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兰州新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1总则1.1 编制目的1.2 编制依据1.3 适用范围1.4 工作原则1.5 预案体系2 组织机构构成与职责2.1领导机构及职责2.2应急指挥部办事机构及其职责2.3应急工作组及职责3 监测、会商与预警3.1 监测3.2 预报3.3 会商3.4 预警4 应急响应4.1 响应分级4.2 响应程序4.3 应急监测4.4 响应措施4.5 信息报送4.6 信息公开4.7 应急措施的执行与监督4.8 应急终止5 总结评估6 应急保障6.1 财政保障6.2 人力资源保障6.3 监测与预警能力保障6.4 通信与信息保障6.5 技术保障7 宣传、培训与演练8 附 则8.1 名词术语8
2、.2 预案实施时间附件:1.兰州新区重污染天气应急专家咨询组成名单2. 兰州新区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3. 兰州新区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流程图4. 兰州新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组织结构图5.兰州新区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组联系方式一览表 6.兰州新区重污染天气事件信息报告表7.兰州新区重污染天气应急效果评估表1 总 则1.1 编制目的为缓解大气污染,保护公众身体健康,提高重污染天气防范和应对能力,最大程度减缓重污染天气造成的危害,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环境安全。根据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兰州新区实际,制定本预案。1.2 编制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年1月1日);(2)中华
3、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6年1月1日);(3)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2007年11月1日);(4)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国办函2014119号);(5)国务院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337号);(6)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办发2013101号);(7)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8)环境保护部关于进一步做好重污染天气条件下空气质量监测预警工作的通知(环办20132号);(9)环境保护部关于印发城市大气重污染应急预案编制指南的函(环办函2013504号);(10)关于加强重污染天气应急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环办2013106号);(
4、10)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技术规定(试行)(HJ633-2012);(11)环境保护部关于加强重污染天气应急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环办2013106号);(12)甘肃省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甘政办发2011252号);(13)甘肃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甘政办发2015155号);(14)甘肃省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甘政办发2007141号);(15)甘肃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甘政办发2011252号);(16)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实施意见(甘政发201393号);(17)甘肃省环境保护厅转发环境保护部关于加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编修
5、工作的函(甘环函2014577号);(18)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兰州2015年度大气污染防治实施方案的通知(兰政办发201573号)1.3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发生在兰州新区范围内出现或可能出现重污染天气(辖区空气质量监测站空气质量指数日均值大于200)时的应急处置。1.4 工作原则(1)以人为本、预防为主。把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作为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建立健全预防、预测和预警体系,对可能出现的空气重污染采取有效措施降低污染,减少危害。(2)区域统筹、属地管理。兰州新区管委会是应对重污染天气的责任主体,各相关部门要分工负责、密切配合,建立健全应急联动机制,形成应对空气重
