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枣临铁路工程线安全管理办法(暂行)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加强枣临铁路工程线安全管理,明确各自安全责任,保障工程建设过程中的人身安全及交通运输安全,有效预防不安全因素或事故的发生。严格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确保枣临铁路工程安全、质量目标的实现。结合枣临铁路工程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枣临铁路工程西起京沪线井亭站,东至兖日线朱保站,正线全长119.51公里,其中利用既有线改造长度33.73公里,新建枣庄东至朱保铁路正线85.78公里,西端接轨设置新建井亭上行疏解线6.8公里,东端接轨设置新建朱保上行疏解线3.896公里;薛城至洪洼营业线改建长度2.90公里。本办法所指
2、工程线范围为:枣临新建正线DK2+750(枣庄东站线路所)至DK83+350(朱保站9号岔前与临沂车务段管理分界点)、新建井亭上行疏解线(井亭站24号岔前至洪洼站3号岔后直股与兖州工务段相应分界点间线路)、新建朱保上行疏解线(朱保站1号岔后与7号岔后与临沂车务段管理分界点间线路)。第三条 在枣临铁路工程线上和临近枣临铁路工程线施工的所有单位均应遵守本办法。第二章 枣临铁路工程线管理第四条 枣临铁路新建线由中铁十局进行管理,枣临铁路工程线自朱保站接轨两处:9#道岔前接轨引入工程线下行线,7#道岔后直向接轨引入工程线上行线。枣临工程线与临沂车务段管理的朱保站分界点分别是9#道岔前的DK83+350
3、和7#道岔后直向的DLlK1+698,进出工程线均由朱保站办理进出手续。第五条 枣临铁路工程线作业主要为运梁车、架桥机、运卸长钢轨、运送各种料具、机械养道、补充道碴以及中铁电化局进线施工作业车等等。所有进线车辆必须提报作业计划,经铁路行调和十局负责运输管理的调度批准后方可进入工程线作业。进入工程线后必须按调度命令在指定的区间运行,杜绝超区间运行作业。十局调度必须合理安排车辆进入工程线施工作业,合理安排车辆会让,任何车辆和施工作业必须给铺轨架梁作业让道。第六条 隔开设备设置工程线与朱保站在接轨点前按规定设置临时割开防护设备,防止发生溜逸、车辆脱轨等安全问题不至于影响到车站正线和到发线行车安全。第
4、七条 路基路基的宽度,必须满足设计要求,便于线路维修。曲线地段路基外侧加宽办法按有关规章规定。路基应避免积水和侵泡。严禁在影响路基稳定的范围内挖沟、引水、耕种、取土和采石采矿。在路基范围内埋设电缆和接触网杆时,必须保证路基的稳定和坚固及排水等设备的正常使用。第八条 桥涵建筑物铁路桥梁、涵洞附属工程必须完工。并按照要求设置桥标和涵标。桥涵建筑物应确保通过的线路具有良好的稳定性、平顺性、耐久性,结构构造应便于检查和养护,根据需要设置便于检查的设施(检查梯等)。对全长500m及以上的桥,避车设施必须安装齐备,以便巡护避车。严禁在影响桥涵建筑物稳定的范围内挖沟、掘洞、引水、耕种、取土和采砂、采石、采矿
5、。净高小于5.00m通行机动车辆的立交桥涵两端,要设置防撞防护限高架。第九条 轨道各项目部的管辖段内,线路必须满足运梁车、运卸长钢轨、卸道碴车辆及架桥机、电化作业车的正常运行。保证新建线正线行车速度不得高于40km/h。线路状态必须符合下列要求:1.轨枕盒内及轨枕头部道碴应饱满满足道床断面尺寸。2.枕底道碴捣固密实。3.道钉或扣件要齐全、有效。4.接头螺栓要紧固。5、线路水平、方向、高低不得超标。6、杜绝三角坑。7、加强巡道检查、线路养护维修作业。8、按照标准设置齐全公里标和半公里标。第十条 道口、交叉及线路接轨 铁路道口和人行过道均应设置道口标志、道口路段标线、司机鸣笛标及护桩,根据需要设置
6、栅栏或其他安全防护设施。道口标志齐全、醒目。铁路道口的铺面、两侧道路的坡度及平台长度应符合要求。 有人看守道口根据需要修建道口看守房,设置照明灯、警示灯、遮断色灯信号机和道口通知设备,设置齐全道口警示标志。站内平过道必须与站外道路和人行道路断开,禁止社会车辆、非工作人员通行,平过道不得设在车站两端咽喉区内。 第三章 行车组织第十一条 为了加强新建线的运输安全管理,确保行车安全,由中铁十局施工指挥部成立行车调度小组。统一负责工程线上运输组织管理工作。第十二条 行车调度小组设调度长一名,调度员两名,联络员四名。第十三条 铁路行车组织工作,必须贯彻安全生产的方针,坚持高度集中、统一领导的原则。车辆、
7、运输、施工、线路养护等部门和单位要发扬协作精神,主动配合,紧密联系,协同动作。所有进入枣临铁路工程线的车辆必须听从行车调度小组的统一调动,各驻站联络员统一向调度小组负责。有关行车人员必须执行列车调度员命令,服从调度指挥,按照调度规定的时间通过指定的区间,在指定的范围作业,杜绝超范围、超时间作业。指挥列车运行的命令和口头指示,只能由列车调度员发布,调度员在发布命令之前,应详细了解现场情况,并听取有关人员意见。不得盲目指挥。发收调度命令时,应填记调度命令登记簿指定受令人员中一人复诵,并记明发收人员姓名及时刻。调度命令薄序号区间里程列车通过时间列车名称列车电话填发人及填发时刻接收人及接收时刻通过确认
8、备注第十四条 扳道人员在值班时应做到:1. 严格按照调度员的接发列车命令,正确及时地准备放行车辆。2. 在扳动道岔、操纵信号时,认真执行“一看、二扳(按)、三确认、四显示(呼唤)”制度;对进路上不该扳动的道岔,也应认真进行确认。 3. 接发列车进路准备完了后,及时报告值班调度员。4. 薛南站、苍山站为避车会让站。列车进出工程线车站时要一度停车,确认道岔是否开放,通过后要进行道岔复位,然后再次进行确认。第十五条 列车被迫停车后的处理列车在区间被迫停车不能继续运行时,司机应立即电话通知行车调度员,并上报值班调度员。报告停车原因和停车位置,根据需要请求救援。并按规定对列车进行防护。值班调度员接到通知
9、后,应将区间内列车运行情况通知司机,并立即转告区间内有关列车。在停车原因消除前不得再放行追踪、续行列车。列车在区间被迫停车后,分别从列车前后两方向距离列车不小于300m处设置防护;防护人员设置的响墩待停车原因消除后方可撤消。第十六条 下列情况列车不准分部运行:1.采取措施后可整列运行时;2.对遗留车辆未采取防护、防溜措施时;3.遗留车辆无人看守时;4.列车无线调度通信设备故障时。第十七条 值班调度员确认遗留车辆拉回车站,区间空闲后,方可开通区间。第四章 枣临铁路线内车辆管理第十八条 为了保证行车交通安全,进入枣临线的车辆必须办理准入申请,经调度员认可后方可进入枣临铁路线路。第十九条 进入枣临线
10、的车辆必须提供机车驾驶证、上岗证、车辆年检合格证、探伤合格证及制动部件检验合格证,接受枣临铁路调度培训。第二十条 枣临铁路行车调度对进出工程线的车辆,必须进行检查确认,明确施工内容,通过区间里程及通过时间,分清责任。第二十一条 车辆在工程线内发生冲撞、脱轨等事故时,责任单位必须及时上报值班行车调度员,并抓紧采取应急措施进行抢救处理。第二十二条 铁路工程线内的装车必须符合铁路货物装载加固有关规定,严格落实装载加固方案;卸车必须按规定卸空,清扫车辆,关闭门、窗、盖、阀,做好各项附属作业,对特殊车辆固定装置要确保定位牢固,对车辆进行全面检查,确保运行安全。第二十三条 自轮运转设备运行1、自轮运转设备
