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度中小河流治理白洋河治理工程监理实施细则(94页).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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度中小河流治理白洋河治理工程监理实施细则(94页).pdf

1、.湖南省桃源县度中小河流治理白洋河治理工程监理细则.目录一、监理工作细则1 二、原材料检验监理实施细则.7三、施工测量监理实施细则.12 四、工程验收监理实施细则.16 五、合同计量与支付监理实施细则.21 六、工程施工进度计划监理实施细则.29 七、工程变更监理实施细则.34 八、工程合同索赔监理实施细则.38 九、基础清理工程监理实施细则.44 十、土方填筑工程监理实施细则.48 十一、混凝土工程监理实施细则.53 十二、护坡工程监理实施细则.60 十三、水泥灌浆工程监理实施细则.70 十五、高压喷射灌浆防渗墙工程监理实施细则.83 十六、金属结构及机械埋件安装工程监理实施细则.88.一、

2、监理工作细则.一、目的为规范*省*年度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县*河治理工程监理工作,明确监理工作职责和程序,提高建设工程质量,制定本细则。二、范围本细则适用于中小河流流域堤防工程监理工作。三、监理工作依据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和批准的项目建设文件、施工承包合同、监理合同、监理规划、工程设计文件、国家及国家有关部门制定颁发的施工技术及工程验收规范、规程、规定和质量检验标准等。四、监理机构职责项目监理机构应依照监理合同中项目法人授予的职责与权限,与参加工程建设各方面密切协作,检查、督促施工单位严格履行工程施工合同的职责和义务,通过认真、谨慎、勤奋与高效的工作,促使工程建设合同目标得到实现。项目监

3、理机构应发行设计文件核查确认(重点核查设计方案、设计程序、图面错误)、施工措施计划审批、工程开工(停工、返工、复工)与完工指示、施工质量签证、工程施工合同文件解释与合同争端调解、有限施工变更、合同支付签证、安全生产、与施工环境保护监督、施工关系协调、对施工单位和施工人员资质审查等各项必须的职责与权限。4.1 总监理工程师负责组织实施项目监理工作,保证项目监理机构高效有序运转;负责对项目监理工作分解,指定相关项目监理组(员)对相关项目监理工作负责。4.2 项目监理机构综合部门应作好文件收发登记、文件、资料、记录管理;监理人员行为规范监督、监理人员上岗培训、业务考核、岗位管理、内部协调和对外公共关

4、系处理等项工作。4.3 项目监理机构应作好检测监理和监理检测工作。检测监理是对施工单位检验和测量机构的资质、手段、方法与成果的监理;监理检测是监理单位自身为施工质量与合同支付控制所进行的对照(平行)检测。4.4 项目各级监理人员直接负责相应工程项目现场的施工准备、资源投入、工序作业、目标实施、合同履行等全过程的跟踪监理和信息(记录)处理;承担工程进度、施工质量、合同支付三项目标控制和合同商务管理等监理业务;负责工程施工控制目标与对策措施的制订、进展跟踪、过程分析与目标调整。各级监理人员应按水利工程各级监理人员岗位职责履行各自的职责。五、监理工作程序5.1 工程建设监理的一般程序:(1)编制工程

5、建设监理规划;(2)以施工承包合同文件为依据,按工程建设进度,编制工程监理实施细则。(3)按照建设监理实施细则进行监理。.(4)组织、主持或参与工程验收及工程竣工预验收,并签署监理意见。(5)监理业务完成后,向项目法人提交工程建设监理档案资料和工作总结报告。5.2 准备阶段监理工作程序:(1)组建项目监理班子,按工程建设内容选聘满足工程建设监理需要的人员,项目监理机构的组建、监理人员的聘用、考核执行水利工程项目监理机构组建管理规定(试行)和水利工程监理人员聘用管理规定。(2)按水利工程监理规划编写作业指导书的要求,编写项目监理规划.(3)熟悉设计文件;备齐与工程有关的技术文件、资料;有条件的,

6、可做好检测设备和仪器的配备工作。(4)进行工程项目划分,确定关键部位和特殊过程并制定相应监理控制办法,编制监理实施细则、工作记录表格和工程质量控制、支付计量控制样表。(5)总监理工程师在监理人员进场前,应根据监理合同和施工承包合同中规定的监理工作内容,结合机构人员组成进行大致分工,制定监理人员岗位职责;进行监理工作交底(阐明有关合同中规定的建设、监理、施工单位的权利和义务;主要监理工作内容;监理控制工作的基本程序和方法;有关报表的报审要求)。5.3 施工招标阶段监理工作程序:(1)总监理工程师协助项目法人进行施工招标的组织工作。(2)根据水利水电施工企业承包堤防工程资质等级暂行规定(水建199

7、8541 号),协助项目法人对投标单位资质进行审查。(3)参加施工招标的开标、评标工作。(4)参与与施工单位进行合同谈判;检查合同条款对监理单位的权限是否有明确的规定。(5)如中标单位需要将部分工程分包时,项目监理机构应根据施工承建合同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协助项目法人对分包单位进行资格、资质审查,并对中标单位选择的分包单位予以确认。5.4 原材料控制原则和工作程序(1)项目监理机构应严格要求施工单位执行材料进场检验制度,没有经过检验和检验不合格的材料,不准用于工程建设。(2)对钢材、水泥等原材料实行施工单位进场检验(查产品合格证、厂家生产许可证、产品许可证、批号、代表数量、外观检查等)

8、、抽样试验和报监理工程师认可制度未经监理工程师认可的材料不能用于工程建设。(3)对石材、砂等“地材”,实行施工单位现场查勘、提出材质报告、并进行复查试验和报监理工程师认可制度。未经监理工程师认可的“地材”不能用于工程建设。(4)督促施工单位根据原材料采购计划,建立原材料进出台帐。台帐内容至少包括:进货日期、材料来源、进货数量、规格、合格证编号、检验、试验结果、监理认可结果、用途、使用部位等。.(5)检查施工单位原材料检测试验单位资质 是否经过省(市)技术监督部门计量认证,检测人员是否持证上岗。(6)对施工单位报送的原材料检验进行审核,签署意见(认可或不认可意见及理由)。(7)必要时,对重要的原

9、材料进行见证抽样试验或监理抽样试验。委托试验的,对试验单位提出的报告要检查认可。5.5 施工质量控制原则和工作程序5.5.1 施工质量控制原则:(1)以施工及验收规范、工程质量验评标准为依据,督促施工单位全面实现工程项目施工合同约定的质量目标。(2)对工程项目施工全过程实施质量控制,以质量预控为重点。(3)对工程项目的人、机、料、法、环境等因素进行全面的质量控制,监督施工的质量保证体系落实到位。(4)严格坚持本工序质量不合格或未进行验收不予签证、下一道工序不得施工的制度。5.5.2 事前控制:(1)受项目法人委托组织设计交底工作、核转设计文件。(2)受项目法人委托组织设计和施工单位研究确定工程

10、项目划分和工程关键部位,将划分结果报相应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认定。(3)进行监理交底,明确监理工作的控制方法和要求。(4)审批施工单位报送的施工组织设计,审批内容至少包括:施工布置是否合理、施工方法是否可行、质量保证措施是否可靠并具有针对性等。(5)核查开工条件(设计文件、施工技术、措施、计划及质量标准、工程项目划分等已交底;主要施工设备、机具到位;施工安全、工程管理的质量保证措施到位;原材料、半成品报验合格;施工组织和人员组合安排完成;风、水、电等必需的辅助生产设备就绪;场地平整、交通、临时设施和准备工作就绪;主要材料供应已落实等),签署开工意见,发布开工令。(6)查验施工测量放线成果(包括内业

11、资料、外业成果),签署查验意见。(7)检查需要定期率定的设备、仪器的率定证明。(8)签认混凝土(砂浆)配合比试验报告单。(9)审查生产性试验的技术参数和工艺流程。5.5.3 事中控制:(1)对施工现场有目的的进行。检查巡视,对施工过程的关键工序、特殊工序、重点部位和关键控制点进行旁站监理、抽样(平行)检测和控制工序交接;检查施工技术措施的落实情况;发现并及时纠正施工中不符合要求的问题,签发监理通知或整改通知等。(2)依据设计文件 SL2391999堤防工程施工质量评定与验收规程,及时核定单元工程质量等级,签署核定意见。.(3)根据施工单位隐蔽工程报验单,对隐蔽工程进行现场检测、核查,签署隐蔽工

12、程检查验收意见。对合格的准予进入下一道工序施工,对不合格的由监理工程师签发不合格工程项目通知,待施工单位整改合格后,报监理工程师复验。对重要的隐蔽工程验收需建设、监理、设计和施工等四方到场签署联合验收意见。(4)对施工单位单位报送的分部工程质量报验单及资料(包括原材料和中间产品资料)进行审查,并到现场进行抽查、核查,签署质量等级评定意见,做好检查记录。对符合要求的确认质量等级,对不符合要求的由监理工程师签发不合格工程项目通知,待施工单位整改合格后,报监理工程师复验。5.5.4 当工程建设达到一定阶段,应按SL223 1999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和 SL2391999堤防工程施工质量评定与验

13、收规程进行分部工程验收、阶段验收和单位工程验收和竣工验收。工程验收监理工作程按 水利工程验收监理实施细则执行。5.5.5 施工质量问题处理(1)监理工程师对施工中的质量问题除在日常巡视、重点旁站、分部工程检验过程中解决外,可针对质量问题的严重程度分别处理。(2)对可以通过返修弥补的质量缺陷,应责成施工单位先写出质量问题调查报告,提出处理方案,监理工程师审核后(必要时报经项目法人和设计单位认可),批复施工单位处理。处理结果应重新进行验收。(3)对需要返工处理或加固补强的质量问题,应责成施工单位先写出质量问题调查报告,提出处理意见,总监理工程师应签发工程部分暂停指令,并与项目法人和设计单位研究,由

14、设计单位提出处理方案,项目监理机构批复施工单位处理。处理结果应重新进行验收。(4)监理工程师应将守完整的质量问题处理记录归档。(5)施工中发现的质量事故,施工单位按水利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第9 号令)上报处理,总监理工程师应书成报告项目法人和监理单位。(6)监理工程师应对质量问题和质量事故的处理结果进行复查。5.6 工程进度控制原则和程序5.6.1 进度控制原则:(1)工程进度控制的依据是施工合同约定的工期目标。(2)在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原则下,控制工程进度。(3)采用动态的控制方法,对工程进行主动控制。5.6.2 进度控制工作程序:(1)审批施工单位报送的施工进度

15、计划,根据工程规模、质量标准、工艺复杂程度,施工现场条件、施工队伍条件、材料供应计划落实情况等,全面分析施工单位编制的进度计划的合理性和可行性,工期是否满足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要求,所需的人力(特殊专业操作人员要求持证上岗)、材料设备的配置与进度计.划是否协调等问题后,签署审批意见。(2)监督检查进度计划的实施,根据检查结果对工程进度进行评价和分析,发现偏离应要求施工单位及时采取措施,作出赶工计划进度的安排。(3)发现工程进度严重偏离计划时,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监理工程师进行原因分析,召集建设各方研究措施,调整进度计划并督促实施。5.7 工程量计量控制原则和工作程序5.7.1 工程量计量原则(1)严

16、格执行承包合同约定的工程量计量支付方法。(2)坚持在报验资料不全、与合同文件的约定不符、未经质量签证合格或有违约的不予审核和计量的原则。(3)对有争议的工程量计量,应采取公正、协商的方法确定。(4)工程量的审核应在承包合同约定的时限内进行。5.7.2 工程量签认程序(1)监理工程师应认真记录所监工程应予计量的工程量,必要时,进行测量核实。(2)根据工程量核实记录,对施工单位报送的月完成工程量报审表核实签认。(3)对某些特定的分部工程的计量方法由监理、建设和施工单位协商约定。(4)对一些不可预见的工程量,监理工程师应会同施工单位如实计量。5.8 合同管理原则和程序(1)合同管理原则监理工程师应采

17、取预先分析、调查的方法,经常跟踪合同执行情况和施工中的问题,及时通过监理通知 督促和纠正施工单位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行为和提前向项目法人和施工单位发出预示,防止偏离合同约定事件的发生。(2)合同管理程序根据设计变更、工期延期、费用索赔、合同争议和违约事件处理管理程序的要求,项目监理机构在监理过程中应记录(要求每一项活动都有记录)、收集详细资料,依据上述事件的事实上审核、评估施工单位提交的 设计变更洽商费用申请报表、工程延期申请表、费用索赔申请表和合同一方或双方提交的解决合同争议申请和违约申诉报告等。对上述事件做出公正处理。(3)项目监理机构应严格工程暂停的管理,若由于发生必须暂停施工的紧急事件时,

18、监理工程师应协同有关单位按合同约定,处理好因工程暂停诱发的各类问题。(4)要加强对工程分包合同的控制与管理。5.9 监理文件资料管理程序应遵照水利工程建设监理文件资料管理程序执行。.二、原材料检验监理实施细则.一、总则本细则专为水利水电混凝土工程的原材料质量检验而制定。细则制定的依据为:(1)建设方与承建单位签订的合同中有关的技术性条款。(2)本工程的设计文件、设计图纸、技术要求、设计变更。(3)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GB175 92)。(4)普通混凝土用砂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JGJ52 92)。(5)普通混凝土用碎石或卵石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JGJ53 92)。(6)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光

19、圆钢筋(GB13013 91)。(7)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带肋钢筋(GB1499 91)。(8)钢筋焊接接头试验方法(JGJ27 86)。本细则与上述规定有矛盾之处,以上述依据为准。二、承建单位检测实验室的设置与检测试验(1)监理单位应检查承建单位检测实验室是否具备与所承建的工程相适应,并满足合同文件和技术规范、规程、标准要求的检测手段和资质。它可以是承建单位自身的试验室,也可以是承建单位委托并报监理部认可的具有相应工程检测手段和资质的专业机构。承建单位要配备有较丰富工程实践经验的专业检测工程师。(2)所有检测人员均需通过培训和考核上岗,同时具有相关部门颁发的上岗证。(3)监理单位应监督承建单位在

20、接到承建合同项目开工通知后42 天内,将其检测实验室建立与设置规划一式四份报送审批,其内容应包括:检测试验室设置计划、资质文件、检测试验人员情况、仪器设备情况、各类试验表格、实验室工作规程和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4)承建单位主要检测任务包括:进场原材料的检验、施工准备阶段的试验、施工过程中的检测试验、检测资料记录和整理,以及配合和协助监理工程师进行对照检测、试验和抽检工作,并尽可能为监理工程师的检测工作提供方便。三、水泥检验(1)用于本工程的水泥,其品种、标号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2)不同品种、编号水泥进场后,须有出厂合格证或质保书,承建单位应在有监理人员在场的情况下进行抽检。(3)承建单位

21、须将其出厂合格证或质保书以及有关试验资料报送监理部,经审查合格后方可进行施工。(4)水泥常规试验项目包括安定性、强度、凝结时间,当工程对水泥有特殊要求时,监理工程师有权要求增加试验项目。(5)技术要求。1)安定性(按 GB1346 89 进行)用沸煮法检验必须合格。2)强度:(按 GB177 85 进行)各标号水泥的各龄期强度不得低于附表中.数值。3)凝结时间:(按 GB1346 89 进行)普通硅酸盐水泥初凝时间不得早于45min,终凝时间不得迟于10h。(6)检验规则。1)取样规则。散装水泥:对同一水泥厂生产的同期出厂的同品种、同标号的水泥,以一次进场的同一出厂编号的水泥为一批,且一批总重

22、量不超过500t,随机从不少于三个车罐中抽取等量水泥,经混拌均匀后称取不少于12kg。袋装水泥:对同一水泥厂生产的,同期出厂的,同品种、同标号的水泥,以一次进场的同一出厂编号为一批,且一批总重量不超过100t,取样应有代表性,可连续取,亦可从20 个以上不同部位取等量样品,总数不得少于12kg。2)检验结果。水泥安定性、凝结时间不合格,水泥为废品。强度不合格,水泥为不合格品。对废品或不合格品水泥,应坚决杜绝使用。四、砂检验(1)每批砂进场以后,承建单位应在有监理人员在场的情况下组织抽检。(2)承建单位应在取样试验后,将有关试验资料报送监理部,经审查合格后,方可用于施工中。(3)砂的有关试验项目

23、包括细度模数、含泥量、颗粒级配。当对砂有特殊要求时,监理工程师有权要求增加试验项目。(4)技术要求。1)砂的细度模数必须符合施工设计要求。粗砂:f=3.73.1 中砂:f=3.02.3 细砂:f=2.21.6 2)砂中含泥量。混凝土强度等级 C30时,含泥量应 3.0。混凝土强度等级 C30时,含泥量应 5.0。3)砂的颗粒级配。砂按0.63mm筛孔的累计筛余量分成三个级配,配制混凝土宜优先选用区砂。即0.63mm筛的累计筛余量为 4170(5)检验规则。1)取样规则。在正常情况下,以 400m3或 600t 为一批,不足上述规定数量者也以一批计。砂的取样,一般是在料堆上取,取样部位应均匀分布

24、,取样时先将取样部位表层铲除,然后由各部位抽取大致相等的试样8 份组成一组样品。对不合设计要求,或不合格的砂应杜绝使用。五、石子(1)每批石子进场以后,承建单位应在取样试验后,将有关试验资料报送监理部,经审查合格后,方可用于施工中。.(2)石子的有关试验项目包括含泥量、针片状含量、筛分析,当有特殊要求时,监理工程师有权要求增加试验项目。(3)技术要求。1)含泥量。混凝土强度等级 C30时,含泥量 1.0。混凝土强度等级 C30时,含泥量 2.0。2)针片状含量。混凝土强度等级 C30时,含泥量 15。混凝土强度等级 C30时,针片状含量 25。4)检验规则。石子的检验规则和方法等同于砂。六、钢

25、筋检验(1)每批钢筋进场后,承建单位应在有监理人员在场的情况下组织抽检。(2)承建单位应在取样试验后,将有关试验资料报送监理部,经审查合格后,方可用于施工中。(3)钢筋有关试验项目包括屈服强度、抗拉强度、伸长率、冷弯。当对钢筋有特殊要求时监理工程师有权要求增加试验项目。(4)技术要求。钢筋的技术要求见国家相关规范和标准。(5)检验规则。1)取样规则。钢筋一般以同一牌号、同一炉号、同一规格、同一交货状态为一批,每批重量不大于 60t。从每批中任选四根钢筋距端头大于500mm 处切取拉伸试样两个,弯曲试样两个。2)检验结果。拉伸和弯曲试验中若有一项不符合标准要求,则从同一批中再取双倍数量的试样进行

26、不合格项目的复验,复检结果如还有不合格,则该批为不合格品。对不符合设计要求或不合格的钢筋应杜绝使用。七、焊接钢筋检验(1)钢筋焊接的种类以及工艺须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2)钢筋焊接接头的常规试验为:拉伸试验、弯曲试验。(3)检验规则。1)取样。钢筋闪光对焊接头:由同一班内、同一焊工、同一焊接参数完成的200 个同类性接头为一批。一周内连续焊接累计不足200个接头亦作为一批。每批从成品中切取三个拉伸试件,三个弯曲试件。钢筋电渣压力焊接头:在一般构筑物中从同钢筋级别、同钢筋直径的同类型接头 300 个为一批。从每批成品中切取三个拉伸试件。钢筋电弧焊接头:以同钢筋级别、同接头型式的同类型接头300

27、个为一批。每批成品中切取三个拉伸试件。.2)检验结果。钢筋闪光对焊接头:三个试件的抗拉强度均不得低于该级别钢筋的规定强度值。至少有两个试件断于焊缝之外,并呈塑性断裂。当检验结果有一个试件的抗拉强度值低于规定指标,或有两个试件在焊缝或热影响区(离焊缝长度按0.75d 计算)脆断应取双倍样复验。复检后,如还有一个试件的抗拉强度低于规定指标,或有三个试件呈脆性断裂,该批接头为不合格品。试件弯至 90时,接头外侧不得出现宽度大于0.15mm的横向裂纹。如有两个试件未达到要求,双倍取样复检。复检后如还有三个试件不合格,该批接头为不合格品。钢筋电渣压力焊接头:三个试件的拉伸试验结果均不得低于该钢筋规定的强

28、度值,如有一个试件达不到,双倍取样复检。复检结果如还有一个试件不合格,该批接头为不合格品。钢筋电弧焊接头:结果评定与闪光对焊接头拉伸试验结果评定相同。当检验结果有一个试件的抗拉强度值低于规定指标,或有两个试件脆断,双倍取样复检,复检后,如还有一个试件抗拉强度低于指标,或三个试件呈脆断,该批接头为不合格品。.三、施工测量监理实施细则.以堤防工程为例。一、目的为有利于堤防工程施工测量的实施和规范测量监理活动,依据工程施工承建合同、设计文件以及SL260一 98堤防工程施工规范、SL52 93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测量规范等制定本实施细则。二、范围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堤防工程施工测量工作的实施和监理工作。三、

29、职责(1)总监理工程师负责组织堤防工程中的施工测量监理。(2)项目监理工程师协助总监,负责组织实施施工测量的监理。(3)测量监理工程师是堤防工程测量专业监理技术责任人,对测量的方案和现场实施进行控制,对测量的成果(报告及现场标识)进行审查,对不符合要求的测量方法和成果提出处理意见,负责测量成果的验收工作等。(4)监理员在项目监理工程师的授权下,协助测量监理工程师对测量工作进行监理,对测量现场的控制网(站)、测量成果的标识(标桩、标点)等设施的保护和使用实施监理,参与有关测量成果的验收工作。四、测量开工许可证申请程序(1)施工单位必须做好测量前的准备。1)人员准备。施工单位的测量人员必须具有测绘

