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xx县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响应预案1.总则1.1目的为了有效预防、及时控制突发性特种设备事故,科学、有效、有序地处置突发事故,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确保我县生产安全和社会稳定,制定本预案。1.2 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家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特种设备特大事故应急预案、特种设备事故报告与调查处理规定、山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山东省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办法、山东省特种设备安全条例、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响应预案、滨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特种设
2、备事故应急响应预案。1.3事故分级按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规定,将特种设备事故分为四个级别,即:特别重大事故(I级)、重大事故(级)、较大事故(级)、一般事故(级)。 以下事故为特别重大事故(I级):(1)特种设备事故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2)600兆瓦以上锅炉爆炸的;(3)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有毒介质泄漏,造成15万人以上转移的;(4)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高空滞留100人以上并且时间在48小时以上的。 以下事故为重大事故(级)(1)特种设备事故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
3、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2)600兆瓦以上锅炉因安全故障中断运行240小时以上的;(3)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有毒介质泄漏,造成5万人以上15万人以下转移的;(4)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高空滞留100人以上并且时间在24小时以上48小时以下的。 以下事故为较大事故(级)(1)特种设备事故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2)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爆炸的;(3)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有毒介质泄漏,造成1万人以上5万人以下转移的;(4)起重机械整体倾覆的;(5)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高空滞留人员12小时以上的。
4、 以下事故为一般事故(级)(1)特种设备事故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2)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有毒介质泄漏,造成500人以上1万人以下转移的;(3)电梯轿厢滞留人员2小时以上的;(4)起重机械主要受力结构件折断或者起升机构坠落的;(5)客运索道高空滞留人员3.5小时以上12小时以下的;(6)大型游乐设施高空滞留人员1小时以上12小时以下的。以上有关数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1.4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xx县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置工作。2.组织体系与职责xx县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成立xx县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
5、(以下简称指挥部),由县长担任总指挥,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县政府办公室主任、县质监局局长担任副总指挥。成员由县委宣传部副部长、县监察局局长、县政府应急办主任、县安监局局长、县交通局局长、县卫生局局长、县人社局局长、县环保局局长、县民政局局长、县消防大队大队长、县供电总公司主要领导等组成。指挥部职责:(1)指导、协调全县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及时向县政府和市质监局汇报我县特种设备安全事故隐患和事故应急救援情况。(2)组织起草特种设备应急救援预案,建立有关部门联络协调机制,定期召开成员单位会议,研究事故预防、救援工作。(3)建立县级特种设备应急救援技术专家库,为现场应急指挥部提供技术指导和咨
