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目 录目 录1第一章 施工安全监理总则31.1 编制依据31.2 工程监理单位的安全责任31.3 施工安全监理的方针、目标和任务41.4 施工安全监理范围41.5 安全监理工程师的职责51.6 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和处理程序7第二章 施工安全监理工作程序和内容92.1 施工安全监理工作程序102.2 施工安全监理的工作内容112.2.1 施工准备阶段安全监理工作内容112.2.2 施工阶段安全监理工作内容122.2.3 监督施工单位执行安全事故的报告制度13第三章 主要施工专项技术工程安全监理143.1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安全监理153.1.1 有关规定、规范153.1.2 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的安
2、全监理工作153.1.3 基坑施工险情处理应急措施163.2 模板工程的安全监理173.2.1一般模板工程的安全监理要点173.2.2 高架支模施工设计方案安全审查监理要点183.3 脚手架工程的安全监理183.3.1 脚手架工程183.3.2 扣件式专用钢管脚手架安全监理193.4 附着式升降脚手架监理213.4 高处作业、“三宝”“四口”的安全监理233.4.1高处作业防护233.4.2 “三宝”“四口”的安全监理233.4.3 安全防护验收资料及检查标准243.5 建筑施工用电安全监理243.6 建筑施工机械使用安全监理283.6.1 井字架安全监理283.6.2 附着式塔吊的安全监理2
3、93.6.3 施工机架、施工电梯等安全监理313.6.4 现场施工机具使用安全监理333.6.5 土方工程机械安全监理强制性条文363.7 起重吊装的安全监理36第四章 安全文明施工监理措施及安全监理制度394.1 安全文明施工监理措施394.1.1 安全监理的组织管理措施394.1.2 安全监理的技术管理措施394.1.3 安全监理的合同管理措施404.1.4 安全监理的经济管理措施404.2 安全监理制度40附件1:与安全检查标准相关的规范、标准、规定42附件2:安 全 监 理 用 表43附件3:基坑支护安全分级及变形监控值51附件4:深圳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通讯录52第一章 施工
4、安全监理总则1.1 编制依据 安全监理工作主要是依据国家和地方现行的有关工程建设安全生法规、规范及标准;有关劳动保护、安全生产的规定、标准以及经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等.包括但不限于:1.1.1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0号)1.1.2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91号)1.1.3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国务院393号令1.1.4 安全生产许可许可证条例 国务院397号令1.1.5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第九章 房屋建筑部分2002年版1.1.6 建设工程监理规范 GB 50319-20001.1.7 相关规范标准: 建筑施工安
5、全检查标准 JGJ 59-99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JGJ 46-88 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 JGJ 80-91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范 JGJ 33-2001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 JGJ 130-2001(2002局部修订)建筑施工门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 JGJ128-2000 1.1.8 工程建设重大事故报告和调查程序规定1.1.9 安全监理委托合同1.1.10 勘察、设计文件1.1.11 深圳市有关条例、规定办法。1.2 工程监理单位的安全责任安全生产贯穿于工程施工的全过程、涉及每个环节、每个部位。监理的职责就是对施工的各个环节起到安全质量把关的作用。
6、1.2.1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1.2.2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相关规定 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工程监理单位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工程监理单位和监理工程师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并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承担监理责任。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工程监理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限期整改;逾期未改的,责令停业整顿
7、,并处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处罚;情节严重的,降低资质等级,直至吊销资质证书;造成重大事故,构成犯罪的,最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一)未对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审查的;(二)发现安全隐患危机时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或者暂停施工的;(三)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户走停止施工,未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的;(四)未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的; 注册执业人员未执行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责令停止执业3个月以上1年以下;情节严重的,吊销执业资格证书,5年内不予注册;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终身不予注册;构成犯罪的
8、,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1.3 施工安全监理的方针、目标和任务1.3.1 施工安全监理的方针(1)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2)建立健全的安全生产责任和群防群治制度。1.3.2 安全文明施工监理目标(1) 安全施工目标:杜绝重大事故,降低工伤频率;监理的安全责任事故为“零”。(2) 文明施工目标:各项检查指标符合深圳市建设工程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办法和深圳市建设工程现场文明施工检查评定标准的要求。1.3.3 施工安全监理的任务:(1) 督促建设主体各方严格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法规、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规定的法定义务;(2) 审查承包单位机械设备、安全设施及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技术措施
9、,并督促实施;(3) 审批承包单位因赶工期加班加点采取的特殊组织措施和技术措施方案;(4) 对对按合同和主管部门规定的安全费用的使用进行监督;(5) 参与事故的处理,审核施工单位对事故的整改方案,并督促实施。1.4 施工安全监理范围1.4.1 建设部第86号令相关规定建设工程监理的范围,包括:(一)国家重点建设工程;(二)大中型公用事业工程;(三)成片开发建设的住宅小区工程;(四)利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组织贷款、援助资金的工程;(五)国家规定必须实行监理的其他工程。1.5.2 建设单位委托进行安全监理的工程范围。1.5.3 安全监理工程师应在监理合同规定的工程范围内进行监理工作。1.5 安全监理
10、工程师的职责1.5.1 项目监理部安全监理的组织: 总监理工程师:全面负责项目安全监理工作安全监理工程师:负责日常安全监理工作专业监理工程师:负责本专业安全监理监理员:协助监理工程师现场安全监理工作资料员:负责收集安全监理文件收发、归档1.5.2 项目监理部安全监理的岗位职责(一) 总监理工程师(总监代表)安全监理职责(1) 对监理的工程项目负全面安全监理责任;(2) 督促建设单位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法规规定的安全责任;(3) 审查勘察、设计、工程机械供货、出租单位执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规定责任;(4) 组建以总承包单位项目经理为主任的项目安全管理委员会,业主代表、总监、各分包
11、单位项目经理为副主任和成员,制定工作程序和规则;(5) 组织项目安全文明施工检查,在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问题,督促整改及整、验收;(6) 核查承包单位三级安全教育工作的落实;(7) 审查承包单位现场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体系;(8) 审查承包单位、分包商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9) 审查承包商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10) 审查项目经理、安全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上岗证;(11) 对按合同和主管部门规定的安全费用的使用进行监督;(12) 参与事故的处理,审核施工单位对事故的整改方案,并督促实施。(二)安全监理工程师的职责(1) 在总监理工程师指导
12、下主持项目部日常安全监理工作;(2) 协助建设单位对投标单位进行安全资质的审查确认;(3) 审查承包单位提出的安全技术措施,并监督实施;(4) 编制项目安全监理实施细则;(5) 编写监理月报的安全监理工作的相关内容;(6) 组织定期项目安全检查,整理记录,对安全隐患监督整改、验收;(7) 参加和协调专业监理工程师对安全工作进行旁站、巡检、平行检查,作好记录(发现重大安全隐患应立即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恶化,并向总监报告);(8) 督促承包单位按规定搭设安全设施、起重机械和施工电梯等,正确操作使用;检查和确认安全防护服装用品、设备等符合国家质量标准;(9) 检查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状况和签署安全评价;
