岗位考核”制度,确保这些人员尽快掌握新技术、新工艺,使施工队伍的整体素质
47、和技术能力始终在不断提高,保持在相当的水准,确保整个工程质量保持在稳定的优质状态。4.2.8 各工区项目部除安排开工前的统一培训及考试外,还要根据各专业工程进展情况,在实施“四新”(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关键工序及各专业分项作业时对作业人员进行有针对性质量教育培训,可结合技术交底进行重点和规范的培训。重视对临时进场、后续进场作业人员的质量教育培训,确保进入现场的每一个作业人员都能掌握正确的技术标准和规范统一的质量要求。 4.3 施工图核对优化制度4.3.1 施工图纸审查是确保系统集成项目质量的首要程序,施工图纸下发后,项目总工程师应组织各专业技术人员,对施工图纸、技术资料分专业进行
48、审核。重点审核专业之间、设备之间、系统之间的接口组成和关键重点部位的相关图纸。4.3.2 工区项目部各专业技术人员对本专业的施工图纸进行审核及现场调查核对。审核系统接口预留图、平面布置图的合理性,接口预留、平面布置图与现场现状的相符性,与安装图、零件图、基础图是否匹配。审核安装图各部尺寸的准确性,能否满足设备规格、绝缘距离等要求,零部件的配套性,安装形式的综合性。4.3.3 参加会审人员,要认真领会系统集成的各个要素和设计意图,对照图纸进行现场调查。调查结果填写“施工调查报告”(表工管-ZL-11-2)为编制施工组织设计输入信息。4.3.4 在现场调查和施工测量的基础上进行设计图纸的二次审核,
49、将现场实际与设计出现的不符、偏差、遗漏和优化、建议等问题归纳汇总,并形成“施工图纸审核记录”(表工管-ZL-11-3)报项目分部工程管理部并整理出优化方案。4.3.5 根据汇总情况和优化方案,项目分部工程技术部及时报请总体设计和咨询、监理,通过交换意见提出解决办法,对于跨专业、跨施工单位的问题报请建设单位协调解决并落实结果。4.3.6 通过现场调查和施工图审核及施工中发生的工程变更,由各工区项目部提出书面报告,项目分部总工程师根据变更内容决定是否进行会审。对确需变更的内容,要严格执行设计变更程序,经设计和咨询、监理、业主审批后方可实施。4.4 测量、计算复核制度4.4.1 由于系统集成工程技术
50、标准高、技术要求精确、施工误差值很小,对施工测量、计算要求严格,因此施工测量、计算为关键工序的质量控制要点,各工区项目部开工前应编制测量、计算方案。 4.4.2 工区项目部各专业主管工程师负责组织施工技术人员实施本专业工程的施工测量和计算,并指定专人负责,成立测量、计算小组,专人专岗从事施工测量、计算工作,专人保管、使用测量仪器、计算机和软件。 4.4.3 项目分部将会同设计人员对关键工序的测量、计算进行培训、指导,掌握测量仪器的使用,熟悉计算软件的操作,各工区安排人员按时参加。4.4.4 现场测量轨面高程、跨距时以轨道线路横、纵断面设计图为依据,与统一的坐标基准点为标志反复复核,对核对后有误
51、,不符合部分要及时做好记录,通知设计部门进行复核。4.4.5 测量、计算中为保证高精度质量、防止差错、提高效率,要严格执行一人测量。另外一人复核的办法。数据的计算也要遵循一人计算另一人复核的原则进行。对同一单位或单项工程,其测量器具应相对固定。4.4.6 内业计算前应复查外业测量资料,核对相关参数,减少偏差累计。计算输出结果要整洁、清楚,格式统一,计算、复核者要签认。4.4.7 对接口预留的测量除对接口几何尺寸的测量外,还要对其安装位置、标高、限界进行测量复核及计算,确保接口预留质量的准确无误。4.4.8 在施工过程中应对永久坐标基准点(CP)、测量标志等妥善保护,并随时进行复核。对现场测量后
52、立即施工的作业项目,测量结果要就地复核。4.4.9 控制性的测量记录、单位工程的施工测量记录必须使用单独的测量记录,原始记录必须在现场记录清楚,不得涂改、不得凭记忆补记、补绘。各工区项目部要对测量、计算资料进行管理,及时收集、及时整理。4.5 施工技术交底制度4.5.1 施工技术交底(含安全、环保技术交底)是项目质量管理的一项技术手段。实行逐级技术交底责任制,严格技术交底制度,现场施工负责人、技术、操作人员要做到真正领会设计意图、技术方案、操作规程、保证措施等,确保工程质量和作业安全。4.5.2 施工技术交底可分为业主组织的第一级设计交底(施工、设计、咨询、监理等单位参加)。工区项目部开工前主
53、持的第二级技术交底可分专业分别进行,(项目有关领导、部门和各工区项目部专业负责人、技术、安质人员、作业队长等人员参加)。第三级交底由现场作业队长、技术人员在每一分项工程开工前,结合图纸和现场情况向具体操作人员进行详细的技术交底,组织必要的首件示范操作,各工区项目部的安质部进行监督。4.5.3 特殊关键工序、先进技术首次应用等的技术交底。项目分部将会设备供应商的技术服务人员对关键工序和先进技术进行专项技术交底培训,下发技术指导作业手册,各工区要安排人员按时参加。4.5.4 项目分部和各工区组织的技术交底必须满足合同文件的技术规范、系统统一的工艺标准、验标等要求。技术交底应由交底方整理交底内容并填