6、污染的合力,充分发挥应急指挥机构和各部门的作用。(3)加强预警、及时响应。积极开展区域空气质量的预测预报,完善空气污染预警机制,及时预警极端不利气象条件对空气质量的影响;充分利用环境空气质量监测和气象观测平台,运用环境监测和气象观测资料做好污染程度的趋势分析和研判,根据不同的污染程度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4)部门联动、社会参与。各部门各司其职,信息共享,相互协同,密切配合,共同实施行动;广泛动员社会参与,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普及大气污染防治科学知识,倡导文明、节约、绿色的消费方式和生活习惯,共同改善空气质量。1.5 预案体系本预案是兰州新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组成部分,统领兰州新区重
7、污染天气应对工作,其下级预案包括兰州新区各部门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辖区内各镇和园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企事业单位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本预案与其下级预案共同组成兰州新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体系。预案体系关系图1。图1 预案体系关系图2 组织机构构成与职责2.1领导机构及职责成立兰州新区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应急指挥部),作为兰州新区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机构,统一领导和指挥协调大气污染应急工作。总指挥由分管环境保护工作的兰州新区管委会副主任担任,副总指挥由兰州新区环保局局长担任。指挥部成员由环保局、气象局、管委会办公室、党工委办公室宣传办公室、经发局、教育文化体育局、公安局、纪工委(监察局)、
8、财政局、国土资源局、规划建设局、农林水务局、卫生局、综合执法局、中川镇政府、秦川镇政府、西岔镇政府、综合保税区、石化产业园区、装备制造产业园区、行政文化中心园区、科教研发中心园区、国际产业合作园区、南部综合产业园区主要领导担任。2.2应急指挥部办事机构及其职责 应急指挥部的办事机构是兰州新区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作为常设机构,设在兰州新区环保局。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主任由兰州新区环保局局长担任,工作人员为专职人员。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的主要职责:(1)负责应急指挥部的日常工作,组织落实应急指挥部决定,协调各成员单位、辖区内各镇政府应对重污染天气相关工作
9、。(2)组织制定污染排放清单并定期更新。(3)组织专家咨询组对重污染天气进行分析研判,提出减缓重污染天气的建议;(4)负责信息汇总上报和向兰州新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汇报工作情况;(5)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2.3应急工作组及职责2.3.1 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组成员单位共分为6个应急工作组,分别为预警工作组、污染控制组、卫生防护组、信息公开和宣传组、专家咨询组、督查组。1、预警工作组 由环保局牵头,气象局参加。负责兰州新区空气质量和气象监测、预测,会同专家咨询组及时分析污染趋势,确定预警等级。 2、污染控制组由环保局牵头,经发局、农林水务局、公安局、综合执法局、国土资源局、规划
10、建设局等部门和各园区建设管理办公室、各镇政府参加。负责兰州新区工业、机动车、扬尘等污染源的监督检查与控制,并指导各辖区、各有关部门、相关企业启动并实施应急预案。 3、卫生防护组 由卫生局牵头,教育文化体育局等部门参加。负责组织医疗卫生机构做好医疗救护等工作;组织新区各职业院校、中小学及幼儿园实施健康防护工作。 4、信息公开和宣传组 由兰州新区党工委办公室宣传办公室牵头,教育文化体育局、卫生局、环保局、气象局等部门参加。负责重污染天气发生时的新闻宣传和舆情引导。5、专家咨询组 专家组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聘请大气污染防治、气象、环境监测、卫生防护等方面的专家组成,并建立重污染应急天气专家库。负责重污染
11、天气趋势分析研判,为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提供科学决策与技术指导,必要时参与应急处置工作。6、督查组应急指挥部督查组由兰州新区管委会办公室、纪工委(监察局)、环保局组成。其主要负责对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应急保障预案和对辖区内各镇政府、各园区指挥部应急保障实施方案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3 监测、会商与预警3.1 监测兰州新区环保、气象部门分别负责环境空气质量常规监测和气象状况观测,同时做好数据收集处理、现状评价以及趋势预测等工作,并及时将有关信息上报,为预报、会商、预警提供决策依据。3.2 预报预警工作组根据气象条件变化趋势,根据实时环境空气质量及大气污染物排放源情况,结合历史数据、专家会
