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青岛市船舶污染事故应急预案 目录 1.总则 1.1目的 1.2原则 1.3制定依据 1.4主要风险 1.5适用范围 2.组织指挥体系及相关机构的职责 2.1青岛市船舶污染事故应急反应指挥部 2.2应急反应指挥部办公室 2.3青岛市船舶污染事故应急反应工作专家组 2.4船舶污染应急力量 2.5组织指挥体系框架图 3.预防和预警 3.1信息来源 3.2信息分析与报告 3.3预防预警行动 3.4预警支持系统 4.应急响应 4.1船舶污染事故分级 4.2分级响应 4.3事故信息处理 4.4指挥与协调 4.5报告和通报 4.6应急处置 4.7应急作业的管理与控制 4.8应急人员的安全防护 4.9群众的安
2、全防护 4.10新闻报道 4.11应急行动结束 4.12船舶污染应急行动流程图 5.后期处置 5.1善后处置 5.2社会救助 5.3保险 5.4应急费用回收与赔偿 5.5事件调查报告、应急评价及改进建议 6.应急保障 6.1应急设备保障 6.2应急队伍保障 6.3医疗卫生保障 6.4物资与交通运输保障 6.5经费保障 6.6社会动员保障 6.7紧急避难场所保障 6.8技术储备与保障 7.宣传、培训和演习 7.1公共信息交流 7.2培训 7.3演习 8.附则 8.1名词术语 8.2预案管理和更新 8.3监督检查 8.4奖励与责任追究 8.5制订与解释 8.6预案实施时间 9.附录 9.1青岛市船
3、舶污染事故应急反应指挥部成员联系表 9.2青岛市船舶污染事故应急反应指挥部办公室成员联系表 9.3青岛市船舶污染事故应急处置工作专家组成员联系表 9.4船舶污染事故应急反应资源 9.5青岛海上船舶油污事故应急预案持有人名单 9.6青岛海上船舶油污事故应急预案修订记录 9.7格式文本 9.8船舶载运危险货物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指南 青岛市船舶污染事故应急预案 1.总则 1.1目的 加强对船舶污染应急反应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和完善青岛市船舶污染事故应急反应体系,预防 船舶污染事故的发生,明确青岛市有关部门和所属各区市人民政府及其他有关单位关于船舶污染 事故应急管理和应急反应职责,规范应急行动程序,最大
4、限度地减少污染损害,保护青岛市海域 环境和海洋资源,保障人体健康和社会公众利益,为青岛市海洋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保障。 1.2原则 (1)政府领导,统一指挥,分级管理 (2)职责明确,分工协作,依法规范 (3)防战结合,整合资源,保障有力 (4)科学决策,反应快速,有序高效 1.3制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止船舶污染海域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山东省海洋环境保护条例 中国海上船舶溢油应急计划 联合国海洋法公约 1990年国际油污防备、反应和合作公约 1992年国际
5、油污损害民事责任公约 1969年国际干预公海油污事故公约 2000年有害和有毒物质事故防备、反应和合作议定书 经1978年议定书修订的1973年国际防止船舶造成污染公约 国际散装运输危险化学品船舶构造和设备规则(简称IBC规则) 国际散装运输液化气体船舶构造和设备规则(简称IGC规则) 1.4主要风险 (一)青岛船舶进出港艘次不断增多,通航密度加大,容易发生船舶碰撞、搁浅、火灾、爆炸等事故导致溢油。 (二)青岛海域石油运输数量不断增大,到港大型油船数量增多,存在发生大型油船溢油事故风险。 (三)青岛港散装液体危险化学品运输量不断增加,高危品种不断增多,易发生危险化学品泄漏事故与险情。 (四)青
6、岛港船舶载运散装有毒液体物质运输量不断加大,存在发生有毒液体物质污染事故的风险。 (五)青岛港船舶载运集装箱危险货物运输量大,存在事故风险导致具有海洋污染特性的货物造成的海域污染。 1.5适用范围 (一)本预案适用于青岛市海上船舶溢油、有毒液体物质泄漏和有害物质入海等船舶污染事故的防备和反应。 (二)在青岛市沿海水域外发生的船舶污染事故造成或可能造成青岛海域污染的,也适用本预案。 (三)船舶载运危险货物发生爆炸、火灾、有毒气体扩散等事故导致的污染,应按照附件的指南进行相应的先期处置,在以上危险未消除前应采取有限度的污染应急反应行动。 (四)人命救助优先考虑,本预案的实施应服从于海上搜救行动的需
7、要。 (五)本预案明确的所有与船舶污染事故处置活动相关的单位、船舶、航空器、设施及人员,必须按本预案要求参与船舶污染事故的处置。 2.组织指挥体系及相关机构的职责 青岛市船舶污染事故应急反应组织指挥体系由应急指挥机构、运行管理机构、专家咨询机构和船舶污染应急力量组成。 2.1青岛市船舶污染事故应急反应指挥部 成立青岛市船舶污染事故应急反应指挥部(以下简称应急反应指挥部),作为青岛市船舶污染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的应急指挥机构,统一组织指挥青岛市船舶污染事故的应急防备和反应工作。 青岛市船舶污染事故应急反应指挥部人员组成 应急反应指挥部总指挥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担任,常务副总指挥由青岛海事局局长担任,副
8、总指挥由青岛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安监局局长、市交通委副主任(兼港航局局长)、市海洋渔业局局长、北海舰队作战处处长担任。 成员有:市政府新闻办、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环保局、市卫生局、市气象局、市旅游局、市政府外办、青岛港(集团)有限公司、北海救助局、青岛流亭机场、青岛直升机公司、国家海洋局北海分局、青岛警备区、武警青岛边防支队、青岛边防检查站、海警二支队、崂山区、开发区管委会、城阳区、即墨市、胶州市、胶南市等单位分管负责人。 青岛市船舶污染事故应急反应指挥部职责 (1)贯彻国家、省、市有关海洋环境保护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2)研究船舶污染事故防备和反应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组织起
9、草船舶污染事故应急处置相关的政策和法规。 (3)领导全市船舶污染事故应急防备和反应工作,编制市船舶污染事故应急经费预算。 (4)启动本应急预案,负责船舶污染事故的应急决策和组织指挥工作,负责应急行动中应急力量和设备等资源保障。 (5)指定应急反应的现场指挥。 (6)遇有特别重大、重大船舶污染事故,报请山东省、交通部或国务院启动上级有关应急预 案。 (7)负责签署对有关单位及人员的奖惩令。 (8)组织船舶污染事故的应急演习。 (9)负责船舶污染事故的新闻发布。做好船舶污染事故防备和反应的宣传工作。 成员单位职责 各成员单位在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协调实施相关领域的应急行动。 青岛海事局: 负责受理海
10、上溢油事故报告;航行警告发布;海上交通管制;海上通信保障;污染监视;组织海上污染清除行动和事故调查;事故船舶过驳、拖航等控制污染源措施的组织实施与现场的监督管理;核实各单位应急行动发生的费用;参与污染损害的调查和评估等工作;代表国家向肇事方提出国家损失的索赔。 市环保局: 负责组织沿岸工业与设施的保护;组织大气环境污染监测;陆域污染岸线清除行动;协调回收污染物的处置;核实陆域资源污染损害情况;监督实施受污染海域生态环境的恢复工作。 市海洋与渔业局: 负责海洋污染监测工作;海洋敏感资源的监视、监测及预警工作;组织渔业资源的保护;组织协调渔业船舶、渔民参加海上污染清除行动;核实渔业资源污染损害情况
11、;负责组织实施受污染海域生态环境的恢复工作。 市新闻办: 统一负责船舶污染事故的新闻报道工作。 市外办: 负责应急反应工作中涉外事项的协调和处理。 市公安局、武警青岛边防支队、青岛边防检查站、海警二支队、青岛港公安局: 负责事故发生后维护近岸和港口码头及周围地区的治安和交通秩序;组织维护海上应急反应现场治安秩序;组织消防力量参加应急行动;为应急反应所需调用的跨国、跨地区应急力量的进出境提供便利。 市交通委(港航局): 负责组织所属水运企业参加应急行动,组织协调应急物资的交通运输工作;应急反应所需车辆的征集与调用。 市卫生局: 负责应急反应过程中的医疗救助、救护工作。组织医疗救助队伍对受伤人员进
12、行救治,指派医疗专家提供医疗救治咨询。 市民政局: 负责协调解决获救人员的安置和对死亡失踪人员的善后处理工作。 市财政局: 负责应急反应行动所需资金的上报、审核、调拨、垫付等工作。 市旅游局: 负责受到或可能受到污染威胁的旅游资源预警及防护工作;组织沿岸旅游区的保护、清除和环境恢复工作;核实旅游资源污染损害情况。 市气象局: 负责为应急反应工作提供即时气象信息及预报信息等气象资料。 北海救助局: 负责调动救助力量参加现场应急行动,为污染应急行动提供航空器。 国家海洋局北海分局: 负责提供水文、海洋气象信息,海上污染监视、监测,为污染应急行动提供船舶和航空器。 北海舰队作战处、青岛警备区: 负责
13、调动所属部队、船舶和航空器等参加应急行动。 青岛港(集团)有限公司: 按照应急反应指挥部的要求指派所属专兼职应急反应队伍参与应急反应;为应急反应船舶提供便利的靠泊条件;为应急反应船舶的后勤供应提供便利条件。 流亭机场: 负责为应急反应的物资和人员的空中运输提供保障。 直升机公司: 负责海上污染空中监视;实施空中喷洒消油剂等污染清除行动。 各区、市人民政府: 负责组织行政区域内的相关力量参与应急行动。 2.2应急反应指挥部办公室 青岛市船舶污染事故应急反应指挥部下设办公室(下称指挥部办公室),作为青岛市船舶污染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的运行管理机构,承担船舶污染事故应急防备和反应的日常管理工作,具体负责
