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国道356线(原省道323)宁石亭至赖坊公路改造工程项目管理办法建设项目地理位置图G356项目终点G356项目起点目 录第一章 项目概况1第二章 管理目标和阶段划分21.总体目标22.管理目标23.项目建设阶段划分2第三章 项目管理机构与工作职责31.项目管理机构32.项目办工作人员工作准则42.1基本要求42.2谨谕守则43.工作职责43.1项目办职责43.2项目办主任职责53.3总工程师职责53.4工程技术处职责63.5管理工程师职责83.6 合同管理处职责93.7 综合行政处职责103.8 征拆协调处职责113.9 财务审计处职责123.10安全与劳务处职责13第四章 项目建设管理141
2、.标准化工地建设管理141.1项目经理部建设141.2文明施工141.3规范管理152.工程开工与进度管理172.1工程开工172.2工程进度管理173.工程质量管理173.1总 则173.2工程质量控制依据183.3工程质量检查程序183.4工程质量管理职责213.5工程质量事故的处理233.6工程质量缺陷的处理274.安全生产管理284.1总 则284.2安全生产管理组织284.3安全生产宣传教育284.4安全生产管理制度294.5安全生产基本保障措施314.6安全事故处理的要求及相关规定324.7安全生产督查及责任追究344.8附件355.计量与支付415.1总则425.2工程计量425
3、.3计量方法及审核435.4计量与支付程序445.5工程费用支付446.合同管理456.1工程变更实施细则456.2对项目承包人、监理的违约处理实施细则546.3工程量清单核查667.劳务队伍引进及农民工工资管理667.1总 则667.2督查、投诉和控告667.3农民工工资保障677.4 附件688.月报表778.1施工月报(报表内容的截止时间为每月20日)788.2监理月报788.3管理月报799.工程交工验收管理799.1合同段交工验收管理规程799.2项目交工验收及移交8310.工程缺陷修复及项目竣工验收管理办法8410.1工程缺陷检查和修复程序8410.2合同段工程缺陷责任终止证书签发
4、程序8510.3项目竣工验收程序8711.工程会议管理8911.1会议制度8912.会议组织管理89第五章 环境管理931.总则.932.建设期污染源933.环境保护措施944.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95第一章 项目概况1.建设地点本项目路线起点(K23+013)位于宁都县与石城县交界处宁石亭,经固村镇、固厚乡,终于长胜镇赖坊村(K61+159.918)与国道G319线桩号K455+139相接,路线全长38.147公里。2.技术标准本项目全线按二级公路标准设计,其主要技术标准如下:(1)本项目全线均按二级公路标准设计,设计速度60Km/h,路基宽度12米(2)路面结构类型采用6cm中粒式沥青混凝
5、土面层+(15+20)cm水泥稳定碎石基层+20cm级配碎石垫层。(3)设计荷载等级:公路级。(4)设计洪水频率:特大桥为1/100,路基及大、中小桥涵 1/50。3.主要工程数量1.全线路基挖土石方数量140万立方米,填方111万立方米;2.全线防护圬工数量2万立方米;3.全线沥青砼路面40.5万平方米;4.全线共设置大桥117.04米/1座、中桥125.12米/3座、小桥185.83米10座,涵洞通道5572.71米/275道;第二章 管理目标和阶段划分1.总体目标优质高效,规范标准,求精创新,安全环保,廉洁和谐。2.管理目标本工程项目建设管理中,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工程项目基本建设程序及其他
6、工程项目建设的有关法规。在此基础上,本工程建设的管理目标是:1.严格按质量标准、技术规范和国家的有关工程技术规范和标准完成,建设过程不发生重大质量事故,项目交工验收合格率100%,项目一次性通过竣工验收,项目建设质量等级为优良;2.建设总工期控制在项目管理合同工期2014年12月31日之前,明确并实现项目建设各阶段工期目标;3.投资控制在项目执行预算之内;4.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监督体系,建设过程中不发生重大、特大安全责任事故;5.加强廉政监督宣传教育,加强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廉政建设,不发生违纪、违法事件;6.保护环境, 坚持可持续发展的环保方针, 确保国土资源的合理利用,减少工程实施过程中的
7、环境污染。3.项目建设阶段划分本项目预计于2013年8月28日进入实质性施工,历时17个月,计划于2014年12月31日建成通车。1.2013年8月28日2014年1月31日。完成路基土石方工程2.至2014年7月底完成桥梁工程3.至2014年12月底建成通车。第三章 项目管理机构与工作职责1.项目管理机构根据赣州市公路局宁都分局关于成立国道356线(原省道323)宁石亭至赖坊公路改造工程项目建设办公室的通知(宁路字2013104号)精神,成立了国道356线(原省道323)宁石亭至赖坊公路改造工程项目办公室。结合本项目的特点,为更好进行宏观控制、具体安排,做到既有重点又兼顾全局,拟建立一个科学
8、、高效的组织机构。为便于对承包人、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的管理和协调,提高办事效率,全线共设1个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以下简称总监办)。设计单位成立设计代表处开展设计后续服务工作。项目办负责对工程项目的质量、进度、费用、安全、环保等过程实施总体控制,同时对项目合同、信息等进行管理。项目办主任对项目建设管理全面负责,项目总工负责完成相应的管理职能。项目办设六个职能处室,为工程技术处、合同管理处、综合行政处、征拆协调处、安全与劳务处、财务审计处六个职能部门。项目办组织机构形式见如下框图:国道356线(原省道323)宁石亭至赖坊公路改造工程项目办公室项目办总工总监办承包人主任工程技术处综合行政处合同管理处
9、征拆协调处财务审计处安全与劳务处机构框图2.项目办工作人员工作准则 2.1基本要求1.各级管理人员必须真诚、准确执行项目法人及本手册明确的管理意图、策略和各项管理原则和程序,在各自的工作岗位上,尽职尽责,尽心尽力地工作,同时还要努力学习和掌握项目管理和技术领域里的新成果、新技术,充分发挥创造性智慧,不断改进工作方法,创造良好工作业绩。2.各级管理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国家、交通部、江西省的法律和法规,决不滥用职权,奉公守法,廉洁自律。3.不准违反工作准则,不许泄漏工程管理和工程技术秘密和情报,不得借工作之便谋取私利。4.履行本手册赋予的职责和权力,各司其职,不推委扯皮,未经授权,不准超越职权,插手、
10、干预他人、其它部门的正常工作,但又必须密切和谐与同行共事,与兄弟部门协调配合。2.2谨谕守则1.认真学习、熟悉和掌握合同文件和本手册,并在工作中主动、准确地加以运用。2.要明确项目办与监理工程师及承包商三者之间的关系,严格、准确、全面履行两个合同中业主的职责和义务。3.诚恳、热情支持和协助监理的工作,如果发现或察觉监理工作有偏差或错误,及时按照合同规定的方式要求或提醒监理改进工作。4.注意树立良好的工作形象,持谦谨的态度,以理服人。3.工作职责3.1项目办职责1.负责办理项目的开工建设审批手续;2.负责监督施工单位设备材料采购工作;3.负责项目的质量、进度、费用的控制和管理;4.负责项目监理的
11、监督管理;5.负责工程劳务分包的管理并对非法转包、违法分包和农民工工资拖欠进行查处;6.负责项目的技术管理工作,包括重大施工方案和关键部位施工工艺的审核; 7.负责项目的工程变更、索赔管理;8.负责办理项目的计量支付及竣工结算;9.参与处理项目实施中的重大紧急事件;10.按时报送项目建设信息和规定的统计资料;11.负责办理项目合同段工程的交、竣工验收和缺陷责任终止证书的签发;12.负责编制项目竣工决算文件;13.负责项目工程资料的建档、保管及移交;14.负责办理项目移交手续;15.负责本项目的交通管制协调工作。3.2项目办主任职责1.主持项目办全面工作;2.负责项目办整体工作计划安排和总体目标
12、的贯彻落实;3.审核项目资金使用总计划;4.负责组织施工管理类合同谈判;5.负责组织项目建设过程中的质量、安全和技术管理;6.负责工程变更的审核;7.负责项目费用索赔的审核;8.负责组织办理项目计量支付及竣工结算;9.负责组织编制项目竣工决算文件;10.负责组织项目交、竣工验收;11.负责组织完成项目办其他工作。3.3总工程师职责1.负责行业技术管理、技术协调工作,指导公路技术标准使用;2.负责组织编制项目技术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技术工作计划,组织技术管理的改革和科研、技术攻关等; 3.负责组织技术管理制度、技术标准制(修)订工作;4.负责对外技术的归口管理,审查业务部门对外的技术公文、要
13、件; 5.负责科研项目的管理,组织科研项目的立项、实施、鉴定和报批等工作; 6.负责组织检查、考核技术工作计划执行情况;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3.4工程技术处职责一、岗位设置处长1名,副处长1名,成员若干。二、部门工作职责落实项目的基本建设管理程序,执行基本建设管理相关法律、法规,严格监督项目承包合同的执行。1.项目工程进度管理1)根据项目总体目标要求,具体编制项目总体目标计划。同时督促和协助承包人、供应商编制目标计划,并督促、核查其落实情况;2)协助编制施工、监理阶段性、月度目标检查评比方案,并参与检查与评比; 3)负责全线现场巡视,掌握工程进度动态,及时发现实际进度与计划的差异,并调
14、整下阶段的目标计划。2.项目质量管理1)编制项目质量控制总目标,督促和协助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承包人和供应商编制质量控制系统,并督促、核查其落实情况;2)负责不定期现场巡视,掌握质量动态;3)负责项目质量控制关键点的设置工作,督促和检查承包人做好质量控制关键点的控制工作。3. 费用管理(1)参加项目办组织的工程量清单核查工作;(2)负责工程计量和工程变更计量的核签工作;(3)控制工程建设规模批复的概算内;(4)参与工程合同结算工作,参与编制工程决算和竣工决算报告;(5)协助财务审计处,做好贷款和工程保险的相关技术工作。4.技术管理 (1)负责组织全部工程的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的技术审查工作;(
15、2)负责组织承包人进行现场交桩和技术交底,督促设计单位及时提供施工所需的设计文件和图纸,并负责保管和发放;(3)负责重要的施工技术管理方案、特殊技术处理措施和施工工艺的审查工作,对难点技术和关键技术组织专家会审、攻关或进行前期试验;(4)负责变更设计方案的审批及工程量的确认工作,组织设计单位做好变更后的设计文件,负责全线工程变更资料的汇总报批工作;(5)参与合同段交工验收、竣工验收;(6)负责相关竣工资料的收集整理,参与项目竣工决算文件的编制;(7)负责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和新设备的推广应用和技术论证工作;(8)负责工程材料选型提供技术支持;(9)对重大环保技术工作进行方案比选、组织审查,检
16、查监督环境保护工作,配合环保专项工程验收;(10)负责组织对技术规范、监理规程的补充和修订工作,并负责各种工程技术规范的应用和管理工作;(11)负责组织课题研究和专项工程研究,组织项目有关技术学习和培训、研讨和交流工作。(12)负责各种技术图书资料的订阅、分发,并收集工程技术发展信息、及时转发国家、行业及省颁布的有关技术标准、规程和规范;5.设计协调工作(1)负责组织设计单位对工程项目的服务;(2)组织设计单位做好变更后的设计文件;6.项目监理协调1)组织监理单位编写本项目的监理实施办法;2)负责对监理单位“五控制二管理一协调”工作的监督,统一协调全线的监理工作。7.其他1)负责收集参建各方对
17、工程建设的意见和建议,并向项目办领导汇报;2)负责汇总各有关单位上报的各种报表,并及时向上级单位报送有关报表;3)负责整个项目的工程技术资料管理、归档和保管工作;4)负责竣工资料的收集整理,组织项目竣工决算文件的编制;5)参与较大以上(含较大)工程变更方案的现场确认工作,审核工程变更申报材料;6)参与工程计量支付的审核;7)督促项目文明施工管理;8)协助管理项目的安全生产工作;9)参与参建各方的协调工作;10)完成项目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3.5管理工程师职责1.认真学习国家有关公路工程方面的政策法规和公路工程专业技术知识,深刻领会全面掌握招标文件的各项内容,不断提高自身专业素质和管理水平。
18、2.负责所辖标段的工程管理工作,并配合其他项目管理工程师作好相关标段的工程管理工作。 3.经常深入所负责的标段进行现场检查和调查研究,准确掌握标段内的全面情况。4.建立项目工程师日志,记载标段内发生的有关事项。5.随时掌握标段的工程进展和质量情况,解决工程实施过程中现场存在的有关问题。6.对现场违反操作规程,已经发生或可能发生质量缺陷,潜在的安全隐患,以及其它违反合同的行为,签发“项目管理工程师现场指示”。7.将注意力和工作重点放在施工现场,特别是把关键部位和隐蔽工程作为控制的要点,与驻地监理协同监督检查,采取有力手段,督促施工单位加强管理。 8.参加每月组织的工地例会,掌握所负责标段内主要工
19、程项目的工程数量、工序要求、技术标准,熟悉合同文件,随时提供标段内的相关情况。9.收集监理对工程的意见和合理建议,根据监理服务合同,核查监理在岗人员及工作情况,定期提出对标段监理工作的评价。10.与施工单位、现场监理商讨处理有关工程事项,协调业主、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各方的关系。11.完成项目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3.6 合同管理处职责一、岗位设置设处长1名,成员若干。二、工作职责合同管理处是项目办招、投标和合同管理的职能部门,主要负责合同管理、工程计量和建设资金支付与管理等工作。1. 费用管理(1)负责组织设计、监理、承包人共同作好工程量清单核查工作;(2)负责组织相关部门编制月、季、年度工
20、程资金用款计划;(3)负责审查工程计量,办理工程支付与结算手续,参与工程变更审核工作,并建立计量与变更总台帐;(4)负责工程概算与工程预算,工程决算与合同价、工程预算、工程概算的比较工作,及时发现工程管理中量和(或)非量的变化引起的费用变化,并及时采取措施予以调整;(5)控制工程造价在批复的概算内;(6)负责有关合同费用的核算、审核及结算工作,并组织编制工程决算和竣工决算报告;(7)负责项目信息化管理体系的建立,组织竣工决算系统的研发和运用工作;(8)协助项目办工程技术处,做好农民工工资保障管理工作;(9)协助财务审计处,做好贷款和工程保险的相关技术工作。 2. 合同管理(1)负责组织与工程招
21、、评标活动有关的所有工作;(2)负责编制招标文件和制定工作办法,并负责对招标文件相关条款和问题的解释工作;(3)负责工程招标合同的起草、谈判和签订工作,并对中标人的履约情况进行动态跟踪,尤其是主要材料的采购中标人,建立履约情况数据库,督促其履约;(4)负责审查工程延期、索赔、分包及施工违约等工作;(5)负责收集工程有关资料,必要时提出反索赔;(6)负责履约检查,审查承包人各项工程分包、采购合同的履约情况;(7)负责合同补充协议的准备,解释合同条款,处理合同文件的遗漏和合同纠纷;(8)负责合同管理的业务培训和交流;3.其他工作(1)负责相关竣工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2)参加工程缺陷的合约责任分析
22、,提出合同管理处理意见;(3)参与工程变更和重大施工方案的审议工作;(4)参加重大隐蔽工程的验收、工程的交工和竣工交验工作。(5)参与项目的交工验收和竣工验收的现场组织和准备工作;(6)参与工程进度控制的管理工作;(7)参与督促项目文明施工管理工作;(8)协助征拆协调处做好征地拆迁、文物保护工作;(9)参与参建各方的协调工作;(10)完成项目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3.7 综合行政处职责一、岗位设置设处长1名,成员若干。二、工作职责综合行政处是项目办行政、后勤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负责项目办的行政和后勤管理(包括车辆管理和环境卫生、员工宿舍、食堂管理、水电系统的维护等)的工作,
23、负责项目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1)负责公章、来往文件的收发管理工作,并承办上级机关或地方政府等相关部门的电话、传真、信件等指示工作; (2)负责公文文档信息资料体系的建立、归档及管理工作;(3)负责会议的筹备及会议文件的起草工作;(4)负责项目办的综合性活动组织工作;(5)负责上级迎检、公共关系、信访接待工作;(6)负责订购和分发相关报刊、杂志工作;(7)负责办公用品及生活易耗品的购买和发放工作;(8)负责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的登记、清查和移交工作;(9)负责车辆管理和调度工作;(10)负责项目办人员考勤、值班安排工作;(11)负责项目办食堂和宿舍的后勤保障工作;(12)参加阶段性、月度检