12、商对未来环境空气质量进行预报。3.3 会商由环保、气象部门建立重污染天气应对会商制度。当空气质量指数日均值(AQI)200时,环保部门与气象部门及时发起会商,认为达到重污染天气预警条件时,预警工作组形成重污染天气预报会商意见,报送兰州新区应急指挥部办公室。重污染天气应对期间应实时会商。3.4 预警3.4.1 预警分级 根据环境保护部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技术规定(试行)(HJ633-2012),按照环境空气质量预测结果、空气污染程度、重污染天气持续时间和可能产生不利影响范围,将重污染天气预警级别由轻至重分为IV级(蓝色)预警、级(黄色)预警、级(橙色)预警和级(红色)预警。IV级(蓝色)预
13、警:预测空气质量指数(AQI)日均值(24小时均值,下同)200且未达到高级别预警条件时,启动蓝色预警; 级(黄色)预警:预测AQI日均值200将持续2天及以上且未达到高级别预警条件时,启动黄色预警; 级(橙色)预警:预测AQI日均值200将持续3天,且出现AQI日均值300的情况时,启动橙色预警; 级(红色)预警:预测AQI日均值200将持续4天及以上,且AQI日均值300将持续2天及以上时,或预测AQI日均值达到500并将持续1天及以上时,启动红色预警。3.4.2 预警发布与解除1、预警发布当AQI日均值达到200及以上时,新区环保局与新区气象局联合会商,根据环境监测和气象观测资料,对大气
14、污染过程的趋势进行分析和研判,900之前开始对未来24小时、48小时、72小时空气质量进行预报。一旦达到预警级别,要在当日1000之前以电子邮件形式将预警信息报兰州新区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并进行电话确认。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根据确定的预警等级启动相关应急响应及措施,并填写兰州新区重污染天气事件信息报告表,经应急指挥部总指挥或副总指挥批准后,于当日1200之前向社会发布重污染天气预警信息。新区各部门、各园区指挥部和各镇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在当日1400之前通知相关企事业单位及公众做好准备。整个应急措施自次日000正式开始。因生产安全、民生保障等特殊原因,无法按时采取规定应急措施的企事业单位
15、或部门,应在当日1500前将书面请示报新区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经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审批同意后,方可实施。预警信息主要包括以下内容:未来24小时(指次日000-2400)、48小时(指次日000-第三日2400)、72小时(指次日000-第四日2400)新区气象条件变化趋势、重污染天气发生的时间、地点、范围、AQI指数范围、首要污染物、空气质量级别、预警等级等,因沙尘暴、臭氧等导致的重污染天气应予以说明。2、预警审批预警IV级的发布由总指挥授权的副总指挥批准,同时向总指挥报告,预警IV级不设立解除审批条件,根据空气质量状况自动解除。预警级和级的发布与解除由总指挥授权的副总指挥批准,同时向总指挥报告;
16、预警级的发布与解除由总指挥批准。3、预警启动新区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园区指挥部以及各镇政府接到预警公告后,立即根据各自职责和应急实施方案规定启动相应的预警应急措施。启动预警应急措施后,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督查组组织新区管委会办公室、环保局、纪工委(监察局)、新闻媒体和有关成员单位对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4、发布途径各级预警由新区应急指挥部办公室通过新区政务办公信息网发布预警通知,并在新区政府网站进行公告。新闻媒体可对预警公告进行宣传发布。新区党工委办公室宣传办公室指导新区通信主管部门、新区广播电视台采取手机短信、广播、电视、网络、报纸、电子显示屏装置等方式及时向社会公众发布空气质量预警
17、信息。5、预警解除预警工作组根据空气质量和气象条件变化,结合监测预报信息,对重污染天气的现状、发展趋势进行会商,当不满足已发布的重污染天气预警条件时,要在当日1000之前以电子邮件形式将预警解除信息报新区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并进行电话确认。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经指挥部相应领导批准后,在当日1200之前将向新区各直属部门、各园区指挥部、各镇政府以及社会通报和发布预警解除信息。各有关单位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或终止应急响应。预警级(红色)、预警级(橙色)、预警级(黄色)解除及发布程序一致。预警IV级(蓝色)不设立解除审批条件,根据空气质量状况自动解除。3.4.3 预警措施针对不同的预警等级,由重污染天气应急
