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长沙市芙蓉区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前 言安全生产是社会文明和进步的重要标志,是国民经济稳定运行的重要保障,是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理念的必然要求,是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前提条件,是全面建设科学社会主义宏伟目标的重要内容,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我国目前正处于经济的转型期,受生产力发展水平和从业人员素质等因素的制约和影响,安全生产基础薄弱,安全生产形势依然相当严峻,重特大事故频繁发生,造成了人员伤亡和巨大财产损失,这种局面若不能有效控制,将直接影响我国经济的可持续、健康发展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实现。国际职业安全健康标准一体化的强烈要求,也使我国安全生产面临更大的挑战。安全生产的长
2、期性,艰巨性,复杂性和紧迫性,决定了必须从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全局出发,保障人民群众生产和国家财产安全,对安全生产工作做出总体部署。长沙市是湖南省省会城市,是全省政治、经济、文化、医疗、商贸、旅游、科技中心,是中南地区重要的交通枢纽和商品集散地,是全国首批历史文化名城之一。芙蓉区是长沙的中心城区,是长沙的政治、经济、交通、文化、商贸、科技、金融中心区,也是长沙市居民居住集中区,人口密度大,居住集中,区内集中有省委、省政府、省军区、省高院、省高检察院,长沙火车站和所有的商业银行与非银行金融机构,以及重要的城市交通主干道,拥有湖南省最优良的商务发展环境和空间,全区辖11个街道办事处,东岸乡、隆平高科
3、技园、湘湖管理局,面积40.86平方公里,其中城市中心区20平方公里。全区户籍人口35.98万人,流动人口近30万人,人口密度达每平方公里1.6万人。随着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生产过程中各种潜在的事故危险日益增加,尤其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将会对全区人民生命财产、生态环境和社会安全造成重大危害,对全省的政治、经济文化、交通、金融造成严重的影响。因此建立健全芙蓉区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体系,提高抢险救援能力。抵御和降低事故风险,对社会、经济的健康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是一项社会公益事业,事关人民群众生产财产安全,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的重要内容,是实践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
4、重要思想,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的具体体现,是落实以人为本执政理念,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证,是提高预警救援能力。控制和减少事故损失的重要手段,是加强和改进安全监管工作的重要环节和有效措施,也是政府履行保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职责。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是安全应急救援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必须加强和改进安全生产、预防和控制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提高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能力,避免和减少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以及产生产不良社会影响,促进我区安全生产与经济社会的同步协调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和区政府的布置
5、要求,结合我区安全生产工作现状,特制订长沙市芙蓉区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目 录1. 总则 61. 1目的 61. 2工作原则61. 3编制依据71.3.1法律法规依据 71.3.2指导参考依据 71. 4现状71. 5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型71.5.1事故类型 71.5.2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现场区域划分 81. 6适应范围 82. 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8 2.1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 82.1.1救援指挥部组成及职责 82.1.2区应急领导机构的日常工作机构及职责 92.2应急组织机构的建设102.2.1基本原则与要求102.2.2应急救援指挥部成员单位在应急工作中的职责102.3现场指挥部组
6、成及职责122.3.1 组成 122.3.2主要职责123.预测、预警 143.1信息监测与报告143.1.1信息监测143.1.2报告143.1.3报告内容153.2预警15 3.2.1接警153.2.2处警153.3预警支持系统153.3.1预测预警支持系统153.3.2成员单位信息网络163.3.3应急救援专家网络163.4预警级别及发布163.4.1预警级别的确定163.4.2预警级别的确定程序 163.4.3预警级别的信息发布 163.4.4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预警信息发布内容 163.4.5 信息跟踪监测 163.5解除预警 174.应急响应174.1应急响应程序 174.1.1级别的
7、确定 174.1.2重大安全生产事故评估与确定 184.1.3启动条件 234.1.4区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办响应职责 184.1.5情况报告 194.1.6特别情况的处理 194.2信息共享和处理 194.2.1建立快速应急信息系统 194.2.2值班报告 194.2.3现场信息采集 204.2.4事故损失信息采集 204.2.5信息处理 204.2.6通讯 204.2.7区外信息通报 204.3基本响应程序 204.3.1基本应急 204.3.2扩大应急 214.4指挥与协调 214.4.1应急领导机构与现场指挥 214.4.2应急救援专家咨询组及职责 224.5紧急处置 224.6应
8、急人员的安全防护 224.7群众的安全防护 224.8社会力量动员及参与 224.9事故调查,处理、检测与后果评估 234.10新闻报道 234.10.1新闻报道的原则 234.10.2新闻发布制度 234.10.3新闻报道工作组织 234.11应急结束 235.后期处置 235.1善后处置 235.2社会救助 245.3保险 245.4调查、处理 246.保障措施 256.1信息与通信保障 256.1.1通信保障 256.1.2信息保障 256.2应急支援和装备保障 256.2.1现场救援装备保障 256.2.2应急队伍保障 256.2.3交通运输保障 266.2.4医疗卫生保障 266.2
9、.5治安保障 266.2.6物资保障 276.2.7资金保障 276.2.8社会动员保障 276.2.9紧急避难场所保障 276.3技术储备保障 286.4技术保障 286.5气象保障 286.6法制保障 287.宣传、培训和演习 297.1宣传 297.1.1公众应急信息交流 297.1.2学生应急常识教育 297.2培训 297.3演习 297.3.1单项演习 297.3.2抢险演习 297.3.3综合演习 297.3.4演习内容 307.3.5演习要求308.附则 308.1名词术语 308.2预案管理 308.2.1备案与批准 308.2.2修订 308.3监督检查与奖惩 318.3.
10、1监督检查主体 318.3.2奖惩 318.4制订与解释 318.5预案实施时间 319.附录9.1 芙蓉区区域、道路及单位类别重要性分级 329.1.1全区地区重要性分级 329.1.2全区道路重要性分级 329.1.3全区单位类别重要性分级 339.2全区道路疏散分流方案 349.3 区域性封闭与封锁程序及主要内容 359.4应急工作程序手册 379.5应急处置工作手册 409.6应急组织框架图 449.7事故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设置图 439.8应急响应程序图 459.9应急事故信息流程图 469.10各种规范化格式文本 47长沙市芙蓉区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1、 总则1.1 目的为了科
11、学有效地控制我区范围内发生的重大安全生产事故,迅速实施应急救援,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及对环境的危害,保护我区范围内省市领导机关、金融中心、交通枢纽的安全运行,维护社会政治稳定和经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制订本应急预案。来自中国最大的资料库下载1.2 工作原则1.2.1预防为主,防救结合:加强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预防基础工作,做好重大危险源辩识与控制,消除事故隐患,将事故概率降到最小。制订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落实应急组织与队伍的建设,搞好应急宣传与演练,将事故损失降到最小。1.2.2 以人为本,先人后物:事故应急求
12、援工作以抢救人员和保护人员的生命安全为中心,优先抢救和保护人员,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蔓延恶化,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1.2.3 重点保护,严格监控:根据我区实际情况,加强对我区重点地域,重点道路、重点单位的监控与保护,保证我区范围内省、市领导机关、居民密集区域、交通枢纽、金融中心和大型商业中心以及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全区区域、道路、单位重要性分级见附件9.1)。1.2.4 反应快速,协调有力:建立事故信息快速反应机制,对事故做到及时应对,妥善处置,建立健全事故应急救援组织机构,保证强有力的组织、指挥协调。1.2.5 统一指挥,属地原则:事故发生后,按应急响应程序启动各生产经营单位,辖区街道(
13、乡、园、局)应急救援预案以及本预案,上报市政府启动市预案。上一级指挥机构有权指挥下一级应急救援组织。救援组织及救援人员首先立足于本企业、本地区。1.2.6 保障有力,常备不懈:建立健全事故应急保障体系,提供强有力的人员、资金、物资器材等资源保障,专业抢险队伍定期演练,做好事故应急救援准备。 资源整合。按照条块结合、资源整合和降低行政成本的要求,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加强协调配合;充分依靠和发挥公安、消防部门和民兵在处置重大安全生产事故中的骨干和突击队作用。1.2.8应急救援遵循以自救为主,统一指挥,分工负责,单位自救和社会救援相结合。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都有义务参加或者配合应急救援工作。 1.2.
14、9事故发生单位承担施救费用。地方财政给予应急支持。1.3编制依据1.3.1法律法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其它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1.3.2指导参考依据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工作的通知湖南省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长沙市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1.4现状我区主要位于城市中心区,城区内存大大量的人员密集场所、建筑施工工地和密集的城市居民区,老城区人员聚集、房屋密集且陈旧,建设年代久远,很大部分已成危险房屋。全区大量的酒店、网吧、招待所、餐饮、娱乐场所等,居民房屋和生产经营使用过程中
15、的装饰改造造成部分房屋成为危险房屋。全区范围内的近20家加油、加气站和部分危险化学品储存、生产企业,以及途经我区范围内的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运输。15 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型 1.5.1事故类型1.5.1.1 重大火灾事故及由此引发的爆炸、坍塌、污染物质泄漏污染及中毒事故;1.5.1.2 爆炸事故及引发的坍塌、污染物质泄漏污染及中毒事故;1.5.1.3 重大危险化学品爆炸引发的火灾、泄漏及导致的中毒伤亡事故;1.5.1.4 重大道路交通事故及其由交通运输事故引发的泄漏、爆炸、火灾和由此引导致的污染、中毒事故;1.5.1.5 因施工影响引发地质塌陷,造成的坍塌、坠落、泄露及其衍生的事故;1.5.1.