24、查与评比工作,并对承包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进行检查;(13)完成项目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3.8 征拆协调处职责一、岗位设置设处长1名,成员若干。二、工作职责征迁协调处是项目办征拆协调的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与县工程指挥部、地方协调、征地拆迁工作。(1)负责项目建设用地的申报、征地拆迁计划的制定及征地拆迁方案的编制工作;(2)负责用地红线图征地面积和建筑物拆迁数量的核定,并落实用地红线界址和坐标的工作;(3)加强与上级领导部门和项目沿线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的联系,依靠当地政府共同做好群众的宣传教育工作;(4)负责协调处理地方群众与承包人,因征地拆迁问题发生的各类纠纷工作;(5)负责按照竣工资料整理
25、办法,做好征地拆迁资料的归档和整理工作;(6)协助项目办工程技术处,做好农民工工资保障管理工作;(7)认真执行廉政建设有关规定,加强职业道德教育,防止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8)做好地方道路及改路、改沟的协调工作;(9)完成项目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3.9 财务审计处职责一、岗位设置设处长1名,副处长1名,成员若干。负责日常费用开支的归集及报账工作。二、工作职责财务审计处是项目办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的职能部门,主要负责确保项目资金的需求、保证建设资金的专款专用,对工程建设过程中发生的一切经济活动进行有效的控制与管理。(1)负责汇总编制项目资金使用计划并及时上报;(2)做好各阶段费用的结算审查与支
26、付工作,确保建设资金的安全与专款专用;(3)制定项目办的财务内部管理制度,建立和实施适应本项目的会计核算体系;(4)制定项目资金管理办法;(5)负责招标工作中有关财务方面的事项;(6)负责项目建安成本的核算,待摊投资费用的归集;(7)负责本项目工程款及费用的支付;(8)负责项目办的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的帐务登记,协助综合行政处做好财产清查工作;(9)负责办理财务竣工决算,参与竣工验收报告的编制;(10)负责整个项目财务资料的整理、归档和保管工作;(11)负责协调财政、审计、银行、税务等相关部门的关系;(12)参加月度、阶段性检查与评比工作,并对承包人计量款是否用于本工程进行检查;(13)检查管
27、理部财务管理及日常费用使用情况;(14)协助项目办工程技术处,做好农民工工资保障管理工作;(15)及时向上级主管单位和项目办领导报送财务报告;(16)参与项目办合同管理相关工作;(17)完成项目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3.10安全与劳务处职责一、岗位设置劳安处设处长1名,副处长1名,安全管理工程师若干。二、工作职责(1)承担项目办安全管理职责的具体实施,编制项目施工安全管理大纲,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确保本项目办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有效进行。(2)督促、检查监理工程师的安全生产控制情况,参加监理工程师审批的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生产措施、重点危险源的审查和分析会议。(3)召开安全生产有关会议,
28、及时宣传和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有关安全生产计划和部署安全生产管理活动。(4)监督承包人和监理人的全员劳动安全教育培训和职业健康教育培训。(5)监督承包人安全生产措施的落实、整改和安全生产资金的使用情况。(6)负责项目劳动保护、文明施工及环境卫生保护工作。(7)负责项目劳动合同、劳务分包管理及劳务工资发放工作,预防劳务工资拖欠,编制项目施工安全生产动态简报。(8)负责组织本项目工程建设的安全检查、评比与相关安全活动,提出奖励与处罚建议,落实奖惩制度。(9)参与事故调查分析,审定监理工程师安全生产事故处理报告并报送安全生产事故处理意见,协调国家特种设备安装、使用及危险器材的管理。
29、(10)组织或配合上级部门对安全事故的紧急救援、处置、调查与处理。(11)负责项目综合治理工作;(12)协助地方政府调查处理涉及本项目的刑事、治安案件和民事纠纷;第四章 项目建设管理1.标准化工地建设管理为规范国道356线(原省道323)宁石亭至赖坊公路改造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进一步增强施工人员的质量意识、安全意识、环保意识和文明施工意识,根据标准化管理的有关条例,结合实际,就国道356线(原省道323)宁石亭至赖坊公路改造工程建设项目标准化工地建设管理作如下规定:1.1项目经理部建设1.承包人应按照投标文件有关承诺,合理确定项目经理部地点,组建项目经理部。项目经理部建设应满足建设规模的需要
30、。项目经理部办公用房、生活用房及机具停放场地应适当分开;2.办公用房应设项目经理室、总工室、综合部、工程部、合约部、质检部、安全与劳务处、征拆协调处、中心实验室、会议室等,并挂牌标识。生活用房应设:宿舍、食堂、浴室、厕所等;3.经理部会议室应容纳不少于15人开会的需要,并将各种图表上墙;4.项目经理部还应设置一些管理图表,管理图表应包括项目经理部组织机构框图、质量自检体系框图、安全管理体系框图、工程进度柱状图、开展劳动竞赛活动有关图表,各项规章制度、工程总体目标、各部门职责、工作计划、晴雨表及管理人员考勤表。管理图表均应装裱上墙。1.2文明施工日常工作、生活要求1.项目经理部要通过大力加强宣传
31、工作,增强职工的责任感,提高职工的工作热情。项目经理部、预制(拌和)场、主要施工点应设置以创优质工程,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为主要内容的宣传标语;2.项目经理部应以黑板报、宣传栏等形式,积极开展政治思想、业务文化教育等为重点的政治思想教育工作。同时设立如质量年活动宣传标牌、质量举报电话牌、标化工地建设监督牌等,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3.要求承包人实行施工人员统一安全服帽;4.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一律挂牌作业;5.施工人员应文明驾驶、文明作业。特种作业工人应持证上岗,杜绝“三违”现象;6.严禁施工人员赤膊、穿拖鞋进入施工现场;7.工地严禁赌博等不良行为。1.3规范管理一、内业管理1.各项目经理部应
32、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做到各项施工原始资料、记录数据、施工图表齐全;2.定期检查各项制度落实情况,如:质量管理制度、安全生产制度、文明施工制度、廉政制度、各项台帐等; 3.所有计量支付数据应实行计算机管理。二、外业管理1.场地布置(1)应合理选择拌和场设置地点,并修筑隔离围墙;材料堆放区、拌和区、作业区、模板、钢筋制作区应分开或隔离;场内主要作业区、堆放区及场内道路条件允许应作硬化处理。(2)拌和场占地面积应满足施工需要。2.原材料堆放和管理(1)项目经理部要采取有效措施,按原材料质量管理要求,检验合格材料与未检验材料分别堆放,不合格材料不得入库;(2)拌和场地内不同规格砂石材料要严格分档、
33、隔离堆放,严禁混堆;(3)粉料应搭设蓬架;(4)施工标牌要结合监理规程有关原材料及混合料报验制度的规定,在材料堆放处设立原材料品名牌及报验牌,在拌和设备前设混合料配合比标牌,并严格按施工配合比施工;(5)原材料报验牌上应注明材料品名、规格、产地、抽检时间、合格率、监理工程师是否同意使用等内容。3.拌和场、梁场的管理(1)施工总体布置合理,拌和场要选在空旷、干燥、交通便利,并远离工厂、居民区、经济农作物及畜牧业集中的区域,避免对当地居民的生产、生活和居住环境带来不利影响;(2)拌和场、梁场地的面积要根据项目工程量、拌和设备的型号、施工工期、材料供应速度经过计算确定,拌和场、梁场占地面积应满足施工
34、需要,并将生活区及工作区分开;(3)拌和场、梁场地要有良好排水、防水措施。分隔仓内应纵向每隔510m,横向每隔1520m设盲沟,坡度不小于0.5%,盲沟应与场地排水明沟相连,在堆料仓前后应设置排水明沟,保持排水通畅,场地内不允许积水;(4)拌和场地内应设有安全防护措施,配备消防设备;(5)项目经理部要采取有效措施,按原材料质量管理程序进行检验。不合格材料不得进入料场;(6)不同规格砂石材料要严格分档、隔离堆放,严禁混堆。各档材料间应设置采用软隔离; 三、施工安全及交通安全管理1.承包人应设置安全机构,项目经理部及各作业工区应配备专职安全员,并制订项目安全管理条例,落实安全责任,做到职责明确,责
35、任到人;2.对施工用电等易发生安全事故的重点部位和工序,开工前应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制定详细的安全操作规程及防范措施,同时做好检查记录,确保施工安全;3.施工用电应由有专业资格的从业人员操作和管理,严格按有关规定落实安全设施及措施,并设置用电安全告示牌;4.施工安全重点路段和部位、油料、沥青仓库及存放点的安全设施及管理措施应严格按有关规定落实到位,同时应设置管理人员,并设置危险地点及危险物品安全警告告示牌;5.施工期间要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工作,严格实行三级安全教育制度,使全体施工人员熟悉本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新上岗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同时要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专项会议,分析安全状况,研究防范措施,
36、会议有记录,措施有落实;6.联合当地交警、路政做好施工路段的交通管制工作。四、 污水、垃圾处理1.生活、生产污水应妥善处理,符合排放标准后方能排出。2.生活、生产垃圾应定点堆放、及时处理,严禁乱扔乱弃。2.工程开工与进度管理2.1工程开工工程开工由总监理工程师下达开工令。分项工程开工原则上由现场监理工程师审批,但关键工程应报总监办审批,抄报项目办。审批程序按照本项目监理实施细则执行。2.2工程进度管理1.进度目标、计划的制定1)项目经理部的阶段工程进度计划、需单独编制的关键工程进度计划由总监办根据项目阶段目标、各合同段的工程量分解下达并报项目办; 2)项目经理部的月度工程进度计划由承包人根据总
37、监办下达的阶段进度计划分解至具体部位、桩号,现场监理审核,于前一个月25日前上报至总监办审批;工程进度计划应分别按实物工程量计划,包括每月预计完成的工程量和形象进度;3)分项工程开工前,承包人应根据总监办制定的工程项目划分和工程编号管理办法,对本合同段的工程进行分部、分项划分,现场监理审查、总监办审批合格后下发,分项工程作为工程开工的最小申请单元。分项工程进度计划由承包人根据合同段工程进度计划,在每个新的分项工程开工前7天递交开工申请,现场监理审批。3.工程质量管理3.1总 则1.工程质量实行项目法人全面负责,施工单位自检,监理单位全方位、全过程控制,设计、承包人、监控保证及政府监督相结合的质
38、量管理体制。2.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工程的质量事故、质量缺陷和影响工程质量的行为有权向交通主管部门或质监机构进行检举、控告和投诉。3.项目建设的主管部门、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质量工作负领导责任;各单位的工程项目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工程项目工程的质量负直接领导责任;各单位的工程技术负责人,对质量工作负工程技术方面的责任;具体工作人员为直接责任人。4.工程质量在设计使用年限内实行质量管理终身负责制。5.工程建设项目必须实行“政府监督、法人管理、社会监理、企业自检”四级质量保证体系。6.严禁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将承接的工程建设项目转包、分包。7.从事工程建设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特殊职
39、业的操作人员,应当按照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取得相应资格证书,并在资格证书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工程建设活动。3.2工程质量控制依据1.工程承包合同文件、技术规范;2.设计文件;3.国家及政府有关部门颁布的有关质量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文件;4.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3.3工程质量检查程序1.分项工程质量检查程序(1)分项工程开工前的准备工作,包括:1)施工图纸审查:施工准备阶段监理工程师和承包人应认真仔细审查施工图纸,检查设计图纸与说明是否齐全、吻合,设计图纸是否符合规定要求,图纸有无遗漏、差错或互相矛盾之处,所需材料来源有无保证,所提出的施工工艺、方法是否合理,是否
40、切合实际,能否保证质量要求等。2)工程开工申请的审查:各分项工程开工前,承包人必须首先提交分项工程开工报告,报告除按表格内容填写外,还应提出工程实施计划、施工方案及施工工艺、分项工程质量负责人、劳动力组织安排及承包人质量自检系统和质量保证措施、放样测量、标准试验等基础资料、工程材料供应情况及材料试验报告、施工机械型号和数量,工地试验室仪器与试验人员配备及临时资质的审批情况、并依据技术规范列明本项工程的质量控制指标及检验频率和方法。对承包人所报资料应逐项进行检查,在审批开工申请时,掌握以下原则:开工前所采用的设计图纸必须经过复核无误;材料、人力、机械设备不足不准开工;未经检验认可的材料不准使用;
41、未经批准的施工工艺不准采用;前道工序未经检验,后道工序不准进行。(2)分项工程开工后的质量控制施工放样和施工测量资料应提交监理工程师审查和复核,施工过程中应有监理工程师旁站或监督,必要时进行现场签认。每道工序完工后应进行工序检查验收。承包人的质量自检人员应按照总监办批准的工艺流程和提出的工序检查程序,在每道工序完工后,承包人先进行各道工序的自检,自检合格后,填报质量验收通知单,现场和专业监理工程师接到通知单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对该工序进行检查、抽检并签认质量检验报告单,如验收合格则应及时批准承包人进行下道工序的作业,如不合格则责令承包人进行缺陷修补、返工或采取其它补救措施。(3)中间交工证书在单
42、位、分部或分项工程完工后,承包人的质量自检人员应根据规范要求进行工程的自检,合格后汇总各道工序的检查记录及测量和抽样试验的结果并填报中间交工证书,专业监理工程师检查汇总各道工序的质量检验单,并进行一次系统的检查验收,必要时应作测量或抽样试验,合格后由专业监理工程师签认中间交工证书。(4)开工、检查、验收的审批权限分项工程开工申请的审查负责人为现场监理,施工放样与施工测量检查的责任人为专业监理工程师;工序质量检查的责任人为现场监理;分项工程的质量检查责任人为专业监理工程师;分部工程的检验负责人为总监,单位工程、合同段及路基交工的验收由总监办负责。重要部位的质量:如导线点的闭合、试验路段、高标号的
43、混凝土、沥青混凝土、水稳基层配合比的批准、桥梁安装、由总监办复核、批准。分项工程质量检查程序图是审查开工申请每道工序完工后承包人自检,是否合格填写工序质量检验报告单和相关质量检验报表专业监理工程师进行质量抽检,是否签认自检结果分项工程已完工承包人自检,是否合格编制分项工程完工证书,进行分项工程完工计量、评定现场监理工程师汇总抽检资料进行分项工程质量评定审查分项工程完工证书总监审定是否符合要求签认分项工程完工证书承包人返工或整修承包人返工或整修或进一步整理资料是否否是否否是是否2.分部、单位工程质量检查程序当组成一分部工程的各分项工程或组成一单位工程的各分部工程全部完工后,承包人应首先进行再次检
44、查和评定并报请总监办检查、复查,办理中期交工。对诸如:路基交验、基础及隐蔽工程、路面、大梁预制安装等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中的重要部位的分项、分部、单位工程由代表处组织中期交工验收,对一般 分部、分项工程由驻地办组织检查验收;工序的质量检查由现场监理负责。3.质量监督单位:赣州市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4. 交工验收由项目办组织,竣工验收由交通主管部门组织。3.4工程质量管理职责1.项目办的质量职责(1)制定质量目标;(2)实行“政府监督、法人管理、社会监理、企业自检”的四级质量保证体系;(3)执行国家及合同有关工程质量标准;(4)组织阶段质量检查;(5)定期向质量监督机构报告公路工程质量监督情
45、况。接受政府监督部门的监督与检查,积极配合政府监督部门的工作,执行质量监督部门的质量问题处理意见;(6)支持监理机构为保证工程质量所采取的积极措施和对工程质量事故的处理的决定;(7)对设计、施工中可能存在的质量缺陷、隐患提出修改、处理建议,督促相关单位整改;(8)组织交工验收,协助主管部门组织的竣工验收;(9)缺陷责任期和工程保修期的质量管理。2.监理机构的质量职责(1)完善监理机构自身的质量保证体系,制定、执行监理质量控制程序和控制方法;(2)管理好监理自身的工地试验室,以利质量监控;(3)检查并督促承包人完善质量保证体系;(4)审批主要分项工程的试验路段或试验项目的施工工艺、施工方案,审批
