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池州市贵池区防台风应急预案为做好我区台风灾害的防御工作,建立完善防御机制,有效防御台风灾害,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杜绝群死群伤;进一步规范防台风灾害减灾工作程序,有效、有序地开展防灾、救灾工作;根据防汛工作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分级分部门负责的要求和我区实际,特编制本预案。1.2 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地质灾害防治条例、池州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等相关法律、法规、相关规程、规范和技术标准,根据池州市贵池区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预案。1
2、.3 编制原则坚持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为首要目标原则。贯彻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防、避、抗、救”相结合,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效益服从安全的原则。落实行政首长负责制,坚持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制和岗位责任制原则。坚持科学决策,快速反应,果断处置,结合实际,因地制宜,具有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原则。2 预警及阶段划分区气象部门密切监视台风,做好趋势分析预报。对可能造成灾害的台风暴雨,及时与区应急管理局、区水利局、区防办会商。根据台风位置、动向或可能带来的强降雨对本地的影响程度,将防御台风灾害的过程划分为五个阶段。2.1 消息阶段台风即将登陆,预计 48 小时内有可能影
3、响我区,或接到上级防御台风消息时或启动最低级别应急响应,该段时间为消息阶段。2.2 警报阶段台风登陆,预计 24 小时内有可能影响我区,或接到上级防御台风通知或启动较低级别应急响应,该段时间为警报阶段。2.3 紧急警报阶段台风将在 24 小时内袭击本地,或台风外围对本地有严重影响,或接到上级防御台风警报或启动高级别应急响应,该段时间为紧急警报阶段。2.4 影响期台风入境影响本地,或台风外围对本地影响非常严重,或接到上级防御台风紧急警报或启动高级别应急响应,该段时间为影响期。2.5 警报解除台风离境并结束影响,或台风外围影响消失,或接到上级解除台风警报或解除响应的通知,此时为警报解除阶段。3 防
4、御工作重点3.1 加强预测、预报和预警,及时向公众发布台风信息。根据气象部门预测台风登陆位置,预计有可能影响我区,或接到上级防御台风及暴雨消息时,通过广播、电视、电话等形式,将台风或降雨信息向社会告之。警报或紧急警报阶段,通过广播、电视发布公告,将台风暴雨情况及时告之全社会。宣传防灾减灾、自救知识。加强对防台风工作部署和防灾减灾措施等信息的宣传。尽量减少户外活动,避免不必要的伤亡。3.2 加强山洪灾害易发区及地质灾害隐患点监测预警工作。防台风重点监测预警对象:水上船舶、堵口、危(旧)房、广告牌、塔吊、脚手架、供电与电信杆线、建筑工地、临时工棚、设施农业、厂房、库房等风灾易发区;学校、医院、体育
5、场、广场、居民区等人员聚集区;水库下游、沿河低洼区等洪灾易发区;地质灾害隐患点周边等。3.3 做好危险地区人员、重要设施的避险和安全转移准备。各有关单位加强对山洪易发区、地灾隐患点、水库及尾矿库下游影响区、涉水旅游景区、切坡建房、高空和水上作业区、城乡低洼区、地下设施、危旧房、粮食仓库、户外广告牌、高空悬挂物、建设工地的塔吊、脚手架、临时工棚等重点防灾薄弱环节和医院、学校、敬老院等重点防御对象的防台风和山洪灾害安全检查,并负责或督促业主落实“防”、“避”措施。进一步落实险工险段、山洪灾害隐患点的应急保安工作,全面做好易灾区域人员物资安全转移和“防、避、抢、救”各项准备工作。3.4 加强水利工程
