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表号:SCCS-QR-7.1.1-03监 理 实 施 细 则 (大中型机械设备工程安全监理细则)工 程 名 称: 卢湾区第65街坊(北块)项目 编 制: (专业监理工程师) 审 批: (总监理工程师) 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 卢湾区第65街坊(北块)项目2、工程地点:东至黄陂南路,西至马当路,南临徐家汇路,北靠建国东路3、建设单位:有限公司 4、监理单位:询监理有限公司5、设计单位: 上究院有限公司6、总承包单位:第八工程局7、工程建设周期:38个月8、工程规模:基地面积为24786m2,总建筑面积为161821.1 m2,地上建筑面积99394.9 m2,地下建筑面积约62426.2
2、m2。北侧办公楼塔楼最高高度为89.75米,南侧办公楼塔楼的最高高度为138.24米。地上北侧办公塔楼为16层;南楼办公塔楼为28层;商业裙房为2层;地下室共3层,地下一层为商业和机房,地下二层、三层为停车库和配套设施。本工程共使用型号为QTZ80B塔式起重机3台。二、监理依据:1、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2、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范JGJ33-20013、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94-944、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5、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6、国家、上海市地区的有关规范、标准、规程和法规政策等。7、已批准的工程监理规
3、划、安全监理方案。8、已经审核、审批的专项施工方案 三、监理工作控制要点及措施1、审核起重吊装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方案(1)、 施工单位应制定安装、拆卸方案:定位平面图、回转半径、防护、装拆人员资质、分部整体验收要求,技术交底;(2)、作业队伍应有资格证书;(3)、应有作业指导书、安全责任制,安全防护措施;(4)、塔吊应有指挥语言规定;(5)、应有塔吊验收试验规定并有验收单,经负责人签字;(6)、验收试验应作:技术检查、空载试验、额定载荷试验;(7)、应有使用的安全措施、 风速大于6级不安装; 、塔吊尾部与外围设施之间距离不小于0.5m,结构与架空输电线的安全距离应满足国家规定; 、设计满足要求的
4、砼基础:荷载及稳定要求; 、司机起重工应持征上岗按作业指导书工作;、 应作日常维护与保养2、装拆作业前的安全监理控制要点:(1)、审核装拆施工企业的资质,装拆人员的操作上岗证。要求证照齐全、人员配备合理,并在使用有效期内。(2)、审核施工企业“专项装拆安全施工组织设计”、“装拆施工合同”、“装拆施工安全协议书”。施工组织设计要有针对性,需经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审定签发。(3)、查验施工企业技术人员向全体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交底书面记录,内容应包括装拆技术方案交底、安全操作技术交底及周边其它相关施工的安全状况交底。(4)、作业前对施工方装拆作业设备、材料、安全防护设施准备情况进行巡视检查。3、安装作
5、业前核查对塔吊设备周边环境影响的监理控制要点:(1)、周围有建筑物的场所,应注意起重机的尾部与建筑物及建筑物外围施工设施之间的距离不小于0. 5m(2)、有架空输电线的场所,应避免起重机结构进入输电线的危险近程。起重机的任何部位与架空输电线的安全距离应符合表一,如果条件限制不能保证表一的安全距离,应与有关部门协商,并采取有效安全防护措施,方可架设。防护措施应取得有关部门认可。表一 金属物体与电力线水平接近的最小距离电力线电压(KV) 最小安全距离(m) 1以下 41-10635-1108154-22010(3)、两台起重机之间的最小距离应保证处于低位的起重机的臂架端与另一部起重机的塔身之间至少
