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平湖市防御台风应急预案平湖市防御台风应急预案 目目 录录 第一章 自然地理概况 一、地形地貌 二、气候 第二章 台风汛情预警分级 一、级台情预警 二、级台情预警 三、级台情预警 四、级台情预警 五、紧急防台期 第三章 可能灾害分析及防御重点 一、级台情预警可能发生灾害及防御重点 二、级台情预警可能发生灾害及防御重点 三、级台情预警可能发生灾害及防御重点 四、级台情预警可能发生灾害及防御重点 第四章 指挥系统和职责 一、指挥等级 二、工作职责 三、指挥工作机构 第五章 预案的组织实施和保障措施 一、预案启动 二、预案的保障措施 第六章 工作程序 一、级台情预警工作程序 1二、级台情预警工作程序
2、三、级台情预警工作程序 四、级台情预警工作程序 五、灾后自救 第七章 附 则 第一章 自然地理概况 第一章 自然地理概况 一、地形地貌 平湖市位于浙江省北部杭嘉湖平原东端,在东经 12057-12116和北纬3035-3052之间。南临杭州湾,东北与上海市金山区交界,西与嘉兴市南湖区接壤,西南与海盐县为邻,西北与嘉善县相接。南北长约30.8 公里,东西宽约30.6公里,土地总面积537 平方公里,耕地面积46.81 万亩,海岸线长27 公里。平湖市属杭嘉湖冲积平原,境内地势平坦,地面平均高程在 2.46 米-2.66 米之间(基面为 1985 年国家高程,下同),北部略低,平均高程 2.26
3、米-2.36 米,东南沿海地势较高,高程在 2.56 米-2.96 米,全市由南向北略有倾斜。境内河道纵横密布,全市河道总长 2525.7 公里,水面积 46.5 平方公里,水面积率 8.7%,有骨干河道 19 条,全长 217.8 公里,占河道总长度的 8.62%。受黄浦江潮汐顶托,全市河道均有不同程度的感潮性。嘉兴塘和海盐塘为主要来水河道,上海塘和广陈塘(六里塘)为主要泄水河道,排水量约占全市河道总排水量的90%。二、气候 平湖市属北亚热带南缘,东亚季风区,全年气候温和湿润,冷暖较差不大,降水充沛,日照充足,四季分明。年平均气温15.8。高温危害甚小,低温冻害不重。冬、夏季节较长,春、秋季
4、节较短。年平均降水量1250 毫米,主要集中在3 至9 月(平均月降水量在100 至180 毫米),年降水日数141 天。年平均受台风影响1.5 次,台风影响期主要出现在 7-9 月(5-10 月均可出现),极端最大风速 34.2 米/秒(12级,风向 SE,2005 年 8 月 6 日)。主要灾害天气是:冬春季连续低温阴雨、梅汛期洪涝、台风热带风暴影响和东风波影响产生的暴雨。2第二章 台风汛情预警分级 第二章 台风汛情预警分级 根据台风运动位置和预测路径、本地气象部门对台风预报和预警级别及防御台风工作要求,将台风汛情预警划分为四个等级。一、具有下列情况中的两种,属级台情预警 1气象部门发布台
5、风(热带风暴)消息,台风预警信号为蓝色。2气象部门预报未来我市影响风力:沿海7-8 级,内地6-7 级。3气象部门预报我市未来24 小时雨量达暴雨(50 毫米或以上),或过程雨量达100 毫米;水文部门预报我市沿海潮位将接近警戒潮位。4台风(热带风暴)进入或接近位置:东经130 度,北纬22 度。5台风(热带风暴)预测在台、闽中、北部一带登陆;台风(热带风暴)距离登陆时间48 小时左右。二、具有下列情况中的两种,属级台情预警 1气象部门发布台风(热带风暴)警报,台风预警信号为黄色。2气象部门预报未来我市影响风力:沿海8-10 级,内地7-8 级。3气象部门预报我市未来 24 小时雨量达大暴雨(
