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XX粮油控股有限公司工程建设项目安全环保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保护从业人员的安全健康,保障XX粮油工程建设项目安全环保和文明施工,规范工程建设项目安全环保工作,依据国家和行业有关安全环保法律、法规及中粮集团、XX粮油安全环保管理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XX粮油管理口径内的工程建设项目(简称项目),包括所有新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项目的安全环保管理工作,涵盖项目可行性研究、立项、规划设计、招标、施工、试运行、竣工验收、考核评价等阶段。第三条 建设项目应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贯彻执行国家、行业有关安全环保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中粮集团、X
2、X粮油各项要求,不断改善职业安全卫生条件,规范从业人员安全行为,确保项目安全实施。第四条 项目安全环保工作遵循“管项目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原则,项目法人为建设项目第一责任人,XX粮油、业务单元负领导责任。第五条 项目安全环保设施应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和同时投入生产使用(简称安全环保“三同时”)。第六条 建设单位及其承包商应在各自工作范围内对安全环保工作负责,并接受中粮集团、XX粮油安全环保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第二章 安全管理目标第七条 XX粮油安全环保管理总体目标中包含工程建设项目安全环保管理总体目标。项目安全环保总体目标应包括过程指标和结果指标,过程指标应涵盖项目安全管理
3、主要环节,事故指标控制在XX粮油安全环保年度总体目标内,每年在制定安全环保责任书时确定和调整。第八条 建设单位应结合XX粮油总体目标,确定本项目安全环保管理目标,并形成文件,目标应与XX粮油安全环保方针、安全环保总体目标协调一致,包括结果指标和管理过程指标,各项指标应可测量、可考核。第九条 建设单位安全环保管理目标应包括至少如下要求:(1)项目安全环保风险水平与环境因素;(2)适用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其他要求识别结果;(3)可供选择的技术方案;(4)经营和管理上的要求;(5)相关方的要求和意见。第三章 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和职责第十条 XX粮油建设项目的安全环保工作实行逐级负责,逐级落实安全环保责
4、任。第十一条 XX粮油及各单位逐级建立安全环保组织机构,落实责任。(一)XX粮油安全环保领导小组XX粮油安全环保领导小组负责统一领导XX粮油项目安全环保工作,研究决策安全环保重大问题。(二)XX粮油项目管理部门(1)建立并完善XX粮油项目安全环保管理制度体系,并跟踪和监督执行情况;(2)督促建设单位建立、完善和实施项目安全环保制度;(3)指导和监督项目立项、规划设计、建设施工和竣工验收阶段的安全环保工作;(4)参与安全环保事故应急、调查处理;(5)建立项目安全环保信息档案;(6)组织项目安全管理绩效评价和经验交流。(三)XX粮油安全环保监督管理部门(1)为项目安全管理提供技术支持,配合项目管理
5、部门组织制定项目安全环保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2)监督项目落实安全环保“三同时”要求,督促项目重大隐患整改;(3)组织项目四级以上安全环保事故应急、调查和处理;(4)配合项目管理部门组织开展项目安全环保现场检查和项目安全管理绩效考核;(5)组织项目安全环保最佳实践分享。(四)业务单元安全环保领导小组负责项目安全环保重大事项决策,对项目建设过程实施监督和控制。(1)审查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有关安全环保内容;(2)保证项目经理或者负责人具有相应的安全环保意识和管理能力;(3)确保项目概算包含足够的安全环保费用;(4)审批招标结果时,验证承包商安全环保资质;(5)审批项目合同涉及安全环保的条款
6、;(6)初步设计评审时组织审查安全环保条件;(7)审查项目经理有关安全环保工作的报告并提出改进意见;(8)组织单元层面安全环保项目绩效评价。(五)建设单位(1)对工程的项目安全环保管理实行全过程负责;(2)负责组织项目安全环保管理架构,建立项目安全环保管理体系;(3)负责制定项目安全环保管理目标,编制、实施项目安全环保管理计划;(4)负责落实项目安全环保“三同时”要求;(5)在组织招标时,负责落实国家、行业和集团、XX粮油有关安全环保管理规定,确保选择具备相应资质的承包商;(6)负责向设计、施工承包商提供施工现场及毗邻区域内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电力、邮电通讯等地下管线及地质资料;(7