18、领导小组采取相应的预警措施:(1)IV级、级预警措施及时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向受影响区域公众发布消息,告知公众主动采取自我防护措施。提出针对不同人群的健康保护和出行建议,特别是提醒易感人群做好防护。(2)级、级预警措施在采取级预警措施的基础上,各成员单位值班人员24小时上岗、保持通讯畅通,加强监控;对重污染天气可能发生的时间、地点、范围、强度、移动路径的变化及时做出预测预报,增加向社会公众发布预警信息的频次。针对不同的预警等级,兰州新区管委会及各企事业单位应按照各自应急预案做好应急响应的准备工作。学校、医院、体育场(馆)、机场、车站、旅游景区(点)等重点区域和人员密集场所应做好重污
19、染天气预警信息接收和传播工作。4 应急响应4.1 响应分级应急响应级别分为IV级、级、级、级四个等级。当空气污染程度为IV级预警时,启动IV级响应。当空气污染程度为级预警时,启动级响应。当空气污染程度为级预警时,启动级响应。当空气污染程度为级预警时,启动级响应。4.2 响应程序当空气污染达到应急响应启动条件,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召开会议,视情况报兰州新区管委会和应急指挥部启动应急预案;由新区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向成员单位、相关部门、社会公众及新闻媒体发布应急响应启动信息。在采取预警措施的同时,兰州新区环保局与气象局增加会商频次,加强监控,随时掌握并报告空气质量变化情况。当空气污染不断加重达到更严重级
20、别时,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应及时提升应急响应级别;当空气污染已减轻或消除时,应急指挥部办公室降低应急响应级别或者解除应急。4.3 应急监测应急响应启动后,环保部门要加强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气象部门要加强气象信息观测,监测结果及时报告应急指挥部办公室。4.4 响应措施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措施主要包括健康防护措施、污染物减排措施、基础保障措施和大气质量改善措施。根据环境质量监测信息确定主要污染物,应针对不同类型主要污染物的特征,采取相应的响应措施。4.4.1 IV级(蓝色)响应措施1、健康防护措施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提醒儿童、老年人和患有心脏病等易感人群减少户外活动。负责单位:兰州新区党工委办
21、公室宣传办公室。2、污染物减排措施(1)鼓励公众绿色出行,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减少小汽车上路行驶;(2)建议驻车时及时熄火,减少车辆原地怠速运行时间。负责单位:兰州新区党工委办公室宣传办公室、规划建设局。3、基础保障措施公共交通运营部门加大公交运力保障。负责单位:规划建设局。4.4.2 级(黄色)响应措施1、健康防护措施(1)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提醒儿童、老年人和患有心脏病、肺病等易感人群留在室内,减少或停止户外活动。负责单位:兰州新区党工委办公室宣传办公室。(2)建议或要求职业院校、中小学、幼儿园减少户外活动。负责单位:教育文化体育局。(3)建议医院、学校、家庭少开窗。负责
22、单位:兰州新区党工委办公室宣传办公室、教育文化体育局、卫生局。2、污染物减排措施(1)工业源减排措施加大对区内主要大气污染源监督力度,排污单位控制污染工序生产,确保污染治理设施运行良好,减少污染物排放。负责单位:规划建设局、环保局、各园区指挥部、各镇政府。(2)交通源减排措施鼓励公众绿色出行,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减少小汽车上路行驶;建议驻车时及时熄火,减少车辆原地怠速运行时间。负责单位:兰州新区党工委办公室宣传办公室、规划建设局。(3)生活源及其它污染源减排措施加大道路和施工工地扬尘管理。三级及以上大风天气停止人工清扫作业;非冰冻期,视天气情况,对道路、堆场和施工工地等作业区域,在日常洒
23、水频次的基础上,增加洒水频次;负责单位:规划建设局。3、基础保障措施公共交通运营部门加大公交运力保障。负责单位:规划建设局。4.4.3 级(橙色)响应措施1、健康防护措施(1)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建议儿童、老年人和患有心血管疾病、呼吸道疾病等易感人群避免户外运动。负责单位:兰州新区党工委办公室宣传办公室。(2)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建议公众减少户外运动和室外作业时间,并适当开展户外防护。负责单位:兰州新区党工委办公室宣传办公室。(3)减少或暂停举办露天比赛等户外大型活动;负责单位:兰州新区党工委办公室宣传办公室、教育文化体育局、公安局;(4)职业院校、中小学、幼儿园停止户
24、外活动。负责单位:教育文化体育局。(5)建议医院、学校、家庭少开窗。负责单位:兰州新区党工委办公室宣传办公室、教育文化体育局、卫生局。2、污染物减排措施(1)工业源减排措施加强对石化、电厂等重点大气污染源排放企业及工业燃煤锅炉的监督管理,增加巡查频次,加大企业污染治理力度,确保废气治理措施高效运行。对辖区内重点大气污染物排放的工业企业实施排放量削减方案。鼓励涉及民生的企业采取清洁生产等节能减排措施,督促相关企业做好环保设施检修工作,确保除尘脱硫脱硝等环保设施高效运行。集中供热锅炉在保证基本供热需求的条件下削减集中供热锅炉污染物排放量。加强环境监管和巡查,禁止小型作坊式企业使用煤炉。加强城市煤炭
