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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州市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专项规划方案(2020-2025年)(50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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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州市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专项规划方案(2020-2025年)(50页).doc

1、钦州市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专项规划(2020-2025年)2020年03月目 录第一章 规划背景11、新能源汽车发展背景12、政策环境53、规划目的74、规划依据85、规划范围96、规划年限9第二章 新能源汽车及充电基础设施发展现状101、钦州市社会经济发展现状102、钦州市停车场现状143、钦州市常规汽车保有量现状154、钦州市新能源汽车发展现状155、充电基础设施发展现状156、钦州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趋势18第三章 新能源汽车发展规模预测211、新能源汽车产业规划212、充电基础设施需求预测213、钦州市电动车保有量预测224、充电设施的配置原则245、新能源汽车充电站总容量需求预测2

2、66、新能源汽车充电桩需求预测27第四章 总体要求291、指导思想292、总体规划原则293、主要任务304、保障措施325、规划目标36第五章 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规划布局381、专(自)用充电基础设施布局382、公共充电基础设施布局41第六章 建设投资规模及实施效果441、建设规模442、投资估算443、实施效果44第七章 环境影响初步评价461、建设/运营阶段环境影响分析462、生态环境影响分析463、评价结论47附表48附图48第一章 规划背景1、新能源汽车发展背景车用能源的稳定、清洁供应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问题,也日益成为人民群众关注的焦点。如果继续按照传统的化石能源动力系统发

3、展下去,过高的能源对外依存度将难以支持我国汽车产业的持续发展。从全球范围来看,即使保持现有石油消费水平不再增长,既有已探明的石油储量也仅能满足不足50年的开采需求。 图1-1 2015年全球部分国家(地区)石油储产比汽车在带来生活便利的同时也污染了环境。其尾气排放引起了城市的热岛效应,同时也造成了酸雨、雾霾等大气环境问题。随着民众环保意识的提高,降低汽车尾气污染的呼声与日俱增,交通能源动力系统的变革已经是大势所趋。在石油资源逐步枯竭和环境污染严重的双重压力下,大力发展新能源汽车已经成为国际社会的共识。目前普遍认可新能源汽车是环保产品,该类产品具有零排放、节约能源、使用成本低等优点,车载电池可能

4、产生的环境问题在严格做好生产和回收环节管控的基础上也容易得到集中治理。电动车的能源转化效率(90%左右)远高于传统燃油车能源转化效率(17%左右)。表1-1 电动车百公里使用成本车型年均行驶里程(公里)平均电耗(千瓦时/百公里)公交车纯电动70,000130混合动力65出租车充电式纯电动100,00018换电式全电动9物流环卫等专用车纯电动40,00020公务乘用车纯电动15,00020混合动力10私人乘用车纯电动15,00020混合动力10综合比较各种交通工具的能源来源、效率、成本等因素,新能源汽车特别是纯电动、燃料电池动力具有较好的发展前景。表1-2 各种类型车辆综合性能比较动力类别能源来

5、源能源效率排放制造成本使用成本维护成本补充燃料功率重量行驶里程(公里)内燃机受限低差一般一般一般方便大轻400纯电一般最高无高最低高不方便小重500氢燃料困难高无高最高高不方便小一般600经过多年的发展,新能源汽车行业爆发性增长,新能源汽车在全球的年销量突破了50万辆。在政府的大力推动下,我国新能源汽车产销两旺,我国成为新能源汽车的全球最大生产和销售市场。科技部于2009年联合财政部、发改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启动“十城千辆”工程开始了对新能源汽车的扶持之路。2016年底,中国国务院印发的“十三五”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强调, 要把握全球能源变革发展趋势和中国产业绿色转型发展要求,大幅提升新能

6、源汽车和新能源的应用比例,推动新能源汽车、新能源等成为支柱产业。2017年初,国务院公布的“十三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中更是提出,要加快发展壮大包括新能源汽车在内的一批战略性新兴产业。 在国家政策的支持与扶持下,2016 年中国新能源汽车销量超过50万辆,增速同比超过50%,新能源汽车销量在汽车销量的占比达到1.8%,保有量接近100万辆。中国新能源汽车年度销量占全球比重超过50%,中国新能源汽车的总保有量也领先于世界水平。随着消费者消费行为的改变,路上出现了越来越多的新能源汽车。虽然据中国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促进联盟 (充电联盟)统计,截止到2016年12月,公共类充电桩建设、运营数量接

7、近15万个。但由于投资金额大、技术门槛高等诸多限制因素,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的布局远不能满足现有电动车的充电需求。充电难,已经成为阻碍电动车发展的瓶颈。2017年保守估计,新能源车的销量将超过70万辆,新能源车的保有量将持续上升,对于充电桩的需求将持续扩大,因此配套充电桩的完善变得尤为重要。 十九大报告指出,我国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正处在转变发展方式、优化经济结构、转换增长动力的攻关期,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是跨越关口的迫切要求和我国发展的战略目标。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建设生态文明是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千年大计。必须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

8、本国策。 汽车是现代工业文明的象征之一,也是推动一个国家或者局部地区经济发展的重要引擎。但是随着环境保护、低碳经济、降低能耗的观念逐渐引起民众的重视,传统汽车工业因其尾气排放污染环境、高能耗等一系列负影响,面临着严峻的挑战。 当前,为应对日益突出的燃油供求矛盾和环境污染问题,世界主要汽车生产国纷纷加快部署,将发展新能源汽车作为国家战略。加快培育和发展节能汽车与新能源汽车,既是有效缓解能源和环境压力、推动汽车产业可持续发展的紧迫任务,也是加快汽车产业转型升级、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和国际竞争优势的战略举措。特别是在原油价格居高不下的大背景下,加速发展新能源更是成为提升国际竞争力的重要手段。 近年来,

9、随着我国汽车工业的迅速发展,我国汽车保有量的快速增加,汽车能源消耗增长呈现加速趋势,进一步加剧了我国石油供需的矛盾。我国汽车工业的发展面临着来自能源安全、环境保护和气候变换等可持续发展要求的多重挑战。资源和环境压力已成为制约我国长期发展的重要瓶颈。据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预测,2020年中国汽车将消耗石油高达2.56亿吨,约占石油总消耗量的67%。寻找石油替代能源刻不容缓。需求侧的节能降耗是解决能源环境问题的关键节点。节能减排作为中国能源发展的基本国策,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和会的重大举措,也是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必然选择。作为新能源战略的一部分,大力发展新能源汽车是我

10、国“节能减排”基本国策的要求。在国内驾驶车辆逐年攀升的大背景下,新能源汽车比燃油车燃料消耗更少,尾气排放也更少,一方面降低了用车人的燃料支出,另一方面也保护了国内的生态环境。 2、政策环境在全球能源危机和环境危机严重的大背景下,世界汽车产业进入了全面的交通能源转型时期,新能源汽车进入了加速发展的新阶段。对于新能源汽车的普及,我国在政策上给予了必要的重视,同时取得了长足发展。新能源汽车在初期高投入、低回报特点,对传统汽车厂商较少有吸引力。为了支持国内新能源汽车行业的发展,近年政府密集出台购买补贴、公务车更新、充电设施建设、车辆购置税等相关政策。目前,国内新能源汽车行业经历了产业培育和爆发成长期之

11、后,已经具备了一定的产业化基础。2015年后,中央开始重视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的建设。 2015年9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3号(下称意见)出台,这是国家意义上的重要政策文件。意见指出,大力推进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有利于解决新能源汽车充电难题,是发展新能源汽车产业的重要保障,对于打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和增加公共产品、公共服务“双引擎”,实现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具有重要意义。 随后,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工信部和住建部联合印发了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发展指南(2015-2020年)(发展指南)作为配套文件。为国内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发展提出

12、了明确的建设目标。据粗略估计,整个建设目标将支撑一个千亿级产业的形成。发展指南提出,在广西、西藏、青海、宁夏、新疆等尚未被纳入国家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范围的积极促进地区。 其它国家级新能源汽车相关政策包括,2016年1月,财政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展改革委继续发布关于“十三五”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奖励政策及加强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通知;2016年10月,国家能源局就关于加快单位内部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通知征求意见;2016年12 月,国家发改委、住建部等四部委联合发布关于统筹加快推进停车场与充电基础设施一体化建设的通知;2017年1月,国家能源局、国资委、国家机关事物管理局联合发