54、写“施工技术交底”(表工管-ZL-11-4),并同时有接受方的双方签名并各自保存。4.6 分包和劳务用工管理制度4.6.1 各工区项目部严禁以转让、委托、承包的方式分包标段所属各专业工程和单位工程。遵守铁道部、京沪公司有关规定。4.6.2 确需外部劳务队伍协助施工的工序,要在确保质量的前提下,严格控制在相关工序项目内,不得超越范围。以劳务用工形式签订合同,严禁以工作量的形式进行承包。4.6.3 外部劳务队伍必须是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履行合同、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依法取得工商营业执照、相应类别和等级的企业资质证书。各工区项目部应通过资格认证和评审后确定合格方,实行评审准入制度。 4.6.4 各工区
55、项目部须对中标准入的劳务队伍进行教育培训,经考核合格后,组成架子队伍,方可上岗作业。施工中严格按照技术标准和工艺流程,在各工区项目部派出的现场领工、技术指导、质量安全监督下施工作业。 4.6.5 各工区项目部要制定外部劳务队伍管理办法在施工中组织实施。4.7 材料、设备、构配件进场检验及储存管理制度4.7.1 各工区物质管理部门要根据项目分部制定的“物质管理办法”和相关标准对进场各类设备、物资进行质量检验及抽验、报验、储存管理。4.7.2要运用先进的物流配送管理方法,制定物流管理计划,按照合同要求、技术标准对进场设备、材料进行开箱检验及报验、储存管理。4.7.3 物质、设备进场检验和开箱检验前
56、,应通知监理及业主相关人员到场,共同确认,同时填写设备开箱检查检验记录单、进场材料报验单,报请监理签认。4.7.4 经检验或抽验合格产品要做物资验收清单,并由中心料库专人分类保存合格证、试验报告、说明书等。附在设备上的标牌作业人员应采取措施保持其整洁、完好和与设备的一体性。4.7.5 直接运输到现场的材料设备,各工区项目部物质人员要与中心料库进场材料设备的检验同等对待。4.7.6 作业队领取施工材料和设备时,领料人应确认所领用设备和材料的合格证和铭牌的完好和齐全,方可在领料单上签字。对无产品标识或无检验状态标识的拒绝领收。4.7.7 从中心料库到安装地点的运输过程中,应对材料设备采取保护措施,
57、如因运输不当或意外原因造成材料设备损坏的,应及时做好记录,并向各项目部物质主管报告,由项目分部确定解决方案并进行处理。4.7.8 各工区项目部在当地租赁符合标准的库房场地,作为本施工区段的物流预配中心,合理布置材料堆放场地和预配加工场地,按各类材料设备的保管要求进行堆码,做到整齐、牢固、过目成数,并留有搬运通道。做好防火、防盗、防水、防潮等工作,保证物资的完好性和质量的稳定性。4.8 隐蔽工程及关键部位验收制度4.8.1 由于系统集成的优越性和先进性,使得四电施工的大部分下部工程大大减少,隐蔽工程被增加的大量接口工程所替代。但在系统内部的个别专业还是存在着许多隐蔽工程,所以我们不得忽视和轻视这
58、一重要的质量环节。4.8.2 当施工负责人确认隐蔽工程达到检验程度后,立即组织质检人员自检,合格后填写隐蔽工程记录,于隐蔽前48小时或特别商定的时间通知监理验收合格后方可隐蔽施工,未经检查和监理签认不得掩盖和继续下道工序施工。4.8.3 与设计资料差异较大的隐蔽工程,在通知监理工程师的同时,通知设计单位参加检查、签证。4.8.4 接受监理工程师随时抽查和重点抽查,并提供必要的检查条件,检查内容依据设计图纸和质量验收标准等,不合格的隐蔽工程按要求返工整改。4.8.5 系统集成项目关键部位的质量验收,工区项目部将会同国外设备供应商的技术服务人员对关键工序,特别应对首件、示范段及关键设备的质量、安装
59、质量、调试结果进行全面督导并进行质量确认。4.8.6 关键部位的安装、验收,各工区项目部要严格按照质量确认和督导方案执行,配合、服从督导,按时通知监理人员到场。4.8.7 隐蔽工程未经监理检查签认或技术资料不齐全,隐蔽工程不合格未进行返工,京沪公司将在季度、未次验工中不予验工计价。4.9质量验收评定制度4.9.1各工区项目部在完成单项、分项、分部、单位工程的同时,在自检完成后,及时按照铁道部有关验标标准,对系统各专业进行检验批、分项、分部、单位工程的检查验收,按照京沪公司与监理制定的质量验收记录要求填写,并向监理申报签认。4.9.2 作业队长组织技术、质量检验人员、工班长等,对各分项工程按检验
60、批进行检查验收,填写检验批检查验收记录,并报监理工程师签认。4.9.3 各专业作业队长根据检验批检查验收记录,及时组织技术、质量检验人员、工班长等对分项工程进行检查验收,填写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并报监理工程师签认。4.9.4 各工区项目部组织各专业技术、质检人员、队长等,根据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及时对分部、单位工程进行检查验收,填写分部、单位工程质量验收记录,并报总监理工程师签认,单位工程质量验收记录应由建设单位审批。4.9.5 检验批、分项、分部、单位工程质量检查验收记录监理未与签认、验收不合格、存在质量问题的或未整改和没有提供质量验收记录,京沪公司将在季度或未次验工不予验工计价。4.9
61、.6 工程竣工后将检验批、分项、分部、单位工程质量检查验收记录同竣工资料一齐交按照京沪公司的要求进行移交至业主、地方档案部门。4.10 成品保护制度4.10.1 加强系统集成施工的成品、半成品保护是确保工程质量、降低工程成本、按期竣工的重要环节。各工区项目部要教育职工尊重、爱惜他人和自己的劳动成果,合理安排施工顺序,切实保障已完工程项目的质量达标、完好无损。4.10.2 在系统各专业工程开始前,各工区项目部要与土建工程施工单位签定已完工程保护协议,在与既有线交叉施工时与设施产权单位签定既有设施保护协议,施工中加强与土建、专业之间的施工配合。4.10.3 系统各专业在进行作业指导和技术交底时,须