6、询。(4)在出现较大事故(级)时,决定启动本预案。(5)针对事故危害程度、抢险救援进展状况,通过县应急救援指挥部向县政府和市政府请示相关支援,以协调、调配县级和市级专业应急队伍和各类应急储备物资。(6)应急救援工作结束后,负责对应急救援工作的总结,提出表彰和处罚的建议。(7)负责建立和完善特种设备信息管理系统,全面掌握重点监控特种设备的基本情况,统计和分析全县特种设备事故隐患情况。(8)督促、指导特种设备生产和使用单位,完善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定期开展应急救援演练。(9)组织特种设备事故相关应急救援人员的培训;组织进行应急救援能力的研究;组织向群众宣传特种设备应急救援知识和灾害预防措施。指
7、挥部办公室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质监局。县质监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指挥部办公室职责:(1)传达上级机关及应急指救援挥部指令,负责联络和协调工作,定期与成员单位交换有关应急救援信息;(2)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状况及事故信息的日常收集、分析处理、汇总上报工作;(3)负责向应急救援指挥部领导报告事故发生情况及救援情况;(4)建立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技术专家的联络协调机制;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当发生较大事故以上事故需启动应急救援预案时,根据事故性质和救援工作的实际需要,在县指挥部领导下,由指挥部及有关部门成立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现场指挥长由县指挥部总指挥长任命,成员由各镇(办、区)政府领导、事故发
8、生单位负责人、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并设若干工作组,开展救援工作。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职责:(1)在应急救援指挥部的领导下,根据搜集到事故的最新信息,研究现场救援方案,制定具体救援措施,组织协调和指挥有关部门、事故发生单位、公安消防支队、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等开展现场应急救援工作。(2)核实现场人员伤亡和损失情况,及时向应急救援指挥部汇报事故应急救援处理的进展情况。(3)落实市县应急救援指挥部部署的有关抢险救援措施。现场应急救援工作组的设置:(1) 警戒保卫组:由县公安局负责,该组由县公安局、县交通局、事故单位安全保卫人员和当地镇(办、区)人民政府组成。负责布置安全警戒,禁止无关人员和车辆进入危险区域
9、,在人员疏散区域进行治安巡逻,负责对现场及周围人员进行防护指导及周围物资转移等工作。 (2)抢险救灾组:由县安监局负责,该组由县安监局、质监局、消防大队、环保局、供电公司、企业义务消防抢险队伍和相关专家组成。负责制定抢险救灾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在紧急状态下的现场抢险作业,及时控制危险源,并根据危险化学品的性质立即组织专用的防护用品及专用工具等;负责现场灭火、现场伤员的搜救、特种设备及容器的冷却、抢救伤员及事故后对被污染区域的洗消工作;负责电力抢修;负责对大气、水体、土壤等进行环境即时监测,确定危险物质的成分及浓度,确定污染区域范围,对事故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评估,制定环境修复方案并组织实施。(3
10、)医疗救护组:由县卫生局负责,负责组织紧急医疗救护队伍;负责在现场附近的安全区域内设立临时医疗救护点,对受伤人员进行紧急救治并护送重伤人员至医院进一步治疗。该组由县卫生局急救中心或指定的具有相应能力的医院组成。医疗机构应根据伤害和中毒的特点实施抢救预案。 (4)后勤保障组:由事故发生地镇(办、区)人民政府,事故发生单位及民政、交通等有关部门组成,由事故发生地人民政府负责。负责救援物资调拨和事故应急救援期间全体参加人员的后勤保障工作。(5)善后处理组:该组由安监局、监察局、质监局、民政局、劳动及社会保障局、有关保险机构和事故发生地镇(办、区)政府组成,由事故发生的镇(办、区)政府负责。负责伤亡人
11、员及家属的安抚、抚恤和理赔等善后处理和社会稳定工作;负责对事故原因进行分析,对事故性质进行初步定性。各镇(办、区)人民政府各镇(办、区)人民政府要建立应对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指挥机制,对特种设备事故实施监测,及时上报相关信息,制订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实施。特种设备应急救援技术专家组由质监、安监部门推荐的有关技术专家组成,负责对事故原因、可能造成的危害进行分析评估,提出处置的建议,供应急救援现场指挥部决策参考。2.2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办公室组织体系及职责xx县质监局成立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响应领导小组,局长任组长,局班子成员及特监股长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任成员。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响应办公室设在特监