11、使用,须持有铁道部颁发的年鉴合格证和相应类别的铁路机车驾驶证,并经使用单位培训考试合格,取得上岗证方可上岗。2、在枣临铁路线路上运行的自轮运转特种设备,须进行检修鉴定,技术质量达标,运行状态下应满足机车车辆限界的规定。车辆年检合格证、探伤合格证及制动部件检验合格证必须齐全、有效。3、自轮运转特种设备的运行监控记录装置、机车信号、列车无线调度通信设备及轨道车运行控制设备须作用良好,并持有有效的“三项设备”检测合格证。4、运行控制设备基本数据准确、齐全,运行揭示调度命令与调度命令核对无误,方可上线运行。5、运行途中,遇自轮运转特种设备运行监控记录装置或轨道车运行控制设备发生故障时,司机应立即使用列
12、车无线调度通信设备报告车站值班员、列车调度员,并根据实际情况掌握速度运行。6、遇列车无线调度通信设备发生故障时,列车应在前方站停车报告,按调度员指示办理。第二十四条 工程线内机车车辆防溜工程线内的机车车辆防溜必须按既有线防溜办理,按铁道部防止机车车辆溜逸管理办法执行。1工程线等有关处所,应根据实际情况配备足够数量的防溜器具。机车、重型轨道车、救援列车、接触网检修车、巡检车、大型养路机械等自轮运转特种设备及各种工程列车,均应配备防溜铁鞋和人力制动机紧固器各不少于4只。2工程线内装卸作业时,原则上不得摘开机车。确需摘开机车时,必须停妥,采取好防溜措施,方可摘开车钩。应拧紧两端车辆的人力制动机,并以
13、铁鞋牢靠固定。长时间停留时,应拧紧全列的人力制动机。各类机车车辆的防溜措施,均须确认止轮牢固可靠。使用铁鞋防溜时,鞋尖应紧贴车轮踏面,牢靠固定。人力制动机故障的车辆或车组不能按规定采取防溜措施时,应与人力制动机作用良好的车辆连挂在一起,禁止单独停留。遇最外方人力制动机故障时,可顺延使用下一车辆人力制动机,车组两端仍须按规定采取防溜措施。 进入区间作业前,机车(含其它动力,以下同)乘务员应进行自动制动机试验,确保区间作业时制动机作用良好。严禁任何车辆(车列,含轨道平车等) 无动力在区间停留或进行甩挂。机车在区间作业时必须做到人不离车,并监视风表压力,保证压力符合规定。因特殊作业需要停机等待时,在
14、平坡道的线路上须拧紧机车人力制动机,并派胜任人员负责在列车尾部车辆以铁鞋牢靠固定;在不超过6坡度的线路上须拧紧机车和列车尾部车辆人力制动机,并在列车两端以铁鞋牢靠固定。在超过6坡度的线路上有动力停留机车车辆时,应全列接通制动软管,不得停机。工程列车在工程线区间被迫停车后,应按技规和本规定采取防溜措施。第二十五条 自轮运转特种设备防溜防溜作业由司机负责。动车前,司机必须确认防溜撤除后,方可动车。自轮运转特种设备及其专用车辆在工程线停留时,车辆应连挂在一起,拧紧前后两端车辆(自轮运转特种设备)人力制动机,并以铁鞋牢靠固定;不能连挂时,应分组做好防溜。在站内或区间停车时,必须实施制动保压停车,停车后
15、列车管减压量追加至最大有效减压量。未得到开车通知,不得缓解。在车站停机等待时,防溜措施按停留车辆要求办理。区间停留在不超过6坡度的线路上停机时,司机应拧紧两端车辆(自轮运转特种设备)的人力制动机,并以铁鞋牢靠固定。停留在超过6坡度的线路上或人力制动机故障时,司机不得离开驾驶室、不得停机,并实施保压制动。在区间被迫停车后,如遇发动机故障熄火时,应拧紧其驾驶机辆(自轮运转特种设备)及附挂设施的全部人力制动机,并在两端放置防溜铁鞋牢靠固定。第五章 铁路道口管理第二十六条 道口的设置1、 道口的铁路与道路交叉段应为直线,并应尽量设计为正交。 在枣临铁路线路上,不得擅自增设临时道口。必须增设时,应取得枣
16、临铁路安全管理部门同意,否则枣临铁路安全管理部门有权拆除。经同意增设的临时道口,应按规定来确定其安全设施及看守方式,由增设单位负责管理,并接枣临铁路安全部门的监督检查。枣临铁路安全部门对现有临时道口进行检查、鉴定,凡不符合要求者,应限期拆除或改造。第二十七条 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随意拆迁或遮挡道口安全设施,违者应受经济制裁;由此造成行车或人身伤亡事故者,依法追究其经济、刑事责任。第二十八条 道口标志、护桩和标线齐全、有效。1、道路方向的道口标志板面为等边三角形,顶角朝上,尺寸如图所示。板面颜色为黄底、黑边、黑图案,黑边外缘应有黄色衬底,衬底的边宽为5mm。图案应以制作图按比例放大绘制。铁路道口
17、标志表示前方有单股道的铁路道口,警告车辆、行人注意了望,小心火车。2、表示多股铁路与道路交叉的叉形符号为白底、红边,如图7所示。它设在铁路道口标志的上端,其交叉点距标志板三角形顶点400mm,叉形符号与铁路道口标志共同组成多股道的铁路道口标志,如图8所示。该标志表示前方有多股道的铁路道口,警告车辆、行人要特别注意辽望,小心火车。停车辽望让行标志如图9所示,为等边三角形,顶角朝下。板面尺寸同图4,板面颜色为红底、白色“停”字。板面外缘应有白色衬底,衬底的边宽为5mm。该标志表示车辆、行人通过无人看守的道口前,必须停车或止步了望。设有停止线的,必须依次停在该标线以外;未设停止线的,应停在最外股钢轨
18、外侧5m以外,确认安全后通过。停车辽望让行标志设置于符合2.1条b项的四级道口,以及符合2.2条5m停车侧向视距的四级道口。慢速辽望让行标志如图10所示,为等边三角形,顶角朝下。板面尺寸同图4。面颜色为白底、红边、黑色“让”字。红边边宽为70mm,其外缘应有白色衬底,衬底的边宽为5mm。该标志表示车辆、行人通过无人看守的道口前,必须慢行,加强辽望,确认无列车接近道口后通过;遇有列车即将通过道口时,必须依次停在慢速辽望让行标线以外,若无慢速辽望让行标线,应停在最外股钢轨外侧5m以外。停车辽望让行标志的“停”字和慢速辽望让行标志的“让”字,其高分别为240mm和170mm,字高与字宽相等,采用粗等
19、线体,笔划粗为字高的1/10。道口限高标志为圆形,其图案及尺寸如图11所示。板面颜色为白色底、红色边框和黑色图案;红边框的外缘应有白色衬底,衬底的边宽为5mm。该标志表示严禁高度超过4.5m的车辆通过道口。各种标志板可用多种材料制作,最常用的有1.2-1.6mm的薄钢板,1.5-2.0mm的铝合金板, 3.0-4.0mm的合成树脂类板材等。标志板边缘应向背面卷边,背面涂以乳白色或浅灰色油漆。各种标志的立柱可选用角钢、槽钢、钢管及钢筋混凝土等材料制作。钢立柱要进行防锈处理,钢管顶端应加帽。立柱宜涂刷成乳白色或浅灰色。各种标志应设置在道路车辆驶向道口方向的右侧,机动车驾驶员最容易看清的地方。不得被
20、树木或建、构筑物所遮蔽。各种标志的板面近路侧边缘与路面(或硬路肩)边缘的水平距离不得小于250mm,板面下缘距路面的高度为1.8-2.5m。各种标志的板面一般应面向来车方向,与道路中线在80-90的交角,使之尽量与机动车驾驶员的望视线垂直。铁路方向的道口标志司机鸣笛标志的板面为正方形,边长600mm,标志板与立柱的连接如图12所示。板面颜色为白底、黑边、黑色“鸣”字,黑边边宽为30mm,其外缘应有白色衬底,衬底的边宽为5mm。字高320mm、字高与字宽相等,采用粗等线体,笔划粗为字高的1/10。背面及立柱为乳白色或浅灰色,板面下缘距轨面的高度为1.4m。司机鸣笛标志设置于列车驶向道口方向的左侧