25、市场的监管,禁止硫份和灰份较高的煤炭运入,提前做好优质煤炭的储备。当首要污染物为O3和颗粒物时,加强对石化、有机化工、表面涂装、包装印刷等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的监管,对不稳定达标或未完成挥发性有机物(VOC)排放控制整改工作的企业进行停产;工业企业生产中减少涂料、油漆、溶剂等含挥发性有机物的原材料及产品的使用。负责单位:环保局、规划建设局、各园区指挥办、各镇政府、经发局。配合单位:兰州新区党工委办公室宣传办公室、公安局、综合执法局。(2)交通源减排措施限制黄标车、无标车、重型货车等污染物排放量高的车辆驶入主城区。鼓励公众绿色出行,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出行,减少机动车上路行驶;建议驻车时及时熄火,减少车
26、辆原地怠速运行时间。负责单位:公安局、兰州新区党工委办公室宣传办公室、规划建设局。(3)生活源及其它污染源减排措施对城郊及城镇规划区燃煤散烧进行治理,严查城区及其外延5km范围内原煤散烧锅炉,鼓励居民使用优质煤供暖,对使用优质煤炭的低收入家庭适当予以补贴。严格控制施工扬尘及物料堆场扬尘污染。新区规划范围内的土石方作业现场(包括构筑物拆除、土石方开挖、土地整理、堆场和搅拌站作业等)禁止施工作业;市政抢修等民生工程和重点项目的施工,须向兰州新区环保局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开工。严控道路扬尘污染。加强道路、广场、停车场和其他公共场所的保洁管理。三级及以上大风天气停止人工清扫作业;非冰冻期,在日常洒水
27、频次的基础上,增加洒水频次。加强运输环节的扬尘污染控制。禁止渣土、灰土、水泥等粉尘状物料车辆运输。严禁露天焚烧生产垃圾、城市清扫废物、园林废物、建筑废物、杂草等,减少扬尘排放。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宣传,严格禁止节日及大型活动燃放烟花爆竹等。负责单位:综合执法局、规划建设局、公安局。配合单位:环保局、兰州新区党工委办公室宣传办公室、国土资源局、农林水务局、各镇政府。3、基础保障措施(1)公共交通运营部门加大公交运力保障。负责单位:规划建设局。(2)医疗机构适当增加急诊、门诊医务人员数量。负责单位:卫生局。4、大气质量改善措施在气象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气象局组织实施人工增雨(雪)作业,净
28、化大气环境。负责单位:气象局。4.4.4 级(红色)响应措施1、健康防护措施(1)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宣传儿童、老年人和患有心脑血管疾病、呼吸道疾病等易感人群停止户外运动。负责单位:兰州新区党工委办公室宣传办公室。(2)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提醒一般人群避免户外活动,户外作业要加强防护。负责单位:兰州新区党工委办公室宣传办公室。(3)停止举办露天比赛等户外大型活动。负责单位:兰州新区党工委办公室宣传办公室、教育文化体育局、公安局。(4)职业院校、中小学、幼儿园减少上学时间,或者临时停课,并调整作息时间。负责单位:教育文化体育局。(5)建议医院、学校、家庭不开窗。负责单位:
29、兰州新区党工委办公室宣传办公室、教育文化体育局、卫生局。2、污染物减排措施(1)工业源减排措施加强对石化、电厂等重点大气污染源排放行业及工业燃煤锅炉的监督管理,增加巡查频次,加大企业污染治理力度,确保废气治理措施高效运行。对辖区内工业企业和设备等重点大气污染源实施排放量削减方案。新区工业燃煤锅炉和燃煤发电企业(热电联产企业在保证供热的前提下)使用应急备用优质煤。鼓励涉及民生的企业采取清洁生产,督促相关企业做好环保设施检修工作,确保除尘脱硫脱硝等环保设施高效运行。集中供热锅炉在保证基本供热要求下削减集中供热锅炉污染物排放量。加强环境监管和巡查,禁止小型作坊式企业使用煤炉。加强城市煤炭市场监管,禁
30、止硫份和灰份较高的煤炭运入,提前做好优质煤炭的储备。当首要污染物为O3和颗粒物时,加强对石化、有机化工、表面涂装、包装印刷等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的监管,对不稳定达标或未完成挥发性有机物(VOC)排放控制整改工作的企业进行停产;工业企业生产中减少涂料、油漆、溶剂等含挥发性有机物的原材料及产品的使用。负责单位:环保局、规划建设局、各园区指挥办、各镇政府、经发局。配合单位:兰州新区党工委办公室宣传办公室、公安局、综合执法局。(2)交通源减排措施禁止黄标车、无标车、重型货车等污染物高排放量车辆驶入主城区。鼓励公众绿色出行,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出行,减少机动车上路行驶;建议驻车时及时熄火,减少车辆原地怠速运行时
31、间。负责单位:公安局、兰州新区党工委办公室宣传办公室、规划建设局。(3)生活源及其它污染源减排措施对城郊及城镇规划区燃煤散烧进行治理,严查城区及其外延10km范围内原煤散烧锅炉,鼓励居民使用优质煤供暖,对使用优质煤炭的低收入家庭适当予以补贴。严格控制施工扬尘及物料堆场扬尘污染。新区规划范围内的土石方作业现场(包括构筑物拆除、土石方开挖、土地整理、堆场和搅拌站作业等)禁止施工作业;市政抢修等民生工程和重点项目的施工,须向兰州新区环保局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开工。严控道路扬尘污染。加强道路、广场、停车场和其他公共场所的保洁管理。三级及以上大风天气停止人工清扫作业;非冰冻期,在日常洒水频次的基础上,