62、有施工安装防护和成品保护内容,各工区项目部应针对不同施工项目制定不同的防护措施,同时向操作人员进行交底。4.10.4 在专业间存在交叉施工时,应先根据各自专业的施工内容,确定专业施工顺序,当存在交叉矛盾,妨碍施工质量时,应制定防护措施,防止施工质量受到影响。4.10.5 室外电气设备安装完成后,应对其进行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有些设备的附件对外部环境要求高、价格高昂的可以暂时不安装到设备主体上,采取措施进行单独保存。在对设备、支柱、构配件进行吊装、安装时要对其采取保护措施,防止表面和内部受到伤害。4.10.6 对需拆除的围栏、作业后及时进行恢复。对已完成的接口预留、路基、桥梁、隧道、无砟
63、轨道以及各种沟、槽、管、洞等特别是CP3精测网定位桩,一定要遵守协议,制定保护措施,加倍爱护,不得损坏。 4.10.7 接触网上部设备安装、线索架设后,变电所、亭、配电所、箱式变电站、通讯基站开始敷设电缆、安装设备后,各工区项目部要成立巡路治安联防队,夜间轮流巡检,防止工程成品被盗破坏现象的发生,直至送电开通。4.11质量管理信息化制度4.11.1 工区项目部各部门和各工区项目部应随时保持与建设、咨询、监理单位的联络,以建设单位的安全质量管理信息系统为平台,以信息化管理手段及时快速获取各种质量信息。4.11.2 建设、咨询、监理、设计单位以及集团公司、事业部的有关工程质量的文件通知,项目分部的
64、有关部门应及时按文件通知要求及时办理和反馈信息。4.11.3 各工区项目部要定期(每月)或不定期(随时)对管段各专业的工程质量信息进行统计总结,并按照京沪公司、各指挥部、项目分部要求,按时上报。4.11.4项目分部和各工区项目部每月分别召开一次质量工作会议(可结合施工生产会进行),针对近期质量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出现的新情况进行分析研究,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对会后形成的方案和措施及时通知下发至各工区项目部或作业队。4.11.5 充分利用质量管理体系网络,信息化管理手段,发挥各级质量管理人员的职能作用。各工区项目部的质量管理人员要注重质量信息的收集和统计分析,针对存在问题提出改进要求,同时应加
65、强工作联系,保证信息畅通,通过电话、电传、网络等方式,及时传递、沟通、反馈质量信息,做到上情下达,下情上明。4.11.6 各工区项目部对施工中发现的质量问题,及时反映报告,在项目分部的调控、指导下,以点带面及时统一调整施工程序、方法和重点,在动态管理中实现项目整体施工质量的达标。隐瞒不报或延误报告而导致质量事故的,将依照综合检查评比办法进行处理。4.11.7 各工区项目部在进行接口预留质量检查时,严格执行接口检查实施细则,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填写各种接口记录、并形成台账,上报项目分部,汇总后报京沪公司。4.11.8 项目分部各部门和各工区项目部要及时将有关质量、技术、材料、工艺、方案、图纸的变更
66、等通知下发,必要时派人指导。对延误下发所造成的质量事故,项目分部要追究主管部门负责人和有关领导人的责任。4.12 基础技术资料与质量文件管理制度4.12.1 施工资料是系统集成工程实施过程有关工程信息的如实记载,是系统集成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又是工程质量控制、检查验收的依据、竣工交付的条件,也是验工计价、质量信用评价、创建安全标准工地、申报优质工程的关键检查内容。加强施工资料的管理至关重要。4.12.2 基础技术资料的形成和质量文件的编制须符合相关标准、项目完整、格式规范、数字准确,标准先进。所有技术资料、质量文件须经过项目总工审核后贯彻执行。 4.12.3 对集团公司、集成事业部和建设、设计
67、单位下发的技术资料、质量文件项目分部要按照要求及时传达、执行。4.12.4项目分部和各工区项目部技术、质量管理人员应分别对施工技术资料、质量管理资料建立目录、分类成册,资料文件的下发、移交应予以记录签认,去向明确,以防丢失,确保工程完工施工资料齐全完好,工程竣工后按照要求进行保管和移交。4.12.5 工程管理部和各工区项目部应按规定做好系统各专业施工过程中的施工日志和各项质量记录、技术资料的填写、整理和归档,并要按照京沪公司的要求规范进行填写记录,体现数据来源于现场,来源于检测试验,保证资料的的真实,资料的形成与施工同步,及时、可靠、真实地反映质量过程控制和实体质量结果,做到有据可查,经得起检
68、查。4.13 工程质量检查评比制度4.13.1 项目分部每季度进行一次工程质量大检查,每年进行一次综合检查,并进行考核和评比。根据工程进展情况和集团公司、建设单位要求进行不定期的抽查或专项检查。 4.13.2 各工区项目部每月进行一次质量检查,或按照各专业施工工序,以单项工程(检验批)、分项、分部工程进行检查,作业队班组每日进行工序自检,技术人员、质检人员、督导人员随时对已完工序进行抽查。4.13.3 各工区项目部技术人员、质检人员、施工管理人员、督导人员,应对施工质量经常进行巡回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下发整改通知书进行纠正。对关键工序、重点部位、特殊过程,项目分部应进行专项检查,必要时设专人和督