13、布关于加快单位内部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通知。 区域方面,广西自治区先后印发了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实施意见、广西新能源汽车发展行动方案、广西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暂行办法(暂行办法)等文件。暂行办法中指出,广西区将围绕新能源汽车发展总体目标,加强政策引领,逐步建立和完善广西壮族自治区充电基础设施体系,在基础设施规划、市场准入、核准备案、建设运营等方面简化手续,为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和商业运营提供服务支撑,促进新能源汽车产业健康快速发展。广西壮族自治区加快推进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1年)中也提出,要建立长期稳定的新能源汽车发展政策体系,创造良好

14、发展环境,加快配套设施建设,引导市场消费,逐步在全市公共管理、公共服务、私人用车等领域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本规划是在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快速发展、配套充电设施市场缺口较大、钦州市需要大力发展新能源汽车以促进经济发展的实际需求的基础上,提出的钦州市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项目。项目的实施建设将有力缓解广西区钦州市新能源汽车充电难的现状,提升钦州市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基础配套能力,为钦州市乃至广西区绿色低碳经济的发展做出有力贡献。项目建设具有极强的经济效益,市场发展前景可观。3、规划目的根据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发展指南(2015-2020年)精神,全国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发展分3类区域,包括加

15、快发展地区、示范推广地区、积极促进地区,广西属于积极促进地区。钦州市属于沿海地区,北部湾开发区域,目前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数量极少。大力推进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是改善能源消纳结构、促进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的重要举措。为了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3号)、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发展指南(2015-2020年)(发改能源2015)1454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实施意见(桂政办发2015)51号)以及广西壮族自治区加快推进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1年)等文件精神,加快推进本市新能源汽

16、车规模化应用,促进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完善新型城市基础设施,促进城市绿色发展,编制本规划报告。4、规划依据(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3号)(2)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发展指南(20152020)(发改能源20151454号)(3)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实施意见(桂政办发2015)51号)(4)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新能源汽车发展行动方案(20162-020年)的通知(桂政办发(2016)101号)(5)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的通知(桂发改能源2016899号)(6)广西壮族

17、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的通知(桂发改能源2016759号)(7)广西壮族自治区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十三五”规划(2017年)(8)钦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12-2030)(9)钦州市城市交通综合网络规划(2013.12)(10)广西配电网建设改造“十三五”规划(11)2019年钦州市新能源汽车发展专项突破工作方案(2019年)(12)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运行管理规范(NB/T3019.2015)(13)关于完善广西城市公交车成品油价格补助政策,加快广西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通知(桂财建20163号)(14)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强城市电动汽车充电设施规划建设工作的通知(建规2015199号)

18、(15)广西壮族自治区加快推进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1年)(桂发改能源2019507号)(16)广西壮族自治区发改委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桂发改电力20191034号)5、规划范围地域范围:本次规划报告范围为钦州市(主城区和港区,下同),总规划面积约868.69平方千米。车型范围:本次规划中新能源汽车指以车载电源为动力、用电机驱动车轮行驶、已列入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符合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各项要求的四轮车辆,包含纯电动汽车、插电式电动汽车、混合动力汽车等。充电基础设施范围:充中基

19、础设施包括直接向新能源汽车充电的充电站、充电桩、充电插座、智能运营管理平台及未来可能推广应用的光伏充电站、感应充电、光伏公路等。本次规划的充电基础设施侧重于目前技术已比较成熟,可推广应用的充电站、充电桩、充电插座、智能运营管理平台等。6、规划年限规划基准年为2019年,规划水平年为2020-2025年逐年,展望至2030年。第二章 新能源汽车及充电基础设施发展现状1、钦州市社会经济发展现状钦州市处于广西北部湾经济区中心位置,全市陆地总面积1.08万平方公里,海岸线长563公里,总人口415万,下辖灵山、浦北两县,钦南、钦北两区以及钦州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三娘湾旅游管理区、钦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20、北部湾华侨投资区四个管理区,辖区内还设立有中马钦州产业园区、钦州保税港区、国家级钦州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等国家级园区。近年来,钦州市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及自治区的有关工作部署,牢牢把握自由贸易试验区、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等新机遇,发挥陆海衔接的区位港口优势,大力发展向海经济,加快构建大开放、大通道、大港口、大产业、大物流新格局,建设“一带一路”西部陆海新通道枢纽城市。2019年上半年,全市地区生产总值增长9%,财政收入增长25.1%,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11.5%,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5%,主要经济指标保持快速增长势头。 (1)建成亿吨大港口。钦州港于1994年从2个万吨级码头起步建港。目前已建成码头泊

21、位90个,其中万吨级以上泊位37个,2018年钦州港吞吐能力达到1.15亿吨、吞吐量达到1.015亿吨,均突破1亿吨大关。钦州港是广西自治区规划建设的北部湾集装箱干线港,近年来集装箱要素加速向钦州汇集,30吨级码头及航道已基本建成,广西北部湾沿海最大的集装箱装卸基地钦州东站集装箱中心站一期工程2019年6月已经建成投入使用,10万吨级集装双向航道一期工程已竣工、二期已开工,2个集装箱自动化码头开工建设。仅2018年就新开通外贸航线5条,内外贸集装箱班轮航线达到43条,其中集装箱外贸航线达24条,钦州港至新加坡、香港两个“天天班”实现了常态化运行,至印度/中东、南非两条远洋航线开通,集装箱吞吐量

22、在2016年突破100万标箱的基础上2018年突破200万标箱、达到232.4万标箱,两年连续突破两个百万标箱大关。2019年上半年,钦州港港口吞吐量完成5708.7万吨、增长21.1%,集装箱吞吐量完成126.9万标箱,增长25.4%。按照现在的发展态势,2019年、2020年集装箱吞吐量将分别突破300万、400万标箱。(2)西部陆海新通道枢纽集聚态势不断增强。2017年,钦州港成为中新互联互通南向通道广西海铁联运枢纽,随着中新互联互通南向通道上升为西部陆海新通道,钦州港获列为国际门户港,定位为陆海新通道海铁联运集装箱物流枢纽。“渝桂新”“陇桂新”“蓉欧+东盟”、广西首趟中欧班列(钦州至波

23、兰马拉舍维奇)及昆明、宜宾、泸州、贵阳、自贡至钦州海铁联运班列开通运行,重庆至钦州港班列从2018年3月实现双向“天天班”(其中上行302列,下行407列),实现了8条南向通道班列在钦州交汇运营的集聚态势,2018年累计开行1154班次(其中上行436列,下行718列)、运输集装箱5.78万标箱,分别为2017年的21倍、23倍。2019年16月,钦州开行海铁联运班列1017列、接近去年全年总量,同比增长2倍,发运集装箱5.05万标箱,预计全年开行海铁联运班列1800列以上,发运集装箱10万标箱以上。与成都、宜宾、泸州、重庆江津区等城市建立了共同推进陆海新通道的战略合作架构,川桂国际产能合作产

24、业园区正式落户。(3)形成了一批高质量临港产业集群。近年来,钦州市大力发展石化、装备制造、粮油加工、林浆纸等临港产业,引进了中国石油集团、中船集团、中粮集团、国投集团、上海华谊集团、印尼金光集团等世界500强、中国500强企业入驻,相继建成投产了中石油一期炼油、国投燃煤电厂一二期、中粮180万吨大豆加工、金桂林浆纸一体化工程等标志性项目。2018年以来,集中力量打造绿色化工基地,将打造“油、煤、气”三头并进多元化石化产业体系作为发展的方向,加大龙头和产业链项目招商,引导企业强强联合、上下游紧密配套,成功推动了华谊化工新材料一体化基地、恒逸高端绿色化工化纤一体化基地、江桐昆芳烃项目等落户建设,中