6、安全检查和巡查。重点检查病险水库、在建工程和堤坝、涵闸等防、抗能力。3.5 加强水库、河湖闸坝的预泄调度。对超蓄的水库、湖泊和重要高坝山塘提前预泄,必要时要降低水位,直至放空。对检查出来的隐患采取应急措施,防止出现安全事故。3.6 做好高层建筑工地、广告牌、铁塔、线杆等高空设施防风避险工作。3.7 做好渡口、水上船只防风避险工作。适时安排船只回港避风并采取可靠的锚固措施,渡船要适时停摆。3.8 做好城乡低洼地区的防洪排涝工作。4 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防台风工作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和分级分部门负责制。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在区委、区政府直接领导下,统一部署和指挥全区防台风工作。各镇街道园区防汛抗旱指挥部负
7、责本辖区防台风工作。4.1 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区防汛抗旱指挥部(以下简称区防指),负责领导、组织全区的台风防御工作。根据上级防指要求或本地风灾发生实际情况,决定启动预案的时机,调度应急力量,组织防、撤、抢、救和灾后恢复。区防指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区防办),办公地点设在区应急管理局,负责区防指防台风值班、起草和收发相关文电、做好相关会务等日常工作。区防指成员以及有关单位,严格执行各自防台风工作职责,服从区防指统一调度和指挥,全力开展防台风工作。4.1.1 区防指组成区防指由区委书记、区政府区长分别担任政委、指挥长,分管副书记担任副政委、区政府分管应急副区长担任第一副指挥长、区政府分管水利副区长担任
8、常务副指挥长,区政府分管城建副区长、区人武部政委(或部长)、区应急管理局局长、区水利局局长任副指挥长,聘请有丰富防汛经验的区领导任顾问,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区纪委监委、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发展和改革委、区教体局、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区政法委、区公安分局、区民政局、区司法局、区财政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住建局、区交通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城市管理执法局、区文化和旅游局、区卫生健康委、区供电公司、区气象局、区港航管理局分局、区供销社、电信池州分公司、移动池州分公司、联通池州分公司、区物资总公司、国元保险、区消防大队、区人武部、区水利局、区应急管理局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每
9、年汛前,由区防指或区委、区政府根据人事变动进行调整并公布。4.1.2 区防指成员单位职责区人武部负责组织协调现役部队、预备役部队和民兵参加防台风工作,转移营救危险地区群众等有关重大的防台风紧急任务。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负责全区防台风重大事件协调,督查、督办防台风工作。区纪委监委负责检查监督参加防台风的国家工作人员履行防汛抗旱职责、执行防汛抗旱纪律的情况。区委组织部督查各级行政首长防台风责任制落实情况,统一抽调党政干部参加防台风工作,掌握党政领导干部在组织防台风工作中履行职责及遵守工作纪律情况;负责组织调配区直部门和单位的工作人员参加防台风及有关表彰等工作。区委宣传部正确把握全区防台风舆论导