13、(10) 参与安全事故的分析和处理,督促安全技术防范措施实施和验收;(11) 检查承包单位“三宝、四口”、临边防护、安全用电等;检查特殊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按约定的规则进行处罚和奖励;(12) 督促承包单位和监理单位及时整理现场安全资料;(13) 监督和确认安全措施费使用。(三)电气监理工程师安全监理职责(1) 审核临时用电的施工组织设计,并监督实施;(2) 编制项目临时用电安全监理细则,经总监批准后实施;(3) 主持每月一次的用电安全检查;(4) 采用旁站、巡视、平行检查等形式对施工现场的高低压配电、线路、开关柜(箱)、防雷接地、漏电保护进行监理,并做记录, 发现安全隐患责令承包单位整改及
14、整改后的验收;(5) 对施工现场用电设备、供电线路、配电箱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6) 检查现场漏电保护开关有无保护失灵,电气设备保护接地是否完好,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7) 检查施工现场电气产品是否合格;(8) 检查保护接地电阻是否符合要求;(9) 检查承包单位的电气设备安全维修人员是否持证上岗的专职电工,是否有违章操作;(10) 参加承包单位的安全施工交底;(11) 整理保存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检查技术档案。(四)专业监理工程师的安全监理职责(1) 审查本专业及分管工程的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安全技术方案;(2) 编制本专业及分管工程的安全监理细则;(3) 采用旁站、巡视、平行检查等形
15、式对专业及分管工程进行安全监理,作好记录,发现问题及时整改;(4) 检查特殊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对违章操作人员提出处罚意见;(5) 发现重大安全隐患应立即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恶化,并向总监理工程师报告;(6) 参加承包单位的安全施工交底。(五)监理员安全监理职责(1) 协助监理工程师做好现场的安全监理工作;(2) 对施工的重要部位进行旁站,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报告监理工程师或总监,做好旁站记录;(3) 对承包单位施工安全技术措施进行监控,做好过程记录。(六) 安全监理注意事项(1) 安全监理不能代替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严格执行合同是安全监理人员的基本准则;(2) 因安全问题与承包单位的判断发生分歧时
16、,应依据合同文件、检测、试验资料为依据;(3) 无论何种原因,当发现现场施工受到安全威胁时,监理机构应迅速通知承包单位要求进行纠正。如不听劝告,总监理工程师必须果断地指令暂停施工,并向业主及上级主管部门报告;(4) 监理工程师的安全监理资料必须完整、准确。对承包单位的指令应有文件收发记录,并文件不得延误发出。对紧急需要处理的安全问题,应有承包单位接受文件的当日的时、分记录。对紧急需要处理的安全问题来不及发出书面文件时,应在现场对承包单位先发出口头通知,并应双方确认口头通知的时间,记录在案。事后应尽快补发相关文件。(5) 安全监理只能在监理合同规定的范围内进行。监理工程师无权对合同外的事项发出指
17、令。1.6 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和处理程序1.6.1 紧急预案监理组织机构组 长: (总监)副组长: (总监代表、安全监理工程师)组 员: (由项目专业监理工程师组成)1.6.2 应急预案机制(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制度)(1) 建立救援机制:施工现场一旦发生安全事故,施工人员应迅速组织自救、互救,并保护事故现场,隔离切断危险源,有效控制事态蔓延;同时尽快查明事故原因。(2) 完善事故报告制度:要求承包人对事故有专人负责处理,并根据事故的大小按规定进行上报,并同时报告监理,监理工程师应及时向公司进行汇报,并督促承包人保护好事故现场。(3) 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应监督事故单位的上报工作,对于事故单位隐瞒不报
18、的,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应将情况及时上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施工安全监督部门。1.6.3 现场安全事故的紧急预案措施(1) 监理工程师审查施工单位的应急救援预案,包括组织的建立,措施的完备性以及报告制度的完善情况;(2) 与有关单位进行联系,了解工地附近医院、消防、公安、电力、交通、通讯、燃气单位等的地址和联系电话,以便发生事故时及时求助;(3) 普及现场自救、互救、急救常识,重视急救物资的准备;(4) 加强现场安全事故紧急处理的培训,进行抢救伤员、保护事故现场、隔离切断危险源、有效控制事故蔓延等正确方法的培训。1.6.4 安全事故处理程序(安全事故处理制度) 事故调查和处理的目的为了分析事故发生
19、原因和损失情况,最大程度地采取补救措施,将损失降低到最小程度,保证工程的顺利完成。项目监理机构应积极协助事故调查处理。 工程建设重大安全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必须以最快方式,将事故简要情况上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施工安全监督部门,并在事故发生小时内迅速出具事故快报。超过24小时未上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施工安全监督部门的,属于隐瞒不报行为 安全事故处理程序:(1) 确定事故范围、性质;(2) 分析事故产生的原因;(3) 评价事故对工程质量的影响;(4) 确定事故主要责任人;(5) 研究事故初步处理方案;(6) 责成承建商写出质量事故调查报告,提出初步处理方案。第二章 施工安全监理工作程序和内容 监理
20、单位受建设单位(业主)委托,依据法规、合同、设计文件,对工程施工阶段安全实施监理。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是所有安全规章制度的核心。 2.1 施工安全监理工作程序熟悉施工安全法规、规范及标准对施工场地环境安全隐患提出纠正措施对施工图中影响工程安全施工因素提出改进建议承包单位报送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专项方案)及报审表监理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专项方案)施工安全技术措施不力安全资质安全保证体系安全组织机构及人员配置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生产操作规程特种作业人员管理施工机械设备技术性能几安全条件安全生产预防措施和纠正措施总监签署审批表按建筑工程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进行监督检查按安全事故处理程序进行工
21、程例会提出安全预防措施监理巡视、平行检查或旁站监理监理现场安全检查施工用电三宝、四口、临边防护脚手架和基坑支护、模板工程特殊机械和特殊工种操作人员资格上港证及年检合格塔吊起重吊装施工机具物料提升机与施工电梯安全管理和文明施工严重安全隐患或异常情况不满足检验标准发出整改通知发出工程暂停工指令承包单位停工进行整改检查结果满足检查标准进入正常施工状态 2.2 施工安全监理的工作内容2.2.1 施工准备阶段安全监理工作内容(一)确定安全监理目标,编写安全监理规划(1) 熟悉合同文件,编写安全监理规划,组织安全机构,明确安全监理岗位职责;(2) 制定现场安全监理制度 安全旁站监理制度 日常巡视和平行检查
22、制度 现场文明施工控制制度 定期安全检查制度 安全事故处理制度 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制度 伤亡事故报告制度 安全报告制度(二)审查承包单位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中安全生产技术保证措施 监理工程师对承包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的审查一般应包括以下内容:(1) 安全管理、质量管理和安全保证体系的组织机构,包括项目经理、工长、安全管理工作人员、特种作业人员配备数量及安全资格培训持证上岗情况;(2) 施工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制定情况;(3) 起重机械设备、施工电梯、施工机具和电气设备等设置是否符合规范要求;(4) 基坑支护、模板、脚手架工程、起重机械设备和整体提升脚手
23、架拆装、爆破等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规范要求;(5) 临时用电的施工组织设计,应单独绘制用电系统图,应进行用电负荷计算;(6) 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制定情况;(7) 冬期、雨期等季节施工方案的制定情况;(8) 施工总平面图是否合理,办公、宿舍、食堂、仓库等临时设施的设置及施工现场场地、道路、排污、排水、防洪、防火措施是否符合有关安全技术标准和文明施工的要求;(9) 危险性较大的工程,应要求承包单位组织专家会议对施工方案进行论证审查;(三)审核勘察、设计文件是否符合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 监理工程师审查一般应包括以下内容:(1) 勘察文件应真实、准确、满足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需要;符合建设
24、工程勘察质量管理办法的规定;(2) 施工图等设计文件经具有资质的审图单位审查通过,并取得书面证明文件;(3) 设计应当考虑施工安全操作和防护的需要,对涉及施工安全重点部位和环节在施工文件中应予注明,并对防范安全事故提出指导意见;对于无法防护和施工安全的设计文件,设计单位有责任和义务及时无偿的修改,或进行设计变更。(4) 采用新结构、新材料、新工艺的建设工程及特殊的结构工程,设计文件中应当提出保障施工人员安全和预防安全事故的措施建议;(5) 设计文件和设计变更应当有签章签名,合法有效。(四)审核总包、分包安全监督委托证书:总包(分包)应持施工许可证和施工合同到安全监督部门办理安全监督委托;业主分
25、包的分包单位应单独办理安全监督委托。(五) 审查承包单位为现场作业人员办理的意外伤害保险情况。2.2.2 施工阶段安全监理工作内容 施工阶段安全监理工作内容包括:(1) 检查现场安全生产委员会的工作及安全工作管理制度、奖罚规则的落实情况。(2) 对施工过程的安全生产进行旁站、巡视、平行检查并做好安全监理记录;(3) 发现安全隐患及时责令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指令暂停施工,进行整改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不停止施工的,监理单位应及时报告主管部门,同时报告监理单位主要负责人;(4) 督促总包单位履行全面管理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职责,分包单位服从总包单位管理;(5) 检查施工单位执行施工
