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荔波县更班煤矿机械伤害事故专项应急预案编 制 人:矿 长:总工程师:安全矿长:生产矿长:机电矿长: 编制日期:2018年3月25日更班煤矿措施预案会审表姓 名签字会审日期矿 长总工程师安全矿长生产矿长机电矿长通防科机电运输科安 监 科会审意见:荔波县更班煤矿机械伤害事故专项应急预案由于煤矿生产具有开采的特殊性,除水、火、瓦斯、顶板、爆破、防洪防汛、等灾害外,机械伤害也是煤矿生产过程中的一大安全隐患,为避免煤矿机械伤害发生,缩小事故范围,应对事故救援,根据荔波县更班煤矿现状,制定荔波县更班煤矿机械伤害事故专项应急预案1、 应急处理基本原则 煤矿发生机械伤害事故后,救援人员应按照“紧急救灾,方法得
2、当,救人优先”的原则抢险救灾。 (1)以抢救遇险人员为主:机械事故发生后,事故的发现者应立即向调度室汇报,并组织现场救援。 (2)针对不同的机械事故应采用不同的方法,以避免受伤人员受到二次伤害,先救人后治伤,保证救护现场安全。 (3)对受害者要按“三先三后”原则及“先止血后搬运”、 “先固定后搬运”、“先复苏后搬运”的原则进行救助。 (4)在救援的过程中要以确保自身安全为前提,防止事故扩大,不得盲目救援。 2、组织机构及职责 总 指 挥:赵大军 副总指挥:肖玉明 刘传祥 救援办公室主任:杨金强后勤保障主任:饶建丽组长:刘少明 杨光琼成员:李海华 黎二华 罗政斌 欧真奇 李万明 2.1应急组织体
3、系 机械伤害事故应急救援组织体系主要由企业应急救援指挥部、应急救援办公室以及现场应急指挥部组成。 2.2指挥机构及职责 企业应急救援指挥部职责 煤矿发生机械伤害事故时,按照专项预案的指挥机构设置,及时有效地处理事故。 应急救援办公室职责 应急救援指挥部下设应急救援办公室,负责应急救援指挥部的具体工作,办公室设在调度室,应急救援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 (1)负责应急救援指挥工作的综合协调和管理,根据事故灾害情况和现场救援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向应急救援指挥部报告; (2)与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保持联系,传达本矿应急救援指挥部的命令; (3)调动矿山应急救援力量,调配矿山应急救援资源; (4)提供技术支持
4、,组织矿山应急救援技术组参加救援工作,协调医疗救护工作; (5)调用矿山应急救援基础资料与信息; (6)机械伤害事故灾难扩大或专业领域救援力量、资源不足时,协调请求相关力量及设备增援; (7)完成企业应急救援指挥部交办的其它事项。 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职责 结合机械伤害的实际情况和现场救援人员的人数及技能,现场指挥部可设五个救灾小组: (1)通讯、供电、机械设备组 熟悉各条供电线路,并绘制各供电系统图。 熟悉机械设备,组织技术人员对设备进行拆、装、检修、维护。 确保通讯畅通,一旦发生机械伤害事故时,能保持正常联络。 本组由机电部组织,机电队、运输队等相关队组的技术人员参与组成。 (2)抢险救灾组
5、 负责按指挥部要求对机械伤害事故的遇险人员继续救助,并将灾区人员安全、有序地撤离到安全地点,清点人数等工作,同时及时向上级部门汇报。 本组由应急救援小分队组织,相关科室人员参与组成。 (3)后勤保障组 供应所需物资、设备,并且保质保量到位。 负责伤者的善后工作和救援人员的食宿安排工作。 (4)安全保卫组 参加抢险救灾的全过程,根据批准的处理事故的计划,调配检查人员,对计划的各环节、措施的实施过程进行检查,确保计划安全顺利完成,发现不安全因素有权制止并提出安全可靠的补救措施,及时向指挥部汇报,听取指令。 负责事故抢救和处理过程中的治安保卫工作,维持矿区的正常秩序,不准闲杂人员入矿,并在附近设专人
6、警戒,严禁闲杂人员逗留、围观,并保证附近无火源。 本组由安全保卫部负责。 (5)医疗救助组 负责对机械伤害事故的遇险、受伤人员进行医疗救治。 及时联系当地医院救治。 3、预防与预警 3.1危险源监控 认真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安全生产方针,切实把防止机械伤害事故的各项管理规定落实到位,不断提高机械运输和人员管理现代化水平,提高安全意识,努力提高防御各种机械伤害事故能力,防止机械伤害事故发生,防止机械伤害事故可采取如下安全技术措施: (1)按煤矿安全规程规定正确安装,使用维护、保养各种机械设备,并保证各种设备的保护系统齐全有效。 (2)按操作规程规定有专人完成各种设备的日检、月检、