6、100 毫米左右),或过程雨量达150 毫米左右;水文部门预报我市沿海潮位将超过警戒潮位。4台风(热带风暴)进入或接近位置:东经125 度,北纬25 度。5台风(热带风暴)预测在温州附近登陆或近海北上;台风(热带风暴)距离登陆时间24 小时左右。三、具有下列情况中的两种,属级台情预警 1气象部门发布台风(热带风暴)警报,台风预警信号为橙色。2气象部门预报未来我市影响风力:沿海10-12 级,内地8-10 级。3气象部门预报我市未来 24 小时雨量达大暴雨(150 毫米左右),或过程雨量达200 毫米左右;水文部门预报我市沿海潮位将超过警戒潮位1 米左右。4台风(热带风暴)进入或接近位置:东经1
7、23 度,北纬27 度。5台风(热带风暴)预测在台州附近登陆或在杭州湾近海北上;台风距离登陆时间12 小时左右。3四、具有下列情况中的两种,属级台情预警 1气象部门发布台风(热带风暴)紧急警报,台风预警信号为红色。2气象部门预报未来我市影响风力:沿海12 级以上,内地10 级以上。3气象部门预报我市未来 24 小时雨量达特大暴雨(150-200 毫米左右),或过程雨量达300 毫米左右;水文部门预报我市沿海潮位将接近历史最高潮位。4台风(热带风暴)进入或接近位置:接近在三门和杭州湾之间。5台风(热带风暴)预测在象山港附近登陆;台风(热带风暴)距离登陆时间6 小时左右。五、紧急防台期 当发生级、
8、级台情预警时,市防汛防旱指挥部根据台风汛情预测情况,请示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同意并经授权宣布进入“紧急防台期”。第三章 可能灾害分析及防御重点 第三章 可能灾害分析及防御重点 一、当发生级台情预警时 1可能发生以下灾害 我市沿海海面将出现较大风浪,出海船只有危险;沿海局部非标准海塘,由于标准较低容易出险;小型水利工程尤其是小机埠、小泵站可能会有险情;企业和单位烟囱可能会有险情;高空设施可能会出现险情;受降雨影响,部分低洼地、城镇等有可能出现局部涝灾,农业大棚出现险情。2防御重点 出海船只安全避风,沿海作业人员和建设工地安全;沿海非标准塘安全;小型水利工程安全;企业和单位烟囱、高空设施安全;圩区
9、及低洼地安全,城镇低洼地段安全;农业大棚安全等。二、当发生级台情预警时 1可能发生以下灾害 沿海海面风力较大,出海船只有危险,海上作业人员有危险;局部海塘可能受损;交通线路中断;电力、电信、广电等三线线路少量倒杆;受降雨影响,部分低洼地、城区地势较低的地方有可能受淹;受大风影响,高空设施可能会出现险情;4城镇绿化有一定的损失,城镇基础设施受到一定的影响。2防御重点 出海船只安全避风,沿海作业人员和建设工地安全;沿海标准塘安全;交通通畅;三线线路安全;圩区及低洼地安全,城镇低洼地安全;高空设施安全;城镇基础设施和绿化安全等。三、当发生级台情预警时 1可能发生以下灾害 渔船在避风过程中会出现险情;
10、沿海局部标准海塘受损;低洼易涝区全面遭受涝灾,城区部分地段受淹;公路、机耕路水毁较严重;电力、电信、广电线路损毁较严重,危房易倒塌,城镇基础设施受到较大的损坏,对人民群众的生命造成一定的威胁,群众财产损失严重。2防御重点 海上作业人员、船只、海塘附近村民的安全;水利工程抢险;低洼地区居住人员、危房户的转移,学校、工厂等集聚场所人员遣散和转移;物资、仓库、企业的转移和防涝;三线线路和城镇基础设施安全。四、当发生级台情预警时 1可能发生以下灾害 低洼地区全面受淹;发生海难或以上交通事故,并有沉船可能;水利工程水毁严重;沿海高标准海塘受损甚至发生局部缺口;电力、电信、广电等线路部分倒杆、中断;有相当