14、贯彻落实指挥部交办的有关工作。其日常值班工作挂靠青岛市海上搜救中心办公室。 指挥部办公室设在青岛海事局,办公室主任由青岛海事局局长担任,副主任由青岛海事局分管船舶防污染工作的副局长担任。 指挥部办公室主要职责是: (1)负责青岛市船舶污染事故应急防备和反应的日常工作和基础工作。 (2)承担青岛市行政区域内沿海海域海上船舶污染事故报警的值班工作。负责船舶污染事故的接报与信息处理。 (3)拟订船舶污染事故应急反应工作发展规划,负责船舶污染防治与应急反应技术的开发与推广应用,研究制定船舶污染事故应急对策。 (4)负责青岛市船舶污染事故应急预案的编制、修订和更新。 (5)在指挥部的领导下,具体负责组织
15、协调船舶污染事故的应急反应工作,组织事故评估和应急行动效果评估,核实应急行动费用和污染损害费用。 (6)负责跟踪有关防治船舶污染的法律、法规和国际公约的发展动态,及时分析形势,提出工作建议。 (7)拟定船舶污染事故的应急演习方案,负责船舶污染日常演练活动的组织工作。 (8)负责专家咨询工作。 2.3青岛市船舶污染事故应急反应工作专家组 成立青岛市船舶污染事故应急反应工作专家组,作为青岛市船舶污染事故应急处置的咨询机构。 专家组由环保、海事、溢油清除、化学品防护救助、航运、救捞、海洋、气象、水产、生态、医疗卫生、消防、旅游、通信、法律、保险等方面的专家组成。专家组成员由有关部门推荐,指挥部办公室
16、聘任。指挥部办公室应建立并定期更新专家信息名录。 专家组主要职责是: (1)为船舶污染事件的应急反应提供应急技术和法律支持,为应急决策提供建议。 (2)参与船舶污染应急反应体系建设、船舶污染防治和应急反应技术的研究工作。 2.4船舶污染应急力量 船舶污染应急力量包括国家设立的专业海上救助机构、船舶污染应急机构、有关主管机关应急力量等国家公务力量;市政府所属的地方公务力量;军队、武警;其他可投入应急行动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人等社会力量。 船舶污染应急力量的主要职责是: (1)服从指挥部及其办公室的调度指挥,在现场总指挥的统一指挥下参加船舶污染应急行动,保持通信联系,及时报告动态。 (2)应
17、急行动结束后,向指挥部办公室提交应急行动报告。 (3)参加应急培训和演习。 2.5组织指挥体系框架图 3.预防和预警 3.1信息来源 (1)船舶申报信息。 (2)重点水域、重点船舶监控信息。 (3)船舶、国内相关机构、其他国家主管机关或有关国际组织的报告和通报信息。 (4)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船舶污染事故向海事管理机构或海上搜救中心办公室报告的信息。 3.2信息分析与报告 风险分析 油船、散化船舶、水上通航密集区、油港和危险品码头为发生污染事故高风险对象和区域。通过进行污染风险分析,对未来污染风险进行预测。明确辖区污染高风险区、可能发生的泄漏情形、污染规模以及所需的污染应急能力。 风险分析应考虑
18、的因素主要有:历史事故的发生频率、类型、应急处理情况和结果,污染源的情况以及可能发生的泄漏情形,潜在的污染事故发生频率、规模、污染物种类及其性质。 事故信息分析 青岛市船舶污染事故应急反应指挥部办公室负责船舶污染信息的接收、处理和分析。 事故信息分析要考虑气象海况条件、事故地点、船舶类型、污染物种类与数量、环境敏感资源分布情况等,并充分利用卫星遥感监视、预测模型等科技手段。根据可能引发船舶污染事件的紧迫 程度、危害程度和影响范围,来确定事故和应急响应的等级。 报告 青岛市船舶污染事故应急反应指挥部接到船舶污染事故报告后,应对报告信息进行核实,预评估污染影响,并按规定逐级上报。重大和特别重大船舶
19、污染事件信息经核实后,要及时逐级上报省政府和国务院。 3.3预防预警行动 (1)按照应急响应的级别,通知应急组织指挥机构成员和应急队伍待命。 (2)将预警有关信息通报给可能遭受污染危害的单位,以便做好污染防范准备。 (3)及时向社会发布预警信息公告,以便有关单位和个人做好抗御污染的准备。 3.4预警支持系统 预警支持系统由应急通信系统、监视与监测系统、信息系统、预测系统等组成。 通信系统 船舶污染事故的报告、报警和通报以及有关信息的传输,通过如下通讯网络实现: (1)国家水上搜救专用电话12395 (2)中国海事信息系统 (3)全球海上遇险与安全系统(GMDSS) (4)卫星专网通信 (5)海
20、岸电台 (6)公用通信网 监视与监测系统 船舶污染监视系统由船舶海上监视、岸边监视、航空监视、卫星监视等监视手段组成。 海事管理机构负责组织应急行动时的船舶污染监测,确认污染影响范围和污染程度,对污染可能造成的影响进行分析评价,并将评价信息及时传递给应急反应指挥部办公室。 信息系统 (1)应急反应资源数据库 利用应急反应资源数据库查询分析应急力量、应急设备等信息。 (2)环境敏感资源数据库 利用环境敏感资源数据库查询可能受到污染危害的环境敏感资源及其敏感性,确定环境敏感资源优先保护次序。 一般优先保护次序: 自然保护区(包括国家、省、市等各级别); 饮用水和工业用水源或取水口; 水产养殖区和海
21、洋自然水产资源; 盐场; 濒危动、植物的栖息地; 潮间带生物; 湿地; 名胜古迹、旅游游乐场所; 农田、林场; 各种类型的海岸,船舶和水上设施。 预测系统 利用计算机分析与预测等科技手段,如溢油漂移模型等,预测污染影响范围和污染程度,对污染可能造成的影响进行分析评价,并将评价信息及时传递给指挥部办公室。 4.应急响应 4.1船舶污染事故分级 按照船舶污染事件的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本预案将船舶污染事件分为一般(级)、较大(级)、重大(级)、特别重大(级)四级。 (1)出现下列情况的为特别重大(级)船舶污染事故: 船舶发生特别重大溢油事故(Q700吨),造成海洋环境特别重大污染,以及船舶很
22、可能发生特别重大溢油事故的险情; 船舶发生特别重大海洋污染物入海、有毒有害化学品泄漏事故,造成人员伤亡、环境严重损害的,以及船舶很可能发生特别重大海洋污染物入海、有毒有害化学品泄漏事故的险情; 发生跨省的特大船舶污染事故; 省级应急力量和资源不足,难以控制事态,需要上级增援的船舶污染事故; 事故后果已经或可能导致30人(含下落不明人员)以上死亡,或100人以上中毒,或直接经济损失超过1000万元; 国务院或国家船舶污染事故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决定需要启动级应急响应的船舶污染事故。 (2)出现下列情况的为重大(级)船舶污染事故: 船舶发生重大溢油事故(50Q700吨),造成海洋环境重大污染,以及船舶
23、很可能发生重大溢油事故的险情; 船舶发生重大海洋污染物入海、有毒有害化学品泄漏事故,对人命安全构成威胁、对环境危害严重的,以及船舶很可能发生重大海洋污染物入海、有毒有害化学品泄漏事故的险情; 发生跨地(市)的较大船舶污染事故; 地(市)级应急力量和资源不足,难以控制事态,需要上级增援的船舶污染事故; 事故后果已经或可能导致10-29人(含下落不明人员)死亡,或50-100人中毒,或直接经济损失为500-1000万元; 省级人民政府或省级船舶污染事故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决定需要启动级应急响应的船舶污染事故。 (3)出现下列情况的为较大(级)船舶污染事故: 船舶发生较大溢油事故(7吨Q50吨),造成较
24、大面积海洋环境污染,以及船舶很可能发生较大溢油事故的险情; 船舶发生较大海洋污染物入海、有毒有害化学品泄漏事故,对人命安全构成威胁、对环境危害较重的,以及船舶很可能发生较大海洋污染物入海、有毒有害化学品泄漏事故的险情; 港口、码头、船舶应急力量和资源不足,难以控制事态,需要上级增援的船舶污染事故; 事故后果已经或可能导致人员(含下落不明人员)死亡,或30-50人中毒,或直接经济损失为100-500万元; 地(市)级人民政府或地(市)级船舶污染事故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决定需要启动级应急响应的船舶污染事故。 (4)一般(级)船舶污染事故: 除、级以外的产生一般后果的船舶污染事故。 4.2分级响应 (1
25、)原则上,船舶污染事故应急预案按照从低到高的顺序启动,直到能够有效应对污染事故。 (2)当发生较大(级)及以上等级船舶污染事故时启动本预案。 (3)一般(级)船舶污染事故由事故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4)本级应急指挥机构应急力量不足时,报请上一级应急指挥机构协调应急力量支援。 (5)上一级应急指挥机构应对下一级应急指挥机构的应急行动给予指导。 (6)下一级应急指挥机构应急行动无法有效控制事件,应及时报请上一级应急指挥机构启动预案。 (7)上一级应急指挥机构根据事态,评估后认为需要直接指挥应急行动时,所有应急指挥机构成员进入指挥位置,承担指挥工作,并可指定事件所在辖区应急指挥机构担任前线指挥,落实
26、有关指令。 (8)无论何种情况,启动上级预案时并不免除下级应急指挥机构的责任,亦不影响下级应急指挥机构先期或将要采取的有效应急行动。 4.3事故信息处理 (1)事故接报 海上搜救中心办公室承担船舶污染事故应急反应指挥部办公室信息接报职责,实行24小时值守,负责船舶污染事故报告的接收工作。 在发生污染事故时,事故船舶应立即采取控制措施并向就近海事管理机构或海上搜救中心办公室报告。 事故报告电话如下: (2)各级船舶污染应急指挥机构收到事故报告的情况下,应根据属地负责原则,及时将情况逐级传达到下一级船舶污染应急指挥机构。 (3)如果事件中的伤亡、失踪、被困人员有港澳台人员或外国人,或者事件可能影响