46、试验结果;(5)检查承包人的施工工艺和方法是否符合技术规范的要求;是否按监理工程师审批的方案进行施工;(6)检查、检验施工中所使用的原材料、混合料和材料组成设计等是否符合有关标准和规范的要求;(7)对重点部位和隐蔽工程施工过程重点监督、旁站;(8)及时进行各分项工程的中间交工质量验收,验收合格后批准承包人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对于重点工序和分项工程应坚持旁站监理;(9)尽早发现可能影响工程质量的任何不良因素或质量事故苗头并及时采取措施给予制止;组织对施工中发现的工程工艺缺陷或质量事故进行调查、处理。当缺陷或事故经处理达到设计和技术规范要求后,批准承包人继续施工;(10)加强工地巡视并做好巡视记录
47、;(11)加强质量计划管理,结合质量分解目标建立已完工程质量情况的台账,定期分析质量目标实现的可能性和影响因素,以便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实施监控;(12)组织月度质量检查评比和召开质量现场会;(13)定期向质量监督部门报告工程质量情况,接受政府监督部门的监督与检查,积极配合政府监督部门的工作;(14)进行合同段质量评定,参与项目办主持的工程交工、竣工验收工作;(15)缺陷责任期和工程保修期的质量监理;(16)总监办的质量职责在本项目监理实施细则中明确。3.承包人的质量职责(1)承包人对所施工的工程负有终身质量责任,必须树立全寿命质量意识,切实贯彻“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2)承包人必须建立
48、自检质量保证体系,实行分级管理的质量责任制。项目经理为合同段质量第一责任人,项目技术负责人对本合同段的工程质量负技术和管理责任。质检工程师和操作人员为质量的直接责任人;(3)严格执行国家和合同要求的质量标准,制定相关控制程序和方法,尤其是重点部位和隐蔽工程的质量保证措施,预防质量事故的发生;(4)严格执行施工程序,实行从材料质量、施工程序、施工工艺、内部自检的全过程质量管理。建立相关质量台帐和档案;(5)严格执行监理指令,对施工中存在的质量问题及时整改;(6)按照有关要求进行质量自检评定;(7)负责缺陷责任期的质量维修和承担保修期的质量责任。3.5工程质量事故的处理一、工程质量事故定义:是指由
49、于勘察、设计、施工、监理、试验检测等责任过失而使工程在下述时间内遭受损毁或产生不可弥补的本质缺陷,因构造物倒塌造成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以及需要加固、补强、返工处理的事故。1.道路工程:现场监理签认至工程项目通车后两年内;2.结构工程:施工过程中、设计和使用年限内。二、工程质量事故的分类及其分级标准工程质量事故分质量问题、一般质量事故、重大质量事故三类。1. 质量问题:质量较差、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包括修复费用)在20万元以下;2. 一般质量事故:质量低劣或达不到合格标准,需要加固补强,直接经济损失(包括修复费用)在20万元至300万元之间的事故。一般质量事故又分为三个等级:(1)一级:直接经济损失
50、在150万元300万元之间;(2)二级:直接经济损失在50万元150万元之间;(3)三级:直接经济损失在20万元50万元之间。3.重大质量事故:由于责任过失造成工程倒塌、报废和造成人员伤亡或者重大经济损失的事故。重大质量事故分为三个等级:(1)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为一级重大质量事故: 1)死亡30人以上; 2)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 3)特大型桥梁主体结构跨塌。(2)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为二级重大质量事故: 1)死亡10人以上,29人以下; 2)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不满1000万元; 3)大型桥梁主体结构跨塌。(3)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为三级重大质量事故: 1)死亡1人以上,9人以下
51、; 2)直接经济损失300万元以上,不满400万元; 3)中、小型桥梁主体结构跨塌。三、质量事故的处理由于影响工程质量的因素众多而且复杂多变,所以,监理工程师的质量监控应以主动控制为主,以避免工程质量事故的发生。当施工过程中出现质量事故时,应按以下程序进行处理。1.当工程出现质量事故后,监理工程师应首先以“监理通知单”的形式通知承包人,并要求停止有质量问题部位和与其有关联部位及下道工序的施工,需要时,还应要求承包人采取安全保护措施。同时,要督促承包人及时上报主管部门。2.要求承包人接到“监理通知单”后,在监理工程师的组织与参与下,尽快填报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报告单进行质量事故的调查,写出调查报告。
52、调查报告的主要内容应包括:(1)与事故有关的工程情况;(2)质量事故的详细情况,如质量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部位、性质、现状和发展变化情况等;(3)事故调查中的有关数据、资料;(4)质量事故原因分析与判断;(5)是否需要采取临时防护措施;(6)事故处理及缺陷补救的建议方案与措施;(7)事故涉及的有关人员和责任者的情况。3.在事故调查的基础上进行事故原因分析,正确判断事故原因。事故原因分析是确定事故处理措施方案的基础。正确的处理来源于对事故原因的正确判断。只有对调查提供的资料、数据进行详细、深入的分析后,才能由表及里、去伪存真,找出造成事故的真正原因。对于质量事故应组织设计、项目办等各方参加进行
53、事故原因分析。4.在事故原因分析的基础上,研究制订事故处理方案。事故处理方案的制订应以事故原因分析为基础。如果某些事故一时认识不清,而且事故一时不致产生严重的恶化,可以继续进行调查、观测,以便掌握更充分的资料数据,做进一步分析,找出原因,以利制定处理方案。制定事故处理方案,应遵循以下原则:安全可靠,不留隐患,满足建筑物的功能和使用要求,技术可行,经济合理等,且所有的处理方案应不降低质量控制指标和验收标准。5.确定事故处理方案后,监理工程师应指令承包人按既定的处理方案,实施对质量事故的处理。发生质量事故,不论是否是由承包人的原因造成,质量事故的处理通常都由承包人负责实施。如果发生的质量事故不是由
54、于承包人的责任和原因造成的,则处理质量事故所需的费用或延误工期,应和项目办协商,根据实际情况给予承包人合理的补偿。6.在质量事故处理完毕后,应在代表处的领导下组织有关人员对处理的结果进行严格的检查、鉴定和验收,写出“质量事故处理报告”,提交项目办,并上报主管部门。工程质量事故处理一般程序框图质量事故的发现总监办、项目办联合初步调查总监办发出停工令现场监理工程师检查事故状况提出处理意见、总监办审核承包人填报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报告单提出处理方案必要时进行专家咨询项目办、总监办联合处理审查总监办批准处理方案方 案 实 施3.6工程质量缺陷的处理1.对于存在质量缺陷工程,应要求承包人根据质量缺陷的原因提
55、出不同的处理意见,报监理工程师批准,监理工程师应在对质量缺陷产生的原因做出判断并确定了补救方案后及时指令承包人进行修补、加固或返工处理。2.对于质量缺陷,如果一致认为不需专门进行处理,应经过项目办、设计单位和监理三方的充分分析和论证,且经过项目办批准后方可执行。3.在质量缺陷的处理过程中,监理工程师应实施“三全”(全面、全员、全过程)监督检查,缺陷工程处理后,应经监理工程师验收后方可进行下一工序的施工。工程质量缺陷处理一般程序框图检测结果综合分析、评价根据项目办的处理意见包括缺陷工程的失败试验过程资料和情况调查试验、检测、现场察看根据监理工程师的意见可行不可行验 收发现质量缺陷发出停工令缺陷的
56、初步调查监理工程师主持检查检查报告和处理意见(监)提出处理方案(承包人)审批处理方案(监)方案实施资料存档可行?4.安全生产管理4.1总 则1.为了加强本项目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保证本项目安全顺利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交通部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以及本项目的具体要求,特制定本管理规定。2.本项目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做到安全生产与工程施工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3.项目各参建单位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交通部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及本管理办法的各
57、项规定,各司其责,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认真执行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加强安全生产的督促检查,及时消除安全生产的事故隐患,努力减少或杜绝安全事故,力争在建设过程中不发生重大、特大安全责任事故。4.2安全生产管理组织1. 项目办成立以项目办主任为组长、项目办各部为组员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本项目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领导。各参建单位将与业主签订安全生产合同(见附件一),并认真遵守合同文件各项规定,采取切实措施,全面正确履行合同。2.总监办成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小组,总监理工程师代表为其监理项目的安全生产的第一监督责任人,安全监理工程师为其监
58、理项目的安全生产的第一监督责任人。监理单位应制定并落实安全生产监督实施细则。3.各承包人(或合同段)是所承包合同段施工安全的责任主体,项目经理是该合同段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施工安全管理工作全面负责。承包人应成立安全生产管理领导小组,建立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制定并落实各项安全措施。4.各参建单位须足额使用安全生产专项经费并配备专职安全员负责施工现场安全的管理、检查工作,协调、处理安全生产各项具体工作。4.3安全生产宣传教育1.项目办应加强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提高广大参建人员的安全意识,增加安全知识和技能, 使广大参建人员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自觉遵守各项安全生
59、产规章制度。认真组织各参建单位参加上级主管部门安排组织的“安全生产活动周”、“安全生产活动月”等专项活动,并将上述专项活动情况纳入安全生产月度检查考评范畴。2.各参建单位应组织本单位人员认真学习国家、行业、省市政府主管部门或安全监督机构的有关安全生产管理的政策、法规文件及交通部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及时传达上级主管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文件及指示精神。3.承包人应经常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活动,布置形式多样的宣传标语、宣传栏,大力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交通部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以及国家、行业、省市政府主管部门或安全监督机构的有关安全生产管理的政策、法规文件,
60、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努力营造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良好氛围。4.承包人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培训和持证上岗;安全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必须进行培训和考核;作业人员进入新岗位、新工地或采用新技术时必须进行上岗教育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4.4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一、各承包人应针对本单位具体情况建立有效的安全生产保障体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各项管理制度,重点是:安全生产责任制1.项目经理 (1)对所承包的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 (2)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结合工程特点及施工全过程情况制定本合同段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办法,或提出要求,并监督其实施;(3)
61、在组织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根据工程规模特点配备专职安全员,确定安全工作的管理体制和人员,并明确安全员及作业队伍负责人的安全责任和考核指标,支持、指导安全管理人员的工作;(4)健全和完善用工管理手续,引进劳务队伍必须及时向有关部门申报,严格用工制度与管理,适时组织上岗安全教育,要对劳务人员的健康与安全负责,加强劳动保护工作;(5)组织落实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技术措施,组织并监督工程施工中的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和设备、设施验收制度的实施;(6)组织并主持施工现场定期的安全检查,发现施工生产中不安全问题,组织制定措施,及时解决。对上级提出的安全生产与管理方面的问题,要定人、定措施限时予以解决;(7)发生事
62、故,要做好现场保护与抢救工作,及时上报,组织配合事故调查;认真落实制定安全的防范措施,吸取事故教训。2项目技术负责人负责工程施工的安全生产技术责任,负责落实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技术措施,监督项目工程施工中的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和设备、设施验收制度的实施。3施工员、安全员、班组长、外包队(劳务队伍)负责人等人员应按岗位各负其责。安全生产检查和验收制度1安全检查内容安全检查的内容包括查思想、查制度、查机械设备、查安全设施、查易燃易爆物品、查安全教育培训、查操作行为、查劳保用品使用、查伤亡事故处理等。2安全检查方式(1)定期安全检查,承包人必须保证每旬组织一次安全生产检查,每次安全检查应由主管生产的领导或
63、技术负责人带队,由相关的部门联合组织检查。(2)经常性安全生产检查,项目安全员或安全值班人员对工地进行的巡回安全生产检查及班组班前班后进行的安全检查等。(3)专业性安全检查。专业性的安全检查应结合工程项目进行。如基坑土方的开挖、施工用电、劳务用工等安全问题,专业性较强的应由技术负责人组织专业技术人员、专项作业负责人和相关专职部门进行。(4)季节性安全检查。季节性安全检查是针对施工所在地气候特点,可能给施工带来的危害而组织的安全检查,如雨期的防汛、冬期的防冻等。二、各承包人应当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配备应急救援人员,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并定期组织演练。
64、根据工程施工的特点、范围,对施工现场易发生重大事故的部位、环节进行监控,并制定施工现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三、各承包人应定期(每月或每季度)召开安全生产总结会,通报安全生产状况,安排下阶段的安全生产工作。4.5安全生产基本保障措施一、承包人必须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以下安全生产基本保障措施:1.保证安全生产费用专款专用措施。2.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及合同要求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3.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并对达到一定规模的危险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编制专项施工方案。4.对安全施工技术要求的交底。5