30、工作的技术资质和相关工程的测量经验。施测前必须将有关人员的资质、职称、本专业工作的简历列表报监理审查。2)测量设备。施工单位必须备好适应本工程的测量设备。施测前必须把测量设备配置情况列表报监理审查(主要包括名称、数量、性能、精度、检校情况等),监理应到现场实地核验。3)根据设计图纸资料及现场查勘资料,确认工程所应用的平面、高程控制网和控制导线、基准点(桩)的位置和状况,拟定施测方案,作出设计(含方案图)。在施测前应将有关情况编入工程测量技术说明书(包括控制网、施测方案、施测要点、计算方法和操作规程等)。(2)施工单位在准备施测前7d,应将包括 4.l条所列各项内容及开工申请报告一式四份报监理站

31、。测量监理工程师应认真审核报告材料,并到现场核实实际准备情况,在3d内回复审签。审签意见包括“照此执行”、“按意见修改后执行”及“修改后重新报送”3 种。除非接到的审签意见单审签意见为“修改后重新报送”,否则,施工单位在收到审签意见单后即可向监理站申请开工许可证。监理站将根据施工单位实际准备工作情况,认为已具备开工条件后,将在接到申请 3d 内签发开工许可证。如果施工单位未能按期向监理站报送开工申请所必需的文件和资料,由此造成的工期延误和其他损失,均由施工单位承担合同责任。.五、测量过程监理控制(1)施工平面控制测量技术要求。1)平面控制测量系统应尽量布设成闭合导线,通视条件不好、难以形成闭合

32、环的,可布设成复测支导线。导线测量的精度应不低于测量规范中二级导线的精度。2)导线点应设在通视良好、地基稳固、易于保存的地方,最好是埋置混凝土桩,并有点位中心标志和科学编号。3)导线点间距以 200300m为宜。当施工单位不拥有测距仪或全站仪时,导线点间距不应大于l00m。4)一般情况下,导线闭合差可通过简易平差处理。(2)施工高程控制测量技术要求。1)施工高程控制点,应按四等水准测量精度要求,以直接水准测量方法测定。2)水准测量线路应布设成闭合环,或进行往返观测。3)水准点位应设在地基牢固和易于保存的地方。能利用导线点同时作为水准点的,应尽量利用导线点,以方便使用。4)高程闭合差可采用简易平

33、差方法处理。(3)施工平面控制和高程控制测量成果,必须报监理站审查,经监理站批准后方可使用。施工单位应保护好所有测量控制点。如发现控制点遭受破坏,应立即书面向监理站报告,并根据施工需要,按测量监理工程师认可的方案局部恢复或整体重建。恢复或重建的控制测量成果同样须报监理批准。(4)施工放样测量。1)工程施工放样测量工作必须以监理批准的导线点、水准点为基准。凡不是以监理批准的控制点为基准所进行的测量工作及其成果资料,均视为无效。2)施工单位任何测量数据都必须通过校核条件(如正倒镜读数、变动仪器高读数、移动尺子读数、复测、验算、对算等)进行自我校核。凡未经自我校核的测量、计算数据均视为无效。3)施工

34、放样测量精度要求:堤防工程基线相对于邻近基本控制点,平面位置允许误差土3050mm,高程允许误差 30mm。堤防断面放样、立模、填筑轮廓,宜根据不同堤型相隔一定距离设立样架,其测点相对设计的限值误差,平面为50mm,高程为 30mm,堤轴线点为30mm。高程负值不得连续出现,并不得超过总测点的30。4)每个单元工程的放样测量数据,必须及时报监理工程师审查、认证。(5)水下测量。1)水下抛石施工前和完工后,应按施工承建合同要求进行水下抛石区域的地形测量或横断面测量。.2)水下地形测量的点位、方向角等参数的选择应与设计图纸上有明确数据的点位、断面、方向一致,以便比较。3)水下测量所采用的方法应经监

35、理站认可。4)水下测量成果资料须报监理站审查、认证。(6)工程计量测量。1)挖、填方类的工程测量控制断面应根据工程性质及地形特点,选择设计图纸有明确标识的点、线、面作为基本控制,在此基础上再适当增加(加密)控制断面,并按测量工程师和现场监理工程师的指示确定方案。2)各种工程量的测量报告必须包括原始状态图和施工后的状态图。施工前后的测量必须是相同的控制网站和相同的控制断面。3)上报的测量结果必须包括必要的、明确的计算式和结果。要图、式对应。4)各种计量测量的结果必须与“工程量核算与支付申请”同时上报监理站,监理站将在认真核实后才能予以签批。(7)工程竣工测量。1)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须立即进行工

36、程测量,测定竣工结构物的平面位置和高程。对于水下抛石工程,则须进行水下抛石区域的地形测量或横断面测量。2)工程竣工测量的精度,应不低于工程施工放样测量的精度。3)对于在施工图中平面位置以坐标表示的结构物,如浆砌石脚槽、浆砌石封顶、防渗墙等,在竣工图中其折点、端点位置必须以坐标表示(不能单纯以长度表示)。4)工程竣工测量图纸、资料必须报监理工程师审查、认证。六、测量质量控制(1)施工测量工作必须实行测量工作申报制度,做到正式测量过程公开。测量监理工程师应进行旁站监理,必要时应进行监理检测,并做好监理检测记录。(2)测量监理工程师应随时检查现场确定的测量基点(点或桩)的状态,必要时要求施工单位设置

37、保护标志并要求施工单位复测。(3)施工单位的基准线复核测量资料、施工控制测量成果资料、水下测量资料及工程竣工测量资料应报测量监理工程师和监理站审核或认证。(4)工程放样测量资料和日常施工检测资料应报测量监理工程师认证。.四、工程验收监理实施细则.一、目的为规范工程验收工作,依据工程承建合同文件(简称“合同文件”)、堤防工程设计文件、SL 26098堤防工程施工规范、SL 2391999堤防工程施工质量评定与验收规程、SL 2232008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 1762007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评定规程(试行)和国务院批转关于加强公益性水利工程建设管理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发 200020

38、号文)编制本实施细则。二、范围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堤防工程验收监理工作。三、组织堤防工程验收是指堤防工程的分部工程验收、阶段验收、单位工程验收和竣工验收。堤防工程的分部工程验收由项目法人组织,项目监理机构主持;对于其它阶段的验收工作,项目监理机构作为参加单位,应做好相关资料的准备工作,并履行监理合同中赋予的职责。四、职责项目监理机构协助项目法人组织和进行堤防工程验收工作,其职责如下:(1)协助项目法人制定验收计划、安排验收工作。(2)组织编写、审定堤防工程验收监理工作报告。该报告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1)工程概况。2)监理规划及监理制度的建立、组织机构的设置、检测采用的方法和主要设备等。3)监理过程

39、的“三控制”、“二管理”、“一协调”情况。4)对工程质量的评定结果及分析评价意见。5)对工程量计量及进度控制的监理工作成效进行综合评价。6)经验与建议。7)监理机构的设置与主要工作人员情况。8)工程建设监理大事记。(3)主持分部工程验收,参加阶段验收、单位工程验收、竣工验收,签署工程质量等级评定和复核意见。(4)负责督促施工单位按计划完成验收资料整理工作。(5)按时完成监理验收资料的整理工作。(6)负责督促施工单位按验收遗留问题处理意见要求,完成对遗留问题的处理工作。五、验收工程程序1单元工程质量评定单元工程质量在施工单位质检部门组织自评后,监理人员在复核施工记录的基础上,依据旁站或巡视的检(

40、抽)查数据和SL 2391999堤防工程施工质.量评定与验收规程(试行),对单元工程质量等级进行核定;单元工程(或工序)质量达不到合格要求时,监理人员要令其进行处理,并对处理结果进行验收。2 分部工程验收(1)在分部工程的所有单元工程已经完建且质量全部合格时,提请项目法人组织进行分部工程验收。(2)分部工程验收由项目监理机构主持。分部工程验收成立验收工作组,由建议、监理、设计、施工和运行管理单位有关专业技术人员组成(分部工程验收是专业技术性的验收,应有相应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并人员相对固定,以保持验收尺度的连续和统一)。验收程序和验收内容见SL 2231999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3)分部工

41、程验收,以单元工程验收签证为基础,相互衔接。监理机构应在分部工程验收前,按竣工验收标准准备下列文件和资料:1)工程建设监理工作报告(报告内容至少包括:工程概况、监理规划、监理过程、监理效果、经验与建议、监理工作大事记等)。2)工程建设监理资料(单元工程质量等级评定表、分部工程质量评定表、隐蔽工程联合验收记录、原材料质量验收签证单、见证检测报告单、抽样试验报告单、中间产品验收签证单、质量事故(缺陷)处理结果验收单、监理过程中与项目法人、设计、施工等单位有关的文件资料等)。3)提交分部工程验收签证草稿。4)资料整理应按竣工验收标准准备,确保资料的完整性和整理质量。(4)督促、指导、检查施工单位按时

42、完成工程施工管理工作报告的编写和备查资料(见 SL 2231999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附录F)的整理工作及已完建报验的工程项目清单。(5)派出相应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分部工程验收;对验收组在现场和验收会议中提出的问题予以解答,签署分部工程验收意见。3 阶段验收(1)当年度工程完工或部分完工,工程汛期投入运行前,监理机构应提请项目法人组织进行阶段验收。(2)阶段验收以分部工程验收为基础,检查验收拟投入使用的工程是否具备运行条件并对其投入运行作出验收结论。(3)进行阶段验收前,项目监理机构按竣工验收标准准备下列文件和资料:1)工程建设监理工作报告。2)工程建设监理资料(单元工程质量等级评定表、分部

43、工程质量评定表、隐蔽工程联合验收记录、原材料质量验收签证单、见证检测报告单、抽样试验报告单、中间产品验收签证单、质量事故(缺陷)处理结果验收单或分部工程验收资料、监理过程中与项目法人、设计、施工等单位有关的文件资料等)。(4)督促、指导、检查施工单位按时完成阶段验收的工程施工管理工作报告编写和备查资料整理工作及已完建报验的工程项目清单。.(5)派出总监理工程师和相应专业技术人员参加阶段验收,对验收委员会在现场和验收会议上提出的问题予以解答。4 单位工程验收(1)所有分部工程已按批准的设计文件规定的内容全部建成并验收合格,或在竣工验收前,项目监理机构提请项目法人组织进行单位工程验收。(2)对需要

44、进行外观质量评定的单位工程,按照堤防工程验收规程的规定和质量监督站制定的外观质量评定办法,参加对外部尺寸、观感质量进行评定。(3)单位工程验收以分部工程验收为基础。在单位工程验收前,项目监理机构按竣工验收标准准备下列文件和资料。1)工程建设监理工作报告。2)工程建设监理资料(分部工程验收全部资料、单元工程质量评定表、单元工程施工质量检测资料核查表和监理过程中的有关与设计、项目法人、施工单位的文件资料等)。(4)督促、指导、检查施工单位按时完成单位工程验收的工程施工管理工作报告编写和备查资料整理工作及已完建报验的工程项目清单。(5)派出总监理工程师和主要技术负责人参加单位工程验收,对验收委员会在

45、现场和验收会议上提出的问题予以解答。(6)督促施工单位按验收遗留问题处理意见要求,完成对遗留问题的处理工作。受验收委员会委托时,对处理结果组织验收、评价。(7)单位工程监理资料验收后,移交给项目法人并办理移交手续。5 竣工验收(1)竣工验收应在全部工程完建后3 个月内进行。竣工验收前应进行初步验收(不进行初步验收必须经过竣工验收主持单位批准)。(2)初步验收由初步验收工作组负责。初步验收工作组由项目法人主持,由设计、施工、监理、质量监督、运行管理、有关上级主管单位代表(技术人员)以及有关专家组成。(3)初步验收以单位工程验收为基础。在初步验收前,项目监理机构应按5.4.3 条的要求准备文件和资

46、料。报告和资料的内容还应包括:工程质量的检查鉴定意见;工程项目施工质量评定表;历次验收中遗留问题处理情况和已投入使用的单位工程在运动中所发现问题的处理情况;尾工情况和清单;对重大技术问题的处理建议;工程档案资料准备检查情况等。(4)督促、指导、检查施工单位按时完成竣工验收的工程施工管理工作报告编写和备查资料整理工作及已完建报验的工程项目清单。(5)派出总监理工程师和主要技术负责人参加初步验收,对验收委员会在现场和验收会议上提出的问题予以解答。(6)列席竣工验收会并接受验收委员会的检查验收。(7)受项目法人委托,督促施工单位对遗留问题进行处理,并对处理结果组织验收。.6.工程档案验收和移交应执行

47、 水利基本建设项目(工程)档案资料管理规定(水利部水办1997275 号文)和监理合同有关规定。.五、合同计量与支付监理实施细则.一、目的为促使合同投资目标得到有效控制,规范合同计量与支付程序,依据工程施工承建合同文件和监理合同文件以及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技术规程规范、技术标准编制本实施细则。二、适用范围2.1 水利工程中的土(石)方开挖和填筑工程、堤身及堤基础处理防渗工程、交叉连接建筑工程、公路工程等。2.2 监理项目范围内的其他土建工程项目以及按施工承合同规定必须列入支付的其他工作项目。2.3 合同计量与支付签证依据工程施工承建合同文件规定进行。三、监理职责3.1 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合同工程总投

48、资控制,负责组织实施本工程合同支付,并最终签发合同工程支付签证单。3.2 分管副总监理工程师协助总监理工程师组织实施工程项目合同支付,预审施工单位合同工程支付总监理工程师申请。3.3 相关项目监理工程师负责审核施工单位申核工单位申报的工程量,协助总监量工程师、副总监量工程师审核施工单位申报的支付申请。3.4 监理员负责预审施工单位申报的工程量和协助相关项目工程师进行工程量计量复核。四、合同工程计量及支付依据4.1 工程施工承建合同扩其他有效合同组成文件。4.2 经项目监理站或其授权项目监理分站签发的工程施工详图、技术要求、设计变更通知及其他有效设计文件。4.3 国家及部门颁发的施工技术规程、规

49、范、技术标准中关于工程量计量的规定。4.4 经项目法人或项目监理站确认并有文字依据的有关工程量度量测图件等资料。4.5 只有按有效设计文件施工完成、工程质量检验合格、按合同文件规定应度量支付,并按全同规定程序和监理文件要求进行的已完工程项目的工程量,才能弄入支付计量与合同支付申报。4.6 工程质量的认证,依据工程施工承建合同技术规范、SLSJ249.188 水利水电基本建设工程单元工程质量等级评定标准(水工建筑工程)(试行)、SL176-1996水利水电质量评定规程(试行)和SL239 1999堤防工程施工质量评定与验收规程(试行)等进行。五、工程项目计量与支付控制5.1 土方工程:.(1)场

50、地清理,包括原有设施拆除、植被清理、清理物运输和堆放以及为环境保护所进行的施工准备与辅助工程等的费用,已包括在相应开挖项目单价中,只计工程量但不单独进行支付。(2)对于开挖因施工原因进行二次转运其开挖工程量不重复计量。(3)开挖料的运输、堆放、弃土处理以及为防止弃土坍塌、冲刷防护等所有施工费用,已包括在相应开挖项目的单价中,只计工程量但不另外进行支付。(4)因工程施工所需要,或按监理工程师指示必须设置的不施工服务的临时性排水,供水、供电、供风等附属工程及其运行费用,已包括在相应开挖项目单价或临时工程中,不另外进行计量支付。(5)在施工期间,直至最终通过合同完(竣)工验收,如果沿开挖边坡线发生滑

51、坡或塌方,施工单位应对堆土进行清除并对边坡进行处理。如果产生这类滑坡、塌方的原因不是由于施工单位采用不恰当的施工方法所引起的,并经监理工程师认证,可进行计量与支付。(6)按规范或设计文件要求施工的超挖、超填量及其施工附加工程所增加的费用已包括在相应项目的单价中,只计工程量但不另行支付。(7)土方开挖与回填工程项目按开挖自然方以立方米(m3)为单位进行计量,计量方量(m3)和支付金额(元)最多保留至小数点两位小数。5.2 混凝土工程:(1)混凝土浇筑所必须的模板及其支撑件的制作、安装、涂刷、拆除、维修,以及为立模和混凝土浇筑全部工序所必须的所有人工、材料、设备、辅助作业与施工准备等全部费用,已包

52、括在混凝土单价中,不另进行支付计量。对于因异常恶劣气候条件而影响砼质量需采取措施而增加的予以计量。(2)钢筋的支付计量以吨为单位,按施工详图(钢筋表)或设计修改的最后确定钢筋用量进行计量与支付,计量重量(t)与支付金额(元)最多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小数。施工详图(钢筋表)中所列数量已计入搭接各加工损耗等施工充裕量。各种钢筋分别按本合同工程量报价单价进行支付。(3)伸缩缝止水,按施工图或设计要求的长度,以延米为单位进行计量与支付,计量长度(m)与支付金额(元)最多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小数。伸缩缝埋件按施工详图或设计要求规定,或按报经监理工程师批准的修正面积以平方米(m2)为单位进行计量与支付,计量面

53、积(m2)和支付金额(元)最多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小数。(4)混凝土浇筑计量根据施工详图或设计确定的建筑物或构件体积不同部位和设计标号以立方米(m3)与支付金额(元)最多保留至小数点后的两位小数。凡面积小于 0.05 m2的埋设件和孔洞等所占的体积应予以计量。(5)混凝土原材流料贮存、配合比选定、拌和、运输、浇筑、修补、修饰、保护、养护,必须的湿控、试验与质量检测等所有施工所需的全部设备、材料和人工费用,以及所有辅助作业费用,已包括在相应部位混凝土的单价中,不另进行支付计量。.(6)施工单位为施工需要而增加的混凝土工程量,或因施工单位采用不恰当的施工方法造成的超挖所增加的回填工程量,只计量但均不

54、另进行支付。(7)混凝土工程按浇筑完成的有效工程量以立方米(m3)为单位计量,计量方量(m3)和支付金额(元)最多保留至小数后两位小数。5.3 浆砌石、干砌石、预制混凝土六方块、现浇钢筋混凝土和草皮护坡工程:(1)按施工详图或设计要求的结构尺寸,以立方米(m3)或平方米(m2)为单位进行计量与支付,计量工程量(m2或 m3)和支付金额(元)最多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小数。(2)该项目的单价已包括施工准备、砌筑、养护、修饰、质量检测及其辅助作业所需的人工、材料、施工机械等一切费用。5.4 永久性场区排水设施(1)除非合同中另有规定,否则护岸支挡构筑物与回填护坡的排水孔费用,已包括在相应工程项目的单价

55、中,不另外进行支付计量。(2)对在混凝土或在砌体上预留的排水沟,其费用已包括在相应工程项目单价中,不另进行计量与支付。计量长度(m)与支付金额(元)最多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小数。(3)除非合同中另有规定,排水涵管与排水明沟均以延米为单位,按合同工程量报价表中单价的分类进行计量支付。计量长度(m)与支付金额(元)最多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小数。5.5 钻孔、锥探灌浆和水泥灌浆:(1)凡属施工过程中为确定防渗体和孔的深度而进行的先导钻孔以及施工完成后的质量检测钻孔的钻进与回填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已包括在相应项目单价中,只计量但不给予另行支付。(2)锥探灌浆和水泥灌浆钻孔的计量均以米为单位。钻孔的浓度面进

56、行的先导孔以及施工完成后的质量检测钻孔的外进与回填所发生的切费用,均已包括在相应项目单价中,只计量但不给予另行支付。(3)水泥灌浆和锥探灌浆工程施工承建合同中技术条款所规定的钻孔,如施工单位在钻进实施中因塌孔、掉钻等原因而使钻孔成为不能使用、或不合格的孔,其处理所发生的一切工程量及费用,则一概不能进行计量与支付。(4)深层搅拌桩作业按实际灌浆的长度以延米计。灌浆所需的灌浆材料中的掺合料或外加剂等,按工程量报价单中已有的规定计量单位()和单价进行计量与支付,计量的延米或计量重量()和支付金额(元)最多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小数。工程量报价单元中的工程量是为招标而估列的,实际计量方法应按施工图纸或监理

57、站所签证的实际发生的支付工程量计算,单价不作调整。施工单位在实施过程中因埋设、安装不当或被项目监理站拒绝采用的管材、埋件、材料等,不应进行支付工程量计量。施工单位在施工实施中因堵漏不当而造成的浆液损失,以及中断灌浆造成的人合格孔,也不得进行工程量的计量。除合同中另有.规定或设计变更导致使用新的材料(如加入添加剂)按规定另行计量与支付外,本款支付的费用,应包括所有的材料、安装、运输、水泥浆液和粘土浆液拌制和辅助用业费用。5.6 防渗体工程(1)防参墙(高喷、深搅、粉喷、液压抓斗法、射水法、振动切槽法、气举法等)按监理工程师验收合格的实际有效防渗桩(m)为单位进行计量与支付,计量长度(m)及支付金

58、额(元)最多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小数。除合同中另有规定外,该项目单价已包拓防渗墙施工准备、设备安设、造孔、固壁泥浆、堵孔、墙体浇筑、浇筑前试验、材料的运输、浆液或混凝土配制、质量检测与施工测量等所进行的全部工作的人工、材料及设备的一切费用。(2)土工合成材料按设计图纸所指示的,经监理工程师验收合格的有效铺设面积均以平方米()为单位进行计量与支付,计量面积()与支付金额(元)最多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小数。除合同另有规定外,该项目单价已包括施工设备、土工合成材料铺设、重叠粘(搭)接、现场维护和质量检测等全部的人工、材料及设备等一切费用。5.7 土方填筑工程(1)填筑料的开采、加工、装卸、运输、中转、填