26、组织设计、专项方案中的安全技术组织措施执行情况,进行评估、记录评估情况;(6) 对台风、高温、雨期雷暴等季节性不安全因素及可能出现的安全隐患及时发出预警通知,采取预控措施;(7) 对施工单位的安全体系及防护措施进行跟踪检查,发现未执行承诺的则责令整改并予以纠正和补救;(8) 对施工单位的专职安全人员数量、工作能力、到位情况定期做出评估,并通报业主代表和施工单位项目经理;(9) 检查特种作业人员上岗证及三级教育,安全技术交底记录;(10) 对“三宝”的使用、临边、“四口”、人行通道、施工通道、临时通道安全防护措施的警示标志,用电安全、动火安全,起重吊装设备、施工电梯的运行、指挥通讯联络等是监理人
27、员必查的重点项目;(11) 核查施工单位安全防护用品及安全设备配件材料是否符合国家标准;(12) 核查总包、分包单位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现场救援器材、设备配备;应急救援组织及人员配备并定期组织演练、工伤救护、灾害抢险、火灾消防等;(13) 核查环保措施的实施是否符合国家及地方政府的有关规定;(14) 核查施工单位的安全施工技术档案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15) 监理单位应全面、真实记录安全监理资料备查;(16) 工程例会应有安全生产的专题研究并记录在例会纪要中,专题安全会议应由监理整理会议纪要。 监理月报应专列安全监理一节,主要内容为本月安全生产综述和安全隐患整改及工伤统计;2.2.3 监督
28、施工单位执行安全事故的报告制度 严格执行工程建设重大安全事故报告制度【深建质安(2003)18号】(1) 实行总承包的建设工程,由总施工单位负责上报;(2) 发和重大安全事故后,施工单位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3) 如实上报:事故发生地点、时间、规模、伤亡人数、救援情况;(4) 工程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在24小时内必须将事故简要情况上报主管部门和安全监督单位,并在24小时内出据事故快报。超过24小时不报的,属于隐瞒不报行为。 根据建设部3号令,重大事故分为四级重大事故分级具备下列条件这一者一级重大事故1.死亡30人以上;2.直接经济损失300万以上。二级重大事故1.
29、死亡10人以上,29人以下;2.直接经济损失100万以上,不满300万。三级重大事故1.死亡3人以上,9人以下;2.重伤20人以下;3、直接经济损失30万以上,不满100万。四级重大事故1.死亡2人以上;2.重伤3人以上,19人以下;3.直接经济损失10万以上,不满30万。 第三章 主要施工专项技术工程安全监理监理单位对下列达到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应制定安全监理实施细则(施工单位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附具安全验算结果,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实施,由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 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 土方开挖工程 模板工程 起重吊装工程 脚手架工程 拆除、爆
30、破工程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规定的其他危险性较大的工程。对前款所列工程中涉及深基坑、地下暗挖工程、高大模板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施工单位还应当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审查。3.1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安全监理3.1.1 有关规定、规范 【深建字1993年38号】深圳市规定,深基坑的支护方案实行备案制(有设计资质的单位受业主委托,设计出支护与降水方案后抱市建设局施工处审核备案。施工单位应有相应资质)。 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22002 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 JGJ120-99 建筑边坡工程技术规范 GB50330-20023.1.2 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的安全监理工作
31、(1) 审核施工单位编制专项施工方案(附具安全验算结果),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实施,由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2) 基坑支护安全检查 保证项目 施工方案; 临边支护:当基坑施工深度达到2m时,对坑边作业已构成危险,按照高处和临边作业的规定,应搭设临边防护设施;基坑周边搭设的防护栏杆,从选材、搭设方式及牢固程度都应符合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程的规定。 坑壁支护:应按基坑支设计进行施工与验收。土方开挖时,发现基坑变形超过规定的限值或涌水等现象时,应暂停土方开挖作业,迅速采取加固措施。对于采用钢筋混凝土内支撑及现浇钢筋混凝土排桩等支护体系的,混凝土强度必须达到80
32、%以上的强度方可进行开挖。 排水降水措施:a. 明排水:适用于开挖深度较浅薄的基坑。在坑底开挖排水沟,每隔3040米设置集水井,用抽水设备将水抽走。对于深基坑为排除降雨造成的明水,也可采用明排。b. 开挖深度大于3M且有地下水时的基坑,仅采用明排不能进行施工时,可采用降水措施。降水工程可能引起周边建筑(构)物不均匀沉降变形而造成损坏,在降水设计时必需考虑采用回灌措施,并应对回灌井的位置、间距、深度及施工要求、回灌井水位检测方法、应急措施提出要求。降水前应对周边建筑(构)物进行现状检查、测量,并进行拍照或录像,供以后对比核查。c. 基坑的上部四周应设置基坑外拦截雨水、施工水和基坑降水的排水沟,其
33、截面尺寸、坡度应根据水量计算确定。 坑边荷载:基坑周边严禁超堆荷载。堆载包括:土方、材料及运输机械设备等。堆载控制值和距基坑边缘的要求应在基坑支护设计中予以明确。 一般项目 上下通道:基坑施工作业人员上下必须设置专用通道,不准攀爬模板或脚手架。人员专用通道应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确定,通道攀登设施应符合高处作业规范中的攀登作业的要求。 土方开挖:a. 机械进场应进行报验;b. 机械损人害己土与人工挖土配合作业时,人员不得进入挖土机作业半径内,必须在挖土机停止作业后,方可进行人工清理作业。c. 基坑开挖的过程中,应采取措施防止碰撞支护结构、工程桩或扰动基底原状土。d. 土方开挖顺序、方法必须与设计相一
34、致,并遵循“开槽支撑,先撑后挖,分层开挖,严禁超挖”的原则。e. 挖土机作业的土质及支护条件,必须满足机械作业荷载的要求,机械应保持水平位置和足够的工作面。f. 挖土机司机属于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g. 挖土机不能超标高挖土,以免造成土体破坏。坑底留一步土方由人工完成,并且人工挖土应在施工垫层前进行,以减少亮槽时间。 基坑支护变形观测a. 基坑开挖前应根据设计要求制定系统监测方案。包括:监测方法、精度要求、监测点布置、观测周期、工序管理、记录制度、信息反馈等;b. 基坑开挖与降水过程中监测重点:支护体系变形情况;基坑外地面隆起或沉降变形;附近建筑(构)物、重要管线的动态:- 监测支护结构
35、的开裂、位移。重点桩位、护壁墙面、主要支撑、连接点以及渗漏情况;- 一级边坡工程应采用信息法施工。- 注意在雨后或连续降雨中的基坑及其周边的变化监测。 作业环境a. 人员作业必须有安全立足点,脚手架搭设必须符合规范规定,临边防护符合要求;b. 交叉作业、多层作业上下设置隔离层。垂直运输作业及设备必须按照相应的规范进行检查;c. 基坑施工必须有足够的照明。配电箱的设置及周围环境以及各种电气设备、线路架设、使用等均应符合电气规范的规定;深基坑降水施工,应考虑备用电源,防止因停电而停止降水造成事故。e . 在施工中遇到下列情况之一时应立即停工,待符合作业安全条件时方可继续施工:- 填挖方土体不稳定;
36、- 气候突变,发生暴雨、水位暴涨或山洪暴发时;- 在爆破警戒区内发生爆破信号时;- 地面涌水冒泥,出现陷车或因雨发生坡道打滑时;- 工作面净空不足以保证安全作业时;- 施工标志、防护设施损坏失效时;3.1.3 基坑施工险情处理应急措施 当周围地面出现裂缝并不断扩展;环梁或排桩、挡土墙的水平位移较大并持续发展;大量土水不断涌入基坑;支护结构系统出现松动和局部失稳等险情时,应暂停施工,选用以下应急措施:(1) 坡脚被动区临时压重;(2) 坡顶主动区卸土减载,并严格控制卸载程序;(3) 做好临时排水,封面处理;(4) 对支护结构临时加固;(5) 险情段加强监测;(6) 尽快向业主、设计、勘察和施工等
37、单位反馈信息,制定加固抢险方案;(7) 以最快的速度实施抢险,防止事故扩大,力求降低损失。3.2 模板工程的安全监理3.2.1一般模板工程的安全监理要点(1) 施工方案的内容应包括:模板的布置、设计计算、砼的运输方式、支撑系统、安装及拆除安全措施等。(2) 模板支撑系统:支撑系统设计计算、并严格按设计施工(材料规格选用、接头方法,构造大样及剪刀撑的设置要求等均应详细注明并绘制施工详图);(3) 立柱稳定:按设计要求施工。a. 立柱的材料必须符合设计要求;b. 立柱底部支承结构必须具有支承上层荷载的能力。由于模板立柱承受的施工荷载往往大于楼板的设计荷载,因此,应通过计算确定,需要保持一层或多层立
38、柱的层数,尤其在施工进度较快的情况下,楼板混凝土强度尚未达到设计强度要求时,必须重新进行核算,防止为加速模板周转,过早拆模,造成质量事故;c. 为合理的传递荷载,立柱底部应设置木垫板,禁止使用砖及脆性材料铺垫。当支承在地基土上时,应验算地基土的承载力,并应有防止水浸泡的措施。d. 为保证立柱的整体稳定,应在安装立柱的同时,架设水平支撑和剪刀撑。立柱高度大于2m时,应设两道水平支撑,满堂红模板立柱的水平支撑必须纵横双向设置。其立柱支架四边及中间每隔四跨立柱设置一道纵向剪刀撑。立柱每提高1。52。0m时,除再增加一道水平支撑外,尚应每隔两步设置一道水平剪刀撑。e. 立柱的间距应经过计算确定,按照施
39、工方案要求进行。当使用48时,间距不应大于1M。若采用多层支模,上下层立柱应垂直,并应在同一垂直线上。(4) 施工荷载:模板的施工荷载不准超过规定,且堆材均匀,不能直接在模板上运输砼。 现浇式整体模板上的施工荷载一般按2.5KN/计算,并以2.5KN的集中荷载进行验算。新浇的混凝土按实际混凝土厚度计算重量。当模板上荷载有特殊要求时,在施工方案中必须明确,并应有模板加固设计; 模板上的堆料和施工设备应合理分散堆放,不应造成荷载过分集中。尤其是滑模、爬模等模板的施工,应使每个提升设备荷载相差不大,保持模板平稳上升;(5) 模板的存放:堆放整齐、稳定,大模板应有专用支架支撑防倾斜。(6) 安拆模板:
40、2米以上高处应有立足点,拆除区应有人监护。先拆模板再拆支撑,洞口临边应有防护措施。 拆除前应查验混凝土强度报告,达到规定强度才能拆除。(7) 模板验收:拆除前应进行技术交底,要申请批准。按质量标准进行验收。(8) 作业环境:模板安装、拆除以及混凝土浇筑作业人员的作业区内,应按高处作业的有关规定,设置临边防护和孔洞封严措施。交叉作业避免在同一垂直作业面上进行,否则应按规定设置隔离防护措施。3.2.2 高架支模施工设计方案安全审查监理要点(1) 审查高架支模专项安全技术措施,编制人、审核人、批准人的资格及方案的完整性和全面性。 高架支模的起点的高度界限:层高等于或大于4.5M均属于高架支模范围之内