7、季检、年检等各种检查,发现问题立即处理并做好记录。 (3)各种机电设备操作工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并要求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4)配齐足额的各工种人员,加强人员管理,狠抓各项制度的落实和现场管理工作,彻底杜绝“三违”现象。 (5)在可能发生机械伤害的地点配足各种安全“警示牌”,加强对机械伤害事故的重视。 3.2预警级别 按照事故的严重程度、影响范围和企业事故的可控性,预警响应原则上分为红色预警、橙色预警、黄色预警和蓝色预警具体如下: (1)有可能发生特别重大伤亡事故,事故造成30人以上被困,已经或可能导致30人以上死亡,为红色预警。 (2)有可能发生特大伤亡事故,事故
8、造成10人以上、29人以下被困,已经或可能导致10人以上29人以下死亡,为橙色预警。 (3)有可能发生重大伤亡事故,事故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被困,已经或可能导致3人以上9人以下死亡,为黄色预警。 (4)有可能发生一般伤亡事故, 事故造成1人以上、3人以下被困,已经或可能导致1人以上3人以下死亡,为蓝色预警。 3.3预警行动 煤矿机械伤害的重大危险源主要是作业人员的违章操作和机电设备的保护系统失效而造成的。造成机械伤害事故的必要条件有: (1)人有意识和下意识地误操作或触及运行中的设备。 (2)设备运行出现故障或出现故障后保护系统失效。 一般情况下,作业人员按章操作,机电设备各种保护正常有效
9、运行,机械伤害事故是可以减少甚至避免的。因此,必须加强对各岗位机械设备操作工的技能及岗位素质培训,对作业人员的思想情绪进行监督,对机电运输设备及其保护系统进行检查、检测、维护,无间断地进行实时监控,一旦发现异常,立即发布事故预警,减少或避免事故的发生和恶化。 4、急救与信息报告程序 调度室接到机械伤害事故的有关汇报后,应立即将事故概况向值班矿领导汇报,并根据值班矿领导的指示向救护队、矿长、矿技术负责人汇报,并向公司总调度室汇报。汇报内容主要包括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事件发生的初步原因、已经采取的急救措施、现场人员状况、人员伤亡及撤离情况(人数、程度、所属单位)等。 5、应急处理 5.1响应分级
10、 调度室接到机械伤害事故汇报后,立即通知值班领导,值班领导根据具体情况,通知企业应急救援指挥部成员立即参与救援,并请示总指挥决定是否启动应急预案以及启动应急预案的级别。 (1)发生有死亡机械伤害事故为级响应。 (2)发生无死亡机械伤害事故为级响应。 5.2响应程序 矿井机械伤害事故发生后,矿井调度室为发出预警通报的责任单位。当调度室接到井下发生机械伤害事故的汇报后,按矿井应急预案规定的顺序通知有关领导并向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汇报,召请矿山救护队和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派救护队员进入灾区侦察灾情、实施救援工作,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制定救灾方案,事故急救指挥部进行救灾工作直至灾情消除、恢复正常生产。
11、5.3处理措施 发生机械伤害事故后,煤矿企业应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以防止事故的进一步扩大: (1)立即停止事故机械设备。 (2)指定合理的救灾方案,以防对遇险者造成进一步的伤害。 (3)按“三先三后”原则进行伤员的救护。 6、应急保障 6.1应急物资保障 企业建立健全消防材料库、水泵、水管、灭火器材、施工材料(如料石、红砖、水泥、黄沙)、绝缘杆、绝缘手套、绝缘套鞋等必要的救灾装备、物资等。 6.2应急装备保障 矿山救护和医疗救护装备应配备专用警灯、警笛,发生机械伤害事故后,根据事故的程度,提请地方政府及时协调对事故进行交通管制,开设应急救援特别通道,最大限度赢得抢险救灾时间。 6.3应急人员安全保障 应急人员必须熟悉事故的性质、危害程度、可能对自己造成的伤害等各种因素。应急人员必须熟悉救灾环境,掌握救灾知识、有可靠的救灾安全设施。措施预案贯彻学习签字表姓名时间姓名时间指挥部各成员及单位联系电话姓名职务电话备注张建国总 经 理赵大军矿 长肖玉明总工程师刘少明安全矿长刘传祥机电矿长杨光琼生产矿长李海华机电队长黎二华机电副队长李万明运输队长欧真奇电 工罗政斌瓦 检 员饶建丽综合办主任茂兰镇派出所茂兰镇政府荔波县安监局林东分局(救护)荔波县人民政府荔波县救护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