16、6 房屋坍塌引发的掩埋、坠落、火灾、爆炸等衍生事故;1.5.1.7 设施、设备故障和损坏引发的爆炸、坠落、坍塌、机械伤害、掩埋等衍生事故;1.5.1.8 因煤气、天然气泄露,电力线路事故引发的衍生事故;1.5.1.9 重大食品药品中毒事故;1.5.1.10 重大人员密集活动引发的坠落、坍塌、踩蹋、中毒及其它衍生事故;1.5.1.11 因灾害性天气、气候、地质事故引发的重大衍生安全生产事故。1.5.2 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现场区域划分根据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危害范围、危害程度及事故源的位置划分事故中心区域、事故波及区域及事故可能影响的范围。1.5.2.1事故中心区域。中心区即距离事故现场0-500m的
17、区域。此区域存在危险化学品泄露、高空坠落物、火灾、易燃物资等,易造成区域内人员急性中毒,建筑设施及设备损坏1.5.2.2事故波及区域。事故波及区域即距事故现场500-1000m的区域,该区域受事故波及,作用时间较长,有可能发生区域内人员的伤害或财产损失1.5.2.3受影响区域。受影响区域是指事故波及区域久可能受影响的区域,该区域可能有从中心区和波及区扩散的危害。1.6 适应范围本应急预案适用于芙蓉区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救援指挥部统一组织、协调和指挥的全区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的紧急救援工作。辖区内发生较大、重大、特大安全生产事故时,按上级预案和本预案执行,本预案与上级预案相冲突的,按上级预案执行。2
18、 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详见附件9.6应急组织框架图,9.7 区事故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设置结构图)2.1 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2.1.1 救援指挥部组成及职责2.1.1.1组成根据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需要,成立芙蓉区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以下简称重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为常设协调议事机构,在区应急委员会的领导和市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机构的指导下,统一领导全区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由区政府分管安全生产的副区长任救援指挥部总指挥长,区政府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助理调研员、区政府办主任任救援指挥部副指挥长,区政府办、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区发展与改革局、区工业经济局、区
19、商务局、区建设局、区房产局、区农林水局、区文化局、区公安局、区财政局、区卫生局、区民政局、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区交管局、区环保局、区消防大队、区交警大队、区城管局等单位为成员。2.1.1.2职责负责组织指挥、领导和协调全区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研究、制订、修订、实施本预案;研究、报告全区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工作的重大问题;部署和总结年度应急救援工作;组织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演习,负责调集和落实应急救援工作所需的专业队伍、专项资金和专用设备,检查督促全区各街道(乡、园、局)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协调上级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汇总报告事故救援情况。汇总全区各类重大安全生产事
20、故信息,并组织有关专家及时进行评估分析,提出处置建议。组织、协调应急预案中应急响应程序的具体启动工作。重、特大事故发生后,统一部署、指挥、协调实施本预案,统一调配救援设备、人员、物资、器材和占用场地,适时批准启动和终止本预案,发布启动和终止本预案的命令;适时发布公告,将事故的原因、责任及处理意见公布于众。2.1.2 区应急领导机构的日常工作机构与职责.1 机构区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下设芙蓉区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区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办),作为区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的日常办事机构,负责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的日常工作,综合管理全区各类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应
21、急工作。办公室设在芙蓉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内,由该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2.1.2.2 职责协助正、副指挥长工作。负责指挥、副指挥长命令的下达及执行情况跟踪反馈;定期或不定期向市政府提供我区重、特大危险源的详细情况,检查各成员单位、企业单位是否制定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并报区政府和有关部门备案; 检查预案的模拟演习,评估预案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做好事故(险情)信息的发布工作;负责事故信息的收集、整理、报告,协调各新闻单位对事故情况的报道,统一对外发布经指挥部审定的事故信息;办理区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指导有关部门和系统建立健全事故应急救援队伍,并督促演练,根据情况的变
22、化,及时对预案进行调整、修订和补充;按照指挥部指令组织有关部门按照应急预案迅速开展抢险救灾,组织应急预案的实施协调;协调组织各类物资、设备、人员和可用场地,并负责在事故后组织归还或补偿;配合上级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处理;做好善后处理具体工作;具体职责是:a) 组织制定、修订芙蓉区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b) 组织实施芙蓉区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c) 指导、监督各成员单位、街道(乡、园、局)安全应急机构的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d) 指导、督查全区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方面的科技、宣传、教育、演习等工作;e) 组织、协调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综合管理系统、通信信息系统、物资保障系统、
23、抢险救援系统、灾后重建系统的建设;g)汇总全区各类重大安全生产事故信息,并组织有关专家及时进行评估分析,提出处置建议。f)组织、协调应急预案中应急响应程序的具体启动工作。2.2 应急组织机构的建设2.2.1基本原则与要求1)工作移交与指挥转移:发生危险化学品事故后工作交由区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现场应急指挥部负责。2)全区建立区、街道(乡、园、局)两级应急领导机构及其日常工作机构,分级领导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和办理日常工作。3)依序替补。应急救援指挥部及办公室主要负责人因故缺位时,由副职按序替补到位,防止出现指挥中断、秩序混乱的现象。4)按照整合资源、提高效率、节约行政成本的要求,建立统一的指挥场所,装
24、备基本满足要求的指挥系统,调配精干的人员,建立健全完善全区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专家服务、救援物资、装备资源档案库和完整的信息库、完善的网络。2.2.2区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成员单位在应急工作中的职责区政府办:参加、组织和协调全区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协调各成员单位参加应急救援行动;组织调集应急队伍和抢险救灾物资;负责应急救援对外联络工作。区发展与改革局:负责安排应对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基建项目,协调建设资金;审核重大危险源项目建设;做好救灾物资储备、调拨和供应的计划、协调工作。应对突发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的物资供应及交通、通信保障工作。 区公安分局:负责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
25、行动的治安保障、交通管制、事故区域警戒维持事故现场社会秩序、事故证人及责任人的监控与保护工作。区财政局:负责突发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资金保障等工作,监督检查应急救援资金,救灾捐赠资金的使用情况。区民政局:启动突发灾害的社会应急救援机制,组织协调救灾工作;组织核查、统计和发布全区灾情;组织转移、安置、慰问灾民;负责灾民吃、穿、住、医的生活救助;申请和拨发救灾款物;组织接收、管理、分配救灾物质并监督检查使用情况,组织、指导救灾捐赠;储备救助物资。配合做好事故善后工作区卫生局:负责并协调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行动的医疗救治工作,负责并协调事故现场卫生防疫工作,负责组织事故现场毒物鉴定,并
26、制订救治和防中毒方案,组织协调调配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所需的短缺医疗药品和医疗器械。区安监局:负责起草、修订、实施本预案,负责接收安全生产事故信息并向区人民政府和市安监局报告,组织、指挥和协调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监督救援方案的实施和区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决定的执行,负责制定应急救援工作所需的专业人员,专项资金和专用装备的储备计划,检查督促各有关专业部门和从业单位开展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救援演习。区工业经济局、区商务局:负责接收工商企业安全生产事故信息并向区人民政府报告,组织、指挥和协调工商企业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监督工商企业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救援方案的实施和区
27、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决定的执行,负责制定工商企业应急救援工作所需的专业人员,专项资金和专用装备的储备计划,检查督促各工商从业单位开展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救援演习。参与全区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救援行动,协助事故单位进行抢救和恢复生产,组织、监督工商从业单位储备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所需的救援装备与物资。区建设局、区房产局:负责接收建筑施工单位、房屋产权人安全生产事故信息并向区人民政府报告,组织、指挥和协调建筑施工单位、房屋产权人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监督建筑施工单位、房屋产权人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救援方案的实施和区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决定的执行,负责制定建筑施工单位、房屋产