12、股,刘强同志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组成及成员单位职责如下:2. 2.1.1组长:局长负责审批上报市质监局、县政府的事故信息及启动xx县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申请,预案启动后协助总指挥做好指挥部领导工作。审批xx县质量技术监督局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响应预案。.2副组长:分管局长负责审核上报市质监局、县政府的事故信息及启动xx县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申请,预案启动后协助做好指挥部办公室的工作。审核xx县质量技术监督局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响应预案。.3成员单位及职责:.3.1局办公室: (1)负责向县政府、市质监局及有关领导上报事故信息,接受传达县政府、市质监局的重要指示;负责上报县特种设备事故应急
13、救援领导小组,启动xx县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响应预案的申请;传达启动命令;预案启动后,负责县局领导与事故发生地政府主要负责人的联络、协调,传达救援指令。负责县局应急救援工作的交通和后勤保障。(2)负责协调新闻媒体应急救援宣传报道工作;经批准,对外发布相关消息和发布特种设备安全预警信息;负责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及时宣传报道特种设备特大安全事故的进展、调查处理等有关情况;保障特种设备事故数据库安全;负责局内网络信息畅通。.3.2特监股(领导小组办公室): 负责接收事故报告和起草事故报告信息,提出应急救援处置建议及启动预案申请;预案启动后,负责县局分管领导与事故发生地政府分管负责人的联络、协调,负责与县
14、级事故救援各部门的联络,负责与局内各有关单位的联络;到达事故现场后,负责事故抢险救灾组的协调联络工作。编制xx县质量技术监督局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响应预案。负责救援队伍的组织、演练。预案启动后,迅速赶赴事故现场,对现场调查情况写出书面报告,提出初步处理意见。领导小组办公室的主要职责:(1)研究事故预防、救援措施,组织制定特种设备各项应急救援技术战术方案;(2)建立县有关部门和单位之间的联络协调机制;(3)跟踪各镇(办、区)应急预案实施情况,提供应急救援工作指导、咨询;(4)根据事故隐患或事故发生状况,在全县范围内发布特种设备安全预警的建议;(5)根据需要参与镇(办、区)特种设备事故的应急救援和调查
15、处理工作;.3.3监督与法制科: 负责特种设备法律法规的宣贯及事故前后的法律咨询,为事故处理提供有关法律依据,协助有关部门处理有关法律纠纷。.3.4稽查队: 负责本监管区域内特种设备安全运行的监督检查,加大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力度,不留死角,发现险情及时向县局特种设备应急响应领导小组报告。.3.5综合业务股:负责提供全县使用特种设备企业有关的企业信息及生产资质情况,及时向有关股室提供企业信息。.3.6计量检定测试所: 负责特种设备相关安全附件的检定与管理,确保计量器具的准确运行,不能因计量器具失准引发事故;建立特种设备计量器具管理档案;事故后的计量器具抢修工作。 3.预警预防3.1信息监测与报告全
16、县特种设备监测网络分为四个层次:重点监控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镇(办、区)安全监管人员、质监局(县特种设备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县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各基层监测网点应定期逐级上报监控信息。遇有异常情况,应立即上报县指挥部办公室,经县指挥部办公室核实后及时上报。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对以下特种设备重大危险源实施重点安全监控:(1)发生事故时,易造成群死群伤的特种设备;(2)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特种设备;(3)重要地区使用的特种设备;(4)发生事故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特种设备。质监局分级建立特种设备重大危险源数据库,并督促使用单位落实安全措施。质监局应建立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信息化网络。逐步建立和完善
17、相关技术支持平台,包括重点特种设备辨识系统、事故隐患预警系统、安全状况评价系统、举报系统等,保证预警支持系统的信息传递准确、快捷、高效。3.2预警预防行动 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发现重大安全隐患或镇(办、区)安全监管人员接到可能导致特种设备事故的信息后,应立即向质监、安监部门报告,接报部门应及时对情况进行核实,要求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和主管单位立即采取必要措施,并根据事故级别和事态发展形势,向县政府和县指挥部报告,直至向市特种设备应急救援指挥部和市政府报告。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对特种设备安全全面负责,必须严格遵守以下规定:(1)建立完善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责任制度,并认真实施;(2)设立