10、向,及时协调、指导新闻媒体单位做好防台风宣传报道工作,为防台风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区委政法委、区公安分局负责维护防台风期间社会治安秩序,保障运送防台风人员和抢险物资的交通畅通。依法打击造谣惑众和偷窃、哄抢防台风物资以及破坏相关工程设施的违法犯罪活动。协助有关部门妥善处置因防台风引发的群体性治安事件,协助组织群众从危险地区安全撤离或转移。区应急管理局负责全区防台风期间突发事件应急工作的综合协调及相关组织管理,指导相关预案编制。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全区防台风日常工作,为区防指组织指挥防台风工作当好参谋;组织区级抢险队伍参加防台风救灾行动,指导、组织开展防台风工作。负责监督、指导防台风期间的安
11、全生产工作,特别要加强对矿山、尾矿库等企业防台风工作的监督检查;同时负责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以及灾情统计和核查,统一发布灾情及救灾工作情况,及时向区防指提供灾情信息。区民政局负责组织安排危险地区民政福利设施及财产安全转移等工作,同时负责全区水旱灾害的慈善捐赠工作,组织、指导和开展慈善捐赠活动。区司法局负责贯彻执行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负责防汛抗旱法律法规宣传,督促指导参与防台风相关部门及镇(街道)依法行政。区财政局负责筹集防台风经费,按照区防指确定的分配方案,及时下拨经费并监督使用。区发展和改革委负责防洪保安、防汛抗旱指挥系统、抗旱水源工程建设的项目审批、申报和计
12、划安排。上报灾后恢复重建项目,争取上级支持;同时负责所辖粮库的防台风安全和应急救灾粮食调配工作;负责防台风期间重要生活必需品市场运行监测,协助做好受灾群众日常生活用品的调度和供应工作。区教体局负责做好教体系统师生和设施的安全保障工作,负责对学生进行防灾减灾应急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区经信局监督指导排涝用电调度和生产安全管理,指导防台风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区住建局负责城建系统所属防洪、排涝、供水工程安全运行。对所管辖的在建工地防台风工作进行排查,督促其做好防台风工作。协助城市防洪指挥部做好城区市政和民用设施的防台风工作。对受灾房屋进行鉴定,指导危房改造和灾后重建工作。区交通局组织运输船只回港避风
13、、渡口停摆。负责公路和水运交通设施的防台风安全。组织对受损路桥和险工险段实施抢修维护。负责公路、桥梁、航道等满足和保障防洪需要,优先运送抢险救灾人员和物资,及时征调、组织抢险和撤离人员所需车辆、船舶等运输工具,紧急防汛期督促船舶服从调度。区文化和旅游局组织指导旅游区开展应急救援工作,掌握来访团组人员活动情况,会同有关部门处理涉外事件。协助区委宣传部,指导有关媒体开展防台风宣传,及时准确报道经区防指审定的台风消息和防台风工作动态。区农业农村局(区水产局、区农机局)掌握农业受台风影响情况,负责农业生产救灾指导和技术服务,做好灾后农业生产自救和生产恢复工作;负责渔船渔港防台风安全的监督管理、负责渔港
14、水域交通安全检查和事故调处工作,组织国有养殖场依法防御台风;掌握农业机械储备情况,组织农机和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参加防台风工作。区水利局承担防台风期间水情监测预警工作和重要水工程调度工作,掌握水情、工情,提供防台风技术指导;督促、指导水利工程水毁修复;负责万兴圩、秋江圩、同义圩、大同圩等四大圩口防台风安全,及时处理险工隐患。区卫生健康委负责受灾地区卫生防疫和医疗救护工作。掌握疫情与防治情况,预防和控制疫情的发生和流行。区供销社负责所辖供销物资、仓库的防台风安全,储备必要的防台风物资,需要时及时调配。区城市管理执法局根据需要,组织执法队员参加防台风工作。承担转移营救危险地区群众等重大的防台风紧急任务