28、权人应急救援工作所需的专业人员,专项资金和专用装备的储备计划,检查督促各建筑施工单位、房屋产权人开展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救援演习。参与全区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救援行动,协助事故单位进行抢救和恢复生产,组织、监督建筑施工单位、房屋产权人储备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所需的救援装备与物资。提供建筑施工、房屋安全生产事故的技术指导与援助。区文体局:负责接收文化从业单位安全生产事故信息并向区人民政府报告,组织、指挥和协调文化从业单位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监督文化从业单位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救援方案的实施和区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决定的执行,负责制定文化从业单位应急救援工作所需的专业人员,专项资金
29、和专用装备的储备计划,检查督促各文化从业单位单位开展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救援演习。参与全区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救援行动,协助事故单位进行抢救和恢复生产,组织、监督文化从业单位单位储备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所需的救援装备与物资。区农林水局:负责接收农业、林业、水利单位安全生来自中国最大的资料库下载产事故信息并向区人民政府报告,组织、指挥和协调文化从业单位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监督农业、林业、水利单位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救援方案的实施和区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决定的执行,负责制定农业、林业、水利单位应急救援工作所需的专业人员,专项资金和专用装备的储备计划,检查督促各农业、林业、水利单位单
30、位开展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救援演习。参与全区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救援行动,协助事故单位进行抢救和恢复生产,组织、监督农业、林业、水利单位单位储备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所需的救援装备与物资。提供农业、林业、水利相关安全生产事故的技术指导与援助。区科技局:负责重大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中的科技储备与科技保障工作。区环保局:负责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现场环境监测工作,负责制定并采取防止环境污染物污染扩大的对策和措施,负责事故现场洗消和清理工作。区交管局:负责重大安全生产事故交通运输保障工作,负责道路、水路运输应急救援人员、物资的保障工作。区武装部:负责组织协调驻长部队和民兵预备役部队的抢险救灾工作。区劳动与社
31、会保障局:负责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行动中工伤医疗保险与救助工作,协助处理相关理赔事宜区公安消防大队:负责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行动中的火灾扑救工作,负责事故现场院人员(包括伤亡人员)的紧急转移工作,配合环保部门对事故现场进行洗消清理。区交警大队:负责因交通运输事故引发的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行动中交通管理、区域封闭与隔离,协助应急救援交通运输工作。区城管局:负责协助进行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行动中的维护现场、协助公安部门工作,协助进行事故现场洗消和清理工作。区宣传部:负责做好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宣传报道工作。2.3 现场指挥部组成及职责2.3.1组成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时,在事故现场成
32、立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现场总指挥由区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指挥长指定人员担任。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设:综合协调组,抢险救援组、医疗救护组,安全保卫组、物资供应组、环境监测组,善后处理组、技术咨询组、宣传报道组和事故调查等10个专业救援组,各组组长由相关责任单位主管负责人担任。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设现场指挥一名,由事故单位主要负责人担任。2.3.2主要职责2.3.2.1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职责对全区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紧急处置工作负总责,对应急救援队伍,应急救援物资等应急保障资源进行统一调度,对应急处置中难以解决的问题或按规定需报告的事项,及时向区政府、区突发公共事故应急救援总指挥部和市重大安全生
33、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报告请求援助,直接指挥现场抢险救援工作,负责信息的统一发布。2.3.2.2专业救援组职责综合协调组:由区政府办为组长单位,其它各组组长为成员,负责救援一线和指挥协调工作,传达贯彻指挥部各项决定、指令联系和督促各组工作,确定事故应急救援控制范围,汇总事故现场各项信息,授予权公布事故救援进展情况。安全保卫指挥组:公安部门为组长单位,当地街道居委会为成员(必要时包括区城管委),负责事故现场安全警戒、交通疏散、秩序维护、安全保卫、治安管理工作,组织营救受害人员,组织疏散、撤离或者采取其他措施保护危险区域内的其他人员和周围物资的转移。根据事故现场情况,设置警戒区,负责区域的封闭与封锁
34、,严格控制进出人员及车辆,预防和制止各种破坏活动,维护社会治安,对肇事者及有关人员采取监控措施,防止逃逸。负责对现场及周围人员进行防护指导。必要时调动区城管大队(全区道路疏散分流方案见附件9.2,全区区域性封闭与封锁程序见附件9.3)。医疗救护指挥组:区卫生局为组长单位,有关医疗机构为成员,负责组织抢救队伍,利用各种医疗设施抢救伤员,处置受伤和中毒人员,紧急调用救护所需药品,针对事故对人体、动植物、土壤水源、空气造成的现实危害和可能产生的其它危害,协调农林水利、环保及其他相关部门,评估测定事故的危害程度,提供医疗保障应急处置与救援方案,迅速采取封闭、隔离、洗消等措施。环境监测指挥组:区环保局为
35、组长单位,有关化学品检测机构为成员,根据事故发生的类别,利用各种环境监测设施,及时对大气、水体、人体、动植物、土壤进行即时监测,确定危险物资的成份及浓度,确定污染与危险区范围,评估事故造成的环境现实危害和可能产生的其它危害,迅速采取相关措施,防止事故危害进一步扩大。制订环境修复方案并组织实施。物资供应指挥组:区工业经济局为组长单位,商务、交通、安监、公安部门为成员,负责协调组织有关部门及有关街道、乡、局和社区、村以及企业调配、提供各类应急装备器材、工具和救援物资,安排好抢险救援人员的膳食。善后处理指挥组:事故发生地街道为组长单位,民政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公安局为成员,负责组织对伤亡人
36、员的处置和身份确认。督促、指导事故单位及其所在地、部门及时通知伤亡人员家属,落实用于接待伤亡人员家属的车辆和住宿,做好相应的接待、安抚、解释和善后处理工作,启动社会力量,为受害人提供社会救助。负责安置事故区域内人员紧急避难转移疏散安置工作。抢险救援指挥组,根据事故类别,分别由公安、消防、交警为组长单位,根据事故类别由总指挥指定现场指挥负责人,负责现场指挥。执行总指挥的命令,组织指挥前方救援,反馈现场信息,及时向总指挥部报告,如来不及报告可先行处置后报告。事故单位为成员,必要时由区突发公共事故应急救援总指挥部报市政府商调军队、武警、民兵预备役支援。负责事故现场紧急状态下的现场抢险救援作业。及时控
37、制危险源,隔离事故系统与其它生产、生活系统,抢救事故现场的人员、设备、物资和其它财产,负责现场灭火,设备冷却、喷水隔爆、人员搜救,负责被污染区的洗消工作和现场清理工作用于。事故调查指挥组:区安监局为组长单位,公安、消防、交警、工会、工业、商务、事故单位为成员,负责事故情况的调查、取证、事故原因的分析、事故的定性及处理建议工作。技术咨询组:由区安监局牵头,有关单位参与,组织相关专家成立现场应急救援技术咨询组,负责对事故应急救援提出应急救援方案和安全措施,为现场应急救援提供技术支持。宣传报道组:由区委宣传部为组长单位,负责处理事故新闻发布等相关事务。3. 预测、预警3.1 信息监测与报告3.1.1
38、 信息监测区安监局负责确定信息监测办法与程序,建立信息来源与分析、常规数据监测、风险分析与分级等制度。核实、分析、评估收集可能引发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的信息。必要时,组织专家、相关部门进行会商,对发生的事件趋势进行预测。区安监局和各街道(乡、园、局)安监站负责重大安全生产事故信息采集、处理工作。制定监测计划,科学分析、综合评价监测数据。根据不同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的性质和特点,以辖区内各重点部位为监测点,明确监测项目,建立健全监测网络,广泛收集各种可能引发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的信息。区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认为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可能性很大的,应在2小时内分别向区应急委、市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指
39、挥机构报告。区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建立与市以及其他区信息联络制度,及时掌握可能引发影响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的信息。3.1.2 区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办负责接受安全生产重大隐患和重大事故的举报和上级部门通报,并将报警信息立即报告指挥长、区应急办和区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同时报告市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事故及隐患发生地街道(乡、局)。各街道和区有关部门收到事故信息后应当进行核实和风险分析,并在2小时内向区政府和区安监局等部门报告。区安监局安全生产隐患及事故应急举报电话为:0731-4683317(值班) 0731-4683528(传真),电子邮箱地址:
40、csfrsafe 。任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重大安全生产事故信息不得瞒报、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瞒报、缓报、谎报。3.1.3报告或报警的内容包括:事故或者事故隐患发生的企业名称、时间、地点、交通路线、联络电话、联络人姓名、事故类型(火灾、爆炸、有毒物资大量泄漏,交通事故、房屋安全、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坠落、坍塌、机械损伤)或者事故隐患情况、周边情况、需要支援的人员、设备、器材。途经我区范围内的重大危险源运输状况(类别、品种与品名、数量、运输船舶、车辆型号、车辆牌照、时间及途经路线)。3.2 预警3.2.1 接警区安监局、各街道(乡、园、局)安监站负责接警工作,公安、消防、交警、卫
41、生部门通过119、120、122、110公共信息电话负责接警并向区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办报告。区安监局和街道(乡、园、局)应急办在接到报警后应当经初步核实后及时报告区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办。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可以向处置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工作机构报告重大危险化学品事故信息。实行首问接警制,任何接警单位不得以任何原因推诿信息接报工作。3.2.2 处警3.2.2.1区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办接到报告后,根据事故的严重程度或者事态发展,立即向区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领导报告,情况紧急时,由区安监局和街道(乡、园、局)应急办组织力量赶赴事发地,进一步查明情况。 及时向区应急办反馈处警情况
