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程验收监理实施细则11 总 则 (1)本细则适用于水利水电工程的验收工作。 (2)本细则参照SL2232008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2391999堤防工程施工质量评定与验收规程、工程施工合同文件、监理合同文件及建设单位有关规定编制。 (3)工程验收按阶段和范围不同划分为:工序和单元工程验收、分部工程验收、阶段(中间)验收、单位工程验收和合同项目工程竣工验收。 (4)工程验收工作的主要依据: 1)工程施工合同文件。 2)经业主签发的工程设计文件,包括设计图纸、设计变更、修改通知等。 3)国家和部颁的现行法规、规程规范,标准。 4)业主单位制定的有关工程建设和验收的规定。 (5)工程验收
2、是合同项目工程建设中的重要程序,承建单位应重视并做好施工过程中工程资料(包括工程施工质量检查和检测试验资料、材料和设备等检查试验资料、工序和单元工程验收签证资料、质量等级评定资料等)的收集、整理和总结工作,建立健全的技术档案制度,以确保工程验收的顺利进行。 (6)各类验收工作均应及时进行,工程经验收合格后才能进行后续阶段的施工,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工程,不能列入完工项目和进行工程结算。合同项目工程全部完工后,承建单位必须在合同或验收规程限定的时间内,申请该合同项目竣工验收。凡因承建单位未按规定时限申请工程验收而造成工程验收延误,由此引起的一切合同责任和经济损失,均由承建单位承担。12 工程质
3、量验收与评定组织 (1)各工序的检查验收和一般单元工程的验收和签证,由监理工程师负责进行。(2)重要单元工程(涉及隐蔽工程、关键部位和重要工序)的检查验收签证,由监理机构组织设计、施工、质量监督单位和业主等单位代表组成的联合验收小组进行联合验收;分部工程的验收,由业主或监理机构组织参建各方参加的联合验收小组进行验收。 (3)阶段(中间)验收、单位工程验收、合同项目工程的竣工验收,由业主主持并组织验收委员会(或验收领导小组)进行。验收委员会(或验收领导小组)由业主、设计、监理、承建单位和其他有关单位、部门的代表组成。监理机构协助业主进行工程验收的组织工作。13 工程验收的程序 (1)工序验收和单
4、元工程验收,是所有后续各项验收的基础,承建单位和监理工程师应按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认真做好工序和单元工程的验收签证工作。 (2)各类验收的一般程序为:施工承建单位经过自检,认为已达到相应的验收条件要求,并做好各项验收准备工作,即可按合同文件和各方协商确定的时限,向监理机构或业主提交验收申请。业主或监理机构在接到验收申请,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对工程的完成情况、验收所需资料和其他准备工作进行检查,必要时应组织初验,经审查认为具备验收条件后,除工序验收和一般单元工程由监理工程师验收签证外,其余均应组织相应的验收委员会(验收小组)进行验收。(3)承建单位申请工程验收时,应提交的工程验收资料,包括施工报告以及
5、质量记录、原材料试验资料、质量等级评定资料、检查验收签证资料等。阶段(中间)验收、单位工程验收和合同项目竣工验收前,监理机构应提交相应的施工监理报告。 (4)各种验收均以前一阶段的验收签证为基础,相互衔接,依次进行。对前阶段验收已签证部分,除有特殊情况外,一般不再复验。 (5)工程验收中所发现的问题,由验收委员会(验收小组)与有关方面协商解决,验收主持单位对有争议的问题有最终裁决权,同时应对裁决意见负有相应的责任。验收中遗留的问题,各有关单位应按验收委员会(验收小组)的意见按期处理完成。 (6)建筑物已按合同完成,但未通过竣工验收正式移交业主单位以前,应由承建单位管理、维护和保养,直至竣工验收
6、和合同规定的所有责任期满。14 工序和单元工程检查验收 (1)工序验收是指按规定的施工程序、在下道工序开工(如混凝土浇筑、灌浆等)前,对所有前道工序所完成的施工结果进行的验收。其目的是确保各工种每道工序都能按规定工艺和技术要求进行施工,判断下一道工序能否进行施工,并对工序质量等级进行评定。有关工序验收的程序、检查内容、质量标准、验收表格等,按各专业监理细则或专业监理工程师制定相应“验收办法”执行。对于施工过程相对简单的项目,工序验收也可和单元工程验收合并进行。 (2)工序验收均在施工现场进行,首先必须经承建单位“三级质检”合格后,填写好 三级质检表,交监理工程师、申请工序验收。监理工程师在接到
7、验收申请后的8小时以内到现场对工序进行检查验收,特殊情况则在现场立即进行检查验收。在确认施工质量和原材料、中间产品质量等符合设计要求后,签发开仓(开钻、开灌)证,允许进入下道工序施工。 (3)单元工程验收以工序检查验收为依据。只有在组成该单元工程的所有工序均已完成,且工序验收资料、原材料材质证明和抽检试验成果、测量资料等所有验收资料都齐全的情况下,才能进行单元工程验收。各种单元工程验收所需的“三检”表,质量检查和评定表、施工质量合格证(开仓证、准灌证等)的试样,按有关专业监理实施细则或监理工程师编制的“验收办法”执行。(4)一般单元工程由专业监理工程师会同承建单位“三级”质检人员进行验收和质量
8、评定。通常单元工程验收和质量评定,可配合月进度款结算每月进行一次。未经验收或质量评为不合格的单元工程,不给予质量签证。对于当月评为不合格的单元工程,承建单位应按监理工程师的处理意见(必要时还应征求设计单位的意见)进行处理。处理完毕,经监理工程师验收合格,填写缺陷处理验收签证,则该单元工程可列入下个月验收的范围内。(5)隐蔽工程、关键部位或重要单元工程的检查验收,须特别给予重视,其验收程序如下。1)基础验收参见基础验收监理实施细则。 2)其余隐蔽工程、关键部位或重要单元工程的检查验收,由监理机构组织设计、业主、承建单位有关人员组成的验收小组进行验收和质量评定;承建单位“三级质检”合格后,填写好三
9、级质检表,填报验收申请报监理机构申请验收。监理机构在接到验收申请后,审查工序验收资料、原材料材质证明和抽检试验成果、测量资料等是否符合要求,如符合要求,则组织联合验收小组进行现场检查及验收签证。 (6)对于有质量缺陷或发生施工事故的单元工程,应记录出现缺陷和事故的情况、原因、处理意见、处理情况和对处理结果的鉴定意见,作为单元工程验收资料的一部分。出现质量缺陷,或发生质量事故的单元工程质量,不得评为优良。 (7)对于出现质量事故的单元工程,则应按照事故处理程序的有关规定执行,在最终完成质量事故处理后,由业主主持召开质量事故处理专题验收会,验收合格,由专题验收组会签“质量事故处理专题验收鉴证书”。
10、(8)单元工程验收资料的原件、复印件份数及其移交时间等,按业主资料室的归档要求执行。15 分部工程验收 (1)分部工程验收鉴证是工程阶段验收、单位工程及合同项目工程竣工(交工)验收的基础。分部工程验收应具备的条件是该分部工程所有单元工程全部完建且质量全部合格。当合同项目施工达到某一关键阶段(如截流、蓄水等),在进行阶段(中间)验收前,业主或监理机构及时组织联合验收小组,主持分部工程的验收签证工作。 (2)分部工程检查验收的主要任务,是检查施工质量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并在单元工程验收基础上,按有关规程和标准评定分部工程质量等级。 (3)分部工程验收前,承建单位应至少提交以下资料。 1)分部工程的竣
11、工图纸、设计要求和变更说明。 2)施工原始记录、原材料和半成品的试验鉴定资料和出厂合格证。 3)工程质量检查、试验、测量、观测等记录。 4)单元工程验收签证及质量评定资料。 5)承建单位对分部工程自检合格的资料。 6)特殊问题处理说明书和有关技术会议纪要。 7)其他与验收签证有关的文件和资料。 (4)上述验收资料需经业主或监理工程师审查,承建单位应在限定的时间内,按照审查意见完成资料的修改、补充和完善,并编写施工报告,报告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 1)工程概况,其中包括施工条件等。 2)施工依据。 3)施工概况,包括施工总布置、施工方法、施工进度等。 4)施工质量保证措施,包括测量放样、开挖爆
12、破、锚杆锚索、混凝土浇筑等质量保证措施。 5)施工质量评价,包括对单元工程的检测试验成果分析和单元工程质量评定以及分部工程质量自评结果。 6)完工工程量清单。 7)尾工项目清单。 (5)承建单位在完成验收资料整理和施工报告编写之后,即向业主或监理机构提交分部工程验收申请报告,并提交施工报告和全部验收资料。 (6)业主或监理机构在接到承建单位的验收申请之后,应及时做好对资料的再审查,组织联合验收组进行现场检查,并主持进行分部工程验收签证。 (7)联合验收组进行现场检查的主要内容有: 1)建筑物部位、高程、轮廓尺寸、外观是否与设计相符。 2)建筑物运行环境是否与设计情况相符。 3)各项施工记录是否
13、与实际情况相符。 4)建筑物是否存在缺陷,施工过程中出现质量缺陷或事故处理是否符合要求。 (8)分部、分项工程验收鉴定书,制备数量根据需要确定,除送交业主、监理单位各1份外,其余暂存承建单位,作为阶段验收、单位工程和竣工验收资料的一部分。 (9)对分部工程验收的有关资料和签证书,承建单位及监理机构应按业主要求进行归档。16 阶段(中间)验收(1)当合同施工项目达到某一关键阶段,如截流、蓄水、机组启动前,均应进行阶段(中间)验收。(2)阶段(中间)验收由业主主持并组织验收委员会(或验收领导小组)进行。验收委员会(或领导小组)由业主、设计、监理、承建单位和其他有关单位、部门的代表组成。 (3)阶段
14、(中间)验收前28天,承建单位应向业主提出验收申请,并向业主及监理机构提交下述资料。 1)阶段验收申请报告。 2)分部工程的验收签证。 3)待验收工程的施工报告(包括施工大事记)。 4)已完、未完的工程量清单。 5)质量事故或重大缺陷处理及处理后检查记录。 6)建筑物应用及度汛方案。 7)业主或监理单位要求报送的其他资料。 (4)经业主及监理机构审核验收资料的数量和质量已满足验收要求后,由业主组织验收。 (5)阶段(中间)验收委员会(小组)由业主单位组织并主持,其工作主要包括: 1)听取承建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生产(使用)单位的工作汇报。 2)审查验收文件、资料。 3)检查已完工程的质量
15、和形象面貌。 4)检查待建工程的计划安排和主要技术措施落实情况,以及是否具备施工条件。 5)检查拟投入使用工程是否具备运用条件。 6)对验收遗留问题及缺陷提出处理要求并责成承建单位限期进行处理。 7)根据检查和验收结果,签署阶段(中间)验收鉴定书。 (6)阶段(中间)验收鉴定书,正本一式8份,除送交业主、监理单位各1份外,其余6份暂存承建单位,作为单位工程和竣工验收资料的一部分,副本若干份,由业主单位分送参加验收的有关单位和政府有关部门。17 单位工程验收 (1)当某单位工程在合同竣工前已经完建,能独立发挥效益,或业主要求提前投入运行时,应进行单位工程验收,并根据验收要求继续由承建单位照管与维
16、护,或办理提前使用和资产移交手续。 (2)申请单位工程验收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该单位工程已按合同文件、设计图纸的要求基本完成,并已完成了分部、分项工程验收、阶段(中间)验收,质量符合要求,施工现场已清理。 2)设备的制作安装经调试和试运行,安全可靠,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 3)观测仪器、设备均已按设计要求埋设,并能正常观测。 4)工程质量缺陷已经妥善处理,能保证工程安全运行。 5)少量尾工已妥善安排。6)生产(使用)单位已作好接收、运行准备。 7)有关验收的文件、资料齐全。 (3)单位工程验收前28天,承建单位应向业主和监理机构提交单位工程验收申请报告,同时提交下列验收文件资料。 1)施工报
17、告。 2)竣工图纸和设计文件。 3)试验、质量检验、测量成果、调试与试运行成果和主要原材料、设备的出厂合格证、技术说明资料。 4)隐蔽工程、分部工程验收签证和质量等级评定资料。5)质量与安全事故记录、分析及处理结果。 6)施工大事记和施工原始记录。 7)业主或监理单位要求报送的其他资料。 (4)经业主及监理机构审核验收资料的数量和质量已满足验收要求后,由业主组织验收委员会(领导小组)进行。 (5)单位工程验收由业主单位组织并主持验收委员会(领导小组)进行,其主要工作同阶段验收。 (6)单位工程验收成果为单位工程验收鉴定书和单位工程质量等级评定表,正本一式8份,除送交业主、监理单位各1份外,其余
18、6份暂存承建单位,作为合同工程竣工验收资料的一部分,副本若干份,由业主单位分送参加验收的有关单位和政府有关部门。18 合同工程竣工验收 (1)当合同项目工程已按批准的设计文件和施工合同要求完建,可以发挥工程效益,并经过一个洪水期的运行考验后,应及时进行竣工验收,通过验收后应限期向业主单位办理资产移交手续。 (2)工程竣工验收应具备的条件。 1)工程已按合同规定和设计文件的要求完建。 2)工程经分部工程验收、阶段(中间)验收和单位工程验收合格,在质保期内已及时完成剩余尾工和质量缺陷处理,施工现场清理完成。 3)各项独立运用的工程已具备正常运行的条件。 4)工程运行已经过至少一个洪水期考验,最高库
