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九龙坡区及西彭等 12 个镇街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调整方案 5 二是区、镇街两级规划编制审批的二是区、镇街两级规划编制审批的“时间差时间差”导致用地布局错位,需要进行纠正和完善。导致用地布局错位,需要进行纠正和完善。九龙坡区 12 个镇街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于 2012年经重庆市人民政府(渝府地2012578 号)批准实施,在此之前,全区用地按照区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报批。由于两级规划之间的“时间差”,镇街级规划中存在对已取得合法用地手续的地块布局遗漏的情况。为了加强规划对土地利用的管控作用,须通过本次规划调整,将该部分地块纳入城镇允许建设区范围内。(2)农村居民点规划不能
2、满足农村产业发展和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农村居民点规划不能满足农村产业发展和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新形势下农村产业、乡村旅游及配套基础设施的建设发展需求超出规划预期,目前,全区共编制了 43 个村的村规划,其中 10 个村特别对村土地利用规划做了细化和安排,全区村土地利用格局、特别是村建设用地发生了一定变化,现行规划布局的农村居民点用地需要适应需求进行细化和调整。(3)建设用地管制区布局需要优化)建设用地管制区布局需要优化 一是现行规划有条件建设区布局与城市建设方向及土地管理新要求存在矛盾。因城市拓展方向发生改变、永久基本农田的划定等因素,现行规划布局的有条件建设区已不能满足规划后期城市发展需求。
3、二是禁止建设区的布局需与“四山”禁建区、生态保护红线等生态保护新要求衔接。目前,规划部门正在开展“四山”管制规划调整,按照生态保护优先、兼顾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调整优化禁建区、重控区和一般控建区。同时,区环保局正在开展区级生态保护红线的划定。九龙坡区及西彭等 12 个镇街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调整方案 6 因此,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布局的禁止建设区应与规划和环保部门相衔接,避免出现规划不协调的情况。综上,为提高发展质量、优化空间布局,实现资源的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亟需开展九龙坡区及 12 个镇街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二)规划调整的原则 1、坚持实事求是,因地制宜。、坚持实事求
4、是,因地制宜。以土地资源的现实条件为基础,根据全区的现实情况和实际需求,因地制宜地调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和空间布局。2、坚持保护优先,节约集约。、坚持保护优先,节约集约。坚持耕地和基本农田数量、质量保护并重,确保实有耕地面积基本稳定、质量逐步提高。严格贯彻“严控总量、盘活存量、用好增量、集约高效”的要求,充分利用闲置土地,挖掘低效用地,高效盘活存量土地,实现土地的集约高效利用,促进土地利用方式和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3、坚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坚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按照全区发展定位及城乡统筹发展的要求,突出发展重点,明确主要矛盾,实行差别化的土地利用格局,科学合理安排各业、各
5、类和各区域用地,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4、坚持部门联动、多规衔接。、坚持部门联动、多规衔接。加强与相关部门的联系与沟通,做好土地规划与九龙坡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乡规划、环境保护规划的协调衔接,确保“十三五”规划发展用地需求,深入推进规划调整工作。5、坚持公众参与,尊重民意。、坚持公众参与,尊重民意。尊重群众诉求,突出公众在调整土九龙坡区及西彭等 12 个镇街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调整方案 7 地利用总体规划中的主体地位,最大限度发挥公众积极性,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广泛征求公众意见,严格执行听证制度,充分体现公众对规划调整的需求与监督,促进依法规划、民主规划、
