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深圳市大鹏新区大气污染应急预案目 录一、总则- 1 -(一)目的- 1 -(二)编制依据- 1 -(三)适用范围- 1 -(四)工作原则- 1 -(五)大气污染分级- 1 -二、应急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 2 -(一)领导机构及职责- 2 -(二)工作机构及职责- 5 -三、监测与预警机制- 5 -(一)监测- 5 -(二)预警- 6 -四、应急处置- 7 -(一)分级响应程序- 7 -(二)指挥与协调- 8 -(三)应急监测- 9 -(四)响应措施- 9 -(五)信息公开- 13 -(六)应急措施的执行与监督- 13 -(七)应急终止- 14 -五、后期处置- 15 -六、应急保障- 15 -
2、(一)人力资源保障- 15 -(二)监测和预警能力保障- 16 -(三)通信和信息保障- 16 -(四)公民意识和执法保障- 17 -(五)经费保障- 17 -(六)其他保障- 17 -七、监督管理- 18 -(一)应急培训与演练- 18 -(二)预案修订- 18 -(三)奖惩- 18 -八、附则- 18 -(一)名词术语- 18 -(二)预案的实施时间和解释部门- 19 -九、附件- 19 -附件1:新区环境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通讯录- 20 -附件2:大鹏新区专家会商组成员名单- 22 -附件3:环境应急程序启动通知书- 23 -附件4:环境应急行动结束通知书- 24 -附件5:大鹏新区大气
3、污染应急处置流程图- 24 -一、总则(一)目的为及时、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缓解大气环境污染,降低大气污染对公众身体健康的危害,建立健全高效快速的应急反应机制,制定本预案。(二)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务院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城市大气重污染应急预案编制指南、珠江三角洲大气重污染应急预案、深圳市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修订版)、深圳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深圳市大气污染应急预案、大鹏新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三)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发生在深圳市大鹏新区的大气污染预警、应急响应和应急保障工作。(四)工作原则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属地
4、管理、统一领导;加强预警、及时响应;部门联动、社会参与。(五)大气污染分级按照环境保护部城市大气污染应急预案编制指南和深圳市大气污染应急预案的分级方法,将大气污染分为三级:级(轻度或中度污染):出现大气污染且预测未来24小时空气质量指数(AQI)在101-200。级(重度污染):出现大气污染且预测未来24小时空气质量指数(AQI)为201-300。级(严重污染):出现大气污染且预测未来24小时空气质量指数(AQI)大于300。二、应急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一)领导机构及职责深圳市大鹏新区大气污染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新区大气应急指挥部)是大鹏新区大气污染应急管理工作的协调指挥机构,设立1名总指挥和
5、3名副总指挥。大鹏新区管委会分管环境保护工作的副主任担任总指挥,全面负责新区大气污染应急处置工作;1名副总指挥(执行总指挥)由新区环境保护和水务局主要负责人担任,具体负责应急监测和信息传达工作;1名副总指挥由新区生态资源环境综合执法局主要负责人担任,具体负责协助总指挥督导应急处置工作;1名副总指挥由新区综合办(应急、宣传)分管负责人担任,负责协调相关应急资源参与应急处置工作,协调指导大气污染状况和应急处置工作的新闻发布。新区大气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由新区环境保护和水务局、新区生态资源环境综合执法局、新区综合办公室(应急、宣传)、新区发展和财政局、新区经济服务局、新区公共事业局、新区城市管理局、新
6、区城市建设局、新区建筑工务局、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大鹏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大鹏分局、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大鹏大队、葵涌办事处、大鹏办事处、南澳办事处组成。 新区大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新区环境保护和水务局,具体负责新区大气应急指挥部的日常工作及其他相关工作。各成员单位的应急职责见下表。责任单位任 务新区大气应急指挥部负责指挥、协调大气污染应急预案的组织实施和协调工作;督促检查各成员单位对大气污染应急措施的落实情况。新区环境保护和水务局负责新区大气应急指挥部的日常工作;负责向新区管委会、市人居环境委报告大气污染信息;负责判断大气污染级别,提出发布预警建议;负责组织专家会商;倡导社会各界自觉参与污染减