69、导进行旁站检查。4.13.4 对接口预留质量的检查应特殊对待,在项目启动阶段各工区项目部要及时组建检查小组,严格执行接口检查实施细则。在检查过程中通过接口识别、评估及时上报并监督整改措施的落实,消除接口质量对施工的影响。4.13.5 项目分部或各工区项目部组织的质量大检查,要有质量检查计划(工质表-06),明确检查负责人、检查内容、检查时间、检查地点及参加人员,经领导批准后实施。所有检查活动要有检查记录(表企ZHA-21-1),除检查计划所含内容外,还需有整改验证记录。4.13.6 项目分部组织的质量检查和考核,由项目主管领导或主管部门领导带队,有关专业技术人员、督导人员参加,组成检查组进行检
70、查,对检查中发现的质量问题,按照质量管理体系程序文件的要求提出纠正、预防措施。 4.13.7 检查内容依据“安全质量检查表”(安全管理办法附件1)所列内容进行,除现场实体质量以外,主要为内业资料。本表由项目分部安全质量管理小组统一制定,检查时严格按照检查内容,以实事求是、真实客观的打分原则进行。对于加分奖励由项目分部安全质量管理小组共同认定。4.13.8 安全质量检查考评及各种专项检查均采用百分制,项目分部组织的检查组在制定检查表时拟定评分标准,根据检查情况每人对每个小项进行打分,对于检查中无涉及的项目记满分,但应注明“此项空缺”。4.13.9 安全质量检查评分汇总表(安全管理办法附件2)是所
71、有检查表相加除以检查表数,得出最后的平均分。是作为对各工区项目部安全质量管理情况评价的重要依据,检查结果将与受检工区领导进行交流并予以说明,并由受检工区项目部领导当场签认。 4.13.10 对检查中发现的质量问题和缺陷,由检查组先行出具整改通知书(安全管理办法附件3),载明问题事由、整改要求、完成时间等内容。工区项目部要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整改,一般问题的整改结果由各项目部安质部组织复查,重大质量隐患的整改结果由工区项目部安质部组织复查。4.13.11 无论是那一级的检查,对查出的不合格项,必须进行整改合格,留有记录、并实现闭合,项目分部将视情派专人(督导)进行复查。4.13.12 逾期没有整改或
72、整改复查仍不合格的工区项目部,予以警告,责令停工整顿。两次检查存在同样隐患的工区项目部将会加倍惩罚(扣分)。6.13.13 检查考评的最后结果将结合项目分部综合大检查及“劳动竞赛”活动,按照评比结果进行奖励和处罚,评比结果向全线通报。 4.14质量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制度 4.14.1 质量事故的报告、调查和处理按照集团公司、京沪公司有关管理办法执行。4.14.2发生一般质量事故,各工区作业队应立即报告工区项目部主管领导,同时向项目分部、监理、建设等单位驻现场有关人员汇报。发生重大质量事故应立即报告项目分部,项目分部派人员到场处理,并于24小时内上报集团公司工管中心。工区项目部要及时填写“质量
73、事故报告表”(工质表-07)进行上报。4.14.3 事故发生班组第一时间将信息报告所在项目部, 同时采取措施控制止事故蔓延扩大,妥善保护事故现场,注重物证保留。与事故有关的材料、工具、事故中各相连物体的状态,痕迹不得破坏,确需移动现场某些物体时,必须做好现场标志。4.14.4 因质量事故导致安全事故的发生,影响范围扩大,确需启动应急救援预案,要按照工区项目部编制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程序执行。4.14.5 事故的先期调查由各工区安质部门主管收集与事故有关的材料、证据,记录发生事故的地点、时间和相关责任人员、作业内容及有关旁证人物、材料。4.14.6一般质量事故由各工区项目部安质部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调
74、查,工区项目部负责处理验证。4.14.7 三、四级重大质量事故,由项目分部主管领导主持,安质部组织有关单位、部门参加,并会同建设、咨询、监理、设计单位,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成联合调查组进行调查。4.14.8 一、二级重大质量事故由总公司负责组织调查组进行调查。4.14.9 事故调查结束后责任单位应写出事故报告并逐级上报。事故调查组根据现场调查和对相关物证的分析及责任人的事故经过,讨论、分析、论证,确定处理方案,整理写出事故处理报告。4.14.10 事故报告内容要求实事求是,真实反映事故详情,对事故的处理按照“四不放过” 原则找出事故原因和责任人及责任部门,提出整改措施和意见,对责任人各工区项
75、目部要依照本项目部制定的奖惩办法进行处罚,对责任工区,项目分部依据事故调查结果,给予处罚并向全线通报。4.14.11 各工区项目部发生事故后应在规定时间如实上报,不得慌报或隐瞒不报而擅自处理,不得故意破坏现场,阻碍、干扰调查工作以及提供伪证;不得有意缩小事故损失,降低事故等级,出现上述情况之一者,按隐瞒事故论处。5 项目质量管理流程 电气化项目分部质量管理体系各工区项目部质量管理体系质量监督、检查、评比、奖惩质量督导、确认检测验收 系统试验工程竣工 资料移交优质工程申报不合格不合格合格合格合格 测量、计算、预配、安装创新、攻关、创优 电气化项目各专业施工不合格质量管理办法创优规划实施细则接口预