6、科学规划。(三)规划调整的依据 1、法律法规、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 年 8 月 28 日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管理办法(2017 年 5 月 2 日国土资源部第 1次部务会议通过)。2、指导性文件、指导性文件 国土资源部关于严格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的通知(国土资发20122 号);关于强化管控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的通知(国土资发201418 号);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耕地保护和改进占补平衡的意见(中央20174 号);国土资源部关于推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的指导意见(国土资发2014119 号);
7、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的通知(国土资函20141237 号);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函20161096 号);重庆市国土房管局关于加快推进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的通知(渝国土房管2017738 号)。3、相关规划及报告、相关规划及报告 九龙坡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渝府 2011 77 号);九龙坡区 12 个镇街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渝府地2012578 号);九龙坡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中期评估深化完善报告;九龙坡区城乡规划全覆盖、经市政府审批的九龙坡区各板块控制性详细规划;九龙坡
8、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九龙坡区交通及其他相关部门“十三五”规划;重庆市九龙坡区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报告。(四)规划调整的范围和期限 规划调整范围:规划调整范围:规划调整范围为九龙坡区行政区范围内全部土地,总规模 43078.24 公顷,包括中心城区(石桥铺街道、九龙镇、华岩镇)、高新西区板块(白市驿镇、含谷镇、金凤镇)、陶家板块(陶家镇、巴福镇、石板镇、走马镇)、西彭板块(西彭镇、铜罐驿镇)。九龙坡区及西彭等 12 个镇街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调整方案 9 规划期限:规划期限:规划期限为 2006-2020 年,其中规划基期年为 2005 年,规划调整基期年
9、为 2014 年,规划目标年为 2020 年。二、规划调整的总体思路 按照国家和重庆市关于本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的要求,适应重庆市和九龙坡区耕地保护、经济产业改革发展和生态保护的需要,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期评估深化完善成果为基础,找准规划实施期间全区土地利用中的主要矛盾、突出未来三年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落实上级规划下达的各项土地利用目标和全区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从“多规合一”的角度出发,重点对城乡建设用地、交通水利用地的结构和空间布局进行科学调整,同时完善建设用地管制区边界,推进“基本农田保护红线、生态保护红线、城市开发边界”在土地利用规划中的落实。三、规划目标调整 本次规划调整严格落实上
10、级规划下达各项目标,调整后,各类规划目标及落实情况如下:1、耕地保有量耕地保有量 耕地保有量从原规划目标 8300 公顷调减至 5620 公顷,调减 2680公顷,主要用于规划期内实施城市规划以及规划区外交通类重点项目建设占用、农业结构调整等减少规划耕地。落实各项调整后,数据库落实规模为 7265.10 公顷,多保耕地 1645.10 公顷,未突破耕地保有量九龙坡区及西彭等 12 个镇街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调整方案 10 目标。2、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基本农田保护面积 基本农田从原规划目标 0 公顷调增至 3640 公顷,调增 3640 公顷。落实后,数据库汇总基本农田规模为
11、 3647.87 公顷,未突破基本农田目标。3、城乡建设用地、城乡建设用地 城乡建设用地规划目标未发生变化,落实各项调整后,数据库汇总规模为 16892.29 公顷,预留机动指标 427.71 公顷,未突破城乡建设用地目标。4、城镇工矿用地、城镇工矿用地 城镇工矿用地规划目标未发生变化,落实空间统筹机制等各项调整后,数据库汇总规模为 14733.19 公顷,预留机动指标 276.81 公顷,未突破城镇工矿用地目标。中心城区:城镇工矿用地规划目标保持 5611.53 公顷不变。5、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 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从原规划目标 3071 公顷调减至 2905