7、排;获取气象监测预报信息。新区生态资源环境综合执法局负责提供重点污染源企业名单,督促检查工业企业落实污染减排措施,协助督导新区大气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实施应急响应措施。新区综合办公室(应急、宣传)负责协调相关应急资源参与应急处置工作,负责协调指导健康防护信息、建议性污染减排措施、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的新闻宣传工作。新区发展和财政局为应急响应提供必要的资金。新区公共事业局负责组织本市中小学及幼儿园实施减少或停止体育课、课间操以及户外活动等措施。负责组织医疗机构做好医疗救治工作,组织开展防止空气污染对人体健康影响的防病知识宣传。新区经济服务局负责协调落实应急响应启动时工业企业污染减排措施;负责为大气
8、污染应对提供通信保障。新区城市建设局、新区建筑工务局负责监督建设工地停止土石方和房屋拆除、余泥渣土建筑垃圾清运、油漆喷涂等作业。新区城市管理局负责督促、检查各环卫单位加大道路酒水、清扫保洁频次,加强施工场地扬尘管理。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大鹏交通运输局负责公共交通运力保障。市公安局大鹏分局负责应急状态时的社会治安维护。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大鹏大队负责组织实施大气污染时党政机关及企事业单位带头停驶部分公务车措施;加大对高污染排放车辆限行的执法检查。葵涌、大鹏和南澳办事处督办本辖区各相关企业落实大气污染时的污染减排措施;向新区大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告措施执行情况。(二)工作机构及职责启动大气污染应急程序
9、时,新区大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内设综合协调组、检查督导组、新闻宣传组、专家会商组共四个应急工作组。综合协调组、新闻宣传组、专家会商组由新区环境保护和水务局组建,检查督导组由新区生态资源环境综合执法局组建。综合协调组:负责具体协调各部门的应急处置工作;向新区管委会、市人居环境委员会报告大气污染信息并接受指示;负责联系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动态掌握大气污染监测数据;负责提出发布预警信息和启动应急程序的建议。检查督导组:负责督促各责任部门或单位按照新区大气应急指挥部的要求,实施应急响应措施,及时向新区大气应急指挥部汇报各项措施的落实情况并提出相关建议。新闻宣传组:协调将大气污染及健康防护、建议性污染减排措
10、施、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信息、临时性措施通过媒体告知社会公众和企事业单位。专家会商组:由具有大气环境、环境监测、环境安全及应急管理专业高级技术职称的专家组成,负责分析判断大气污染的级别、趋势和持续时间,建议采取的应急响应措施。三、监测与预警机制(一)监测新区环境保护和水务局根据市环境监测中心站提供的实时空气质量监测数据,结合市气象局对未来24小时天气形势研判,预测未来24小时大鹏新区空气质量指数(AQI)可能达到100以上时,密切关注市大气污染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市人居环境委)发布的大气污染应急预警信息,及时向新区大气应急指挥部提出启动应急程序的建议。新区大气污染程度未达到相应级别,但由于全市大气
11、环境应急联动需要时,按照上级的统一部署启动应急程序。(二)预警1.预警分级依据深圳市大气污染应急预案和城市大气重污染应急预案编制指南的相关规定,将大气污染应急预警分为级预警、级预警和级预警,对应的颜色分别为黄色、橙色和红色:黄色预警:预测未来24小时区域空气质量指数(AQI)在101-200时,发布黄色预警。橙色预警:预测未来24小时区域空气质量指数(AQI)在201300时,发布橙色预警。红色预警:预测未来24小时区域空气质量指数(AQI)在300以上时,发布红色预警。2.预警发布与解除一般情况下,大气污染黄色预警(级)、橙色预警(级)和红色预警(级)由市大气污染应急指挥部按相关程序发布。若
12、环境监测数据表明新区的大气污染状况高于市大气污染应急指挥部发布的预警级别时,于2小时内向市大气污染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告,提请针对新区发布相应高级别的预警信息。发布大气污染黄色预警时,新区大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发布本预案规定的健康提示和建议性污染减排措施;发布橙色预警时,新区大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发布本预案规定的健康提示、建议性污染减排措施和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发布红色预警时,新区大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发布本预案规定的健康提示、建议性污染减排措施和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四、应急处置(一)分级响应程序新区的分级响应程序以市大气污染应急指挥部的通知为准,具体要求是:1.市大气污染应急指挥部发布的监测数据证实