7、)负责对承包商安全环保工作进行评估、监督和考核;(8)负责施工现场安全环保监督、检查和管理;(9)负责组织安全环保设施试运行,组织项目安全环保专项验收和评价;(10)负责和协调项目安全环保事故应急、报告、调查和处理;(11)负责项目安全环保内部考核、承包商考核工作;(12)定期报告项目安全环保工作情况,负责完成项目安全环保工作总结。第十二条 建设单位应建立健全项目安全环保责任制度,明确各部门、供货方、监理方和承包方的安全环保管理职责,覆盖全体员工和岗位、全部管理过程,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各部门、供货方、监理方和承包方应将安全环保管理职责具体分解到相应岗位,落实到个人。第十三条 建设单位
8、应设置项目安全环保领导小组,组长由建设单位负责人担任,副组长由项目经理、副经理或总工程师担任,其他成员由总监理工程师、施工承包商的现场项目经理、建设单位有关负责人及其他相关方面的现场主要负责人组成。项目安全环保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一)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环保工作的指示,决定项目安全环保管理的重大措施;(二)通过并发布现场各承包商必须遵守的、统一的安全环保工作规定;(三)明确总体目标,组织制定项目管理计划,决定重大安全环保问题的解决措施,并监督落实;(四)协调承包商之间涉及安全环保问题的关系;(五)定期组织召开安全环保例会,分析、部署安全环保工作。第十四条 建设单位应设置项目安全环保监督管理工作
9、组,工作组成员应包括建设单位施工、设计管理人员、安全环保管理人员、安全监理和施工单位安全管理人员。根据项目规模和风险特点,建设单位至少配备1名专职安全环保管理人员,施工承包商应按照工作、风险特点和工作人数配备安全管理人员。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承包商在项目施工现场的全部安全环保管理人员人数不低于现场作业人员总人数的1,所有安全环保管理人员应取得国家认可的资质。项目安全环保监督管理工作组的职责为:(1)监督检查各承包商执行项目安全环保协议、决议和规章制度的情况;(2)负责项目有关安全环保方面的审查工作;(3)监督检查施工安全环保管理工作,协调解决现场安全文明施工、防火、交通、机械安全管理以及文
10、明卫生、环境保护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处理意见;(4)组织现场安全宣传教育和竞赛评比工作,负责组织和监督承包商落实有关安全标志、设施及职业防护用品、用具的使用工作;(5)提出对各承包商安全考核与奖惩意见;(6)协调建立现场应急管理体系,明确职责和分工,督促各方作好应急工作;(7)负责建立项目安全环保事故报告制度和安全环保信息档案,进行事故的统计、分析和上报。第十五条 工程建设项目实行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施工承包商对现场安全管理要贯彻协同合作、分工明确的原则,建设单位应与各相关方签订安全环保责任书明确各自的职责。第十六条 监理单位安全环保管理职责:(1)建立以安全责任制为核心的安全监理制度及运
11、行机制;(2)按照建设单位和合同要求配备具有相应资质的安监监理;(3)在监理大纲、监理规划中,明确安全监理目标、措施、计划和工作程序,并在建设单位批准后编制安全环保监理细则;(4)审查施工承包商的施工组织设计、重大技术方案及现场总平面布置所涉及的安全环保措施和安全环保管理计划;(5)监督检查施工承包商现场安全环保管理,发现问题及时向建设单位报告并督促整改;(6)审查重大项目、重要工序、危险性作业和特殊作业的安全施工措施,并监督实施;(7)协调解决各施工承包商交叉作业和工序交接中存在的安全环保问题,对重大问题,应跟踪控制;(8)协助建设单位组织安全环保大检查,安全文明施工检查,并督促落实整改措施
12、;(9)参加安全环保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第十七条 施工承包商安全环保管理职责:(1)对所承担的工作范围内安全环保工作全面负责;(2)全面贯彻建设单位发布的安全方针、目标、标准和有关规定,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组织现场的管理和施工;(3)成立施工安全环保管理组织架构,配合具备相应资质、数量充足的安全环保管理人员;(4)制定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的计划和措施,制定安全环保各项管理制度和工作程序;(5)建立、健全安全保证体系和安全监督体系;(6)成立现场施工安全委员会,领导和协调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的整体工作;(7)组织施工场所危险因素和环境影响因素辨识,制定相关的控制措施和管理方案;(8)组织员工安全教育;(9)