12、公顷,调减 166 公顷,落实各项调整后,数据库汇总规模为 2892.15 公顷,预留机动指标 12.85 公顷,未突破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目标。6、建设用地、建设用地 建设用地从原规划目标 20391 公顷调减至 20225 公顷,调减 166公顷,落实各项调整后,数据库汇总规模为 19784.43 公顷,预留机动指标 440.57 公顷,未突破建设用地目标。九龙坡区及西彭等 12 个镇街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调整方案 11 7、新增建设用地总量、新增建设用地总量 九龙坡区 2020 年新增建设用地区级规划目标不超过 6978 公顷;规划调整后,规划新增建设用地总量目标
13、未发生变化。8、新增建设占用农用地规模、新增建设占用农用地规模 九龙坡区 2020 年新增建设用地占用农用地规划目标不超过 6939公顷;规划调整后,规划新增建设用地占用农用地目标未发生变化。9、新增建设占用耕地规模、新增建设占用耕地规模 九龙坡区 2020 年新增建设占用耕地规模 4248 公顷;规划调整后,九龙坡区新增建设占用耕地规模未发生变化。10、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规模、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规模 九龙坡区 2020 年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规模量 0 公顷;规划调整后,九龙坡区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规模未发生变化。11、人均城镇工矿用地规模、人均城镇工矿用地规模 现行规划九龙坡区人均城镇
14、工矿用地目标为 92 平方米/人。规划调整后人均城镇工矿用地未发生变化。四、“三线”划定情况(一)“三线”划定思路 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落实城市周边基本农田划定成果,将其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成果中。生态保护红线:生态保护红线:以环保部门开展的生态保护红线划定的成果为依据,将其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将生态保护红线中的禁止建设区九龙坡区及西彭等 12 个镇街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调整方案 12 划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禁止建设区,严格用地管控。城市开发边界:城市开发边界:以现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的允许建设区和有条件建设区为基础,与城市规划等相关规划充
15、分协调,避让永久基本农田和生态保护红线,避开蓄滞洪区、地质灾害高危险地区、矿产采空区等,充分利用自然地物和线型基础设施边界。(二)永久基本农田红线 2014 年,全区耕地总面积 8972.61 公顷,现划定城市周边永久基本农田 3647.87 公顷,占耕地总面积的 40.66%,落实基本农田红线面积 4389.08 公顷,各镇划定情况如下。表 1 九龙坡区城市周边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情况表 单位:公顷 行政区行政区 耕地面积耕地面积 城市周边永久基本农田城市周边永久基本农田 水田水田 旱地旱地 划定面积划定面积 占耕地比例占耕地比例 巴福镇 448.4 164.01 40.23 204.24 45
16、.55%白市驿镇 1088.06 246.24 118.88 365.12 33.56%含谷镇 395.75 60.04 3.80 63.84 16.13%华岩镇 353.74 0.00 0.00 0.00 0.00%金凤镇 689.13 153.64 28.32 181.96 26.40%石板镇 463.36 109.09 40.73 149.82 32.33%陶家镇 790.38 126.53 99.25 225.78 28.57%铜罐驿镇 582 6.04 2.35 8.39 1.44%西彭镇 3090.61 1176.17 628.79 1804.96 58.40%走马镇 1071.1
17、8 487.01 156.75 643.76 60.10%合计 8972.61 2528.77 1119.10 3647.87 40.66%(三)生态保护红线 结合区环保局最新划定的生态保护红线,全区划定总面积为5152.99 公顷,其中白市驿城市花卉市级森林公园及彩云湖湿地公园等九龙坡区及西彭等 12 个镇街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调整方案 13 公园类划定面积为 1932.97 公顷、四山管制禁建区划定面积为 2472.46公顷、长江水源保护地和鱼类保护区 409.72 公顷、歌乐山风景名胜核心区及其他类型 337.84 公顷;按照生态保护红线管制类型划分,禁止开发区 2
18、535.15 公顷、评价区域 0.01 公顷、其他区域 2617.83 公顷。(四)城镇开发边界 本次调整划定城镇开发边界总规模共计 21501.39 公顷,其中城镇用地 14574.19 公顷、有条件建设区 4888.30 公顷、城市内部绿心绿带及穿城而过的对外交通用地2038.90公顷,占比分别为67.78%、22.73%、9.49%。五、土地利用布局调整(一)耕地和基本农田调整 1、耕地耕地 全区耕地布局调入 1.01 公顷,涉及金凤镇,主要为落实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布局耕地,及结合近期发展确定不再建设的地块还原为耕地;全区耕地布局调出 1130.85 公顷,涉及华岩镇、含谷镇、白市驿镇