13、空气质量指数(AQI)达到101200,且持续24小时,启动级响应。新区大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电话通知各成员单位(见附件1)2.市大气污染应急指挥部发布的监测数据证实空气质量指数(AQI)达到201300,且持续12小时,按照市大气污染应急指挥部的通知,启动级响应。新区大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电话通知各成员单位(见附件1)。3.市大气污染应急指挥部发布的监测数据证实空气质量指数(AQI)超过300,且持续8小时,按照市大气污染应急指挥部的通知,启动级响应。新区大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书面通知各成员单位(见附件3)。(二)指挥与协调级、级响应,由市政府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协调与指挥工作,新区大气应急指挥部负责
14、组织所辖力量落实统一部署。主要包括: 1. 与市委市政府、市人居环境委保持密切沟通,接受和落实市大气污染应急指挥部的指示。2. 综合协调组、检查督导组、新闻宣传组、专家会商组在新区环境保护和水务局集中,确定具体响应方案。3. 针对大气污染现状,组织专家会商组分析研究采取的对策措施,对启动或停止应急响应程序、确定应急响应方案提出建议。4. 综合协调组负责跟踪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发布的即时监测数据,与市人居环境委相关部门保持联系,接受指示、配合行动。5. 新闻宣传组在新区综合办公室的指导下配合相关职能部门提出发布污染信息、健康防护措施、建议或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信息的发布意见,协调新闻媒体配合开展相关信
15、息的发布和宣传报道工作。6. 检查督导组负责督促相关单位落实各项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制止妨碍重污染天气好转的行为,及时将执行情况上报新区大气应急指挥部。级响应,新区大气应急指挥部负责统筹指挥、协调大气污染的应急处置工作,主要包括:1. 综合协调组负责密切跟踪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发布的空气质量指数,与市人居环境委相关部门保持联系,接受指示、配合行动。2. 新闻宣传组协调媒体发布健康提示和建议性污染减排措施。(三)应急监测大气污染期间,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在线监测空气质量指数,新区城建局密切关注监测数据的变化。主要监测因子包括二氧化硫(SO2)、二氧化氮(NO2)、可吸入颗粒物(PM10)、细颗粒物(PM
16、2.5)和一氧化碳(CO)和臭氧(O3)。(四)响应措施根据监测信息确定首要污染物,应针对不同类型首要污染物的特性,采取相应的响应措施:包括健康提示、建议性污染减排措施和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1. 大气污染级响应(1)健康提示。提醒儿童、老年人和患有心脏病、呼吸系统疾病等易感人群减少户外运动。(2)建议性污染减排措施。主要用于倡导公众及大气污染物排放单位自觉采取措施,减少污染排放。建议性污染减排措施包括: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减少小汽车上路行驶;加大施工工地洒水降尘频次,加强施工扬尘管理;加大道路洒水降尘频次,减少交通扬尘污染。2. 大气污染级响应(1)健康提示。主要包括:提醒儿童、老年人和
17、患有心脏病、呼吸系统疾病等易感人群留在室内,停止户外运动;建议或要求学校和幼儿园停止户外活动、减少上学时间或者放假;提醒一般人群减少或停止户外活动,减少或暂停露天比赛等户外大型活动。(2)建议性污染减排措施。主要包括:建议减少出行或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减少小汽车上路行驶,停车时及时熄火,减少车辆原地怠速运行;加大施工工地洒水降尘频次,加强施工扬尘管理;加大道路清扫保洁频次,减少交通扬尘污染;排污单位控制污染工序生产,减少污染物排放;宣传、鼓励在特殊时期(如春节、大型活动等)限制和减少燃放烟花爆竹等;鼓励企业和公众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的其他措施。(3)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主要包括:使用生物质成型
18、燃料的锅炉未安装在线监控设施并与环保部门联网的,责令停用;全天24小时对柴油车实行单双号限行,对其他机动车(电动车除外)采取按当天日期对应的车牌尾号(车牌号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限行,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带头停驶公务车15%,但以下车辆不受本限行措施限制:执行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环卫车、应急指挥车、行政执法车和解放军、武警部队车辆;按规定线路行驶的城市公共汽车和疏港物流车辆;20座(含20座)以上的大型载客汽车;行经本行政区域内高速公路且未行经本行政区域其他道路的过境车辆。除重大工程项目外,所有施工工地停止土石方、房屋拆除、余泥渣土建筑垃圾清运等施工作业;在日常道路保洁频次的