21、,距离道口200-300mm的范围内。具体设置距离根据列车速度、道口长度及地形情况确定。设置距离在厂内道口受到限制时,可适当缩短。三、四级道口应设置司机鸣笛标志,一、二、级道口根据实际需要设置,机车司机见此标志须长声鸣笛。道口护桩和标线道口护桩如图13所示,可用钢筋混凝土、木材等制作。木材的入土部分应作防腐外理,在道口两端的道路两侧各设2-5个护桩。第一个护桩距最外股钢轨外侧2-2.5m。护桩间距为1.5m,高于路面0.85m,表面涂以黑、白相间各200mm宽的水平平条纹。道口路段中心线表示车辆、行人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准跨越或压线通过道口,在有铺装路面的双车道道路上,凡设无自动栏木的道口自动信号
22、的道口,应设置此线。道口路段中心线应符合下列规定:a. 道口路段中心线为黄色单实线;b. 漆划在道口两端道路的中心线位置上,其长度从最外股钢轨外侧算起,厂外、城市及公路道口不小于30m,宽度均为100-150mm。停止线表示车辆、行人等候放行信号或停车辽望的位置。即在道口信号机显示红灯或道口看守员示意列车即将通过时,车辆、行人必须依次停在停止线以外;在设有停车辽望让行标志的无人看守道口,指示车辆、行人停车或止步辽望的位置。三级道口和设有停车辽望让行标志的道口均应设置停止线;一、二级道口可视实际需要设置。停止线应符合下列的规定:a. 停止线为白色单色实线,线宽为200mm,如图16(a)所示;b
23、. 停止线的长度为:双车道道口自动机车驶向道口方向的右侧路缘划至路中心,单向通行的道口,应横跨整个路面;c. 停止线应漆划在道口两端道路距栏木1.5-3.0m处,无栏木的道口,应漆划的道口外距道外股钢轨5m处,停止线应尽量与道路中心线垂直。慢速辽望让行标线为两条平行的白色虚线,线间距和线宽均为200mm,如图(b)所示。该标线与慢速辽望让行标志配合使用,表示车辆、行人通过无人看守的道口时,必须慢速辽望,遇有列车即将通过时,车辆、行人必须依次停在该标线以外。慢速辽望让行标线应漆划在道口两端道路距最外股钢轨5m处,并应尽量与道路中心线垂直,其长度与停止线相同。设有慢速辽望让行标志且有铺装路面的道口
24、,应设置此线。第六章 工程线内施工组织与管理第二十九条 在枣临铁路工程线内和附近施工必须按月上报施工计划并办理相关登记手续、确定施工主体单位、明确施工负责人,并制定确保行车和人身安全措施。与工程线管理单位签订施工安全协议。工程线管理单位发现施工单位有危及工程线安全行为的,有权果断采取限速或封锁线路措施,并责令其停工或退出工程线不再进入工程线作业。在工程线上的一切作业均按运营线管理办法进行管理,施工级别按三级。第三十条 凡影响行车安全的施工及发生线路故障地点,均应设置防护。1.施工负责人、防护员,必须携带列车无线调度电话等通信设备。发生异常情况时可直接通报车站值班员或列车司机。2.在区间施工作业
25、时,施工地点设现场防护员。驻站联络员与车站值班员办理施工封锁手续,使用通信设备向现场防护员传达调度命令,通报列车运行情况。施工现场负责人下达设置或撤除防护、开始或停止施工作业、下道避车等命令。3.驻站联络员要随时与现场防护员保持联系,如联系中断,现场防护员应立即通知施工负责人停止作业,必要时将线路恢复到准许放行列车的状态。第三十一条 1。图一l (长度单位:m)现场防护人员应站在距施工地点的第一个响墩内20 m附近,且嘹望条件较好的地点显示停车手信号。响墩放置位置恰在钢轨接头、道岔、道口、无碴桥上时,应将响墩放置位置向外方延伸。在尽头线上施工,施工负责人经与车站值班员联系确认尽头一端无列车、动
26、车时,则尽头一端可不设防护。施工地点与防护人员间嘹望条件不良又无电话联系时,应增设中间防护人员。凡用停车信号防护的施工地点,在停车信号撤除后,列车需减低速度通过施工地点时,应按减速信号防护办法防护。第三十二条 在区间线路施工时,使用移动减速信号防护,移动减速信号牌上应标明列车限制速度。防护方法如下:1. 在区间线路上施工时,使用移动减速信号的防护办法如下:单线区间施工时,如图1。图1 (长度单位:m) 第三十三条 在区间线路上进行不影响行车安全的作业,不需要以停车信号或移动减速信号防护时,应在作业地段两端5001 000 m处列车运行方向左侧(双线在线路外侧)的路肩上设置作业标,如图2。列车接
27、近该作业标时,司机必须长声鸣笛,注意瞭望。图2 (长度单位:m)第三十四条 线路发生危及行车安全故障时的防护办法如下:1.立即使用列车无线调度电话等通信设备通知车站或运行列车,并在故障地点设置停车信号,如嘹望困难,遇降雾、暴风雨(雪)、扬沙等恶劣天气或夜间,还应点燃火炬。设有固定信号机时,应先使其显示停车信号。2.当确知一端先来车时,应先向该端,再向另一端放置响墩(如图3),然后返回故障地点。图3 (长度单位:m)3.如不知来车方向,应在故障地点注意倾听和嘹望,发现来车,应急速奔向列车,用手信号旗(灯)或徒手显示停车信号,并将响墩放置在能赶到的地点,使列车在故障地点前停车。如嘹望困难,遇降雾、
28、暴风雨(雪)、扬沙等恶劣天气或夜间,发现来车后,奔向列车前,应在故障地点点燃第二支火炬。4.站内线路、道岔发生故障时,应立即通知车站值班员采取措施,防止机车、车辆通往该故障地点。5.沿线巡道人员发现线路设备故障危及行车安全时,除立即连续发出警报信号和以停车手信号防护外,应采取紧急措施设法修复,并迅速通知调度员;如不能立即修复时,应封锁区间或限制列车运行速度。6.有人看守的道口应装设遮断信号机。有人看守的较大桥隧建筑物及可能危及行车安全的坍方落石地点,根据需要装设遮断信号机。遮断信号机距防护地点不得小于50 m。7.区间线路上施工,车站驻站联络员与施工现场防护员或施工负责人用电话联系的程序规定如
29、下:8.施工负责人应通过驻站联络员与车站值班员保持密切联系,掌握列车运行时刻,设置好防护后方可施工。在作业过程中应密切注意来车“预报”、“确报”等信号。(1)预报:车站对施工区间办理闭塞时,驻站联络员应立即向现场防护员发出预报;如系通过列车,则应提前一个车站(即邻站向本站发车时)发出预报。(2)确报:车站向施工区间发车时,驻站联络员应立即向现场防护员发出确报。(3)施工地点距车站较近或施工条件较复杂,需提前预报、确报时,施工负责人应事先与驻站联络员商定明确,并通知全体防护员及施工人员。(4)变更通知:预报、确报有变化时,驻站联络员应向现场防护员发出变更通知。9.现场防护员接到驻站联络员发出的预
30、报、确报、变更通知后,均应立即通知施工负责人或按规定信号(用喇叭、信号旗等)向施工负责人重复鸣示,直至对方以相同信号回答时为止。同时应加强警戒,注意嘹望,监视来车与工地情况。如设置有中间联络防护员时,应以上述相同方式准确及时地将信息传达给对方。10.驻站联络员与现场防护员应至少每35 min联系一次。11.驻站联络员应加强与车站值班员的联系,双线区段及方向来车时,驻站联络员应及时通知现场防护员转报施工负责人。12.区间线路上施工设置或撤除移动停车信号防护的程序如下:设置移动停车信号(1)驻站联络员抄录并确认施工封锁调度命令,通知现场施工负责人;(2)现场施工负责人通知现场防护员按规定在施工地点
31、设置移动停车信号;(3)按规定设置好移动停车信号后发出施工命令。撤除移动停车信号(1)现场施工负责人和设备管理单位监督检查人员,共同检查确认线路已达到放行列车条件;(2)通知现场防护员撤除施工地段的移动停车信号;(3)通知车站开通线路。13.如无电话联系条件,施工负责人与现场防护员联系的听觉、视觉信号。听觉、视觉信号表项 目显示方法说 明预报信号下行一长声通知施工负责人,车站已对施工区间办理闭塞上行两长声确报信号一长两短声通知施工负责人,车站已向施工区间发车警报信号一长三短声通知施工负责人及全体施工人员,列车已经接近停车信号连续短声红色信号无停车信号时,白天两臂高举向两侧急剧摇动,夜间用灯光或