76、留检查确认图纸审核优化系统各专业质量培训交底进场设备材料检验确认、处置、改进首件示范、样板引路6. 质量管理重点6.1 人员管理6.1.1 项目分部将按照投标承诺和施工合同要求,建立健全质量管理机构,设置系统各职能部门、责任部门,投入相应的管理人员和各专业技术人员,满足合同要求和工程需求。6.1.2 各工区项目部要按照集团公司和工区项目部的统一部署,建立健全质量管理机构,部门、人员职责分明,投入足够的专业技术人员和施工人员。人员的数量和资质必须保证对合同的履约能力,满足施工需求。6.1.3 按照质量教育与岗位培训制度,经常性、针对性地组织各类人员进行专业新技术、新工艺的培训教育,确保投入人员的
77、技术水平、能力素质能够适应客专施工的需要。 6.1.4 项目分部将在开工前和在今后的施工中不定期进行核查,检查人员动态、数量、培训、素质的履约情况,并作为安全、质量检查评比的重要条件。6.2 质量技术管理6.2.1 系统各专业的技术质量管理工作,各工区项目部在遵守工区项目部制定的工程技术管理办法的同时,还需分别制定实施细则。 6.2.2 针对环境复杂、施工难度大、专业性、技术性强的项目和工序各工区项目部应编制单项质量技术方案和措施,提出质量控制要点和控制措施,采取的措施符合规范,并上报项目分部。6.2.3 各专业单项技术方案和质量控制要点主要有:测量技术控制要点,计算、预配、安装质量控制措施,
78、基础施工质量控制措施,支柱整正质量控制要点,大型设备安装质量控制方案,长大隧道、高架桥上附加线、电缆敷设质量控制方案,隧道吊柱安装质量控制措施,枢纽、既有线施工质量控制措施,系统联调、试验技术控制方案等。6.2.4 涉及“四新”项目的单项质量技术方案和控制要点,如高强高导接触线的恒张力架设、弹性吊索安装调整、棘轮、弹簧补偿装置的安装调整、接触网精调技术等关键项目,由项目分部会同技术人员共同编制,项目总工程师审核批准。6.2.5 对特殊地段、特殊工种、特殊季节的作业,各工区项目部也应编制单项质量技术方案和控制措施。6.3 接口质量管理 6.3.1 四电集成系统衔接、专业接口的施工质量对项目整体施
79、工质量起着极为重要的作用。外部接口虽由(实施方)土建单位施工,但接口方案、要求和需求的申请,检查确认工作是由(接受方)系统集成商负责。6.3.2 为高度重视接口质量管理,加强接口预留的检查确认,为四电集成电气化项目的各专业施工奠定可靠的质量基础。项目分部根据京沪公司的要求,按照接口检查实施细则成立接口管理小组。6.3.3 各工区项目部要严格执行接口检查实施细则,在工程前期组织各专业检查小组,采取行之有效的检查措施,对接口质量存在问题,不符合技术标准的不合格项进行统计,将土建单位移交的接口检查记录认真检查,对照现场实际进行核对确认,并按要求上报管段监理和建设指挥部,重大、疑难问题上报项目分部,由
80、项目分部汇总报京沪公司。6.3.4 检查小组要加强与土建各专业之间的配合,特别是接口质量的整改、监督、检查工作,切实保障接口预留的质量达标、完好完整。6.3.5 在系统内部接口上,加强工序,工种、专业、设备、系统之间的接口配合,在图纸审核、现场确认、到料检验上认真加以识别、澄清及解析,施工时进行交接、检查、记录,保证系统接口相互匹配、连续完整。6.4 质量控制 6.4.1 质量控制应“以预防为主”,把工程质量从事后检查转向事前控制。对系统集成各专业的关键工序、薄弱环节、重点部位、技术复杂、“四新”技术应用、新型结构、特殊环境等,在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中提前计划,设置质量控制点,采用PDCA循
81、环(计划、实施、检查、处理,持续改进)的方法,找出偏差,制定和采取预防、纠偏措施。6.4.2 在制定施工方案时明确系统质量攻关项目,通过消化吸收国际先进技术,自主创新,研发工艺,制定对策和预防措施,进行质量预控,防止发生质量问题。在具体实施前,项目分部将根据施工组织设计或系统集成施工方案中质量控制点的设置,编制各专业可操作、可控制的专项指导书,指导施工作业。6.4.3 施工程序的质量控制是提高系统集成施工质量的重要方法和手段,各工区项目部要予以高度重视,注重程序化施工,规范程序化施工,明确前道工序未完成、不得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观念。6.4.4 在施工程序中,将施工重点、关键点,不易控制、容易出
82、现问题的难点建立工序控制点,按照施工技术标准,制定控制措施进行控制。由操作者进行自检、互检,边操作边检查,确保程序流程、操作标准达到质量规定的要求。6.4.5 在程序流程的质量控制中检查至关重要,在确定工序检查点时可在控制点中找出比较重要的点作为检查点,由工班长或技术人员按照质量要求进行检查测量,做出检查记录,特别是定量的数据记录。督导人员将对比较重要的控制点进行检查督导。6.4.6 工序完成或是在不同专业施工之间,应进行交接检查,由作业队队长组织班组长、技术人员、质检人员按照质量验收规范进行检查验收,同时操作人员、工班长、作业队长需在实名制追溯卡上进行签认,对所施工的工序质量负责到底。 6.