41、。(2) 审查高架支模支撑系统布置,荷载的性质、大小、传力路径、计算简图合理性。取最不利单元计算是否安全。附计算书。(3) 方案应绘出模板及支撑系统单元详图,作为实施时监理的依据。(4) 钢管支撑(或桁架)是一种临时性承重支承结构,它通过杆件、扣件的连接构成空间受力体系。特别是最底层及直接支撑大木楞的收口层的构造,这是钢管承重架成败的关键,很多支撑架失稳破坏都出现在这两层。(5) 重点审查大梁下支撑架的强度和稳定性,应通过计算确定梁下立柱间距和各向水平支撑和剪刀撑的布置。(6) 方案一经审定必须严格执行,现场放线确认后施工。(7) 当施工荷载大到第一层楼面结构不能承受时,可考虑增加支撑系统将部
42、分荷载分散到下一层,直至全部荷载安全分担完为止(任何一层均不得超过结构设计荷载)。也可以采用下部楼层支撑不拆除(或部分拆除重新回顶)的办法。 此处应提醒监理工程师注意:对于一些建筑(如商住楼)结构常设置转换层,有的为板式、梁板式、箱式转换层,其混凝土重量较大。尤其是箱式转换层,混凝土体积大,设计要求整体性好,转换层下部往往又是层高大的大空间,施工必须采用高架支模。在考虑整体施工方案时就应对转换层施工方案与支撑体系一并考虑。审查时应注意支撑的传力路线是否最短、合理。支撑设计传力路径假定模式是否符合力学传力原理。对于后加支撑加固楼层的支撑应逐个检查:上下支撑是否在同一垂直线上;支撑上下是否设有硬木
43、垫板;是否已顶紧;支撑间拉结可靠;支撑间距是否与设计计算相符合;(8) 浇砼时人、机、料不得过分集中造成严重超载,用桁架支模时注意不对称荷载的危害。对于泵送混凝土应注意上下的配合,及时移动出料口。(9) 浇筑混凝土时,必须安排专人检查模板体系,发现不安全因素,应立即停止混凝土浇筑作业,撤离作业面上作业人员。对模板体系采取应急加固措施。3.3 脚手架工程的安全监理3.3.1 脚手架工程(一) 用途:“脚手架”是用脚手架材料所搭设的,以满足施工要求的各种临时性构架。建设工地无处不存在。正确设计、选择脚手架,不但直接影响施工工作的顺利和安全进行,而且也关系到工程质量、施工进度、经济效益的提高,它是建
44、筑施工技术措施中的重要环节,在建筑施工中占有特别重要地位。(二) 分类:1、 用途划分:操作脚手架、防护脚手架、承重支撑脚手架。2、 构架方式划分:杆件组合式、框架组合式、格构组合式;移动台架式。3、 设置方式划分:单排、双排、多排、满堂、交圈、特形脚手架。4、 支圈方式划分:落地式、悬挑式、附墙悬挂式、整体拉升等。3.3.2 扣件式专用钢管脚手架安全监理扣件式钢管脚手架自1962年从英国引进,现已成为建筑工地用途最广、占施工成本较高、周转率最高的一种周转材料,也是发生安全事故较多的部位,在建筑行业已引起高度关注。 有关规定、规范:建筑施工扣件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建设部2001年2月9日)
45、(一)落地式外脚手架的技术管理监理工作1、 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脚手架方案总体设计布置、支撑方式等;2、 审查脚手架设计是否符合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全技术规范JGJ130-2001的相关条文。并附计算书;3、 超过规范规定的部分要另行进行结构布置、荷载分析,进行强度、刚度、变形稳定计算,画施工图附计算书;4、 特种结构的特殊脚手架应编写专项脚手架方案,操作脚手架和承重脚手架可以共用,但应统一设计;5、 方案应对关键点关键部位的安、拆安全问题进行说明,并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6、 高层建筑扣件式脚手架应有防电避雷设计。(二)落地式外脚手架现场实施的监理实施是决定脚手架质量的关键,监理
46、工程一定要在现场旁站监督,按设计施工。很多脚手架出问题,是任由工人按经验搭设,不监督,不检查,不验收,出事在意料之中。乱搭、乱设问题归纳如下:1、 任意改变构架结构及其尺寸;2、 任意改变连墙件设置位置、减少设置数量;3、 使用不合格的杆配件和材料;4、 任意减少铺板数量、防护杆件和设施;5、 在不符合要求的地基和支持物上搭设;6、 不按质量要求搭设,立杆偏斜,连接点松驰;7、 不按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搭设和拆除作业。在搭设时未及时设置拉撑杆件;在拆除时过早地拆除拉结杆件和连接件;8、 在搭、拆作业中未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包括不设置防(围)护和使用安全防护用品。9、 不按规定要求设置安全网。(三
47、)落地式外脚手架使用过程的监理脚手架具有操作服务和承受一定荷载的功能,几乎现场所有工种和操作人员都在使用,不同工种、不同施工阶段要求不同,对脚手架进行改变。如现场没有严格的管理制度,会造成乱用乱改,而发生安全事故,这种现象时有发生。脚手架的使用管理应加强。1、 现场脚手架应实行动态管理,所有更改搭拆都必须向总包申请,监理批准后执行;2、 必须健全规章制度、加强规范管理、制止和杜绝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3、 必须完善防护措施和提高施工管理人员的自我保护意识和素质;4、 监理工程师应发现、制止脚手架乱用现象:(1) 随意增加上架人员和材料,引起超载;(2) 任意拆去构架的杆配件和拉结;(3) 任意抽
48、掉、减少作业层脚手架;(4) 在架面上任意采取加高措施,增加了荷载,加高部分无可靠固定、不稳定,防护设施也未相应加高;(5) 站在不具备操作条件的横杆或单块板上操作;(6) 搭设和拆除作业不按规定使用安全防护用品;(7) 在把脚手架作为支撑和拉结的支持物时,未对构架采用相应的加强措施;(8) 在架上搬运超重构件和进行安装作业;(9) 在不安全的天气条件(六级以上风天,雷雨天)下继续施工;(10) 在长期搁置以后未作检查的情况下重新启用;(11) 防雷设施完好性检查。(四)落地式外脚手架的拆除监理 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防护用品佩戴齐全。脚手架拆除过程安全隐患多,且常有事故发生,拆除方案应报监理
49、工程师批准。拆除过程施工单位安全专业人员应先书面交底,现场指导。监理工程师现场旁站,并对下列问题进行监督。1、 拆除现场必须设警戒区域,张挂醒目的警戒标志。警戒区域内严禁非操作人员通行或在脚手架下方继续组织施工。地面监护人员必须履行职责。高层建筑脚手架拆除,应配备良好的通信装置。2、 仔细检查吊运机械(包括索具)是否安全可靠。吊运机械不允许搭设在脚手架上,应另立设置。3、 如遇强风、雨、雷暴等特殊气候,不应进行脚手架的拆除。夜间实施拆除作业,应具备良好的照明设备。4、 所有高处作业人员,应严格按高处作业规定执行拆除工艺要求和遵守安全纪律。5、 建筑内所有窗户必须关闭、锁好,不允许向外开启或向外
50、伸挑物件。6、 拆除人员进入岗位以后,先进行检查,加固松动部位,清除步层内留的材料、物件及垃圾块。所有清理物应安全输送至地面,严禁高处抛掷。7、 按搭设的反程序进行拆除,即:安全网竖挡笆防护栏杆搁栅斜拉杆连墙杆大横杆小横杆立杆。8、 不允许分立面拆除或上、下两步同时拆除(踏步式),认真做到一步一清,一杆一清。9、 所有连墙杆、斜拉杆、隔离措施、登高措施必面随脚手架步层拆除同步进行下降,不准先行拆除。10、 所有杆与扣件,在拆除时应分离,不允许杆件上附着扣件输送地面,或两杆同时拆下输送地面。11、 所有铺笆拆除,应自外向里竖立搬运,防止自里向外翻起后,笆面垃圾物件直接从高处坠落伤人。12、 脚手
51、架内必须使用电焊气割时,应严格按照国家特殊工种的要求和消防规定执行。增派专职人员,配备料斗(桶),防止火星和切割物溅落。严禁无证动用焊割工具。13、 当时完工后,应仔细检查岗位周围情况,如发现留有隐患的部位,应及时进行修复或继续完成至一个程序或一个部位的结束,方可撤离岗位。14、 输送至地面的所有杆件、扣件等物件,应按类堆放整理。3.4 附着式升降脚手架监理 有关规定、规范:建筑施工附着升降脚手架管理暂行规定 建2000230号(建设部)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17条、18条、19条 国务院393号令 安装、拆卸整体提升脚手架,应当编制安拆装方案,拆卸方案在总监理工程师审批后执行。(一) 附着
52、式升降脚手架(起重机械)技术管理的监理主要工作内容:1、 安装、拆卸整体提升脚手架,必须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2、 安装、拆卸整体提升脚手架,应当编制安拆装方案,制定安全施工措施,并由专业技术人员现场监督。3、 整体提升脚手架安装完毕后,安装单位应当自检,出具自检合格证明,并向施工单位进行安全使用说明,办理验收手续并签字。4、 整体提升脚手架的使用达到国家规定的检验检测期限的,必须经具有专业的检测机构检测。经检测不合格的,不得继续使用。5、 检验检测机构对检测合格的整体提升脚手架应当出具安全合格证明文件,并对检测结果负责。(二)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安装的监理1、 爬架的组织1) 施工准备:施工
53、前首先应根据设计将爬架所用材料按要求加工准备好;其次,应在建筑物的设计位置预留穿墙螺栓孔或预埋螺栓。2) 爬架的组装:架子的安装应根据爬架的设计图进行,宜采用现场拼装的方法,其组装顺序如下:地面加工组装升降框检查建筑物预留连接点的位置和质量是否符合要求用吊装设备吊装升降框就位并与建筑物连接校正升降框并与建筑物固定组装横杆铺脚手架组装扶手栏杆挂安全网。其它组架要求同普通扣件式钢管脚手架。2、 爬架安装应符合的主要规定1) 水平梁架及竖向主框架在两相邻支承结构处的高差应不大于20mm;2) 竖向主框架和防倾导向装置的垂直偏差应不大于5和60mm;3) 预留穿墙螺栓孔和预埋件应垂直于工程结构外表面,
54、其中心误差应小于15mm。3、 爬架交付使用前必须通过的检查项目1) 附着支承和架体已按使用工程的设计要求固定完毕;所有螺栓连接处已按要求拧紧;各承力件预紧程度应一致;2) 碗扣和扣件接头无松动;3) 所有安全防护已齐备;4) 其他必须的检查项目。(三)爬架的升降监理爬架的下降原理同上升相同,只不过反向操作,即先下降固定框,再下降滑动框。1、 爬架升降前应进行全面检查。下一个预留连接点的位置是否符合要求;所有升降单元与周围的约束是否解除,升降有无障碍等确认符合要求时可进行升降操作。2、 升降操作应进行统一指挥。所有操作人员应非常熟悉自己的岗位的操作程序;升降程序应编成书面图表,总指挥与每一操作
55、点可对讲。如用液压或电动升降的同步性应预先调试;超过升降高差限值应暂停,改正后再复工等。施工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在现场监督,监理工程师应进行旁产。(四)爬架的拆除监理拆除方案应报监理工程师审批后执行。拆除爬架时,应设置警戒区,由专人监护,统一指挥。拆除前应先清理架子上的垃圾和杂物,然后,按照自上而下的顺序逐步拆除,最后拆除升降框。拆下的杆件应及时清理整修并分类集中堆入。(五)附着式升降脚手架综合检查参照:1、JGJ59-99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2、附着式升降脚(整体提升或爬架)检查评分表表3.0.3-63.4 高处作业、“三宝”“四口”的安全监理 高处作业必须执行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
56、GJ80-91的各项规定(“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M以上(含2M)有可能坠落的进行的作业”称为高处作业)。“三宝”系指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四口”系指楼梯口、电梯井口、预留洞口、通道口。建筑施工中,高处作业所引起的伤亡事故在各类事故中所占比率几乎是最高的。因此,如何减少高处坠落,物体打击(物的坠落而打击人体)事故,提高安全防护水平和管理水平,是建筑施工安全监理的重点。施工单位应根据现场情况编制专项技术方案,经监理批准后实施。3.4.1高处作业防护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M以上(含2M),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作业,均称为高处作业。应使用脚手架、吊架、梯子、脚手板、防护围栏、档脚板和安全带等。 通过