65、.危险部位安全警示标志的设置承包人应当在施工现场入口处、施工起重机械、临时用电设施、脚手架、出入通道口、楼梯口、孔洞口、桥梁口、基坑边沿、爆破物及有害危险气体和液体存放处等危险部位,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6.对施工现场生活区、作业区环境的要求承包人应将施工现场的办公、生活区与作业区分开设置,并保持安全一定距离;办公、生活区的选址应当符合安全性要求。职工的膳食、饮水、休息场所等应符合卫生标准。7.消防安全保障措施承包人应当在施工现场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度,确定消防安全责任人,制定用火、用电、使用易燃易爆材料等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设置消防通道、消防水源,配备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并在施工
66、现场入口处设置明显标志。8.劳动安全管理规定承包人应当向作业人员提供安全防护用具和安全防护服装,并书面告知危险岗位的操作规程和违章操作的危害。承包人应当按合同文件规定和项目办要求办理工程保险,并为施工现场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9.劳动安全管理规定承包人应当向作业人员提供安全防护用具和安全防护服装,并书面告知危险岗位的操作规程和违章操作的危害。承包人应当按合同文件规定和项目办要求办理工程保险,并为施工现场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10.安全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施工机具的安全管理承包人采购、租赁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应当具有生产(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
67、,并在进入施工现场前进行查验。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必须由专人管理,定期进行检查、维修和保养,建立相应的资料档案,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报废。承包人在使用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前,应当组织有关单位进行验收,也可以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进行验收;使用承租的机械设备和施工机具及配件的,由施工总承包单位、分包单位、出租单位和安装单位共同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方可使用。11.国道356线(原省道323)宁石亭至赖坊公路与国道319以及各乡村道路平交,两端应设置减速带,并设置工程施工告示牌和导向牌,设置移动告示牌和交通警示警告标志,作业区两端安
68、排专人维护交通秩序。二、监理单位要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作为日常管理重要内容之一,有无安全生产措施、是否配备完善的安全生产设施是监理是否批准分项工程开工的必要条件。督促承包人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监理单位应当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理单位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承包人整改;情况严重的,应当要求承包人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项目办。承包人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工程监理单位和监理工程师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并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承担监理责任。4.6安全事故
69、处理的要求及相关规定一、对承包人查处工程施工安全隐患的要求:1.承包人应加强对劳务队伍的安全检查,并对检查出的安全隐患立即发出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受检劳务队伍对安全隐患原因进行分析,制定纠正和预防措施。纠正和预防措施应经检查单位负责人批准后实施。2.安全检查人员对查出的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行为向责任人当场指出,限期纠正。3.安全员对纠正和预防措施的实施过程和实施效果应进行跟踪检查,保存验证记录。二、承包人进行安全事故处理应符合下列规定:1.安全事故处理必须坚持“事故原因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员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处理不放过,没有制定防范措施不放过”的原则。2.安全事故处理应按以
70、下程序进行(1)报告安全事故安全事故发生后,承包人立即用最快的传递手段,在1小时内将发生事故的时间、地点、伤亡人数、事故原因等情况,分两条线同时上报:1)上报至本企业安全主管部门。企业安全主管部门视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或直接经济损失情况,按规定向政府主管部门报告。2)上报至总监办及项目办。总监办及项目办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将发生事故的时间、地点、事故单位名称以及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或直接经济损失、事故原因等情况,在1小时之内向项目办报告,同时立即赶赴事故现场协助事故单位进行事故处理。项目办视情况按规定向项目办领导及上级有关主管部门报告。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以直接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
71、政府安全生产监督项目办门和项目办报告。承包人必须在每月24日至25日期间将上月25日至本月24日内交通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事故统计月报表(2)事故应急处理承包人应采取紧急救援措施,抢救伤员、排除险情、防止事故蔓延扩大,做好标识,保护好现场。(3)事故调查项目经理应指定技术、安全、质量等部门的人员,会同本企业工会代表组成调查组,开展调查。(4)调查报告调查组应把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性质、损失、责任、处理意见、纠正和预防措施撰写成调查报告,并经调查组全体人员签字确认后报企业安全主管部门和项目办工程技术处。4.7安全生产督查及责任追究一、 项目办有权对各参建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定期或不定期专项检查。
72、定期检查一般为月度检查,与项目办工程检查同步进行;不定期检查一般为日常巡视检查,日常巡视检查情况是项目办对各参建单位进行考评和是否进行违规处罚的重要依据之一。日常巡视检查和月度检查考评工作一般以项目办为主组织实施。项目办对所属承包人的安全生产负直接监管责任。项目办工程部可根据具体情况进行重点抽查或专项检查。二、承包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其暂时停工,并可处3千元以上5千元以下罚款;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构成犯罪的,将直接责任人员移交司法部门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1.未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时无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现场监
73、督的;2.承包人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作业人员或者特种作业人员,未经安全教育培训或者经考核不合格即从事相关工作的;3.未在施工现场的危险部位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或者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施工现场设置消防通道、消防水源、配备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的;4.未向作业人员提供安全防护用具和安全防护服装,不按规定办理工程保险的;5.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施工安全的工艺、设备、材料的。6.未按照规定在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验收合格后登记的;7.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施工安全的工艺、设备、材料的。三、 事故报告应当及时、准确、完整,事故
74、发生单位对事故不得迟报、漏报、谎报或者瞒报,否则,项目办可对其处以5千元1万元罚款。四、监理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5千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构成犯罪的,将直接责任人员移交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1.未对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审查的;2.发现安全事故隐患未及时要求承包人整顿或者暂时停止施工的;3.承包人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未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的;4.未依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的。五、项目办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主要负责人和其他责任人员处1000元5000元罚款,
75、并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事故发生后不立即组织事故抢救的;2.迟报、漏报、谎报或者瞒报事故的;六、 作出的处罚决定,有关单位或个人应当主动履行,拒不履行的,在计量支付或工资支付时加倍代扣。4.8附件共有附件6份,附后附件一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事故快报 报告单位:(盖章) 事故基本情况事故发生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事故发生所在地及工程名称工程分类及等级、建设类型天气气候事故发生部位事故类别工程概况事故简要经过和抢险救援 情况原因初步分析预估直接经济损失(万元):人员伤亡情况死亡人员数量(人)死亡人员类型重伤人员数量(人)重伤人员类型从业单位基本信息项目办承包人监理单位设计
76、单位单位负责人: 填表人: 联系电话: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附件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事故统计月报表年 月报告单位:(盖章) 事故发生时间事故发生所在地及工程名称工程分类及等级、建设类型事故发生部位事故类别事故简要经过初步事故因事故直接经济损失(万元)死亡人数(人)死亡人员类型受伤人数(人)伤害程度受伤人员类型事故单位名称事故性质123456789101112131415 填表人: 联系电话: 报出日期: 附件三安全事故隐患及违规整改通知单 NO:_(违规单位): 根据_年_月_日_(检查部门) 巡视检查,发现你单位存在以下安全隐患及违规行为: 经审查核实,现依据合同文件和安全生产监督管
77、理办法的有关规定,限_日内将整改方案及纠正和预防措施报监理单位和项目项目办备查,并在_日内进行整改到位,整改结果经监理工程师和项目办验收合格后报项目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领导小组备案。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领导小组 日期: 备注:本通知单一式四份。(其中:一份交整改单位;一份交监理单位;一份交项目办;一份存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领导小组。)附件四安全事故隐患及违规整改验收报告违规单位名称标段整改通知单所列安全隐患及违规行为违规单位 整改措施 签章: 日期:违规单位 整改情况 签章: 日期:安全专业监理工程师验收意见 签章: 日期:总监办审核意见 签章: 日期:项目办 审核意见 签章: 日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78、领导小组意见 签章: 日期: 备注:违规单位整改措施如在本表格中填写不下,可附另纸。附件五违规处罚通知单 NO:_(违规单位): 根据_年_月_日_(检查部门)巡视检查,发现你单位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经审查核实,现依据合同文件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对你单位进行如下处罚: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领导小组日期: 备注:本通知单一式五份。(其中:一份交违规单位;一份交监理单位;一份交项目办;一份交市局财审科;一份存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领导小组。)附件六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流程存在问题通过形成检查报告同意处罚审批结果违规处罚(走审批流程)未通过验收结果整改验收月检查考评日常巡查发出整改通知检查结果监
79、督检查处罚通知单结束5.计量与支付5.1总则 1.计量与支付始终贯穿于整个项目建设之中,是业主与承包人履行合同的方式,是监理工程师对工程进行全面监理的重要措施,是对整个工程项目投资、进度、质量进行“三大控制”的必要手段,是项目建设管理的关键环节,是保证工程按质按期完工的重要条件。2.为加强国道356线(原省道3223)宁石亭至赖坊公路改造工程的建设管理,明确业主、承包单位和监理单位的权利与义务,使工程计量与支付规范化,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有序地进行,真实、准确地反映投资完成情况及对本工程建设投资的控制。5.2工程计量 一、计量的定义工程计量一方面是准确地核实、计算和认定已完工程的数量,另一方
80、面也是对已完工程的综合评价,因此工程计量必须做到真实、准确、及时。二、计量的范围1.工程量清单所列的项目;2.合同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应支付费用;3.变更工程增补且已办理变更令的项目。三、工程计量的原则1.经检验符合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2.按合同文件所规定的方法、范围、内容、单位计量;3.合同外发生的工程量应严格按工程变更,由业主、责任单位、监理、承包人四方签字确认的数量计量;4.工程的计量不解除承包人的任何合同义务。四、工程计量的依据1.按工程量清单(或核对后工程量清单)及说明规定进行计量;2.设计图纸及变更设计图;3.合同文件与技术规范;4.工程变更令及其它有效附件;5.有关计量规定的文
81、件;6.经监理工程师验收合格的记录、中间检验认可书、中间交工证书等和有关数据检测记录;7.其他证据性资料。五、工程计量的条件(一)计量的项目符合合同的计量项目的要求,包括以下三个方面:1.工程量清单(或核查后的清单)中的工程项目。计量时应以实际完成并经相关监理工程师会同建设单位管理工程师复核的数量为准;2.合同文件中规定的项目除了工程量清单中工程项目以外,在合同文件中还规定了一些包干项目,对于这些项目亦必须根据合同条款进行计量;3.工程变更项目中附有修订的变更工程量清单,工程变更工程量清单同工程量清单具有相同的性质,因此对于工程变更工程量清单项目亦必须按合同有关要求进行计量;(二)承包人为完成
82、上述项目而进行的一些辅助工程,因为这些辅助工程的费用已包括在上述项目的单价中,监理工程师无需计量。(三)质量达到规范标准的要求。(四)验收手续齐全。(五)中期支付额不小于100万元。5.3计量方法及审核1.承包人应对达到规定计量条件、需计量的工程项目进行资料收集和整理提交现场监理工程师审查,按规定进行计量。2.承包人在申请计量时应将计量资料按要求的每一分项工程(按工程编号)单独装订呈报(必须具体地叙述工程量计算式),承包人应将计量资料装箱并附计量资料目录;现场监理工程师在收到资料时,应根据装箱清单清点计量资料并办理书面签收;在递交书面计量资料的同时应提交一份电子版的计量软件数据(以U盘作为媒介