25、石油广西石化炼化一体化转型升级项目加快前期工作,法国苏伊士固废处理、美国普莱克斯大型空分、荷兰孚宝专业石化码头仓储等世界500强跨国公司、全球顶尖公用工程配套商投资的石化专业配套项目进驻,实现了“一枝独秀”到“三头并进”的重大突破。引进了浦北5万辆高迈新能源重型卡车、绿传新能源汽车传动系统、中马年产15万套新能源物流汽车(零部件)暨全产业生态协同等一批强链延链优质项目,已具备了新能源汽车整车、零部件、研发等产业核心要素,正在打造新能源汽车整车生产基地。(4)成为面向东盟开放合作的重要门户。2008年以来,钦州先后获得国家批准设立了钦州保税港区、中马钦州产业园区、钦州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国东盟港

26、口城市合作网络、自由贸易试验区钦州港片区等多个国家级开放合作平台,并拥有整车进口口岸、汽车平行进口试点口岸、全国进口酒类知名品牌示范区及粮食、肉类、水果指定进口口岸等国家级口岸功能平台。中马钦州产业园区开创了“两国双园”国际经贸合作新模式,成为我国省级人大通过的首个实施法定机构治理的园区,目前启动区7.87平方公里“七通一平一绿”基础设施全面建成,园区发展进入初步收获期,实现了鑫德利一期、科艺新能源一期、凯利数码一期、由你造3D打印等产业项目投产。钦州保税港区开展了“平行汽车进口保税仓储”“关税保证保险”“电信检疫”“先验放后检测”等口岸通关创新和“国外酒庄酒库前移”业务新模式,2018年进口

27、红酒突破500万升、总量跃升至全国第13位,进口肉类水果1.81万吨、为2017年的3倍,实现贸易值1208亿元、增长26.3%,在广西北部湾经济区12个重点产业园区中总量排第二、增速排第一。钦州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在国家级开发区综合考评中排名第一。中国东盟港口城市合作网络2017年获确定为中国东盟交通合作重点项目,成员达31个。(5)北部湾现代生态滨海城市加快建设。环绕全国最大的半封闭内海面积135平方公里的茅尾海,2008年以来重点开发建设110平方公里滨海新城,形成了滨海新城、主城区、钦州港区、中马钦州产业园区和三娘湾旅游度假区中心城区“一城四区”城市格局,成功创建国家园林城市,茅尾海入选首

28、批国家级海洋公园,城市加快向海发展,中心城区建成区面积达到100平方公里,常住人口达到60万。钦州成为世界沙滩排球巡回赛钦州公开赛、全国青年U21沙滩排球锦标赛等世界级、国家级体育赛事的举办地。建成了北部湾沿海最大的职教中心,广西沿海唯一的本科院校北部湾大学位于钦州,拥有4家“三甲”医院,是北部湾沿海教育、医疗中心。(6)成为广西大数据发展示范基地和中国东盟信息港副中心。2015年,钦州成为全国第三批智慧城市试点。2016年5月华为将其全球公有云广西唯一节点布局在钦州后,吸引富士康科技集团将其全国医疗影像云中心总部布局在钦州,必爱旅行网、讯猫科技、积成能源等企业将其广西总部布局在钦州。钦州与华

29、为公司形成了紧密的合作,2018年9月,华为公司共同建设钦州华为数字小镇,打造“一云”即中国东盟(钦州)云计算及大数据中心、“两基地”(即企业总部基地、产业转移及孵化基地)、“两中心”(即创新创业中心、大数据产业展示中心)及“三大生态圈”(即行政大数据、商用大数据、华为移动APP大数据)格局。2019年5月,全国首个华为5G数据小镇在钦州正式启动,以华为为核心的数字经济产业生态圈初具规模。2、钦州市停车场现状钦州市停车场类型主要包括建筑物配建停车场、路内停车位、公共停车场、公共交通停车场、货运停车场、出租停车场和市政环卫停车场等。2019年钦州市(仅含中心城区和港区,下同)共有停车场239个,

30、停车位5.755万个,具体情况如下:机关单位停车场数32个,停车位约0.2629万个;大型城市综合体、居民小区停车场数14个,停车位约1.9573万个;重点园区停车场数33个,停车位约1.4683万个;酒店停车场数3,停车位约0.06万个;学校停车场数28个,停车位约0.2955万个;医院停车场数16个,停车位约0.2996万个;交通枢纽及公交车、出租车停车场,大型物流园停车场数10个,停车位约0.0547万个;旅游景区、文体场馆停车场数31个,停车位约0.6722万个;市政道路、公园停车位停车场数75个,停车位约0.6845万个。3、钦州市常规汽车保有量现状2019年,钦州市汽车保有量约为2

31、6.8757万辆,其中公交车约472辆,出租车约555辆,物流行业专用车3121辆,环卫专用车180辆,公务用车121辆,私人乘用车26.4308万辆。4、钦州市新能源汽车发展现状 1)新能源汽车主要技术路线新能源汽车以车载电源为动力,由电机驱动车轮行驶,主要分为纯电动汽车、混合动力(电动)汽车和燃料电池电动汽车三大类。2)钦州市新能源汽车发展现状根据钦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关于核查我市新能源汽车的复函,目前钦州市2018年共有502台混合动力(电动)汽车(其中电动公交车222辆,物流行业专用车67辆,公务与私人乘用车213辆),2019年共有1003辆混合动力(电动)汽车(其中电动公交车26

32、4辆,物流行业专用车89辆,环卫专用车52辆,公务与私人乘用车598辆),年增长速度为99.8%。由于目前钦州市新能源汽车正处于发展初期,发展速度以破竹之势迅速发展。5、充电基础设施发展现状1)充电基础设施技术路线充电基础设施是指为新能源汽车提供电能补给的各类充电设施,是新型的城市基础设施,主要包括各类集中式充电站和分散式充电桩。根据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组的技术和使用特性,新能源汽车的充电模式存在一定的差别,可分为以下两类:一是普通充电,即常规充电或慢速充电。此种方式多为交流充电,主要由充电桩完成,外部提供220伏或380伏交流电源连接车载充电机,由车载充电机给动力电池充电,一般412小时可充满

33、。二是大电流快速充电,主要为直流快速充电,少部分为交流快速充电。直流快速充电通常由充电站的地面充电机来实现,不经过车载充电机,直接给车载电池充电。新能源汽车只需提供充电及相关通信接口,在2030分钟内可充电至50%至80%,无需完全充满,满足续航需要即可。交流快速充电通过充电站可提供大电流的交流电源连接车载充电机给动力电池充电,充电效率与直流快速充电相当。2)钦州市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建设现状目前钦州市共有充电桩总数量272个,其中直流桩数量为30个,交流桩数量为242个,具体建设地点如下表所示(本报告数据不包含私人自建充电桩数量):序号单位位置性质充电桩数量直流桩数量交流桩数量备注1钦州市行政信

34、息中心钦州市钦北区永福东大街11号社会公共充电设施442422钦州市市领导公寓楼钦州市红日街33号社会公共充电设施5143钦州市公安局钦州市钦南区子材东大街6号社会公共充电设施5144钦州市妇幼保健院钦州市安州大道1号社会公共充电设施153125三娘湾管委钦州市钦南区三娘湾管委单位自用1016钦州港区管委钦州市钦南区钦州港经济开发区钦州港招商大厦单位自用1017灵山县人民政府钦州市灵山县灵城镇广场路31号社会公共充电设施9188灵山县人民医院钦州市灵山县钟秀路1号社会公共充电设施153129灵山县供销社灵山县三科农商城社会公共充电设施82610浦北县后勤服务中心钦州市浦北县投资大厦社会公共充电

35、设施50511浦北县政务中心钦州市浦北县小江街道泰禾大道社会公共充电设施50512浦北县福旺镇政府浦北县福旺镇政府社会公共充电设施202浦北县泰禾集团浦北县泰禾车站公交车充电设施88013浦北县龙门镇政府浦北县龙门镇政府社会公共充电设施20214钦南区直属机关服务中心钦州市钦南区金海湾东大街111号社会公共充电设施50515钦北区机关服务中心钦州市钦北区钦州湾大道单位自用10116广西钦能电力集团钦州市钦北区钦州湾大道158号社会公共充电设施51417钦州市公交公司钦州市钦北区富民路(同心园)公交车充电设施50518钦州市汽车南站钦州市钦南区金海湾东大街社会公共充电设施40419钦州市世龙百业