19、基础上,每日对工地周边及扬尘污染严重道路增加洒水降尘作业2次;加强巡查执法力度,禁止露天烧烤等无油烟净化设施的污染行为;使用油性涂料、胶合剂、有机溶剂等进行生产的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重点企业,未规范有机废气排污口或无净化处理设施的,停产或停业。3. 大气污染级响应(1)健康提示。主要包括:提醒儿童、老年人和患有心脏病、呼吸系统疾病等易感人群留在室内,停止户外运动;中小学和幼儿园停课;提醒一般人群避免户外活动;停止露天比赛等户外大型活动;建议有关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根据情况实行员工休假或弹性工作制。(2)建议性污染减排措施。主要包括: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减少小汽车上路行驶;停车时及时熄火,减少
20、车辆原地怠速运行;减少机动车日间加油;加大施工工地洒水降尘频次,加强施工扬尘管理;减少涂料、油漆、溶剂等含挥发性有机物的原材料及产品的使用;排污单位控制污染工序生产,减少污染排放。(3)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主要包括: 机动车污染减排措施实行交通管制,机动车(不含电动车)分单双号行驶;禁止柴油车、黄标车和泥头车在辖区内道路行驶;公共交通管理部门加大公交运力保障,鼓励市民绿色出行;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带头停驶公务车30%,停驶的公务用车提前录入交警部门信息系统,报新区大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备案,一旦监控到停驶车辆违规上路,将由新区大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对违规车辆的所属单位进行处理、倒查及追究单位责任。
21、以下车辆不受本限行措施限制:执行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应急指挥车、行政执法车和解放军、武警部队车辆;按规定线路行驶的城市公共汽车和疏港物流车辆;20座(含20座)以上的大型载客汽车。 工业污染减排措施禁止小型作坊式企业使用煤炉,加强城市煤炭物流监管,禁止硫份和灰份较高的煤炭运入;使用油性涂料、胶合剂、有机溶剂等进行生产的VOC重点排放企业停产或停业;加强辖区内环境执法监管,开展执法检查,加大对限排工业企业的检查频次,确保其污染防治设施高效运转,要求相关企业建立大气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台帐,依法处罚未按强制性规定执行的排污企业。 防止扬尘措施所有施工工地停止土石方、房屋拆除、余
22、泥渣土建筑垃圾清运等施工作业,各类施工现场堆放的易产生扬尘物料应100%覆盖,裸露场地要保持湿化;全市施工工地停止油漆喷涂和粉刷作业;加强施工扬尘环境监理和执法检查等;在日常道路保洁频次基础上,每日增加洒水降尘作业2次以上;强化煤堆、料堆的监督管理,明确工业企业各类煤、渣、焦、沙石等物料堆放要求。(4)其他措施。主要包括:禁止辖区内农作物秸秆、城市清扫废物、园林废物、建筑废弃物等生物质的违规露天焚烧;禁止明火烧烤和沥青熔化作业;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的饭店以及燃煤茶炉、大灶临时强制性停业;禁止无油烟净化设施的露天烧烤等。此外,在气象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可请求市政府采取局部地区降雨等人工影响局部天气的
23、措施。(五)信息公开新闻宣传组及时协调通过广播、电子显示屏、网络、报刊和微博、手机短信等公开有关大气污染信息。信息公开内容应包括:大气污染首要污染物、污染范围、受影响区域、可能持续的时间、潜在的危害程度,已采取的措施,健康提示、建议性污染减排措施、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信息等。(六)应急措施的执行与监督1.无论是级响应、级响应或级响应,响应的范围是大鹏新区全部辖区。若市政府界定范围时,从市政府的界定。2.新区大气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接到关于启动大气污染应急响应的通知后,应在30分钟内到达新区大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到,接受任务分配。3.健康提示,由新区环境保护和水务局根据新区综合办公室的指导,通过媒
24、体告知公众;道路限行、绿色出行等措施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大鹏大队、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大鹏交通运输局负责监督执行;工业污染减排措施由新区生态资源环境综合执法局和新区经济服务局负责监督执行;限制工程施工由新区环境保护和水务局、新区建筑工务局负责监督执行;减少道路扬尘和禁止露天烧烤等措施,由新区城市管理局负责监督执行;学校停课和医疗救护由新区公共事业局负责监督执行。(七)应急终止当大气污染好转,监测数据证实空气质量指数(AQI)下降到300以下,并持续了12小时的,级响应降为级响应;当空气质量指数(AQI)下降到201以下,并持续了12小时的,级响应降为级响应;当空气质量指数(AQI)下降到101以
