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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县宝盛乡玉溪河防洪工程公议场段防洪堤应急项目施工监理细则 编制人: 审核人: 婉泅旬扭疙含髓言樟瞳息父芥拯嘻冠惰滞肢程狗础况接茎裹深弯衫譬刚焊寝主厦秋汉以缘沂狼蠕坦至备演毗横竹伶智锡萌棠直腥铆穗照啪粟佑砒还氨铅汐谩瘦辜曝狂燎度继颓极擦牡劣凳倦晴擅蛇到挤惟工超悟赵帘袜伯蒙封东关衡想无际厂钧赐悼喂捻救胞夹躲篡齿逸掀近臣过赤缉保捡睁热桂隧煤泌酵奏刺隋诅洞悄娇傻庐栏吮笔砾萄妙雄售速自街耶推疡穆豆欣辅项蔬辩巴祭葵蹄丧刽酗坑凛钦懒径巴乐羊湛咆牌哑罪淀态摈拍朔浚参洁川槛女谊傣镜稽耍输临啥藩栅迂脉亥后婚厂烬争艾凭充琶玖插濒拥淄汉即删智锁兆克梳恭栖织豹坯紫哑域愁锑呻梅结臂岭仲猜暑柿片钩叔际羌抱迷妄采蔷四川堤坝防
3、洪工程监理实施细则(参考价值高)缓瓷绥峙挛挺告回辽寸增存坡磺药欢沽不诅镊硒砖掐溢划袍碱烂杜揖略穆费序漱寝猿作寓纷脑典七郧这蹿沾露累豫二郴企太焉怜富婿漓醒惹渣育蹄丸平喘佬吗多蛛蒲果擂空汹信凌勃乐盯咯爷钵揖林涩旗亚亡僻及整裸宿撩霖涅劳瑟粤熄锤肘衍赞鞠蔼说吊死镜舀单溶烂诬椎环扁族应完佐乔共界雷终袱带吵乖渔拈刑端怎戮茅巢鲁康雹溉哄薄痞酸殉痈另汝绑蜒崔搏柱迈孝聂浓抹涟玉歌眉革洼琴腐封毁述曹顷禹塔搪灰攫包宦蛾垣奉即新孙霄姥锤荷余鹊雌涧孤兜岿留谤凌绵捉俭婆达顽恬孟夺诅梅炙肝琉糜谋行执始苑邀智绕挠馒炭州桓淘错龄灾秸沾怨洋午忠辉秧尊吭胁腐广铆藩汐才厂两沙达芦山县宝盛乡玉溪河防洪工程公议场段防洪堤应急项目施工监理
4、细则目 录第一章 总则.1第一节 编制依据.1第二节 适用范围.1第三节 监理机构职责.2第四节 监理工作程序.3第五节 施工质量控制原则和工作程序.4第六节 工程进度控制原则和程序.7第七节 工程量计量控制原则和工作程序.8第八节 合同管理原则和程序.8第二章 施工进度计划监理实施细则.9第一节 施工进度计划的申报.9第二节 施工进度控制.11第三节 合同工期管理.13第三章 堤防工程施工监理实施细则.14第一节 测量监理实施细则.14第二节 建筑材料质量监理实施细则.18第三节 基础清理、开挖工程监理实施细则.21第四节 土方填筑工程监理实施细则.26第五节 混凝土工程监理实施细则.32第
5、六节 土工合成材料铺设工程监理实施细则.40第七节 护坡工程监理实施细则.48第八节 反滤体工程监理实施细则.56第四章 防洪堤工程验收监理实施细则.60第一节 目的.60第二节 组织.60第三节 职责.61第四节 验收工程程序.61第一章 总则第一节 编制依据一、芦山县宝盛乡玉溪河防洪工程公议场段防洪堤应急项目招标文件;二、芦山县宝盛乡玉溪河防洪工程公议场段防洪堤应急项目工程监理合同和施工承包合同;三、芦山县宝盛乡玉溪河防洪工程公议场段防洪堤应急项目施工设计图纸和文件;四、芦山县宝盛乡玉溪河防洪工程公议场段防洪堤应急项目监理规划。五、国家、四川省有关水利行业工程建设和工程监理及质量管理的法律
6、法规、标准等有关规定: 1.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监理规范(SL288-2003) 2.水利水电工程单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评定标准-堤防工程(SL634-2012) 3.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223-2008) 4.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评定表(SL634-2012堤防工程) 5.中华人民共和国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2009年版) 6.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T50328-2001) 7.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规范(GB50656-2011) 8.中华人民共和国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水利工程部分第二节 适用范围 本监理实施细则适用于芦山县宝盛乡玉溪河防洪工程公议场段防洪堤应急项目
7、的施工、质量控制及工程验收等各个方面,包括:施工准备、筑堤材料、堤基施工、管理设施的施工、工程施工质量要求、质量控制和工程的验收程序等专业。第三节 监理机构职责项目监理机构应依照监理合同中项目法人授予的职责与权限,与参加工程建设各方密切协作,检查、督促承包人严格履行工程施工合同的职责和义务,通过认真、谨慎、勤奋与高效的工作,促使工程建设合同目标得到实现。项目监理机构应履行设计文件核查确认(重点核查设计方案、设计程序、图面错误)、施工措施计划审批、工程开工(停工、返工、复工)与完工指示、施工质量签证、工程施工合同文件解释与合同争端调解、有限施工变更、合同支付签证、安全生产与施工环境保护监督、施工
8、关系协调、对承包人和施工人员资质审查等各项必须的职责与权限。一、总监理工程师负责组织实施项目监理工作,保证项目监理机构高效有序运转;负责对项目监理工作分解,指定相关项目监理组(员)对相关项目监理工作负责。二、项目监理机构综合部门应作好文件收发登记、文件、资料、记录管理;监理人员行为规范监督、监理人员上岗培训、业务考核、岗位管理、内部协调和对外公共关系处理等项工作。三、项目监理机构应做好检测监理和监理检测工作。检测监理是对施工单位检验和测量机构的资质、手段、方法与成果的监理;监理检测是监理单位自身为施工质量与合同支付控制所进行的对照(平行)检测。四、项目各级监理人员直接负责相应工程项目现场的施工
9、准备、资源投入、工序作业、目标实施、合同履行等全过程的跟踪监理和信息(记录)处理;承担工程进度、施工质量、合同支付三项目标控制和合同商务管理等监理业务;负责工程施工控制目标与对策措施的制订、进展跟踪、过程分析与目标调整。各级监理人员应按堤防工程各级监理人员岗位职责履行各自的职责。第四节 监理工作程序一、工程建设监理的一般程序 1.编制工程建设监理规划。 2.以施工承包合同文件为依据,按工程建设进度,编制工程监理实施细则。3.按照建设监理实施细则进行监理。4.组织、主持或参与工程验收及工程竣工预验收,并签署监理意见。5.监理业务完成后,向项目法人提交工程建设监理档案资料和工作总结报告。二、准备阶
10、段监理工作程序 1.组建项目监理班子,按工程建设内容选聘满足工程建设监理需要的人员,项目监理机构的组建、监理人员的聘用、考核执行堤防工程项目监理机构组建管理规定和堤防工程监理人员聘用管理规定。 2.按堤防工程监理规划编写作业指导书的要求,编写项目监理规划。 3.熟悉设计文件;备齐与工程有关的技术文件、资料;有条件的,可做好检测设备和仪器的配备工作。 4.进行工程项目划分,确定关键部位和特殊过程并制定相应监理控制办法,编制监理实施细则、工作记录表格和工程质量控制、支付计量控制样表。 5.总监理工程师在监理人员进场前,应根据监理合同和施工承包合同中规定的监理工作内容,结合机构人员组成进行大致分工,
11、制定监理人员岗位职责;进行监理工作交底(阐明有关合同中规定的建设、监理、施工单位的权利和义务;主要监理工作内容;监理控制工作的基本程序和方法;有关报表的报审要求)。三、原材料控制原则和工作程序 1.项目监理机构应严格要求承包人执行材料进场检验制度,没有经过检验和检验不合格的材料,不准用于工程建设。 2.对钢材、水泥等原材料实行承包人进场检验(查产品合格证、厂家生产许可证、产品许可证、批号、代表数量、外观检查等)、抽样试验和报监理工程师认可制度,未经监理工程师认可的材料不能用于工程建设。 3.对石材、砂等“地材”,实行承包人山场察勘、提出材质报告、并进行复查试验和报监理工程师认可制度。未经监理工
12、程师认可的“地材”不能用于工程建设。 4.督促承包人根据原材料采购计划,建立原材料进出台帐。台帐内容至少包括:进货日期、材料来源、进货数量、规格、合格证编号、检验、试验结果、监理认可结果、用途、使用部位等。 5.检查承包人原材料检测试验单位资质(是否经过省技术监督部门计量认证,检测人员是否持证上岗)。 6.对承包人报送的原材料检验单进行审核,签署意见(认可或不认可意见及理由)。7.必要时,对重要的原材料进行见证抽样试验或监理抽样试验。委托试验的,对试验人提出的报告要检查认可。 第五节 施工质量控制原则和工作程序一、施工质量控制原则 1.以施工及验收规范、工程质量验评标准为依据,督促承包人全面实
13、现工程项目施工合同约定的质量目标。 2.对工程项目施工全过程实施质量控制,以质量预控为重点。 3.对工程项目的人、机、料、法、环境等因素进行全面的质量控制,监督施工的质量保证体系落实到位。 4.严格坚持本工序质量不合格或未进行验收不予签证、下一道工序不得施工的制度。二、事前控制 1.受项目法人委托组织设计交底工作、核转设计文件。 2.受项目法人委托组织设计和施工单位研究确定工程项目划分和工程关键部位,将划分结果报相应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认定。 3.进行监理交底,明确监理工作的控制方法和要求。 4.审批施工单位报送的施工组织设计,审批内容至少包括:施工布置是否合理、施工方法是否可行、质量保证措施是否
14、可靠并具有针对性等。 5.核查开工条件(设计文件、施工技术、措施、计划及质量标准、工程项目划分等已交底;主要施工设备、机具到位;施工安全、工程管理和质量保证措施到位;原材料、半成品报验合格;施工组织和人员组合安排完成;风、水、电等必需的辅助生产设备就绪;场地平整、交通、临时设施和准备工作就绪;主要材料供应已落实等),签署开工意见,发布开工令。 6.查验施工测量放线成果(包括内业资料、外业成果),签署查验意见。 7.检查需要定期率定的设备、仪器的率定证明。 8.签认混凝土(砂浆)配合比试验报告单。 9.审查生产性试验的技术参数和工艺流程。三、事中控制 1.对施工现场有目的地进行检查巡视,对施工过
15、程的关键工序、特殊工序、重点部位和关键控制点进行旁站监理、抽样(平行)检测和控制工序交接;检查施工技术措施的落实情况;发现并及时纠正施工中不符合要求的问题,签发监理通知或整改通知等。 2.依据设计文件和堤防工程施工质量评定与验收规程(SL239-2012),及时核定单元工程质量等级,签署核定意见。 3.根据施工单位隐蔽工程报验单,对隐蔽工程进行现场检测、核查,签署隐蔽工程检查验收意见。对合格的准予进入下一道工序施工,对不合格的由监理工程师签发不合格工程项目通知,待承包人整改合格后,报监理工程师复验。对重要的隐蔽工程验收需建设、监理、设计和施工等四方到场签署联合验收意见。 4.对承包人报送的分部
16、工程质量报验单认可单及资料(包括原材料和中间产品资料)进行审查,并到现场进行抽查、核查,签署质量等级评定意见,做好检查记录。对符合要求的确认质量等级,对不符合要求的由监理工程师签发不合格工程项目通知,待施工单位整改合格后,报监理工程师复验。四、当工程建设达到一定阶段,应按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223-2008)和堤防工程施工质量评定与验收规程(SL239-1999)进行分部工程验收、阶段验收和单位工程验收和竣工验收。工程验收监理工作程序按堤防工程验收监理工作规程执行。五、施工质量问题处理 1.监理工程师对施工中的质量问题除在日常巡视、重点旁站、分部工程检验过程中解决外,可针对质量问题的