57、最低坠落着落点的水平面,称为坠落高度基准面。最低坠落着落点是指在作业位置可能坠落到的最低点。当高度h(作业位置至底部的垂直距离)为25M时,可能坠落的范围半径R为2M;h为515M时,R为3M;h为1530M时,R为4M;h大于30M时,R为5M。高处作业高度是指作业区各作业位置至相应坠落高度基准面之间的垂直距离中的最大值。有25M时,为一级高处作业,在515M时,为二级高处作业;在1530M时,为三级高处作业;大于30M时,为特殊高处作业。3.4.2 “三宝”“四口”的安全监理(一)临边防护:在施工现场,当高处作业中工作面的边沿没有围护设施或虽有围护设施,但其高度低于80CM时,这一类作业称
58、为临边作业。例如在沟、坑、槽边、还有挖坑、挖地沟、挖地槽等地面工程,在它们的边沿施工都称为临边作业。主要设防护栏杆,必要时加档板或密目安全网。(二)洞(孔)防护:施工现场,结构体上往往存在着各式各样的孔与洞,在孔与洞边口旁的高处作业统称为洞口作业。楼梯口、电梯口、电梯井筒、预留洞口、坑井、通道口防护等。凡深度在2M及2M以上的桩孔、沟槽与管道等孔洞边沿上的高处作业,亦称为洞口作业。如因特殊工序需要而产生使人与物有坠落危险或危及人身安全的各种洞口,这些口都应该按洞口作业加以防护。洞口作业的防护措施,主要有设置防护栏杆,设置栅门、格栅及架设安全网等多种方式。(三)悬空作业防护:在周边临空状态下,无
59、立足点或无牢固可靠立足点的条件下进行的高处作业,称为悬空作业。这里所指的不包括在机械设备上(如吊车上的操作人员)、暂设工程(如井架、脚手架)等搭设及拆除时的悬空作业。悬空作业中所使用的索悬脚手板、吊盘、吊笼、平台等设备及工具,应为经过试验鉴定的合格品,使用后要妥善保管。悬空作业在施工现场是较为常见的,主要有构件吊装,悬空钢筋绑扎,混凝土浇筑以及门窗安装等多种作业。悬空作业应编制作业人员行走、站立作业,系安全带或安全绳设置,作业人员上下、安全设施拆除等一系列安全操作指南并在现场试行操作,熟练可靠后实施。专业技术人员在现场进行技术交底,监督实施。监理人员应旁站。(四)三宝防护1、 严格按规定戴安全
60、帽;2、 高空和悬空作业系安全带;这两宝是个人防护最重要的部分,也是难以坚持做的施工安全通病,是预防高空坠落和物体打击最有效的防护措施。3、 安全网在现场防护中用途最广,立网和平网构成了立体防护。3.4.3 安全防护验收资料及检查标准(一)安全防护验收资料:1、 施工组织设计及有关验算数据2、 安全防护设施验收记录3、 安全防护设施变更记录及签证(二)检查标准:1、深圳市施工安全检查评分标准:(四)“三宝”及“四口”防护检查评分表;3、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18091。3.5 建筑施工用电安全监理建筑施工用电安全监理由电气监理工程师担任,在总监理工程师统一指导下,全面负责现场用电安
61、全监理工作。(一)审查施工用电组织设计,并报总监理工程师批准根据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88的规定: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设备在5台及5台以上或设备总容量在大于或等于50KW以上者,应编制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以下内容1、 现场勘察。主要内容有施工现场的地理环境位置、周围道路、建筑物、周围外电线路性质、电压等级、走向,施工现场地下管线的类别、规格、埋设标高、位置走向等;2、 确定电源进线、变电所、配电室、总配电箱、分配电箱等的位置及线路走向和线路敷设方法;3、 进行负荷计算;4、 选择变压器容量、导线截面和电器的类型、规格;5、 绘制电气平面图、立面
62、图和接线系统图;6、 确定本施工现场配电系统和保护方式(接地或接零);7、 制定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二)安全用电三个阶段方案:应根据以下三个阶段用电的不同,分别编制安全用电方案。1、 基础工程阶段 现场三通一平,架空线或主电缆设置方案。 桩基,挖土降水阶段用电方案。 地下室施工用电与照明的安全用电方案。2、 主体结构施工阶段 塔吊、电梯、高压水泵电源必须独立设置。 分配电箱、上楼层与保护措施的方案。 楼梯口、电梯口、通道口等的照明方案。3、 装修阶段 楼层内施工用电与防火工作配合的方案。 手持电动工具和移动照明灯具使用过程中的安全措施和技术要求。(三)建立用电安全的规章制度电气安
63、全监理工程师应督促施工单位严格遵守劳动局关于用电持证上岗制度,审查施工现场各项用电安全规章制度。1、 外线维护、检修安全操作规程;2、 电气设备维修安全操作规程;3、 非专职电工人员的手持电动工具安全操作规程;4、 电焊安全操作规程;5、 电气事故处理规程。(四)施工现场安全用电防护标准1、 施工现场的电气设施必须有有效的安全技术措施:(1) 凡是触及或接近带电体的地方,均应采取绝缘保护以及保持安全距离等措施。(2) 所有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具备明显的、良好的接地或接零保护。(3) 所有的临时电源和移动电具必须设置有效的漏电保护开关或使用安全电箱。(4) 在十分潮湿的场所或导电性能良好的作
64、业场所,宜使用安全电压。(5) 施工现场应有醒目的电气安全标志,做一文明施工。2、 施工现场搭设的临时设施、金属屋架以及箱型临时移动生活设施的金属箱体都应作接地或接零保护,并应在设施的电源进户点处作重复接地。3、 起重机不得在高压线下方作业。在其一侧工作时,起重壁、钢丝绳和吊物与高压线必须保持规定的安全距离,如表所示。 金属物体与电力线水平接近的最小距离电力线电压(KV)最小安全距离(m)1以下41106351108154220104、 拖线箱电源线应使用坚韧的橡皮电缆,长度不大于30m,移动电具引线长度不大于5m;开关控制箱与用电设备距离不应大于5m。5、 拖线箱作为移动式配电装置,必须有可
65、靠的防雨措施和接地(接零)保护,同一箱内不得用单相三眼和三相四眼不同电压的插座;单相开关箱和三相动力开关箱,应分别采用单相三线供电和三相四线供电。6、 各类插座、插头必须条款合国家标准。单相电源的设备,必须使用单相三眼插座,插座上方应有单独分路熔断器保护,插座的接地线不准串联。7、 各种熔断器的熔体必须严格按规定合理选用,各级熔体应相匹配,熔体应采用合格的铅合金熔丝,严禁用铁丝替代,严禁用多股细熔丝代替一根较粗的熔丝。8、 各级配电箱应明确专人负责,做好检查、维修和清洁工作,箱内应保持整洁,不准存放任何东西,配电箱周围应保持通道畅通。9、 施工现场的固定露天配电箱、分配电箱必须架空设置,其底边
66、距地高度不小于0.5m。10、 各类施工机械的电气装置应实行专人负责,并要求定期检查,确保安全运行。11、 低压线路和电气设备的绝缘电阻不得低于0.5M。露天使用的电气设备应有良好的防雨性能或采取有效的防雨措施,水淋受潮后的设备。须经绝缘测试合格后方可使用。12、 移动电具必须使用有接地(零)三芯的坚韧橡皮软线(三相380V的电具应用四芯线)作电源线,长度不应大于5m,其中绿、黄双色线在任何情况下只能作为专用接地(零)线。导线绝缘应良好,不得有接头。13、 施工现场的临时线、作业者宿舍的临时照明线必须有指定的现场电工按有关规定安装、架设、维修和拆除,严禁他人擅自装接。14、 现场的照明一律采用
67、软质橡胶护套线并有漏电开关保护和漏电开关保护。15、 移动式碘钨灯的金属支架应有可靠的接地(零)保护和漏电开关保护,灯具距地不低于2.5m。施工现场不应采用手持碘钨灯架来照明,灯具可选用灯管插入式、带电桩头不外露的搪瓷灯罩灯具。16、 施工现场照明的电压规定如表所示。施工现场照明的规定电压施工现场各种照明场合照明电压(V)一般施工现场220工作手灯2436危险场所24无触电保护措施的移动式照明24工作面窄场所12特别潮湿场所12金属容器有12 施工现场充足的照明对施工生产安全,防止和避免由于照明亮度不够带来不安全因素起着重要作用。二、漏电保护器的应用监理使用漏电保护器主要是为了防止人身触电事故
68、和因电气线路以及设备漏电引起火灾。当其他电气保护措施失效时,漏电保护器可以起到一种补充和后备的保护作用。电气安全监理工程师应对漏电保护器选用、使用、管理进行监督。(一) 漏电保护器选用1、 按保护目的选用 (1) 以防止人身触电为目的。在线路末端、移动电气设备和线路、手持式电动工具以及在潮湿环境,应选用漏电动作电流小于30mA、动作时间0.1S的漏电保护器;在导电性能良好的逛狭窄环境、特别危险场、应选用动作电流16mA以下的漏电保护器。(2) 以防止电气设备线路漏电引起火灾为目的,以及需有上下级匹配的场合,可选用漏电动作电流50mA以上的漏电保护器。2、 按供电方式和电压选用一般在交流电路中单
69、相220V电压选用单相二级漏电保护器;在三相380V动力电路可选三级漏电保护器,在三相四线220V/380V电路中,可选用四级漏电保护器。3、 按负载性质和额定电流选用(1) 按用电设备容量需要,选配漏电保护器。漏电保护器一般额定电流有10A、20A、32A、40A、63A、100A、200A、250A等规格。(2) 按用电负载性质,一般有照明、电热、电动机、变压器、电焊机等负载。漏电保护器应按负载性质来正确选用。要注意有漏电保护器只能用在照明线路上,而不能作动力电动机控制用。(二)漏电保护器的使用与管理的监理为了提高漏电保护可靠性,使漏电保护器更好地起到防患于未燃的作用,必须加强对漏电保护器
70、的使用和管理。1、 漏电保护器产品质量好坏是关系到人身安全的大事。漏电保护器的质量要求应符合有关规定,选用经国家电工产品认证委员会认证且具有认证标志的合格产品。2、 按产品使用说明书要求进行安装和接线,确保设备安全运行。3、 督促施工单位要建立漏电保护器运行管理制度;(1) 一般每月在合闸通电状态下,按动试验按扭,检查漏电保护器是否动作,并应做好情况记录。(2) 每隔两个月,用漏电动作测试仪,检查漏电保护器漏电动作电流和动作时间是否符合保护器铭牌技术参数,做好记录。(3) 每次合闸运行前,使用人员应按试验按钮自检漏电开关是否动作,发现不动作情况应请电工及时调换,再投入正常运行,并做好维修记录。
71、3.6 建筑施工机械使用安全监理3.6.1 井字架安全监理井字架是目前多层和小高层建筑常用的垂直运输机具,它搭拆容易,布置灵活,使用费低,为中、小施工企业普遍使用。由于标准化程度低,安拆使用环节多为手工操作,时有安全事故发生,这是现场建筑施工机械安全监理的重点之一。(一)井字架安全技术管理的监理1、井字架安拆必须编制技术方案报监理审批后执行;2、井字架配套的架身结构、卷扬机、电气控制系统、安全停靠装置或断绳保护装置钢丝绳等应经检验合格;3、安装拆除前应有施工单位专业技术人员书面向作业人员交底,有附图,并在现场进行监督。(二)井字架搭设、使用、拆除监理要点1、井架搭设高度和起重量必须有严格规定,
72、严禁超负荷使用;2、井架的底座必须安置在坚硬地基上,埋深不得少于1m;如立在地面上,必须使用轧桩轧牢。底座轧桩不得少于8根,轧桩用75mm75mm角钢,打入地下深度为1.2 m,轧桩上部必须与井架底盘连接牢固;3、高度为1015 m的井架应设缆风一组(48根);每增高10 m加设一组。缆风绳上端要用吊耳和卸甲连接,并用3只以上的钢丝绳夹紧固;4、井架采用附墙者应用刚性支撑与建筑物牢固连接,吊点必须经过计算,井架附墙杆不得附着在脚手架上;5、井架搭至11 m高度必须设临时缆风,待固定缆风或附墙支撑设置后,方可拆除。缆风绳与地面夹角应为450600,与地锚或桩头必须牢固连接。地锚、桩头要安全可靠,
73、桩头后须有拖桩。如使用木桩,木桩直径不得小于15cm,埋深不少于1.5m。禁止将缆风绳栓在树木、电杆上;6、 高度在30m以上的井架,其缆风绳上的索具螺旋扣,必须加保险。穿越马路时,要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7、 缆风绳不准在高压线上方通过,与高压架空线必须保持规定的安全距离;8、 井架的立柱应垂直稳定,其垂直偏差应不超过高度的千分之一。接头应相互错开,同一平面上的接头不应超过2个。井架导向滑轮与卷扬机绳简的距离,带槽卷筒应大于卷筒宽度的15倍,无槽光筒应大于卷筒宽度的20倍;9、 井架楼层运输通道宽度不小于1m,搁置点必须牢靠。通道两边必须装设防护栏杆,并装有安全门或安全栅栏;10、 井架吊篮必