25、下,并持续12小时的,可终止应急响应。上述响应级别的下降以市大气污染应急指挥部的通知为准。决定终止应急响应行动的,新区大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书面(见附件4)告知各成员单位,同时通过互联网、广播、电子显示屏、微博、手机短信等形式告知社会公众和企业。新区大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在应急行动终止后,还要继续对大气质量监测数据进行跟踪,评估采取后续措施的必要性。五、后期处置应急终止后,新区大气应急指挥部应组织专家(专家会商组以外的专家数应超过半数)对大气污染应急响应进行总结,内容包括:协调指挥系统是否高效;启动应急预警的时机和发布途径是否适当;健康防护措施、建议性污染减排措施、强制性污染措施是否适宜,措施
26、的执行是否严格;应急中止条件是否充分;存在或有待改进的主要问题。新区大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应基于大气环境监测数据,对可能造成的后续环境影响进行评估,跟踪大气环境质量的变化。新区大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从预案的合规性、有效性和适宜性等方面,评估修订本预案的必要性。认为必要时,应及时组织力量予以修订。六、应急保障(一)人力资源保障1. 新区环境保护和水务局通过培养大气污染应急处置人员,提高其相关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2. 新区环境保护和水务局不定期组织专家进行大气环境、应急管理、环境安全等相关领域的法规和专业技术研讨,使专家更新知识结构,持续提高大气污染技术支持能力。3. 新区公共事业局加强对辖区内医
27、疗机构相关医务人员的专业技能培训,进行必要的技术和人才贮备,提高其应对大气污染引起相关疾病的救护能力。4. 新区环境保护和水务局通过多种方式向公众倡导低碳生活方式,宣传相关应急法律法规、大气污染类型和预防常识等相关知识,使大气污染预防工作深入人心。5. 新区环境保护和水务局会同应急办定期开展对本预案的演练,提高相关人员的应急响应技能,牢固树立大气环境安全意识,同时检验本预案的可行性和有效性。(二)监测和预警能力保障全市的空气质量指数,由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实施统一监测,数据共享。新区环境保护和水务局加强与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和市气象部门联系,及时获取大气污染天气预报信息。(三)通信和信息保障明确新区大
28、气应急指挥部及成员单位相关人员的通信联系方式(见附件1)。建立信息通信系统及维护方案,确保应急时期24小时的应急值守和信息通畅:1. 大气污染联络电话为:28333825。2. 应急指挥系统由办公室有线电话、手机、对讲机、互联网组成,采取有线通讯与无线通讯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应急通知的下达与接收,以有线通讯为主,利用办公电话和网络实现。事发现场的应急人员联络,以无线通讯为主,通过手机、对讲机通讯系统实现。3. 信息发布系统由广播、电子显示屏、网络、微博、手机短信及通信车辆等组成。(四)公民意识和执法保障依托新闻媒体,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大气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对降低空气污染、促进
29、空气质量改善的认识,引导社会各界自觉采取污染减排措施,共同承担防治空气污染的社会责任。大气重污染天气时,新区应急办、新区环境保护和水务局、新区生态资源环境综合执法局、新区城市管理局、新区经济服务局、新区城市建设局、新区建筑工务局、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大鹏大队等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加强对违法排污的执法力度和本预案所列强制措施的监督执行,维护本预案的权威性。(五)经费保障新区发展和财政局对大气污染应急工作所需资金予以保障。(六)其他保障根据工作需要,新区环境保护和水务局有针对性地开展大气污染预防和应急处置方面的研究工作。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大鹏交通运输局建立辖区内的车辆数量、功能、分布、使用状态的数
30、据库,并与相关专业运输单位建立应急联动机制,确保突发环境事件时紧急调用。突发大气污染时,市公安局大鹏分局依据本部门的应急预案实施治安维护工作,采取相应措施维护秩序,防止不法人员趁乱盗窃财物。七、监督管理(一)应急培训与演练 新区环境保护和水务局不定期组织新区大气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和企业的相关责任人开展专题培训,强化大气污染应急意识,提高大气污染应急响应技能。新区环境保护和水务局每年牵头组织一次应急演练,用于检验本预案的适用性和应急准备的充分性。(二)预案修订预案每三年修订一次。当发生大鹏新区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深鹏应急委20167号)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情形时,应及时修订本预案。(三)奖惩