83、)。3.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在审查计量报表时,应对计量工程进行现场抽查、核实。对质量不合格和不真实的工程,不予计量。4.项目办若发现计量工程有虚假成分时,有权组织有关单位、部门进行现场抽查、核实。5.4计量与支付程序各级机构应本着严谨、科学的态度审查工程计量,做到不多计、不重计、不漏计,原则上每月计量1次。承包人应及时整理中间检验资料报驻地监理工程师认可。14天内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负责承包人计量资料的审核和监理计量资料的编制,并开具支付证书,项目办管理工程师审核后出具计量审批单,审签流程为项目办工程处项目办合约处项目办财审处项目办总工项目办主任分局领导意见,全部审签完成后,由分局财务科支付。5.
84、5工程费用支付一、支付方法工程费用的支付由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根据工程量清单或批准的单价,按照承包人和监理共同计量的工程数量,向项目办提供支付证书,由项目办向承包人付款。二、中期计量支付按招标文件要求及参照招标文件范本进行计量与支付。三、最终支付(一) 最终付款证书签发的程序1.承包人提交最终支付申请(即最终财务报告及结算清单)承包人只有完成下述工作,才具备提交最终支付申请的条件;(1)全部遗留工程或缺陷工程均已完成且达到合同的要求,并获得监理工程师签发的工程缺陷责任终止证书;(2)有关合同方面的遗留事宜(如:工程变更、价格调整、中期支付中有争议而未解决的问题等)均已与项目办协商得到一致,并按合
85、同规定办理了有关手续;(3)竣工图及有关的竣工资料已按合同规定全部完成,并得到监理工程师的确认;(4)对合同期间所有支付的款项进行了全面清理,对所需的支付凭证进行了必要的补充与完善。上述条件不具备时,监理工程师有权拒绝受理承包人的申请。2.监理工程师审定承包人提交的最终支付申请监理工程师主要对以下四个方面进行审查:(1)相应的结算清单必须齐全、完整,相互关系清晰;(2)相应的证明资料有监理工程师的签字认可;(3)确认所有的计量与支付均没有遗漏、重复,且计算准确,汇总无误;(4)农民工工资已全部清理;3.项目办对最终支付证书的认可项目办收到监理工程师签发的最终支付证书后,如无异议,则在最终支付证
86、书上签字。项目办将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依据最终支付证书的结果向承包人付款或扣款。(二) 最终付款证书1.最终付款证书的文件组成(1)最终付款证书;(2)合同支付汇总表;(3)合同支付明细表;(4)永久性工程完成表(工程量清单完成表);(5)工程变更一览表;(6)保留金的使用说明;(7)违约罚金使用说明;(8)价格调整汇总表。2.最终付款证书的签发最终付款证书由总监办签发。6.合同管理6.1工程变更实施细则为规范工程管理,妥善、合理地处理国道356线(原省道323)宁石亭至赖坊公路改造工程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工程变更问题,进一步完善设计,提高工程效率,根据公路工程变更管理办法(交通部2005第
87、5号令)、赣州市交通重点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实施细则、赣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中标后管理暂行规定及宁都县进一步规范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实施细则【宁府办发2010】8号,结合本项工程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一、工程变更类别根据工程变更的投资规模、批准程序及省市交通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本项目的工程变更分为:1.负变更,指核减投资的变更;2.一般变更,指单项变更核增投资规模小于或等于5万元,且:不改变工程的技术标准;不改变重要的结构形式;不增加养护费用、使用成本,不降低使用功能;不影响相关工程质量;不会因此变更而合理地预见到的其它的变更;3.较大变更,指单项变更增加投资大于5万元小于等于20万元的变更;4.重
88、大变更 ,指单项变更大于20万元小于等于100万元费用的变更;5.特大变更,指单项变更大于100万元费用的变更。二、工程变更的条件、原则和程序(一)工程变更的条件1.增加或减少合同中的任何工程的数量;2.取消合同中的任何单项工程;3.改变合同中的任何工作的性质、数量的种类;4.改变本工程任何部分的线型、标高、位置和尺寸;5.改变本工程所必需的任何种类的附加工作;6.改变本工程任何分项工程规定的施工顺序或时间安排。(二)变更原则(凡符合下列之一者,可考虑变更设计)1.保持原设计标准,可降低投资或节省用地;2.保持原设计标准,不增加投资或投资增加不多,能解决特殊技术问题,或缩短工期、便于施工、效果
89、明显;3.原设计虽然可行,但明显欠合理;4.由于铁路、水利、电力、工矿、文物、环保等方面的不可预见因素,必须变更原设计方案;5.在增加投资不多的情况下,便于采用已由技术管理部门鉴定的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有利于提高工程质量标准,提高工效和促进技术进步;6.不增加投资或增加投资不多,有利于改善行车条件,或节省工程的维修费用,或便于日后工程改造或扩建的;7.其它特殊情况需要进行工程变更的。(三)变更的程序工程变更程序框图业主、设计方提出工程变更申请承包人提出工程变更申请监理工程师提出工程变更申请监理工程师审核总监办组织设计、施工、监理、业主、责任单位、指挥部人员六方现场踏勘,核实变更内容
90、、图纸、变更工程量清单,确定变更原则,再由业主单位填制工程变更审批表提请财政、审计、监察、行业监管部门共同派人现场核实,并做现场记录(影像资料),形成会议纪要。承包人根据会议纪要填报正式变更申报资料(一式五份)总监办审核设计代表审核管理工程师审核由业主单位、责任单位将变更内容共同行文,上报县人民政府批准。项目办主任办公会议讨论总监办下达变更令抄报有关方施工单位执行1.承包人提出变更申请,一式六份报现场监理初审后,报设计代表、项目办。2.形成会议纪要后,填报变更申报单(估价),一式六份。三、工程变更的性质划分及处理措施工程变更可根据其对施工影响程度分为特急、急、一般三个等级,等级判定及相应的措施
91、为:特急:指发生的变更必须立即采取有效措施改变施工方案或结构类型,否则,将造成安全事故的发生(或已经发生)。此类变更可能涉及到施工安全、施工质量和可能导致灾难性紧急事件的,可先采取必要的有效措施防止质量、安全事故的发生,施工单位应在第一时间电告项目办,项目办接电后在2小时内组织和指定有关各方人员进行现场考证,责成项目总监召开“十方”会议,确定工程变更方案,施工单位应同时依据“十方”会议纪要补办工程变更申请手续;急:指所发生的变更应尽快采取有效措施改变工程方案或结构类型,项目办在收到这类变更时应在一天之内组织有关人员进行现场确认,并按相关程序明确变更方案。一般:除上述两级变更以外发生的工程变更,
92、按正常变更程序办理。四、工程变更的管理(一)工程变更审批权限1.对负变更且不影响相关工程质量、不改变工程的技术标准、不改变重要的结构型式和增加投资小于或等于5万元的一般变更,由项目办复审批复。2.对增加投资大于5万元,无论发生何类变更必须上报宁都县县人民政府,由宁都县县人民政府批准。项目办派人全过程参与办理上述变更,程序上都必须经过“六方”到现场踏勘,核实变更内容、图纸、变更工程量清单,确定变更原则,再由业主单位填制工程变更审批表提请财政、审计、监察共同派人现场核实,并做现场记录(影像资料),形成会议纪要。(二)工程变更工作线路1.工程变更的提出(一式六份)(1)由承包人提出:承包人在合同段工
93、程施工中发现现场条件变化、设计遗漏或地方要求等不能按设计施工或按原设计施工不能满足要求时,提出相应的变更;(2)监理提出:监理工程师在项目实施中发现某些工程按设计施工不能达到质量标准、可能存在质量隐患或发现某些工程设计明显不合理,应变更或取消时,提出相应的变更;(3)项目办或设计方根据项目的总体要求或为了满足全线某些工程外观的统一性而提出设计优化或变更。2.变更项目(包括数量)的确认A、对于由承包人或监理工程师提出的变更:(1)由承包人进行申报,在申报资料中应说明变更原因,绘制相关的示意图,附相关的测量计算资料和估价清单,报现场监理工程师初审,在3天内核实并形成初步意见后报总监办、设计代表和项
94、目办,总监办在每月的23号前将本段的申报材料分类汇总报项目办复核,每月的24号前将复核好的变更申报材料上报到项目办,在每月的项目办主任会议确定现场确认相关事项。如变更工程属需及时处理实施的项目,总监办在收到现场监理工程师初审材料2天内同项目办沟通协商五方现场确认时间;(2)项目办在项目办主任会议后2天内,根据会议精神和总监办协商好现场确认时间,由总监办召集业主、监理、设计、施工、责任单位、指挥部人员各方现场核查,业主召集财政、审计、监察、行业监管部门各方现场核查,并由总监办形成“十方”会议纪要,纪要包括以下内容:a、必须在各方(业主、监理、设计、施工、责任单位、指挥部人员、财政、审计、监察、行
95、业监管部门十方)人员现场察看核对的基础上,充分对照设计图纸和合同文件的要求的基础上,把理由阐述充分,做到事实清楚。b、必须说明变更项目的桩号、部位、范围、原设计情况、现场核查的情况、变更的理由和依据、变更数量的增减情况(按对应工程量清单项目号)。c、对于形成“十方”纪要后不需出具变更设计图的,必须附有现场量测的草图和原始数据记录。现场各方代表除在纪要上签名外,还须在草图和原始记录上签字确认。(3)设计代表在十方会议纪要签订后5天内(重大设计变更不晚于15天)按会议纪要的要求出具设计更改通知单和相关图纸;(4)对于工程变更数量在施工结束后,应由现场监理同现场管理工程师现场核实,对于重点部位、隐蔽
96、工程应全部现场核查;(5)重点部位、隐蔽工程的变更承包人必须提供施工照片或录像资料。B、对于由项目办或设计方提出的变更项目,由设计代表出具更改通知单和相关图纸经项目办审核后下发。(三)、工程变更的管理1.现场监理工程师的管理作为现场监理工程师这级管理,无论变更来源于何方,一旦得到信息,即应着手监督施工单位进行有关变更资料的收集和加强现场的监督管理,尽快地提交给总监办一份完整的、准确的反映项目情况的资料,为总监办、项目办进一步评估变更对费用带来的影响,为颁发工程变更令奠定基础。现场监理工程师还应注意整理、收集反映工程状况的资料。包括:(1)、变更前后的设计文件、资料、图纸;(2)、有关方面的意见
97、、信函。项目办、承包人、监理工程师之间来往的信函、会议记录;上级主管部门以及政府有关部门(例如水利部门、电力部门、消防部门等)的来往信函;(3)、工程变更前后该工程的数量差异。承包人工、料、机配备以及现场条件变化的情况,并依据这些资料评估变更费用;(4)、对承包人提供的变更工程量清单估价要认真审核、确认无误后方可决定采用何种单价标准。应注意同一分项工程的所有变更必须按一个变更报送处理,不得分割项目,改变变更设计类别。2.总监办的管理(1)、总监办作为承包人、监理提出的工程变更的召集人,主持六方会议,全面协调工程变更事宜,审核变更条件和工程数量,提出合同外单价建议,供项目办参考;(2)、组织设计
98、变更会议,按照确认的变更设计组织施工;(3)、建立工程变更申请和变更令台帐;(4)、根据项目办的批复,签发工程变更令;(5)、零变更、负变更经项目办主任办公会审议后可由总监办直接下达。3.项目办的管理(1)、现场监理工程师在得到变更信息后应立即报告项目办工程技术部,工程技术部应全过程参与总监办对变更项目的资料收集和现场的监督管理;(2)、项目办对承包人提出的变更工程估算金额进行审核,在项目办权限内的根据项目办主任办公会议精神自主处理;(3)、项目办对超过项目办权限范围的工程变更,项目办应会同总监办先进行现场核实,如情况属实,应报告有关部门参加总监办召集的十方会议;(4)、项目办督促承包人尽快完
99、成变更工程的申报,并每月24号前对申报材料进行复审;(5)、建立公路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台帐,定期对设计变更情况进行汇总备案;(6)、业主参加六方会议人员:项目办主任视情况参加,项目办工程技术部负责人、项目办现场管理工程师必须参加。(四)变更的申报和审批形成十方会议纪要并下发变更图纸后,承包人即可进行变更正式申报,申报资料的内容由总监办确定,但必须包括十方会议纪要、变更设计图或现场量测草图、原始数据记录、相关的现场施工前、中、后照片或录像资料、工程量计算资料、估价清单等,一式六份;申报资料经现场监理工程师、总监办、设计代表审核并形成审核意见后报项目办工程部审查;工程部审查并形成审查意见后报项目办主
100、任办公会讨论,主任办公会在审议后按审批权限批复或上报。(五)变更工程的单价确定原则:1.如果变更的工程在合同中具有相应的工程细目,则监理工程师应采用合同中相应工程细目的单价;2.如果变更工程属于本合同中新增的工程细目; 3.如果本合同段工程量清单中既无相应细目,又无类似项目,则监理工程师应根据承包人投标书报价水平来确定变更工程项目单价。(六)变更图纸的下发变更项目的图纸由设计代表根据九方会议纪要的要求及时出具,并填写设计变更图审查流转单;项目办工程部收到设计代表提交的变更图纸后,及时进行审查及分类,确定是否报送总工审查并下发。对于需报总工审核的变更图纸和直接由设计院出具的补充完善设计图,经总工
101、审核且形成审核意见后,由设计代表根据审核意见修改完善再交项目办主任签发,总监办签收并下发。项目办工程部每月底应将本月所发变更设计图整理上报总工。(七)工程变更令的下达审批后的工程变更,由总监办下达工程变更令。(八)说明六方:业主、监理、设计、施工、责任单位、指挥部人员。十方:业主、监理、设计、施工、责任单位、指挥部人员、财政、审计、监察、行业监管部门。6.2对项目承包人、监理的违约处理实施细则一、总则加强国道356线(原省道323)宁石亭至赖坊公路改造工程项目质量管理,以“保优良、创精品”作为努力奋斗的目标,按照“质量责任重于泰山”的公路建设质量管理原则,不给工程建设留下任何质量隐患和风险,项
102、目办就工程质量管理作如下处罚规定。二、处罚依据1.交通部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F80/1-2004);2.施工设计图;3.项目办整改通知单;4.监理工程师指令、整改通知、停工令;5.招标文件、合同协议书规定的工程质量有关条款;6.项目办下发的有关质量管理办法或其它有关文件。三、经济处罚措施及标准(一)对施工单位一、优良工程的违约第1条、本工程要求各合同段工程竣工验收质量鉴定为“优良”,若承包人合同段工程竣工验收质量鉴定未达到优良,发包人将扣除其合同价1%的优良工程保证金作为违约金。二、合同履约的违约第2条、在签约后,承包人必须保证“投标文件”中拟投入的项目经理、总工和主要管理人员、技
103、术人员到场,不得随意更换。未经发包人同意,项目经理、总工每更换一次,扣10万元的违约金;资审文件中其它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每更换一次,扣1万元/人.次的违约金。第3条、承包人主要人员若每月驻工地天数少于26天,则每少一天的违约金为项目经理、项目常务副经理(如有)和总工以2000元人天计。如有特殊情况,应凭上级部门文件、通知等特殊审批,免扣违约金,但每年不超过2次。第4条、承包人主要负责人员(项目经理、常务副经理和项目总工)未经请假批准擅自离开工地或擅自延长假期,则每天的违约金以1000元人天计。第5条、如果承包人没有及时按经监理工程师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上或发包人要求的主要施工设备,按照规定时
104、间到达现场,则每延迟一天对承包人按每种机械设备扣投标书中该机械台班费用2倍的违约金。第6条、承包人在投标文件附表中承诺的主要试验、测量、质检仪器设备没有按时进场,或是进场后,未经批准擅自撤离工地的则扣1000元/件的违约金。第7条、承包人必须按合同约定的要求完成竣工文件,否则,每延迟一天(自交工证书签发之日起),承包人将被扣2000元/天的违约金。同时在缺陷责任期内应补充竣工资料,并在签发缺陷责任终止证书之前提交。第8条、如发现隐蔽工程不合格或有摄像资料、原始记录等作假行为,将对承包人扣20000元/次的违约金和通报,并责令承包人按规范要求进行返工或采取其他补救措施,直至合格,以上所有费用均由
105、承包人自负。第9条、承包人必须高度重视施工日志、施工原始记录、质检资料、试验资料等内业资料的整理和收集工作,并确保资料的真实性和及时性,严禁造假资料,做到工程施工完工、竣工资料(含电子文档)同时完成。如果发现承包人造假资料,将扣1000元/次的违约金。第10条、如承包人未完成下达的月进度计划,扣20000元的违约金。如承包人在后期加快施工进度,按期完成了该季度进度计划,则将月进度违约金全部返还给承包人;如承包人连续两个月未完成下达的进度计划,扣50000元的违约金,并建议上级有关部门采取进一步的措施。第11条、由于承包人原因引起暂时停工,造成工期严重延误的每次扣2000元/日的违约金。第12条
106、、承包人在向发包人、监理报送报表时,必须准确及时、科学、规范、合理,否则对承包人扣2000元/次(处)的违约金。第13条、发包人召集的会议,承包人的与会者须准时出席,如果请假必须与会时间前二小时向召集人请假,否则对承包人扣2000元/次的违约金。第14条、要求施工现场承包人必须挂牌施工,施工牌必须符合各项要求。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并按2000元进行处罚:(1)驻地指示标志不按要求制作,由发包人代为制作。(2)驻地大门名牌不按要求制作,由发包人代为制作。(3)驻地标语牌不按要求制作。(4)驻地面积和建设标准达不到要求,按上述金额以天计算罚款,一直到达到要求为止。(5)驻地上墙制度、图