83、4.7 施工偏差的控制是四电集成电气化项目的关键技术之一,是高铁与常速铁路的重要区别之一,是确保高铁四电集成高精度质量的重要保证。施工偏差的质量控制应对施工测量、计算、预配、安装和最终检测等五个阶段产生的施工偏差,从人、机、料、法、环等五个方面进行提前计划和控制,消除或减小施工偏差的叠加。6.4.8 各工区项目部要在具体施工时在专业人员的配置培训,先进的施工机械、工具、检测设备的配置应用,施工材料的质量检验,工艺、工法、作业指导书、技术交底的贯彻,特殊环境、条件的专项施工方案等方面严加控制,制定纠偏措施,注重施工细节,把施工偏差的质量控制在最小允许范围,确保整体施工质量达标创优。6.4.9 要
84、建立、修订系统集成项目质量内控标准。内控标准既要严于国家或行业标准,又要切实可行。质量内控标准要逐渐完善,覆盖到全部分项工程。通过高铁施工经验,吸取经验与教训,形成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工艺和施工规范,改进提高系统集成工程质量。6.4.10 项目分部通过编制各专业“作业指导书”,制定作业标准,统一规范操作。各工区项目部要严格执行,做到全线步调一致,标准统一。6.4.11 对质量通病或连续出现的质量问题,各工区项目部与项目分部应共同对影响质量的各种因素进行统计分析,积极开展质量管理小组活动进行技术攻关,采用“四新”技术,更新、革新工、机、具,创建适应客专施工的新工法,提高工艺水平,掌握各系统专业
85、关键核心技术,达到消除质量通病和缺陷的目的。6.5质量检测6.5.1 施工检测是稳定和控制系统集成工程质量的重要手段,是评价工程质量的科学和公正的依据,而检测的项目、标准和可靠的检测手段是检测技术的关键。6.5.2 各工区项目部应建立完善的施工检测体系,做好施工检测设备的管理工作,装备先进、高科技的检测工具和仪器应对系统集成施工的需要。没有先进的施工机具和检测机具,技术水平再高的作业人员也极其困难,甚至不可能满足设计和标准规范所要求的施工允许偏差。6.5.3 各工区项目部要以全新的施工理念改变旧有的施工观念,对检测机具、设备进行更新换代,项目分部将对现场重点工序施工、测量检测使用的工器具进行统
86、一配置,确保配置到位,使用到位。 6.5.4 在系统联调联试检测时使用进口先进的检测车辆,通过接触网弓网测量装置,接触网图象分析测量系统和视频记录,科学准确地进行不同速度的静、动态检测。通过分析,找出存在的缺陷位置,产生的原因,精调的方法。只有采用科学的、先进的施工检测方法和施工检测机具和科学的精调工艺,才能确保系统集成的工程质量。6.5.5 各工区项目部要对各种检测设备、机具添加标识,建立台帐(表科技-ZHA-10-1),指定专人保管、专人使用,并按规定进行检查、检定、校准与使用,按规定填写“测量装置检查计划”(表科技-ZHA-10-2)和“测量装置检查表”(表科技-ZHA-10-3),确保
87、检测机具始终处于良好状态,保证测量检测结果真实有效。6.6 质量确认、督导6.6.1 鉴于京沪高铁技术标准高,施工难度大,新技术、新标准和新工艺要求更高,为确保工程质量项目分部决定对接触网现场施工质量进行督导和质量确认的管理方案。6.6.2 质量确认及督导具体工作机制执行项目分部制定的质量督导实施办法中的各项规定。6.6.3 各工区项目部要按照要求配备督导人员,项目分部将对所有督导人员组织成立督导队伍,并进行相关的技术培训和工作制度的培训。6.6.4 在各工区项目部成立质量督导小组的基础上,采取交叉、跨区、集中督导的方式,督导小组与原工区项目部分离,在指定工区按作业队进行内部分工,负责实施指定
88、管段的施工质量督导工作。按照谁督导、谁负责监督检查,谁施工、谁负责整改落实的原则进行管理,由项目分部督导培训部负责组织,并归口管理、指导。 6.6.5 各工区项目部要及时提供确认时机,积极配合督导进行施工安装、调整,接受督导的作业指导和监督,对督导人员和施工班组自检发现的问题应及时纠正、确认,以确保现场施工质量及关键项目的质量达标。6.7 材料、设备质量管理 材料、设备的质量管理执行工区项目部制定的材料、设备、构配件进场检验及储存管理制度,以及物质管理办法的有关条款。严把材料、设备的选型择厂关、订货关,进场检验关和保管发送关。6.8机械、设备、工具的质量管理 6.8.1 施工机械、设备、工具的
89、配置是确保系统集成项目实施的保障,也是确保系统集成关键项目施工质量的保证。6.8.2 各工区项目部应按照项目部的统一部署,更新改进,配置符合要求、满足工程质量的施工机械、设备和工具及一些专用设备与工具,特别是工艺要求有明确规定的,必须采用专用工具并确保操作准确到位。6.8.3 配置的施工机械、设备、工具的数量和性能必须满足系统集成项目施工的需要,制定确保施工质量的操作规程,摒弃不适应的、落后的施工观念,严格按照施工工艺要求和规定使用机械、设备和工具。6.9 质量管理活动及技术创新 6.9.1 全面质量管理活动和QC小组活动按集团公司“质量管理小组活动实施管理办法”的规定办理。各工区项目部要成立