6、有2m距离。处于高位的起重机(吊钩升至最高)与低位的起重机之间,在任何情况下其垂直距离的间隙不得小于2m。4、装拆过程中安全监理控制的要点:(1)、塔吊基础施工必须符合施工组织设计的技术规定和安全规定。现场监理应对照施工组织设计,做好基础隐蔽工程验收工作;要求正确地预埋好底脚螺栓。浇筑基础时,4根主杆上端平面水平度应在1的允许误差范围内,并架设好可靠的接地保护装置。(2)、施工现场必须设置警戒区域,并设置醒目的警示标志,施工方应有专人进行安全监护。安全监理应加强巡视检查,督促落实各项安全技术措施。(3)、塔吊的装拆、顶升过程中应有专人负责指挥,禁止多人指挥。作业人员必须服从统一指挥,并与地面人
7、员保持有效联系,作业时精力集中相互协调,安全操作,妥善保管好配件、工具,不允许配件、工具其他物件抛下,所有作业人员对任何人发出“紧急停止”信号均必须服从,待原因查明,排除后方可继续作业。(4)、安装、顶升时风力不得超过4级,遇大雾、下雨时应停止作业。同时将塔身节与下支座用螺栓连接牢固,吊钩放到地下锚固后方可离开现场。平衡臂已安装就位必须将吊臂安装完毕固定后方可过夜。安全监理应加强巡视检查,安装时风速一般不大于6m/S。(5)、所有塔机安装、顶升作业人员必须按登高作业人员要求进入施工现场。以塔机基础为中心在10米范围内设置安全围栏,并设地面护卫,区域内不允许有人随意走动。(6)、顶升前应先启动油
8、泵,检查油压,做空载伸缩,排除缸内空气。(7)、在顶升作业中,必须设有专人负责观察,油缸水下横梁爬爪,保证横梁爬升与塔身节踏步有效地结合和分离,注意观察套架与塔身间隙,防止碰撞、卡死。(8)、塔吊装拆、顶升施工应严格按“施工组织设计”进行,并严格执行相关塔式起重机装拆、顶升安全技术要求等相关规定。安全监理应加强巡视检查,并要求施工方的技术和安全人员在现场监护。(9)、起重机的安全装置齐全。重点监控变幅限位器、吊钩高度、限位器和力矩限制器,并保证灵敏可靠。(10)、现场安全监理在安装过程中应关注关键构件的焊缝和疲劳损伤情况。如发现问题可以向施工方提出整改要求。(11)、滑轮、吊钩组的磨损及钢丝绳
9、的磨损断丝程度达不到规程要求的应退出现场,不准安装使用。(12)、安全监理在现场巡视检查中应特别注意检查起重、变幅机构的刹车装置要安全可靠。(13)、起重机必须有可靠接地,所有电气设备外壳都应于机体妥善连接、可靠接地。5、塔机安装完成后及使用过程中的监理监控措施:(1)、安装验收 1)、塔吊安装后试运转与验收应包括下面几个部分:、技术检查:检查塔吊的紧固情况、滑轮与钢丝绳接触情况,电气线路、安全装置以及塔吊安装精度。通过目测检查起重机各个部件装配质量及各种可拆和不可拆连接的质量,必须符合规定。在无载荷情况下,塔身与地面垂直度偏差不得超过千分之三。 、空载试验:按提升、回转、变幅分别进行动作试验
10、,并作提升、回转联合动作试验。试验过程中碰撞各限位器,检验其灵敏度。a、检查各传动机构工作的正确性和平稳性,不允许有爬行、振动、冲击、过热、异常噪音等现象。b、液压件不得有渗漏。c、操纵系统、控制开关、接触器、继电器动作应正确、灵敏、可靠。、额定载荷试验:a、起升机构以最低稳定工作速度和最大工作速度在起升高度全程内进行不大于3次起升下降运动,要求在起升、下降过程启动、制动平稳,在一定的起升高度处停稳后吊重不下滑。b、吊臂在最小工作幅度,提升额定最大起重量,重物离地20cm,保持十分钟,离地距离不变 (此时力矩限制器应发出报警讯号)。试验合格后,分别在最大、最小、中间工作幅度进行提升、回转动作试
11、验及联合动作试验。c、回转机构:以最底稳定速度在作业区域范围内进行不少于3次的左右回转,要求在回转过程中启动、制动平稳。 进行以上试验时,应用经纬仪在塔吊的两个方向观测塔吊变形及恢复变形情况、观察试验过程中有无异常现象,升温、漏油、油漆脱落等情况,进行记录、测定,最后确认合格可以投入运行。 对试运转及验收的参加人员和检测结果应有详细如实的记录,并由有关人员签字确认符合要求。(2)、塔机各部件的具体监理控制要求1)、力矩限制器 选用机械型力矩限制器时,必须和该塔吊相适应,(应选择同一种厂型)。装有机械型力矩限制器的动臂变幅式塔吊,在每次变幅后,必须及时对超载限位的吨位,按照作业半径的允许载荷进行
12、调整。进行安全检查时,若无条件测试力矩限制器的可靠性,可对该机安装后进行的试运转记录进行检查,确认该机当时对力矩限制器的测试结果符合要求,和力矩限制器系统综合精度满足5%的规定。超载限制器(起升载荷限制器):按照规定有的塔吊机型同时装有超载限制器。当荷载达到额定起重量的90%时,发出报警信号;当起重量 超过额定起重量时,应切断上升方向的电源,机构可作下降方向运动。进行安全检查时,应同时进行试验确认。2)、限位器 超高限位器:也称上升极限位置限制器,即当塔吊吊钩上升到极限位置时,自动切断起升机构的上升电源,机构可作下降运动,安全检查时应做动作试验验证。 变幅限位器:包括小车变幅和动臂变幅。安全检