107、表不完善,按上述金额以天计算罚款,一直到达到要求为止。第15条、承包人员不佩证上岗或不带安全帽,每人每次罚款100元,多项违规,罚款累加。第16条、承包人施工现场不按要求制作标志、标牌的,或在施工期间破损,相关单位没有及时更换和修补,每处每次罚款1000元。三、工程质量的违约如果承包人存在质量违约情况,发包人有权向承包人处以相应的违约金或采取其他措施:(一)、工程质量的违约通用细则第17条、要求施工现场都要有承包人的现场质量监督员或现场技术管理人员在场把关,否则,将按500元/人.次以违约处罚。第18条、承包人必须加强试验检测工作,严把材料质量关。不合格的材料、半成品、成品严禁运进施工现场;经
108、检验合格并运进场的材料,半成品、成品必须有合格证,凡无合格证的均作为不合格品处理,或虽有合格证,但经监理与发包人抽检为不合格的,按1000元/次(处)扣违约金;第19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并按2000元/次(处)进行处罚:(1)发现承包人已经使用不合格材料在工程上。(2)隐蔽工程检验没有通知专业监理工程师及以上人员到场检验。(3)承包人未按以下程序施工的:承包人必须强化隐蔽工程工序管理,严把操作工艺关,坚持工序逐级检验制度和工序交接制度,坚持上道工序不合格或未经监理工程师检查验收,下道工序不准施工的原则,要以工序质量确保分项工程的质量。(4)承包人未严格按照规范施工,施工前未通知
109、监理的;未尊重监理及发包人的指示及指令并及时严格执行的;因违规施工导致监理工程师每发一张停工指令的。 第20条、混凝土工程施工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并按4000元/次(处)进行处罚:(1)砼配制必须采用带有电子计量的强制性砼拌和机,严禁使用滚筒式拌和机,拌和均匀的砼必须及时使用。C40及以上的砼必须采用电脑控制的拌和楼拌和,其粗集料必须采用洗料设备清洗。未按前述要求施工的。(2)砼浇筑完成后,未按规范要求进行养生的,且造成砼检测为不合格的。(3)承包人使用不符合要求或未经监理检验合格且认可的材料,造成砼不合格的必须返工处理的。第21条、混凝土工程施工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
110、,并按1000元/次(处)进行处罚:(1)砼浇筑过程中,承包人没有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到场检查监督的。(2)砼浇筑前,承包人没有通知监理人员到场检查监督的,且擅自施工的。(3)承包人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用于砼中的;或砼所用水泥、砂、碎石(砾石)、水及各种外加剂未经过监理检验合格且认可的。(4)未按有关规范的要求堆放材料的(水泥、砂、碎石、钢材的场地必须硬化)。(5)浇筑完的砼表面不平整、有大面积蜂窝麻面、接缝错台严重的。 第22条、承包人不得随意改变材料的来源,进场的材料要按照规格不同进行堆放不能混料而且要保证其洁净无污染。否则,除责成承包人整改外,还并扣5000元/次(处)的违约金。(二)、工
111、程质量施工控制的违约第23条、承包人在施工过程应严格按照相关规范和技术标准进行施工,未按要求施工的按下表进行违约处理,并责令限期改正(当下表处罚条款与工程质量的违约通用细则相矛盾或相冲突时,以下表为准):条款号违 约 项 目单位处罚标准一路基工程1承包人将耕植土、表土等非适用材料用作路基填料的,或在未经处理的地基上填筑路基的元/处20002路基半填半挖或填挖交界处未按规定挖台阶处理的元/处20003未挂线填土、松铺厚度超过 30 cm、压实厚度超过 25cm 或少于8cm 的,或发现局部弹簧、松散不处理的元/次1000494 和 96 区填土未经平地机整平就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的元/次20005
112、填石(或土石混填)路基石块粒径超过规定填筑的元/块2006填筑未按要求形成路拱,排水不畅的元/处5007路基填土没按规定做液限、塑限指数试验元/次5008路基填土未按规定超宽填筑的元/米1009填土压实度检测达不到要求而未返工处理的元/处200010路基平整度不符合规范要求的元/处50011石方边坡采用大爆破,影响边坡稳定和外观的元/处500012石质高边坡没有使用潜孔钻打眼造成光爆效果差的元/处300013土质及软质岩石挖方边坡的坡顶、坡脚和边坡的起迄处未进行圆顺修整的元/处200014强夯冲碾遍数不足的元/段500015截水沟、平台沟完工后排水不畅的元/段100016高填方路基段不按规定设
113、置沉降观测点或不按时观测的元/处10000二桥涵、构造物工程17预应力张拉设备没有按规范要求标定的元/次200018预应力筋有烧伤或刮伤而未撤换的元/次200019预制梁吊装位置不符合规范要求的元/次100020钢筋焊接长度不足、接缝不饱满超过 3 处,或钢筋间距有 3 处不符合要求的元/次100021钢筋骨架已生锈,在浇筑混凝土前未除锈的元/次100022水下混凝土的浇注未要求严格按照公路桥涵施工技术规范的要求施工,出现有断桩或桩长达不到设计要求的现象。元/根500023浇注水下混凝土时,未通知监理进行旁站,就擅自进行浇注者元/根200024桩基钢筋笼的安放未经监理认可就进行定位施工 元/桩
114、100025桩基检测评定为类桩的元/根1000026浇筑砼时,自由下落高度超过 2m 而不用导管的,或没有采取其他措施防止砼拌和料离析的元/次100027砼施工未按批复的施工配合比进行施工的元/次200028绞缝、湿接缝处梁体未凿毛或凿毛深度不足的元/处200029两梁板之间接缝有杂物,接缝砼不符合要求的元/处500030梁(板)与台背之间间隙不符合要求的元/处1000031桥面铺装层厚度、平整度、横坡不符合要求元/处1000032桥面纵向排水盲沟碎石不是断级配或泄水管与盲沟连接处泄水管未开槽的元/处100033水泥、钢筋、钢筋笼及砂、石料等的存放不满足要求的元/处100034挖孔桩护壁不按规
115、范要求施工的元/处100035混凝土工程严重跑模、漏浆、露筋、蜂窝、麻面、膨胀、凹陷、空洞严重的元/处500036强制式砼拌和设备无电子称量和配水机械装置及砼原材料未按要求过秤的元/处200037钢筋保护层厚度不足的元/处100038砼构造物不按要求进行养生的元/处100039结构物外露面未用新钢模的,或钢模不合要求的。元/处200040砌体工程沉降缝不顺直的,填缝料不符合要求的元/条50041片石混凝土中片石含量或粒径超标的元/次100042成盘或弯曲钢筋未经调直就使用的元/次200043浆砌工程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 1断面尺寸不满足要求;2垫层厚度不满足要求; 3砌缝内砂浆不饱满;4砂浆不
116、采用机械拌和;5砌缝没有错开;6未覆盖养生;7砂浆强度不足元/项/处50044结构物外观质量不符合要求,未经发包人和监理人同意,承包人私自采取修整补救措施的。元/次200045桥涵构造物台背回填必须在上部结构安装完毕,结构物验收合格,且砼强度达到设计的 85%后方可进行,没按上述要求施工的元/次100046台背回填必须在结构物的两端对称填筑压实,以免产生变形、破坏,每层松铺厚度不大于 15cm,没按要求施工的元/处100047台背回填未采用小型压路机碾压或压实度未达到要求的元/处3000四路面工程70路面细集料材料、混合料运输未覆盖的元/车10071细集料未进遮雨棚的元/立方米1072集料规格
117、不符合要求的元/立方米3073水稳混合料、沥青混合料未打印输出拌和资料的元/台班100074水稳层未及时用麻袋、土工布覆盖养生或未保持湿润养生的元/公里1000075水稳养生期未进行交通管制的元/段1000076水稳摊铺不均匀产生离析现象的元/处50077水稳摊铺工作缝未设垂直接缝的或接缝处未作任何处理的元/段200078水稳层、沥青砼层未按试验路所取得的参数(松铺系数、碾压遍数)进行摊铺、碾压的元/次200079水泥用量不足或过量的元/次200080水稳层厚度不足的元/公里1000081沥青层用的粗集料未水洗的元/立方米1082沥青砼拌和设备温度控制器及路面摊铺温度探测器未经标定的元/项10
118、0083沥青混合料拌和时间或温度控制不准的元/次100084沥青层厚度不足的元/米500085沥青层摊铺工作缝未进行垂直接缝的或接缝高差过大或接缝处平整度不符合要求的元/米100086沥青砼未按批复的施工配合比进行施工的元/次1000087未对沥青混合料的粉尘进行回收元/次500088沥青层未使用合格矿粉、机制砂或上面层机制砂而用石屑代替的元/立方米1089沥青层未在有效的控制温度下压实或压实后轮迹明显的元/段10000五内业资料及其他90内业原始资料故意弄虚作假的元/次200091内业原始资料和整理资料未按要求采用文件盒及时归档元/次50092未按规定进行图纸自审和会审的元/次200093未
119、按规定进行施工技术交底的,缺一个层级元/层级300094施工组织设计编写与管理不符合要求的元/次300095未按规定编定施工作业指导书的元/项200096未按规定进行单位工程施工记录的元/次200097技术标准、规范管理与发放不到位的元/次100098未按规定进行施工技术总结的元/次100099试验设备不齐全,未建立试验台帐元/次2000100水泥、钢筋、钢筋笼等的存放不满足技术规范要求的元/次2000101在施工现场材料堆放明显不符合规范要求的元/次2000102原材料送检和其它自检项目的试验(如钢筋焊接,土的重击实试验)不及时,频率未达到规定要求元/次5000103砼强度和路面结构层试件强
120、度达不到设计要求的元/次2000104要求返工的工程未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返工或要求清除出施工现场材料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清除出场的元/天800四、安全生产的违约第24条、承包人在施工过程应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安全管理条例和本项目对安全管理的要求进行安全施工,未按要求做好安全施工的按下表进行违约处理,并责令限期改正:条款号违 约 项 目单 位处罚标准1承包人应建立健全安全组织机构,并制定具体的规章、制度。若组织机构、规章制度不完整的,限期不整改的元20002江西省公路水运重点工程“一校、一会、一查、一志、一总”质量安全管理制度执行情况元/次10003承包人未办理人身意外保险的,限期未进行整改的元
121、50004未按规定办理各项施工许可证照(手续)的元/项100005未按要求进行交通管制和出入施工现场管制的元/处10006特种设备未经相关部门进行安全认证而使用的元/项10007施工现场有安全隐患的元/次10008对现场已发现的安全隐患不及时排除或不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的元/次20009对恶劣的劳动条件长期不加以改善的,元/次500010不遵守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及安全管理规定而造成安全事故的元/次2000011仓库、工棚未按要求配备消防设施的元/处100012施工现场施工人员发生以下情况:1.不带安全帽;2.赤脚或穿拖鞋。元/次.人10013施工仓库、住房、工棚的供电线路存在严重隐患的元
122、/次100014特种工作人员,无证上岗的元/次100015违章指挥,强令施工人员违章作业者元/次100016不遵守安全生产技术操作规程,擅离职守者元/次100017违反劳动纪律,不坚守工作岗位,擅离职守者元/次100018发现事故隐患苗头,未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及时整改者元/次100019发生事故隐瞒不报告,或隐瞒事故真相,或未保护好事故现场者元/次100020采购安全生产用品不符合使用质量要求者元/次100021对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及安全会议内容不作及时传达落实,造成安全生产工作脱节者元/次100022车斗坐人元/人100023无证驾驶、酒后开车,疲劳驾驶机车者元/次200024在油库、仓库等禁火
123、地点吸烟或动用明火者元/次200025未配带安全防护器具者元/次100026未进行安全培训教育的元/次200027未与各班组签订安全责任书的元/次200028未召开安全生产例会的元/次200029未按规定进行安全生产检查,落实安全责任制的元/次20003031施工现场(交叉路口)安全标志缺损的,没有按要求派驻专职交通安全员的。元/次200032使用聋、哑、残、60岁以上民工、童工,处以承包人元/人.次100033未对防暑降温、防寒保暖、防雨防涝、防雷电等工作进行预防的元/处2000五、环境保护的违约第25条、承包人在施工过程应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本项目对环境保护管理的要求做好环境保护,未按
124、要求做好的按下表进行违约处理,并责令限期改正:条款号违 约 项 目单 位处罚标准1沥青撒布污染周围环境和构筑物未及时清除的元/处20002拌合场、预制场施工废水漫流的元/处20003沥青拌合站未进行粉尘湿回收或回收粉尘乱倒污染环境的元/处20004施工现场露天融化沥青或焚烧油毡、油漆以及其他有害气体的物质,污染大气的元/处10005在居民区施工时噪声很强,未采取降低噪声措施的元/处1000六、文明施工的违约第26条、承包人在施工过程应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本项目施工标准化管理手册对文明施工管理的要求做好文明施工,未按要求做好的按下表进行违约处理,并责令限期改正:条款号违 约 项 目单 位处罚
125、标准1拌合场(站)、集料生产场未按要求建设的,整改效果不好的元/处300002施工便道和施工辅道未安排人员养护,造成道路不通畅的元/次10003需设置标识牌的地点但未设置的元/处5004临时用电不符合规定的元/处5005临时用水不符合规定的元/处5006 材料堆放不规范,未采取搭棚等露天防护措施而导致材料受雨淋损坏及随雨水流入地表或相应水域而污染环境的元/处10007未采取适当的防火措施,必要的地方未设消防池消防栓的元/次5008不合理影响原有道路交通,扰乱地方交通的元/处20009废料、废渣或弃土堆等未做到工完场清,或乱弃于公路附近而未运到弃土堆,影响施工文明形象的元/处300010野蛮施工
126、导致与当地居民发生矛盾甚至斗殴事件的元/次500(二)对监理工程师违规处罚1.监理工程师抽检频率达不到规范频率要求的:200元/处次。2.监理工程师抽检直接利用承包人的试验数据或采取旁站的方式采集抽检数据的:200元/处次。3.现场监理对关键工序和主要工程的重要部位未进行全过程旁站的:500元/处次。4.凡施工单位发生违规操作,经业主发现后证实现场监理无措施、无旁站、无汇报、无文字指令的:500元/处次。5.施工单位上报资料完备,现场监理处理不及时而出现施工单位违规的:200元/处次。6.监理工程师人员不到位: 500元/每人次四、其它处罚措施1.一经发现施工单位存在违规作业,除进行经济处罚外
127、,还要求施工单位无条件按工作指令或整改通知要求限期整改到位,同一个问题在整改后还发生的,第一次罚款5000元、第二次10000元。2.如情节严重或施工单位拒不执行指令的,则在全市公路系统范围内进行通报;未按要求整改的罚款1000050000元;拒不按要求整改到位的,则停止计量支付,直至按违约处理分割工程量或清退出场,并将剩余工程量以1.5倍的清单价分割给其他单位。五、检查办法1.项目办、总监办成员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对各种违规作业均有处罚的权力和义务。2.凡发现违规作业或质量隐患,由处罚单位经办人填写整改通知单,经被处罚施工单位签收,交项目办工程处,并列入考核打分。如施工单位拒签,但事实存在
128、、证据确凿,项目办将执行强制性处罚。3.工程违规作业的处罚金额,在施工单位每次工程计量时扣除,监理工程师的处罚在每次监理计量时扣除。4.所罚资金转为奖励基金,可视项目验收质量、进度、安全等情况给予单位或个人奖励。国道356线宁石亭至赖坊公路改造工程建设项目承包人、监理违规、违约行为处罚单编号: 签发单位签发部门签 发 人签发日期 致: 经检查,发现你单位存在以下违规、违约行为: 根据国道356线(原省道323)宁石亭至赖坊公路改造工程建设项目承包人、监理违约行为实施细则中的违规、违约行为处罚细则第( )条第( )款之规定,对你处以违约金 元。 签发单位:(盖章) 签 发 人: 执 行 人: 签
129、发日期: 抄报(送):签 收 人签收日期 附注: 本处罚单一式叁份,一份为存根,一份面交受处罚单位、一份在签发之日起二日内报上级单位或复印抄送其他有关单位。6.3工程量清单核查1.工程量清单核查由项目办合约部统一组织,制定核查指导原则;2.承包人根据合同文件、施工图纸、清单核查原则进行清单自查;3.合同管理监理工程师对承包人的清单核查资料进行初步审核;4.总监办、设计代表、项目办共同协助对承包人的清单核查资料进行审定;5.项目办批准下发核查后的工程量清单,各方执行。7.劳务队伍引进及农民工工资管理7.1总 则1. 为了加强本项目施工管理,保证本项目建设的顺利实施,保护承包人、劳务队伍及农民工合
130、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2004年14号令公路建设市场管理办法及江西省交通厅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规定。2. 项目建设允许对非整体性工程项目的劳务作业进行分包,劳务分包及劳务队伍引进必须遵守本规定,并切实维护劳务用工双方的合法权益。3. 项目建设禁止转包和违法分包,禁止借劳务分包为名转包和违法分包,禁止假借引进劳务队伍为由将工程肢解分包给个人施工。4. 项目办、监理单位、承包人、劳务队伍必须严格遵循国家政策、法律法规的规定,采取切实办法保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禁止拖欠农民工工资。5. 本规定适用本建设项目所涉路基、路面、桥梁、防护、安全设施等所有工程项目。7.2督查、投诉和控告一、督查1.