15、。区消防大队根据需要,组织消防官兵参加防台风工作。承担转移营救危险地区群众等重大的防台风紧急任务。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辖区内突发山体滑坡、崩塌、泥石流、地面塌陷等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工作。组织应急专业技术队伍,开展突发地质灾害应急调查、灾险情核查、监测与预测,圩现场应急处置提供应急技术指导。及时向地质灾害易发区作出预警预报及其他相关工作。区生态环境分局负责水环境质量应急监测。及时处置水污染事件,及时向区防指报告水质状况,防止饮用水源地污染造成水质性缺水,避免和减轻污染事故造成的重大损失。区气象局负责台风及其影响天气的监测、预报、预警工作,对台风路径、量级做出分析和预测。汛期及时组
16、织力量对重要天气形势和灾害性天气做出滚动预报,及时向区防指及有关成员单位提供气象预报信息。组织开展防台风救灾现场气象保障服务。区物资总公司负责所辖仓库、物资的防台风安全,储备必要的防台风物资,需要时及时调配。电信、移动、联通池州分公司负责协调全区通信运营企业和有关专网单位为防台风提供通信保障。根据防台风需要,协助调度应急通信设施。负责公用通信网设施的防台风安全和通信畅通。区港航管理局分局负责贵池区境内内河(长江干流由市交通局负责)水上船舶安全监督管理和抢险救灾人员、物资的水上运输工作,组织水上作业船舶回港避风,防台风期间督促船舶服从区防指调度。区供电公司负责所辖供电设施、协调做好其他供电设施的
17、防台风安全工作。根据需要,做好电力调度工作,保障防台风电力供应。国元农保贵池支公司负责台风灾害发生后的保险标的查勘、定损、理赔工作,及时向区防指报告受灾及理赔情况。区直有关部门和单位主要负责人应配备第二责任人(即A、B 岗),两位责任人在防台风工作中不得同时外出或不在岗。4.1.3 区防指专项工作组启动防台风预案级以上(含级)响应或其他特殊情况时,区防指依照池州市贵池区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同级别响应时,设立综合办公室(综合协调组)及纪律督查、转移安置、抢险救援、技术专家、信息宣传、后勤保障、恢复重建等专项工作组。区防指各成员单位在做好本部门防台风相关工作的同时,全力做好工作组的工作。各工作组在区防
18、指的统一指挥下,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同作战,全力以赴做好各项应对处置工作。各工作组组长全面掌控本组工作,及时向区防指请示报告相关事项。4.2 镇(街道)和园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各镇(街道)、园区设立防汛抗旱指挥部,在区防指和本级政府的领导下,组织和指挥本地区的防台风工作。必要时,根据区防指的调度,支援邻近区域防御台风。镇(街道)和园区防汛指挥部由本级政府和有关部门、人民武装部负责人组成。其办事机构设在党政办或水利站。汛前,镇(街道)和园区应将防汛抗旱指挥机构组成情况报区防指备案。4.3 现场防汛指挥机构当出现重大险情或其他紧急情况需要现场指挥的,组建现场指挥部。现场指挥部由联系镇(街道)、园区的
19、区级领导担任指挥长,参加抢险的解放军和武警部队首长、有关单位负责人、专家组、所在镇(街道)、园区负责人为成员。专家组负责制定抢险方案,指挥长对抢险方案进行决策,并组织实施。解放军、武警部队参加抢险,由区人武部负责组织、协调。4.4 城市防洪指挥部区政府分管城市建设管理工作的副区长参加城市防洪指挥部,在市防指领导下,负责组织、指挥市区防台风工作。区住建局、城区范围内的镇(街道)、园区服从城市防洪指挥部的统一调度。5 工作程序及职责5.1 消息阶段气象部门发布蓝色预警信号,并将台风预报消息报送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启动防台风应急预案级响应。区防指副指挥长到岗,组织气象、水利、自然资源和
20、规划、应急管理、宣传、农业、住建、交通等部门进行会商调度。气象、应急管理、水利部门密切关注台风、水雨情动态。区防办加强各成员单位之间信息联系,做好信息互通和记录、汇总工作;及时向有关领导和区防指报告相关信息。会同气象、应急管理、水利、自然资源和规划等有关单位通过政务办公系统和气象、山洪、地灾预警平台,将台风或降雨信息告知各镇(街道)、园区。各镇(街道)、园区防指要及时通知到辖区内所有村(社区)、学校、企业、敬老院等单位。各村(社区)、学校、企业要及时通知到辖区居民、学校师生、企业员工。各地各有关部门密切关注台风动向,做好防台风工作检查。相关部门和各镇(街道)、园区按照管理权限督促相关责任人、工