19、水位已经达到或基本达到正常高水位,各单位工程运行正常。 5)工程安全鉴定单位已提出工程安全鉴定报告,并有可以安全运行的结论意见。 6)验收要求的各种报告,资料已经整理就绪,并经监理机构及业主审查通过。 (3)合同工程竣工验收前90天,工程承建单位应向监理机构及业主提交工程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并随同报告提交或准备下列主要验收文件。 1)工程施工报告。 2)验收应提供及备查的资料(见附件1)。3)业主或监理单位根据合同文件规定要求报送的其他资料。 (4)监理机构接受工程承建单位报送的申请验收报告后,认为不符合竣工验收条件或对报送文件持异议的,在28天以内通知承建单位,否则在56天内完成预审预验并在通
20、过预审预验后及时报送业主单位限期组织和完成工程竣工验收。 (5)竣工验收委员会的工作主要包括: 1)听取工程承建单位、设计、监理及其他有关单位的工作报告。 2)进行现场检查验收、审查竣工资料。 3)对工程施工是否符合合同文件及设计要求作出全面审查和评价。 4)对合同工程项目质量等级作出评定。 5)确定工程能否正式移交、投产、运用和运行。 6)确定尾工项目清单,合同完工期限和缺陷责任期。 7)讨论并通过合同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 (6)工程竣工验收的成果是竣工验收鉴定书和合同工程质量等级评定证书。通过竣工验收后,由验收委员会签署竣工验收鉴定书和合同工程质量等级评定证书。正本一式8份,除送交业主单位
21、和监理机构各1份外,其余6份连同历次阶段、单位工程验收鉴定书和工程质量评定签证一并移交业主单位。19 其 他(1)竣工资料的整理及编制按建设单位有关竣工资料整编规定及 SL2232008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执行。 (2)各阶段(中间)验收、单位工程验收、竣工验收鉴定书格式,参照SL2232008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由承建单位制定并报送监理机构及业主单位审查确定。 (3)本细则未尽事宜,按照SL2232008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及施工合同文件有关规定执行。附件1:验收备查资料、文件 一、原始资料 (1)主要原材料出厂合格证和质量检查、试验资料; (2)主要设备出厂合格证和技术说明书
22、: (3)重要地质勘察资料(包括岩基和钻孔录像等); (4)土建工程质量检验原始记录; (5)基础灌浆处理资料; (6)金属结构、机电设备安装质量测定、试验原始记录; (7)重要质量事故和工程缺陷处理资料; (8)工程观测原始记录。二、重要文件 (1)上级批文和有关指示; (2)工程施工合同文件; (3)竣工图纸和设计修改通知; (4)单位工程、分部工程签证资料; (5)单位工程质量等级评定资料; (6)各种观测控制标点的位置图和明细表; (7)设备、备品、专用工具、专用器材清单; (8)工程建设大事记和主要会议记录; (9)重要财务和竣工决算资料; (10)重要咨询报告(业主提供); (11
23、)水库航运、过坝、迁建赔偿、征用土地等协议或批准文件(业主提供); (12)工程管理范围地界图表(业主提供); (13)经上级批准的工程运用规划(业主提供)。 上述原始资料和重要文件,在验收时供验收委员会(组)查阅;竣工验收后,应作为竣工资料的一部分。信息管理监理实施细则11 总 则(1)本细则适用于水利水电工程监理的信息管理工作。 (2)本细则编写的依据: 1)国家和部委颁布的有关规程、规范。 2)工程建设监理合同。 3)工程施工合同。 (3)工程建设监理信息管理工作,是指监理机构对工程建设中各信息源发出的工程信息的收集、加工处理、传递、使用及储存等的全部管理工作。 (4)信息管理是监理工作
24、的一项重要内容,贯穿于监理工作的全过程。信息管理的目的,是通过有组织的信息交流,使有关人员能及时、准确地获得相应的信息,作为分析、判断、控制、决策的依据,也为工程建成后的运行、管理、缺陷修复积累资料。 (5)监理信息的工程编目划分,按工程项目竣工资料编目大纲正式发布后执行,详细编目报业主审定。12 施工期监理信息来源及分类121 业主信息 (1)由业主单位提供的工程项目初步设计(或技术设计)报告、各类专题报告、工程施工招投标文件、施工合同文件等。 (2)由业主单位下发的有关建设管理的各类“规定”、“办法”、“要求”,有关工程建设的各类计划、指示、通知、简报及其他文函,有关呈报事项的批复、批转、
25、复函等。122 设计信息 包括施工详图、施工技术要求、技术标准、设计变更、设计(代)通知等文件。123 施工信息 主要由承建单位发出的工程项目施工信息。(1)施工合同管理信息。包括工程项目开工申请报告、施工组织设计、对设计图纸和设计文件的反馈意见、合同变更及设计变更问题的函(报告)等。 (2)施工质量信息。包括承建单位质量保证体系的报告;承建单位测量、试验机构资质资料;原材料合格证明、试验资料、中间产品检测试验资料;单元工程、分部、分项工程“三检”资料及验收申请、工程验收质量评定资料及验收施工报告;质量安全事故处理报告及施工记录;施工质量安全月报等。124 由监理单位收集、整理、加工、传递的信
26、息 (1)综合管理类信息。包括监理合同、协议,监理大纲、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监理工作程序、内部管理规章制度等。(2)组织协调类。包括施工图审查意见,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审查意见、质量保证体系审查意见、开工申请报告的批复意见、设计变更签审单、设计交底会审纪要,专题及协调会议纪要、监理工程师指令、监理工作联系单等,有关通知及批复文件。 (3)质量控制类。包括合同项目划分,原材料及中间产品监理检测试验资料,测量成果复核资料,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报告,因施工质量而发生的停工令、返工令、复工令,工程质量简报。 (4)综合记录报告类。包括监理月报、年报、监理日志、监理大事记、监理工作总结等。 (5)验收
27、总结类。包括工序、单元工程及分部工程检查及开工、开仓签证及质量评定资料,阶段验收、单位工程验收、竣工验收鉴定书及质量等级评定资料、监理报告。(6)其他有关合同规定和双方约定的资料。13 信息流通程序 监理工作的信息构成是多样的,包括有文字信息、声像、语言信息、新技术信息等。但主要和大量的多为文字信息。信息流通程序见图11。设计单位业主单位承建单位业主单位总监、副总监 审查决策反馈项目施工监理组技术部图11文字信息流通程度框图14 信息收集和传递规则 (1)一切工程信息,均以书面形式为准。(2)凡送监理单位的文件,都必须经监理机构办公室签收,统一填写文件处理流程卡。填写项目包括:发文单位、文件名
28、称、文号和签收日期。该处理单连同文件交总(幅总)监理师审阅后,批转至监理机构有关部门予以处理。文件的收、发应录入计算机存档。 (3)监理机构向有关参建单位发送的文件(除月报、周报等外),按文件去向分成: 1)送往业主有关部门的文件。 2)送往施工承建单位的文件。 3)监理工作联系单为送往业主、设计单位或施工承建单位的非正式文件,用于对某些局部、具体事项进行协调,提请注意或要求了解、要求配合等用途。所有正式文件在总(副总)监审查批准后,由监理机构办公室印制、登记和发送。 (4)各单位不负有信息管理职能的个人或业务部门之间传递的信息,不能视为代表单位的正式传输信息。紧急情况或特殊情况下,必须立即由
29、个人或各单位业务部门间直接传输信息时,事后应尽快按正常程序正式补传该信息。(5)除合同文件有专门规定或业主另有指示外,业主各部门对承建单位有关质量的指示、规定和要求等,都应经由监理机构转发至承建单位。 (6)除合同文件有专门规定或业主另有指示外,承建单位向业主报送的有关工程质量的文件、表报和要求,都须经监理单位审核,并转发,一般情况不得跨越。 (7)监理机构在收到业主转发的设计文件后,应尽快指派监理工程师按照程序进行审核后,并将审核意见上报业主单位。 (8)对于工程质量事故或质量缺陷,承建单位、设计单位、业主单位和监理机构的四方中,不管谁先发现,都不得隐瞒,应尽快通知其他各方。不管何种原因造成
30、质量事故或质量缺陷,承建单位应尽快报这事故情况报告或缺陷表报,为事故类型、原因的分析判断,处理措施研究提供信息。 (9)为确保信息质量,承建单位报送的施工组织设计、各种报告、文函及各种报表等,应严格按照合同要求及监理细则以及业主单位的规定、通知等文件的要求整理、编制。若文件编制粗糙、资料不全,信息不准或重要内容欠缺的,监理单位有权要求补充、增加信息数量,直至将其退回,重新报送。 (10)监理工程师应准确、及时做好监理日记、现场值班记录,全面收集现场环境条件、承建单位资源投入(注意各级责任人员在岗情况)、设备运行情况、施工中存在的问题以及可能影响施工质量、进度的其他事项等信息,并做好必要的分析、
31、加工、交流和存储工作。 (11)凡需要存储的信息,必须按规定进行分类,按工程信息编码建档存储。已存储的信息,应管理有序,便于检索。15 工程信息计算机辅助管理 (1)根据施工任务,监理机构配备必要的专职(或兼职)信息员和计算机管理员,保证计算机辅助系统能发挥正常效能。(2)按业主有关文件、通知的要求,信息员应在规定的日期、时间以前,把从施工现场收集到的规定信息、内容,输入建设单位计算机网络,为领导了解情况、分析问题和决策判断提供参考资料。 (3)为提高监理机构工程信息的计算机辅助管理水平,根据监理工作需要,配备适当数量的计算机和辅助设备,以及必要的支持软件,以形成监理机构内部的信息管理网络,并
32、与建设单位的网络系统链接。16 信息的整理、保存和归档 (1)监理信息的整理、立卷和归档,是在总(幅总)监领导下,由监理机构办公室主任负责、各业务部门协助执行,并接受业主单位的归口管理、业务指导和监督。 (2)归档信息的范围、内容和分类整理、立卷,以及签字、盖章等手续,应严格按照业主单位有关规定和监理细则执行。 (3)监理信息是工程建设的重要资料,它的收集、积累、整理、立卷是与项目建设同步进行,必须严格防止损毁、涂改、泄密等,不允许有虚假现象发生。 (4)凡需要立卷、归档的各种监理信息,都应做到书写材料优良、字迹清楚、数据准确、图像清晰、信息载体能够长期保存。施工测量监理实施细则11 总 则
33、本细则编制依据为: 1)SL5293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测量规范。 2)国家测绘局颁发的有关测量规范。12 施工测量的质量管理 (1)施工测量监理工作流程(图11)。 (2)承建单位应建立健全的测量工作质量保证体系,完善内部测量质量检查程序和制度,确保产品质量。 (3)在工程项目开工之前,监理工工程师对项目法人提供的测量成果,必须全面熟悉,复核,发现问题应及时与业主联系。 (4)在各项测量工作开始前,监理工程师必须完成对承建单位报送的施工测量作业措施的审核。 (5)承建单位编报的测量作业措施应包括以下内容: 1)项目概述。2)执行规范及依据。3)施工测量主要精度指标。 4)重要部位施工放样方案。
34、5)原始地形图及断面施测方案。6)施工期变形观测措施。 7)竣工资料编制。 8)测量质量保证措施。 9)配备的测量人员资质情况、仪器设备配置及检定情况。 (6)对于首级控制网点复核测量、重要断面测量、重要部位的放样等,监理工程师采取旁站监理,或进行抽查复测。 (7)承建单位应按批准的施工测量技术措施实施各项测量任务,对各类资料上报时限作如下规定,见表1l。各类资料上报时限要求表11测量项目成果上报时限控制测量成果测量完成后7天内报送局部地形测量成果测量完成后7天内报送放样测量成果放样后报成果混凝土校模成果混凝土浇筑前24小时报送断面及收方成果(报业主)每月25日前报送竣工测量项目竣工验收前14
35、天报送 以上测量成果报送均需填写测量成果报审表,经承建单位测量负责人签署并加盖公章后,报监理单位审查。 (8)监理工程师根据合同文件及工程的实际情况,及时向承建单位提出竣工测量的具体要求。对承建单位上报的竣工地形图、竣工断面等进行审核。 (9)监理工程师应做好监理工作日记、监理工作总结,以及测量资料、文件的归档工作。13 控制测量 (1)工程的首级控制基准点一般由业主单位向承建单位提供。承建单位要对上述基准点成果进行复核,并将复核结果以书面形式向监理机构报告,如有异议,由监理机构转报项目法人进行核实,经检查确认无误后,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建单位才能启用该成果。 (2)承建单位应根据施工需要加密控制
36、点,并应在施测前7天将作业方案报监理机构审批,施测结束后,将外业记录、控制点成果及精度分析资料报监理审核。该成果必须经监理机构批准后才能正式启用。 (3)承建单位应负责保护并经常检查已接收的和自行建立的控制点,一经发现有位移或破坏,及时报告监理工程师,在监理工程师及业主指示下采取必要的措施予以保护或重建。若施工需要拆除个别控制点,承建单位应提出申请,报监理机构和业主批准。14 施工放样(1)承建单位对各工程部位的施工放样,应严格按合同文件及施工测量规范执行,确保放样精度满足设计要求。(2)关键部位的放样措施必须报监理审批。如基础开挖开口线、坝轴线、重要预埋件位置、金属结构安装轴线点、混凝土工程
37、基础轮廓点等放样,监理将进行内、外业检查复核。(3)每块混凝土浇筑前,必须进行模板的形体尺寸检查,并将校模资料整理上报监审查,内容包括:测站、后视、实测值与设计值比较差异量等。15 施工期变形监测(1)为了保证工程的施工安全,在工程施工期间承建单位应对部分关键部位进行施:期变形监测。(2)施工期变形监测的重点是对大坝及高边坡稳定性进行监测,根据设计提供的变形网布网方案,承建单位应做好工作基点的选理工作,所有观测点、沉降点均必须与变形体牢固结合,工作基点必须深入基岩。(3)承建单位应上报的变形观测技术方案和观测纲要,经监理工程师审核、批准后可实施。(4)监理工程师应认真审查复核变形观测初始值,必
