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物业保安服务 第 1 页 共 3 页 1 1 目的目的 本程序明确了对本公司所属物业的保安服务实施控制的职责、方法和要求, 以确保业主在物业管辖区内的工作和生活有一个安全、舒适和文明的外部环 境。 2 2 适用范围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公司所辖物业的保安服务。 3 3 相关标准要素相关标准要素 GB/T19002-ISO9002 4.9 4 4 相关文件相关文件 4.1 质量手册 4.9 4.2 物业的消防管理 4.3 地下停车场管理程序 4.4 员工培训管理程序 4.5 深圳经济特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 5 5 职责职责 5.1 公司经理部负责保安员的岗前岗后培训、保安装备配置以及保安员的定
2、编、 招聘、辞退、请假及考勤。 5.2 消防治安部负责对公司保安员进行统一训练。 5.3 在各管理处主任的直接领导下,由保安队队长负责本辖区的治安巡逻和日常 的治安管理及车辆管理。 6 6 实施程序实施程序 6.1 培训及要求 6.1.1 由消防治安部负责制定保安员年度培训计划,并报经理部统一安排后实施。 6.1.2 每周二次常规训练, 每次训练时间不少于 20 分钟; 专业训练每年度累计训练 不少于 10 个工作日,按实际情况可分段进行。训练实施项目按照保安员训练考核 作业指导书的要求进行,并由保安队长或班组长作好保安培训记录 。 物业保安服务 第 2 页 共 3 页 6.1.3 每半年对全
3、体保安员进行一次考核,考核项目、标准见保安员训练考核作 业指导书 ,考核时间由消防治安部根据实际工作情况制定。 6.2 各物业管理处负责制订本辖区的保安员管理细则。 6.3 巡逻和日常治安管理,由物业管理部根据本部门的实际情况,实行定岗、定 位、定巡视路线、定巡视时间、定器械配备,以及治安队伍的日常管理。 6.4 在各管理处主任的领导下,由保安队长按照保安管理制度负责组织实施,并 做好实施记录。 6.5 事故隐患的处理 6.5.1 发现事故隐患,由当值保安员根据现场情况及时处理,并在值班记录上注明 隐患发现的时间、地点、现场情况及原因、以及处理的时间、经过和结果。 6.5.2 无论任何时间发现事故,都必须及时报告由辖区管理处主任到场处理,同时 根据事故情节及时向物业管理部和消防治安部领导报告。无论部门经理是否到场, 在 事故处理完毕后,辖区管理处必须写出专题报告交上级领导存档备案。 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