36、汽车贸易有限公司钦州市钦南区金海湾西大街公司自用1001020钦州市公共汽车公司钦州市北部湾大道与金海湾西大街交汇处钦州市公共汽车公司油麻角站场内公司自用55021钦州市第二中学钦州市钦北区杨帆大道社会投入30322灵山县委大院灵山县和平路37号社会投入80823浦北县投资大厦浦北县江城街道社会投入2422224钦南区行政信息中心钦南区金海湾东大街111号社会投入4514425钦北区行政信息中心钦北区政通街4号社会投入32032合计27230242在建充电桩总数量34个,其中直流桩数量为4个,交流桩数量为30个,具体建设地点如下表所示:序号单位位置性质充电桩数量直流桩数量交流桩数量备注1钦州供

37、电局钦州市钦州湾大道158号社会公共充电设施3032钦州市财政局钦州市银河街125号社会公共充电设施5053钦州市公安局钦南分局钦州市钦南区金海湾东大街109 号社会公共充电设施5144北部湾职业技术学校钦州市乘风大道51号社会公共充电设施10285钦州浦北供电局浦北县小江镇越新路51号社会公共充电设施5146钦州湾广场钦州湾大道与三沿路交叉口社会公共充电设施66汇总34430以上充电基础设计远远满足不了新能源汽车的充电需求,导致现在大部分市民都处于观望阶段,极大的限制了我市新能源汽车的发展。6、钦州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趋势1)保障能源安全,促进节能减排、防治大气污染随着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发展和

38、城镇化进程加速推进,今后较长一段时期内汽车市场将保持增长势头,由此带来的石油能源紧张和环境污染问题将更加突出。新能源汽车作为汽车体系的生力军,符合节能减排的要求,是对传统燃油汽车的替代和补充物。大力发展新能源汽车,能够加快燃油替代,减少汽车尾气排放,对保障能源安全、促进节能减排、防治大气污染有重要意义。2)整车技术、电池技术、充电技术、充电服务水平不断提高整车技术、电池技术不断发展,新能源汽车成本逐年下降;交直流充电桩、双向充放电机系统等设备实现国产化,充电基础设施信息化和自动化水平不断提高;随着钦州市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服务体系逐渐完善,钦州市新能源汽车使用将更加广泛,并促进新能源汽车领域

39、产品研发、生产本地化等。3)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追求的需要随着国家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战略的实施,及各项配套政策的出台,新能源汽车因其环保、经济、便捷等特性将越来越得到消费者的认同,民众观念和认识的转变将加速新能源汽车消费市场的升温,从而促进新能源汽车产业的发展及充电基础设施体系的完善,实现产业发展及满足人民美好生活追求的良性循环。4)问题与挑战钦州市充电基础设施仍处于起步阶段,由于涉及城市规划、建筑物、城市道路及配电网改造、居住地安装条件、投资运营模式等,利益主体多,协调推进难度大,面临的主要问题有:(1)充电基础设施与新能源汽车发展不协调充电基础设施与新能源汽车发展不协调,有车无桩、有桩无车现

40、象并存。一方面现状充电基础设施布局难以满足新能源汽车出行基本需求;另一方面充电桩闲置率高,安装有充电设施的停车位被其他车辆占用的情况时有发生。由于充电基础设施使用率低(目前不足1%)、回报期长等原因,企业投资建设充电站积极性不高;另一方面,由于受充电时间、续航里程等因素影响,加上充电基础设施不完善及民众购买力不足等原因,导致新能源汽车的推广受到不同程度的影响。(2)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改造受到制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需要规划、用地、电力等多项前提条件,在实施过程中牵涉多个主管部门和相关企业。在社会停车场所建设充电基础设施,面对众多分散的利益主体,协调难度大。在私人乘用车领域,在小区内,由于比较缺乏公共

41、充电车位,大量没有固定停车位的用户购买新能源汽车后无法正常充电;对于具备安装条件的用户,存在业主委员会不支持和物业服务企业不配合的现象。由于充电基础设施还涉及公共电网、用户侧电力设施、道路管线等改造,在老城区或已建成小区增加充电设施,建设改造会受到一定的制约。(3)停车与充电的矛盾影响充电设施使用效益钦州市老城区或核心区停车资源紧张,停车矛盾突出。公共停车场、路内停车位及居住小区停车资源的短缺,给专用充电基础设施的建设带来较大的困难,建成后的充电设施专用停车位被非新能源汽车占用的情况经常发生,充电设施的使用效益得不到充分发挥。(4)新能源汽车及充电基础设施标准规范体系有待完善和严格执行国家新能

42、源汽车充电设施标准国家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标准体系包括8个技术领域、共58项标准,截至目前仅发布29项,充电智能服务平台等标准尚未统一,运营企业间结算互联互通等标准还未出台,充电设施标准体系需尽快发展和完善。与此同时,已颁布的部分技术标准未严格执行,造成不同品牌新能源汽车与不同厂商充电基础设施不兼容,不便使用的情况发生。如使用较多的某一品牌新能源汽车,其采用交流快充的快速充电方式,在布置充电桩时,若采用主流的直流快充充电桩就不能满足其充电要求,如将就其使用要求,大量布置交流快充充电桩又不能满足国内市场其它新能源汽车的充电要求,这就为充电站建设时选择充电桩的型式带来一定的困难,配置不合理时,要么造

43、成资源浪费,要么造成垄断。(5)可持续的充电服务商业运营模式尚未建立由于充电基础设施利用率较低、充电服务价格确定机制不健全、提供服务比较单一、充电设施未获得充分利用等原因,充电服务企业盈利水平较低,普遍处于亏损状态,难以激发市场投资热情。第三章 新能源汽车发展规模预测1、新能源汽车产业规划 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了广西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20162020)(下简称规划)。根据规划,“十三五”期间,广西规划建设新能源汽车充电站(桩)共7.6万个。 2、充电基础设施需求预测(1)新能源汽车保有量预测 根据相关调查数据,93%的中国消费者有兴趣购买或租赁新能源汽车,本报告假设新能源汽车潜在数量

44、占新增汽车销量的30%。 在经济和人口的不断增长下,钦州市历年汽车保有量有大幅度增长。新能源汽车2010年在我国刚开始推广,但由于新能源汽车产业技术不成熟,价格较普通汽车昂贵,充电设施欠缺,钦州市电动汽车发展较慢。结合“北上广”及南宁市新能源汽车发展趋势,钦州市新能源汽车发展趋势为“小部分试点,逐步扩散”的方式。“十三五”期间新能源汽车应先建设“示范点”,由机关单位或是公交公司试点;“十四五”期间待新能源汽车电池技术成熟,价格趋同于普通汽车,受环境保护政策的影响及随充电设施的完善,钦州新能源汽车预计会出现快速增长。 2019年,钦州市汽车(含中型载客车及以下,轻型载货车及14以下)的保有量达到

45、了268757辆,过去5年内汽车保有量增长率平均约为16.34%。 表4.2-1 钦州常规汽车保有量: 单位:辆类别2015年2016年2017年2018年2019年增长率公交车29733030645547212.28%出租车596629505518555-1.77%物流行业专用车301135672529299831210.90%环卫专用车9312013815218017.95%公务用车604121121121121-33.10%私人乘用车14210617006020249623414326430816.78%总计14670717482720609523838726875716.34%表4.2

46、-2 钦州新能源汽车保有量: 单位:辆类别2015年2016年2017年2018年2019年增长率公交车0559522226468.69%出租车00000/物流行业专用车0032678966.77%环卫专用车000052/公务用车00000/私人乘用车162639213598147.26%总计16811665021003181.38%表4.2-3 钦州常规汽车保有量预测: 单位:辆类别2019(现状)2020202120222023年2025年增长率2030年增长率公交车472 510 551 595 642 749 8%956 5%出租车555 566 577 589 601 625 2%6