32、增加洒水频次。加强运输环节的扬尘污染控制。禁止渣土、灰土、水泥等粉尘状物料车辆运输。严禁露天焚烧生产垃圾、城市清扫废物、园林废物、建筑废物、杂草等,减少扬尘排放。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宣传,严格禁止节日及大型活动燃放烟花爆竹等。对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的饭店以及燃煤茶浴炉临时强制性停业。负责单位:综合执法局、规划建设局、公安局。配合单位:环保局、兰州新区党工委办公室宣传办公室、国土资源局、农林水务局、各镇政府。3、基础保障措施(1)公共交通运营部门加大公交运力保障。负责单位:规划建设局。(2)卫生部门督导医疗机构增设相关疾病门诊、急诊,24小时值班。负责单位:卫生局。4、大气质量改善措施
33、在气象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新区气象局组织实施人工增雨(雪)作业,净化大气环境。负责单位:气象局。 4.5 信息报送初报:重污染天气应急机构发布黄色及以上预警信息时,应在1小时内以书面形式将预警级别、主要污染物、采取的应急措施等上报省应急指挥办公室。续报:每日16:00前报送,内容包括预警级别的变化情况、空气质量变化情况、已采取的响应措施及取得的效果等。终报:在预警解除后上报。内容包括应急响应终止情况、响应措施效果评估、应对经验、下一步工作计划及建议等。4.6 信息公开重污染天气发生时,兰州新区管委会应当及时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网络、手机短信、户外电子显示屏等,以信息发布、科普宣传、情况通报、专
34、家访谈等形式及时、准确、全面地向社会发布有关信息,信息公开内容包括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数据、重污染天气可能持续的时间、潜在的危害及防范措施、应对工作进展情况等。要正确引导舆论,注重社会效果,防止产生负面影响。4.7 应急措施的执行与监督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督查组加大应急行动期间各类应急行动措施执行力度,加大巡查,确保措施有效落实,对未落实措施要求或措施执行不力的,由督查部门依法予以追究问责。4.8 应急终止根据未来48小时环境空气质量预报及气象条件,经专家分析评估,重污染天气相关影响和危害得到控制、消除后,由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宣布应急终止。各相关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终止应急行动。5 总结评估应急终止
35、后,由当地重污染天气应急领导小组组织专家和相关部门开展预案的应急响应过程评价,及时查明重污染天气出现的原因与污染扩散的过程,对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执行效果、减排成本进行评估,建立应急减排奖励机制。评估内容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一是减排效果后评估。对预警应急时期的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数据、污染源监测数据以及气象等方面数据的汇总分析。对重污染应急调控措施开展后评估工作,总结污染物减排的环境效益,逐步完善减排措施。二是减排成本分析。分析各企业因执行重污染应急响应措施造成的经济损失,并进行不同行业及企业间的经济效益与环境效益的比选,筛选更加合理的应急调控方案,针对应急响应中出现的问题和不足,进一步修改和完善现有
36、应急预案。三是建立应急减排奖励机制。根据自身条件建立应急减排奖励制度,对因参加应急响应造成的停产、减产,按一定比例进行应急奖励。总结应急处置工作的经验和教训,提出重污染天气防治和应急响应的改进措施和建议,并根据改进措施和建议修订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填写兰州新区重污染天气应急效果评估表,并提交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保存。6 应急保障6.1 财政保障财政部门要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对应急基础数据系统建设及运行、应急技术支持和演习等提供资金支持;6.2 人力资源保障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要充分发挥各单位职能作用,加强重污染天气专家队伍建设,指派技术人员组成重污染天气应急技术组,有计划
37、地组织开展专业技术培训。卫生局负责医护应急保障。6.3 监测与预警能力保障气象部门要做好气象数据的收集、汇总、分析与气象条件的预测预报工作。环保局按照环境质量新标准要求加强空气质量监测网络建设,建立环境空气质量信息发布和预警预报平台,充分运用环境空气质量预警预报模型,对空气污染发展进行动态仿真模拟,实现监测预警模拟分析的可视化。6.4 通信与信息保障建立和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系统;建立应急指挥人员、应急小组和与应急工作相关联的单位或人员通信信息库,各成员单位确定一名重污染天气应急负责人和联络员,并保持24小时通信畅通。6.5 技术保障成立兰州新区重污染天气专家咨询组,建立健全重污染天气会商制