18、专门机构或者设专人负责特种设备安全工作; (3)定期分析设备安全状况,制定、完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演练;(4)建立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5)按要求办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按期申报定期检验,配备持证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操作人员,及时消除特种设备安全隐患。 质监局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规定,严格履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职责,对重大违法行为或者严重事故隐患及时向县政府报告。县政府应督促有关单位及时对事故隐患进行整改。 当以下事故发生时,应当做好启动本预案的准备:(1)危化品企业爆炸、停电、火灾、泄漏等事故;(2)大型游乐设施停电、火灾事故;(3)地震、暴雨(雪)
19、、大风(沙尘暴)、雷电、冰雹等自然灾害;(4)其他可能引起特种设备事故的灾害性事故。3.3 预警级别特种设备事故预警级别分为四级,其级别与事故分级标准相对应,即:级(特别重大,红色)预警、级(重大,橙色)预警、级(较大,黄色)预警、级(一般,蓝色)预警。4.应急响应4.1信息报告特种设备发生安全事故后,事故发生单位或者业主应当按照事故报告的有关规定,立即报告县质监、安监部门,最迟不超过1小时;特殊情况下,可直接报告上一级政府质监、安监部门,接报部门应立即报告当地人民政府。县质监、安监部门在接到事故报告后必须立即逐级上报。事故报告内容应当包括:事故发生单位(或者业主)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发生
20、地点及时间(年、月、日、时、分);设备名称;事故类别;人员伤亡、经济损失以及事故概况。县质监局事故信息报告xx县质监局接事故信息后,立即通知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股股长,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股长立即报告分管局长,起草事故报告信息(见附件三)、事故预案启动申请(见附件四)。事故报告内容包括:事故发生单位(或业主)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发生地点及时间(年、月、日、时、分);设备名称;事故类型;人员伤亡、经济损失以及事故概况。4.2先期处置发生特种设备事故,无论级别高低、规模大小、损伤轻重,在及时上报的同时,事故发生单位应立即启动本单位应急救援预案开展自救。尽快组织抢救伤员,判定事故原因和可能造成的危害,采
21、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并严格保护事故现场,妥善保存现场相关物件及重要痕迹等各种物证。县政府和质监、安监、消防部门要迅速调度力量,尽快判明事件性质和危害程度,及时采取相应的处置措施,全力控制事态,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社会影响。4.3分级响应程序根据事故的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按以下规定分别组织实施相应级别应急响应:特别重大事故(级)、重大事故(级)(1)指挥部办公室要迅速将事故现状和应急救援处置情况向县指挥部报告,请求启动县级相关应急救援预案。在县级相关预案启动前,积极组织先期响应。当县级预案启动时,县政府主要领导应赶赴现场或进行指挥,指挥部办公室通知指挥部全体成员单位。(2)指挥部总
22、指挥立即组织指挥部副总指挥和成员赶赴现场,成立现场处置指挥组,指挥事故处置。(4)指挥部成员单位接报告后,主要领导赶赴现场参加现场处置指挥部,按照总指挥要求组织力量就地、就近参加抢险救援工作,并根据灾害发展趋势,调集备用力量和装备物资。 较大事故()(1)指挥部办公室要迅速将事故现状和应急救援处置情况向县指挥部报告,请求启动县级相关应急救援预案。在县级相关预案启动前,积极组织先期响应。当县级预案启动时,分管副县长应赶赴现场进行指挥,指挥部办公室通知指挥部全体成员单位。(2)指挥部总指挥立即组织指挥部副总指挥和成员赶赴现场,成立现场处置指挥组,指挥事故处置。(3)指挥部成员单位接报告后,主要领导
23、赶赴现场参加现场处置指挥部,按照总指挥要求组织力量就地、就近参加抢险救援工作,并根据灾害发展趋势,调集备用力量和装备物资。 一般事故(级):当事故发生地镇(办、区)人民政府不能有效控制事故危害时,应当立即报告县指挥部办公室,县指挥部办公室立即报告县指挥部,县指挥部视情况启动本应急预案,立即成立由事故发生地的镇(办、区)政府及有关部门组成的县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具体指挥、组织现场应急救援处置工作。必要时分管副县长到场指挥处置工作4.4现场紧急处置封锁事故现场。严禁一切无关人员、车辆和物品进入事故危险区域。开辟应急救援人员、车辆及物资进出的安全通道,维持事故现场的社会治安和交通秩序。事故危害初评。
24、先期处置队伍赶到事故现场后,对事故发生的基本情况作出尽可能准确的初始评估,包括事故范围及事故危害扩展的潜在可能性以及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情况。危险物资探测及控制危险源。根据发生事故的特种设备的类型,迅速组织开展必要的技术检验、监测工作,协助制定抢险救援的技术方案,采取特定安全防范措施,及时控制事故扩大,消除事故危害和影响,尽可能防止次生灾害的发生。建立工作区域。根据事故危害、天气条件,设立现场救援的安全工作区域,对危险介质泄露应设立三类工作区域,分为危险区域、缓冲区域、安全区域。抢救受害人员。及时、科学、有序地抢救受害人员或安全转移,最大可能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设立疏散区域。根据事故的类别、