42、。重大情况1小时内向区应急办预报告,2小时内正式报告。并按照预警等级的确定原则、信息确认与发布程序等确定预警等级,启动相应预案,并决定是否向区应急委、市安全生产重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提出启动应急响应程序的建设。事故应急救援信息传递主要由区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办负责。紧急出动指令由区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办发出。事故应急救援信息的发出与接收,救援行动的发出与接收都必须有记录、录音,无法及时记录时应随后追记。应急响应程度启动后,区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应当即召集相关成员单位组建事故应急救援现场指挥部。3.3 预测预警支持系统区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逐步建立全区重大安全生产事故
43、信息管理平台和日常监测信息数据库,适应重大安全生产事故信息采集、汇总、分析、报告等工作的需要。充分利用报告的信息资料,建立重大安全生产事故信息定期分析通报制度。构建区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与街道(乡、园、局)应急办、安监站和企业之间信息传递网络,实现信息共享。建立和完善区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各成员单位之间的信息网络。必须建立定期信息分析通报制度和信息报送制度。装备必要的设备、设施,并配备专、兼职人员,值班电话和值班手机必须保证24小时能够接通,确保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监测信息网络的畅通和及时报送。(指挥部成员单位联系名单见附件9.11)区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设立安全生产事故
44、应急救援专家组,并利用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专家组资源,为事故应急救援提供技术支持,区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办与技术专家组成员间的联系应保持畅通。3.4 预警级别及发布3.4.1 预警级别的确定按照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的潜在危险程度和可能的发展趋势,预警级别分为一般(级)、较重(级)、严重(级)和特别严重(级),依次用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表示。预警级别的确定主体:一般预警由区政府确定;较重预警由市政府确定;严重预警报请省政府确定;特别严重预警报告省政府后报请国务院确定。3.4.2预警级别的确定程序区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办收集、核实重大安全生产事故信息后,组织专家研究,提出建议,报应急委决定。3
45、.4.3预警级别的信息发布预警级别确定后,除因涉及国家安全等原因需要保密的外,由确定预警等级的区政府或市政府及时向社会公布;对直接涉及公众利益或需要公众广泛参与应对的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的预警信息由市政府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短信传播等渠道广泛发布,做好随时启动应急预案的准备。预警级别由省政府或国务院确定的,除由国家、省、市级媒体发布预警信息外,还应当通过各街道(乡、园、局)、社区(村、分场)、企业下发通告、宣传墙报等方式发布相应预警信息。3.4.4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预警信息发布内容包括:a) 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性质、原因;b) 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地及范围;c) 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可能造成的损失和
46、人员伤亡估计;d) 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应对措施和控制情况;e) 应急事件发生后的个人防护自救办法f) 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其他情况。3.4.5预警级别信息发布后,区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及涉及的街道(乡、园、局)应急办和区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成员单位应当对事件发生地采取以下措施,并做好相关信息跟踪监测:a) 做好启动应急预案的准备;b) 及时向公众发布可能受到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危害的警告或者劝告,宣传应急和防止、减轻危害的常识;c) 转移、撤离或者疏散容易受到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危害的人员和重要财产,并进行妥善安置;d) 要求处置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的队伍和人员进入待命状态,并可以动员、
47、招募后备人员;e) 确保通讯、交通、供水、供电、供气等公共设施正常;f) 调集所需物资和设备;g) 保护现场。第一时间进入事故现场的部门必须负责事故现场保护。h)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措施。3.5 解除预警区人民政府确定的预警级别信息险情完全解除后,由区政府申报市政府同意通过报纸、电视、电台和网络等公共传媒发布解除警报信息。区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做好解除预警工作。4. 应急响应4.1 应急响应程序(应急响应程序流程见附件 9.8 )4.1.1 级别的确定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实际级别,按事件的可控性、严重程度、流行强度和影响范围为一般(级)、较大(级)、重大(级)、特别重大(级)四级
48、。级应急响应达到下列条件之一:1)已经或者可能造成1-2人死亡;2)已经或者可能将造成较大环境危害,较大财产损害和社会影响。级应急响应就达到下列条件之一:1)已经或者可能造成3-9人死亡;2)已经或者可能将造成重大环境危险、重大财产损害或重大社会影响。级应急响应达到下列条件:在级应急响应基础上,事故事态可能会持续发展,已经或者可能造成10-29人死亡。级应急响应应达到下列条件之一已经或者可能造成30人以上死亡已经或者可能将造成特别重大环境危害,特别重大财产损害、特别重大社会影响重大安全生产事故评估与确定一般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由区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专家组进行综合评估,初步判断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的类
49、型,提出是否启动应急预案的建议,由区应急委确定。特别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由区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报市应急委,在市人民政府重大安全生产事故专家咨询委员会进行综合评估后由市人民政府确定。4.1.3启动条件4.1.3.1指挥部办公室接到事故报警信息后,应详细了解事故情况,确定应急响应等级,按照应急响应级别传递信息和开展应急预案启动申报工作,由区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指挥长决定是否启动本预案。本预案由指挥长根据区人民政府应急预案启动决议,签署命令后启动。4.1.3.2上级预案和区总体预案启动时,本预案同时启动。本预案启动时,相关街道乡局应急预案同时启动。4.1.3.3启动方案一般事故(级
50、) 进入级响应后,指挥部应立即启动本预案,实施应急救援,并向区政府和上级应急救援指挥部报告,召开指挥部成员单位联席会议,制订应急响应的有效措施,调动相关部门和专业队伍进行事故救援和下一级应急响应的准备工作,事故信息由区政府向媒体和公众发布。重大事故(级) 进入级响应等级时,指挥部应立即启动本预案实施救援,并向市政府和市有关部门报告,根据事故状况立即召开相关成员单位,及时组织调动其它相关单位部门,专业队伍赶赴现场,实施应急救援。当事故难以控制或有扩大的趋势时,请示市政府组织增援队伍,并请求启动上级应急预案。特大事故(级)进入级应急响应等级时,指挥部门应立即向市政府报告,全面启动区总体预案,并请求
51、进行全面的增援,并进行全面的动员,调动各方面力量赶赴现场,实施全面的紧急救援。特别重大事故(级)进入级应急响应等级或以上等级时,指挥部门应立即向市政府报告,请求进行全面的增援,并进行全面的动员,调动各方面力量赶赴现场,实施全面的紧急救援。并请求市政府启动更高级别的应急预案。4.1.4 区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办履行下列应急响应职责:a) 接警后,立即向区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和市安全生产救援应急办报告,并根据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级别及应急工作规模,迅速部署应急处置工作。b) 对本区应急救援队伍、应急救援物资等应急保障资源进行统一调度;c) 对本区在应急处置中自身难以解决的重大问题向市安全
52、生产应急救援办汇报,请求予以援助。d) 必要时,直接指挥应急抢险救援工作;e) 完成区应急办安排的工作。4.1.5 情况报告来自中国最大的资料库下载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后,区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应当在接到信息后1小时内向区应急办和市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应急办公室报告,有关部门和专业机构应同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法律、法规、规章及国家有关规定对报告的部门、时限、程序等有具体规定的,除按本预案上述规定报告外,还要按国家有关规定报告。主要报告以下内容:a) 发生事故的单位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b) 事故单位的行业类别、经济类型、企业规模;c) 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
53、估计;d) 事故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e) 事故抢救处理的情况和采取的措施;f) 需要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事故救援和处理的有关事宜;g) 事故的报告单位、签发人和报告时间。4.1.6 特别情况的处理发生在本区内的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其中人员涉及外区、市的上报市应急委,并与相关地区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联系,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重大安全生产事故跨部门的,同时启动相应专项预案,应急工作在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救援指挥部统一领导下进行。某项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后,有关部门应当采取相应措施密切注意和防止次生、衍生、偶合事件的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中有港澳台或外籍人员伤亡、失踪、被困的,或者可能影响到境
54、外的,由区人民政府及区外侨办、台办等部门按照国家规定上报市人民政府,并做出相应处理。4.2 信息共享和处理4.2.1 建立快速应急信息系统。充分利用现有邮电、无线通信网络和公用信息网为应急指挥和信息报告服务。现场应急指挥部用手提/台式VHF或无线电话通信联络,配置电话同步录音装置、传真机、电脑、互联网终端,确保准确接收信息。4.2.2 昼夜值班。事故单位和重大安全生产事故事发地基层组织、区、街道应急办和有关部门、专业机构要加大监测。区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办和各成员单位实行24小时值班。在应急处置期间,事发地的街道应急办要综合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的信息,每日向区重大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办报告,重要信