38、要时进行旁站监理。(5)承建单位应及时汇总、整理变形观测资料,并上报给监理工程师,遇到异常情应及时上报。16 机电及消防测量(1)根据机电及消防安装施工实际情况,进行旁站监理或独立抽查复测,并对野外及测数据全部复核计算。(2)测量监理工作内容:测设安装轴线与高程基准点、安装点放样、安装竣工及检测量。(3)承建单位的放样、验收或检查复核资料须经监理签字确认,并将其整理归档。17 竣工测量及其他 (1)单项工程竣工后,承建单位应向监理机构报送下列资料: 1)实测竣工地形图,比例尺在1:10O1:1000范围内酌情选定。 2)按规范要求实测竣工纵横断面图。 3)测量技术总结报告。4)监理单位根据施工
39、合同文件要求报送的其他资料。 (2)监理工程师审查承建单位上报的竣工报告及竣工资料,并完成必要的签证工作。 (3)资料整理。1)承建单位及测量监理工程师应认真做好测量资料的归档整编工作。 2)竣工地形图应注明图幅的坐标系统、高程系统、成图方法、比例尺、制图日期等基本要素。竣工纵、横断面图必须注明桩号、中桩坐标、断面方向、比例尺,并附有断面布置示意图,对每份归档资料均附有编制责任表。 3)提交的各项成果资料应项目齐全,数据正确,图表清晰。 4)应归档的竣工资料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a施工控制网全套成果。 b竣工建基面地形图及主体部位纵横断面图。C建筑物实测坐标、高程与设计坐标、高程比较表。d工程量
40、计量台账(报送业主)。 e施工期变形观测资料。 f测量技术总结报告。 g施工场地竣工地形图和平面图。工程原材料及混凝土检测试验监理实施细则11 总 则 (1)本细则适用于本次工程原材料及混凝土生产检测试验工作。 (2)本细则编制依据: 1)SDJ20782水工混凝土施工规范)。 2)SD10582水工混凝土试验规程。 3)DLT50551996水工混凝土掺粉煤灰混凝土技术规范。 4)DLT51001999水工混凝土外加剂技术规程。 5)JGJ6389混凝土拌和用水标准。 6)GB5016492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 7)GB502042002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8)GBJ10787混
41、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 9)JGJ5292普通混凝土用砂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 10)JGJ5392普通混凝土用碎石或卵石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 11)JGJ2385回弹法评定混凝土抗压强度技术规程。 12)设计技术要求及其他有关规程规范。 (3)承建单位对本工程的原材料及中间产品的检测试验工作由承建单位的工地实验室或送有资质的实验室完成;监理机构对原材料及中间产品进行的抽样检测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实验室完成,按照规范要求数量的1020独立抽检。 (4)承建单位应于工程开工前,提交一份满足工程需要的完整的现场试验室设置计划报监理机构和业主单位审批,其内容包括现场实验室资质、试验设备及检定情况、试验项
42、目、试验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等情况。 (5)凡用于永久工程的原材料(业主供应的除外),承建单位应在采购前将拟选生产厂家和产品的有关资料报送监理机构,经审批后方可采购。 (6)承建单位对原材料应严格按规范、标准和合同要求、按检测内容和检测频率及时取样送交实验室检测,并将检测结果进行整理分析,试验结果以月报形式报送监理审核。 (7)本细则未尽部分参照合同文件技术条款及有关规程、规范。12 工程原材料进场验收质量控制 (1)建立进场原材料质量报批和监理认证制度,其流程见图11。材料进库承建单位实验室取样试验并报告试验结果承建单位填写材质报验单,提请认证,并附相关材料报监理监理认证、命名批号允许使用,出
43、库凭证上注明批号监理抽检,试验室取样试验,并报告试验结果NO YES图11 原材料质量报批和监理认证流程图 (2)承建单位应按进场材料报验单填报,并附上厂家质量证明、出厂检验单和试验室抽检试验报告(水泥按3天强度报批)报送监理,经监理认证并核定该批材料的审批号后返回一份,承建单位在收件后方准出库,并要求在发料凭证上注明审批号,以便监理验收及质量跟踪。 1)水泥。 a运到工地的每批水泥都应附出厂检验合格证,承建单位按每400t同品种、同标号的水泥为一批进行抽检(不足也为一批),样品重量不应少于14kg,并分为二等份,一份用于自行试验,另一份密封保存3个月。 b水泥检测内容应包括强度、凝结时间、安
44、定性、水化热(中、低热水泥),必要时应增做:比重、细度、含碱量、三氧化硫、氧化镁等项目的检测。 C监理工程师有权要求承建单位进行指定取样、增加取样数,或自行取样复检。 2)粉煤灰。 a每批粉煤灰都应附有出厂检验合格证,承建单位应按同品种的粉煤灰每200t为一批(不足200t也作为一批)进行取样检验,样品重量1015kg左右,分成二等分:一份用于自行试验;另一份需密封保存半年。 b粉煤灰检测内容包括:细度、烧失量、需水量比,含水量、三氧化硫,必要时应增做比重、容重、含碱量等项目检测。 c监理工程师有权要求承建单位进行指定取样、增加取样数,或自行取样复检。 3)外加剂。a承建单位在使用外加剂前必须
45、将每一种外加剂的名称、来源、样品及提供鉴定外加剂品质的其他资料,以及参量试验成果报告提交监理,征得同意后方可实施。 b运到工地的外加剂都应附有检验合格证和出厂检验单,承建单位应按减水剂每5t为一取样单位,引气剂每0.2t为一取样单位,取样、检验。样品同样分为二等份,一份用于自行试验,另一份密封保存半年。 c外加剂检测内容包括:固形物含量、溶液pH值、减水率、缓凝时间、强度比、泌水率、密度(液态外加剂)、必要时增做氯离子含量、泡沫性能、表面张力、溶解性、还原糖分(木钙减水剂)、硫酸钠含量(早强剂)。 d监理工程师有权要求承建单位进行指定取样、增加取样数,或自行取样复检。 4)粗细骨料。 a用于工
46、程的砂石料,承建单位必须出具由承建单位试验室出具的检验合格证。细骨料以400m3或600t为一个取样报批单位,检测项目包括颗粒级配、细度模数、人工砂石粉含量、含水率。细骨料全指标检测每月进行12次。 b粗骨料以2000t(碎石)为一个取样报批单位,检测项目包括颗粒级配、超逊径、片状颗粒含量。粗骨料全指标检测每月进行12次。 c监理工程师有权要求承建单位进行指定取样、增加取样数,或自行取样复检。 5)施工用水。混凝土拌和及养护用水应符合水质标准要求,并每季度检测一次,在水源改变或对水质有怀疑时,应随时进行检验。 6)钢筋和钢绞线。 a热轧钢筋验收检测内容包括外观检查、屈服点、极限抗拉强度、伸长率
47、、冷弯试验等检测,并以同一牌号、同一炉(批)号、同一截面尺寸的钢筋为一批,每批重量不大于60t,不足者也作为取样单位。 b对钢号不明的钢筋进行试验,其抽样数量不得少于6组。c预应力混凝土用钢绞线的必检项目为:外观检查、破坏强度、伸长率、松弛试验、弹性模量。每批以同一牌号、同一规格、同一生产工艺,重量不大于60t为一取样单位,不足者也视作一取样单位。每批中选取3盘进行外观检查与力学性能检验。13 混凝土配合比的设计及试验 (1)各种类型结构物的混凝土配合比必须通过试验选定,其试验方法应按水工混凝土试验规程有关规定执行。混凝土配合比至少应具有3天、7天、14天、28天或可能更长龄期的试验或推算资料
48、。 (2)混凝土配合比试验前28天,承建单位应将各种配合比试验的配料及其拌和、制模和养护等配合比试验计划一式4份报送监理机构。 (3)在混凝土配合比试验前至少72小时承建单位应书面通知监理工程师,以使得在材料取样、试验、试验室配料与混凝土拌和、取样、制模、养护及所有龄期测试时监理工程师可以赶到现场 (4)承建单位必须使用现场原材料进行混凝土配合比设计与试验,确定混凝土单位用水量、砂率、外加剂用量。试验所使用的原材料,应事先得到监理工程师的审核认可。(5)经试验确定的施工配合比,其各项性能指标必须满足设计要求。混凝土施工配合比及试验成果报告,应在混凝土浇筑前28天前报监理工程师审批,未经审批的配
49、合比不得使用。 (6)施工过程中,承建单位需改变监理批准的混凝土配合比,必须重新得到监理机构的批准。14 混凝土拌和生产过程中的试验检测监理141 原材料的试验检测监理 (1)所有用于混凝土生产的各种原材料都须验收合格,未经验收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材料不得用于混凝土拌和生产。承建单位应在混凝土拌和生产过程中,对正在使用的各种原材料进行质控检测(拌和楼取样)。一方面防止不合格材料或因仓储、转运不当而将变质的材料进入混凝土拌和生产;另一方面可及时掌握材料质量的波动情况,为混凝土配料调整提供依据。(2)水泥。每天检查一次,防止水泥受潮。(3)粉煤灰。粉煤灰的细度和需水量比每天检测12次,粉煤灰的表观密
50、度、烧失量和水泥净浆流动度每2天检测1次。 (4)细骨料。砂的含水量每班检测2次,细度模数与石粉含量每班检测1次,砂的全面检验每月进行12次。(5)粗骨料。按不同粒径规格每班检测2次含水量、1次超逊径和1次合泥量,粗骨料的全面检验每月进行12次。 (6)外加剂溶液的配置与检测。在配置外加剂溶液正式生产前应进行外加剂溶液配置工艺性试验,检测外加剂溶液配置的均匀性。每次外加剂溶液配制时,承建单位的试验人员应在现场检查材料的称量及配制方法是否正确,溶液配制完后应检测液体的密度(减水剂)或液体表面张力(引气剂),符合要求的外加剂溶液才允许用于混凝土拌和生产。减水剂溶液按每班1次抽样检测液体密度和水泥净
51、浆流动度,引气剂溶液按每班1次抽样检测表面张力和泡沫性能。 (7)衡器每周进行一次计量校验,有异常情况随时复检,计量允许偏差控制在:水泥、粉煤灰、水、外加剂溶液为1;粗细骨料为2。 (8)在混凝土拌和生产过程中,承建单位试验人员应按上述要求进行原材料的取样检测,必要时监理工程师有权要求增加取样数量或在指定的位置取样,并旁站试验检测全过程。同时,监理工程师也应按一定的比例进行独立取样检测。142 混凝土拌和及拌和物的试验检测监理(1)在混凝土拌和系统试运行时应进行混凝土拌和均匀性试验,以选择混凝土拌和参数(投料顺序、拌和时间、拌和容量等)。 (2)承建单位应对混凝土实际配料情况每班检查24次,对
52、照混凝土配料单检查并记录应配量和实配量。(3)混凝土净拌和时间应每班检查2次。 (4)出机口混凝土坍落度应每2小时检测1次(RCC混凝土检测Vc值),同时检查出机口混凝土温度、气温、拌和用水温度,对有温控要求的混凝土仓面每2小时检测1次混凝土温度。 (5)对引气的混凝土,应每2小时检测1次含气量。 (6)施工缝铺筑用砂浆应按每浇筑块检测1次稠度与含气量。 (7)RCC仓面混凝土每2小时检测1次Vc值、混凝土温度、气温,每铺筑100200m2采用核子密度仪检测1次压实容重、相对压实度。 (8)混凝土质控人员每班必须认真填写值班记录表,内容包括该班所有的检测成果、因砂石骨料含水量变化而引起的加水量
53、调整情况、气温、混凝土浇筑部位、标号、本班混凝土生产方量及质量事故等。 (9)在混凝土拌制生产过程中,承建单位试验人员应按上述要求进行混凝土拌和物的取样检测,必要时监理工程师有权要求增加取样数量或在指定的位置取样,并旁站试验检测过程。同时,监理工程师也按一定的比例进行独立取样检测。143 混凝上试件成型与硬化混凝土物理力学性能检测监理 (1)承建单位的混凝土试件应按随机取样方式取料成型,应以机口取样为主,仓面取样为辅(仓面取样数量不应少于机口取样数量的5),试件成型的同时应检测混凝土拌和物性能。试件养护到达规定龄期时应及时进行各项性能检测,并要求有两人以上进行试验、数据校核与记录。 (2)趾板
54、混凝土每一浇筑决或每5010m3至少有一组抗压强度试件,抗冻、抗渗试件每200500m3成型各一组;面板混凝土,每班取一组抗压强度试件,抗渗检验试每5001000m3成型一组,抗冻检验试件每1000一3000m3成型一组,不足以上数量者也应取样一组;大体积混凝土按同标号、同配合比每班或每500m3、非大体积混凝土每100m3(不足也应成型)成型抗压强度试件各一组;必要时进行半小时快速测强。 (3)混凝土劈裂抗拉强度试件按28天龄期每2000m3、90天龄期每6000m3一组的频率进行取样成型。 (4)对主要标号混凝土应每季度安排一次全面性能试验,内容包括(7天、28天、90天)抗压强度试验(7
55、天、28天、90天)劈裂抗拉强度试验(28天、90天)极限拉试验、设计龄期的混凝土抗渗试验、设计龄期的混凝土抗冻试验(28天、90天)和抗压模试验。 (5)对试验系统的质量检查,每季度至少进行一次。承建单位应对试验仪器设备、养护室温度、湿度控制情况、试验检测操作过程、试验检测原始资料等进行检查,监理工师监督以确保试验、检测结果的可靠性。 (6)现场混凝土试件的强度按月、按强度等级、部位,以同一配合比的一批混凝土为一个统计单位,并将试验结果列入“试验结果月报表”报监理工程师审核。基础验收监理实施细则11 总 则 (1)本细则编制依据: 1)SL4794水工建筑物岩石基础开挖工程施工技术规范 2)