90、质量管理活动小组,制定计划和目标,结合工程进展开展小组活动,积极争取省(市)、部级QC成果,每个工区项目部的每个专业应至少出1个局级QC成果, 1个省(市)、部级QC成果。6.9.2 各工区项目部在开展全面质量管理活动和QC小组活动的同时注重在系统集成的关键把握程序、核心控制部位、重点防范工序的质量上进行科技攻关,把握难点、重点、关键点,推动全体员工重视提高质量、改进质量的理念,提高现场管理水平和全体员工的整体素质。6.9.3 项目分部将制定技术攻关和技术创新目标与计划,落实铁道部、京沪公司、集团公司下达的技术创新内容,各工区项目部要配合项目分部完成技术创新目标。制定技术攻关目标及计划,指导各
91、专业开展活动。6.9.4项目分部将在检查活动中,检查、指导质量管理小组活动开展,以及QC小组攻关项目的活动记录,项目分部将制定专人负责技术创新和攻关工作,制定节点目标,按期进行检查。6.9.5 以开展全面质量管理活动和技术创新为契机,规范建立项目部和班组的质量内业资料管理,将各种检查记录、培训记录、交底记录、测量记录、质量整改记录分别归档,有据可查,经得起检查。6.10 工程创优管理6.10.1 工程创优按京沪公司整体“创优规划”和集团公司“优质工程管理办法”的规定办理。项目分部负责制定整体创优规划实施细则,并报请监理、京沪公司批准,确保国优目标顺利实现。6.10.2 各工区项目部要根据整体创
92、优规划实施细则,制定详细的实施计划和保障措施,落实责任人,规划优质样板工程的区段、站所,专人负责收集创优所需的各种资料,包括影像资料,根据施工安排制定拍摄时机,特别要将系统集成的关键点、难点、重点的控制把握、攻关创新,“四新”运用的亮点及时记录下来。根据京沪公司或集团公司要求,统一进行申报。6.11 首件示范、样板引路6.11.1开展首次、首项、首件工序施工的示范活动,组织专家、督导、设计、施工技术、施工人员,现场共同攻关,确定标准,以点带面,实现全线创优。 6.11.2 根据本工程先导段先期开通试验的有利条件,组织各工区开展大规模的、规范的首件示范、实物演示、经验交流等活动,用示范效应带动全
93、线施工质量及施工工艺水平的提高。6.11.3 各工区项目部在各专业首件作业施工前,要控制示范活动,组织各作业队进行观摩,各作业队在首件、首道工序开展前,组织全队作业班组进行观摩,结合作业指导书,用示范效应,把握施工规范、施工工艺的掌握。6.11.4 通过试验段的示范作用,掌握施工重点、难点、不易控制、质量通病和关键点的控制程序,总结优化工艺、制定对策和预防措施,完善各专业可操作、可控制的专项指导书和作业标准。各工区要严格执行,统一规范操作,做到全线步调一致,标准统一7.质量检验试验7.1检验和试验7.1.1 检验和试验应严格依据施工合同、设计文件、工艺标准、质量验收规范、质量内控标准、施工技术
94、交底、作业指导书的要求进行。7.1.2 各工区项目部由安质人员、技术人员和试验人员对必要的工序和产品进行检验和试验,未经检验和试验,或不合格品未进行纠正和验证的产品不得转入下道工序。7.1.3 在项目实施的不同试验阶段前项目分部要编制并提交试验计划、试验标准和程序方法,报建设单位审核,同意后按照已批复的标准和程序进行试验。7.1.4 工程质量的检验和试验各工区项目部要按照检验和试验计划,及时通知管段监理人员到场进行旁站监督和验证。7.1.5 施工过程检验和试验状态的标识,以检验和试验记录中对产品的评价作为检验和试验状态的标识。出现记录不能区分产品状态时,可采用标签、标牌、标记等方式加以明确。在
95、任何时候,检验和测试状态必须明确。7.1.6最终检验和试验状态,以检验和试验报告为标识和依据。7.2过程检验控制7.2.1 施工过程检验分为自检、互检、专检。7.2.2 施工班组在施工过程中, 由作业负责人组织进行质量自检、互检工作,并做好实名制追溯卡的记录。7.2.3 各工区项目部在班组自检、互检的基础上,组织技术、安质、班组等人员每月或每单项作业进行一次工程质量专检、抽检工作,关键工序全检,督导人员随时进行检查,并做好记录7.2.4 项目部的安质部组织有关人员每季度或每专项施工进行一次质量抽检工作。 7.2.5 在完成检验批的批量,或分项、分部、单位工程结束后,按照质量验收评定制度和验标进
96、行自检和检验评定,并做好评定记录。评定记录要及时报管段负责的监理工程师进行签认。7.2.6 所有经过自检、互检、专检、抽检和经监理检查、报验不合格的工序,能当场自纠的必须立即改正,不能立即改正的要下达整改通知书,制定整改措施进行返工整改,经确认复查合格后,方可进入下道工序施工。7.3 过程试验控制7.3.1项目分部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和系统集成总承包要求,组织系统各专业的试验和调试,各工区项目部按照各系统专业施工过程要求,负责配合实施过程试验和调试工作,对试验和调试检查出的缺陷、缺点进行克服整改,由监理进行验证,并做好试验报告和记录。7.3.2 过程试验采用的的标准、测量装置、分析方法、试验状态辨