47、57 1%物流行业专用车3121 3277 3441 3613 3794 4182 5%4849 3%环卫专用车180 207 238 274 315 416 15%612 8%公务用车121 123 126 128 131 136 2%143 1%私人乘用车264308 303954 349547 401979 462276 611360 15%898289 8%合计268757 308638 354480 407178 268757 617470 905506 3、钦州市电动车保有量预测(1)新能源汽车保有量测算方法首先,预测钦州市公交、出租车等车型在2019年至2020年总体增长趋势。然

48、后,结合有关新能源汽车更新替代比例的规划目标以及新能源汽车增长实际情况,预测各年度新能源汽车在车辆更新替代中所占的比例。最后,得出钦州市各年度各类型新能源汽车的增量预计。即各年度新能源汽车增量应由各类汽车的年度增量(非新能源汽车更新替代量+汽车新增量)电动更新比例参考值。其中,根据2013年商务部、发改委、公安部和环境保护部联合公布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对各类汽车报废年限规定为公交车12年、出租车8年,其余车辆未做出明确规定,根据对其余类型车辆实际了解,暂按照环卫及物流车12年、公务及私人乘用车10年来统一考虑。即各年度非新能源汽车更新替代量=上年度非新能源汽车总量/报废年限。(2)各类型新能

49、源汽车更新替代比例的规划目标2016年至2020年各车型的更新替代比例重点参考中央以及各地方政府相关政策要求和发展规划,钦州市2020年至2023年、2025年、2030年年更新替代最低比例参考值为:电动公交车:20%,35%,40%,45%,60%、100%。电动出租车:10%,20%,30%,40%,60%、100%。电动环卫及物流车:10%,20%,40%,45%,60%、100%。电动公务车与私人乘用车:0.15%,0.95%,1.55%,2.35%,5%,10%。(3)计算各类新能源汽车年度增量。依据上述测算方法,钦州市各类型汽车2019年至2030年各类型新能源汽车保有量估算如下表

50、:表4.3-1 钦州市新能源汽车保有量预测 单位:辆类别2019年(现状)2020年2021年2022年2023年2025年2030年公交车264 366 457 502 553 713 1220 出租车0 57 115 177 240 375 657 物流行业专用车89 417 777 1534 1796 2598 4938 环卫专用车52 73 100 162 194 302 664 公务用车0 25 44 51 59 82 143 私人乘用车598 1054 3919 6829 11461 31166 90427 合计1003 1991 5412 9254 14303 35236 980

51、48 4、充电设施的配置原则结合当地实际情况,说明新能源汽车与充电设施的需求匹配原则。参考如下:(1)充电设施服务对象分析各类型新能源汽车特点,可初步明确:电动公交车充电需求由公交车充电站满足;出租车充电需求由出租车充电站、城市公共充电站、分散式公共充电桩共同满足;物流环卫等专用车充电需求由专业车充电站、城市公共充电站、分散式公共充电桩共同满足;公务与私人乘用车充电需求由专业充电桩、城市公共充电站、分散式公共充电桩共同满足。(2)充电站及充电桩服务能力1)充电方式分类根据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组的技术和使用特性,新能源汽车的充电模式存在一定的差别。对于充电方案的选择,目前普遍存在常规充电、快速充电

52、两种模式。 a)常规充电一般指慢速交流充电,充电方法采用小电流的恒压或恒流充电,一般充电时间为412小时。 b)快速充电又称应急充电,一般特指大电流直流充电,是以较大电流在新能源汽车停车的20分钟2小时内,为其提供短时充电服务,一般充电电流为150500A。2)充电设施分类公交车充电站:典型配置按每个充电站配置20台直流充电桩,每台直流充电桩最大功率为120kW,可服务2辆公交车,共计服务公交车40辆,配电容量3000kVA。出租车充电站:典型配置按每个充电站配置10台直流充电桩,每台直流充电桩最大功率为120kW,可服务2辆出租车,共计服务出租车20辆,配电容量1500kVA。 物流、环卫专

53、用车充电站:典型配置按每个充电站配置5台直流充电桩,每台直流充电桩最大功率为120kW,可服务2辆环卫专用车,共计环卫专用车10辆,配电容量750kVA。 分散式公共充电桩:直流充电桩最大功率60kW,交流慢充桩最大功率7kW,配电容量分别为75kVA和7.8kVA。 公务与私人乘用车用户专用充电桩:直流充电桩最大功率60kW,交流慢充桩最大功率7kW,配电容量分别为75kVA和7.8kVA。 (3)充电设施布局选址原则1)充电站及充电桩布局选址应按国家标准,留足与被保护设施间的防火间距;并保障工频电场不对周边人群造成健康损害,以及充电桩设置必要的漏电保护和跨步电压保护。2)充电站及充电桩布局

54、应按国家标准,避开周边爆炸危险环境。3)充电站及充电桩不应选址在剧烈振动、高温、多尘、散布水雾或有腐蚀性气体的场所。4)充电设施布局不应选择在室外地势低洼、易被水淹没场所和易发生地质等次生灾害的地点。5)充电设施布局应有长远规划,留足发展空间。5、新能源汽车充电站总容量需求预测定义新能源汽车充电站总充电需求为变量X(单位为千伏安),则根据上述分析,新能源汽车充电站总充电需求应满足地区新能源汽车用电总量的需求,因此地区新能源汽车用电需求总量计算公式可表示为:以上各式中: X区域内新能源汽车用电需求总量,千伏安; Q区域内新能源汽车保有量,辆; C平均每辆车每次充电容量,伏安/(辆次); N充电次

55、数,次; L每辆新能源汽车日平均行驶里程,千米; S单次充电平均续驶里程,千米; 新能源汽车使用公用充电站充电的概率。 根据前文对钦州市新能源汽车保有量的预测(参见表4.3-1),结合上述预测模型,对钦州市新能源汽车用电需求总量进行预测。在上式中,各参数取值如表4.5-1所示。 表4.5-1 2019-2030年钦州市新能源汽车充电站规模预测参数表参数2019年(现状)2020年2021年2022年2023年2025年2030年Q(总量/辆)1003 1991 5412 9254 14303 35236 98048 C(VA/(辆*次))2100021000210002100021000210

56、0021000L(千米)100100100100100100100S(千米)4004004004004004004000.70.70.70.70.70.70.7N0.250.250.250.250.250.250.25S(千伏安)3686 7315 19888 34009 52565 129494 360328 注:该参数仅为电网配变容量提供参考数据。6、新能源汽车充电桩需求预测 根据南方电网“十三五”电动汽车智能充换电服务网络发展规划研究报告,对采用充电方式的车辆用户按照1.1:1(桩/车)比例测算充电桩需求;交直流配置比应为4:1。根据前文对钦州市新能源汽车保有量的预测(参见表4.3-1)

57、,20192030年新能源汽车充电桩需求预测结果如表4.6-1所示。 表4.6-1 20192030年钦州市新能源汽车充电桩需求预测结果表年份充电方式Q(总量/辆)新增充电桩和充电插座(个)车桩比例直流交流2019年(现状)30 242 1003 272 3.692020年70 280 1991 3505.692021年220 880 5412 1100 4.922022年925 3702 9254 4627 2.002023年1716 6866 14303 8582 1.672025年4933 19732 35236 24666 1.432030年21571 86283 98048 1078

58、53 0.91钦州市规划2020年、2021年、2022年、2023年、2025年分别新建充电桩和充电插座分别为350、1100、4627 、8582、24666 个,方可满足新能源汽车的充电需求。2030年属于展望年,预计新建充电桩为107854个(涉及城区未开发区域,部分具体布点未在布置方案明细表中体现,主要以小区用户自建充电插座为主)。 第四章 总体要求1、指导思想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贯彻国家新能源汽车发展战略部署,落实自治区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加强规划指导,强化政策引领,鼓励社会参与,创新发展模式,发挥市场作