56、SDJ21283水工建筑物地下开挖工程施工技术规范。 3)SL5293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测量规范 4)SL2882003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监理规范 5)SL2232008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 6)SL1761996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评定规程(试行)。 7)DL/T5113.1-2005水利水电基本建设工程单元工程质量等级评定标准第1部分:土建工程。 8)施工合同文件,监理合同文件。 9)设计图纸、技术要求及其他设计文件。 (2)本细则适用于水利水电工程岩石基础工程的验收。 (3)本细则所指的基础验收系指有关项目工程基础岩面覆盖前的基础交面验收。 (4)基础验收应在基础岩面有关问题已进行全
57、面处理,具备基础验收条件,并经承建单位“三检”合格的基础上申请验收,由监理单位组织业主、设计、地质和施工四方进行。 (5)水利水电工程项目基础验收程序见图11。12 基础验收准备 (1)基础验收前的岩面处理应符合下列要求:1)基础按设计要求开挖完成后,对揭露的地质缺陷和存在的施工缺陷处理存在疑问需其他各方确定处理措施时,可及时向有关单位提出,要求有关单位进行现场勘察,确定其处理方案。基础(边坡)开挖整修承建单位自检合格监理工程师初检基础开挖施工质量自检表提交地质遍录申请表地质编录竣工地形图测绘声波测试布孔(如需要)造声波测试孔声波测试OK基础验收申请监理工程师初验地质及施工缺陷处理基础验收申请
58、监理工程师预验联合验收小组终验签发基础验收合格证基础验收单元工程质量评定基础开挖施工质量自检表建基面弹性波测试报告 (如需要)检测单位提供自检表基础验收申报表基础开挖联合检验签证表地质及施工缺陷鉴定表 联合验收小组初验图11 基础验收流程图 2)基础岩面(地基、边坡)的陡坡及反坡处理需符合设计要求。3)开挖面突出的岩体应修成平滑状,边坡、马道及平台部位的危岩应及时进行清理,以保证下道工序施工的安全。 4)对基础岩面(包括水平建基面和边坡)上,若出露光滑、平直的结构面,应予以凿毛处理。结构面上的泥土、锈斑、钙膜、破碎和松动的岩块以及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岩体等均必须清除或处理。 5)基础开挖后其表面因
59、爆破松动、表面呈薄片、尖角状的岩石、炮坑、炮窝松裂或经锤击发出空、哑声的松动岩块,应采用人工挖除、撬除或凿除。6)因层面、断层、裂隙等延伸切割造成的不稳定岩块,经确定不做锚固处理时,应予以清除。7)基础的整修及处理不得造成岩体的进一步破坏或损伤。8)基础整修后的轮廓限差应满足设计和有关规范的规定。 (2)在基础岩面处理完成后,承建单位必须对开挖基础面的尺寸和岩体质量进行自检,并填写岩石地基开挖单元工程质量自检表、岩石边坡开挖单元工程质量自检表,在基础验收24小时前提交给监理机构。 (3)建筑物基础开挖完成后,承建单位应按规范要求及时进行开挖竣工地形图的测量及导线、断面测量,检查是否存在欠挖或偏
60、差。在欠挖处理完成后通知监理机构进行测量资料的检查,监理单位认为有必要时,可组织复测,直至无欠挖为止。经监理工程师认证的资料,方可作为基础验收资料。开挖竣工测量成图工作可安排在基础验收后完成,但草图应在验收前提供。(4)在建基面清理干净后,承建单位向地质部门提交经监理单位签证的地质编录申请单由地质部门进行地质编录,以便根据地质编录图和测量资料进行地质鉴定和地质缺陷处理。 (5)为配合地质编承和基础验收,承建单位在地质编录前必须将桩号、高程标示在基础开挖面上,作为地质编录、基础验收的依据。 (6)如需要进行声波测试和其他检测的部位,承建单位应及时进行造孔,造孔完成后通知测试单位进行测试,在测试完
61、成后,其中间成果由测试单位及时提交监理机构作为基础验收资料。13 基础验收程序 (1)基础验收由监理机构组织业主、设计、地质及承建单位联合验收小组进行验收。基础验收分承建单位自检、联合验收小组初验和终验三个阶段进行,承建单位应负责执行各检查验收阶段提出的处理措施和要求。 (2)基础验收准备工作完成后,承建单位向监理提交下列资料,方可申请基础验收。 1)经自检合格,提交岩石地基开挖单元工程质量自检表、岩石边坡开挖单元工程质量自检表。 2)建基面无欠挖,完成竣工测量,提供测量记录初步成果。 3)地质单位已完成地质编录。 4)如需要,还应完成弹性波测试,由测试单位提交测试中间成果。 (3)基础岩面处
62、理完成并经自检合格,建基面清理干净,相邻单元或区段无爆破作业要求后,承建单位填报岩石基础验收申报表,监理单位接到申请报告后,在规定时间内察看验收现场、资料准备,组织验收小组对所申请的区段进行基础初验,以确定是否存在需要处理的地质缺陷和施工缺陷,并签发基础开挖联合检验签证表和地质及施工缺陷处理联合检验认定表。 (4)在基础初验完成后,承建单位必须及时对基础初验中提出待处理的问题进行认真的处理,在处理完成并将建基面清理干净后再向监理机构提交基础终验申请,并填报岩石基础验收申报表,监理单位接到申请后,组织联合验收小组各方进行基础终验,并签发基础单元工程质量验收合格证。(5)基础终验完成后,由监理机构
63、组织进行基础岩面单元工程质量评定,并进行石地基开挖单元工程质量评定表、岩石边坡开挖单元工程质量评定表签证。14基础验收资料 (1)各种验收表格由承建单位根据本细则规定附表格式统一印制,表格的填写按如要求进行: 1)在“三检”合格具备基础验收条件后,岩石基础验收申报表由承建单位按表格要求填写并将验收范围用简图表示。 2)在基础初验时,地质及施工缺陷处理联合检验认定表由承建单位填写工程名称、编号、工程部位、施工依据,鉴定意见由地质单位填写。3)在基础初验时,基础开挖联合检验签证表中“联合检验意见”由监理单位综合联合验收检查小组意见后填写。 4)在基础终验时,基础单元工程质量验收合格证中“验收意见”
64、由监理单位综合联合验收检查小组意见后填写。 (2)基础初验和终验签证一式六份,签证完成后,由承建单位发送业主、监理、设计、地质等相关单位各1份。承建单位必须及时完成最终开挖竣工地形图以及与施工详图同位置、同比例的竣工纵横剖面图,并按竣工资料归档要求进行基础验收的资料整理,做好归档及移交准备工作。15 其 他 (1)根据施工合同文件技术条款及有关规程规范规定,岩石基础质量检查验收与混凝土结构浇筑仓面检查验收,在性质上是两种不同的施工工序检查,一般情况下,这两种检查验收应分别进行。 (2)由于施工质量不合格或基础质量检验申报不当,造成基础验收或后续工序施工延误,由承建单位承担合同责任。 (3)承建
65、单位未按工程承包合同规定申报进行基础验收,或未按规定在完成建基面地质编录与竣工地形测量,报验合格前,擅自进行下道工序覆盖施工,由此造成返工、施工延误与损失,由承建单位承担合同责任。 (4)由于非承建单位责任,未按工程承包合同规定的时限组织进行基础验收工作,由此所造成的工期延误由建设(监理)单位承担相应责任。土石方明挖工程监理实施细则11 总 则 (1)本细则适用于水利水电工程的土石方明挖工程,其他土石方明挖工程项目:如采石场、土料场开挖等可参照使用。 (2)本细则编制依据: 1)SL4794水工建筑物岩石基础开挖工程施工技术规范。 2)SL5293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测量规范。 3).188水利水
66、电基本建设工程单元工程质量评定标准。 4)SL223-2008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 5)工程施工合同文件及监理合同文件。 6)工程设计文件图纸和技术要求及其他设计文件。12 施工准备工作监理(1)施工承建合同签署之后,承建单位应抓紧时机,尽早开展各项施工准备工作。(2)监理机构应对设计文件和图纸进行审核,并将审核意见书面报送给业主,由业主签发,承建单位及监理机构参加由业主组织的设计技术交底会议。 (3)在施工放样前28天,承建单位应向监理机构报送“施工测量措施计划”,经批准后执行。同时,应完成施工测量控制网的设置加密工作,其成果报送监理机构审核,监理工程师进行复核。 (4)承建单位在单位
67、工程开工前,应对项目施工区原始地形进行测量,其成果资料,包括平面图、断面图及测量记录,应报监理机构审核。监理工程师将进行必要的现场复测,并呈报业主备案。 (5)明挖单位工程开工前28天,承建单位应根据设计文件、有关施工规范、现场地形地质条件和施工水平编制土石方开挖工程施工措施,并报监理机构和业主批准。施工措施应包括:1)施工开挖平面布置图。 2)开挖方法、程序和爆破试验。 3)施工进度计划。 4)施工设备配置和劳动力安排。 5)开挖分层、分块图。 6)一般爆破、控制爆破、预裂爆破、光面爆破设计成果及多数选定。7)场内风、水、电供应措施。 8)出渣、弃渣措施,渣料利用计划,土石方平衡计划与渣料场
68、堆置设计。 9)边坡及基岩保护措施。 10)质量和安全、环保措施。 11)施工防汛及排水措施,通讯及照明措施。 12)施工组织管理机构和质量保证体系。 (6)土料场和石料场采挖前28天,承建单位提交的施工措施计划除应包含第(5)项外,还应包含料场规划、土石方平衡等,报业主和监理机构批准。 (7)在需采用控制爆破保护建筑物或保留岩体、或采用基岩面一次爆破和水平光爆开挖技术、或控制开挖料颗粒级配等情况下,承建单位应先进行必要的爆破试验。并于试验前编制爆破试验计划,报监理机构和业主批准。爆破试验计划应包括以下内容: 1)试验内容和目的。 2)试验地点和部位选择。 3)试验组数和爆破设计。 4)观(监
69、)测布置、方法、内容和仪器设备。 5)试验工作量和作业进度计划。 6)安全防护措施。 7)其他必须报送的材料。 (8)上述报送文件连同审签意见单一式4份,经承建单位项目经理签署并加盖公章后报送,监理机构审阅后限时返回审签意见单1份。 (9)承建单位在完成所有施工准备后,即可向监理机构提交分部、分项工程开工申请报告。监理机构在接受承建单位申请后,按照施工合同有关条款,对施工各项准备工作进行全面检查。当所有准备工作满足开工要求时,由业主单位签发开工指令。 (10)如果承建单位未能按期向监理机构报送上述文件,由此造成施工工期延误和其他损失,由承建单位承担合同责任。若承建单位在期限内未收到监理的审签意
70、见单或批复文件,可视为已报经批准。13 施工过程监理 (1)爆破作业前,由业主及监理单位指定承建单位在合适的区段进行必要的爆破试验,确定合理的爆破参数、爆破地震安全距离、质点的安全震动速度及最大一段起爆药量。(2)每次钻孔爆破作业前1天,承建单位应根据爆破试验成果,向监理机构及业主提交爆破设计,经监理机构和业主批准后实施。爆破设计应包括以下内容:1)地质条件、岩石分级、爆破位置、爆破方量。 2)预裂及光面爆破的孔径、孔深、孔距、炸药类型、线密度、装药结构、单孔装药量及最大一段起爆药量。3)梯段爆破的孔排距、孔深、孔径、炸药类型、单耗、装药结构、单孔装药量及最大一段起爆药量。4)延时顺序、雷管型
71、号和起爆方式、起爆网络。5)周边环境及安全措施。 (3)施工过程中,承建单位应按报经批准的施工措施计划和施工技术规范按章作业、文明施工,加强质量和技术管理,做好原始资料的记录、整理和工程总结工作。当发现作业效果不符合设计或施工技术规程、规范要求时,应及时修订施工措施计划或调整爆破设计,报送监理机构和业主批准后执行。(4)施工过程中,承建单位应随施工作业进展做好施工测量工作,包括下述内容:1)根据设计图纸和施工控制网点进行测量放样,在施工过程中,及时测放、检查开挖断面及控制开挖面高程。2)测绘或搜集开挖前后的地形、断面资料,如原始地面、开挖施工场地布置、土石方分界、竣工建基面等纵、横断面图。 3
72、)月收方测量资料(报业主)。 4)提供工程各阶段和完工后的土石方测量资料。 5)按合同文件规定或监理工程师要求进行的其他测量工作。(5)为确保测量放样质量,避免造成重大失误和不应有的损失,必要时,监理机构可要求承建单位在测量监理工程师直接监督下进行对照检查与校测。但监理工程师所进行的任何对照检查与校测,并不意味着可以减轻承建单位对保证测量放样质量所应负的合同责任。 (6)岩石开挖过程中承建单位应按照“三检”制的要求,对爆破孔的放样测量、钻孔、装药,爆破网络连接、爆破振动监测、爆破质量等进行全过程的质量检查与控制,监理工程师按要求进行旁站及抽检,爆破前各工序(放样、钻孔、装药、联线)验收合格,经
73、承建单位质检工程师及监理工程师签证并签发准爆证后方可爆破。 (7)承建单位应坚持“安全生产、质量第一”的方针,健全质量控制体系,加强质量管理。施工过程中,坚持“三员”(施工员、调度员、质检员)到位和“三级”自检制度,确保工程质量。 (8)开挖应自上而下进行,某些部位如必须采用上、下同时开挖方法作业,或按合同必须利用的开挖料,应采取有效的安全和技术措施,并于事先报经监理机构和业主批准。 (9)施工过程中发现工程地质、水文地质条件变化或其他实际条件与设计条件不符时。承建单位应及时将有关资料报送业主和监理机构。 (10)当发生边坡滑塌,或观测资料表明边坡处于危险状态时,承建单位应:1)及时向监理工程
74、师报告并采取相应防范措施,防止事故或事态范围的扩大和延伸。 2)记录事故或事态的发生、发展过程和处理经过,并及时报送监理机构。 3)会同业主、设计、地质、监理工程师查明原因,及时提出处理措施,报监理机构和业主批准后执行。 (11)施工过程中,承建单位若:不按批准的施工措施计划实施;或违反国家有关技术规范、爆破安全规程和劳动保护条例施工;或不按规定的路线、场区出渣、弃渣、进行有用料堆存;或出现重大安全、质量事故等情况;或因弃渣不当造成下游河道阻塞、有用料污染,或因不当排污造成对环境的污染;或其他违反工程承建合同文件的情况。监理工程师有权采取口头违规警告、书面违规警告,直至返工、停工整改等方式予以