74、须装有防坠装置、冲顶装设隔离防护栅。吊篮两侧装有安全挡板或网片,高度不得低于1 m,防止手推车等物件滑落。吊篮的焊接必须符合规范;11、 井架底层周围及通道口,必须装设隔离防护棚。井架高度超过30m,须搭设双层安全棚。如无法设置隔离棚,则井架四周必须挂安全网,安全网应三面包满;12、 井架必须装设可靠的避雷和接地装置。卷扬机应单独接地并装设防雨罩;13、 卷扬机应采用点动开关;14、 井架吊篮与每层楼面必须有醒目的信号装置或标志;15、 装设起重扒杆的井架,底部应有34t的压重物,扒杆底坐要高出建筑物,扒杆顶部不得高于井架;起重扒杆与井架的夹角应在450700度之间,并设保险钢丝绳。起重钢丝绳
75、应装设限位装设限位装置。扒杆不得碰到缆风绳;16、 井架吊篮内严禁乘人;17、 井架进行保养维修工作时,必须停止使用;18、 井架的平撑、斜撑、缆风绳等严禁随意拆除;19、 拆除井架,应先设置临时缆风。遇设有两层缆风绳的井架,应对下层缆风绳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后,方可拆除顶层缆风绳。20、 搭拆井架要设警戒区,并指定专人负责,操作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带。(三)井字架日常检查监理 按深圳市施工安全检查评分标准3.6.2 附着式塔吊的安全监理(一)附着式塔吊安全技术管理监理1、 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塔吊选型、布置及安全技术措施方案。2、 审核安装、拆卸专项技术方案制定的安全措施。3、 审查安装、拆卸单位的
76、专业承包资质等级是否符合要求。三个等级标准可承担三类不同等级的安装、拆卸工作。4、 审核安装、拆卸的组织机构是否工种齐全,搭配合理,职责清楚,持证上岗。如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机械工程师、电气工程师、起重工、钳工等。5、 安装拆卸方案应是针对本次实际的塔机型号和现场环境而制定。 安装拆卸方案一般应审查下列主要内容;1) 安装、拆卸施工的作业环境;吊装机械的选择;2) 安装条件、安装拆卸作业前检查、安装制度;3) 安装工艺流程及安装要4) 升降及锚固作业工艺;5) 安装后的检验内容和试验方法;6) 拆卸工艺流程及拆卸要点;7) 各工序、各部位有关的安全措施;8) 安装、拆卸安全注意事项;9)
77、安装、拆卸的组织机构人及人员一览表(二)附着式塔吊安拆现场监理塔吊的安拆是施工现场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关键工序,监理工程师应高度重视并应旁站监理。施工单位往往在方案上写一套,在现场做的是另一套,甚至面目全非,安全隐患多多,是监理的难点。因此,监理工程师在现场应着重检查以下主要内容:1、 塔吊基础应按设计图施工,安拆应按方案执行。2、 检查安拆人员上岗证,项目负责人相关工程师在现场指挥督促全过程作业。3、 个人防护,现场防护,场地警戒区应符合规定要求。4、 现场统一指挥, 不得随意改变拆工艺和程序。5、 发现违章作业立即发出暂停施工令,施工总指挥组织纠正、整改后复工。6、 每组作业前,施工单位现场负
78、责人应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停止作业时应检安全防患措施到位情况。7、 五级大风、雷暴、雨天停止作业。(三)附着式塔吊安装的验收监理1、 安装单位自检合格后申请验收。2、 深圳市物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验收合格。3、 监理单位确认验收合格,证书存档,合格标志挂于显眼位置。(四)附着式塔吊日常监理1、 检查司机、起重指挥人员持证上岗,按规程操作。2、 顶升过程的安全监理。3、 附墙支撑锚固检查。4、 督促使用单位定期进行的电气、机械、钢丝绳等安全性检查。5、 安全资料记录归档。(五)深圳市安全检查评分标准(七)附着式塔吊检查评分表3.6.3 施工机架、施工电梯等安全监理 施工升降机应为人货两用电梯,其安装
79、和拆卸工作必须由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拆装资质证书的专业(队)负责,并必须由经过专业培训,取得操作证的专业人员进行操作和维修。 升降机安装后,应经企业技术负责人会同有关部门对基础和附壁支架及升降机架设的安装质量、精度等进行全面检查,并应按规定程序进行技术试验(包括坠落试验),经试验合格签证后,方可投入运行。1、安全装置 人货电梯的可靠性直接关系到施工人员的生命安全,必须确保安全。应对以下安全装置进行检查。(1) 制动器。它是保证电梯安全运行的主要安全装置,由于电梯启动、停止频繁及作业条件的变化,制动器容易失灵,梯笼下滑导致事故。应进行经常的检查、维修,保持自动调节间隙机构的清洁。安全检查应
80、做动作试验验证。(2) 限速器。坠落限速器是电梯的保险装置,电梯每次安装后进行检验时应进行坠落试验。限速器按规定每两年去指定单位标定一次。安全检查时应检查时标定日期和结果。(3) 门连锁装置。应进行操作试验验证。(4) 上、下限位检查。确认梯笼运行时,上、下极限位置的正确及灵敏可靠。安全检查应进行动作试验验证。2、安全防护(6) 电梯笼周围2.05m范围内必须设置牢固的防护栏杆,进出口处的上部必须搭设足够尺寸的防护棚(按坠落半径要求)。(7) 防护棚必须具有防护物体打击的能力,可用50mm厚的木板或相当于50mm厚的木板强度其他材料。(8) 电梯与各层站过桥和运输通道,除应在两侧设置防护栏和挡
81、脚板并用立网网封闭外,进出口处尚应设置常闭型的防护门。防护门在电梯笼运行时处于关闭状态,当电梯笼运行到哪一层站时,该层的防护门方可开启。防护门构造应安全可靠,必须是常闭型。各层站应有明显的楼层标志。(9) 各层站的运行通道或平台,必须采用50mm厚的木板搭设平整牢固,不准采用竹板及厚薄不一的板材。板与板应进行固定,沿梯笼运行一侧不允许有局部伸出的现象。3、司机(1) 外用电梯司机属于特种作业人员,应经正式培训考核并取得合格证书。(2) 电梯每班首次作业前,应检查试验各限位装置、梯笼门等处的连锁装置是否良好, 各层站台口是否关闭,并进行空车升降试验和测定制动器的效能。 电梯每班首次载重运行时,必
82、须从最低层上升,严禁自上而下。当梯笼升离地面1m处时,要停车试验制动器的可靠性。(3) 多班作业应进行交接,并填写交接记录。4、荷载(1) 施工电梯应有明显的限人或限物重的规定标牌。每次启动前应进行检查符合规定后方可运行。(2) “未加对重不许载人”。(电梯原设计无对重的不受此限制)5、安装与拆卸 具有资质的安装单位应根据电梯说明书和施工现场实际编制作业方案,并进行交底。作业人员应具备资格。6、安装验收验收内容:基础的制作、架体的垂直度、附墙距离、顶端的自由高度、电气及安全装置灵敏度检查测试结果,并做空载及额定荷载的试验运行进行验证。 如实的记录检查测试结果和对超过规定存在的问题改正结果,确认
83、电梯各项指标均应符合要求。并报请安全监督部门核查批准后方可投入使用。7、架体稳定(1) 轨道架安装后应用经纬仪进行两个方向的测量,其垂直度偏差不得超过5。(2) 顶端的自由高度、轨道架与建筑物的距离、附壁架之间 的垂直距离以及最低点附壁架离地高度均不应超过电梯说明书的规定。(3) 附壁架必须按施工方案与建筑物进行连接,并应符合建筑物规定的强度要求。严禁附壁架与脚手架进行连接。8、联络信号 电梯作业应设信号指挥,司机按信号进行操作,作业前必须鸣铃示意。各层站人员需要使用电梯应用信号通知司机,不得敲击轨道。9、电气安全 电梯应单独安装配电箱,并按规定做好保护接、重复接地和装设漏电保护器。装设在暗处
84、或夜间作业的电梯,必须全程设置足够的照明和明显的层站编号标志灯具。 电梯的电气装置应由专人管理和维护、调试,并应有记录。10、避雷(1) 避雷装置的保护范围是以接闪器的高度,按600。角向地面划分保护范围的,当在保护范围之内时,设备可不加防雷装置。(2) 达到用电规范的规定高度时,必须安装防雷装置。(3) 防雷装置应包括:避雷针(接闪器)、引下线及接地体。接地体不得采用铝线。接地体可与重复接地合用,阻值不在于10。3.6.4 现场施工机具使用安全监理1、平刨(1) 设备进场应经有关部门检验验收并记录存在问题及改正结果,确认合格后方可使用。(2) 平刨的护手装置。(3) 明露的机械传动部位应有牢
85、固、适用的防护罩。(4) 设备外壳应作保护接零(接地),开关箱内安设漏电保护器(30mA*0.1s)。(5) 作业人员离开机械前,应拉闸断电。(6) 严禁使用多功能平刨。2、圆盘电锯(1) 设备进场应经有关部门检验验收并记录存在问题及改正结果,确认合格后方可使用。(2) 圆盘电锯的安全防护装置:圆盘上方防护罩;圆盘前方的分料器;圆盘后方的防木料倒退装置;明露的机械传动部位应有牢固、适用的防护罩;设备外壳应做保护接零(接地),开关箱内安设漏电保护器(30mA*0.1s)。(3) 作业人员离开机械前,应拉闸断电。3、手持电动工具(1) 使用I类工具(金属外壳)外壳应作保护接零,并加装漏电保护器的同
86、时,作业人员穿戴绝缘防护用品。漏电保护器的参数为(30mA*0.1s);露天、潮湿场所或在金属构架上操作时,严禁使用I类工具。使用类工具时,漏电保护器的参数为(15mA*0.1s)。(2) 发放使用前,应对手持电动工具的绝缘值进行检测,I类工具应不低于2M;类工具应不低于7M。(3) 手持电动工具自带的软电缆或软线,不允许任意拆除和加长;插头不得任意拆除更换。当不能满足作业距离时,应采用移动式配电箱解决,避免接长电缆带来事故隐患;(4) 工具中运动的(转动的)危险零件,必须按有关的标准装设防护罩,不得任意拆除。4、钢筋加工机械(1) 设备进场应经有关部门检验验收并记录存在问题及改正结果,确认合
87、格后方可使用。(2) 设备外壳应作保护接零(接地),开关箱内安设漏电保护器(30mA*0.1s)。(3) 明露的机械传动部位应有牢固、适用的防护罩。(4) 钢筋冷拉场地应在两端地锚外侧设置警戒区,并应设置防栏杆及标志。无关人员不得在此停留。操作人员在作业时必须离开钢筋2m以外。冷拉作业应有明显的限位标记,卷扬机钢丝绳应经封闭式导向滑轮与被拉钢筋方向成直角,防上断筋后伤人。(5) 对焊作业要有防止火花烫伤的措施。5、电焊机(1) 设备进场应经有关部门检验验收并记录存在问题及改正结果,确认合格后方可使用。(2) 设备外壳应作保护接零(接地),开关箱内安设漏电保护器。(3) 强制要求弧焊变压器加装防
88、触电装置和二次空载降压保护装置。(4) 焊把线长度一般不应超过30M并不准有接头。(5) 规范规定“容量在感动505KW的动力电路应采用自动开关电气”,焊机一般容量都比较大,不应采用手动开关。(6) 露天使用的电焊机应设置在地势较高的地方,并应有防雨措施。(7) 焊接操作及配合人员必须按规定空戴劳动保护用品。并必须采取防止触电、高空坠落、瓦斯中毒和火灾等事故的安全措施。(8) 对承压状态的压力容器及管道带电设备、承载结构的受力部位和装有易燃、易爆物品的容器严禁焊接与切割。(9) 当需施焊受压容器、密封容器、油桶、管道、沾有可燃气体和溶液的工件时,应先消除容器及管道内压力,消除可燃气体和溶液,然
89、后冲洗有毒、有害、易燃物质;对存有残余油脂的容器,应先用蒸汽、硷水冲洗,并打开盖口,确认容器清洗干净扣,在灌满清水方可机械焊接。在容器内焊接应采取防止触电、中毒、窒息的措施。焊、割密封容器应留出气孔,必要时在进、出气口处装设通风设备;容器内照明电压不得超过12V,焊工与焊件间应绝缘;容器外应设专人监护。严禁在已喷涂过油漆和塑料的容器内焊接。(10) 高空焊接或切割时,必须系好安全带,焊接周围和下方应采取防火措施,并有专人监护。6、气瓶(1) 各类气瓶的标准色:氧气瓶:开蓝色,黑字;乙炔瓶:白色,红字;氢气瓶:绿色,红字;液化石油气瓶:银灰色,红字。(2) 不同类的的气瓶,瓶与瓶的间距不小于5m