19、、走马镇、石板镇、巴福镇、陶家镇、西彭镇、铜罐驿镇等 9 个镇,主要为满足市级、区级重大项目、村规划等项目占用耕地。规划调整后,全区规划耕地落实总规模为 7265.10 公顷。2、基本农田基本农田 规划调整落实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后,全区规划基本农田为九龙坡区及西彭等 12 个镇街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调整方案 14 3647.87 公顷,较调整前增加 3647.87 公顷,主要分布于金凤镇、陶家镇、西彭镇、走马镇等 9 个镇。本次调整所有建设项目均不涉及占用永久基本农田。(二)城镇工矿用地 本次规划调整调入城镇工矿用地 679.81 公顷,涉及石桥铺街道、九龙镇、含谷镇、
20、白市驿镇、金凤镇、巴福镇、石板镇、陶家镇、走马镇、西彭镇、铜罐驿镇,主要结合城市规划优化城镇工矿用地空间布局,保障 L 分区产业项目、区级与镇街级规划衔接等用地需求;调出城镇工矿用地 874.39 公顷,涉及华岩镇、金凤镇、白市驿镇、走马镇、石板镇、巴福镇、西彭镇、铜罐驿镇,其中按照空间统筹机制的要求,将需要使用地票落地,且近期暂不使用的商业居住用地及其配套的学校、医院等公益设施用地共计 333.97 公顷调出,同时将 540.42公顷原规划城镇用地调出,还原现状地类或调整规划为交通用地。调整后全区城镇工矿用地布局总规模为 14733.19 公顷,较调整前减少194.56公顷(城镇用地减少19
21、2.79公顷、采矿用地减少0.14公顷、其他独立建设用地减少 1.63 公顷)。中心城区:本次规划调整紧密衔接城市规划,重点保障彩云湖国际社区、华岩幸福花木市场片区商住项目、跳磴河整治等重点项目,调整后,中心城区城镇工矿用地总规模5610.80公顷,较调整前(5586.38公顷)增加 24.42 公顷,主要分布于石桥铺街道、九龙镇、华岩镇;较2012 年审批规模(5611.53 公顷)预留 0.73 公顷。九龙坡区及西彭等 12 个镇街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调整方案 15(三)农村居民点用地 1、新增新增(1)落实村规划落实村规划 在充分尊重农民意愿的基础上,结合正在编制的
22、村规划成果,本次调整落实村规划新增农村居民点用地规模为 187.25 公顷,涉及白市驿镇、金凤镇、石板镇等 11 个镇街 43 个村。未在本次调整中落实村规划布局的相应村,其建设用地布局以后期经审批的村规划作为该村农村建设用地审批和土地执法的依据,如含谷镇寨山坪村等。(2)原规划建设用地调出后还原的农村居民点原规划建设用地调出后还原的农村居民点 根据规划实施后期全区建设用地布局的实际需求情况,将尚未使用且近期不再使用的原规划建设用地调出,将其规划地类还原为现状地类,其中还原为农村居民点用地规模为 75.23 公顷,涉及白市驿镇、金凤镇、石板镇等 10 个镇。2、减少减少(1)新增建设用地新增建
23、设用地占用的原规划农村居民点占用的原规划农村居民点 本次规划调整中,建设占用原规划农村居民点规模 157.69 公顷,涉及白市驿镇、金凤镇、石板镇等 10 个镇。(2)村规划拟调出的村规划拟调出的农村居民点农村居民点 结合正在编制的村规划成果,本次调整规划复垦农村居民点用地106.37 公顷。3、小结小结 本次农村居民点布局调整共涉及 10 个镇街,调整后农村居民点增九龙坡区及西彭等 12 个镇街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调整方案 16 加 262.48 公顷,减少 264.06 公顷,总规模净减少 1.58 公顷,其中中心城区减少 38.30 公顷。(四)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
24、地 本次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布局调整如下:为优化全区交通体系,结合九龙坡区交通体系规划、百项重点清单和三年交通会战,根据发改部门立项批复、交通部门初设批复、规划部门选址意见等相关依据,本次调整落实快速路一纵线、高新大道、小塆立交、铜陶路等市区级重点项目,调入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705.75 公顷,其中公路用地 551.53 公顷、铁路用地 31.18 公顷、水工建筑 0.24 公顷、风景名胜设施用地 95.05 公顷、特殊用地 27.71 公顷;另因建设用地结构调整占用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 7.24 公顷。涉及白市驿镇、石板镇、走马镇、含谷镇、西彭镇、铜罐驿镇 10 个镇(详见表 4)。
25、调整后,全区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增加 705.75 公顷,减少201.72 公顷,总规模净增加 504.03 公顷,其中中心城区增加 144.30 公顷。(五)管制区调整 1、允许建设区允许建设区 为适应九龙坡区城市空间战略布局思路的调整,结合城乡总体规划的城规范围线及各类用地的空间布局,本次规划调整对全区 12 个镇九龙坡区及西彭等 12 个镇街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调整方案 17 街进行允许建设区及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边界调整,调入 845.78 公顷,调出 930.79 公顷,规划调整后,九龙坡区允许建设区总规模 16256.60公顷,较调整前减少 85.01 公顷。2