75、制止。由此而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和合同责任,均由承建单位承担。 (12)基础和岸坡开挖完成后,承建单位应及时完成施工区域完工测量,并依照合同文件规定,按监理工程师指示,给地质编录、现场测试等工作创造工作环境。 (1)趾板特殊部位的开挖应分两次进行: 1)第一次趾板的基础剥离至基岩面时,若为完整坚硬的岩石,承建单位应对清洗干净的基岩面进行测量,并将测量结果提交给业主和监理机构,以便量测支付及设计单位对趾板的基础进行核实,绘制趾板基础二次开挖图。 2)第二次趾板的基础开挖,基础小面积开挖的深度不得超过20cm,在坚硬岩石面大面积低于图纸设计开挖线高程时,必须经项目部、监理机构和设计单位对趾板开挖复核
76、定线。 (14)石料场的开挖: 1)开挖过程中,承建单位应严格按照批准的开挖措施和爆破设计参数施工,当发现作业效果不符合设计及施工技术规程、规范要求或地质条件变化,应及时修订施工措施或调整爆破设计,报送监理机构和业主批准后执行。 2)开挖过程中,承建单位应有专人对料场的动态储量与石料质量进行复查与检验,发现料源质量不能满足质量要求,应及时上报并提出处理措施。 3)开采料场的工作面数量,应能满足填筑强度要求并有足够的储备数量。 4)开采过程中,遇有比较集中的软弱带时,应按监理工程师指示予以清除,严禁在可利用料内混杂废渣料。可利用料和废渣料均应分别运至指定的存料场和弃渣场。 5)石料场的开采必须采
77、取控制爆破作业措施,承建单位应通过试验优选爆破参数,使开采的石料符合各项用途。 6)施工过程中,承建单位应对取料区域的边坡和底面作必要的整治,设置必要的排水措施,不稳定的边坡应按发包人和监理机构批示进行必要的处理。14 施工质量控制 (1)开挖轮廓应满足下列要求: 1)符合施工详图所示的开口线、坡度和高程的要求。 2)如某些部位按施工详图开挖后,仍有岩石不能满足稳定、强度要求,或设计要求有变更时,承建单位必须按监理、业主、设计商定的要求,继续开挖到位。3)最终开挖超、欠挖值满足规范要求;坡度不得陡于设计坡度。(2)除非监理工程师另有指示,凡是需采用钻爆法开挖的周边爆破,均应沿设计开挖轮廓面采用
78、预裂或光面爆破。如果岩坡坡度较缓,不具备或不能进行沿开挖轮廓面倾斜钻孔时,则应采用预留斜面保护层开挖方法。 (3)预裂爆破和光面爆破效果,除其开挖质量应符合相应单元工程质量检验标准外,还应符合下列要求: 1)在开挖轮廓面上,残留炮孔痕迹均匀分布。残留炮孔痕迹保存率,对于节理裂隙不发育岩体应达到80以上,对于节理裂隙发育岩体应达到8050以上,对于节理裂隙极发育岩体应达到5010以上。 2)相邻两炮孔间岩石不平整度不应大于15cm,炮孔壁不应有明显的爆破裂隙。 (4)对开挖完成的岩基建基面和坡面应进行清理和整修,并达到下述要求: 1)岩面无松动岩块、小块悬挂体及爆破影响裂隙。 2)建基面及坡面的
79、风化、破碎、软弱夹层和其他有害岩脉按设计要求进行了处理。 3)开挖坡面稳定,无松动岩块且不陡于设计边坡。 4)岩面轮廓无反坡,陡坎顶部应削成钝角或圆滑状。 (5)整修不得造成岩体进一步破坏和损坏,整修后开挖面的起伏差一般不应超过20cm。 (6)爆破震动需按下列要求控制。 1)在建筑物附近,距每个建筑物最近点半径为60m处测得的质点峰值速度不得超过100mm/s,在半径30m处测得的质点峰值速度不得超过50mm/s。 2)对浇筑不到24小时的混凝土或灌注不到24小时的灌浆,不应在30m内进行爆破。 3)混凝土浇筑不足72小时或灌浆不足72小时,在混凝土面测得的最大质点速度不得超过25mm/s。
80、 4)除以上情况外,爆破震动质点震速应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 (7)对于在外界环境作用下极易风化、软化和冻裂的软弱基岩面,若其上部建筑物暂时未能施工覆盖时,应按设计文件和合同技术规范要求进行保护处理。 (8)边坡开挖完成后,应及时进行保护。对于高边坡或岩体可能失稳的边坡应按合同或设计文件规定进行边坡稳定监测,以便及时判断边坡的稳定情况和采取必要的加固措施。15 工程验收 基础及边坡开挖验收详见基础验收监理实施细则。16 其 他 (1)本细则未列之其他施工技术要求、单元工程划分和验收要求等,按合同文件技术规范,有关施工技术规范和质量评定标准,及有关监理文件要求执行。 (2)承建单位在每月上报月价款
81、结算单的同时,还应上报月工程量结算质量签证表,按项目明确当月完成工程量的部位、桩号、高程、单元工程及设计图纸、联系单编号等。监理工程师只对验收合格的单元、分部工程量进行质量签证。砌石工程监理实施细则11 总 则 (1)本细则编制依据: l)工程施工合同文件、质量监理合同文件。 2)SL26098堤防工程施工规范。 3)DL/T 5144-2001水工混凝土工程施工规范。 4)SL3892水利水电基本建设工程单元工程质量等级评定标准(七)。(2)本细则适用于护坡、护岸砌石工程。 (3)护坡、护岸砌石工程施工监理应以现场控制为重点。工程质量应实行以单元工程和工序质量控制为基础的标准化、程序化和量化
82、管理。12 施工准备工作监理 (1)开工条件控制按下列程序进行。 1)向承建单位进行监理工作交底。 2)审批承建单位报送的施工措施计划。 3)施工质量保证体系的检查认可。 4)组织设计交底。 5)移交测量控制网点,审签承建单位施工控制网点施测成果。 6)检查施工条件。 7)签发开工许可证。 (2)明确监理例行程序。下发监理作业表格;明确工程质量、进度、投资监理签证的程序;明确监理办公室与承建单位之间函件、文件、报表等公文手续;明确工程例会召开的地点、时间、会议议程等。 (3)督促承建单位根据设计文件、施工合同及工地现场实际提交护坡、护岸砌石工程施工措施计划,并应从施工设备、材料供应、施工方法、
83、施工质量保证体系和保证措施、施工进度等方面检查其是否满足施工合同工程的技术和进度要求。施工组织计划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工程概况。 2)施工准备(包括材料供应、供电、供水等)。 3)施工布置(含布置图)。 4)设备配置与劳动力组织。 5)质量保证措施。 6)组织管理机构。 7)进度计划(包括工期安排、砌筑强度)。 (4)施工质量保证体系的检查认可。承建单位应建立以项目经理、项目总工、质检负责人、专职质检员组成的工程质量管理组织,配备质量检验和测量工程师,建立满足工程质量检测的现场试验室或委托有相应资质、资格的检测单位进行检测,建立班组自检、专职质检员复检和质检负责人终检的“三检”制,完成质
84、量保证体系文件的编制,建立健全施工质量保证体系,并报送监理检查认可。 (5)组织设计交底。在工程开工前,监理工程师应组织设计单位进行设计交底,使承建单位明确设计意图、技术标准和技术要求。 (6)移交测量控制网点,审签施工控制网点施测成果。在工程开工前,监理工程师应及时向承建单位移交测量控制网点,督促承建单位布设施工控制网点,测绘坡面开挖前的地形图,并对其成果进行审查和校验。 (7)检查施工条件。 1)施工设备进场查验。承建单位应根据施工强度选用合适的施工设备,按施工承包合同要求组织进场,并向监理报送进场设备报验单。监理工程师应检查施工设备是否满足施工工期、施工强度和施工质量的要求。未经监理工程
85、师检查批准的施工设备不得在工程中使用。未经监理工程师的书面批准,施工设备不得撤离施工现场。 2)施工准备检查。在施工前,承建单位应平整好施工场地,修筑施工临建设施,建立起供电、供水系统,满足正常生产的需要。 3)原材料检验和砂浆、混凝土的配合比审批。工程开工前7天,承建单位应对拟采用的水泥、砂、碎石、块石、施工用水,进行随机抽样检验(必要时应有监理人员参加)和砂浆、混凝土的配合比设计试验,并向监理报送原材料进场报验单和砂浆、混凝土的配合比设计试验报告。监理工程师应检查水泥出厂检验报告、承建单位的水泥、砂石料、块石抽检报告和检测单位的资质、资格,必要时还应进行监理抽样检测。未经监理工程师签证批准
86、的材料和砂浆、混凝土的配合比不得在工程中使用。 (8)签发开工许可证。上述承建单位报送的报审材料连同审鉴意见单一式4份经承建单位项目经理或总工签署并加盖公章后报送监理。监理在7天内返回审签意见单一份,审鉴意见包括“照此执行”、“按意见修改后执行”、“修改后重新报送”3种。除非审签意见为“修改后重新报送”,否则承建单位即可向监理报送开工申请报告,监理将在收到开工申请24小时内签发工程开工许可证。(9)如果承建单位未能按期向监理报送开工所必需的材料,由此造成施工工期延误和其他损失,均由承建单位承担合同责任。承建单位在期限内未收到监理的审鉴意见单或批复文件,可视为已报审阅同意。13 施工过程控制 在
87、施工过程中,监理工程师应督促承建单位按照批准的施工措施计划和合同技术规程规范按章作业,严格执行工序质量“三检”制,上道工序未经监理工程师检验签证,下一道工序严禁开工。监理工程师还应对作业工序进行巡视、跟踪、检查和记录,发现违反技术规程规范作业,可采取口头违规警告、书面违规警告直至指令返工、停工等方式予以制止。131 土方削坡 机械土方开挖验收。在人工削坡前,为防止坡面超、欠挖,监理工程师应督促承建单位对坡面机械开挖工序进行全过程的监控,在承建单位自检合格后,才允许其进行人工削坡。132 人工削坡控制 (l)在测量监理工程师和承建单位测量人员的测控下,在坡面上放出样坡。削坡时,承建单位质检人员应
88、全过程监测,测量员则应对削坡后的坡面位置、高程等控制参数进行及时检查,防止坡面超、欠挖。 (2)当原坡面较低或坡面属整修加固工程,原护坡坡面存在局部塌陷、跌窝、吊坎、滑挫及松动等,需少量填方时,应首先清除表面腐殖土、草根、杂物等,待监理工程师对基面验收签证后,再用指定的土料分层(松土20cm)回填夯实。回填应稍高于削坡面,再用人工削整到设计位置。 (3)削坡时,如发现流动粉细砂层,且地下水比较丰富时,承建单位应作好记录,即时报监理工程师核转项目法人或设计单位,联系进行局部换基处理。 (4)削坡弃土一定要运到指定弃土场,严禁向江河中堆弃。 (5)对坡面上设置的脚槽、导滤层、排水沟等基槽,应在削坡
89、时一次挖成。基槽开挖前应按设计要求放线,并报经监理工程师校验。挖后经自检合格,应及时通知监理工程师组织进行隐蔽工程验收签证。133 质量检查 (1)在施工过程中,承建单位应对工序质量进行“三检”,合格后填报工序质量检验合格证,报监理工程师现场检验签证。检验内容包括:坡面削整边界控制点、线位置,坡度、平整度;基植基面开挖位置、高程、断面尺寸;曲面、曲线的几何尺寸与坡面平顺情况等。检测数量为:每个单元工程的每个检测项目沿堤轴线方向每1010m应不少于一个点次。未经监理工程师签证的基槽、坡面不得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 (2)在削坡过程中,现场监理人员应巡回检查,督促承建单位质检负责人、质检员、施工员加
90、强现场质量管理,做好质量检查工作。监理人员应对前款检验内容进行抽查,发现问题及时向承建单位指出,并督促其处理。134 垫层基面验收 在垫层铺设前,垫层基面表层的腐殖土、草皮、杂物、垃圾等均应清除,基面应平整,并应按设计要求进行夯实。上道工序削坡、开槽等的设计位置、高程、断面尺寸应已经监理工程师验收合格。在基面未得到监理工程师验收鉴证之前,不得进行垫层施工。135 砂石垫层材料签证 承建单位应对砂石垫层材料进行监理工程师见证下的检测(每1000m3取样1组),必要时,监理工程师应进行监理抽样送检。砂石的粒径、级配应符合设计要求。垫层材料未经监理工程师签证不得用于工程施工。136 垫层铺设 (l)
91、垫层应按设计图示的厚度、范围和材料要求分层铺设。垫层料铺设应平整、密实、厚度均匀。当设计图对垫层料没有明示时,垫层料应按 15cm厚,粒径520mm的砂石铺设。 (2)排水孔下的垫层应严格按设计图示要求分层铺筑。当设计图纸没有明确要求时,承建单位应按反滤层设计,报监理工程师审签后实施。 (3)垫层铺设前,应做好场地排水,设好样桩,备足垫层料;应由坡底逐层向上铺设,不得从高处顺坡倾倒;已铺筑好的垫层料应及时进行上层护坡施工,严禁人车通行。 (4)铺设大面积坡面的砂石垫层时,应自下而上,分层铺设,并随砌石面的增高分段上升,分段进行检查签证。137 质量检查 (1)在施工过程中,承建单位应对工序质量
92、进行“三检”,合格后填报工序质量检验合格证,报监理工程师现场检验签证。检验内容包括:铺设垫层的位置、高程,铺设方法、铺设厚度(每20m2设一个测点)、施工中垫层保护情况等。垫层未经监理工程师的签证不得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 (2)在垫层铺设过程中,现场监理人员应巡回检查,做好质量检查工作。监理人员对垫层厚度应随时进行抽检,发现问题及时向承建单位指出,并督促其处理。138 混凝土预制快预制 (1)承建单位应建立原材料进场、检验和使用记录制度。混凝土原材料质量控制按混凝土工程监理实施细则和工程建筑材料质量监理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执行。 (2)混凝土预制块预制按混凝土工程监理实施细则的规定执行。139
93、混凝土预制块砌筑(1)基面验收。在预制块砌筑前,上道工序垫层(含导滤沟等)应已经过隐蔽工程验收签证,否则,不得进行砌筑施工。 (2)混凝土预制块砌筑。 1)铺设前,应在坡面上设置纵向、横向、斜向的砌体坡面控制线,以保证预制块铺设的整齐和表面平整度符合设计要求。 2)为保证大面积的整体平整度和外观质量,预制块铺设应在较大面积上同时进行。一般同一分隔构造区内应一次开工,或80100m长为一段,不可分段太窄。铺设应从下往上的顺序进行,铺设缝宽23cm。铺后的预制块应平整、稳定,纵、横、斜各方向的缝线应整齐划一。 3)铺设时,凡发现预制块边角破损或有裂缝,一律不得使用。从坡面上应采用人工搬运,不得从坡