13、保障必要的投入,为施工提供安全保障措施;(10)危险作业应制定技术措施,保障作业安全;(11)建立应急保障体系,组织实施应急响应;(12)按照要求报告事故,组织、配合事故调查处理、责任追究和整改;(13)接受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的监督;(14)承担合同中确定的其他安全环保责任。第四章 安全环保管理要求第十八条 建设单位应依据国家、行业有关安全环保法律、法规、标准和中粮集团、XX粮油有关规定,制定项目安全环保规章制度。XX粮油鼓励建设单位采用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标准和环境管理体系标准,使项目安全环保管理工作体系化、规范化、标准化、程序化。第十九条 建设单位应根据工程特点和现场条件,组织相关单位、部
14、门进行安全环保风险评价工作,识别、评价危险源和环境影响因素。风险评价范围应包括:(1)项目建设周期内的所有作业活动,包括正常、异常的、周期性和临时性的、紧急情况下的作业活动风险;(2)进入施工现场所有人员,所有岗位作业活动的风险;(3)施工现场内所有的物料、设施和设备和作业环境的风险。第二十条 建设单位应对已识别的全部危险有害因素和环境影响因素进行分析,制定控制措施,并确定重大危险有害因素与重大环境因素。对风险较大或专业性较强的施工过程、阶段或部位的活动,应事先组织安全论证,采取措施确保风险在可承受范围内。风险评价和控制措施应形成文件,并定期组织评审和更新。第二十一条 建设单位应建立有效渠道,
15、识别并获取适用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其他要求,编制适用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其他要求清单,及时更新,并将有关信息传达给有关人员和相关方。第二十二条 建设单位应在策划阶段制定项目安全环保管理计划,明确管理目标和措施。项目安全管理计划经过审批后,应传递给相关人员,计划发生变化时,应及时组织修订和更新。第二十三条 建设单位应根据风险辨识的结果和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完善的安全环保管理制度,明确管理职责、方法和措施,制度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1)安全生产责任制度;(2)安全培训制度;(3)安全环保检查制度;(4)承包商安全管理制度;(5)施工安全管理制度;(6)危险作业许可管理制度;(7)信息与事故统计、报
16、告制度;(8)安全环保例会制度;(9)现场应急预案;(10)安全考核和奖惩制度;(11)安全环保信息档案管理规定。第二十四条 建设单位应根据XX粮油工程建设项目安全环保“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要求,在立项前与政府相关部门沟通,识别所需办理的安全环保“三同时”手续、内容和流程,明确具体负责人和措施,并及时跟踪。第二十五条 建设单位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安全环保要求,在评标阶段严格评审,确保选择符合要求的承包商,实行一票否决制。安全环保要求至少包括如下方面:(1)承包商安全环保法定资质;(2)承包商履行安全环保职责所需的资源和条件。包括安全管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管理资格证书
17、和培训等信息;承包商安全环保管理体系建设情况;安全技术措施;施工设备年检证书、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等;(3)承包商以往安全环保管理业绩情况。第二十六条 建设单位应遵照中粮集团承包方安全管理指南要求,与中标承包商签订安全合同或协议,对承包单位安全管理提出要求,约定安全管理职责,并在合同中明确一定比例的工程价款作为安全环保风险抵押金,监督承包商作业过程安全环保管理,组织开展安全环保培训教育,对承包商安全环保管理绩效进行考核。第二十七条 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承包商按照职责和分工负责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确保所有人员了解和掌握安全环保管理程序和要求。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承包商应制定和实施安全培训教育