11、数量的物资仓库、企业进水;房屋受损、各行各业均遭受严重的损失,对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造成严重威胁。2防御重点 水利、电力、通信、医院、学校等重点单位防涝;保障骨干道路畅通;保证通信畅通;全力转移、抢救灾民;维护社会治安稳定和防止人员伤亡。第四章 指挥系统和职责 第四章 指挥系统和职责 一、指挥等级 按不同的汛情等级设立相应的指挥等级。51当发生级台情预警时,市防汛办主任(市水利局副局长)进岗到位,由市防汛办专职副主任负责值班、协调。2当发生级台情预警时,市防汛防旱指挥部副指挥(市水利局局长)进岗坐镇指挥。市防办主任、副主任协助指挥;各成员单位领导进岗,并上报值班名单。3当发生级台情预警时,市防汛
12、防旱指挥部指挥进岗,市防指指挥或副指挥(市府办分管副主任)坐镇指挥。4当发生级台情预警时,市防汛防旱指挥部指挥坐镇指挥,设立指挥工作机构。5当进入紧急防台期时,由市委书记、市长主持指挥,分管副市长协助指挥,设立指挥工作机构。二、指挥、副指挥和有关部门工作职责 1指挥职责(1)贯彻执行有关防台工作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统一指挥本辖区的防汛防台工作。认真执行上级防汛指挥部的调度、命令、通知。(2)贯彻“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方针。立足于防大灾,部署年度防汛防台工作任务。明确各部门的防台职责,落实任务。协调各部门之间、上下之间的工作配合。检查督促各有关部门做到防汛防台准备工作
13、的思想、组织、物资“三落实”。(3)遇强台风或因强台风引起的特大暴雨等可能出现较大灾害情况时,要亲自掌握情况,研究对策,指挥防汛抗台抢险工作,尽可能地减少灾害损失。灾后组织各方力量迅速开展救灾,修复水毁工程,恢复生产,安排生活,重建家园。(4)按照水法和河道管理条例的有关条文,督促、指导各级水利部门组织河道清障工作和加固海塘工作,不断提高防洪抗灾能力。(5)负责防汛、抗台、抢险、救灾的指挥,主持防台会议,研究总体调度方案,签发重要防洪调度和抗台抢险命令;及时向上级防汛防旱指挥部主要领导报告台情、汛情、灾情和应对措施。根据灾情严重程度,决定是否请示上级调派物资、人员支援抢险。62副指挥职责(1)
14、副指挥(市府办分管副主任):负责抢险联络工作。(2)副指挥(人武部部长):负责抢险队伍的组织、调集。(3)副指挥(水利局局长):负责防洪工程抢险。(4)副指挥(发改局局长):负责抢险车辆、物资等后勤保障。(5)副指挥(经贸局局长):负责企业防汛抢险。3各成员单位职责(1)人武部 负责组织指挥预备役部队和民兵参加抢险救灾,协助地方政府转移危险地区的群众。协调驻平部队参加全市抗洪抢险,必要时向嘉兴军分区、嘉兴武警支队申请派遣抢险救灾支援力量,保障我市的抢险救灾工作顺利进行。在防台期间,负有执行重大防台措施的使命。(2)水利局 做好市防汛防旱指挥部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及时提供台风有关资料及情况;负责水
15、利工程安全的监督管理,最大限度地发挥水利工程的减灾作用,组织指导水利工程抗洪抢险工作和水毁防洪工程的修复;负责圩区等水利工程的防洪调度;提出抗台抢险方案,当好防台抢险工作的参谋。(3)公安局 加强灾区社会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预防和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治安,负责查处破坏抗台设施的案件;负责维护防台期间的交通、抗台抢险秩序,做好防台期间防台指挥、抢险救灾车辆优先(特许)通行工作;协助组织群众撤离和转移。(4)气象局 做好天气预报和监测,及时向市政府及市防指提供暴雨、台风等灾害性天气预报和有关气象信息。(5)发改局 负责组织协调防台、抢险救灾和灾后重建所需物资的应急调拨供应;协调防台