55、息要立即报告。同时,区重大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办每日向市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办报告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处置的有关情况,遇重要信息立即报告(应急事故信息流程图见附件9.9)。4.2.3 加强现场信息的采集。现场信息包括:事故发生简要经过及原因简要初步分析,人员伤亡、失踪的情况;财产损失情况;人员疏散情况,待救援人员数量及危险程序情况;危险源的现状、发展趋势及控制情况;现场医疗救治情况;现场疫情处置情况;现场救援进展情况;现场救援物资供应情况;现场环境监测情况、现场救援面临的困难及需支持的事项等。现场信息由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采集,并与区应急办保持不间断联系,随时报告现场信息。4.2.4 事故损失信息采集事
56、故损失信息包括:灾害损失情况,因灾需救济的情况及已救济的情况,造成人员伤亡和较大财产损失的,由安监部门、民政局和当地街道负责在第一时间采集灾害损失信息,并报告应急救援指挥部、区应急办、区政府,并同时报告市政府、市民政局、市安监局。4.2.5 信息处理。区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办工作牵头部门负责收集、汇总各类常规信息、现场信息、灾情信息。在此基础上,进行分析判断,提出应急处置建议,报告相应的市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与区应急办,并及时通报相关部门和单位。4.2.6通讯区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办,区安监局负责建立全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联络员的通讯电话本建立省、市、区、街、重
57、要企业五级应急救援通讯网络,区安全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电话0731-4683317市安全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电话 0731-4322911省安全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电话0731-45955894.2.7 区外信息通报。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涉及或影响到本行政区域外的,由区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及时与所涉及或影响的区人民政府取得联系,通报有关情况,并同时向市应急委汇报有关工作情况。4.3 基本响应程序4.3.1 基本应急4.3.1.1 事发地先行处置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后,事件发生单位、事发地的基层组织要进行先期应急处置,拨打报警电话,组织群众自救互救,组织人员疏散,迅速控制危险源,抢救受伤人
58、员和物资,并立即向区、街道及区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办报告。4.3.1.2组织应急救援区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办接到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的报告后,必须立即派人赶赴现场。指派设立现场指挥部,专门负责现场应急指挥工作,立即了解现场情况及事故的性质,确定警戒区域和事故控制具体实施方案,布置救援专业队伍任务,并及时向市重大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部报告现场处置情况。对于比较集中、固定的事发现场,已造成人员伤亡或对公众生命健康直接造成严重威胁的,要立即调集本辖区范围内相关应急救援队伍和救援物资进行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成员单位按各自职责迅速开展相关工作。事故发生单位急指派专人负责引导指挥人员及各专业队伍进入事故救
59、援现场。专家咨询人员到达现场后,迅速对事故情况做出判断,提出处置实施办法和防范措施,事故得到控制后,参与提出防范措施。各专业队伍到达现场后,服从现场指挥人员的指挥,采取必要的个人防护,按各自的分工开展处置和救援工作。现场指挥部应根据现场情况制订现场救援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参加现场救援的人员必须严格按救援方案实施救援,未经指挥部负责人批准,不得擅自改变计划。 4.3.2 扩大应急4.3.2.1 请求支援或申请启动高级别预案当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难以控制或有扩大、发展的趋势时,区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要加大工作力度,组织增援队伍,加大救援物资调拨、供应力度,并及时请求市应急委支援。必要时,由区
60、人民政府请求市人民政府提高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级别,启动高级别预案。4.3.2.2 提请市人民政府申请进入紧急状态当涉及本区部分地区或涉及本区全部行政区域的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对公众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或者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生态环境安全构成重大威胁,采取常态下的措施不能有效控制和消除其严重危害时,由区人民政府报请市人民政府按程序申请进入紧急状态。4.4 指挥与协调4.4.1 应急领导机构与现场指挥a) 较大、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或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后,区、街道应急救援工作均应接受省、市应急委的统一指挥,各部门、各单位要服从市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的调度。b) 在应急救援现场,进入现
61、场的救援队伍、人员和物资都必须服从现场救援指挥部的统一调度。省、市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有关领导到达现场后,由省、市、区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领导决定现场指挥人员的调配。c) 较大、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后,区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全面负责应急工作,并及时向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救援指挥部报告情况,请示重大问题的处理指令。各部门、单位要服从区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调度。d) 一般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后,街道应急办全面负责辖区应急工作,区重大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现场指挥部具体负责现场指挥工作,并及时向区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报告情况,请示重大问题的处理指令。各部
62、门、单位要服从区现场应急指挥部的调度。4.4.2 应急救援专家咨询组及职责区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聘请有关专家组成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专家咨询小组。职责是:平时为区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提供决策咨询和工作建议;在应对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时,应邀参与应急指挥工作,为应急指挥决策提供咨询服务。4.5紧急处置(芙蓉区应急工作程序手册见附件9.4,应急处置工作手册见附件9.5)安全生产单位发生事故后,应当通知有关专业救援机构和所在地政府机构、区重大安全生产品事故应急救援办。事故单位是第一时间处置事故的主体,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充分利用所属企业和就近社会救援力量,立即组织实施事故的抢险救援工
63、作,立即组织本单位和就近医疗救护队伍抢救现场受伤人员。迅速成立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及时制订事故的救援方案并组织实施,根据事故和救援情况,及时修订救援方案、补充救援措施。危险企业和当地救援力量不足以有效地抢险救援时,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应向上级安全生产应急组织明确要求增强救援。参加应急救援的队伍和人员在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统一指挥协调下进行应急救援和处置工作。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组织力量清除现场应急抢险通道上的障碍物,由当地街道、公安、交通、城管等部门保险抢险通道、应急救援队伍、物资、设备畅通无阻,有权应急征用有关设备与设施,有权按实施方案要求组织施工。4.6 应急人员的安全防护事故发生后,现场指
64、挥部要迅速评估事故对救援人员的危害途径,制定人员进行和离开事故现场的标准程序。确保救援人员和被救人员的安全4.7 群众的安全防护现场应急指挥部根据事故的特点,采取确保群众安全的必要防护措施和基本生产保障措施(应急情况下的群众医疗救助、疾病控制、生活救助以及疏散撤离方式、程序、组织、指挥,疏散、撤离的范围、路线、紧急避难场所)。4.8 社会力量动员与参与利用省市二级120急救中心和市重大安全生产生产安全救援基地资源,在安全生产重大事故后,组织120急救中心和有关医院立即到事故现场抢救,并开辟专门通道,保证对受伤人员进行及时救治当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难以控制或有扩大、发展趋势时,现场救援指挥部要组织增
65、援力量。加大救援物资调拨供应力度。并及时请求其它区和市政府支持安全生产事故危及社会稳定时,区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应立即向区政府报告,并通过市政府,请求武警、军队参加治安保卫,4.9事故调查、处理、检测与后果评估区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办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牵头组织有关部门成立事故调查组调查分析事故原因,现场检测、事故损失评估等工作。组织专家总结和评价应急预案实施情况,应急救援保障情况等,对应急预案的适用性进行评估。4.10 新闻报道4.10.1 新闻报道的原则坚持实事求是,及时准确的原则。广泛宣传经有关部门核实后的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情况及应急处置情况;广泛宣传区政府组织干部群众积极应对
66、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的情况;广泛宣传人民解放军指战员、武警部队官兵、公安民警和广大人民群众在抗击重大安全生产事故中表现的英勇无畏精神和感人事迹;广泛宣传人民群众捐款捐物支援灾区等情况,广泛宣传应急救援时个人防护及自救措施与方法。4.10.2 实行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新闻发布制度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后,现场指挥部制订新闻报道方案。由区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和区委宣传部、本预案牵头单位形成新闻通稿。除按照有关规定需要保密的信息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的信息由区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及时通过媒体统一向社会公布。4.10.3 新闻报道工作组织各级各类媒体记者赴重大安全生产事故事发地采访报道,由区重
67、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统一协调,并提供必要的便利条件。4.11 应急结束应急处置工作达到相应条件,事故得到有效控制,遇难、遇险人员全部抢救出来后,现场救援工作结束。按审批程序要求,由区总指挥长签署命令后,区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宣布应急行动结束,并向社会发布相关信息,组织各类救援队伍撤离现场,协调有关部门帮助事故单位尽快恢复生产经营、社会生活秩序以及事故后期的善后工作,有关部门继续做好后期处理工作。5. 后期处置5.1 善后处置5.1.1 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后,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按照有关规定迅速采取措施,救济救助灾民,尽快恢复正常的社会秩序。5.1.2 区民政局、有关部门和相