94、上往下滚,以免造成人身安全事故和预制快的破裂。 4)在预制块铺设完毕后,承建单位应进行分块(在一个单元范围内)检验。自检合格后,报监理工程师现场检验签证。预制块铺设未经监理工程师检验签证,不得对预制块间的缝隙进行砂浆封填。 (3)砂浆质量控制。 1)砂浆的配合比应在工程开工前经试验确定,并报经监理工程师批准。配合比应采用重量比。在拌和场,配合比要有明显的标牌,便于执行和检查。在现场应备磅秤,便于对使用的容器进行率定。 2)砂浆一般规定用砂浆搅拌机搅拌,搅拌时间不少于2分钟。砂浆数量很少时,才允许人工拌和。砂浆应拌和均匀,一次拌料应在其初凝之前使用完毕。 3)砂浆强度试件取样。规定承建单位每工作
95、班应至少取一组试件,试件在搅拌机出料口随机取样制作。监理工程师应进行监理抽样检测,其数量以不超过承建单位取样的10控制。 (4)砂浆封填和勾缝。 1)封填和勾缝前应将铺设好的预制块坡面清扫干净,清除预制块间预留缝内的杂物、泥土或过厚的砂石;湿润预制块坡面,特别是预留缝要充分湿润。 2)封填应按计划从下到上或从一测到另一侧,有组织地进行。砂浆应填满,不得有空、松或用砂、石代填的现象。填满后应勾缝,勾缝应自然、缝面清洁平整,不应超出预制块平面,勾缝表面应无裂缝。 3)砂浆应用灰桶一类容器盛用,不得将砂浆散落在坡面上,更不得在坡面上拌浆。 4)养护。砂浆勾缝12小时左右后应及时养护。养护时间不应少于
96、3天,养护期间应保证砌体和缝面湿润。1310 质量检查 (1)在施工过程中,承建单位应对各工序质量进行“三检”,合格后填报工序质量检验合格证,报监理工程师现场检验签证。检验内容包括:混凝土砂浆配合比、强度、浇筑方法及振捣;混凝土预制块的密实程度,表面有无蜂窝、麻面、漏浆,几何尺寸、表面光滑度及平整度情况;混凝土预制块铺砌的稳定性、勾缝质量、缝线规则及养护情况;混凝土预制块坡面的结构尺寸、坡比,表面平整度、坡面整体平顺情况等。其中在每个混凝土预制块护坡单元工程中,坡面平整度质量检测的数量为:沿提轴线方向每1020m应不少于一个点次。未经监理工程师签证的预制块护坡工程不得进行计量支付。 (2)在施
97、工过程中,现场监理人员应巡回检查,督促承建单位质检负责人、质检员、施工员加强现场质量管理,做好质量检查工作。监理人员应对前款检验内容进行抽查,发现问题及时向承建单位指出,并督促其处理。 (3)现场监理工程师指示返工的部位拆除后,承建单位应通知监理工程师进行拆除范围复查。复查经签证后,才可重新砌筑。对于返工整改通知下达后,承建单位不认真执行的,监理工程师应及时向监理工程师报告,请示项目法人批准签发停工整改令。1311 浆砌石护坡基面验收 在浆砌石砌筑前,上道工序垫层和墙类砌体的基槽面应已经过隐蔽工程验收签证,否则,不得进行浆砌石砌筑施工。1312 原材料质量控制 (1)块石料。必须选用质地坚硬、
98、不易风化、没有裂缝且大致方正的岩石。石料抗水性、抗冻性、抗压强度等均应符合合同技术要求的规定。用于砌体表面的石料必须有一个用作砌体表面的平整面。石料场选定后,承建单位应通知监理工程师到石料场进行考察。各选定石料场的块石均应进行进场前的材质检验,必要时监理工程师应进行见证取样、见证送样或进行监理抽检。未经监理工程师审签批准的块石料不得进场使用。 (2)水泥。所选水泥品种及其强度等级应符合设计要求。每批进场水泥必须有产品出厂合格证、检验报告单。每批次进场水泥都必须取样送检,若同一批次进量较大时,每200t水泥送检一组,必要时,监理工程师应对水泥检验进行见证取样、见证送样或进行监理抽检。每批进场水泥
99、使用前,承建单位应向监理报送进场水泥验单,特监理工程师审签后,才能用于工程。 (3)水。必须满足JGJ63混凝土拌和物用水标准的规定。 (4)砂。应符合水工混凝土用砂的规定。1313 砂浆质量控制 砂浆质量控制应符合本细则1.3.9条(3)款之规定。1314 浆砌石砌筑 (1)砌筑前,应在坡面上设置纵向和横向砌体坡面线,以保证砌体的厚度和表面平整度符合设计要求。 (2)浆砌块石必须采用铺浆法砌筑。砌筑时,应先铺砂浆后砌筑,石块应分层卧砌,上、下错缝,内外搭砌,砌立稳定。相邻工作段的砌筑高差应不大于1.2m,每层应大体找平。分段位置应尽量设在沉降缝或伸缩处。 (3)在铺砂浆之前,石料应洒水湿润,
100、使其表面充分吸水,但不得有残留积水。砌体基础的第一层石块应将大面向下。砌体的第一层及其转角、交叉与洞穴、孔口等处,均应选用较大的平整毛石。 (4)所有的石块均在放样新拌的砂浆上,砂浆缝必须饱满、无缝隙,石缝间不得直接紧靠,不得先摆石块后塞砂浆或干填碎石,不允许采用外面侧立石块、中间填心的方法砌石。灰缝厚度一般为了2035mm,较大的空隙应用碎石填塞,但不得在底座上或石块的下面用高于砂浆层的小石块支垫。 (5)砌缝应做到饱满,勾缝自然,无裂缝,脱皮现象,匀称美观,块石形态出,表面平整。砌体外露面溅染的砂浆应清除干净。 (6)砌体的结构尺寸、位置、外观和表面平整度,必须符合设计规定。 (7)砌体外
101、露面应砌筑后12小时左右,安排专人及时洒水养护,养护时间14天,并经常保持外露面的湿润。1315 质量检查 (1)在施工过程中,承建单位应对各工序质量进行“三检”,合格后填报工序质量检验合格证,报监理工程师现场检验签证。检验内容包括:砂浆配合比、强度及拌制方法;面石用料、砌筑方法,砂浆饱满度、勾缝质量、养护情况;砌体的结构尺寸、表面平整度、坡面的坡度、坡面整体平顺情况等。其中在每个浆砌石护坡单元工程中,砌石厚度和坡面平整度质量检测的数量为:沿堤轴线方向每1020m应不少于一个点次。未经监理工程师签证的浆砌石工程不得进行计量支付。 (2)在砌石过程中,现场监理人员应巡回检查,督促承建单位质检负责
102、人、质检员、施工员加强现场质量管理,做好质量检查工作。监理人员应对前款检验内容进行抽查,发现问题及时向承建单位指出,并督促其处理。 (3)现场监理工程师指示返工的部位,都要拆除,待监理工程师复查签证后,才可重新砌筑。对于返工整改通知下达后,承建单位不认真执行的,监理工程师应及时向总监理工程师报告,请示项目法人批准签发停工整改令。1316 干砌石护坡基面验收 在干砌石砌筑前,上道工序垫层和墙类砌体的基槽面应已经监理工程师验收签证,否则,不得进行干砌石砌筑施工。1317 块石质量控制 (1)块石料必须选用质地坚硬、不易风化、没有裂缝且大致方正的岩石,不允许使用薄片状石料。石料最小边尺寸应不小于20
103、cm,单块重应不小于25kg。石料抗水性、抗冻性、抗压强度等均应符合合同技术要求的规定。用于砌体表面的石料必须有一个用作砌体表面的平整面,以保证砌体表面的平整。 (2)石料场选定后,承建单位应通知监理工程师到料场进行考察。各选定石料场的块石均应进行进场前的材质检验,必要时,监理工程师应进行见证取样、见证送样或进行监理抽检。未经监理工程师审签批准的块石料不得进场使用。1318 干砌石砌筑 (1)砌筑前,应在坡面上设置纵向和横向砌体坡面线,以保证砌体的厚度和表面平整度符合设计要求。 (2)面石砌筑禁止使用小块石,不得有通缝、对缝、浮石、空洞。无缝宽在1.5cm以上、长度在50m以上的连续缝。 (3
104、)砌筑块石应经敲打修整使之与已砌块石面基本吻合后才能使用。块石砌体的缝口应挤靠紧密,上、下错缝,底部应垫稳填实,严禁架空。 (4)不得使用一边厚一边薄的石块边口很薄而未修理掉的石料。 (5)宜采用立砌法,不得叠砌和浮塞,石料最小边厚度不应小于20cm。(6)砌体的石块间较大的空隙应用合适的石块嵌实,不得随便倒人碎石或留着空洞不予处理。 (7)墙类砌体的基础第一层石块应选较大块石,并将大面朝下,有基础扩大部位时,如做好阶梯形,上级阶梯的石块应至少压砌下级阶梯石块的12。相邻阶梯的毛石应相互错缝搭砌。 (8)墙体型构筑物不得采用外面侧立石块,中间填心的砌筑方法。1319 质量检查 (1)在施工过程
105、中,承建单位应对砌石工序质量进行“三检”,合格后填报工序质量检验合格证,报监理工程师现场检验签证。检验内容包括:面石用料、腹石砌筑和面石砌筑质量;砌石面的缝宽、高程、厚度、表面平整度,坡面的坡度、整体平顺情况等。其中在每个砌石护坡单元工程中,砌石厚度和坡面平整度质量检测的数量为:沿堤轴线方向每1020m应不少于一个点次。未经监理工程师签证的砌石坡面不得进行计量支付。 (2)在砌石过程中,现场监理人员应巡回检查,督促承建单位质检负责人、质检员、施工员加强现场质量管理,做好质量检查工作。监理人员应对前款检验内容进行抽查,发现问题及时向承建单位指出,并督促其处理。 (3)现场监理工程师指示返工的部位
106、,都要拆除,待监理工程师复查签证后,才可重新砌筑。对于返工整改通知下达后,不认真执行的,监理工程师应及时向总监理工程师报告,请示项目法人批准签发停工整改令。1320 平铺石块石材料 平铺石料必须选用质地坚硬、不易风化、没有裂缝且大致方正的岩石。其抗水性、抗冻性、抗压强度等均应符合技术要求的规定。用于表面的石料应有一个平整面。石料最小边厚度不小于15cm。1321 基面验收 在平铺砌石前,上道工序基面开挖、清理或平整应按设计要求完工,并经监理工程师验收签证。在基面未得到监理工程师验收签证之前,不得进行平铺砌石施工。1322 平铺石铺筑 铺石时,大、小石料应均匀搭配铺筑,不得架空。平铺石尺寸、几何
107、形状和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表面平整度偏差在2rn范围内不应大于10cm。1323 质量检查 (1)在施工过程中,承建单位应对铺筑工序质量进行。三检”,合格后填报工序质量检验合格证,报监理工程师现场检验签证。检验内容包括:平铺石尺寸、几何形状、位置、表面平整度偏差等。每个单元工程的每个检测项目的检测点数应符合单元工程质量评定的规定。 (2)在平铺石铺筑过程中,现场监理人员应巡回检查,做好质量检查工作。监理人员对平铺石尺寸、几何形状、位置,表面平整度偏差等应随时进行抽查检测,发现问题及时向承建单位指出,并督促其处理。14 质量检查与评定 (1)每一个单元工程施工结束后,承建单位应及时对该单元工程
108、质量进行评定,并报监理工程师核定。 (2)已按设计要求完成,报经监理工程师质量检验合格,按合同规定应予以支付的工程量才予以计量支付。 (3)工程完工后,监理工程师应督促承建单位按合同规定和要求编制含工程竣工图在内的工程验收资料。工程验收资料中应附有全部质量检查文件及工程缺陷处理成果资料。(4)本细则未列之其他施工技术要求、检验标准,按合同及有关技术规程、规范和质量评定标准执行。混凝土工程施工监理实施细则11 总 则 (1)本细则依据施工合同文件、质量监理合同文件和DL/T 5144-2001水工混凝土施工规范以及其他有关工程施工技术规程规范编制,主要包括: 1)SL 223-2008水利水电建
109、设工程验收规程。 2)SL4994混凝土面板堆石坝施工规范。 3)DLT51001999水工混凝土外加剂技术规程。 4)SD10582水工混凝土试验规程。 5)JGJ6389混凝土拌和用水标准。 6)GB50204一92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7)GB5016492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 8)GBJ10787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 9)JGJ5292普通混凝土用砂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 10)JGJ5392普通混凝土用碎石或卵石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 (2)本细则适用于水利水电工程常态混凝土工程项目。12 施工准备工作监理 (1)在混凝土工程开工前84天,承建单位应提交现场试验室的设置计划
110、报送监理机构审批。 (2)在每分部混凝土工程开工28天以前,承建单位应按设计要求,完成拟使用的各种标号混凝土配合比试验,并向监理机构提供一式4份至少包括3天、7天、14天、28天或可能更长龄期的试验成果或试验推算资料,报监理机构审核。 (3)在进行混凝土配合比试验的28天前,承建单位应将各种配合比试验的配料及其拌和、制模和养护等配合比计划报送监理机构。(4)在混凝土配合比试验前至少72小时承建单位应书面通知监理工程师,以使得在材料取样、试验、试验室配料与混凝土拌和、取样、制模、养护及所有龄期测试时监理工程师可以赶到现场。 (5)混凝土工程开工28天前,承建单位必须根据合同技术规范、设计文件(包
111、括施工图纸、设计通知、技术要求)及施工规程规范和单元工程质量评定标准,结合施工水平向监理机构报送混凝土工程施工措施计划。主要内容应包括: 1)工程概况(包括申报开工部位,设计工程量,浇筑平、剖面图,以及必要的混凝土浇筑布置与工序流程图)。 2)浇筑程序(包括浇筑作业工序,分缝、分段、分层、分块和止水安装详图,有观测仪器埋设要求的还应包括观测仪器埋设详图)。 3)浇筑进度(包括浇筑工程量、进度安排、循环作业时间及分月浇筑强度)。 4)原材料品质(包括砂石骨料、用水、水泥、止水材料、钢材、掺和料与外加剂)。 5)混凝土生产(包括级配、配合比、坍落度、浇筑中的允许间歇时间、拌和时间及外加剂品种与掺量
112、)。 6)施工作业方法(包括设缝、缝面处理,模板、钢筋、预埋件、止水设施安装,混凝土运输,入仓、平仓、振捣手段,拆模、构件保护与混凝土养护。有观测仪器埋设要求的还应包括该仪理作业内容)。 7)对施工设备配置与技术工种组织。 8)质量控制和安全措施。 对于有温控、防裂、抗冲耐磨等特殊要求的混凝土浇筑,承建单位还应根据设计文件和合同技术规范有关规定进行专门设计、试验和研究,并将这部分内容作为专项列入施工措施计划。 (6)特殊部位(如基础填塘、洞、槽、键等)的混凝土施工及温控措施,或采用钢纤维混凝土、抗冲耐磨混凝土、低热微膨胀混凝土等特种混凝土施工,或必须在特别不利的自然条件下进行混凝土浇筑作业,或