32、火光上下急剧摇动取消信号两长一短声通知施工负责人,刚刚发过的预报(或确报)信号已予取消设置防护一短一长声(1)施工负责人鸣示一短一长声,并高举红旗作圆形转动,指示防护员设置停车防护(2)防护员设好响墩防护后以同样方式回报施工负责人撤销防护一长一短声(1)施工负责人指示防护员撤除停车防护(2)防护员撤除停车防护后用同样方法回报施工负责人注:听觉信号,长声为3 s,短声为1 s,音响间隔为1 s,重复鸣示时须间隔5 s。14.凡上道进行设备检查时,必须设现场防护员。及时通报列车运行情况,并保持每3 min联系一次。15.在长大桥梁及瞭望条件不良地段作业时,应增设防护员,并按规定向车站联系登记。第三
33、十五条 防护信号备品名 称单位单 线作业队巡道巡守作业标个4停车信号个2减速信号个2减速地点标个2双面信号灯盏41人火炬只22喇 叭个61响墩个96红色信号旗面63黄色信号旗面61短路铜线(自动闭塞区间) 条21无线电话机台42有线电话机台42注:(1)巡守人员多人值班时,喇叭、信号灯、信号旗应按实际需要相应增加; (2)响墩和火炬,每年至少做一次检定试验,不合格者及时更换;第三十六条 线路胀轨跑道1.当线路连续出现碎弯并有胀轨迹象时,必须加强巡查或派专人监视,观测轨温和线路方向的变化。若碎弯继续扩大,应设置慢行信号防护,进行紧急处理。线路稳定后,恢复正常行车。 2.作业中如出现轨向、高低不良
34、,起道、拨道省力,枕端道碴离缝等胀轨迹象时,必须停止作业,并及时采取防胀措施。3.无论作业中或作业后,发现线路轨向不良,用10m弦测量两股钢轨的轨向偏差,当平均值达到10 mrn时,必须设置慢行信号,并采取夯拍道床、填满枕盒道碴和堆高碴肩等措施;当两股钢轨的轨向偏差平均值达到12 mrn,在轨温不变的情况下,过车后线路弯曲变形突然扩大时,必须立即设置停车信号防护,及时通知车站,并采取钢轨降温等紧急措施,消除故障后放行列车。4.发现胀轨跑道时必须立即拦停列车。有条件时可采取浇水或喷洒液态二氧化碳等办法降低钢轨温度,整正线路,夯拍道床,按5 kmh放行列车。现场派人监视线路,并不间断地采取降温措施
35、,待轨温降至接近原锁定轨温时,再恢复线路和正常行车速度。5.无降温条件或降温无效时,应立即截断钢轨(普通线路应拆开钢轨接头)放散应力,整正线路,夯拍道床,首列放行列车速度不得超过5 kmh,并派专人看守、整修线路,逐步提高行车速度。第三十七条 线路钢轨(焊缝)折断时,应按规定设置停车信号防护,断轨处理后的放行列车条件:1.紧急处理当钢轨断缝不大于50 mm时,应立即进行紧急处理。在断缝处上好夹板或臌包夹板,用急救器固定,在断缝前后各50m拧紧扣件,并派人看守,限速5kmh放行列车。如断缝小于30mm时,放行列车速度为1525 kmh。有条件时应在原位焊复,否则应在轨端钻孔,上好夹板或臌包夹板,
36、拧紧接头螺栓,然后可适当提高行车速度。2.临时处理钢轨折损严重或断缝大于50 mm,以及紧急处理后,不能立即焊接修复时,应封锁线路,切除伤损部分,两锯口间插入长度不短于6m的同型钢轨,轨端钻孔。在短轨前后各50 m范围内,拧紧扣件。3.临时处理或紧急处理,应先在断缝两侧轨头非工作边做出标记,标记间距离约为8 m,并准确丈量两标记间的距离和轨头非工作边一侧的断缝值,做好记录。4.永久处理对紧急处理或临时处理的处所,应及时插入短轨进行焊复,恢复无缝线路轨道结构。(1)采用小型气压焊或移动式接触焊时,插入短轨长度应等于切除钢轨长度加上2倍顶锻量。先焊好一端,焊接另一端时,先张拉钢轨,使断缝两侧标记的
37、距离等于原丈量距离减去断缝值加顶锻量后再焊接。(2)采用铝热焊时,插入短轨长度等于切除钢轨长度减去2倍预留焊缝值。先焊好一端,焊接另一端时,先张拉钢轨,使断缝两侧标记的距离等于原丈量距离减去断缝值后再焊接。在线路上焊接时气温不应低于0。放行列车时,焊缝温度应低于300。第三十八条 绝缘接头发生拉开离缝时,应立即拧紧胶接绝缘接头两端各50m范围内线路扣件,并应尽快修复。胶接绝缘失效时,应立即更换或采用现场胶接绝缘接头技术处理。暂时不能进行永久处理的,可将失效部分拆除,更换为普通绝缘材料或插入等长绝缘接头钢轨或胶接绝缘钢轨,用夹板联结进行临时处理,并尽快用较长的胶接绝缘钢轨进行永久处理。进行永久处
38、理时,应严格掌握轨温、胶接绝缘钢轨的长度和预留焊缝,使修复后无缝线路锁定轨温不变。第三十九条 列车限速max15kmh时,线路状态应符合下列要求:1.轨枕盒内及轨枕头部道碴不少于13。2.枕底道碴串实。3.轨枕每隔6根可空1根。4.道钉或扣件: (1)钢轨接头两根轨枕和桥枕上道钉、扣件齐全、有效; (2)半径小于或等于800 m曲线地段,混凝土轨枕可每隔1根拧紧3根,木枕可每隔1根钉紧6根; (3)半径大于800m曲线及直线地段,混凝土轨枕可每隔2根拧紧1根,木枕可每隔1根钉紧1根。5.接头螺栓:每个接头至少拧紧4个(每端2个)。6.钩螺栓:每隔3根桥枕拧紧1根。7.起道(含垫碴)顺坡率不小于
39、200倍。8.冻害垫板平台两端的顺坡率不小于200倍。第四十条 大型养路机械1.各机械车驾驶员及操作人员,必须经过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并持有驾驶证和操作证,按所取得的相应岗位资格持证上岗。学习驾驶员应在司机指导下方能驾驶运行。3.各机械车驾驶员及操作人员应按分工对车辆的走行、制动、油路、电路、工作装置、锁定装置及车内备品、信号用具等进行全面检查,确认齐全、完好后方准出车。4.大型养路机械作业前,施工负责人应掌握施工地段的线路设备状态,作业前对员工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制订出相应的安全措施及注意事项,下达各机械车执行。5.大型养路机械编组挂运或进行施工作业时,必须指派一名施工负责人统一领导,全面
40、指挥,并遵守下列规定:6.各机械车连挂运行前,必须连接好风管,试风试闸,锁定工作装置,确认正常后方可运行,其牵引辆数不应超出大型养路机械技术性能允许范围,并应尽量将功率大、轴距大或较重的机械编排在前部。7.机械车连挂运行时,由第一位车担当本务机。驾驶员应认真执行有关行车规定,做到“彻底瞭望,确认信号,高声呼唤,手比眼看”,确保各机械车操作同步,谨慎驾驶不超速;遇有降雾、暴风雨(雪)、扬沙等恶劣天气时,应降低速度运行。8.各机械车按规定排列顺序解体作业时,必须保持不小于10m的安全间距。各工作装置放下或收起必须准确到位;清筛车、配碴整形车在双线地段放下工作装置时,应和驻站联络员取得联系,确认邻线
41、无来车时方准放下;在线间距不足4.2m的双线区段作业时,配碴整形车靠邻线一侧的犁板严禁作业。9.大型养路机械无火回送或远距离转移施工地点时,应编挂在列车尾部。严禁大型养路机械溜放、通过驼峰和作为动力对货物列车进行调车作业。10.大型养路机械押车人员在列车运行时,必须在驾驶 室内关好车门,身体不得探出车外,并注意倾听走行系统有无异响,动车时观察是否缓解,发现问题时应用无线电话及时通知押车负责人,以便采取应急措施。11.在电气化铁路区段,押车人员不得登上车顶,停车检查时应避免与接触网支柱及其附近金属结构物接触。遇接触网断线或其他接触网附件损坏时,所有人员不得接近,并与其保持10m以上的距离。12.