21、程巡查人员到岗,加强值班、巡查并做好记录。进一步落实包保责任,完善转移安置方案。对水利工程、山洪地质灾害隐患点、建筑工地等重点区域进行拉网式巡查,对转移路线、安置地点进行全面检查,对检查出来的隐患落实应急措施,确保防台风安全。对超蓄的水库、湖泊和高坝山塘提前预泄,必要时要降低水位,直至放空。5.2 警报阶段气象部门发布黄色预警信号,作出台风路径、影响范围、风雨量级的预报。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启动防台风应急预案级响应。区防指常务副指挥长到岗,组织有关成员单位会商调度,召开防台风形势分析会,布置防台风工作,视情决定召开指挥部全体成员会议。区防指成员单位领导以及有关单位领导进岗到位。各成员单位提出各部门
22、的防御对策,落实应急措施。各地各有关部门做好危险区人员和重要物资转移准备。区防指专项工作组按规定开展工作。区防指综合办公室加强值班,了解风情、雨情、工情、水情及面上防台风和山洪泥石流灾害准备情况,做好防台风和山洪泥石流灾害信息(指令)的快速传递。区防指信息宣传组通过广播、电视、政府网站等媒体,气象、应急管理、水利、自然资源和规划等部门通过预警平台,宣传防台风常识和防台风动态,将台风暴雨和山洪、泥石流情况及时告知各镇(街道)和园区。各镇(街道)和园区防指要及时通知到辖区内所有村(社区)、学校、企业、敬老院等单位。各村(社区)、学校、企业要及时通知到辖区居民、学校师生、企业员工。各地各有关部门加强
23、对学校、粮食仓库、重点企业及危(旧)房、广告牌及建设工地的塔吊、脚手架、临时工棚等重点防御对象的防台风安全检查,并负责或督促业主落实“防”、“避”措施。各地各有关部门进一步落实隐患点的排查和应急保安工作,全面做好风灾、洪灾、地灾易发区域人员物资安全转移和“防、避、抢、救”各项准备工作。各地各有关部门进一步分析水库、重要山塘的防洪能力,组织科学调度。水库水位要降至汛限水位以下,组织实施必要的预泄。严格控制运用办法,做好随时泄洪、排涝的各项准备。供电、广电、电信部门组织“三线”的检查维修,落实应急措施,做好各重点水利工程及其他重要防台风单位安全供电及通讯(通信)保障工作。各地各有关部门检查报警设施
24、(设备)、转移工具、抢险工具(物资)的落实情况,通知需要转移的人员和安置点做好准备工作,对转移路线、安置地点进行再排查,确保转移工作安全高效。先行转移老弱病残、五保户、边远地区的人员和重要物资。通知水上作业或行驶的船只进港避风。应急抢险队伍及预案明确的抢险机械准备随时集结。5.3 紧急警报阶段气象部门发布橙色预警信号,作出台风进入本地地点、时间、移动路径及台风、暴雨的量级和落区的预报。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启动防台风应急预案级响应。区防指指挥长(政委)或第一副指挥长或委托常务副指挥长(副政委)坐镇指挥调度,召开区防指全体成员会议和视频调度会。各有关部门按规定做好防台风准备。各地各有关部门做好危险区人
25、员和重要物资转移工作。区委、区政府立即召开防台风和山洪泥石流灾害紧急动员会议,进一步研究部署防台风工作,视情发布动员令。区级领导赴所联系的镇(街道)和园区督导防台风工作,区防指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开展工作,区防指专项工作组按规定开展工作。区防指综合协调组要全力做好值班、信息收录、上传下达工作,掌握防台风工作动态,密切保持与各地防指的联络,协调各工作组开展工作,定时通报灾情及灾害防、避、抢、救等工作情况。遇突发重大险情,立即向市防指报告。区防指信息宣传组通过广播、电视、政府网站等媒体,气象、应急管理、水利、自然资源和规划等部门通过预警平台,将台风、暴雨、山洪泥石流等消息及时告知各镇、街道和园区,