113、采用掺粉煤炭、掺硅粉等混凝土,或监理机构认为应该特别报告的情况下,承建单位均应在该项混凝土施工作业的28天前,制定专项施工措施计划报送监理机构批准。 (7)当承建单位采用特种模板(如滑模、拉模)、或特别的浇筑工序、或监理机构认为必要时,可要求承建单位进一步递交模板(模具)及其安装、支撑详图或进一步的详细设计和说明资料。 (8)混凝土工程浇筑使用的原材料(包括钢筋、水泥、砂石骨料、止水材料、外加剂及掺和料)均应有产品合格证、试验报告或使用说明,并按工程承建合同文件或施工规范技术规定进行抽样检验。止水材料还应提供样品。所有这些资料和样品必须于施工作业开始28天前报送监理机构检查认可。(9)承建单位
114、应在现场施工放样前21天,完成放样施测报告编制并报送监理机构批准。 (10)上述报送文件连同审鉴意见单一式4份,经承建单位项目经理(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后递交,监理机构审阅后限时返回审签意见单1份,原文件不退回。 (11)除非承建单位接到的批复意见为“修改后重新报送”,否则承建单位可即时向监理机构申请开工许可证,监理机构将于接受承建单位申请后的24小时内开出相应工程项目的开工许可证或开工批复文件。 (12)监理工程师对施工所进行的任何对照、检查、检验和批准,并不意味着可以减轻承建单位所应负的合同责任。 (13)如果承建单位未能按期向监理机构报送开工申请所必须的材料样品、文件和资料,因而造成施工工
115、期延误和其他损失,均由承建单位承担全部合同责任。若承建单位在限期内未收到监理机构应退回的审鉴意见单或批复文件,可视为已报经批准。13 施工过程监理 (1)承建单位应按照报经批准的施工措施计划按章作业、文明施工。同时加强质量和技术管理,作好作业过程中资料的记录、收集与整理,并定期向监理机构报送。需根据试验或试验性作业成果决定施工实施,或必须调整、修订施工作业程序、方法与进度计划,或必须调整混凝土原材料与配合比等,属于对施工措施计划的实质性变更,均应事先报监理机构书面同意后方可实施。 (2)各分部混凝土工程首仓开仓5天以前,承建单位对浇筑仓面边线及模板安装实地放线成果进行复核,并将放样成果报监理机
116、构审核。为了确保放样质量,避免造成重大失误和不应有的损失,必要时,监理机构可要求承建单位在监理工程师直接监督下进行检查。 (3)混凝土开仓浇筑前,承建单位应对各工序质量进行自检,并在“三检”合格基础上填报工程施工质量终检合格(开工、仓)证。检查内容包括: 1)基础面、层面或缝面处理。 2)钢筋布设。 3)模板安装。 4)止水安装及伸缩缝处理。 5)灌浆、排水等系统布设,观测仪器、设备及预件安装。 6)混凝土生产与浇筑准备。 7)其他必须检查检测的项目。 承建单位自检合格后,在开仓前312小时通知监理工程师对上述内容进行检查确认,并在认证合格后办理单元工程开仓签证手续。 检查标准参照.188水利
117、水电基本建设工程单元工程质量等级评定标准、工程承建合同技术规范和设计技术要求执行。 (4)承建单位应按合同、施工技术规程规范和质量等级评定标准规定的数量和方法对拌和混凝土和各种原材料进行取样检测。每月承建单位或其试验室应一式4份向监理机构提交书面试验报告。内容应包括: 1)所用的各种材料及其试验数据的详细描述。 2)试验方法、程序及试验仪器设备情况。 3)试验过程和结果的详细陈述。 4)结论意见。 (5)金属止水片的焊接、金属止水片与塑性止水片的铆接等作业,必须将试焊、试接样品送请监理工程师认可后,方可实施焊接作业。 (6)如果因施工方面的原因要求增加或改变施工缝时,必须在浇筑程序详图中表明,
118、并报监理机构批准。 (7)重要部位混凝土浇筑过程中,承建单位应有技术人员、质检人员以及调度人员在施工现场进行技术指导、质量检查和作业调度。 (8)承建单位应严格按批准的混凝土配合比拌制混凝土,对于运送不合格混凝土入仓的,监理工程师有权按承建合同文件规定拒绝入仓或指令返工处理。 (9)回填预留孔混凝土或砂浆之前,均必须事先报送作业措施并征得监理工程师的同意后方可实施。 (10)预制构件应具备所有必须的标志、标记及证明书,构件安装校正、完成焊接作业后,必须在报经监理工程师检查认可,开出开仓签证后,方可浇灌接头混凝土。 (11)施工期间,承建单位必须按月向监理机构报送详细的施工记录或原始施工记录复制
119、件。内容包括: 1)每一构件。块体混凝土数量,所用原材料的品种、质量、混凝土标号及配合比。 2)各构件、块体的实际浇筑顺序、起讫时间、养护及表面保护时间、方式,模板、钢筋及止水设施、仪埋件、预埋件等的情况。 3)浇筑地点的气温,各种原材料的温度,混凝土的出机口与入仓温度,各部位模板拆除的日期和时间。 4)混凝土试件的试验结果及其分析。 5)混凝土裂缝的部位、长度、宽度、深度、裂缝条数、发现的日期及发展情况。 6)施工中发生的质量、安全事故及其处理措施。 7)按合同文件或监理机构规定必须报告的其他事项。 (12)对于施工中发生的质量事故,应及时向监理机构和业主报告;承建单位应立即查明其范围、数量
120、,填报质量事故报告单,分析产生质量事故的原因,提出处理措施,经监理机构批准后,方可进行处理。对于一般的混凝土缺陷应在拆模后24小时内修复、修补完毕。修复、修补措施应报经监理工程师同意后进行,修复、修补过程中,均须有详细的记录。 (13)为了确保施工质量,承建单位必须按照有关施工规范和设计文件进行施工。对发生的违规作业行为,监理工程师可发出违规警告、返工指令,直至指令停工整顿。14 施工质量控制 (1)运至工地用于主体工程的水泥,应有产品出厂日期,厂家的品质试验报告,承建单位试验室必须按规定进行复检,必要时还应进行化学分析。试验检查项目包括: 1)水泥标号。 2)凝结时间。 3)体积稳定性。 必
121、要时还应增加: 1)稠度。 2)细度。 3)比重。 4)水化热。袋装水泥储运时间超过3个月、散装水泥超过6个月,使用前应重新检验。 (2)外加剂应有产品出厂日期、厂家出厂合格证、产品质量检验结果及使用说明,否则应按SD10883水工混凝土外加剂技术标准进行质量检验。当储存时间超过产品有效存放期,或对其质量有怀疑时,承建单位必须进行质量检验鉴定。 (3)混凝土的坍落度应符合合同技术规范和设计文件的规定,若技术规范和设计文件未明确,则应当根据结构部位的性质、含筋率、混凝土运输、浇筑方法和气候条件等决定,并尽可能采用小的坍落度。 (4)因设计或施工要求,必须在混凝土中掺用碱水、缓凝、引气、调稠等外加
122、剂及其他胶凝材料和掺和料时,其掺量及材料必须符合设计文件和技术规范的规定,并经过试验确定后报监理机构批准。 (5)泄洪面和边墙迎水面的模板应能保证混凝土表面平整、光滑,避免有可能导致气蚀的错台及局部凹凸。 (6)模板安装前应检查模板质量(平面尺寸、清洁、破损等),安装时必须按混凝土结构物的施工详图测量放样,确保模板的刚度和支撑牢固,重要结构部位应多设控制点,以利检查校正。浇筑过程中,如发规模板变形走样应立即采取纠正措施,直至停止混凝土浇筑。 (7)用于主体工程的钢筋应有出厂证明书或试验报告单。使用前应作拉力、冷弯试验,需要焊接的钢筋应作焊接工艺试验。钢号不明的钢筋,经试验合格后方可使用。并不得
123、用于承重结构的重要部位。 (8)钢筋的调直和清除污锈应符合下列要求: 1)钢筋的表面应洁净,使用前应将表面的油渍、漆污、锈皮、鳞绣等清除干净。 2)钢筋应平直、无局部弯折和表面裂纹,钢筋中心线同直线的偏差不应超过其长度的1,成盘的钢筋或弯曲的钢筋均应矫正调直后才允许使用。 3)钢筋在调直机上调直后,其表面伤痕使钢筋截面积减少不得大于5%。 4)如用冷技法调直钢筋,则其矫直冷拔率不得大于1(I级钢筋不得大于2)。 (9)以另一种钢号或直径的钢筋代替设计文件规定的钢筋时,必须征得设计单位或监理工程师的书面同意,并应遵守以下规定: 1)以另一种钢号或种类的钢筋代替设计文件规定的钢号或种类的钢筋时,应
124、将两者的计算强度进行换算,并对钢筋截面积作相应的改变。 2)以同种钢号钢筋代换时,直径变更范围不宜超过4nun,变更后的钢筋总截面积不得小于设计规定的截面积或超过设计规定的截面积的103。 3)钢筋等级的变换不能超过一级,也不宜采用改变钢筋根数的方法来减少钢筋截面积,必要时应校核构件的裂缝和变形。 4)以较粗的钢筋代替较细的钢筋,必要时应校核代替后构件的握裹力。温度防裂钢筋禁止用粗钢筋代替细钢筋。 (10)在加工厂中,钢筋的接头应尽量采用闪光对头焊接。现场作业或不能进行闪光对焊时,宜采用电弧焊(搭接焊、帮条焊、熔槽焊等)。焊接前,应将施焊范围内的浮锈、漆污、油渍等清除干净。直径小于25mm的钢
125、筋可采用绑扎接头,但轴心受拉、小偏心受拉构件和承受振动荷载的构件,均应采用焊接接头。钢筋接头的布置应符合设计要求和技术规范有关规定。 (11)为保证电弧焊接质量,在开始施焊前,或每次改变钢筋的类别、焊条牌号以及调换焊工之前,特别是在可能干扰焊接操作的不利环境下现场施焊时,应预先用相同的材料、相同的焊接操作条件、参数,制作两个抗拉试件并经抗拉试验合格后,才允许正式施焊。 (12)为了保证混凝土保护层的必要厚度,应在钢筋与模板之间设置强度不低于构件设计强度的埋设有铁丝的混凝土整块,并与钢筋扎紧。垫块应互相错开,分散布置。各排钢筋之间,应用短钢筋支撑,以保证钢筋布设位置准确。 (13)在混凝土浇筑施
126、工中,应安排值班人员经常检查钢筋架立位置,如发现变动应及时矫正,严禁为方便浇筑擅自移动或割除钢筋。 (14)伸缩缝止水材料的型式、结构尺寸、材料的品种规格和物理力学指标,均应符合设计要求。其原材料的品种、生产批号、质量等均应记录备查。采用代用品时,须经过试验论证并征得设计单位同意后方可使用。 (15)金属止水铜片表面应光滑平整并有光泽,其浮皮、锈污、油漆、油渍均应清除干净,如有砂眼、钉孔,应予焊补。金属止水片宜用机械加工成型,成型的金属止水片,在运输、安装中应避免扭曲变形。 (16)塑料止水片接头不允许现场烧焊,应采用粘接方法,施工前应作现场试验报监理确认。塑料止水片与金属止水片连接,采用搭接
127、螺栓紧固。接头搭接长度应满足规范要求。 (17)金属止水片的接头数量应按实际需要尽可能少,焊接材料应符合设计和合同技术规范的规定,焊接形式应采用双面搭接焊;搭接长度须符合设计和技术规范的规定,或经过监理工程师的批准。焊接作业必须先将试焊样品经过试验证明符合设计和技术规范要求后方可施焊。 (18)浇筑混凝土时,应防止止水片产生变形、变位或遭到破坏。止水片周围的混凝土必须特别注意振捣密实。已安装的暴露时间较长的周边缝止水片必须及时用钢或木保护罩保护。 (19)成品嵌缝填料应抽样检验其主要技术指标。同嵌缝填料接触的混凝土表面必须平整、密实、洁净、干燥,嵌缝填料施工完毕后应及时保护。 (20)混凝土的
128、运输应遵照以下原则:混凝土运输设备应根据施工条件选用。运输过程中应避免发生分离、漏浆、严重泌水或过多降低坍落度。宜采用混凝土搅拌运输车运输或自卸车上装吊罐运输入仓。不同标号的混凝土时,应在运输设备上设置明显的标志,以免混仓。运输过程中,应尽量缩短运输时间或减少转运次数。因故停歇过久,混凝土产生初凝时,应作废料处理。在任何情况下,严禁中途加水后运入仓内。不论采用何种运输设备,当混凝土入仓自由下落高度大于2m时应采取缓降措施。 (21)在倾斜面浇筑混凝土时,应从低处开始浇筑,并使浇筑面保持水平。仓内的泌水应及时排除,严禁在模板上开孔赶水,以免带走灰浆。严禁在流水中浇筑混凝土,已浇筑的混凝土在硬化之
129、前不得受水流的冲刷。 (22)混凝土浇筑应保持连续性。如因故中止且超过允许间歇时间,则应按施工缝处理。若能重塑者且经监理工程师认定,仍可继续浇筑混凝土。 (23)浅入仓内的混凝土应随浇随平仓,不得堆积。仓内若有粗骨料堆积时,应均匀地散铺于砂浆较多处、或未经振捣的混凝土上,但不得用水泥砂浆覆盖,以免造成内部蜂窝。 (24)混凝土施工缝的处理,应遵守下列规定: 1)已浇好的混凝土,在强度末达到2.5MPa前,不得进行上一层混凝土浇筑的准备工作。 2)混凝土表面应加工成毛面并清洗干净,排除积水,铺设23cm厚水泥砂浆(砂浆标号应比同部位混凝土高一级)后,方可浇筑新混凝土。 (25)混凝土楼板提前拆除
130、的期限,应得到监理机构的同意。除非设计文件另有规定,否则应遵守下列规定: 1)不承重的侧面模板,应在混凝土强度达到2.5MPa以上,并能保证其表面及棱角不因拆模而损坏时才能拆除。 2)钢筋混凝土结构的承重模板,至少应在混凝土强度达到以下强度,才能拆除:悬臂板、梁:跨度小子等于2m,70强度、跨度大于2m,100强度。其他板、梁、拱:跨度小子等于2m,50强度、跨度28m,70强度、跨度大于8m,100强度。 (26)混凝土浇筑完毕后,当硬化到不因酒水而损坏时,就应采取洒水等养护措施。混凝土表面应经常保持湿润状态直到养护期满。在炎热或干燥气候条件下,早期混凝土表面应采用经常保持水饱和或用覆盖物进
131、行遮盖,避免太阳曝晒。15 质量检验与评定 (1)每单元混凝土工程施工结束后,承建单位应及时进行混凝土单元工程质量检查评定,并报监理工程师确认,作为评定相应分部、分项工程质量等级的基础。 (2)本细则未列的其他施工技术要求、原材料品质和质量检验标准,按合同文件技术要求、有关施工技术规程规范和质量评定标准执行。 (3)工程质量检验和单元工程开工(仓)签证按工程验收监理实施细则有关要求执行。 (4)混凝土生产原材料质量检验认证按工程原材料及同检测试验监理实施细则规定执行。 (5)质量检查、验收、评定表式及开仓证等见表式(另发)。(6)已按设计要求完成,报经监理工程师质量检验合格,按合同规定应予以支