17、严重程度分别处理。 2.对可以通过返修弥补的质量缺陷,应责成承包人先写出质量问题调查报告,提出处理方案,监理工程师审核后(必要时报经项目法人和设计单位认可),批复施工单位处理。处理结果应重新进行验收。 3.对需要返工处理或加固补强的质量问题,应责成承包人先写出质量问题调查报告,提出处理意见,总监理工程师应签发工程部分暂停指令,并与项目法人和设计单位研究,由设计单位提出处理方案,项目监理机构批复承包人处理。处理结果应重新进行验收。 4.监理工程师应将完整的质量问题处理记录归档。 5.施工中发现的质量事故,承包人应按水利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第9号令)上报处理,总监理工程师
18、应书面报告项目法人和监理人。 6.监理工程师应对质量问题和质量事故的处理结果进行复查。第六节 工程进度控制原则和程序一、进度控制原则 1.工程进度控制的依据是施工合同约定的工期目标。 2.在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原则下,控制工程进度。 3.采用动态的控制方法,对工程进行主动控制。二、进度控制工作程序 1.审批承包人报送的施工进度计划,根据工程规模、质量标准、工艺复杂程度、施工现场条件、施工队伍条件、材料供应计划落实情况等,全面分析承包人编制的进度计划的合理性和可行性,工期是否满足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要求,所需的人力(特殊专业操作人员要求持证上岗)、材料、设备的配置与进度计划是否协调等问题后,签署审批
19、意见。 2.监督检查进度计划的实施,根据检查结果对工程进度进行评价和分析,发现偏离应要求承包人及时采取措施,作出赶工计划进度的安排。 3.发现工程进度严重偏离计划时,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监理工程师进行原因分析,召集建设各方研究措施,调整进度计划并督促实施。第七节 工程量计量控制原则和工作程序一、工程量计量原则 1.严格执行承包合同约定的工程量计量支付方法。 2.坚持在报验资料不全、与合同文件的约定不符、未经质量签证合格或有违约的不予审核和计量的原则。 3.对有争议的工程量计量,应采取公正、协商的方法确定; 4.工程量的审核应在承包合同约定的时限内进行。二、工程量签认程序 1.监理工程师应认真记录
20、所监工程应予计量的工程量,必要时,进行测量核实。 2.根据工程量核实记录,对施工单位报送的月完成工程量报审表核实签认。 3.对某些特定的分部工程的计量方法由监理、建设和承包人协商约定。 4.对一些不可预见的工程量,监理工程师应会同承包人如实计量。第八节 合同管理原则和程序 一、合同管理原则 监理工程师应采取预先分析、调查的方法,经常跟踪合同执行情况和施工中的问题,及时通过监理通知督促和纠正承包人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行为和提前向项目法人和承包人发出预示,防止偏离合同约定事件的发生。 二、合同管理程序 根据设计变更、工期延期、费用索赔、合同争议和违约事件处理管理程序的要求,项目监理机构在监理过程中应记
21、录(要求每一项活动都有记录)、收集详细资料,依据上述事件的事实审核、评估承包人提交的设计变更洽商费用申报表、工程延期申请表、费用索赔申请表和合同一方或双方提交的解决合同争议申请和违约申诉报告等,对上述事件做出公正处理。 3.项目监理机构应严格工程暂停的管理,若由于发生必须暂停施工的紧急事件时,监理工程师应协同有关单位按合同约定,处理好因工程暂停诱发的各类问题。4.要加强对工程分包合同的控制与管理。第二章 施工进度计划监理实施细则为保证芦山县宝盛乡玉溪河防洪工程公议场段防洪堤应急项目施工进度和合同工期目标得到有效控制,促使施工进度计划监理工作程序化和规范化,制订本实施细则。第一节 施工进度计划的
22、申报一、承包人应根据合同工期、设计文件、技术规范、现场自然条件及施工水平,完成施工组织设计,于开工前14天将施工组织设计文件报送项目监理站批准。施工组织设计文件,应包括下述内容:1.合同工程项目概述;2.施工管理组织与机构;3.施工总布置图;4.合同工程项目控制性施工总进度计划(包括分月施工横道进度表,关键路线网络进度图,施工强度分析及其说明);5.主要工程项目施工程序、施工方法和措施;6.分月主要施工设备、材料、劳动力等施工资源投入计划;7.建材供应计划;8.工程质量管理组织与控制措施;9.安全防护措施及安全作业规程;10.施工环境保护措施。二、各单项(单位、分部)工程开工前,承包人应按有关
23、单项工程监理实施细则要求的内容向项目监理站报送单项工程施工措施计划。当单项工程监理实施细则未作具体要求时,该施工措施计划至少应包括下述内容并应于该项目工程开工前14天送达项目监理站:1.单项工程概述;2.施工组织与管理机构设置;3.施工布置;4.施工进度实施计划;5.施工程序、施工方法和措施;6.主要施工设备、材料、劳动力等施工资源配置计划;7.合同支付资金计划;8.建材供应计划;9.质量控制措施;10.安全防护与环境保护措施。三、合同工程项目控制性施工总进度计划及单项(单位、分部)工程施工进度实施计划,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1.采用主要施工机械设备台班、台时生产定额指标;2.重要工序或控制工序
24、作业循环时间分析;3.施工进度计划横道表(包括:分部工程项目,合同报价工程量,累计已完工程量,作业计划完成工程量以及主要分部工程分月施工强度);4.关键路线网络进度分析;5.控制性施工进度形象示意图;6.永久工程设备的安装、交货时间安排;7.主要材料消耗定额指标;8.施工资源(机械设备、分技术工种劳力、主要材料)配置;9.施工进度计划控制措施。四、承包人必须报送批准的文件连同意见单均一式四份,其项目经理(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后递交。项目监理站将在报送文件送达后的7天内完成审阅并退回意见单一份,原件不退回。审签意见包括“照此执行”、“按意见修改后执行”和“修改后重新报送”三种五、施工措施计划将被作
25、为施工单位申请的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开工许可证的审批依据之一。六、如果施工单位未能按期向监理站报送上述文件,因此造成的施工工期延误,由施工单位承担合同责任。七、对于必须报送项目监理站审批的进度计划报告,若施工单位在限期内未收到项目监理站应退回的审签或批复意见,可视为已报经审阅。第二节 施工进度控制一、在工程施工过程中,承包人应按承建合同文件规定,以报经批准的合同工程项目控制性施工总进度计划为依据,向项目监理人报送年、季、月施工实施进度计划。二、承包人必须在每月开始前14天将下月的施工实施进度计划,报项目监理人批准。其内容应包括:1.包括临建工程在内的计划按期完成的施工进度、工程形象和工程量;2.
26、主要物资材料(钢材、木材、水泥、粉煤灰等)计划耗用量;3.各类主要施工设备投入计划;4.施工现场各类人员数量和下期劳动力安排计划;5.材料设备的定货、交货和使用安排;6.累计合同价款结算情况以及下期预计完成的合同支付额;7.其它需要说明的事项。三、承包人应按报经批准的施工措施计划和施工实施进度计划,做好施工准备,合理安排资源投入,做到安全生产、均衡生产、按章作业、文明施工。四、由于各种合理的或不合理的原因,致使施工实施进度计划在执行中必须进行实质性修改,施工单位应提出修改的详细说明,并须在修改计划实施的前7天提出修改的进度计划报送项目监理人批准。必须时,项目监理人也可以按承建合同文件规定直接向
27、承包人提出修改指示,由施工单位调整实施进度计划,报项目监理人批准。五、由于承包人的责任或原因,施工进度发生严重拖延,致使工程进展可能影响到合同工期目标的按期实现,或项目法人为提前实现合同工期目标而要求承包人加快施工进度,项目监理人将根据施工合同规定发出要求承包人加速赶工的指令,承包人应予以执行并作出调整安排。六、因加速赶工所增加的费用,属于承包人合同责任与风险的,由承包人承担。属于项目法人责任、风险与要求的,因加速赶工所增加的费用,由承包人申报,项目监理人审核并经项目法人确认后列入合同支付。七、承包人未能执行项目监理站发出的加速赶工指令,或因执行不力造成合同工期延误,由承包人承担合同责任。八、
28、承包人必须于次月7日前,向项目监理人递交当月施工进度实施报告,报告中应附有适当的文字说明、形象进度示意图和图片。实施报告至少应包括下述内容:1.监理项目范围内完成的分部工程(包括临建工程)工程量和累计完成工程量;2.主要物资材料的实际进货、消耗和储存情况;3.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进场情况,以及现有施工机械设备维护和使用情况;4.施工现场各类人员的数量;5.已完成工程的形象进度;6.记述已经延误或可能延误施工进度的影响因素和克服这些因素以重新达到原计划进度所采取的措施;7.水文、气象等资料;8.记述意外事故,如质量问题、安全事故、停工及复工等情况;9.其它必须申报说明的事项。第三节 合同工期管理一、
29、属于下列任何一种情况所造成的工期延误,承包人均不能提出延长工期的要求,项目法人也不为此而给予费用补偿:1.由于承包人失误或违规、违约引起的,或因此而被项目监理人指令的暂停施工;2.由于现场非异常恶劣气候条件引起的正常停工;3.为工程的合理施工和保证安全所必须的,或因此而被项目监理站指令的暂停施工;4.承包人未得到项目监理站批准的擅自停工;5.合同中另有规定的。二、工程施工暂停后,承包人在妥善保护、照管工程和提供安全保障的同时,应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消除停工因素的影响,创造早日复工条件。当工程具备复工条件时,项目监理人应立即向承包人发出复工通知,承包人应在复工通知送达的2天内复工。三、在施工过程中
30、,若造成工期延误,属于项目法人的合同责任与风险,人应立即通知项目法人和项目监理人。并在发出该通知后的7天内向项目监理人提交一份详情报告,详细申述发生工期延误事件的细节和对工期的影响程度。此后的3天内,承包人可按合同文件规定和监理文件要求修订进度计划和编制赶工措施提交项目监理人审批。若承包人未能按承建合同文件规定的程序及时限要求,向项目监理人提出顺延合同工期申报的,由承包人承担合同责任。四、监理工程师对承包人施工计划的审查和批准,并不意味着可以变更或减轻承包人对合同工期应承担的义务和责任。第三章 堤防工程施工监理实施细则第一节 测量监理实施细则 测量监理工程师是堤防工程测量专业监理技术责任人,对
31、测量的方案和现场实施进行控制,对测量的成果(报告及现场标识)进行审查,对不符合要求的测量方法和成果提出处理意见,负责测量成果的验收工作等。监理员在项目监理工程师的授权下,协助测量监理工程师对测量工作进行监理,对测量现场的控制网(站)、测量成果的标识(标桩、标点)等设施的保护和使用实施监理,参与有关测量成果的验收工作。一、承包人必须做好测量前的准备。1.人员准备承包人的测量人员必须具有测绘工作的技术资质和相关工程的测量经验。施测前必须将有关人员的资质、职称、本专业工作的简历列表报监理审查。2.测量设备承包人必须备好适应本工程的测量设备。施测前必须把测量设备配置情况列表报监理审查(主要包括:名称、
32、数量、性能、精度、检校情况等),监理应到现场实地核验。3.根据设计图纸资料及现场查勘资料,确认工程所应用的平面、高程控制网和控制导线、基准点(桩)的位置和状况,拟定施测方案,作出设计(含方案图)。在施测前应将有关情况编入工程测量技术说明书(包括控制网、施测方案、施测要点、计算方法和操作规程等)。3.承包人在准备施测前7天,应将各项内容及开工申请报告一式四份报监理人。 测量监理工程师认真审核报告材料,并到现场核实实际准备情况,在3日内回复审签。审签意见包括“照此执行”、“按意见修改后执行”及“修改后重新报送”三种。除非接到的审签意见单审签意见为“修改后重新报送”,否则,承包人在收到审签意见单后即