42、大型养路机械在无人值乘停留时,必须采取防溜措施,并在两端各50 m处设置移动停车信号。13.大型养路机械在施工作业中,应注意下列事项:a.大型养路机械驶入施工封锁地段,必须做好防护工作。b.各机械车在封锁区段独自运行时,续行间隔不得小于300 m,速度不得超过30 kmh,并应做好随时停车的准 备.c.捣固车在圬工桥面作业时,必须事先拆除护轨,测定轨枕底下道碴厚度,如厚度不足150 mm时,严禁进行捣固。d.配碴整形车在作业中应注意信号机及其附属设备等障碍物,以防刮碰;在电气化区段作业,接近接触网支柱、信号机及其附属设备等障碍物时,应提前收回侧犁,通过后再作业;在道心内有障碍物时,应及时提起中
43、心犁。e.稳定车在线路水平严重不良地段严禁进行稳定作业。f.桥梁上的稳定作业应严格控制,必须在桥梁上进行稳定作业时,应制定安全措施。稳定装置应在桥台外起振、停振;作业中设备管理单位应随时观测桥梁状态,遇异常时,应通知稳定车停止作业。在技术状态不良的桥梁上严禁进行稳定作业。14.在夜间施工作业时,大型养路机械及施工现场必须有充足的照明。15.大型养路机械应配备车载列车无线调度电话、无线电话等通信设施及灭火器具、防护信号用品。作为本务机运行的大型养路机械还应配备机车信号、运行监控装置等行车设备。按机组配备复轨器和捣固装置顶升设备,并经常保持完好,缺少或损坏时,应及时补充或修复。16.机组人员对油箱
44、和油路部位应经常进行检查,防止漏油,在车上和车下检修作业中严禁吸烟。17.大型机械在线间距小于6.5 m地段进行清筛、铺轨排作业。第四十一条 小型养路机械1.凡上道使用涉及行车安全的小型养路机械,必须经过铁路产品认证。小型养路机械、机具及防护设备应专管专用,加强日常检修和定期检查,经常保持良好状态。未设置安全装置、未经产品认证和状态不良,严禁上道使用。2.在线路上使用小型养路机械作业时,应由副经理担任施工负责人。各种小型养路机械的操作人员,必须经技术业务培训并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3.小型养路机械上道作业时,施工负责人应确认设置好防护,防护设备应采用自动报警器或无线通信等装置。4.使用小型机械作
45、业时,其下道架应有专人负责,并随主机移动,距离不得大于15m。5.小型养路机械、机具、防护电话和自动报警器等必须性能良好方可上道;如在作业中发生故障,应停机下道进行检修。采用成组机械作业时,由施工负责人统一指挥送、断电工作。6.结束作业时,下道后的小型养路机械必须放置稳固,不准侵入限界,采取防溜措施,并加锁固定。下道架不得向线路方向倾斜。第四十二条 大型工程机械挖掘机、装载机、推土机等大型工程机械在铁路安全保护区内进行有碍行车安全的施工时,应取得工程线管理部门同意,并现场配合,方准施工。施工时应设置一机一人专人防护,列车接近前应停止作业。停工时机械停放安全地点后,防护员方可离开现场。第四十三条
46、 轻型车辆及小车1.轻型车辆应在昼间封锁施工作业时使用,不按列车办理;在夜间或遇降雾、暴风雨(雪)、扬沙等恶劣天气时,仅限于消除线路故障或执行特殊任务时使用,此时轻型车辆必须有照明及停车信号装置,按列车办理。2.小车只准在昼间使用,不按列车办理,可跟随列车后面推行,但在任何情况下,不得影响列车的正常运行,夜间须在封锁施工作业时使用。3.使用轻型车辆时,必须取得调度员对使用时间的承认,并填发轻型车辆使用书(见表2.5.2);如果在区间用电话联系时,双方应分别填写。凡使用轻型车辆,必须保证在承认使用时间内将其撤出线路。使用日期车种使用区间上下行别起讫时间使用目的负责人承认号码承认车站值班站员 月
47、日 自 站 公里 至 站 公里 自 时 分 至 时 分注意事项 注:一式两份,负责人及承认调度员各存一份。4.使用小车时,施工负责人应了解列车运行情况,按规定设置防护,并保证能在列车到达前撤出线路。 5.轻型轨道车每年必须全面检修一次,按规定进行车轴探伤。经工务段验收,颁发合格证后,方可使用。6.轻型轨道车连挂拖车不得超过2辆,且不得推进运行,并不得与重型轨道车连挂运行。轻型轨道车搭乘人员限乘6人(含司机、助手);拖车每辆限乘10人,并应安装栏杆或扶手。7.进出站时,轻型车辆应降低运行速度。轻型轨道车过岔速度不得超过15 kmh,区间运行速度不得超过30kmh。8.遇降雾、暴风雨(雪)、扬沙时
48、,轻型车辆不得上线作业。9轻型车辆及小车应放置在固定的安全地点并加锁,使用前应进行检查,确认状态良好时方可使用。10.使用轻型车辆及小车时,必须具备下列条件:a.有使用单位指定的负责人。b.有足够的人员,能随时将轻型车辆或小车撤出线路以外。c.备有列车无线调度电话等通信设备及防护信号、列车运行时刻表、钟表。d.轻型车辆应有制动装置(其他非机动轻型车辆根据需要安装),并持有年检合格证。牵引拖车时,联挂处应使用自锁插销,拖车必须有专人负责制动。e.在有轨道电路的线路或道岔上运行时,应设置绝缘车轴或绝缘垫。11.在区间使用轻型车辆及小车时,应按下列规定防护:a.在线路上人力推行轻型车辆(养路、养桥机
49、械等),必须派防护人员按规定的防护距离处显示停车手信号,随车移动,如嘹望条件不良,应增设中间防护人员。b.使用小车,应有专人随车显示停车手信号,并注意瞭望。c.在双线地段,单轨小车应面对来车方向在外股钢轨上推行。d小车跟随列车后面推行时,距离列车尾部不得小于500 m。推行中必须显示停车手信号,并注意嘹望。12.在车站内使用装载较重的单轨小车及人力推运的轻型车辆时,必须与车站值班员办理承认手续,并在其前后各50 m处显示停车手信号,随车移动,进行防护。第四十四条 施工列车长轨列车运行应遵守下列规定:(1).长轨列车运行按专列办理,如有附挂车辆应挂在尾部。长轨列车不得溜放和通过驼峰线。(2).运
50、行速度,曲线半径在500 m以下时,限速30 kmh;半径在300m以下及侧向通过道岔时,限速20 kmh。如在连续同向曲线间运行,应注意内外侧钢轨是否前后串动,视情况适当降速。长轨车卸轨、收轨速度不应超过5 kmh。(3).长轨装车时,轨端应平齐,伸出承轨横梁0.51.0 m(山区铁路2.02.5 m),短轨不得装在外侧。长轨未加固、锁定,不得开车。第四十五条 工程线上装卸车作业1.材料、工具装载应稳固,不得偏载、超载和超限;装载危险品时,应有可靠的安全措施。2.区间装卸材料时,装卸车负责人应做好下列工作:(1).配备足够的装卸车人员、工具和信号用品。(2).夜间作业时,配有足够的照明设备。
51、(3).预先与行车调度员、车站值班员进行联系,确认到达车数、车型及到开时刻。(4).列车出发前,向装卸人员、司机讲清作业计划、卸车起迄里程、信号联络方法及安全注意事项。(5).多个车辆卸车时,每辆车上指定专人负责指挥卸车、开关车门、组织检查限界、清道及做好未卸余料偏载时的整理工作。严禁在区间进行摘挂作业。(6).卸车时,监督作业人员不得损坏线桥、信号及供电等行车设备。(7).对笨重材料(如条石、片石、钢轨、混凝土枕等)严禁边走边卸(长轨车除外)。停车卸料时,车轮附近的材料应指定专人及时清理。每次卸车后开车前应认真检查,确认车门关好、材料堆放稳固、不侵入限界,方可通知司机(车长)开车。3.严禁在
52、下列地点卸车:(1)道岔及道岔咽喉区。(2).无碴桥上(不含卸长钢轨)。(3).道口。(4).无底碴的新线、有底碴但未经压道试验的线路。(5).有可能损坏信号、超偏载检测装置、通信、客(货)车运行安全监测设备处所。(6).站台处靠站台一侧。(7).区间线路的道床有积雪覆盖超过轨面处所。(8).线路两侧有大量堆积物地段。(9).双线区间,两线不在同一平面时,向高处一线卸料有可能侵。(10).邻线来车时,靠邻线的一侧。4.使用风动车卸道碴时应遵守下列规定:(1).应对风动卸碴车经常检查维修,使风动管路、杆件传动系统及塞门手柄等经常保持正确位置,性能良好。有较大故障时应摘车交车辆段修理。(2).除卸