132、付的工程量才予以质量签证。拦河坝工程监理实施细则1.1 坝体施工测量放样 (1)为保证大坝的体形特征,坝体的测量应从严掌握,以满足精度要求。竣工时由施工单位提供坝体断面及各部位位置尺寸的实测成果。 (2)放样测量精度满足下列要求: 控制网:基本平面控制,不低于四等三角网或四组长导线的精度,基本高程及测点高程控制均不低于四等水准的精度。 放样点的允许误差、坝轴线的允许误差,均不大于10mm,坝体轮廓、平面的允许误差,均不大于20mm,高程的允许误差,不大于10mm。 坝轴线施工测量桩距不大于2m,每层放样控制高度不大于2m。 (3)随着坝体升高分层测量放样,每层高度及每层沿弧线方向的测量点距均控
133、制在1.5m左右。 (4)坝体各部位结构尺寸和位置的允许误差:坝面分层的中心线1.0cm,轮廓线2.0cm,溢洪道(高、低坎)及底孔中心线1.0cm,溢流面轮廓线0.5cm。1.2 石 料 (1)筑坝石料取用就地开采有花岗片麻岩。选择质地坚硬、无裂纹、无光滑节理面和铁锈、不含软弱夹层的新鲜岩石。 (2)坝面条石(粗料石):要求棱角分明、六面基本平整,不得有扭曲麻花石、弓形石楔形石。粗料石,包括条石、异形石,要求同一面最大高差小于1cm,条石尺寸长5090cm,高或宽3040cm外露面应加工成与坝面坡相同的斜面,面内高差应小于0.5cm。因坝面坡度各部位不同宜分区分高程编号,以便于对号安砌。块石
134、要求上、下两面大致平行,无尖角、薄边。长厚比小于2,块厚大于20cm,块重大于75kg以上。 (3)块石:用作筑坝的大块石,要求上下两面大整平等、无尖角、薄边,长厚比小于2,厚度在3cm左右,块重大于75kg以上。为了节省胶结材料和充分利用开采的石料、块石宜有一定的级配。其中大块石(75kg以上)为70%。中石(2575kg)20%,小石(225kg)不超过10%。 (4)小石子:用作砌筑坝体的细石砼的小石子的数量,保持一定的比例,对于二级配砼:520mm小石子和2040mm小石子用量应控制在4560%和5540%的范围内。超径和逊径的石子含量不超过10%(最大粒径不宜超过砌石缝宽的1/3)。
135、小石子中粘土,淤泥及细屑(粒径小于0.08mm)的总量不得超过1%,不得有粘土团块;片状颗粒含量不大于15%。1.3 砂 料 (1)砂料采用附近河道的天然砂,在各料场不同部位取样做颗粒分析和质量检验,砂的质量应满足技术规范要求表2.1.2的要求,粒径小于0.08mm的粘土、细屑总量超过5%,须进行清洗。 (2)不同规格的砂料要分开堆放,严防混杂污染,根据试验的配合比用量分别取用。1.4 胶结材料 (1)胶结材料应根据图纸上下不同部位标注的标号,按试验的配合比选用。 (2)水泥标号应以425号为主,坝面浆砌条石及勾缝的砂浆需采用425号普通硅酸盐水泥,基础垫层混凝土及细石混凝土砌块石可采用矿渣硅
136、酸盐水泥。袋装水泥的储运时间超过三个月,散装水泥超过六个月及标号不明的水泥,使用前应进行检验。严禁使用受潮结块的水泥。 (3)坝面使用的砂浆和砼提高抗冻措施及胶结材料的拌制参照有关规范执行。 (4)胶结材料应何证在初凝前用完,铺砌前发发现有泌水等现象,应在现场加拌均匀后采用。受雨淋、冰冻、日晒面而变质的胶结材料禁止使用。1.5 基础垫层砼 (1)坝基开挖结束后,经检查验收合格后,才能进行坝体施工。在浇垫层砼前,基岩面局部深挖的凹坑须先以砼回填,如迂裂隙渗水,必须进行阻水灌浆或用排水管渗水引向下游。 (2)垫层砼浇筑前,用高压水冲洗岩面,排除凹处积水,保持岩面湿润,然后再座浆浇筑砼。 (3)为了
137、加强砌体与垫层砼面的结合,垫层砼上部予埋块石,表层块石顶面大致平整,在水下游坝面0.51.0m范围不得埋块石。两岸坡的垫层砼与砌体的接触在水平方向必须做成径向。坝体与岸坡边接部位的垫层砼的施工,应先浆砌条石高1m,予留垫层位置,埋好接触灌浆管,后经基础验收合格方能浇垫层砼。 (4)垫层砼强度达25kg/cm2以上,才能进行上部砌体的施工。达7天以上强度方作固结或帷幕灌浆的承压层。1.6 坝体砌筑方法及一般要求 (1)块石之间的竖缝,须在径向和切向错缝,严禁竖向通缝砌筑;错缝时上下层石块的搭接长度,条石不小于23倍缝宽,砼砌石不小于11.5倍缝宽。 (2)坝面浆砌条石,同一层砌体不小于23cm,
138、坝面倒悬度小于1:0.2的部位可采用一丁一顺;条石均按径向安置,其外露面按放样标点严格控制安砌位置。 (3)坝内细石砼砌块石,平缝宽56cm,竖缝宽69cm,严格禁止块石之间无浆(或无砼)块石之间直接接触的现象。 (4)坝体在施工中如发现裂缝,应随时上报,并进行检查、观测、研究处理措施。当裂缝在砌筑面上出露时,及时在层面设置并缝钢筋和予埋灌浆管,待低温时进行灌浆。其他部位发生的裂缝,根据裂缝性质、规模另行拟定处理措施。1.7 砌筑工艺 (1)坝体砌筑主要工艺流程如下:准备(砌筑面处理、选料、冲洗)座浆(砼)石料安砌坚缝灌浆(砼)震捣坝面勾缝检查质量养护。 (2)选料、按32、33条的要求,选择
139、上坝石料,并用高压水冲洗,刷除表面泥迹,浮灰,保持石面湿润。 (3)座(铺)浆要深、要稠、要平、铺填均匀;为使石料安砌后有一定的下沉余地,座浆厚度应为要求的水平缝宽的1.5倍左右,即砂浆座浆厚45cm,小石子砼厚79cm。砌筑面不平整度大的座浆要厚,须保证铺浆能全部盖信下层块石面;小石子砼铺浆后人工稍加平整,剔除表面超经突起的骨料。 (4)石料安砌,在已座浆的砌筑面上,安置洗净的石料要使块石大面朝下,不利用尖角朝天,块石下禁止填塞片石,相邻块石大致平整,安置的石料自身稳定,并适当摇到或敲击,使座浆开始溢出为度。摆放石料时要注意上下层错缝,严格控制缝宽度,以保证灌浆和震捣密实。 (5)竖缝灌浆(
140、砼)和震(插)捣,石料安放就们后及时进行竖缝灌浆,灌浆要紧、满。坝面条石的砂浆灌缝可一次灌至石面,用插板或钢扦人工插震至表面泛浆要紧、满。或边插边震。灌浆和插震时注意坝面缝端漏浆。坝内细石混凝土灌块石竖缝时,边灌边捣紧。砌筑层厚在40cm以下时,可一次灌至石面,再用小型插入震捣器震捣,至混凝土泛浆不冒气泡为止;相邻两震点间距为25cm左右;在块石之间尺寸较大的三角区,可边震捣边填塞小石。同部位的竖缝灌浆和震捣都必须在底层浆初凝前完成。 (6)坝面勾缝条石砌体表面必须勾缝,勾缝应保持条石砌合的自然接缝,力求美观、匀称,表面平整。砌体表面溅染的砂浆应清除干净。上游坝面为加强防渗,采用深勾缝处理,在
141、砌筑一天后进行色缝,用錾子将砌缝仔细凿深46cm,洗刷干净,保持缝面湿润。分层压入150号砂浆,直至坝面齐平或稍凸。勾缝用的砂浆用细砂单独拌制,并采用425号普通硅酸盐水泥和较小的水灰比。 (7)刚砌好的砌石面,严禁堆石,翻动石块和架设施工机具,避免震动,待砌体胶结材料强度达到25kg/cm2,以上,才能进行上层的施工。1.8 坝体养护和温度控制 (1)坝体胶结材料终凝后,应及时进行洒水养护,养护时间1421天,每正洒水次数,根据不同的气温不小于下表的要求。 日最高气温 25 2515 8 84 42 夜间洒水次数 4 42 (2)夏季气温高于30时应停止砌筑(或砼浇筑);高温季节宜利用早晚施
142、工;气温高于25时,利用料场凉棚,河水冲洗砂、石料待降温措施。 夏季砌体(或砼)在养护期应经常洒水保持外露面为湿润状态对刚施工的砌体(或砼)的表面,应用浸润的草代,草帘待覆盖,避免日晒,防止产生干缩裂缝。 (3)最低气温0以下停砌筑。砌体或砼在养护期,外露面注意采取保温措施,严防冻害和寒流袭击。封冻期不宜洒水养护。 冬季如须在0以下施工,工作面须设置暖棚,烧炭火或通蒸气升温。砌筑后以草帘或塑料膜复盖,利用水化热温升,保持表面温度在2以上。 (4)无雨棚的砌筑面,大雨、暴雨时应立即停止施工,雨后排除积水,及时处理冲刷的部位,如胶结材料沿末初凝可加铺胶结材料继续砌筑,如已初凝作施工缝处理。小雨时施
143、工,应适当减小水灰比,及时排除积水。 溢洪道砼不得在雨天施工,冬夏季施工按水工砼施工规范有关条文执行。 (5)坝体施工到1/2高度以上,尽量利用水库蓄水,以减少坝体温度变幅,力求避免高温时空库的不利情况。1.9 质量检查和验收 (1)按有关规范、规程和本要求,对施工的各环节实行严格的质量控制,从原材料、胶结料到砌体(或砼)的质量检查必须确定专人分工负责;坝体砌筑工作面有专人跟班控制质量。各项检查都必须做好施工记录,试验项目提供试验成果,发现质量问题及时上报处理。 (2)对上坝砌筑的胶结料和石料,根据实际用量逐日统计,计算单位体积的用量,并注明所用的部位。 出入砌筑面的工作人员做到脚上及工具不带
144、泥,并防止其他杂物污染砌筑面。(3)胶结料严格按配合比称量拌各,拌和的成品做如下检查:1.10拌和成品出机检查:测定胶结料的沉入度或坍落度,每班抽查不少于二次。 (1)抗压强度试验:同一标号的胶结料在拌和机出料口或仑面取试样,每200300m3砌体取一组三个试件,试件的制作、养护、压试按有关试验规程进行。工程验收时按建筑物的部位以同标号砂浆或砼为统计单位,进行了抗压强度的统计和强度保证率的计算(28天龄期);施工中按月统计。 (2)坝体密实性检查:坝体砌筑工程的质量检查与取样密实性试验要求如下:砌体翻撬检查,不定期进行抽查,对已砌筑的面层石块翻撬后,检查砌体有无空洞、胶结料灌填的密实性、上下层
145、结合和的错缝等;坝体密实性检查,每砌高810m,在砌筑面用机钻钻孔进行压水试验。每层的检查孔闸距沿坝长方向不大于10m,0.03L/min.m.m,并全孔灌浆工作完成后必须及时封也,排除孔内稀浆,使全孔封填密实。除涌水孔段需用机械封孔外,其余可用人工封孔。固结灌浆孔在排除内积水后。可直接用干硬性水泥砂浆封填。封孔前必须将孔内积水后。可直接用干硬性水泥砂浆封填。封孔前必须将孔内污物冲洗干净,并测量孔深。如不满足要求时需进行坝体灌浆处理,处理灌浆孔的布置和灌浆要求,根据检查情况由技术副指挥长确定。由于砌体密实性不合格而增加的处理灌浆费用,由承包者自行负担。 (3)砌体容重检查:本工程要求砌体容重r
146、=2.3T/m3,检查方法参照技术规范要求附录三,一:具体取样部位和数量由质量检查验收小组,根据其他项目的质量控制情况,在施工中研究确定。 (4)砌体翻撬检查,在现场不定期进行抽查,对已砌筑的面层石块翻撬后,检查砌体有无空洞,胶结料灌填的密性,上下层结合和错缝等,如有问题及时返工处理。 (5)监理部领导下的质量检查验收小组,负责全面的质量管理,除进行各项正常的检查外,对出现的质量缺陷,及时研究处理,有权确定返工或决定其他处理措施。 (6)大坝或其中的分项工程完工后,由质量检查验收小组进行检查验收,验收时,有关单位提供施工记录,检测试验成果和实测断面图等资料;如发现场检查发现质量问题,须待问题处
147、理后才填写收证书。砂石路面监理细则1 原材料本合同堤顶道路工程项目需用的原材料主要有:粘土、碎石、砾石、中砂、块石等。1.1 粘土细粒土:颗粒的最大粒径小于9.5mm,且其中小于2.36mm的颗粒含量不少于90%;中粒土:颗粒的最大粒径小于26.5mm,且其中小于19mm的颗粒含量不少于85%;粗粒土:颗粒的最大粒径小于37.5mm,且其中小于31.5mm的颗粒含量不少于85%。1.2 碎石碎石由岩石或砾石轧制而成,应洁净、干燥,并具有足够的强度和耐磨耗性。其颗粒形状应具有棱角,接近立方体,不得含有软质和其它杂质。1.3 砾石砾石应竖硬、耐久;有机质、粘土块和其它有害物质的含量应符合有关规范的
148、规定。1.4 砂砂应洁净、竖硬、干燥、无风化、无杂质,符合规定级配,其泥土杂物含量应小于3%。1.5 块石选用新鲜块石,并且质地坚硬,无风化剥落、裂纹、污垢、水锈等。要求容重在20kN/m3以上,湿抗压强度大于60Mpa。每块重量在25kg左右。2 施工方法2.1 准备工作2.1.1 施工放样:在经监理工程师检验合格的路基上恢复中线,直接段每20m设一桩。平曲线每10m设一桩,并在路面边缘外侧0.5m设指示桩,进行水平测量,在两侧指示桩上用红本漆标出基层标高。2.1.2 与施工放样同时进行的路基施工准备:在铺筑手摆块石层之前,应清除路床上所有浮土、杂物,并严格整形和压实符合规范所规定的要求。2
149、.1.3 试验:在开工前,向监理工程师提供所用混合料的配合比,指明各种材料的用量和产地。2.2 材料摊铺2.2.1 在取得监理工程师批准的路床上摊铺手摆块石层、泥结碎石层、中粗砂面层。2.2.2 通过试验确定集料的松铺系数,用平地机将集料均匀的摊铺在规定的宽度路床上。2.2.3 摊铺好的集料应保持良好的级配,含水量应较量佳含水量稍高。2.2.4 集料离析的地方应加以纠正,直到监理工程师满意为止。2.3 整平压实2.3.1 经摊铺和整平后,随即在全宽上用监理工程师认可的适合的压路机进行碾压,碾压的方向均应与路中心平行。直线段由边到中,超高段由内侧到外侧,依次连续均匀碾压。每道碾压应与上道碾压相重
150、逢,使每层整个厚度和宽度完全、均匀的压实到规定的密实度为止。压实度表面应平整、无轮迹或隆起,并且有正确的断面和适度的路拱。2.3.2 凡压实机具不能作业的地方应采用机夯进行夯实,直到获得规定的压实度为止。2.3.3 每一层的压实连续进行,遵循先轻后重的原则直到压实度不小于96%为止。2.3.4 应按监理工程师选定的地点进行表面平整度和层厚检验。凡超过规定容许误差者,都应返工到合格标准为止。2.3.5 任何未压实或部分压实的集料被雨淋湿,应挖开重铺。2.4 质量检验2.4.1 路面所用的材料应符合招标文件和公路规范的要求;路面压实应达到设计要求的压实度。2.4.2 检查的项目堤顶道路面层检查项目项次检查项目规定值或允许偏差检查方法(每幅车道)1压实度(%)96%用密度法每200m2取样6次2平整度(mm)153m直尺:每200m测2处10尺3纵断高程(mm)+5、-15水准仪:每20m一个断面,每断面35个点4宽度(mm)不小于设计尺量:每40m1处5厚度(mm)-10每1500200m2测6个点6横坡(%)0.3水准仪:每100m3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