33、可向监理站申请开工许可证。监理人将根据承包人实际准备工作情况,认为已具备开工条件后,将在接到申请3日内签发开工许可证。如果承包人未能按期向监理站报送开工申请所必需的文件和资料,由此造成的工期延误和其他损失,均由承包人承担合同责任。 二、测量过程监理控制1.施工平面控制测量技术要求平面控制测量系统应尽量布设成闭合导线,通视条件不好、难以形成闭合环的,可布设成复测支导线。导线测量的精度应不低于测量规范中二级导线的精度。导线点应设在通视良好、地基稳固、易于保存的地方,最好是埋置混凝土桩,并有点位中心标志和科学编号。导线点间距以200300m为宜。当承包人不拥有测距仪或全站仪时,导线点间距不应大于10
34、0m。一般情况下,导线闭合差可通过简易平差处理。2.施工高程控制测量技术要求施工高程控制点,应按四等水准测量精度要求,以直接水准测量方法测定。水准测量线路应布设成闭合环,或进行往返观测。水准点位应设在地基牢固和易于保存的地方。能利用导线点同时作为水准点的,应尽量利用导线点,以方便使用。高程闭合差可采用简易平差方法处理。3.施工平面控制和高程控制测量成果,必须报监理人审查,经监理人审准后方可使用。承包人应尽力保护好所有测量控制点。如发现控制点遭受破坏,应立即书面向监理人报告,并根据施工需要,按测量监理工程师认可的方案局部恢复或整体重建。恢复或重建的控制测量成果同样须报监理审准。4.施工放样测量工
35、程施工放样测量工作必须以监理审准的导线点、水准点为基准。凡不是以监理批准的控制点为基准所进行的测量工作及其成果资料,均视为无效。承包人任何测量数据都必须通过校核条件(如正倒镜读数、变动仪器高读数、移动尺子读数、复测、验算、对算等)进行自我校核。凡未经自我校核的测量、计算数据均视为无效。施工放样测量精度要求堤防工程基线相对于邻近基本控制点,平面位置允许误差30mm50mm,高程允许误差30mm。堤防断面放样、立模、填筑轮廓,宜根据不同堤型相隔一定距离设立样架,其测点相对设计的限值误差,平面为50mm,高程为30mm,堤轴线点为30mm。高程负值不得连续出现,并不得超过总测点的30%。每个单元工程
36、的放样测量数据,必须及时报监理工程师审查、认证。5.工程计量测量挖、填方类的工程测量控制断面应根据工程性质及地形特点,选择设计图纸有明确标识的点、线、面作为基本控制,在此基础上再适当增加(加密)控制断面,并按测量工程师和现场监理工程师的指示确定方案。各种工程量的测量报告必须包括原始状态图和施工后的状态图。施工前后的测量必须是相同的控制网站和相同的控制断面。上报的测量结果必须包括必要的、明确的计算式和结果。要图、式对应。各种计量测量的结果必须与“工程量核算与支付申请”同时上报监理人,监理人将在认真核实后才能予以签批。6.工程竣工测量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须立即进行工程测量,测定竣工结构物的平面位置
37、和高程。对于水下抛石工程,则须进行水下抛石区域的地形测量或横断面测量。工程竣工测量的精度,应不低于工程施工放样测量的精度。对于在施工图中平面位置以坐标表示的结构物,如浆砌石脚槽、浆砌石封顶、防渗墙等,在竣工图中其折点、端点位置必须以坐标表示(不能单纯以长度表示)。工程竣工测量图纸、资料必须报监理工程师审查、认证。 三、测量质量控制1.施工测量工作必须实行测量工作申报制度,做到正式测量过程公开。测量监理工程师应进行旁站监理,必要时应进行监理检测,并做好监理检测记录。2.测量监理工程师应随时检查现场确定的测量基点(点或桩)的状态,必要时要求承包人设置保护标志并要求承包人复测。3.承包人的基准线复核
38、测量资料、施工控制测量成果资料、水下测量资料及工程竣工测量资料应报测量监理工程师和监理站审核或认证。4.工程放样测量资料和日常施工检测资料应报测量监理工程师认证。第二节 建筑材料质量监理实施细则一、承包人位应向监理工程师提交建筑材料的采购合同、出厂材质证明、出厂合格证书、材料样品和出厂试验报告等(水泥等材料的28d龄期强度必须在龄期到时后4天内补报)。二、监理工程师可根据监理合同规定或项目法人要求对工程各项材料进行抽检试验。承包人应按工程施工承建合同的有关规定提供监理抽检试验用的各种材料和试件,必要时将现场试验室提供给监理工程师使用和按监理工程师指示进行各项取样和试验工作,并为监理工程师监督检
39、查取样和试验过程提供方便。三、承包人计划使用代用材料时,应提前14天提出申请报告,报送项目监理站批准。报告须附有代用材料的供货情况说明、出厂合格证、出厂和自检试验报告。项目监理站在认定其不影响工程施工质量、且与项目法人和设计单位协商并达成一致书面意见后才可批准予以采用。四、承包人应对提供使用的所有建筑材料负全部责任。一旦发现在本工程中使用不合格的材料、半成品或成品,承包人必须按监理工程师的指示立即予以更换和将不合格的建筑材料运离工地,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和合同责任。五、承包人未能按规定进行建筑材料的质量自检试验和办理质量合格认证而造成堤防工程项目施工进度延误的,由承包人承担合同责任。 六、
40、建筑材料进场申报签证程序1.建筑材料进场前,承包人应按承建合同有关条款规定,将拟选择的有生产许可证的厂家,采购或使用计划,一并报监理工程师审查批准后方可实施。承包人与生产厂家签订合同或协议后,必须向监理工程师提供采购合同或协议以便核备,并确保整个工程施工货源的统一和材料性能的稳定。2.在建筑材料进场时,承包人应按合同文件规定,进行自检检测试验,并按附表格式向项目监理站报送进场材料质量检验检测报告单。3.工程施工过程中,承包人应根据具体施工情况,及时对施工中使用的建筑材料进行自检检测试验,并在自检合格的基础上按附表格式填报建筑材料质量检验合格证和建筑材料质量检验报告单,报项目监理人。4.钢筋的机
41、械性能试验如有某个试验结果不符合规范要求,则另取两倍数量的试件,对不合格的项目作第二次试验,如还有一个试件不合格,则该批钢筋即为不合格。5.进场材料质量检验检测报告单、建筑材料质量检验报告单及建筑材料质量检验合格证均按一式四份报送。项目监理人在接到申报后7天内完成认证检查,并在检查合格后予以签证确认。项目监理站完成认证手续后,返回承包人质检部门两份,以作为单位、分部工程和单元工程的施工基础资料和质量评定依据和以后验收时的备查资料。 6.监理工程师根据施工情况可随时进行抽检。抽检数量按施工单位自检数量的10%以内控制。 七、建筑材料质量检验程序1.钢筋混凝土结构用的钢筋与型材钢筋与型材,生产厂家
42、应有生产资质和生产许可证,每批应有出厂日期、生产合格证以及产品质量检验报告。钢筋在使用前,按同品种、同等级、同一截面尺寸、同炉号、同厂家生产每60t为一批(不足60t的按一批对待)验收,每批至少取样一组。做拉力试验和冷弯试验。钢筋的焊接方法应符合有关规程规范并经监理工程师审查批准后方可实施。对使用的不同品种、钢号、直径的钢筋之间焊接均需至少进行一组焊接强度试验(3根)和进行焊接缝外观检查。钢筋的代换必须符合合同文件、有关规程规范和技术标准并经监理工程师审查批准后方可进行。 钢筋和型材应有出厂证明书(含出厂日期)和出厂检验报告单。钢号不明的钢材,经试验合格后方可使用,但不能在承重结构的重要部位上
43、使用。对钢号不明的钢筋进行试验,其抽样组数不得少于6组。2.水 泥水泥的生产厂家应具有生产资质和生产许可证。运至施工工地的每个批号的水泥,均需有出厂合格证(含出厂日期)和厂家的质量检验报告单(28天强度可补报)。承包人必须进行自检试验。按同厂家、同品质、同编号、同生产日期,每200400t为一批(不足200t的按一批对待)验收,每批至少取样一次,做胶砂强度(3天、7天、28天)、安定性、凝结时间和细度试验。监理工程师若发现有与规范要求不符合的水泥,则要求承包人从工地运走。当对水泥质量有怀疑或水泥出厂超过三个月时,应做复检试验,并按试验结果使用。3.砂、石骨料砂、石骨料的品质应满足施工承建合同中
44、技术规范、设计要求。承包人按每500m3取一组砂样和一组碎石或卵石样进行自检试验,自检试验项目筛分析试验、视比重试验、容重试验和含泥量试验。4.堤防工程配制泥浆、水泥浆、水泥砂浆、混凝土(含塑性混凝土)和混凝土预制件等所用的水必须符合混凝土拌和用水标准。5.土工合成材料土工合成材料的生产厂家应具备生产资质和生产许可证。每批均应有出厂日期、生产合格证以及产品质量检验报告和使用说明,承包人自检试验样品应不小于1延长米或者2m2,且取样试验在长度和宽度2个方向上均应距样品边缘不小于10cm,自检数量按批号进行。土工合成材料的粘接应按1000m2取一试样进行拉伸试验和对全部焊缝进行检漏。6.水泥浆、水
45、泥砂浆、混凝土、混凝土预制体等的配合比和强度等级以及泥浆的配合比必须符合设计技术规范的要求,泥浆和水泥浆的浆液比重在每次配制浆液时均需至少测一次,水泥砂浆、混凝土和混凝土预制件等按不同强度等级的混凝土拌和料每100m3进行一组(3个试件)混凝土强度自检试验。混凝土预制件成品应按100m3进行一组(3个样)自检强度试验。不足100m3的也应取一组(3个试件)进行混凝土强度自检试验。第三节 基础清理、开挖工程监理实施细则为有利于堤防工程基础清理、开挖工程的过程控制,规范监理活动,依据招、投标文件和项目法人与承包人签定的施工承建合同(以下简称“合同文件”)以及工程设计文件和有关工程施工技术规程、规范
46、编制本细则。本细则适用于堤防工程基础清理工程。 一、开工申请控制1.基础清理、开挖工程开始施工前,承包人应按设计文件、合同文件和有关技术规范及现场地形条件,编制基础清理、开挖工程施工组织计划,报监理工程师审批。其内容包括:工程概况(包括:清理、开挖区域平面图、剖面图等);施工布置、运输方式及场内道路规划;清理、开挖方法、程序和施工作业措施;出渣、弃渣措施,渣料场堆置地点;施工进度计划,施工设备、辅助设施及配置计划;施工组织管理机构与质量保证措施;施工安全措施。2.上述文件经承包人项目技术负责人签署并加盖公章后报送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审阅后限时返回审签意见。3.监理工程师对施工组织计划审核批准
47、后,承包人可即时向监理工程师申请开工许可证,监理工程师将于接受承包人申请后的24小时内开出相应工程的开工许可证或开工批复文件。4.监理人对施工所进行的任何对照检查、检验和审核,并不意味着可以减轻承包人所应负的合同责任。5.如果承包人未能按期向监理站报送开工申请所必须的文件和资料,因而造成施工工期延误和其它损失,均由承包人承担全部合同责任。若承包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未收到监理工程师应退回的审签意见单或批复文件,可视为已通过审议。 二、施工过程监理 1. 测量放样 施工过程中,承包人应根据监理工程师批准的施工组织计划按章作业、文明施工,加强质量和技术管理,做好原始资料的记录、整理和工程总结工作。如需调
48、整或修订施工组织计划,应报经监理站批准后才能执行。 2.施工过程中,承包人应注意做好测量工作。施工中的测量工作包括如下内容:根据设计图纸和施工控制网点对清基、开挖工作区域进行测量放线,在施工过程中,及时测放、检查清理的工作面;测绘和收集地形、断面资料以及用来计量清理、开挖工作面面积的控制网点资料;按合同文件规定和监理工程师要求进行的其它测量工作。3.为确保放样质量,避免造成重大失误和不应有的损失,必要时,监理工程师可要求承包人在测量监理工程师直接监督下进行对照检查和校测。但监理工程师所进行的任何对照检查和校测,并不意味着可以减轻承包人对保证放样质量所应负的合同责任。二、基础清理、开挖1.基础清