31、对于在应急处置过程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新区大气应急指挥部向新区管委会报请奖励。对于在应急处置过程中不按照本预案的要求切实履行职责的责任人或单位,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罚。八、附则(一)名词术语空气质量指数(AQI):定量描述空气质量状况的无量纲指数。空气质量分指数(IAQI):单项污染物的空气质量指数。首要污染物:AQI 大于50 时IAQI 最大的空气污染物。超标污染物:浓度超过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的污染物,即IAQI 大于100 的污染物。大气污染应急预案:指针对可能发生的大气污染事件,为确保迅速、有序、高效地开展应急处置,减少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而预先制定的计划或方案。应急演练:指为检
32、验应急预案的有效性、应急准备的完善性、应急响应能力的适应性和应急人员的协同性而进行的一种模拟应急响应的实践活动。(二)预案的实施时间和解释部门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行。本预案由新区环境保护和水务局解释。九、附件附件1:深圳市大鹏新区大气污染应急指挥部通讯录附件2:大鹏新区专家会商组成员名单附件3:环境应急程序启动通知书附件4:环境应急行动结束通知书附件5:大鹏新区大气污染应急处置流程图附件1:新区环境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通讯录部门联系人固定电话移动电话电子邮箱新区环境保护和水务局郭映平28333123董文俊28336560新区生态资源环境综合执法局赵靓84405080刘武新84203809新区综合
33、办钟红军28333091夏安祥28333307新区发展和财政局吕旺旺28333245夏勇明2833318413670079501新区公共事业局刘瑞琦2833360713590368677周巍2833302518902462198新区城市管理局曹其捷28333638孔孟标28333723新区经济服务局廖政华2833318813926511988王少林2833393613421846133新区城市建设局黄晶28333396严志亮28333995新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杨远镜2833372713554884321张向锋2833383118998917899新区建筑工务局李法民28333297果威市交通
34、运输委员会大鹏交通运输局张瑞洪28398198李伟航2839810218665809211市公安局大鹏分局王川85136006李燕煌85136020市公安消防支队大鹏新区大队朱主锋28380119方思源2838011915992512621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大鹏大队林桂炎84457565邓能辉84457565葵涌办事处王镇满89778820杨中林 13202256307大鹏办事处陈吉祥28473186卢勇江84301405南澳办事处李文通84400860胡艳东84314832附件2:大鹏新区专家会商组成员名单姓 名固定电话移动电话专业类型刘佑华33980612大气、废水张冬鹏33980628
35、监测车秀珍25570899环境科学杨立君25589668监测、大气喻本德255896881021大气温致平25892160大气黄小武83311229环境安全王石26995843环境工程邹凯旋23148102现场处置高大明83122854现场处置彭立新25562631大气附件3:环境应急程序启动通知书 :自20 年 月 日 时起,大鹏新区发生大气污染天气,初步判断为 级。经请示深圳市大鹏新区大气污染应急指挥部主要领导同意,现决定启动大鹏新区大气污染应急预案,请你单位依据大鹏新区大气污染应急预案的相关规定,立即组织力量参与应急处置工作。特此通知。联络方式: 第一联络员 联系电话 第二联络员 联系电
36、话 大鹏新区大气污染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年 月 日附件4:环境应急行动结束通知书各应急响应单位: 大鹏新区自20 年 月 日 时起发生的大气污染,经多方共同努力,应急处置行动已达到预期目的,监测表明大气环境现状满足大鹏新区大气污染应急预案关于应急结束的条件,经请示领导同意,大鹏新区大气污染应急指挥部决定结束本次应急处置行动。特此通知。 大鹏新区大气污染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年 月 日当级升为级,或级升为级时,发布相应级别的健康提示、建议性减排措施、强制性减排措施。应急结束是否是否扩大应急新区综合执法、城建、城管、公共事业、交警、交通等部门应急响应。新区大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发布本预案规定的健康提示、建
37、议性污染减排措施、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新区大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发布本预案规定的健康提示和建议性污染减排措施。级、级响应由市大气污染应急指挥部协调指挥,统一部署处置工作。级响应,新区大气应急指挥部负责统筹指挥、协调处置。确定预警级别,对应开展措施。专家会商组判断污染级别、趋势、时间。检查督导组督促相关单位实施强制减排措施。新闻宣传组发布预警信息。综合协调组跟踪市人居环境委的大气监测数据。根据市大气污染应急指挥部通知,新区大气应急指挥部宣布分级启动预警措施。综合协调组、检查督导组、新闻宣传组、专家会商组向新区环境保护和水务局集中。突发大气污染满足应急结束条件时,实施后期处置,开展应急过程评估。附件5:大鹏新区大气污染应急处置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