53、碴时间外,操作室内各进风塞门(包括储风箱 的放风塞门)应处于关闭状态,操纵阀手柄应放在中立位。(3).卸碴前,各车辆必须充足风。风压不足0.4MPa时,应用手动装置配合操作。卸车顺序应由列车前部向尾部逐辆完成,卸车时不得推进运行,不得突然停车或后退。卸车人员应掌握好车门开度,严禁单侧卸碴,避免道碴成堆或车辆偏载。卸碴完工后,用料单位应及时清理道碴。(4).卸碴运行速度应控制在815 kmh。下列情况严禁卸碴:a.夜间照明不足;b.一人同时卸两节车;5.非风动卸碴车边走边卸时,应先在卸碴地点停车,停车后发出卸车通知,各车组长打开车门后,确认溜下的道碴不妨碍行车,再以510 kmh速度边走边卸,并
54、及时清理限界内的道碴。第四十六条 材料、机具堆放1.靠近线路堆放材料、机具等,不得侵入建筑接近限界。道碴、片石、砂子等线桥用料可按图2.6.6堆放。每次卸车后,施工负责人应组织人员全面检查堆放情况,不符合规定或堆放不稳固的应立即清理。图2.6.6 (长度单位:mm)2.钢轨组在线路上放置时,应遵守以下规定:(1).普通线路木枕地段。可放在道床肩上或木枕头上,直线地段可放在道心里(如图2.6.7)。放在道床肩部时,道碴应预先整平。放在木枕头上时,两端至少各钉两个道钉,中间适当用道钉卡住。放在道心时,两端应弯向中心并用道钉固定,中间适当用道钉卡住。图2.6.7 (长度单位:mm)(2).普通线路混
55、凝土枕地段,应放在道床肩上。直线地段也可放在道心里,两端用卡子卡在轨枕上或穿入木枕钉固,如钢轨组较长,中间适当穿入木枕钉固。(3).换出的钢轨一般应放在道床肩上或路肩上,混凝土枕地段允许临时放在道心。(4).道口、人行过道及平过道的道路路面上,一般情况下不得放置钢轨。3.成段更换钢轨时,准备换入的长轨应放在道床肩上在桥梁上、道口、人行过道、平过道及信号机附近应有保持稳定和防止连电的措施。4.路肩堆放的砂石料,用料单位应经常检查、整理,严禁侵入限界。在河砂、道碴、炉渣等松散料堆上,严禁再卸片石等笨重材料。第七章 人身安全第四十七条 基本要求1.各单位应经常对员工进行人身安全教育,组织学习安全规章
56、及有关操作技术。员工在任职、提职、改职前,必须经过段或段以上单位教育培训,考试合格。新工人、临时工必须提前进行安全技术教育,并经考试合格,未经安全技术教育或经教育但考试不合格者,不得上道作业。2.从事轨道车驾驶、大型养路机械驾驶和操作、钢轨探伤、钢轨焊(熔)接工作及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取得相应资格,方可上岗。3.进行接触粉尘、有毒物品、易燃、易爆物品的作业,使用电器、机械,以及高空作业等,必须按规定使用劳动保护用品。4.易燃、易爆及有毒物品必须有专人保管,储藏时应与建筑物、烟火及水源隔离;搬运装卸及使用时,应严格按规定程序操作,慎防起火、爆炸和中毒。5.野外作业遇雷雨
57、时,作业人员应放下手中 的金属器具,迅速到安全处所躲避,严禁在大树下、电杆旁和涵洞内躲避。酷暑、严寒季节,应采取措施,防止中暑、溺水、冻伤和煤气中毒。第四十八条 避车1.线路作业和巡检人员,必须熟悉管内的线桥设备情况、列车运行速度和各种信号显示方法,并主意瞭望,及时下道避车。2.步行上下班时,区间应在路肩或路旁走行;通过桥梁、道口或横越线路时,应做到“一停、二看、三通过”,严禁来车时抢越。车站内如必须走道心时,应在其前后设置专人防护。进路信号辨认不清时,应及时下道避车。3.作业人员下道避车时应遵守以下规定:(1).距钢轨头部外侧距离:一般应满足2m;(2).本线来车下道距离: 本线不封锁时邻线
58、来车,本线可不下道,但本线必须停止作业;瞭望条件不良,邻线来车时本线必须下道。在站内其他线路作业,躲避本线列车时,下道距离不小于500 m;列车进路不明时必须下道避车。人员下道避车时应面向列车认真瞭望,防止列车上的抛落、坠落物或绳索伤人。人员下道避车的同时,必须将作业机具、材料移出线路,放置、堆码牢固,不得侵入限界,两线间不得停留人员和放置机具、材料。4.严禁作业人员跳车、钻车、扒车和由车底下、车钩上传递工具材料。休息时不准坐在钢轨、轨枕头及道床边坡上。绕行停留车辆时其距离应不小于5 m,并注意车辆动态和邻线上开来的列车。5.遇有降雾、暴风雨(雪)、扬沙等恶劣天气影响瞭望时,应停止线上作业和上
59、道检查,必须作业时,应采取特殊安全措施,保证来车之前按规定的距离及时下道。6.遇有降雾、暴风雨(雪)、扬沙等恶劣天气及陈望困难地段,巡道、巡守人员应在路肩上行走,并注意察看线路状态。第四十九条 线路作业1.作业前,施工作业负责人和机具使用人员应对机具进行检查,机具状态不良或安全附件失效的机具严禁上线使用。2.线路施工作业,必须在符合规定的施工负责人领导下进行。施工负责人应根据人员、作业项目、天气等情况,具体布置安全事项。大、中、维修施工,作业地段不宜过长,并不得指派单人到防护区段以外的线路上作业。3.在线路上进行下列作业时应注意:(1).维修作业严禁使用齿条式起道机。(2).多人在一起作业时应
60、统一指挥,相互间应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防止工具碰撞伤人。(3).分组人工捣固时,前后距离应不小于3根轨枕,作业人员前脚不得伸出轨枕边缘。多组捣固机械同时捣固时,前后距离应不小于3 m,走行应保持同步。(4).使用撬棍拨道时,撬棍应插牢,听从指挥,统一行动,严禁骑压或肩扛撬棍拨道。第五十条 桥、涵、路基作业1.在地面2m以上的高处及陡坡上作业,必须戴好安全帽、系好安全带或安全绳,不准穿带钉或易溜滑的鞋。安全带、安全绳每次使用前,使用人必须详细检查。每半年对安全带、安全绳做一次鉴定,其方法为:静荷载试验:用静荷载3000N的力拉5 min不断;冲击试验:固定安全带(绳)一端,用800N重物由3m高
61、处自由坠落悬空而不断。2.使用脚手架必须满足安全要求。脚手架搭设应配合工程进度,不宜搭设过高。应有专人负责搭拆脚手架安全和日常检查整修工作。搭拆脚手架时,脚手架下不准人员停留或通过。靠近架空电线搭拆脚手架时,应严格按照供电部门的规定留出安全距离(一般动力线2m以上,照明线1 m以上);作业中应时刻注意,防止碰触架空电线。脚手架应搭设牢固,脚手板外伸悬臂,应有专人负责,经常检查整修,不得浮起活动。脚手架搭设完毕,必须经施工负责人全面检查验收后方能使用。3.脚手架的荷载每平方米不得超过2700 N,脚手杆间距不应大于1.5m(经检算许可者除外)。制作脚手架的材料必须坚韧耐用,尺寸符合下列规定:(1
62、).立杆有效部分小头直径:木杆不得小于70 mm,竹竿不得小于80mm。(2).横杆有效部分小头直径:木杆不得小于80 mm,主要横杆不得小于90 mm。(3).脚手板厚度不得小于50 mm,两端必须固定在横杆上;斜铺脚手板铺设坡度不得陡于1:3,并钉防滑木条。脚手板接头应设置在撑杆上,不得悬空。高度在3 m以上的脚手架,其工作边外侧及斜道两侧应安设挡脚板和1 m高的防护栏杆。(4).采用圆钢弯制成脚手架时,双钩式圆钢直径不小于22mm,单钩式圆钢直径不小于25mm,钢材不得有裂纹、锈蚀等缺陷,并应按规定检查钢钩质量。(5).钉脚手板铁钉的长度不得小于100mm;拆下的护木脚手板及模型板上的铁
63、钉,应及时拔掉或打平。4.在无人行道桥上拧动护木螺栓及勾螺栓时不得向桥外方向使劲。桥面及人行道上,不准有露尖的铁钉。进行钢梁喷砂除锈、喷漆、喷锌,圬工梁灌化学浆液时应戴防护面具或口罩、护目眼镜及手套。喷砂嘴或喷射嘴不准对着人、车、船;不准带风、带砂修理喷砂设备和更换零件。5.使用移动作业架时,特别是移动作业架钩挂在桥梁人行道栏杆上时,应详细检查人行道、托架U型螺栓和作业架,同时应对人行道主应力控制点的强度和梁体倾覆稳定性进行检算。未经检查或检算及检算结果不符合有关安全规定时,不得上架作业。人员攀登时应扶牢踩稳。未设置隔离设备时,严禁双层作业。,6.临边作业应设置防护围栏和安全网。悬空作业应有可