49、理、开挖工作应遵循先坡顶后坡面、自上而下的原则,当采用其它方法进行施工时,应采取有效的质量保证措施,并事先报经监理工程师批准。2.进行基础清理、开挖时,应将清基范围内个各种建筑物全部拆除。所有树木、草皮、树根、乱石、坟墓、腐植土等均应清除。3.清基、开挖过程中,可将可用之物按不同用途分别堆置适当位置,严禁将清理出的草坪翻面堆放在清基范围之内,以免造成质量事故。清基开挖、清除的弃土、杂物、废渣等,应运至指定的地点堆放。4.当基础清理、开挖过程中发现裂缝、滑动面等地质缺陷时,承包人应采取以下措施:作好现场记录并及时向监理工程师报告;检索和收集汛期险情资料,并与现场情况进行对照,尽可能查出该部位事故
50、产生的原因和发展的经过,了解当时处理险情时所采用的办法,查明汛期临时处理时填筑和灌注的材料;会同发包人、设计人、勘察人、监理人查明原因,及时提出处理措施报监理人审批后执行。5.清基、开挖过程中要认真做好排水工作,保证清基、开挖工作面上无积水;并要求做好水井和泉眼的堵塞工作。6.基础清理、开挖的坡度应满足设计要求,一般粘性土及湿陷性黄土土岸坡清理坡度建议不陡于1:1.5,坡面清除后,其物理力学性质应符合设计要求。7.基础清理、开挖工作面的范围,一般要求应大于设计清基边线3050cm。基础清理、开挖的深度应严格按设计要求控制,监理工程师有权根据现场的具体情况确定基础清理的深度。8.清理、开挖过程中
51、堤身上的淋沟、冲沟及坑洞等应及时进行处理,对于延伸较长较深的堤身缺陷应及时进行回填。9.对淤泥、均匀中细砂,砂砾、湿陷性黄土及节理裂隙发育透水性较大的基础,其处理方式应根据设计要求进行。10.清理、开挖过程中揭露出的裂缝等地质缺陷以及堤身上出现的滑坡应及时向监理工程师汇报,并有责任会同监理工程师作出处理决定。11.施工过程中,承包人若出现以下情况时,监理人有权采取相应措施予以制止: 不按批准的施工组织计划施工; 违反国家有关技术规范、规程和劳动保护条例施工;不按规定的路线、区域出碴、弃碴;出现重大安全、质量事故等情况;其它违反工程承建合同文件的情况。监理工程师有权采取口头警告、书面违规警告,直
52、至返工、停工整改等方式予以制止。由此而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和合同责任,均由承包人承担。12.当施工进度拖延时,监理工程师有权按合同文件规定,要求承包人采取赶工行动,增加设备、人员、材料等资源投入或调整施工措施计划,并重新报监理人审批后执行。13.基础清理、开挖完毕后,承包人应及时进行施工测量,主动配合监理工程师进行地形测量复核和验收工作。并应提供如下资料:基础清理、开挖工作面的平面图、剖面图等;基础清理、开挖单元工程质量评定资料;基础清理、开挖施工报告(主要包括施工过程,施工技术,施工机械及人员安排情况,工程变更,施工违规、违约情况,工期、质量、投资目标控制情况等);施工原始记录资料;监理人要求
53、报送的其他资料。14.基础清理、开挖工作中,监理工程师的质量检验工作均应在承包人三级自检合格的基础上进行,且不减轻承包人应承担的任何合同责任。 三、其它 1.基础清理、开挖工程按100m长划分为一个单元工程,本工程防洪堤应急项目防洪堤总长409m,其中新建挡墙式防洪堤189m(M右0+000M右0+189),划分为2个单元工程;堤防型式为衡重式挡墙加绿化槽;新建复合式防洪堤220m(G右0+000G右0+189),划分为2个单元工程。 2.每一基础清理、开挖单元工程结束后,承包人应填报基础清理单元工程质量评定表,组织质检员进行自检,自检合格后,报经监理工程师确认,以作为评定本分部工程质量等级的
54、依据。分部工程验收、阶段验收、单位工程验收和工程竣工验收按有关规程、规范和有关监理文件执行。3.工程计量支付按合同文件和有关监理工作规程中的规定执行。4.本细则未列之施工技术要求、质量检验标准,按合同文件、设计文件和有关施工技术规程、规范及质量评定标准执行。第四节 土方填筑工程监理实施细则为有利于堤防工程土方填筑工程的过程控制,规范监理活动,依据招、投标文件,发包人与承包人签定的施工承建合同(以下简称“合同文件”)以及工程设计文件和有关工程施工技术规程、规范编制本细则。本细则适用于堤防工程土方填筑工程。 一、开工申请控制 1.土方填筑施工之前,承包人应按合同文件、技术规范和设计文件要求完成现场
55、生产性碾压试验及土料土力学试验。在满足设计要求的条件下,模拟实际施工条件,通过碾压试验调整、优化和确定主要填筑区的碾压参数和碾压施工工艺。试验结束后,承包人应将碾压试验成果及碾压设备的详细资料报送监理工程师审批。2.土方填筑工程开始施工前,承包人应将土方填筑工程施工组织计划报送监理工程师审批。其内容包括:工程概况;施工布置、运输方式及场内外道路规划;分区填筑料及其堆存与供料平衡计划;施工程序(包括填筑区、段划分,反滤排水设施及护坡工程等施工作业程序);通过碾压试验拟定的分层碾压参数(包括:压实机具、行车速度、铺筑厚度、碾压方式及遍数、洒水量等);施工进度(包括:工期安排、典型作业循环时间、分期
56、填筑形象、填筑强度与分区累积填筑工程量等);施工方法(包括:卸料、铺料及碾压方式,岸坡和分区接头、接缝与结合面等特殊部位处理,边角部位的铺填、压实方法与机械设备,压实层间结合处理措施,必要时还应报送特殊条件下的填筑措施);填筑质量检测计划;施工机械的配置与劳动力组合;质量保证和安全生产措施。3.上述文件经承包人项目技术负责人签署并加盖公章后报送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审阅后限时返回审签意见。4.监理工程师审核批准施工组织计划后,承包人可即时向监理工程师申请开工许可证,监理工程师将于接受承包人申请后的24小时内开出相应工程的开工许可证或开工批复文件。5.监理人对施工所进行的任何对照检查、检验和审核
57、,并不意味着可以减轻承包人所应负的合同责任。6.如果承包人未能按期向监理工程师报送开工申请所必须的材料样品、文件和资料,因而造成施工工期延误和其它损失,均由承包人承担全部合同责任。若承包人在限期内未收到监理工程师应退回的审签意见单或批复文件,可视为已通过审议。二、施工过程控制 1.土方填筑施工过程中,承包人应根据报经批准的施工组织计划按章作业、文明施工,加强质量和技术管理,做好原始资料的记录、整理和工程总结工作。如需调整或修订施工组织计划,应报经监理工程师批准后才能执行。2.土方填筑施工过程中,承包人应做好测量工作。主要包括如下内容:根据设计图纸和施工控制网点对填筑区域进行测量放线,在施工过程
58、中,及时测放、检查土方填筑横断面;测绘和收集地形、断面资料以及用来计算土方填筑方量的控制网点资料;按合同文件规定和监理工程师要求进行的其它测量工作。3.土方填筑施工过程中,为确保放样质量,避免造成重大失误和不应有的损失,必要时,监理工程师可要求承包人在测量监理工程师直接监督下进行对照检查和校测。但监理工程师所进行的任何对照检查和校测,并不意味着可以减轻承包人对保证放样质量所应负的合同责任。4.土方填筑必须在基础清理(开挖)和岸坡处理以及隐蔽工程完成、经质量检验合格并报监理工程师认证后进行。填筑第一层时对局部的低洼处,要按技术规范和碾压试验的要求进行处理和补平。对于基础内的地质缺陷,承包人应根据
59、设计要求或监理工程师的指示,用适当的填筑料覆盖;或根据监理工程师的指示将其挖除后进行回填处理;或另行报经发包人、设计人研究决定。5.土方填筑质量控制以工序控制为主要手段,重点控制以下项目:各填筑部位的填料质量:包括土料的土性参数及含水量;铺料厚度,碾压遍数,洒水量和表面平整度;碾压机规格、重量等;有无漏碾、欠碾或过碾现象;堤身及其他填筑部位填筑时,各部位接头及纵横向接缝的处理与结合部位质量;堤身填筑断面控制情况;堤身及坡面平整度;反滤料的颗粒级配与施工断面控制。铺料应分层平行摊铺,层面如出现明显的凹凸不平整,必须进行整平,才允许进行碾压。构造边角部位或碾压不到的地方,应通过碾压试验采用其他有效
60、压实机具压实。6.填筑土料的土质参数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否则不允许进入施工作业面。对于已运至填筑地点的不合格料,承包人必须挖除并运出施工作业面,并承担相应的合同责任。7.施工中应严格控制填筑层厚度,通常每层铺料厚度为30cm。卸料前应有层厚标尺,以控制铺料厚度,每一填层碾压后,应按20m20m方格布网进行高程测量,据此检查填筑厚度,并作为质量、计量认证依据的附件。8.对于含水量低于最优含水量范围的土料,应按设计要求对填料加水,填筑中的加水必须充足均匀,并随碾压作业保持连续不间断。施工单位应配备能进行现场含水量快速测定的设备,以便进行土料填筑的过程控制。9.碾压宜采用进退错距法,在进退方向上一次延
61、伸至整个单元,错距不应大于碾轮宽除以碾压遍数,碾压速度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当采用分段碾压时,相临两段交接带碾迹应彼此搭,顺碾压方向搭接长度及垂直碾压方向搭接宽度应不小于设计文件要求,设计文件未明确规定的,顺碾压方向搭接长度不小于0.30.5m,垂直碾压方向搭接宽度不小于1.01.5m。相临各层的填筑,原则上应均衡上升,当不能均衡上升时,相临各层的填筑高差应严格按设计文件执行,并应采取放坡搭接措施。10.承包人应按国家相关规程、规范,以及合同文件、设计文件和监理工程师批准的检测计划进行自检,并应在上一工序完成并报监理工程师质量检验合格后,进行下一工序施工。监理工程师应对填筑区域进行抽检,抽检不合格
62、时(如:土质不符合要求,土块过多、过大,土料中草皮、树根等杂质未清除干净,或填筑区出现弹簧土、填土面凸凹超标、干密度或压实度达不到设计要求等),监理工程师将提出处理意见,内容包括:扩大抽检范围;对不合格部位进行返工处理;对抽检范围内的填筑工程全部返工;其它处理措施。承包人必须按监理工程师的指令组织实施,并承担相应的合同责任,监理工程师的抽检均在承包人三级自检合格基础上进行,但并不减轻承包人应承担的合同责任。11.土方填筑质量控制应符合如下要求:填筑施工参数应与碾压试验参数相符;压实质量检测的环刀容积:对细粒土,不宜小于100cm3(内径50mm),对砾质土和砂砾料,不宜小于200cm3(内径7
63、0mm),含砾量多环刀不能取样时,应采用灌砂法或灌水法测试;取样部位应具有代表性,且应在填筑面上均匀分布,不得随意挑选,特殊情况下取样须加注明;应在压实层厚的下部1/3处取样,若下部1/3的厚度不足环刀高度时,以环刀底面达下层顶面时环刀取满土样为准,并记录压实层厚度;每次检测的施工作业面不宜过小,机械填筑时不宜小于600m2,人工填筑或老堤加高配厚时不宜小于300m2;每层取样数量:自检时可控制在填筑量每100m3150m3取样1个,监理抽检量可为自检量的1/3,但至少应有3个;特别狭长的作业面,取样时可按20m30m一段取样1个;若作业面或返工部位按填筑量取样的数量不足3个时,也应取样3个。
64、12.承包人对外委托的检测单位必须经国家或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认证合格,且具有产品质量检验的资格。13.凡涉及隐蔽工程或仪埋工程的填筑作业,在施工前和施工后,均应报经监理工程师进行质量、计量认证。监理工程师认为有必要时,将对施工过程实施全过程旁站监理,承包人应在施工前24小时通知监理工程师。14.监理工程师有权检查施工单位质检原始记录和施工原始记录,当认为承包人提出的质检资料及测试成果不充分或有疑问时,有权要求施工单位作出补充、解释、甚至返工。15.在土方填筑施工过程中,承包人若出现以下情况时,监理工程师有权采取相应措施予以制止:不按批准的施工组织计划施工;违反国家有关技术规范、规程和