59、筑、压实、坡面形象,以及为施工进行必要的施工准备,现场生产性试验、质量检验和施工测量等全部作业的人工、设备和材料等费用,已包括在工程各部位的土石方填筑的单价中,不另行支付计量。(2)施工过程中,根据项目监理站规定和要求,在料场、料仓、填筑现场半途运输料车中取样试验,以及监理检查(如临时的施工、挖坑取样等)全部作业所需的人工、设备和材料等费用,已包括在土石方填筑的单价中,不另行支付计量。(3)除合同另有规定外,土石方填筑需预留沉陷量而发生的费用已包括在各部位的土石方填筑单价中,只计量但不另行支付。(4)经施工单位质检人员或监理工程师检查不合格而指令予以舍弃或返工挖除的不合格填筑不予进行计量。(5

60、)土石方填筑料场开挖或开采结束后施工单位根据设计要求或合同规定,或有关施工技术规范规定进行的料场清现费用,已包括在土石填筑的单价中,不另行支付计量。(6)土石方填筑按达到质量检验标准的压实方以立方米(m3)为单位进行计量,计量方量(m3)和支付金额(元)最多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小数。5.8 护岸工程(1)除合同中另有规定外,护岸工程按船上或岸上实际经量测符合设计要求的方量扣除虚方后的体积以立方米(m3)为单位进行计量与支付(柴枕和沉树石等以个为计量单位),计量方量(m3)和支付金额(元)最多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小数。.(2)除合同有规定外,该项目单价已包括开采、加工、装卸、运输、中转、抛投、以及为

61、施工进行所必须的施工准备、质量检测和施工测量等合部作业的人工、设备和材料等一切费用。(3)铰链沉排,按达到质量检验标准的铰链沉排面积以平立米(m2)为单位进行计量,计量面积(m2)和支付金额(元)最多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5.9 安全监测(1)安全监测工程根据合同文件按试运行后符合设计要求的仪器个数和类型、电缆线长度或实际钻孔和封孔深度以个/类型或延米等进行计量长度(m)和支付金额(元)最多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小数。实际测量按月和项计量支付。(2)除合同中另有规定外,该项目单价已包括仪器设备运输、调试、率定、保护以及为施工进行所必须的施工准备、设备安装和试运行、调试计量检测等全部作业的人工、设备

62、和材料等一切费用。5.10 吹填工程按经监理工程师检查检测后符合设计要求的吹填方量以立方米(m3)为单位进行计量;机电设备以符合设计要求的设备台/套为单位进行计量;金属结构以符合设计要求的个数或重量()为单位进行计量。计量工程量(m3或)和支付金额(元)最多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5.11 施工单位在合同报价中列入临时工程项目,或列入属于总价承包的工程项目的合同支付,按报监理站审批的总价项目支付细分表,依据工程展或施工形象,在工程项目施工质量报验合格的基上,实行按量支付、总价控制的原则适当简化进行。5.12 合同中对计量与支付或量测方法另有规定者,按相应的规定执行。六、合同支付工程量计量的量测控

63、制6.1 投标书工程量报价单中所列的工程量,不能作为合同支付结算的工程量。施工单位申报支付结算的工程量,应以经监理工程蚰验收合格、符合支付计量要求的已完工程量,按合同工程量报价单中的支付分类单价,按单位、分部、单元工程分类进行量测与度量。6.2 施工单位对基本项工程(或部位)进行支付工程量量测时,应在量测前向项目监理站递交验收量测申报告。报告内容应包括:工程名称、分部工程、单元工程名称及编号,量测方法和实施措施,经项目监理站审查同意后,即可进行工程量量测工作。项目监理站届时将派出监理测量或计量工程师参加和监督量测工作的进行。6.3 监理工程师要求对收方工程任何部位进行补充或对照量测时,施工单位

64、应立即派出代表和测量人员按要求进行测量,并及时按监理工程师的要求提供测量成果资料。如果施工单位未按指定时间和要求派出上述代表和测量人员,则由监理工程师主持的量测成果被视为对该部分工程合同支付工程量的正确量测,除非施工单位在被告知量测成果后3d 内,向项目监理站提出书面复查、揽测申请,并被总监理工程师接受。.6.4 土方开挖和防渗体工程开工前,施工单位应对该区域的地形进行复测。监理站将派出监理测量或计量工程师参加和监督测量工作的进行,测量工作完成后施工单位应将测量成果及时报项目监理站,以便项目监理站进和复核。土方开挖的合同支付工程量,按施工详图或经设计调节整最终确认的开挖线(或坡面线),以自然方

65、量(m3)为单位进行量测和计量。妨渗体顶高程的确定:实测地面高程不大于设计高程是时,以实测地面高程为防渗体墙顶计量高程;否则以设计墙顶高程作为防渗体墙顶计量高程。防渗体的合同支付工程量为:防渗体墙轴线长与墙顶、底高程差的乘积以平方米()为单位进行计量。6.5 土方填筑支付工程量,应根据设计及规范要求进行。在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应随着进度根据监理细则的要求按不同高程、不同部位、不同土料的填筑面积经过施工期间压实及自然沉陷后压实方进行量测。记录和绘制草图计算,并将测量成果报项目监理站或分站核备,并以土方填筑完面成后的测量计算方量(按设计的建筑物轮廓线尺寸)为准。6.6 所有为合同支付所进行的量测与

66、度量(包括计算书、测图等)成果,都必须事先报经项目监理站认可。6.7 除非合同文件另有规定,否则合同支付计量以有效设计文件所确定的已完工工程项目的构筑物边线,近净值计量与度量。6.8 计量精度:所有计量的数据最多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七、合同支付申报控制7.1 项目监理站只承认工程施工中的合格的工程量,并据此以合同工程量报价单分类、分项进行支付计量结算。7.2 施工单位应于当月25 日前,向项目监理站递交合同支付结算申请报告(或报表)。7.3 项目监理站只接受符合下述条件的工程量合同支付申报当月完成,或当月以前完成尚未进行支付结算的。属于监理范围,工程施工承建合同规定必须进行支付结算的。(3)

67、有相应的开工指令、施工质量终检合格证和单元工程(工序)质量评定表(属于某分部或单位工程最后一个单元工程者,尚必须同时具备该分部或单位工程质量评定表)等完整的监理认证文件的。(4)有监理确认签证的凳索赔支付。7.4 施工单位向监理站递交的合同支付申报(或报表),必须包括下列内容(1)申请支付工程项目的单位工程名称、分部工程和单元工程名称及其编码。(2)施工作业时段及设计文件方文图号。(3)申请支付工程项目施工中的质量事故、安全事故、停(返)工或违规警告记录,以及施工过程处理说明。(4)由监理工程师签署的支付工程量确认签证。(5)必须进行施工地质测绘(或编录)工作的工程项目,还必须同时提供.地质测

68、绘(或编录)工作已经完成的认证记录。7.5 如果因为施工单位报送资料不全,或符合要求,引起合同支付审签的延误,由施工单位承担合同责任。7.6 项目监理站对施工单位递交的合同支付申请的签证意见,包括下述3种全部申报工程量准予结算。全部或部分申报工程量暂缓结算。全部或部分申报工程量不予结算。7.7 对于暂缓结算或不予结算的工程量,在接到项目监理站的审签意见后的 7d 内,施工单位的项目经现可书面提请总监理工程师重新予以确认,也可以在下次支付申报中再次申报。.六、工程施工进度计划监理实施细则.一、目的为保证工程施工进度和合同工期目标得到有效控制,促使施工进度计划监理工作程序化和规范化,制订本实施细则

69、。二、范围本实施细则适用于中小河流流域堤防治理工程的施工进度监理工作。三、监理职责3.1 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组织施工进度计划监理工作的实施,负责合同工程项目进度总目标的控制。3.2 总监代表协助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实施合同工程进度目标的控制。3.3 项目监理工程师负责实施相关项目的施工进度控制。四、施工进度计划的申报4.1 施工单位应根据合同工期、设计文件、技术规范、现场自然条件及施工水平,完成施工组织设计,于开工前 14d将施工组织设计报送项目监理站批准。(1)施工组织设计文件,应包括以下内容:(2)合同工程项目概述。(3)施工管理组织与机构。(4)施工总布置图。(5)合同工程项目控制性施工总进

70、度计划(包括分月施工进度表,关键路线网络进度图,施工强度分析及其说明)。(6)主要工程项目施工程序、施工方法和措施。(7)分月主要施工设备、材料、劳动力等施工资源投入计划。(8)建材供应计划。(9)工程质量管理组织与控制措施。(10)安全防护措施及安全作业规程。(11)施工环境保护措施。4.2 各单项(单位、分部)工程开工前,施工单位应按有关单项工程监理实施细则要求的内容向项目监理站报送单项工程施工措施计划。当单项工程监理实施细则未作具体要求时,该施工措施计划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并应于该项目工程开工前 14d 送达项目监理站:单项工程概述。施工组织与管理机构设置。施工布置。施工进度实施计划。施工

71、程序、施工方法和措施。主要施工设备、材料、劳动力等施工资源配置计划。合同支付资金计划。建材供应计划。.质量控制措施。安全防护与环境保护措施。4.3 合同工程项目控制性施工总进度计划及单项(单位、分部)工程施工进度实施计划,应包括以与主要内容:采用主要施工机械设备台班、台时生产定额指标。重要工序或控制工序作业循环时间分析。(3)施工进度计划横道表(包括:分部工程项目,合同报价工程量,(4)累计已完工程量,作业计划完成工程量以及主要分部工程分月施工强度)。(5)关键路线网络进度分析。(6)控制性施工进度形象示意图。(7)永久工程设备的安装、交货时间安排。(8)主要材料消耗定额指标。(9)施工资源(

72、机械设备、分技术工种劳力、主要材料)配置。(10)施工进度计划控制措施。4.4 施工单位必须报送批准的文件连同意见单均一式四份,其项目经理(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后递交。项目监理站将在的送文件送达后的7d 内完成审阅并退回意见单一份,原件不退回。审签意见包括“照此执行”、“按意见修改后执行”和“修改后重新报送”3 种。4.5 施工措施计划将被作为施工单位申请的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开工许可证的审批依据之这一。4.6 如果施工单位未能按期向监理报送上述文件,因此造成的施工工期延误,由施工单位承担合同责任。4.7 对于必须报送项目监理站审批的进度计划报告,若施工单位在限期内未收到项目监理站应退回的审签或批

73、复意见,可视为已报经审阅。五、施工进度控制5.1 在工程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应按承建合同规定,以报经批准的合同工程项目控制性施工总进度计划为依据,得项目监理站报送年、季、月施工实施进度计划。5.2 施工单位必须在每月开始前14d 将下月的施工实施进度计划,报项目监理站批准。进度计划应包括以下内容:(1)包括临建成工程在内的计划按期完成的施工进度、工程形象和工程量。(2)主要物资材料(钢材料、木材、水泥、粉煤灰等)计划耗用量。(3)各类主要施工设备投入计划。(4)施工现场各类人员数量和下期劳动力安排计划。(5)材料设备的定货、交货和使用安排。(6)累计合同价款结算情况以及下期预计完成的合同支付额

74、。(7)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5.3 施工单位应按报经搦的施工措施计划和实施进度计划,做好施工准备,合理安排资源投入,做到安全生产生产、均衡生产、按章作业、文明施工。5.4 由于各种合理的或不合理的原因,致使施工进度计划在执行中必须进行实质性修改,施工单位应提出修改的详细说明,并须在修改计划实施的前7d提出修改的进度计划报送项目监理站批准。必须时,项目监理站也可以按承建合同文件规定直接向施工单位提出修改指示,由施工单位调整实施进度计划,报项目监理站批准。5.5 由于施工单位的责任或原因,施工进度发生严重拖延,至使工程进展可能影响到合同工期目标的按期实现,或项目法人为提前实现合同工期而要求施工单

75、位加快施工进度,项目监理站将根据施工合同规定发出要求施工单位加速直工的指令,施工单位应予以执行并作出调整安排。5.6 因加速赶工所增加的费用,属于施工单位合同现任与风险的,由施工单位申报,项目监理站审核并经项目法人确认后列入合同支付。5.7 施工单位未能执行项目监理站发出的加速赶工指令,或因执行不力造成合同工期延误,由施工单位承担合同责任。5.8 施工单位必须于次月7d 前,向项目监理站递交当月施工进度实施报告,报告中应附有适当的文字说明、形象进度示意图和图片。实施报告至少应包括下述内容:(1)监理项目范围内完成的分部工程(包括临建工程)工程量和累计完成工程量。(2)主要物资材料的实际进货、消

76、耗和储存情况。(3)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进场情况,以及有施工机械设备维护和使用情况。(4)施工现场各类人员的数量。(5)已完成工程的形象进度。(6)记述已经延误或可能延误施工进度的影响因素和克服这些因素以重新达到原计划进度所采取的措施。(7)水文、气象等资料。(8)记核实意外事故,如质量问题、安全事故、停工及复工等情况。(9)其他必须申报说明的事项。六、合同工期管理6.1 属于下列任何一种情况所造成的工期延误,施工单位均不能提出延长工期的要求,项目法人也不为此而给予费用补偿。(1)由于施工单位失误或违规,违约引起的,或因此而被项目监理站指令的暂停施工。(2)由于现场非异常恶劣气候条件引起的正常停工

77、。(3)为工程的合理施工和保证安全所必须的,或因此而被项目监理站指令的暂停施工。(4)施工单位未得到项目监理站批准的擅自停工。.(5)合同中另有规定的。6.2 工程施工暂停后,施工单位在妥善保护、照管工程的提供安全保障的同时,应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消除停工因素的影响,创造早日复工条件。当工程具备复工条件时,项目监理站应立即向施工单位发出复工通知,施工单位应在复工通知送达的 2d 内复工。6.3 在施工过程中,若造成工期延误,属于项目法人的合同现任与风险,施工单位应立即通知项目法人和项目监理站。并在发出该通知后的7d 内向项目监理站提交一份详情报告,详细申述发生工期延误事件的细节和对工期的影响程度

78、。此后的 3d 内,施工单位可按合同文件规定和监理文件要求修订进度计划和编制赶工措施提交项目监理站审批。若施工单位未能按承建合同文件规定的程序及时限要求,向项目监理站提出顺延合同工期申报的,由施工单位承担合同责任。6.4 监理工程师对施工单位施工计划的审查和批准,并不意味着可以变更或减轻施工单位对合同工期应承担的义务和责任。.七、工程变更监理实施细则.一、目的为规范*省*年度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县*河治理工程变更监理工作,使工程变更监理工作程序化、规范化,依据工程承建合同文件的有关规定编制本实施细则。二、范围本实施细则适用于*省*年度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县*河治理工程变更监理工作。三、监理职责总监

79、理工程师负责组织实施工程变更审查,签署合同文件授权范围内的一切工程变更指令。监理工程师在总监理工程师领导下完成工程变更监理具体工作。四、工程变更条件与内容工程变更包括设计变更和施工变更,是指因设计条件、施工现场条件、设计方案、施工方案发生变化,或项目法人与监理机构认为必要时,为实现合同目标而对设计文件或施工状态所作出的变更与修改。4.1 监理机构仅接受下列工程变更指示、通知或建议:执行项目法人发出的工程变更指示。(2)设计单位根据施工现场条件变化所提出的工程变更建议或设计修改通知。(3)施工单位根据施工现场条件、施工方案或施工状态发生变化,依照合同文件规定的程序提出的施工变更建议。4.2 在发

80、行合同过程中,项目监理机构可根据工程的需要指示施工单位进行以下各种类型的变更。没有监理工程师指示,施工单位不得擅自变更。增加或减少合同所包括的工作的数量。省略合同工作或工程项目。改变任何合同工程或工作的性质、质量或类型。改变部分工程的高程、基线、位置或尺寸。进行工程完工所必要的附加工作。改动部分工程规定的施工顺序或时间安排。五、工程变更处理程序与要求5.1 设计单位对原设计存在的缺陷提出的工程变更,应编制设计变更文件;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提出的工程变更,应提交总监理工程师,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审查同意后,应由建设单位转交原设计单位编制设计变更文件。5.2 监理机构在接受设计单位

81、的设计修改通知或施工单位的工程变更建议后,总监理工程师必须根据实际情况、设计变更文件和其他有关资料,按照施工合同的有关条款,在指定专业监理工程师完成下列工作后,对工程变更的费用和工期作出评估。.对变更项目设计的可行性与可靠性进行技术审查。对变更项目的工程量清单及经济性进行审查。对变更项目的施工进度计划及对合同工期的影响进行审查。5.3 总监理工程师应就工程变更费用及工期的评估情况与施工单位和建设单位进行协调。根据项目法人授权,批准签发工程变更单。工程变更单应包括工程变更要求、工程变更说明、工程变更费用和工期、设计变更文件和必要的附件等内容。5.4 监理机构对工程变更的通知、要求或建议审查时遵循

82、的基本原则:(1)变更后不降低工程的质量标准,不影响工程完建后的运行与管理。(2)工程变更设计技术可靠,安全可靠。(3)工程变更有利于施工实施,不至于因施工工艺或施工方案的变更,导致合同的价格的大幅度增加。(4)工程变更的费用及工期经济合理,不至于导致合同人格的大幅度增加。(5)工程变更尽可能不对后续施工产生不良影响,不至于因此而导致合同控制性工期目标的延迟。5.5 施工单位接受监理机构的工程变更指令后应考虑下列两种情况:(1)如果这种变更不符合工程承建合同文件规定,或超出合同工程项目或工作项目范围,施工单位可以提出签订补充协议与合理补偿、或提出拒绝执行的要求。(2)如果这种变更超出施工单位所

83、具备的施工手段与能力,或将导致施工单位造成额外费用与工期延误,施工单位可提出理由,申报项目法人或监理机构重新审议,或在执行期间提出施工索赔申报。5.6 工程变更的申报、联系、要求、审查、批准、发出等过程与依据文件均必须是有效的书面文件。监理机构对工程变更的审查、批准权限及审批程序,还应同时受工程建设监理合同文件规定和项目法人授权的约束,并依据工程建设监理合同文件和工程承建合同文件规定进行。5.7 只要工程变更指令是按工程承建合同文件规定发出的,则这类变更不解除或减轻合同双方承担的合同义务与责任。六、工程变更的申报内容与要求6.1 施工单位向监理机构提交的施工变更建议书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变更的

84、原因及依据。变更的内容及范围。(3)变更的工程量清单(包括工程量或工作量、引用单价、变更后的合同价格,以及引起对施工项目合同人格的增加或减少总额)。(4)变更项目施工进度计划(包括施工方案、施工进度以及对合同控制进度目标和完工工期的影响)。(5)为对工程变更建议进行有效审查与批准而向监理机构与项目法人必须.提交的图纸与资料。6.2 设计单位向项目法人提交的工程变更建议书的内容与要求,项目法人或勘察设计合同未另行规定的,参照7.1 条内容要求执行。6.3 工程变更指令、通知与建议,均应在可能实施变更的时间之前提出,并考虑留有为项目法人与监理机构能对变更要求进行有效审查、批准,以及施工单位能进行必

85、须施工准备的合理时间。设计修改通知应在施工实施前10d 提出。(2)在出现危及生命或工程安全的紧急情况下,工程变更可不受程序与时间的限制。但施工单位或变更发布单位仍应及时补办有关申报和批准手续。七、工程变更的合同支付7.1 工程变更支付按合同文件规定执行,除非另行签订协议或合同文件另有规定,否则按下列要求执行:工程项目相同的,按合同报价单中已有单价或人格执行。(2)合同报价单中没有适用单价或价格的,引用合同报价中类似的单价或价格修正调整后执行。(2)合同报价单中的单价或价格明显不合理或不适用的,经协商确定;或由施工单位依照合同报价的原则和编制依据,重新编制后报送审核与批准。(3)经协商仍长久不

86、能达成一致意见的,监理机构有权独立地决定他认为合适的暂定单价或价格,并通知施工和编制依据,重新编制后报送审核与批准。7.2 工程变更的支付方式与价格确定后,随工程变更实施列入月工程款支付。7.3 如果工程变更的发生,是由于施工单位的合同责任与风险所导致,则为执行工程变更所发生的与工期延误的合同现任由施工单位承担。7.4 未经总监理工程师审查同意而实施的工程变更,项目监理机构不得予以计量。7.5 因工程变更导致凳索赔的,按工程承建合同文件规定和工程合同索赔监理实施细则有关要求进行。.八、工程合同索赔监理实施细则.一、目的为规范合同索赔监理工作,依据工程承建合同文件、国家及国家有关部门行政法规文件

87、规定编制本世纪实施细则。二、范围本实施细则适用于*省*年度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县*河治理工程合同索赔监理工作。三、监理职责总监理工程师主持和组织处理索赔事宜,签发工程索赔签证单。监理工程师在总监理工程师领导下完成合同索赔监理具体工作。四、处理合同索赔的原则4.1 监理工程师应认真掌握和熟悉工程承建合同文件,努力促使合同双方提高合同意识、认真发行合同,及时做好协调,协助合同双方做好预控和预防索赔管理,努力消除可能导致合同纠纷和索赔事件发生和因素,促使工程项目的顺利进展。4.2 合同索赔可以分为施工费用索赔、工期延(误)期索赔或施工费用连同工期延(误)期索赔。由于施工单位的现任,将导致或可能导致合同