26、加强对防台风工作部署和防灾减灾措施等信息的宣传。各镇(街道)和园区防指要及时通知到辖区内所有村(社区)、学校、企业、敬老院等单位。各村(社区)、学校、企业要及时通知到辖区居民、学校师生、企业员工,做到信息全覆盖。各地各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强对重点防台风和山洪泥石流灾害对象和易发生风灾的设施安全的检查,现场组织应急处理所出现的问题,如遇重大险情,在第一时间报告区防指,并迅速组织人员撤离和抢险。各地各有关部门按事前设定的撤离方案和职责分工,按轻重缓急组织人员及重要物资安全转移。学校视情停课,建筑工地和工矿企业视情停工,旅游区视情停止营业,同时安排好外来务工人员生活。遇突发重大险情,所在地防指应在第一时
27、间组织受威胁的群众紧急安全撤离,第一时间向区防指报告险情状况及抢险进展情况以及请求事项。区防指迅速组织应急救援力量前往支援。当地防指要迅速组织各方面力量进行有效处置,全力做好撤离道路的抢护、受困人员的紧急施救,杜绝群死群伤事件的发生。区防指后勤保障组要按照防台风实际需要,认真做好后勤保障工作。加强抢险物资及车辆、船只等抢险工具组织调配。做好撤离安置和因灾被困人员的生活必需品的调度供应工作。供电、文化和旅游、电信、移动、联通等部门组织“三线”管理部门进一步落实电力、广播、通信应急保障措施,确保重点防灾、避灾单位的用电与通讯(信)安全。公安部门做好社会治安工作。其他成员单位和有关部门在按照各自的分
28、工职责进一步开展相关保障工作。5.4 影响期气象部门发布红色预警信号,跟踪预报、通报台风路径及台风、暴雨量级。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启动防台风应急预案级响应。区防指指挥长(政委)坐镇指挥调度,召开区防指全体成员会议和视频调度会。区委、区政府立即召开防台风和山洪泥石流灾害紧急动员会议,进一步研究部署防台风工作,视情依法宣布进入紧急防汛期,发布动员令。动员全社会各方面力量做好“防、撤、抢、救”等工作。区级领导进驻所联系的区域督导防台风工作,区防指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开展工作,区防指专项工作组按规定开展工作。区防指综合办公室(综合协调组)全力做好值班、信息收录、上传下达工作,监视台风动向,掌握防台风工作动
29、态,密切保持与各地防指的联络,协调各工作组开展工作,定时通报灾情及灾害防、避、抢、救等工作情况。遇突发重大险情,立即向市防指报告。区防指信息宣传组通过广播、电视、政府网站等媒体,气象、应急管理、水利、自然资源和规划等部门通过预警平台,将台风、暴雨、山洪泥石流等消息及时告知各镇(街道)和园区,加强对防台风工作动态和防灾减灾措施等信息的宣传,滚动发布相关信息。各镇(街道)和园区防指要及时通知到辖区内所有村(社区)、学校、企业、敬老院等单位。各村(社区)、学校、企业要及时通知到辖区居民、学校师生、企业员工,做到信息全覆盖。各地各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强对重点防台风和山洪泥石流灾害对象和易发生风灾的设施安全
30、的检查,现场组织应急处理所出现的问题,如遇重大险情,在第一时间报告区防指,并迅速组织人员撤离和抢险。各地各有关部门按事前设定的撤离方案和职责分工,按轻重缓急组织人员及重要物资安全转移。学校视情停课,建筑工地和工矿企业视情停工,旅游区视情停止营业,同时安排好外来人员生活。遇突发重大险情或水利工程发生重大险情,供电、通信、交通中断等严重状态时,所在地防指应在第一时间采取措施、组织抢护,第一时间组织受威胁的群众紧急安全撤离,第一时间向区防指报告险情状况及抢险进展情况以及请求事项。区防指迅速组织应急救援力量前往支援。当地防指要迅速组织各方面力量进行有效处置,全力做好撤离道路的抢护、受困人员的紧急施救,
31、杜绝群死群伤事件的发生。区防指后勤保障组做好因灾转移人员的生活安置,做到有衣穿、有饭吃、有洁净水喝、有安全地点住、有病能医。供电、文化和旅游、电信、移动、联通等部门组织“三线”管理部门进一步落实电力、广播、通信应急保障措施,确保重点防灾、避灾单位的用电与通讯(信)安全。公安部门做好社会治安工作。其他成员单位和有关部门在按照各自的分工职责进一步开展相关保障工作。5.5 警报解除气象部门发布解除预警的信号。区防汛抗旱指挥部解除防台风应急响应。各地各有关部门组织对受台风影响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农业、舟船等进行鉴定,组织转移人员有序返回,恢复正常工作、生活、生产秩序。如没有发生重大灾情,转入正常性工