65、劳动保护条例施工;出现重大安全、质量事故等情况;其它违反工程承建合同文件的情况。监理工程师有权采取口头警告、书面违规警告,直至返工、停工整改等方式予以制止。由此而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和合同责任,均由承包人承担。 三、其它 1.土方填筑工程对于碾压式土堤按层、段划分单元工程,新筑堤按堤轴线长200500m,本工程防洪堤应急项目防洪堤总长409m,其中新建挡墙式防洪堤189m(M右0+000M右0+189),划分为1个单元工程;堤防型式为衡重式挡墙加绿化槽;新建复合式防洪堤220m(G右0+000G右0+189),划分为1个单元工程。2.土方填筑施工过程中,中途更换土源或土源至填筑区的距离发生变化引
66、起土方填筑单价的变化时,应报经发包人代表和监理工程师核准,并经测量监理工程师进行阶段收方计量。3.每一土方填筑单元工程结束后,承包人应填报土方填筑单元工程质量评定表,组织质检员进行自检,自检合格后,报经监理工程师确认,以作为评定本分部工程质量等级的依据。分部工程验收、阶段验收、单位工程验收和工程竣工验收按有关规程、规范和有关监理文件执行。4.工程计量支付按合同文件和监理工作规程中的有关规定执行。5.本细则未列之施工技术要求、质量检验标准,按设计文件、合同文件和有关施工技术规程、规范及质量评定标准执行。第五节 混凝土工程监理实施细则为有利于堤防工程混凝土工程的过程控制,规范监理活动,依据招、投标
67、文件,发包人与承包人签订的施工承建合同、工程设计文件以及水工混凝土钢筋施工规范(DL/T5169-2013)和其它有关工程施工技术规程、规范编制本细则。本细则适用于堤防工程钢筋混凝土防洪堤等混凝土工程。 一、开工申请控制 1.在混凝土工程施工20天以前,承包人应按照设计文件要求,完成拟使用的各种标号混凝土的配合比试验,并提供包括7天、14天和28天龄期的试验成果资料,报监理工程师审批。试验中所用的所有材料来源应符合合同文件要求或事先得到监理工程师批准,且应与实际施工时使用的材料一致。2.在进行混凝土配合比试验的3天前,承包人应通知监理工程师,以便监理工程师在必要时能从材料取样开始,对试验全过程
68、进行检查、监督。3.混凝土工程开工前20天,承包人必须根据合同文件、设计文件(包括施工图纸、设计通知、技术要求)及有关规程、规范的要求,编制混凝土工程施工组织计划,报监理工程师审批。主要内容应包括:工程概况(包括施工部位、浇筑平面图、剖面图等);浇筑程序(包括浇筑作业工序,分缝、分段、分层、分块和止水安装详图,有观测仪器埋设要求的还应包括观测仪器埋设详图);浇筑进度(包括工期安排及周、月浇筑强度);原材料(包括砂石骨料、水泥、钢材、止水材料、掺合料与外加剂等);混凝土生产(包括级配、配合比、坍落度、浇筑中的允许间歇时间、拌和时间及外加剂掺量等);施工作业方法(包括基础面或缝面处理、分缝、模板、
69、钢筋、预埋件及止水安装、混凝土运输、入仓、振捣、拆模、混凝土养护等,有观测仪器埋设要求的还应包括该仪器埋设作业内容);设备配置与劳动力组织;质量控制和安全措施。 4.当承包人采用特种模板(如滑模、拉模)或特别的浇筑工序或监理站认为必要时,可要求承包人进一步递交其(模具)安装支撑详图或进一步的详细设计和说明资料。5.混凝土工程浇筑使用的原材料(包括钢材、水泥、砂石骨料、止水、外加剂及掺合料等)均应有产品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等。同时施工单位应按有关施工技术规范或监理工程师批准的检测计划中规定的数量和批量进行抽样检验。所有这些资料必须于施工开始前10天报送监理工程师审查认可。6.上述文件经施工单位项
70、目经理签署后报送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审议后限时返回审签意见。7.承包人上报的施工组织计划得到监理工程师的批准后,可即时向监理工程师提出开工申请。监理工程师将于接受承包人申请后的24小时内开出相应工程的开工许可证或开工批复文件。8.监理人对施工所进行的任何对照检查、检验和审核,并不意味着可以减轻承包人所应负的合同责任。9.如果承包人未能按期向监理人报送开工申请所必须的材料、文件和资料,因而造成施工工期延误和其它损失,均由承包人承担全部合同责任。若承包人在限期内未收到监理人应返回的审签意见或批复文件,可视为已通过审议。 二、施工过程控制1.原材料控制混凝土工程中使用的水泥,应有产品出厂合格证、生
71、产厂家的出厂检验报告和施工单位的自检报告。试验检查项目主要包括:水泥标号(水泥强度等级);凝结时间;水泥安定性。袋装水泥贮运时间超过3个月、散装水泥超过6个月,使用前应重新检验。钢筋应有出厂合格证书或检测报告。使用前应做拉力、冷弯等试验,需要焊接的钢筋应做焊接工艺试验。钢号不明的钢筋,经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但不得用于承重结构的重要部位。以另一种钢号或种类的钢筋代替设计文件规定的钢筋时,必须征得设计、监理和发包人的书面同意。对钢筋的调直和清除污锈应符合如下要求:钢筋的表面应洁净,使用前应将表面的油渍、漆污、锈皮、鳞锈等清除干净;钢筋应平直、无局部弯折和表面裂纹,钢筋中心线同直线的偏差不应超过其长
72、度的1%,成盘的钢筋或弯曲的钢筋应矫正后,才能使用。混凝土浇筑用的砂石骨料的性能指标应满足设计文件及有关规程、规范的要求。对砂的细度模数、含泥量,碎石的级配、超、逊径及含泥量等指标应重点检测。2.混凝土浇筑在混凝土浇筑开仓1天以前,承包人应对浇筑仓面边线及模板安装位置进行复核,并将施测成果报监理工程师审核。为了确保放样质量,避免造成重大失误和不应有的损失,必要时,监理工程师可要求承包人在监理工程师直接监督下进行对照检查。混凝土开仓浇筑前,承包人应对各工序质量进行自检,检查内容主要包括:基础面或缝面处理;钢筋布设;模板安装;止水安装及伸缩缝处理;观测仪器、设备及预埋件安装;混凝土生产与浇筑准备;
73、其它必须检查检测的项目。承包人在“三检”合格后,填报各工序质量检查评定表,报监理工程师复核。在开仓前310小时通知监理工程师对上述内容进行检查确认,并在认证合格后办理混凝土浇筑开仓签证手续。检查标准参照设计文件和有关规程、规范执行。模板安装,必须按混凝土结构物的施工详图测量放样,确保模板的刚度和稳定性,重要结构应多设控制点,以利检查校正。模板安装过程中,必须加强检查与维护,经常保持足够的临时固定设施。浇筑过程中,如发现模板变形走样应立即采取纠正措施,直至停止混凝土浇筑。在加工厂中,钢筋的接头应尽量采用闪光对头焊接。现场作业或不能进行闪光对焊时,宜采用电弧焊(搭接焊、帮条焊、熔槽焊等)。焊接前,
74、应将施焊范围内的浮锈、漆污、油渍等清除干净。为了保证混凝土保护层的必要厚度,应在钢筋与模板之间设置强度不低于构件设计强度并埋设有铁丝的混凝土垫块,并与钢筋绑扎紧。垫块应互相错开,分散布置。各排钢筋之间,应用短钢筋支撑,以保证钢筋布设位置准确。在混凝土现场施工浇筑施工中,应安排值班人员经常检查钢筋架立位置,如发现变动应及时矫正,严禁为方便浇筑擅自移动或割除钢筋。伸缩缝止水材料的型式、结构尺寸、材料的品种规格和物理力学指标,均应符合设计要求。其原材料的品种、生产批号、质量等均应记录备查。采用代用品时,须经过试验认证并征得设计单位同意后方可使用。浇筑混凝土时,应防止止水产生变形、变位、或遭到破坏。止
75、水周围的混凝土必须特别注意振捣密实。已安装的暴露时间较长的周边缝止水必须及时用钢或木保护罩保护。承包人应按合同文件、施工技术规程、规范或监理工程师批准的检测计划中规定的数量和方法对混凝土拌和物和各种原材料进行抽样检测。每一规定时段(通常为一月),承包人或其试验室应向监理站提交一式两份书面检测报告。内容应包括:所用的各种材料及其试验数据的详细描述;实验方法、程序及试验仪器设备情况;试验过程和结果的详细陈述;结论意见。在混凝土浇筑过程中,承包人应有技术人员、质检人员以及调度人员在施工现场进行技术指导、质量检查和作业调度。承包人应严格按批准的混凝土配合比拌制混凝土,对于不合格的混凝土,监理工程师有权
76、按有关规定拒绝入仓。混凝土的运输应遵守如下原则:混凝土运输设备应根据施工条件选用,运输过程中应避免发生分离、漏浆、严重泌水或过多降低塌落度等情况的发生;应尽量缩短运输时间或减少转运次数;因故停歇过久,混凝土产生初凝时,应作废料处理;在任何情况下,严禁途中在混凝土中加水后运入仓内;不论采用何种运输设备,当混凝土入仓自由下落高度大于2m时,应采取缓降措施。仓内的泌水应及时排除。严禁在模板上开孔赶水,以免带走灰浆;严禁用振捣器赶料;严禁在流水中浇筑混凝土;已浇筑的混凝土在硬化之前不得受水流冲刷。混凝土浇筑应保持连续性。如因故中止且超过允许间歇时间,则应按施工缝处理;若能重塑者,仍可继续浇筑混凝土。浇
77、入仓的混凝土应随浇随平仓,不得堆积;仓内若有粗骨料堆积时,应均匀地散铺于砂浆较多处、或未经振捣的混凝土上,但不得用水泥沙浆覆盖,以免造成内部蜂窝。雨季或冬季施工时,应有防雨、防冻等措施。混凝土施工缝的处理,应遵守下列规定:已浇好的混凝土,在强度未达到2.5Mpa时,不得进行上一层混凝土浇筑的准备工作;混凝土表面应加工成毛面并清理干净,排除积水,铺设23cm厚水泥砂浆后,方可浇筑新混凝土。施工期间,承包人应作好详细的施工记录,内容包括:每一块体混凝土浇筑方量,所用原材料的品种、质量,混凝土标号及配合比;各块体混凝土的实际浇筑起讫时间、养护及表面保护时间、方式,模板、钢筋及止水实施等情况;浇筑地点
78、的气温,各种原材料的温度,混凝土的浇筑温度,模板拆除的日期;混凝土试件的试验结果(每种标号的混凝土每100200m3取1组试件,对于重要工程,不得少于30组试件)及其分析;混凝土裂缝的部位、长度、宽度、深度、裂缝条数、发现的日期及发展情况;施工中发生的质量、安全事故及其处理措施。对于施工中发生的质量事故,承包人应保护好现场,及时向监理工程师报告;同时应立即查明其范围、数量,填报质量事故报告单,分析产生质量事故的原因,提出处理措施,经监理工程师审批并报请发包人和设计认可后,方可进行处理。对于一般的混凝土缺陷,应在报请监理工程师检验并得到同意处理后,在拆模后24小时内修复、修补完毕。修复、修补措施
79、应报经监理工程师同意后进行。修复、修补过程中,均需有详细记录。混凝土模板拆除的期限,应得到监理工程师的同意。除非设计文件另有规定,否则应遵守下列规定:不承重的侧面模板,应在混凝土强度达到2.5Mpa以上,并能保证其表面及棱角不因拆模而损坏时才能拆除;钢筋混凝土结构承重模板,至少应达到设计强度的80%以上时,才能拆除。(21)混凝土浇筑完毕后,应按有关规范和设计要求进行养护。(22)承包人应按照报审批准的施工组织计划按章作业、文明施工。需根据试验或试验性作业成果决定施工实施,或必须调整、修订施工作业程序、方法和进度计划,或必须调整混凝土原材料与配合比等,属于对施工组织计划的实质性变更,均应事先报
80、经监理工程师书面同意后方可实施。(23)为了确保施工质量,承包人必须按照有关施工规范、设计文件进行施工。对发生的违规作业行为,监理工程师可发出违规警告、返工指令,直至指令停工整顿。 三、其它1.混凝土工程按一个浇筑仓号划分为一个单元工程。2.每个混凝土单元工程施工结束后,承包人应及时填报混凝土单元工程质量评定表,并报监理工程师确认,作为评定相应分部工程质量等级的基础。分部工程验收、阶段验收、单位工程验收和工程竣工验收按有关规程、规范和有关监理文件执行。3.已按设计要求完成,报经监理工程师检验合格,按合同规定应予以支付的工程量才能予以计量支付。工程计量支付,按合同文件和有关监理工作规程中的规定执
81、行。4.本细则未列之其它施工技术要求、质量检验标准,按合同文件、设计文件和有关施工技术规程、规范及质量评定标准执行。第六节 土工合成材料铺设工程监理实施细则为有利于土工合成材料铺设的施工监理,规范监理活动,依据施工承建合同、设计文件以及堤防工程施工规范(SL260-98)、水利水电工程土工合成材料应用技术规范(SL/T225-98)等规程、规范的有关要求,特制定本细则。本细则适用于堤防工程中的土工膜、土工织物的铺设施工监理。土工合成材料施工监理应以现场控制为重点。工程质量应实行以工序质量控制为基础的程序化和量化管理。 一、开工条件控制 1.开工条件控制按下列程序进行:向承包人进行监理工作交底;