68、关街道按职责分工及时调查统计灾害事故影响范围和受灾程度,并按规定向上级报告和向社会公布。5.1.3 民政系统要迅速设立灾民安置场所和救济物资供应站,做好灾民安置和救灾款物接收、发放的管理工作,确保灾民基本生活,并做好灾民的安抚工作。有关单位、街道(乡、园、局)和社区(村、分场)、企业应当支持、配合做好安置、安抚工作。5.1.4 卫生部门要做好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现场的消毒和疫情监控工作及食品、饮用水的卫生监督工作。5.1.5 由各街道组织人员进行现场清理或由重大安全生产事故责任单位自行清理。若因调查需要暂缓清理的,应组织保护好现场,待批准后再行清理。在清理过程中可能导致危险发生或清理工作有特殊要求
69、的,由专业队伍进行清理。5.1.6 各街道和有关部门要制定灾后重建和恢复生产、生活计划,迅速进行灾后重建工作。若需要由上级政府、部门制定方案的,由上级政府、部门制定方案,各街道和有关部门实施。5.1.7 做好在重大安全生产事故中被损害设施等的修复工作,尽快恢复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通信、供电、供水、供气、城市排水设施、城市道路等公用设施被损尚未恢复的,有关单位应迅速报告,组织力量修复。道路、桥梁、水库大坝、围堤等被毁坏及河流被堵塞的,各街道、乡及有关部门要及时并向市有关部门申请组织修复。5.1.8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做好物资劳务征用补偿、赔偿工作。5.1.9事故单位妥善处理事故受害者,对事故受
70、害者依法给予赔偿。来自中国最大的资料库下载5.2 社会救助5.2.1 提倡和鼓励企事业单位和个人捐赠资金和物资。5.2.2 民政部分要组织公益性社会团体、组织、企业和个人要开展经常性的募捐活动,加强交流与合作,积极吸纳捐赠救助款物。5.3 保险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后,要认真组织协调各有关保险公司及时定损理赔。区劳动与社会保障局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应及时足额支付工伤保险待遇费用。因定损理赔需有关单位和个人提供相关情况的,有关单位和个人应积极配合。5.4 调查、处理5.4.1 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处置完毕后,有关部门要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及相关规定,及时进行调查,重点要查明导致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原因,并形
71、成调查报告。有关政府及其部门和有关单位要积极配合调查,按要求提供有关情况。5.4.2 对责任事故,要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5.4.3 通过总结,找出管理上的薄弱环节,找出预防、预测、预警和应急处置环节中的经验和教训,提高管理水平和相应能力,修订应急预案,逐步完善应急机制。6. 保障措施6.1 信息与通信保障6.1.1 事故现场应急指挥部和区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各成员单位间、当地政府、事故企业、各应急小组之间应尽量利用现有通信、网络资源,保持通讯和信息畅通。6.1.2建立重大安全生产事故信息综合管理系统,完善与市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区各专项应急指挥部和市、区各相关
72、职能单位、街道、重点安全生产从业单位的信息、网络连接。开发和建立全区重大安全生产重大危险源、事故信息、救援力量、救援物资、救援技术专家等的信息数据库,掌握救援抢险队伍、救援物资储备等情况,危险源数量、分布、运输路线、潜在影响和应急措施。6.2 应急支援与装备保障6.2.1 现场救援装备保障建立应急救援装备数据储备信息数据库,明确其类型、数量、性能特点和存放位置,制定信息数据库的管理、数据更新和报告制度,利用省、市、区现有资源共享。区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办和指挥部成员单位应与上一级相应职能部门、企事业单位建立联系机制,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出现救援和工程抢险装备不足等时,能及时调用或借用相关物
73、资和装备。6.2.2 应急队伍保障6 按照区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统一部署由各成员单位为主,逐步建立统一的处置各类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的专业救援队伍。主要包括:卫生局负责组建医疗救护队伍,建设局、城管局负责组建建设、城市基础设施抢修队伍,公安部门负责组建消防、公安防爆、治安队伍,交通局负责组建运输保障队伍、工业经济局、商务局利用现有企业资源负责组建事故处理队伍。6.2.2.2 开始应急行动后,各街道(乡、园、局)、企事业单位、公安、城管和专业抢救队伍要保证应急响应所需的充足的人力资源配备。6.2.2.3 区专项应急工作职能部门要与上一级相应职能部门建立联系机制,当处置各类重大安全生产事故专
74、业救援队伍或技术力量不足时,能得到上一级部门的支援。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后,必要时由区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向市应急委报告协调武警部队、驻长部队、民兵预备役部队参与和支援抢险救援工作。6.2.2.4 逐步提高各类专业应急队伍的装备水平,配备基本的先进救援装备、器材和通信、交通工具以及防护装备。各专业应急队伍应制定应急处置技术方案,并积极开展专业技能培训和演练,提高队伍快速反应和应急救援能力,确保队伍完成抢险救援任务。各抢险救援队伍的总体情况、编成要素、执行抢险救援任务的能力,每年年初要向区专项应急指挥部报告,重大变更要及时报告。6.2.2.5 最大限度整合、利用市、区、街道、企业应急处
75、置队伍、物资与设备资源。区安监局负责建立应急处置资源详细档案,与加强协调联系,保证调用及时、迅速。6.2.3 交通运输保障6.2.3.1 区交通局要确定交通运输保障队伍,掌握车辆、船只的提供单位、数量、功能、驾驶员名册等各种情况。并逐步建立交通保障动态数据库。6.2.3.2 交通管制。区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根据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的情况,及时向市应急委报告、指令122交通指挥中心或交通、交警部门,对突发事件现场和通往现场的重要道路或航道实行交通管制,根据交通封闭和疏散方案组织交通分流与疏散,避免因交通影响造成其它影响。根据需要组织开设应急救援“专用通道”。6.2.3.3 道路设施受损
76、时,各相应部门要迅速组织队伍进行抢修,尽快恢复道路通行。6.2.4 医疗卫生保障6.2.4.1 区卫生局要建立医疗卫生保障数据库,明确医疗救治机构的资源分布、救治能力和专业特长,确定参与应急医疗卫生工作的医疗卫生人员名单。建立医疗应急救援队伍,充分利用全市医疗卫生机构的应急容量、救治能力和专家资源。6.2.4.2 紧急处置中的医疗救护保障工作由区卫生局组织实施,组织医疗急救中心负责院前急救工作和各级医院负责后续救治。区医院、各街道医院及群众性救援组织和队伍配合专业医疗队伍,开展群众性卫生救护工作。6.2.4.3 配置应急救护资源,区卫生局协调有关部门储备必要药品、医疗器械,制订医疗卫生队伍、医
77、疗卫生设备、物资调度等方案。6.2.5 治安保障6.2.5.1 公安部门负责应急处置工作中的治安保障工作。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后,由区公安分局牵头、区城委局、各街道派出所、各街道办事处、社区及事故发生单位协助,在现场周围设立警戒区和警戒哨,维护秩序,及时疏散群众。各街道、社区要积极发动和组织群众,开展群防群治,协助公安部门实施治安保卫工作。必要时可协调其他队伍协助警戒。6.2.5.2 应急处置警力不足的,可向市或省请求援助,由市或省调配警力予以援助。6.2.5.3 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后,应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单位、重点场所、重点人群、重要物资设备的防范保护。6.2.6 物资保障6.2.6.1
78、 区安监局负责建立应急行动物资储备信息数据库,明确其类型、数量、性能特点和存放位置,制定信息数据库的管理、数据更新和报告制度,利用省、市、区现有资源共享。区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办和指挥部成员单位应与上一级相应职能部门、企事业单位建立联系机制,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出现物资不足等时,能及时调用或借用相关物资。自 中国最庞大的资料库下载6.2.6.2 在抢险救灾过程中紧急调用的物资、设备、人员和占用场地,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阻拦和拒绝。事故后应及时归还或给予补偿。各有关部门和单位,都必须从全局出发,服从领导组和现场指挥部统一指挥、人员调集和车辆、物资、器材的调配,各司其职,分工协作,共同做好事故
79、的抢救和处理工作。有关部门接到物资供应指挥部下达任务后,因玩忽职守,应提供的物资不能按时到达指定地点而延误时机,造成事故进一步扩大的,要追究有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6.2.7 资金保障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处置工作和物资储备所需的资金,由区计划统计物价局制定计划,同级财政列入预算予以保障。区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统筹安排预防和应对安全生产事故所需工程建设、设备购置、信息系统和专业队伍建设以及人员培训等项资金。6.2.8 社会动员保障按照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否需要人民群众参与及需参与的程度,相应确定动员的对象和范围。对需人民群众广泛参与或只有群众参与才能确保应对有效实施的,应深入发动群众,充分重视
80、和利用好民力,是否进行动员及动员对象、范围,由区政府决定或者由区政府报市应急委决定。社会动员由区政府、街道办事处和社区具体实施。6.2.9 紧急避难场所保障6.2.9.1 区、街道两级应急办应建立所辖区域内的紧急避难场所和可成为紧急避难场所的(如广场、公园、体育馆、学校教室、宾馆、酒店)信息库,掌握其地点、功能、可容纳人数、目前使用状况等。特别安排部分紧急避难场所兼具指挥场所功能。特别安排部分紧急避难场所供全区重点保护单位使用。6.2.9.2 有关职能部门在进行城市规划和城市公用设施建设时应主动征求区、街道应急办的意见,充分考虑因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安置人员的需要,使人防设施、部分公园、广场、体育
81、场馆等具有接纳紧急避难人员的功能。6.2.9.3 区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应指导有关职能部门规划、建设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紧急指挥场所,并配备相应的通信设施、办公设施和生活设施,以备出现紧急状况时省市党政机关能及时迁入,指挥处置各类重大安全生产事故。6.2.9.4 因自然灾害等需要较大规模安置受害群众,实行紧急避难安置工作实行以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地安置为主,妥善安置群众生活的原则。安置分为紧急避难安置、临时安置和较长时间安置 紧急避难安置和临时安置可采用征用和适当补偿征用方式征用教室、宾馆、酒店。征用经营性场所和学校教室须经区应急指挥部指挥长批准并报告市应急委。 较长时间安置采取借住公房
82、、非受灾户对口接收受灾户、投亲靠友、搭建帐篷等方法,实行集中安置和分散安置、临时安置和长期安置、集中建房与分散恢复相结合。6.2.9.5应急行动时,由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经区政府同意决定是否组织进行危险区人员疏散,人员疏散安全方案由区民政局负责制订和组织实施6.3 技术储备与保障6.3.1 加大科技含量,有关职能部门逐步建立科学的应急指挥决策支持系统,并加强先进技术的利用和配备。6.3.2 区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办要积极组织有关专家和科研力量,在对国内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紧急处置的先进管理模式进行比较分析研究的基础上,对建立本区综合紧急处置管理模式和运作机制进行探讨研究。6.4技术保障建立技术
