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 1 页 共 3 页 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程序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程序 1.0 目的目的 以适当的方式对维护和服务进行标识,必要时使其具有可追溯 性。 2.0 2.0 适用范围适用范围 适用于丽江花园物业管理公司所有活动和过程中物资和服务 的标识。 3.0 职责职责 3.1 技术部负责对公司各类标识方案的制定和组织实施。 3.2 各部门负责管理辖区内标识方案的实施。 4.0 4.0 定义定义 可追溯性:追溯所考虑对象的历史、应用情况或所处场所的能 力。 注 1:当考虑产品时,可追溯性可涉及到: 原材料和零部件的来源; 加工过程的历史; 第 2 页 共 3 页 产品交付后的分布和场所。 5.0 5
2、.0 工作程序工作程序 5. .1 标识 5.1.1 技术部依据物业管理标识规定和有关规定与实际情况编制 公司标识方案,各部门按照其中涉及物资和服务的内容执行。 5.1.2 各部门、机构对公司标识方案中未规定的标识可根据实际情况 制定自己区域内的各类建筑物、设施和设备的标识方案,并报 技术部审核后予以实施。 5.1.3 技术部负责小区,行政部负责物业公司物业、设备、设施等、 保安部协助各管理处实施。按物业管理标识规定进行标识。 5.1.4 各责任部门负责对标识的维护。 5.1.5 仓管员按库存物料编号原则进行物料标识,并加强危险品 及有害废弃物的按法规要求进行特殊标识。 5.1.6 公司各级各
3、类人员须按公司人事管理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 统一着装,佩戴工号牌,工号牌号码应清晰。 5.1.7 技术部负责对标识进行指导和监督,以保证标识的完善性、规 范性和唯一性。 5.1.8 发现物品、设施标识不符、破损、遗失或无标识,技术部出具 不合格报告 ,责任部门负责整改。 第 3 页 共 3 页 5.2 追溯性文件和记录 可追溯性通过相关记录内容实现,各责任部门将标识内容按表 一记录在相关巡检记录中。 6.0 6.0 相关文件相关文件 6.1 物业管理标识规定 RGPM7.5.3C-01-01 6.2 库存物料编号原则 RGPM7.5.3C-01-02 6.3 设备设施编号要求 RGPM7.5.3C-01-03 6.4 人事管理制度 RGPM6.2.2C-02-03 7.0 7.0 质量记录质量记录 7.1 新增标识申请表 RGPM-7.5.3-D-01-01 7.2 设备、设施标识 RGP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