82、审批承包人位报送的施工措施计划;施工质量保证体系的检查认可;组织设计交底;移交测量控制网点,审签承包人施工控制网点施测成果;检查施工条件;签发开工许可证。2.明确监理例行程序。下发监理作业表格;明确工程质量、进度、投资监理签证的程序;明确监理办公室与承包人之间函件、文件、报表等公文手续;明确工程例会召开的地点、时间、会议议程等。3.督促承包人根据设计文件、施工合同规定及工地现场实际提交排渗减压工程施工措施计划,并应从施工设备、材料供应、施工方法、施工质量保证体系和保证措施、施工进度等方面检查其是否满足施工合同工程的技术和进度要求。施工措施计划应包括以下内容:工程概况;施工准备工作;施工工艺方法
83、;材料供应情况;组织管理体系与劳动力组织;施工进度计划;质量控制措施;安全生产措施。4.施工质量保证体系的检查认可。承包人应建立以项目经理、项目总工、质检负责人、专职质检员组成的工程质量管理组织和施工质量检测机构,配备质量检验和测量工程师,组成一支熟练的技术工人队伍,建立满足工程质量检测的现场试验室或委托有相应资质、资格的检测单位进行检测,完成质量保证体系文件的编制,建立班组自检、专职质检员复检和质检负责人终检的三级质量检查制度,建立健全施工质量保证体系,并报送监理检查认可。5.组织设计交底。在工程开工前,监理工程师应组织设计人进行设计交底,使承包人明确设计意图、技术标准和技术要求。6.移交测
84、量控制网点,审签施工控制网点施测成果。在工程开工前,监理工程师应及时向承包人移交测量控制网点,督促承包人布设施工控制网点和报送施测成果,并对其成果进行审查和校验。7.原材料检验。工程开工前7天,承包人应对拟采用的土工合成材料及其粘接剂进行随机抽样检验(必要时应有监理人员参加),并向监理报送原材料进场报验单。监理工程师应检查原材料出厂检验合格证、施工单位的抽检报告和检测单位的资质、资格,必要时还应进行监理抽样检测。未经监理工程师签证批准的材料不得在工程中使用。8.签发开工许可证。上述施工单位报送的报审材料连同审签意见单一式四份经承包人项目经理或总工签署并加盖公章后报送监理。监理工程师应认真审核报
85、审材料,并到现场核实实际情况,在3日内回复审签意见。审签意见包括“照此执行”、“按意见修改后执行”、“修改后重新报送”三种。除非审签意见为“修改后重新报送”,否则承包人即可向监理报送开工申请报告,监理将在收到开工申请24小时内签发工程开工许可证。9.如果承包人未能按期向监理报送开工所必需的材料,由此造成施工工期延误和其他损失,均由承包人承担合同责任。承包人在期限内未收到监理的审签意见单或批复文件,可视为已报审阅同意。 二、施工过程控制在施工过程中,监理工程师应督促承包人按照批准的施工措施计划和合同技术规程规范按章作业,严格执行工序质量“三检制”,上道工序未经监理工程师检验签证,下一道工序严禁开
86、工。监理工程师还应对作业工序进行巡视、跟踪、检查和记录,发现违反技术规程规范作业,可采取口头违规警告、书面违规警告直至指令返工、停工等方式予以制止。1.原材料质量控制原材料进场控制。承包人应按设计文件要求的技术指标联系材料生产厂家, 除检查其产品规格、性能指标之外,还应向厂家索取样品(一般长度2m),委托有资质、资格的检测单位检测。检测项目应按设计要求确定,通常有:单位面积重量、抗拉强度、土工膜渗透系数、土工织物垂直渗透系数和透水率、等效孔径、粘接剂的可靠性等。检验合格后,报经监理工程师审查批准。监理工程师审查时,应检查检测单位的检测试验报告、粘接剂的可靠性试验报告、土工膜粘接试验报告、生产厂
87、家、产品标签、生产日期、编号及产品规格等,未经监理工程师审查批准的材料不得在工程上使用。原材料储存原材料在运输过程中,不得直接受阳光照射,应有蓬盖或包装;在储存时,应避免阳光照射,远离火种,存放期不得超过产品的有效期;各类产品应分类存放,粘接剂、脱膜剂应与土工膜、土工布分开存放。2.土工膜铺设 基面验收。在土工膜铺设前,基面上的杂物应清除干净, 基面尺寸、平整度、压实度以及垫层铺设、排渗设施、土工膜固定沟等均应经监理工程师检查签证,未经检查签证不得进行土工膜铺设。土工膜连接土工膜连接包括土工膜与防洪堤的连接、土工膜自身粘接、土工膜上部与堤顶封顶平台或钢筋混凝土防洪墙的连接。土工膜连接应先进行土
88、工膜与防洪堤的连接,再进行土工膜上部与堤顶封顶平台或钢筋混凝土防洪墙的连接。已施工好的土工膜接头应妥善保护,避免人为因素或机械破坏。土工膜底部连接土工膜底部与防洪堤相接,承包人应待此段堤体施工完毕并经监理人验收批准后方能进行接头处理施工。土工膜底部与堤体的嵌固连接时,在防洪堤附近的土工膜应折叠10cm以防地基不均匀变形的影响。土工膜伸缩节底部连接时,承包人应在其接头边界上另贴宽20cm土工膜条带加强结构,以防漏水。自身粘接土工膜自身粘接应经现场试验检验。粘接后的土工膜强度应不降低,粘接剂遇水浸泡后粘接强度不应低于设计强度。检验合格后,并报经监理工程师批准后,才能进行施工。土工膜粘接施工前,应检
89、查是否有破损,发现破损应立即修缮。应准备好刨光木板,粘接施工时,将木板预垫在土工膜下部,摊平膜体,在接口处用电吹风吹去灰尘后涂抹粘接剂,根据粘接剂的性能要求进行粘接,并不断用棉纱擦压。土工膜自身粘接缝宽度一般为10cm,并应保证最小粘接宽度不小于8cm。土工膜自身粘接应先在室内进行,拼接车间应有顶棚防雨,自然通风,易于粘接剂等有机溶剂的挥发,并应加强职工劳保措施。现场粘接时,承包人应根据不同气候条件,采取不同的施工措施,晴天需勤揩擦,防止尘土和杂物落到粘接面上;阴雨天务应架雨棚,必须保持粘接面干燥和粘胶干后才粘(或按厂方规定的使用条件及要求粘接),已粘好的土工膜必须用雨布盖好,防止受损,已拼接
90、好的土工膜预留边接口,应用薄膜保护好,防止接口土工膜被污染。3.土工膜接缝检测目测。观察有无漏接,接缝是否无烫损、无磨皱,是否拼接均匀等。现场检漏,应对全部焊缝进行检测。常用的有真空法和充气法。 真空法:利用包括吸盘、真空泵和真空机的一套设备。检测时将待测部位刷净,涂肥皂水,放上吸盘,压紧,抽真空至负压0.02MPa0.03MPa,关闭气泵。静观约30s,看吸盘顶部透明罩内有无肥皂水泡产生,和真空度有无下降。如有,表示漏气,应予补救。 充气法:焊缝为双条,两条之间留有约10mm的空腔。将待测段两端封死,插入气针,充气至0.05MPa0.20MPa(视膜厚选择,静观0.5min,观察真空表,如气
91、压不下降,表明不漏,接缝合格,否则应及时修补。抽样测试:约1000m2取一试件,作拉伸强度试验,要求强度不低于母材的80%,且试样断裂不得在接缝处,否则接缝质量不合格。4.土工膜铺设土工膜铺设应选在干燥、暖天气进行。铺设过程中,为了缓解膜体受力条件,适应堤基变形变位,沿铺设轴线每隔100米设一伸缩节,在土工膜与其它防渗体接头部位附近及铺设拐角、折线等处亦需设置伸缩节,伸缩节应按设计图示的要求制作。铺设时不应过紧,应留足余幅(大约1.5%),一般采用波浪形松驰铺设型式,要求随堤基填筑时协调施工。5.土料回填土工膜铺设检查合格后,应按设计文件要求及时回填保护土料。对于土工膜两侧的填料应严格控制粒径
92、组成,一般采用粘土,并不允许内含尖角碎石或块石,以防刺破膜体。承包人应规划好施工期施工道路,采取可靠的车辆等机械设备跨越土工膜和施工区的工程措施(如设置保护架),协调组织好回填保护土料和土工膜铺设施工。施工过程中应避免施工机械或人为破坏土工膜,一旦发现土工膜被破坏,应立即向监理人报告并按监理人的指示更换破损部分或进行补修。三、土工布铺设1.基面验收在土工布铺设前,基面上的杂物应清除干净, 基面尺寸、平整度、压实度以及垫层铺设、土工布固定沟等均应经监理工程师检查签证,未经检查签证不得进行土工布铺设。2.土工布连接相邻土工布块拼接可用搭接或缝接。平地搭接宽度取30cm,不平地面或极软土地面应不小于
93、50cm,水下铺设应适当加宽。预计土工布在工作期间可能发生较大位移而使土工布拉开时,应采用缝接。与岸坡结构物的连接处,应按设计文件要求连接稳妥,不得留空隙,结合良好,上部铺至马道处要求作好保护,防止人畜破坏。3.土工布铺设土工布应按工程要求裁剪,拼幅,要避免土工布被损伤,保持其不受脏物污染。发现土工布有损时应立即修补或更换。铺设要求平顺、松紧适度,不得绷拉过紧,织物应与基面密贴,不留空隙。坡面铺设应自下而上进行,坡顶、坡脚应以锚固沟或其它可靠方法固定,防止其滑动,锚固长度应大于50cm。与岸坡结构物的连结处,不得留空隙,结合良好。铺设工人应穿软底鞋,以免损伤布。土工布铺好后,应避免受日光直接照
94、射。随铺随填,或采取保护措施。土工布铺设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要在现场做好“三检”工作,监理工程师应进行旁站监理,土工布铺设查验应进行现场签证。签证后,才能实施覆盖。施工过程中应避免施工机械或人为破坏土工布,一旦发现土工布被破坏,应立即向监理人报告并按监理人的指标更换破损部分或进行补修。四、施工进度当施工进度拖延时,监理工程师应按合同文件规定,要求承包人调整施工进度计划,采取赶工措施,增加设备、人员、材料等资源投入,确保工程按期完工。 五、质量检验在施工过程中,承包人应对各工序质量进行 “三检”,合格后填报工序质量检验合格证,报监理工程师现场检验签证。检验内容包括:原材料、现场试验、基面验收、材
95、料连接、接缝检测、土工膜及土工布铺设、土料回填等。承包人对原材料的抽样率应不少于供货卷数的5%,最少不应小于1卷;对铺设、回填、锚固、连接沿堤轴线方向每1020m应不少于一个点次。在施工过程中,现场监理人员应巡回检查和旁站,督促承包人质检负责人、质检员、施工员加强现场质量管理,做好质量检查工作。监理人员应对前款检验内容进行抽查,决不允许不合格残、次品上堤,对在施工中发现土工膜有裂口、针眼、空穴、接头处脱离或起皱等问题,及时向施工单位指出,并督促其处理。 六、计量支付1.土工膜、土工布按m2计量,重叠搭接部分不重复计量。符合设计要求的全部或部分土工膜、土工布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按设计图示计算的
96、工程量和投标文件所列的单价支付。此单价包括土工膜、土工布、粘接剂等材料的采购、运输、存储、修缮费用、铺设、粘接、连接、检测及接头处理、维护等一切辅助设施、设备、人员、材料费用。2.土工膜封顶用浆砌块石、底部锁口梁、板以m3计量,按工程量报价单中所列数量和单价支付。 七、其它 1.每一单元工程施工结束后,承包人应及时对该单元工程质量进行评定,并报监理工程师核定。2.工程完工后,监理工程师应督促承包人按合同规定和要求编制含工程竣工图在内的工程验收资料。工程验收资料中应附有全部质量检查文件及工程缺陷处理成果资料。3.本细则未列之其它施工技术要求、检验标准,按合同及有关技术规程、规范和质量评定标准执行
97、。4.本细则未列的施工测量、施工进度控制、合同项目验收等内容,按有关监理实施细则的要求执行。第七节 护坡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为有利于护坡工程的施工监理,规范监理活动,依据施工承建合同、设计文件以及堤防工程施工规范(SL260-98)、水工混凝土工程施工规范(SDJ207-82)等有关规程、规范的要求,特制定本细则。本细则适用于堤防护坡工程。护坡工程施工监理应以施工过程现场控制为重点。工程质量应实行以单元工程和工序质量控制为基础的标准化、程序化和量化管理。 一、开工条件控制 1.开工条件控制按下列程序进行:向承包人进行监理工作交底;审批承包人报送的施工措施计划;施工质量保证体系的检查认可;组织设计