18、计划,培训计划要突出重点,增强实用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培训结束后应组织考核和总结,并定期组织评估和跟踪,确保培训工作落实。第二十八条 项目安全环保培训教育的形式包括入场安全培训、班组教育、作业前安全技术交底和日常安全教育,贯穿于项目实施的各个阶段。1、入场安全培训内容包括:(1)安全环保方针、法规、政策培训;(2)安全环保管理规定、制度及文件培训;(3)安全技术知识培训;(4)典型经验和事故教训培训;(5)事故应急处理培训。2、班组安全教育(1)本工种岗位责任和安全操作规程;(2)作业区域内存在的安全环保风险;(3)作业区域内存在的安全环保风险的控制措施和要求;(4)作业区域内可能发生的事故
19、及应急预案,同类事故案例教训。3、作业前安全技术交底(1)施工作业特点和危险因素;(2)针对危险因素制定的具体预防措施;(3)相应的安全操作规程和标准;(4)施工安全注意事项;(5)发生事故后应及时采取的应急措施。4、日常安全教育包括板报、文件、电子邮件、图片、口头沟通等多种形式。第二十九条 建设单位应将安全环保管理要求告知设计单位,并督促落实,包括但不限于:(1)设计文件应严格执行安全环保标准规范,实现安全环保的源头治理,确保工程本质安全和施工安全;(2)涉及食品生产加工的建设项目应督促设计单位落实食品安全各项要求;(3)对施工风险较大部位的设计,必须充分考虑施工安全条件和技术措施,确保施工
20、过程中的安全;(4)食品生产加工项目设计时应适当考虑消费者体验的空间;(5)为工程建设全过程的安全环保施工提供技术、设计服务和支持。第三十条 建设单位应加大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力度,规范现场管理,将各项要求有效传达给监理单位、施工承包商,与监理单位形成有效配合,切实提高现场安全环保管理水平,防范风险。建设单位应监督施工承包商落实相关要求,包括但不限于:(1)承包商应成立现场施工安全环保委员会,领导和协调现场安全环保工作,并按要求配备具有资质、数量充足的专兼职安全环保管理人员;(2)开工前向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呈报承包商安全环保管理计划、制度、应急预案,经批准后方可开工;(3)将项目经理、安全管理人员
21、、施工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相关资质证书和特种设备资料报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审核备案;(4)编制施工组织计划、施工方案和专项安全技术措施,报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审核批准后实施;(5)施工承包商应建立完善的安全环保管理体系,并有效运行;(6)施工承包商应组织开展安全环保培训教育,安全技术交底培训率、合格率均做到100,开展安全文化宣传教育活动;(7)规范现场作业,加强现场监督和检查,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8)保障安全环保费用投入,确保安全标识、标牌、标线、防护措施落实到位;(9)建立安全环保奖惩机制,落实奖惩;(10)建立协调一致的事故应急体系,明确职责和分工,配备充足的应急物
22、资和装备,定期开展应急演练和培训,提高应急相应能力;(11)建立事故管理制度,明确事故报告、调查、处理的方式、程序、时限和要求,与建设单位有效对接。(12)为从业人员办理工伤保险;(13)对分承包商的安全环保工作承担全面监管责任;第三十一条 建设单位应加强对监理单位安全环保职责履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监督监理单位落实相关要求,包括但不限于:(1)监理单位应建立安全环保责任制,配备具备相应能力的管理人员,明确监理目标、措施、计划和工作程序;(2)对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安全环保进行全面的监督和控制;(3)对施工承包商提交的施工方案、施工组织设计、专项安全技术措施进行审批;(4)对重要工序、风险较高的作业
23、进行现场旁站监督;(5)制止与处罚违章作业和违章指挥行为(6)对施工承包商、分承包商的施工资质和安全资质进行检查,对特种工种人员持证上岗情况进行监督检查;(7)及时向建设单位通报安全文明施工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改进安全文明施工的建议和措施。第三十二条 建设单位应督促相关方落实现场文明施工管理要求,确保施工现场干净整洁,包括但不限于如下要求:(1)建设单位应对施工现场整体规划,根据总平面图、物料存放、加工区域以及生活办公需求划定场地,明确现场安全保卫管理办法和道路交通管理办法,使现场的人员、车辆按规则出入,并协同监理加强监督;(2)工程现场的办公区、生活区应采取绿化措施,改善生态环境。现场应设置