27、到境外,需要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有关机构或有关国家进行通报时,应将信息内容逐级上报到国家船舶污染应急指挥机构,由国家船舶污染应急指挥机构向外交部、国务院港澳办和台湾事务办公室等单位部门通报信息。 (4)重要信息的报送应尽量通过专用通讯工具优先报送和处理。 (5)信息的报送贯穿于整个污染事故应急反应过程中,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应及时为船舶污染事故应急反应指挥部提供必要的信息,指挥部应在必要时将信息传递给其他部门和社会。 4.4指挥与协调 事故初始评估 指挥部办公室对接收到的事故情况进行初始评估,确定事故等级。 (1)评估的主要内容有: 事件的类型、发生事故的可能原因和可能的事故等级; 事件可能引发
28、的灾害性事故,如火灾、爆炸等以及事件可能对公共安全产生的威胁; 溢油或化学品事故对环境敏感地区可能产生的影响以及事故可能造成的污染损害; 事故地点海洋、气象情况以及组织应急反应的安全、技术条件; 优先保护和清除策略以及对事故做出有效反应所需要的资源能力。 分析与决策 (1)指挥部办公室组织指挥部成员和有关专家对获取的事故和应急反应信息进行分析,开展对事故应急反应的全面分析评估。 (2)指挥部成员根据评估结果,对应急反应行动进行策划,并形成应急反应方案报指挥部总指挥决策。 (3)总指挥对应急反应方案进行审查决策,决定最终的应急反应行动实施方案。 协调机制 (1)最初接到事件信息的辖区应急指挥机构
29、自动承担应急指挥的职责,并启动预案采取应急行动,直至应急反应的组织指挥权已明确移交给相应事故等级的应急指挥机构,或上一级应急指挥机构指定新的应急指挥机构时为止。 (2)指挥部办公室根据事件情况,按照调动程序通知有关部门、应急力量进行应急反应。 (3)指挥部负责总体决策,适时宣布启动或终止本级应急预案,指定现场指挥,决定新闻发布的内容,协调和调动应急资源,派遣协调员赶赴事故现场。 (4)常务副总指挥协助总指挥指挥应急反应工作。 (5)指挥部各有关成员在总指挥的统一领导下组织开展职责范围内的相关工作。 (6)现场指挥根据情况建立现场指挥部,制定和实施应急行动方案,调动部署各应急力量实施应急反应行动
30、。 4.5报告和通报 青岛市船舶污染事故应急反应指挥部办公室接收到污染事故报告后,应组织对污染事故进行初始分析,如初步认为符合启动本级预案条件,报告指挥部启动船舶污染事故应急预案。 报告和通告按以下程序进行: (1)值守人员接到溢油事故报告后应立即向指挥部办公室主任报告。 (2)经初步分析事故明显是较大以上事故,指挥部办公室主任应立即向总指挥报告。 (3)指挥部办公室根据指挥部的决定和指示向指挥部成员通报或向上级报告。 (4)事故已经或可能对周边地区产生影响时,指挥部办公室根据指示向周边地区有关部门通报。 指挥部办公室对接收到的事故信息进行初步分析后认为必要,或者随着事故和应急反应态势发展认为
31、必要时,经指挥部批准通过以下方式告警和紧急公告: (1)通知青岛海事局发布海上航行警告; (2)通过当地电视台、广播电台、现场紧急广播车等方式向公众发布紧急公告,传递事故信息,以及紧急情况解除公告。 (3)向可能遭受事故或应急反应影响的单位或个人告警。 4.6应急处置 污染事故的情形多种多样,应急反应指挥部应根据具体情况采用切实可行的应急处置措施,制定应急行动方案。一般来说,现场指挥应根据事故应急需要开展好以下应急处置工作:紧急疏散、 现场警戒、交通管制、污染监视、海水与大气污染监测、人员救护、泄漏控制、海上与岸上污染清除、回收污染物处置、现场焚烧、生物降解、野生动物保护等。 当船舶污染是由危
32、险货物事故引发的,应当实施有限度的污染应急行动,并首先按照附件9.8实施危险货物事故救援工作。 警戒与管制 (1)青岛海事局根据海上应急反应行动的需要实施海上交通管制。 (2)武警山东省边防总队海警二支队实施海上应急反应区域的警戒,落实海上公共安全、财产保护的措施。 (3)青岛市公安局、武警部队和驻青部队实施岸边和陆上应急行动的警戒和交通管制,落实公共安全、财物保护措施。 监视监测 (1)由监视与监测组的组成单位实施对事故现场的监测: 青岛海事局、国家海洋局北海分局实施对污染事故的规模,污染的扩散范围的监测; 青岛市气象局实施对气象条件的实时监测和预测; 青岛海事局、国家海洋局北海分局、青岛市
33、海洋与渔业局实施污染事故对水体、港口、通航环境、其他船舶、敏感区域和水产养殖等的影响的监测; 青岛市环保局对污染区域近岸海域的污染情况进行监视、监测。 (2)实施监视监测的单位应根据污染的影响,科学设置监测点,利用先进的监测仪器设备及监 测方法按照监测程序进行,将监测的结果进行详细的记录,并进行评估; (3)监视、监测的情况和评估的结果及时报送指挥部办公室。 泄漏控制 青岛海事局组织青岛港(集团)有限公司、青岛市公安消防局和海上船舶工程等单位采取停止作业、关闭阀门、修堵漏洞、转驳、船舶脱浅、防火灭火等措施,减少和消除污染物的继续泄漏,避免引发安全事故。 海上围控与清污 海上围控与清污组在现场指
34、挥和现场协调员的指挥协调下,实施对污染源的围控,并按照指挥部许可的污染处理措施如喷洒消油剂、使用收油机、进行现场焚烧等方法开展海上污染清除行动。所清除的污染物临时储存后交由指定单位接收和处置。 岸滩保护与清污 (1)青岛市环保局、青岛市政公用局以及相关市、区政府等单位组织实施海岸线保护与污染清除工作,包括近岸保护、岸线清除和废弃物的处理及海岸环境恢复工作。 (2)如果现有资源不足以对相关海域环境资源敏感区域提供有力的保护,则必须按照优先保护次序对岸线或资源进行优先保护;优先保护次序由指挥部根据专家组的建议,并考虑以下因素决定: 该区域可能遭受污染损害的程度; 保护敏感区域可能取得的实际效果;
35、污染清除工作的可能性和难易程度; 季节性因素的影响。 (3)实施岸线保护与清除的单位要按要求对需要实施特殊保护的岸线实施保护,并在现场指挥的组织指挥下,采取适当的清除措施对污染岸线实施清除。 野生动物抢救 青岛市园林环卫局、海洋与渔业局和有关保护协会实施对受到污染物伤害的海鸟、海洋动物的抢救。 4.7应急作业的管理与控制 现场指挥明确应急行动方案、行动计划、行动组织形式、行动要求、作业安全、卫生规定以及作业期间的联系沟通方式后,应监督、收集应急行动情况并进行评估,及时向中心办公室报告,以便适时调整应急行动方案和行动计划;监督、指导应急队伍的行动和行动计划的落实;检查现场安全和卫生制度的执行情况
36、;对投入的人力、设备器材进行管理,组织做好有关取证与工作记录,评价清除效率。 4.8应急人员的安全防护 应急队伍应装备应急行动安全防护用具。应急队伍进入事件现场前应明确事件性质、范围、个人防护措施、事件紧急处理方法,并进行进入登记。化学品应急人员离开现场应先登记,进行医学检查,造成人身伤害的立即采取救治措施。 4.9群众的安全防护 必要时疏散事故现场没有个人防护的人员到上风向的安全地带。密切监视险情,如果危险已减轻,则允许撤离人员重新进入现场;如果险情加剧,危及现场人员及附近居民,应进行局部疏散。如果需要大规模疏散居民,应由政府有关主管部门负责,拟定撤离计划,内容应包括撤离路 径及其备用路线,
37、交通工具、车流量控制、疏散目的地的接纳条件、通知撤离居民的方式、告知有关人员自身保护的注意事项或预防措施等,应及时告知有关情况使人们保持镇静。可调用治安 管理部门协助群众的安全防护工作。 要对群众的医疗救护、疾病控制、生活救助做出合理安排。 4.10新闻报道 青岛市船舶污染事故应急反应指挥部统一负责船舶污染事故的新闻发布工作。 新闻发布原则 (1)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由总指挥指定新闻发言人,通常由市政府新闻办或青岛海事局主要负责人担任。除新闻发言人外,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及各应急力量均不得以任何名义通过任何方式对外提供、发布事故和应急处置情况信息,保障船舶污染事故和应急处置工作报道的及时、客观、准
38、确性。 信息发布人可指定有关单位、人员、应急力量接受现场采访。指挥部可在当地新闻媒体对事故和应急处置情况进行信息发布,发布内容必须经过总指挥审核。 (2)应在主要新闻媒体作连续跟踪报道,直到事故应急处置阶段结束。总指挥可指定官方信息发布新闻媒体。新闻报道要及时、主动、准确,注重社会效果,有利于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 有利于社会各界了解事故真实情况和发展趋势,有利于社会稳定和人心安定,有利于事故应急反应的进行,有利于事故的妥善处理。 新闻发布内容 新闻发布内容主要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船舶概况,载货情况,泄漏和污染危害状况,人员伤亡与救护、安置情况,应急处置情况,应急行动效果,善后处
39、理情况和公众关心的其他问题等。 新闻发布形式 新闻发布可以采用以下形式: (1)召开新闻发布会。 (2)接受采访。 (3)现场报道。 (4)开通热线电话。 (5)设立公开网站等。 4.11应急行动结束 指挥部总指挥根据应急行动的实施情况和专家咨询组的意见,可适时宣布解除应急状态,停止应急反应行动,并由指挥部办公室向媒体公开发布相关信息。宣布结束前应满足下列条件: (1)现场抢险活动(包括人员搜救、污染清除、设备打捞或处置等)已经完成。 (2)污染物泄漏源或溢出源已经得到控制,并停止泄漏或溢出。 (3)污染事故所造成的大规模污染损害已经基本得到控制和清除。 (4)对污染敏感区的威胁已经得到排除。
40、 (5)对周边地区构成的环境污染和安全威胁已经排除。 (6)紧急疏散的人员已经得到良好安置或已经安全返回原居住地。 4.12船舶污染应急行动流程图 5.后期处置 5.1善后处置 由青岛市船舶污染事故应急反应指挥部牵头负责。 (1)人员安置 当地医疗卫生部门负责获救伤病人员的救治。市民政局或获救人员所在单位负责获救人员的安置;其中港澳台或外籍人员,由市政府港澳台办或外事办负责安置;外国籍人员由市公安部负责遣返。市民政局或死亡人员所在单位负责死亡人员的处置;其中港澳台或外籍死亡人员,由市港澳台办或外事办负责处置。 (2)回收污染物处置 海事与环保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对回收污染物进行清理与无害化处理。