98、交底;移交测量控制网点,审签承包人的施工控制网点施测成果;检查施工条件;签发开工许可证。2.明确监理例行程序。下发监理作业表格;明确工程质量、进度、投资监理签证的程序;明确监理办公室与施工单位之间函件、文件、报表等公文手续;明确工程例会召开的地点、时间、会议议程等。3.督促承包人根据设计文件、施工合同及工地现场实际提交护坡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并应从施工设备、材料供应、施工方法、施工质量保证体系和质量保证措施、施工进度等方面检查其是否满足施工合同工程的技术和进度要求。施工措施计划内容应包括:工程概况;施工准备(包括材料供应、供电、供水等);施工布置(含布置图);设备配置与劳动力组织;质量保证措施;
99、组织管理机构;进度计划(包括工期安排、砌筑强度)。4.施工质量保证体系的检查认可。承包人应建立以项目经理、项目总工、质检负责人、专职质检员组成的工程质量管理组织,配备质量检验和测量工程师,建立满足工程质量检测的现场试验室或委托有相应资质、资格的检测单位进行检测,建立班组自检、专职质检员复检和质检负责人终检的三级质量检查制度,完成质量保证体系文件的编制,建立健全施工质量保证体系,并报送监理检查认可。5.组织设计交底。在工程开工前,监理工程师应组织设计单位进行设计交底,使承包人明确设计意图、技术标准和技术要求。6.移交测量控制网点,审签施工控制网点施测成果。在工程开工前,监理工程师应及时向承包人移
100、交测量控制网点,督促承包人布设施工控制网点,测绘坡面开挖前的地形图,并对其成果进行审查和校验。7.检查施工条件。施工设备进场查验。承包人应根据施工强度选用合适的施工设备,按施工承包合同要求组织进场,并向监理报送进场设备报验单。监理工程师应检查施工设备是否满足施工工期、施工强度和施工质量的要求。未经监理工程师检查批准的施工设备不得在工程中使用。未经监理工程师的书面批准, 施工设备不得撤离施工现场。施工准备检查。在施工前,承包人应平整好施工场地,修筑施工临建设施,建立起供电、供水系统,满足正常生产的需要。原材料检验和砂浆、混凝土的配合比审批。工程开工前7天,承包人应对拟采用的水泥、砂、碎石、块石、
101、施工用水,进行随机抽样检验(必要时应有监理人员参加)和砂浆、混凝土的配合比设计试验,并向监理报送原材料进场报验单和砂浆、混凝土的配合比设计试验报告。监理工程师应检查水泥出厂检验报告(第一次还应检查水泥产品生产许可证)、承包人的水泥、砂石料、块石抽检报告和检测单位的资质、资格,必要时还应进行监理抽样检测。未经监理工程师签证批准的材料和砂浆、混凝土的配合比不得在工程中使用。8.签发开工许可证。上述施工单位报送的报审材料连同审签意见单一式四份经承包人项目经理或总工签署并加盖公章后报送监理,监理在7天内返回审签意见单一份,审签意见包括“照此执行”、“按意见修改后执行”、“修改后重新报送”三种。除非审签
102、意见为“修改后重新报送”,否则施工单位即可向监理报送开工申请报告,监理将在收到开工申请24小时内签发工程开工许可证。9.如果承包人未能按期向监理报送开工所必需的材料,由此造成施工工期延误和其他损失,均由承包人承担合同责任。承包人在期限内未收到监理的审签意见单或批复文件,可视为已报经审阅同意。 二、施工过程控制在施工过程中,监理工程师应督促承包人按照批准的施工措施计划和合同技术规程规范按章作业,严格执行工序质量“三检制”,上道工序未经监理工程师检验签证,下一道工序严禁开工。监理工程师还应对作业工序进行巡视、跟踪、检查和记录,发现违反技术规程规范作业,可采取口头违规警告、书面违规警告直至指令返工、
103、停工等方式予以制止。1.土方削坡 机械土方开挖验收。在人工削坡前,为防止坡面超、欠挖,监理工程师应督促施工单位对坡面机械开挖工序进行全过程的监控,在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后,才允许其进行人工削坡。人工削坡控制在测量监理工程师和承包人测量人员的测控下,在坡面上放样桩和样坡。削坡时,承包人质检人员应全过程监测,测量员则应对削坡后的坡面位置、高程等控制参数进行及时检查,防止坡面超、欠挖。当原坡面较低或坡面属整修加固工程,原护坡坡面存在局部塌陷、跌窝、吊坎、滑挫及松动等,需少量填方时,应首先清除表面腐植土、草根、杂物等,待监理工程师对基面验收签证后,再用指定的土料分层(松土20cm)回填夯实。回填应稍高于削
104、坡面,再用人工削整到设计位置。削坡时,如发现流动粉细砂层,且地下水比较丰时,承包人应做好记录,即时报监理工程师核转项目法人或设计单位,联系进行局部换基处理。削坡弃土一定要运到指定弃土场,严禁向江河中堆弃。对坡面上设置的脚槽、导滤层、排水沟等基槽,应在削坡时一次挖成。基槽开挖前应按设计要求放线,并报经监理工程师校验。挖后经自检合格,应及时通知监理工程师组织进行隐蔽工程验收签证。质量检查在施工过程中,承包人应对工序质量进行 “三检”,合格后填报工序质量检验合格证,报监理工程师现场检验签证。检验内容包括:坡面削整边界控制点、线位置,坡度,平整度;基槽基面开挖位置、高程、断面尺寸;曲面、曲线的几何尺寸
105、与坡面平顺情况等。检测数量为:每个单元工程的每个检测项目沿堤轴线方向每1020m应不少于一个点次。未经监理工程师签证的基槽、坡面不得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在削坡过程中,现场监理人员应巡回检查,督促承包人质检负责人、质检员、施工员加强现场质量管理,做好质量检查工作。监理人员应对前款检验内容进行抽查,发现问题及时向承包人指出,并督促其处理。2.垫层铺设垫层应按设计图示的厚度、范围和材料要求分层铺设。垫层料铺设应平整、密实、厚度均匀。当设计图对垫层料没有明示时,垫层料应按15cm厚,粒径520mm的砂石铺设。排水孔下的垫层应严格按设计图示要求分层铺筑。当设计图纸没有明确要求时,承包人应按反滤层设计,报
106、监理工程师审签后实施。垫层铺设前,应做好场地排水,设好样桩,备足垫层料;应由坡底逐层向上铺设,不得从高处顺坡倾倒;已铺筑好的垫层料应及时进行上层护坡施工,严禁人车通行。铺设大面积坡面的砂石垫层时,应自下而上,分层铺设,并随砌石面的增高分段上升,分段进行检查签证。质量检查在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应对工序质量进行 “三检”,合格后填报工序质量检验合格证,报监理工程师现场检验签证。检验内容包括:铺设垫层的位置、高程,铺设方法、铺设厚度(每20m2设一个测点)、施工中垫层保护情况等。垫层未经监理工程师的签证不得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在垫层铺设过程中,现场监理人员应巡回检查,做好质量检查工作。监理人员对垫层
107、厚度应随时进行抽检,发现问题及时向施工单位指出,并督促其处理。3.质量检查在施工过程中,承包人应对各工序质量进行 “三检”,合格后填报工序质量检验合格证,报监理工程师现场检验签证。检验内容包括:混凝土和砂浆配合比、强度、浇筑方法及震捣;混凝土的密实程度,表面有无蜂窝、麻面、漏浆,几何尺寸、表面光滑度及平整度情况;混凝土坡面的结构尺寸、坡比,表面平整度、坡面整体平顺情况等。其中在每个混凝土护坡单元工程中,坡面平整度质量检测的数量为:沿堤轴线方向每1020m应不少于一个点次。未经监理工程师签证的护坡工程不得进行计量支付。在施工过程中,现场监理人员应巡回检查,督促承包人质检负责人、质检员、施工员加强
108、现场质量管理,做好质量检查工作。监理人员应对前款检验内容进行抽查,发现问题及时向施工单位指出,并督促其处理。现场监理工程师指示返工的部位拆除后,承包人应通知监理工程师进行拆除范围复查。复查经签证后,才可重新砌筑。对于返工整改通知下达后,承包人不认真执行的,监理工程师应及时向总监理工程师报告,请示项目法人批准签发停工整改令。4.草皮护坡基面验收。在植草皮护坡前,上道工序削坡的设计位置、高程、断面尺寸应已经监理工程师验收合格,不良基土应按设计要求改良,基面杂物、垃圾、野草应清除并平整坡面。在基面未得到监理工程师验收签证之前,不得进行植草皮施工。草籽或草皮质量检查在播种植草前,承包人应选择能适应工程
109、项目所在地气侯条件的草籽,并应对草籽进行现场发芽试验,以确定草籽的质量和合适的播种量。草籽现场发芽试验后,承包人应将试验报告报监理工程师审批。未经监理工程师签证的草籽不得用于施工。在植草皮前,承包人应选择符合设计要求的无杂草、生长好的草源,待监理工程师现场检查认可后用于护坡施工。植草方法播种(或铺草皮)前,应先浇水浸地,保持土壤湿润,稍干后将表层耙平,再播种或铺草块。播草籽应覆盖35mm覆土,后轻压浇水。铺草块应按设计要求采用密铺或间铺方式,草块厚度应均匀且不应小于3cm。密铺要注意相互衔接不留缝,间铺间隙应均匀,并填以种植土。播植后应及时喷水,水点应细密均匀,浸透土层810cm。除雨天外,应
110、每天浇水,不得间断,直至成活为止。质量检查在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应对工序质量进行 “三检”,合格后填报工序质量检验合格证,报监理工程师现场检验签证。检验内容包括:整坡基面高程、基土情况;草块(或草籽)的质量;植草程序、成活或发芽情况;植草后的浇水、保护情况。未经监理工程师签证的草皮护坡不得进行计量支付。在植草过程中,现场监理人员应巡回检查,做好质量检查工作。监理人员应对前款检验内容进行抽查检测,发现问题及时向承包人指出,并督促其处理。施工进度当施工进度拖延时,监理工程师应按合同文件规定,要求承包人调整施工进度计划,采取赶工措施,增加设备、人员、材料等资源投入,确保工程按期完工。 三、其他控制项
111、目1.每一单元工程施工结束后,承包人应及时对该单元工程质量进行评定,并报监理工程师核定。2.已按设计要求完成,报经监理工程师质量检验合格,按合同规定应予以支付的工程量才予以计量支付。合同支付与计量量测,按合同文件规定和土建工程合同计量支付监理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执行。3.工程完工后,监理工程师应督促承包人按合同规定和要求编制含工程竣工图在内的工程验收资料。工程验收资料中应附有全部质量检查文件及工程缺陷处理成果资料。4.本细则未列之其它施工技术要求、检验标准,按合同及有关技术规程、规范和质量评定标准执行。本细则未列的施工测量、施工进度控制、合同项目验收等内容,按有关监理实施细则的要求执行。第八节
112、反滤体工程监理实施细则为有利于护坡工程的施工监理,规范监理活动,依据施工承建合同、设计文件以及堤防工程施工规范(SL260-98)等规程、规范的有关要求,特制定本细则。本细则适用于堤防反滤体工程的施工监理。反滤体工程施工监理应以现场控制为重点。工程质量应实行以工序质量控制为基础的程序化和量化管理。 一、开工条件控制1.开工条件控制按下列程序进行:向承包人进行监理工作交底;审批承包人报送的施工措施计划;施工质量保证体系的检查认可;组织设计交底;移交测量控制网点,审签承包人的施工控制网点施测成果;检查施工条件;签发开工许可证。2.明确监理例行程序。下发监理作业表格;明确工程质量、进度、投资监理签证
113、的程序;明确监理办公室与承包人之间函件、文件、报表等公文手续;明确工程例会召开的地点、时间、会议议程等。3.督促承包人根据设计文件、施工合同的规定及工地现场实际提交反滤体工程施工措施计划,并应从施工设备、材料供应、施工方法、施工质量保证体系和保证措施、施工进度等方面检查其是否满足施工合同工程的技术和进度要求。施工措施计划应包括以下内容:工程概况;施工方法(包括减压井成孔、井管制作及安装工艺等);施工设备配置(包括设备技术性能指标及使用说明);组织管理体系与劳动力组合;材料供应;进度计划;质量控制措施;事故处理及安全措施;环境保护措施等。4.施工质量保证体系的检查认可。承包人应建立以项目经理、项