16、7所需经费、电力和车辆等供应矛盾,并及时通报有关协调结果。负责灾区市场商品价格监控;组织协调灾后重建中的基础设施恢复。(6)经贸局 负责协调防汛防台物资的调运和供应;负责全市企业的防台督促检查,掌握企业的受灾损失情况,指导企业灾后重建工作,及时上报灾情。(7)民政局 组织协调全市台风灾害的救助和救济工作,协助做好灾民安置转移工作;及时掌握全市台风灾害损失情况,经与市防汛防旱指挥部核实后,报告上级民政部门;积极争取救灾资金和物资,负责接收救灾捐赠款物,指导灾区做好群众的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协助做好灾后重建工作。(8)安监局 负责监督防台期间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全市重大危险源单位和企业的防台工作,加强
17、重要工程设施安全工作的监督检查。(9)财政局 及时筹集和拨付市级防台专项资金,做好防汛防台抢险救灾资金使用的监督;积极向省财政争取防台救灾资金支持。(10)规划建设局 负责监督指导全市市政公用设施、民用设施和建筑工地的防风、防汛安全工作;负责安全饮水工作;协助做好城乡危旧房、临时工棚内人员转移工作。负责掌握城镇受灾情况,负责按统一口径统计市区居民、道路及其他市政公用设施的受灾情况,并及时报告市防汛防旱指挥部。(11)交通局 负责做好交通设施(桥梁、公路、航道)的安全防范措施和抢险救灾工作;做好内河航运船只的安全管理和搜救工作,根据市防指指令依法实施内陆水上交通管制,协调做好船只人员的安全转移工
18、作;负责抢险人员及物资的运输车辆、船舶的调度落实工作,协助公安部门做好抢险救灾车辆的优先通行工作;负责做好灾毁交通设施的抢修和障碍物的清理。负责统计市属交通系统的灾情并及时上报市防汛防旱指 8挥部。(12)农经局 负责监督指导全市农业的防台抢险和灾后生产恢复的技术指导工作;负责市级救灾种子应急调用安排;负责通知、监督沿海渔船回港避风,确保船只人员安全;参加灾情调查和核灾,掌握全市农业灾情信息,并及时报告市防汛防旱指挥部。(13)卫生局 负责灾区卫生防疫和医疗救护工作,预防疾病流行;组织落实好救灾医疗突击队,确保灾区人民群众身体健康。(14)粮食局 负责做好粮食的安全储备工作,防止霉变损失;负责
19、做好救灾粮的发放和粮食调运;负责有关灾情统计,并及时上报市防汛防旱指挥部。(15)广播电视台 把握新闻导向,根据市防汛防旱指挥部提供的台情、汛情以及防灾抢险的有关决策和部署,及时向公众发布信息;加强防台防汛知识宣传;负责组织落实广播电台、电视台对各地防台工作的采访报道,加强抗灾救灾先进事迹报道;制作播放防灾、抗灾、救灾专辑录像片;及时组织对灾损广播、电视设施的抢修工作。(16)供电局 负责防台救灾用电供应,负责所属变电站、所的防台工作;及时抢修受灾损失电力设施,保障电力供应;提供电力系统台风灾害损失情况。(17)电信局、各通信公司 及时组织对灾损通信设施的抢修,确保防汛防台通讯畅通;负责有关灾
20、情统计并及时上报市防汛防旱指挥部。(18)教育局 负责所属学校的安全防范工作,增强防灾意识,做好全市各类学校的危房加固和师生安全转移工作;安排落实有关学校用以安置其它转移人员。(19)城管局 负责做好城镇高空设施的防台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城区道路排水系统的建 9设管理、社区积水清除、危旧房屋抢修等工作,确保防台期间安全运行畅通;负责城区绿化安全工作;组织做好市政公共设施的抢修和维护。(20)人民保险公司 积极开展防洪保险工作,及时做好灾区投保单位和居民受灾损失的理赔工作;在洪水来临之前,督促投保单位做好器材物资的防洪防风工作。三、指挥机构工作职责 1市防汛防旱指挥部 市防汛防旱指挥部是我市防