41、(3)环境恢复 当受船舶污染事故损害的场所,如旅游区、海水浴场、海洋自然保护区等,需要经过较长时间的人工或自然恢复,才能基本消除遭受的污染影响时,由指挥部办公室在应急反应结束前组织有关 部门和专家进行评估,提出适当的恢复方案及跟踪监测建议。 5.2社会救助 对被救人员的社会救助,由青岛市人民政府牵头负责。 5.3保险 船舶污染事故发生后,保险机构应及时派员开展应急反应人员保险受理和受灾人员保险理赔工作。指挥部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保险有关工作。 5.4应急费用回收与赔偿 应急反应结束后,应立即收集应急反应期间所有的取证和工作记录,对应急反应发生的费用和污 染损害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进行汇总。 由指挥
42、部办公室牵头建立船舶污染事故索赔委员会,负责污染损害的索赔与赔偿的有关工作。 5.5事件调查报告、应急评价及改进建议 应急反应结束后,应形成事件调查报告,对应急反应的各环节进行总结评价,对应急行动提出改 进建议,并为预案的修订与完善提供依据。 (1)海事管理机构负责船舶污染事故的调查、处理。 (2)检验检疫部门负责货物溢出量查验。 (3)具备相关资质的实验室鉴定油品、化学品的种类。 (4)医疗技术鉴定单位负责人员伤害程度的鉴定。 (5)环境保护监测部门或资质单位负责环境污染与恢复状况的监测,并形成监测报告。 (6)海事、环保、海洋及渔业部门负责污染损害的评估。 (7)上述各单位或部门应及时将船
43、舶污染事故的调查处理、鉴定监测、评估评价报告及时提交 指挥部办公室。 6.应急保障 6.1应急设备保障 青岛市政府根据当地船舶污染风险投资建设船舶污染事故应急反应基地,作为专业船舶污染应急 力量,为当地船舶污染应急提供保障,为省级及区域船舶污染应急提供支持。 港口、码头、装卸站应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标准配备相应的污染应急设备。有关石油和化学品企 业应按规定配备必要的污染应急设备。 其它企事业单位拥有的船舶污染应急设备资源应在海事管理机构登记备案,作为船舶污染应急的 社会力量。 指挥部办公室建立辖区船舶污染应急设备资源数据库。 6.2应急队伍保障 船舶污染应急队伍由专业应急队伍和其他应急队伍组成。
44、 指挥部办公室负责统筹规划政府专业船舶污染应急队伍建设,在现有人员和设备的基础上充实加 强,应对大规模的船舶污染应急反应任务。 其他应急队伍包括非政府组织的污染应急联防组织,市场化运作的专业清污队伍,船舶、港口、 企业自身的清污力量。鼓励合资、民营企业投资建设专业清污队伍,实现多元化、多渠道、按市 场规律建设应急队伍。 指挥部办公室建立船舶污染应急队伍数据库。 6.3医疗卫生保障 在事件发生和应急反应行动中,船员、现场应急人员、群众可能受到污染危害,造成人员伤亡。 指挥部应组织协调救护与医疗部门承担医疗援助任务。救护与医疗机构应提供: (1)远程医疗咨询、医疗指导。 (2)派出医疗人员及设备,
45、随船舶、航空器赶赴现场执行海上医疗援助、医疗移送任务。 (3)需要时,为接收伤病人员做出必要安排。 6.4物资与交通运输保障 指挥部牵头负责现场指挥与应急行动的后勤保障工作。 为确保应急反应的顺利进行,在确定现场指挥场所及指挥船舶之后,必须保证后勤物资供应充足 快速,必要时通过组织指挥系统做出相应的安排。 建立相应的后勤保障储备库,并与清污物资、消防物资、医疗防护物资等生产厂家签订供货合 同,以备事故发生后紧急调拨之需。 生活物资及住宿由市民政局负责。交通车辆船舶由市交通委(港航局)组织港航等企业解决。所 有调用的人员及物资均要进行登记。 6.5经费保障 (1)通过立法建立油轮、化学品船舶强制
46、保险制度。 (2)按照国内有关规定和国际惯例,船舶污染事故应急反应所产生的费用由事故船舶按照责任 限额承担,不足部分由国家油污损害赔偿基金或市政府协调解决。 (3)在实施船舶污染事故应急反应时,市政府提供必要的启动资金,用于垫付应急行动的费用 开支。应急行动结束后,通过法律程序从船舶污染损害赔偿中予以追偿。 (4)指挥部为指挥人员的培训和举办应急演习提供经费。 6.6社会动员保障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船舶污染事故或险情都有义务向各级海事管理机构或船舶污染应急指挥机构 报告。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在船舶污染应急指挥机构的统一指挥下参与船舶污染应急反应。 由各级地方人民政府组织动员其管理范围内一切有
47、关的社会人员力量和物资参与应急反应,并由 船舶污染事故应急反应指挥部对人员和物资进行统一的组织管理和协调分配。 6.7紧急避难场所保障 船舶污染事故应急反应指挥部应划定船舶避难处所,以备在船舶遭遇事故时,为防止事态恶化而 造成进一步损坏或污染,在船舶避难处所将货物转驳或进行修复。 6.8技术储备与保障 (1)专家组 指挥部办公室负责组建船舶污染应急咨询专家组,为污染应急提供技术、法律、保险等方面的咨 询和决策支持。 (2)专业技术机构 指挥部组织船舶污染应急专业技术机构,负责船舶污染应急技术研究与推广应用、人员培训、建 立石油、化学品、海洋污染物数据库及其分析鉴定等工作。 (3)环境敏感资源数
48、据库 为控制和缓解污染物对环境敏感区域的污染损害,应根据环境敏感资源的污染敏感性对岸线和近 岸水域进行分类,确定环境敏感区优先保护次序。 指挥部应划分污染敏感区,建立辖区环境敏感资源数据库,制作环境敏感图。划分污染敏感区时 应考虑多方面因素,如捕捞、水产养殖、野生动物、海洋资源环保区、工业利用、取水口、盐 场、沙滩、旅游娱乐设施以及文化遗址等因素。 7.宣传、培训和演习 7.1公共信息交流 (1)指挥部办公室要组织制定船舶溢油、危险化学品泄漏、海洋污染物危害与事故应急知识宣 传资料,通过媒体渠道和适当方式开展有关知识宣传工作。 (2)大型船舶污染事故发生后,应通过媒体和适当方式公布应急预案信息
49、,公布接警部门和接 警电话,宣传船舶污染应急相关法律法规和预防、避险、避灾、自救、互救的常识。 7.2培训 (1)船舶污染事故应急反应指挥部负责船舶污染事故应急反应的相关培训工作。 (2)各级应急指挥人员应参加相应的应急知识和反应决策培训。 (3)有关应急队伍、装卸石油或危险化学品的港口、码头和装卸站应急作业人员应参加应急操 作培训,并取得相应的证书。 7.3演习 (1)船舶污染事故应急反应指挥部应不定期举行船舶污染事故应急演习或模拟演练,以保证本 应急预案的有效实施和不断完善,提高实战能力。原则上每两年进行一次演习。由指挥部办公室 制定演习方案。 (2)有关装卸油类和危险化学品的港口、码头和
50、装卸站应定期举行应急演习。 8.附则 8.1名词术语 (1)船舶:是指一切类型的机动和非机动船只,但不包括海上石油勘探开发作业中的固定式和 移动式平台。 (2)油类:是指任何类型的油及其炼制品,包括原油、燃料油、油泥、油渣、动植物油等。 (3)有毒液体物质:是指经1978年议定书修订的1973年国际防止船舶造成污染公约附则 II“散装运输的有毒液体物质清单”中列明的或根据有关规定暂时被评定为属于A、B、C或D类 的任何物质。 (4)有害物质:是指符合经1978年议定书修订的1973年国际防止船舶造成污染公约附则 III“包装形式有害物质的鉴别导则”要求的在国际危规中被确定为海洋污染物的物质。
51、(5)环境资源敏感区:是指对船舶污染相对敏感,需要采取特别或优先保护措施的区域。主要 包括海洋生态脆弱区,具有重大环境或经济价值的区域,以及特殊自然景观与人文景观区等。比 如自然保护区、饮用水和工业用水源、水产养殖区和海洋自然水产资源、盐场、濒危动植物的栖 息地、潮间生物带、湿地、名胜古迹、旅游游乐场所、农田、林场等等。 (6)应急反应:旨在防止、控制、清除、监视、监测等防治船舶溢油和化学品污染所采取的任 何行动。 8.2预案管理和更新 (1)本应急预案由指挥部办公室具体负责制定,由青岛市人民政府发布实施。 (2)本应急预案由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定期组织修订,报青岛市人民政府批准。有关通信联络的
52、附表应随时更新。相关单位与人员的通信联络发生变化时应及时通知指挥部办公室,由办公室向 相关单位通报。 (3)沿海各区、市船舶污染事故应急预案由区、市人民政府组织制订,并报市政府,同时抄送 青岛市船舶污染事故应急反应指挥部办公室。 8.3监督检查 船舶污染事故应急反应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各级应急预案中有关事项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船 舶污染事故发生时,能够迅速做出反应,及时采取有效的应急措施。 8.4奖励与责任追究 奖励 (1)在应急行动中牺牲的军人或其他人员,由军事部门或市人民政府,按照革命烈士褒扬条 例的规定批准为革命烈士。 (2)军人或其他人员在应急行动中致残的,由民政部门按相关规定给予抚恤
53、优待。 (3)对应急行动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由指挥部依据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责任追究 对推诿、故意拖延、不服从、干扰指挥部协调指挥,未按本预案规定履行职责,违反国家有关新 闻报道规定的单位、责任人,以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的指挥部人员,由指挥部予以通报批评, 并建议其上级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规定追究行政责任或给予党纪处分;由海事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法 律、法规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8.5制订与解释 本应急预案由青岛市船舶污染事故应急反应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制定与解释。 8.6预案实施时间 本应急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9.附录 9.5青岛海上船舶油污事故应急预案持有