114、目总工、质检负责人、专职质检员组成的工程质量管理组织和施工质量检测机构,配备质量检验和测量工程师,组织一支熟练的施工技术队伍,建立满足工程质量检测的现场试验室或委托有相应资质、资格的检测单位进行检测,完成质量保证体系文件的编制,建立班组自检、专职质检员复检和质检负责人终检的三级质量检查制度,建立健全施工质量保证体系,并报送监理检查认可。5.组织设计交底。在工程开工前,监理工程师应组织设计单位进行设计交底,使施工单位明确设计意图、技术标准和技术要求。6.移交测量控制网点,审签施工控制网点施测成果。在工程开工前,监理工程师应及时向承包人移交测量控制网点,督促承包人布设施工控制网点和报送施测成果,并
115、对其成果进行审查和校验。7.检查施工条件施工设备进场查验。承包人必须根据设计文件、施工强度选用合适的施工设备,并按施工承包合同要求组织进场,向监理报送进场设备报验单。监理工程师应检查施工设备是否满足施工工期、施工强度和施工质量的要求。未经监理工程师检查批准的施工设备不得在工程中使用,未经监理工程师的书面批准, 施工设备不得撤离施工现场。原材料检验。工程开工前7天,承包人应对反滤体拟采用材料进行随机抽样检验(必要时应有监理人员参加),并向监理报送原材料进场报验单。承包人的抽检报告应报监理检查。未经监理工程师签证批准的材料不得在工程中使用。8.签发开工许可证 上述承包人报送的报审材料连同审签意见单
116、一式四份经承包人项目经理或总工签署并加盖公章后报送监理。监理工程师应认真审核报审材料,并到现场核实实际情况,在3日内回复审签意见。审签意见包括“照此执行”、“按意见修改后执行”、“修改后重新报送”三种。除非审签意见为“修改后重新报送”,否则承包人即可向监理报送开工申请报告,监理将在收到开工申请24小时内签发工程开工许可证。9.如果承包人未能按期向监理报送开工所必需的材料,由此造成施工工期延误和其他损失,均由承包人承担合同责任。承包人在期限内未收到监理的审签意见单或批复文件,可视为已报审阅同意。 二、施工过程控制在施工过程中,监理工程师应督促承包人按照批准的施工措施计划和合同技术规程规范按章作业
117、,严格执行工序质量“三检制”,上道工序未经监理工程师检验签证,下一道工序严禁开工。监理工程师还应对作业工序进行巡视、跟踪、检查和记录,发现违反技术规程规范作业,可采取口头违规警告、书面违规警告直至指令返工、停工等方式予以制止。1.反滤料铺设反滤料检验签证反滤料质地应致密坚硬,软化系数大于0.85,其杂质及含泥量小于5%。粒径、级配应符合设计要求。承包人应落实反滤料的生产质量保证措施,对反滤料材质、粒径、级配进行在监理工程师见证下的取样、送样检测(每100 m3取样1组),必要时,监理工程师应进行监理抽样送检。反滤料未经监理工程师签证批准,不得用于工程施工。反滤料铺设 施工前应备足反滤料,做好场
118、地排水准备。铺设应由底部向上按设计结构层要求逐层铺设,并保证层次清楚,互不混杂,不得从高处顺坡倾倒。反滤料不得与其它层填料发生错位、缺断、混杂,分段铺筑时,应使接缝层次清楚。已铺筑反滤层的工段,应及时铺筑上层填料,严禁人车通行。土工织物的铺设按土工合成材料铺设施工监理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执行。2.施工进度当施工进度拖延时,监理工程师应按合同文件规定,要求承包人调整施工进度计划,采取赶工措施,增加设备、人员、材料等资源投入,确保工程按期完工。3.质量检验在施工过程中,承包人应对各工序质量进行 “三检”,合格后填报工序质量检验合格证,报监理工程师现场检验签证。在施工过程中,现场监理人员应巡回检查,督
119、促承包人质检负责人、质检员、施工员加强现场质量管理,做好质量检查工作。监理人员应对前款检验内容进行抽查,发现问题及时向承包人指出,督促其处理。 三、其它1.每一单元工程施工结束后,承包人应及时对该单元工程质量进行评定,并报监理工程师核定。2.工程完工后,监理工程师应督促承包人按合同规定和要求编制含工程竣工图在内的工程验收资料。工程验收资料中应附有全部质量检查文件及工程缺陷处理成果资料。3.本细则未列之其它施工技术要求,原材料品质和质量检验标准,按合同有关技术规范,施工技术规程和质量评定标准执行。4.已按设计要求完成,报经监理工程师质量检验合格,按合同规定应予以支付的工程量才予以计量支付。5.本
120、细则未列的施工测量、施工进度控制、合同项目验收等内容,按相应监理实施细则的有关要求执行。第四章 防洪堤工程验收监理实施细则第一节 目 的为规范堤防工程验收工作,依据工程承建合同文件、芦山县宝盛乡玉溪河防洪工程公议场段防洪堤应急项目设计文件、堤防工程施工规范(SL260-98)、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评定规程(SL634-2012堤防工程)、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223-2008)、和国务院批转关于加强公益性水利工程建设管理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发200020号文)编制本实施细则。第二节 组 织芦山县宝盛乡玉溪河防洪工程公议场段防洪堤应急项目验收是指防洪堤工程的分部工程验收、阶段验收、单位工程
121、验收和竣工验收。堤防工程的分部工程验收由发包人组织,项目监理机构主持;对于其它阶段的验收工作,项目监理机构作为参加单位,应做好相关资料的准备工作,并履行监理合同中赋予的职责。第三节 职 责项目监理机构协助项目法人组织和进行芦山县宝盛乡玉溪河防洪工程公议场段防洪堤应急项目验收工作,其职责:1.协助项目法人制定验收计划、安排验收工作;2.组织编写、审定堤防工程验收监理工作报告(监理工作报告内容至少包括: 工程概况; 监理规划及监理制度的建立、组织机构的设置、检测采用的方法和主要设备等; 监理过程的“三控制”、“二管理”、“一协调”情况; 对工程质量的评定结果及分析评价意见; 对工程量计量及进度控制
122、的监理工作成效进行综合评价; 经验与建议; 监理机构的设置与主要工作人员情况; 工程建设监理大事记);3.主持分部工程验收,参加阶段验收、单位工程验收、竣工验收,签署工程质量等级评定和复核意见;4.负责督促承包人按计划完成验收工作;5.按时完成监理验收资料的整理工作;6.负责督促承包人按验收遗留问题处理意见要求,完成对遗留问题的处理工作。第四节 验收工程程序一、单元工程质量评定单元工程质量在承包人质检部门组织自评后,监理人员在复核施工记录的基础上,依据旁站或巡视的检(抽)查数据和相应的规范,对单元工程质量等级进行核定;单元工程(或工序)质量达不到合格要求时,监理人员要令其进行处理,并对处理结果
123、进行验收。二、分部工程验收1.在分部工程的所有单元工程已经完建且质量全部合格时,提请项目法人组织进行分部工程验收。2.分部工程验收由项目监理机构主持。分部工程验收成立验收工作组,由建设、监理、设计、施工和运行管理单位有关专业技术人员组成(分部工程验收是专业技术性的验收,应有相应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并人员相对固定,以保持验收尺度的连续和统一),验收程序和验收内容见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223-1999)。3.分部工程验收,以单元工程验收签证为基础,相互衔接。监理机构应在分部工程验收前,按竣工验收标准准备下列文件和资料:工程建设监理工作报告(报告内容至少包括:工程概况、监理规划、监理过程、监理
124、效果、经验与建议、监理工作大事记等)。工程建设监理资料(单元工程质量等级评定表、分部工程质量评定表、隐蔽工程联合验收记录、原材料质量验收签证单、见证检测报告单、抽样试验报告单、中间产品验收签证单、质量事故(缺陷)处理结果验收单、监理过程中与项目法人、设计、施工等单位有关的文件资料等)。提交分部工程验收签证草稿。资料整理应按竣工验收标准制备,确保资料的完整性和整理质量。4.督促、指导、检查承包人按时完成工程施工管理工作报告的编写和备查资料的整理工作及已完成报验的工程项目清单;5.派出相应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分部工程验收;对验收组在现场和验收会议中提出的问题予以解答,签署分部工程验收意见。三、阶段验收
125、1.工程完工或部分完工,工程汛期投入运行前,监理机构应提请项目法人组织进行阶段验收。2.阶段验收以分部工程验收为基础,检查验收拟投入使用的工程是否具备运行条件并对其投入运行作出验收结论。3.进行阶段验收前,项目监理机构按竣工验收标准准备下列文件和资料:工程建设监理工作报告;工程建设监理资料(单元工程质量等级评定表、分部工程质量评定表、隐蔽工程联合验收记录、原材料质量验收签证单、见证检测报告单、抽样试验报告单、中间产品验收签证单、质量事故(缺陷)处理结果验收单或分部工程验收资料、监理过程中与项目法人、设计、施工等单位有关的文件资料等);4.督促、指导、检查施工单位按时完成阶段验收的工程施工管理工
126、作报告编写和备查资料整理工作及已完建报验的工程项目清单;5.派出总监理工程师和相应专业技术人员参加阶段验收,对验收委员会在现场和验收会议上提出的问题予以解答。四、单位工程验收1.所有分部工程已按批准的设计文件规定的内容全部建成并验收合格,或在竣工验收前,项目监理机构提请项目法人组织进行单位工程验收;2.对需要进行外观质量评定的单位工程,按照堤防工程验收规程的规定和质量监督站制定的外观质量评定办法,参加对外部尺寸、观感质量进行评定;3.单位工程验收以分部工程验收为基础。在单位工程验收前,项目监理机构按竣工验收标准准备下列文件和资料:工程建设监理工作报告;工程建设监理资料(分部工程验收全部资料、单
127、元工程质量评定表、单元工程施工质量检测资料核查表和监理过程中的有关与设计、项目法人、承包人的文件资料等);4.督促、指导、检查承包人按时完成单位工程验收的工程施工管理工作报告编写和备查资料整理工作及已完建报验的工程项目清单;5.派出总监理工程师和主要技术负责人参加单位工程验收,对验收委员会在现场和验收会议上提出的问题予以解答;6.督促承包人按验收遗留问题处理意见要求,完成对遗留问题的处理工作。受验收委员会委托时,对处理结果组织验收、评价;7.单位工程监理资料验收后,移交给项目法人并办理移交手续。五、竣工验收1.竣工验收应在全部工程完建后3个月内进行。竣工验收前应进行初步验收(不进行初步验收必须
128、经过竣工验收主持单位批准);2.初步验收由初步验收工作组负责。初步验收工作组由项目法人主持,由设计、施工、监理、质量监督、运行管理、有关上级主管单位代表(技术人员)以及有关专家组成;3.初步验收以单位工程验收为基础。在初步验收前,项目监理机构按要求准备文件和资料。报告和资料的内容还应包括:工程质量的检查鉴定意见;工程项目施工质量评定表;历次验收中遗留问题处理情况和已投入使用的单位工程在运行中所发现问题的处理情况;尾工情况和清单;对重大技术问题的处理建议;工程档案资料准备检查情况等;4.督促、指导、检查承包人按时完成竣工验收的工程施工管理工作报告编写和备查资料整理工作及已完建报验的工程项目清单;5.派出总监理工程师和主要技术负责人参加初步验收,对验收委员会在现场和验收会议上提出的问题予以解答;6.列席竣工验收会并接受验收委员会的检查验收;7.受项目法人委托,督促承包人对遗留问题进行处理,并对处理结果组织验收。六、工程档案验收和移交应执行水利基本建设项目(工程)档案资料管理规定(水利部水办2005480号)和监理合同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