90、,气瓶与明火的距离不小于10m。当不能满足安全距离要求时,应有隔离防护措施。(3) 乙炔瓶不应平放。乙炔瓶的温度不能超过40C。(4) 气瓶的存放:施工现场应设置集中存放处,不同类的气瓶存放应有隔离措施,存放环境应符合安全要求,管理人员应经过培训,存放处有管理规定和标志。零星存放是生产班组使用过程中的存放,不能存放在食宿区和靠近油料、火源的地方,存放区应配置灭火器材。使用和存放应防止瓦斯中毒。(5) 电石起火时必须用干砂或二氧化碳灭火器,严禁用泡沫、四氯化碳灭火器或水灭火。电石料末应在露天销毁。(6) 未安装减压器的氧气瓶严禁使用。7、潜水泵(1) 水泵外壳同必须作保护接零(接地),开关箱中装
91、设漏电保护器(15mA*0.1s)。(2) 潜水泵放入水中或提出水面时,应先切断电源,严禁拉拽电缆或出水管。(3) 接通电源的后应在水外先行进行试运转,(运转时间不超过5min),确认旋转方向正确无泄漏现象。(4) 叶轮中心距水面的距离应在35m之间。泵体不得陷入污泥或露出水面。8、搅拌机(1) 设备进场应经有关部门检验验收并记录存在问题及改正结果,确认合格后方可使用。(2) 设备外壳应作保护接零(接地),开关箱内安设漏电保护器(30mA*0.1s)。(3) 空载和满载运行时检查传动机构是否符合要求,检查钢丝绳摩损是否超过规定,制动器、离合器灵敏可靠。(4) 自落式搅拌机出料时,操作手柄轮应有
92、锁紧保险装置,防止作业人员在出料口操作时发生误动作。(5) 明露的机械传动部位应有牢固、适用的防护罩。(6) 搅拌机作业中,当料斗升起时,严禁任何人在料斗下停留或通过;当需要在料斗下检修或清理料坑时,应将料斗提升后用铁链或插入销锁住。9、使用射钉枪时应符合下列要求:(1) 严禁用手掌推压钉管和用枪口对准人;(2) 击发时,应将射钉枪垂直压紧在工作面上,当两次扣动扳机,子弹均不击发时,应保持原射击位置数秒钟后,在退出射钉弹;(3) 在更换零件或断开射钉枪之前,射枪内均不得有射钉弹。10、施工机械用电的强制条文(1) 严禁利用大地做工作零线,不得借用机械本身金属结构做工作零线;(2) 电气设备的每
93、个保护接地或保护接零点必须用单独的接地(零)线与接地干线(或保护零线)相连接。严禁在一个接地(零)线中串接几个接地(零)点;(3) 严禁带电操作或采用预约停送电时间的方式进行电气检修。检修前必须先切断电源并在电源开关上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的警告牌。警告牌的挂、取应有专人负责。(4) 发生人身触电时,应立即切断电源,然后方可对触电者作紧急救护。严禁在未切断电源这前与触电者直接接触。(5) 各种电源导线严禁直接绑扎在金属架上。(6) 配电箱电力容量在15KW以上的电源开关严禁采用磁底版胶木刀型开关。4.5KW以上的电动机不得用刀型开关直接启动。各种刀型开关应采用静触头接电源,动触头接荷载,严禁
94、倒接线。(7) 电缆线不得敷设在水中或在金属管道上通过。施工现场应设标志,严禁机械、车辆等在电缆上通过。(8) 喷涂燃点在21C以下的易燃涂料时,必须接好地线,地线的一端接电动机零线位置,另一端应接料桶的金属物体。喷涂机不得和被喷涂物放在同一房间内,周围严禁有明火。3.6.5 土方工程机械安全监理强制性条文1、 作业前,应查明施工场地明、暗设置物(电线、地下电缆、管道、坑道等)的地点及走向,并采用有显记号表示。严禁在离电缆1m距离以内作业。2、 机械运行中严禁接触转动部分和机械检修。在修理(焊、铆等)工作装置时,应使其降到最低位置,并在悬空部位垫上垫木。3、 在施工中遇到下列情况这一时应立即停
95、工,待符合作业条件安全时,方可继续施工;(1) 填挖区土体不稳定,有发生坍塌危险时;(2) 气候突变,发生暴雨、水位暴涨或山洪暴发时;(3) 在爆破警戒区内发出爆破信号时;(4) 地面涌水冒泥,出现陷车或因雨发生坡道打滑时;(5) 工作面净空不足以保证安全作业时;(6) 施工标志、防护设施损毁失效时。4、 配合机械作业的清底、平地、修坡等人员,应在机械回转半径以外工作。当必须在机械回转半径以内工作时,应停止机械回转并制动好后,方可作业。5、 在行驶或作业中,除驾驶室外,挖掘装载机任何地方均严禁乘坐或站立人员。6、 推土机行驶前,严禁有人站在履带或刀片的支架上,机械四周应无障碍物,确认安全后,方
96、可开动。7、 作业中,严禁任何人上下机械,传递物件,以及在铲斗内、拖把或机架上坐立。8、 非作业行驶时,铲斗必须用锁紧链条挂牢在运输行驶位置上,机上任何部位均不得载人或装载易燃、易爆物品。9、 装载机转向架未锁闭时,严禁站在前后车架之间进行检修保养。3.7 起重吊装的安全监理(一)监理工程师应核查施工方案:施工方案应包括以下内容: 工程概况、现场环境、施工工艺、起重设备的选型、钢线绳和索具的设计选用、地耐力和道路的要求、构件堆放位置图、吊装过程的各种防范措施等。(二)监督施工单位必须对起重机进行以下核查。(1) 起重机超高和力矩限制器;(2) 吊钩安全装置;(3) 起重机准用证;(4) 起重机
97、安装后的验收证明。(三)监督施工单位必须对地锚、钢丝绳的检查(1) 起重用的钢丝绳的磨损、断丝不得超过标准要求;(2) 滑轮应符合规定;(3) 缆风绳的安全系数应大于3.5;(4) 地锚埋设应符合设计要求;(四) 构件的吊点应符合设计规定。使用钢丝绳做吊索时,其安全系数K=68;(五) 吊装作业的安全(1) 起重吊装的指挥人员必须持证上岗。电焊工必须持证上岗。(2) 不得超载作业,每次作业前应进行试吊。(3) 起重吊装作业区必须设置警戒明显标志,并设置专人警戒监护。(4) 施工单位应严格要求起重吊装人员操作遵守以下强制性条文。a、 起重机的变幅指示器、力矩限制器、起重量限制器以及各种行程限位开
98、关等安全保护装置,应完好齐全,灵敏可靠,不得随意调整或拆除。严禁利用限制器和限位装置代替操纵机构。b、 起重作业时,起重机和重物下方严禁有人停留、工作或通过。重物吊运时,严禁人上方通过。严禁用起重机载运人员。c、 严禁使用起重机进行斜拉、斜吊和起吊地下埋设或凝固在地面上的重物以及其他不明得量的物体。现场浇筑的混凝土构件或模板,必须全部松动后方可起吊。d、 严禁起吊重物长时间悬挂在空中,作业中遇突发故障,应采取措施将重物降落以安全地方,并关闭发动机或切断电源后进行检修。在突然停电时,应立即把所有的控制器拨到零位,断开电源总开关,并采取措施使重物降到地面。e、 起重机变幅应缓慢平稳,严禁在起重臂示
99、停稳前变换挡位;起重机荷载达到额定起重量的90%及以上时,严禁下降起重臂。f、 当起重机如需带载行走时,荷载不得超过额定起重量的70%,行走道路应坚实平整,重物应在起重机的正前方向,重物离地面不得大于500mm,并应栓好拉绳,缓慢行驶。严禁长距离带载行驶。g、 起重机上下坡时应无载行走,上坡时应将起重臂仰角适当放小,下坡时应将起重臂仰角适当放大。严禁下坡空挡滑行。h、 行驶时,严禁人员在底盘走台上站立或蹲坐,并不得堆放物件。(六)吊装高处作业的安全监理(1) 起重吊装处于高处作业时,应按规定设置安全措施防止高处坠落。(2) 吊装作业人员在高空移动和作业时,必须系安全带,安全带必须有牢固的悬挂点
100、。(3) 人员上下应设专用爬梯或斜道,爬梯的制作和设置应符合“攀登作业”的有关规定。(4) 起重吊装人员应有可靠的立足点,作业平台应满铺脚手板。(七)构件堆放的安全要求(1) 构件应堆放平稳,底部应按设计要求位置设置垫木。(2) 构件多层叠放时,柱子不超过2层;梁不超过3层;大型层面板、多孔板68层;钢屋架不超过3层。各层的垫木应在同一垂直线上,各堆放构件之间应留不小于0。7m的通道。(3) 重心较高的构件,除底部设置垫木外,还应在两侧加设支撑。墙板的堆放架应经计算确定,并确保抗倾覆要求。第四章 安全文明施工监理措施及安全监理制度4.1 安全文明施工监理措施4.1.1 安全监理的组织管理措施(
101、一) 建立现场安全文明管理体系(1) 组建以总承包单位项目经理为主任的项目安全管理委员会,业主代表、总监、各分包单位项目经理为副主任和成员,制定工作程序和规则;(2) 项目安全管理委员会的职责是:制定安全文明施工定期检查制度、检查方法、评分标准、组织检查、提出问题、限时整改、及时复查、确认签字(监理)按此循环。形成安全文明施工的专项管理机制、管理体系并正常运转;(3) 总承包方安全技术负责人负责现场日常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工作,确保落实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4) 项目监理机构设置一名专(或兼)职安全监理工程师,负责主持项目部日常安全监理工作。(二) 组织定期安全检查制度:项目安全管理委员会成员每
102、月一次对现场安全文明施工实施检查(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必要时加密检查次数),在实施安全检查时,按照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检查标准进行量化评分。检查后由总包单位写出安全检查报告。(三) 不定期邀请市(或区)安监部门检查并指导工作(1) 监理单位或总承包单位主动与市(或区)安监站联系,主动邀请安监站派人来施工现场检查工作; 对市(或区)安监人员检查情况作好记录,并对要求整改的问题进行落实。监理工程师将整改落实情况及时反馈给安监站;(2) 监理对整个检查过程做记录存档备查。(四) 工程例会落实安全文明施工措施:由总监理工程师主持的工程例会(周例会)上,将安全文明施工列为专题,由安全监理工程师对一周来的安全工
103、作进行讲评,提出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隐患和整改措施。4.1.2 安全监理的技术管理措施(一) 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施工方案应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理工程师审查承包单位机械设备、安全设施及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技术措施,并督促实施;审批承包单位因赶工期加班加点采取的特殊组织措施和技术措施方案;(二) 落实安全文明施工的技术交底制度:施工单位在项目实施前,应组织专门的安全文明施工技术交底,交底人与接受交底的班组长在交底记录上签字备查。专业监理工程师参加承包单位的安全施工交底。(三) 监理工程师在过程旁站或巡视检查中,一旦发现施工现场有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环境的不安全状态和施工不
104、文明事项及管理中的疏漏失控现象等,及时发出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责令承包商限时整改,及时消除隐患。4.1.3 安全监理的合同管理措施(一) 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合同中明确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总费用,以及费用预付、支付计划,使用要求、调整方式等条款。(二) 在施工总承包合同中明确总包的安全职责:与承包商签定合同时,要明确施工期的安全、文明施工总目标;明确安全责任范围,制定安全、文明施工的奖罚条款。统一协调施工现场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是总包单位义不容辞的责任,通过在施工承包合同中以合同条款的形式进一步明确,有利于业主、监理单位的督促、检查、执行。(三) 在专业分包合同中明确总、分包单位的
105、安全责任:对业主指定分包工程,应签署业主、总承包单位、分包单位三方合同,合同中应写明“专业分包单位在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方面,必须服从总承包单位的统一管理并承担相关费用”的条文,明确总、分包单位的相互关系和安全职责;将符合安全文明施工要求列为执行合同的承诺。(四) 监理工程师及时发出工程暂停施工指令:当施工现场存在安全隐患,且监理工程师口头指令整改不能落实的情况下,现场监理工程师应及时报告总监理工程师并通过总监理工程师及时发出工程暂停施工指令,及时采取措施消除隐患,确保现场安全监理工作的有序进行。4.1.4 安全监理的经济管理措施(一) 严格按照合同规定,认真执行安全、文明施工的奖罚条款;(二)