83、扶持机构、技术咨询机构、技术专家和应急救援咨询组专家数据库,确定专家所学专业、技术专长、多种联系方式,并依托技术咨询机构,保证应急响应的技术支撑。6.5 气象保障由区安监局负责与市气象局协调,为指挥部提供应急决策和响应行动所需的气象资料。6.6法制保障6.6.1按照国家、省、市法律、法规、规定组织应急处置工作,并对实际运行中的有关问题及时向市应急委报告。6.6.2 加强执法,预防事故发生。有关执法部门要认真贯彻执行预防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的法律、法规,加强检查督促,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发现违法行为严肃查处。进一步完善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对执法违法、失职渎职、徇私舞弊的,坚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84、6.6.3要严厉打击在重大安全生产事故中趁“乱”制造事端、扰乱治安秩序的行为;严厉打击制造、传播虚假信息、扰乱民心的行为;严厉打击哄抬物价,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为紧急处置工作创造一个良好的环境。6.6.4 要充分行使好法律、法规赋予的应急中的紧急处置权,依法规范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在重大安全生产事故中的行为,确保紧急处置工作顺利进行。7. 宣传、培训和演习7.1 宣传7.1.1 公众应急信息交流区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向社会宣传有关应急预案、报警电话和接警部门。加大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预防、应对知识和技能的宣传。各职能部门、各街道要结合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情况,要把一些常见的多发性事件的预
85、防,应急知识编成小册子,在群众中进行宣传。街道办事处、村(居)委会要加强防灾自救、互救的宣传和辅导,有关业务部门要上基层进行业务指导。要把有关应急方面的法律、法规知识作为全民普法内容,特别是要把有关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中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应当履行的特殊义务作为普法的重点,增强广大人民群众自觉配合、支持、参与应急工作的意识。7.1.2 学生应急常识教育区教育局应制定学校应急工作教育规划,要加强对中、小学生有关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预防、应对知识的教育。7.2 培训由区安监局和专业救援部门组织各级领导、应急管理和救援人员,生产、经营企业管理、技术人员进行上岗前培训、专业技能培训、常规性培训,将有关安全生产
86、突发事故应急管理课程列入干部培训内容,提高应急处置和指挥能力。7.3 演习7.3.1单项演习:区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每年不少于一次实战演习,通过演习提高抢险救援队伍的抢险能力和处置过程中的应变能力,各部门的整体协调配合能力。专项应急指挥部要有详细的演习计划,有明确的演习目的和内容,要注意演习人员的自身安全和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演习后要对应急方案进行评估。7.3.2 对涉及到人身安全和社会影响较大的专业救援抢险队伍的抢险演习,要有针对性,要考虑到重大安全生产事故中可能出现的情况,不断更新演习的内容,也要考虑到突发事件的不可预见性,制定多套救援抢险方案。7.3.3综合演习:区重大安全生产
87、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每年进行一次综合演习,检验各应急救援队伍的快速反应能力和协同作战能力、各应急保障部门的协作配合能力、指挥机构的紧急指挥能力及紧急动员能力。通过综合演习,评估总体应急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的可行性和操作性。7.3.4 演习内容包括: 发生火灾、爆炸事故的模拟演习主要演习火灾控制、设备隔热降温保护,受伤人员的搜救及安全警戒区的设立 发生火灾、爆炸事故且有可能存在大量有毒安全生产泄漏的模拟演习主要演习专业救护队伍防护器材的使用,火灾控制,现场环境状测定,周围容器的隔热降温防护,受伤人员的搜救,现场救援,人员疏散、撤离及安全警戒区的设立发生同时具有火灾、爆炸、有毒物大量泄漏事故的模拟演习
88、主要演习专业救护队伍防护器材的使用,火灾控制,现场环境状测定,泄漏区域防爆隔爆保护,泄漏点堵漏,周围容器的隔热降温防护,中毒人员的搜救,现场救援,人员疏散、撤离及安全警戒区的设立7.3.5 演习要求模拟演习必须与企业的应急救援预案演习一并进行,演习前要制订周密的演习计划的程序,检查演习所需的器材、工具、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对参与演习的人员进行安全教育。结合演习中出现的问题,及时进行修改、完善本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并将演习情况向市应急委报告。8. 附则8.1 名词术语8.1.1 较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可能造成3人以上人员死亡,较大财产损失、较大生态环境破坏,影响或威胁本地区经济社会稳定和政治安定局
89、面的,有较大社会影响的事故。8.1.2 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人员死亡,重大财产损失、重大生态环境破坏,影响或威胁本地区经济社会稳定和政治安定局面的,有重大社会影响的事故。8.1.3 特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人员死亡,特大财产损失、特大生态环境破坏,影响或威胁本地区经济社会稳定和政治安定局面的,有特大社会影响的事故。8.2 预案管理8.2.1 备案与批准本预案由芙蓉区人民政府发布。8.2.2 修订区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办根据情况的变化和国家法律、法规的修改情况,应急预案演练评估情况,及时对本预案进行修订。预案修改由区应急办修改后报区政府审核批准下发实施。8.3 监
90、督检查与奖惩8.3.1 监督检查主体区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办负责本预案执行情况监督检查。8.3.2 奖惩对严格执行本总体应急预案,在应急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由区人民政府给予表彰奖励。对在应急工作中玩忽职守、不听从指挥或滥用职权,给他人人身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造成危害的,视其情节和危害后果,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8.4 制订与解释本预案由芙蓉区人民政府制订并解释,具体由长沙市芙蓉区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承办。8.5 预案实施时间本应急预案自2008年9月1日起施行。9.附录9.1 芙蓉区区域、道路及单位类别重要性分级9.1.1全区地区重要性分
91、级9.1.2全区道路重要性分级 9.1.3全区单位类别重要性分级 9.2全区道路疏散分流方案 9.3 区域性封闭与封锁程序及主要内容 9.4应急工作程序手册 9.5应急处置工作手册 9.6应急组织框架图 9.7事故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设置图 9.8应急响应程序图9.9应急事故信息流程图9.10各种规范化格式文本9.11相关机构和人员通讯录附件9.1芙蓉区区域、道路及单位类别重要性分级9.1.1全区地区重要性分级全区按地域分为七大地块,各地块重要性分级见下表:序号区域范围重要性级别备注1八一路以北,迎宾路以东,车站路以西A党政军首脑机关2五一路以南,芙蓉路以东,解放路以北,韶山路以西A党政军首脑机
92、关3京广铁路以西(除前述两个地域外)所有地区B交通、商业、居民区4京广铁路以东,浏阳河以西C市场、居民区5浏阳河以东,长潭高速公路以西D开发区6湖南农业大学,湖南农科院范围C科研教学区7长潭高速以东(除前述以区外)所有地区E开发区8浏阳河河段B9.1.2全区道路重要性分级全区城市主要干道重要性分级见下表序号道路名称重要性分级备注1五一路A城市主干道2芙蓉路A城市主干道3韶山路A城市主干道4黄兴路A商业密集区5蔡锷路A商业密集区6解放路A商业密集区7人民路C8远大路D9八一路A党政机关10迎宾路A党政机关11车站路A交通及商业12二环线B交通干道13长潭高速公路C交通干道14万家丽路C交通干道1
93、5展览馆路C16荷晏路D9.1.3全区单位类别重要性分级全区单位类别重要性分级见下表序号单位类别重要性分级备注1省党、政、军首脑机关A2省政府职能厅局B4市、区政府机关B5银行A6非银行金融机构A7火车站A8汽车站B9大型商业中心B10大型商业市场B11城市居民居住集中区B12医院B13大型酒店、宾馆B14学校及科研院所B15工业园区C16大型企业C17较大规模服务业场所C18其它D附件9.2芙蓉区全区道路疏散分流方案1、道路封闭与封锁按区域性封闭与封锁程序执行自 中国最庞大的资料库下载2、道路疏散分流由公安、交警负责实施,必要时由专项应急指挥部指挥长签署同意调动其它人员配合实施。3、主要道路
94、分流方案a) 五一路分流方案:按区段封闭,就近分流,允许在封闭点掉头。省政府前路段封闭迎宾路位于八一路以南地段;b) 芙蓉路分流方案:按区段封闭,就近分流,允许在封闭点掉头。在交警指挥情况下允许芙蓉路立交桥上左转弯;c) 韶山路分流方案:按区段封闭,就近分流,允许在封闭点掉头。省委门前路段封闭时,同时封闭韶山路交交桥以北,五燕路以西、迎宾路以东路段;d) 黄兴路分流方案:全线封闭,由五一路和八一路分流;e)蔡锷路分流方案:按段封闭,分别就近由八一路、五一路、解放路、人民路分流;f) 解放路、人民路、远大路、车站路、二环线、万家丽路、荷晏路、展览馆路分流方案按区段封闭,就近分流,允许在封闭点掉头
95、。g) 八一路分流方案省军区路段封闭迎宾路口、韶山路交交桥以北段,分别由五燕路,迎宾路分流;h) 迎宾路分流方案以八一路为界进行分段封闭,分别由八一路、五一路分流,必要时打开清水塘路由南往北禁区。附件 9.3芙蓉区区域性封闭与封锁程序9.3.1 基本要求1)、根据应急救援、事故调查处理需要及各专项预案实施情况,启动本预案时可对事故区域、地段、楼栋、工商企业局部或部分实施封闭和封锁。2)、封锁只适应、级事件或者经请示同意的必须场合;3)、封闭与封锁由区应急指挥部指挥长签署命令后实施;4) 、封闭或者封锁时必须划分明确的地域位置,并做出明确的标识和隔离方式,隔离内容及要求。5)、封闭或者封锁区必须
96、有明确的通告和通知,在隔离期间内保证24小时值守。6)、隔离期间必须确保物资供应7)、封闭与封锁解除由区应急总指挥部指挥长签署命令后实施 9.3.2 封锁区域与时间划分等级及申报批准程序1) 封闭区域划分及报批见下表序号区域及范围报批程序1居民小区区重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2居民楼栋专项应急委3大型专业市场、大型商场报市应急委4大型酒店、宾馆报市应急委5区辖范围内全路段报市应急委6A类地区报市政府并经省应急委7B类地区报市政府8C类地区报市应急委9其它地区报市应急委10A类单位报市政府及省应急委11B类单位报市政府12其它单位区重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13部分路段专项应急委14B及B类以下地区小范
97、围区重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15浏阳河芙蓉区段区重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2) 封锁区域划分及报批见下表序号区域及范围报批程序1居民小区(1天)区应急委2居民楼栋(2天以内)区应急委3大型专业市场、大型商场报市应急委4大型酒店、宾馆报市应急委5区辖范围内全路段报市应急委6A类地区报市政府并经省应急委7B类地区报市政府8C类地区报市应急委9其它地区报市应急委10A类单位报市政府及省应急委11B类单位报市政府12其它单位(2天以内)区应急委13部分路段(2天以内)专项应急委14B及B类以下地区中小范围区应急委(一天)15浏阳河芙蓉区河段(2天)区应急委附件9.4芙蓉区应急工作程序手册1 、应急工作程序应
98、急工作按以下程序进行1)接警2)现场基本了解与处理3)情况报告4)预案启动申报5)现场处置a保护b疏散c人员救援d事故抢险e分流f封闭与封锁g安置h治安i通讯及供电、供水保障j宣传报道6)预案应急救援7)善后8)事故调查9)事故总结报告2 主要工作规范2.1 现场基本了解与处理主要了解信息内容a)、发生事故的单位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b)、事故单位的行业类别、经济类型、企业规模;c)、事故的简要情况、初步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估计,事故伤害程度;d)、事故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e)、事故抢救处理的情况和采取的措施;f)、需要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事故救援和处理的有关事宜。2.2 初步处理内容抢
99、救人员及财产通知事故抢救、保护、医疗部门统一应急电话:119,120,122维护现场秩序疏散、安置人群封闭隔离区域,做好有关安全标识控制、监管、保护有关责任人、负责人和证人保护现场,收集基本证据。2.3情况报告将现场了解的基本情况按分项工作报告以下部门区应急办:区公安局:2.4预案启动申报区应急办和区安监局接通知后,初步判断事件类别及分属专项预案类别,提出启动预案的初步意见。并根据事件情况同时通知总指挥长、各相关专项预案指挥长和牵头部门,请示是否启动预案,做出申报分别启动专项预案、总体预案准备工作。2.5预案启动及转移区应急指挥部指挥长根据区人民政府应急预案启动决议,签署命令后启动应急预案,同