131、项目办对各承包人、监理单位在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以下履约情况进行重点督查:(1)是否合法经营,有无转包、违法分包工程行为;(2)劳务队伍的选择及录用是否按相关规定办理;(3)对劳务队伍的管理是否规范、有效;(4)农民工工资是否做到及时足额发放;(5)其他方面的执行情况。2. 项目办相关职能部门对整个项目实施全过程就上述督查重点进行定期或不定期专项检查。定期检查一般为月度检查,与工程检查同步进行;不定期检查一般为日常巡视检查或抽查,日常巡视检查情况是项目办对承包人进行考评处罚的重要依据之一。日常巡视检查和月度检查考评工作一般以项目办为主组织实施,项目办可根据具体情况进行重点抽查。3.对检查中发现的情
132、况,项目办有权要求违规单位整改。违规单位应自觉遵守有关规定,自觉执行整改通知并将整改情况向项目办报告。情节严重或拒不整改的,项目办可按本办法有关规定对违规单位给予适当的处罚。4. 在日常巡视检查和专项检查过程中,检查人员应细致、认真、实事求是,不准恶意刁难,不准借机对承包人卡、拿、索、要,违规者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对检查的情况,检查人员应做好现场记录,交受检单位签认。受检单位拒绝签认的,检查人员应在检查情况表格中加以说明,并至少有二名以上工作人员在现场签字证明。5. 对项目办的检查,受检单位应主动配合,对检查记录经确认无误后应当签名或盖章确认,对于无故拒绝签认的受检单位,项目办可根据相关规定对
133、其进行适当处罚。受检单位检查得分(一般指月度考评)低于一定分值的,项目办暂停当期计量支付。二、投诉、控告1.项目办合约部负责受理并查处有关转包、违法分包工程以及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举报投诉案件。2. 为了接受社会及群众监督,项目办设立转包、违法分包工程以及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举报电话和投诉信箱。3. 项目办受理投诉或报告后,组织人员进行专项调查,根据调查情况及时做出处理。7.3农民工工资保障1.项目办、监理单位、承包人、劳务队伍应相互协作,各司其职,切实保护农民工合法权益。承包人、劳务队伍应确保不拖欠农民工工资。承包人、劳务队伍聘用农民工的,必须与农民工签订书面合同。2. 项目办可以在承包人计量款中逐
134、次预留2%作为农民工工资保障金,以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如承包人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发生上访、信访或闹事等事件,经核查属实后,项目办有权在承包人预缴预扣的农民工工资保障金中直接支付。每发生一起前述事件,项目办将逐次从计量款中按1%的比例增扣农民工工资保障金,以递增农民工工资保障金份额,保障农民工工资。3. 遇春节、农忙、开学等情形时,各承包人应加强对农民工工资兑付情况的自查自纠,自查、检查的情况应在施工现场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5天),接受农民工监督。项目办可以采取现场走访、公告等方式进行监督检查。4.工程完工后,承包人如未拖欠农民工工资,可以向项目办书面申请退回各项农民工工资保障金。申请退回时
135、,应出具农民工工资已清结的证明,经现场公告(不少于六十天)无异议后,方可退回。公告期间,如发生农民工工资未清结的投诉、举报,经调查属实后,除及时支付农民工工资外,应重新按前述程序公告。7.4 附件共有附件9份,附后。附件一:承包人承诺书本单位向_项目办郑重承诺: 1、严格遵守项目办制定的劳务队伍引进及农民工工资管理办法的各项规定;2、保证不拖欠农民工工资;3、自觉接受项目办及监理工程师的监督和检查;4、保证所选用的劳务队伍符合劳务队伍引进及农民工工资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所出具的各项资料真实、有效;5、如有不遵守规定或不能履行本承诺的情况,自愿接受项目办相关处罚。 承诺单位:(盖章) 法人代表(
136、或其授权委托人): 日 期:附件二:劳务队伍承诺书本单位向_(标段)承包人郑重承诺: 1、严格遵守项目办制定的劳务队伍引进及农民工工资管理办法的各项规定,全面正确履行劳务合同;2、自愿交纳农民工工资保障金;3、自觉接受项目办、监理单位及承包人的监督和检查;4、保证本单位所出具的营业执照、资质条件等资料的真实性;5、如有不遵守规定或不能履行本承诺的情况,自愿接受项目办、监理单位及承包人的相关处罚。 承诺单位:(盖章) 法人代表(或其授权委托人): 日 期:附件三_标段劳务队伍选用计划书1、施工组织设计概况(人员、设备及进度安排等):_ _2、拟分包的工程量: _3、拟分包劳务队伍: _4、分包项
137、目施工质量安全保证和技术控制措施:_ _ 制表: 复核(总工): 审核(项目经理): 说明:本表格式视内容多少可以调整,但应包含以上内容。 附件四 标段 劳务队伍农民工花名册序号姓名身份证号籍贯联系方式工种是否签订劳动合同是否买人身意外保险月工资水平进场时间离场时间 编制单位: 劳务队伍负责人: 项目经理:附件五XX合同段XX劳务队伍X月工资发放表劳务队伍名称: 负责人:(签名) 联系人: 联系电话:姓名工号身份证号合同期限是否离职离职原因合同报酬及发放方式应发工资实发工资拖欠数余款付清时间签名承包人:(公章) 项目经理: 现场监理:附件六整改通知单 NO:_(违规单位): 根据_年_月_日_
138、(检查部门)巡视检查,发现你单位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经审查核实,现依据合同文件和劳务队伍引进及农民工工资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限_日内将整改方案及纠正和预防措施报监理单位和项目项目办备查,并在_日内进行整改到位,整改结果经监理工程师和项目办验收合格后报项目办工程部备案。 项目办 日 期: 备注:本通知单一式四份。(其中:一份交整改单位;一份交监理单位;一份交项目办;一份存项目办合约部。) 附件七整改验收报告违规单位名称标段整改通知单所列违规行为违规单位 整改措施 签章: 日期:违规单位 整改情况 签章: 日期:现场监理工程师验收意见 签章: 日期:总监办审核意见 签章: 日期:项目办合约部 签章
139、: 日期: 备注:违规单位整改措施如在本表格中填写不下,可附另纸。附件八违规处罚通知单 NO:_(违规单位): 根据_年_月_日_(检查部门)巡视检查,发现你单位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经审查核实,现依据合同文件和劳务队伍引进及农民工工资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对你单位进行如下处罚: 检查部门: 检 查 人: 日 期: 备注:本通知单一式三份。(其中:一份交违规单位;一份交项目办;一份项目办合约部备案。)附件九劳务队伍及农民工工资管理工作流程形成检查报告申请复议处罚通知单同意处罚违规处罚(走审批流程)未通过整改验收月检查考评日常巡查抄告发出整改通知监督检查通过备案审批(走审批流程)承包人报送劳务队伍备
140、案审批资料并签署推荐选择意见检查结果通过验收结果存在问题审批结果服从处罚不服从结束形成复议决议书8.月报表8.1施工月报(报表内容的截止时间为每月20日)施工月报由各合同段承包人负责,于每月22日前编制完成并报现场监理,现场监理审核后报总监办。施工月报文字说明部分包括:工程概况、进度、质量、履约情况、计量支付、工程变更、索赔、安全生产、重大事项、存在问题、下一阶段施工安排和建议。施工月报内的表格如下:1.气象及施工情况汇总表;2.月份工程进度表(S曲线表);3.月份主要工程形象进度汇总表;4.月份工程完成情况汇总表;5.月份主要材料进场数量统计表(含本月材料供应计划一览表);6.月份人员及主要
141、设备进场数量统计表;7.索赔项目统计一览表;8.月份工程试验检测情况一览表;9.变更工程一览表;10.月上报文件及答复一览表。8.2监理月报监理月报由各合同段监理单位负责,于每月23日前编制完成报项目办,项目办审核后报项目办工程部。监理月报文字说明部分包括:工程概况、进度、质量、承包人履约情况、计量支付、工程变更、索赔、安全生产、重大事项、存在问题、工程管理会议、下一阶段施工安排和建议。监理月报内的表格如下:1.气象及施工情况汇总表;2.月份各合同段工程进度情况一览表; 3.月份工程进度汇总表(S曲线表);4.月份主要工程形象进度汇总表;5.月份工程完成情况汇总表;6.月份主要材料进场数量统计
142、汇总表(含本月材料供应计划一览表);7.月份人员及主要设备进场数量统计汇总表;8.索赔项目统计汇总表;9.月份工程试验检测情况汇总表;10.变更工程统计汇总表;11.月上报文件及答复一览表。8.3管理月报项目管理月报由项目办于每月25日前编制完成并上报。项目管理月报文字说明部分包括:工程概况、进度、质量、计量支付、工程变更、安全生产、重大事项、工程管理会议、工程设计管理、政府和相关单位协调、存在问题和困难、下一阶段工作重点和建议。项目管理月报内的表格如下:1.工程费用控制情况及分析;2.合同执行情况汇总表; 3.月份工程进度汇总表(S曲线表);4.月份主要工程形象进度与计划进度对比表;5.变更
143、工程统计表;6.索赔工程统计表;7.主要材料进场数量统计汇总表;8.人员及主要设备进场数量统计汇总表9.试验检测情况汇总表。9.工程交工验收管理 本项目的交工验收严格执行交通部令2004第3号令,按交通部2004446号文规定的内容办理,本规定未尽事项或与之有抵触之处,以交通部令2004第3令和交通部2004446号文之规定为准。9.1合同段交工验收管理规程一、工程初验(一)初验条件合同段工程在满足以下条件后,承包人即可尽早向监理工程师表示申请交工的意向:1.承包人拟申请交工的工程已经基本完成,剩余工程收尾工作量很少,且在缺陷责任期内完成这些工程时,不影响完工工程的正常使用及施工安全;2.现场
144、监理已分别按照公路工程质量评定标准的要求基本完成分项工程质量检查和评定,并签发分项工程交工证书;3.已由具有相关资质的质量检测部门进行检验并形成检测意见。(二)初验检查内容合同段工程初验由总监办负责组织。监理工程师在认为上述条件基本具备后,应在收到承包人合同段交工验收申请意向书7天内组织承包人、监理人员按以下方面内容对合同段工程完成初步检查,并通知项目办、相关承包人派人参加。检查内容包括:1.逐项检查拟申请交工的工程是否按合同要求已全部完成;2.分项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的结果是否符合规范要求;3.监理工程师在各种场合以不同形式向承包人指出的各类质量问题是否得到妥善解决;4.各项技术、质量管理和合同
145、管理程序及手续是否齐全、完备;5.是否有遗留未处理的重大技术、质量遗留问题;6.承包人申请交工的工程现场是否进行全面清理(包括临时用地和材料堆放场、弃、取土场等),是否得到当地及环保等政府部门认可;7.承包人是否按合同规定完成或基本完成有关的工程交工资料,文件的编制是否满足归档要求;8.现场剩余工作完成计划(如果有)。(三)初验报告初验检查工作结束后,由总监办完成初验报告,初验报告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合同段工程总体情况及初验概述; 2.现场存在的有关问题;3.工程质量(总体)评定表及评定结果;4.与评表相对应的工程初验检查检测记录表;5.初验检查结论。如果总监办认为上述交工验收条件尚不具备,
146、则由监理工程师书面通知承包人抓紧完成上述工作,直至合同段交工验收条件基本成熟后,承包人提出正式交工申请报告。二、交工验收(一)交工验收的申请初验工作完成后,承包人就可以按规定向监理工程师提交正式的合同段交工申请报告,监理工程师收到交工申请报告后,3天内致函并与初验检查报告一起提交项目办。合同段交工验收由项目办负责组织,整个交工验收在收到承包人申请交工报告之日起7天内完成。其中合同段交工验收外业测量工作应在日常和初验过程中完成。(二)验收小组的成立及主要工作项目办根据验收的内容,组织成立验收小组。1.交工验收小组人员组成质量监督单位项目办监理工程师接养单位承包人2.主要工作及具体要求;(1)审议
147、、审查、审定初验、初评结论;(2)外观质量抽查(现场查看),完成缺陷及剩余工程情况统计及描述;(3)内在质量抽查(现场检测并填写相应的工程施工现场检查检测记录表),主要项目是完成桥梁,涵洞实测项目,路基、路面工程实测项目,浆砌工程、浆砌排水沟实测项目以及标志、标线、波形护栏等实测项目;(4)交工文件、资料检查,提交资料审查意见;(5)进行交工质量等级评定、确定验收结果、完成验收会议纪要;(6)完成合同段交工验收评估报告。(三)检查验收验收活动由验收小组组长负责组织进行,监理、承包人必须全面配合验收小组的工作。承包人和监理工程师必须将有关拟验收工程的全部技术资料和开工以来所有有关工程管理的资料(
148、例如各分项工程开工申请、质量验收、计量支付、工程变更、现场记录)整理成册备查,并将已完成的竣工资料交验收小组检查。验收小组完成交工验收的有关检查工作后,最后由监理工程师完成验收会议纪要和评估报告,再由项目办主任签发。(四)交工证书的签发合同段工程交工证书是承包人办理交工计量和交工支付的必要条件,如果经验收小组检查认为工程质量合格,监理工程师应在此项验收工作完毕后14天内向承包人签发合同段工程交工证书,证书中应写明按合同规定本合同工程的交工日期(即承包人最后一次提交交工申请报告的日期)。合同段工程交工证书的汇编、整理工作由监理工程师完成,交工证书经项目办相关部门的主管审查,主任办公会同意后,再由
149、代表签发。合同段工程交工证书必须包括以下内容:1.封面;2.目录;3.合同段工程交工证书(交表01);4.交工验收会议纪要;5.承包人交工申请报告;6.承包人及监理工作总结;7.分项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表;8.缺陷责任期剩余工作实施计划及承包人联系方式。(五)例外事项的处理:1.如经交工检验认为工程质量虽合格,同意验收,但某些工程影响使用尚需整修和完善,且不同于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则应缓发合同段交工证书,要求承包人限期整修,待整修和完善工作完成后,再发给合同段工程交工证书;2.如经交工验收认为个别项目工程质量达不到合格标准,则监理工程师应根据评估小组的意见,在验收工作完毕后7天内向承包人发出指
150、令,要求承包人对不合格工程认真返工重做或补救处理。承包人在完成上述不合格工程的返工与补救工作后,应重新提出交工验收申请,经验收小组复验认为达到合格标准后才发给合同段交工证书。合同段工程交工证书签发后承包人不再负责对工程的照管,本工程即进入缺陷责任期。9.2项目交工验收及移交当本项目开工的所有合同段完成工程交工验收后,即可进行项目交工验收,只有项目完成交工验收后,建成的公路工程才可以通车运行。项目交工验收项目办负责组织,上级交通主管部门主持会议。由设计、施工、监理、质量监督、上级交通主管部门等单位组成交工验收组。一、项目的验收(一)验收的条件:1.整个工程已按施工合同和设计文件要求建成,并具有独
151、立的使用价值;2.按行业标准要求完成竣工文件的编制;3.完成项目交工总结报告;4.政府质量监督部门已完成工程质量检测、检验并编写完成工程质量鉴定书;5.项目办已完成各合同段工程的交工验收。(二)验收的申请工程项目完工且具备上述验收条件以后,项目办应准备好有关材料向上级行业主管部门书面提出项目交工验收的申请报告。(三)验收的程序:1.工程交工资料的提交:各合同段工程交工验收完成以后,由项目办工程部负责将所有的交工资料送达质量监督部门并由其进行审查、评定;2.项目工程质量评定:按照公路工程竣工验收办法的要求根据各合同段的评定结果进行项目工程质量评定;3.项目交工验收总结报告:承包人、总监办、设计单
152、位、项目办完成相关部份的内容。(四)项目交工验收报告有以下四部分组成:1.项目执行情况报告;2.工程设计总结;3.工程监理工作总结;4.工程施工技术总结;5.工程质量监督工作报告。项目交工验收报告,由交通行业主管部门组织,项目交工验收组完成。项目交工验收会议的筹备:项目交工验收会议的筹备、人员接待等会务工作由项目办综合部负责落实。项目交工验收完成以后,可考虑策划并安排通车典礼仪式。二、项目的移交项目交工验收以后,在缺陷责任期内,工程的修复属施工、设计、质量缺陷及自然灾害引起的仍由项目办负责(其中工程缺陷的修复程序参见有关内容执行),属由于正常营运过程中引起破坏的由接养单位负责。当项目完成交工验
153、收以后,根据工程现场情况可与接养单位分期办理工程资料、设备、设施及控制点等移交手续;当缺陷责任期终止证书签发以后,可与接养单位办理工程实体移交手续。项目完成验收后移交的内容主要包括:1.工程资料的移交;2.沿线控制点(导线点、水准点)的移交;3.重点部位(大、中桥、高填方段等)沉降观测。缺陷责任期内重要部位的沉降观测工作仍由项目办负责组织进行,缺陷责任期终止后将有关观测资料整理后全部移交接养单位。10.工程缺陷修复及项目竣工验收管理办法10.1工程缺陷检查和修复程序合同段工程自交工日期之日(签发交工验收证书日期)起,工程即进入缺陷责任期。一、缺陷的检查在缺陷责任期内,总监办对所辖合同段的工程进