54、人名单 编号姓名单位签字备注 9.6青岛海上船舶油污事故应急预案修订记录 修订日期修订内容签名备注 9.7格式文本 船舶污染事故报告登记表 登记表号: 事故发生日期和时间:年月日时分 估计的事故等级:级级级级 事故发现人/报告人姓名:单位:联系电话: 发生或可能发生海洋污染的事故类型: 溢油化学品溢出其它有毒害物质溢出有毒害气体泄漏 火灾爆炸设施受损其它灾难 船舶碰撞船舶搁浅船舶沉没船舶漂航 船壳破损海盗入侵船舶严重横倾其它船舶事故 台风海啸地震赤潮 其它事故类型请说明: 事故来源: 货船油轮其它船舶岸上储存设施 输油管线接收处理设施入海(河)口其它 如有可能,请说明: 船舶或设施的名称 位置
55、和所有人 污染种类、数量/范围: 污染物种类,颜色,估计污染面积,估计溢出数量, 是否继续溢出或泄漏。 事故现场海况和气象情况: 晴多云(或阴)雨雪雾 风力风向海面平静中浪大浪 需要或已经采取的措施: 是否向其它有关部门报告或报警: 需要的援助: 报告接收人:接收报告时间: 船舶污染事故报告/通报 报告单位:报告编号:紧急程度:事故发生时间: 事故发生的位置: 污染来源: 污染种类: 污染数量/范围: 报告人:单位和电话: 事故设施所有人:地址:电话: 详细情况(事故主管机关、污染是否停止、已经采取的措施、污染扩散趋势、现场气象和海况、 报警和通报情况、所需要的援助和进一步的行动、反应行动结束
56、时间): 与市政府及有关主管机关的联系情况 联系时间:对方接话人:电话通知传真通知 市政府办公厅: 青岛海事局: 青岛市环保局: 北海分局: 市海洋与渔业局: 部队环保部门: 其他部门: 是否追加通报通报人指挥部办公室主任发送传真日期:是否有附加页 船舶污染事故应急反应命令格式 船舶污染事故应急反应命令 送达: 签发人: 事故描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青岛市船舶污染事故应急预案,我以青岛市船舶污染 事故应急反应指挥部总指挥的名义,指定你作为上述事件应急反应的现场指挥,具体组织实施现 场应急反应行动,在不违背应急反应总体决策的前提下,采取或设法采取你认为必要的措施来防 止、减少
57、或恢复来自上述事件的污染损害,包括对预计该事件可能发生污染而采取预防措施。 为上述目的,你可以: 经指挥部批准,在必要时摧毁或转移造成或可能造成污染损害的船舶、设施及其属具,或对 船舶、设施及其属具进行其它处理; 通过指挥部办公室要求油污应急反应成员单位和其他相关部门进行援助; 通过指挥部办公室召集调动青岛市所属部门的应急反应资源或请求国家援助队伍的援助; 通过指挥部办公室获取专业技术或其它方面的指导和协助。 (签字)(时间) (命令签发人)日期 船舶污染事故应急反应资源紧急调动通知单 调动通知年第号 发往: 收件人:发件人: 事故描述: 。根据协议/安排/授权,现要求/请求你单位迅速参与上述
58、事故的应急反应或为应急反应提供下列援 助: 。请你单位接到此通知后,迅速组织所要求的资源在小时之内赶赴:(地点) 并同现场指挥(电话:)取得联系后向指挥部办公室报告。 联系电话:0532- 传真:0532- (签字)(时间) (通知签发人)日期 被调动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 备注: 9.8船舶载运危险货物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指南 危险货物事故应急救援的任务 危险货物应急救援任务主要包括控制危险源、抢救受害人员、组织人员的防护与撤离、做好现场 洗消并消除危害后果等内容。 (1)控制危险源 及时控制造成事故的危险源,是应急救援工作的首要任务,只有及时控制住危险源,防止事故的 继续扩散,才能及时、有效地
59、进行救援。 (2)抢救受害人员 抢救受害人员是应急救援的重要任务。在应急救援行动中,及时、有序、有效的是实施现场急救 与安全转送伤员是降低伤亡率,减少事故损失的关键。 (3)组织人员的防护与撤离 由于危险货物事故往往发生突然、扩散迅速、涉及面广,危害大,应及时指导和组织人员采取各 种措施进行自身防护,并向上风向迅速撤离出危险区或可能受到危害的区域。 (4)做好现场洗消,消除危害后果 对事故外逸的有毒有害物质和可能对人和环境继续造成危害的物质,应及时组织人员予以清除, 消除危害后果,防止对人的继续危害和对环境的污染。对发生的火灾,要及时组织力量洗消。 危险货物泄漏事故的应急反应 一、危险货物泄露
60、事故应对的总体原则 在应对船舶所载运危险化学品泄露事故中,应遵循安全第一的原则。保护人员安全是最高原则, 人员应避免与任何危险货物接触,不要进入溢漏液体或固体尘埃区域,远离蒸汽和气体。 二、危险货物泄露事故的应急反应程序 对于危险货物溢漏的应急反应总的来说可以分为以下几个步骤:报警确认和识别救助隔离 应急反应溢漏处理后的措施。 1、报警 拉起警报,可能的话,使驾驶台、居住区保持在上风处。 2、发生事故危险货物的确认和识别 确定溢漏货物的积载位置,识别货物并获取发生事故危险货物的UN编号和泄露应急措施表号, 查阅与该货物相适应的溢漏应急措施表号并采取适当的行动。必要时与船公司负责船舶营运的指 定
61、人员或救助协调中心保持联系,以获得有关危险货物应急反应措施的专家意见。做好使用医 疗急救指南的准备。 3、救助 在对事故的整个情况做出评估后,首先应找寻和救助受害者,包括搜寻和撤离可能受害的或迷失 方向的或不能动的人员,这些人可能在封闭的舱室或被残骸碎片挂住了。 4、隔离 隔离的目的是控制溢漏现场的人数,可以用绳子拦出危险区域。封闭通风、空调或工作间、居住 区的其他通道,考虑撤离旅客及船员。在航行中,船长有权改变航向和速度以确保危险气体或蒸 汽远离船员、居住区和通风入口处。 5、应急反应 应根据用于发生事故的危险货物的防溢漏应急措施的要求去做。由于航行中人力和其他资源有 限,大多数溢漏事故中,
62、最有效的应急措施是将溢漏物冲洗或抛弃至海中。试图将危险货物再回 收是危险的。 在处理溢漏事故中,牢记人员安全是最重要的。应急人员应采取所有合理预防措施,要求尽可能 用水喷雾保护工作区和居住区并关闭封闭通风系统以降低烟雾、尘埃和气体进入这些区域,尤其 注意通风的入口处(如机舱和居住区),如果有必要的话,将船掉转方向使居住区处于上风处。 6、溢漏处理后的措施 溢漏处理之后,应确保所有被污染的设备及船舶结构和服装移走并及时清洗。污染的材料应妥善 处理或清洁,所有设备应妥善保管以备再用。 三、各类别危险货物泄露处理的注意事项 1、爆炸品 从海运角度说,与船舶安全有关的爆炸品的数量是最重要的,即便小量溢
63、漏也会着火并伤害船 员。正确包装的爆炸品不大可能爆炸除非暴露于火灾或接触火源。 一般来说,保持溢漏爆炸物质潮湿将减少爆炸的危险。某些爆炸混合物是稳定的,但水可以将爆 炸品与稳定剂分开,因此可能产生更大的危险,应保持爆炸物质与水混合并冲洗至船外。爆炸性 成分对震动和热很敏感。 2、气体 在处理气体溢漏时,应远离所有火源,让其蒸发或飘逸,喷水雾可降低气体被点燃的潜在危险。 应急小组要佩戴自给式呼吸器。 无毒、非易燃气体可置换氧气造成窒息危险,对相关地方实施通风是重要的。 有毒气体溢漏可致使船上的一个区域或舱室充满毒气,要将居住区、机房和驾驶室内的通风系统 关闭、封闭以确保免受毒气危害。 液化气体将
64、在溢漏点附近造成超低温危险。当气体从容器漏出变成液体状态时表明其温度极低, 这样情况是格外危险的。在任何情况下应急人员都应避免直接接触液化气。 3、易燃液体 一旦船上发生溢漏,其主要危险性是易燃性,应远离所有火源。在高浓度状态下,很多易燃液体 具有麻醉效果,在短期内具有致命的潜在危险或长期中毒的影响,建议在所有情况下使用自给式 呼吸器。 某些易燃液体对皮肤、船体、普通防护设备都有腐蚀作用,吸入蒸汽会中毒,因此应选择喷水将 其强行冲至船外的方法,船员应远离流出的污水。应关闭居住区、机房、驾驶台的通风设备防止 蒸汽进入。 不溶于水且可浮在水面(如矿物油、汽油、石油)的易燃液体在高浓度状态下,不会致
65、命但有麻 醉性,船员应远离这些高浓度的蒸汽。 4、易燃固体 某些在熔融状态下运输的易燃固体,应利用惰性材料覆盖,以便应急人员用铁锹将溢漏物铲出船 外。 干的材料易于着火(如受热或摩擦)并导致爆燃,应保持溢漏物潮湿并处理下船。 控温自反应物质通常因为温度失控而造成溢漏,导致化学反应并有起火的危险。假如不处理至舷 外的话,就应按防火应急措施来实施。 某些自燃物质遇水反应,用干的惰性材料窒息并即刻处理下船可限制着火的危险,另一些将在几 分钟内着火,所以需要按防火应急措施做好准备。 遇水危险的物质应收集起来并处理下船,或保持干燥并处理下船,或虽遇水反应可用大量的水冲 洗出船外。一旦产生易燃气体,建议用
66、水喷雾。 许多易燃固体易于自燃,大多数为遇水危险,皮肤接触或吸入其尘埃,对健康有害。因此,在任 何情况下,建议使用自给式呼吸器和防化服(即全套防化服)。 5、氧化物和有机过氧化物 通常来说接触这类物质对皮肤、眼睛和粘膜有害,接触某些燃烧物质会着火,建议使用自给式呼 吸器和防化服。 氧化物质的溢漏可点燃易燃物质或由于其化学反应破坏某些材料(如人员防护服),应用水冲洗至 船外,船员应远离流出的污水。 有机过氧化物的液体物质为易燃液体的,应远离所有火源,这些物质可对眼睛造成危害。 6、有毒和感染性物质 应急人员应注意皮肤和眼睛接触中毒,主要途径为吸入气体、烟雾和尘埃。在所有情况下都要使 用自给式呼吸
67、器和防化设备。有毒液体的蒸汽可充满船舶的一个区域或舱室,所以在这种情况 下,重要的是切断、关闭和封闭通向居住区、机舱和驾驶台的通风系统。 一旦发生有毒物质溢漏,应做好启用医疗急救指南的准备。 感染性物质的舱面溢漏可用水冲至舷外,舱内溢漏则需等待专家意见。应避免皮肤接触或吸入烟 雾、尘埃。暴露危险、清楚污染方法和报告程序方面,专家意见至关重要。 7、放射性物质 溢漏可造成放射性的固体、液体和气体从其包件中逸出,因此要保护人员免受溢漏货物的辐射潜 在影响。船上配备的人员防护设备或材料,一般来讲不能对辐射粒子穿透作用提供有效的健康防 护。当启动溢漏应急措施时,二种因素很重要:时间和距离。人员进入放射