88、完工工期延误的,项目法人或监理站可以指令施工单位增加施工资源投入,加速赶工,并由施工单位为此承担施工费用。4.3 监理站不接受未按合同文件明示或隐含蓄规定的索赔程序与时限而提起的索赔要求。也可以通过对合同索赔要求进行的查证或依据对工程承建合同文件的解释,拒绝或同意凳索赔的全部或部分要求。4.4 在索赔事项发生和索赔处理过程中,或索赔争端调解、仲裁过程中,合同双方仍严格发行工程承建合同文件规定的各自的义务与责任,不得因此而影响工程施工的照常进行。五、合同索赔的条件5.1 合同双方中契在对方的违约行为和事实,或发生了应由对方承担的责任与风险导致的损失,是提起合同索赔的条件。5.2 对于施工单位的合

89、同工期误期、施工质量缺陷未按期修复完成、因施工单位责任导致项目法人造成损失、因施工单位原因不得不终止合同,或其他违约行为,项目法人得按合同文件有关规定向施工单位提起索赔。5.3 监理站仅接受施工单位以下列原因为条件的合同索赔要求:(1)因实际施工现场条件与合同或隐含的条件相比较发生了不利于施工的变化是一个有经验的施工单位所无法事前预料与防范,因施工现场条件变化导致施工费用的增加或施工工期的延长,未得到合理补偿或合同支付的。(2)因工程变更超出合同规定范围,或项目法人为提前合同完工工期要求.加速施工,或项目法人提前启用未经移交的工程项目等原因,导致施工单位发生额外施工费用,未得到合同补偿或合同支

90、付的。(3)因执行项目法人或监理站的批示承担了超出合同规定范围以外的额外工作,导致施工单位施工费用额外增加,未得到合理补偿或合同支付的。(4)因属于项目法人风险或责任的自然气象、水文条件、地质条件或施工暂停等等原因,导致施工工期的延误或施工损失,未得到合理补偿或合同支付的。(5)因属于项目法人未按合同规定提供施工图纸、施工场地等应由项目法人提供的条件,并导致施工延误或施工费用增加,未得到合理补偿或合同支付的。(6)因项目法人的违约行为,导致施工工期延误或施工损失,未得到合理补偿或合同支付的。(7)由于国家法律、法令或合同文件与隐含的法规文件发生变更,导致施工工期延误、施工损失,或必须发生的施工

91、费用增加,未得到合理补偿或合同支付的。(8)其分因合同明示或隐含的项目法人现任与风险,导致施工工期延误、施工损失或发生的施工费用额外增加,未得到合理补偿或已得到的补偿不足以弥补此类损失的。5.4 监理站拒绝施工单位以下列原因作为提起条件或因下列原因导致的索赔要求:(1)因工程施工单位在竞标时低价报从提导致的亏损或致使价格显得不合适。(2)因施工单位设计设计失误,或管理不力所导致的亏损或致使价格显得不合适。(3)因施工单位或其分包单位的责任,或因施工单位与其分包单位之间的纠纷与合同争端所导致的施工工期延误或施工费用增加。(4)因施工单位采用不合格的材料、设备、或施工质量不合格,或发生其他违约或作

92、业行为,被项目法人或监理站指令补工、返工、停工、重建、重置所导致的施工延误或施工费用增加。(5)因施工单位责任而发生的工程事故或质量缺陷,导致的施工延误与施工费用增加。(6)索赔事实发生后,施工单位未努力、及时采取有效的补救和减轻损失措施,导致索赔事态扩大的。(7)因施工单位违反法律、法令和行政法规行为导致的施工费用支出。(8)其他为合同文件明示或隐含的,属于施工单位现任与风险所导致的施工工期延误或施工费用增加。5.5 监理站拒绝施工单位以下列原因而提起的工期延期索赔要求:(1)由于施工单位未按开工指令要求及时开工、或施工资源投入不足、或施工准备不充分、或施工材料供应不及时、或施工组织管理不善

93、、或施工效率降低、或因分包单位实施不力等属于施工单位现任而导致和施工工期延误。.(2)由于工程承建合同文件或隐含规定属于施工单位风险而导致的施工工期延误。(3)施工单位未按合同文件或隐含规定属于施工单位风险而导致的施工工期延误。(4)非合同工程关键路线工程项目的施工延误。(5)项目法人或监理站已决定要求施工单位采取加速赶工措施追回被延误的工期,并决定予以经济补偿的。(6)合同文件明示或隐含规定不予工期顺延的。5.6 分包单位的索赔要求必须向施工单位提出。其中属于应由项目法人承担的责任或风险而导致索赔事项发生的,应通过施工单位按合同规定向监理站提起。因施工单位责任或风险而向分包单位(包括与其签订

94、供应合同的供应单位)支付的赔偿费用与工期延误的责任由施工单位承担。六、施工索赔程序与要求6.1 施工索赔有一般程序包括:(1)索赔的提出:施工单位有权根据合同任何条款及其他有关规定,向项目法人索取追加付款,但应在索赔事件发生后的14d内,将书面索赔意向书提交监理工程师并同进抄送项目法人。在上述意向书发出后的14d内,再向监理工程师提交书面索赔申请报告,详细说明索赔理由和索赔费用的计算依据,并应附必要的当时记录和证明材料。如果索赔事件继续发展或继续产生影响,施工单位应按监理工程师要求的合理直气壮时间间隔列出索赔累计金额和提出中期索赔申请报告,并在索赔事件影响结束后的 14d 内,向项目法人和监理

95、单位提交包括最终索赔金额、延续记录、证明材料在内的最终索赔申请报告。施工单位向监理站提出索赔意向明确的索赔要求。(2)索赔的证实与核查:监理工程师在收到索赔申请书及索赔详细资料后,首先应检查索赔事件发生时的记录,详细分析索赔资料,深入实地调查了解,核查索赔有的关数据,进一步搜集与索赔全体细节有关的证据和资料。(3)索赔的确定与支付:监理工程蚰对足够的详细资料逐个核实,依据合同条款、实事求是确定索赔数额后,进行签证认可。监理工程师在此类款额作了证实之后,经与项目法人和施工单位协商并经项目法人批准,部分或全部友好解决索赔争端,可在月支付证书中向施工单位支付索赔款额。6.2 施工索赔时限计算,以施工

96、索赔要注送达和监理站文件接收人签收日期为准。6.3 当施工索赔争端提起后的42d 内,仍未能达成一致意见,为发维护合同双方的合法权益和促进工程施工的顺利进行,总监理工程师可以按合同文件做出自己的决定并通知项目法人和施工单位。总监理工程师决定发出的14d内,任何一方均未表示异议,则总监理工程师的决定自然生效,成为对合同双方具有约.束力的关于本次索赔的最终决定。6.4 索赔方或被索赔方对总监理工程师的协调或决定意见不能接受的,可以按合同的文件规定向合同争议评审小组或仲裁机构提起合同争端调解或仲裁。七、施工索赔报告书内容与要求7.1 为使项目法人和监理站能有效地对施工单位的合同索赔事项及其责任归属进

97、行有效的调查、认证和审核,索赔报告书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索赔申请表编号和索赔名称。(2)索赔事项的整体描述(包括发生索赔事项的工程项目,索赔事项项的起因、发生时间、发展经过以及施工单位为努力减轻损失所采取的措施)。(3)索赔事项的整体措述(包括索赔事件是否具有长期连续性的影响,索赔是否是最终的索赔,如果不是,承包人是否要求暂时支付等)。(4)索赔的合同引证(包括合同依据条款以及对责任和风险归属的分析)。(5)索赔计算书(包括诸依据、计算方法、取费标准及计算过程的详细说明,要求工期延期索赔的,还应提供工时工效、关键路线分析和工期计算成果)。(6)支持文件(包括发生索赔事项的当时记录,项目法人或监

98、理站指示、签证、认证或相关文件,支持索赔计量的票据、凭证及其他语气文件等的复制及其说明)。(7)其他按合同文件规定或项目法人、监理站要求必须提交的,或施工单位认为应予报送的文件与资料。7.2 为使项目法人和监理站能有效地对索赔报告进行调查、认证和审核,索赔报告必须事实和数据准确充分、因果关系逻辑清晰、索赔要求明确具体、计算引证严密合理,支持文件齐全完备。7.3 如果施工单位保同索赔报告文件提供失误、失实或遗漏,施工单位仅有权得到按其索赔报告中要求并经认证和审核有效部分的赔偿。八、合同索赔的处理8.1 当施工单位未能发行工程承建合同文件规定,或因施工单位现任导致项目法人造成损失,或发生违约行为时

99、,项目法人得依照合同文件的规定,在向施工单位发出合同索赔(或误期赔偿)通知书后,从施工单位到期支付款项、或履约保函、或保留金中扣抵其索赔费用。8.2 监理站接受施工单位的索赔要求后,应立即进行施工索赔的准备工作并在接受的仔细审阅施工单位的索赔报告书后,及时进行下列工作:(1)依据工程承建合同文件规定,对施工单位的施工索赔的有效性进行审查、评价和认证,并提出初步意见。(2)对申报的施工索赔支持文件逐一进行调查、核实、取证、分析和认证,并提出初步意见。(3)在对施工索赔的费用诸依据、计算方法、取费标准及计算过程及其合理性逐项进行落实和审查的基础上,提出合理赔偿费用的初步意见。(4)在对施工单位工期

100、延期索赔计算书中的工时工效、工期计划、关键路.线分析和工期计算成果审查与合理性分析基础上,提出合理赔偿费用的初步意见。(5)对由项目法人和施工单位共同责任造成的损失费用,通过协调,公平合理地就双方分担的比例提出初步意见。(6)与合同双方协商、协调后,提出本项施工索赔审查意见,连同索赔报告文凭提交项目法人按工程承建合同文件规定的程序办理支付,或在索赔争端长久未决情况下,发布总监理工程师的决定意见。8.3 施工索赔报告文件的评审与认证过程中,监理站可以作如下要求:要求施工单位作出补充解释、说明和提供进一步的支持文件。(2)对施工索赔理由和引证依据、施工索赔事项的责任与风险归属重新作出分析与评价。(

101、3)在对施工索赔报告进行分析、取证与审查,并经与合同双方协商或协调后,提出接受,或拒绝施工索赔要求的意见。8.4 如果施工单位未能按工程承建合同文件规定的索赔程序提起合同索赔,可未能提供足以支持其全部索赔要求的记录、资料与文件,施工单位仍有权得到已经符合合同或已经主宰的部分索赔支付。8.5 对于合同履行过程中有争议或遗留未廖的施工索赔,施工单位还可以按工程承建合同文件规定提出下述要求:(1)在工程已经完建、工程移交证书已经颁发后,应向监理站和项目法人递交的竣工报表(完工付款申请)中提出清理或追偿合同索赔的要求。(2)在工程缺陷责任期满、合同项目缺陷责任期终止证书签发后,应向监理站和项目法人递交

102、的最终结算报表(最终结算付款申请)中提出最后的合同索赔要求。.九、基础清理工程监理实施细则.一、总则为有利于堤防工程基础清理工程的过程控制,规范监理活动,依据招、投标文件和项目法人与施工单位签定的施工承建合同(以下简称“合同文件”)以及工程设计文件和有关工程施工技术规程、规范编制本细则。本细则适用于堤防工程清理工程二、开工申请控制2.1 基础清理工程开始施工前,施工单位应按设计文件、合同文件和有关技术规范及现场条件,编制基础清理工程施工组织计划,报监理部审批。包括以下内容:(1)工程概况(包括清理区域平面图、剖面图等)。(2)施工布置、运输方式及场内道路规划。(3)清理方法、程序和施工作业措施

103、。(4)出渣、弃渣措施。渣料场堆置地点。(5)施工进度计划,施工设备、辅助设施及配置计划。(6)施工组织管理机构与质量保证措施。(7)施工安全措施。2.2 上述文件经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签署并加盖公章后报送监理部,监理部审阅限时返回审签意见。2.3 监理部对施工组织计划审核批准后,施工单位可即时向监理部申请开工许可证,监理部将于接受施工单位申请后的24h 内开出相庆工程的开工许可证或开工批复文件。2.4 监理单位对施工所进行的任何对照检查、检验和审核,并不意味着可以减轻施工单位所应负的合同责任。2.5 如果施工单位未能按其向监理部送开工申请所必须的文件和资料,因而造成施工工期延误和其他损失,均由

104、施工单位承担全部责任。若施工单位在规定的期限内未由到监理部应退回的审签意见单或批复文件,可视为通过审议。三、施工过程监理3.1测量放样3.1.1 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庆根据监理部批准的施工组织计划按章作业、文明施工,加强质量和技术管理,做好原始资料的记录、整理和工程总结工作。如需调整或修订施工组织计划。应报经监理部搦后才能执行。3.1.2 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应注意做好测量工作。施工中的测量工作包括以下内容:.(1)根据设计图纸和施工控制网点对清基工作区域进行测量放线,在施工过程中,及时测放、检查清理的工作面。(2)测绘和收集地形、断面资料以及用来计量清理工作面面积的控制网点资料。(3)按合同

105、文件规定的监理工程师要求进行的其他测量工作。3.1.3 为确保放样质量,避免造成重大失误和不应有的损失,必要时,监理部可要求施工单位在测量监理工程师直接监督下进行对照检查和校测。但监理工程师所进行的任何对照检查和校测,并不意味着可以减轻施工单位对保证放样质量所应负的合同责任。3.2 基础清理3.2.1 基础清理工作应遵循先坡顶后坡面、自上而下的原则,当采用其他方法进行施工时,应采取有效的质量保证措施,并事先报经监理部批准。3.2.2 进行基础清理时,应将清基范围内个各种建筑物全部拆除。所有树木、草皮、树根、乱石、坟墓、腐殖土等均应清除。3.2.3 清基过程中,可将可用之物按不同用途分别堆置适当

106、位置,严禁将清理出的草坪翻面堆放在清基范围之内,以免造成质量事故。清基开挖、清除的弃土、杂物、废渣等,应运至指定的地点堆放。3.2.4 当基础清理过程中发现裂缝、滑动面等地质缺陷时,施工单位应采取以下措施:(1)作好现场记录并及时向监理部报告。(2)检索和收集汛期险情资料,并与现场情况进行对照,尽可能查出该部位事故产生的原因和发展的经进,了解当时处理险情时所采用的办法,查明汛期临时处理时填筑和灌注和材料。(3)会同项目法人、设计、地质、监理工程师查明原因,及时提出处理措施报监理部审批后执行。3.2.5 清基地程中要认真做好排水工作,保证清基工作面上无积水;并要求做好水井和泉眼的堵塞工作。3.2

107、.6 基础清理的坡度应满足设计要求,一般粘性土及湿陷性黄土土岸坡清理坡度建议不陡于 1:1.5,坡面清除后,其物理力学性质应符合设计要求。3.2.7 基础清理工作面的范围,一般要求应大于设计清基边线 3050。基础清理的深度应严格按设计要求控制,监理工程师有权根据现场的具体情况确定基础清理的深度。3.2.8 清理过程中堤身上的淋沟、冲沟及坑洞等应及时进行处理,对于延伸较长较深的堤身缺陷应及时进行回填。3.2.9 对淤泥、均匀中细砂、砂砾、湿陷性黄土及节理裂隙发育透水性较大的基础。其处理方式应根据设计要求进行。3.2.10清理过程中揭露出的裂缝等地质缺陷以及堤身上出现的滑坡应及时向监理工程师汇报

108、,并有责任会同监理工程师作出处理决定。3.2.11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若出现现以下情况时,监理部有权采取相应措施.予以制止:(1)不按批准的施工组织计划施工。(2)违反国家有关技术规范、规程和劳动保护条例施工。(3)不按规定的路线、区域出碴、弃渣。(4)出现重大安全、质量事故等情况。(5)其他违反工程承建合同文件的情况。(6)监理工程师有权采取口头警告、书面违规警告、直至返工、停工整改等方式予以制止。由此而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和合同责任,均由施工单位承担。3.2.12当施工进度拖延时,监理工程师有权按合同文件规定,要求施工单位采取赶工行动,增加设备、人员、材料等资源投入或调整施工计划,并重新报监

109、理部审批后执行。3.2.13基础清理完毕后,施工单位应及时进行施工测量,主动配合监理工程师进行地形测量复核和验收工作。并应提拱以下资料:(1)基础洹工作面的平面图、剖面图等。(2)基础清理单元工程质量评定资料。(3)基础洹施工报告(主要凶括施工过程,施工技术,施工机械及人员安排情况,工程变更,施工违规、违约情况,工期、质量、投资目标控制情况等)。(4)施工原始记录资料。(5)监理部要求报送的其他资料。3.2.14 基础清理工作中,监理工程师的质量检验工作均应在施工单位三级自检合格的基础上进行,且不减轻施工单位应承担的 任何合同责任。四、其他4.1 基础清理工程按 100m长划分为一个单元工程。

110、4.2每一基础清理单元工程结束后,施工单位应填报堤防工程堤基清理单元工程质量评定表,组织质检员进行自检,自检合格后,报经监理工程师确认,以作为评定本分部工程质量等级的依据。分部工程验收、阶段验收、单位工程验收和工程竣工验收按有关规程、规范和有关监理文件执行。4.3工程计量支付按合同文件和有关监理工作规程中的规定执行。4.4 本细则未列之施工技术要求、质量检验标准,按合同文件、设计文件和有关施工技术规程、规范及质量评定标准执行。.十、土方填筑工程监理实施细则.一、总则为有利于堤防工程土方填筑工程的过程控制,规范监理活动,依据招、投标文件和项目法人与施工单位签定的施工承建合同(以下简称“合同文件”

111、)以及工程设计文件和有关工程施工技术规程、规范编制本细则。本细则适用于堤防工程土方填筑工程。二、开工申请控制2.1土方填筑施工之前,施工单位应按合同文件、技术规范和设计文件要求完成现场生产性碾压试验及土料土力学试验。在满足设计要求的条件下,模拟实际施工条件,通过碾压试验调整、优化和确定主要填筑区的碾压施工工艺。试验结束后,施工单位应将碾压试验成果入设备的详细资料报送监理部审批。2.2 土方填筑工程开始施工前,施工单位应将土方真筑工程施工组织计划报送监理部审批。施工组织计划亿括以下内容:(1)工程概况。(2)施工布置、运输方式及场内外道路规划。(3)分区填筑料及其堆存与供料平衡计划。(4)施工程

112、序(包括填筑区、段划分、反滤排水设施及护坡工程施工作业程序)。(5)通过碾压试验拟定的分层碾压参数(包括压实机具、行车速度、铺筑厚度、碾压方式及遍数、洒水等)。(6)施工进度(包括工期安排、典型作业循环时间、分期填筑象、填筑强度与分区累积填筑工程量等)。(7)施工方法(包括卸料、铺料及碾压方式,岸坡和分区接头、接缝与结合面等特殊部位处理,边角部位的铺填、压实方法与机械设备,压实层间结合处理措施,必要时还应报送特殊条件下的填筑措施)。(8)填筑质量检测计划。(9)施工机械的配置与劳动力组合。(10)质量保证和安全和生产措施。2.3 上述文凭以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签署并加盖公章后报送监理部,监理部审

113、阅后限时返回审签意见。2.4监理部审核批准施工组织计划后,施工单位可即时向监理部申请开工许可证,监理部将于接受施工单位申请后的24h 内开出相应工程的开工许可证或开工批复文件。2.5 监理单位对施工所进行的任何对照检查、检验和审核,并不意味着可以减轻施工单位所应负的合同责任。2.6 如果施工单位未能按期向监理部报送开工申请所必须的材料样品、文件和资料,因而造成施工工期延误和其他损失,均由施工单位承担全部合同责任。若.施工单位在限期内未收到监理部应退回的审签意见单或批复文件,可视为已通过审议。三、施工过程控制3.1 土方填筑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应根据所经批准的施工组织计划按章作业,文明施工,加强

114、质量和技术管理,做好原始资料的记录、整理的工程总结工作。如需调整或修订施工组织计划,庆报经监理部批准后才能执行。3.2 土方填筑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应做好测量工作。包括以下主要内容:(1)根据设计图纸和施工控制网点对填筑区域进行测量放线,在施工过程中,及时测放、检查土方填筑横断面。(2)测绘和收集地形、断面资料以及用来计算土方填筑方量的控制网点资料。(3)按合同文件规定和监理工程蚰要求进行的其他测量工作。3.3 土方填筑施工过程中,为确保放样质量,避免造成重大失误和不应有的损失,必要时,监理部可要求施工单位在测量监理工程师直接监督下进行对照检查和校测。但监理工程师所进行的任何对检查和校测,并不

115、意味着可以减轻施工单位对保证放样质量所应负的合同责任。3.4 土方填筑必须在基础清理(开挖)和岸坡处理以及隐蔽工程完成、经质量检验合格并报监理工程蚰认证后进行。填筑第一层时对局部的低洼处,要按技术规范和碾压试验的要求进行处理和补平。对于基础内的地质缺陷,施工单位应根据设计要求或监理工程师的指示,用适当的填筑料覆盖;或根据监理工程师的指示将其挖除后进行回填处理;或另行报经项目法人、设计单位研究决定。3.5土方填筑质量控制应以工序为主要手段,重点控制以下项目:(1)各填筑部位的填料质量,包括土料的土性参数及含水量。(2)铺料厚度、碾压遍数、洒水量和表面平整度。(3)碾压机规格、重量等。(4)有无漏

