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四合同段监理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一、为了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危害,最大限度地减少其造成的损失,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的有序发展,根据策博公路改建工程项目执行办的要求,结合本监理组实际,制定本预案。二、预案所称的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以上简称重、特大事故)是指本区域内突然发生、造成或可能造成重、特大人身安全和财物损失的事故。如:重、特大火灾事故;重、特大交通事故;重、特大急性中毒安全事故等等。三、重、特大事故应急处理工作,贯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反应及时、措施果断、依靠科学、加强合作的原则。当重、特大事故发生时,应当听从执行办或总监代表处的统一指挥。四、监理组成
2、立应急求救援救治组组长:刘军成员:安全员及其他工作人员五、救援救治组的主要职责1、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应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2、具体制定并实施防止事故扩大的安全防范措施;3、迅速查明事故的性质、类别、影响范围等情况报指挥部;4、听从指挥部的统一指挥,注意保护事故现场;5、迅速组织现场抢险救灾,抢救伤员及时转送;6、配合上报部门对重、特大事故的调查工作;7、承办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六、应急救援报警电话1、火警电话 1192、报警服务台 1103、急救中心 1204、交通事故处理 122七、应急救援服务车辆及联系电话1、应急救援车 2、应急救援电话 监理组电话:刘 军: 八、应急处理重、特大事故
3、发生后,监理组主要负责人及现场人员应立即采取一切必要手段和有效的抢救措施,进行全方位的抢险救援和应急处理,严防事故扩大蔓延,将事故损失降到最小。在抢险救援和事故调查处理期间,主要负责人不得擅离职守,积极配合事故调查组的工作。九、本应急预案自本工程开工后实施。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根据策博总监代表处与第四合同段监理组签订的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的要求,结合本监理组实际,由监理组与各工作人员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一、事故控制指标(一)监理组工作人员不出现重伤亡事故。(二)监理组内不发生安全生产事故。二、监理组安全生产管理目标(一)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自治区交通厅、建设局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
4、规及规章制度。(二)加强对化学物品、易燃、易爆物品及带电作业项目的管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操作,使用和管理。(三)工作人员不得擅自驾驶车辆。没有领导的批准,车辆不准外出。(四)车辆驾驶人员必须持有效证件驾驶车辆,不得将车辆交由无证人员驾驶。(五)驾驶人员要勤检修、勤保养车辆,不准车辆带病行驶,确保行车安全。(六)工作人员在外出工作时,严禁在车辆行驶中打斗玩耍,不能影响安全驾驶。(七)试验仪器操作人员,应严格按照各种仪器设备的说明操作,不得擅自改变其操作规程,以免造成安全事故。(八)试验人员要定期维护和检查试验仪器设备的可靠性和安全性,发现安全故障和隐患应及时排除,确保安全作业。(九)工作人员要随时检查各用电、用煤(气)等设备的安全程度,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处理,不留后患。(十)工作人员外出工作时,留守人员应看好门、管好物,确保驻地安全。(十一)工作人员不论遇到或发生任何性质或任何种类的事故,应在最短的时间内及时上报安全领导小组。三、处罚监理组工作人员若出现一般安全事故的,监理组内部进行批评教育,并罚款50-150元;出现重伤及以上安全事故,按公司有关规定处理。本责任书一式两份,监理组和责任人各执一份。责任书签订单位:第四合同段监理组第一责任人: 目标责任人:签订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