59、用,分步分类实施,做好与城市其他相关基础设施规划的衔接,按照“因地制宜、快慢互济、经济合理”要求,围绕实现充电基础设施与新能源汽车协调发展这一主线,按照“专(自)用为主、公用为辅,快慢结合、分类实施”的原则,加快建设公共停车位、道路停车位、独立充电站等公用设施及公交、出租、环卫、物流、公务等专用车辆充电基础设施,加快建设充电智能服务平台,完善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服务体系,保障和促进新能源汽车产业健康快速发展。2、总体规划原则(1)规划统筹、适度超前加强充电基础设施发展顶层设计,以规划实现整体统筹,建立系统推进机制;按照“桩站先行”的原则,适度超前建设,推进充电基础设施科学发展。(2)目标导向

60、、分类实施根据广西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专项规划(2016-2020)提出的目标,结合钦州市新能源汽车发展阶段和应用特点,优先考虑经济发展较快市区、环保约束要求高的旅游区或新区;紧密结合不同领域、不同层次的充电需求,分类有序实施,加大交通、市政、城市规划、土地、电力等公共资源整合力度,合理布局充电基础设施,努力降低建设成本,节约土地资源。(3)重点示范、强化落地鼓励拓展多种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商业模式,推进商业模式创新;积极开展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与运营模式示范,以点带面,加快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整体进程,提高发展质量、速度和效益。重点从用地和用电两方面保障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加强城乡规划指导,加大用

61、地支持力度,筒化规划建设审批流程;电网企业加强充电基础设施配套电网建设与改造,满足充电基础设施运营需求。(4)突出主线、优先推进突出钦州市核心区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规划建设,加强已建成充电基础设施的示范推广,为其他区县充电基础设施发展探索新途径,积累新经验,从而逐步推进钦州全市的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规划建设工作。3、主要任务(1)加快充电设施进机关。钦州市区具备条件的党政机关、学校、医院等公共机构,结合单位新能源汽车配备更新计划以及职工购买使用新能源汽车需求,利用单位内部停车场资源,建设充电设施。至2019年底,市级机关、国有企业停车场实现按停车位比例不低于5%配建充电桩;2020年底前,

62、市级机关、国有企业停车场实现按停车位比例不低于10%配建充电桩。2021年底前,符合建设条件的市县机关停车场实现按停车位比例不低于20%配建充电桩。鼓励其它社会企业参照以上标准建设内部充电设施。(2)加快充电设施进居民社区。按照“适度超前”原则,结合老旧小区改造,积极推进现有居民区停车位的电气化改造,鼓励按停车位比例不低于10%配建充电桩。引导业主委员会支持充电设施建设,发挥开发商等产权单位主体作用,发挥物业服务企业积极作用,创新商业运营模式。新建住宅小区在核发规划条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设计方案审查时,配建停车位应明确按标准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安装条件,必须统一将供电线路敷设至专用固定停车位

63、或预留扩建专用固定停车位敷设条件(预留电表箱、充电设施安装位置和用电容量),停车位配套供电设施建设应与主体建筑同步设计、同步施工。(3)加快充电设施进园区。全区各园区包括工业园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物流园区等各类园区应根据新能源汽车使用情况,在现有停车区域配建充电设施。鼓励园区规划配建充电设施,并作为申报国家级和自治区级园区的优先条件。新建园区应按不低于20%的车位比例同步规划建设充电设施。到2021年底,全区各园区建设充电设施的车位比例不低于20%。(4)加快充电设施进城市人口集聚区。遵循从城市中心向边缘,从城市优先发展区域向一般区域有序拓展的原则,逐步加密公用充电设施布局

64、。重点推进大型城市综合体、商场、超市、文体场馆、医院、宾馆以及交通枢纽(包括高铁站、机场、客运站、客运港)、驻车换乘(P+R)、城市道路等公共停车场建设充电设施,从2019年起,每年按不低于5%的车位比例建设充电设施,到2021年,达到不低于15%的车位比例。新建大型公共建筑物配建停车场、社会公共停车场、公共文化娱乐场所停车场应按不低于10%的车位比例建设充电设施,达不到比例的,规划部门不予审批,施工图审查不予通过。鼓励有条件的单位和个人自建的充电设施向社会公众开放,适当新建独立占地的公共快充站。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现有的加油站、加气站应配套建设充电设施,新建加油站、加气站应同步规划建设充电设

65、施。(5)加快充电设施进公共服务领域。对公交、环卫、机场通勤等定点定线运行的公共服务领域新能源汽车,根据线路运营需求,优先在停车场站配建充电设施,因地制宜在道路沿途合理建设快充站。对于出租、物流、租赁、公安巡逻等非定点定线运行的公共服务领域新能源汽车,充分挖掘单位内部停车场站配建充电设施的潜力,结合城市公共充电设施,实现高效互补。(6)推进充电设施进旅游景区。鼓励和支持A级旅游景区按不低于10%的车位比例建设充电设施,4A级以上旅游景区应设立新能源汽车专用充电区域。到2021年底,全市4A级及以上旅游景区建设充电设施的车位比例实现不低于20%”4、保障措施(1)简化建设审批程序。进一步简化充电

66、基础设施建设审批流程,加快办理速度。个人在自有停车库(位),各居住区、单位在既有停车场(位)建设安装充电设施(含配套)的,无需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在公共停车场同步建设充电设施,无需单独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和施工许可手续。在自有停车库、停车位安装充电设施,无需办理用地规划许可、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和施工许可手续。新建单独占地的集中式充换电站,只要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有关部门应按程序及时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和施工许可手续。进一步减少用电报装办理环节,不断提升充电桩的用电报装便捷水平,严格按照钦州市优化营商环境的相关要求落实充电桩的用

67、电报装。强化充电设施配套供电保障。将充电设施电力接入作为发展新能源汽车基础配套设施统筹考虑,将设施配套电网设计与改造项目纳入配电网规划,并与其他相关规划相协调,在用地保障、管廊通行等方面给予支持。电网企业要加强充电设施配套电网建设与改造,保障充电设施无障碍接入,确保电力供应满足充电设施运营需求。探索公用电网对物业管理停车位直接供电模式。电网企业要积极为充电设施接入电网开辟绿色通道,充电设施接入电网原则上按广西壮族自治区居住区供配电设施建设规范(DBJ/45-004-2012)执行,提高服务质量。电网公司负责建设、运行和维护充电设施产权分界点至电网的配套接网工程,不得收取接网费用,相应资产全额纳

68、入有效资产,成本据实计入准许成本,并按照电网输配电价回收。实行价格优惠,创新充电交易模式。落实国家充换电基础设施用电扶持政策和财政奖励办法。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按其所在场所执行分类目录电价。充电设施用电不实行功率因数调整电费办法。鼓励具备一定规模的充电设施运营商,将分散的集中式充电站统一为售电主体,参与电力市场交易,通过集中交易,形成规模效益,争取更低的充电电费。实行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用电执行峰谷分时电价政策,引导充电设施参与电力削峰填谷,降低电力使用成本。充电服务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政府投资建设的充电设施,建设管理单位不得收取充电服务费;利用国有资金、国有资源建设的充电设施,经营单位应在政府

69、最高限价内,按照“成本+微利”原则确定充电服务费具体标准;社会资本投资建设的充电设施,经营单位应在政府最高限价内,按照“成本+合理利润”原则确定充电服务费具体标准。进一步完善充电服务价格形成机制,结合市场发展情况,逐步放开,通过市场竞争形成充电服务费收费标准。 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自有停车场建设的充电设施,应优先引入社会资本建设运营,不具备引入社会资本条件的,可申请本级政府纳入年度财政预算。积极争取PPP项目前期工作经费、补短板领域政府支持引导民间投资专项等中央预算内资金对地方政府充电设施建设项目予以倾斜支持,鼓励地方政府主管部门按照政策和财力水平,通过财政补助、申请专项债券

70、资金、无偿划拨充电设施建设场所等方式,给予适当投融资支持。强化金融服务支撑。鼓励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支持充电设施建设运营。支持符合条件的充电设施企业通过在境内外资本市场上市(挂牌)、发行企业债券、公司债券、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等方式扩大直接融资,通过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等方式,为社会资本参与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创造条件。鼓励地方政府、园区、景区等主管部门给予一定额度的贷款贴息及其它形式的融资支持。鼓励创新充电服务商业模式。鼓励探索新能源汽车充换电站与商业地产相结合的发展方式,引导商场、超市、电影院等商业场所为用户提供辅助充电服务。鼓励充电设施运营服务、整车、出行服务等企业开展合作,