24、足够数量的废料、垃圾筒和水冲式厕所,并有专人清扫,及时清运到指定地点,集中处理,保持现场施工环境的卫生。(3)现场主要施工道路应平坦、宽畅,弯道符合规定,形成网络;交通安全标志和危险处所的防护装置应齐全、可靠;(4)保持现场整洁,物料码放整齐,安全标志按国家标准着色、设置;(5)现场办公区、生活区、施工区应分开设置,区划明确。临时搭建的工棚应美观、规范;(6)现场医疗、急救,作业人员膳食、饮水供应,洗手、卫生间的设置必须符合卫生标准;(7)尽量规范现场设施、标识、标志,形成整体协同和一致;(8)防止和尽量减少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污染气体、污水、废渣、粉尘、放射性物质以及噪声、振动等可能对环境造成的
25、污染和危害;(9)项目施工、生活用水,应按清、污分流方式,合理组织排放。污水应经处理达到标准后排放,并优先安排在施工现场的复用。(10)工程施工期间挖、填、平整场地以及土石方的堆放,必须按施工组织设计确定的方案和施工时间段,严格管理,防止局部水土流失。施工弃渣、垃圾严禁倒入江河湖海,防止造成淤积妨碍行洪及造成环境污染和水土流失。(11)工程建设项目施工过程中及竣工后,应及时修整和恢复在建设过程中受到破坏的生态环境,并尽可能采取绿化措施。第三十三条 建设单位应根据项目风险特点,规划设计项目整体应急管理体系,明确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承包商的职责和分工,形成分级管理、有效对接、协调一致的应急预案
26、体系和保障能力,建设单位应急预案应与上级单位有效衔接。发生事故后,相关单位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按照报告程序向相关单位和部门报告。第三十四条 建设单位应根据XX粮油安全环保事故管理办法建立事故管理制度。规范事故报告、调查、处理、纠正预防工作程序和要求,完善事故管理制度,提高事故调查处理与分析能力,完善纠正预防措施的评估、落实与跟踪制度,建立事故(包括未遂事件)统计分析制度。第三十五条 项目发生的事故,应在查清原因、分清责任基础上,按照相关奖惩规定和事故调查组提出的事故处理意见,对事故责任者进行处理。认定事故责任时,应遵循以下指导原则:(1)国家、行业有关法律、法规和中粮集团、XX粮油文件的规定;
27、(2)本办法所明确的职责范围与工作要求;(3)双方签订的承发包合同或委托管理合同的条款内容;(4)地方政府、集团事故调查组的认定;(5)安全环保管理实行监理制的建设项目发生安全事故时,监理单位对安全事故负主要连带管理责任,建设单位负次要连带管理责任;(6)建设项目管理采用施工总承包方式的,现场发生事故建设单位应负连带管理责任;(7)因设计单位违反国家、行业有关建筑安装工程设计安全标准、规范而导致事故发生的,应追究设计单位的直接责任;(8)因建设单位、承包商未执行国家、行业和上级规定以及本规定的要求或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员工冒险作业而导致事故发生的,应追究建设单位、承包商的直接责任;(9)施工
28、现场安全主要由施工承包商负责,因承包商自身原因造成事故的,由承包商承担直接责任。第五章 监督与考核第三十六条 XX粮油和业务单元对所属项目实施监督检查,督促建设单位落实相关管理要求。第三十七条 建设单位应建立监督检查机制。对建设单位相关部门履行职责情况、承包商安全环保工作、监理单位安全环保职责履行情况、施工现场安全环保管理状况进行检查,检查发现问题应及时组织整改,实行闭环管理。第三十八条 建设单位应建立安全环保业绩考核制度。对建设单位相关部门、监理单位和承包商安全环保业绩进行考核和评价,考核应包括过程和结果双重指标。第三十九条 安全环保监督检查可分为日常性检查、阶段性检查、专业性检查和季节性检
29、查等。XX粮油、业务单元、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承包商应制定检查计划,组织实施。各单位最低检查频率如下:(1)XX粮油项目管理部和安全环保监督管理部门每年至少组织一次检查;(2)业务单元每年应组织覆盖所有建设项目的检查;(3)建设单位每月至少进行一次大检查;(4)监理单位每周进行一次大检查;(5)施工承包商每天进行一次检查。安全环保监督检查应保证检查的质量和效果,检查前应制定检查表,明确定性、定量指标,检查内容应以查领导、查管理、查隐患、查反事故措施为主,对于发现问题,应建立隐患整改跟踪机制,确保隐患整改到位,防止走过场。检查内容包括:(1)项目安全环保目标的实现程度;(2)安全环保职责落实