68、性泄露地域应在最短的 时间内并在距泄露点距离最长的位置。另外还应关注人员吸入和接触放射性材料而遭受污染的情 况并采取适宜的保护措施,建议始终佩戴防护服和自给式呼吸器。 8、腐蚀品 为避免皮肤直接接触和吸入气体和烟雾,建议在所有情况下使用自给式呼吸器,着防化服。所有 情况下均可用水雾冲洗溢漏物并迫使蒸汽至船外。切断通往居住区、机房和驾驶台的通风系统。 所有人员应远离流出的污水。 某些腐蚀品同样也是易燃的,在这种情况下,防火和防腐蚀的安全措施都要执行。建议使用大量 的水雾喷洒,对船舶安全和船员的健康而言,易燃危险性比腐蚀危险性更大。 9、海洋污染物 发生溢漏事故时,任何被冲至海里的海洋污染物都会污
69、染海洋,所以应该根据报告程序规定,用 最快的通讯手段向最近沿岸国报告。 四、应急反应中的注意事项 1、准备阶段 溢漏事故所造成的影响取决于货物的类型和溢漏的数量,及其他卷入货物的种类,还取决于溢漏 是发生在舱面还是在封闭的舱室。 危险货物溢漏后除了类别和标志所表明的危险性外还会产生额外危险(如易燃液体的溢漏可形成 爆炸气体),尤其应注意容易发生反应的化学品的溢漏,因为该物质与其他物质接触或进一步溢 漏将会产生其他化学品。 2、人员保护 应急人员的安全是至关重要的。应穿戴有效防护具体危险物质的全套防护服,防护服应包裹所有 裸露在外的皮肤。尽管穿着防护服,应急人员也应避免直接接触危险货物,皮肤被危
70、险货物污染 后应立即用水冲洗掉。如果处理溢漏事故时直接接触了危险货物,应尽量缩短接触时间。 佩戴自给式呼吸器能有效地防止吸入有毒的或腐蚀尘埃、蒸汽和气体。除防护服外,还应配备全 面抵御化学品侵蚀的防护装备。应急反应人员应确保防化服都能够抵御所涉及的危险品的特殊危 险性。消防服不是用于防化学品的而防化服也不能防火。 进入货舱或舱室前应测试舱室的含氧量和有毒气体的含量,进入封闭的舱室必须佩戴自给式呼吸 器。即使存在出口路径狭窄或有落水危险等限制因素,也应确保逃生路线的畅通以供应急人员使 用。 3、使用的材料 船上处理溢漏事故时,水是最易采用的介质,因此建议在大多数溢漏事故中,将溢漏物用大量的 水冲
71、洗至船外。“大量的水”系指为达到理想的灭火效果,至少使用4个消防水枪的总用水量。 应当注意的是,特定的危险货物遇水反应激烈并产生易燃和有毒气体,另外一些海洋污染物冲至 海里会产生污染。如用水危险的话就得使用惰性材料,该惰性材料应该是干燥的。不得使用锯 末,因为他与火源或许多其他物质接触时易被点燃。水泥可作为惰性材料做围堤。 放电可引燃某些材料,所以在溢漏地方使用无安全证明的电器设备可能是危险的。 还应顾及到清除污染和医疗急救,在安全区设立消除污染工作站点。起初没有被污染的地方,在 应急反应中可能已被污染,船员接触未正确清除污染的区域会被污染。污染区域在没有彻底清除 之前,任何没有防护的人员不得
72、入内。 危险货物燃烧爆炸事故的应急反应 一、危险货物燃烧爆炸事故应对总体原则 应对船舶燃烧爆炸事故,应遵循安全第一的原则,避免接触危险物质,远离烟雾和有毒气体。可 能的话,使驾驶台、居住区保持在上风处。 二、危险货物燃烧爆炸事故应急反应程序 应对船舶发生的危险货物燃烧爆炸事故的基本程序包括:示警确认准备应急行动。 (1)示警:拉起火警警报,启动消防程序。 (2)确认以下内容:发生事故危险货物的UN可编号和火灾应急措施,货物以及燃烧和烟货物的积载 位置,其他危险货物是否有潜在卷入火灾的可能,并确定相应的火灾应急措施。 (3)准备:穿戴适宜的防护服和自给式呼吸器,按E疗急救指南做好准备。与船公司负
73、责船舶营 运的指定人员或救助协调中心保持联系,以获得有关危险货物应急反应措施的专家意见。 (4)采取应急行动 冷却和窒息 应尽可能将包件从火场附近移走。如果由于受热危险货物已开始发生化学或物理变化,其包件不 得移动。 注意:某些物质易于聚合,即便从热源中移走,这种反应也会持续很长时间。只要没有卸货或泵出 舷外的问题的发生,在火灾扑灭后数小时内要持续冷却,在发热停止后才可停止用水冷却。同时 要关注船舶的稳性。 溢漏的处置 一旦易燃液体或易燃气体溢漏,船员应撤离至良好保护区域。空气与蒸汽和空气与气体的混合物 易于爆炸,给船员造成伤害,使船舶造成损失。应尽可能操纵船舶使驾驶台、居住区和船员移至 上风
74、处。 注意:火灾和爆炸可破坏附近的包装或罐柜而导致溢漏。危险货物的溢漏对船员和船舶是非常危险 的。很多有毒气体是无色无味的。很多液体如果暴露于热源会产生毒气。 人员保护 发生火灾时首先由经过培训的人员要使用消防队员的防护服和自给式呼吸器,但在一定距离喷水 或冷却受热货物的人员不必佩带自给式呼吸器。 居住区、工作间的通风系统应停运关闭以确保减少蒸汽、烟尘、气体穿透这些区域的可能性,尤 其注意的是确保有毒蒸汽或烟雾不会渗透到如驾驶台、居住区、机器处所、工作区等人员聚集地 方。 火灾扑灭后货物有可能复燃,应开启火灾探测器,在着火以及相邻的处所加强巡查,确保所有消 防器材处于待命状态,以便对复燃或渗漏
75、做适当处理。 注意:消防服对付危险货物只有一定的防护作用,消防服不是防化服。防化服是针对化学品特定的 性质而设计的,船上不可能配备针对某种化学品的防化服,所以要避免接触危险货物。防化服不 防火和热。 三、各类危险货物火灾爆炸事故中的注意事项 (1)爆炸品 火灾中,要尽力防止蔓延到装有第一类货物的处所或包装。如果无法阻止火势蔓延,所有人员须 立即撤离该区域。 如果船上装有第1.1或第1.5类货物,则存在发生整体爆炸的危险,船长应判明卷入火灾中的爆炸 品的数量。从火势蔓延至爆炸品到发生整体爆炸的时间是从几秒钟到几分钟。几公斤的爆炸品可 能不会使船沉没,但超过这个数量就应考虑对船员和船舶的稳性所造成
76、的危险。 第1.2、1.3、1.4、1.6类爆炸品虽不大可能发生整体爆炸,但都应在坚实的掩蔽物后面进行灭火。 如果危险性太大,消防人员可以将皮龙绑在围栏或其他固定物体上而不用人工操作。 对爆炸品的火灾不论是切断空气还是用窒息材料隔绝都是无效的。温度的上升能影响爆炸品的化 学稳定性,在最短的时间里尽可能用最大量的水是试图防止温度上升的唯一途径。 某些危险货物是浸湿的或浸泡在水中的,随着它们变干而变的不稳定,应予注意。 (2)气体 气体着火的位置须确认,因为它可能是火灾的中心。除非在阀门附近有着火源(如火或热源),气 体不可能从阀门开始燃烧。容器受热是最危险的,因为可能会破裂、急速飞升或爆炸,所以
77、在火 灾中喷水尽可能保持有气体瓶子的冷却。 易燃气体从容器中溢漏,虽然没有燃烧但会与空气形成爆炸性混合物,如果由泄漏气体引发的火 灾在阻止溢漏之前于货舱内被扑灭的话,货舱内会聚集气体,导致形成爆炸性混合物或有毒窒息 性空气。 除了自燃和有毒外,某些液化气体溢漏物周围的超低温也是一种危险,应急人员应避免接触该溢 漏物和靠近附近区域。 (3)易燃液体 对于漂浮在水面上的易燃液体,直接向发生火灾的易燃液体喷水会扩散液体而导致更大的危险。 受热的易燃液体会释放出蒸汽,该蒸汽会迅速爆燃,因此消防人员应站在有良好防护的位置用水 喷雾着火区域,以降低液体和空气与蒸汽混合物的温度。 (4)易燃固体 水浸湿爆炸
78、类物质(如退敏性爆炸品)在火灾中将具有爆炸性。 (5)易自燃物质与遇湿危险货物 应在安全距离处灭火或站在有良好防护的位置上处理这种火灾,首选用干的惰性粉末物质窒息灭 火。只要不危及别的货物,让其燃烧直至完全烧完。附近的货物尽可能用多个水龙喷雾冷却。 (6)氧化物质 本类物质易产生氧气并助燃,可加大火灾从而导致爆炸。由于船上的消防设备可能不起作用,灭 火是困难的,能做的是尽可能防止蔓延到装有这类危险货物的处所或集装箱。一旦火势蔓延到这 类货物,人员需立即撤至有良好防护的位置。 (7)有毒物质 接触或吸入本类物质会中毒,因此处理事故时佩带自给式呼吸器或穿戴消防服很重要。 (8)感染性物质 病原体可
79、在火灾中生存,所以要使用自给式呼吸器。 (9)放射性物质 在严重的火灾中,包装中内装物的限制和屏蔽可能失效或关键的安全性能受到影响,会对人员产 生极大的危害。 应避免任何装有放射性物质的包件长期暴露于高热的环境中,紧急情况下尽可能用大量水喷淋保 持冷却。如果放射性物质包件遭遇大火,应立即咨询专家。怀疑安全性受损的包件和消防设备应 尽快移走。对于配备放射性监测设备的船舶建议检测放射程度。 (10)腐蚀性物质 燃烧会产生强烈的腐蚀性气体,需佩带自给式呼吸器。 油轮火灾、爆炸、泄漏救援对策指南 油船上的火灾有几种类型,包括普通可燃物着火、石油失火、电器设备失火等,但多数为石油着 火而引起的,所以油船
80、火灾的扑救应从消防的基本原理出发,即断绝热源、可燃物和空气,就能 达到控制火情、扑灭火灾的目的。 (一)油船火灾的特点和扑救难度 油船以运输原油或石油产品为主。而这类物质具有易挥发性、易燃易爆性、流动性大等特点,油 船起火后,火情变化多端,主要表现在:先爆炸后燃烧混合气爆炸稳定性燃烧;先燃 烧后爆炸起火后造成负压受到高温作用物理性爆炸;运输原油和重油的油船起 火后,有发生沸溢或喷溅的可能,爆炸后,火势猛烈,灭火固定设备易遭破坏,火灾面积大,灭 火难度大;液体物质流入海中,极易危及附近船只。同时由于船舶构造本身的特点,起火后,会 呈现舱内温度高,烟雾大,能见度低,不完全产物多,以及产生多种有毒气
81、体等现象。这样就造 成了油船火灾扑救的难度,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应急行动障碍多,火源不易确定和接近,大 多表现在烟雾大,火势小;或者火势大,烟雾更大,往往造成寻找火点困难,战斗员行动不便,战 斗展开迟缓。另外水面战斗机动性差,技术装备发挥不了应有的作用,船舶只要距离岸边较远, 消防器材装备就很难发挥作用。所以对于海上油船火灾扑救来说,器材作用的发挥更要大打折 扣,扑救时间相对较长,因此不仅对扑救方法提出了问题,同时也是对后勤供给和消防队员个人 防护工作的重大考验。 (二)油船火灾扑救的基本方法 油船上由于普通可燃物起火,或者电气设备起火,一般利用手提式灭火器就可以扑救。 1.货油舱起火 货