38、度,为重污染天气事件应急处置及善后工作提供科学技术支持,为决策提供科学依据。6.6 物资保障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应做好应急物储备工作,如购买口罩、建立紧急救急室等。为重污染天气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提供应急物资支持。7 宣传、培训与演练应急指挥部要加强普及重污染天气防护、救助常识,增强公众的防护意识和心理准备;积极建立公众参与机制,加强舆论宣传,普及相关知识,鼓励公众参与到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中,从自身做起,从小事做起,积极监督举报大气污染事件。全社会动员,形成全民共同应对重污染天气的良好局面。要制定落实应急及管理人员日常培训计划,提高其专业技能及应急响应能力;结合实际,有计划地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应对和处
39、置重污染天气的能力,增强协同处置能力。8 附 则8.1 名词术语重污染天气:根据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技术规定(试行)(HJ 6332012)并结合兰州新区实际,重污染天气指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大于或等于201以上污染程度的大气污染。空气质量指数:(Air Quality Index,简称AQI)是定量描述空气质量状况的无量纲指数。主要包括二氧化硫、二氧化氮、PM10、PM2.5、一氧化碳以及臭氧指标。根据指数将大气污染分为:中度污染(AQI为151200)、重度污染(AQI为201300)、严重污染(AQI为301500)和极重污染(AQI大于500)。8.2 预案实施时间本预案自
40、印发之日起实施。附件1兰州新区重污染天气应急专家咨询组成员名单序号姓名工作单位联系电话1程 瑛甘肃省气象局兰州中心气象台2柴小军甘肃省环境科学设计研究院3仝纪龙兰州大学大气科学学院4朱敬涛甘肃省环境科学设计研究院5高 宏兰州大学资源环境学院6陈 强兰州大学大气科学学院7王 颖兰州大学大气科学学院8王式功兰州大学大气科学学院9马建民兰州大学资源环境学院10高晓清中国科学院寒区旱区环境与工程研究所附件2兰州新区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成员单位职责环保局建立健全空气质量监测与预警网络,逐步开展空气质量监测评价与预报;负责制订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应急实施方案,动态掌握本地大气污染物的主要来源和污染排放强度
41、;加强对工业废气污染源和工业烟粉尘产生源的监督管理,有效减少污染物排放;组织编制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针对不同污染级别提出相应的建议措施。气象局负责气象实况的监测;空气污染气象条件的预报;为重污染天气应急处置提供气象信息;与兰州新区环保局共同实施重污染天气预测会商;适时组织采取人工增雨(雪)作业,有效降低大气污染。管委会 办公室根据重污染天气程度及应急处置情况,及时向省政府应急办报告相关紧急信息;传达和督促落实新区管委会领导批示、指示;负责对各部门预警、应急响应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负责检查指导各镇政府、园区指挥部及部门履行应急管理职责情况。负责对未按照有关规定严格履职的单位和个人依法进行责任
42、追究。兰州新区党工委办公室宣传办公室负责协调做好信息发布和宣传报道等工作;协助环保、气象、教育、公安等部门在新闻媒体、数字电视上发布重污染天气预警、学校停课等重要信息。开展群众健康防护、污染物减排措施以及大气污染防治等相关政策、法规的宣传工作。经发局根据新区环保局提供的污染企业名单,制订相应的专项有序用电方案并按相应预警等级启动;负责协调争取用电指标、减少或停用燃煤发电。负责煤炭市场监管和优质煤的供应。教育文化体育局负责制订、实施中小学和幼儿园停止户外活动和停课应急行动方案。公安局负责落实禁放烟花爆竹的措施,保障预警应急期间的社会稳定;按要求对重污染天气下大型户外活动进行监督管理;负责黄标车及
43、老旧报废机动车淘汰,开展机动车尾气排放监督管理;制定兰州新区淘汰尾气排放不达标机动车工作实施办法;负责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时交通管制、机动车限行等措施的落实。纪工委(监察局)负责对各部门预警、应急响应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检查指导各镇政府、各园区指挥部及部门履行应急管理职责情况;负责对未按照有关规定严格履职的单位和个人依法进行责任追究。财政局负责将重污染天气防治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国土资源局负责土地整治、低丘缓坡开发利用等项目施工、堆场、道路以及运渣车辆扬尘防治的监督管理。配合执法局、地投公司开展该项目区内运输车辆遗撒扬尘污染防治工作。规划建设管理局负责加强房屋建筑与市政工程施工现场扬尘环境监管