30、情况;(3)遵守适用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其他要求的情况;(4)施工活动符合安全环保管理计划和规定的情况;(5)安全环保风险控制情况;(6)应急保障能力情况。第四十条 建设单位应定期组织安全环保绩效评价。对安全目标的实现情况、重大危险源和重大环境因素的控制状况、项目安全环保管理体系运行情况、施工现场管理情况、承包商安全环保管理绩效等进行评估。评估前应制定评估计划,对评估发现的问题,应组织编制整改措施,跟踪督促落实整改。第四十一条 XX粮油项目管理部门组织项目年度业绩考核和总体评价时将安全环保管理业绩纳入其中,XX粮油安全环保监督管理部门参与项目安全环保业绩考核。第四十二条 XX粮油审计部门组织全
31、程跟踪审计时,将安全环保作为审计内容,重点是安全环保“三同时”管理、安全环保投入、日常管理和事故管理等。第六章 安全环保信息管理第四十三条 建设单位应建立安全环保例会制度。定期分析安全环保形势,总结安全管理工作成绩和不足,进行安全管理工作决策,布置各项工作任务。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承包商相关负责人应定期参加安全例会,形成良好的检查、决策和沟通机制。会议应留存记录,会议提出的决议应建立督办机制。第四十四条 建设单位应建立文件和记录管理制度。对建设单位各项文件、记录进行规范管理,做到:(1)文件发布前由授权人员确认其适宜性,必要时予以修订,并重新确认;(2)文件的收发记录、修订状态清楚,易于查
32、找;(3)编制建设单位所需现行有效文件的清单,并确保与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运行有关的重要岗位,都能得到相关文件的现行有效版本;(4)及时将失效文件从发放和使用场所撤回,或采取其他措施防止误用;(5)妥善保存,避免损坏、变质或遗失。第四十五条 建设单位应按照XX粮油项目管理部门和安全环保监督管理部门要求,按时上报项目安全环保管理信息。第四十六条 建设单位应制定信息存档制度,明确信息存档的范围、期限、形式和负责单位。应保存的信息至少包括如下内容:(1)承包商相关资料。包括承包方营业执照、专业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意外伤害保险证明、项目管理人员资质、安全管理人员资质、主要施工设备资质、特殊工种人
33、员证书、其他必要资质文件等。(2)项目管理计划及支持文件。包括项目管理计划、实施方案、管理制度、应急预案、法律法规及相关方要求等。(3)过程管理记录。包括施工组织设计、专项安全技术措施、施工方案、管理报告、会议记录、合同前安全审核记录、人员培训记录、安全技术交底记录、安全监督检查记录、整改通知单、奖惩记录、事故报告、内外部沟通记录、其他应保留文件。第七章 奖惩第四十七条 建设单位应建立安全环保奖罚办法,对现场安全环保工作做出成绩的给予奖励,发生安全事故或违法相关规定的予以处罚。安全环保奖惩的基本原则为:(1)对于及时发现和采取有效措施,避免重大事故发生的有功人员,或在应急响应中,对减少财产损失
34、和人员伤害有突出贡献者,应予奖励。奖励方式有:1.通报表彰;2.物质奖励。(2)对于在生产中无视安全生产要求,违章指挥、违章作业,造成严重后果的人员及其直接管理人,应予处罚。构成违法的,追究其法律责任。处罚包括:1.通报批评;2.经济处罚;3.行政处分。(3)对于不重视安全生产,不认真贯彻执行本管理办法而造成重大事故或严重后果的主要责任人及其直接管理人,实行一票否决。构成违法的,追究其法律责任。第四十八条 建设单位发生四级以上事故时,按照中粮集团安全环保事故管理办法、XX粮油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和XX粮油安全环保事故管理办法执行,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发生承包商事故的,按照事故责任划分进行处理。第
35、四十九条 对有突出安全环保管理业绩的建设项目和个人,XX粮油将根据XX粮油安全生产管理规定要求,给予以表彰和奖励。第五十条 对发生承包商死亡事故除按规定处罚外,将承担主要责任的承包商名单报请集团列入承包商黑名单。第八章 附则第五十一条 术语定义建设单位,是指建设工程项目的投资主体或投资主体指定管理主体,同时也是建设项目管理的主体。对项目立项前未注册法人的新建项目,指新注册成立的法人主体,对法人主体已存在的新建、改建、扩建项目,指项目法人以及由法人组建的项目管理团队。环境保护,是指工程建设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可能对环境(大气、水体、土地、野生动植物、矿藏、自然遗迹、人文遗迹、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城市、乡村等自然因素的总体)造成的影响,应采取的组织和技术性环境保护措施,以满足国家、地方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第五十二条 各建设单位应依据本办法制定项目安全环保管理实施细则。第五十三条 本办法由XX粮油安全环保监督管理部门负责解释。第五十四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