116、碾、欠碾或进碾现象。(5)堤身及其他填筑部位填筑时,各部位接头及纵横向接缝的处理与结合部位质量。(6)堤身填筑断面控制情况。(7)堤身及坡面平整度。(8)反滤料的颗粒级配与施工断面控制。铺料应分层平行摊铺,层面如出明显的凹凸不平整,才允许进行碾压。构造边角部位或碾压不到的地方,应通过碾压试验采用其他有效压实机具压实。3.6 填筑土料的土质参数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否则不允许进入施工作业面。对于已运至填长地点的不合格料,施工单位必须挖除并运出施工作业面,并承担相应的合同责任。.3.7 施工中应严格控制填筑层厚度,通常每层铺料厚度为30。卸料前应有层厚标尺,以控制铺料厚度,每一填层碾压后,应按20m

117、20 m方格布网进行高程测量,据此检查填筑厚度,并作为质量、计量认证依据的附件。3.8 对于含水量低于最优含水量范围的土料,应按设计要注对填料加水,填筑中的加水必须充足均匀,并随碾压作业保持连续不间断。施工单位应配备参进行现场含水量快速测定的设备,以便进行土料填筑的过程控制。3.9 碾压宜采用进退错距法,在进退方向上一次延伸至整个单元,错距不应大于碾轮宽除以碾压遍数,碾压速度符合设计要注。当采用分段碾压时,相临两段交接带碾迹就彼此搭,顺碾压方向搭接长度及垂直碾压方向搭宽度不小于设计文件要求,设计文件不明确规定的,顺碾压方向搭接长度不小于0.3 0.5m。垂直碾压方向搭接宽度不小于1.0 1.5

118、m.相临各层的填筑,原则上应均衡上升,当不能均衡上升时,相临各层的填筑高差应严格按设计文件执行,并应采取放坡搭接措施。施工单位应按国家相关规程、规范,以及合同文件、设计文件和监理部批准的检测计划进行自检,并应在上一工序完成并报监理工程师质量检验合格后,进行下一工序施工。监理工程师应对填筑区域进行抽检,抽检不合格时(如土质不符合要求,土块过多、过大,土料中草皮、树根等杂质未清除干净,或填筑区出现弹簧土、填土面凹凸超标、干密度或压实度达不到设计要求等),监理工程师将提出处理意见,包括以下内容:(1)扩大抽检范围。(2)对不合格部位进行返工处理。(3)对抽检范围内的填筑工程全部返工。(4)其它处理措

119、施。施工单位必须按监理工程师的指令组织实施,并承担相应的合同责任,监理工程师的抽检均在施工单位“三检”合格基础上进行,但并不减轻施工单位应承担的合同责任。3.10土方填筑质量控制应符合以下要求(1)填筑施工参数应与碾压试验参数相符。(2)压实质量检测的环刀容积:对细粒土,不宜小于100cm3(内径 50),对砾质土和砂砾料,不宜小于200 cm3(内径 70),含砾量多环刀不能取样时,应采用灌砂法或灌水法测试。(3)取样部位应具有代表性,且应在填筑面上均匀分布,不得随意挑选,特殊情况下取样须加注明。(4)应在坟实层厚的下部1/3 处取样,若下部1/3 的厚度不足环刀高度时,以环妯底面达下层顶面

120、时环妯取满土样为准,并记录压实层厚度。(5)每次检测的施工作业面不宜过小,机械填筑时不宜小于600 m2,人工填筑或老堤加高配厚时不宜小于300 m2。(6)每层取样数量:自检时可控制在填筑量每100150 m3取样 1 个,监理由.检量可为自检量的1/3,但至少应有 3 个。(7)特别狭长的作业面,取样时可按2030 m 一段取样 1 个。(8)若作业面或返工部位按填筑量取样的数量不足3 个时,也应取样 3 个。3.11 施工单位对外委托的检测单位必须经国家或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认证合格,且具有产品质量检验的资格。3.12 凡涉及隐蔽工程或仪埋工程的填筑作业,在施工前和施工后,均应报

121、名经监理工程师进行质量、计量认证。监理工程师认为有必要时,将对施工过程实施全过程旁站监理,施工单位应在施工前24h 通知监理工程师。3.13监理工程师有权检查施工单位质检原始记录和施工原始记录,汉认为施工单位提出的质检资料及测试成果不充分或有疑问时,有权要求施工单位作出补充、解释、甚至返工。3.14在土方填筑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若出现以下情况时,监理部有权采取相应措施予以制止:(1)不按批准的施工组织计划施工。(2)违反国家有关技术规范、规程和劳动保护条例施工。(3)出现重大安全、质量事故等情况。(4)其他违反工程承建合同文件的情况。(5)监理工程师有权采取口头警告、书面违规警告、直至返工、停

122、工整改等方式予以制止。由此面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和合同责任,均由施工单位承担。四、其他4.1 土方填筑工程对于碾压式土堤按层、段划分单元工程,新筑堤按堤轴线长200500 m、老堤加高培厚按提筑量10002000 m3划分为一个单元工程;对于吹填工程按一个吹填围堰区段(仓)或按堤轴线长100500 m划分为一个单元工程。4.2 土方填筑施工过程中,中途更换土源至填筑区的距离发生变化引起土方填筑单价的变化时,应报经项目法人代表或监理工程师核准,并经测量监理工程师进行阶段收方计量。4.3 每一土方填筑单元工程结束后,施工单位应填报堤防工程土料碾压筑堤单元工程质量评定表,组织质检没进行自检,自检合格后

123、,报经监理工程师确认,以作为评定本分部工程质量等级的依据。分部工程验收、阶段验收、单位工程验收和工程验收和工程竣工验收按有关规程、规范和有关监理文件执行。4.4工程计量支付按合同文件和监理工作规程中的有关规定执行。4.5本细则未列入之施工技术要求、质量检验标准,按设计文件、合同文件和有关施工技术规程、规范及质量评定标准执行。.十一、混凝土工程监理实施细则.一、总则为有利于堤防工程混凝土工程的过程控制,规范监理活动,依据招、投标文件和项目法人与施工单位签订的施工承建合同(以下简称“合同文件”)、工程设计文件以及 SDJ207 82水工混凝土施工规范和其他有关工程施工技术规程、规范编制本细则。本细

124、则适用于工程钢筋混凝土防洪墙、混凝土挡土墙、涵闸、泵站等混凝土工程。二、申请控制2.1在混凝土工程 20d 以前,施工单位应按照相机设计文件要求,完成拟使用的各种标号混凝土的配合比试验,并提供包括 7d、14d和 28d龄期的试验成果资料,报监理部审批。试验中所有材料来源应符合合同文件要求或事先得到监理部批准,且应与实际施工时使用的一致。2.2 在进行混凝土配合比试验的3d 前,施工单位应通知监理部,以便监理工程师在必要时能从材料取样开始,对试验全过程进行检查、监督。2.3混凝土工程开工前20d 前,施工单位必须根据合同文件、设计文件(包括施工图纸、设计通知、技术要求)及有关规程、规范的要求,

125、编制混凝土工程施工组织计划,报监理部审批。施工组织计划应包括以与主要内容:(1)工程概况(包括施工部位、浇筑平面图、剖面图等)。(2)浇筑程序(包括浇筑作业工序、分缝、分段、分层、分块和止水安装详图,有观测雠器埋设要求的还应包括观测雠器埋设详图)。(3)浇筑进度(包括在工期安排及周、月浇筑强度)。(4)原材料(包括砂石骨料、水泥、钢材、止水材料、掺合料与外加剂等)。(5)混凝土生产(包括级配、配合比、坍落度、浇筑中的允许间歇时间、拌和时间及外加剂掺量等)。(6)施工作业方法(包括基础面或缝面处理、分缝、模板、钢筋、预埋件及止水安装、混凝土运输、入仓、振捣、拆模、混凝土养护等,有观测仪器埋设要求

126、和还应包括该仪器埋设作业内容)。(7)设备配置与劳动组织。(8)质量控制和安全措施。2.4当施工单位采用特种模板(如滑模、拉模)或特别的浇筑工序或监理部认为必要时,可要求施工单位进一步递交其(模具)安装支撑详图或进一步的详细设计和说明资料。2.5混凝土工程浇筑使用的原材料(包括钢材、水泥、砂石骨料、止水、外加剂及掺合料等)均应有产品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等。同时施工单位应按有关施.工技术规范或监理工程师批准的检测计划中规定的数量和批量进行抽样检验。所有这些资料必须于施工开始前10d 报送监理部审查认可。2.6上述文件经施工单位项目以理签署后报送监理部,监理部审议后限时返回审签意见。2.7施工单位

127、上报的施工组织计划得到监理部的批准后,可即时向监理部提出开工申请。监理部将于接受施工单位申请后的24d 内开出相应工程的开工许可证或开工批复文件。2.8 监理单位对施工所进行的任何对照检查、检验和审核,并不意味着可以减轻施工单位所应负的合同责任。2.9 如果施工单位未能按期向监理部报送开工申请所必须的材料、文件和资料,因而造成施工工期延误和其他损失,均由施工单位承担全部合同责任。若施工单位在限期内未收到监理部应返回的审签意见或批复文件,可视为已通过审议。三、施工过程控制3.1原材料控制3.1.1 混凝土工程事使用的水呢,应有产品出厂合可证、生产厂家的出厂检验报告和施工单位的自检报告。试验检查项

128、目包括以下主要内容:(1)水泥标号(水泥强度等级)。(2)凝结时间。(3)水泥安定性。袋装水泥贮运时间超过3 个月、散装水泥超过6 个月,使用前应重新检验。3.1.2 钢筋应有出厂合格证书或检测报告。使用前应做拉力、冷弯等试验,需求焊接的钢筋应做焊接工艺试验。钢号不明的钢筋骨,经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但不得用于承重结构的重要部位。以另一种钢号或和类的钢筋代替设计文件规定的钢筋时,必须征得设计、监理和项目法人单位的书面同意。3.1.3 对钢筋的调直和清除锈应符合以下要求(1)钢筋的表面应洁净,使用前应将表面的油渍、漆污、锈皮、鳞锈等清除干净。(2)钢筋应平直、无局部弯折和表面裂纹,钢筋中心线同直线

129、的偏差不应超过其长度的 1%,成盘的钢筋或弯曲的钢筋应矫正后,才能使用。3.1.4 混凝土浇筑用的砂石骨料的性能指标应满足设计文件及有关规程、规范的要求。对砂的细度模数理、含泥量,碎石的级配、超、逊径及含泥量等指标应重点检测。3.1.5 外加剂应有产品出厂日期、生产厂家出厂合格证、产品质量检验结果及使用说明书,否则应按SD108 38水工混凝土外加剂技术标准进行质量检验。当贮契时间超过产品有效存放期,或对其质量有怀疑时,施工单位必须进行质量.检验鉴定。3.1.6 因设计要求或施工的需要,必须在混凝土中掺用减水、缓凝、引气、调稠等外加剂及其他胶凝材料和掺合料时,其掺量材料必须符合设计文件或技术规

130、范的规定,并经过试验确定后报监理部批准。3.2混凝土浇筑3.2.1在混凝土浇筑开仓1d 以前,施工单位应对浇筑仓成边线及模板安装位置进行复核,并将施测成果报监理部审核。为了确保放样质量,避免造成重大失误和不应有的损失,必要时,监理部可要求施工单位在监理工程师进接监督下进行对照检查。3.2.2 混凝土开仓浇筑前,施工冷门尖对各工序质量进行自检,检查包括以下主要内容:(1)基础面或缝面处理。(2)钢筋布设。(3)模板安装。(4)止水安装及伸缩缝处理。(5)观没仪器、设备及预埋件安装。(6)混凝土生产与浇筑准备。(7)其他必须检查检测的项目。施工单位在“三检”合格后填报各工序质量检查评定表,报监理工

131、程复核。在开仓前 310h 通知监理工程师对上述内容进行检查确认,并在认证合格后办理混凝土浇筑开仓签证手续。检查标准参照设计文件和有关规程、规范执行。3.2.3 模板安装,必须按混凝土结构物的施工详细图放样,确保模板的刚度稳定性,重要结构应多设控制点,以利检查校正。模板安装过程中,必须加强检查与维护,经常保持足够的临时固定设施。浇筑过程中,如发现模板变形走样应立即采取纠正措施,进至停止混凝土浇筑。3.2.4 在加工厂中,钢筋的按头应尽量采用闪光对头焊接。现场作业或不能进行闪光对焊时,宜采用电弧焊(搭接焊、帮条焊、熔槽焊等)。焊接前,应将施焊范围内的浮锈、漆污、油渍等清除干净。3.2.5 为了保

132、证混凝土保护层的必要厚度,应在钢筋与模板之间设置弗度不低于构件设计强度并埋设有铁丝的混凝土垫快,并与钢筋绑扎紧。垫块应互相错开,分散布置。各排钢筋之间,应用短钢筋支撑,以保证钢筋骨布设位置准确。3.2.6 在混凝土现场施工浇筑施工中,应安排值班人员经常检查钢筋架立位置,如发现变动应及时矫正,严禁为方便浇筑擅自移动或割除钢筋。3.2.7 伸缩缝止水材料的型式、结构尺寸、材料的品种规格和物理力不指标,均应符合设计要求。其原材料的品种、生产批号、质量等均应记录备查。采用代用品时,须经过试验认证并征得设计单位同意后方可使用。3.2.8 浇筑混凝土时,应防止止水产生变形、变位、或遭到破坏。止水周围的混.

133、凝土必须特别注意振捣密实。已安装的暴露时间较长的周边缝止水必须及时用钢或木保护罩保护。3.2.9 施工单位应按合同文件、施工技术规程、规范或监理工程师批准的检测计划中规定的数量和方法对混凝土拌和物和各种原材料进行抽样检测。每一规定时段(能常为一月),施工单位或其试验室应向监理部提交一式两份书成检测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1)所用的各种材料及其试验数据的详细描述。(2)实验方法、程序及试验仪器设备情况。(3)试验过程和结果的详细陈述。(4)结论意见。3.2.10在混凝土浇筑过程中,施工单位应有技术人员、质检人员以及调度人员在施工现场进行技术指导、质量检查和作业调度。3.2.11施工单位应严格按批

134、准的混凝土配合比拌制混凝土,对于不合格的混凝土,监理工程师有权按有关规定拒绝入仓。3.2.12 混凝土的运输应遵守以下原则(1)混凝土运输设备应根据施工条件选用,运输过程中应避免发生分离、漏浆、严重泌水或过多降低塌落度等到情况的发生。(2)应尽量缩短运输时间或减少转运次数;因故停歇过久,混凝土产生初凝时,应作废处理;在任何情况下,严禁途中在混凝土中加水后运入仓内。(3)不论采用何种运输设备,当混凝土入仓自由下落高度大于2m时,应采取缓降措施。3.2.13仓内的泌水应及时排除。严禁在模板上开也赶水,以免带走灰浆;严禁用振捣器赶料;严禁在流水中浇筑混凝土;已浇筑的混凝土在硬化之前不得受水流冲刷。3

135、.2.14混凝土浇筑应保持连续性。如因故中止且超过通话间歇时间,则应按施工缝处理;若能重塑者,仍可继续浇筑混凝土。3.2.15浇入仓的混凝土应随浇随平仓,不得堆积;仓内若有粗骨料堆积时,应均匀地运用自如铺于砂浆较多处、或未经振捣的混凝土上,但不得用水泥沙浆覆盖,以免造成内部蜂窝。3.2.16 雨季或科季施工时,应有防雨、防冻等措施。3.2.17 混凝土施工缝的处理,应遵守下列规定(1)已浇好的混凝土,在强度未达到2.5Mpa时,不得进行上一层混凝土浇筑的准备工作。(2)混凝土表成应加工成毛面并清理干净,排除积水,铺设 23 厚水泥水浆后,方可浇筑新混凝土。3.2.18 施工期间,施工冷门尖作好

136、详细的施工记录,包括以下内容:(1)每一块体混凝土浇筑方量,所用原材料的品种、质量、混凝标号及配合比。(2)各块体混凝土的实际浇筑起讫时间、养护及表面保护时间、方式,模板、.钢筋及止水实施等情况。(3)浇筑地点的气温,各种原材料的温度,总结凝土和浇筑温度,模板拆除的日期。(4)混凝土试件的试验结果(每种标号的混凝土每100200m3取 1 组试件,对于重要工程,不得少于30 组试)及其分析。(5)混凝土裂缝的部位、长度、宽度、裂缝条数、发现的日期及发展情况。(6)施工中发生的质量、安全事故及其处理措施。3.2.19对于施工中发生的质量事故,施工单位应保护好现场,及时向监理工程师报告;同时应立即

137、查明其范围、数量、填报质量事故报告单,分析产生质量事故的原因,提出处理措施,经监理部审批并报靖项目法人和设计认可后,方可进行处理。对于一般的混凝土缺陷,应在报请监理工程师检验并得到同意年理后,在拆模后 24h 内修复、修补完毕。修复、修补措施应报经监理工程师同意后进行。修复、修补过程中,均需有详细记录。3.2.20 混凝土模板拆除的期限,应得到监理部的同意。除非设计文件另有规定,否则应遵守以下规定:(1)不承重的侧成模板,应在混凝土强度达到2.5 Mpa 以上,并能保证其表面及棱角不因拆模而损坏时才能拆除。(2)钢筋混凝土结构承重模板,至少应达到设计强度的50%以上时,才能拆除。3.2.21

138、混凝土浇筑完毕后,应按有关规范和设计要求进行养护。3.2.22施工单位应按照报审批准的施工组织计划按章作为业、文明施工。需根据试验或试验性作业成果决定施工实施,或必须调整、修订施工作业程序、方法和进度计划,或必须调整混凝土原材料与配合比等,属于对施工组织计划的实质性变更,均应事先报经监理部书面同意后方可实施。3.2.23为了确保施工质量,施工单位必须按照有关施工规范、设计文件进行施工。对发生的违规作业行为,监理工程师可发出违规警告、返工指令,直到至指令停工整顿。四、其他4.1工程按一个浇筑仓号划分为一个单元工程。4.2混凝土单元工程施工结束后,施工单位应及时填报堤防工程混凝土单元质量评定表,并

139、报监理工程师确认,作为评暄相应分部工程质量等级的基础。分部工程验收、阶段验收、单位工程验收和工程竣工验收按有关规程、规范和有关监理文件执行。4.3设计要求完成,报经监理工程蚰检验合格,按合同规定应予以支付的工程量才能予以计量支付。工程计量支付,按合同文件和有关监理工作规程中的规定执行。.4.4本细则未列之其他施工技术要求、质量检验标准,按合同文件、设计文件的有关施工技术规程、规范及质量评暄标准执行。.十二、护坡工程监理实施细则.一、总则(1)为有利于护坡工程的施工监理,规范监理活动,依据施工承建合同、设计文件以及SL 26098堤防工程施工规范、SDJ207 82水工混凝土工程施工规范等有关规

140、程、规范的要求,特制定本细则。(2)本细则适用于堤防护坡工程。(3)护坡工程施工监理应以施工过程现场控制为重点。工程质量应实行以单元工程和工序质量控制为基础的标准化、程序化和量化管理。二、开工条件控制(1)开工条件控制按下列程序进行:1)向施工单位进行监理工作交底。2)审批施工单位报送的施工措施计划。3)施工质量保证体系的检查认可。4)组织设计交底。5)移交测量控制网点,审签施工单位的施工控制网点施测成果。6)检查施工条件。7)签发开工许可证。(2)明确监理例行程序。下发监理作业表格;明确工程质量、进度、投资监理签证的程序;明确监理办公室与施工单位之间函件、文件、报表等公文手续;明确工程例会召

141、开的地点、时间、会议议程等。(3)督促施工单位根据设计文件、施工合同及工地现场实际提交护坡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并应从施工设备、材料供应、施工方法、施工质量保证体系和质量保证措施、施工进度等方面检查其是否满足施工合同工程的技术和进度要求。施工措施计划应包括以下内容:1)工程概况。2)施工准备(包括材料供应、供电、供水等)。3)施工布置(含布置图)。4)设备配置与劳动力组织。5)质量保证措施。6)组织管理机构。7)进度计划(包括工期安排、砌筑强度)。(4)施工质量保证体系的检查认可。施工单位应建立以项目经理、项目总工、质检负责人、专职质检员组成的工程质量管理组织;配备质量检验和测量工程师,建立满足工

142、程质量检测的现场试验室或委托有相应资质、资格的检测单位进行检测,建立班组自检、专职质检员复检和质检负责人终检的“三检”制,完成质量保证体系文件的编制,建立健全施工质量保证体系,并报送监理检查认可。(5)组织设计交底。在工程开工前,监理工程师应组织设计单位进行设计交.底,使施工单位明确设计意图、技术标准和技术要求。(6)移交测量控制网点,审签施工控制网点施测成果。在工程开工前,监理工程师应及时向施工单位移交测量控制网点,督促施工单位布设施工控制网点,测绘坡面开挖前的地形图,并对其成果进行审查和校验。(7)检查施工条件。1)施工设备进场查验。施工单位应根据施工强度选用合适的施工设备,按施工承包合同

143、要求组织进场,并向监理报送进场设备报验单。监理工程师应检查施工设备是否满足施工工期、施工强度和施工质量的要求。未经监理工程师检查批准的施工设备不得在工程中使用。未经监理工程师的书面批准,施工设备不得撤离施工现场。2)施工准备检查。在施工前,施工单位应平整好施工场地,修筑施工临建设施,建立起供电、供水系统,满足正常生产的需要。3)原材料检验和砂浆、混凝土的配合比审批。工程开工前7d,施工单位应对拟采用的水泥、砂、碎石、块石、施工用水,进行随机抽样检验(必要时应有监理人员参加)和砂浆、混凝土的配合比设计试验,并向监理报送原材料进场报验单和砂浆、混凝土的配合比设计试验报告。监理工程师应检查水泥出厂检