21、台工作的指挥决策机构,其主要职责是:(1)在市政府和上级防汛防旱指挥部的领导下,贯彻执行相关决定、指令。(2)组织召开防台工作应急会议,听取防办、民政、水利、农经、气象等部门的台情灾情汇报,安排部署防台救灾工作。(3)制定各项防台措施,落实防台物资和经费。(4)统一指挥我市的防台工作,组织市级相关部门、驻平部队按本预案规定职责对受灾地区进行抗台救灾。2市防汛防旱指挥部办公室职责(1)每年汛前组织进行本地区的防汛检查和防汛防旱防台的各项准备工作,包括制度、人员、物资、通讯、技术等。提出做好年度防汛防旱防台工作意见。(2)组织协调各有关部门,检查督促基层单位,做好本部门本单位职责范围的防汛防旱防台
22、工作,落实防汛防旱防台措施。(3)及时了解气象预报、水情、工情,加以分析,根据批准的防御方案和抗灾条件,及时提出抗洪、抗台、抢险的意见,供市政府和市防汛防旱指挥部决策。(4)做好防汛防台消息的传递,及时将下情上报,将上级人民政府及指挥部的部署、要求、通知下达,并积极组织实施。(5)注意收集整理防汛防台的有关资料,及时认真做好防汛防台总结和年度工作总结。3镇、街道防汛防旱领导小组职责 负责本镇、街道防台、防汛、抢险、救灾的指挥,研究总体调度方案;及时向 10市防汛防旱指挥部报告台情、汛情、灾情和应对措施。根据灾情严重程度,决定是否要求上级调派物资、人员支援抢险。第五章 预案的组织实施和保障措施
23、第五章 预案的组织实施和保障措施 一、预案的组织实施(一)预案启动 根据台风预警信息要求,由市防汛防旱指挥部办公室报告指挥部领导批准,并由相关领导签批,实施预案的启动。实施紧急防台期,应由市防指报告市人民政府,经市长批准后启动。(二)设立成员单位联络员 成员单位联络员由市人武部、水利局、公安局、气象局、发改局、经贸局、民政局、安监局、财政局、规划建设局、交通局、农经局、卫生局、粮食局、广播电视台、供电局、电信局和各通信公司、教育局、城管局、人民保险公司等单位主要负责人担任。(三)预案的修订 本预案由市防汛防旱指挥部办公室负责管理,不断强化对防台预案的动态管理,在实践中检验预案的完整性、应用的可
24、操作性和流程的合理性,建立动态的预案修订机制,不断完善防台预案。定期召集有关部门专家评审,并视情况变化作出相应修改,报市政府批准。二、预案的保障措施 为增强预案可操作性和实用性,在原有基础上,按照分级负责,统一调配,进一步落实并完成以下各项措施:1人员保障措施 各级政府统一指挥,各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市、镇、街道要组织以民兵为骨干的群众性抢险救灾队伍,作为抢险救灾的主要力量,各类专业应急队伍要作为先锋队,在自然灾害发生的第一时间赶赴现场进行抢险救灾。各镇、街道建立健全精干的抢险应急队伍,各村相应建立村抢险应急分队,其中村抢险应急分队在灾害期间听从镇、街道防汛防旱领导小组统一调遣。112物资
25、器械保障措施 建立防台抢险物资、器械分级储备制度。船只、机械等搜救抢险设备由部队、公安、交通、水利、防汛防台机动抢险队等相关部门保障。3通信与信息报送保障措施 任何通信运营部门都有依法保障防台工作信息畅通的责任。通信部门建立防御台风应急通信保障预案,做好损坏通信设施的抢修,保证受灾地区的通信畅通,并为防台现场指挥提供通信保障。有关部门分别落实专职信息统计报送人员,市防汛防旱指挥部办公室值班电话。灾害性天气期间,各镇、街道、村(居委会)要设立专用防台抗灾指挥室,并确定联系电话。4卫生医疗保障措施 卫生医疗部门主要负责灾区疾病防治的业务技术指导,组织医疗卫生队赴灾区巡医问诊,负责灾区防疫消毒、抢救