100、时启动相应一项或多项专项预案。提高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级别,启动高级别预案和提请市人民政府申请进入紧急状态,由区总指挥部指挥长签署命令申请市人民政府实施。2.6现场处置现在处置按以下主要内容进行1) 人员救援与保护:抢救受伤、被困和可能受伤害人员。保护事件发生地的重要人员。2) 疏散、隔离人员:疏散事件发生区域范围内可能受到伤的人员,并根据情况对事件发生区域内可能对其它人造成影响的人员。3) 现场保护:保护现场状况,控制责任人,控制事故发生单位负责人,保护和控制事件发生证人。收集、保护证据。4) 事故抢险:进行事故抢救。5) 交通分流:对交通进行分流和疏导,并留出应急处置紧急车辆的通道,避免因交通
101、封闭造成其它影响。6) 区域封闭与封锁:对发生事件的区域、地段、路段、单位、楼栋按事故发生状况及发展进行划分区域进行封闭和封锁,禁止无关人员及车辆出入,并用明显的标识进行标识。便于事件的应急救援和善后处理。并通知相关可能受影响的其它区和有关单位。必要时由区应急委制作特别通行证件。7) 人员及单位安置:妥善安置受事件影响和将受影响的单位和人员,尤其是A类单位的人员,分紧急、临时和较长时间三种安置形式。8) 维护治安稳定:组织力量维护社会治安和稳定,尤其保证国家党政军机关的治安和稳定,保证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的安全,大型商业中心、大型宾馆、酒店,对外联络服务机关的安全与稳定,实行监控。9)保障通讯
102、、照明及其它设施正常工作:使用必要的设备保证现场处置所需的通讯、供电、供水,必要是通知供水、供电部门使用应急救援方式保障。供电应急电话:供水应急电话:通讯应急电话:10)宣传报道:使用新闻通稿,由区应急委、区宣传部和各专项应急委起草,经区应急总指挥长批准后,形成统一口径,由区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统一向新闻媒体发布,其它任何人、任何单位必须以统一口径,不能擅自进行发布和改变宣传口径除专项应急牵头单位取证和通过区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批准的单位外,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拍摄、录音、录象。2.7预案应急救援按各专项预案组织实施2.8善后事件善后处置按各专项应急预案组织实施。2.9事
103、故调查由区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组织各专项应急办统一按各自工作职责进行事故独立调查,调查报告统一形成初稿报区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审核,区总指挥部指挥长批阅后,由各专项应急办形成正式调查文本。由公安和各专项应急牵头单位共同保护证人,由各专项应急牵头单位负责本部门取证工作。取证证据明细表报区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禁止任何无关单位擅自提取和私自保留事件证据,禁止任何无关单位在事故结案前进行事故调查。2.10 事故总结报告专项事故总结报告由各相关牵头单位完成后,经专项应急指挥长签署后,报区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汇总。区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根据各专项应急办的
104、事件总结报告,统一汇总整理后,报区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指挥长签署后,形成正式文本。同时各专项指挥部根据区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整体事件总结报告,对本专项办总结进行调整和充实,并经专项分指挥长签署后形成正式文本后按规定程序上报。附件9.5应急处置工作手册1现场应急救援基本措施1.1安全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和现场人员应迅速采取措施,组织自救,互救,抢救受伤人员和物资,疏散事故危险区域人员,控制事态发展,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并立即通知有关专业救援机构。1.2、区政府各相关部门、各事故发生单位主管部门、事故发生地所在街道、乡接到事故报告后,其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应
105、立即赶赴现场,迅速全力组织救援工作. 1.3、保护现场,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地、有关单位和现场人员必须严格保护事故现场,第一时间进入事故现场的部门必须负责事故现场保护。从事故单位到参与抢险救援的有关部门及现场的群众都负有严格保护事故现场的责任与义务。因抢救伤员、防止事故扩大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必须做出标志,拍照、取证、详细记录和绘制事故现场平面图,并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等。1.4、区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应立即投入运作,指挥部及各专业救援组牵头单位负责人应迅速赶赴现场履行职责。迅速成立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及时组织实施应急预案,及时制订事故的救援方案并组织实施,根
106、据事故和救援情况,及时修订救援方案、补充救援措施。随时将事故应急处理情况报上级有关部门。必要时可将事故情况通报向市重大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请求支援。1.5、交通、市政部门应尽快组织和请求支援恢复被损坏的道路、水、电、通信等有关设施,确保应急救援工作的顺利开展。1.6、公安部门应加强事故现场安全保卫、治安管理和交通疏导工作,预防和制止各种破坏活动,维护社会治安,对肇事者等有关人员应采取监控措施,防止逃逸。1.7、卫生部门应立即组织急救队伍,及时提供救护所需药品,利用各种医疗设备,抢救伤员,其他相关部门应做好抢救配合工作。1.8、交通运输部门应保证应急救援物资的运输。1.9、在抢险救灾过程
107、中紧急调用的物资、设备、人员和占用场地,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阻拦和拒绝。事故后应及时归还或给予补偿。1.10、各有关部门和单位,都必须从全局出发,服从领导组和现场指挥部统一指挥、人员调集和车辆、物资、器材的调配,各司其职,分工协作,共同做好事故的抢救和处理工作。有关部门接到物资供应指挥部下达任务后,因玩忽职守,应提供的物资不能按时到达指定地点而延误时机,造成事故进一步扩大的,要追究有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1.11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组织力量清除现场应急抢险通道上的障碍物,由当地街道、公安、交通、城管等部门保险抢险通道、应急救援队伍、物资、设备畅通无阻,有权应急征用有关设备与设施,有权按实施方案
108、要求组织施工。1.12根据需要组织进行区域或者居民住宅区、居民及办公楼栋的封闭与封锁。封闭及封锁根据按规定程序由区公共突发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总指挥长签署命令后实施,较大范围,时间及A类地区、单位类别的封锁须请求市应急委后确定。自 中国最庞大的资料库下载1.13 划定警戒线,对交通进行管制。1.14 安置灾民,保证基本生活。1.15采取法律、法规和专项应急预案规定的措施。 2 工作要求2.1参加现场救援人员应在现场总指挥的统一指挥、协调下进行应急事故的救援和处置工作。2.2现场总指挥和各专业救援队伍之间保持良好的通信联系2.3车辆应服从指挥,按规定行驶和停放2.4防护措施2.4.1对易燃易爆危险
109、化学品大量泄漏救援,应使用防爆器材和工具,应急救援人员不得穿带钉的鞋和化纤服装,应关闭手机。2.4.2对有毒物资的泄漏,必须使用正压自给式防毒面具,对于对皮肤有危害的危险化学品,必须穿全封闭化学防护服、防护手套。2.4.3事故污染区域应有明显警戒标志2.4.4将造成大面积污染和中毒的,必须及时通知事故影响区域内的所有人员,组织疏散和安置,必要时实施区域或者局部封闭、封锁。2.4.5组织消防、环卫车辆准备进行洗消控制和处理。3、其它单位职责3.1各街道(乡、园、局)负责负责事故现场后勤基本保障;负责灾民的临时安置;负责现场所需器材、装备、材料、给养的供给及车辆的抢修维护。加强对本地的安全管理,及
110、时汇报可能造成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的信息和情况,服从区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现场指挥部的统一指挥,参加本地区的重大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3.2、事故单位应负责事故单位是第一时间处置事故的主体,事故单位要充分利用所属企业和就近社会救援力量,立即组织实施事故的抢险救援工作,立即组织本单位和就近医疗救护队伍抢救现场受伤人员。关停设施,组织技术人员研究应急措施,并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抢险工作,提供后勤保障。紧急疏散现场人员,紧急抢救受伤人员和被困人员。迅速控制危险源,对现场进行不间断监测,防止疫病、环境污染等次生、衍生和偶合事件发生。抢修道路、供电、供水、通信等设施。4紧急情况下的增援4.1事故单位和当地救援
111、力量不足以有效地抢险救援时,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应向上级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组织明确要求增强救援。4.2事故单位和当地医疗机构的救护能力不足时,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应向上级重大安全生产应急组织明确要求增加医学专家、医疗设备、医护人员、急救药品前往现场救援,或者伤者受外地救治4.3现场抢险和安全保卫工作能力不足时,应及时报告区应急委报请要求调动公安、武警和军队,也可以调动城管部门执法队伍参与协助工作。附件9.6企业报警国家应急委省应急委街道应急办区应急委市应急委国家安全生产重大事故应急指挥部省安全生产重大事故应急指挥部市安全生产重大事故应急指挥部区安全生产重大事故应急指挥部工程抢险队伍信息保障体系技
112、术保障体系技术保障体系工程抢险队伍信息保障体系技术保障体系工程抢险队伍信息保障体系工程抢险队伍信息保障体系技术保障体系应急组织框架图 特大事故 指 汇挥 报 重大事故事片 较大事故 一般事故附件9.7现场指挥事故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设置环境监测组技术咨询组善后处理组宣传报道组事故调查组现场总指挥物资供应组安全保卫组医疗救护组抢险救援组综合协调组应急总指挥长附件9.8应急结束(关闭)总结评估专家支持人员救助现场监测工程抢险环境保护人员疏散警戒交通管制医疗救护应急恢复现场清理解除警戒善后处理事故调查申请增援事态控制救援行动扩大应急应急启动现场指挥到位应急资源调配信息网络开通应急人员到位信息反馈报警警
113、情判断响应级别接警事故发生应急响应程序关闭 附件9.9应急事故信息流程图市安全生产重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报告通报报 核实 反馈 反馈 指示 指示 指示 核实 核实 报告 指令 指令 报告 传达 报告 报告 报告 报告 单位街道(乡、局)重大事故应急救援办公室值班员目击者/知情者区安全生产重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值班员记录存 档区政府办、区应急委、区安委办、区安全生产重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成员单位总指挥长区安全生产重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主任区安全生产重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副主任现场指挥部现场指挥附件9.10各种规范化格式文本1 预案启动格式文本应急预案启动审批表呈报单位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详细情况(可另附专题说明)安全生产应急指挥部意见区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指挥长意见2 应急结束格式文本应急结束审批表呈报单位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置完成情况自 中国最庞大的资料库下载专家组意见安全生产应急指挥部意见区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指挥长意见3 各种通报格式文本应急情况通报审批表呈报单位通报事由通报范围安全生产应急指挥部意见4应急扩大格式文本应急扩大审批表呈报单位应急扩大原因(可另附专题说明)安全生产应急指挥部意见区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指挥长意见备注