64、靠的安全防护设施。未设置隔离设施的高处作业,人员不得垂直施工。使用移动式梯子时,梯脚应坚实,梯子上端应有固定措施。安全桩的埋深一般不小于0.75 m,土质山坡不小于1.0 m。必要时适当加深。安全桩距陡坡边缘不得小于3 m。在悬岩陡壁处工作,必要时应打两个安全桩(即护桩)。每次施工前安全桩必须有专人检查,施工中应派人看守,以防安全桩松动而造成人身事故。安全绳左右移动距离不得大于5 m。安全带、安全绳应挂在牢固的物体上并拴绑牢固。安全绳应一绳一人,严禁在一个物体上拴挂几根安全带或安全绳,严禁一根安全带或安全绳上拴挂几个人。7.桥面上通过的风管、水管必须捆牢,不得侵入限界。8.在封锁时间内进行隧道
65、作业,除按规定防护外,还应编好作业组,进出隧道由小组负责人清点人数;施工结束后,施工负责人进行全面检查,确认设备达到放行列车条件,人员、机具、材料全部撤出限界,方可开通线路。9.条进行桥梁灌筑混凝土作业或其他起重作业时,严禁用手拨动钢丝绳或起重索。10.必要的地质、水文和地下设备(如电缆、管道)的调查和勘查工作。11开挖建筑物基坑或刷坡时,应注意:(1).开挖基坑时,边坡的坡度必须按照设计的要求,按放好的边线从上向下开挖,不得任意放陡坡度,严禁掏底挖土。(2).遇有滑层、裂纹、浸水等情况,基坑壁必须用支撑或改缓边坡。(3).靠近基坑上方不得堆土及放置料具等重物,挖出的土石方和施工材料堆放位置应
66、距坑边不小于1 m,高度不超过1.5 m。(4).在同一坡面的垂直线上,不得上下同时开工,不得在上层挖土时下层运土。(5).圬工凿除或人工打眼两人配合作业时,应配戴防护眼镜,严禁面对面或戴手套打锤,掌钎时应配带防护手套。(6).拆除开挖坑支撑应按回填顺序自下而上逐步拆除,拆除高度视坑壁土质而定。(7).下穿框构顶进挖土作业时,严禁超挖,工作面坡度符合规定,过车时严禁开挖,工作面下严禁站人。12.进行路堑或山体边坡刷方、清石作业时,应遵守以下规定:(1).每天开工前应检查坡面有无裂缝及可能坍塌的迹象,危石、危土是否已清除干净。凡可以处理的应立即处理,不能处理且对施工安全有威胁时,施工人员应立即向
67、施工负责人报告进行妥善处理。(2).开挖土方应自上而下,严禁挖悬空土。(3).多人同时在坡面上开挖作业时,应大致在同一高度自上而下进行,严禁上下重叠作业。开挖人相互间距不应小于2 m。(4).进行撬石作业,施工人员站立点必须稳固,不准站在活动的石块上工作。多人同撬一石必须统一指挥。对于可能损坏行车设备、危及行人安全的石块应分解放下,必要时按规定进行防护或封锁施工。(5).在有可能发生落石的路堑内作业,应戴安全帽。(6).作业过程中,严禁在危岩边上和边坡脚下休息,严禁将工具任意抛置和放在危岩下面。(7).在开挖过程中,如发现有瞎炮的残药、雷管,应及时报告施工负责人,并按瞎炮处理。第五十一条 电气
68、化铁路作业1.在电气化区段通过或使用各种车辆、机具设备不得超过机车车辆限界,作业人员和工具与接触网必须保持2m以上的距离。2.发现接触网断线及其部件损坏或在其上挂有线头、绳索等物时,人员不准直接或间接与之接触;在接触网检修人员未到达前,应距断线接地处10 m以外设置防护,严禁人员接近。3.在接触网支柱及接触网带电部分5 m范围以内的金属结构均必须接地,在与接触网相连的支柱及金属结构上,若未装设接地线或接地线已损坏时,严禁人员与之接触。4.使用发电机、空压机、搅拌机等机电设 备时,应有良好的接地装置。在可能带电部位,应有“高压危险”的明显标志和防护措施。各种机械与车辆不准用水冲洗;施工用的水管不
69、准跨越接触网,不准用射水方式进行圬工养生。5.在电气化区段清除危石、危树,进行爆破作业时,应有供电部门人员配合;有碍接触网及行车安全时,应先停电后作业。6.施工中,任何作业均不得影响接触网支柱、地锚等设施的稳定。第五十二条 爆破作业1.进行爆破打眼作业应遵守以下规定:(1).打眼开始前,应将边坡上的松动土石清除干净,检查铁楔、锤把是否松动,打眼机各部件是否齐全完好。(2).人工打眼时,举锤人立脚处必须稳固,并站在掌钎人的侧面,严禁打对面锤。(3).严禁在残眼上打孔。(4).打眼机应垫稳,防止发生滚动。(5).使用机械钻眼的工人,必须熟悉凿岩机的性能,并于开工前对主要部件进行检查。作业中严禁用手
70、和身体支撑凿岩机的转动部分。2.进行爆破装药作业应遵守以下规定:(1).每炮使用的引线长度,应保证点完引线后人员能撤至安全地点,且不得短于1.2m,引线的燃烧速度应分批分卷进行试验。引线与雷管的联结,应在指定地点进行;联结时必须使用雷管钳,严禁使用其他无保安设备的钳子,并绝对严禁用牙咬。(2).雷管必须经检查试爆,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电雷管还必须经过专用爆破仪表逐个进行电阻检查。已生铜锈、变形、破损或加强帽歪斜的雷管严禁使用。(3).起爆药包应在装药时临时制作,制作时不得将雷管直接插入起爆药包内,而应先用直径与雷管相同的木条或竹管在药包一端插一个深度为雷管长度1.5倍的小孔,然后放人已接好引线
71、的雷管,并将孔口封好。(4).药量必须经过计算,一般小炮只准采用松动药包,不得采用抛掷药包。采用裸体药包(即裸炮或扒炮)必须经施工负责人许可,不得任意施放。(5).装药工作必须由施工负责人指定的爆破员执行。装炮区内,严禁吸烟点火;非装炮人员,在装炮前,一律撤离装炮地点。装炮完毕必须检查并记录装炮个数、地点,以便起爆后核对盲炮,并进行处理。(6).不得使用金属器皿装药,装药包时应用木棍轻轻送人,不得冲击。(7).严禁由一人同时搬运炸药和雷管,电雷管不得与带电物品(如干电池、手机等)一起携带运送,搬炸药与拿雷管人同路行走时,两人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50 m。爆破材料运抵工地后,应存放于指定地点的专用
72、设备中。放炮后的剩余材料应及时交库或公安部门保管,严禁随地存放或带人起爆应由具有爆破经验的人员担负。3.进行爆破起爆作业应遵守以下规定:(1).起爆作业应在施工负责人监督和统一指挥下进行,起爆应由具有爆破经验的人员担负。(2).起爆前,警戒区四周必须设置警戒人员,警戒区内的人畜应一律撤离,施工工具应妥善安置。(3).警戒人员应按规定手持红旗和喊话筒(口笛),以便显示标志传达信号。(4).警戒范围,一般小炮应距放炮地点200m以外,用药量较多的爆破及特殊爆破,警戒距离应经过计算决定。(5).点炮人员应预先选好安全躲炮地点,点炮依次进行。每人每次点炮超过5炮时,可用信号雷管控制点炮时间,当点炮人听
73、到信号雷管爆炸后,应立即停止点炮,进入安全区。并将点炮情况详细向施工负责人汇报。信号雷管的引线长度不得超过该次被点引线中最短引线长度的13。(6).听炮人数应为3人,分别在3个不同地方记录已响炮数,互相核对,经3人核对如无盲炮,从最后一响起5min后方可进行爆破检查。若听炮数字与点炮数字不符,应等15min后,方准进入爆破区检查。(7).用电雷管起爆时,炮响后应立即取下爆破机手柄,然后拆除电线,待烟尘消散后即可进入爆破区检查,爆破机的手柄应始终由爆破组长一人携带、使用、保管。(8).在近处有闪电、雷声或雨云弥漫,有突然发生雷电可能的时候,不准使用电雷管起爆。爆破作业场地的杂散电流值大于30mA
74、时,严禁采用普通电雷管起爆。电气化区段严禁使用电雷管起爆。有瓦斯地区不准使用普通雷管起爆。(9).爆破线路应与带电的其他线路分开,并不准交叉拉设。(11).在线路附近爆破,有可能影响通信、电力线路等铁路设备时,应取得相关设备管理单位的配合,采取保护措施。4.进行盲炮处理应遵守以下规定:(1).处理盲炮时应遵循上述起爆作业的有关规定。(2).盲炮应由原装药人当时处理,如遇特殊情况不能当时处理的,经施工负责人准许后,可在下次放炮或休息时处理。盲炮地点应有明显标志,其四周5m以内,严禁人员通行。(3).处理盲炮时应设置警戒区,处理方法视具体情况决定,一般采用下列几种方法:a.将引线或电线重新接通,再