97、识等,应在过程试验方案或大纲中明确规定,并报请监理批准,试验人员应严格遵守。7.3.3设备的安装试验和测试由工区试验机构负责,负责对安装试验、单体试验、系统试验的结果正确性负责,并对由建设单位或总体设计单位组织实施的集成试验和试运行提供相应的技术支持。各工区项目部的技术、操作人员配合。7.3.4安装试验是对设备部件和整个集成系统进行静态试验,部分试验是对设备部件和整个集成系统的功能试验。安装试验和部分试验动态检测工作完成后,在进入下一个试验阶段以前,各工区项目部的技术、试验人员将分别提交一份安装试验认定合格书供业主、监理单位确认。7.4 最终检验和试验7.4.1 在工程完工符合验收要求,备齐验
98、收资料,由项目分部向京沪公司提交工程验收报告,由京沪公司负责组织工程验收。7.4.2 在确认竣工验收、缺点克服相继完成和规定的检验和试验均完成后,且其结果满足规定要求,进行最终检验和试验,由项目分部按系统集成技术规定和试验计划编制最终检验和试验大纲或(方案)。各工区项目部配合遵照实施。7.4.3 最终检验和最终试验工作结束后,由工区项目部专业工程师按照试验大纲要求,根据试验结果保存由检测试验单位出具的最终检验报告或工程最终试验报告,工程技术部保存记录。 7.4.4 根据试验计划最终试验包括系统试验、集成试验、运行试验。是最终检验系统集成质量的决定标准,工区项目部和各工区项目部的各级人员要高度重
99、视,各负其责,把握关键。 7.4.5 检测出的缺陷或不符合项,项目分部将会同有关专家和技术人员进行分析、研究,提出改进方案,由各工区项目部进行克服改进。 7.4.6 项目分部和各工区项目部将积极配合铁道部及京沪公司组织的检测试验人员,协助做好集成试验的实施,做好联调联试,确保整体集成试验的顺利实施。 7.4.7 运行试验是对固定设备、动车组及运营程序的最终试验,以证明整个系统可投入运行。项目分部将与京沪公司和所有接口(界面)方积极配合进行运行试验,以保证所提出的运行试验计划和进度能够证明系统完全符合规定的性能要求和运营参数。 7.4.8 系统运行试验成功后,项目分部将按照建设单位的要求,根据试
100、验记录和改进意见,进行完善改进,确保整体质量符合、满足运行标准。7.5 例外放行7.5.1 施工过程一般不实行例外放行,确因检验和试验完成、必须的报告尚未收到和验证前,或未经检验和试验,但因工程急需时,在不影响下道工序质量且保证有可靠的追回程序时,经监理、设计、业主同意,技术负责人审批并予以标识,才能放行。7.5.2不合格品的让步接收和例外放行须有业主、监理、设计等单位联合验证、审批,并提出“不合格品让步接收审批单”(表工管-ZL-18-4),经批准同意后,方可实施。7.5.3 例外放行的产品,在最终检验和试验前,必须经过过程检验和试验。7.5.4 对于重要的接口工程、隐蔽工程、基础工程、结构
101、工程、特殊过程及其他不可追溯的过程,不得例外放行。7.6不合格品的控制7.6.1 不合格品分为:不合格,一般质量事故;重大质量事故。7.6.2 凡经质量检查、督导人员发现的不合格,操作人员能立即纠正的,要立即纠正,纠正后由原检验人员进行验证,符合要求即可放行,整改纠正需闭合。7.6.3 不合格品或配件、附件不全、型号不符、存在质量缺陷以及证书不全等,中心料库管理人员应填写“不合格品统计表”(表工管-ZL-18-1),并做好标识单独存放,同时分别提出“不合格品报告”(表工管-ZL-18-2)由工区项目部通知供应商更换、退货。7.6.4 对经检验存在严重的质量缺陷的不合格品,在提出报告后,项目分部
102、将专门组织有关单位、人员进行不合格品的评审,决定处置方法并进行质量验证,同时填写“不合格品评审、处置、验证记录”(表工管-ZL-18-3)。7.6.5在对工程质量监督检查时,对发现安装后的不合格品均应进行记录,并出具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完成。 7.6.6 系统接口经检查发现的不合格品应严格按照接口检查实施细则执行。7.6.7对发生的一般质量事故、重大质量事故按本办法质量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制度进行处理。7.6.8 验收、试验阶段和交付运营后在保修期间出现的不合格品,由项目分部会同有关技术人员进行分析、研究,提出改进处置方案,由各工区项目部组织实施。8.质量奖惩根据本办法中的“质量检查评比制度”结合工区项目部开展的劳动竞赛活动,每季度和年度进行评比奖励及处罚。9附则9.1本办法未尽事宜,参照集团公司、集成事业部和京沪高铁公司有关工程质量管理的规定办理。9.2本办法由京沪高铁四电集成电气化项目分部安质部编写,并负责解释。9.3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