144、验报告(第一次还应检查水泥产品生产许可证)、施工单位的水泥、砂石料、块石抽检报告和检测单位的资质、资格,必要时还应进行监理抽样检测。未经监理工程师签证批准的材料和砂浆、混凝土的配合比不得在工程中使用。(8)签发开工许可证。上述施工单位报送的报审材料连同审签意见单一式四份经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或总工签署并加盖公章后报送监理,监理在7d 内返回审签意见单一份,审签意见包括“照此执行”、“按意见修改后执行”、“修改后重新报送”3 种。除非审签意见为“修改后重新报送”,否则施工单位即可向监理报送开工申请报告,监理将在收到开工申请24h 内签发工程开工许可证。(9)如果施工单位未能按期向监理报送开工所必需的

145、材料,由此造成施工工期延误和其他损失,均由施工单位承担合同责任。施工单位在期限内未收到监理的审签意见单或批复文件,可视为已报经审阅同意。三、施工过程控制在施工过程中,监理工程师应督促施工单位按照批准的施工措施计划和合同技术规程规范按章作业,严格执行工序质量“三检”制,上道工序未经监理工程师检验签证,下一道工序严禁开工。监理工程师还应对作业工序进行巡视、跟踪、检查和记录,发现违反技术规程规范作业,可采取口头违规警告、书面违规警告直至指令返工、停工等方式子以制止。1.土方削坡(1)机械土方开挖验收。在人工削坡前,为防止坡面超、欠挖,监理工程师应督促施工单位对坡面机械开挖工序进行全过程的监控,在施工

146、单位自检合格后,才允许其进行人工削坡。.(2)人工削坡控制。1)在测量监理工程师和施工单位测量人员的测控下,在坡面上放样桩和样坡。削坡时,施工单位质检人员应全过程监测,测量员则应对削坡后的坡面位置、高程等控制参数进行及时检查,防止坡面超、欠挖。2)当原坡面较低或坡面属整修加固工程,原护坡坡面存在局部塌陷、跌窝、吊坎、滑挫及松动等,需少量填方时,应首先清除表面腐植土、草根、杂物等,待监理工程师对基面验收签证后,再用指定的土料分层(松土20cm)回填夯实。回填应稍高于削坡面,再用人工削整到设计位置。3)削坡时,如发现流动粉细砂层,且地下水比较丰时,施工单位应做好记录,即时报监理工程师核转项目法人或

147、设计单位,联系进行局部换基处理。4)削坡弃土一定要运到指定弃土场,严禁向江河中堆弃。5)对坡面上设置的脚槽、导滤层、排水沟等基槽,应在削坡时一次挖成。基槽开挖前应按设计要求放线,并报经监理工程师校验。挖后经自检合格,应及时通知监理工程师组织进行隐蔽工程验收签证。(3)质量检查。1)在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应对工序质量进行“三检”,合格后填报工序质量检验合格证,报监理工程师现场检验签证。检验内容包括:坡面削整边界控制点、线位置,坡度,平整度;基槽基面开挖位置、高程、断面尺寸;曲面、曲线的几何尺寸与坡面平顺情况等。检测数量为:每个单元工程的每个检测项目沿堤轴线方向每 1020m应不少于一个点次。未经

148、监理工程师签证的基槽、坡面不得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2)在削坡过程中,现场监理人员应巡回检查,督促施工单位质检负责人、质检员、施工员加强现场质量管理,做好质量检查工作。监理人员应对前款检验内容进行抽查,发现问题及时向施工单位指出,并督促其处理。2.砂石垫层铺设(1)垫层基面验收:在垫层铺设前,垫层基面表层的腐植土、草皮、杂物、垃圾等均应清除,基面应平整,并应按设计要求进行夯实。上道工序削坡、开槽等的设计位置、高程、断面尺寸应已经监理工程师验收合格。在基面未得到监理工程师验收签证之前,不得进行垫层施工。(2)垫层材料签证。施工单位应对砂石垫层材料进行监理工程师见证五的检测(每 1000m3 取样

149、1 组),必要时,监理工程师应进行监理抽样送检。砂石的粒径、级配应符合设计要求。垫层材料未经监理工程师签证不得用于工程施工。(3)垫层铺设。1)垫层应按设计图示的厚度、范围和材料要求分层铺设。垫层料铺设应平整、密实、厚度均匀。当设计图对垫层料没有明示时,垫层料应按15cm厚,粒径 520mm 的砂石铺设。.2)排水孔下的垫层应严格按设计图示要求分层铺筑。当设计图纸没有明确要求时,施工单位应按反滤层设计,报监理工程师审签后实施。3)垫层铺设前,应做好场地排水,设好样桩,备足垫层料;应由坡底逐层向上铺设,不得从高处顺坡倾倒;已铺筑好的垫层料应及时进行上层护坡施工,严禁人车通行。4)铺设大面积坡面的

150、砂石垫层时,应自下而上,分层铺设,并随砌石面的增高分段上升,分段进行检查签证。(4)质量检查。1)在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应对工序质量进行“三检”,合格后填报工序质量检验合格证,报监理工程师现场检验签证。检验内容包括:铺设垫层的位置、高程,铺设方法、铺设厚度(每20m2设一个测点)、施工中垫层保护情况等。垫层未经监理工程师的签证不得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2)在垫层铺设过程中,现场监理人员应巡回检查,做好质量检查工作。监理人员对垫层厚度应随时进行抽检,发现问题及时向施工单位指出,并督促其处理。3混凝土预制块护坡(1)混凝土预制块预制。1)施工单位应建立原材料进场、检验和使用记录制度。混凝土原材料质量

151、控制按混凝土工程监理实施细则和堤防工程建筑材料质量监理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执行。2)混凝土预制块预制按混凝土铰链沉排护岸工程监理实施细则中3.2条“混凝土板的预制”的规定执行。(2)混凝土预制块砌筑。1)基面验收。在预制块砌筑前,上道工序垫层(含导滤沟等)应已经过隐蔽工程验收签证,否则,不得进行预制块砌筑施工。2)混凝土预制块铺设:铺设前,应在坡面上设置纵向、横向、斜向的砌体坡面控制线,以保证预制块铺设的整齐和表面平整度符合设计要求。为保证大面积的整体平整度和外观质量,预制块铺设应在较大面积上同时进行。一般同一分隔构造区内应一次开工,或80100m长为一段,不可分段太窄。铺设应从下往上的顺序进行

152、,铺设缝宽23cm。铺后的预制块应平整、稳定,纵、横、斜各方向的缝线应整齐划一。铺设时,凡发现预制块边角破损或有裂缝,一律不得使用。在坡面上应采用人工搬运,不得从坡上往下滚,以免造成人身安全事故和预制块的破裂。在预制块铺设完毕后,施工单位应进行分块(在一个单元范围内)检验。自检合格后,报监理工程师现场检验签证。预制块铺设未经监理工程师检验签证,不得对预制块间的缝隙进行砂浆封填。3)砂浆质量控制。.砂浆的配合比应在工程开工前经试验确定,并报经监理工程师批准。配合比应采用重量比。在拌和场,配合比要有明显的标牌,便于执行和检查。在现场应备磅秤,便于对使用的容器进行率定。砂浆一般规定用砂浆搅拌机搅拌,

153、搅拌时间不少于2min。砂浆数量很少时,才允许人工拌和。砂浆应拌和均匀,一次拌料应在其初凝之前使用完毕。砂浆强度试件取样;规定施工单位每工作班应至少取一组试件,试件在搅拌机出料口随机取样制作。监理工程师应进行监理抽样检测,其数量以不超过施工单位取样的 10%控制。4)砂浆封填和勾缝。封填和勾缝前应将铺设好的预制块坡面清扫干净,清除预制块间预留缝内的杂物、泥土或过厚的砂石;湿润预制块坡面,特别是预留缝要充分湿润。封填应按计划从下到上或从一侧到另一侧,有组织地进行。砂浆应填满,不得有空、松或用砂、石代填的现象。填满后应勾缝,勾缝应自然、缝面清洁平整,不应超出预制块平面,勾缝表面应无裂缝。砂浆应用灰

154、桶一类容器盛用,不得将砂浆散落在坡面上,更不得在坡面上拌浆。养护。砂浆勾缝12h 左右后应及时养护。养护时间不应少于3d,养护期间应保证砌体和缝面湿润。(3)质量检查。1)在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应对各工序质量进行“三检”,合格后填报工序质量检验合格证,报监理工程师现场检验签证。检验内容包括:混凝土和砂浆配合比、强度、浇筑方法及震捣;混凝土预制块的密实程度,表面有无蜂窝、麻面、漏浆,几何尺寸、表面光滑度及平整度情况;混凝土预制块铺砌的稳定性、勾缝质量、缝线规则及养护情况;混凝土预制块坡面的结构尺寸、坡比,表面平整度、坡面整体平顺情况等。其中在每个混凝土预制块护坡单元工程中,坡面平整度质量检测的数

155、量为:沿堤轴线方向每 1020m应不少于一个点次。未经监理工程师签证的预制块护坡工程不得进行计量支付。2)在施工过程中,现场监理人员应巡回检查,督促施工单位质检负责人、质检员、施工员加强现场质量管理,做好质量检查工作。监理人员应对前款检验内容进行抽查,发现问题及时向施工单位指出,并督促其处理。3)现场监理工程师指示返工的部位拆除后,施工单位应通知监理工程师进行拆除范围复查。复查经签证后,才可重新砌筑。对于返工整改通知下达后,施工单位不认真执行的,监理工程师应及时向总监理工程师报告,请示项目法人批准签发停工整改令。4浆砌石护坡。(1)基面验收。在浆砌石砌筑前,上道工序垫层和墙类砌体的基槽面应已经

156、过隐蔽工程验收签证,否则,不得进行浆砌石砌筑施工。(2)原材料质量控制。.1)块石料:必须选用质地坚硬、不易风化、没有裂缝且大致方正的岩石。石料抗水性、抗冻性、抗压强度等均应符合合同技术要求的规定。用于砌体表面的石料必须有一个用作砌体表面的平整面。石料场选定后,施工单位应通知监理工程师到石料场进行考察。各选定石料场的块石均应进行进场前的材质检验,必要时,监理工程师应进行见证取样、见证送样或进行监理抽检。未经监理工程师审签批准的块石料不得进场使用。2)水泥:所选水泥品种及其强度等级应符合设计要求。每批进场水泥必须有产品出厂合格证、检验报告单。每批次进场水泥都必须取样送检,若同一批次进量较大时,每

157、200t 水泥应送检一组,必要时,监理工程师应对水泥检验进行见证取样、见证送样或进行监理抽检。每批进场水泥使用前,施工单位应向监理报送进场水泥报验单,待监理工程师审签后,才能用于工程。3)水:必须满足 JGJ63混凝土拌和物用水标准的规定。4)砂:应符合水工混凝土用砂的规定。(3)砂浆质量控制。砂浆质量控制应符合本细则3.(2)条 3)款之规定。(4)浆砌石砌筑。1)砌筑前,应在坡面上设置纵向和横向砌体坡面线,以保证砌体的厚度和表面平整度符合设计要求。2)浆砌块石体必须采用铺浆法砌筑。砌筑时,应先铺砂浆后砌筑,石块应分层卧砌,上、下错缝,内外搭砌,砌立稳定。相邻工作段的砌筑高差应不大于1.2m

158、,每层应大体找平,分段位置应尽量设在沉降缝或伸缩缝处。3)在铺砂浆之前,石料应洒水湿润,使其表面充分吸水,但不得有残留积水。砌体基础的第一层石块应将大面向下。砌体的第一层及其转角、交叉与洞穴、孔口等处,均应选用较大的平整毛石。4)所有的石块均放在新拌的砂浆上,砂浆缝必须饱满、无缝隙,石缝间不得直接紧靠,不得先摆石块后塞砂浆或干填碎石,不允许采用外面侧立石块、中间填心的方法砌石。灰缝厚度一般为2035mm,较大的空隙应用碎石填塞,但不得在底座上或石块的下面用高于砂浆层的小石块支垫。5)砌缝应做到饱满,勾缝自然,无裂缝、脱皮现象,匀称美观,块石形态突出,表面平整。砌体外露面溅染的砂浆应清除干净。6

159、)砌体的结构尺寸、位置、外观和表面平整度,必须符合设计规定。7)砌体外露面应在砌筑后12h 左右,安排专人及时洒水养护,养护时间 14d,并经常保持外露面的湿润。(5)质量检查。1)在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应对各工序质量进行“三检”,合格后填报工序质量检验合格证,报监理工程师现场检验签证。检验内容包括:砂浆配合比、强度及拌制方法;面石用料、砌筑方法,砂浆饱满度、勾缝质量、养护情况;砌体的结构尺寸、表面平整度、坡面的坡度、坡面整体平顺情况等。其中在每个浆砌石护坡单元工程中,砌石厚度和坡面平整度质量检测的数量为:沿堤轴线方向每.1020m应不少于一个点次。未经监理工程师签证的浆砌石工程不得进行计量支

160、付。2)在砌石过程中,现场监理人员应巡回检查,督促施工单位质检负责人、质检员、施工员加强现场质量管理,做好质量检查工作。监理人员应对前款检验内容进行抽查,发现问题及时向施工单位指出,并督促其处理。3)现场监理工程师指示返工的部位,都要拆除,待监理工程师复查签证后,才可重新砌筑。对于返工整改通知下达后,施工单位不认真执行的,监理工程师应及时向总监理工程师报告,请示项目法人批准签发停工整改令。5.干砌石护坡(1)基面验收。在干砌石砌筑前,上道工序垫层和墙类砌体的基槽面应已经监理工程师验收签证,否则,不得进行干砌石砌筑施工。(2)块石质量控制。1)块石料必须选用质地坚硬、不易风化、没有裂缝且大致方正

161、的岩石,不允许使用薄片状石料。石料最小边尺寸应不小于20cm,单块重应不小于25kg。石料抗水性、抗冻性、抗压强度等均应符合合同技术要求的规定。用于砌体表面的石料必须有一个用作砌体表面的平整面,以保证砌体表面的平整。2)石料场选定后,施工单位应通知监理工程师到料场进行考察。各选定石料场的块石均应进行进场前的材质检验,必要时,监理工程师应进行见证取样、见证送样或进行监理抽检。未经监理工程师审签批准的块石料不得进场使用。(3)干砌石砌筑。1)砌筑前,应在坡面上设置纵向和横向砌体坡面线,以保证砌体的厚度和表面平整度符合设计要求。2)面石砌筑禁止使用小块石,不得有通缝、对缝、浮石、空洞。无缝宽在1.5

162、cm 以上、长度在 50cm以上的连续缝。3)砌筑块石应经敲打修整使之与已砌块石面基本吻合后才能使用。块石砌体的缝口应挤靠紧密,上、下错缝,底部应垫稳填实,严禁架空。4)不得使用一边厚一边薄的石块边口很薄而未修整掉的石料。5)宜采用立砌法,不得叠砌和浮塞,石料最小边厚度不应小于20cm。6)砌体的石块间较大的空隙应用合适的石块嵌实,不得随便倒入碎石或留着空洞不予处理。7)墙类砌体的基础第一皮石块应选较大块石,并将大面朝下,有基础扩大部位时,如做成阶梯形,上级阶梯的石块应至少压砌下级阶梯石块的1/2。相邻阶梯的毛石应相互错缝搭砌。8)墙体型构筑物不得采用外面侧立石块,中间填心的砌筑方法。(4)质

163、量检查。1)在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应对砌石工序质量进行“三检”,合格后填报工序质量检验合格证,报监理工程师现场检验签证。检验内容包括:面石用料、腹石砌筑和面石砌筑质量;砌石面的缝宽、高程、厚度、表面平整度、坡面的坡度、.整体平顺情况等。其中在每个砌石护坡单元工程中,砌石厚度和坡面平整度质量检测的数量为:沿堤轴线方向每 1020m应不少于一个点次。未经监理工程师签证的砌石坡面不得进行计量支付。2)在砌石过程中,现场监理人员应巡回检查,督促施工单位质检负责人、质检员、施工员加强现场质量管理,做好质量检查工作。监理人员应对前款检验内容进行抽查,发现问题及时向施工单位指出,并督促其处理。3)现场监理工

164、程师指示返工的部位,都要拆除,待监理工程师复查签证后,才可重新砌筑。对于返工整改通知下达后,不认真执行的,监理工程师应及时向总监理工程师报告,请示项目法人批准签发停工整改令。6.平铺石(1)石材料。平铺石料必须选用质地坚硬、不易风化、没有裂缝且大致方正的岩石。其抗水性、抗冻性、抗压强度等均应符合技术要求的规定。用于表面的石料应有一个平整面。石料最小边厚度不小于15cm。(2)基面验收。在平铺砌石前,上道工序基面开挖、清理或平整应按设计要求完工,并经监理工程师验收签证。在基面未得到监理工程师验收签证之前,不得进行平铺砌石施工。(3)平铺石铺筑。铺石时,大、小石料应均匀搭配铺筑,不得架空。平铺石尺

165、寸、几何形状和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表面平整度偏差在2m范围内不应大于10cm。(4)质量检查。1)在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应对铺筑工序质量进行“三检”,合格后填报工序质量检验合格证,报监理工程师现场检验签证。检验内容包括:平铺石尺寸、几何形状、位置,表面平整度偏差等。每个单元工程的每个检测项目的检测点数应符合单元工程质量评定的规定。2)在平铺石铺筑过程中,现场监理人员应巡回检查,做好质量检查工作。监理人员对平铺石尺寸、几何形状、位置,表面平整度偏差等应随时进行抽查检测,发现问题及时向施工单位指出,并督促其处理。7.草皮护坡(1)基面验收。在植草皮护坡前,上道工序削坡的设计位置、高程、断面尺寸应

166、已经监理工程师验收合格,不良基土应按设计要求改良,基面杂物、垃圾、野草应清除并平整坡面。在基面未得到监理工程师验收签证之前,不得进行植草皮施工。(2)草籽或草皮质量检查。1)在播种植草前,施工单位应选择能适应工程项目所在地气候条件的草籽,并应对草籽进行现场发芽试验,以确定草籽的质量和合适的播种量。草籽现场发芽试验后,施工单位应将试验报告报监理工程师审批。未经监理工程师签证的草籽不得用于施工。.2)在植草皮前,施工单位应选择符合设计要求的无杂草、生长好的草源,待监理工程师现场检查认可后用于护坡施工。(3)植草方法。1)播种(或铺草皮)前,应先浇水浸地,保持土壤湿润,稍干后将表层耙平,再播种或铺草

167、块。播草籽应覆盖35mm 覆土,后轻压浇水。铺草块应按设计要求采用密铺或间铺方式,草块厚度应均匀且不应小于3cm。密铺要注意相互衔接不留缝,间铺间隙应均匀,并填以种植土。2)播植后应及时喷水,水点应细密均匀,浸透土层810cm。除雨天外,应每天浇水,不得间断,直至成活为止。(4)质量检查。1)在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应对工序质量进行“三检”,合格后填报工序质量检验合格证,报监理工程师现场检验签证。检验内容包括:整坡基面高程、基土情况;草块(或草籽)的质量;植草程序、成活或发芽情况;植草后的浇水、保护情况。未经监理工程师签证的草皮护坡不得进行计量支付。2)在植草过程中,现场监理人员应巡回检查,做好

168、质量检查工作。监理人员应对前款检验内容进行抽查检测,发现问题及时向施工单位指出,并督促其处理。8.施工进度当施工进度拖延时,监理工程师应按合同文件规定,要求施工单位调整施工进度计划,采取赶工措施,增加设备、人员、材料等资源投入、确保工程按期完工。四、其他(1)每一单元工程施工结束后,施工单位应及时对该单元工程质量进行评定,并报监理工程师核定。(2)已按设计要求完成,报经监理工程师质量检验合格,按合同规定应予以支付的工程量才予以计量支付。合同支付与计量量测,按合同文件规定和 土建工程合同计量支付监理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执行。(3)工程完工后,监理工程师应督促施工单位按合同规定和要求编制含工程竣工图

169、在内的工程验收资料。工程验收资料中应附有全部质量检查文件及工程缺陷处理成果资料。(4)本细则未列之其他施工技术要求、检验标准,按合同及有关技术规程、规范和质量评定标准执行。(5)本细则未列的施工测量、施工进度控制、合同项目验收等内容,按有关监理实施细则的要求执行。.十三、水泥灌浆工程监理实施细则.一、总则1.1 本细则依据工程承建合同文件、SL62-94 水工建筑物水泥灌浆施工技术规范以及有关工程施工技术和工程验收规程规范编制。1.2 本细则适用于水工建筑物基岩固结灌浆、帷幕灌浆,水工隧洞灌浆以及主体工程水泥灌浆工程项目。二、开工许可证的申请程序2.1 工程承建单位应在灌浆工程实施的14 天以