26、、有条件建设区有条件建设区 为适应九龙坡区城镇空间战略布局思路的调整,以九龙坡区城乡总体规划为参照,并结合城市周边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合理调整有条件建设区空间布局和城乡建设用地扩展边界形态。本次规划调整涉及全区 12 个镇街的有条件建设区调整,调入 2405.11 公顷,调出2107.04 公顷。规划调整后,有条件建设区为 4888.30 公顷,较调整前(4590.23 公顷)增加 298.07 公顷,较本轮规划 2012 年市政府批准规模(4913.48 公顷)减少 25.18 公顷。有条件建设区增加:一是城镇用地调出将允许建设区调为有条件建设区,共 504.84 公顷,其中 333.97
27、 公顷为将近期暂不开发的城规为商住类用地的城镇建设用地指标调出统筹,布局为有条件建设区规模;二是由于城镇拓展方向调整引起有条件建设区的调入,共 1900.27 公顷。有条件建设区减少:一是结合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将涉及基本农田的有条件建设区调出,共计 1678.29 公顷;二是因城乡建设用地占用调整为允许建设区,共计 327.03 公顷;三是综合考虑城镇拓展方向变化及交通项目建设对未来城镇发展及生态环境的影响,将与城镇拓展方向不符、零星分布、交通用地占用的有条件建设区调出,共计101.72 公顷。3、限制建设区限制建设区 九龙坡区及西彭等 12 个镇街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
28、)调整方案 18 全区 12 个镇街涉及限制建设区的调整,由允许建设区、有条件建设区、禁止建设区调整为限制建设区,规模 4346.91 公顷,限制建设区调出 2505.17 公顷,主要为建设项目布局占用,调整后限制建设区为19464.00 公顷,较调整前增加 1841.74 公顷;4、禁止建设区禁止建设区 全区 12 个镇街涉及禁止建设区的调整,调入 305.27 公顷,调出2360.07公顷,调整后禁止建设区为2469.34公顷,较调整前减少2054.80公顷。禁止建设区调入:结合生态保护红线、“四山管制”规划、水资源保护红线,调入禁止建设区 305.27 公顷。禁止建设区调出:结合城市规划
29、及城市发展需求,将原划定为禁止建设区的城市内部绿心绿带及四山范围内已建成且未划入生态保护红线的区域 2360.07 公顷调出。调整后,“规划调整”布局的禁止建设区(2469.34 公顷)与环保部门划定的生态保护红线中确定的禁止开发区(2535.15 公顷)总体一致,局部差异主要体现在:一是四山区域内 2009 年已成现状的农村居民点,并且当地村民无复垦意愿,本次“规划调整”布局为农村允许建设区;二是白鹭自然保护区内的部分现状城镇及道路,在自然保护区划定之前已形成现状,并且农委正在修改该区域的红线,因此本次“规划调整”保持原版规划用途不改变。九龙坡区及西彭等 12 个镇街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
30、6-2020 年)调整方案 19 六、土地利用结构调整(一)农用地 1、耕地耕地 规划调整后,九龙坡区规划耕地较规划调整前减少 1129.85 公顷。2、基本农田基本农田 规划调整后,九龙坡区规划基本农田为 3647.87 公顷,较调整前增加 3647.87 公顷。3、园地、林地及其他农用地园地、林地及其他农用地 规划调整后,九龙坡区园地较规划调整前增加 944.56 公顷、林地较规划调整前减少 236.28 公顷、其他农用地较规划调整前增加 87.04公顷。(二)建设用地 1、城乡建设用地城乡建设用地 规划调整后,九龙坡区城乡建设用地较规划调整前减少 196.14 公顷。城镇用地较规划调整前
31、减少 192.79 公顷、其他独立建设用地较规划调整前减少 1.63 公顷;农村居民点用地较规划调整前减少 1.58 公顷,采矿用地较规划调整前减少 0.14 公顷。2、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 规划调整后,九龙坡区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较规划调整前增加 504.03 公顷。九龙坡区及西彭等 12 个镇街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调整方案 20(三)其他土地 规划调整后,九龙坡区其他土地较规划调整前增加 26.65 公顷。七、新增重点建设项目用地保障 根据九龙坡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及相关专项规划,本次调整为规划实施中后期拟新增重点项目共计 12
32、21项(其中交通类88 项、水利类 5 项、能源类 17 项、民生类 8 项、环保类 4 项,详见附表 6)。由于项目选址的特殊性以及项目建设的时序性,部分项目建设规模暂不能确定,但须预留一定规模的建设用地指标,规划实施期间按照项目建设进度统筹安排。八、规划调整方案的影响评价(一)经济影响 本次规划调整根据经济社会的发展要求,通过城镇用地空间布局调整,保障了西部物流园区、高开投、市城投集团、市地产集团、金凤园区、九龙园区、西彭园区等重点区域和重点城镇的产业用地需求。按照当前工业用地产出水平,新增项目落地投产后预计将有效增加全区经济总量,并且推动九龙坡区城市和产业发展,引导城乡一体化发展。1包含