154、行缺陷、病害或其它不合格之处的调查;另一方面,对于接养单位正常养护过程中提出的有关问题,项目办将要求总监办同步进行调查。调查工作结束后由总监办提交缺陷调查情况报告,必要时由项目办负责完成处理方案的拟订。调查报告主要由以下几部分内容组成:1.合同段的缺陷项目及位置;2.缺陷情况的描述;3.缺陷原因的分析;4.缺陷责任的划分;5.缺陷修复方案。二、缺陷修复的方式缺陷调查报告经项目办审查批准后,由总监办下发缺陷整治通知单。如果调查结果认为是属于原承包人施工不当所造成,则由总监办书面通知要求承包人按项目办批准的处理方案在合适的时限内进行修复,费用由原承包人承担,同时应书面通知承包人若其不执行通知要求产
155、生的一切后果由其承担。如果承包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安排修复,则项目办有权可另行安排其他的承包人进场,发生的费用将从承包人工程保留金中扣回;如果调查结果不属于原承包人的责任,则项目办可以按中标单价1.5倍计算另行安排承包人(或原承包人)施工,并支付相应的工程费用。三、缺陷的修复承包人在收到缺陷整治通知单后应在缺陷整治通知单内规定的时间内上报修复工程进度计划安排,组织足够的人力、机械安排进场施工,并按规定的时间完成。缺陷修复完成后应由相关承包人填写工程缺陷验收单,总监办、项目办进行确认。10.2合同段工程缺陷责任终止证书签发程序一、缺陷责任终止申请缺陷责任期即将结束之前,承包人应事先进行合同范围
156、内工程缺陷的调查,如发现有因承包人施工质量问题的缺陷,承包人应自费进行修复。承包人在确认没有质量缺陷以及完成剩余工作后,及时书面向总监办提出缺陷责任期终止申请报告,报告附件中包括缺陷修复一览表、剩余工程完成情况一览表以及合同段工程交工证书、合同段工程交工验收评估报告。二、缺陷责任检查的工作内容总监办在收到承包人缺陷责任期终止申请报告后,在开展检查工作之前,成立缺陷责任期终止验收工作小组。工作小组的主要工作:1.审查承包人缺陷责任终止证书申请报告;2.对工程进行最终的整体检查,并侧重缺陷责任期工作内容的涵洞等重要构造物裂纹作出详细调查;3.审查竣工资料;4.对缺陷责任期进行评估,确定是否签发缺陷
157、责任终止证书。三、检查结果评估在收到承包人缺陷责任期终止申请报告后,工作小组在3天内按上述要求正式开展检查,并完成上述的有关工作。工作小组完成工作后,要提交缺陷责任期终止报告及缺陷修复扣款一览表。缺陷责任期终止评估报告的主要内容:1.现场工程情况概述;2.现场检查项目的内容及情况;3.工作小组对承包人缺陷责任期全部工作的评议;4.工作小组的结论。四、缺陷责任终止证书的签发缺陷责任终止证书由相关承包人填写,由项目办工程部审查确认,由项目办主任批准。如经检查,施工现场仍存在施工缺陷影响缺陷责任期终止,则工作小组应下发缺陷责任延期通知单。待缺陷工程全部修复完成后,由承包人再次提出验收申请。缺陷责任期
158、终止验收主要程序框图见下图。缺陷责任期终止验收主要程序框图工作小组3天内开展现场检查小组承包人提出缺陷责任终止申请报告属施工缺陷由工作小组下发缺陷修复通知书,限期整修移交接养单位管理 否 缺陷修复是否全部完成 是由项目办主任签发缺陷责任终止证书10.3项目竣工验收程序一、竣工验收的条件1.各合同段经过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均为合格以上的工程;2.对未完工程或交工验收时提出的修复、补救工程已处理完毕,并经监理工程师和质量监督部门检验合格;3.按国家基本建设项目档案资料管理暂行规定的要求,已编制完成全部竣工文件;4.项目已通过环保、水保等相关部门的验收。 5.按规定编制好竣工结算,施工、监理、设计、建
159、设、监督等单位已编写完成总结汇报材料。二、竣工验收的申请当建设项目工程全部交工并合格地通过项目交工验收后,项目办工程部应汇总各合同段工程的交工验收报告,向上级主管部门提出竣工验收的申请。竣工验收由交通部或批准工程初步设计文件的地方交通主管部门主持,由建设、质监、设计、管养、以及监理单位等有关部门代表组成竣工验收委员会,按交通部公路工程竣工验收办法的规定进行。竣工验收的目的是对建设项目的管理、设计、施工、监理等方面作出综合评价,写出竣工鉴定书。承包人应按项目办的要求完成施工总结,并参加竣工会议。三、竣工验收的工作程序项目竣工验收由项目办组织。项目竣工验收的工作程序具体见下图。项目竣工验收工作程序
160、框图项目办提出竣工验收申请交通行业主管部门组建竣工验收委员会竣工验收委员会听取和审议有关报告检查有关资料和现场查看对项目进行综合评分,完成竣工验收书1、 建设单位项目执行情况报告2、 设计单位设计情况报告3、 承包人工程施工情况报告4、 监理单位监理工作情况报告5、 质量部门工程质量监督情况报告6、 竣工验收组竣工验收情况报告11.工程会议管理11.1会议制度1.坚持以办公例会、工地现场会等形式,及时贯彻和落实上级主管部门、项目办的有关指示精神和决定,及时研究和解决工程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交流信息和经验体会,不断完善和改进管理工作。2.工地管理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要有固定的议题、
161、时间、参加人员和会议地点。临时会议一般是指针对专题事项的会议。3.各种会议要明确主办部门,同时指定召集人和筹备人员,并准备参加人员会议签到表。凡属各部门专业性质的业务会议,原则上由各业务部门组织召集会议,综合处协助。会议需要费用开支的,应事先向有关领导报告。4.各单位需要向会议汇报的问题,事先必须做好调查研究和充分准备,提出处理建议和意见,并准备好提交会议的书面材料。5.提交会议讨论的重要事项或文件,凡涉及对外或需向上级请示的,一定要在会前做好协调和请示工作。6.与会人员必须会前做好准备并准时出席。会议发言要开门见山,紧扣议题,有针对性,有具体明确意见。7.会议记录由主办单位负责。会议决定的事
162、项由主办单位负责逐项督办,并将执行情况及时向项目办主管、分管领导汇报。8.对已经会议决定的事项,各部门要坚决执行、抓紧办理。在执行过程中如有问题,应及时反馈。对各自职责范围内的问题,要积极协调解决;对涉及其它部门经协商仍然解决不了的,要如实及时向主管领导反映。12.会议组织管理(一)项目办主任办公会议项目办主任办公会议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遇急需解决或重大突发问题,随时召开。项目办主任办公会由项目办主任主持,参加人员:项目办领导及项目办部室负责人、项目办成员、设计代表,监理单位代表。主任办公会议的主要议题:1.听取各监理单位的月度工作汇报;2.听取项目办的月度工作汇报;3.讨论当前需要解决的工程
163、变更、工程管理、财务管理、安全生产等问题;4.布置下月(或阶段)工作。主任办公会的议题由工程处收集汇总,各部于每月5日前将议题提交给工程处。各监理单位的议题由相应项目办汇总,会务工作由工程部负责筹办。(二)工地会议工地会议是围绕施工现场问题而召开的一种会议。工地会议有以下三种类型:第一次工地会议、生产调度会和专题工地会议。1.第一次工地会议第一次工地会议是项目全面展开前,为了履约各方相互认识、熟悉并取得联络,和检查开工前各项准备工作,明确监理程序而召开的会议。第一次工地会议由总监主持。各合同段及监理机构的主要负责人均应参加。第一次工地会议的主要内容与议程:(1)介绍履约各方,包括项目办有关领导
164、、项目办、承包人及监理工程师(2)澄清履约各方的组织出席会议的各方都应递交一份包括本组织内部机构管理框图、组织分工及各职能部门职责的文件,便于今后工作对口联系和履行各级程序。承包人递交的组织机构及主要负责人图表应事先得到监理工程师书面批准。(3)承包人陈述施工准备(4)监理单位说明开工条件和项目总体进度安排。(5)监理工程师明确施工监理例行程序第一次工地会议前,总监理工程师应事先发出会议通知和会议议程,明确各方应递交的文件或材料。与会各方应精心准备各自的会议文件,尤其做好施工前准备工作的落实,完善内部管理机构,配齐人员,履行合同职责。2.生产调度会生产调度会是按一定的程序召开的,以研讨工地出现
165、的包括计划、进度、质量、支付等诸多问题为目的的工地会议。生产调度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为使与会各方在会前对现场各方面的情况在认识上尽可能统一,会前驻地监理会同承包人应共同视察工地,现场初步统一对有关问题的认识,以提高会议的效率。(1)生产调度会的参加者会议由总监主持,参加者应包括有关方面负责人。a、项目办有关领导、工程部及合约部负责人、设计代表; b、总监、各部部长,现场监理;c、承包人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会议如果涉及重大分包项目时,也可以邀请分包单位的负责人出席;d、其他人员。遇有重大设计变更时,可邀请设计单位派员参加;如果工程与某行业主管部门有关,也应邀请其派代表参加会议。(2)生产调度会
166、的主要内容和议程a、听取各承包人关于月度工程进度、质量情况、下月工程计划安排、存在问题及拟采取的措施的书面汇报;b、听取总监办关于当月监理情况、存在问题及拟采取的措施、要求或建议的汇报;d、总监办通报月度检查评比情况;e、总监传达项目办主任办公会议精神,部署下月工作;f、项目办的有关工作安排;g、项目办领导讲话。各承包人的书面汇报材料应简洁明了,人手一份。生产调度会的会务工作由监理单位主办、各经理部轮流承办。会议日期在每个月的项目办主任办公会议之后的12天内召开。3.专题工地会议施工期内工程出现难点、重点以及安全、环保和需要协调等问题,应不定期的召开专题工地会议进行研讨。专题工地会由总监理工程
167、师或驻地工程师主持,会议参加人员应为总监理工程师或驻地工程师的有关助理人员、施工单位的授权代表及有关助理人员、建设单位代表及有关助理人员、专家及其他有关人员。专题会议应做记录并写成纪要,纪要要由总监理工程师或驻地工程师、建设单位代表、施工单位代表会签,涉及合同管理和变更设计等内容仍然要按有关监理程序办理。(三)技术专题研讨会议技术专题研讨会议是就工程建设中重大技术问题召开的临时会议,由有关业务部门书面提出申请(包括会议议题、时间、地点、参加人员、拟邀请专家名单、费用),报主管领导批准。会议由项目办或总监主持,并同时负责整理会议纪要。(四)重大问题专题会议(质量、安全、进度)重大问题专题会议(质
168、量、安全、进度)是指工程建设中,为加强施工质量、安全、进度管理,开展劳动竞赛活动专门召开的大型动员、总结会议。不定期举行。由项目办主持。项目办、监理机构的部门以上负责人、承包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第五章 环境管理1.总则1.为有效保护国道356线(原省道323)宁石亭至赖坊公路沿线的生态环境、自然环境、社会环境和人民生活环境,降低环境污染,减少水土流失,提高公路环境保护与水土流失的质量和水平,结合本项目实际,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2.本项目环境保护的主要内容包括沿线生态环境、声环境、水环境、大气环境、社会环境和人民生活环境。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国道356线(原省道32
169、3)宁石亭至赖坊公路建设项目所有施工单位,以施工用地为界,范围包括全线主体工程占地(含路面、路基边坡、桥梁、涵洞)、施工便道、施工场地、取土场、弃渣场等。3.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工作由项目办安全环保中心统一领导,各监理单位、施工单位设专人、专岗、专职负责该项工作。4. 国道356线(原省道323)宁石亭至赖坊公路全线环保与水保工作应贯彻“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原则。努力把国道356线(原省道323)宁石亭至赖坊公路建成人文与自然于一体的生态路。5.在全线推行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目标责任制。各施工单位务必增强环保与水保意识,强化环保措施,组建环保领导小组,建立环保组织管理体系,分管领导具体
170、抓落实,职责到人。6.各施工单位应自觉接受、主动配合地方行政机关和环境监察机构的监督检查,把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即环保与水保工程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落实到位,力争各项环境指标达到规范要求。2.建设期污染源1.大气环境污染源及污染物岸上生产区砂石料场扬尘;运输汽车的二次扬尘;机动车尾气污染;2.水环境污染源及污染物(1)钻孔灌注桩施工过程中的钻渣、泥浆;砼水上拌和站的废水;施工机械(如钻机、空压机等)的废油料及润滑油;机动船舶的舱底水及废油料;水上施工材料堕落江中;施工人员粪便污水,一次性塑料餐具使用可能造成的白色污染等。(2)生活污水及粪便污水;冲洗运输机械的
171、油污水;砂石料及道路的洒水,冲洗污水等。 3.噪声污染源施工机械设备,混凝土搅拌楼,钢结构加工设备,空压机和柴油发电机组;流动源有运输车辆、推土机、装载机、砼运输车等。 4.固体废弃物 施工中固体废弃物主要为施工弃土弃渣(砂石渣、建筑垃圾、钻渣等),施工人员日常生活垃圾(食堂瓜果皮、菜渣、剩饭、金属、塑料、废纸等)。3.环境保护措施1.大气污染的防治措施 (1)对易产生扬尘的砂石料,进行遮盖或适当洒水,淘汰落后工艺,降低粉尘排放。 (2)生产、生活区道路要定期洒水降尘,同时对施工便道进行定期养护、清扫,保证其良好的路况。 (3)土方、水泥等散装物料运输和临时存放,应采取防风遮挡措施,以减少起尘
172、量。 (4)根据施工场地整体规划,生产及生活区周边进行适当绿化,种植抗粉尘树种。 (5)选用符合国家卫生防护标准的施工机械设备和运输工具,确保其废气排放符合国家有关标准,保证上路行驶的机动车尾气完全达标。施工运输避开交通高峰时段,大件或突击运输选择夜间进行,减少污染。 2.水污染的防治措施 (1)钻孔桩施工所产生的钻渣和废弃泥浆须送到指定位置。 (2)水泥、膨润土等掺和料,应安全堆放,妥善遮盖,不得掉入江中;生产用油料必须严格保管,防止泄漏,污染江水 (3)水上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砼水上拌和站的废水,须集中净化处理后进行排放。 (4)交通船舶、施工机械产生的废油料及润滑油等,必须集中收集运至岸
173、上业主指定的弃土场深埋,或由废油回收船定期进行回收、处理;施工机械运转中产生的油污水,采取隔油池等措施处理,不得超标排放。 (5)所有50t以上的施工作业和运输船舶,设置油水分离器,船舶舱底水含油量15mg/L时,方可排放。 (6)清洗骨料及其他生产污水,须进行过滤沉淀后排放。 (7)在施工平台上,设置“环保厕所”,粪便定期收集运至岸上生活区化粪池,统一处理。(8)陆上生产生活区修建可冲洗厕所并设化粪池,厕所污水及其他生活污水排入“动力地埋式生活污水处理设备”进行二级处理,达到国家废水一级排放标准后排放。 3.噪声污染的防治措施 (1)建立隔声屏障,根据施工现场情况,使用隔声材料或结构来阻挡噪
174、声传播。 (2)对于固体振动产生的噪声,采取隔振措施以减弱噪声。 (3)施工用船舶及运输车辆,采取禁(限)鸣措施,减少噪声污染。 4.固体、废弃物的处置措施 (1)建立严格的固体、废弃物管理制度,废弃物设专用场地堆放,集中管理。 (2)在水上施工平台及生产、生活区设置若干垃圾桶,集中贮放生活垃圾,定期由运至业主指定的垃圾场处理或进行深埋。 (3)施工过程中的废弃物、边角料、包装袋等及时收集、清理,运至垃圾场掩埋。 (4)船舶上的生活垃圾,亦须袋(桶)装,集中运至岸上垃圾场进行处理。 (5)对机械设备废弃物的管理,加强废弃物的回收管理制度。在维修或保养机械的过程中严格执行废弃物回收制度,对维修或
175、保养机械过程中产生的废机油、废手套、废棉纱等废弃物,指定专人负责回收,并设立收集废弃物的专门容器。 5.生态环境的保护 (1)加强水上施工平台的照明管理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对水生生态环境光污染。 (2)施工期间,要加强水面巡视,如发现有长江江豚等水生保护动物游过时,应及时中断对其有影响的施工,让其顺利通过。如发现有异常,应及时报告渔政部门处理。 (3)加强生态环境及生物多样性保护的宣教和管理力度,使大桥施工人员充分认识到保护珍稀水生野生保护动物、长江河口生物多样性和渔业资源保护的重要性,加大对野生动物保护法、渔业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 (4)确保大桥工程方案影响范围内的长江水质不受到油污染。加强大桥施工区域通航管理工作,严防危险品运输船舶溢油事故。 6.文物保护措施 施工过程一旦发现地下有考古、地质研究价值或地下文物时,及时停止施工,尽快通知业主及有关文物保护部门,及时采取保护现场的紧急措施,避免人为的破坏。4.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国道356线(原省道323)宁石亭至赖坊公路在正式使用前,项目法人向负责审批的环境保护部门提交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报告,说明环境保护设施运行的情况,治理的效果,达到的目标等。项目竣工验收前,项目法人向负责审批的环境保护部门提交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施工验收报告,说明环境保护设施及其效果、试运输情况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