25、规模和危害程度,必要时划定危险涉及范围和区域,组织相关人员和物资安全撤离危险区域。清理事故现场。针对事故对人体、动植物、土壤、水源、空气等造成的现实和可能的危害,迅速采取封闭、隔离、清洗、化学中和等技术措施进行事故现场后处理,防止危害的继续和环境的污染。事故调查取证。在抢险救援同时,开展事故调查和取证,初步分析事故原因,防止事故进一步扩大。发生特种设备一般事故后,指挥部按照预案要求,开展其他必要的事故应急救援处置工作。4.5应急人员及群众的安全防护特种设备事故紧急抢险人员应制定科学的安全抢险技术方案,配置相应装备,防止砸伤、压伤、灼伤、烫伤、中毒、窒息等危险。群众的防护措施根据事故发生的特性和
26、应急救援的需要,由现场救援指挥部会同事发地人民政府共同确定事故发生地周围居民群众的疏散范围、方向、通道,下达疏散命令。4.6社会力量动员与参与需要动员的社会力量包括特种设备生产(含设计、制造、安装、维修、改造)单位、使用单位、检验检测机构和相关行业单位的有关人员和设备、事故发生地群众及社会交通工具等。4.7事故调查特种设备事故发生后,质监部门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组织事故调查组,在进行救援的同时,开展事故调查和现场取证,进行事故分析,提出事故调查处理意见。4.8新闻报导新闻报导工作遵循及时主动、准确把握、正确引导、讲究方式、注重效果、遵守纪律、严格把关的原则。县委宣传部根据宣传部有关规定发布新闻
27、报导。4.9涉外事宜应急救援中涉及港澳台和外籍人员救护、接待、境外媒体采访等有关涉外事宜由宣传部负责。4.10应急救援结束同时具备下列条件时,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根据应急救援实际情况,在报请县指挥部同意后宣布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结束:(1)死亡和失踪人员已经查清;(2)事故危害得以控制;(3)次生事故因素已经消除;(4)受伤人员基本得到救治;(5)紧急疏散人员恢复正常生活。5.后期处置5.1善后处理发生特种设备事故后,必须由经质监部门核准的相应的安装改造维修或制造单位对特种设备进行全面的检修,经质监部门核准的检验检测机构检验合格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对严重损毁、无维修价值的设备,使用单位应当予以解
28、体性报废处理。应急抢险救援中紧急调用的物资、设备、人员和场地所发生的费用,按规定由有关单位负责。特种设备事故中,涉及到毒性介质泄漏或者邻近建筑物倒塌损坏的,应经环保部门和建筑部门检查并提出意见后,方可进行下一步修复工作。事故救援结束后,有关部门应当做好安抚、抚恤、理赔工作,有关部门或者机构应当做好社会救助、保险理赔等善后处理事项,尽快恢复受影响群众的正常生活和生产活动。5.2事故调查报告事故调查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组织事故调查,并提出事故调查报告。事故调查报告报县政府批复,并报市质监局备案。5.3工作总结应急救援工作结束后,县指挥部办公室应当及时进行总结分析,提出改进工作建议。6.保障措施6
29、.1队伍保障公安消防部门和事故发生单位是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主要力量和先期处置队伍。有抢险救援能力的大型企业应急队伍是重要的社会专业救援力量。县指挥部办公室定期组织技术专家对公安消防应急队伍、不同类型的大型企业应急队伍等应急救援力量进行业务指导,保障应急工作的有效进行。必要时,按规定程序上报指挥部,请求常驻部队和武警部队参与和支持抢险工作。6.2资金保障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应当做好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的必要资金准备。应急救援资金首先由事故发生单位承担,事故发生单位暂时无力承担的由政府和主管部门协调解决。6.3物资装备保障在县政府统一安排部署下,财政部门应向公安消防应急队伍、不同类型的大型
30、企业应急队伍提供相应的资金支持以配备相适应的检测仪器、抢险救援装备、救援车辆、通信器材以及应急救援现场勘查所需的个人防护用品等。6.4医疗保障卫生部门负责指导医疗救护工作,医疗救护队伍接报险情后要迅速到达事故现场,对伤员实施初步急救措施,稳定伤情,运出危险区域后转入各医院抢救和治疗。事故发生地红十字会等群众性救援组织和队伍应积极配合专业医疗队伍,开展群众性卫生救护工作。6.5治安保障事故发生地公安部门要负责应急处置工作中的治安维护。事发地人民政府和单位要积极组织群众,协助公安部门维护治安秩序。6.6交通保障交通部门要加强交通运输保障工作。为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提供良好的交通设施、设备工具和运行秩序
31、,及时对事故现场进行道路交通管制,根据需要开设应急救援“绿色通道”。道路设施受损时要迅速组织有关部门和专业队伍进行抢修。必要时可紧急动员征用其他交通设备装备。6.7通讯保障负责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各职能部门、值班电话等应予公布,值班电话保持24小时畅通。6.8 技术保障县指挥部办公室要根据辖区内特种设备分布特点,建立相应的专家组。专家组应当定期召开会议,对国内外近期发生的事故案例进行研究、分析。专家组应当积极开展与特种设备应急救援有关的科学研究,参与制定本县特种设备应急救援方案。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在应急救援指挥部统一安排部署下,加快信息资源库建设,开展事故应急基础技术研究工作。逐步建成