75、行起爆。b.距盲炮0.6m(普通浅眼爆破可不小于0.3m)打一平行炮眼进行诱爆,但需注意岩层节理情况,在打眼地点不得有引至盲炮的裂纹。c.如系黑色火药,可用水灌入炮眼,使炸药失效,然后用木挖耳将其徐徐掏出,妥善销毁。d.残眼残药应按盲炮处理。5.爆破器材必须经过检验合格,严禁使用过期的爆破器材。爆破器材的检验、运输、使用、保管与销毁必须遵照国家爆破安全规程的规定。6.爆炸材料应保管在专用的库房内,设专人看守,并做好防火、防盗、防潮、防震和防雷电工作。炸药、雷管应分库存放,建立严格的出入库制度。7.爆炸材料的运输,必须有熟悉爆炸性能的专人押送,装卸时应轻拿轻放,不准投掷、拖拉和滚动,堆放应平稳,
76、炸药和雷管不准同时搬运。搬运人员严禁带火柴、打火机等引火物品。搬运场地严禁吸烟。严禁雷管放在衣袋里,电雷管不得与带电物品一起携带运送。8.控制爆破、静态爆破等特殊爆破作业应遵守相关安全规定。第五十三条 搬运与装卸作业1.搬运及装卸重物时,应尽量使用机械作业;人力操作时,应统一指挥,动作一致;夜间应有充足的照明。用滑行钢轨装卸钢梁及其他重型机械设备时,滑行钢轨应支撑牢固,坡度适当,滑行前方严禁站人,后方应有保险缆绳。2.装卸长钢轨,钢丝绳与挂钩、固定器等应联结牢固,人员不得站在移动前方和钢丝绳附近。长轨车运行中,人员必须离开轨端3m以外,并严禁在长轨上走动;卸轨时,撬棍不得插人长轨移动方向的横梁
77、后面,前一根长轨通过本车后方能拨动后一根就位,严禁在悬空的长轨下作业,并注意防止长轨尾端落下时摆动伤人。3.运料列车开车前,负责人应确认有关人员已上车坐稳方可开车;列车未停稳前,卸车人员不得打开车门及做其他影响安全的准备工作,开车门前,车上人员应离开车门,车下人员不得站在车门下面。4.轨道平车的随乘人员应坐稳扶牢,不准坐在堆放较高的物体上和车体连接处,车未停稳,人员不能上下车。装载路料、机具的轨道平车不准搭乘人员,确因工作需要乘坐人员时,必须安装围栏及扶手。单轨小车严禁搭乘人员。5.搬运、装卸有毒、有害物品时,必须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6.换装或搬运钢轨、混凝土枕、辙叉等笨重轨料,应有专人指挥,
78、尽量在平整的地面行走;必须在坑洼不平或在线路上行走时,应注意踏稳踩牢。7.整组道岔在既有线上做铺设前的纵向移动时,应由施工负责人统一指挥,合理布置移动轮,平稳移动。轨枕间或移动前方不得站人。第五十四条 机具使用基本要求1.上道使用的机具必须通过产品认证,未经认证的不得上道使用。2.机具使用前应确认油、水、电、连接件是否符合使用要求,防护装置是否齐全可靠,显示仪表是否正常,整机是否符合现行的安全使用办法。使用中发现故障需紧急处理时,应先停机、切断电路、风路、动力油路等,撤离线路建筑限界以外进行处理,在未确认故障已得到处理的情况下,不得继续使用。机具应由专业组或专业人员负责使用、检修、保养、登记工
79、作日志。3.条皮带轮、皮带、链轮、链条、齿轮、砂轮、砂轮切割片和风扇等露出机体的传动和转动部件,应有符合设计图纸规定的防护设施。转动部件应标有旋转方向指示标志,只允许一个方向旋转的设备,应设置有反转自锁装置。4.切轨机、打磨机、电焊机等机具操作人员应按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品。机具应按规定安装漏电保护装置。5.用锯轨机切割钢轨时,其他人员应远离锯轨机两侧和前方,防止锯片破碎伤人;钢轨打磨时,其他人员应远离打磨前方;焊补钢轨、辙叉时,电焊机应采取接地措施,防止人员触电灼伤;钢轨焊接时,应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防止烫伤。6.使用氧乙炔设备时,操作人员必须按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品,其他人员应远离喷嘴前方,防
80、止烧伤。乙炔瓶不得靠近热源和电器设备。乙炔瓶与明火的距离不得小于10m,与氧气瓶间的距离不得小于5m。7.多台机械配合作业时,应明确施工负责人与安全负责人之间,机械与机械之间的联系方式,并由施工负责人负责现场指挥。在时间允许的情况下,任何一台机械的起动或停机,都应提前通知施工负责人和安全负责人,并及时通知相关机械的操作人员。8.在无人行道栏杆的桥梁上操纵动力机械时,应设置有安全栅栏。风动工具9.空气压缩机必须设置有安全阀、气压表、压力调节器、动力离合器和动力机械上的各种仪表,在阀、表齐全、工作可靠的情况下,方可起动使用。10.压力容器必须按国家规定进行检验,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严禁使用。压力
81、容器操作人员必须具有授权单位颁发的有效操作证。压力容器上应安装压力表和安全阀,并按规定进行压力试验,未经试验或超过试验期的容器不得使用。安全阀保证该设备压力容器的安全系数应符合设计规范。压力容器应放置在通风阴凉处,在规定的距离范围内不准进行盒属切削、焊接及其他加热的工作。11.风动工具应有保安套(环),保证工具头连接牢固。试风或放出残余冷风时,工具头必须向下;过冲或打击栓销时,两侧应联系好,防止冲头伤人。第五十五条 设备安全1.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擅自动用轨道设备(钢轨及配件、轨枕、道床、路基、桥梁、涵渠、防护设施、各种标志等),如有特殊需要动用工务设备时,必须征得设备管理部门的同意,并有设备管
82、理单位的人员现场监督。2.严禁在影响路基稳定的范围内挖沟、引水、耕种、取土和开采砂石。在路基内埋设电缆时,必须遵守铁路路基大修维修规则的规定,并保证路基及其排水、防护和加固设备的稳固和完好状态。3.在铁路线路上设置或者拓宽铁路道口、人行过道,应当经过工程线管理单位批准。严禁任何单位或个人擅自在铁路线上铺设道口或人行过道。4.机车、车辆应在线路上按规定速度行驶。运输超限、超重货物必须经工程线管理单位核实,对线桥薄弱处所采取加固措施后,按允许条件运行。5.需要截断钢轨和钻螺栓孔时,应全断面垂直锯断钢轨,用钢轨钻孔机钻孔、倒棱。处理线路故障,只有在特殊困难条件下(如无缝线路胀轨跑道、钢轨折断)可个别
83、采用乙炔切割或烧孔。采用乙炔切割或烧孔的钢轨,必须在24 h内更换。在更换前应派人昼夜监视,限速不超过15 kmh。6.常备钢轨、轨枕及零散路料应集中存放在养路工区或站内易于装运的指定地点。在不具备运送和装卸条件的地段,常备钢轨可分散存放在铁路沿线的钢轨架上。非常备钢轨、轨枕及零散路料应在大维修结束时及时回收,不得长时间在线路上存放,尤其不得在正线两线间或正线与到发线间存放(待使用钢轨、轨枕除外)。7.钢桁梁上部检查作业车、吊栏等附属设施,必须安全可靠,运行中应有可靠的制动设施,承载能力应满足设计要求,并经常保持状态良好。当设施不使用时,应停靠牢固,有可靠的固定装置,并确保固定装置的技术状态和强度满足当地最大风力的抗风荷载要求,梁端应设有可靠的拦挡设施。第八章 附 则第五十六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生效,各施工单位根据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实施细则。第五十七条 本办法由枣临铁路工程线管理单位负责解释。第五十八条 本办法未尽事宜,严格执行济南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实施细则(济铁总发2010326号)、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办法(铁办【2008】190号)、铁路技术管理规程(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部令第29号)、铁路工务安全规则(铁运2006177号部令)、关于加强工程线作业管理的通知(济总电2010406号)等相关规定和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