33、九龙坡区及 9 个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方案中的 78 项重点项目,归并整合后纳入附表 6 九龙坡区及西彭等 12 个镇街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调整方案 21(二)社会影响 规划调整后,全区城镇用地结构和布局得到改善,利于实现全区城镇化、工业化、信息化及农业现代化“四化”同步发展。规划调整以重点落实基础设施及民生项目为基本原则,保障了公众日常用地需求,为全区基础设施条件改善提供用地保障;全区用地结构得到优化,规划调整对全区城镇用地布局进行了调整,全区城镇用地布局更加集中,与城规实现了较好的衔接,对周边人口、产业的吸引力提供了用地保障。(三)生态环境影响 环境质量的好坏不仅影
34、响生产生活,更进一步影响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本次调整对生态环境存在正负两方面的影响。1、正面影响、正面影响 一是“三线”划定强化了底线思维,有利于防止无序扩大建设用地规模、盲目圈地、乱占耕地、破坏生态环境等现象,从而促进人口资源环境相均衡、经济社会生态效益相统一;二是优化建设用地空间布局,有利于实现城乡统筹用地,形成良好的生活环境。2、负面影响、负面影响 建设用地布局的变化会引导人口、产业集中。建设项目施工期间和营运期间会产生灰尘、噪声等,对区域生态环境造成一定的压力。实施期间,通过科学手段、有力措施减少负面影响,可有效保障周边居民的健康生活环境。九龙坡区及西彭等 12 个镇街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35、2006-2020 年)调整方案 22 本次规划调整方案遵循了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的原则,客观分析规划调整可能对环境产生的有利和不利影响,并制定了有效的措施保护当地生态环境,有利于改善由于规划调整可能对环境产生的不良影响,促进区域生态文明建设。九、实施保障措施(一)严格落实耕地保护措施,确保耕地占补平衡 规划调整方案经批准实施后,新增非农建设用地占用耕地的,须以委托补充等措施,补充数量和质量相当的耕地,确保九龙坡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耕地面积不减少、质量不降低。同时,对于全区耕地保护中面临的现实情况,可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通过农业结构调整补充耕地总量,制定严格的耕地保护措施并确保落实到位。对重新
36、确定的耕地地块应统一纳入耕地保护范围,不得随意占用和改变其用途,补划的耕地区域应签订耕地保护责任书,设立保护标志并予以公告。(二)严格实施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合理引导用地方向 严格限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控制建设用地总量,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确保当地的农业生产力不下降。强化城镇建设用地用途引导和管控,确保规划调整新增的城镇建设用地主要用于满足急需用地的九龙坡区产业发展和城镇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通过强化建设用地供应及后期监管等措施,提高土地利用效率、效益,充分发挥土地利用九龙坡区及西彭等 12 个镇街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调整方案 23 总体规划对社会经济发展用地的保障作用。(三
37、)全面落实乡村振兴战略行动计划 全面落实乡村振兴战略行动计划,鼓励农村地区编制村土地利用规划,统一安排各类各业用地。村土地利用规划是镇(街)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组成部分,经区人民政府同意后,报市国土、规划部门共同审批。审批后的村土地利用规划与镇(街)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村土地利用规划的修改按镇(街)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修改程序办理。在不突破村土地利用规划约束性指标和扩展边界的前提下,调整规划建设用地布局,报市国土、规划部门共同审批。(四)加强公众参与,强化规划引导和管控作用 规划调整方案批准实施后,对于预留的农村居民点用地,应在充分调研、尊重民意的前提下,结合全域镇村体系规划、在编村
38、规划,合理确定保留、调整和重点发展的农村集体用地,统筹农民居住用房、农村公益事业、基础设施和生产用地需求,合理确定中心村和新村建设用地规模,引导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按规划有序进行。对于农村居民点用地布局确需实施局部调整的,应按照重庆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的通知 中的有关规定有序、依规开展。同时按照“严控总量、盘活存量”的原则,对因历史遗留原因形成的“一户多宅”和空置住宅,鼓励农民有序腾退多余宅基地,稳步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内部挖潜,合理调整结构。九龙坡区及西彭等 12 个镇街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调整方案 24(五)完善节约集约举措,提升节约集约水平 规划实施后期,严格执行依法