71、促进充电服务专业化发展,通过众筹、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等方式,开展车位经营、车辆租赁、广告服务、大数据应用、电子商务、智能充换电、电力交易等方式增加运营收入,提升充电服务企业可持续发展能力。 强化充电设施安全监督管理。建立充电设施安全监管制度,明确各市人民政府的属地安全监管职责和各行业主管部门的协同监管职责。加强监督检查,指导、督促充电设施建设运营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促充电设施运营使用单位或个人加强对充电设施及其设置场所的日常安全检查及管理,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加强充电设施标准规范建设。充电设施建设严格执行国家和行业标准,对存量充电设施按标准进行改造,推进充电设施互操作性检测和认证工作,提

72、高通用性和开放性。规范充电设施计量、计费、结算等运营服务管理。组建广西新能源汽车充电联盟,发挥行业协会作用,促进全区充电设施行业规模化、规范化、多元化有序发展。通过开展自愿性产品检测认证、行业白名单制定等评价方式,强化企业社会责任和行业自律,引导充电设施运营服务水平提升。组建自治区级服务平台。2019年完成省级新能源汽车充电服务平台建设并上线运行,应用“互联网+充电设施”的大数据技术,提供充电服务、电桩联网管理、政府监管等服务,加强对充电设施运营的统一规范服务和管理。已建设的市县第三方充电运营服务平台应同步与省级新能源汽车充电服务平台融合,实现数据共享,统一服务。5、规划目标(1)总体目标按照

73、“车桩相随、适度超前”的原则,逐步在钦州市推广新能源汽车应用,到2025年,钦州市需建成充电桩(含充电插座)24666个满足35236辆新能源汽车充电需求,形成以公交、出租、环卫、物流、公务等专用车辆充电基础设施为主,以公共停车位、道路停车位、独立充电站等公用设施为辅,以充电智能服务平台为支撑的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服务体系;建立相对完善的标准规范和市场监管体系,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充电服务市场,构建可持续发展的“互联网十充电基础设施”产业生态体系。(2)分阶段建设目标为提高规划的可实施性,本规划遵循统一规划,分阶段、分区城、根据需求因地制宜开展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原则,其中,各阶段建设

74、目标如下:1)示范引导阶段(2019-2020年):建成充电桩和充电插座共350个,满足约1991辆新能源汽车的充电需求。2)促进发展阶段(2021-2022年):建成充电桩和充电插座4627个,满足约9254辆新能源汽车的充电需求。该阶段是充电基础设施快速建设及发展的阶段。3)全面应用阶段(2023-2025年):建成充电桩和充电插座24666个,满足约35236辆新能源汽车的充电需求。(3)分场所建设目标1)结合公交、出租、环卫与物流等专用车停车场所,适当建设充电站,2025共建成了10座公交车充电站(含370个充电桩)、2座出租车服务点充电站(含180个充电桩)。2)在居民住宅区,结合停

75、车场或私人停车位,鼓励个私人建设自用充电桩,并鼓励有条件的设施对社会公众开放。3)在公共机构、企事业单位、写字楼、工业园区等单位内部停车场,建设公务车自用充电桩。4)在交通枢纽、大型文体设施、大型商场、旅游景点、医院、学校、公园、大型建筑物配建停车场、路内停车位等城市公共停车场所,建设公共充电站及分散式公共充电桩。原则上,除电动公交车必须采用专用充电站及充电桩进行充电之外,其余类型的新能源汽车均可使用公共充电基础设施进行充电。第五章 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规划布局1、专(自)用充电基础设施布局(1)公交车充电基础设施布局1)充电基础设施配建要求电动公交车充电基础设施应结合公交场站、首末站及保养

76、站等配建专用充电站,原则上不单独配置分散桩。对于现状公交场站、首末站、保养站,应根据电动公交车推广任务的安排结合场地条件,选取占地面积较大、服务功能较强的场站设施,按桩车比1:4配建公交车充电桩,若公交场地仍有富余,可根据周边区域社会车辆充电需求适当提高桩车比例(例如按桩车比1:3或1:2等)配建充电桩向社会公众开放,若公交充电基础设施充电能力仍有富余,可考虑在原有充电基础设施基础上向社会公众开放。对于新建的公交场站、首末站、保养站,应根据电动公交车推广任务的安排及周边区域社会车辆充电需求,适当选取桩车比(仅向电动公交车充电的按桩车比1:4配建,若仍考虑向公众开放,可适当提高桩车比至1:3或1

77、:2进行配建)配建公交充电桩,并在停车场站规划中做好场地预留。2)充电基础设施布局方案2019-2025年期间钦州市规划建设电动公交车充电站10座、充电桩132个,按每台直流充电桩最大功率为60千瓦,可服务1辆电动出租车测算,每台交流充电桩最大功率为7千瓦,服务1辆电动公交车测算,至2025年电动公交车充电站总配电容量5535千伏安,可满足713辆电动公交车的充电需求。本次规划选取面积较大、服务功能较强的公交枢纽、停保场、首末站等公交场站建设公交充电基础设施。具体充电桩位置明细表详见附表1。(2)出租车充电基础设施布局1)充电基础设施配建要求电动出租车充电基础设施应根据电动出租车的发展需求按桩

78、车比1:8配建充电桩,充电站及充电桩应结合专用出租车服务中心、大型停车场进行配建。2)充电基础设施布局方案2019-2025年期间钦州市规划建设电动出租车充电站2座、充电桩54个,按每台直流桩最大功率60千瓦,可服务1辆电动出租车测算,每台交流充电桩最大功率为7千瓦,可服务1辆新能源汽车测算,至2025年电动出租车总配电容量2286千伏安,同时电动出租车可利用公共充电基础设施进行灵活充电,可满足375辆电动出租车的充电需求。电动出租车除了在专用充电站充电外还可在运营线路中就近选取城市公共充电站或路内停车位的充电桩进行充电,因此规划布局基本能满足电动出租车充电需求。本次规划的电动出租车充电站原则

79、上不新征地建设,宜结合出租车服务点建设电动出租车充电站。具体充电桩位置明细表详见附表1。(三)公务及私人乘用车自用充电桩布局1)充电基础设施配建要求公务车、私人乘用车应结合企事业内部停车场和小区停车位配置充电桩。原则上按桩车比1:1配置,主要考虑安装充电插座为主。私人乘用车及用车计划性较强的公务用车原则上建设交流充电桩;用车频率较高的执勤、执法部门等公务用车则应根据需求配置一定数量的直流充电桩。新建住宅配建停车位应100%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包括预埋电力管线和预留电力容量),对既有的住宅小区,鼓励通过改造不低于总停车位10%的比例提供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对于有固定停车位的用户,

80、优先结合停车位建设充电桩;对于无固定停车位的用户,可配建一定比例的公共充电车位。鼓励物业联合充电设施建设运营商根据实际需求建设充电设施,对于小区内可能出现的一桩多车情况,鼓励通过充电治位分时共享等方式,满足多辆新能源汽车的充电需求;停车位选址应满足充电设施安装的空间要求,并尽可能减少其他工程的施工难度;对部分实施条件较为困难的居住区,宜积极在地块周边1公里范围圈内发展公用充电设施,满足居民的充电需求。具备条件的政府机关、公共机构及企事业单位,要结合本单位新能源汽车配备更新计划以及职工购买使用新能源汽车需求,利用单位内部停车场资源,规划新能源汽车专用停车位,并配建充电桩。原则上,建设充电基础设施