32、覆盖全县的满足各类特种设备应急救援需要的特种设备基础数据、专项预案等各种信息资源库。开展特种设备事故灾害仿真、灾害评估、应用系统等方面的研究。6.9宣传、培训和演习县指挥部办公室组织开展应急知识的宣传普及活动和必要的应急演练;通过各种新闻媒体广泛开展突发事件预防与应急、自救与互救知识的公益宣传。6.10监督检查质监、安监等部门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有关部门和生产、使用单位制订的应急救援预案及演练情况进行检查。对未制订应急预案的,责令限期改正,按有关法律、法规处理。7.奖惩应急救援工作结束后,县、镇办两级人民
33、政府、质监部门应当组织相关部门和单位认真进行总结、分析,吸取事故的教训,及时进行整改,并按照下列规定对有关单位和人员进行奖惩:对在应急抢险救援、指挥、信息报送等方面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对瞒报、迟报、漏报、谎报、误报重大事故和突发事故中玩忽职守、不听从指挥、不履行职责或者临阵逃脱、擅离职守的人员,以及扰乱、妨碍抢险救援工作的单位和人员,由所在单位或者有关部门以及公安机关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责任追究或者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8.附则8.1名词术语解释本预案所称特种设备:指对人身和财产安全有较大危险性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
34、)、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适用本法的其他特种设备。特种设备事故:是指因特种设备的不安全状态或者相关人员的不安全行为,在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使用(含移动式压力容器、气瓶充装)、检验检测活动中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特种设备严重损坏或者中断运行、人员滞留、人员转移等突发事件。8.2 预案管理与更新本预案由质监局根据实际情况或在发生特种设备较大事故后进行评审和更新。修订后,报县政府批准,报市质监局备案,并抄送有关部门。8.3实施时间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附件一:xx县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附件二:xx县特种
35、设备事故应急响应指挥部办公室领导小组成员联系表附件三:特种设备事故信息报告附件四:关于启动xx县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响应预案的请示报告附件一:xx县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 总指挥: 县政府县长 副总指挥: 县政府副县长 县公安局局长 县政府办公室主任县质监局局长 成员: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县监察局局长 县应急办主任 县安监局局长 县交通局局长 县卫生局局长 县人社局局长 县环保局局长 县民政局局长 县消防大队大队长 县供电公司经理 事发地镇(办、区)主要负责人 附件二:xx县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领导小组成员联系表姓名科室职务手机组长张永军局长副组长王宝山副局长刘有岩副局长刘强特监股
36、股长成员张凡岭稽查队队长付春霞法规股股长刘书民办公室主任马骏稽查室主任李玉华综合业务股股长王剑计量所所长附件三:特种设备事故信息报告领导批示签批时间局长分管局长其他局长报告单位接报时间报告人电话事 故 概 况事故单位设 备 名 称事故发生时间事故发生地点人员伤亡情况事故简况:签字签批意见签批时间办公室主任办公室文秘主管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股股长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股接收人员 编号: 附件四:关于启动xx县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请示报告县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 年 月 日 时,在 、 台(条)设备发生 事故,已造成 人伤亡,并且事故正在扩展。根据xx县特种设备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要求和实际应急救援工作需要,特向xx县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请示立即启动xx县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当否,请批示。 签发人:xx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 年 月 日 时 分 请示单位:xx县质量技术监督局承 办 人:xx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办公室 联系电话: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