106、对按合同和主管部门规定的安全费用的使用进行监督:监理单位应当对施工单位落实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情况进行现场监理。对施工单位已经落实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总监理工程师或者造价工程师应当及时审查并签认所发生的费用。监理单位发现施工单位未落实施工组织设计及专项施工方案中安全防护和文明施工措施的,有权责令其立即整改;对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未按期限要求完成整改的,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建设单位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必要时责令其暂停施工。4.2 安全监理制度4.2.1 安全文明施工旁站监理制度旁站监理制度是项目监理机构监理人员经常采用的一种主要现场检查制度,是指监理人员在建筑工程施工阶段监理中,对关
107、键部位、关键工序的施工质量实施全过程现场跟班的监督活动。项目监理机构应结合各自项目的特点,制定旁站监理方案,明确旁站监理的范围、内容、程序和旁站监理人员职责等。旁站监理方案应当送建设单位和施工企业各一份,并抄送工程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旁站监理在总监理工程师指导下,由现场监理人员负责具体实施。4.2.2 定期安全检查、每月一次对现场安全文明施工实施检查(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必要时加密检查次数),在实施安全检查时,按照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检查标准进行量化评分。检查后由总包单位写出安全检查报告。4.2.3 日常巡检和平行检查制度监理工程师在过程旁站(平行检查)或巡视检查中,
108、一旦发现施工现场有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环境的不安全状态和施工不文明事项及管理中的疏漏失控现象等,及时发出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责令承包商限时整改,及时消除隐患4.2.4 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制度详1.6.24.2.5 安全事故处理制度详1.6.44.2.6 安全事故报告制度严格执行工程建设重大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工程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在24小时内必须将事故简要情况上报主管部门和安全监督单位,并在24小时内出据事故快报。超过24小时不报的,属于隐瞒不报行为。4.2.7安全及文明施工监理报告制度定期将项目的工程安全状况向监督该项目的市或区质量、安全监督机构提交书面监理报告(附件2 表六);当施
109、工现场出现质量安全事故或有违规行为又不能有效制止时,项目监理机构应立即报告(附件2 表七)。监理报告应由总监理工程师审核、签字并加盖监理执业章和单位公章附件1:与安全检查标准相关的规范、标准、规定序号安全检查内容相关规范、标准、规定1落地式外脚手架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01)2门型脚手架建筑施工门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28-2000)3挂架子、吊蓝架子高处作业吊蓝安全规则(JGJ5027-92)4“三宝、四口”防护建筑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5基坑支护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JGJ120-99)6模板工程7施工用电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
110、技术规范(JGJ46-88)、漏电保护器安装和运行(GB1395-92)漏电电流动作保护器(GB6829-86)、安全电压(GB3805-83)8物料提升机龙门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机安全技术规范(JGJ88-92)9外用电梯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86)、建筑机械技术试验规程(JGJ34-86)、施工升降机(GB6067-86)10塔吊建设部加强塔式起重机安全使用管理的若干规定、建筑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GB5144-94)、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86)、建筑机械技术试验规程(JGJ34-86)、起重机械安全规程(GB6067-86)11起重吊装起重机械安全规程(GB6
111、067-86)12施工机具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86)、手持式电动工具的管理、使用、检查和维修安全技术规程(GB3787-83)附件2:安 全 监 理 用 表表一:监理单位安全检查记录汇总表表二: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表三:工程暂停施工指令表四:工程复工申请表表五:安全事故隐患报告表六:安全及文明施工监理报告表七:监 理 快 报表一:监理单位安全检查记录汇总表 工程名称: 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序号检查日期形象进度存在安全隐患和整改情况文件编号、发出日期表二: 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 工程名称: 编号:致: (施工单位): 经监理工程师检查发现,施工现场存在下列安全隐患: 限贵司于 年
112、月 日前完成整改,并向我监理处提出整改复查申请。总监理工程师(签章): 年 月 日签收人:签收日期: 年 月 日表三:工程暂停施工指令 工程名称: 编号:致: (施工单位): 经监理工程师检查发现,施工现场存在以下重大安全隐患:现通知贵司于 年 月 日时起,对本工程的 部位(工序)实施暂停施工。并按下述要求做好各项整改工作:项目监理机构(名称): 总监理工程师(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表四:工程复工申请表 工程名称: 编号:致: 根据 年 月 日贵单位发出的“工程暂停施工指令(编号: )”要求,我单位已按要求整改完毕,具备了复工条件,特此申请复工,请核查并签发复工审查意见。 附:施工单位(
113、章): 项目负责人: (项目经理) (安全负责人)日期: 年 月 日 经监理工程师复查,工程暂停施工指令(编号: )所列安全隐患已整改/未整改,同意/不同意复工。项目监理机构(名称): 总监理工程师(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表五:安全事故隐患报告工程名称: 编号: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施工安全监督机构) 由 (施工单位)施工的 工程,存在下列严重安全事故隐患: 我单位已于 年 月 日发出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编号: )、工程暂停施工指令(编号 ) ,但施工单位拒不整改/停工。 特此报告! 监理单位(章): 年 月 日 表六:安全及文明施工监理报告项目名称监理单位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施工进度填写
114、要求:对上月的形象进度作出说明建设程序的完成情况填写要求:对建设单位发包的专业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办理情况及总包单位分包的专业工程分包合同备案情况作说明。对总包及专业分包公司是否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及三类人员是否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作说明建设各方责任主体安全行为填写要求:对建设各方的安全管理制度的落实及人员到位情况作说明。对专项安全措施费的支付和使用情况作说明。对总承包及专业分包公司安全责任的划分情况作说明。对专项施工方案的制订、评审和实施情况作说明施工现场上月安全与文明施工状况填写要求:对上月工程安全与文明施工状况作出总体评述(包括做得较好的方面及存在的问题)。施工现场建筑垃圾的处置是否符合相关
115、规定整改处理情况填写要求:对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是否提出整改意见并督促施工单位落实整改措施作说明(附监理工程师通知单、工程暂停令等)。对安监机构发出的安全文书的整改情况进行评价现场管理机构人员变更情况填写要求:第一次监理报告应填写建设各方现场安全管理人员的名单及联系电话。以后若有变动应及时填写,无变动则不填。当有新的分包队伍或专业承包队伍进场施工时,要填写相应的安全管理人员名单及联系电话其它应说明的情况填写要求:对施工单位现场安全教育落实情况作说明项目总监(签名并加盖执业章): 年 月 日 监理单位(公章):表七:监 理 快 报项目名称监理单位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报告事项详述监理机构或其它相关单位已
116、经采取的措施(附相关函件或统一用表)提出处理建议其它应说明的情况 项目总监(签名并加盖执业章): 年 月 日 监理单位(公章):附件3:基坑支护安全分级及变形监控值一、 基坑支护安全分级【1】 符合下列情况之一,为一级基坑;(1)重要工程或支护结构作为主体结构的一部分;(2)开挖深度大于10m;(3)与临近建筑物,重要设施的距离在开挖的深度以内的基坑;(4)基坑范围内有历史文物、近代优秀建筑、重要管线等需严加保护的基坑;【2】 三级基坑为开挖深度小于7m,且周围环境无特别要求的基坑;【3】 除一级和三级外的基坑属二级基坑;【4】 当周围已有的设施有特殊要求时,尚应符合这些要求;二、 基坑支护变形的监控 基坑变形的监控值当设计有指标时,以设计要求为依据,如无设计指标时应按下表的规定执行。基坑类别维护结构墙顶位移维护结构墙体最大位移地面最大沉降监控值监控值监控值一级基坑353二级基坑686三级基坑81010附件4:深圳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通讯录单位名称电话传真地址及网址深圳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深圳市施工安全监督站罗湖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福田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福田区施工安全监督站南山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验站南山区施工安全监督站盐田区工程质量监督检验站盐田区施工安全监督站宝安区工程质量监督检验站宝安区施工安全监督站龙岗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验站龙岗区施工安全监督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