81、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包括电力管线预埋和电力容量预留)的车位比例不低于10%。2)充电基础设施布局方案2019-2025年期间钦州市规划建设517个自用充电桩(仅统计机关单位和学校,不包含小区自建充电桩)。按每台直流充电桩最大功率为60千瓦,可服务1辆新能源汽车测算,每台交流充电桩最大功率为7千瓦,可服务1辆新能源汽车测算,至2025年公务与私人乘用车自用充电桩总配电容量16982千伏安,同时公务与私人乘用车也可利用公共充电基础设施进行快速补电,可满足31248辆公务与私人乘用车的充电需求(需同时考虑小区自建充电桩方可满足充电需求)。原则上公务及私人乘用车充电桩按需结合单位停车场或住宅小区停车位

82、建设,具体应结合场地及实际建设条件进行合理建设。具体充电桩位置明细表详见附表1。2、公共充电基础设施布局(1)充电基础设施配建要求按照“适当超前”的规划原则,为提高新能源汽车使用的便换性,满足临时补电的需求,还应补充一定数量的公共充电基础设施,即城市公共充电站及分散充电桩。城市公用充电站按每2000辆新能源汽车配置一座充电站的要求进行配建,每座充电站按配置10个充电桩考虑,直流充电桩和交流充电桩按4:1配置。城市公共充电站应结合交通枢纽、加油站、大型文体设施、大型商场、旅游景点、医院、公园、大型建筑配建停车场、物流停车位等公共停车场所配建。公共分散充电桩按出租车、公务和私人乘用车总数10%的比

83、例进行配建,直流充电桩和交流充电桩按4:1配置。公共分散充电桩应结合交通枢纽、大型文体设施、大型商场、旅游景点、医院、公园、大型建筑配建停车场、路内停车位、物流停车位等公共停车场所建设。对于建设在路内停车泊位上的充电基础设施,在选点时,应尽量减少对周边交通的影响,充电桩在非使用状态下不带电,使用时满足安全充电要求,其电气绝缘、防护等级、启动急停等需符合国家充电桩技术规范的相关安全标准。交通枢纽、大型文体设施、大型商场、旅游景点、医院、公园、大型建筑配建停车场、物流停车位等公共停车场配建要求。原则上,对于新建地块,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的车位比例不低于10%,鼓励在此基础上增加充电设施建

84、设规模。对于已建地块,鼓励在2020年前充电泊位按10%的最低配建标准逐步配建到位;停车位选址应满足充电设施安装的空间要求,并尽可能减少其他工程的施工难度。2)路内停车位配建要求在路外充电设施不足的情况下,可根据各区域特点在有条件的路边、高架桥下或桥孔下等布局公用充电基础设施;选址应避免对城市道路的影响;周边有办公、商业、居民小区或邻近轨道交通车站的,宜专位专用、结合分时租赁网点布局;试点结合智慧路灯、利用小区周边夜间道路停车资源建设充电基础设施。(二)充电基础设施布局方案2019-2025年期间钦州市规划建设公共充电站415座、公共分散充电桩6833个(4162个直流充电桩和2671个交流充

85、电桩),按每台直流充电桩最大功率为60千瓦,可服务1辆新能源汽车,每台交流充电桩最大功率为7千瓦,可服务1辆新能源汽车测算,至2025年公共充电桩总配电容量为268417千伏安,可同时为35236辆新能源汽车提供充电服务,可较好的满足居民充电需求。本次规划新建的公共充电站原则上不新征用地建设,宜结合公园、医院、商场等的停车场建设;若需新增用地则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办201573号)文执行。公共分散充电桩或原则上应结合交通枢纽,大型文体设施、公共停车场、大型建筑配建停车场、路内停车位等公共停车场所进行建设。具体充电桩位置明细表详见附表1。第六章 建设投

86、资规模及实施效果1、建设规模根据本次规划,充电桩在各建设时序内的建设规模如下表:2020年2021年-2025年2026年-2030年汇总直流快充电桩(个)交流慢充电桩(个)直流快充电桩(个)交流慢充电桩(个)直流快充电桩(个)交流慢充电桩(个)直流快充电桩(个)交流慢充电桩(个)3653724152263953903338992063982、投资估算参考广西电网有限责任公司220千伏及以下电网工程可研投资控制指标(2019年版):直流快充电桩按12万元/个,交流慢充电桩(7kW)按1.3万元/个进行投资估算,见下表。名称2020年2021年-2025年2026年-2030年汇总直流快充电桩交

87、流慢充电桩直流快充电桩交流慢充电桩直流快充电桩交流慢充电桩直流快充电桩交流慢充电桩充电桩数量(座)365372415226395390333899206398投资小计(万元)43804844982434316468043391190408317投资合计(万元)48645325569019127357钦州市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2020-2030总估算投资127357万元,其中2020年投资4864万元,2021-2025年投资53255万元,2026-2030年投资69019万元。3、实施效果(1)节能减排新能源汽车是零排放汽车,不仅减少燃油消耗,CO2排放还可降低30%以上,另外,新能源汽车

88、比同类燃油车辆噪声也低5dB以上,大规模推广新能源汽车,可直接有效的降低尾气排放,改善空气质量,大幅度降低城市噪声,提升城市人民生活幸福指数,为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做出贡献。(2)有利于新能源汽车相关完整产业链的培育及形成通过建设这些项目,可以逐步解决我市新能源汽车充电难的问题,并带动钦州市新能源汽车整车生产、相关关键技术、汽车零部件及动力电池等相关产业发展。(3)优化交通能源消耗结构由于新能源汽车具有能源来源多元化的特点,各种可再生能源可以转化为电能加以有效利用;同时,利用电网对新能源汽车进行充电,增加了电力在交通能源领域中的应用,减少了对石油资源的依赖,优化了交通能源结构,同时随

89、着充电基础设施的宪善,新能源汽车的充电将会越来越便利,其保有量将会快速增加,也将对交通结构造成较大的影响。综上,本灯刻对于促进钦州市新能源汽车产业快速发展,推动能源消费革命,改善区域环境质量,促进经济转型升级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第七章 环境影响初步评价1、建设/运营阶段环境影响分析(1)建设阶段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阶段涉及的环境影响主要包括土地开发造成的水土流失、植被破坏造成的各种生态影响及建设过程中的各种噪声、粉尘、建筑垃圾、施工污水等,相关部门应对其采取一定的污染防治对策。(2)运营阶段动力电池充放电工作效率受充电场所及环境条件的影响,尤其是受环境温度的影响。在常温下,电池充电接受能

90、力较强,随着环境温度的降低,其充电接受能力逐渐降低。低温时电池放电效率降低,在同样的运行机制和行驶里程下,车辆能耗高、电池放电深度大。同样,在低温下动力电池充电效率也降低。因此,需要加强对充电场所及周围环境的管理,特别是温度的控制,保证其环境温度有利于电池充电要求。大量的充电设备会给电网带来相当的谐波污染,电力企业应组织专门的技术力量来解决采用何种技术手段来监测、控制供电质量来防止谐波污染,适时调整有关的技术标准和规程,制订出应对的措施。2、生态环境影响分析(1)土地利用影响分析本规划的充电基础设施原则上不新征地建设,宜结合各行业已有或规划的停车场建设,不占用的基本农田,符合基本农田保护户条例

91、的有关规定。(2)生态保护影响分析本规划的充电站原则上不新征地建设,宜结合各行业已有或规划的停车场内建设充电站,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对植被、植物资源的影响较小,造成的损失在多数情况下是可逆的,通过完善林业监理、严格执行报批手续、严格认真地迁地移栽保护、优化设计等措施,可减小工程建设对植被、植物资源的破坏程度。3、评价结论本次规划总体上符合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能够保障钦州市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和实现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自身的可持续发展。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贯彻了发展清洁生产的指导思想;在保证经济发展的前提下,能够实现能源结构的优化。钦州市充电基础设施规划总体上与广西充电基础设施规划、钦州市国民经济发展规划、钦州市环境保护规划、钦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以及国家环境保护的宏观政策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是协调一致的,与相关规划的内容总体上是彼此相容。充电基础设施规划总体上符合环保要求,采取相应的环境污染治理措施后,从环境保护的角度考虑,是可行的。附表附表1 钦州市充电桩布置方案明细表附表2 钦州市充电桩布置方案分类汇总统计表附图附图1 2025年、2030年钦州市各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规模图 50


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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