82、油舱起火爆炸不仅会伤害到人身,损伤船体和油舱结构,还会破坏输送泡沫、水、蒸汽或惰性 气体的总管,给其后灭火带来困难,所以应该采取一定的措施来控制货油舱里的燃烧。以防止火 势蔓延到没有着火的油舱。具体可以采取如下措施: (1)最初的措施 改变航向或者航速,把与空气的相对运动降低到最小限度;关闭一切人员能接近的油舱开口,对邻 近舱室进行降温,防止复燃。关闭放气管路的阀门,充分利用由软管或喷射器喷出的水雾,来保 护人员接近油舱,以便关闭舱口盖或者操作货油阀。 (2)使用泡沫、蒸汽或惰性气体进行扑救 利用泡沫注入装满或将近装满的油舱,使其有效覆盖油面的大部分,就可以有效地将火焰熄灭。 如果油舱是空的,
83、但是有油底脚和油气,要使泡沫完全盖满含油底表面,就必须使泡沫盖满舱 底、舱壁以及纵珩材等,但要完全覆盖泡沫是不可能做到的,此时可以利用蒸汽或惰性气体,采 用全淹没的方式,将火焰熄灭,完成油舱火灾的扑救。但是如果甲板或舱壁有较大的裂缝,利用 蒸汽或惰性气体也不是很有效。所以不同的情况需要考虑采用不同的灭火剂和灭火方法。 (3)防止复燃 在油舱起火被扑灭以后,而全部热表面还没有冷却下来之前仍然有复燃的危险。这种可能会持续 好几个小时。所以消防器具应按照实际情况保持随时可用或继续使用,直到任何地方都不会有复 燃的可能为止。 2.甲板上大量油失火 当货油软管或输油管臂破裂或当油货舱满溢时,甲板上最有可
84、能发生大量油着火。在这种情况 下,采取以下措施是必不可少的: (1)尽快关闭输油管路; (2)防止火蔓延到有油气的货油舱。 一切油舱开口必须尽快关闭,充分利用从软管或喷射管把防护水雾喷到那些很难接近的甲板开 口。干粉作为先头灭火剂是非常有效的,但是随后必须慎重地用软管或喷射器喷出泡沫或水雾作 为后续支援。如果使用泡沫,应将它施放到任何燃烧着的油可能蔓延到甲板的路径上,这会把火 场限制住,直到油流已经停住为止。用泡沫来覆盖火场中的油流时,应尽可能和缓,以免油被溅 出而把火势扩大。 3.泵舱里大量油失火 油满溢流入泵舱的舰水沟或者地板上失火时,可以用泡沫灭火,如果是非挥发性油品失火,利用 水雾灭火
85、也是可行的。另外利用泵舱的固定灭火设施可以弥补手提式灭火器的不足。如果在泵舱 没有安装固定灭火系统,或者现有的灭火系统丧失作用,用手提式灭火器或软管无法控制火灾 时,泵舱应该封闭,所有的通风设备应关闭。只要泵舱保持原封不动而不让空气进入,火最终是 会熄灭的。当泵舱无法关闭时,例如门或其他开口发生故障不能关闭,应采用固定的喷射器或者 钳夹软管,从开口喷入水雾或泡沫。 泵舱灭火同样涉及到防止火势蔓延的问题,如果有可能,泵舱前后的油舱应用蒸汽或者惰性气体 进行保护,当火被扑灭以后,在所有能起作用的部件还没有全部冷却之前,泵舱不可打开,以防 止复燃。 4.机舱里的大火 机舱的大火可能是由燃料油大量溢出
86、或者泄漏而引起的,油可能从燃油舱或供油管路溢流或泄漏 出来,与热表面接触,使油加热到自动燃烧的温度。燃烧的油会流过地板或双层底顶部,蔓延到 机炉舱的整个广大区域。虽然手提式灭火器扑灭在地板上易于接近的火是有效的,但是它却无法 控制在地板下的舰部和双层底顶部的火。这种火最好是用设在机炉舱内的固定泡沫系统或压力水 雾系统来扑灭。为了保持机舱的完整,在起居舱走廊的隔舱壁,邻接机舱之上的贮藏室和走廊的 甲板,应采用消防软管喷洒水雾加以冷却。机舱门上的玻璃孔或玻璃窗、扇形窗和窗壁,要经常 检查是否因热而损坏。必要时可暂用木板钉密,以免空气进入机舱。直接喷射水柱进入这些开 口,其收效是不大的;不但冷却效果
87、很差,反而会使水淹没机舱,从而把燃烧的油蔓延到更大的面 积。 液化气船火灾、爆炸救援对策指南 (一)液化气船火灾的一般步骤 液化气船发生火灾时,正确而有效的消防灭火步骤是: 1.迅速准确找到失火地点并发出火灾警报; 2.确定着火物是什么,火势范围有多大,以及是否有人受困; 3.迅速执行预定的应急程序或应变措施; 4.立刻采取措施防止火势向四周蔓延扩大,包括隔离切断燃烧物源,并用大量水冷却受火灾热辐 射或被火焰烧烤的区域; 5.选用合适的“灭火剂扑灭火焰; 6.灭火后用水冷却火灾现场周围,防止复燃。 船上发生火灾时,立即发出警报是船上任何一个发现火警的人的职责,随后他应尽自己最大的努 力,用就近
88、可获得的适用手段去控制火势,直到救援队伍来接替。当火警警报被拉响后,应立即 停止所有有关的货物作业及燃料作业,停止货物设备运转和关闭货物管线阀门,并用水冷却失火 附近的甲板、舱室和货物设备等,如船在港口和码头附近应立即请求岸上救援。在海上则应操纵 船舶航向,控制风向以减少火势蔓延。 (二)液化气货物泄漏火灾的扑救方法 1.液化气管线;阀门;设备等局部泄漏着火的扑灭方法 液化气体着火与其他火警不同,在灭火前必须先切断火源,否则火虽然灭了,但继续泄漏出来的 可燃货物蒸汽仍会与空气混合形成爆炸性混合气体。碰到原火灾现场未熄的火星,火源或受热表 面,可能会再被点燃或引起灾难性的爆炸。对妨碍人员靠近阀门
89、关阀的局部火焰,则先用干粉扑 灭后再去关阀。 对于无法切断气源的液化气火灾,最安全的作法是让它继续燃烧,液化气烧完后,即自动熄灭。 这时要用大量冷却水保护周围区域免受热辐射和火焰烧烤的破坏。对于管路设备等局部泄漏着 火,虽然及时停泵和关闭速闭阀,但管路设备内仍可能积存了大量的液相或气相货物,这时最安 全的做法是切断管路设备的两端阀门后,让火自行燃烧直至烧完为止,同时也须用水冷却保护周 围区域。对于管道、阀门、和安全阀排气筒及其他设备等泄漏着火,最有效的灭火剂是化学干粉 等火焰抑制剂,一般情况下不能采用泡沫灭火剂灭火。 2.液货舱或液货贮罐泄漏着火的扑救方法 出现这种情况时,首先工作是冷却。利用
90、船上货物区域内的固定式消防喷淋系统和消防皮龙冷却 燃烧的液货舱、货罐和周围相邻的货舱,冷却工作要持续进行,把火势控制在一定范围内。若无 法切断气源,就不能灭火,应让其稳定燃烧直至烧完。同时由于燃烧温度高,在第一线喷水或灭火 的消防员必须穿防火服,组织第二线消防员对第一线消防员喷水雾进行掩护,并及时替换第一线 消防员。液货舱和液货罐失火时一个重要危险是由于火焰烧烤或强大的热辐射,会使货物容器内 压力升高,并使容器外壳强度降低,如不及时冷却降压,容器有可能突然被撕裂,发生物理性爆 炸。受损容器的碎片以巨大能量射向四周,容器内液货(特别是常温压力式液货)急剧蒸发膨胀 使燃烧物像升高的火球,继而会发生
91、剧烈的灾难性爆炸,因此,防爆工作是重要的工作。在冷却 货舱防止压力升高的同时,应利用货舱透气排放系统排放泄压。一边组织消防冷却,一边注意观 察货舱有无爆炸征兆,当发现货舱货罐抖动,燃烧处发出刺耳的哨声,火焰由红变白,光芒耀眼 时,有可能是爆炸前奏,应设法疏散人员到安全地点。 在切断气源,做好堵漏准备的情况下,用干粉等适用灭火剂灭火。如不具备上述条件,不可将火 扑灭,防止灭火后可燃蒸汽不断外逸而发生爆炸。 3.液化气液池火灾的扑救方法 只有常压低温的液化气货品或沸点较高的常温液体货品泄漏会形成液池,因为它的气化蒸发是靠 吸热进行,液体气化较慢。常温压力式液货泄漏出来后即会马上急剧蒸发气化而无法长
92、时间保持 液体状态,所以如果不是大规模的液货泄漏,常温压力式的液货一般不会形成液池火灾。 液化气船上一般不容易发生大的或长时间的液池火灾,因为船上设有速闭阀,发生事故时可及时 切断泄漏源而使液货溢出量有限,同时船上甲板等地方也有排水口让液体溢出船外。在岸站,从 储罐或管路溢漏的液体则通常会堆积在阴沟或围堤围住的场所。对于这样的液池火灾,绝对不能用 直流水喷射灭火、因为水温度比液化气液池温度高,会增加液化气蒸发,同时因为液化气密度比 水小,会使液化气液体浮在水面上燃烧,而由于水的流动会扩大火灾现场,因此最适合的灭火剂 是化学干粉,如果用泡沫,则只能用高膨胀泡沫而不能用低膨胀泡沫。将高膨胀泡沫喷向
93、液池表 面形成二个覆盖层,以抑制燃烧。一旦火被扑灭后,必须用水和水雾驱散未燃烧液货和可燃蒸 汽,并冷却燃烧区域。 较大的液池火灾热辐射很强,必须用隔热物或喷水系统保护周围的液货舱和设备等,无保护装备 的消防人员要远离液池火灾。 4.扑救液化气货物火灾的其他注意事项 (1)扑救有毒的液化气火灾,消防人员或现场工作人员必须佩戴合适的呼吸器具和防护服,勿使皮 肤外露。 (2)进入现场人员严禁穿钉鞋或化纤衣服,一般采取先淋湿衣服,以防产生静电引起灭火后复燃。 (3)灭火应从气体火灾的上风或侧风方向组织进行。 (4)船上的化学干粉系统的干粉贮量有限,在开始灭火前应预先做好计划;避免浪费干粉。 (三)其他
94、易燃液体的火灾扑救方法 对于化学品、油品和油漆等液态货品着火,一般是采用隔离空气窒息方法或用化学方法中断燃烧 反应的方法去灭火的。常用的灭火剂有二氧化碳、化学干粉、气化灭火液(卤化烃等)以及适合该 液体的泡沫灭火剂。 对于液体火灾。特别是石油火灾,最适宜的灭火剂是泡沫。使用泡沫时应当使它均匀地逐渐地覆 盖在燃烧表面;最佳的操作是将泡沫射向邻近火区的任何垂直面上,从而减弱喷射力量并建立连续 的覆盖窒息层。如无垂直面可利用,就将泡沫顺风摆动扫射。 对于小面积的易燃液体火灾,除泡沫外,也可用水雾或喷淋水,在火焰上用水雾或水花横穿来回 扫荡灭火。用石棉毯、湿布及类似的东西窒息灭火和用化学干粉或卤化烃灭
95、火也同样有效。 对于已燃烧了一段时间的液体火灾,由于液体深层内部也已被加热,温度较高,不可能迅速冷却 到停止蒸发的温度,同时为了防止着火液体飞溅外溢引起火灾蔓延;因此不允许用水柱直接喷向液 面灭火,只能采用水雾或泡沫的方法灭火。 (四)固体材料火灾的扑救方法 固体材料诸如被褥、衣物、木材、纸张、帆布和绳索等物质失火时,最有效的灭火方法是用水或 含有大量水分的灭火剂倾注到燃烧物表面,使之冷却而灭火。当固体材料灭火后,为防止死灰复 燃,对有关的着火物应彻底翻动并用水淋湿,并备妥必要的消防器材,保持人员值守。 (五)电气设备火灾的扑救方法 电气设备发生短路、过载过热或别处起火蔓延等均会引起电气设备失
96、火。一旦失火,应迅速切断 电气设备的有关电路电源,然后才能用相应的消防器材灭火。 如果电源无法切断,只有使用非导电的灭火剂如二氧化碳,化学干粉,卤化烃等灭火。 水一般不能用于带电的电气设备火灾灭火。在万不得已时,也只能用于已切断电源的设备上。 (六)封闭处所的火灾扑救方法 封闭处所内着火时,如火势较大,无法用一般灭火措施灭火时,应尽可能把所有开口门窗关闭, 停止处所内机械通风,减少氧气进入处所内,并切断燃料源(如有的话),确保无人在内后,启动 设置在处所内的CO2、水喷淋或泡沫等固定式灭火系统灭火。如处所内无固定式灭火系统,则在 关闭通风及出口与门窗后,等待消防队来灭火。此时应注意巡视邻近处所