32、作。如发生重大灾情,转入灾后恢复工作。区委、区政府召开救灾工作会议。相关工作组转入救灾查灾核灾工作。落实应急救灾资金和互助工作,全面转入灾后自救和重建家园工作。对受灾区房屋安排有关部门进行安全鉴定,视情况组织撤离人员返家。做好基本生活资料的组织、救灾物品的发放、市场秩序维护等工作。对受伤人员、病人救护,确保有病能医,加强灾后卫生防疫工作,确保灾后无大疫。加强政治思想工作,维持好灾区社会治安,安定群众情绪,关心群众生活,妥善安置重灾户。组织实施灾后各项安置工作,尽快恢复生产和生活秩序。对损坏的水利、电力、电信、公路等基础设施全力进行应急临时抢修,确保救灾工作的顺利展开,对各类水毁工程普查、统计、
33、上报,制订水毁工程修复计划,多方筹措资金进行修复。继续对山洪地质灾害易发区加强监测和预防工作。若水库、河道水位较高时,有关责任人坚守岗位。继续做好巡查工作,确保工程防洪安全。继续做好查灾核灾工作,及时统计灾情。录摄整理制作防灾、抗灾、水毁、救灾等专题片和材料,以备存档和汇报。区委、区政府、区防指适时召开总结大会,适时总结防台风工作经验。6 抢险救灾受台风影响后,区防指及时召开工作会议,部署抢险救灾工作。各有关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全力做好本部门抢险救灾工作。各地各部门应制订转移安置人员的生活、医疗卫生、治安保障等工作方案,确保受灾地区群众生产生活稳定。6.1 队伍保障建立健全抢险应急队伍,登记造
34、册,平时应进行必要抢险技能训练。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建立抢险应急大队。灾害期间,听从区防汛抗旱指挥部统一调遣。6.2 物资保障建立防汛抢险物资、器械分级储备制度。抢险物资:根据抢险需要,储备一定数量的抢险工具和抢险物资。所储备的物资,待灾害结束后,及时补充。抢险器械:建立人员转移所需车船及抢险机械(设备)联系和调集制度。6.3 信息保障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分别落实专人负责信息统计报送,明确分管领导。区防指各成员以及有关人员从消息阶段开始手机不间断开机,要与区防汛抗旱指挥部保持联系,及时反馈情况,发现险情等异常情况,在经过初步了解和分析后,须在第一时间内向区防指报告。区防指对发生的险情或异常情况进行核查
35、后,要当机立断,组织进行力所能及的处置,并在第一时间内,向市防指报告相关情况。6.4 宣传教育对预案的主要内容、防灾避灾知识,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利用会议、广播、公开栏、明白纸等多种形式,向公众进行宣传,提高防灾避灾意识,提高自救能力。汛前,组织危险区的居民熟悉撤离转移路线及安置方案,必要时,按制定的预案要求进行“防”、“避”、“抢”、“救”和撤离演练。7 附则7.1 预案管理与更新本预案由区防指办公室负责管理。根据区防指要求适时组织有关部门、专家对预案进行评估,并视情况需要及时修订。各镇、街道和园区根据本预案制定本区域防台风应急预案。7.2 奖励与处罚对在防台风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由区委、区政府予以表彰和奖励。对在防台风工作中玩忽职守造成损失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并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7.3 由台风所引发其它的次生灾害,按其它规定或其预案执行,本预案可配合实施。7.4 预案制定与发布本预案由区防指负责组织编制,由区人民政府批准公布,报市防指备案。本预案由区防指负责解释。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