170、前,根据设计文件和合同技术规范要求,选择与实施灌浆工程项目岩层以及施工条件相似的地区或部位完成灌浆试验。灌浆试验地区或部位,试验大纲均应事先报经监理部批准。2.2 灌浆试验结束后,承建单位应及时整理试验成果报告报送监理部审批。其内容应包括:(1)作业工序、方法与采用的设备。(2)材料及品质、浆材的可灌性、浆液配比及开灌水灰比。(3)根据各类岩性地质构造及渗透性等所确定的随孔深而增加的灌浆压力等有关建议。2.3 承建单位应在灌浆作业开工的7 天以前,根据灌浆试验成果和监理部的审批意见及技术规范要求,结合现场施工条件,编制灌浆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报送监理部批准。其内容应包括:(1)工程概况(包括灌浆工

171、程部位、施工布置、钻孔分序与编号等)。(2)灌浆工序、工艺和压力。(3)灌浆材料及其品质。(4)施工进度计划。(5)机械设备配置与劳动力组织。(6)质量控制措施。(7)灌浆计量设备与灌入量控制方法。(8)作业原始记录资料收集与整理。(9)施工安全与环境保护措施。2.4 承建单位必须按合同要求组织施工设备进场。运至施工现场用于灌浆作业的各种机械设备、仪器仪表、计量观测装置和其他辅助设备,必须经过检查、率定、安装调试并经监理工程师认证合格,方可使用。2.5 承建单位应做好各种灌浆材料的检测和浆材配比的试验工作,并于灌浆作业开始前将试验成果报送监理部批准。.2.6 上述报送文件连同审签意见单均一式四

172、份,经工程承建单位项目经理(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后递交。监理部审阅后限时返回审签意见单一份,原文件不退回。审签意见包括 照此执行 、按意见修改后执行 、已审阅 及 修改后重新报送 四种。2.7 除非接到的审签意见为 修改后重新报送 ,否则承建单位可即时向监理部申请开工许可证。监理部将于接受承建单位申请后的24h 内开出相应项目的开工许可证或开工批复文件。2.8 如果承建单位未能按期向监理部报送开工申请所必须的文件和资料,由此造成施工工期延误和其他损失,均由承建单位承担合同责任。若承建单位在限期内未收到监理部的审签意见或批复文件,可视为已报经审阅。三、施工过程监理3.1 承建单位必须按设

173、计要求按序次施放孔位并在实地注明各孔序号与孔号。承建单位应凭证开钻,即在钻孔 8h 前,由承建单位技术员签发 钻孔生产任务通知单 ,并及时通知监理工程师。钻孔应按设计序次进行,未经设计修改或监理工程师的同意,承建单位不得随意改变钻孔序次。3.2 钻孔作业中,承建单位应对孔斜、孔深及时进行检查,保证钻孔质量,并认真填写钻孔班报。各孔终孔前 4h,承建单位应通知监理工程师参加终孔检查。检查时必须有钻孔原始记录,对于取芯钻孔(先导孔、检查孔),承建单位还应及时填写岩心相关表 ,并出示保存完整的岩芯。钻孔结束后,承建单位应及时将钻孔冲洗干净,并做好孔口保护直至灌浆完成。3.3 对于取芯钻孔,承建单位必

174、须将取出的岩芯统一编号、妥善保存,对于软弱与破碎带岩芯,还必须用石蜡封存,待竣工验收时移交给业主。在取芯钻孔完成后,承建单位应及时向监理部提供2 份钻孔柱状图,其格式与内容,也可由承建单位提出报监理部确定。3.4 承建单位必须对基础岩基灌浆安设抬动监测装置,对水工隧洞灌浆安设变形监测装置,并派专人与灌浆作业进行同步观测和做好记录。3.5 灌浆前,承建单位必须按技术规范要求先做钻孔冲洗及压水试验。压水试验应包括所有检查孔,其他孔、段由监理工程师指定,各检查孔的压水试验工作要有监理工程师在场时进行。压水时应保证栓塞位置准确,孔口、管道及接头等处不得有任何漏水现象,否则应暂停本段压水试验,将设备整修

175、合格后再继续进行。.钻孔冲洗与压水试验过程中,承建单位应认真作好钻孔冲洗和压水试验记录。并在作业结束后,及时向监理部报送作业记录成果。3.6 承建单位应凭证开灌,即在灌浆前 8h 由承建单位技术员签发灌浆任务书,并及时通知监理工程师,施工作业人员应根据灌浆任务书进行灌浆作业。3.7 灌浆段长和压力必须符合设计要求与规范规定,不允许超长、超压或欠压。孔口压力表必须有专人看管并认真填写 灌浆孔口压力记录表。若检查发现记录压力与实际压力不符合,施工作业人员应及时检查分析原因,进行调整,并在记录上注明。对于违章操作或经发现弄虚作假者,监理工程师将作违规处理,情节特别严重的孔、段必须重扫重灌。3.8 各

176、孔段的灌浆必须连续进行。开灌前必须根据压水试验成果备足灌浆材料。若因故中断必须按规定要求进行处理,并如实记录中断灌浆的时间、原因、处理措施、处理效果以及对灌浆质量的影响程度等情况。3.9 浆液变换和结束标淮必须符合设计文件和技术规范要求。各孔段灌浆结束前,应报请监理工程师检查确认,每段灌浆结束后,要及时整理灌浆记录成果,并按各孔、段将记录表格分别装订成册。3.10 灌浆结束后,必须采用 机械压浆封孔法 封孔,并有闭浆措施。封孔作业中,应认真记录封孔情况。凡封孔不密实或发现有涌水处,监理工程师有权指令返工扫孔,重灌重封。3.11 承建单位必须每月对灌浆材料的质量进行检验,包括水泥标号、细度和灌浆

177、中所采用的砂及外加剂,并应及时将检验情况提交监理部审核。3.12 在钻孔与灌浆作业过程中,承建单位必须认真作好原始记录,原始记录资料应真实、齐全、清晰、准确,严禁重抄或擦改,其内容应包括:钻孔、冲洗、压水、灌浆以及必要的取岩芯和观测记录。监理工程师可对原始记录随时进行检查。3.13 承建单位必须严格按设计要求和技术规范规定,按报经批准的灌浆工程施工组织设计进行灌浆工程的施工。若有违反现象,监理工程师将发出违规警告通知,情节严重者,将指令其停工整顿或返工处理,因此而造成的损失由承建单位承担合同责任。3.14 灌浆施工中,承建单位可根据施工的实际情况,按合同要求或规范规定的数量布置检查孔(其位置由

178、设计或监理工程师发出通知指定),对己灌区域分块进行质量检查,检查方法须报经监理部批准。承建单位必须向监理部提交灌浆工程原始记录成果一览表、综合剖面图、地质柱状图、岩芯相关表等资料,以便于检查孔的布设。检查孔的施工必须有监理工程师在场,按监理部同意的时间进行,无正当理由不得提前或推迟施工。3.15 灌浆工程施工期间,承建单位应于次月5 日前,向监理部报送.当月的钻孔与灌浆工程施工资料,其内容应包括:(1)灌浆成果平面、剖面或展视图。(2)钻孔孔斜情况及孔斜投影图。(3)取岩芯钻孔的柱状图。(4)灌浆孔透水率及单位注灰量频率曲线和频率累计曲线图。(5)帐幕灌浆工程检查孔压水试验成果一览表。(6)灌

179、浆材料及制浆质量检验成果表。(7)单元工程质量检验统计表。(8)灌浆工程实施进度。(9)作业过程中的违规记录。(10)质量与安全事故及其处理记录。(11)工程照片。(12)其他必须报告情况。四、施工质量控制4.1 同一地段的基岩灌浆应按先固结后帷幕的顺序进行。坝基固结灌浆应在坝基覆盖混凝土浇筑其强度达到设计强度的50以后进行。坝基下面的帷幕灌浆应在固结灌浆完成至少7 大之后才能进行。4.2 隧洞回填灌浆应在衬砌混凝土达到70设计强度后尽早进行。灌浆宜分为两个序次按分序加密的原则进行,后序孔应包括顶孔,各次序灌浆的间隙时间不得小于48h。水工隧洞洞内的固结灌浆应在回填灌浆完成7 天后进行。4.3

180、 帷幕灌浆孔钻孔孔位偏差不得大于10cm,孔壁应平直完整。当孔深小于或等于 60m时,其孔向偏差不得大于2.0%,也不宜大于排距。施工中应注意进行孔向测量,发现钻孔偏斜误差超过了误差限值,施工单位应及时予以校正或重新钻孔。终孔段必须报请监理工程师参加进行测斜与方位角测定,并作好记录。4.4 钻孔遇有洞穴、塌孔或掉块难以钻进时,可先进行灌浆待凝处理后继续钻进。如发现集中漏水,应查明漏水部位、漏水量和漏水原因,经处理后再行钻进。4.5 除指定情况外,所有的钻孔完成后应立即用灌浆压力80,不大于 1MPa的压力水或采用风水轮换法进行裂隙冲洗,直到冲洗的回水洁净时止。在岩溶、断层、大裂隙等地质条件复杂

181、地区,帷幕灌浆孔(段)是否需要进行裂隙冲洗以及冲洗方法,应通过现场灌浆试验或由设计确定。4.6 压水试验应分段进行,除监理工程师指定的情况外,每段试验段的长度不超过 5m。压水试验的总压力值一般应采用lMPa。对于基岩帷幕灌浆,当灌浆压力小于 1MPa时,宜为 0.3MPa;灌浆压力小于0.3MPa时,采用灌浆压.力。4.7 灌浆泵性能应与浆液类型、浓度相适应。容许工作压力应大于最大灌浆压力的 1.5 倍,并应有足够的排浆量和稳定的工作性能。灌浆管路力求短、直,确保浆液流动畅通,并能承受1.5 倍的最大灌浆压力。4.8 承建单位在现场应有足够数量已校准的流量计、压力计和抬动观测的千分表等测量计

182、,避免灌浆作业因缺乏测量计而受阻。压力计的精度应为3,使用压力宜在压力表最大标值的1/4-3/4之间。各种测量计要求加强维护保养,定期校正。不合格的和己损坏的压力表与千分表严禁使用。压力表与管路之间应设有隔浆装置。4.9 灌浆塞应和采用的灌浆方式、方法、灌浆压力及灌区地质条件相适应。胶塞(球)应具有良好的膨胀性和耐压性能,在最大灌浆压力下能可靠地封闭灌浆孔段,并且易于安装和卸除。4.10 灌浆工程所采用的水泥品种,一般情况下应采用普通硅酸盐或硅酸盐大坝水泥,其品质应符合下列要求:(1)回填灌浆所用的水泥标号不应低于325 号。(2)帷幕和固结灌浆所用的水泥标号不应低于425 号。对于坝基帷幕灌

183、浆,当可灌性较差时,应通过灌浆试验研究采用磨细水泥。(3)接触灌浆所用的水泥标号不应低于525 号。(4)所有灌浆用水泥必须符合质量标准,不得使用受潮结块或过期的水泥。采用细水泥时,应严格防潮和缩短存放时间。4.11 水泥灌浆一般使用纯水泥浆液,如需要掺入其他掺合物或外加剂时,必须事先报经监理工程帅批准。4.12 对于帷幕灌浆、固结灌浆、接触灌浆,应采用孔内循环式灌浆方法,射浆管距孔底不得大于50cm。4.13 基岩灌浆段长宜采用5-6m,特殊情况下可适当调整,但不得超过 lOm。基岩灌浆的基岩段长度小于6m时,可采用全孔一次灌浆法,大于6m时,可采用自上而下、自下而上,综合灌浆成孔孔口封闭灌

184、浆法。4.14 隧洞顶拱回填灌浆,应采用填压法分区段进行。每区段长度不宜大于 50m,区段端部必须封堵严密。施工时应自较低的一端开始,向较高的一端推进。4.15 灌浆压力应符合设计要求,并应通过灌浆试验确定。只要不会引起混凝土或岩体变形超过设计允许值,应尽可能使用较高的灌浆压力。4.16 帷幕灌浆浆液的浓度应由稀到浓,逐级变换。帷幕灌浆浆液变换原则为:(1)当某一比级浆液的注入量已达300L 以上或灌浆时间己达1h 而灌浆压力和注入率均无改变或改变不显著时,应改浓一级。(2)当注入率大于 30Lmin 时,可根据具体情况越级变浓。固结灌浆浆液变换可参照上述规定,根据工程具体情况确定。.4.17

185、 灌浆过程中,灌浆压力或注入率突然改变较大,应立即查明原因,采取相应的措施处理。4.18 各类灌浆结束标准(1)帷幕灌浆采用自上而下分级灌浆法时,在规定压力下,灌浆段的注入率不大于 O.4Lmin 时,继续灌浆 60min;或其注入率不大于1Lmin 时,继续灌注 90min。采用自下而上分段灌浆法时,继续灌浆时间相应地减少为30min和 60min。(2)固结灌浆在规定的压力下,注入率不大于0.4L min 时,继续灌注30min。(3)回填灌浆与接触灌浆在规定的压力下,灌浆孔停止吸浆,延续灌注5min。4.19 灌浆过程中,发现冒浆、漏浆、串浆、涌水等情况,应及时向监理工程师报告,并提出处

186、理措施报监理工程师批准后实施。4.20 灌浆作业必须连续进行,若因故中断,可按照下述原则进行处理:(1)应及早恢复灌浆,否则应立即冲洗钻孔,而后恢复灌浆。若无法冲洗或冲洗无效,则应先进行扫孔,而后恢复灌浆。(2)恢复灌浆时,府使用开灌比级的水泥浆继续灌注,如注入率与中断前的相近即可改用中断前比级的水泥浆继续灌注;如注入率较中断前的减少较多,则浆液应逐级加浓继续灌注。(3)恢复灌浆后,如注入率较中断前减少很多,且在短时间内停止吸浆,应采取补救措施处理。4.21 灌浆段注入量大,灌浆难以结束时,可选用下列措施处理:(1)低压、浓浆、限流、限量、间歇灌浆。(2)浆液中掺加适量细砂或速凝剂。(3)灌注

187、稳定浆液或混合浆液。该段经处理后仍应扫孔,重新按照技术要求进行灌浆直至结束。4.22 灌浆过程中如回浆变浓,宜换用相同水灰比的新浆进行灌注。若效果不明显,延续灌注30min 后,即可停止灌注。4.23 帷幕灌浆检查孔应在下述部位布置:(1)岩石破碎、断层、大孔隙等地质条件复杂的部位。(2)注入量大的孔段附近。(3)钻孔偏斜较大、灌浆情况不正常以及经分析资料认为对帷幕灌浆质量有影响的部位。4.24 帷幕灌浆检查孔压水试验应在该部位灌浆结束14 天后,采用自上而下分段卡塞进行压水试验、试验结束后,应按技术要求进行灌浆和封扎。4.25 固结灌浆质量压水试验检查、岩体波速检查、静弹性模量检查,应分别在

188、灌浆结束37、14、28 天后进行。.4.26 灌浆作业结束后应排除孔内积水和污物,视情况采用机械或压力灌浆封孔并抹平。五、其他5.1 每个单元灌浆工程施工结束后,承建单位应依据国家和部门颁布的有关质量检查评定标准进行质量评定,并填报水泥灌浆单元工程质量评定表。5.2 帷幕灌浆记录均需及时报经现场当班监理工程师签字认证,才能作为计量依据。非特殊原因,监理工程师不予补签。5.3 本细则未列之其他施工技术要求、单元工程划分和验收要求、原材料品质和质量检验标准等,按合同技术规范、有关施工技术规程规范和质量评定标准,及有关监理文件要求执行。5.4 支付计量按土建工程合同支付监理工作规程有关要求执行。.

189、十四、冲抓套井法造粘土心墙工程监理实施细则.一、总则11 本细则适用均质土坝、粘土心墙坝冲抓法造粘土心墙工程12 本编制依据1)施工合同文件、监理合同文件。2)工程设计图纸、设计文件和设计技术要求。3)SL52-93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测量规范。4)SDJ21383碾压式土石坝施工技术规范。二、开工许可证的申请程序21 冲抓法造粘土墙工程开工7 天前,承建单位应根据合同文件技术条款规定和设计文件、图纸的要求,结合水文和地质条件、施工水平,编制施工措施计划报送监理部(处)批准。施工措施计划应包括下述主要内容:(1)工程概况。(2)场地布置与施工准备(包括材料、供电、施测方法、场地平整、工作平台设置

190、以及施工弃土处理等)。(3)劳动组织(包括作业班组设置与技术作业人员配置)。(4)施工设备配置(包括设备、数量、技术性能,台时生产率、使用说明及配件储备)。(5)粘土料场调查选定,表土厚度、可利用土层厚度,储量估算。粘土的土工试验。(6)冲抓先导孔确定冲抓孔底控制线和确定施工工艺和控制参数(根据拟定的的施工工艺做 2-3 个试验孔,检验设备技术状况、性能,每孔取23 土样做回填质量检验,检查压实度、干密度、渗透系数等)。(7)冲抓造孔作业(包括布孔、造孔、孔底清理)措施。(8)回填压实作业(包括夯锤重量、举锤高度及夯击次数、每层填土厚度等和施工工艺)措施。(9)控制性施工进度计划。(10)质量

191、控制与安全保证措施。(11)合同支付计划。(12)其他说明事项。22 上述报送文件连同审签意见单一式四份,经承建单位项目经理或授权代表签署后递交,监理部(处)审阅后限时批复,原件不退回。23 除非工程承建单位接到的审签意见为“修改后重新报送”。否则承建单位可立即向监理部(处)申请开工许可证。监理部(处)将于接受承建单位申请后的 24h 内开出相应工程项目的开工许可证。24 承建单位未按时向监理部(处)报送上述文件,造成施工延误和其他损失,.由承建单位承担合同责任。承建单位在限期内未收到监理部(处)的审签或批复意见,可视为己报经审阅。三、施工过程监理31 套井冲抓造墙开工5 天前,承建单位应对冲

192、抓造墙轴线、孔位进行实地放样,并将放样成果报监理工程师审核。为了确保放样质量,避免造成重大失误,监理工程师可直接监督承建单位进行对照检查。3 2 施工过程中,承建单位应健全三级质检体系,按照报经批准的施工措施计划组织施工,加强技术管理,做好原始资料的记录、整理和工程总结。并于次月 10 日前向监理部(处)报送当月作业资料。33 造孔回填按先奇或偶序孔位(间隔)进行,造孔和回填必须随挖随填,不得隔天回填,以防止塌孔。施工过程中,若发现作业效果不符合设计或技术规范要求时,应及时调整或修订施工措施计划并报监理部(处)批准后实施。34 造孔作业中,遇到孔底积水、塌孔、大坝原土异常等特殊情况时,应详细记

193、录,并及时将有关资料及处理意见报送监理工程师审核与批准 35 施工过程中,发现工程地质、水文地质条件变化或其他实际条件与设计条件不符时,应及时将有关资料报送监理部(处),以便核转设计单位研究处理。36 当监理工程师需抽查现场记录和有关原始资料时,施工承建单位不得拒绝。310 施工过程中,监理工程师将进行巡视或必要的跟踪,发现违反施工技术规程规范或设计要求或违规违章作业时,有权制止或发出违规作业通知,直至发出停(返)工指令。因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与施工延误由施工承建单位承担合同责任。四、施工质量控制4.1 冲抓造孔应符合以下质量检测要求:(1)冲抓孔位偏差不得大于 3cm。(2)冲抓孔径 110c

194、m。(3)终孔孔斜率不大于 0.3%。(4)孔距、孔深、深入基岩深度应满足设计要求。(5)孔底浮土、碎石、积水必须清理干净。42 粘土回填夯实造墙应符合以下质量检测要求:(1)土料质量控制:上坝回填土料必须来自经检验合格的料场,且无树根、碎石等杂质,最大粒径不大于0.5cm,含水量控制在 202%范围内。(2)夯锤直径为 90cm。(3)锤重 640800kg(4)回填土工艺:填土时举锤高距坝顶2m,每层回填松土厚度不大于30cm,不得随夯随填或锤悬孔中回填土料。.(5)落锤高度:夯击落锤高度2m;距坝顶 2m以内时,落锤高度适当减小,以防止坝顶开列或孔周壅起。(6)夯击次数:每层 20 次。

195、43 回填造墙过程中的取样及自检(1)选择偶数孔每回填4m取一组 23 回填填土样(本孔 1 个,相邻孔侧边 2 个,侧面采用泥球击实回填),同时测量套接井的厚度,要求不小于设计有效厚度的90%。(2)土样送有资质的试验室进行含水量、干密度试验,渗透系数检测(3)压实度必须大于 96%,渗透系数必须大于110-6cm/s(4)夯实后的土样的干密度和含水量:合格率大于 90%,且不合格的不得集中。(5)夯实后的土样的干容重不低于设计值的98%。44 检测(1)土工试验的土料要有代表性,要在监理在场时,施工单位取样,监理工程师封存后送交由施工单位委托的经监理单位考核认可的资质等级满足要求的检测单位

196、检测,否则检测成果无效。(2)井孔垂直度及井深的检测按施工质量要求,井口至井底的最大偏移不得大于3.0cm,施工时由施工单位技术人员每4 米深度检测一次,并做好测量记录,造孔结束由监理测量井孔深度、垂直度,填写记录表,双方共同签字认可后有效。经监理检测造孔不合格的,要在原井位重新造孔,并记录取为返工井。(3)回填土密实度的检测冲抓回填夯实土,在监理人员指定的位置,由技术人员采取土样,无论单孔或套孔,距井底以上 1.0 米内必须采集一组夯实后土样。土样的采集数量:单孔按按井深 4.0 米取一组土样,套孔每孔取二组土样(包括距井底 1m一组),取土样时由监理在旁监督,采取的环刀土样经监理终检后,装