26、伤员等工作。5建立防台防汛评估和奖励制度 由市防汛防旱指挥部每年对各镇、街道的防台防汛工作和预案执行情况进行考核评估,突出者进行奖励;对在防台防汛工作中玩忽职守造成损失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追究当事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6加强防台防汛及气象知识的宣传。第六章第六章 工作程序工作程序 一、级台情预警工作程序 1市防汛防旱指挥部办公室根据台风情况和气象部门对台风汛情未来趋势预报,预计台风可能影响我市,经指挥部领导批准,发出“级台情预警”通知。2气象部门加强对台风(热带风暴)的监测,做好台风趋势预报,并及时向市防指报告。水文部门汇总各站点的降雨、水位、潮型等情况,向市防指
27、报送。3广播、电视等媒体加强气象信息播报,农经等有关部门向海上作业船只、沿海作业(居住)人员发送台风消息和做好避风准备的通知。124各级防汛办加强值班,对有关防洪工程(圩区、城防工程等)实施防洪预泄调度,并密切关注天气(台风)动向,掌握台情、汛情动态,综合分析并及时提供给防指以及各有关单位。5各海塘、堤防等水利工程管理单位组织防汛安全的再检查和再落实。各级防汛有关部门和单位,各镇、街道加强在建工地、高空设施、城市排水设施、城乡危旧房、农业塑料大棚、家禽养殖房等的安全检查。重点单位安排防台值班。6水文、气象、防汛部门共同会商,如有必要提高级别,报市防汛防旱指挥部办公室主任批准。二、级台情预警工作
28、程序 1台风正向我市逼近,24 小时内将可能影响我市,市防汛办经指挥部批准,发布“级台情预警”通知。2市防汛办要加强值班,了解工情、水情及面上防台准备情况,做好防台信息(指令)快速反应和传递,当好参谋。市防指副指挥(市水利局局长)进岗坐镇指挥。市防办主任、副主任协助指挥,各成员单位负责人进岗到位。3各镇、街道工程技术抢险组对隐患地段粮食仓库、重点企业及危旧房、广告牌、建设工地塔吊、脚手架、在建民房等进行防洪、防风安全检查,并负责或督促落实安全措施。对低洼地区及其他易涝区的重要物资、仓库、重点企业及危旧房全面做好物资、人员安全转移和抢险的各项准备。进一步分析防洪能力,组织科学调度。4水利工程管理
29、单位实行昼夜值班,对海塘、水闸及灾害易发区落实好巡查制度和安全管理工作,严格控制运用,做好随时泄洪、排涝的各项准备。5广电部门及各镇、街道宣传报道组要加强防灾减灾宣传、教育、发动及台风洪涝信息广播工作,并做好有关抗台抢险及灾情等报道准备。6供电、广电、电信等部门要组织“三线”检查维修,落实应急措施。7渔船进港避风,对海塘以外人员进行撤离。8根据台(洪)发展趋势,由指挥部视情决定召集有关人员或指挥部全体成员研究布署防台(洪)的各项工作。13三、级台情预警工作程序 1台风在 12 小时内可能袭击我市,对我市有严重影响,市防汛防旱指挥部发布“级台情预警”通知。2、各单位党政负责人、市防汛防旱指挥部成
30、员、镇村干部全部回岗,有关责任人全部进岗,抢险应急队伍及预案明确的抢险机械在指定地点待命。市防汛防旱指挥部指挥或副指挥坐镇指挥。3市防汛防旱指挥部立即召开抗台紧急动员会议,发布抗台动员令。4市防汛防旱指挥部办公室昼夜值班,全力以赴做好台风及水雨情信息收录及上传下达工作,掌握面上抗台抢险工作,密切保持与各级防台组织机构及各防汛防台队伍的联络,及时向指挥部汇报灾情及抗台抢险工作情况。5各单位、镇、街道、村(居委会)根据预案进一步检查落实防御措施,重点做好危旧民房(校舍)和在校学生的就地转移工作、在建工程易灾设施的安全再检查及措施再落实。低洼区进一步落实防洪安全巡查与预警措施。6根据台风(暴雨)影响