44、,积极推进绿色施工;协同环保部门负责各类燃煤小锅炉的取缔、改造、替代工作;负责区域间道路建设及日常维护过程中的扬尘控制;负责重污染天气下的公交运力保障。负责道路清扫、洒水降尘等工作;负责重污染天气应急时对工程的开停工进行调整。加强营运车辆管理,加强老旧报废营运车辆更新;配合公安部门开展营运类机动车尾气污染治理; 农林水务局负责实施退牧还草,压畜减载,恢复植被;全面推广秸秆还田、秸秆制肥、秸秆饲料化、秸秆能源化利用等综合措施;负责防止秸秆焚烧的监督管理;负责实施退耕还林,推进防风防沙生态林建设,加强沙化土地治理,对荒漠化防治实施监督管理;落实水务、河道治理等工地防止扬尘、停止土石方施工。卫生局负
45、责组织医疗救治工作,组织宣传防病知识和救助常识。综合执法局协助公安局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时维持社会稳定措施的落实。有关企事业单位按照要求,编制本单位的重污染天气应急实施方案,同时与兰州新区管委会主管部门签署责任承诺书,切实履行防治大气污染的社会责任。镇政府、园区指挥办成立各镇、园区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负责制定并实施本行政区域重污染天气应急保障实施方案,落实兰州新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以及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应急保障预案的各项任务、措施,并将实施方案的执行情况及时上报新区应急指挥部。附件3兰州新区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流程图兰州新区环境保护局空气质量监测兰州新区气象局气象数据监测AQIAQI200正常
46、情况下会商结束,如预警期间,则按照达到预警级别程序,将信息报应急指挥办公室9:00联合会商 未达到预警级别兰州新区重污染天气专家咨询组会商10:00兰州新区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达到预警级别 预测信息 12:00 预警信息 监督 专家意见兰州新区通信主管部门、报社、广播电视台采取手机短信、广播、电视、网络、报纸、电子显示屏装置等方式及时向公众发布空气质量预警信息。 兰 州 新宣 区传 党工 工作 委办 办公 公室 室园辖区区指内挥镇部政 府兰州新区企事业单位兰州新区各部门兰州新区气象局网站兰州新区环保局网站兰州新区管委会网站 启 动各部或门子应预急案 预 案启动各镇应政急府预、案各园区启
47、动各方企案事或业预应案急实施附件4兰州新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组织结构图 兰州新区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 应急工作组预警工作组:环保局牵头,气象局参加。副总指挥:由兰州新区环保局局长担任。应急指挥部成员:环保局、气象局、管委会办公室、兰州新区党工委办公室宣传办公室、经发局、教育文化体育局、公安局、纪工委(监察局)、财政局、国土资源局、规划建设局、农林水务局、卫生局、综合执法局、中川镇政府、秦川镇政府、西岔镇政府、各园区指挥部主要领导担任。 督察组:由兰州新区管委会办公室、纪工委(监察局)、环保局组成。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总指挥:由分管环境保护工作的兰州新区管委会副主任担任。污染控制组:由环保局牵头,经
48、发局、农林水务局、公安局、综合执法局、国土资源局、规划建设局等部门和各园区指挥办、各镇政府参加。卫生防护组:由卫生局牵头,教育文化体育局等部门参加。信息公开和宣传组:由兰州新区党工委办公室宣传办公室牵头,教育文化体育局、卫生局、环保局、气象局等部门参加。专家咨询组:重污染应急天气专家库。附件5兰州新区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组联系方式一览表单位名称综合处电话兰州新区环境保护局兰州新区气象局兰州新区管委会办公室兰州新区党工委办公室宣传办公室兰州新区经济发展局兰州新区教育文化体育局兰州新区公安局纪工委(监察局)兰州新区财政局兰州新区国土资源局兰州新区规划建设局兰州新区农林水务局兰州新区卫生局兰州新区综合
49、执法局中川镇秦川镇西岔镇兰州新区石化产业园区兰州新区装备制造园区兰州新区行政文化中心园区兰州新区科教研发中心园区兰州新区国际合作园区兰州新区南部综合产业园区兰州新区综合保税区兰州经济区、机场北高新园区附件6兰州新区重污染天气事件信息报告表报送单位(盖章): 污染时间自 年 月 日 时到 年 月 日 时污染区域预测AQI范围首要污染物质量级别专家委员会专家意见:专家签名:预警级别批准领导值班员签发人联系电话污染时间自 年 月 日 时到 年 月 日 时污染区域预测AQI范围首要污染物质量级别专家委员会专家意见:专家签名:预警级别批准领导值班员签发人联系电话重污染天气事件经过说明事件经过:简要叙述事件的基本过程、预测预警信息情况、影响范围、发展态势、应急响应措施采取处置情况及下一步建议等。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附件7兰州新区重污染天气应急效果评估表预案名称应急时间组织部门总指挥应急地点参加部门和单位预测预警信息应急过程描述预案适宜性充分性评审适宜性:全部能够执行 执行过程不够顺利 明显不适宜充分性:完全满足应急要求 基本满足需要完善 不充分,必须修改应急措施落实情况评估类型部门应采取措施实际落实情况指挥部预警工作组污染控制组卫生防护组部门环保局气象局辖区内园区及政府中川镇秦川镇西岔镇企事业单位及工地兰炼兰化电厂应急措施采取后的效果评价减排成本分析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