39、收回闲置土地或征收土地闲置费的规定,加快闲置土地的认定、公示和处置;建立健全低效用地再开发激励约束机制,推进城乡存量建设用地挖潜利用和高效配置;完善土地收购储备制度,制定工业用地等各类存量用地回购和转让政策,建立存量建设用地盘活利用激励机制。按照国土资源部关于推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的指导意见(国土资发2014119 号)等文件的要求强化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的意识,不断优化土地利用结构,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六)强化规划调整方案实施效力,保障方案顺利实施 规划调整方案经审批合格后,向社会各界予以公布。九龙坡区及西彭等 12 个镇街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调整方案经上级主管部门批
40、准实施后,具有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等同的法律效力,原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调整方案不一致的地方,以调整方案为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调整方案当中确定的用地结构和布局,根据调整方案制定土地利用年度计划,严格按年度用地计划供地,以保障调整方案的顺利实施。另外,村土地利用规划是镇(街)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在村域内的进一步细化和落实,在控制农村建设用地总量、不占永久基本农田、坚持节约集约用地、坚持生态保护的前提下,村域内村庄建设、配套服务和基础设施、村产业发展等各类用地,以村土地利用规划为依据。全区村土地利用规划经审批后,纳入乡(镇)土地九龙坡区及西彭等 12 个镇街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
41、调整方案 25 利用总体规划依法实施管理。(七)建立目标考核体系,适时监督规划实施 规划调整方案一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九龙坡区人民政府应将规划调整方案当中的各项主要指标的实施情况纳入对镇街年度目标考核体系当中,特别是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应作为主要的考核指标。十、附表 1、九龙坡区规划调整前后主要规划指标情况表、九龙坡区规划调整前后主要规划指标情况表 2、九龙坡区规划调整前后土地利用结构分析表、九龙坡区规划调整前后土地利用结构分析表 3、九龙坡区建设用地空间管制区调整表、九龙坡区建设用地空间管制区调整表 4、九龙坡区耕地和基本农田调整情况表、九龙坡区耕地和基本农田调整情况表 5、九龙坡区
42、建设用地调整情况表、九龙坡区建设用地调整情况表 6、九龙坡区重点建设项目补充清单、九龙坡区重点建设项目补充清单 十一、附图 1、“一区一册一区一册”附图附图 2、2014 年现状图及土地利用规划图年现状图及土地利用规划图 九龙坡区及西彭等 12 个镇街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调整方案 26 附表附表 1 九龙坡区规划九龙坡区规划调整调整前后主要规划指标情况表前后主要规划指标情况表 单位:公顷 指标指标 现行规划目标现行规划目标 调整后的目标调整后的目标 规划目标增减规划目标增减情况情况 指标属性指标属性 调整原因调整原因 总量总量指标指标 耕地保有量耕地保有量 8300 56
43、20-2680 约束性 落实市级下达目标 基本农田面积基本农田面积 0 3640 3640 约束性 落实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 园地面积 2710 2710 0 预期性 林地面积 4380 4380 0 预期性 建设用地总规模 20391 20225-166 预期性 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城乡建设用地规模 17320 17320 0 约束性 城镇工矿用地规模 15010 15010 0 预期性 其中中心城区 5611.53 5611.53 0 约束性 交通、水利及其他用地规模 3071 2905-166 预期性 增量增量指标指标 新增建设用地总量 6978 6978 0 预期性 建设占用农用地规模 6939 6939 0 预期性 建设占用耕地规模建设占用耕地规模 4248 4248 0 约束性 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规模规模 0 0 0 约束性 效率效率指标指标 人均城镇工矿用地(平人均城镇工矿用地(平方米方米/人)人)92 92 0 约束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