97、有无受火灾影响,必要 时用水冷却周围邻近处所。 散化船火灾、爆炸救援对策指南 (一)散化船灭火的基本原则 1.迅速扑灭初火,同时限制蔓延 初火时小火都可能很快蔓延扩展为大火。所以及时扑灭初火和小火,是灭火的最基本的原则和最 好时机。为扑灭初火,必须及时发现火源。当发现初火火源时,应迅速用身边的手提灭火器灭 火,以便把火扑灭在初始时期;如果身边缺少灭火器材,应灵活地利用浸水物(如衣服、被子、毯 子)等一切可用之物将燃烧物盖住,使燃烧与空气隔绝,火即熄灭。 为扑灭初火,同时限制蔓延也可以把燃烧物搬开。在起居处所、服务处所及其他类似处所,可用 消防斧、消防铁锹和消防钩将家具拆开、搬走。在灭火过程中,
98、如果一时压不住火势,为防止其 蔓延扩大,在灭火的同时,要搬走火区附近的易燃易爆物品。在上甲板可直接将燃烧物抛入水 中。 2.对严重火灾,应先控制后灭火 当船舶发生严重火灾时,要想迅速扑灭是比较困难的。在这种情况下,首先要防止火灾向危险方 向蔓延,尽力限制火焰向液货舱区域、油舱、机舱、货泵舱、氧气瓶、二氧化碳瓶、油漆舱库、 及油桶方向蔓延。其控制方法如下: (1)在危险方向上加强防范,如向火区附近的易燃液体舱充注CO2、卤代烷等适合的灭火材料。 (2)关闭失火舱邻近舱室的水密门、通风管、舷窗等,切断火源通路,同时关掉电源,以防止电器 起火蔓延全船。 (3)搬走火区附近的易燃物和危险品,如油漆用品
99、,木材与被服等。如果该处有油舱并剩有燃油, 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应尽量迅速泵送安全地方。 (4)用水冷却舱壁、甲板、降低火区温度,防止邻船起火。 (5)上甲板火灾,可操纵船舶利用风向将火焰吹离船舶,再进行灭火。 3.施救无效,封舱灭火 船舶可密闭的舱室遇到严重火灾,经全力施救无效,可封舱灭火。封舱灭火的主要作用是隔绝空 气。在封闭的同时注入CO2、卤代烷等灭火剂,可提高封舱灭火的效果。封舱前应搬走易燃易爆 物品、停机、断电、关闭油阀、汽阀。如有高压气瓶,应通过管系将气体放出舷外。最后,撤出 人员,关闭通风机及一切开口,封闭舱室。在封闭舱室的同时,迅速启动固定的CO2或卤代烷灭 火装置。动作迅速
100、是十分重要的一环,任何拖沓延缓,均会贻误灭火的有利时机。如对货泵舱、 机舱的火灾,延误了时间,将会造成舱内火势扩大和温度升高,增加了施救困难。这是由于舱内 温度升高,放入的CO2或卤代烷灭火剂会被热气流带走而无法形成有效的覆盖层。所以,要求 CO2应在2秒左右全部一次投放火灾舱所需剂量的85%,卤代烷应在20秒内全部一次放入火灾舱所 需要的剂量。不能慢放,也不能分几次放,否则可能灭不了火。如果灭火剂缺乏,也可以不注入 CO2或卤代烷。采用封舱灭火时,一定要注意检查邻舱的舱壁和甲板的温度。必要时进行冷却, 以防火灾的蔓延。 封舱灭火的舱室,因燃烧不完全和高温下CO2能还原成CO,舱内CO多,当其
101、浓度达到爆炸界限 范围时,遇火花有燃烧爆炸的危险。因此,火灾扑灭后不能立即开舱,如果舱内还有阴燃物,温 度高,或有炽热钢铁等存在,贸然开舱或向舱内大量通风,新鲜空气进入舱室,阴燃物会重新燃 烧起来,舱内的CO也可能因有新鲜空气的补充混合,而达到爆炸极限范围,与阴燃物的明火接 触,就会产生爆炸,舱内燃油蒸汽或危险液货蒸汽在达到爆炸极限范围时,其与舱内阴燃火源接 触,也会产生爆炸危险。 为了避免复燃和爆炸,封舱灭火后,应待舱内烧红的金属冷却,阴燃停止及舱壁温度下降到正常 值后,才能逐渐打开通风口、舱口盖和门。先自然通风,不会引起火花。待舱内气体达不到爆炸 界限时,再机械通风。这样就可以防止CO等的
102、复燃爆炸。基本排出有害气体后,人员才能进 入。如果人员提前进入,应带自给式呼吸器,以防CO等有毒气体的中毒。为防止万一,进入舱 室的人员要系信号绳或安全绳。 封舱可灭普通火、液体燃料火。由于封舱灭火必须弃舱,且仪表、设备会遭到破坏,故一般情况 下应慎用。 关于船舶灭火的上述原则是一个整体,不能孤立地对待,在与火作斗争的过程中,必须灵活地运 用这些基本原则。其具体做法就是在火灾发生瞬间,应迅速扑灭,同时采取措施,防止火灾蔓延 至邻舱,避免酿成大火,火灾不能立即扑灭且有蔓延之势时,应迅速采取限制蔓延的措施,隔离 火场,如对舱内不能立即扑灭的大火,可将舱室隔离采用封舱灭火法,同时冷却舱壁。 (二)散
103、化船灭火剂的适用性 灭火剂的适用性是指灭火剂适合的扑灭火灾对象。 扑灭危险化学品的火灾,是比较复杂的灭火战斗。有的化学品着火时,不能用水来扑灭,有的不 能用普通泡沫剂来扑灭,而要使用适合其特定理化性质的灭火剂及其装备进行施救。在危险化学 品中有的易燃,有的易爆,有的起火时能散发有毒蒸汽和浓烟,如果选用不正确的灭火材料,不 但不能顺利扑灭火灾,反而可能助长火势蔓延成大火,或导致爆炸、中毒、受伤等不幸事故。所 以,针对不同危险化学品的火灾,正确选用适合的灭火剂和装备进行灭火,不仅可缩短灭火时间 和节约灭火材料,同时还可减少不良后果,否则,适得其反,甚至遭到更大的危害。这里仅将危 险化学品火灾的适合
104、与不适合的灭火剂,即不同灭火剂的扑灭对象简述如下: 1.不能用普通泡沫灭水溶性易燃液体的火灾 因普通泡沫遇水溶性液体即道破裂而消失,失去了覆盖灭火的作用。水溶性危险化学品,包括 醇、醚、酮、醋类等,在(国际散装运输危险化学品船舶构造和设备规则)中被列入的上述各类的 散装化学品有乙酸、乙酐、丙酮氰醇、乙睛、丙烯酸、丙烯睛、乙二醇、过氧化物等100余种。 以上危险化学品的火灾,不能用普通泡沫扑灭,应该用抗溶性泡沫灭火;有的还可以用水雾、干粉 或CO2、卤代烷扑救。 2.不能用水灭遇水生热、分解、沸溅化学品的火灾 这类化学品很多,例如氯磺酸遇有机物能引起发热燃烧。遇水猛烈分解产生大量的热和浓烟,甚
105、至爆炸;还有当其因邻舱火灾致使其温度达110以上的熔融温度时,若与水接触,即起剧烈的沸 贱,甚至爆炸,发烟硫酸遇水爆溅伤人,它们的火灾都不可用水扑灭。不能用水扑灭的危险化学 品有氯磺酸、奈、发烟硫酸、过氧化钠、氯化亚矾、氛氧化磷、苯基氛硅烷、氢化钾、硼氢化 钾、电石、金属钾、镁、铝粉、铁等各种忌水物质,此类货物不能用含水的灭火剂灭火。当然, 上述这些物质有的是固体,不在散装液体化学品船运输范畴之内。 3.根据与水共处的性质,应采用不同的灭火方法 (1)比水轻不溶于水的,如石油烃类和苯系芳香族化合物。对这类液体的火灾,原则上不能用水柱 扑救,须用泡沫、二氧化碳、卤代烷、化学干粉或水花等大面积覆盖
106、笼罩灭火。 (2)比水重不溶水的,如二硫化碳等,可用水灭火。因为水能浮在液面上,起冷却、覆盖、隔离空 气的作用。散装运输液体化学品船装运二硫化碳就是用一层水覆盖在其表面加以保护的。 (3)溶于水或稍溶于水的,如醇类(甲醇、乙醇)、醚类(乙醚、异丙醚)和醋类(醋酸甲酯、醋酸乙 酯)等。这类液体的火灾可用抗溶性泡沫、二氧化碳、卤代烷、化学干粉、水花大面积覆盖笼罩 扑灭,其中抗溶性泡沫最为有效。 4.对于渗漏的易燃可燃气体或液体火灾,主要是堵塞渗漏来源当易燃可燃气体或液体从管道,贮 槽中逸出着火时,首先切断来源,如关阀,封死漏口等,并同时用密集水流或二氧化碳、卤代烷 喷射,火焰即可扑灭。在灭火的同时
107、,必须用水冷却四周舱壁和管道。否则,可能造成第二次着 火或爆炸。如果气体压力不大,对渗漏残液,亦可用水雾或干粉、石棉被、湿布等灭火。 5.禁止用少量水灭高温体的火 高温体在燃烧时,如果用少量水去冲,则高温将水分解成氢和氧,氧是助燃剂,氢在高温下可自 燃,这样火会更大。这种情况下,必须用大量的水连续不断地对高温体进行冲击和冷却,才能使 高温体的火熄灭。 6.禁止用水蒸气灭高温体的火 因蒸气遇高温体时,会立即分解出氢、氧从而引起爆炸。 7.禁止用CO2灭金属钾、钠、钙、镁、铝、钛、锂的火灾 因为上述化学品在CO2中能燃烧。 (三)火灾的应急行动 1.散化船机舱失火的应急措施 机舱是船舶的动力心脏,
108、是船舶的重要部门,一旦失火,不仅可能蔓延至居住舱室,导致丧失动 力。还可能燃烧到液货舱内,引起燃烧、爆炸。机舱失火,应立即采取以下措施: (1)拉响警报,演习时,一般由值班驾驶员或岸上操作人员负责发送警报。 (2)集合船员队伍,清点人数;同时发放防火服及其他防护用品。 (3)失火初期,范围不大,可使用手提灭火剂等扑救火灾。 (4)如果机舱火势蔓延扩大迅速,无法控制时,人员应尽快撤出机舱,准备封舱灭火。 (5)封舱时,应密闭机舱通风机、出入口、通风孔、天棚窗和烟囱两侧的百页窗,以隔绝空气。 (6)开启船上固定灭火装置,向机舱内施放高倍泡沫、卤代烷或CO2灭火剂,进行封舱灭火。 (7)消防船员应根
109、据机舱失火部位及所在层次,选择最近、最有利的灭火路线,比如各层通往机舱 的左右舷出入口、烟囱上部的出入口和艉轴隧逃生孔等;迅速到达失火地点。 (8)对与机舱毗邻的舱室和天棚窗口等处,用喷雾水枪进行冷却保护,防止因热传导和热对流等引 起相邻结构的火灾。 (9)准备救生艇,在火灾危及人命安全时,由船长下令弃船逃生,并做好发救助信号的准备。 2.散化船液货舱内失火的应急措施 (1)拉响警报,演习时,一般由值班驾驶员或岸上操作人员负责发送警报。 (2)集合船员队伍,清点人数,发布应急命令。 (3)按应急行动部署进人行动状态。发放防火服及其他防护用品。 (4)快速切断有溢漏的气源或阻止货物溢漏。如果已溢
110、漏气源的阀处于火场中,则应由消防员在水 雾和防火服保护下关闭此阀,最好此人此时带防毒面具或呼吸器。 (5)液货舱内失火如有溢漏,在溢漏未被制止前,灭火通常采用的方法是对漏出的液货的燃烧进行 有效的控制。 (6)除非泄漏被制止,否则不要灭火。 (7)在溢漏被制止后,即立即开始灭火,干粉对扑灭初期散化船火灾是十分有效的。 (8)启动全船水雾系统,喷淋冷却,防止火势蔓延,用足量的水冷却失火液货舱及其附近区域。 (9)启动全船货物区域配置的固定式灭火装置,进行灭火。包括CO2和泡沫灭火系统。 (10)在灭火过程中减少引起静电的途径。避免人体活动带电,更要防爆、防毒。 (11)准备救生艇,在火灾危及人命安全时,由船长下令弃船逃生。准备好淡水。食品等必要的生 活用品。 (12)其他一切必要的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