31、或可能影响程度,按照预案明确的撤离标准要求和职责分工,有轻重缓急地着手组织人员及重要物资安全转移。发生重大险情时,各镇、街道抢险救灾组要迅速组织各方力量实施抢险。7广播电视台及各镇、街道宣传组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等工具,加强对台风动态、抗台工作部署和抗台减灾措施等信息的宣传,加强面上灾情及抗台抢险工作开展情况以及抗台期间涌现出的先进人物及事迹的报道。8公安部门进一步加强抗台(洪)抢险期间的社会治安工作;各镇、街道按照抗台(洪)抢险的实际需要认真做好协调和后勤保障工作。9供电、电信等部门进一步落实应急保障措施,确保重点防汛防台单位用电与通信安全;发改局积极协调抢险救灾物资的调拨;市自来水公司做好
32、安全供水工作;其他单位和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进一步开展相关工作。四、级台情预警工作程序 1台风预测在象山港附近登陆,距离登陆时间6 个小时,市防汛防旱指挥部发布“级台情预警”通知。142市防汛防旱指挥部指挥坐镇指挥,各镇、街道主要负责人主持防台工作,随时组织召开台情、汛情、灾情分析会,决定是否采取非常手段,是否要求上级政府和部队支援。3指挥部下设的工作机构加强力量、加快节奏,每l-2 小时进行会商和动态信息运作管理。4各级、各部门、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进一步部署本辖区、本单位的防灾、抗灾工作,组织动员全体人员随时待命赶赴抢险救灾第一线,同时要确保自身安全。5组织动员各镇、街道人员转移,武装、交通、
33、公安等部门派出抢险队伍和车船支援,落实好异地转移安置点和相关责任人。在离台风登陆 5 小时前,全面完成易灾人员与重点物资的转移和安置。6低洼易涝区内的人员和工厂企业、仓库、商场等物资转移实行业主负责制,对重要物品、有毒物品及易燃易爆物品应按规定要求处理。五、灾后自救 1台风过境,降雨基本结束后,各镇、街道党委、政府(办事处)召开救灾会议,各抗台工作组转换为救灾工作组,各镇、街道、村落实资金,全面转入灾后自救和重建家园工作。2各单位、镇、街道、村(居委会)及时做好查灾核灾工作,各部门要及时统计灾情,向市防汛防旱指挥部报灾,录摄整理制作防灾、抗灾、抗台、水毁、救灾专题片,向上级汇报。总结经验教训,
34、完善防台预案。3各镇、街道、村(居委会)要根据实际情况,组织撤离人员返家,安定群众情绪,关心群众生活,领导和组织灾后各项安置工作,尽快恢复生产。4各相关部门要及时拟制水毁工程的修复加固方案,进一步做好防洪调度,立即组织抢修灾后水利工程设施和损坏的交通、电力、通讯、供水等设施,尽快恢复生产和生活秩序。5各有关部门会同各镇、街道做好基本生活生产资料的组织以及救灾物品的发放、市场秩序维护、卫生防疫、灾后水的污染监测治理和农作物排渍除咸、洗苗追肥,以挽回损失。156 卫生医疗部门要对受伤人员进行全力抢救,并积极开展灾区防疫工作,供销、农经部门要组织灾区生活生产急需物资供应工作,其他部门迅速组织力量,各负其责,开展救灾工作。第七章 附 则 第七章 附 则 本预案由市水利局负责解释,自发文之日起实施。如以前出台的有关预案和规定与本预案不一致的,以本预案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