197、塑料袋由质检人员送交试验室检测。对土样进行干密度、含水量检测必须在1 小时内完成,在下一孔施工前将检测的干密度、含水量数值报监理认定,以确定是继续施工或返工。每孔井测定的全部干密度值,合格率应大于90%,且不合格样不得集中于某一坝段内,不合格干密度值不得低于设计干密度值的98%,对不满足上述要求的井孔,均应作返工处理。每一单元取一夯实土块由施工单位委托的检测单位工地现场做渗透试验,评价回填土的防渗性能。45 施工记录(1)先导造孔回填的记录:孔号、日期、天气、库水位、孔顶高程、孔深、孔径、孔斜、孔壁和孔底情况、孔低高程、每层松填土厚度、土料含水量、夯实后厚度、落锤高度、夯击次数、回填日期。(2

198、)造孔记录:孔号、日期、天气、库水位、孔顶高程、孔深、孔径、孔斜、孔壁和孔底情况、孔低高程。(3)回填记录:天气、日期、高程、每层松填土厚度、土料含水量、夯实后厚度、.落锤高度、夯击次数、(3)取样记录:孔号、取样高程、日期、天气、取样方法。五、单元工程划分验收及质量评定 51 单元工程划分以相邻的10 个孔为一个单元工程。52 一般原则和要求。(1)冲抓法造粘土心墙工程系隐蔽工程,应严格按照承建合同技术条款、设计文件和施工技术规范进行施工。(2)施工质量情况须有详实准确的文字记录,数据清晰可靠,资料齐全。(3)资料要及时整理、分析,编制土样柱状图表,为验收作准备。53 质量检验项目和质量标准

199、。检验项目和质量标准按承建合同文件技术条款、设计文件及其相应的技术规范要求进行。54 质量评定采取单孔质量检验评定。(1)单孔质量评定。在全部检查项目符合标准的前提下,其他检查项目基本符合标准,且检测总数中有 70及以上符合上述标准的即为合格。(2)单元工程质量评定。凡单元内冲抓回填孔全部合格,其中优良孔占 90及其以上的,评为优良;优良孔不足 70的,评为合格。(3)承建单位应按工程项目质量检验有关文件要求及时向监理工程师报送单元工程质量等级自评资料,办理质量合格认证手续,以利于月进度价款结算和分项或分部工程合同项目验收的顺利进行。六、其他 61 合同支付计量与量测,以及本细则未列之其他施工

200、技术和监理要求,按合同技术规范、设计文件及相应监理实施细则与监理工作规程有关要求执行。62 监理部(处)及监理工程师所进行的批准、检验、检查和认证,并不意味着可以减轻承建单位对保证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所应负的合同责任。.十五、高压喷射灌浆防渗墙工程监理实施细则.一、总则为有利于堤防工程高压喷射灌浆防渗墙工程的过程控制,规范监理活动,依据招、投标文件和项目法人与施工单位签定的施工承建合同(以下简称“合同文件”)以及工程设计文件和有关工程施工技术规程、规范编制本细则。本细则适用于堤防工程高压喷射灌浆防渗墙工程。二、开工申请控制(1)高喷防渗墙作业施工之前,施工单位应按合同文件、技术规范和设计文件要求

201、,完成现场高喷生产性试验。在满足设计要求的条件下,模拟实际施工条件,通过试验调整、优化和确定高喷施工相关参数和施工工艺。生产试验部位、试验大纲均应事先报经监理站批准。现场试验中监理工程师应实施旁站监理。试验结束后,施工单位应将高喷试验成果及高喷设备的详细资料报送监理站审批。(2)施工单位应在高喷作业开工前14d,向监理站报送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以下内容:1)工程概况(包括施工部位、高喷墙轴线、高喷孔位平面、剖面图等)。2)原材料(包括水泥、外加剂等)及供料平衡计划。各种材料需有生产厂家的出厂合格证、试验报告、使用说明书等和施工单位按合同或规范要求对上述材料进行抽样检测的资料。

202、3)施工程序(包括放样、造孔、终孔、测斜、制浆、高喷作业等)。4)通过现场试验确定的高喷施工参数(包括高喷设备、浆材配比、进浆比重、回浆比重、风压、风量、浆压、进浆流量、水压、水流量、回浆流量、定摆喷角度、旋喷角度、提升速度等)。5)施工进度(包括工期安排、典型作业循环时间等)。6)施工方法(包括造孔、水泥浆的制备、高压喷射灌浆作业工艺参数控制、接头的处理、特殊地质条件下的处理和施工中断后的处理等)。7)施工机械的配置与劳动力组合。8)质量控制、检测和安全生产措施。9)监理站要求报送的其他资料。(3)上述文件经施工单位项目经理签署并加盖公章后报送监理站,监理站在7d 内返回审签意见单l 份(原

203、文件不退回)。审签意见包括“照此执行”、“按意见修改后执行”、“修改后重新报送”3 种。除非审签的意见为“修改后重新报送”,否则施工单位可即时向监理站提出开工申请。监理站将于接受施工单位申请后的24h 内开出相应工程的开工许可证或开工批复文件。(4)监理单位对施工所进行的任何对照检查、检验和审核,并不意味着可以减轻施工单位所应负的合同责任。(5)如果施工单位未能按期向监理站报送开工申请所必须的材料、文件和资料,因而造成施工工期延误和其他损失,均由施工单位承担全部合同责任。若施工单位在限期内未收到监理站应退回的审签意见单或批复文件,可视为已通过审议。.三、施工过程控制1钻孔(1)施工单位应依据设

204、计文件、合同文件和有关规程、规范的要求,在高喷防渗墙轴线上打先导孔,取得先导孔钻孔柱状图和防渗墙轴线地质剖面图,报监理工程师审核。如果先导孔揭示的地质资料与原设计资料基本符合,由监理工程师确定防渗墙终孔深度;如果先导孔揭示的地质资料与原设计资料相差较大,则由监理工程师转请项目法人和设计确定防渗墙终孔深度。(2)钻孔前,施工单位应按照设计文件和测量基准点进行高喷防渗墙轴线、孔位和孔口高程的测量放样,并将孔序号与孔号平面图和剖面图报监理工程师审核,同时在高喷防渗墙轴线上标明各孔序号与孔号。(3)钻孔开孔位置与设计位置偏差不得大于5cm。因故变更孔位时,应征得监理工程师和设计的同意。(4)钻孔孔径应

205、与喷射管外径相适应;钻孔的有效深度应超过设计墙底深度0.3 0.5m。(5)钻孔钻进过程中,出现泥浆严重漏失、孔口不返浆时,可采取加大泥浆浓度、泥浆中掺砂或填充堵漏材料等措施,直至孔口返浆后再继续钻进。(6)钻孔施工时应采取预防孔斜措施,应按设计要求测量孔斜。孔深小于30m时,孔底偏斜率不应超过 1.5。(7)钻孔过程中,施工人员应认真填写钻孔班报表,详细记录孔位、孔深、地层变化和漏浆、掉钻等特殊情况。(8)钻孔暂停或终孔待喷时,施工单位应作好孔口加盖保护;若时间较长,应采取措施防止塌孔。(9)施工单位在钻孔经现场监理工程师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高喷作业。2.高喷灌浆(1)高喷灌浆应分排、分序进

206、行,每排孔宜分两序施工,相临孔高喷灌浆间隔时间不宜少于 24h。(2)下喷射管前,应进行地面试喷并调整喷射方向。(3)下入、拆卸喷射管时,应采取措施防止喷嘴堵塞。(4)当喷头下至设计深度时,应先按规定参数送浆、水、气进行静喷,待浆液返出孔口、情况正常后方可开始高喷灌浆。(5)高喷浆材水泥浆的搅拌时间,高速搅拌不应少于30s;普通搅拌应不少于 90s。浆液自制备至用完的时间不能超过4h,否则应按废浆处理。(6)高喷浆液应在过筛后使用,温度应控制在540之间。(7)高喷浆材、配合比及高喷施工工艺必须严格按设计文件、有关规程规范及监理站签审认可的相关文件执行。施工过程中,应特别注意对水泥、浆材配合比

207、,进回浆比重、水压、风压、浆压、流量、单位进尺水泥耗量、回浆性状等项目的质量控制。.(8)高喷灌浆应全孔连续作业,每当拆卸喷射管后,应进行复喷,其长度不小于 0.2m。(9)在高喷灌浆过程中,出现压力突降或骤增、孔口回浆浓度或回浆量异常等情况时,应查明原因,及时处理。(10)孔内严重漏浆,可采取以下措施进行处理:1)降低喷射管提升速度或停止提升。2)降低喷水压力、流量,进行原地灌浆。3)喷射水流中掺加速凝剂。4)加大浆液浓度或灌注水泥砂浆、水泥粘土浆。5)向孔内冲填砂、土等堵漏材料。(11)供浆正常情况下,孔 口回浆密度变小且不能满足设计要求时,应加大进浆密度或进浆量。在富水地层,宜适当减小风

208、量或降低风压。(12)若发生串浆,应填堵被串孔,待灌浆孔高喷结束后,应尽快进行被串孔的扫孔、灌浆或继续钻进。(13)施工单位在现场应有足够的备用设备,以便在设备出现故障时,高喷作业能连续进行或在设计文件允许的施工中断时段内施工。施工单位应有足够数量的计量仪器、仪表(包括压力表、流量计、比重计、称量设备等)。各种计量仪器、仪表应定期校准且经国家计量认证部门认可合格。(14)高喷灌浆因故中断后恢复施工时,应进行复喷,其复喷深度不小于0.5m。(15)高喷墙质量技术指标应以设计文件为准。一般单排旋喷孔成墙的有效厚度不应小于 40cm,最小墙厚不小于20cm;摆喷墙体有效厚度不应小于20cm,最小墙厚

209、不小于 12cm。且必须满足下列要求(保证率95):1)抗压强度:28R4.0MPa。2)墙体渗透系数:K i 10-7cm s(1 i 10)。3)允许渗透比降:J 60。(16)高喷灌浆结束后,应利用孔口回浆或水泥浆液及时回灌,直至浆液面不下降为止。(17)高喷灌浆宜采用自动记录仪。自动记录仪应具有监测提升速度、高压喷射压力、浆液流量和密度等4 个参数功能。(18)高喷灌浆施工,应采取必要措施保证孔内浆液上返畅通,避免造成地面劈裂和地面抬动。(19)施工单位必须定期分批对高喷灌浆材料的质量进行检查,包括水泥标号和高喷作业中采用的外加剂,并及时将检验情况提交监理站审签。(20)施工单位在高喷

210、作业过程中,应认真详细填写跟班记录,并由施工单位现场负责人签证。跟班记录至少应包括:各孔序号、孔号和孔深;进浆水灰比及比重;回浆比重及性状描述;水压、气压、浆压;摆喷角度(旋喷角度)与提升速度;高喷施工中断原因及处理措施;施工过程中的其他记录。所有记录应真.实、齐全、清晰、准确,严禁重抄和涂改。监理工程师可对原始记录随时进行检查。(21)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按设计要求和技术规范规定,按经现场试验确定的报经批准的高喷施工组织计划进行施工。若有违反现象,监理工程师将发出违规警告通知,情节严重者,将指令其停工整顿,或返工处理,因此而造成的损失由施工单位承担合同责任。四、质量检查(1)高喷施工结束后,施工

211、单位应根据施工的实际情况,按合同要求或规范规定的数量对高喷墙进行质量检查。检查方法应根据高喷墙的结构型式和深度选用围井试验检查、墙体钻孔检查、开挖检查或其他检查方法,检查部位宜布置在地层复杂部位、漏浆严重部位、墙体搭接部位和可能存在质量缺陷的部位,检查方法及方案须报经监理工程师批准。高喷墙的质量检查施工必须有监理工程师在场,按监理站同意的时间进行,无正当理由不得提前或推迟施工。(2)围 井 试 验 宜 在 高 喷 灌 浆 结 束7d后 进 行;墙体钻孔检查宜在该部位完成高喷 28d后进行。(3)高喷墙体质量检查,主要检查墙体的连续性、墙体厚度和墙体的抗压强度、渗透系数等指标是否满足设计文件和有

212、关规程、规范的要求。(4)当发现高喷墙抽检不合格时,由监理站重新核定抽检范围,对不合格墙体,施工单位应及时进行补喷,补喷作业施工方案应报监理站签审,并在监理工程师指定时间进行质量检查,由此造成的工期延误及损失由施工单位承担合同责任。五、其他(1)高喷灌浆防渗墙工程一般按每10m成墙段划分为 1 个单元工程。(2)每个高喷防渗墙单元工程施工结束后,施工单位应及时填报高喷灌浆防渗墙单元工程质量评定表,并报监理工程师核定,作为评定相应部分分部工程质量等级的基础。分部工程验收、阶段验收、单位工程验收和工程竣工验收按有关规程、规范和有关监理文件执行。(3)高喷作业记录均需及时报经现场旁站监理工程师签字认

213、证,作为计量和质量核定的依据。非特殊原因,监理工程师不予补签。(4)已按设计要求完成,报经监理工程师检验合格,按合同规定应予以支付的工程量才能予以计量支付。工程计量支付,按合同文件和监理工作规程中的有关规定执行。(5)本细则未列之其他施工技术要求、质量检验标准,按合同文件、设计文件和有关施工技术规程、规范及质量评.十六、金属结构及机械埋件安装工程监理实施细则.一、总则(1)本细则依据金属结构安装埋件工程合同文件(包括设计图纸、设计技术要求及合同技术规范),DL T501894水利水电工程钢闸门制造、安装及验收规范、DL T 501994水利水电工程启闭机制造、安装及验收规范、SL36水工金属结

214、构焊接通用技术条件、SDJ249.288水利水电基本建设工程单元工程质量评定标准金属结构及启闭机安装工程(试行)、三峡工程标准 TGPSJ(1 12)等有关规范、规程编制。(2)本细则适用于大坝和电站厂房工程土建与安装金属结构及机械埋件安装工程。(3)该标段金属结构及机械埋件安装工程由泄洪坝段和发电机组进水口一期、二期安装的闸门槽、门库、钢衬、拦污栅槽、门机轨道及启闭机预埋件和相应设备的涂装等部分组成。二、开工许可证申请(1)金属结构及机械埋件安装项目开工28d 前,监理机构应督促承建单位根据施工图样、设计要求、技术规范、施工条件、施工作业水平及预埋件情况,编制安装与埋设措施计划报监理部批准。

215、安装与埋设措施、计划应包括下列内容:1)工程概述,包括安装项目、安装工程量及合同工期要求。2)埋件的材料采购、制作或埋件制造商交货情况。3)埋件安装与埋设的施工工序和工艺。4)安装与埋设手段及设备配置。5)劳动力组织、作业人员培训与技术力量配置计划。6)进度计划安排。7)施工质量控制与安全作业措施。8)其他按合同规定应报告或说明的情况。(2)上述安装与埋设措施、计划连同审签意见单一式四份,经承建单位项目经理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后递交监理部审阅后限时批复,原件不退回。(3)除非承建单位接到的审批意见为“修改后重新报送”,否则安装与埋设单位可及时向监理机构申请开工许可证,监理机构在接受安装与埋设单位申

216、请后24h 内签发相应安装与埋设项目的开工许可证。(4)承建单位未能按期向监理部报送开工申请所必需的文件资料,造成施工工期延误和其他损失,由承建单位承担合同责任。若承建单位在限期内未收到监理机构的审批意见或批复文,可视为已报经审阅。三、安装和埋设过程监理(1)安装与埋设作业开始14d 前,监理机构应督促承建单位按合同文件规定及监理机构指示,向监理部送交下列资料:1)设备交接文件、装箱清单以及安装设备出厂合格证与相应的出厂验收资料。2)安装用控制点位置图。.3)监理机构要求报送的其他资料。(2)监理机构应督促承建单位按照合同文件规定和设计技术指标要求,对购进的所有材料和制作的预埋件进行检查和试验

217、检测,并报经监理部批准后,方可埋设。(3)监理机构应督促承建单位对业主或安装件供应商提供的安装件质量进行验收,包括对重要部件尺寸进行复测,并在通过验收之后承担相应的保管责任。(4)埋件埋入前,监理机构应督促承建单位对预埋件埋设部位进行实地放样,并将放样成果报监理部(处)审核。为确保放样质量,避免造成重大失误,必要时监理工程师可直接监督承建单位进行对照测量检查。(5)埋件安装前,安装或埋设部位应具备以下安装条件:1)与埋件相关的一期插筋数量、位置、长度、材质等应符合图样要求,并清除浮油、油漆、浮锈皮等污物。2)埋件一、二期混凝土的结合面应进行毛面处理,并冲洗干净。(6)监理机构应督促承建单位在埋

218、件埋设施工前完成安装和埋设施工准备工作,并报监理机构检查。施工准备工作检查主要内容包括:1)埋件质量和数量应满足合同文件规定和设计技术指标要求。2)埋件安装部位处理和放样测量完成,并报验合格。3)预埋安装施工技术交底已经进行。4)埋件安装和埋设工作所需设备、材料和劳力配备满足开工后施工质量和施工强度要求。5)其他必须的辅助作业设施安排就绪。6)质量保证措施落实,施工质检人员配置满足跟班监督要求。7)安全措施落实并满足安全生产要求。(7)施工过程中,监理机构应督促承建单位建立健全三级质检体系,实行跟班质量监督制度,按照报经批准的作业措施计划作业、文明施工。操作工人应经技术培训合格、技术熟练,并挂

219、牌上岗。(8)施工过程中,不允许使用不合格的或未经批准使用的材料,也不允许不合格的埋件和安装件成品进场。一旦发现本工程使用不合格材料和不合格成品时,监理工程师应予以制止,承建单位应按监理工程师指示立即更换,并承担其合同责任。(9)埋件与安装件,应按规定分别涂上醒目标记。预埋件安装位置、安装材料与规格、安装数量与工程量及安装工序的检查与检验应在承建单位质检部门三级自检合格的基础上,填写施工质量终检合格(开工、仓)证,报经监理工程师检验合格并签证后,方可进入下一道工序和混凝土浇筑作业。(10)施工过程中,监理工程师应对承建单位现场作业记录和原始资料进行检查。监理工程师还将对重要作业工序进行巡视、跟

220、踪和检查监督,发现违反技术规程规范作业,监理工程师有权采取口头违规警告、书面违规警告,直至指令.返工、停工等方式予以制止。由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与工期延误,由承建单位承担合同责任。(11)施工过程中,监理机构应督促承建单位加强技术管理,做好原始资料的记录、整理和工程总结。并按合同文件规定和监理部(处)要求,于每月 25 日向监理部(处)报送当月作业月报和下月的作业计划。当作业计划发生变动时应说明变动原因。四、安装和埋设质量控制(1)除施工图样和技术文件中另有规定外,平面闸门门槽埋件安装允许偏差、弧形闸门槽埋件安装允许偏差、弧形闸门铰座钢梁安装允许偏差应符合国家及行业有关规范、三峡制定的标准的规定

221、。(2)埋件安装前应进行放样测量,吊装就位后应调校至允许偏差范围内,并用加固钢筋与预埋栓焊牢,以确保在二期混凝土浇筑作业过程中不发生变形和位移。(3)埋件工作面对接接头的错位应控制在允许偏差范围内并进行缓坡处理。工作面和过流面的焊缝应铲平磨光,弧坑应补平磨光。(4)埋件调整及加固后,应在 57d 内浇筑混凝土,并在混凝土浇筑时应防止受到撞击。如过期或碰撞应予复测,并报监理工程师重新检查合格后方可浇筑混凝土。(5)安装埋件混凝土拆模后,应对埋件进行复测,同时检查混凝土面尺寸,清除遗留的钢筋和杂物,以免影响闸门启闭。(6)闸门埋件不锈钢止水座面和不锈钢复合板钢衬在运输、吊运、安装过程中应采取保护措

222、施,以避免碰伤或擦伤不锈钢表面。(7)闸门埋件安装完成后应按合同和设计技术要求对外露面进行涂装。(8)闸门挡水前应对全部闸门进行无水运行调试。当不具备闸门试槽条件时,应制作试槽架试槽,以确保埋件安装质量满足运行要求。五、单元工程划分验收及质量评定(1)单位、分部、分项与单元工程四级项目划分,按工程建设监理部标段金属结构埋件、安装工程项目划分及编码表中有关要求,结合工程的具体情况和业主相关规定进行。(2)安装部位的质量检验应提前24h 通知监理部(处),并在浇筑混凝土前8h 内进行。重要部位的检测应通知监理工程师到场检查,各项检测应安排在白天能见度好的时段进行,以免影响检测质量。(3)埋件安装完

223、成,检测数据在允许偏差范围内,并经监理工程师签字确认后方可浇筑混凝土。承建单位应在混凝土拆模后及时进行复检,并将测量数据报监理工程师签字确认后方可进行下一段的安装。(4)质量检查项目、检验方法和质量标准按合同技术规范及三峡工程相关质量检验标准执行。(5)安装与埋件施工项目竣工后,监理机构应督促承建单位及时对验收资料.进行整理。其内容包括:1)设备出厂合格证及出厂终检资料。2)安装中使用主要材料、标准件的出厂合格证。3)焊缝质量检测资料。4)表面防腐蚀质量检验资料。5)安装最终检测和试验资料。6)重大缺陷及处理记录资料。7)设计技术要求及设计修改通知。8)竣工图。9)运行前的调试记录及运行报告。六、其他(1)工程支付、计量与量测、项目验收,按照承建合同文件规定以及业主有关文件要求执行。(2)监理部(处)及监理工程师所进行的检查、检验、批准与认证并不表示可以减轻承建单位保证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所应承担的合同责任。


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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