13、查时应做试验验证。 小车变幅:塔吊采用水平臂架,吊重悬挂在起重小车上,靠小车在臂架上水平移动实现变幅;下车变幅限位器是利用安装在起重臂头部和根部的两个行程开关及缓冲装置,对小车运行位置进行限定。动臂变幅:塔吊变换作业半径(幅度),是依靠改变起重臂的仰角来实现的。通过装置触点的变化,将灯光信号传递到司机室的指示盘上。并指示仰角度数,当控制起重臂的仰角分别到了上下限位时,则分别压下限位开关切断电源,防止超过仰角造成塔吊失稳。现场做动作验证时,应由有经验的人员做监护指挥,防止发生事故。行走限位器:对轨道式塔吊控制运做时不发生出轨事故。安全检查时,应进行塔吊行走动作试验,碰撞限位器验证可靠性。3)、保
14、险装置 吊钩保险装置:主要防止当塔吊工作时,重物下降被阻碍但吊钩仍继续下降而造成的索具脱钩事故。此装置是在吊钩开口处装设一弹簧压盖,压盖不能上开启只能向下压开,防止索具开口处脱出。 卷筒保险装置:主要防止当传动机构发生故障时,造成钢丝绳不能够在卷筒上顺排,以致越过卷筒端部凸缘,发生咬绳等事故。爬梯护圈:当爬梯的通道高度大于5m时,从平台以上2m处开始设置护圈。护圈应保持完好,不能出现过大变形和少圈、开焊等现象。当爬梯设于结构内部时,如爬梯与结构的间距小于1.2m,可不设护圈。4)、附墙装置与夹轨钳自升塔的自由高度应按照说明书要求,当超过规定时,应与建筑物进行附着,以确保塔吊的稳定性。 附墙装置
15、:附着在建筑物时其受力强度必须满足设计要求。附着时应用经纬仪检查塔身垂直度,并进行调整。每道附墙装置的撑杆布置方式、相互间隔以及附墙装置的垂直距离应按照说明书规定。当由于工程的特殊性需改变附着杆的长度、角度时,应对附着装置的强度、刚度和稳定性进行验算,确保不低于原设计的安全度。(3)、检查塔吊在使用中的人员配制情况:塔吊司机属特种作业人员,应经正式培训考核并取得合格证书。合格证或培训考核内容,必须与司机所驾驶吊车类型相符。 塔吊的信号指挥人员应经正式培训考核并取得合格证书。其信号应符合国家标准GB5052起重吊运指挥信号的规定。(4)、电气安全施工现场架空线路与塔吊的安全距离,按照临时用电规范
16、规定:“旋转臂架式起重机的任何部位或被吊物边缘与l0kv以下的架空线路边线最小水平距离不得小于2m。”当小于此距离时,应按要求搭设防护架,夜间施工应有36V彩泡 (或红色灯泡),当起重机作业半径在架空线路上方经过时,其线路的上方也应有防护措施。现场采用TN系统,除作保护接零外,还应按临时用电规范规定做重复接地,其电阻值不大10。 塔吊的保护接零和接地线必须分开。可将电源线送至塔吊道轨端部设分配电箱,由该箱引出PE线与道轨的重复接地线相连接,即相当PE线通过轨轮与设备外壳连接。6、塔吊使用前的监理控制要点:(1)、塔吊安装完成后,应由具有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合格后出具合格证明方可申报使用(2
17、)、塔吊投入使用前,总包方将塔吊验收合格证明、操作人员数量、上岗资质、各责任岗位的岗位职责、安全操作制度、设备保养维修制度报项目监理组审查。3)、操作人员上岗前由总包方技术、安全人员对上岗操作人员做好技术、安全教育,并做好交底记录。4)、总包方应按关于实施建设工程安全监理的指导意见的要求报审“施工机械、安全设施验收核查表”,经项目监理组审核同意后,设备方可投入使用。四、监理工作方法1、 建立安全检查各项制度,按照JGJ59-99标准以及有关消防法规、劳动法规实施、检查。2、对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检查,严禁无证或无效证件上岗与违章作业。3、项目施工中要经常对施工人员的遵章守纪进行检查,发现违反有关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行为及时处理。4、发现隐患做到定人、定时、定措施,立即整改。5、编制安全监理月报表,对当月施工现场状况和安全监理工作做出评述;6、用影象资料记录施工现场安全生产重要情况和施工安全隐患,并摘要载入安全监理月报;7、安全监理资料必须真实、完整,并装订成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